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
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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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的一部分 | |
位置 | 香港新界西贡区将军澳 ( 连接景林邨和厚德邨行人隧道 ) |
日期 | 2019年8月20日 |
类型 | 孤狼式袭击、持刀伤人 |
武器 | 利刀 |
受伤 | 黄静美智子(26岁)、李玉凤(35岁)、梁镇杰(24岁) |
疑犯 | 洪震(50岁) |
动机 | 政见不同 |
刑事状况 | 洪震被控3项有意图伤人罪,判囚45个月。案件编号:DCCC834/2019 |
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是指2019年8月20日凌晨在香港新界将军澳发生的袭击事件。一名手持两把利刀的男子在景林邨和厚德邨之间的行人隧道连侬墙向在场市民发动袭击,有三名市民走避不及中刀被斩伤[1],刀手伤人后逃入附近的颂明苑脱掉染血蓝色上衣后,换上红色衣服后离开大厦逃去无踪[2]。袭击造成三人受伤,其中一人情况危殆。同时警方也因为在刚事发时缉凶不力而遭受批评[3]。其后法官郭伟健在判词中赞扬疑犯“情操高尚”及反批评其他在场市民一事引起社会哗然,审判备受争议。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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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众抗争行动 系列条目 |
经过
[编辑]刀手突然持刀袭击市民
[编辑]据目击者表示,凌晨1时许事发时两名女事主正在聊天,刀手出现上前搭讪,内容涉及游行及政治立场等问题,两女事主指烟味难闻,叫正在抽烟的刀手不要站太近,稍后刀手即取利刀向两女施袭,其中一名女事主手中刀,另一人则头部中刀。据另一目击者表示,当时正在厕所准备洗澡,突然听到女子的惨叫声,于是立刻穿回衣服落楼赶到现场,刀手当时已经离开,被斩的伤者则在流血[1]。目击者又表示,刀手跑入颂明苑,于是尾随保持一段约7至8米距离,在嘉明阁对开询问其他街坊后,得知刀手已进入嘉明阁[2]。
警方到场调查称未有发现
[编辑]警方抵达现场,并封锁现场调查,捡获两把利刀,但被指未有向目击者录取口供,亦没有查看大厦闭路电视,亦没有作大规模搜索,逗留约10分钟后便收队离开,引起在场街坊不满[3]。
街坊不满警方并自发搜索刀手
[编辑]在场街坊不满警方并未深入调查,于是自行组队进入嘉明阁搜索,并兵分两路由高层向下行,街坊在21楼垃圾桶内,发现刀手弃下的一套染血蓝色上衣,于是再度报警。同时有街坊到地下大堂守着出入口以防刀手再次逃走[3]。
警方再次到场反而调查街坊
[编辑]军装警员带着警犬到场,到21楼向在场街坊了解情况及调查,之后呼吁街坊离开,街坊未有理会,要求警员查看大厦闭路电视,而保安员则表示没有权限翻看闭路电视,警员未有设法进行调查,反而查街坊身份证[3]。
议员到场协助及翻看闭路电视
[编辑]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邝俊宇到场,协助找到管理处职员到场翻看闭路电视片段,结果看到刀手曾经乘升降机上21楼,更换衣服后离开屋苑[3]。
街坊要求调查但警方无视离去
[编辑]街坊要求警方深入调查,并锁定刀手身份后进行通缉,但警方未有跟进收队离开[3]。
事主
[编辑]事件中有两名女子(26岁、35岁)一名男子(24岁)受伤。当中26岁黄姓女伤者情况一度危殆,她肺部三处中刀,受伤致胸腔积血达500毫升,有伤口被刺穿5厘米,手臂一条静脉亦被斩断。该名女伤者之后被证实任职《信报》副刊记者,并即将改往任职《明周文化》[4]。 另外两名伤者情况较轻。
警方拘捕疑犯
[编辑]在被市民批评敷衍式调查之后[3],警方终于在下午3时许于罗湖口岸拘捕50岁的疑犯洪震。两日后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5]。
后续事件
[编辑]法官声称被告“情操高尚”引起舆论哗然
[编辑]2020年4月24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判洪震入狱45个月。法官在宣读判词的一个半小时内,未有片言只字斥责行凶的被告,亦采取和四年前表明法庭不加入政治辩论的态度不同,指事发时一名女伤者自卫推开被告是“火上加油”,又花上三分之一时间狂轰社运活动,批评案发现场争取民主的和平示威者进行恐怖活动,将被告的行为归咎于社运,实属合理,又赞扬被告洪震愿意接受惩罚,拥有“高尚情操”,甚至指“这情操在一些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身上都没有”[6]。
有关言论引来社会各界猛烈批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狠批主审法官判词“颠倒黑白是非”,形容对判词感到“极之震惊”,又批评郭将私人政见放在法庭上[7]。西贡区议员柯耀林则称,法官没有谴责被告施用暴力,是向被插穿肺部的女记者等伤者“伤口上洒盐”。[8]
2020年5月25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表示法官于公众发表不必要政见会损害司法机构的独立运作及公信力,亦决定郭暂时不应审理涉及类似政治背景的案件。[9]
参见
[编辑]- 上水老翁被砖击中事件:法官杜丽冰称赞拆除路障的途人即使有参与掷砖也是无名英雄。
- 反送中运动相关严重伤亡事件
参考
[编辑]- ^ 1.0 1.1 【逆權運動】將軍澳刀手斬傷3男女 一度潛逃內地 下午羅湖返港被捕. 苹果日报. 2019-08-20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 ^ 2.0 2.1 【逆權運動】連儂隧道斬人案 刀手換衫潛逃 屋苑天眼影到. 苹果日报. 2019-08-20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 ^ 3.0 3.1 3.2 3.3 3.4 3.5 3.6 【逆權運動】將軍澳人對警察失信心 街坊:差佬嘅嘢心照啦. 苹果日报. 2019-08-20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 ^ 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 受傷危殆女子為信報副刊記者. 立场新闻. 2019-08-20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 ^ 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 《信報》記者危殆轉嚴重 疑兇周四提堂. 立场新闻. 2019-08-21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 ^ 李慧娜. 導遊連儂牆斬人 法官郭偉健借題斥示威者行為極端 被告反被犠牲.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藍絲斬人官同情兼斥社運 林卓廷:顛倒黑白.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6).
- ^ 【抗暴之戰】官讚被告願受罰情操高尚 導遊斬連儂隧道留守者囚45個月 女傷者:無法接受.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4).
-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明. 新闻公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20-05-25 [2020-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