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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超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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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超俊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86年10月7日
 大清廣東省廣州府新寧縣
逝世1977年9月19日(1977歲—09—19)(90歲)
 中華民國臺北市
國籍 大清(1886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77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馬超俊(1886年10月17日—1977年9月19日),原名,字星樵廣東省廣州府新寧縣(今台山市)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工會組織領導人。倡導勞資協調,是中國勞工權益的先驅。[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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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革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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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超俊出生於一個窮苦家庭。早年學習舊學,參加童試及第秀才。15歲時遷居香港,當工人為生,並參加夜校學習英語。1902年(光緒28年)赴美國,就讀於舊金山庇利魯機器專門學校。其間,在舊金山加入致公堂,經堂長黃三穂介紹成為《大同日報》記者。1904年夏,孫中山訪問舊金山,馬超俊經黃三穂介紹與孫中山會面。此後,馬超俊開始參加革命黨的活動。[1][2]

1905年5月,馬超俊追隨孫中山日本。同年秋,入明治大學政經科學習,在校期間加入中國同盟會。1906年2月,馬超俊回到香港,繼續參加革命派的活動,並且組織成立了華人機器工會。此後,他以研究機械製造的名義,先後組織創辦了香港研機書塾、廣東機器研究公會等工會組織,作為革命派的據點。此外,馬超俊在革命派舉行起義之際,負責提供武器。[2]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馬超俊作為革命派參戰。馬超俊赴武昌,被湖北軍政府都督黎元洪派往薩鎮冰率領的清朝湖北省軍隊談判,最終成功說服軍隊撤退並投向革命派。

追隨孫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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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成立後,馬超俊任黎元洪的都督府顧問。但是黎元洪不斷支持袁世凱,馬超俊對此表示反對,並展開批判活動,乃遭到收監。幸而經溫宗堯伍廷芳營救,馬超俊很快獲釋。1914年(民國2年),袁世凱支持的廣東都督龍濟光手下的馬存發被馬超俊派出刺客暗殺,馬超俊隨後遭龍濟光追捕,流亡日本。1916年春,在中華革命黨馬超俊認識機師坂本壽一[3],並他們倆一起參與創設滋賀縣的西京八日市飛行學校,訓練革命派人士。1917年,馬超俊歸國,策劃在北京創辦民間航空學校,但因張勳復辟發生而未能實現。[2][1]

1917年9月,孫中山發動護法運動,在廣州成立護法軍政府,馬超俊參加,從事勞工運動的組織工作。他先後參與創辦了南洋菸草公司職工同志會、粵僑工界聯合會、廣東機器工人維持會等工會組織。在舊桂系陳炯明的紛爭下,馬超俊領導工會組織堅決支持孫中山。後被孫中山委任為廣東東路第二路游擊司令。1923年4月16日,得到孫中山委任擔任從沈鴻英治理下收回的廣東兵工廠副廠長兼總務處長。在同年6月陳炯明反孫時,曾派遣林虎試圖接管該兵工廠,因廠長朱和中潛逃,在馬超俊指揮下廠員擊退林虎軍,朱和中後遭到廠內職工反制,最後遭撤職,廠長一職由馬超俊接任。

馬俊超在廣東兵工廠任內除了提升廠內製槍產能,另一件重要事件是在民國十三年黃埔軍校籌組時,將廠製500桿步槍與4挺機槍撥交給黃埔軍校,[4]這批軍火為黃埔軍校最初取得的武器。

除了兵工廠職務,馬俊超另兼任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宣傳委員會委員。1924年(民國13年),任中國國民黨廣州市黨部執行委員兼工人部部長。馬超俊堅持勞資協調的立場,反對孫中山推進三大政策。[2][1]

從勞資協調到反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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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超俊, 1935

孫中山逝世後的1925年(民國14年)春,馬超俊加入反共的孫文主義學會,擔任總幹事。1926年至1927年間,赴美國加拿大考察工人運動。1927年,蔣介石發動清黨後歸國,出任南京國民政府勞工局局長。同年8月,在上海創辦《勞工時報》,倡導勞資合作,反對中國共產黨方面的工會。[2][1]

1928年(民國17年)1月,馬超俊改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農工廳廳長。同年秋,農工廳改為建設廳,馬超俊仍任廳長。1929年(民國18年),兼任中國國民黨廣州市黨部宣傳部長。在廣州,他還曾任中國國民黨廣東省黨部整理委員、廣州市黨部執行委員等職。同年5月,作為中國代表出席國際勞工組織(ILO)會議。歸國後,因同廣東省政府主席陳銘樞對立,辭去了在廣東省的各職。同年,當選中國國民黨候補中央執行委員。同年8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勞工法起草委員會召集人。此後作為中國國民黨華北黨務特派員被派往天津,從事反蔣派的對抗活動。同年冬,馬超俊回到南京,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部民眾訓練處處長。[2][1]

馬超俊支持孫中山之子孫科,蔣介石軟禁胡漢民之後,馬超俊和孫科共同從事反蔣活動。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後,中國國民黨各派大團結。1931年,馬超俊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民眾運動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31年(民國20年)末,蔣介石一度下野,孫科出任行政院長,馬超俊被任命為南京市市長。但孫科迅速被迫辭去行政院長職務,馬超俊也隨之失去南京市長一職。1934年(民國23年)12月,馬超俊任國民政府委員。1935年(民國24年)3月,馬超俊再度出任南京市長。[2][1][5]

馬超俊和林森

抗日戰爭、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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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民國26年)抗日戰爭爆發,日軍占領南京,馬超俊逃往武漢。此後,馬超俊從事抗戰中的民衆及社會組織工作。1938年春,馬超俊任中國兒童救濟總會理事長、全國慰勞總會副會長。4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社會部副部長。1940年(民國29年),調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副部長。1942年(民國30年),在重慶吳鐵城等人共同創辦南洋華僑總會。1943年,馬超俊就任該會理事長。1945年(民國34年)5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2][1]

抗日戰爭結束後,馬超俊復任南京市市長,辦理接收事務。1946年(民國35年)12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農工部部長。同時他還兼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委員。1947年9月,在中國國民黨六屆四中全會上,當選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1948年(民國37年)4月,在南京創立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1948年,當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馬超俊移居台灣

1950年,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此後,歷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紀律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華僑協會總會理事長,大陸救濟總會常務理事,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廣東同鄉總會理事長,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等職。1965年(民國54年),與台灣中國文化學院共同創辦勞工研究所,任該所理事長。1969年9月退休後,被聘為總統府資政[2][1][5]

1975年10月24日,蔣經國函電宋美齡

「今為馬超俊先生九十華誕兒曾往賀」[6]

1977年(民國66年)9月19日,馬超俊在台北市病逝,享年92歲(滿90歳)。[2][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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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民主義勞工政策>
  • <比較勞工政策>
  • <中國勞工問題>
  • <中國勞工運動史>(四冊)
  • <馬超俊先生言論集>(四冊)
  • 傅秉常、馬超俊口述自傳,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年[2][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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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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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劉國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團結出版社. 2005.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熊尚厚「馬超俊」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 民国人物传 第11卷. 中華書局. 2002. ISBN 7-101-02394-0. 
  3. ^ 見熊尚厚「馬超俊」133頁。那時, 梅屋莊吉向他們提供資金。
  4. ^ 郭廷以、王聿均、劉鳳翰整理,馬超俊先生訪問紀錄(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頁61-62。
  5. ^ 5.0 5.1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6. ^ 周美華蕭李居編,《蔣經國書信集——與宋美齡往來函電》(上),台北國史館」出版,2009年,第338頁。
  中國國民政府
前任:
石瑛
南京市市長
1935年3月—1937年12月
繼任:
(淪陷)
前任:
(光復)
南京市市長
1945年8月—1946年11月
繼任:
沈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