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围堵行动
香港学界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围堵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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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与集会的一部分 | |||
日期 | 2019年6月21日 | -2019年6月22日||
地点 | |||
起因 | 香港政府拒绝撤销暴动定性、拒绝撤销检控、拒绝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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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集会、围堵政府机构、占领道路 |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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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方 | |||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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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众抗争行动 系列条目 |
香港学界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升级行动,又称“621行动”,是自2019年6月21日起进行中的多元抗议行动,香港市民希望通过围堵香港政府主要建筑物[2],配合在外围道路集会,以阻止政府部门运作及逼使政府回应“释放被捕示威者”等诉求。
背景
[编辑]由于香港特区政府在6月20日下午5时限期前,仍未有回应民间与大专学界回应4大诉求:政府撤回《逃犯条例》修订、收回6·12占领暴动定义、撤销被捕市民检控和追究警察滥用暴力。民间与大专学界宣布行动升级,包括号召翌日早上7时在金钟包围政府总部、特首办、礼宾府、湾仔香港警察总部、以至罢工、罢市、罢课、不合作运动及堵路等[3]。当晚,特首办回应称,行政长官在6月18日已向市民致歉和回应其他事宜,希望市民明白及理解。而政府宣布政府总部暂停开放[4]。
6月13日,一名徐姓警察总部饭堂经理因“不想成为开枪帮凶”,连同一位同事辞职,为即时离开,赔偿一个月薪金,并在辞呈上称“I refuse to serve evils(我拒绝为邪恶效力)”[5]。
行动过程
[编辑]金钟示威活动
[编辑]6月21日凌晨,立法会示威区内约有100名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市民留守。当时现场的气氛平静,群众不时唱歌激励士气,亦有人席地休息[6]。当日清晨时分,由市民自发组成的急救团队为行动升级部署。他们在政府总部一带,包括添马公园的每条灯柱及立法会示威区每隔数米的位置,放置约一千个急救包,急救包内含生理盐水、绷带、卫生巾及樽装水等用品。他们吸取6月12日示威的经验,认为当日只设固定急救站令示威者在冲突中未能及时获治理,故他们以流动方式,扩大急救范围[7]。在早上7时,当时正式踏入行动升级的时间,穿着黑衣的示威者开始聚集于立法会一带,人数明显增加,但当中只有少量市民带同头盔等防护装备[8]。
早上8时许,示威者陆续抵达立法会,立法会示威区当时已坐满数百名示威者,各大学的学生会则在立法会停车场附近整理物资[8][9]。一小时后,现场已聚集超过1000人。当时,筹划活动的学生会表示,他们原定包围政府总部,但因政府总部关闭,他们暂未有进一步行动,需与其余组织协调其余行动。除了在立法会示威区集合和部分示威者在添马公园草地坐下外,他们仍没有任何行动[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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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立法会示威区已坐满数百名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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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中信桥连侬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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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11时34分,示威者开始步行前往位于湾仔的香港警察总部
早上11时,有身穿黑衣和带着口罩的示威者自发行出夏悫道,并搬动水马等路障堵塞道路。在立法会示威区的市民随即前往夏悫道支援,占领道路[8]。同时,有示威者在警察总部墙上,张贴“永不屈服”标语。有示威者号召市民前往邻近的警察总部示威,部分示威者转移至该处聚集,准备下一步行动[12]。当时,学界表示由于群众比他们有更快的决定,故他们会配合群众的行动[13]。
入夜后,位于金钟的群众依然继续占据夏悫道全部行车线,现场气氛平静。亦有部分示威者于立法会示威区内聚集,唱圣诗及休息。位于金钟的多个物资站维持运作,他们向市民派发食物及口罩,亦有人自发清理垃圾[14]。
围堵政府机构行动
[编辑]占据金钟一带道路后,示威者开始步行前往位于湾仔的香港警察总部,围堵该建筑物。早上11时30分,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同时亦号召群众包围警察总部,令警察总部外开始聚集大批群众[15]。警方召开记者会,曾呼吁群众离开。另一方面,谈判专家在在1楼楼梯位置劝说黄之锋与数名示威者,惟未发言已被围堵人士以嘘声盖过,谈判专家很快便返回警察总部内[16][17]。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不满警方高高在上的态度,形容谈判专家身处于五楼,向地面上的民众说话犹如皇帝俯视平民般,众志成员又展示示威者被橡胶子弹击伤及被警察以警棍围殴之图片[18]。在场群众要求警方需撤销6月12日示威被定义为暴动、撤销被捕人士控罪等[19]。而黄之锋亦一再要求与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对话[18]。下午1时许,警察总部汽车出入口突然飘出不明的淡黄色烟雾,一度引起市民恐慌,怀疑该等烟雾为标签集会人士的着色剂[20]。
下午1时许,部分示威者抵达湾仔税务大楼展开围堵行动。他们在税务大楼大堂及对出空地聚集,并堵塞大楼的出入口,禁止其他人进入大楼。当时,大堂只留下一扇玻璃门供人离开,示威者在大堂空出一条路让大楼内的人士离开,让公务员能顺利提早下班。示威者曾一度与未能入内的市民争执,其后回复平静。他们亦向离开大楼的市民道歉,希望他们谅解示威者的行动[21]。同时,部分人走出告士打道行车线,他们以铁马、水马和交通锥等堵塞道路,该路不久后已没有车辆行经[22][8]。下午2时,在税务大楼上班的公务员陆续提早下班离开大楼,示威者于是在稍后转移至邻近的入境事务大楼继续围堵行动[23]。其后,示威者在下午3时30分开始陆续离开该大楼,准备前往金钟政府合署继续行动。而入境事务大楼的运作,则于下午近4时恢复正常[8]。
示威者在湾仔税务大楼围堵期间,香港电台拍摄到特首办主任陈国基一度现身,但他未有回应记者追问有关大批学生聚集在警察总部和湾仔政府机构,以及林郑月娥会否再次道歉的问题[24]。
下午4时,示威者抵达金钟政府合署低座。该处的职员在示威者抵达前已关上大楼的大闸,而大楼高座亦只开放一个出入口让职员离开。示威者曾尝试经政府合署的低座及高座进入大楼,但未能成功,故他们逐渐散去,部分人转到邻近的太古广场等待下一步行动[25]。
继续包围警察总部
[编辑]在围堵政府机构行动完结后,示威者重新集中于湾仔警察总部外包围该大厦。他们继续围堵警察总部的各个出入口,亦有示威者在警察总部外用胶纸遮盖外围的闭路电视[26]。大批示威者于入夜后继续包围警察总部,示威人数并无减少。他们情绪高涨,不断高叫口号,在军器厂街、骆克道一带站满示威者。其中一名示威者不断向警察总部贴有“永不屈服”的墙面投掷鸡蛋,总部外墙布满蛋液,有警员用摄影机拍摄示威者的行为,又用圆盾抵挡鸡蛋[27]。夜晚10时,立法会议员邝俊宇到场。他向在场人士发言,传达梁凌杰父母希望所有人都能安安全全回家,有危险就离开的讯息。他指,在场的示威者要做到“不流血、不受伤、不被捕”[28]。当时,除抛掷鸡蛋外,有市民在警察总部外墙喷上“黑警滥权”、“学生无罪”、“唔好搞我后面”等字句[29]。
夜晚11时后,在场的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及朱凯廸呼吁在场人士以投票方式决定示威者的去留。同时,黄之锋亦于11时半向示威者表示,希望他们能以举手投票形式,以集体决定方式决定所有人的去留[30]。但他们在不久后,因未能评估现场情况而无法进行投票,让群众自行决定去留[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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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用铁马及杂物堵塞警察总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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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向警察总部的警徽投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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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总部外闭路电视被示威者以雨伞和喷漆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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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总部外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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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旺画家在现场出动,引来很多人围观
警方一度不允救护员进入总部 造谣嫁祸示威者
[编辑]接近子夜时分,湾仔警察总部内有9人报称不适并召唤救护车[31]。警方指,警察总部内有长期病患者,他们需要休息和服药,亦有人怀孕或家中有长者和子女要照顾,希望示威者让路。立法会议员郭家麒医生希望入内救治,但被警察拒绝[32]。
约11时半,救护员接报抵达警察总部,几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为救护员开路,示威者亦让路,然而当救护员到达警察总部正门闸口时,警方拒绝开门予他们进入,直到凌晨,示威人潮仍未散去,示威者大叫“开门”,要求警方开门让救护员进入。最终警方在20分钟后才找到钥匙开门[8]。一批救护员进入警察总部内,救护员在子夜12时许将不适人士带离警察总部,共有4男9女送院,包括1名年长妇人及1名孕妇,有立法会议员陪同伤病者离开,十多人当中3人需要用担架抬出外,其余途步离开[31][33]。而3人到达医院后没有求医就直接离去。
警方在10时49分于官方facebook专页宣称示威者阻挡救护车达一小时,[34]然而有关说法引起质疑,有网民批抨警方帖文是“fake news(假新闻)”,并且有多达超过8000个“嬲嬲”。而大多媒体的报道亦显示警方拒绝开门让救护员进入[35]。消防处表示从警总送了15人往医院,但医管局指同一时段有12人登记求医[36]。其后消防处证实示威者没阻挡救援人员,救护车接报约17分钟后已到达警察总部附近,但被示威者阻路而停泊附近街道,其后由救护员徒步带用具步往警总接人,而救护员在门外等了20分钟,警方才开门[37]。
示威者离开 军装警员清理现场
[编辑]而到凌晨12时38分,大部分示威者因感到疲累,港铁最后一班车也即将开出,因此决定离开。到凌晨2时20分左右,大部分示威者离开,大批军装警员开始清理警察总部、金钟道、夏悫道及告士打道周边现场杂物和铁马。到清晨约6时,夏悫道及告士打道恢复通车[38]。
影响
[编辑]政府主要建筑物
[编辑]香港警察总部出入口被示威者围堵,令香港警察车辆无法出入。香港警务署于当日下午宣布,湾仔警署报案室的服务将暂停直至另行通知,而湾仔分区有60个求助亦未能即时处理。总部内有9女4男员工身体不适[39]。到4时49分,警方发出新闻稿,对示威者做法予以严厉谴责,指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警方工作。而且向警察总部掷鸡蛋、在外墙涂鸦、用胶纸遮盖闭路电视、用铁马及杂物堵塞警察总部出入口、向警员淋油和以激光照射警员等行为是不合法、不合情理的,表明必定会严肃跟进[40]。
交通
[编辑]截至晚上11时,新巴和城巴合共14条路线停驶,约80条日间路线及12条通宵路线需改道行驶。而九巴在港岛区则有7条巴士路线要改道行驶或改以循环线形式运作[41]。九巴加开示威散场特别班次。
后续
[编辑]支持警察活动
[编辑]同月22日傍晚6时半,正义联盟等“爱字头”组织举行“支持香港警察祝福香港晚会”,约有300人参与,以中年人和长者为主。李偲嫣在台上表示“要丢了香港的垃圾!”,并要求尽快订立《辱警罪》[42]。
有市民在场外“支持警察,独立调查”的横额,却遭参与集会和撑警人士指骂“基佬”﹙男同性恋者﹚和“走狗”,有人更两度毁坏和抢走横额。警方随即分隔他们,并登记撑警男子的身份证。此外,《苹果日报》记者进行采访时亦被参与集会人士阻挡和拍摄记者容貌,并以粗言秽语辱骂[43]。
再次包围警察总部
[编辑]同月26日晚上,民间人权阵线举办“G20 Free Hong Kong”集会。在集会后,学生动源、学生独立联盟及民权抗争宣布与民众发起和平包围警察总部的行动,为近期第二次有大批市民包围政府总部,最多人时约有3,000人参与。包围行动期间,一名身在示威者人群、手执窗刮的男子被示威者揭穿其便衣警员的身份后逃走到警察总部;他被指假扮示威者混入人群,并企图带领人群冲击警察总部[44][45]。
拘捕行动及法院提堂
[编辑]- 黄之锋和周庭于2019年8月30日分别于香港仔和大埔被警方拘捕带往香港警察总部调查,当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被控于6月21日示威中违反“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项罪名;黄另外再涉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名,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两人以10000元现金保释,除了获法庭批准的外游申请,包括二人将分别到德国、美国等地演讲及探亲,一律不得离港,须遵守宵禁令及到警署报到,亦被下禁足令,禁止进入金钟道、夏悫道及军器厂街范围。而同年9月3日,警方于香港国际机场拘捕回港的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同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林被控“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控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裁判官批准他以1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需要在晚上8时至早上7时遵守宵禁令,每周要到警署报到2次,亦下禁足令,不得到警察总部一带。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和黄周二人案件合并再讯。[46][47]
11月8日第2次提堂,控方加控林朗彦1项“普通袭击罪”,指在2019年3月15日香港众志在政府总部发起反修例示威中袭击梁姓男子。在此案件中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及发出禁足令,不得进入政府总部大楼内。而黄周二人维持原有条件保释,黄原先申请豁免他于11月27日至12月17日离港的限制也被拒绝。案件押后至12月19日再提堂。[48][49]
12月19日第3次提堂,控方称已准备好答辩,但辩方表示刚收到控方文件,需时审阅,要求押后答辩,裁判官把案件再押后至2020年2月13日再讯,其间各被告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并拒绝3人在2020年年初离港的申请。[50]
2020年7月6日,第4次提堂,周庭承认控罪。而黄之锋和林朗彦则否认控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届时将处理黄及林的审前复核,以及周庭的判刑,押后期间3人获准继续保释。[51]
2020年7月15日,林朗彦于2019年3月15日被控的“普通袭击罪”,因控方证据不足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52]
2020年11月23日,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涉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黄,林2人承应控罪(周已早于7月认罪),3人须即时还押,到12月2日判刑。其中周庭是首度入狱。[53]
2020年12月2日,3人正式判刑,黄之锋判入狱13个半月,周庭判入狱10个月,林朗彦判入狱7个月。裁判官王诗丽也拒绝周庭的保释上诉申请,王诗丽形容黄之锋处心积虑,就包围警总有一定部署和计划,批评他的行为“十分自私”;而林朗彦有4项类同案底,须要加刑。[54]入夜后,有百多人在法院外送囚车,而一批前学民思潮及前香港众志成员在路口举起“学民思潮”旗帜。[55]
2020年12月9日,周庭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上诉被拒,需继续服刑。
2021年6月12日,周庭刑满出狱。
- 2019年7月3日,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拘捕有“占旺画家”之称的潘浩超。他被控在6月21日于湾仔警察总部外,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8名警务人员;无合法辩解而损毁警署外墙和扶手电梯;另外被指用粗言秽语或侮辱性言语,呼吁其他示威者向警员掷鸡蛋;合共被控“袭警罪”,“刑事毁坏罪”,“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7月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出,潘浩超正牵涉1月另一宗刑事毁坏案件,加上他在保释期间参与包围警总,过去亦有弃保潜逃记录,不应该再次获保释。最后裁判官定于8月2日再提堂,拒绝被告保释,由惩教署看管。[56] 8月2日第2次提堂,控方提出修订控罪,控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项“刑事毁坏”和7项“袭警”共9罪。被告今毋须答辩,辩方申请押后以取法律意见和文件,裁判官将案押后至9月11日再讯,被告无保释申请继续还押。控方透露,所有肇事警员曾被鸡蛋掷中或被蛋液溅中,被告亦涉嫌以鸡蛋掷向警总的设施。[57]9月11日,第3次提堂,控方怀疑被告牵涉此案以外、在其他日子发生的事件,亦透露该事件与本案证据有关,因此要求押后两星期至本月25日提讯,以作进一步调查,获裁判官批准。据悉,控方有可能增加控罪。辩方原申请保释。但裁判官指被告的过去纪录,加上他在另一宗案件的保释期间犯下本案,拒绝辩方的保释申请,被告继续还押候审。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再讯。[58]9月25日,第四次提堂,控方申请进入进入答辩程序。潘浩超答辩时否认控罪。控方庭上透露,由于案件涉及15名控方证人及多段相关片段,向法庭申请审前复核,辩方不反对有关申请。裁判官认为,案件牵涉的证人、证物甚多,控辩双方需就证供的争议性作讨论,批准于10月31日下午作审前复核。[59]10月31日第五次提堂,控方表示将传召15名警察证人,并有长约2小时的事发片段,预计审期7至8天。辩方表示不争议被告身份及涉案片段真确性,案件现押后2020年2月27日转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期间被告继续还押监房看管。[60]2020年3月2日,西九龙裁判法院预审,被告否认控罪,案件定于3月31日开审,预计审期为8天,期间被告须还押候审。届时控方将传召14位证人作供。[61]到同年11月18日,裁定被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刑事损坏罪及7项袭警罪成,还押至11月26日等候判刑。[62]裁判官刘绮云认为案情严重,指被告在非法集结中担任领导者的角色,其向警署掷鸡蛋的行为对公众造成滋扰,激发公众对警方不满的情绪和可能会损坏电梯,威胁社会的安全。加上被告不断以脏言秽语辱骂警员,会引起其他示威者的仿效,判被告监禁21个月。[63]
- 1名19岁王姓男生在涉于警察总部外喷字,被控刑事损坏罪,被告早前认罪,2020年6月10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时指,对于被告态度有所转变而感到高兴,被告接受辅导及协助后已知道自己问题所在,并愿意改过。裁判官勉励被告勿再回头看,亦不要再接触毒品,并寄语被告无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都继续努力。决定按感化报告判以被告1年感化令,期间需遵守条件,包括不得接触毒品、按指示提供尿液样本作随机检验及需按指示接受戒毒疗程等,被告另需赔偿1,200元。[64]但事后被发现和感化官失联,另外他也涉及2019年6月12日金钟非法集结及同年8月涉藏大麻2案,但被告没有出庭被法庭通缉,其后在2022年7月与另外3人于西贡被捕,7月1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时,被告承认非法集结及藏毒,案件于8月31日再讯。2022年8月1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违反感化令案件。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指,考虑到被告的年纪和意志薄弱,撤销感化令,改判戒毒所。[65]
回应
[编辑]此章节需要扩充。 |
天主教香港教区辅理主教夏志诚当晚在“教区视听中心”facebook专页发放片段,呼吁进行示威的年轻人保持冷静,以和平理性方式寻求公义,抗争时不要影响市民生活和使用暴力,以免民意逆转[66]。
美国之音报导美国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发表声明,对黄,周,林三人入狱的判决令人发指。[67]
因违反《港区国安法》被通缉而流亡的前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及未有通缉,现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柏克莱分校地理学博士生的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前秘书长周永康,在纽约时报发文,要求候任美国总统乔·拜登政府要继续批评中共政权,还要有勇气促进一种将人权置于其他利益之上的新对华政策。[68]
英国外相蓝韬文发声明促请香港及北京政府停止打压反对声音,重申检控决定一定要公平及不偏不倚,同时要维护港人的权利及自由。
台湾的蔡英文总统对判决表示非常遗憾,指港人的民主诉求再次被威权压制,她指现在还不是绝望的时候,台湾会继续支持港人及民主。[69]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表示,关注事件对香港自由的影响。[70]
特区政府反驳美国指控香港存在“政治检控”强调有关指称别有用心,绝非事实,意图干预中国内政。香港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保障,在国际上备受尊重。司法机构会继续行使独立司法和终审权,不受任何干涉。美方企图以声明影响香港司法系统行使司法权,必定徒劳无功。[71]
相关条目
[编辑]-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与集会列表
- 2019年6月9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
-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占领行动
- 2019年6月16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
- 红色媒体滚出台湾游行
- 2019年7月7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
参考文献
[编辑]- ^ 【大專學界就政權托辭推搪市民訴求之聲明|Statement from Student’s Unions of Higher Institutions on the regime’s indifferent response to people】.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 ^ 【不斷更新●果燃台LIVE】示威者圍封警總所有出入口促見一哥:「釋放」盧偉聰. 苹果日报.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0).
- ^ 【引渡惡法●不斷更新】民間最後通牒時限屆滿 政總基於保安明日暫停開放(附行動升級「懶人包」). 苹果日报. 2019-06-20 [2019-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 ^ 彭毅诗. 【逃犯條例】網民設死線促回應4訴求 特首辦:行政長官已回應. 香港01. 2019-06-20 [2019-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0).
- ^ 「拒為邪惡效力」 警總飯堂經理辭職. 明报. 2019-06-16 [2019-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7).
- ^ 立法會示威區續有反修例市民聚集 有人唱歌激勵士氣.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立法會示威區續有反修例市民聚集 有人唱歌激勵士氣. 香港01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8.0 8.1 8.2 8.3 8.4 8.5 8.6 【逃犯條例.持續更新.直播】包圍持續 警總內現「速龍小隊」. 香港01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中文(繁体)).
- ^ 立法會外數百人集會 學生指網上不同召集時間影響人數.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響應大專學界號召 陸續有人到立法會示威區集會.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過千人聚集立法會示威區.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集會人士佔據夏慤道添美道交界.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市民佔據金鐘部分幹道 學界續了解群眾策略或考慮配合.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示威者入夜後繼續佔據夏慤道東西行線.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大批示威者包圍警總 要求與盧偉聰會面. 香港电台 (香港).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中文(繁体)).
- ^ 【逃犯條例.不斷更新.短片】接近凌晨零時 警總外人潮未散. 明报. 2019-06-21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警方談判專家呼籲示威者離開不果. am730. 2019-06-21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 ^ 18.0 18.1 【引渡惡法】不滿談判專家 黃之鋒︰好似皇帝望住蟻民咁. 苹果日报.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促撤銷暴動定義 大批市民圍警總要求盧偉聰對話.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逃犯條例.不斷更新.短片】接近凌晨零時 警總外人潮未散. 明报.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示威者佔據稅務大樓大堂 只留一扇玻璃門讓其他人進出.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示威者以鐵馬等物品堵稅務大樓對開告士打道.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示威者由稅務大樓轉到入境事務大樓大堂留守.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到達入境事務大樓 無回應傳媒提問.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示威者抵達金鐘政府合署 大閘關上未能進入大樓.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市民繼續聚集警總外,有示威者向入口擲雞蛋.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市民繼續聚集警總外 有人向出入口擲雞蛋.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鄺俊宇警總外傳達墮樓示威者父母話 冀所有人安全回家.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示威者警總外牆噴字 警總內有人在窗邊搖晃鏢靶.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有民主派議員到警總外籲以投票方式決定示威者留或走.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31.0 31.1 31.2 救護員將不適人士帶離警總 共4男9女須送院. 香港电台. 2019-06-22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警總讓救護員進入 警方呼籲示威者讓在內職員回家.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救護員接報到灣仔警總 抵達逾廿分鐘後始獲開閘放行. 无线新闻. 2019-06-22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警方在臉書的發言. facebook.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 ^ 庄恭南. 【逃犯條例・FactCheck】警稱救護車被示威者阻 傳媒證警拒開門. 香港01. 2019-06-22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消防處稱15人警總分送兩醫院 醫管局:港島群眾活動12人登記求醫. 明报. 2019-06-22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 ^ 接報後兩小時進入警總 消防:示威者沒阻擋救護. 明报. 2019-06-23 [2019-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 ^ 【逃犯條例】示威者清晨散去 警總一帶馬路恢復通車. 明报. 2019-06-22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香港01. 【逃犯條例】數千人包圍警總 警務處:43個999求助未能即時處理. 2019-06-21 [2019-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1).
- ^ 邓海兴、赖南秋. 【逃犯條例】圍堵警總影響民生 警凌晨發新聞稿譴責示威者. 香港01. 2019-06-22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巴士路線最新改道安排. 明报. 2019-06-21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逃犯條例.多圖】撐警晚會數百人參與 示威者舉牌高叫「支持獨立調查」. 明报. 2019-06-22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 ^ 【引渡惡法】2人赴「愛字頭」撐警集會踩場 舉「獨立調查6.12」橫額被毀. 苹果日报. 2019-06-22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 ^ 【引渡惡法】逾3,000人深夜圍警總促釋放示威者 文職疑「被提早收工」. 香港苹果日报. 2019-06-27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
- ^ 便衣警扮示威者偷拍人群. 香港苹果日报. 2019-06-27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
- ^ 【逃犯條例】林朗彥回港被押上庭提堂 准保釋但每天須宵禁11小時. [202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 ^ 黃之鋒周庭獲准保釋 期間禁入夏慤道等範圍. [202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4).
- ^ 涉621圍警總及315政總襲擊男子 眾志主席林朗彥兩案押下月再訊. [2020-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5).
- ^ 【逃犯條例】黃之鋒周庭等涉6.21非法集結提訊 黃欲造訪歐洲被拒. [2020-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3).
- ^ 包圍警總案再提堂 黃之鋒稱無供密碼下警查閱手機信息紀錄 (19:25). [2020-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2).
- ^ 周庭承認煽惑及參與圍警總 黃之鋒林朗彥續不認罪. [2020-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 ^ 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受審後獲判無罪. [2020-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 ^ 6.21圍警總案|黃之鋒等3被告全還押候判 周庭首度入獄. 香港01. 2020-11-23 [2020-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4).
- ^ 眾志三子圍警總囚7至13月半 官稱喊貶警口號旨在衝擊 黃之鋒領頭行為自私. 明报. 2020-12-03 [2020-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3).
- ^ 周庭聞判抱頭痛哭 庭內支持者同落淚. 明报. 2020-12-03 [2020-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3).
- ^ 「畫家」潘浩昭被控襲警等罪還押至下月再訊.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9).
- ^ 【逃犯条例】涉袭警刑毁等加控非法集结共9罪 “画家”还押9月再讯
- ^ 「畫家」被指另涉一案押後兩周再訊 保釋申請續被拒.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9).
- ^ 涉包圍警總被控9罪ㅤ「畫家」否認全部控罪.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9).
- ^ 「佔旺畫家」涉警總外襲警等9罪 還押至明年2月開審.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 ^ 「佔旺畫家」否認涉襲警刑毀等9罪 本月底開審.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
- ^ 「佔旺畫家」涉6.21圍警總掟雞蛋 9項控罪罪成還押候判. 明报. 2020-11-18 [2020-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
- ^ 「佔旺畫家」圍警總擲蛋囚21月. 星岛日报. 2020-11-27 [2020-11-27].
- ^ 涉警總外噴字19歲男生判感化 官勉勵被告勿再回頭看. [2022-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 ^ 【撤感化令】涉警總外塗鴉判感化失聯2年 21歲男被撤感化令改判入戒毒所. [2022-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7).
- ^ 天主教夏志誠呼籲年輕人冷靜 以和平理性方式尋求公義. 香港电台. 2019-06-21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令人髮指、無恥” 美兩黨議員紛紛譴責黃之鋒等人遭判刑. [2020-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 ^ 拜登先生,請繼續對香港施壓. [2020-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3).
- ^ 黄之锋等三人判囚 蔡英文:港人民主诉求再被威权压制
- ^ 英美日等关注前众志三人被囚 港府批要求放人荒谬
- ^ 特区政府反驳美国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