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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Earl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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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Samuel 2007年7月31日 (二) 09:38 (UTC)[回复]

请按这里开始一个新的讨论标题,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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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你对蒙古历史有几分研究功力,蒙古征服花剌子模改修饰改写的不错,敬谢之。 —裕纶 2008年4月5日 (日) 09:38 (UTC)[回复]

授予维基见习编辑(C)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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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见习编辑(C级)的最低要求;透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见习编辑(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J.Wong 2008年6月19日 (四) 03:43 (UTC)[回复]

Thank you, J.Wong. I'm so appreciated to receiving the greeting from you!“Earl of China”2008年7月20日 12:26(ROC)

You are welcome. Hope you will continue for contributing to this Wikipedia.—J.Wong 2008年7月20日 (日) 09:03 (UTC)[回复]

请不要删改蔡英文的前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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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Earl of China先生,由于陈水扁的名义上的党主席任期(党章规定)实际上的党主席任期不相同所以在蔡英文的前任同时加上陈水扁和谢长廷(代理),是为暸特别说明,谢谢!“Taiwan 2040”2008年6月27日 23:00(-5)(United States)

Excuse me, Taiwan 2040. That might be a mistake. Thx and please correct it.“Earl of China”2008年7月1日 12:26(ROC)

您用的译名来源是什么?—Quarty 2008年7月28日 (一) 16:21 (UTC)[回复]

People'd find it out easily if we could pronounce the name of cities much more properly. What do you reckon?“Earl of China”2008年7月30日 00:33(ROC)

没有正确的译名,只有有人使用的译名。—Quarty 2008年8月3日 (日) 10:17 (UTC)[回复]

You didn't answer the question. That's the problem.“Earl of China”2008年8月4日 00:27(ROC)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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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Πrate的用户恶意撤销阁下对蒋经国的编辑。

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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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停止。如果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您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RalfX2008年10月24日 (五) 16:27 (UTC)[回复]

What's the warning for? 根据维基定义,破坏是指以降低维基百科全书质量为目的而“故意增删或修改内容”的行为,例如把正常内容替换成猥亵的、诽谤的、或者其他不相关的内容。请问别人在我创立新条目后,内容随即被移转至其新音译条目下,我将之修正,是破坏?Please watch the records really, really carefully.--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04 (UTC)[回复]

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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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不能先留意一下前一位编辑人如何不分青红皂白就删除的问题呢?你注意到细节了吗?还是仅凭单方面的投诉就可以评判?另外我先编辑了贺维湾这个条例,岂料也可以被另立新条目赫维湾,然后全文被转入后者?注意,这种同样的问题始终在发生!我已经注意到有些人全以中国大陆的音译而随意移转前人所创的条目至他们所认定的新音译条目。但这样一来是尊重我们的著作权吗?--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7:47 (UTC)[回复]

Re:地理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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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此情形,应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请其他维基人协调,或有足够理据下在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提出申请。

剪贴内容复制到另一页面会被视为破坏

被请求保护的条目是以移动方式更名的,如果该移动不适当,请向当事者讨论。若页面无法移动则至上述专页提出申请。另外,您于考文垂的修改没有依据支持,已予回退。—RalfX2008年10月24日 (五) 18:10 (UTC)[回复]

谢谢君的回应。但是我已经先被你警告,而且对方所篡改的条目则普遍受到保护。如此令人费解对方为什么不尊重维基编辑原则,并且随意删除前人编辑时所留下的记录以至于其新音译条目符合先来先到的样子。--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8:34 (UTC)[回复]

回︰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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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迟了那么多回应。乍看过赫维湾的历史,大概知道发生什么事。其实您要明白维基百科中并没有什么着作权,但大家在译名问题上,都有“先到先得”的共识。所以这个问题应该不难解决,建议您先与对方沟通一下。不果,欢迎再找本人。—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02:24 (UTC)[回复]

我相信是这里。—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08:36 (UTC)[回复]
阁下可于这页申请。—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09 (UTC)[回复]
我想你可以向欢迎我的维基人 User:Wing寻求协助。-- Samuel  对话  记录  2008年10月26日 (日) 14:05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编辑(A)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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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助理编辑(A级)的最低要求;透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编辑(A)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36 (UTC)[回复]

Thank you very much, J.Wong. I felt so honored and being encouraged to be promoted! --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53 (UTC)[回复]

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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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您建立的谭沃思 (澳大利亚)立斯摩尔 (新南威尔士州)贺维湾等条目,都无法提出有根据的名称来源,根据维基的规则,若您提不出有效的来源,则任何人皆可移动到有根据的名称,先到先得的原则只适用于有效的名称。—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07 (UTC)[回复]

所以您所认同的音译及根据之原则乃出于中国大陆现行采用、但尚不普及的音译;同一事证同样于台湾发生,您如何证明破坏的行动符合礼仪?--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12 (UTC)[回复]
译名有根据与否其实很容易查询,使用各家搜索引擎查一查,或翻一翻个家百科全书,或找一找权威机构所使用的名称。况且地名并非人名,自行翻译应该不甚恰当吧—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16 (UTC)[回复]
敝人相信所编辑的新条目有根据,而您却否定之。如此尚不包括您在维基百科于瑞福利纳 (新南威尔士州)等处不尊重简繁互换、直接翻为简化字的行动。像这样包括剪贴别人的编辑内容,却指控别人在破坏的坚持,您要持续到何时?--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25 (UTC)[回复]
我根据维基规则做出的移动,何谓破坏?剪贴才是维基所不允许的。至于瑞福利納 (新南威尔士州),请确认您真的有看出简繁体字的差异再说吧。—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33 (UTC)[回复]
您没有根据规则。您是依据自己所相信的,剪贴敝人的内容。纳和“纳”您看不出来?此非您云什么什么“再说吧”能闪避的问题--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38 (UTC)[回复]
补充一下,我并非指“瑞福利納”有问题,而是“新南威尔士州”,您没看出此问题吗?当然,如果您不喜欢我将它移动到简体字的名称,您可以将之“移动”到繁体字名称,但请您不要再“剪贴”了。—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3:46 (UTC)[回复]
你要看记录,“剪贴”所有内容的是User:Iokseng。我在澳大利亚得到许多当地人的协助,如今在维基,希望将澳大利亚介绍给读者,但随后看到自己所编辑的音译条目被移转,这种观感可想而知。我希望和你是不同人,因为阅览您编修的记录和成果已令敝人十分感到尊敬。--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3:57 (UTC)[回复]
其实我比较在意的是译名是否有根据,我完全不想与任何人在编辑上有冲突,大家在维基都是贡献自己所学,已经是很难得的事了,而维基的特性又是很注重资料来源,希望您能了解我并不针对任何人。至于译名,我还是希望您在订定标题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译名来源,不然,就算我不移动,也会有其他人移动的。—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26日 (日) 14:12 (UTC)[回复]
音译会有根据,但译时循例不一定相同,这就需要大家对先到先得原则的尊重和对新条目的保护。我仍然希望谭沃思 (澳大利亚)立斯摩尔 (新南威尔士州)恢复最初音译和编辑内容。连日来有这段历程也是挺好的。对于图文巴图翁巴的顾虑在哪里我会进行说明,也希望您能进一步了解和认同。--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08 (UTC)[回复]
图文巴:香港人念起来是Too-man-ba。如同英文字典Longman,港人音译“朗文”。在澳大利亚,Too-woom-ba中woom的念法,重音放在woom。出于通用和重音的考虑,敝人才会推荐图翁巴。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21 (UTC)[回复]
翁(weng),o音多于文(wen)里的n音。这是敝人对汉语的考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34 (UTC)[回复]

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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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阁下被封的理由是不正确编辑页面,而且是屡劝不改。上面的用户已经说得很清楚,若要更改条目的名称,是按条目上方的“移动”按钮。如果不能移动或者译名有争议性的条目,应向管理员提出请求,而不是强行不停移动又或者剪贴条目。希望您今后注意遵守规范,谢谢。—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6日 (日) 19:32 (UTC)[回复]

条目由我先音译、内容由我先编辑,在完成以后,被移转到新音译条目里;一旦后来者不同意音译,即推说这“有争议”,接着内容就可以被移动到自己认同的音译里。这问题很大。--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0:34 (UTC)[回复]
麻烦阁下仔细查看塔姆沃思_(澳大利亚)的编辑历史,用户User:Iokseng是循合理途径进行移动,您的编辑记录也包含在里面。或者假设Iokseng的移动是错误的,您应该做的,是把条目移动到正确的名称上,然后申请把原重定向删除。如果该地名有几个译法,按规则,您拥有先到先得的权利(不过前提是您的条目译名不是原创),其他的译名可以设置为重定向。—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18 (UTC)[回复]
谢谢您不吝指导。辛苦了!--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25 (UTC)[回复]
不客气。关于Tamworth的译名,根据我在Google查询到的资料,谭沃思只有3项搜寻结果,而且有2项是维基的内容,由此可以判断,“谭沃思”是原创译名,不符合维基百科的Wikipedia:命名常规,故其他维基人是有权将其移动至更具广泛性的译名中去,而原重定向(“谭沃思”)应该被删除。—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7日 (一) 21:40 (UTC)[回复]
Tamworth有三个音节,“塔姆沃思”变四个。tam为单音,塔姆变两音。我在Google搜索结果同君;其他音译文字虽不一致,但同用三音节的多。出于对原音的考量和音译,我推荐“谭沃思”,保留“塔姆沃思”重定向会比较慎重。此外我能书写简化字,如果您type简化字比较方便,读简化字我也很欢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22:02 (UTC)[回复]
阁下所言不无道理,不过也请您明白一点: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创新意念的地方,译名不应该由维基人自创。—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23 (UTC)[回复]

孙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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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厚爱,希望大家一同精进! Qqqyyy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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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蒋中正的条目只是做修饰语句,并非破坏,请勿任意撤销,谢谢

Earl of China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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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中正中华民国的条目经常遭到台独份子和偏激意识形态份子的篡改及破坏,希望您能够多多注意和控管,谢谢你59.105.23.24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0:58 (UTC)[回复]

谢谢留言;只是我们都了解百科是提供给一般人来参考的资料之一,纵使它有其影响力,但不会是个万无一失的线上资料。为了维护“维基百科”在各家的信誉及可参考性,有些言论其实反映着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所保有的观点。例如许多人喜欢将蒋“中正”改为蒋“介石”,但是很少人将毛“泽东”改成毛“润之”就是其中一个例子。这里面所带有的涵义微观之下,有其特殊政治意义。但是必要吗?我还是比较支持从学术观点来丰富内容和文字精要。当然,没有需要的破坏和有意的篡改则需要论点持平的人来一起把关。谢谢你

re: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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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是在3月26日被挂上非中文的模板,模板昨天自行提删。我已经把页面恢复。 --Advisory 2009年4月10日 (五) 08:20 (UTC)[回复]

回: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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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23:08 (UTC)[回复]

移动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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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完全可以利用移动功能去把条目移动到新页面,而不是直接粘贴条目内容手动移动条目。还请您注意,谢谢。-Advisory 2009年4月15日 (三) 04:40 (UTC)[回复]

页面上方有个移动的按钮,把您需要移动到新页面名称填上就完成了。若输入的新页面已经存在则无法移动,这时可以在wikipedia:移动请求提出。--Advisory 2009年4月15日 (三) 04:49 (UTC)[回复]

Template:Universities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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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模板已经提案删除过了,详见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9月20日#Template:台湾各所大学。所以根据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您创建的东西将会提报快速删除。 --Koika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4:10 (UTC)[回复]

关于 中华民国 首都 的再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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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达成了最新共识,请发表意见暂时共识Huang Sir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4:18 (UTC)[回复]

如果我所写的我自认有玩笑性质或搞笑性质的白话文字伤害了阁下,在这里赔礼了,诚邀您参加走向共识的接续讨论

模板:Universities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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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模板的存废讨论至今日为止本已开放一星期,是时候判断是否应该把之删除。当然,如果单看票数,删除和保留比是差不多的,可为未有共识。不过,再看详细讨论内容后,本人希望把模板保留,但删除一方我们不能无视,我强烈建议分拆模板。本人会押后执行保留,期待您的回复。—J.Wong 2009年5月6日 (三) 02:48 (UTC)[回复]

模板既然是由阁下创建,本人建议阁下自行分拆该模板,而毋用于待讨论达成共识。始终争议是在于保留与否而非分拆与否,更非如何分拆。既然现时共识为保留,本人以为已达成当初开展该讨论的目的。如此,本人建议阁下把分拆准则列于讨论当中。如有用户有兴趣即他(们)主动回应您,则请阁下主动与他们接洽,继续于用户讨论页讨论,否则本人以为无须再久等所谓的共识,以免最终费时失事。—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5:58 (UTC)[回复]
另外,虽然本人会继续监察该模板分拆的流程以及进度,仍希望阁下于分拆完成后,至本人讨论页留言通知本人,届时本人会考虑是否要删除此模板。—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53 (UTC)[回复]

关于分割模板一事,本人对分拆的方法并无任何意见。我认为不论是以地区分拆或是以功能分拆,都是一个好的分拆方式。如果最后真的没有其他意见的话,我看可能要你自己作主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9:25 (UTC)[回复]

本人已把模板移至Template: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敬谢回复。如有问题,请通知本人。—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11:03 (UTC)[回复]

你是该模板的原作者及主要贡献者,虽然我在删除投票投了保留,只要你有更好的建议,包括分拆建议,原则上我都会支持。—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5:57 (UTC)[回复]

不要客气。由于原模板在移动后未有立即修改键入页面内的条目,导致那些条目不能显示该模板,我暂时为原模板建立重定向[1],你或其他人修改完所有条目后可以请管理员删去重定向。—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6:18 (UTC)[回复]
客气了。把模板分拆为私立及国立两类不失为折衷办法,另一方面我认为目前模板内的条目名称已经符合精简原则,只是若无特别理由我似终建议优先使用全称。这个相对来说是小问题,我只提出自己的想法,你及其他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纳。—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0 (UTC)[回复]
噢…在移动时,我忘了弄链入…抱歉。原模板的历史已完全移至Template: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所以没有删除的必要了。反而现在要处理原模板的链入,不过要分做国立和私立,用程序就比较困难了。—J.Wong 2009年5月15日 (五) 06:53 (UTC)[回复]
我只是刚巧留意到,也奇怪为何你移动模板名称没有自动建立原名称的重定向呢?—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5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内的大学名称都是“国立xx大学”而不是“中华民国国立xx大学”或者“台湾国立xx大学”,就是说使用全称“国立xx大学”已经有足够的精简度,反而使用“x大”则过于精简。以国立暨南国际大学举例,我倾向在模板内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或[[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南國際大學]],不倾向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大]]。我只是提出自己想法,你们可按实际情况决定最佳展示方式。—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27日 (三) 05:57 (UTC)[回复]

Re: 有关中华民国首都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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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提醒。我觉得这时候“全保护”也好,可以让大家冷静一下,也可减缓讨论页成长速度。虽然从制宪史实来看,中华民国首都就是中央政府所在地(目前为台北市),而且也有很多官方资料可供查证。但可惜的是,的确仍有一些官方资料与公务员观念并未全然更新,以致于被对方紧抓住不放。虽然当中有些并不符合维基可供查证的条件;有些则是词语不清,均不足以作为足够说服力的反证。但依我目前对于对手的了解,如果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是没有办法达成共识的。

因此,我觉得不妨趁这段时间推动一些事情,包括:

  1. 连络内政部负责回函的人员,提醒他们要依法解释首都问题;
  2. 连络教育部负责线上电子典的人员,提醒他们尽快更新相关词语释义内容。
  3. 寻找1946年《制宪国民大会实录》有关定都讨论的原文,说不定可以找到有价值的新证据;

不知您有没有比较好的想法?

至于备份之事,等我在共识讨论区作个阶段性结论后,我会处理的。—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34 (UTC)—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46 (UTC)[回复]

另外,建议暂时不要再与对方辩论,意义不大。—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38 (UTC)[回复]

您指的是Talk:中华民国#修改请求吗?我认为这只是临时性的修改,比较没那么重要,所以没有意见。—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1:45 (UTC)[回复]

请阁下前往互助客栈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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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将首都争议解决方针送至互助客栈讨论[2] 请前去参与讨论。Huang Si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5:38 (UTC)[回复]

请尊重当代之民间传说(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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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任中之"冤魂"对陈水扁及陈定南"复仇"之说为民间之谣传。本文已特别注明是民间说法以资区别,为何屡屡删除?若不认同你也可以在后面加注您认为是"事实原因"的看法Paye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8:24 (UTC)[回复]

维基已有明令之编辑规定,且我提供的条目并非无中生有。反怪力乱神是您的价值观 您当然可以提出反证,而不是在这禁止他人陈述当代社会价值观之看法。若阁下再进行编辑战,将向管理者提出裁决Paye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8:47 (UTC)[回复]
民间传说?连google都找不到,算什么民间传说?这种事说不是无中生有,至少要指出出处,八卦论坛也可。
忘了注明是回复Payer了,抱歉造成Earl of China 的困恼。--Outlookxp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4:17 (UTC)[回复]

有一份研究计划,可厘清台北市是否为首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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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要研究台北市的机能与法治。 他体会到首都的定义千变万化,于是做出一下定义,可以作为参考。

为避免用词上之争议,本处所理解的首都,应指如下的意义:其为政治中心,也为经济社会文化中心,其必然为其所属都会区的核心城市(火车头),而且也为该国或该邦的主要对外门户。

台北市为中华民国在台湾地区之国际化门户全国政治经济中心,而且也是全国金融中心、电讯传输中心、媒体事业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经营管理中心、技术支援中心等;台北市更是北部都会带(包括基隆、台北、中坜、新竹与头份)的火车头,将发挥区域内运输、通讯及观光游憩的带领功能。凡此,为“国土综合开发计划”所明白规定 。

全文如连结:台北市作为首都应有之功能与法制之研究 执行单位:台湾大学政治学系


另外我也有查到内政部地政司的回应,他仅承认台北市是中央政府所在地,避开现行首都位置--2009年5月26日 (二) 14:30 (UTC)


内文也有提到: 这份对于五五宪草的修正案中删除了原先五五宪草第七条对于“国都”的规定,当时因为中日战争的缘故使中央政府被迫迁离,笔者推测,宪政期成会的成员有感于国都的入宪于现实环境上的无益,身为国都的南京已经沦陷,国都在宪法上的徒具条文,只是更添国家的无力感,所以删除此一条文。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是反对国都入宪,后来制宪委员也就没将国都制定列入宪法。

关于首都的问题也可以问这两位教授黄锦堂教授、苏彩足教授。-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5月26日 (二) 14:44 (UTC)[回复]


不然大家一起写信给马英九总统也行,请他解决这个问题[3]。如果他说南京是现在的首都我也投降了-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5月26日 (二) 14:48 (UTC)[回复]

台北是首都没有问题,是某些保守派人士心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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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是首都在法理及史实上都没有问题,是某些保守派人士的心态有问题。另外,政府以“中央政府所在地”回应首都问题是“依法行事”,而且也符合首都的一般性解释,建议诸君不要附和对方说政府“避谈”首都。—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23:46 (UTC)[回复]

关于新闻报导与部落格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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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认为新闻报导没有提到首都在台北,所以不接受。--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5月28日 (四) 11:15 (UTC)[回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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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的立场是,不然就改回台北市加注,再不然就是其他栏位都允许让我改成“参阅XX章节”,不过我认为后者并不能为多数人所接受,毕竟这样大概中华民国条目的讯息栏都会变成“参阅XX章节”,毕竟几乎所有的栏位都会跟领土的争议扯上关系,所以应该可以几乎所有的栏位都改成参阅XX章节。当然,有人会以讯息栏已限定在实际控制区域来阻止这种修改,但要注意的是,这次之所以将首都栏改成参阅首都章节的起始就是因为有人要把首都栏修改或添加成南京,这一开始就是个问题,但却到现在才被提出,因为南京根本就不符合讯息栏的前提要件,假若一开始就有人以此为理由禁止将首都栏修改成南京,那就不会有今天这种参阅首都章节的状况产生了。所以我目前的立场认为,不然就改回台北市加注,不然就全部改成参阅XX章节。但是,倘若对方真的同意后者,那我绝对会连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条目中所有有争议的部分全部改成参阅XX章节。当然,我希望最后不要变成这样。—Forju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4:11 (UTC)[回复]

同意;“台北市”。惟目前有些国民担忧,首都栏填上台北市,就是坐实了台独,因此坚拒台北市三字还复栏内;或根据旧版教科书和“并陈各方观点”方式、等待新版教科书,图置南京市于台北市之前。但相关观点若依据政党说法而互表异议,是置现实于不顾的一种政治宣传。假若欲根据“各方观点”,则我邦交国偶尔口误的‘Republic of Taiwan’是否其实存在?我想说的是,根据理论而不审视现实的说法,每天都可以也可能微变。这样一来,也许将“参阅XX章节”全面推广至条目“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是为较佳的解决方案。这时支持“北京市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论者必产生同我今日之观感。然而在条目中华民国的讨论上,使争议扩大,是拖延解决办法产生的最佳方式,却是延伸政治争议,纳自身于政争行列之作为,非维基编辑人所应当充任之角色。是故认为“台北市”为最适宜的解决方案(编辑人Kolyma于5月13日及小篮子于5月19日曾先提出此案)。--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7:07 (UTC)[回复]
我觉得写台北市是首都和台独根本无关,这是实际首都。好比实际管辖范围是台澎金马而非大陆+蒙古+自由地区是一样的道理。而且中华民国首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而且只是一个省会......这真的是很荒缪,感觉被吃豆腐。其实不只首都,很多地方都被吃豆腐,实在是无言。如果有人说这是搞台独,那我希望他不要被统战了。另外希望国民是专指中华民国国民。--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没错,非常同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8:28 (UTC)[回复]

台湾的科技大学不是“高等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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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学 (台湾)并非中华民国高等教育司所辖,至为明显,且已有独自的“台湾各所科技大学”的Template,为何阁下坚持错误的内容?140.117.193.180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32 (UTC)[回复]

新兴大学增设至今,仍有许多人对多所新校大略位于何地、是否公立或私立而不清不楚。惟在新增该模板前,在下不知“台湾各所科技大学”已有独自的Template;故制作了综括台湾各公、私大学的模板,目的在补足众参阅人对此方面的认知。近日相关模板经阁下修改,发现的确有误,故有现今增列之字样以补不足。敬请参阅修订后的内容,或许错误已经相当有限。另外,如果有误,修订即可,并不需要坚持。我们既来此参与编辑,即当坚持有误则改的原则,不是吗?--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49 (UTC)[回复]
既然已知有错,则该模版中之科技大学 (台湾)自当移除,以免叠床架屋。且科技大学 (台湾)本非大学,您的理由似难成立148.233.159.57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2:56 (UTC)[回复]
(一)模板制作目的乃使众参阅人得以综览包括科技大学等新校位于何地、是否公立或私立能清楚明了。(二)该二模板一再遭不同IP用户删除内容;请教我所见之不同IP俱为汝所使用否?--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8:10 (UTC)[回复]
科大不是大学,但肯定是高等教育。现在台湾的高等教育不是依教育司或技职司来分,原因和那段时期各个教育部长(吴京等等人....)的政策有关。"科大不是高等教育",这样子说会被一堆科大生酸是战学校。--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6月6日 (六) 11:20 (UTC)[回复]
补述一下,那段时期有位教育部长为了未来知识经济的趋势,提升技职体系的等级到高等教育,也就是现在的科大、术院。--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6月6日 (六) 11:24 (UTC)[回复]
感谢User:Jason22协助解释。另外,敬覆IP用户:许多大学条目下可见多组模板功能互补,阁下为何独独担忧台湾的大学条目叠床架屋?加上最初所制作的是综括教育部所辖之大学与科大,相关模板亦一并列入讨论,结果认为一个具整合性的模板实属必要。再者,当阁下在各相关科大条目删除了模板、在下了解您的出发点后,也从善修订相关条目(但不是在对您乞求原谅与认错),却被您严词指责“坚持错误”。请您留意:众人讨论时,对于所提‘综览包括科技大学等新校位于何地、是否公立或私立能清楚明了’是获得注意且合乎阅览人权益的。谨希望您对于此阅览需求也能有所了解。--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3:55 (UTC)[回复]
补述:个人也曾经在公视看过曾志朗任教长时,亲上电视解释提升技职体系的等级到高等教育的必要性。--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12 (UTC)[回复]
大专院校都是属于高等教育,取得学士或附学士都算是受高等教育。不过大专院校是包含普通大学、师范大学、体育大学、科技大学、技术学院、甚至专科也算是高等教育。所以那个列表范围的定义要设好才行。另外,所谓大学,主要是指多个学院所组成的学校才是。我不清楚教育部有没有官方认定的机制?另外,因为科技大学、技术学院是由技职体系升上来的,所以仍然由技职司管理--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6月8日 (一) 15:31 (UTC)[回复]
忘了说,研究所也是高等教育,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9年6月8日 (一) 15:32 (UTC)[回复]

关于台湾的大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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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的大学模板,我针对{{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Priv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这两个模板进行了整理,因为原有的内容实在太叠床架屋了。其他相应的模板,我也对于连结做了部分的调整,以方便使用者浏览。在这边先跟创建模板的你通知一下。祝维基愉快!—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6月14日 (日) 10:17 (UTC)[回复]

大摩您好!个人请求您务必了解:该二模板是希望在众多新兴大学设立后,解决一般人对各大学位于何处、为公立或私立等疑问而制作的;第二、最初的模板乃参考英文维基百科Universities in Taiwan,即一个模板内包含了公私立大学位于何处与分类等;第三、个人认同您在联结相关模板和部分调整的努力,因此在IP用户修改以后,也将其意见列入考量而修订。我不知道您是否就是当时那位IP用户,也不晓得您是否知道:将各大学依其分类而置于不同模板,都会无从使其他在分类以外的大学一同阅览。谢谢您--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6日 (二) 04:35 (UTC)[回复]
原本想说不管这两个模板了,但是我看到上面的资讯又变的乱七八糟,我还是动手修改这两个模板了。首先,那个IP用户并不是我,我都是用登入的方式编辑;还有,您提到的将各大学依其分类而置于不同模板是不妥的行为,我并不感到认同,我认为各类型的大专院校都该有自有的模板,不过这点还可以再讨论。至于你在模版上方打上“中华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与技职司所辖……大学”的标题,这么拗口的标题就可以免了。祝维基愉快!—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6月19日 (五) 17:16 (UTC)[回复]
〔一〕在您删除主要资讯以前,个人所制作的模板有其他模板所无可取代的综合性:因为将各大学依其分类而置于不同模板,都会无从使其他在分类以外的大学同一时间获得阅览;即必须移驾,另外转看其他模板。〔二〕目前您应该可见各类大学已有各自的模板,其中有一份是个人于本月间所制作的。祝编辑愉快!--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0日 (六) 13:12 (UTC)[回复]

回︰Tor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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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颇奇怪,查防滥用过滤器33号,又未有发现阁下曾使用Tor编辑维基百科,或请阁下确认一下是否真的受Tor block影响。如阁下真的受Tor block影响,阁下则可至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IP封禁例外/临时申请申请IP封禁例外权。管理员授权后,阁下将不再受Tor block影响。然而,阁下曾受封禁,这点不符临时授权准则,如阁下真的需要,本人会与其他管理员商议此事。—J.Wong 2009年6月16日 (二) 08:22 (UTC)[回复]

阁下的申请已经审批。在阁下获得授权后,应该不会再受到Tor block影响。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澄清,现影响阁下的Tor block与菲菇对阁下的封禁无关。此封禁已经过期,再不会影响阁下。不过据规定,临时授权申请者必须未经任何封禁,所以那次封禁才会影响阁下会否申请成功。目前,已有另一位管理员向您授权,我想问阁下还有没有受到封禁影响?—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3:19 (UTC)[回复]
查两者封禁纪录,前者亦同受到菲菇封禁,而后者则于翌日因参与多场编辑战受到Advisory封禁。似乎未有阁下所讲的事情发生。是否有些误会?—J.Wong 2009年6月19日 (五) 17:03 (UTC)[回复]
谢谢!个人希望也愿意相信可能有误会。谨上--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1日 (日) 07:43 (UTC)[回复]

授予IP封禁例外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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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对阁下授予IP封禁例外权,这让阁下在登录后,绕过影响您IP地址的封禁并可作出编辑。

请细阅Wikipedia:IP封禁例外,特别是绕过IP广域封禁一段。

请注意,您并不可以使用这个新授予权限于维基百科作出破坏。一经发现或有任何用户提出合理怀疑,任何管理员均可移去此权。

当请求理由消失后(例如影响您的IP封禁已被解除),您的权限便会被移除;待IP封禁例外的正式方针制定完毕后,您的权限也会被移除。如有必要,届时请按照新的方针重新申请。为了防止权限被滥用,您的IP可能会被查核

希望这会使您的编辑顺利无阻。 --Jimmy Xutalk·+ 2009年6月16日 (二) 14:56 (UTC)[回复]

谢谢您的说明与协助!--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6:27 (UTC)[回复]

t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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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您编辑的条目符合新条目推荐的规则,可前往自荐WP:DYKC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2009年7月1日 (三) 05:37 (UTC)[回复]

关于新条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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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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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对对方作出劝喻。无论如何,本人希望您们能平心静气的理性讨论。本人会对该讨论页作出监视,如情况未获改善,本人会介入讨论。—J.Wong 2009年7月9日 (四) 09:14 (UTC)[回复]


IP封禁例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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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阁下之IP封禁例外权乃依据临时方针获得,然IP封禁例外正式方针已获确立,又依据临时方针条款,阁下需于正式方针获得确立后两周内,即八月廿一日前依从正式方针重新递交申请,由管理员确认过渡。由于阁下未有于此以前递交申请,现依例撤回阁下权限。如阁下仍有需要使用该权,请依据方针重新申请。如对隐私有所忧虑,阁下可电邮至解封邮件列表(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申请。不便之处,敬希见谅。--J.Wong 2009年8月22日 (六) 08:48 (UTC)[回复]


请注意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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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期间,林彪所部与孙立人所部的战斗句句与史实相符,原先概述过于笼统,请问为何回退.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9:49 (UTC)[回复]

回︰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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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针没有规范用户一定要先征得同侪赞许才可提删。以我所知,亦没先例可援,提前结束讨论。既程序已经展开,阁下现时可做的就是积极参与讨论及通知其他关注此条目的用户。—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03:43 (UTC)[回复]

虽然Koika兄以提删来引起关注不太适当,但也请您留意一下,别人挂维护性模板应有其理由,没问明原因的情况下径自回退是不适当的行为。至于Koika兄所挂的模板,部分我认为是适当的。您应该参考模板的指示和其他参与存废讨论的用户所发表的意见来改善。基本上我认为此条目有其存在价值,但内容必须被改写。—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7:02 (UTC)[回复]

我的看法与Altt311君一样。另外,我觉得您对这个条目很用心,可能是受限于资料来源(官网根本就是朱县长说帖的网络版,媒体报导内容很多都是县政府给的新闻稿),才会显得广告意味浓厚。我会试看看能不能找到其他资料,再帮忙改善一下。—Kolym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0:24 (UTC)[回复]

我先前参与修改只是为了让该条目免于被删而已。既然保住了,我就顺势下车,就请您继续费心吧!-Kolyma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回复]
还是看兄台您要不要重新编辑一下?至少没列入存废讨论了--Qqqyyy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15:55 (UTC)[回复]
吾 兄于维基百科之热心贡献有目共睹。如不吝雅正此条目,实“桃园航空城”之幸。倘 兄心冷,不欲继续编辑条目,亦良有以也。唯大凡维基条目皆人人可修改, 兄之经纶玉句,亦有可能遭人改篡,甚或引发“编辑战争”,恐吾 兄心不仅冷而至于冰冻也。盼吾 兄善图之!--Qqqyyy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04:56 (UTC)[回复]
恕在下不才,无法对该条目的改进给出意见。至少个人感觉现时的版本已经无宣传之虞。—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30日 (三) 14:51 (UTC)[回复]
请教恕不敢当,余以为阁下可礼节性通知该用户,请他再作校对,察问题仍否存在,惟阁下肯定问题已获解决时,当可径自移去模板,而毋须等待该用户,盖他认为有问题时,可再挂模板。当为校对者,而非主审姿态欤。—J.Wong 2009年10月1日 (四) 15:29 (UTC)[回复]

Hi~关于私立大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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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你的编辑意见了,那么马偕医学院也不能列,只有单一学群的学校也不能列为综合大学。—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5:27 (UTC)[回复]

邀请参加第七次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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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 of China您好:

第七次动员令将在7月1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为期一个半月,欢迎您的参与。

本次动员令的六个主题分别是:优化工程体育地理节日人物计划页面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七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利用{{subst:动员令}},将此邀请函发给还没有接获邀请的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

邀请人:—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7月12日 (日) 03:53 (UTC)[回复]

看到阁下标注:无需将台湾置于大陆和香港之列,不过港台部分下面有这样的一句话:在港台商学院的办学模式中,有一项很特色办学形式是邀请欧美诺贝尔获得者和著名商学院的教授作为客座教授,并开设固定课程。

因此放到亚洲部分明显有点不适。在此也希望阁下在这个内容上不要太敏感。—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30日 (二) 12:46 (UTC)[回复]

无需特意将港台以一项特色而分别并连结至亚洲以外讨论,因为君所提及之事非港台独有之特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2:51 (UTC)[回复]
无论如何,有君在特色方面的着墨,对条目商学院的内容有强化的意义,个人谨此表示钦佩。--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2:58 (UTC)[回复]
其实在下是想请求阁下所说的“非港台独有之特例”的查证来源的。而在下写下港台办学特色来源是一个论坛讨论,但并不合适写在维基上作为来源查证,所以没有写。—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30日 (二) 13:54 (UTC)[回复]
阁下把内容转至其他条目,在下没有意见。无奈从本条目删除本人从英文翻译过来内容,转至其他条目后内容面目全非,非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之行为也。—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30日 (二) 15:37 (UTC)[回复]
诚恳致歉。个人不知这是阁下翻译而来,遂以为将内容更合中文化而修饰语句;我将一一恢复,但愿能于恢复后,在下可将语句修饰得更合中文型态。--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5:46 (UTC)[回复]
不知者无罪:) 。可能是在下接触维基不久,对个人成果保护是有点过了:) 。维基是相互协作的结果,所以还是一起来把条目写好吧。—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30日 (二) 16:04 (UTC)[回复]
(抱歉,刚才没仔细看后半句)也就是说,阁下是可以修改的,本人没有意见。—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30日 (二) 16:11 (UTC)[回复]
谢谢阁下的谅解并敬祝编译愉快!--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6:37 (UTC)[回复]

回︰移动页面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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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一下阁下申请︰已完成申请一及二。至于申请三,似乎早已如阁下所言,毋可移动。祝 编安。—J.Wong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57 (UTC)[回复]

关于一“剪”梅与一“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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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争议,可否请教阁下奉告将“剪”变更成“翦”的缘由,与您的依据?因为撇开原本宋词的词牌不论,这部1984年制作的连续剧,标题的确是写成“一剪梅”(从片中画面与最近中视的重播票选活动中均可确认)的。若有谬误之处也请指教,谢谢! —203.67.31.5 2009年11月5日 (四) 10:12 (UTC)[回复]

  • 不敢。阁下且莫谦言‘若有谬误’,谨建议或可留意【一翦梅】的来由。在过去为何该词牌是《一翦梅》,近年却成为一“剪”梅?更改意在用字上避免将错就错。若有疏漏,仍请君赐言。--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1月5日 (四) 12:35 (UTC)[回复]

关于首都论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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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兄,正如我几个月前与你说过(也算预言吧),按照你所认为(此前也一直这么做)的解决方案,首都问题将一直存在,而且以后也会有争论,现在这个问题又出现了,请见[4]如果继续以一种强迫接受而不容质疑修正的态度,不以尊重历史的态度相信最终受损的是维基的公信力。我并非在此宣战,只是请你注意这个问题,我现在也没有时间与你多讨论。Huang Sir (留言) 2009年11月6日 (五) 12:26 (UTC)[回复]

无风不起浪。共勉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03:39 (UTC)[回复]

关于中华民国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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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阁下来自哪里,都请不要破坏维基关于两岸问题的共识—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3:18 (UTC)[回复]

维基对于这一点的共识是:不对两岸问题表态,这不是我在泛政治化-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3:25 (UTC)[回复]

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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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你好!由于,阁下创建页面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希望阁下前往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豁免权以减轻巡查员的负担。—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8日 (五) 11:22 (UTC)[回复]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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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的母语不是汉语。我想问为何选择在中文维基百科作出贡献呢?--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13:55 (UTC)[回复]

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净支持数不多(不到三个),如en:Collective animal behavioren:Google (verb)en: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en:AIDS orphan,希望你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落选(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0:24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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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高士福市"Google:"戈斯福德",“高士福市”难道是您自创的翻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7日 (日) 11:49 (UTC)[回复]

那请给出您的参考。--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7日 (日) 12:18 (UTC)[回复]
Google:"高士福"只有773个结果,而且还有一堆没有关系的网页(如“联系人:高士福”);而Google:"戈斯福德"却有223,000个结果,哪个更常用一目了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7日 (日) 13:17 (UTC)[回复]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仅是说明“戈斯福德”这个用法更加普遍的依据之一。须知根据维基百科:命名常规,条目应使用最常见的用法;再者,条目最初使用的便是“戈斯福德”,就算大陆、台湾用法有别,也应遵循先到先得原则使用大陆用法,而台湾用法可通过noteTA等字词转换添加。--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7日 (日) 13:47 (UTC)[回复]

关于河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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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在相关条目与您再有任何编辑上的冲突,但再次提醒您,您已经将诸多原本为“闽南”的字眼改为“河洛”,之前的就算了,但若以后再有相关行径,我仍会再次回退的。—Iokseng留言2010年2月18日 (四) 15:56 (UTC)[回复]

你要提醒就应该在“求是”的编辑原则上坚持才是。你要求别人进入讨论阶段,却最终来留言说“不管怎样,你都要回退别人求是上的更正”,可见你连道理也不讲,就是在制造冲突。你无法讨论,而只能将河洛改为闽南的行径,已说明一切。--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2月20日 (六) 01:15 (UTC)[回复]

看来是阁下有所误解,在下并未参与以上页面的实质性编辑,将页面保护只是遵照保护方针根据用户的请求[5]编辑战实施一段时间的强制性冷却。另外希望阁下在编辑条目时切莫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例如:[6][7][8][9]),谢谢。—Cp111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14:42 (UTC)[回复]

管理员并不站在争论双方任何一方的立场上,对条目某个版本实施保护并不代表肯定或支持该版本。另外,短期保护是用于发生编辑战或被破坏条目的临时性举措。只有达成共识方为解决争议的办法。管理员不会因条目内容未达成共识而对条目实施保护(除非条目再次发生编辑战或破坏),因此没有阁下所说的长期强制性冷却的情形(两篇条目在一周之前就已解除保护)。建议两位继续进行沟通,同时希望双方保持冷静。阁下所提及的“不管怎样都会回退相关编辑”的留言有其不对之处,并不利于争论的解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编辑是正确的,不妨用清楚的证据来说服对方。如果两位无法就相关争议达成共识,可寻求了解该主题的第三方维基人的意见(参见:Wikipedia:争论的解决)。—Cp111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7:50 (UTC)[回复]
您好,在下之前有说过管理员在保护页面时立场是中立的,也就是说管理员在对页面实施保护时应避免喜欢某一个版本,而不喜欢另一个版本,除非该版本为破坏。被保护的版本也不一定是当前的版本,可能是较早的版本(比如对于发生违反3RR的,管理员根据方针对第一次违反3RR之前的版本实施保护等)。保护通常是为了防止编辑战进一步恶化,而不是为了避免争议。页面的任何版本都可能引发争议,因此保护不能解决争议的问题。如果争议双方沟通无效可请求其他维基人帮忙解决或协助调停。—Cp111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3:45 (UTC)[回复]

河洛之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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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下去只好申请保护页面了。—Iokseng留言2010年5月1日 (六) 03:11 (UTC)[回复]

不正确的名称本该避免使用啊。—Iokseng留言2010年5月1日 (六) 03:17 (UTC)[回复]

回︰请制止其偏离其自订规束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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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等争持不下,久矣。君所求者,仲裁也,下所不可为之者也。吾打算重修《争议之解决》,后递于互助客栈,惜今未为时,请君稍等。未克与助,敬请见谅。—J.Wong 2010年5月2日 (日) 07:28 (UTC)[回复]

君,何出此言?—J.Wong 2010年5月2日 (日) 07:36 (UTC)[回复]
下实为其中一人,歉哉。言仲裁者,须阅诸言而定夺之,然未许于时,亦未许于所悉,遂请见谅。又,争议之事,无日无之,劝勿自责。—J.Wong 2010年5月9日 (日) 05:25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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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阁下幸苦增添来源,您认为适当的时候即可自行移出,不必征询在下意见。祝阁下编辑愉快。——快龙人过留名 2010年5月11日 (二) 15:27 (UTC)[回复]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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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回移动请求.祝编安 :-) --Gakmo (留言) 2010年5月12日 (三) 18:33 (UTC)[回复]

泰国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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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从何得到是“此为正式官衔”?
  • 先到先得本就是为了解决“不同地区汉语使用者由于语言实践的不同”。
  • “君主立宪国如英国、日本等有国王常居于所在之国Prime Minister通称首相”是为原创研究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17日 (一) 09:56 (UTC)[回复]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18日 (二) 08:05 (UTC)[回复]
Isnow (留言) 2010年5月21日 (五) 08:55 (UTC)[回复]

邀请参加第八次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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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维基百科 第八次动员令邀请函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第八次动员令
第八次动员令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Earl of China您好:

为了增加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第八次动员令将在2010年7月1日开始,8月28日结束,期间欢迎阁下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及小动员令,中动员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世界各地自然与自然科学最多语言待撰写条目基础条目,小动员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战争及军事武器以及侵权待拯救条目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规定请阁下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八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利用{{subst:动员令/8}},将此动员令贴到其他还未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就算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关键之一。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质量!

邀请人:痞子狒狒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7:54 (UTC)[回复]

有事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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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I:关于编辑战,至于您和User:Philphy的编辑争执,在下并未了解详情,不便评价。阁下不妨看看WP:争论的解决,希望能对您有帮助。祝您编辑愉快。--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6月3日 (四) 14:14 (UTC)[回复]

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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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难道中国永远他妈的?日本漫画说,虽然我不记得它的标题。他们说,在街道中他妈的。我希望我们可以在Youtube视频和上传它。

一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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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您的用户页上看到您是Gold Coast人,所以有问题想请教您:
请问en:List of Brisbane suburbs中的这些地名如何翻译:en:Darra, Queenslanden:Jamboree Heights, Queenslanden:Jindalee, Queenslanden:Inala, Queenslanden:Oxley, Queenslanden:Forest Lake, Queensland?—CHEM.is.TRY 2010年7月24日 (六) 07:21 (UTC)[回复]


邀请参与2010年台湾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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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图
台湾地图

Earl of China,您好:

2010年台湾秋聚定于八月二十二日举行,将采西部干线形式(仿2006年的台湾维基人西部干线聚会)
目前预定停靠聚会的车站有:台北、中坜、台中,若您想要加入,可至聚会页面报名‧
关于议题内容等讨论,请一同加入讨论

邀请人:章·安德鲁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9:32 (UTC)[回复]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将此消息继续推介给你您认识的台湾维基人,谢谢。

中华文化评比优良条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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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评比优良条目中(将于2010年9月15日终止)。由于参与人不多,不知拥有相关知识的你能不能前往评定或发表意见,谢谢你--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9月12日 (日) 04:21 (UTC)[回复]


推荐下期台湾条目提升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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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近期对台中市相关条目补充与修订,下期WP:台湾主题质量提升计划候选主题是台中市,参与方式很简单,只要您至 Wikipedia:台湾主题公告栏/每周提名讨论对您有兴趣的主题进行票选支持,并提出改善建议与参考来源,并且于会期开始时候进行协助扩充修订(当然您也可立即改善),而推荐提升亦为提升条目行列之一。诚挚邀请与我们一起关注与参与提升台湾条目的素质。
推荐人:《 中坛霸主 》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17:14 (UTC)[回复]

格里菲斯商学院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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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格里菲斯商学院”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0/13#格里菲斯商学院”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某生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12:32 (UTC)[回复]

砂岩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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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在砂岩学府条内作的关于译名的解释,我不是很理解,六所大学都是正规大学,按照你说的教育部正式授权等等它们都是获得使用”university”的权利的,所以我不理解你所说的第一条理由在这里有什么影响。此外第二条我不清楚和此条目有何关系。是不是把某所大学形容成某某(形容词)大学,例如“名牌大学”、“野鸡大学”、“红砖大学”或“古典大学”等,可能和该学校的资格有关,但和“红砖”或“古典”或“砂岩”(或“野鸡”)是不是学校联盟有什么必然关系?

我对“砂岩学府”的译法不一定有异议,但是希望了解你写的解释之后再作出判断。--Sumple (Talk) 2012年5月1日 (二) 18:41 (UTC)[回复]

唐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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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您为何删除正文中的一些修饰词,比如“心情不佳的她出门散心”、“有幸”、“极高的人气”、“正式走红”?另外关于“感情生活”一节,不知道为何要将我写的大段内容删去?而且我认为阁下的修改违背了客观中立原则,如李毓芬是否名花有主全凭“友人”一面之词,怎可用如此肯定的语气写入?--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9:18 (UTC)[回复]

我既引用了唐嫣助理和经纪人的爆料、又引用了邱泽经纪人的反击,不偏不倚,怎么能叫“单方面的消息”呢?我有说李毓芬确实介入了邱泽和唐嫣的感情吗?我只是引用新闻中第三方的来源说出,相比之下你用如此肯定的语气明显违背中立性原则吧?--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9:39 (UTC)[回复]
我当然严格遵守了中立性原则。现在李毓芬有没有介入邱泽唐嫣的感情未有定论,怎可用如此肯定的语气否认?我可以在后面加一句李毓芬自己否认的新闻,但你没有理由删除我写的其他内容,包括正文中的一些字词。--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28 (UTC)[回复]

我可以肯定我关于此事的所有叙述均有可靠的新闻链接作为来源,绝对没有造成“诽谤”。--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29 (UTC)[回复]

事实上,我之前写的版本只是引用了“长春国贸”的话而已,因为这次的事件全因该人的博文而起,所以必须要写入。其他地方完全没有提到李毓芬,不知道这能有什么问题?--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42 (UTC)[回复]

说一下我认为不合适的修改:

  1. “尔后分别并入浦东新区和黄浦区”,此处用“尔后”不妥,尔后往往用来表示较短暂的时间间隔,而唐嫣的出生与上海并区相隔10余年之久。
  2. “今合并为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此处用“今”不妥,学校合并是在2006年。
  3. “上海赛区”无需用引号。

--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0:56 (UTC)[回复]

我知道这是唐嫣邱泽两人的感情问题,但毕竟由“长春国贸”的博客文章而起,所以完全回避李毓芬是不可能的,只能尽量完整地给出李本人的回应,以体现中立。--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06 (UTC)[回复]

引号的用途包括:引用他人的话、需重点标示的字词,“上海赛区”在正文中并不重要,所以我认为无需用引号。--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18 (UTC)[回复]

我知道,所以我会在后面补上李毓芬本人的回应,以示公正。--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29 (UTC)[回复]

关于引号的问题,事实上大陆是没有竖引号的。“上海赛区”这个信息并不重要,所以能否“一眼”看出其实无关紧要。--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34 (UTC)[回复]

“感情生活”我已经作了补充,你看一下是否还有不合适的地方。--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37 (UTC)[回复]

另外正文我还作了一些小修改,比如去掉了作品名前的连接号等等。--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41 (UTC)[回复]

事实上,唐嫣和邱泽两方的观点我都没有具体陈述,只是给出了新闻链接。其实我之前是详细写出双方陈述的,但总觉得维基百科作为人物传记,应该去粗取精,否则若凡事都写得如此具体,将导致条目过于冗长,所以我后来又删减了自己的版本,你看一下修改历史就知道了。--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1:49 (UTC)[回复]

怎么可能没有邱泽方面的?比如这条新闻《邱泽承认曾恋唐嫣:原谅我无法公诸于世》[10],不就是邱泽方面的陈述吗?而《唐嫣因情伤瘦至皮包骨 细数旧爱邱泽5大罪状(图)》[11]中除了唐嫣经纪人纪茹璟的控诉以外,也有不少邱泽方面的回应。--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2:07 (UTC)[回复]
您之前增加的两个新闻链接在大陆是被屏蔽的,可否更换为能在大陆打开的链接?--Yujiunang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2:33 (UTC)[回复]

文内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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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好了。请合并相同的参考文献,并且考虑使用{{cite web}} {{cite news}}{{cite press release}}等模板,亦可考虑使用Provelt--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7月13日 (六) 04:38 (UTC)[回复]

有关中华民国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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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 of China您好,因为看您曾经多次编辑中华民国,因此有一件有关此条目的事想请您协助。

特色条目中华民国因为多段无来源,因此已被提请特色条目资格的重新评选,不知您是否可以协助,在中华民国条目中加入参考资料?谢谢您,祝编安--Wolfch (留言)-欢迎扩充基础条目 2014年2月8日 (六) 02:03 (UTC)[回复]

伊拉斯莫斯世界计划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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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浅蓝雪 2015年1月11日 (日) 19:16 (UTC)[回复]

游戏化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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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游戏化”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3月4日 (三) 04:24 (UTC)[回复]

诚邀阁下参与澳大利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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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您参加第十三次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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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维基百科 第十三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三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维基娘,第十三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Earl of China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三次动员令会于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间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积极参与动员活动。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三次动员令,让您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报名参与本次动员令(报名处现已开放)。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动员令及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小动员令主题有:地球科学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欧洲历史地理以及多于15种外语版本的条目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推广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胡茵菲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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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太刻薄留言2015年8月31日 (一) 03:25 (UTC)[回复]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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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把一个大改动标记为小修改是被视为不礼貌的,例如你对秦伟的修改。参见Help:小修改。谢谢。 --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6日 (日) 00:43 (UTC)[回复]

维基百科奖励纸本授奖机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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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实践策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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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身为一个较新使用者具备更多经验的的维基百科社群成员,您可能已经了解到中文维基百科一直以来都有许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参与贡献的状况,而为寻找优化中文维基百科使用者与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们举办了一场调查,希望利用调查取得的结果作为研究及策略规划参考之用。这个调查不会花费您太多宝贵时间,经过测试,完成调查所需的时间约为2到3分钟。这一调查的有效时间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们由衷期待您的参与。

[-现在就参与调查!-]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执行)[回复]

致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读者:

我们想要让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为期,共有针对方针与指引的新提案25项,已通过4项。谨就通过者加以介绍:

  • 特色图片标准已经修订,图像最少大小放宽至1000像素并订下例外条款。
  • 翻译指引已经修订,增加翻译注意事项。
  • 勇于提问指引已经确立,提醒用户要勇于发问,以达致减少争议。
  • 签名指引已经修订,提醒用户毋须于结构讨论页签署。


编撰小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7 (UTC)

借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发送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第一份关注于维基百科政策建设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编撰小组共同编撰,帮助社群成员掌握方针与指引的脉动。《维基百科政策公报》将以月为周期,于每月15日定期发刊,欢迎任何感兴趣于维基百科政策的维基人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若您没有主动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而收到《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因为您被编撰小组认为是应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的使用者,您可以将您的使用者名称从公报发送名单订阅清单中移除,并在您的使用者页面添加特殊分类以停止透过《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

我们非常重视使用者对于接受《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感受,在2017年12月号(创刊号)的发送后,我们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对于简报的发送感到不适,对此我们感到万分遗憾,并且已于第一时间自相关清单中移除不愿继续收受简报发送的使用者。经过编撰小组审慎地评估与考量,我们决定在2018年1月号中取消对于引发一些使用者不适的List B的发送工作,为了在政策异动下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借由此则讯息向您通知相关政策异动;如您希望继续借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掌握中文维基百科之管理人员及方针指引变动,您可以将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专属清单以保持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订阅。

感谢各位读者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支持,我们希望能与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维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则讯息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6 (UTC)[回复]


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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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Cohaf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18:42 (UTC)[回复]

星座女人系列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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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星座女人系列”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前往已删除内容查询。如需对删除结果上诉,请在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爬行数码1903 2021年9月5日 (日) 00:18 (UTC)[回复]

投票通知:试行安全投票(SecureP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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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暴露了本地社群自治的一些问题,社群展开了一连串的讨论以尝试修补此前选举制度的漏洞。

参与讨论的编者认为,使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一种维基媒体内部投票系统)可能可以解决一些既有问题,包括拉票等,但是是否施行此制度则需要社群共识决定。

据此,现决定举行一场安全投票,以决定是否在管理人员选举中试行安全投票制度。本次投票有三个问题,除了第一题为测试题以外,其他问题的结果都可能影响中文维基百科的未来发展。

本次投票之投票期为2021年12月11日 (六)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5日 (六) 00:00 (UTC)。

关于安全投票:
  1. 保密:阁下投票之内容将获得保密,除选举管理员以外无人可以得知。本次投票将由基金会职员担任选举管理员。
  2. 自由:阁下投票后到截止前,可以任意改票。新的投票内容将覆盖先前的投票内容。
  3. 公平:为避免傀儡操控投票结果,投票时将纪录一些技术数据,此与阁下平常编辑维基百科时相同。

参与投票

希望阁下能够踊跃参与投票!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09:56 (UTC)[回复]


此讯息由大量讯息发送功能传送给所有合资格投票人(包括延伸确认使用者或管理员权限持有者,在投票开始时被封禁者除外)。
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收到所有透过大量讯息发送功能发送的讯息,您可以在您的使用者对话页内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个分类。

大马尼拉市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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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大马尼拉市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页面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 on}},并在页面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O-ring留言2023年5月1日 (一) 11:40 (UTC)[回复]

邀请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管治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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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意向调查经已结束,调整管理人员上任标准容许用户获得临时管理员权限设立仲裁委员会修订管理员长期无活动解任方针已获社群共识采纳,目前正在讨论实行的细节。请踊跃参与以上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2 (UTC)[回复]


本条消息是使用群发消息功能发送给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发送的消息,请在您的讨论页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一分类。

管理人员选举及问卷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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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正在进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户参选管理员,另有行政员AT参选监督员。投票期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并表达对候选人的意见。

请注意管理人员选举无当选限额,各候选人分开计票,支持票不限于一票。

投票连结 · 管理人员选举问答


社群亦正就未来仲裁委员会对管理人员除权的权力进行问卷调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链接找到表单匿名表达意见,或直接前往讨论页发表意见。


回馈请求服务已上线,诚邀您订阅有兴趣参与有关讨论的话题。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3 (UTC)[回复]

管理人员解任投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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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_721tx的管理员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进行,投票期为2024年7月12日7月26日,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


投票须知
  • 依据方针,本次投票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内填写文字来进行投票,并给出理由
  • 由于技术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选项,但空白选项是无效的,请在“投票留言”一栏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请注意,中立票意见仅供参考,仅能计入总有效票数,但不会计入得票比率
  • 在系统中,每个用户只有一票会被储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间重复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统只会储存最新的投票,并覆盖之前的记录。
  • 请尽可能让您的留言简洁。请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将在投票结束后打乱顺序并公开可见
指定格式
  • 支持解任:您的理由
  • 反对解任:您的理由
  • 中立:您的意见留言

建议在您的投票留言最前面写“支持解任”或“反对解任”或“中立”,之后是冒号“:”,接着是您的理由。

明确填写“支持解任”或“反对解任”或“中立”并给出理由,中立票意见仅供参考不会计入得票比率,未填写“支持解任”或“反对解任”或“中立”的为无效票


进入投票页面查看解任理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7月14日 (日) 14:29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管理人员任免及仲裁委员会制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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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于2024年9月21日 (六) 13:42 (UTC)寄送。若您未来长期或目前暂时不欲接收任何类似讯息,可考虑婉拒消息发送[回复]

管理人员及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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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选举
二〇二四年十月梯次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员选举一览
申请成为管理员一览 申请页 安全投票页
0xDeadbeef
ASid
ATannedBurger(申请续任)
S8321414
SCP-2000
申请成为行政员 申请页 安全投票页
Peacearth
申请成为监督员 申请页 安全投票页
Peacearth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人员选举正在进行。本梯次有五名用户申请成为管理员,并有一名管理员申请成为行政员监督员。您因符合投票资格而收到此讯息。

投票期从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五) 00:00 (UTC)结束,您可在右方(或上方)的一览工具栏找到每名候选人的个人选举页面及投票连结;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请注意所有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均会当选;各候选人的支持率均分别计算,支持票不限于一票

第一届 仲裁委员会选举
二〇二四年

经社群超过一年的持续讨论,中文维基百科仲裁委员会将在2025年1月正式成立,而首届仲裁委员会选举将在十一月举行。本届仲裁委员会选举共有16名编者参选,其中12名编者获确认符合参选资格。您因符合投票资格而收到此讯息。

您可点击此连结查看获确认符合参选资格的候选人名单及对应的参选声明和问答页面。

投票期从2024年11月1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0 (UTC)结束,您可点击此连结参与投票;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

请注意本届仲裁委员会选举共开放13个席位,首13名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均会当选;各候选人的支持率均分别计算,支持票不限于一票

回馈请求服务已上线,诚邀您订阅有兴趣参与有关讨论的话题。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