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4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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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該詞條有對應的參考資料,另外也有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74910436.htm—Handylee87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4:54 (UTC)

  1. 在審查提刪後的觀察期間又增加了很多註解資料作為佐證
  2. 討論頁中也有維基人提出『關注度足。如認為條目寫得不好,應維護而不是刪除。』, 而且維護是要長期,而非短期
  3. 如果以上均可證明有關注度也是有用條目,敬請復還該頁面,謝謝—Bugsung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1:19 (UTC)


信息是從疙瘩網絡著名媒體的新聞稿中摘錄,不存在廣告成分,介紹都是客觀公正的角度來寫的

請對新聞進行核查

  • 狀態:   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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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上次此條目的存廢討論於2013年3月通過,並重定向至NMB48,然而此人在這一年間知名度已經有所提升,也獲得了不同的報道關注,例如有此人退出組合後再度回歸的報道:[1][2](2013年10-11月);被取消升格的報道:[3](2014年2月);演出電視劇的報道:[4][5](2014年5月);成為唱片封面照片主角的報道:[6]、而這個還附有個人介紹:[7](2014年7月),故相信此人現在的知名度和關注度已經符合標準,因而請求推翻上一次存廢討論結果,允許另立新文。—lssrn45 | talk 2014年7月8日 (二) 16:10 (UTC)
(+)支持,同上理據。—AT 2014年7月8日 (二) 16: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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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我是游耀光的小編salra1013留言) ,期間一直很用心在編輯,因為我是百科的菜鳥,若編的不好,或是有侵權,也請管理員多多包涵與幫忙修改,修改後都有留意刪除不該編輯的內容,在編輯的同時都是訪問過游耀光本人與台灣電視公司才編輯而成的內容, 如果編的內容有不妥,都是對於百科不了解,請大家協助幫忙,不是接刪除它就了事了,這樣不但沒有意義,更無疑是對一個維基新人澆了一盆冷水salra1013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8:58 (UTC)
2014年7月11日 (五) 02:46 Lanwi1(討論 | 貢獻)刪除頁面主體間性教育/temp (G16: 臨時頁面依然侵權) 這是刪除日誌,請查看!--Sjjc123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3:40 (UTC)
請重新開啟一個請求。另,請留意標題是否為繁體。--廣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7:16 (UTC)
刪除日誌--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7:20 (UTC)
已按廣雅 范Lanwi1兩位管理意見重新提出請求,請覆核為盼!謝謝!--Sjjc123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3:42 (UTC)
  1. 如是者,希望可以貼一份到個人用戶子頁面,否則,希望復還該頁。———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6:10 (UTC)
(:)回應Wikipedia:MUSIC#音樂家與音樂團體第二點,「在任一國家的音樂排行榜中曾經出現」,試問閣下列出的是韓國的音樂排行榜麼?@Tombus20032000:--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02:4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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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詞條被D3快速刪除,d3是「包括明顯的錯誤信息、明顯的惡作劇、信息明顯錯誤的圖片,以及清理移動破壞時留下的重定向。「而我創建的詞條並不符合此信息,可能有所不符合維基百科的全部要求,但是也全部列明雙方的微博、官網說明等做完整參考,並沒有過於偏袒,我認為沒有過於嚴重的問題,故提請存廢覆核。—Yt1117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8:04 (UTC)

(:)回應勉強合格,但通用指引要求多方來源,請再找1/2個合格來源--222.178.119.233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9:26 (UTC)

(:)回應通用關注度指引指出,對一個主題短時間,突髮式的報道不足以證明主題的關注度,尤其是BLP條目,如只有一件事而出名,即為BLP1E--222.178.119.233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9:21 (UTC)

  • (:)回應:〈WP:BLP1E〉:「某人雖曾被維基百科中關於較大主題的條目提及,但在實質上他的生活仍然保持低調,我們應當避免為此類人物撰寫條目。如果可靠來源只在特定事件的語境中提及該人物,而且假若該人物在被報道後仍然保持低調或基本保持低調,那麼為其撰寫一篇獨立的傳記是缺乏理據的。」然而此人參加了廣為人知的歌唱比賽,已是公眾人物,生活絕不低調。這不同於因一般交通意外或謀殺案等事件而在短期內受關注的人物。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9日 (六) 09: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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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尊敬的閣下,您好,U.A.U是一個品牌,我們很希望能夠收錄進去,所以在編制的時候必然少不了介紹,但介紹的語句用詞我們已經很注意,並且儘量用簡單扼要的形式來解釋U.A.U。請再次看看我們編制的詞條,如果您覺得哪些地方是明顯廣告性質的,懇請您明確指出,非常感謝您!辛苦了!—Simayloos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4:14 (UTC)
  • 收錄進來的理由有很多,只是您說全文皆廣告這個我們不知如何修改好,是否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下,謝謝您!辛苦了!—Simayloos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08:36 (UTC)

(-)反對WP:OTHERCRAP--114.81.255.41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5:45 (UTC)

即使無法恢復,也煩請將刪除內容發送給我,我考慮合併至其他詞條Yt1117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10:38 (UTC)

http://event.hrsalon.org/iactivity/viewnews251b1892fc1755.html http://www.amazon.cn/%E6%88%91%E6%98%AF%E8%B0%81-%E5%85%B6%E5%AE%9E%E4%BA%BA%E6%AF%94%E4%BD%A0%E6%83%B3%E8%B1%A1%E7%9A%84%E8%A6%81%E7%AE%80%E5%8D%95-%E5%BC%A0%E5%BF%86%E5%8D%9A/dp/B00FWK6WUA/ref=sr_1_1?ie=UTF8&qid=1405924653&sr=8-1&keywords=%E6%88%91%E6%98%AF%E8%B0%81+%E5%BC%A0%E5%BF%86%E5%8D%9A http://www.amazon.cn/%E8%B5%A2%E5%AE%B6%E6%80%9D%E7%BB%B4-%E4%BC%81%E4%B8%9A%E5%AE%B6%E4%B8%AA%E6%80%A7%E5%8C%96%E6%88%90%E5%8A%9F%E4%B9%8B%E8%B7%AF-%E5%BC%A0%E5%BF%86%E5%8D%9A/dp/B0011C5QZA/ref=sr_1_3?ie=UTF8&qid=1405924668&sr=8-3&keywords=%E8%B5%A2%E5%AE%B6%E6%80%9D%E7%BB%B4 http://www.docin.com/p-610923696.html 但因為怕涉及廣告,很多參考資料都沒有放上去。—Gftalent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6:40 (UTC)

(:)回應WP:BIO指出,「國家、省、州級的重要政治人物」或「傳媒有廣泛報道的政治人物」閣下能否提供符合此兩者的證據?@Losekisssu6:--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05:52 (UTC)
(:)回應可是WP:BIO也有指出: 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 那麼該按那準則行事? 囧rz... 楓子大好も找我請按這裏 2014年7月25日 (五) 10:50 (UTC)
(:)回應那就需要滿足WP:GNG,多方、獨立、可靠來源深入介紹。--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12:21 (UTC)
您這個比較不合適。上面刪除的全部都是只有一任藩主,以一個名為XX藩主的模板來說,完全沒有發揮導航作用,其他藩主模板至少有兩任藩主或以上,這樣才具備作為XX藩主模板的導航作用。我所謂的單一是只有一任藩主的模板,這樣的訊息放在藩主條目或藩條目本身已經足夠,無必要濫用資源創建一個無導航性質的模板。—AT 2014年7月30日 (三) 07:40 (UTC)
    • AT:我們這些觀點已重覆了很多次,再繼續下去也沒意思。總之我認為保留這些模板會使條目更方便易用,因讀者只需看一看模板便清楚廢藩後的領地歸屬,從而快速獲導航至繼承的行政區條目。管理員最後接不接納我的觀點,就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了。:( 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0日 (三) 15:47 (UTC)

J.Wong總之,因「無收錄標準」而濫刪模板,是本站極不健康的現象,這應歸咎於某些編者把準則實施得過份嚴格,到了忽略常識和讀者需要的地步。這些模板使讀者可快速看到很多相關條目,是為方便而設的,與「參見」部份有同樣目的,難道編者須找甚麼可靠來源來支持他們在「參見」中加入某些條目的原因?!實在不明為何要把導航模板當嚴肅的學術論文看待!社群也無共識要這樣做,否則我們應該很難在條目中看到導航模板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3:22 (UTC)

(-)反對單一來源,且專訪記錄是一手來源--114.81.255.41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23:4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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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您好,請問為什麼一個在google play上線的正規app會認定為廣告。我又不是他們公司的,自己發現的新APP,主觀查找的資料去添加介紹,文案中立,並有證可查,目的僅為供更多用戶查詢並了解,請問這有何不可?為何說我是廣告,莫名其妙啊。我中間哪裡涉及了不合適的內容或違規了??? (另外,不太會用維基百科,還想請問怎麼找回之前好不容易編輯好的內容?文字都去哪兒了。。。。放眼一看全是代碼,看不懂啊,怎麼操作到底。。。求助—LareinaLareina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0:28 (UTC)
  • 未完成:廣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09:52 (UTC)
我對生物分類法亦沒有研究,但是以前曾經在維基整理生物分類,從中得知「目>亞目>科>亞科>屬」這樣的階級,因此如果科以下種數太多的話,置於亞科或再下一級的屬應該是可以的,不過重點在於鯽屬雖然在鯉科之下,但是不代表鯽屬等同鯉科,而鯽屬亦非單種屬,鯉科更不是單種科,因此我不認為這樣的重定向符合事實。其他事項,請對生物分類學有研究的用戶補充,謝謝。—AT 2014年7月31日 (四) 13:09 (UTC)
AT:閣下可否抽空把en:Carassius翻譯至鯽屬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3:32 (UTC)
由於對生物學全無研究,我不認為自己能夠勝任如此專業的工作。抱歉。—AT 2014年7月31日 (四) 14:19 (UTC)
  • AT君Professorjohnas君︰《刪除守則》有定,重定向之刪削者,當可免則免。而「鯉科」若有段曰「鯽屬」,則此渡亦無礙閱讀,亦未惹混亂,實無違於《刪除守則》及英文版《重定向指引》。反之,則去之合則,蓋兩者確非等同,頓為無理。故此,該審是否合則,該等內容削之是否合理,是為去留關鍵。而參考英文版,似乎該段去之無理,未知兩位意見如何?--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12:28 (UTC)
將淺藍雪移去的內容與英文維基比較,可以看到英文維基列出的絕大部份均是「屬」,而淺藍雪移去的部份則是「種」佔的比例較多。按照生物分類法,屬應比種要高一級,因此我認為其移去相關內容的做法並無不妥。另外,盡管鯽屬是鯉科下的一個屬,但是鯉科屬的數目不少,屬與屬之間的外形可謂差天共地,而鯉科有十個亞科以上,因此將鯽屬重定向至鯉科,顯然是不準確,況且我認為像諸如亞科等跨語言數量稍低的條目也能創建的話,像超過數十項跨語言項目的鯽屬,相信對生物學有研究的用斥在重定向被刪除後不久便會發現,將其創建,並且加以改善。謝謝。—AT 2014年8月3日 (日) 05:45 (UTC)

J.Wong總之,因「無收錄標準」而濫刪模板,是本站極不健康的現象,這應歸咎於某些編者把準則實施得過份嚴格,到了忽略常識和讀者需要的地步。這些模板使讀者可快速看到很多相關條目,是為方便而設的,與「參見」部份有同樣目的,難道編者須找甚麼可靠來源來支持他們在「參見」中加入某些條目的原因?!實在不明為何要把導航模板當嚴肅的學術論文看待!社群也無共識要這樣做,否則我們應該很難在條目中看到導航模板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3:25 (UTC)

閣下請勿忽視存廢議所得結論已經是共識,應予遵循。翻決則須更大共識或例外,唯均未見所需。--J.Wong 2014年8月1日 (五) 09:4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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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英語維基已有足夠來源支持。—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無論什麼時候也要保持樂觀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8月5日 (二) 10:09 (UTC)
  • (!)意見雖然有來源支撐,但此人出名的唯一原因是他的案件被媒體報道過,而非其本身有異於常人之處,符合WP:BLP1E的條件,不宜保留。

    「如果可靠來源只在特定事件的語境中提及該人物,而且假若該人物在被報道後仍然保持低調或基本保持低調,那麼為其撰寫一篇獨立的傳記是缺乏理據的。」

@Good afternoon:--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8月5日 (二) 10:17 (UTC)

尚未刪除,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6。--Kuailong 2014年8月8日 (五) 15:20 (UTC)
雖然沒有被刪除,但我已經無法再編輯了!是什麼原因呢?請求開啟權限,重新編輯!36.231.115.89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10:39 (UTC)
頁面未受保護,請您在編輯的時候不要試圖順帶刪除提刪模板即可。--Kuailong 2014年8月11日 (一) 14:53 (UTC)
  • 我不是半仙或者巫師,不會預測未來,如果有管理員大人認為這個rfd討論已經有共識,那請堂堂正正地以存在共識為由關閉討論,而不是以「沒有證據證明是炫富女」這個根本站不住腳的的理由通過快速刪除程序來結束正常的rfd討論。--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20:06 (UTC)
沒有哪裡規定說AFD的條目不可以同時提速刪,事實上閣下自己去翻過去的記錄,這樣的情況常有發生。更何況現在AFD的結果也可見共識。本人避嫌不對此請求做處理,請其他管理員裁決。--Kuailong 2014年8月8日 (五) 15:14 (UTC)
快速刪除的理由是「沒有證據證明是炫富女」,請問這條理由從哪個角度站得住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那些主張刪除的人也只是說「炫富女」一詞負面,還沒人公然說「炫富女」不是事實的。憑這麼一個根本就站不住腳的理由能快速刪除?如果哪位管理員大人認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已經獲得共識,就請以獲得共識為由光明正大地關閉那個討論,我立馬閉嘴。--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18:23 (UTC)
此頁須要易名,乃由於立題有誤。故此,就算重定向乃移動而成,亦須符合重定向首段所述用途,否則就應刪之以速刪守則·重定向錯名,而非續留之。另外,頁面之所以需要添加額外定語以消歧義,乃因為現有同名條目。此題正為消歧義頁一部份,是故受限於《消歧義指引》。現請君解釋。--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11:00 (UTC)
(:)回應:@Wong128hk:大人,回復晚了,不是小人我有意怠慢您,而是2014年8月10日 (日) 11:42管理員大人把我封禁(「賬戶創建停用」)了「卅一小時」,他在編輯摘要里給出的理由是「擾亂」,雖然他並未指出我哪次編輯構成了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中所說的哪種「擾亂」,我也猜不出他的意思是什麼,但想來管理員大人執法向來言簡意賅,從來不需要給出具體解釋,小人我也不敢追問,自認魚肉也就是了。現在我回復您2天前的提問。首先,我說過了,請問郭美美 (中國)符合是否符合「重定向首段所述用途」?如果符合某條用途,假設它為X吧,那郭美美 (炫富女)也必然符合這個X(比如「簡稱」、「別名」、「同義詞」、「相關文字」等等)。要是大人您竟然認為郭美美 (中國)也不符合任何「重定向首段所述用途」,那請大人您提刪它,或者快速刪除好了。其次,至於消歧義方式,Wjaqua在2011年6月30日 (四) 02:27把郭美美 (商人)移動到郭美美 (炫富女)時,就在編輯摘要中給出了解釋:「此人不一定是商人,她因炫富而出名,因此這個說明更加確切」。他說的完全在理,「炫富女」完全符合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中的「基本性質」或「所屬的範疇」,眾所周知,郭美美之所以知名的主要原因就是「炫富」,這和在某人後面加上(乒乓球運動員)消歧義是一樣的,縱使該人現在已經退役不再是乒乓球運動員,但如果該人以乒乓球運動員知名,那以(乒乓球運動員)消歧義就完全合乎規則,郭美美最近的賭球、性交易等醜聞雖然與「炫富」不同,但作為歷史上確定無疑存在的郭美美爆紅的事實原因,郭美美 (炫富女)作為重定向頁完全沒有任何問題。--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11:2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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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本人與『異類教育』無關,因本人玩過這遊戲,發現此公司提供獨有和創新的遊戲服務,所以希望維基百科能收納這知識內容。因我在維基百科看看另外一間類似的密室遊戲『逃出香港』能夠成為維基知識,而這個也應該可以成為吧!如我創建的內容有任何廣告成份,請幫忙刪除!因我只在網上找尋出有關內容而復製而成的,謝謝—Yipbilly910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02:19 (UTC)
已被重建並送交存廢討論。--Kuailong 2014年8月12日 (二) 11:01 (UTC)

真有其石,之前沒有弄明白如何上傳圖片,所以無法作證。現在圖片已經上傳上共享。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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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首先本棋的創作發明迄今2年多;第二雖然在wiki百科瞧不上的百度貼吧發布和舉辦幾次線上網友對弈活動,但獲得相當好評,本想貼出線上對弈地址,但由於wiki自動屏蔽百度貼吧地址,但線上比賽確實屬實,並非不可靠的杜撰;第三作為一款中國人自行設計的新棋變體,中文wiki有理由支持收錄,Outlookxp編輯n多外國人的設計,難道要厚彼薄此,崇洋媚外;第四棋類條目本就不多請手下留情。完—Paul Schoen留言2014年8月13日 (三) 10:16 (UTC)
@Hongshaw:條目還在存廢討論中,建議您去那邊發表意見(注意到您使用的是簡體中文,如果您進不去存廢討論,可以參考這裡的訪問方法,或是請一名維基人幫助您發表意見。)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8月13日 (三) 10: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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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詞條主題「Origin重外智庫」為重慶地區一著名學生團體,故建立詞條不存在廣告的嫌疑,新華網等知名媒體均有對其的報道[45]

經過對資料的篩選,第二次修改時剔除了詞條中巡視員閣下提出的不符合規範(疑似宣傳性質、缺乏中立性)的內容,並在詞條頁面下方附上了資料的來源。
望請覆核!—Cqwjs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13:50 (UTC) Cqwjs留言2014年8月14日 (四) 13:50 (UTC)Cqwjs

廣告宣傳--Kuailong 2014年8月19日 (二) 18: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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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宋伊人在中國內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經參與過國內知名電視台《天天向上》《非常了得》以及《普法欄目劇》節目的製作與演出。其新浪微博認證信息為華視影視演員,平時在國內也拍攝一些寫真,比較知名的有《腦殘兒》、《致青春》系列校服照以及霾等。而且,其也曾參演了MV《花茶錯了地方》以及《分手以後做朋友》。關於維基百科內容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均來自於國內一些比較知名的網站。此外,國內最大中文百科百科已有詞條對其有比較詳細的描述,360百科、互動百科等亦有相關的介紹。本詞條僅是國內一位比較知名的網絡紅人所作的介紹,根本談不上廣告。

參考內容: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8482141.htm?fr=aladdin

宋達亦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12:23 (UTC)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4年8月12日 (二) 14:43 (UTC)加入的。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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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李清和大師為台灣知名書法大師,親力親為推廣中華文化,本條目非廣告宣傳,為了是發揚中國流傳五千年文化,此位書法大師更創立專利書法:御書體字,創辦中國書法館,而創館理念是{和平}{貢獻}{傳承},我們認為需要在維基百科建立這樣的條目以達到文字揚善和平全世界!懇請新增此條目!附帶一提,如果這樣算是廣告宣傳,維基百科上面有許多藝人明星資料是不是也是宣傳呢?還有如果我新增的條目有任何問題,在下也懇請管理員給我正確指導,感謝!—Ningnew777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05:02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語調亦未盡客觀,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49 (UTC)
  • 別的都不說,光是標題就已經不合規則了。--Kuail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5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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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提刪者未獲提刪資格且重複投票。—彭鵬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12:42 (UTC)
  • Endorse close afd討論的目標是達成共識。誰投票、幾票贊成、幾票反對無關痛癢,因為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提刪者未獲提刪資格且重複投票」不是drv理由。
    • 以下列舉afd中的各種意見:
      1. 「1. 只因一次事件而受關注的人物條目;即WP:BLP1E 2. 「生者條目刪除守則」如果整篇條目在整體上質量低劣,其主要包含的爭議內容都是無來源或少來源的,那麼就有必要首先刪除整篇條目,然後再進行討論;即WP:BLPDEL」
      2. 「如何不是WP:BLP1E?如果沒有「2014年7月24日那件事」,誰會記得他?」
      3. 「不符合人物關注度,即使有後續報道也應該歸類到事件文章里,而不是人名文章。」
      4. 合併:自由時報相關爭議列表。
    • 顯然在這裡,共識為:「此人符合WP:BLP1E,不宜收錄。」@彭鵬:--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8月8日 (五) 14:15 (UTC)
    • 彭鵬君,僅此未足以翻決,請君亦回應主刪方所援。--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3:51 (UTC)

溫良恭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2:4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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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關於 標靶藥物治療新條目一事, 我在維基百科上填寫的內容均出於原著, 也就是我多年前編寫的網站, 當時沒想到能在維基百科上增加此重要條目,

基於, 台灣最早引進標靶藥物的事實必須登載於維基百科之上, 原因有三 一. 我是癌患者,帶病求醫的過程就活了我自己. 二.我癒後過了10年,至今我也用相同的方法幫助癌患者,這是實證醫學的一環. 三.我依循台灣的法令設立公司為的就是合法進口標靶藥物, 我能夠幫助更多人,這也是維基百科存在並被廣大的需求的因素, 我不打廣告, 我在病患當中口耳相傳一個接著一個的幫助癌患者, 台灣有保險的機制, 所以對抗癌症有保險給付. 我重申, 我運用我的知識,經驗,依循法律途徑進口抗癌藥物, 標靶藥物癌症治療 我寫的是歷史. 我寫的是抗癌, 非放射線化學治療一途, 標靶藥物能讓癌患者依然保有生活機能. 這是人權的一環.—Maier's 2014年8月26日 (二) 08:40 (UTC) Maier's

未完成,請了解維基百科的收錄原則,改善寫作方式。廣告宣傳刪除操作無誤。--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3 (UTC)
已由Aoke1989完成。--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8 (UTC)
未完成--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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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此條目為台灣少數獲得世界認可的品牌公司,目前以營運20餘年之久,創辦人劉耕源先生更獲得世界級CEO的殊榮,貫徹理念,並定期捐贈許多善款回饋社會,初次使用wiki 請管理員多包容,此條目絕非廣告任何用途,純粹對少數的台灣之光有所記錄與褒貶,若有任何用字或用詞不當,請管理員多包容並予以指正。讓台灣之光們有個得以讓大家回顧的公正記錄。謝謝您

Baker0169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7:48 (UTC)

  • 頁面上所條列的國際大獎在國際關注度相當充足
  • 德國紅點 [49]
  • IF 產品設計國際大獎[50]
  • 官網所條列的獎項[51]
刪除理由是侵犯版權。--Kuailong 2014年8月29日 (五) 16:49 (UTC)
拒絕請求,明顯廣告宣傳。--Wcam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02:23 (UTC)

我只是寫一句總結的話語

  1. 「中國的網絡遊戲內容審查上,一直存在多個主管部門之間的博弈。網絡遊戲的內容審批由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負責,網絡遊戲光盤的內容審批則由新聞出版總署負責,而國產網絡遊戲的內容又分別要通過新聞出版署和文化部審批備案。2009年版署明令叫停的《魔獸世界:燃燒的遠征》,卻得到文化部的一紙通行證。此外,文化部還曾專門召開通氣會,強調網絡遊戲不是出版物,文化部是網絡遊戲的主管部門。該信號隨後遭到版署方面的回應,後者以淨化網絡環境為理由,對200多款遊戲進行審查,關掉了45款境外網絡遊戲」

以下是各個網站的文章(包括您指我抄襲的文章,這些網站均互相轉載)

  1. 「在中國的遊戲內容審查上,一直存在多個主管部門之間的博弈。網絡遊戲的內容審批由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負責,網絡遊戲光盤的內容審批則由新聞出版總署負責,而國產網絡遊戲的內容又分別要通過新聞出版署和文化部審批備案。2009年《魔獸世界》的資料片《巫妖王之怒》因為行政審查原因導致停服,引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維權之爭。玩家「性感玉米」製作的《網癮大戰》,藉助魔獸世界的代理權變更事件,刻畫出「萌化大神」和「板書大神」之間水火不容的內部紛爭,生動地暗示了兩個部門之間的矛盾,與業務交叉引起的積弊。事件也從遊戲領域延展成為社會新聞的熱點話題。」
  • 這不能算自己的話?那我改了這句?話說我知道閣下認為內容也肯定要刪掉,但是閣下貌似沒權利定奪吧?相比閣下您對維基百科肯定是非常有用,缺您不可,所有的詞條(不知道維基如何稱呼)都是由您定奪咯Yt1117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0:41 (UTC)
  • 然後是這段

原文

  1. 「國務院在中央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稱,取消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職能。這意味文化部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之間的審查之爭暫告一段落,或將為同屬電子出版物的電子遊戲出版鬆綁。[4]意味者若合作出版只需文化主管部門的審批,而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文化市場開放項目實施細則》的說明,只需交至「上海市文廣」審批即可,而上海市委對微軟、索尼的大力支持,甚至進行文廣集團重組來大力扶植。因此可能審批相對寬鬆。[5]而騰訊網援引消息人士的話透露,文化部已經確定按遊戲暴力級別進行分級的方案,並計劃將於明年試行。[6] 而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根據廣電規定「申請出版的電子出版物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不得含有國家禁止出版、傳播的內容,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7],並規定在20天內答覆。但根據自由貿易試驗區文化市場開放項目實施細則,此項審批應該仍由上海文廣負責,可能會導致衝突。」

百度到的文章(包括您指我抄襲的文章,這些網站均互相轉載)

  1. 「國務院今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稱,取消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職能。這意味文化部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之間的審查之爭暫告一段落,或將為同屬電子出版物的電子遊戲出版鬆綁。在中國的遊戲內容審查上,一直存在多個主管部門之間的博弈。網絡遊戲的內容審批由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負責....」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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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書生刪除條目時似乎沒有考慮於存廢討論中提出的關注度佐證—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21日 (四) 15:05 (UTC)
    下面Aoke1989不是也反駁了關注度「佐證」了嘛。--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11 (UTC)
    懷疑Aoke1989根本沒有打開過那「佐證」。請參考這節錄:「……當中位於啟業邨、現時開辦約廿班的浸信宣道會呂明才小學,近兩年向政府申請的維修費已達二百萬元,擬搬遷到彩雲道有三十班班房的新校舍……教育局建校組提交觀塘區議會的文件指出,浸信宣道會呂明才小學現有校舍欠缺一些基本設施,如小組教學室、會議室、醫療室及更衣室等,雖然校舍樓齡只有廿六年,但校內洗手間的鹹水管在本學年已有八次爆喉紀錄,外牆紙皮石亦大幅剝落,要為學校改善校舍設施,重置校舍是唯一途徑……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在興建新小學校舍可改善現有學校學生的學習環境,提升教育質素,亦可為入住新校舍坐落的新發展區居民提供教育服務。」--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27日 (三) 04:31 (UTC)
  • 文之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一項,無關乎來源所紹主題數量,而在有否直接而深入講述主題。是故,翻其決並予復還。--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49 (UTC)

Anthony Fok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10:53 (UTC)

都2009年的刪除了。建議直接重建。--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1 (UTC)
  • 狀態:   另文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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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韓國SHINee組合主唱金鐘鉉,雖未曾發行個人專輯,但以下理由應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能獨立成條:

一、擔任MBCFM4U廣播電台《藍色之夜》DJ [1]。(現任,2014年2月8日起至今)
二、曾為IU孫淡妃李泰民以及其自身組合SHINee作詞作曲(IU正規三輯收錄曲《憂鬱時鐘》作詞作曲 [2]孫淡妃數位單曲《Red Candle》作詞作曲 [3]李泰民迷你一輯收錄曲《Pretty Boy》作詞 [4]SHINee 迷你二輯ROMEO主打曲《Juliette》作詞、正規三輯合輯The Misconceptions Of Us主打曲《Selene 6.23》作詞,等若干首作詞)`
三、知名影集主題曲演唱者:城市獵人主題曲《So Goodbye》(Gaon音源週榜進榜五週最高28,月榜59。[5]
四、個人關注度:推特跟隨者105萬[6] 曾在13年12月15日更改頭像支持同性戀者,[7]並曾上榜Naver同日14點熱門話題一位,顯現其個人關注度足夠。(附圖)

en:Kim Jonghyun如夢般虛幻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7:19 (UTC)

復還並併入「萬年青 (小說)」。--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16 (UTC)
@Wong128hk:首先感謝您合併,但唯一遺憾的是您把頁面歷史也合併了,這在中文維基似乎很常見,就是把原來兩個平行發展的頁面的歷史合併,而不是複製粘貼合併,這在英文維基是不允許的(見en:Wikipedia:How to fix cut-and-paste moves#Parallel versions),英文維基只有在A頁面是複製粘貼於B頁面時,才把A和B的編輯歷史合併,而如果A和B的編輯歷史互相獨立,那麼即使合併A和B,也不會合併頁面歷史,而是用剪切粘貼方式合併。我覺得英文維基此做法非常合理,但中文維基對此似乎並不知曉,我也知道改變中文維基的做法很難,對此只能深表遺憾。--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31日 (日) 18:38 (UTC)

連入頁面 Zenk0113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04:21 (UTC)

主持

戲劇

電影

拒絕請求,廣告宣傳內容,符合快速刪除標準。--Wcam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2:38 (UTC)
已完成,條目內容符合關注度要求。--Wcam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20:0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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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創建時沒注意到此條目曾兩度被提刪除,經其他編輯提醒,應提出覆核。我不曉得為什麼會被刪除,提刪的理由是什麼,內容為我自行編寫,有提供新聞媒體即(北京叢書網及第十四屆中國少年作家杯官方網)引注。在此提出覆核請求,敬請覆核為盼,您辛苦了謝謝!!—110.102.64.35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7:03 (UTC)


美力台灣並非是收益性質的廣告活動, 他是一個偏鄉播映3D電影的活動。 可至youtube搜尋本項活動: https://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E7%BE%8E%E5%8A%9B%E5%8F%B0%E7%81%A3 或是參照點燈、或ted演講,其實我們都可以發現他只是一個公益活動,現在也仍努力進行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foFzPLM8W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bovScYm3as

另外,原條目底下報紙與雜誌的參考資料,可驗證此活動確實存在~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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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尊敬的維基管理員您好:這篇這品是邊瓊2009年發表於《少年博覽》7·8下月刊之作,榮獲2012年中國散文作家論壇徵文大賽一等獎,之所以編輯這個詞條是因為喜歡這個未成年邊瓊的文字,於維基同仁共同分享,盡微薄之力,我不知為什麼會侵權,疑似來源也無法打開,實事求是沒有加任何負面編輯,望維基管理員朋友進一步核實,謝謝!—122.76.12.129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01:38 (UTC)

目前持續在經營中 為仁友客運公司經營路線之一 在八月被不明人士刪除 不知原因為何 造成查詢公車資訊上的困擾 請求恢復該頁面—Qaz991024留言2014年8月21日 (四) 04:04 (UTC)

(!)意見:前次存廢討論是以關注度不足而刪除,已尋獲來源可證明關注度,若恢復條目則可盡快補充來源。近期附上來源重新創建條目,遭善意人士基於善意快速刪除,望盡速覆核條目或恢復近日創建新條目。--Tuen415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14:01 (UTC)

(:)回應:抹黑別人拉票才是不光彩的行為。單純的用戶間討論跟拉票何關?多一點人進來討論不是合乎維基百科開放的概念嗎?如果Fcuk1203進來表示贊成速刪你也只是心中竊笑,出現跟你不同意見就這樣,真是值得借鏡的挨批。能上新聞已經很難得了,不用拿酸人的標準速刪條目還理直氣壯,再多找幾個人像時昭Nivekin討論無妨。--Tuen415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4:25 (UTC)

Grjgt893u34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01:39 (UTC)

  • 狀態:   發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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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只要有3個歧義項就可以建消歧義頁 ,更何況望京 (消歧義)原有歧義項超過了3個(望京望京街道望京鄉望京站 (地鐵)望京站 (鐵路),還可以加上望京路),而且並非先有望京頂部的Template:Dablink再有人畫蛇添足創建消歧義頁,而是這個消歧義頁創建在先(該消歧義頁原採用平等消歧義,標題就是望京,後來有人為把望京 (地區)移到望京而把該消歧義頁刪了,沒有將其移動到望京 (消歧義),其歷史版本可能可以在望京中找到),不能用後加dablink這種形式刪除早已存在的消歧義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0/31#望京 (消歧義)討論時,由於當時https也無法使用,我身為不會翻牆的大陸人士沒參與討論,提刪者以車站無消歧義必要,舉了北京北京站的例子,但該例子明顯不當,望京是個很小的區域,和北京無法相比,對北京生活的人來說,望京地區和望京站是明顯構成可以混淆的歧義項的。而且就算刪掉車站名,歧義項也達到3個了。—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11:06 (UTC)
  • 兩者均未見違於《消歧義指引》,請達師君回應。--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7:38 (UTC)
    • 本人不認為「望京站」可以與「望京」構成消歧義。對於居住在北京的人來說望京只是一個地名而已,更具體一點是一個韓國人很多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地鐵站或者一條路,介紹相關的車站或者道路完全應當納入望京的正文而非以消歧義的形式呈現;相關的例子還可以舉很多,相信提到阜成門西單魏公村上地回龍觀天通苑,或者換個地方,上海的陸家嘴,香港的中環,即使是擁有世界最繁忙同名車站的東京新宿,如果不是在有關的語境下,也沒人會直接認為是車站吧?
    • 因此,樓主所提大量條目中僅望京和兩個行政區划具備消歧義的價值。由於「望京」較其他兩個義項常用得多,因此將其定為主條目我想是沒有問題的。而消歧義的方式上,消歧義指引亦提供了otheruseslistabout等鏈接多義項的選項,因此以「3個歧義項就可以建消歧義頁」至少並不是一個完全的理由——更何況對於需要訪問兩個行政區劃條目的人來說,這樣可以少點一次鏈接。
    •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有效的歧義項僅3個,其餘歧義項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本人已經擺了大量的例子,也無意再多說。而對於消歧義的方式,因此存在不建立消歧義頁面的可能性,在不會顯著占據版面的情況下,以dablink系模板代替消歧義頁更方便於需要查詢相關條目的讀者;這一問題我認為存在討論的空間。
    • 以上。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日 (一) 11:38 (UTC)
      • @hat600:就算只有3個歧義項,那麼究竟是採用建立消歧義頁還是採用otheruselist/about等頁面頂部hatnotes來消歧義,並沒有一個優先項,但根據先到先得原則,消歧義頁建立在先,就不應該刪除消歧義頁而採用其他hatnotes方式,否則是對先前編者編輯的不尊重。請管理員尊重先到先得原則。若您的做法得到認可,大量消歧義頁都可以被刪除,被主條目hotnotes取代,這是您所意欲的?或者您要在社區里建立共識,以後主條目消歧義頁(不含平等消歧義頁)的歧義項必須超過3個,否則就要被刪除?還有,當年您在我反對您刪除頁面後,在編輯摘要里寫「好,我陪你玩」,請問,誰在跟您玩?您把我的意見或做法看做是跟您玩?您那樣說是否符合維基禮儀?--Pengyana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0:58 (UTC)
        • WP:DPAGES:「我們彈性處理消歧義頁;而且其實我們應該要避免編寫消歧義頁。」本人認為和短小的消歧義頁面相比,主條目的頂注更有利於讀者的閱讀。這是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案,不是沒有優劣之分的選項,不應當適用先到先得的規定。本人將此視為個案,而如若有人將其推廣,大量消歧義被刪,只要對於讀者是有利的,本人樂見其成,消歧義畢竟不是條目,只是輔助性質的頁面而已。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2日 (二) 07:51 (UTC)
          • @hat600: 除非您找到有政策說「非平等消歧義頁的歧義項必須超過三個,違者必須刪除」,否則您的個案沒有任何政策支持。3個歧義項足以構成一個歧義頁,您自己不想寫可以不寫,但不能強加於人作為刪除他人貢獻的利器。所謂「更好的解決方案」只是您的個人意見,有多少人支持您的這個所謂「更好的解決方案」?沒有維基方針支持,您的個人意見怎能超越先到先得原則?還有,煩請您回答一下,您當年說的「好,我陪你玩」究竟符不符合維基禮儀?--Pengyana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8:49 (UTC)
            • 方針已經寫了「彈性處理」,必然找不到您說的「必須刪除」,而「避免編寫」已經反映了方針的意圖。在您的留言中我沒有看到任何可以證明該方案不更好的實質性意見。本人將不再回應,請J.Wong君做最後決斷,本人不會反對。與本頁面無關的問題請到相關的地方討論。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3:39 (UTC)
              • @hat600:「避免編寫消歧義頁」不是「刪除已存在的消歧義頁」,「避免」是指「使不發生」(見漢典釋義),而非「消除已發生的」。「避免編寫」是指如原頁面頂端已經有hatnotes作為消歧義,則避免編寫新的消歧義頁,但此處消歧義頁建立在先(原本望京就是消歧義頁,是閣下一刪了之而把望京 (地區)移至望京,而且可能一直也沒恢復原望京消歧義頁的歷史編輯),就應尊重「先到先得」原則,沒有理由刪除這個完全符合消歧義方針的消歧義頁。如果這個存廢覆核請求被駁回,那麼我有理由認為維基社群已建立先例:消歧義凡可以用頁面頂端hatnotes表示的,都應刪除已存在的消歧義頁。鄙人沒別的本事,只是專注於重定向頁和消歧義頁,並且是十足的守法主義者,今後自當遵循先例,提刪可用主條目hatnotes代替的消歧義頁,以貫徹您這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員樂見其成的玩法,了卻您的心願。--Pengyanan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5:32 (UTC)
                • 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Jimmy Xu 2014年9月4日 (四) 00:29 (UTC)
                  • @Jimmy Xu:您搞錯了,我並不是為了闡釋我的觀點而故意發起我反對的主張,恰恰相反,我上面已經清楚闡釋了,本人是嚴格的守法主義者,維基的指引和方針我都會認真遵從,如果這次覆核申請被駁回,我會誠心接受此次覆核所建立的先例,以後會依照執行,這和您上面引用的方針完全無關。我認真對待維基社群所建立的例,特別是關於消歧義頁的慣例,因為我專注於編輯消歧義頁,當然會把維基的先例作為我未來行為的指南。如果建立了一個先例,卻又不讓執行,豈不讓人無所適從?那麼以後若碰到同樣問題,究竟該如何處理?請您幫忙解答。--Pengyanan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2:36 (UTC)
                    • Nothing is in stone。--Jimmy Xu 2014年9月4日 (四) 02:49 (UTC)
                      • @Jimmy Xu:我哪裡說過慣例都是一成不變的?正因為慣例會有更新,所以如果這次駁回我的申請,我當然將不再阻抗,並執行此次形成的先例,而且那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員已經明確表明,「如若有人將其推廣,大量消歧義被刪」,他會「樂見其成」,那麼我做讓他高興的事又何談「擾亂」?如果哪一天社群重新討論這個議題,並再次改變慣例,我當然也會遵照執行,難道這不是應有之義?慣例當然會變,但我們只能根據當下的慣例行事,直到新的共識形成,慣例改變為止。--Pengyanan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2:58 (UTC)
                        • The same is true whenever a discussion is held for a deletion. Each such discussion is determined individually, and its outcome does not automatically mean others will be handled identically.--Jimmy Xu 2014年9月4日 (四) 03:23 (UTC)
                          • @Jimmy Xu:是啊,所以我只是會提刪,交由社區討論,而不是直接刪除啊,況且我哪有管理員才有的刪除權限啊,您擔心什麼呢?我把這個覆核決定當做先例是我的個人看法,我沒有強迫他人接受我個人看法的任何特權,同樣,別人也無權強迫我接受該覆核決定不是先例的看法,最終結果由個案討論決定,難道不是嗎(您反覆給的這個文章也只是個essay,只是某些編者的看法而已)?每個人提刪條目都是遵循自己對刪除標準的理解,比如什麼叫廣告,什麼叫無知名度,等等,別人可以不同意他的標準,所以提刪投票就會有的通過、有的駁回啊。那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員明確引用了「Wikipedia:消歧義」中「避免編寫消歧義頁」的話,這可屬於維基編輯指南啊,如果本次覆核申請被駁回,那我就承認他對「避免編寫消歧義頁」這一指南的理解是對的,我的理解是錯的,那我根據我對這一指南的新理解來提刪條目,難道有任何問題嗎?我遵循的不是一個單獨的個案,而是在該個案決定中闡釋的對Wikipedia:消歧義相關指南的理解,以後提刪過程中很可能會有其他人對這個指南有不同的理解,但那是其他人的事兒,有什麼理由阻止我接受該覆核決定所產生的理解?我又沒把我的理解強加給任何人。--Pengyanan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4:07 (UTC)
  • relist 首先,我並沒有在XfD中看到共識。其次,新用戶提出了合理的反駁理據。如果存廢討論進行時,該用戶能夠參與,那麼結果很可能會不同。因此,建議重新送交存廢討論。--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7:48 (UTC)
  • 有鑒於兩者均無違於《消歧義指引》,上述者亦見可議之處,而該存廢議亦未有明顯共識,又作者聲稱未能參與其中,確有礙共識得成,乃決暫且復還,並發還再議。--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2: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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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因歌唱比賽而出道、且活躍於駐唱歌壇的歌手,精進歌藝並擅於詮釋法式香頌,加入可圈藝術爵士樂團,成為各大活動廠商邀請歌手,尤其活躍於精品品牌活動中,出席如PIAGET(伯爵錶)、Vacheron Constantin(江詩丹頓) 、Montblanc(萬寶龍)、Jaeger-lecoultre(積家錶) 等各大品牌活動。也積極參與各項大活動並獲得獎項,如:新絲路模特兒大賽最佳人氣獎,彰化葡萄公主第五名,並赴新加坡宣傳台灣水果。

固定駐唱地點:MARQUEE,君悅飯店Cheers bar,香格里拉大飯店(遠企)李白居及蓮花Live house。

近期也發表不少文章見於各大報,常引發討論,如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新活水雜誌,天下雜誌等,並有聯合報不定期專欄:心晴筆記。 著名文章:遠離桃花源(聯合報),我的歐洲家庭給我的震撼教育(天下雜誌: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612) 經營肥貓夫人。羅晴的部落格:http://christineloching.pixnet.net/blog 。上述已證明此人有「其他關注度」,應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應予收錄。—Tina00400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4:14 (UTC)

上述連結應可證明,請明鑑,謝謝!--Tina00400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12:19 (UTC)

@Asdfugil:請閱讀維基百科:假冒簽名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4:20 (UTC)

(:)回應@Bluedeck:--Asdfugil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5:22 (UTC)

嗯,謝謝您合作。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5:29 (UTC)
歷史版本早已獲移動至微觀經濟學相關主題列表。--Jimmy Xu 2014年9月5日 (五) 01:20 (UTC)
這正是荒謬之處。哪裏有把模板當成列表的做法?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09:00 (UTC)
況且,那討論有一票中立(實為拆分)和一票刪除,甚麼共識也沒有達成。請問把模板當作列表的決定從何而來?@Jimmy Xu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11:50 (UTC)
實在不明白為何列表可以代替模板,有哪條指引這樣說嗎?這完全是無來由的草率決定!請諸位讀一讀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11:57 (UTC)
另,現有相同功能的模板微觀經濟學。復還時,請把兩者合併,如有拆分需要,可容後討論。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12:04 (UTC)

@Jimmy Xu:希望閣下可答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7日 (日) 06:51 (UTC)

@Jimmy Xu:您作了裁決,就是這則請求的負責人,請解答我的疑問,謝謝。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13日 (六) 05:25 (UTC)
前述之移動非為根據刪除投票和請求結果做出,亦無需接受存廢覆核管轄。請閣下與執行移動之維基人討論解決,或提交移動請求。--Jimmy Xu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2 (UTC)
史書收錄的人物,明明有關注度,完全符合維基的標準,請問什麼叫「未嘗無理」?不能讓人信服。——星光下的人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6:42 (UTC)
請君回應主刪方所言。--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8:41 (UTC)
你的駁回理據讓人不信服,什麼叫理據欠奉?——星光下的人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6:46 (UTC)
你的駁回理據讓人不信服,什麼叫理據欠奉?——星光下的人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6: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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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尊敬的管理員: 我是第一次寫維基百科詞條。我嘗試介紹一本對年輕人就業有着極大幫助的新書《老鷹愛小雞叢書 時間看得見》。 但是,我發現我剛剛寫作的詞條被認為是廣告,並且要求刪除。 我不明白:這個詞條為什麼算做廣告,請您給我指點; 另外,我更加希望您告訴我:在維基百科中,怎樣去介紹一本新書,才不至於有廣告的嫌疑。我的電子信箱:puck128@163.com 謝謝您! William john—William john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5:15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36 (UTC)

:@Kuailong存廢尚未達成對「遊藝機等不等於遊戲機」的共識。在這種情況下刪除,這本身就是錯誤的。如果遊藝機不等於遊戲機那麼應該保留,而且沒有達成共識的話,就可以這樣刪除?管理員可以做這個?我感覺這才是可笑的地方,提請其他管理員或閣下覆核。Yt1117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13:18 (UTC)

一、我最新做出的老鷹愛小雞的詞條:

《老鷹愛小雞》是中國大陸學者張海鷹的一部講述職場方法的叢書。

這部叢書,講述了年輕人從尋找工作,到進入職場之後所應該知道的職場常識,以及進入職場之後所應該掌握的主要工作方法、技能等。

《老鷹愛小雞叢書》第一冊《時間看得見》。講述了求職準備過程中寫求職信、面試、實習之中應該注意的事項,提出了初入職場要讀懂組織職責以及「職場第二規則」並去執行,作者還提出了處理職場中上級、平級、下級關係的主要方法。作者採用自己在多種不同行業工作的真實故事講述職場工作方法,成為這本書的一個鮮明特點。

注釋:百度百科《老鷹愛小雞》

二、管理員Lanwi1給我的留言指導,我根據這個指導對原詞條做了較大的修改

下次創建老鷹愛小雞詞條時請仔細閱讀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維基百科不參考百度百科等網站。廣告宣傳問題是大陸新手的常見問題。您可以參考其他書籍類條目創建,例如《蜀山的少年》。祝編安!--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7:13 (UTC)

三、《蜀山的少年》詞條原文,它讓我了解了維基的客觀原則

蜀山的少年[編輯] 《蜀山的少年》是中國大陸女作家「夏生」的一部長篇小說作品。故事發生在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個架空世界,故事的主角們是一群在「蜀山」的學武的劍童。他們在這個架空的世界裡學習、成長,共同經歷了陰謀、友情以及朦朧的愛情。因其「讀者視角」、「視覺化寫作」及「輕鬆閱讀」、「插畫豐富」等特性,常被認作是一部典型的輕小說,也是中國大陸有史以來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輕小說。

四、真心希望各位管理員審核之後繼續給我提出修改意見,以便我繼續修改。

William john

名稱 黑幣 對於黑幣被廢除我很理解!這是一個同比特幣一樣的虛擬貨幣,是真實存在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te1004對話貢獻)於2014年9月25日 (四) 02:15‎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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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為什麼刪掉我的收集的詞語列表呢?裡面的詞是我用了好幾年的時間收集回來的。熬了一個通宵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維基有些規定要求我還不太明白了解。有人說沒鏈接,我就馬上加了連接。有人說鏈接不行,我剛想修改。就有人把我id給屏蔽一個星期,連事先一個通知警告也沒有。今天剛回來又發現詞條給刪了,又是沒通知沒理由。請給我恢復詞條。鏈接不行我還可以修改。裡面的詞,都是有根有據的。2014年9月24日 (三) 24:12 (UTC)
  • 還有,我不明白烤鳥蛋這樣一個詞條都能留下來。為什麼一個同志相關詞語列表你們就容不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名猿對話貢獻)加入。
  • 那為什麼還有香港網絡語言列表臺灣網路語言列表中國大陸網絡語言列表這樣的列表會存在呢?2014年9月25日 00:35:41
  • 每頁均獨特,無謂牽連。主刪方所言未嘗無理,閣下須援據反駁。此頁,本人會遷之於維基詞典,還望繼續擴充。--J.W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18:29 (UTC)
  • WIKT:ZH:附錄:同性戀詞彙--J.W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21:56 (UTC)
  • 作為管理員,閣下將內容全數照搬維基詞典,請問是否等同贊成或允許參考百度百科、維基自我參考和原創研究(什麼㚻星、㚻者、㚻片等)?--瓜皮仔Canton 2014年9月25日 (四) 07:55 (UTC)
  • 非也,然而來源質量以至上述諸項問題並非無可改善,而該頁亦適合維基詞典,遷於詞典而再作改善,既無違於兩地方針,亦令編者努力不至付諸流水,向隅收場,本人深信此乃多贏之策,請悉並祈見諒。放心,本人會著手改善該頁,以合規則。--J.Wo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0:25 (UTC)
  • @瓜皮仔首先,作為管理員,我寫什麼,你刪什麼。無論什麼詞條。請問你是不是在搞針對,濫用私權啊。百度百科那裡不知是何人照搬我寫的東西。不是我搬過去的。請你搞清楚狀況再說話。還有,那個詞語列表。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大多數詞彙是有根有據的,並不是你所謂的參考百度百科、維基自我參考。至於你覺得(什麼㚻星、㚻者、㚻片等)那幾個詞是原創研究,你大可刪掉這幾個詞。你先是屏蔽我的ID一星期。然後趕在我解封之前、來不及修改的情況下刪了我編寫的詞條。請問你配做一個管理員嗎??--名猿 2014年9月25日 (四) 20:09:16 (UTC)
    • 維基多少用戶,覺得別人針對你未免太自視過高。其他地方是不是你寫的我不管,反正方針就是這樣。至於原創研究,本人及其他用戶已多次警告,唯閣下一於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多次有系統性地破壞,封禁乃必要。你說趕在你解封前刪,不好意思,執行刪除的管理員不是我,且其他維基人同樣可以提刪,這與管理員權限無關,就算閣下當時未處於封禁狀態也不代表就能保留在百科,本頁的複檢已證實這一點。--瓜皮仔Canton 2014年9月25日 (四) 12:29 (UTC)
    • 你不管其他地方是不是我寫的,那你跑來我頁面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呢?維基那麼多用戶,你老針對我。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那麼閒。沒有收到所謂的多次「警告」,本人只收到一條留言,要求提供來源。我收集的詞條,我當然是覺得行的才放上去的,其他人(包括你@瓜皮仔)覺得哪個詞不行你可以修改啊。我,還是維基百科禁止你修改了嗎?沒有馬上修改就叫「置若罔聞,我行我素」了嗎??裡面幾個詞不入你法眼,你就一竿子打翻一條船。你以為管理員是城管吶,人家暴力執法你暴力管理啊??你以為維基百科是百度粵語貼吧吶,可以不分青紅皂白地刪帖吶???--名猿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21:18:28
  • @J.你好,首先感謝你把頁面遷到維基詞典。之前是有人提出詞條沒有參考來源,我匆忙之下才引用維基的內部連結的。那時候還不知道維基自我參考是不行的。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修改有效的參考來源。還有刪掉瓜皮佬他認為原創研究的那幾個詞。能夠恢復詞條同志相關詞語列表嗎?我只不過是想仿照香港網絡語言列表臺灣網路語言列表中國大陸網絡語言列表這樣的列表,收集整理出一個同志相關詞語列表,把有關同志的詞彙都集中詳細地整理在一起。方便大家閱讀研究。前面有維基人提議使用分類功能,但維基百科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地收集所有的對應條目。比如在網絡上人們同性戀、gay、les、同志等詞語是並列使用的,但維基百科可能會把這好幾個詞給合併在了一塊。收集一個列表簡單明了,一目了然。裡面絕大部分的詞彙都是大家在網絡上搜索得到。都是有來源的。請你通情一下--名猿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21:50:03
    • 還「通情」一下,以為這裡是天朝啊,有關係有銀紙就能達到目的,想獲得支持請去WP:互助客棧。2012年本人已警告過並回退你的編輯,隨後也有諸位用戶回退過你N個條目(如雞姦)。覺得不行可以改,難道你邊加大家邊刪啊,你還是用百度好啦。刪這個列表不是這幾個詞的問題。本人如何行事也不需要你來教,你覺得自己可以勝任,能獲得社群支持的話,去申請一個試試。今後我會密切注意你的編輯記錄。--瓜皮仔Canton 2014年9月26日 (五) 01:11 (UTC)
  • 收錄準則.非詞典.毋結集》定曰本站不收定義列表或內鏈集,恕難效勞。至於上述列表亦可能有違方針,僅在有否提刪而已。--J.W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1:2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