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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存檔/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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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權限

完成:巡查工作確實做得馬虎,解除權限。--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2:41 (UTC)
OMG,我的用戶頁居然被人利用進行條目編輯,這是什麼操作?太可怕了--D7689留言2020年2月18日 (二) 03:59 (UTC)
如果有問題並且短期內不大可能充分改善,則應當除權。不過也勸告Rowingbohe,有問題談問題,不要拿維基百科當社交平台,強調「所有巡查員」這一併不成立的群體的「臉面」。這種想法乍一看沒什麼害處,但會使人在發生衝突時忘記最重要的原本是條目,轉為針對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19日 (三) 15:13 (UTC)
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另外,想罵我可以,請移步在下的討論頁,以免給他人帶來視覺衝擊。Retired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16:23 (UTC)
行事草率,濫掛刪除模板,屬緊急情況,為其他巡查員增添了工作量,對巡查工作造成較為嚴重後果,作出停權三天處理。到期後視情況恢復,望在三天時間內學習如何進行巡查工作。--| 2020年3月30日 (一) 16:12 (UTC)
  • Cswquz討論 | 貢獻
    狀態:   未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理由:自2019年7月從臨時IP封禁豁免者轉成永久豁免者之後[1],不再約束個人行為,屢次攻擊別人、屢次編輯戰,多次封禁[2],管理員多次勸誡卻完全不聽。完全不理睬合理可靠來源與中立觀點的核心內容方針,無法以常理討論溝通,編輯方式與態度偏頗並蓄意製造衝突。該用戶在去年7月申請延長其IP封禁例外權[3],通過之後在8月就大鬧互助客棧,不斷追加討論的目錄標題、宣傳鼓動在維基百科條目裏面使用各種完全不中立的偏頗用詞、抵抗眾人反對聲音與進行人身攻擊[4],並在個人討論頁呼叫幾十個人施壓挑釁管理員[5]。--Barter84留言2020年3月31日 (二) 01:04 (UTC)
  • 駁回 駁回。不涉及濫用傀儡,不屬於應當移除其IP封禁豁免權的情況。--Techyan留言2020年4月2日 (四) 13:03 (UTC)
  • 查詢巡查日誌,被提報人在上述三篇條目好像並未有按下已巡查按鈕,理應不構成濫用權限的問題,但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被提報人實屬未清楚理解關注度指引。先@百战天虫看看對於被提報濫用權限的問題有何解釋。EveryDayMood 簽名 2020年4月6日 (一) 07:17 (UTC)
提名人是否認為條目只要有來源,就應該收錄。如果確實如此,那麼就是提名人對WP:GNG及相關指引的理解不夠深入了。講講我判斷的理由:第一是李曉梅 (記者)。條目列出了四條來源,只有來源1、2和條目的主體相關,其中來源1出自千龍新聞網(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主辦的網站),內容寫得並不是十分客觀可靠,嚴格說是一篇宣傳通訊稿,宣揚所謂的「先進事跡」,條目所提及的個人經歷僅佔了相當少的篇幅,已經違反了WP:BIASED。來源2是一個專訪,是地方電視台的專訪,事實上也不符合WP:NEWSORG。另外,據WP:BIO,「作家、編輯、記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攝影師、藝術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築師(只限文化創意)」的收錄條件包括「(所屬)作品具有獨立關注度」,所以驗證傳主是否有獨立關注度,需要先證明她所貢獻的節目由獨立關注度。基於上述理由,私認為條目不符合傳記關注度。第二是朱丹彤。這裏先指出,「子主題的關注度並不能從父主題繼承而來,而關注度也不是「上延」繼承的」(WP:NOTE),放在這裏就是不能因為傳主的父親或母親有關注度,而認為傳主也有關注度。條目說傳主是作家,同樣根據WP:BIO,作家條目的其中一個收錄條件是「作品為多間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收錄,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專業圖書館、大學圖書館、或公共圖書館所收錄」,經查詢的確有收錄。再看條目來源,共有5條,其中4條和傳主有關:來源1是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對傳主的專訪,符合WP:NEWSORG;來源2是龍口廣播電視台,貌似是一個讀書欄目,文章風格有點像微信公眾號文章(類似於營銷號),不是很規範的文稿,不屬於可靠的來源;來源3是中國青年網的轉載,來源符合WP:NEWSORG,但文章內容看似是該書發佈會的新聞,但宣傳語言也很濃;來源5是自媒體平台百家號的文章,其實社群對百家號的定義早有共識,一般來說儘量避免使用這種來源,如果內容發佈者是可信的話,就要找更加可信的網站上的相關來源來替代。拋去來源不說,這篇文章的風格也很像宣傳稿,宣傳性語言非常多,內容極其不中立,可靠程度低。僅剩下來源4是比較符合WP:NEWSORG的可靠新聞報道。第三是洛根·威廉姆斯。我在DYK說過,這篇條目已經在英文維基被提刪,理由並不是來源不可靠,而是違反了WP:1E,基本上所列的來源基本上都是因傳主的去世而引起。至於其他講Joey Award和紙牌的來源是不可靠,那個獎知名度並不高,紙牌引用了產品網站,所以我認為違反了傳記的關注度(我知道中文維基不是英文維基的中文版,但是條目涉及到的方針英文和中文是一樣的,加上條目內容照翻英文,判斷應同等)。
以上。--百戰天蟲留言2020年4月6日 (一) 09:17 (UTC)
  • @百战天虫您對待一篇條目能否成為優良條目,可以摳的細一點;但是對於一篇條目符不符合收錄準則/關注度要求,只需看有沒有達到維基百科方針指南基本門檻。事實上,基本門檻並沒有您想像中的那麼高。Wikipedia:可靠來源提到:「維基百科條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觀點。但是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6日 (一) 09:37 (UTC)
參見WP:CONTEXTMATTERS。我的理由已經講的差不多了,是非自有定論,我一直都是用這些標準來判斷條目該不應該收錄,如果要剝奪權限我也接受。--百戰天蟲留言2020年4月6日 (一) 09:47 (UTC)
那只能說明閣下的判斷標準過高,已經超越了基本門檻。有用戶跟我反饋過,您提刪的條目有不少是以「保留」結案,這也恰恰反映出您的判斷標準存在一定的問題。我看了您上方所述的一些標準,與其說是判斷來源可不可靠,倒不如說是判斷來源質量好不好。如果把可靠來源比作一棟建築,可靠是它的基礎,質優是它的頂層。--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6日 (一) 10:00 (UTC)
  • 前兩個也許算是刪除派正常舉動(雖然其關注度確應更加謹慎判斷,並且我認為有足夠關注度,但模板掛了也就掛了),洛根·威廉姆斯掛關注度不足確實有些過分。我個人意見是,雖然人物確是因為英年早逝而受到大量報道,但在這些報道中亦提及其早期事跡,這樣的來源就不能算是「只在特定事件的語境中提及該人物」,因為不是「Because of social distancing rules in effect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his family can't grieve」,而是「The Flash's Young Barry Allen Actor Logan Williams Dies At 16」。--
    {#(set-global-staff-size 12) c''4. e''8 e'8 g'8 a'8 c''8 e''1 \bar "|."}
    2020年4月6日 (一) 10:14 (UTC)
  • (*)提醒被舉報的人沒按巡查扭,所以非濫權,任何人都可以掛,但是同遊魂,掛的時候可以更加嚴謹。但是(...) 吐槽如果要罰亂掛關注度模板的事情,其實很多刪除派維基人都可能要罰,又不能大量禁封。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12日 (日) 10:58 (UTC)
  • 意見同Camouflaged Mirage,可以再謹慎一點,等待管理員結束本案。EveryDayMood 簽名 2020年4月12日 (日) 12:06 (UTC)
  • 處理結果:提出除權的理由並不構成濫用權限。所謂濫用巡查權,是不應標記為已巡查時按下已巡查,令其他巡查員無法檢查到有問題的條目。而將條目提交至關注度流程,唯有增加他人再次檢查的可能性。至於掛模板、對關注度的要求是否過高的問題,則應積極溝通後做適當調整,但並非需要除權的事由。從另一方面來說,假設真的是當事人要求太高,那麼即便除權也不能解決問題,掛關注度模板並非巡查員特有權限。--Tiger留言2020年4月17日 (五) 08:09 (UTC)
Cohaf的話讓我想起個成語:「法不責眾」。--S.Wang XI 2020年4月18日 (六) 13:34 (UTC)
(:)回應關於說明①/②/③的確是我的錯誤,我會去重新溫習方針,一周內不再巡查。④明顯像是宣傳才使用G11( 但已被改善。--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03:00 (UTC)
  • 處理結果:駁回。掛模板並非巡查員權限內容,而即便除權,亦無法達到制止此類行為的目的。因此,申請理由與除權無關。此情況應溝通解決,而我在Hualin君的討論頁上沒有看到相關的留言,上方Hualin君亦承認問題並表示願意改善。如行為過分且溝通多次不成,應考慮提請編輯禁制(禁止添加特定模板)。然而申請理由中提到的問題確實需要Hualin君改善。即便一般維護模板各人標準可不同,但小小作品的50字,以及快速刪除要求的「極其明顯」,這兩者都是相對硬性的標準,是不應出錯的。--Tiger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03:30 (UTC)
上述的內容我全部原封不動還你,你可以繼續再亂抹黑,看誰才不成熟。--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04:56 (UTC)
  • @Kevin Smith Chen我不明白上述內容為何被閣下理解為抹黑,我已經說了無意引戰,也沒有抹黑您,上述條目我均承認了錯誤,已經沒有再違反閣下口中的「模板使用說明」,以及發表不實的內容,內容亦已經被您刪除。我只是單純認為您是否應該嘗試與對方交涉,當然不是我,我已經沒有再違反閣下口中的原則,望您自重。⭐Hohoggy㍿⭐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11:04 (UTC)
  • 對,我生在可以自由言論的台灣,我感到很榮幸,但如果是跟隨別人無根無據湊熱鬧發言當然是不允許的,我已在上述表明「你在不了解詳情就隨意參一咖、發表意見」,我並沒有無中生有。--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1 (UTC)
  • 我那時處理「肇事條目」,我都有使用編輯摘要解釋理由,甚至還去你的討論頁提醒你在「原創研究」,結果你現在還認同申請人的理由,我倒是覺得很奇特。而且你不編輯維基一個月,遇到我被提解除權限的申請,你倒是願意來應和,我還想懷疑你是想見縫插針,不爽我就說嘛。你還倒是好好回答,你這打出「不帶任何偏頗」是什麼意思,請好好解釋。--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1 (UTC)
  • @Kevin Smith Chen不編輯就等於不看維基百科嗎,您的認知倒是挺奇特的。⭐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10 (UTC)
  • 何來湊熱鬧一說,我已經說了無意引戰,您還在挑釁並無事生非,是否應該冷靜看看他人觀點,我有說過要撤銷您回退員的職務嗎,我只是希望您與他人有良好溝通。否則誤會只會再次發生。我們今日在此爭辯,自然有與我意見相同之人,您是否可以看看他人是怎麼想的。再者,我沒有進行多次復原到我編輯的版本,相關條目的風氣我亦表示無奈。希望您能明白⭐Hohoggy㍿⭐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12:20 (UTC)
  • 你才挑釁吧,不了解全狀就來參一咖,現在還不道歉?再者,我本來就不怕被撤銷回退員的權限,這個權限原本就可有可無,只是有了這個權限我可以更快反破壞,我都是根據維基方針和共識執行,而且我會和他人溝通,我只怕他人不和我溝通、我也不怕麻煩回覆他人。請解釋你說的風氣是什麼,也許我們的認知不同。--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1 (UTC)
  • @Kevin Smith Chen我完全沒有要跟您吵架的意思,我為甚麼要跟您道歉,憑甚麼?請您不要自大。⭐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10 (UTC)
  • @Kevin Smith Chen所謂風氣,當然指代表作超越5個,我並不針對此而來。我看您的貢獻記錄,見很多條目都有多次回退記錄。當然不過3,想必大家都清楚,這不就正正表示了您未跟別人溝通嗎,如果人家服氣,何必跟您慪氣呢?當然,維基百科的編輯方針很重要,我也不反對您繼續執行您的反破壞工作,但是問誰願意看到自己的心血付諸東流呢?⭐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30 (UTC)
  • 心血付諸東流?這裏是為維基欸,你當這裏個人部落格嗎?維基有一堆指引、共識等等,甚至這個藝人模板的說明就寫的很清楚是不能超過五個,又不是我不遵守。還有你曉得,代表作瘋狂加回超過5個是同一人嗎,他一直切IP,但都使用同一家電訊公司-台灣之星,而且老早就有其他用戶跟他溝通過了(User_talk:180.217.124.226/存檔User_talk:180.217.244.162/存檔),所以是誰在破壞、不溝通?--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30 (UTC)
  • 好心教學:怕你說我鬼扯,透過IP用戶的貢獻頁面下方的 工具(如: WHOIS 、地理位置),就可以知道該IP的基本資料,然後上述的「其他用戶跟他溝通過」中的「其他用戶」,那個IP位置是在馬來西亞,不會是我,我沒那麼無聊。--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36 (UTC)
  • 拜託,我有判斷能力,我已提報過很多魁儡用戶,最後並被管理員封鎖,我真的知道什麼是魁儡用戶。好笑的是,反而你的回覆佐證AnGus MaRTiaL和你是有關連,只是你堅稱你沒指使他來留言,我去提報你和他有很高的機會會被封鎖,只是我想不想而已。好好閱讀WP:MEAT。還有這個申請早已結案,你和他都跑來留言{{支持}},真的是....。請你們自重。--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26 (UTC)
  • 簡單來說,我在Mh1am主要編輯的條目和他交鋒時,明明就有附上合理理由,甚至還曾至他的討論頁提醒他在「原創研究」,但他現在明知申請理由和他所遇的情況不符,結果還無厘頭附和(我起初回覆他的回答就是他已看過的編輯摘要,意思就是要他思考他的附和有理嗎)。且該人在可以說是一個月沒編輯維基,再次編輯就是關於我被提出接觸權限申請,不免會讓他人懷疑他的目的。而他現在因濫用傀儡被封鎖三天(不是我舉報的),望他回歸能在維基做出有建設性的編輯。--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1日 (二) 16:40 (UTC)
  • Wcam討論 | 貢獻
    狀態:   駁回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理由:該用戶在條目陳倩楠標記notability之後,已有用戶補上證明獨立關注度的來源(如來源3、9)並移除模板。不過,其在30天後收到cewbot提醒時,似乎沒有仔細複查,而是草率地提刪條目。其對圖像版權有深入的了解,這點不可否認。但其對關注度指引的認知以及巡查條目之能力可能存有不足,故提請覆審權限。
    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29日 (三) 09:50 (UTC)
  • @DavidHuai1999Wcam 是管理員,權限問題非此處可以處理。另外,之前兩次除權案中已經提醒過您,這種類型的行為不構成濫用巡查權,而且即便除權亦無法阻止此行為。希望日後可尋求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感謝。--Tiger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09:53 (UTC)
  • (?)疑問@Tigerzeng部分提刪派不當提刪或不當標記關注度模板的做法,有沒有更有效的解決方法?陳倩楠黃恩茹這兩篇條目,在已經補上證明獨立關注度之來源的情況下,仍被提刪派以「關注度不足」為由草率提刪。而且提刪人均為老用戶,這種失誤按道理是不應該發生的。--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29日 (三) 09:57 (UTC)
  • @DavidHuai1999首先還是應該溝通,溝通不成的話考慮把問題拿到客棧去,請求討論對該編者實施編輯禁制。關於編輯禁制,有」禁止提交修訂版本刪除」、「禁止提交編輯請求」的先例。--Tiger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10:07 (UTC)
駁回 駁回:把明顯不當的條目通過,才算濫權。--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2:19 (UTC)
  • Mr.Zhé討論 | 貢獻
    狀態:   提醒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
    理由:該用戶條目質量低劣,翻譯條目機翻痕跡嚴重,部分原創條目關注度不足,宣傳語調重。巡查員自帶巡查豁免權,而該用戶的條目仍需要其他維基人檢查。
    Colin❤Pan 2020年6月8日 (一) 05:26 (UTC)
  • (※)注意涉嫌WP:POINT,不少指控子虛烏有。看到條目可能存在的問題不去改善,不滿足速刪的條目直接掛速刪模板,需要走流程的條目直接提速刪,在存廢討論頁那個公然說出「手沖」(自慰)這種性騷擾詞彙,皆已違反WP:CIV,此人已稱「不再進行任何破壞行為」,但對於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站內)是否為破壞行為,有待管理員進行定奪。--Easterlies 2020年6月8日 (一) 06:14 (UTC)
這不是退 Stang 2020年6月16日 (二) 04:53 (UTC)
@12З4567上述問題可以轉交至WP:VIPWP:AN3WP:ANM。--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07:05 (UTC)
同 Stang,未濫用回退權。--Tiger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05:03 (UTC)
  1. 我沒有假定善意
  2. 爭議,應討論解決問題
  3. 理由未能證實
  • 寒吉討論 | 貢獻
    狀態:   拒絕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理由:惡意刪除youtube條目字詞轉換,強迫新加坡馬來西亞地區使用他認為"正確"的詞彙,回退說不出正當理由,拿草草通過沒有被大多數尤其是新馬地區維基人看到的並即將被推翻的所謂"共識"說事,不尊重其他地區用詞習慣,默許非中立歧視性詞彙的使用,將他人出於善意出於客觀做出的修改編輯定義為破壞,肆意行使回退權,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不利於維基社區健康發展。
    Bowen.kiwi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11:43 (UTC)Bowen.kiwi
    你多次無視共識(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對以下特定的字詞轉換),也不理會你個人討論頁的提醒。-- 2020年7月15日 (三) 11:51 (UTC)
    你清空個人討論頁也不會消除我提醒過你的事實(Bowen.kiwi個人討論頁歷史)。-- 2020年7月15日 (三) 12:00 (UTC)
    我的個人主頁我愛怎麼清怎麼清,與這裏討論的解除你職權沒有關聯,我沒有無視共識,我明確在編輯摘要里提到了所謂"共識"根本就是少數人強加給別人不尊重地區差異的行為,大多數新馬地區用戶乃至維基人根本錯過了短短的討論期,程序不正義何來共識?倒是你,講不出任何道理魯莽地就把別人的勞動成果定義成惡意破壞行為,打壓異己其心可誅,絲毫沒有尊重可言,像你這樣的人怎能勝任回退員職責?--Bowen.kiwi
    我就當作是教導「新人」向你講解。維基百科是依照共識行事(這點非常重要),如果你不滿意哪個共識、甚至是方針(可能認為形成的過程有瑕疵、參與人數不足等等),請至相關的討論頁發言,亦或是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發起討論(這是我繼在你的個人討論頁後第二次向你提醒),而別只是依照自己的觀點作出編輯,這會構成「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我不知你到底有沒有看過這個討論,這討論根本沒談及新馬地區的用詞,主要只探討中國大陸的轉換,你可以去當新馬地區轉換的提案者,而不是繞過共識繼續我行我素地編輯,這樣對你根本沒幫助,也不會這樣突然就變成共識,請依照維基百科的程序走,你有權利去提案,別自己無視該權利。最後,你違犯社群共識是事實,我回退你的編輯完全有根據、沒有任何問題,以上。-- 2020年7月15日 (三) 13:12 (UTC)
    閣下三番四次到這「新人」的討論頁講解,但他還繼續我行我素,真是難為閣下了。--14.0.157.171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13:18 (UTC)
    • 寒吉有以依據[8],且也有作溝通。--Outlookxp留言2020年7月15日 (三) 13:48 (UTC)
      • 第一,所謂"共識"根本沒有得到大多數人認可,許多像我這樣的用戶根本沒來得及看到討論就已經結束了;第二,這個"共識"出台的動機在於避免稱謂有爭議情況下手動轉換命名,而地區轉換依據的是搜尋引擎反映之用戶使用比例,最能客觀反映各地對這件事物的稱謂,在此情況下爭議已消除,應當以客觀現實即最常用稱謂對事物進行命名,不再適用於前述"共識",當一件事物已被客觀論證不存在爭議時無需大費周折前往討論頁尋求共識,這是消磨時間,更何況先前達成的這個所謂"共識"本身之程序正當性也存在爭議。綜上所述,寒吉不是根據理性而單單用一個快要被推翻且無用戶基礎的所謂"共識"作掩護回退本人出於理智善意所作之正確編輯,有徇私之嫌。另,新人不新人的不是本帖討論話題,請勿發表任何與辯護無關的言論,望管理員重新公正審核。--Bowen.kiwi
        • 我就好心再提醒你一次,不管你滿不滿意哪個共識,除非你編輯時、共識是允許你的編輯內容,否則千萬別挑戰它。-- 2020年7月15日 (三) 15:10 (UTC)
          • 千萬別挑戰它?那不好意思我還真就要挑戰它,等着看吧過兩天這個偽共識還存不存在。另外也好心奉勸你一句,不要拿所謂共識作為自己濫權的藉口,追求客觀中立才是維基百科的使命,任何人包括你別想讓它成為政治壓迫的工具,我們不答應。再次請管理員認真審核寒吉涉嫌濫權的行為,嚴肅執法。--Bowen.kiwi
            • 共識並不分好的壞的,別用自己的想法判定某共識有沒有效力。且既然你自己都覺得那個共識兩天後就會失效,那為何現在要在沒失效前堅決違反共識呢。-- 2020年7月15日 (三) 16:09 (UTC)
              • 就像這個社會有惡法,它的存在正在侵蝕部分人的正當權益,那作為公民除了試圖推翻它,自然也不願遵守,因為遵守惡法就等於默許侵權行為的發生。對我而言現在這個偽共識就是惡法,不正義的東西就算短暫默許也是不應該的。-Bowen.kiwi
                • 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社群並不會接受你在YouTube的行為。-- 2020年7月15日 (三) 16:27 (UTC)
                  • 現在的問題是,這不僅僅是我的個人觀點,也不僅僅是很多人的個人觀點,這是事實,通過權威公正中立無傾向的渠道得出的事實,能代表真正大多數人用詞習慣的事實,應該凌駕於少數幾個人討論的"共識"之上吧?當初關注這個話題的人有多少,兩者相比誰更具普遍代表性?--Bowen.kiwi
                    • 你在這跟我說這些都沒用,也依然無法合理化你的編輯行為,所以我早說了,請去客棧發言,會有人非常歡迎你,你會在那遇到立場相同與不同的人,也勸你在客棧發言時,別像在這裏跟在管理員通告版一樣的語氣。-- 2020年7月15日 (三) 17:03 (UTC)
未完成:既然沒有濫用巡查權,就不用解除權限;此外,不鼓勵用戶到客棧公審任何用戶,請與用戶通過溝通解決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9日 (日) 10:48 (UTC)
未完成,「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非本頁處理範圍。--Xiplus#Talk 2020年7月15日 (三) 12:13 (UTC)
完成:因多次上載侵權檔案被封六個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25日 (六) 10:48 (UTC)
  • Streetdeck討論 | 貢獻
    狀態:   駁回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回退權
    理由:此人多次在巡查工作、回退工作中夾帶個人政治立場,沒有秉持中立。

其次,濫用方針WP:UPNOT,刪除他人用戶頁的政治立場。 證據 如果以上兩條可以假定善意,下面恐怕不行了。 最後,在GA評選中公然宣稱對人不對事,有違WP:CIVWP:BITE

我曾向其發出警告,但他拒不悔改,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悔改 因此,巡查權和回退權已經成為他在維基打壓異己的工具,必須撤銷權限。

  • Walter Grassroot討論 | 貢獻
    狀態:   提醒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自動維基瀏覽器使用權
    理由:[9](「使一些文獻引用的標題被強行更改」的部分,另參[10])。
    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0:31 (UTC)
  • (-)反對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否則條目內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簡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繁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進行命名,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稱呼應以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簡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繁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進行替換。」雖有工作失誤該用戶已經向Rowingbohe說「他承認這個是有點失誤,以後會儘量減少失誤」,反對借失誤迫害。--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4:39 (UTC)
    • 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使用AWB本來就應該在確保不會出錯的前提下使用,如果他只能「減少」失誤(而非嘗試「杜絕」),而且又沒有在出錯後及時修正的意識,他其實並不適合使用AWB。如果他在以後又因使用AWB而出同樣的事情,我很難不相信管理員會把他當成破壞者,你這樣反而是害了他。提請除權並非「進行迫害」,而是為了保護當事人。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17 (UTC)
      再有失誤告訴他,讓他自己改回,如果拒絕,再舉報不遲。你引用的舉報中,「把條目中「武漢肺炎」有理無理一律替換成「COVID-19」,例如︰[4][5][6][7][8][9]」的理由完全是錯的。你爲什麽不去指正那個失誤(也沒有舉報者承認自己那個理由有錯的跡象)?而是給糾正該錯誤,偶爾犯了別的錯誤的編輯吹毛求疵?僅僅因爲偶爾失誤就要求除權,是想藉由失誤迫害。--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這是管理員應該自己判別的事情,而不是我的義務。而且,我在客棧留意到已經有其他用戶對其使用AWB的方式有很大的疑慮,我恐怕如果像你説的那般在到時才處理,會觸發更嚴重的社群糾紛,最終WG會深受其害。我真的沒興趣對任何人「進行迫害」。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39 (UTC)
    • 而且,你還要把內連搞錯了。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04 (UTC)
      已修正。--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 (-)反對:意見同維基小霸王。--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8月14日 (五) 10:45 (UTC)
  • AWB作為一個半自動工具,能夠快速更改的同時也有隱憂,因此在使用時應該再三測試和確認,以免造成上述像更改來源名稱的情況出現。此外,對於一些相對地可能容易引起爭議的改動,理應先取得共識,從而避免誤解。故此,今次僅以提醒作結,還望今後能夠善用AWB。謝謝。—AT 2020年8月14日 (五) 12:44 (UTC)

駁回。未見當事用戶使用回退權。撤銷功能和Twinkle的回退功能不屬於回退權。3RR等問題請到相關頁面提報。--Techyan留言2020年8月29日 (六) 15:26 (UTC)

同上。-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9月9日 (三) 08:00 (UTC)

@Yining Chen請回應。--AT 2020年9月13日 (日) 15:13 (UTC)
@Pseudo ClassesAT您好。首先,我在剛剛獲得該權限時並不熟悉導入頁面的過程,只有一次誤選擇了「複製所有歷史」。另外這次導入是一個錯誤。這是由於誤選擇「包括所有模板」引起的。共有兩個模板受到影響。本人已在多個聯絡群里發佈消息求助,一名管理員幫助修復了其中一個受影響的模板,而另一個(即變為模塊的那個模板)則無人處理。這只是一個失誤,個人認為這並不屬於濫權。--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0年9月14日 (一) 12:35 (UTC)
  1. 縱使假定你的說法為真,你也應該在匯入頁面歷史後,檢查結果是否有錯誤,而不是等着他人幫你收拾善後。
  2. 如果不確定在匯入後是否可以自行修正問題,那麼就不要匯入。這次是幸好Sunny00217有發現問題,萬一沒有人發現,這個問題不就影響到了許多頁面?
  3. 無論是回退、巡查或發送大量訊息等操作,都應該在執行後再次確認一次,防止爭議。更何況,當時引進跨維基匯入者的時候,有許多使用者都認為匯入的這項權利具有高風險,萬一操作不當,影響的範圍可能會超乎想像。
  4. 指引中有提到,勾選「包含所有模板」時務必謹慎處理,你明知欲匯入的頁面不需勾選此選項,那你為什麼還勾選呢?這不是濫用權限不然是什麼?
  5. 根據Wikipedia:保護方針#需討論達成社群共識,將模板的功能使用模組改寫必須透過討論達成社群共識,而你竟然連最起碼應該報備的討論頁都沒有註明,就這樣離被改寫的模板遠去。就算你是不小心匯入所有模板,你也應該查看所有被你匯入的頁面,就如同我第一點所說的,至少也要把你的編輯撤銷才對。
當你使用這項權限時,你就必須對它所造成的錯誤負責。 2020年9月14日 (一) 16:17 (UTC)
@Pseudo Classes您好。針對您的回覆,給予說明:
我在剛剛導入完成時便檢查了導入的模板並發現了錯誤。然而此時編輯記錄已合併,回退應該是無用的。因此便沒有進行回退而直接選擇了在聯絡群內求助。然而,沒有在talk頁面和互助客棧發佈此消息確實是本人疏忽。但本人相信不至因此被除權。
針對您所說的第四點,我想說明:在沒有實際導入過頁面前,我想我應該不會知道選擇那個選項的具體的後果。我在剛開始成為跨維基導入者時也可以算是這方面的新手吧; 您會對我做出如此評價,我恐怕也可以認為您仍在違反AGF吧。
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0年9月14日 (一) 16:36 (UTC)
我查過了,出錯的模板可以被撤銷編輯,別找藉口,因為最後先前的歷史已被本地歷史覆蓋了,唯獨最後一筆編輯沒有被蓋過,此時撤銷即可。經過此事,證明了你沒有熟讀相關方針和指引,指引寫明要謹慎操作,非必要不要勾選,但你不是明知故犯?請問你包含所有模板要做什麼?還有你複製頁面的所有歷史要做什麼?這些在我看來都是不需要的。 2020年9月14日 (一) 16:48 (UTC)
此外,我也曾是新手匯入者,我在勾選包含所有模板後也遇過錯誤,但我發現問題後就馬上自行修正,而不是等着他人收拾善後。既然你沒有辦法妥善處理權限操作不當所造成的錯誤,那麼你也不應該擁有此項權限,否則只會有更多頁面受到影響。 2020年9月14日 (一) 17:00 (UTC)
關於Wikipedia:假定善意的謬誤,很多維基法匠常會仗着這個方針針對其他使用者,但是:假定善意並不表示用戶不可以討論和批評其他用戶的行為,不過在評論時不應假定對方是懷有惡意這樣做,除非有明顯證據支持。而你違反方針和指引即是事實,足夠證據證明濫用權限,依你如是說,難道每個提報者沒有假定善意嗎? 2020年9月14日 (一) 17:11 (UTC)
插一句,他的確曾在群組中求助(Telegram與QQ)。至於其他咱不作評論。 --安憶Talk 2020年9月14日 (一) 23:52 (UTC)
@Pseudo Classes您好,針對您的回覆,現給予說明。
首先,如上本人所言,我在這方面是一個新手。我並不清楚合併編輯的原理,因此便認為這種錯誤無法通過回退解決。另外,您可以查看我導入的那個模板。模板的doc頁面中有許多中維沒有但有用的模板,便想一起導入。便勾選了「導入所有模板」;至於「複製頁面歷史」,我看到先前的Wikipedia_talk:跨維基匯入者中有提到在導入時應勾選該選項以防止版權問題。因此便啟用了此功能。請注意:我在最開始時沒有想到會導入一個中文維基已有的百科。至於您說到「本人沒有閱讀方針和指引」:我在維基百科進行任何需要除自動確認用戶權限之外的權限的操作時,一般都會閱讀相關頁面。然而,您也許可以發現,跨維基導入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導教程。而我已經仔細讀過WP:跨維基導入者中的所有內容,因此造成的錯誤可能不在我的預料範圍之內。
對於您所言:「既然你沒有辦法妥善處理權限操作不當所造成的錯誤,那麼你也不應該擁有此項權限,否則只會有更多頁面受到影響。」,首先,您可以檢查我的導入記錄。在此之後的導入均是正常的。另外,打一個不是很恰當的比方,您會希望一個真正剛進入維基百科的新手處理他所造成的編輯錯誤嗎?比如這名新手使用一些侵權內容創建了一個新頁面,或這名新手堅信自己的編輯是正確的而違反WP:3RR,如果您遇到這種事件,會立即向VIP報道嗎?或假如您是管理員,您會立即永久封禁這名新手嗎?(這個比方不是非常恰當,但我認為在這次事件中是有一定參考作用的)。
而您所說「AGF」云云,我並沒有反對您批評或討論本人和本人的行為。另外,違反方針和指引,我認為也是可以分為「無意違反」和「故意違反」的。按照這種分類標準,您認為我的行為該歸屬到哪一類?或我換一個問題:在WP:RFDR(即該頁面)上方有四個簡單的判斷標準。我相信您不會認為我違反了1,3,4。而對於2,我自認為不屬於「多次誤用或濫用」。您怎麼看?
我不希望我的某些語句被指控為「岔開話題」,因此您(和其他人)所提出的問題我會儘量回答。
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0年9月15日 (二) 10:32 (UTC)
任我怎麼聽,我都無法假定這不是藉口:
  1. 既然你自認你還是新手,那麼就更不應該獲權,必須等你熟悉方針和指引的規範後,才得以獲權。
  2. 你說你匯入了許多對本地有用的模板,請問你是憑着什麼說那些模板對本地有用?我看你匯入那些模板後,也沒有積極替換模板,模板也很少被引用。
  3. 你不能因為自己操作錯誤,就怪罪到沒有教程,因為這些功能在元維基都有詳細介紹,你自己不去尋求,難道還要等着他人獻上給你?錯誤不在你的預料之內,也是理所當然,但是這仍然是要由你負起責任。
  4. 勾選複製所有歷史來避免版權爭議是針對翻譯的條目,並不是指匯入的模板,通常匯入的模板只需要最後一個版本即可,請你不要斷章取義。
  5. 你已經不是新手了:你已經有四個月的經驗,也達到回退員的申請標準,我相信相關規定你也熟悉了,因此我不認為你是新手。就算是新手,也不能總是仗着這個名義,就要求其他人不能對你太嚴苛。
  6. 指引中寫明了不要這樣操作,但是你最後還是勾選了,難道這不是故意違反?不然請你說說看這是什麼?
2020年9月15日 (二) 16:50 (UTC)
  • 提醒:使用權限後發現問題,立即自行回退或放着不動立即尋求幫助,都是合理的處理方式,在這一點上我不認為當事人有錯。然而如空氣小貓所言,Wikipedia:跨維基匯入者頁面中導入模板段落已寫明不應勾選「複製全部歷史」及慎用「包含所有模板」,既然持有權限,就應該謹遵指引。跨維基導入屬於有一定風險的功能,使用當中應該在操作前解決各項疑慮,而非操作之後再來解決。因此給予提醒,日後務必謹慎用權。--Tiger留言2020年9月24日 (四) 01:31 (UTC)
已除權。--Azure Streetdeck こんにちは 2020年10月20日 (二) 09:29 (UTC)
拒絕,問題不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0月20日 (二) 11:30 (UTC)
未完成:用戶還沒實際濫權,暫時不處理水晶球除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3:13 (UTC)
此次僅為程序性提請,若其以後確以AWB進行騷擾行為,則即屬破壞,任何具除權權限者在屆時應即行除權。按道理,他這樣的威脅我是可以上報ANM(甚至AIV)的。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6日 (四) 15:11 (UTC)
不能在不解任管理員的情況下解除管理員回退權。--東風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9:18 (UTC)

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4日 (六) 01:03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5日 (日) 00:02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6日 (一) 23:17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2日 (日) 00:21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2日 (日) 00:21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2日 (日) 23:12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1月15日 (三) 23:09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04:20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23:02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14:25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14:25 (UTC)

(*)提醒:這裏並不是處理管理員權限的正確頁面。--ca-s 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08:15 (UTC)
未完成。請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提出。—AT 2020年9月18日 (五) 08:22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7日 (日) 23:06 (UTC)
完成 by Tigerzeng--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3:39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10月26日 (一) 23:07 (UTC)

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28日 (五) 13:45 (UTC)
狀態:   完成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28日 (五) 13:45 (UTC)
完成by Manchiu--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3:38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0日 (四) 03:24 (UTC)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未完成,請見申請頁。--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5:12 (UTC)
@Xiplus 他的理由為:因為使用tor所以不能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事實上他在申請時已經是自動確認用戶了。所以我並不明白為何您會批准這個hatc嫌疑非常重的申請。輕語者留言2020年2月16日 (日) 05:58 (UTC)
@轻语者請閱讀WP:AUTOCONFIRMED有關Tor的說明。--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0 (UTC)
@Xiplus我覺得您沒完全理解我的話。您給出的頁面只是單純指出:使用tor編輯90天且次數達100次才會自動晉升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假設該名用戶真的使用tor進行編輯的話那您能不能解釋下他在2019-12-13 11:21自動晉升為自動確認用戶輕語者留言2020年2月16日 (日) 06:06 (UTC)
@轻语者系統一律使用7天50次做檢查,不準確。您應該沒看到該腳註的詳細說明,我將它更容易顯示出來了,請再閱讀一次該說明。--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8 (UTC)
腳註只是陳訴英文維基的擴展確認用戶權限。還有既然您說系統一律使用7天50次做檢查,那是否證明他的確現在是自動確認用戶呢?您在Special:用戶權限/IN應該能看見次用戶的確在該組裏。tor的限制因為技術原因沒測試過相關擴展不知道,但瀏覽過內容後並沒有發現會出現這樣的bug,即系統自動晉升後該用戶仍沒有相關權限。輕語者留言2020年2月16日 (日) 06:13 (UTC)
@轻语者我直接把說明貼過來:「自動確認是在每次操作進行時,由系統檢查註冊日期及編輯次數後,而授予的用戶組,因此一個註冊達7天並編輯達50次的用戶在不使用Tor編輯時,會被視為自動確認用戶,但是透過Tor編輯時,因為自動確認的門檻被提高,而不被視為自動確認用戶。在Special:用戶權限中所顯示的一律是使用7天50次為標準所檢查,有可能會不準確。」--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19 (UTC)

似乎的確是這樣的, 撤回請求輕語者留言2020年2月16日 (日) 07:57 (UTC)

不過從這個用戶產生的過濾器日誌里,似乎沒有體現出這個用戶存在頻繁使用Tor編輯的情況。我個人仍然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屬於hat-collecting,在加之這個用戶長期以來的言行,更加令我懷疑這個用戶能否合理運用手中的權限。以後受理此類申請,或許還是應該小心一些。--Techyan留言2020年2月17日 (一) 10:26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3月30日 (一) 13:50 (UTC)

感謝在任期的貢獻,生活愉快。-千村狐兔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0:24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0年6月3日 (三) 02:04 (UTC)
Done by Manchiu. --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6月7日 (日) 04:49 (UTC)
  • 理由我舉報回退員Easterlies濫用職權,他自己創建的李浩成條目內有大量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的參考資料,這些參考資料有百家號,博客等。我在這個條目上面加了一些參考資料有問題的模板,Easterlies直接

利用手中的回退權限,未經討論,擅自把模板全部刪除。介於Eastelies創建該條目時還引用了不當的被劫持的黃色參考資料,加之濫用職權的行為,我建議管理員對其做出撤除回退員資格的處理。https://zh.m.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A7%BB%E5%8A%A8%E7%89%88%E5%B7%AE%E5%BC%82/60910574 Assifbus留言2020年8月3日 (一) 03:42 (UTC)

如有需要,您可以自行除權,當然如果您希望由管理員除權也可以,要注意的是這個欄目單純是看申請者的個人意願來決定,而不是由管理員的意思來決定。--AT 2020年9月27日 (日) 16:15 (UTC)
@AT那麼請您幫我除權吧,模板編輯員不能移除自己的權限。 2020年9月27日 (日) 16:21 (UTC)
完成。—AT 2020年9月27日 (日) 16: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