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新页面巡查/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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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巡查员
User:Georgialwtowen一个月内创了一千三百条。我检查出他的翻译存在错误,病句也不少,连同各种没翻译完成的单字,也累积的不下百条,给我们带来十分庞大的巡查工作量。请巡查员严正审阅,不可纵容明显错误,该去给他提醒或警告就去。
他的翻译并没有遵照已知的译名表,有些读起来甚至少一个音节。我告知他一条错,他才改正一条,缺乏自我改善的心态。我上个月看到有巡查员一分钟给他放行五条的,五分钟放他十几条的,明显就是没仔细看过,核对过翻译。请巡查员不要放水,至少内容正确再放行。--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3月9日 (三) 19:48 (UTC)
- 该用户当前有巡查豁免权,而当前该用户创建的条目几乎全部是小作品,有的甚至是擦边球的小小作品。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3月10日 (四) 14:49 (UTC)
- 觉得有问题的话,去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投诉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1日 (五) 02:24 (UTC)
- 给几个错误翻译的例子吧?该摘权限还是要摘。--Kuailong™ 2016年3月13日 (日) 05:39 (UTC)
- Georgialwtowen大量发稿,五分钟左右建一条,没有与社群沟通说明撰写方式,别人无法明白他的译名是参考哪一份译音表或是哪一份文献。除非他手上拿着一本现成的中文翻译名,否则要自行音译,又要将英文版的导言段翻译过来,持续多小时每五分钟发一稿。合理推论根本就没有校对,紧接着就写下一条。
- 我当时抽查的是2月22日至2月23日,那两天一共创建了约70至80条国家公园条目,十几天过去了,在这份已创建条目清单中,已经是第2045条至2137条,代表他又创了两千条。
- 我观察到的现象有些是直接摘取该地类似地名译名,但字尾不同仍采相同中译,有些译名来由不得而知。
- @Kuailong、Alexander_Misel、Jimmy Xu:
- 我现在拨空抽一条赫尔湖国家公园,原文为芬兰语 Helvetinjärven kansallispuisto,järven是湖,kansallispuisto为国家公园,于是检查重点放在前面的Helvetin。Helvetin是个有意义的字,此条采音译,我手边没有翻译工具书,借用http://www.ispeech.org/text.to.speech ,聆听该发音,少了后半部的-vetin没有翻译。假设字尾不发音所以省略不翻,找了一会,找不到此字尾不发音的证据。
- 这只是其中一例,诸如此类未说明又不可验证,翻译出处不明或确实有错的作品非常非常非常多,也没看到巡查员有据此向Georgialwtowen询问此事。--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3月13日 (日) 07:38 (UTC)
- 另一例子:“1718年开始,塞尔维亚被哈布斯堡王朝控制,文化也开始蓬塞尔维亚独立之后,塞尔维亚独立之后,塞尔维亚文化得到了更大加强。”我还把这句放上了Twitter,看明白和看不明白的乡民各占一半。--喜欢用IRC的Carrotkit 2016年3月13日 (日) 07:54 (UTC)
- 既然如此就暂且解除巡查豁免权,待有改进之后可再重新授予。--Kuailong™ 2016年3月14日 (一) 00:17 (UTC)
- @Jasonzhuocn:如Trymybestwikipedia(对话页 | 用户贡献)所建立马歇尔群岛,类似问题“缺乏来源”、局部翻译“原文”(大小约64中文字),提删与否都是麻烦!--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13日 (日) 17:31 (UTC)
- 挂小小条目吧,虽然勉强超过字数,但是实际只有一句定义性的话语,介绍有限,完全是小小条目的范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5日 (二) 01:29 (UTC)
- 我会努力处理他留下来的问题条目(如纽约地铁车站、伦敦地铁车站等)的,虽然我实习令我忙到几乎无法编辑就是了⋯⋯--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6年3月15日 (二) 15:23 (UTC)
- 挂小小条目吧,虽然勉强超过字数,但是实际只有一句定义性的话语,介绍有限,完全是小小条目的范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5日 (二) 01:29 (UTC)
- 翻译必需要完全,像这些在外文版已是完整条目只翻译一小段,不要为了超英赶美就建立许多极浓缩的条目出来(要考虑读者感受,只翻译一小段有时候无法表达其条目真正含意)。--Steven™ ∴Message∵《欢迎参与地理学专题&行政区划专题》 2016年3月17日 (四) 02:02 (UTC)
- 今年是中文维基第十四年左右,大约十二年前,一个典型的短条目是长这样,当时没有参考文献的要求,就是短短的两三个句子,内容简单,不带错误的。
- 时至今日,一个典型的短条目应该具备定义叙述、参考文献、分类,以及适当的内部链接。有时再添些定性叙述,总和就会超过五十字。最新的例子是书生今天建的行星防御协调办公室,是一个典型的合格短条目。
- 条目可以简单,但不能故意留着非中文不翻译或是明显的错误。
- @Jesus estw:对马歇尔群岛提报关注度是不适当的,有很多二、三次文献记载了 Marshall Archipelago。
- @Owennson:很高兴你有一份心意,客观上来说只有你是做不到的,因为Georgialwtowen一个月一千三条,平均每日新增四十条,除非你全职投入,或著随便改改,否则就算是有五个你也校正不完。
- @Carrotkit:我也看到了好几条翻译的不好的句子,这不是孤例。先前在IRC有讨论过,是否要用过滤器限缩这种极大量发稿又不回头主动校正的作者,暂停新建条目直到把三千多条改善到一个程度再开放。--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3月22日 (二) 13:51 (UTC)
- @Jasonzhuocn,我只会修正一些最基本的格式问题,没有打算完全重写条目。我没有完全重写的能力,也没这样的时间。纽约地铁、巴黎地铁、伦敦地铁、莫斯科地铁、圣彼得堡地铁各车站都留有他的痕迹。另外他的翻译方式比较像自行翻译混合超链接名称,要修正也可以从超链接入手。--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6年3月22日 (二) 14:29 (UTC)
- @Jasonzhuocn:,往后类似条目改以{{expand language}},并视状况添加来源维护模版,应该适切吧?--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8日 (一) 03:33 (UTC)
新手条目一分钟就被巡查员出手提报快速删除了
华新丽华大楼首次建立内容只有条头,时间是6月1日的21:19,新手还在建立,21:20就被 Chenyijia001 提交CSD:A1。实在是太快了。建议热心的巡查员,勤快的巡查的同时,分点力气扶助新手步上轨道,尤其你看得出来他是有心学习贡献内容,不是来张贴侵权的广告户。--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7月4日 (一) 10:45 (UTC)
- @Chenyijia001:欲速则不达啊!--★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7月4日 (一) 11:00 (UTC)
- 好的......┌─ 🤖⠠⠵[learningis1st]-[~]- time = 2016年7月4日 (一) 12:55 (UTC)
- 这种程度的新手,是不是要直接转草稿空间,对新手比较好?--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7月4日 (一) 11:02 (UTC)
- 目前容许直接建立条目,没规定要写在草稿,但不鼓励第一版的内容太少。如果条目正文小于50字,又不是胡言乱语,应挂小小作品模板,如果来源不足也可挂来源相关模板,给时间改善条目。--Thomas.Lu(留言) 2016年7月4日 (一) 17:37 (UTC)
- (完全题外话别理我)我还不敢试着去申请巡查权有泰半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巡查时会一检查就检查得很仔细,遇到有问题的条目时会等待编者补充内容、甚至帮忙整理修改,导致巡查太慢被别人抢先,或花太多时间在维基上面。不太常去投DYK、GA、FA也是同理。--烈羽℡ 2016年7月4日 (一) 11:04 (UTC)
- (也是题外话)总觉得巡察员滥用巡察的情况比管理员严重太多,但没有相应的机制去避免他们对新手的伤害。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引入训练跟监督机制,前者提升巡察员的技巧与对维基理念的深入,后者防止巡察员过度严苛。--Reke(留言) 2016年7月7日 (四) 16:52 (UTC)
- 实习巡查员制度?-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于 2016年7月8日 (五) 02:24 (UTC)
- 没必要,巡查员本来就是分担巡查页面的工作,如果经常滥用快速删除,又不理警告,应直接除权。对于总觉得管理员滥用巡查较少,因为管理员巡查新页面就是较少。此外,如果自动确认用户认为条目不应提交快速删除,又没有对该条目的内容曾经进行任何编辑,在没有身份冲突的情况下,可以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转交存废讨论,由更多用户协助决定条目的去留。--Thomas.Lu(留言) 2016年7月9日 (六) 16:54 (UTC)
- 一旦亮出删除通知之后,新手的焦虑就上来了。事后的处理是没有办法弥补这种挫折感的。难道不能等待、提醒,最后才提删?--Reke(留言) 2016年7月16日 (六) 11:41 (UTC)
- 把新页面巡查的界面改一下,时间早的排在前面?--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00:04 (UTC)
- 技术是否可行?--Stang 2016年7月23日 (六) 08:32 (UTC)
- 直接这样从后往前看啊。--Qinyongr 留言 8·35 2016年7月24日 (日) 13:00 (UTC)
- 说得好,可以倒著巡查条目也是不错的方法。--►不让你们窝里反的Ricknator(11♥)◁ 2016年7月27日 (三) 14:20 (UTC)
- 直接这样从后往前看啊。--Qinyongr 留言 8·35 2016年7月24日 (日) 13:00 (UTC)
- 技术是否可行?--Stang 2016年7月23日 (六) 08:32 (UTC)
- 把新页面巡查的界面改一下,时间早的排在前面?--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00:04 (UTC)
- 一旦亮出删除通知之后,新手的焦虑就上来了。事后的处理是没有办法弥补这种挫折感的。难道不能等待、提醒,最后才提删?--Reke(留言) 2016年7月16日 (六) 11:41 (UTC)
- 没必要,巡查员本来就是分担巡查页面的工作,如果经常滥用快速删除,又不理警告,应直接除权。对于总觉得管理员滥用巡查较少,因为管理员巡查新页面就是较少。此外,如果自动确认用户认为条目不应提交快速删除,又没有对该条目的内容曾经进行任何编辑,在没有身份冲突的情况下,可以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转交存废讨论,由更多用户协助决定条目的去留。--Thomas.Lu(留言) 2016年7月9日 (六) 16:54 (UTC)
- 实习巡查员制度?-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于 2016年7月8日 (五) 02:24 (UTC)
巡查
近来发现巡查的水准有点问题。少挂无来源等的是小事;关注度也轻易放过也不少;更奇怪是明显一整篇copy & paste的也没有检查侵权。福和重炮这样的条目是如何可以通过巡查的呢?--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7日 (二) 11:00 (UTC)
- 厉害了。——꧁༺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7日 (二) 11:05 (UTC)
- 严重同意OP观点。少数巡查员如屡次出现类似情况应暂时去除权限、重新熟悉一下流程。—Kou Dou 2017年2月7日 (二) 11:18 (UTC)
- 根据点了巡查通过的日志来看,@Koala0090:,请出来接受一下喷风洗礼。——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8日 (三) 01:31 (UTC)
- @cwek:我昨日早已就nivekin的问题进行回答,是merge标记的问题。请自行阅读User Talk:Koala0090#巡查---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2:42 (UTC)
- 巡查日志上标注已巡查的时间为“2017年2月7日 (二) 07:56”这是因为我加入透过TW加入merge的标记,理论上透过TW标记虽然巡查日志上会有记录,但其他巡查员应该仍能看到未巡查的标记。如果没有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就是merge标签有问题,第二就是在我加入标签后,有其他巡查员通过巡查。---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2:54 (UTC)
- 另外致@Nivekin:,我已经就你的问题进行回答,不但不对于该标签问题进行检讨,还在不通知我的情形下到互助客栈阴我。也总是算多看清一个人了---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09 (UTC)
- 请留意贴文时间 @Koala0090:--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12 (UTC)
- 我看过贴文时间了,你是先找我说明后才到这边贴文的,至少应该也要等我回应吧,或者在这边ping我。另外你自己翻巡查版本,我标为merge有什么问题---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28 (UTC)
- 我无意就个别巡查员的水准作出评论,上面也只是众多巡查不到位的例子之一,所以也没有标示个别人士;其他编辑的行动与我无关。标为merge的问题是根本不会有人跟进。--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4:01 (UTC)
- 需要建一个巡查员的线上教材吗?毕竟有时候巡查员不该严的反而抓太严,像这个该严的好像又不严。 囧rz……--Reke(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6:33 (UTC)
- @Reke:Template:Patrolgranted里面附了。-- Stang 121 2017年2月8日 (三) 07:55 (UTC)
- 看了一下内容都着重在工具如何使用,但巡查需要一些校阅跟沟通的技术看来起还是缺乏的。也许需要补一下。--Reke(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0:38 (UTC)
- @Reke:Template:Patrolgranted里面附了。-- Stang 121 2017年2月8日 (三) 07:55 (UTC)
- “作为巡查员,你只要在新条目作编辑,条目即会标记成已巡查。你如不知,即代表有很多漏网之鱼已溜到不知那里去了。”@Nivekin:您确定吗……-- Stang 121 2017年2月8日 (三) 07:57 (UTC)
- 用TW应该是--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8:09 (UTC)
- 那是因为TW有自动标注已巡查功能......-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8日 (三) 08:11 (UTC)
- 所以用TW可要慎选。一旦标记下去,要去追究起来可是很麻烦的。有的非TW编辑过后,只要不要点已巡查,通常还是未巡查的状态。像在下对于有些矛盾问题的条目都不会进行巡查标记。总而言之,每个人对于条目留存下来内容的标准定义也会不尽相同。--水中捞跃 2017年2月8日 (三) 09:12 (UTC)
- 能否把TW改善一下。可以自由选择是自动标记已巡查还是不标记。——꧁༺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09:20 (UTC)
- Wikipedia:Twinkle/参数设置,其实可以。-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8日 (三) 09:47 (UTC)
- 把这个设置放到TW的标记页面不是更好吗。不用来回跑TW设置——꧁༺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09:53 (UTC)
- 对未巡查页面操作时顶上会有一个checkbox“标记该页面为已巡查”啊。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2月8日 (三) 10:22 (UTC)
- 对呀,对于挂完标记觉得仍有疑惑的话,TW记得勾掉“标记该页面为已巡查”。要不然…………只好乖乖地收拾烂摊子(继续wikify)吧。(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9:26 (UTC)
- 把这个设置放到TW的标记页面不是更好吗。不用来回跑TW设置——꧁༺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09:53 (UTC)
- Wikipedia:Twinkle/参数设置,其实可以。-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8日 (三) 09:47 (UTC)
- 那是因为TW有自动标注已巡查功能......-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8日 (三) 08:11 (UTC)
- 用TW应该是--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8:09 (UTC)
- 其实,此贴的重点是想看看如何能提升巡查员的工作……--Nivekin※请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0:17 (UTC)
- 我的建议,一个条目需要三个人巡查完毕方得标为已巡查,这样子可以减少出错率。--星巴克女王(🎶欢迎参与音乐专题) 2017年2月8日 (三) 10:24 (UTC)
- 人力问题--Temp360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0:52 (UTC)
- @Temp3600::三遍不行可以试试两遍,个人觉得两遍的人力还是够的。--星巴克女王(🎶欢迎参与音乐专题) 2017年2月8日 (三) 11:05 (UTC)
- 先暂时搁置我对Nivekin作法的不满,我同意一篇新条目需经多名巡查者巡查---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5:59 (UTC)
- 抱歉我今天有事较晚回应,另外我不同意什么“这篇该严的时候又不严”的说法,标记为merge就代表我认为这篇应当完全并入另一条条目当中。即使我没有取消巡查默认,我也确实是已经完成巡查,并将意见回报,完全没有放水。---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6:12 (UTC)
- @Temp3600::三遍不行可以试试两遍,个人觉得两遍的人力还是够的。--星巴克女王(🎶欢迎参与音乐专题) 2017年2月8日 (三) 11:05 (UTC)
- 人力问题。在在下这个时区十几个页面搁置着没人看,更别提三个巡查员了。--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8日 (三) 16:05 (UTC)
- 搁着50多个页面没巡也见过,也喜欢到时候慢慢清。——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9:28 (UTC)
- 也可能是因为有nivekin君这种以为巡查员不能对未巡查页面做出编辑的巡查员,放宽到三个也许能鼓励巡查员做出编辑---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6:14 (UTC)
- 感觉,有很多新模板和新草稿没有被巡查过。——꧁༺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16:17 (UTC)
- 草稿本来就不用巡---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6:52 (UTC)
- 有这方面的共识吗。——꧁༺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17:54 (UTC)
- 主要草稿可能还在处理中,挂了不一定有用,可能到时候改善完了。一般移正之前看一次比较好。或者突然的广告、破坏问题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9:30 (UTC)
- 有这方面的共识吗。——꧁༺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17:54 (UTC)
- 草稿本来就不用巡---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6:52 (UTC)
- 其实最近稍微找找就能找到一些本不该过巡查的页面,比如林明理。无法否定巡查是有问题的,但是这问题不是多几个巡查员就能解决的。--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8日 (三) 16:21 (UTC)
- 已巡查也要看是为什么,如果没取消默认,用TW标注为速删也会标注为已巡查---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6:33 (UTC)
- 第二次的速删是我提的,条目只有一次原始编辑,没有模版。Wing先生必定是手动点的标注为已巡查。然而这只是一个个例,没法说明什么问题。--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8日 (三) 17:19 (UTC)
"markTaggedPagesAsPatrolled": false,
把TW设置默认标记关掉就行了。--水中捞跃 2017年2月8日 (三) 23:07 (UTC)
- 第二次的速删是我提的,条目只有一次原始编辑,没有模版。Wing先生必定是手动点的标注为已巡查。然而这只是一个个例,没法说明什么问题。--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8日 (三) 17:19 (UTC)
- 已巡查也要看是为什么,如果没取消默认,用TW标注为速删也会标注为已巡查---Koala009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6:33 (UTC)
- 感觉,有很多新模板和新草稿没有被巡查过。——꧁༺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8日 (三) 16:17 (UTC)
- 人力问题--Temp3600(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0:52 (UTC)
附属提议
上方的讨论大概论证了使用TW如未取消“标记页面为已巡查”的危害。因此,我在这里提议:将TW中标记页面为已巡查的功能默认禁用(即"markTaggedPagesAsPatrolled": false,
)。此举可防止不慎巡查的发生。-- Stang 119 2017年2月10日 (五) 02:01 (UTC)
- 我个人是看不出这个结论 囧rz……只看出巡查员使用TW时要注意一点而已。-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10日 (五) 02:34 (UTC)
- 整件事都是因为这个而起的...?-- Stang 119 2017年2月10日 (五) 02:38 (UTC)
- 整件事都是因为维基百科的存在而起的(大雾)-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10日 (五) 03:17 (UTC)
- 我认同两个人巡查条目。-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7年2月11日 (六) 10:24 (UTC)
- 个人提议创建巡查小组,建立巡查的状态。--水中捞跃 2017年2月12日 (日) 00:07 (UTC)
- 二次巡查么。这就陷入一个循环了:谁来监督警察(二次巡查员)是否作为?不过让TW默认不标记巡查倒是个实际的好主意。--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12日 (日) 03:41 (UTC)
- 原本一个人就可以做的事情,然后让另一个去检查一遍。-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7年2月12日 (日) 08:45 (UTC)
- 可以减少出错率啊,我这个想法是根据中国大陆高考作文的批改方法启发而来的,一个人因为人为因素出错的可能性很大,但两个人同时出错的概率非常小。--星巴克女王(🎶欢迎参与音乐专题) 2017年2月13日 (一) 10:13 (UTC)
- 原本一个人就可以做的事情,然后让另一个去检查一遍。-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7年2月12日 (日) 08:45 (UTC)
- 二次巡查么。这就陷入一个循环了:谁来监督警察(二次巡查员)是否作为?不过让TW默认不标记巡查倒是个实际的好主意。--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2月12日 (日) 03:41 (UTC)
- 个人提议创建巡查小组,建立巡查的状态。--水中捞跃 2017年2月12日 (日) 00:07 (UTC)
- 我认同两个人巡查条目。-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7年2月11日 (六) 10:24 (UTC)
- 整件事都是因为维基百科的存在而起的(大雾)-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10日 (五) 03:17 (UTC)
- 整件事都是因为这个而起的...?-- Stang 119 2017年2月10日 (五) 02:38 (UTC)
- 如无正式提案,讨论就此结束。--Temp3600(留言) 2017年2月15日 (三) 04:56 (UTC)
建议将 Help:巡查 并入本页面
Help:巡查中内容较少,且与Wikipedia:新页面巡查#新页面巡查中内容相近,建议并入该章节。——Arnie97(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4:08 (UTC)
- @Arnie97:最近更改巡查与最新页面巡查不同。--A2093064#Talk 2017年7月23日 (日) 04:11 (UTC)
- Help:巡查的两章分别并入WP:最近更改巡查、WP:新页面巡查?——Arnie97(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4:15 (UTC)
- 由于Wikipedia:新页面巡查是方针,大幅修改需先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A2093064#Talk 2017年7月23日 (日) 04:26 (UTC)
那就将
- Help:巡查的两章分别并入WP:最近更改巡查、WP:新页面巡查?——Arnie97(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4:15 (UTC)
建议修改巡查权基本资格
建议在巡查权基本资格中加入“至少一篇新条目推荐”的要求,我一直感觉不会写条目的巡查员做不好巡查,自己本身对方针指引都不了解,如何能做好条目巡查呢。新页面巡查方针的一般性原则中写到“任何适合维基百科的页面”应被标记为已巡查,个人觉得写出一篇新条目推荐,可以初步判断该用户明了何谓“适合维基百科的页面”、什么样的条目才不需要挂模板。--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5月27日 (日) 15:51 (UTC)
- 不认同作为资格条件,作为建议或推荐条件则(=)中立。写出DYK并非辨别、理解维基百科规范的唯一和主要途径以及体现。--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17:09 (UTC)
- 我没有表明DYK是唯一标准,只是个人觉得写出DYK能够一定程度证明该用户明了条目应该如何写,进而明了何谓新页面巡查的一般性原则。不一定非要DYK,类似含义我觉得都行,应当提高巡查员门槛。--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5月27日 (日) 17:16 (UTC)
完整叙述:
提议:希望修改巡查权基本资格,进一步提高现有的要求。
个人建议:
- 增加一项“新条目推荐”的指标,或“新建条目”的指标。新条目推荐可以是1篇;“新建条目”为3篇,每篇至少3,000字节,无维护模板。
- 用户申请巡查员时,提供10至20个其本人巡查的条目,并指出条目应当如何修改。
- 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巡查权页面中,“建议充分了解新页面巡查方针、内容方针、删除方针”一句,移除“建议”二字。
理由:(以下所述不针对任何人,仅说明事实情况)
- 个人认为,知道怎么写好一篇条目,才能知道什么是新页面巡查方针中一般性原则所指的“适合维基百科的页面”、不需要“被挂上模板”的页面。判断用户是否知悉此言所指,并无唯一判断标准,但私以为一篇新条目推荐或三篇合格条目,能够一定程度初步证明该用户明白条目应如何编写,能够明白被巡查的条目有何所缺,继而作出相应的处理,亦或挂上维护模板、亦或修改完善条目。如YFdyh000君所言,DYK并非辨别、理解维基百科规范的唯一和主要途径以及体现,但编写一篇DYK的过程能有力提高用户对条目规范的认识。以我自己为例,我的第一篇DYK没能成功登上,但经历了一次DYK评审,我明白了参考来源怎样引用才是规范的做法、编写维基百科需要提供来源(DYK前已知需提供来源,竟不知合格条目的要求如此高)、什么是琐碎的信息、内部链接怎样添加才是合理。不怕你们笑话,贴出链接:讨论:巴蒂穆拉国际机场#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 同1的理由,检测用户知悉新页面巡查方针一般性原则的程度。
- 近期看到有巡查员认为:维基百科的维护模板有很多,巡查员的职责是看条目是否适合收录(个人理解该用户所言为是否符合关注度),条目有问题是不需要挂模板的,挂了模板意义不大,条目有来源、符合关注度,就可以标记已巡查。因此强烈建议将权限申请的语句“建议充分了解新页面巡查方针、内容方针、删除方针”中“建议”二字移除,并加粗标红。
综上,个人建议将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巡查权页面第二段修改为:(4、5是6的双重证明)
申请者应使用WP:TW等工具并至Special:最新页面参与巡查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来申请,此能让管理员了解申请者的相关经验。此外须达到以下基本资格: 1.编辑250次以上。 2.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30日以上。 3.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4.拥有1篇新条目推荐或3篇3,000字节及以上长度且无维护模板的条目。 5.已有10至20篇新条目的巡查经历,申请权限时指出这些条目应当如何改善。 6.充分了解新页面巡查方针、内容方针、删除方针。 |
个人观点与所望,还请不吝指教。--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5月27日 (日) 19:27 (UTC)
- 不强求DYK则无意见。
- 10至20个巡查意见,讨论可能过于冗长和纠缠于细节,不如三五个(或最多10个,非同类型条目)及实习期。
- “充分了解”可有不同理解,造成部分人无自信前去申请,因此不建议。实习期间学习和指导更有效率。“应充分了解”则不反对,是责任(包括接受沟通并纠正)而非资格条件(“须”)。
- “拥有条目”表达不恰当,措辞和条件需要斟酌一下,建立/编撰/……。--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23:35 (UTC)
- 1,支持,;2,10到20个页面可能比较繁琐,而且因是自选未必能体现出全面性,是否结合常见情况做一些例题;3,支持。->>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3:32 (UTC)
- 反对一定要写条目才能当订巡查员的做法。要求巡查经验可以,但写条目需要大量时间心力,不应强求。--Temp3600(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5:15 (UTC)
题外话,想提醒各位巡查员,巡查并不是看到什么问题就把模板全部挂上去,这样其实令条目更难改善。例如一则小条目如果已经有{{stub}}就显然有扩充之处,无需再挂上{{expand}}、{{refimprove}}等模板。JC1 2018年5月28日 (一) 05:57 (UTC)
- 目前巡查本身即为管理员审查,确实可信即可,也未见有巡查员滥权事件爆发,条件修改过细未必是好事。--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8:50 (UTC)
再加上参与5个存废讨论吧,另我认为10个条目差不多够燃 灯 2018年5月29日 (二) 05:09 (UTC)
- 还好无心写了一篇DYK否则我可能拿不到巡查员了Orz--1233( T / C) 2018年5月29日 (二) 21:46 (UTC)
- (+)支持,但也不得不同上ŚÆŊMØŠĀ粉饰太平 2018年5月30日 (三) 10:05 (UTC)
- 反对第4条,支持第5条,但认为条数过多,可以适量减少。--Tazkeung(CommentHERE) 2018年5月30日 (三) 07:33 (UTC)
- (+)支持:维基很重视条目是否符合关注度,巡查员正是做着这个把关工作,因此必须很熟悉维基方针--屈原虫(留言) 2018年5月30日 (三) 13:08 (UTC)
建议将巡查豁免权从巡查权中拆分出
建议将巡查豁免权从巡查权中拆分出,即巡查员不自带巡查豁免权。同上一个议题,个人感觉不会写条目的用户做不好巡查。巡查豁免权现在成为了比巡查权和回退权还难获得的权限,然而250次编辑即可获得巡查权,巡查员自带巡查豁免权,这是十分荒诞的。甚至我认为可以将巡查权与巡查豁免权的关系倒过来,即巡查豁免权的用户可以自带巡查权,我相信拥有巡查豁免权的用户更能明了新页面巡查方针中的一般性原则。目前强烈建议将巡查豁免权从巡查权中拆分出,巡查豁免权是否自带巡查权再议不迟。听闻饺子也有这样的想法@Antigng:。--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5月27日 (日) 16:08 (UTC)
- 如果无技术障碍则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17:11 (UTC)
完整叙述:
提议:希望更改巡查豁免权与巡查权的关系。
个人建议:将巡查豁免权从巡查权中拆分出,巡查权不自带巡查豁免权,巡查员不能巡查自己建立的条目,巡查员若需巡查豁免权应单独申请。
理由:目前获得巡查豁免权较为困难,巡查权与回退权的取得远比巡查豁免权容易,而巡查员却自带巡查豁免权,新晋巡查员往往没有能够单独获得巡查豁免权的能力,这形成了一个悖论。个人理解巡查豁免权是赋予那些能够完善编写条目的用户的权限,以目前巡查员基本资格或上一提议中在下的建议而言,巡查资格均不能证明其能够完善编写条目,至少不能证明其符合目前巡查豁免权的建议门槛(创建75个有效页面)。虽然巡查员不能巡查自己建立的条目也显得很悖论,但是若将巡查权基本资格提高到巡查豁免权之上又不太可能。因此若能技术上实现,希望可以将巡查权与巡查豁免权拆分开。--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5月27日 (日) 19:50 (UTC)
- 其实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巡查豁免权的标准改成与巡查权相似,也就不存在改权限这回事。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8年5月27日 (日) 22:27 (UTC)
- 同意拆分。同时,拆分后应该降低巡查员标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28日 (一) 02:38 (UTC)
在实务的经验中,由于巡查员具备巡查豁免权,至少在在下审查的申请案中,在下都会将巡查员的条目品质是否符合豁免于巡查的标准而纳入考量;若无法达到此一标准,也有些许巡查豁免权的持有者(包括仅有巡查豁免者者及巡查员),得以豁免于巡查的关键并非在于其撰写条目的能力完善,而在于尽管他们所编撰的条目品质未能非常理想,仍会尽责巡查这些条目。再换个方向思考,巡查员如果自己都无法客观地看待自己所编撰的条目并找出问题所在、悬挂维护模板,那么,其实是不是就代表了这样的巡查员并不适任呢?而在经由近来愈趋严谨的巡查员授权程序而产生的目前的巡查员团队中,在下相信大部分的巡查员都具备这些能力与负担这些责任,在下并认为,现行的巡查员授权程序已经愈来愈能够确保“巡查员自带巡查豁免权”的弊端不会存在,并且也有充分的机制在弊端发生时,解决这些问题。与其谈论调降巡查员门槛,也许我们该思考的是,目前的巡查豁免权门槛是否有所不合理而导致授权门槛过于艰难?尽管在实务上管理员们确实并不坚守这样的门槛,不过,如果能以此案为契机,发起对巡查豁免权门槛的检讨,在下认为那将会是非常理想的。这些是在下的一点浅见,欢迎提出不同的思考。——Aotfs2013 留于 2018年5月28日 (一) 02:59 (UTC)
- 此案与上一案是否有所矛盾呢?一方面说巡查权申请者应如何如何证明自己有能力写出一篇合规格文章,一方面又质疑其条目获得自动巡查。如果两案皆获得通过,岂不是非常奇怪?能够写出合规格文章但又要再经历巡查。个人对于不能写出可“自动巡查”条目者能否担起巡查之责,甚感疑虑。而且两权从一开始设计到建立,目标其实并不一致。所以并无所谓悖论。巡查权设立是协助管理员,减轻管理员工作量,而又因为获得权限并不多,只有一个“按钮”,所以当初就没有将门槛定得太高。因为门槛是应该与权限相对应。既然权限不多,门槛亦不应过高。巡查豁免权,一、其实获权者并无获得实权,二、当初开设是为了减轻巡查者工作量。所以定出高门槛,以确保其所撰条目是真的没问题,确然毋须巡查。而参考英文维基,其参考门槛当初的确是七十五条条目,而现在亦已经降至五十条。只是中文维基没有修改过来。可以见到一个是 opt-in ,一个是 opt-out 。巡查者是自愿担起责任去巡查,而巡查豁免者则是自愿或被动地离开巡查系统。所以门槛不一。两者无必要并排比较。--J.Wong 2018年5月28日 (一) 03:34 (UTC)
- 可能需要技术支持,因为自巡查豁免是不区分命名空间的,主空间(即条目)可以不自巡查豁免,但对于其他页面,例如用户讨论页(新建页面用于警告或提醒)、项目页(新建存废讨论页)等可以自巡查豁免。或者是否需要先在meta或者mw提出技术功能请求,然后待功能实现了再调整业务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3:40 (UTC)
- 我觉得没必要拆分,因为新页面巡查的页面审定要求就是对新页面建设的方针与规则,也就是可以善意认为,有能力巡查者理论上有能力辨识如何写好一篇合格的新条目,可以自巡查通过。(当然你要恶意认为有巡查员可以钻空子,借自己的巡查豁免来建一个质量不行的新条目,也可以的(微笑))而单独巡查豁免起初只是为了部分有能力新建合格条目的而不用巡查员再额外巡查的需要,也就是有当巡查员的判断能力但不想当,只想写条目,尤其是大量的,而且不用巡查员去处理的,因为理论上是巡查合格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3:49 (UTC)
- 举一例说明巡查员和巡查豁免的关系。我本人在担任巡查员期间也创建过没有来源的条目,理所当然地,写完以后挂上unreferenced。这和其他巡查员过来巡查,在最终效果上没有区别——挂上unreferenced。另外,申请巡查权时,有一个条件时巡查豁免不注重考察的,那就是对于新条目的判断能力。巡查豁免只需保证自己的条目不出问题,而巡查员需要了解何种条目该提删,何种条目是侵权,何种条目该速删,何时该警告创建者等等。所以在我看来,通过标准较低的巡查权获得巡查豁免的问题,其实不是问题。不过呢,我建议降低巡查豁免的门槛,并且弱化数量标准,以实际建立的条目质量作评估。而是否授权应以其创建的条目是否能“无需巡查”为标准。--Tiger(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6:59 (UTC)
- 我的看法可能与诸位并不一样。巡查员实质的权限就是改变一个新页面的标记而已。目前大家讨论的巡查员工作并不是必须巡查员才可以做的,任何人都可以巡查页面给页面挂上相应维护模板,提报删除、提报侵权等(有一些政策上只接受非新手用户),仅仅是无法去除那个未巡查标记而已。在权限分配这一点上,我一直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不要将与权限无关的责任过多的加在该权限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28日 (一) 07:30 (UTC)
- 如果这样的话,或者需要先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就是特定页面的自巡查豁免,因为如上述,新建用户讨论页警告、新建项目页是不需要其他巡查员再巡查的,可自行巡查通过。而单独的巡查阔免组只针对主页面的自巡查通过,巡查员仍需要额外申请豁免巡查组来通过自己的主页面新建巡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7:43 (UTC)
- 也就是说“autopatrol”角色的功能改成一个特定数组,键“巡查员(组)”只对用户讨论空间和项目项目可以自动通过巡查,键“巡查阔免(组)”只对主空间可以自动通过巡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5月28日 (一) 07:48 (UTC)
- 不太认同书生的理解。固然任何人都能进行提删、速删的操作,不过非巡查员即使操作或不操作以后,条目仍然会被巡查员检查,即在巡查前总能保证有人过来检查。而拥有巡查权的用户,如果做出不当判断,而后又标记为已巡查,则少有机会再被其他人检查。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要求巡查员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这不是与权限无关的责任。--Tiger(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0:33 (UTC)
- (-)反对,颇为搞笑的提议,如果某巡查员所建条目本身就不合规,自然应考虑除权,而不是拆分巡查与巡查豁免。至于巡查豁免权难以获得,个人认为可降低标准,减轻巡查负担。--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08:47 (UTC)
- “听闻饺子也有这样的想法@Antigng”,确实如此。简单来说,一个好的足球教练未必会踢球,一个好的球员也未必能当好的教练。作为巡查员,只需要了解一个条目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分别应采取何种措施应对。但是知道条目的问题不意味着需要自己有能力写出没有问题的条目。--Antigng(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1:17 (UTC)
- “一个好的足球教练未必会踢球”此言差矣,好的足球教练多是职业球员退役出身。“只需要了解一个条目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分别应采取何种措施应对”则更是点出问题所在,资料不足,条目存在一定问题,无法尽善尽美不是巡查员的错。本人也确实会翻译一些小条目,这些条目可能来源不足,或者需要扩充,但只要有合适维护模板就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连自己的条目都不知该挂何种模板,则此巡查员早已不称职。--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2:26 (UTC)
- 个人认为引起争议的原因是巡查员的门槛过低或巡查豁免者的门槛过高,只要调整两者之间的差距便能够解决。—AT 2018年5月28日 (一) 15:33 (UTC)
- (+)支持降低标准,现时新页面实在太容易积压,对可信用户来说确实无必要再次巡查。--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6:13 (UTC)
- 我只是说,定义可信用户非常难;另外如果单单拥有Patrol权限是不能把自己建立的页面Markpatrolled的。--1233( T / C) 2018年5月29日 (二) 18:08 (UTC)
- 也无须精确定义,额外的权限授予都是有管理员手动操作,不至于无法判断何为可信,何种编辑记录不正常。--Yangfl(留言) 2018年5月30日 (三) 04:00 (UTC)
- 我只是说,定义可信用户非常难;另外如果单单拥有Patrol权限是不能把自己建立的页面Markpatrolled的。--1233( T / C) 2018年5月29日 (二) 18:08 (UTC)
- (+)支持降低标准,现时新页面实在太容易积压,对可信用户来说确实无必要再次巡查。--Yangfl(留言) 2018年5月28日 (一) 16:13 (UTC)
(-)反对可以提高巡查员的授权门槛,反对减权--屈原虫(留言) 2018年5月31日 (四) 13:26 (UTC)
- (+)支持:作为巡查员,我之前真不知道原来是附带的;但巡查豁免权确应降低标准。ŚÆŊMØŠĀ粉饰太平 2018年6月1日 (五) 06:18 (UTC)
- (-)反对:合格的巡查员自然能使自己的条目符合巡查标准,故没必要拆分。--dqwyy (talk) 落忆归海枫音乡 2018年6月3日 (日) 16:52 (UTC)
- @Dqwyy:那请解释为何我作为巡查员会支持提案(当然,我相信不及格的巡查员早被除权了)。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6:17 (UTC)
- 没看懂阁下要我解释什么(难道阁下是表达自己是不合格的巡查员?这一点阁下就太谦虚了,不合格的巡查员确实有,但不是阁下,那些不合格的巡查员也没有被除权,不合格干久了就合格了,有些巡查员确实技术不过关,但如果不是太离谱留着也无妨,平时多教他们就好了)。不过粗略看了一下整个讨论,感觉就蓝桌的那句“巡查员不应有义务巡查自己的条目”说得略有道理,短短一句话就说到点上了,其他人感觉说了一大堆都没说到点上,要不就是单纯表明立场但事实上没说到理据。不过我仍坚持WP:没坏,既然之前巡查员有巡查自己条目的义务,那就继续干下去好了,没必要改,这个义务同时也能减轻其他巡查员的巡查负担。--dqwyy (talk) 落忆归海枫音乡 2018年6月13日 (三) 08:52 (UTC)
- @Dqwyy:那请解释为何我作为巡查员会支持提案(当然,我相信不及格的巡查员早被除权了)。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6:17 (UTC)
- (+)支持下述捆绑议案:拆分autoreview和patrol,但是patrol可以直接申请到autoreview。原因是我们相信partol应该有能力patrol自己的条目,但是patrol不应该有义务巡查自己的条目。Bluedeck 2018年6月8日 (五) 17:24 (UTC)
- (:)回应如果巡查员建立不恰当的页面,可以考虑除权。正如管理员多次不恰当地删除条目,可以考虑罢免管理员,而不是要所有管理员都要把删除权分拆出来。--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05:12 (UTC)
- 我有以下折衷建议:新的巡查员不附带巡查豁免权,旧的不减权;不论新旧,建立不恰当的页面的,全都除权。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6:17 (UTC)
- (&)建议以下捆绑议案,即将autoreview作为patrol的前提条件:
- 申请patrol,必须同时申请或已经获得autoreview。(同时适当降低autoreview条件)
- patrol必须具有autoreview,否则自动解除patrol。
- 巡查通过不恰当页面,除patrol;建立不恰当页面,除autoreview(同时自动除patrol)。
- 近期有遭除autoreview记录者不得申请patrol。
- 理由就是partol应该有能力patrol自己的条目。--Yangfl(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02 (UTC)
- (-)反对第二点:不溯及既往原则(利申:巡查员)-某人✉ 2018年6月14日 (四) 03:12 (UTC)
- (!)意见:partol应该有能力patrol自己的条目是没有错的,但是Patro未必有达到Autoreview的建条目能力。目前Patrol的申请没有建立条目的要求,而注重对新条目的判断能力;Autoreview则不注重对新条目的判断能力,而只要求其建立的条目可信而无需检查。也就是说,Patrol的可信度考察不是通过建立条目来进行的,这是将Autoreview作为Patrol的先决条件的不合理之处。而目前Patrol附带Autoreview权限,避免了这种考察方式不同带来的麻烦,亦即,通过其对新条目的判断,可以知道即使其建立条目也无需多一人来检查。--Tiger(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02:52 (UTC)
- “巡查员有能力巡查自己”应无误。此案关键在于是否需要“权力制衡”,以防止巡查员“偏私”自己所创条目。 ——CommInt'l(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09:16 (UTC)
- (※)注意:维基的监察制度其实做得很好,即使巡查员已巡查,其实管理员或其他巡查员都会复查已巡查的条目,任何人滥用巡查或巡查豁免的权限都会很快被提出解除权限。巡查员之所以有巡查豁免权限,很大程度上是减轻管理员的工作量。现在情况已大大改善,因为多了很多新任巡查员,回想两个月前,新页面未巡查的积压得很严重,可比存废讨论。--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3:17 (UTC)
- 新页面巡查时拆分自管理员的巡查,而且要求具备新页面建立所了解的方针等的认识,只是巡查员可能本身没有大量创建条目的意愿。而巡查豁免只是在自身已经了解新页面建立所了解的方针等规则,为了避免增加巡查员的工作,尤其是大量创建条目时,才给予的信任豁免。也就是巡查员本身应该清楚如何建立合格的新页面,同理,豁免者也是,只是巡查员的没大量创条目的需要,豁免者有。而且巡查员的巡查工作也会产生大量非条目的自巡查确认,需要其他巡查员的确认。如果按照所谓分权来处置,请先考虑如何解决后述非条目的自巡查确认,也就是要改变自巡查功能,否则,不太苟同分拆,而且“恶意”揣测有点不太“友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4日 (四) 13:36 (UTC)
- 巡查所建立页面的巡查是一个问题(应该主要是用户讨论页吧),可能需要机器人或脚本自动巡查巡查员所建。不过二次巡查也没什么,其他巡查员/管理员可以对讨论进行补充和介入,也对沟通、破坏等情况做一些了解。--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7:44 (UTC)
- 如果能够实现(初步想法):巡查员对于用户讨论页和项目页自巡查、豁免对于条目页自巡查、管理员等全空间页面自巡查,这样的自巡查确认功能的话。可以考虑分开(按照某位分权主义者的说法)。否则对于自巡查权限从巡查组分离有保留意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5日 (五) 01:07 (UTC)
- (?)疑问:如果因为个别一两个巡查员建立了一两个不及格的条目,而要把所有巡查员的巡查豁免权都取消;有些巡查豁免者所建立者的条目也不及格,是否也应考虑把所有巡查豁免者的权限都取消呢?--屈原虫(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13:13 (UTC)
- 我认为问题之一是,巡查员申请和批准审验的是他明白合格条目的标准和维护方式,但没检验他有能力和一定会建立出足够量的合格条目;其次是巡查豁免要求过高,而巡查员要求不高、把控不算严格。如果理解为机组人员也要安检,是否更易接受(虽然条目远没有那么严格)。--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14:32 (UTC)
- 身为巡查豁免的人,在下亦觉得现时成为巡查豁免的要求确实有点高。社群确实出现过未创建75条条目就已被授予巡查豁免的人。虽然数量非常少,但这证明了只要条目品质符合巡查豁免的要求,巡查豁免还是可以发的。--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区 2018年6月15日 (五) 17:47 (UTC)
- 我认为问题之一是,巡查员申请和批准审验的是他明白合格条目的标准和维护方式,但没检验他有能力和一定会建立出足够量的合格条目;其次是巡查豁免要求过高,而巡查员要求不高、把控不算严格。如果理解为机组人员也要安检,是否更易接受(虽然条目远没有那么严格)。--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14:32 (UTC)
- 在下偏向无须“权力制衡”。如有巡查员认为自己“只能分辨条目好坏,而不擅长创建新条目”,新建条目时,应自动自觉“先建立草稿并请高手帮助”。 ——CommInt'l(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18:23 (UTC)
- 巡查豁免是认为豁免者理解如何创建合格的新页面,而且在大量创建时避免浪费巡查员的人力(可以认为豁免者一般情况下无须巡查员复检),所以给予自巡查确认。如果无须大量创建的话,其实豁免并不迫切需要,而且巡查本身也不影响条目的显示状态,无论多少,巡查员是否已检查并不影响条目的呈现(只是巡查员要额外花时间检查大量模式一致的条目)。豁免者申请时的创建条目数量要求我认为更多要体现创建者需要大量创建的需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6日 (六) 06:47 (UTC)
- 巡查的自确认,既是处理新项目或用户讨论页时的工作简便,也可以说其本身也了解如何创建合格的新条目(如果不懂判断标准,如何能创建合格的条目?),更像是附带红利。——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6日 (六) 06:49 (UTC)
- (-)反对支持降门槛但不支持除权。天天心情反破坏救维基 2018年6月20日 (三) 03:23 (UTC)
建议下放不留重定向移动权限予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及增设页面移动员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以下讨论承上讨论。
在先前讨论增设进阶确认用户的讨论中,进阶确认用户(以及进阶确认保护)的争议声音比较大,而社群则对于增设页面移动员无太大异议;同时,在现在的情况下,中文维基百科出现了很多因为用户不能不留重定向移动而产生的无用(以致具破坏性)的重定向;故本人在此动议:一、下放不留重定向移动权限予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及;二、增设页面移动员。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6日 (一) 01:44 (UTC)
- 在此延请@Cohaf、星耀晨曦、B dash、夢蝶葬花、Antigng、@CopperSulfate、Manchiu、Wong128hk、Cwek诸君参与本讨论。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6日 (一) 01:50 (UTC)
- 不太支持将“不保留重定向”下放至自动确认组。另外文件移动员可能需要制定详细规则页面,包括有什么权限、执行时的守则和操作原因、任免规则等。建议参考维基百科:文件移动员的制定过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6日 (一) 02:12 (UTC)
- 现在不是文件移动员而是页面移动员的讨论,两者有不同之处。还不先翻译英文版本小,但是好长啊--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02:15 (UTC)
- 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6日 (一) 02:43 (UTC) 请问不太支持将“不保留重定向”下放至自动确认组的原因是?
- 有很多wiki也下放了不留重定向移动权限予所有自动确认用户,也未有出现太大问题,我认为可以一试,这样能够有效减少管理员的工作量(如CSD、AFD等,也会因而减少)。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6日 (一) 02:46 (UTC)
- 已建立Draft:页面移动员。--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03:07 (UTC)
- 移动子页对本站作用有限,为“移动时不留重定向”而特意开设用户组,个人觉得挺无谓。如果对下放予自动确认用户有保留,个人建议授予回退员。问题应该不大。再于《回退功能方针》增添相关段落及规限就可以了。--J.Wong 2018年7月16日 (一) 05:14 (UTC)
- 开放给巡查员也合适,例如一些全角圆括的消歧义命名移动(之后还要用R2清理全角圆括的重定向),而且现在文件移动权限也默认授予给巡查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6日 (一) 06:27 (UTC)
- (+)支持将不留重定向的移动功能发放给回退员或者单设页面移动员。--クオン·翡翠·夜啼鳥·十姉妹·鵺鳥 2018年7月16日 (一) 05:16 (UTC)
- (!)意见,可以参照文件移动的想法,将移动不保留重定向权限授予给巡查员和回退员(参照全域回退员也有相应权限),这样就没必要有单独的页面移动员的角色组的需要。而且暂时来看,连文件移动员的使用都不太充足,不认为单独的页面移动员有迫切需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6日 (一) 06:31 (UTC)
- 支持为“自动确认用户组”(及“确认用户组”)增设移动时不创建源页面重定向的权限。但感觉如果自动确认用户已经有此权限就无须额外增设页面移动员。——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07:01 (UTC)
- (+)支持权限下放,但不建议授予给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建议单独增设移动员或者将相关权限授予给回退员(与单独设置权限不冲突)。--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7月16日 (一) 08:56 (UTC)
- (+)支持放宽pagemove权限,但只限回退员或单独新增页面移动员。--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3:15 (UTC)
- (+)支持独立用户组,不知道为何大家都说回退员,回退以及移动页面有有什么关系,如果90/1000还比较合理。--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3:27 (UTC)
- (+)支持独立用户组。不知道这个权限和回退员什么关系,要有关系也是文件移动者或者巡查员啊。--WQL(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3:29 (UTC)
- 主要是参考上次讨论Antigng君意见。其实并入档案移动员,在下亦不反对……只是在下实在不认为有需要再为单单一个小权限而再另设用户组,实在无谓呀。--J.Wong 2018年7月16日 (一) 13:35 (UTC)
- (+)支持设立独立用户组、巡查员默认拥有此权限,很好奇上面几位为什么要支持给回退员此权限。不过我认为下放至自动确认有些不妥。--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03:40 (UTC)
- @Junjie Yuan:,因为回退员要回退页面移动破坏(此前曾经试过)--1233( T / C) 2018年7月27日 (五) 05:25 (UTC)
小归纳
对于页面移动员,个人倾向单独设立,但支持巡查员兼有页面移动员权限,此处可作进一步讨论;至于维基人普遍认为不应下放不留重定向移动权限予所有自动确认用户,此处可从长计议,可先开放予巡查员、回退员及巡查豁免者,成效良好时方下放权限予所有自动确认用户。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6日 (一) 14:51 (UTC)
- 下放至几个用户组也可以。--J.Wong 2018年7月17日 (二) 08:01 (UTC)
- 下放给“自动确认用户”门槛太低了,移动权限一旦滥用,破坏力很大。--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3:01 (UTC)
- 我最担心的是:“自动确认用户”如果拥用移动权限,在编辑摘要随意加个看似合理的原因,不断任意修改条目名称,有时回退员不一定能察觉,对维基的破坏真是无法想像。--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3:07 (UTC)
- 学一下BAG做法吧,先运行20次。--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3:10 (UTC)
- 下放给Rollback组。个人的一个依据是GR的权限(suppressredirect)。(写完后才发现Cwek君提过了)-- Sta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4:58 (UTC)
- 另外在这里稍微跑一个题,为什么移动文件的权限没有给回退员?-- Sta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5:01 (UTC)
- 我觉得这是由于巡查员在巡查条目时要进行改善,如把英文标题改成中文标题;回退员的站务工作主要是回退破坏,移动权限似乎不相关。我曾想过动议把半保护权限下放给回退员,以便进行反破坏工作,但与管理员沟通后,发现有些技术上的困难。--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5:31 (UTC)
- 回退员的审核标准主要是是否滥用了回退权限。而巡查权的使用中,条目的命名也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因此有理由认为移动文件上是有此能力的。这部分是达成共识的。--WQL(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5:19 (UTC)
- 这样。但是个人认为(转回正轨),当前巡查员的门槛似乎有些低(相较而言),因此个人并不怎么赞成将suppressredirect权限下放给巡查员;但相反,巡查豁免者作为资深用户,可以考虑获得此权限。另外个人出于对于贵站权限组越来越多的厌恶,反对新设置权限组。-- Sta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6:04 (UTC)
- 巡查豁免的主观性更大吧,豁免主要是理解方针与规则(这和巡查的条件相当)和需要大量条目创建的需要(以避免过度劳烦巡查,这才是根本),而且期望创建条目数有75条,但实际可能有浮动或者其他参照,反而移动不重定向并不是主要需求。巡查较为需要移动不符合的页面,还要另外标记不合格的重定向为R2,移动不重定向更为常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8日 (三) 00:58 (UTC)
- 这样。但是个人认为(转回正轨),当前巡查员的门槛似乎有些低(相较而言),因此个人并不怎么赞成将suppressredirect权限下放给巡查员;但相反,巡查豁免者作为资深用户,可以考虑获得此权限。另外个人出于对于贵站权限组越来越多的厌恶,反对新设置权限组。-- Sta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6:04 (UTC)
- 另外在这里稍微跑一个题,为什么移动文件的权限没有给回退员?-- Sta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5:01 (UTC)
- 单就“回退员的站务工作主要是回退破坏,移动权限似乎不相关”作出回复,其实上次讨论,Antigng君已经指出,将此权赋予回退者,那回退者就可以修复移动破坏后毋须再提案速删。所以其实并非完全无关。巡查豁免者也可以是一个选择。--J.Wo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6:22 (UTC)
- (-)反对下放给所有自动确认用户:会导致编辑战更为严重。--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7月19日 (四) 14:26 (UTC)
- (?)疑问编辑战与此有什么关键,移动页面编辑战?--Cohaf(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14:29 (UTC)
- 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20日 (五) 13:01 (UTC)
- 我就是指这回事。--Cohaf(留言) 2018年7月20日 (五) 13:05 (UTC)
是的;而中文维基百科也有移动保护,以停止移动编辑战。
- 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20日 (五) 13:01 (UTC)
- 现阶段我会倾向把不留重定向移动(suppressredirect)权限下放予巡查员、回退员和巡查豁免者:
- 页面名称移动基本上是巡查工作;
- 页面名称移动牵涉反破坏;
- 巡查豁免者是否拥有该权限可以再议;
- 以上。至于页面移动员(包括移动时直接覆盖目标页面权限),可以延后商议。Sænmōsà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20日 (五) 13:08 (UTC)
- (+)支持--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20日 (五) 14:44 (UTC)
- (+)支持--Cohaf(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01:32 (UTC)
- (+)支持下放至巡查和回退,但是我觉得页面移动员就没有必要了……毕竟上次的档案移动员也根本就没有人,设立也没什么用。
- 至于巡查豁免者,我觉得有点奇怪,毕竟这个用户组的定位不是维护维基百科。--【和平至上】💬📝 2018年7月21日 (六) 11:13 (UTC)
- 那就先巡查员及回退员啰。--J.Wong 2018年7月22日 (日) 00:44 (UTC)
- (+)支持:巡查员及回退员有此权限,能较有效处理站处工作。--屈原虫※留言 2018年7月22日 (日) 05:23 (UTC)
- (+)支持:支持。但是是不是得提一下Phabricator的ticket?--Cohaf(留言) 2018年7月22日 (日) 12:47 (UTC)
- (+)支持--🍫巧克力~✿ 2018年7月23日 (一) 01:27 (UTC)
- 再多放几日之后,如无异议,就提案修订《回退功能方针》及《新页面巡查方针》及提案Phabricator。--J.Wong 2018年7月23日 (一) 04:31 (UTC)
- 支持以上提案,公示7日,如有意见请速提出。-- Stang 2018年7月24日 (二) 09:53 (UTC)
- @Wong128hk:什么是《新功能巡查方针》,是否笔误?--Cohaf(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5:28 (UTC)
- oops...已修正。--J.Wong 2018年7月25日 (三) 05:37 (UTC)
- 我有一个问题:维基百科存在为数不少的巡退员(巡查+回退),他们拥有重复的权限会否造成技术问题。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28日 (六) 06:12 (UTC)
- 不太支持下放,担心此权限会被滥用,不留重定向移动的操作由管理员处理足够了。——彭鹏(留言) 2018年7月31日 (二) 03:38 (UTC)
- 那样的结果就是巡查员移动然后提r3,浪费编辑数和精力。不可能提移动请求的,更费神且缓慢。--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31日 (二) 11:53 (UTC)
- oops...还准备了草案。其实只是下放给回退员及巡查员,滥用亦有《解除权限方针》处理,而且滥用了,要修复不就是创建一个重定向?--J.Wong 2018年7月31日 (二) 12:17 (UTC)
- 好吧。但为什么只下放给回退员及巡查员呢?巡查豁免者或自动确认用户也有可能需要这个权限的。比如建立页面后发现标题不小心打错字了,或者要把自己撰写的草稿页移动到正式页面,等等。——彭鹏(留言) 2018年8月1日 (三) 01:21 (UTC)
- 大概是因为避免被滥用吧,一般而言,巡查员和回退员的门槛较高,可信度也较高。另外,巡查员在巡查新条目是常会遇见标题错误的条目;而回退员拥有这权限则可以直接回退移动破坏。--【和平至上】💬📝 2018年8月1日 (三) 06:18 (UTC)
- “……滥用了,要修复不就是创建一个重定向?”--J.Wong——彭鹏(留言) 2018年8月2日 (四) 02:36 (UTC)
- 已经提交到了Phabricator。-- Stang 2018年8月3日 (五) 10:25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修订《新页面巡查方针》及《回退功能方针》以容许巡查员及回退员移动页面而不留重定向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承上次讨论所得,决将“移动不留重定向”权限下放予巡查员及回退员。现提请以下修订,请过目及发表意见。--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6:15 (UTC)
回退功能方针
|
|
新页面巡查方针
|
讨论区
- (+)支持只是可以两个都用同样文字吗?无需跳来跳去。--Cohaf(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7:01 (UTC)
- 我认为可以单独创建一个页面说明,或者设立移动方针(?)说明。当然上面那种我觉得也行。--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8月6日 (一) 07:45 (UTC)
- 主要是方便修改及管理,以免出现非预期之不同步情况。功能介绍比较稳定,故两条方针都摆放。但“可与不可”随着实际运营,将很大机会出现改变,为免出现前述状况,故摆放至同一页面。--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55 (UTC)
- (+)支持--屈原虫※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8:25 (UTC)
- 补充︰系统设置已经完成,现时巡查员及回退员已可移动页面而不留重定向。--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11:29 (UTC)
-
- 谢谢您--Cohaf(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13:22 (UTC)
- “需要腾空页面以便移动其他页面”可能太过笼统,目前想到可能情况有:1. 交换页面历史(Round-robin page moves)。 2. 变更主从式消歧义的主/从。这样能够直接进行suppresredirect吗?--Xiplus#Talk 2018年8月6日 (一) 14:06 (UTC)
- 另外分别列出可以使用跟不能使用suppresredirect的情况,容易有模糊地带,是否应当要明确列出可以使用的,不严格符合就一律不许?目前草案可以使用的部分只有符合快速删除方针的重定向,WP:R3目前只有5种情况可以适用,然而,中英文混用重定向、原创研究重定向、非括号和间隔号的标点错误、翻译不准确、或非笔误但认为是错误的重定向都是常被提交R3的,那么移动这些页面可以suppresredirect吗?移动使其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且重定向很肯定在存废讨论会被删除,但不符合速删方针的可以suppresredirect吗?--Xiplus#Talk 2018年8月6日 (一) 14:06 (UTC)
- 回应:上列提案将行为划分为“受保障/可以接受”及“红线行为”。前者,是理应得到接纳。按之行使权限不应该受到不必要挑战。至于后者,就是红线行为,是绝对不可如此使用权限,故处理方式亦是相当。至于两者之间,则依循持权者及社群判断。若然未来经讨论确定某行为是“应该受保障”或“红线行为”则可修订相关段落以明示之。终归为其多,不一而足。至于交替移动或变更主从消歧义,个人觉得需要有更仔细描述方能判断是否属于受保障行为。至于其他常见快速删除理由是否也可以加入为“受保障行为”,端看社群意见,个人觉得未尝不可。--J.Wong 2018年8月7日 (二) 02:35 (UTC)
- @Wong128hk:承上讨论,可以澄清一下,我们巡查回退员有没有获准做round robin A-->B,B-->C,C-->A的移动吗?谢谢--Cohaf(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7:46 (UTC)
- Cohaf君︰“至于交替移动或变更主从消歧义,个人觉得需要有更仔细描述方能判断是否属于受保障行为。”--J.Wong 2018年8月9日 (四) 20:45 (UTC)
- @Wong128hk:抱歉没有读清楚,但是您的意识是可以还是要多多讨论?谢谢!--Cohaf(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21:01 (UTC)
- Cohaf君︰“至于交替移动或变更主从消歧义,个人觉得需要有更仔细描述方能判断是否属于受保障行为。”--J.Wong 2018年8月9日 (四) 20:45 (UTC)
- @Wong128hk:承上讨论,可以澄清一下,我们巡查回退员有没有获准做round robin A-->B,B-->C,C-->A的移动吗?谢谢--Cohaf(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7:46 (UTC)
- (?)疑问回退功能与suppressredirect好像不是一个东西?-- Creampie共此决心 2018年8月7日 (二) 03:54 (UTC)
- @Hamish:不同,只是可以移动页面不留重定向。--Cohaf(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6:47 (UTC)
- 建议增加若移动后的重定向属于r3或g10也适用此款,如自行创建的名称错误时自行移动,不劳管理员再g10删除,r2理当能使用但不可将条目随意移动到草稿或其他空间,除自行创立页面未完成移入用户页继续修缮。--Zest 2018年8月8日 (三) 00:46 (UTC)
- 支持,WP:PRIZE曾数次出现提名页面命名错误的事情,此类修正提名页面名称的移动应该不留重新导向。--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8日 (三) 17:57 (UTC)
- ( ✓ )同意;最好用户讨论空间也能够supressredirect。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9日 (四) 00:57 (UTC)
- 符合快速删除方针者已经获得保障。--J.Wong 2018年8月9日 (四) 20:45 (UTC)
- (*)提醒 记录/紀錄 需地区词转换。旧有讨论,diff。--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8日 (三) 01:39 (UTC)
- (!)意见:那除了这里列出的“可以”和这里列出的“不可以”之外的其他情况呢?比如还算正当但不在这里列出的“可以”之列的。--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8月18日 (六) 13:36 (UTC)
- 重申一下,如果上面没有列出,则暂且依靠常识判断。如果社群未来遇到什么情况,有需要时,再可以补充至其中一个段落。至于上面那个交替移动,个人则觉得需要补充更多详细资料,方能讨论是否补充至方针之中。因为交替移动只是移动方式,方针应该是要规管原因而非方式,即因何而交替移动页面。--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02:33 (UTC)
- Template:绝对同意:有时候见到一个好端端的页面也无端端要有个重定向真是怒气冲天Pigppp(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17:22 (UTC)
- 现就上列修订交付公示,为期七日,期内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之为通过。--J.Wong 2018年9月3日 (一) 13:54 (UTC)
{{User access levels}}修订公示
- 因属小修订,加之发表时本页最底部议题为本修订相关内容,故在下加一小章节作公示,还请诸君谅解。请各位检视在下对前述模板之小修订:Special:diff/50762962。-- Creampie共此决心 2018年8月7日 (二) 05:55 (UTC)
- (+)支持--Cohaf(留言) 2018年8月8日 (三) 07:19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解决未巡查页面消失的问题
总结整个讨论,给我一个结论,硬性不是非常理想,比较理想的是鼓励性支持。页面巡查积压还是通过这个方案解决吧。--Cohaf(talk) 2019年8月31日 (六) 17:08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挂模板提案
基本有多数用户支持提安,但讨论了一大圈,还是没法说服反对者,因此暂时性搁置,稍后再探讨。--Cohaf(talk) 2019年8月31日 (六) 17:01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在还没有巡查页面问题严重,有些条目30天后还没有巡查。没巡查条目存在广告、侵权、不符收纳问题。30天后就不能知道那些没有巡查。参考User:Xiplus/沙盒6。所以提议列出未巡查页面,计算创建至今时间t,t>=29天发送api,页顶标记Template:未巡查,已标过的不重复,每天重复上述动作。这是确定性算法。希望有共识通过。--Cohaf(talk) 2019年7月20日 (六) 09:03 (UTC)
- (~)补充简短来说,就是用机器人来解决问题。--Cohaf(talk) 2019年7月20日 (六) 09:41 (UTC)
- 你列的是机器人演算大略步骤
- 每天执行的task
- 使用api获得所有未巡查页面 放入阵列 未巡查页面阵列
- foreach 未巡查页面iterator in 未巡查页面阵列 do
- 计算t = 未巡查页面iterator创建至今所经过的时间
- if t >= 29 天 则
- 发送api获得 未巡查页面iterator 的内容
- if [未巡查页面iterator 的内容] 中不含有模板 (含各重定向/别名的检查) 则
- 发送编辑api 内容为在未巡查页面iterator页顶加入
{{未巡查}}
- 发送编辑api 内容为在未巡查页面iterator页顶加入
- end if
- end if
- end for
- end task
- 每天执行的task
- (!)意见不过这里要讨论的主题应该是“应不应该将30天未巡查的条目,透过挂上 来防止漏掉巡查”的方针议案。--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7月20日 (六) 09:23 (UTC)
- (+)支持“应该将30天未巡查的条目,透过挂上 来防止漏掉巡查”理据:
- (+)支持--Techyan(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10:15 (UTC)
- (+)支持--Jpcomic-wsu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10:54 (UTC)
-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20日 (六) 11:11 (UTC)
- (+)支持,另(&)建议可以通过WP:AF阻止新用户/条目创建者移除Template:未巡查模版。--AlexLeeCN(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11:18 (UTC)
- (+)支持连同下方条文修改,另(?)疑问:重定向如何处理?我们似乎有太多重定向都是过了30天都没有巡查。重定向再手动巡查是否有必要?还是放过?并(&)建议Special:最新页面顶部文字修改--及时雨 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14:40 (UTC)
- (?)疑问:是否存在过滤器防止非巡查员摘走未巡查模版?是否应该创建该过滤器??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7月21日 (日) 04:27 (UTC)
- (?)疑问@Bluedeck:阁下不是可以自己设吗?-- Sunny00217 - 2019年7月21日 (日) 14:34 (UTC)
- 可以,但是我还有是否应该设立这一问题呢。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7月21日 (日) 16:35 (UTC)
- @Bluedeck:可以有过滤器,谢谢制作。--Cohaf(talk) 2019年7月22日 (一) 07:54 (UTC)
- 可以,但是我还有是否应该设立这一问题呢。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7月21日 (日) 16:35 (UTC)
- (?)疑问@Bluedeck:阁下不是可以自己设吗?-- Sunny00217 - 2019年7月21日 (日) 14:34 (UTC)
- popup一下诸上的权限,居然不少是巡查员或者管理员(这些人本来就是可以去清这些的)。有这个闲情去投票,还不如快去干活,看一下挂个标识,再多指导下怎样改善或者自己动手,有这么难吗?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所以我(-)反对,最近这么喜欢为解决“问题”而制造“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2日 (一) 07:25 (UTC)
- (+)支持--KMB-ATENU139(Talk) 2019年7月22日 (一) 10:47 (UTC)
- (-)反对:搞到那么复杂,
提案人cohaf一个月才巡查十几次,为什么自己不动手去巡查一下呢?30天不去巡查,要去挂“未巡查”模板,挂了模板,然后谁去处理那些模板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8日 (日) 06:56 (UTC)
- @KirkLU:同意您的观点,我上面的意思可能说得不够清楚,我的意思不是批评他巡查量,而是要说明不去巡查,挂一个“未巡查”的模板,问题还未解决,而且令制度更加复杂;理由和您下面的论述一样。--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8日 (日) 15:50 (UTC)
- 诶,感谢回应和澄清,其实跟我后面说的一样,制度问题挺重要的,现在的积压固然是我们巡查员动手少了,但是制度优化也蛮关键。所以也是非常在意这个系列提案。--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28日 (日) 17:35 (UTC)
- 大家理性讨论,勿诉诸人身。--Cohaf(talk) 2019年7月28日 (日) 17:40 (UTC)
- @Cohaf:上面批评您巡查量的话是不适当的,伤了您的心,因此谨此致歉,并撤回那个言论。虫虫飞♡♡→♡℃※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4:13 (UTC)
- @KirkLU:同意您的观点,我上面的意思可能说得不够清楚,我的意思不是批评他巡查量,而是要说明不去巡查,挂一个“未巡查”的模板,问题还未解决,而且令制度更加复杂;理由和您下面的论述一样。--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8日 (日) 15:50 (UTC)
- (!)意见,看到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8/10#Template:不定积分)被从2014年放置至今(至少4年以上了)无人处理后,看到无巡查纪录,我就更认为有把30天无巡查的条目做接标记的必要,否则又会有奇怪的页面被漏掉巡查。--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8月10日 (六) 21:37 (UTC)
- (+)支持--Bagakuco(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4:39 (UTC)
- (+)支持{{未巡查}}及连同下方条文修改,并对cwek的言论深表遗憾。很多巡查员看到新条目都对于巡查时应该挂那些模板很头疼(有时候就是很临界那一种),按那个button不应该那么轻率。산모사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18日 (日) 04:32 (UTC)
- 如果你认为是临界,可以不去确定。最终还是有人认为不是临界而去点确认。而且我也说明了:“还不如快去干活,看一下挂个标识,再多指导下怎样改善或者自己动手,有这么难吗?”。由巡查提起这个方案而不去清理下累积的项目,还真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4日 (六) 08:27 (UTC)
条文修订建议
对于Wikipedia:新页面巡查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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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7月20日 (六) 11:22 (UTC)
- (&)建议这里是否应当是“拥有巡查 (
patrol
) 权限的使用者”或是类似语句而非“编者”?--Hamish欢迎来访 2019年7月20日 (六) 17:15 (UTC)- “提醒其他编者协助巡查”的表述我觉得是可以的(任何人都可以“协助”巡查)。但是谁可以摘去模板应该明确:是否允许无巡查权用户摘去模板?如果是不允许则应完善表述并考虑设置阻止过滤器。如果允许则可考虑分别设置标记(无巡查权且非创建者/自动确认)、阻止(非创建者/自动确认)过滤器--及时雨 留言 2019年7月21日 (日) 02:22 (UTC)
- 想法同及时雨。只是可能我那句话过于限制了操作者,个人认为是模板是否可以借鉴unblock的处理方式,由拥有权限的人士复检。--Hamish欢迎来访 2019年7月22日 (一) 04:51 (UTC)
- “提醒其他编者协助巡查”的表述我觉得是可以的(任何人都可以“协助”巡查)。但是谁可以摘去模板应该明确:是否允许无巡查权用户摘去模板?如果是不允许则应完善表述并考虑设置阻止过滤器。如果允许则可考虑分别设置标记(无巡查权且非创建者/自动确认)、阻止(非创建者/自动确认)过滤器--及时雨 留言 2019年7月21日 (日) 02:22 (UTC)
- 此类模板在讨论页更适宜,或考虑分类而非模板。巡查与否与读者无关。~ viztor ✪ 2019年7月20日 (六) 22:31 (UTC)
- (:)回应:模板 自带添加分类Category:未被巡查的新页面的功能,若不希望{{未巡查}}被读者看到,可以透过全站CSS将{{未巡查}}display:none,然后再添加个小工具只让有启用小工具的巡查员看到;对于楼下提到“巡查员需要另行移除未巡查模板,这是否客观上增加了巡查流程从而降低了巡查效率”可以修改TW工具,标记巡查模板时,自动移除 。--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7月21日 (日) 18:45 (UTC)
- (*)提醒,与其挂标示,还不如动员多些巡查员去干活,而不是整天鸡蛋里面挑骨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1日 (日) 13:18 (UTC)
- (*)提醒:谢Cohaf君在社群即时通讯平台的邀请,我个人实际上不赞成该提案,一些缘由已经与Cohaf君当面详陈。然而来此看,发现大家都支持此提案,故亦不表达其他意见,以干扰共识和公示,惟有几点伏请诸位编辑在完成公示通过方针前再略作考虑:
- 经对原有“30日过期”原则思考,恳请考虑使用该模板虽在技术上不等同但实质上是否等同于将过期时限由30天延长为无限期,并具体有以下问题:
- 恳请是否考虑是否会略弱对巡查的时效性的执行:对未巡查30日过期的制度进行考察,该制度为巡查员对条目的巡查工作设定了任务期限,其中一个比较根本性的事由是,对于存有不当的新条目应当尽快处理,巡查工作是讲求失效性的。考虑到巡查工作并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过程,除了提交侵权、速删、提删外,巡查工作更多的是通过加挂模板指明条目或其他页面存在的问题、将页面链接到wikidata使得各语言计划的维基互通等。因此巡查工作的性质就决定了,巡查工作并不应当是意向可以像存废讨论一样比较长时间等待以寻求共识的过程,而更多的是需要向潜在的读者作出适当的提醒或提供适当的服务。包括提醒他们条目或在协作的立场观点、或在依据的可靠性、或在其他方面是存于与维基百科普遍质量水平和要求不符的瑕疵的,是不能同其他条目等同看待或等同地从中接受知识或信息的;也包括帮助他们更方便、及时地在本语言计划条目内容不充分的情况下,尝试从其他语言计划获取信息。承上所言,未巡查的模板的使用,虽然是针对超出30天的过期条目,实质上保证了未巡查条目永不过期,绕过了30天过期的制度,是否削弱了对巡查时效性的强调,违背了30天过期制度设置的本意;
- 恳请是否考虑是否会削弱巡查的紧迫性:承上问,30日过期制度所设定的任务期限,客观上构成了未巡查条目超时不可逆的情况,这与巡查工作所要求的时效性是相吻合的,若未能及时为读者充分提示条目存在的问题或未能及时向读者提供依巡查工作方针所应向读者提供的服务或提示,其影响是随着时间也即随读者数量的增加而递增的。这种有急迫性的制度,以迫使巡查员重视即将过期条目的形式使得巡查工作尽量尊重了对时效性的要求。而承上所言,对30天过期制度的实质性绕过,通过令未巡查条目时时可以寻找、不必担心消失,使得这种紧迫性削弱,而这种削弱是否大大降低了30天过期制度设置所带来的好处;
- 恳请是否考虑是否会削弱对巡查过度谨慎性的制度限制:又观察实际情况,考虑到避免令有问题的条目未受到充分处理即被标记为已巡查,现有的制度要求巡查员以充分审慎的态度来巡查,对于存有一定疑问难以确定的条目,巡查员不应标记为已巡查。为确保该要求的实施,巡查员如果未以充分审慎的态度标记已巡查,可以会被申请除权。同时,基于维基百科历来的方针和精神,我们并不要求巡查员必定要巡查某个数量的条目。上述两项客观上一定程度导致了巡查员可能过度审慎,因为对疑难巡查作出决定并标记为已巡查,如引起争议客观上存在受惩的可能,而反之不点击已巡查则不会引起相关风险。30天过期制度实现的紧迫性,客观上使得对待巡查应尽速作出决断的要求作出了强调,由于过期条目的不可逆性客观上一定约束了过度谨慎。绕过了30天过期的制度,是否削弱了这种有益约束,而使得过度谨慎的情况进一步被鼓励。
- 经对巡查积压问题进一步解决方案的思考,恳请考虑使用这些模板是否会削弱建立更根本解决积压问题的可能、条件或动机,具体为:
- 恳请是否考虑使用该模板会削弱建立会商会审制度的基础:对于疑难巡查,承上考虑到巡查员的谨慎性倾向,通过本人将即将过期的条目,移交到开放任务telegram群会审的经验,一方面将即将过期的条目单独拿出提请大家会审,由于其将要过期的情况客观存在,其紧迫性使得大家相较一般的巡查疑难更为重视;另一方面,会商会审制度则削弱了单独巡查中承担责任的顾虑,听取大家的意见后巡查员更敢于审查,而过度审慎问题一定程度上化解。使用未巡查模板绕过了30天过期的制度,承上,削弱了巡查的紧迫性基础,也使得会商会审的重点目标条目范围扩大,使得这个可能能够建立起来的、能够在多方面从根本上提升巡查能力和速度的制度,实施的基础和动机大大削弱,最终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即从巡查的数量和速度上提升。
- 经对使用该模板实际执行巡查工作的思考,恳请考虑使用该模板是否会引起降低巡查效率的问题,具体为:
- 恳请是否考虑使用该模板会导致所提供消息不充分集中而降低巡查的效率或有技术问题:目前的巡查利用的是新页面列表,在该列表中充分给出了页面的创建者(是注册用户?是IP用户?是不是常见的破坏者?甚至可以通过js获知该用户是否为自动确认用户等)的信息、给出了条目或页面的简要内容、给出了编辑摘要、给出了标签,而通过模板将条目归入分类中巡查,这些信息都不在能够方便集中的呈现,这是否客观上降低了信息获取效率从而降低了巡查效率;
- 恳请是否考虑使用该模板是否会因模板运用流程而降低巡查的效率:目前利用TW的巡查是模板悬挂/提删/速删/侵权和标记为已巡查可一步到位的,而运用未巡查模板后,出加挂模板外,巡查员需要另行移除未巡查模板,这是否客观上增加了巡查流程从而降低了巡查效率;
- 经对原有“30日过期”原则思考,恳请考虑使用该模板虽在技术上不等同但实质上是否等同于将过期时限由30天延长为无限期,并具体有以下问题:
- 综上所述,该模板的运用,在提升巡查速度、促进巡查方面本身没有特别直接的推动作用,而反过来可能存在削弱了原有制度的多项有益属性、乃至于可能为原有的巡查工作增加可能的牵碍。这其中有一些技术性牵碍,可能是直接将巡查过期期限加长至无限期能够避免的,这也说明,使用分类可能是比直接延期更存在疑问的选项。伏请众位是否考虑以上问题,再决定是否使用,谨表浅见。--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21日 (日) 18:23 (UTC)
- (!)意见:稍微修改 TW 来在标记已巡查时自动删除未巡查模板是很简单的事。至于“提供信息不集中”的问题,在下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机器人在分类页面自动添加这些信息。 -- Vakrieger♀ 💢❤️🗯️ 2019年8月4日 (日) 09:20 (UTC)
- Cohaf私下里说写得太长,我们后来进行了一些其他方面的讨论,我这里提一个简单的——如果分类越积愈多(根据我昨天熬夜突击巡查5小时的经验,完全有可能),积到1000多个页面甚至更多,谁还想来碰呢。类似的情况也可以看看目前的一些积压的工作,个别分类有2000余条目之多。--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21日 (日) 19:45 (UTC)
- 站外与Krik君讨论了,其实就是要鼓励巡查员去巡查,基本有了设立巡查员奖的想法。--Cohaf(talk) 2019年7月22日 (一) 07:59 (UTC)
- (-)反对:30天未按“已巡查”≠未巡查,其实新页面很多巡查员都会看一下,只是未按“已巡查”,因为巡查工作必须很审慎,不能轻率地按下“已巡查”;相反,条目30天都很多巡查员看过都觉得没问题,其实条目问题不是很大,我们加一个“未巡查”的模板,我看不到有什么意义?--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8日 (日) 03:04 (UTC)
- 如果设立机器人给新条目直接加上{{未巡查}}行不行?然后设立过滤器只允许巡查员摘走此模板。30天后,放宽至任何自动确认用户均可在确认条目无明显问题后摘走模板。在下觉得这样也可以激励更多巡查员去做事 -- Vakrieger♀ 💢❤️🗯️ 2019年8月3日 (六) 04:54 (UTC)
- (?)疑问方针要不要直接规定{{未巡查}}模板只能由巡查员、管理员巡查完毕后才能移除?“未巡查的页面在720小时(30天)后将不能被巡查。”跟“30天未被巡查的条目应挂上{{未巡查}}模版以提醒其他编者协助巡查。”;一个是30天以后不能巡查,另一个是30天以后挂上模板提醒编者巡查,这两者不会有点矛盾吗?--Bagakuco(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5:30 (UTC)
- @Bagakuco:系统三十天后无法使巡查员按下巡查扭,我们也无法从Special:NewPages中知道一个页面是否还没有巡查。这个分类只是要帮忙我们知道哪个页面三十天了还没有巡查,且提醒我们处理,即使我们无法实际上按下巡查扭了。--Cohaf(talk) 2019年8月11日 (日) 15:54 (UTC)
- (:)回应这么说是现行条文的说法有点笼统,至少跟巡查纽没有关系。为了防止以后有其他人误会,(&)建议“未巡查的页面在720小时(30天)后将不能被巡查。”修改成“未巡查的页面在720小时(30天)后巡查员将无法使用纽标示为已巡查”之类的说明。--Bagakuco(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6:21 (UTC)
- @Bagakuco:谢谢您完成--Cohaf(talk) 2019年8月12日 (一) 06:25 (UTC)
- (:)回应这么说是现行条文的说法有点笼统,至少跟巡查纽没有关系。为了防止以后有其他人误会,(&)建议“未巡查的页面在720小时(30天)后将不能被巡查。”修改成“未巡查的页面在720小时(30天)后巡查员将无法使用纽标示为已巡查”之类的说明。--Bagakuco(留言) 2019年8月11日 (日) 16:21 (UTC)
- @Bagakuco:系统三十天后无法使巡查员按下巡查扭,我们也无法从Special:NewPages中知道一个页面是否还没有巡查。这个分类只是要帮忙我们知道哪个页面三十天了还没有巡查,且提醒我们处理,即使我们无法实际上按下巡查扭了。--Cohaf(talk) 2019年8月11日 (日) 15:54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设立维基巡查奖
是有共识建立奖励,但独立维基巡查奖没有多大用途,建议如果看到热心巡查员可以提名站务奖。--Cohaf(talk) 2019年8月31日 (六) 17:06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为了鼓励巡查员勇于巡查,我们可以设立维基巡查奖,现在建议主空间巡查100次为1级,类似编辑奖。如果巡查员巡查权有被提交REVOKE而提醒,警告,停权,或者除权就不符。现在是主空间积压。如果其余空间积压也可以考虑。以上,谢谢。--Cohaf(talk) 2019年7月22日 (一) 07:58 (UTC)
- 赞成,级距也可为考虑200次或其他合适的数值,面向主条目空间能够一定程度上纠正目前巡查上的一些bias,巡查其他页面特别是Talk页面的人数相对较多(这一类页面巡查难度较低),条目的巡查是目前最为紧迫的。目前巡查工作已经成为中文维基百科一项任务比较重、需要受重视的工作,值得像编辑一样受到适当鼓励(特别是与工作效果有一定比例关系的那种鼓励)。--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22日 (一) 08:07 (UTC)
- (+)支持 比用模板加分类 或 只加分类 的方案更能减低积压--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7月22日 (一) 08:21 (UTC)
- (*)提醒,与其为解决问题而制造问题。请 去 干 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2日 (一) 08:45 (UTC)
- @Cwek:个人觉得大章节下提醒一次就好,制度问题的解决同样重要。(至于我,这两天巡了2、300条目肯定是有了,巡查鸡鸭多到爆炸)巡条目的人比巡其他页面的人少,这是问题--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22日 (一) 09:15 (UTC)
- 单纯只统计条目空间的巡查次数在技术上应该有困难。如要设立,建议扩展至所有空间。至于巡查条目为何较少,答案显然易见,因为条目通常比较错综复杂,不时会出现一些难以判断的个案。—AT 2019年7月22日 (一) 13:03 (UTC)
- @AT:有工具可以算出,您巡查了23923条目。--Cohaf(talk) 2019年7月22日 (一) 13:27 (UTC)
- 那我没有意见。—AT 2019年7月22日 (一) 13:30 (UTC)
- @AT:有工具可以算出,您巡查了23923条目。--Cohaf(talk) 2019年7月22日 (一) 13:27 (UTC)
- (+)支持,听起来不错,不过(&)建议@Cohaf:把等级程度划分一下,比如巡查了500个条目才升1级。不然像AT巡查的等级不就200级超过了? 巡查员大概的名单可以从这里看的出来,而且一般用户要申请巡查权也不用像人事任免一样吧?--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9年7月23日 (二) 16:24 (UTC)
- 努力巡查的可以给站务奖,不认为把站务数量当作直接荣誉是好的方式,如果巡查员追求数量每个都只作基本的巡查放行,那原本巡查慢但会认真校对全部来源与扩充条目的巡查员多外公平,能改善的巡查员是好的巡查员,求速度只挂模版的是普通的巡查员。--Zest 2019年7月24日 (三) 01:21 (UTC)
- 其实巡查奖的问题是三个方面:
- “能改善的巡查员”的定位:“能改善的巡查员”确实非常鼓励,但改善一个主编擅长的条目通常要花10分钟以上(KirkLU在telegram直播改善氹仔轻轨车厂[1]),更不用说而目前待巡查中常积压的艺人、专辑、体育赛事条目,巡查员有时指出问题都棘手,更不用说改善。能改善很好,能坚持甚至可以提报站务奖,但这不是巡查员的尽职的唯一标准、最低要求。
- 巡查员的最低要求,巡查奖鼓励的方向:巡查的第一要务不是改善本身,而是将不符合方针(CSD、侵权)的内容及时排除,同时为其他条目的改善指明方向(修正轻易能改的表面错误+通过悬挂维护模板充分暴露条目存在的问题)。对于符合这些要求的巡查,即使是同类型条目大量巡查,也是有价值的。巡查奖一定程度上就是要鼓励巡查员在待巡查过期前完成巡查应完成的基础工作,这同时也是对条目改善工作的一种支持。
- 对于不合要求的巡查,是否有阻止和惩戒机制:上述巡查奖颁授制度规定了,被提交REVOKE而提醒、警告、停权或者除权,应不予颁授或褫夺巡查奖。对于屡次作出不符合要求巡查的巡查员,擅用除权制度即可。
- 以上,巡查奖制度在鼓励巡查的同时,又能依托现有机制排除不当巡查(为刷次数而不达要求),我认为该制度可行、妥当,有利于巡查更为及时,也有利于通过暴露条目问题指明条目改善的方向。--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31日 (三) 06:50 (UTC)
- 其实巡查奖的问题是三个方面:
- (+)支持:提案非常好,可以鼓励巡查员处理站务。--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8日 (日) 15:17 (UTC)
- (+)支持:意见不错,鼓励一下巡查员。--KMB-ATENU139 2019年7月29日 (一) 03:37 (UTC)
- (+)支持,但我觉得100次会不会太多了一点。不妨改成50甚至20次便升一级,给巡查员们看得见的进步。-- Vakrieger♀ 💢❤️🗯️ 2019年8月4日 (日) 09:13 (UTC)
- (=)中立,不太赞成量化巡查。Richard923888 和我聊个天 2019年8月10日 (六) 16:33 (UTC)
- (!)意见:量化容易导致低质量巡查。可以按维基奖励那样。--Br2 2019年8月14日 (三) 02:23 (UTC)
- (*)提醒大家,如果对设立奖项的标准已有共识的话,请别忘记最后要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设立荣誉及奖项进行表决。--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8月18日 (日) 06:26 (UTC)
- (-)反对,上面有些已经提到,这个指标不确定或者主观化,例如如果以数量判断的话,对于认真协助改善的可能不公平,而且可以归并到站务奖中。另外部分赞同者如同拍手鼓掌橡皮章,或者还提出保留意见。综上,请给出针对上述问题更具体可执行的评判措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19日 (一) 00:50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不活跃巡查员
明显没有共识,取消。申明:我一开始对这个建议就是中立。如果看到活跃拥有巡查员权限用户但他们没巡查,可以善意提醒,非强制。--Cohaf(talk) 2019年8月31日 (六) 17:04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其实还有一个方法,类似Cwek的留言‘请 去 干 活’。我看我们可以六个月没有巡查条目空间一次的巡查员就除权。我们不需要Hat Collector。大家如何看? 参考数据会是类似User:Xiplus/巡查统计。--Cohaf(talk) 2019年7月23日 (二) 11:03 (UTC)
- 我这么懒惰可能会首先被除掉 Orz大致支持,巡查员不是头衔。不过一定要强迫那些不擅长巡查条目空间的人巡查条目吗?某些人不一定是因为巡查条目麻烦而不去巡查,而是他们强项本来就不在巡查条目,而是模板等其他空间。(虽然其实有可能根本没有这种人就是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23日 (二) 14:52 (UTC)
- 但是我可能就是这种人。。。# D 2019年7月23日 (二) 17:34 (UTC)
- (+)支持,但其实个人觉得需要扩展到Template, Module, Wikipedia, Category(?)空间,不然可能波及到一般不巡查主空间而巡查其他空间的巡查员,但这一类的标准需要更严格,毕竟这一类积压一大堆,随便找几个分类或是导航模板就续命6个月还是不行,建议(若可能)主空间6个月或其他空间(非讨论页)2个月内没有巡查记录则除权。# D 2019年7月23日 (二) 17:34 (UTC)
- User:DW_YoungDLS说的很有启发性,主空间6个月或其他空间(非讨论页)2个月内没有巡查记录则除权这个方案大致一看蛮好。不过仔细想,其实主空间也可以六个月续一次,进一步作大幅收紧可能也不好。进一步鼓励条目巡查的问题,倒是可以交由维基巡查奖。--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23日 (二) 18:43 (UTC)
- 如果目的是减少backlog, 不觉得除权可以达到。~ viz ✪ 2019年7月23日 (二) 18:47 (UTC)
- (-)反对。不喜欢为了敦促人巡查,不巡查就取消你的权限这种感觉和氛围。我相信维基百科的权限理想是,所有人都能理性行事,因此应该给所有人所有权限。但是因为信任原因,因此改为只要确认你足够受信,就给你信的过的最大权限。受信与否,是权限授予的唯一指标,不应该把权限当作任何别的物品对待。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7月23日 (二) 21:08 (UTC)
- 比较认同。另外顺带一提,提案者本身就是巡查员,我认为其在这组议题所花的时间,足够把那些待巡查的页面都看一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4日 (三) 00:30 (UTC)
- 这比巡查奖还要烂,请问这和不活跃管理员除名有那些异同,为何不活跃管理员煮这么多年社群不通过主要是依什么,依的这个精神为何不是全部权限,而要把巡查单独列出?回退呢?-Zest 2019年7月24日 (三) 01:13 (UTC)
- (-)反对:认同USER:-Zest及User:Bluedeck的观点,没必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去强逼巡查员去巡查。也认同user:cwek的观点,见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8日 (日) 15:37 (UTC)
- 其实可以在申请巡查员的时候,更多的授予临时权限,对于缺乏模拟巡查经验的,也可以在确认申请人对于相关方针有一定理解的情况下,考虑临时授权,并在这段时间中或结束后复检,一开始可以七天,后面管理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判断,继续授予更长时间的临时权限/或暂不授权,要求申请人继续模拟巡查,直到有更多经验后,继续授予临时权限/或直接再授予长期权限--及时雨 留言 2019年8月9日 (五) 13:15 (UTC)
- @94rain:基本同意您的建议,我看这个是应对不活跃巡查员的一个办法。看看其它人如何说,我认为这个提案可行。--Cohaf(talk) 2019年8月11日 (日) 14:42 (UTC)
- 不同意不活跃巡查员除权,但可以定期提醒不活跃巡查员巡查。Sanmosa DC17 GAN 2019年8月27日 (二) 10:51 (UTC)
- 虽然在这里提起有点离题,那管理员呢?是不是也需要定时提醒不活跃的管理员?--奈威空白键 2019年8月27日 (二) 20:29 (UTC)
- 不同意不活跃巡查员除权,但可以定期提醒不活跃巡查员巡查。Sanmosa DC17 GAN 2019年8月27日 (二) 10:51 (UTC)
- (+)支持巡查员如果都不进行任何巡查工作,持有这权限没太大意义。--Bagakuco(留言) 2019年8月29日 (四) 16:49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设立巡查分流,兼议30天问题
目标:解决30天巡查积压问题。
分析:尽管目前积压严重,但其实那些老页面很多是难以决定的条目,而不是没人看过的页面。
- 目前巡查制度有先天缺憾。如果一名巡查员看过页面后无法下决定,而又没有在讨论页留言,那他的思考就一点都没有留下来,其他人无从得知那个页面没被巡查的原因,结果又点进来,重复同样流程,降低了巡查效率。
方向:设立一个"难以处理的页面"分类,巡查员可以将页面丢进去,并安心按下"已巡查"。
- 资深成员可以直接去处理这些困难的案子。
- 新巡查员则可集中将明显的广告等不当页面筛选出来,并将困难的案子分流出来。
- 此外,由于有额外的分类纪录"难以处理的页面",巡查积压问题有望解决。
技术提案:
- 弄一个js, 在常规的巡查按钮侧,增加一个"丢到困难页面"的按钮。按下则添加进分类并巡查页面。
- 本按钮只对巡查员显示。
- 在TW实现本功能。
- 分类,tag, 模版等不同方案都可考虑。
- 巡查教学需修改,鼓励资深成员集中处理困难案子,不要以为没有未巡查页面=天下太平。
- 该隐藏分类可能被偷偷移除。可设立对应的AF,限制只有巡查员才能移除该分类。
- 备注:本案在TG群略作讨论时,未见有技术上的困难。
以下开放讨论。--Temp3600(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8:22 (UTC)
- 第五点的隐藏分类可以考虑使用{{New unreviewed article}},有人删除模板的时候进行提醒。--Bagakuco(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09:27 (UTC)
- 我的野心比New unreviewed article大一点点。那个算是过了30天后的临时对策,我这个至少希望能有一个分流作用。--Temp3600(留言) 2019年11月30日 (六) 10:59 (UTC)
- (-)反对:太复杂了,不如提高巡查员的解任门槛,例如先沟通无效,才能解任,否则巡查员都可能怕“多做多错”。--虫虫飞♡♡→♡℃※留言 2019年12月1日 (日) 00:36 (UTC)
- 还提高?没几个巡查员能被解任,解任门槛理当降低。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2月1日 (日) 01:37 (UTC)
- 还提高?应该降低。该解任的不解任,留着养蛊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1日 (日) 09:02 (UTC)
- (:)回应我的提议与巡查员资格问题无关。我也不觉得现在的问题成因与巡查员大量流失有密切关系。我认为(巡查量不足)问题在于巡查制度落后低效:巡查员无法下决定的页面等于没巡过,浪费后来者一次次重看相同的页面,并同样得出borderline的结论。我认为解决之道在于将这些实质上已有人巡过的页面分流出去。--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1日 (日) 09:52 (UTC)
- 我认为巡查并不是强制的,所以才会出现超过30天就会被忽略,而不是像稳定版本那样需要审阅后才能显示。就算挂了未巡查,其本质还是无法解决实际巡查人手不足(而非巡查人手不足,因为更多是现有巡查很少工作),还不如定时提醒现有人员尽快工作。另外,请一些人员果断一些,我见过有些“挂了标记却不点已巡查,实际上本身的问题已经点出了”的情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1日 (日) 10:53 (UTC)
- (:)回应巡查不是强制的,正如巡查员的工作不是强制的。果断的问题上,我这个方案算是一种解答:挂了困难分类的同时,条目视作已巡查。-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1日 (日) 12:24 (UTC)
- 同意可以分流,但反对加分类和模板等东西,简接废除了巡查期限。现在30天已经积压,但还是有人发公告,鼓劢巡查员去巡查,如果废巡查期限,反正有模板,就更加没人去处理,巡查限期的逼切性也消失了。--虫虫飞♡♡→♡℃※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01:43 (UTC)
- (:)回应如果日后有人能将patrol系统改成三级,那就真的可以不加分类和模板。可惜目前技术上不可行:要么依靠分类来做分流,要么都不搞。--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04:36 (UTC)
- 或者设立巡查奖,因为把未巡查的条目分流,或加分类,或挂模板,还是那个问题:积压的条目谁去处理?设立一些奖项,鼓励一下更多人动手去巡查,可能更实际。虫虫飞♡♡→♡℃※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04:49 (UTC)
- 其实不管用什么方法,新页面巡查最终都会落到“巡查力量与新页面产生力量的对抗”的问题上(当然“对抗”是夸张的说法)。如果单论数量的话,降低巡查质量要求,允许巡查员在一定范围内错误操作,确实可以增加巡查的速度,但我反对这样做。其他各种激励措施都有一个明显的短板,就是“巡查工作是自愿的”。三十天之后新条目要消失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User:Tigerzeng/过期新页面这个页面只要我还记得,就可以持续把将要消失的条目抓住。各位想要在上面留下关于疑难条目的想法也是欢迎的。--Tiger(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09:06 (UTC)
- (:)回应巡查不是强制的,正如巡查员的工作不是强制的。果断的问题上,我这个方案算是一种解答:挂了困难分类的同时,条目视作已巡查。-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1日 (日) 12:24 (UTC)
分个段
上面虫虫飞和tiger的议论我都同意,但我觉得说不到点上。当前巡查量不足是一种假象。为了说明清楚这一点,我开个新段落来说明:
- 巡查队伍基本可分为"快速巡查"和"愿意花时间改善边缘页面的人(尽管不准确,下面简称资深组)"。
- 这两批人不太会互相转化:快速组的目标是每个条目挂完模版,判了合格就赶去下一个页面;资深组不管积压页面有多少,他还是不会为了赶工就急就章。
- 结果就是:快速组看到边缘页面时,因为明知页面有缺憾,他不会点巡查按钮,而是挂了模版就走。
- 然后下一个快速组开到同一个未巡查页面,基于相同的原因而不作处理。这要等待资深组来到,将页面改好,这个页面才能巡掉。
- 由于资深组人力不足,边缘页面出现积压。巡查员开始接到“巡查系统快要崩了”的通知。
- 事实:快速组涌来增援根本无补于事。他们只会看到大量边缘页面。要不按下去了事,要不不理会。
- 所以我的方案是:将巡查按钮留姶快速组(第一个看到新页面的人)用。他们将边缘页面分流出去,让资深组慢慢解决。
- 反正边缘条目都挂了30天了,其实和积压也差不多。
- 更深入的说,问题的本质是资深组人力不足。将页面修改到符合维基要求并不容易。巡查员得自己找资料,修改文风,找分类找infobox。愿意做这些事的人本来就不多。如果想增加奖项,应该弄一个“拯救新页面奖”,这更符合我们今日问题的本质。
- 延伸思考:巡查员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一群人?
以上。--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10:24 (UTC)
- 我认为巡查员在不同的领域还不太一样。比如我一直在巡查电子游戏新条目,这是算是题主说的第二类人。最近刚申请巡查员,协助新页面扫黄,巡查不熟悉的领域时就属于第一类了。
- 像游戏条目,我知道哪些内容不符合指引该删除,哪些内容是条目缺少的,找来源/关注度知道哪些网站可靠,分类和infobox用法也很熟悉。其他编辑找半天,我很快就能弄完。
- 然而不熟悉的领域只能“快速巡查”了。比如最近巡查的旧曲新歌,这个领域我不熟悉,就只能改改格式,且不确定条目有无关注度或者扩充空间(而且底下那样罗列台词能否接受?)。如果不算这个问题,我认为挂小作品模板就够了,如果非要挂维护模板也是{{Incomplete}}而不是{{refimprove}}。不过解决这个问题,也就相当于重写条目了吧。
- 所以还是那个问题,巡查员到底(应该)把页面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Lopullinen 2019年12月4日 (三) 15:38 (UTC)
- 领域问题说得好。比如现在积压的一批剧集条目,外人其实不好处理。日后如发布紧急增援令,这方面最好先做一下预处理。
- 巡查员的责任是一个人见人殊的问题。我觉得要求巡查员写自己不想写的条目(特别是一些边缘节目/名人)吃力不讨好。
我觉得在问巡查员应该是怎样的人之前,先要问,巡查的目标(不是目的)是什么。具体而言,做到什么程度算是巡查完毕。
- 如果一个条目足够好(清晰易懂),即使不是很熟悉该领域的人,也愿意冒险去approve。这时候即使不资深问题也不大。(这种情况比较少,因为如果一个作者写作质量可信,一般已经有巡查豁免了。)
- 如果一个条目足够不好,即使是不是很熟悉该领域的人,也愿意冒险去提删。
- 如果一个条目写得清晰但是有明显的值得挂模板的问题,直接挂模板也应当算是巡查完成。(但你维目前似乎很诡异地认为挂了模板,哪怕挂得非常准确,也不算巡查完成,非要“拯救”才算巡查完成。这就是非要混淆不同的事情,给自己找麻烦。)
- 而且更加诡异的是,如果条目原本是被提删的,那么只要拼凑出一定字数,哪怕内容仍然根本不合格,也算是拯救完成。因为不会再有人巡查了。
- 如果一个条目字数很多,但是又不通俗易懂,那么留待熟悉该领域的人判断,合理。那么有没有简单的办法去列出这样的条目来募集熟悉的人去看?
- 另,我赞同Temp3600的“要求巡查员写自己不想写的条目吃力不讨好”的观点。强迫巡查者去“拯救”条目的结果就是制造更多低劣质量的条目。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5日 (四) 05:40 (UTC)
- 拯救条目的困难在关注度问题中很明显。如果巡查员只挂模版而不验证有没有来源,会被批评不尽职;找到了来源就得自己补上去,可能还得重写条目。这可不容易。
- 我的提议是设立分类装着这些困难条目。如果有资源,日后可以细分。--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5日 (四) 15:05 (UTC)
- 我觉得关注度提删和拯救条目是两回事。一个条目写得不好,改善了,叫拯救。和关注度没有直接关系。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把不矛盾的事情搞成互相矛盾的,然后再一筹莫展最后什么都不做。挂关注度模板和提删条目本身也是两件事,为什么一定要捏在一起做以提高难度?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6日 (五) 01:49 (UTC)
- 我的观念是巡查员有责任点出条目中的明显问题。关注度不足(以致条目要被删除)算是其中之一。
- 我很同意目前巡查员的检查工作太复杂。要怎样分柝,可以讨论。--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5:16 (UTC)
- 我觉得关注度提删和拯救条目是两回事。一个条目写得不好,改善了,叫拯救。和关注度没有直接关系。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把不矛盾的事情搞成互相矛盾的,然后再一筹莫展最后什么都不做。挂关注度模板和提删条目本身也是两件事,为什么一定要捏在一起做以提高难度?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6日 (五) 01:49 (UTC)
--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5:16 (UTC)
- 让巡查员力所能及地改善一下条目,应该是指“别因为条目里该加粗的没加粗,用了一两个裸露链接,没写专门的参考文献章节就去挂一个‘需要清理’”,这种是根本不需要任何专业知识,只需要简单编辑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条目内容比较长且有问题,而且不是自己熟悉的领域,挂完模板之余如果能找到熟知该领域的编者检查一下有无基础性错误是最好的。比如现在用G翻+人工修饰的方法翻出来的文字,只挂一个{{rough translation}}往往会不够,因为语句倒是很通顺,但是会出现基本概念的错误,这更加会误导读者。--Tiger(留言) 2019年12月5日 (四) 15:18 (UTC)
- 加粗很容易。找到合适的小作品模版/分类难一点。检查关注度再难些。研究某些条目应不应该拆分不但头痛,还会得罪人。
- 怎样将巡查制度精细化,与专题组结合起来(巡查将条目分等分组,发给专题组改善),是个任重道远的问题。这儿不展开。
- --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5日 (四) 19:29 (UTC)
- 说到机翻,你维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仍然认为机翻是对的,机翻出来的东西竟然可以给人看。这种基本是非都没有,就别说什么巡查效果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6日 (五) 08:26 (UTC)
- 前提是能发现机翻。随技术改进,相信未来这方面的难度有增无减。--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5:00 (UTC)
- 并没有什么真正的难度可言。只要认真读条目,不会发现不了拙劣的翻译。你维的问题是太多人不想读条目。不读条目还想保证质量,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9日 (一) 04:47 (UTC)
- 按您的经验,“认真读”一条条目大约要多久?--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9日 (一) 08:26 (UTC)
- 我只能说个人体验。仅关注发现而不是确认问题的话,1万字节的条目不会超过10分钟。但要提评审意见(或者应对挂模板之后的讨论),就要翻很多倍,因为需要自己去查证,去给出建议。你维很多人恶心到什么程度呢,如果你指出了条目的问题,但是用词不准确,他都会不仅无视问题,还会嘲笑你。如果他熟人再多一些,会有人仗着不关心条目质量群起嘲笑,把单纯的内容问题和技术问题搞成帮派斗争,最终保证条目质量足够差。不要告诉我你没见过。你维社群的险恶让人没法做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11日 (三) 02:25 (UTC)
- (※)注意:这两天,u:Cwek一个人已经把所有积压的新页面巡查完了,所以只要愿意去做,站务是不会积压。搞到太复杂,大家都觉得没急切性的时候,就更加没人去巡查了。虫虫飞♡♡→♡℃※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3:55 (UTC)
- 要一个社畜摸鱼开机关枪,你们这群巡查fresh,要知耻。 囧rz...——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7日 (六) 03:59 (UTC)
- 不知道cwek怎看待天才王子的赤字国家振兴术的故事简介侵犯版权呢?这是轻小说条目的常见问题之一。早前我也看过这一条,但我没心力改写故事简介了。--Temp3600(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4:59 (UTC)
- 版式写得太好,没扔去google检查一下。确认移除加RRD。——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7日 (六) 06: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