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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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英文)
Organisation mondiale du commerce(法文)
Organización Mundial del Comercio(西班牙文)
世界贸易组织官方标志
  成员国
  成员国(亦由欧盟代表)
  观察员
  非成员国

成立時間1995年1月1日,​29年前​(1995-01-01
類型国际贸易组织
法律地位国际公法主体
總部 瑞士日内瓦威廉·拉巴中心
坐標46°07′N 6°05′E / 46.12°N 6.09°E / 46.12; 6.09坐标46°07′N 6°05′E / 46.12°N 6.09°E / 46.12; 6.09
服务地区全球
會員
164个成员[1]
官方語言
英语法语西班牙语[2]
奈及利亞 恩戈齊·奧孔約-伊衞拉
預算
1.96亿瑞士法郎(约2.09亿美元)(2011年)[3]
員工数640人[4]
目標规范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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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簡稱世贸组织世贸;英語: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縮寫WTO;法語:Organisation Mondiale du Commerce,縮寫为 OMC;西班牙語:Organización Mundial del Comercio,縮寫为 OMC)是负责监督成员經濟體之间的各种贸易协议得到执行的一个国际组织,前身是1948年起實施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秘书处。

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現任的总干事是羅伯托·阿澤維多。截至2016年7月29日,世界貿易組織共有164個成員。[5]世界贸易组织的職能是調解紛爭,加入WTO不算簽訂一種多边貿易協議,但其設置的入會門檻可以作為願意降低關稅和法政上配合及參與國際貿易的門票,它是贸易体制的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是就贸易提供解决争端和进行谈判的场所。該機構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成员之間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绝大多数,因此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历史

會員列表

世界贸易组织加入进展:
  成员国(包括以欧盟成员国身份加入的双重代表)
  已经递交工作组报告或事实概要并获通过
  提供货物和/或提供服务
  已经递交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
  观察员国,尚未开始谈判或尚未递交备忘录
  冻结程序或在过去3年没有谈判
  没有正式与世贸组织互动

截至2016年7月29日,世界贸易组织共有164个成员,下表依各经济体名称英文首字母排列。[5]

国家或地区 加入日期
阿富汗 2016年7月29日
阿爾巴尼亞 2000年9月8日
安哥拉 1996年11月23日
安地卡及巴布達 1995年1月1日
阿根廷 1995年1月1日
亞美尼亞 2003年2月5日
澳大利亞 1995年1月1日
奧地利 1995年1月1日
巴林 1995年1月1日
孟加拉 1995年1月1日
巴貝多 1995年1月1日
比利時 1995年1月1日
貝里斯 1995年1月1日
貝南 1996年2月22日
玻利維亞 1995年9月12日
波札那 1995年5月31日
巴西 1995年1月1日
汶萊 1995年1月1日
保加利亞 1996年12月1日
布吉納法索 1995年6月3日
蒲隆地 1995年7月23日
柬埔寨 2004年10月13日
喀麥隆 1995年12月13日
加拿大 1995年1月1日
維德角 2008年7月23日
中非共和國 1995年5月31日
查德 1996年10月19日
智利 199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1年12月11日
哥倫比亞 1995年4月30日
剛果共和國 1997年3月27日
剛果民主共和國 1997年1月1日
哥斯大黎加 1995年1月1日
象牙海岸 1995年1月1日
克羅埃西亞 2000年11月30日
古巴 1995年4月20日
賽普勒斯 1995年7月30日
捷克 1995年1月1日
丹麥 1995年1月1日
吉布地 1995年5月31日
多米尼克 1995年1月1日
多明尼加 1995年3月9日
厄瓜多 1996年1月21日
埃及 1995年6月30日
薩爾瓦多 1995年5月7日
愛沙尼亞 1999年11月13日
史瓦帝尼 1995年1月1日
歐洲聯盟[註 1] 1995年1月1日
斐濟 1996年1月14日
芬蘭 1995年1月1日
法國 1995年1月1日
加彭 1995年1月1日
甘比亞 1996年10月23日
喬治亞 2000年6月14日
德國 1995年1月1日
迦納 1995年1月1日
希臘 1995年1月1日
格瑞那達 1996年2月22日
瓜地馬拉 1995年7月21日
幾內亞 1995年10月25日
幾內亞比索 1995年5月31日
蓋亞那 1995年1月1日
海地 1996年1月30日
宏都拉斯 1995年1月1日
中國香港[註 2] 1995年1月1日
匈牙利 1995年1月1日
冰島 1995年1月1日
印度 1995年1月1日
印度尼西亞 1995年1月1日
愛爾蘭 1995年1月1日
以色列 1995年4月21日
義大利 1995年1月1日
牙買加 1995年3月9日
日本 1995年1月1日
約旦 2000年4月11日
哈薩克斯坦 2015年11月30日
肯亞 1995年1月1日
大韓民國 1995年1月1日
科威特 1995年1月1日
吉爾吉斯 1998年12月20日
寮國 2013年2月2日
拉脫維亞 1999年2月10日
賴索托 1995年5月31日
賴比瑞亞 2016年7月14日
列支敦斯登 1995年9月1日
立陶宛 2001年5月31日
盧森堡 1995年1月1日
中國澳門[註 3] 1995年1月1日
馬達加斯加 1995年11月17日
馬拉威 1995年5月31日
馬來西亞 1995年1月1日
馬爾地夫 1995年5月31日
馬利 1995年5月31日
馬爾他 1995年1月1日
茅利塔尼亞 1995年5月31日
模里西斯 1995年1月1日
墨西哥 1995年1月1日
摩爾多瓦 2001年7月26日
蒙古國 1997年1月29日
蒙特內哥羅 2012年4月29日[13]
摩洛哥 1995年1月1日
莫三比克 1995年8月26日
緬甸 1995年1月1日
納米比亞 1995年1月1日
尼泊爾 2004年4月23日
荷蘭 1995年1月1日
紐西蘭 1995年1月1日
尼加拉瓜 1995年9月3日
尼日 1996年12月13日
奈及利亞 1995年1月1日
北馬其頓[註 4] 2003年4月4日
挪威 1995年1月1日
阿曼 2000年11月9日
巴基斯坦 1995年1月1日
巴拿馬 1997年9月6日
巴布亞紐幾內亞 1996年6月9日
巴拉圭 1995年1月1日
秘魯 1995年1月1日
菲律賓 1995年1月1日
波蘭 1995年7月1日
葡萄牙 1995年1月1日
卡達 1996年1月13日
羅馬尼亞 1995年1月1日
俄羅斯 2012年8月22日
盧安達 1996年5月22日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1996年2月21日
聖露西亞 1995年1月1日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1995年1月1日
薩摩亞 2012年5月10日[13]
沙烏地阿拉伯 2005年12月11日
塞內加爾 1995年1月1日
塞席爾 2015年4月26日
獅子山 1995年7月23日
新加坡 1995年1月1日
斯洛伐克 1995年1月1日
斯洛維尼亞 1995年7月30日
索羅門群島 1996年7月26日
南非 1995年1月1日
西班牙 1995年1月1日
斯里蘭卡 1995年1月1日
蘇利南 1995年1月1日
瑞典 1995年1月1日
瑞士 1995年7月1日
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註 5] 2002年1月1日
塔吉克斯坦 2013年3月2日
坦尚尼亞 1995年1月1日
泰國 1995年1月1日
多哥 1995年5月31日
東加 2007年7月27日
千里達及托巴哥 1995年3月1日
突尼西亞 1995年3月29日
土耳其 1995年3月26日
烏干達 1995年1月1日
烏克蘭 2008年5月16日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1996年4月10日
英國 1995年1月1日
美國 1995年1月1日
烏拉圭 1995年1月1日
萬那杜 2012年8月24日[14]
委內瑞拉 1995年1月1日
越南 2007年1月11日
葉門 2014年6月26日
尚比亞 1995年1月1日
辛巴威 1995年3月5日

貿易救濟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協定下所規範之貿易救濟措施可分為三種:反傾銷(anti-dumping)、補貼暨平衡(countervailing duty)和防衛措施(safeguard measure)。

相关争议和批評

輕忽勞工權益

世貿組織成員國的政經優先考量受到跨國公司主導,邊緣化維護基本勞動權益方面的考量。目前只有政府單位能在世貿組織做出正式投訴,工會人權組織只能鼓勵成員國去做相關投訴。由於世貿組織的制裁只及政府不及跨國公司,跨國公司侵犯勞工權益鮮少遇到處罰,並沒有具體的財務後果[15]

過度全球化

自1990年代後期,世界贸易组织成為反全球化运动人士的主要反对目标。

日本農民抗議撤除保護性關稅集會,害怕壁壘開放後國產農品失去競爭力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標原是為了監督新的全球秩序,確保其合法;然而WTO目前沒有任何類似民主機構的特徵:世界贸易组织秘密運作,沒有義務向成員國或他者解釋其行動;世界贸易组织的國家代表多是貿易律師,往往會因為企業需要而為之打通關,而該組織也秉持對市場的信仰,往往向企業利益傾斜,常讓地方環境法與勞工法受挫、無以伸張。[16]

密室會議

世界贸易组织最為人詬病之一,即為其不透明的所謂「密室會議」、「綠室會議」或「小型部長會議」(Green Room)。其原文出自起初GATT烏拉圭回合中,少數會員代表於綠色房間內所作出的決議,另一說則為世界贸易组织日內瓦秘書長的辦公室顏色。在「密室會議」中,部份對於會議主題有利益關係的少數國家事先就議題做出一致的方案,之後在將此決議公佈於所有會員國前決議。此種決議方式在後來於1999年西雅圖、2001年多哈及 2003年坎昆部長會議均被採用,甚至成為許多決議失敗的原因,因為非洲或其他週邊國家在整個會議討論中,均被排除在「密室會議」之外,故拒絕承認最後的決議。此種決策過程在1990年代常被提出,常為開發中國家或非政府組織對於WTO決策不透明的批判焦點。[17]

過去數十年中有許多方案嘗試解決「密室會議」的問題,如由數個永久核心會員國及由其他成員國以輪值的方式所組成的執行委員會,以管理WTO裡的議程,其中的核心會員國可由各國在發達經濟體的影響力或其他準則來決定。然至今這方面仍未有明顯的進展。許多決策者認為,使到世界贸易组织會議更為透明無疑是有必要且可取的,但同時也有人認為「密室會議」這樣的討論過程在如此一個日益龐大的組織是無可避免的。

除上述以外,包含了世界贸易组织中最重要的關稅限制及其他由所有會員國決議的資料庫無法自由地取得,也常是多方批評的一項。

注释

  1. ^ 欧盟各成员国也是独立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2. ^ 1997年之前为 英屬香港
  3. ^ 1999年之前为 葡屬澳門
  4. ^ 2019年之前为北馬其頓 馬其頓共和國
  5. ^ 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英語: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為 中華民國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籍名稱。此名稱來自中華民國政府現今實際管轄統治的主要土地,即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参考文献

  1. ^ Members and Observe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t WTO official website
  2. ^ Languages, Documentation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Divis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t WTO official site
  3. ^ WTO Secretariat budget for 2011. WTO official site. [2008-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4. ^ Understanding the WTO: What We Stand For_ Fact File. [2017-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1). 
  5. ^ 5.0 5.1 世界貿易組織官方網站會員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英文)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英文) 成員與觀察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世界貿易組織
  7. ^ 费洪海,越南成为世贸组织第150个正式成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网
  8. ^ 法新社. [2019-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20). 
  9. ^ 新华网. [2008-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23). 
  10. ^ 财经网. [2008-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7-25). 
  11. ^ 存档副本. [2011-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09). 
  12. ^ 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巴厘一揽子协定" 是起点非终点. 中国经济网. [201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9). 
  13. ^ 13.0 13.1 Montenegro and Samoa strengthen the WTO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TO media release, 30 April 2012
  14. ^ Vanuatu:accession statu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t WTO official website
  15. ^ Ashish K. Vaidya. Wages and WTO. Globalization: Encyclopedia of Trade, Labor, and Politics. ABC-CLIO. 2006 [12 April 2014]. ISBN 978-1-57607-826-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20) (英语). The economic and political priorities of WTO member governments that are dominated by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greatly outweigh any interest in reducing violations of core labor standards. Only governments can make formal complaints to the WTO; labor unions and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can only encourage member states to do so. Since the WTO sanctions governments and not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for labor rights violations, companies face few penalities and no real financial consequences 
  16. ^ John Vandermeer, Ivette Perfecto (2009). 《生物多樣性的早餐》. 臺北市:綠色陣線協會. : 頁 120. ISBN 978-986-84095-4-5. 
  17. ^ Green Room 密室會議 请检查|url=值 (帮助). [2010-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9).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