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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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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在社會學意義上,是中國社會中特有的一種人際互動形式,是費孝通差序格局理論中的重要概念。按照費的解釋,在傳統中國社會中,「社會關係是逐漸從一個一個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聯繫的增加,社會範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繫所構成的網絡」。

關係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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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裡,關係用來指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聯繫已經有數千年了。然而,關係這個詞彙現在所特有的含義-即利用個人所擁有的人際資源以謀求政治經濟上的利益好處,據考證則首次出現於1978年。

在西方文獻中,關係通常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人際關係」(special relationship)。但究竟怎樣特殊才算關係,卻往往語焉不詳。此外,有的學者還將關係定義為:特定關係(particularistic ties)、朋友關係、交往聯繫(connection)、交易(exchange)、社會資源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這些定義分別從不同的側面描述了關係的某些特徵,但任何單個定義都無法概括關係的全貌。

這裡給出一個新的定義:關係是發生在兩個人之間的一種社會交往的過程[1]。甲有問題需要乙的幫助。如果乙能直接幫助甲解決問題,這個過程就完成了。如果乙不能直接幫助,乙就去找丙,於是開始一個新的過程。

中文裡關係是一個名詞,前面通常要加上這樣的動詞:拉,搞,走,跑,套等等。關係要拉要套,就是這個意思。將關係定義為動態過程,而不是靜態的狀態,有重要意義。英文中的relationship是靜態,並不一定是關係,而只是關係基礎。關係基礎是指兩個人所共有的某些屬性

有學者認為關係的存在取決於關係基礎的有無,這個觀點是不對的。關係基礎是一種被動的客觀存在,而關係是一種主動動態的過程。兩個人之間有關係基礎並不一定有關係或者說聯繫。比如說,一對已經離異的夫妻,儘管他們之間仍然存在着多重關係基礎,如果他們不再往來,關係就不存在了。反之,關係可以發生於兩個原本沒有任何關係基礎的陌生人之間,只不過比起那些有關係基礎的過程,沒有關係基礎的過程建立時間較長,有時還需要藉助中間人的介入。

關係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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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係研究中,有多種不同的分類方法。如有人將關係分為情感關係和利用關係。但在實際情況中,這兩者往往是相互混雜難以分清的。

按照關係基礎不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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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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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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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鄉
  • 同學
  • 師生
  • 同事
  • 僱員
  • 上司下屬
  • 鄰居
  • 熟人
  • 朋友
  • 結拜兄弟

另一種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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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迴關係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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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關係是有關兩個實體,則描述這樣關係的型態就稱為二元關係型態。 有些二元關係型態的左右兩邊實體型態是相同,只是扮演不同角色,此時就稱其為遞迴關係型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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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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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Fan, Y., 2002, "Questioning Guanxi: Definition, Classification and Im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w, 11:5, 543-561
  2. ^ 范英 (2003) "人際關係和商業管理",可從此處下載:http://hdl.handle.net/2438/2423
  3. ^ Fan, Y. (2002a) "Questioning Guanxi: Definition, Classification and Im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w, 11:5, 543-561, (可從此處下載):http://hdl.handle.net/2438/1279
  4. ^ Fan, Y. (2002b) "Guanxi's Consequences: Personal Gains at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38:4, 369-378, (可從此處下載):http://hdl.handle.net/2438/1281
  5. ^ Fan, Y. (2007)「Guanxi, government and corporate reputation in China: Lessons for international companies」, Marketing Intelligence and Planning, 25:5, 499-510,可從此處下載:http://hdl.handle.net/2438/128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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