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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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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发生中的编辑战
  1. 如果您发现了编辑战,请使用{{subst:uw-3rr}}警告违规用户
  2.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时,请点击“举报编辑争议”按钮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编辑战的细节,最新的报告应放在本页最顶端
  3. 请在举报编辑战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编辑战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并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4.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hans@wikimedia.org,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5. 管理员实施禁制后,请更新禁制纪录此工具可用以协助查核用户互动情况。
  6. 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并以顿号分隔,毋须开设新提案。敬请合作。
管理员请注意部分主题已订为高风险主题,处理相关扰乱编辑时请注意相关流程。

正在发生的编辑争议

向史公哲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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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史公哲曰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emplate:User Fujian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虽然该用户宣称其在执行先前讨论达成的共识(即中国大陆各省级行政区用户框分为两组,一组使用风景照片另一组使用地图),然而该用户采取的方式并非创建新模板,而是执意将现有的所有中国大陆省级行政区用户框修改为地图样式,并将原先的用户框内容移动至其他模板,直接导致数百甚至上千名用户的用户页发生改动。而该用户提出的理由仅为“(使用原模板的用户)并不显著地更喜欢景物”“景物用户框的景物几乎每隔几年都会变一次图标”等,很难认为有足够的说服力。本人认为,用户页中可自定义部分的外观和原始码只应该由用户本人决定,该用户这种强迫大量用户变更用户页外观或原始码的行为显然不合理,已经违反指引中的“尽量避免在没有获取别人的许可的情况下修改其用户页”,本人认为没有讨论的余地,故在此提报。
  • 发现人:射命丸 마음과 마음을 잇는 일은 언어를 뛰어넘는 일이다 2024年8月4日 (日) 18:10 (UTC)[回复]
    • (!)意见:该用户近期已在多类页面及模板空间因其编辑引发争议与编辑战,建议管理员谨慎审查。Sinet讨论 2024年8月4日 (日) 18:42 (UTC)[回复]
      “该用户近期已在多类页面及模板空间因其编辑引发争议与编辑战,建议管理员谨慎审查。”先不论阁下曾经和我打过编辑战,最终没能恢复“多语言国名“的那档事,这句话中可以澄清的地方还是不少的:
      1.事实上,仅有模板一事与我直接编辑有关。我介入编辑战的常见起因为--(a)我为了方便修改、直接回退了他人大体无改善性的编辑。(这显然是不礼貌的)(b)我移除了他人的争议内容,这些内容一般违背了中立原则或原创研究。(
      2.阁下提及的“多类页面空间”,指的无非是维基志异页面、条目和用户框模板。
      3.本人近日所涉的编辑战确实不少,但是截至目前,我的多数移除/修改成果(此处不包括用户框)仍旧得到基于共识的保留,或者未被其余用户移除。
      4.阁下如此描绘我,将我塑造成一个“四处制造争议内容的老破坏者”,而且你还特意在我被封禁的当日提出该意见,我很难不怀疑阁下的意图是否纯正?--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0:33 (UTC)[回复]
    看了看射某对我的指控,觉得无语凝噎,只能在回复区写上一篇“小作文”式的回应了。
    1.对用户页的修改问题:
    "用户页中可自定义部分的外观和原始码只应该由用户本人决定,该用户这种强迫大量用户变更用户页外观或原始码的行为显然不合理,已经违反指引中的尽量避免在没有获取别人的许可的情况下修改其用户页"--依据阁下的说法,任何修改过用户框的用户,包括为了阐释自我观点而修改吉林、山东、江苏等省用户框的阁下,都该被视作是违规的。理应被警告、甚至是被限期封禁。
    2.首选地图图标的理由:
    “意将现有的所有中国大陆省级行政区用户框修改为地图样式,并将原先的用户框内容移动至其他模板”我之所以这么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通过对用户框编历史辑的查考,我发现围绕景物图标存在有一系列争议,尤其在天津等地区用户框中表现得更为激烈。而地图则不然,它比景物图标更具备中立性,更能够避免原创研究,更具有普适性。鉴于此,在目前情况下,地方用户框应当采用地图图标,以减少争议。
    3.未详述理由的原因:
    关于在编辑摘要中未能详细说明理由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编辑摘要的空间限制,不过,我早在7月11号的编辑争议讨论和Template_talk:User_Fujian里,就详细地谈及我的编辑理由。
    4.对阁下讨论观点的看法
    “本人认为没有讨论的余地。”确实,从编辑争议之,你就以各式理由坚决捍卫“土楼用户框”,哪怕我修改了用户框尺寸,实现了地图和土楼用户框的分立。你仍旧不愿接受。相反,你宁愿为了维系编辑争议发动新一轮编辑战,也不愿改用除形式以外毫无区别的福建2用户框来解决问题。更何况你从未有妥协的打算,你很早就表示:本人是“不值得讨论”的了。
    5.土楼与地图的争议比较:
    在共识讨论中,绝对支持土楼的用户仅有你一人,而其他用户提出的意见较为多元,有支持武夷山的,同时支持景物和地图的,当然也有支持地图的用户。其中,你对于支持地图的立场,以“地图相比于照片缺少一些人文色彩,美观程度略逊一筹”为由反对地图用户框的想法,忽视了“人文色彩”的争议性比“地理色彩”大得多。尽管两岸情势复杂,抛开建制不谈,如果认为整个roc都是台湾,那么地理争议可以被你硬说是存在的(当然,考虑到金马的大小,正常用户基本上会无视的,除了你)。但人文元素本身的争议性就远超于地图轮廓。而使用土楼这一种在广东也有分布、被视为客家文化象征,不被视为闽文化象征的建筑来作为福建用户框的象征,其争议性不容小觑。故更不容许“没有讨论的余地”,然后彻底令我噤声。顺带一提,其他省级行政区的用户框,除了象征上海市的陆家嘴以外,也会存在这类问题。
    6.反对我的用户之立场:
    据我所知,直接反对我观点本身的仅有你一人,其余人都是纯粹的反对我的行为。他们要么是凭着尚未正式确立的“沉默共识”论反对我,要么是通过支持“稳定版本”有理的观点反对我。当然了,他们最主要的还是反对我激化编辑战,这是很正确的反对理由。
    7、一点牢骚:
    身为一个曾被封禁、不擅交互的“扰乱者”,我非常清楚:我的行为与资深编者相比,更容易被认定为“顽固的破坏者”。然而,哪怕是面对因用户框争议而遭受的无限期封禁风险,我仍决心坚持己见,正如射某一样,为了一个小用户框抗辩到底。既然射某坚决不接受本人的妥协手段,那么我只能反对,准备成为中维史上最滑稽的无限期封禁者了。最后,射某取得这场“荒谬编辑战”的胜利概率是很大。而我无论有没有占理,无论是维系稳定版本还是突破稳定版本,我都会因为我的粗暴编辑行为,自然而然地成为“编辑战的挑起者”,要被万夫所指的。既然上自管理员,中自巡查员,下自新手乃至reddit上的自由派,两岸三地的维基人们全都认为我的错误是尖锐的,那么我就承认错误。但是我只承认编辑行为(如“回退过三”)和编辑文明方面的错误,以及编辑疏忽层面的错误。至于“大规模破坏”的指控以及编辑内容“观念”上的“谬误”、死守wp移除“充满地域中心观点、繁琐人物列表”等内容上的错误,我一概不认。--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2:59 (UTC)[回复]
    当你提报我的时候,我刚好被M君封禁一天。而按照常规流程,其用户处于封禁状态,因此这个编辑争议应当被视为“已得到处理,因而无需再进行进一步的审议。”的。但是你仍旧在我被封禁的时候,毅然提报我,这究竟是什么目的呢?考虑到阁下的态度和其他反对者的串联,我想大概是要我多封几个月,彻底噤声罢。--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3:08 (UTC)[回复]
    中维并没有过多地对用户框的编辑进行阐释,所以我得引述英维的一句话“由于用户空间的内容更能代表个人编辑者而非社区……因此在用户空间中的用户框可能不像在其他命名空间中那样,采取直接协作。”当然,我引述这段话并不代表我对社区协作的否定,也不代表我“回退过三”的编辑行为就不极端了,更不代表着我要霸占用户框。当皇帝我只是单纯地想引述这段话作为补充。
    此外,我对管理员的封禁是非常接受的。仔细回想,我本人在条目空间上的粗暴编辑实在是有点多,这种情况下应乎接受封禁。--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3:34 (UTC)[回复]
  • 处理:

大慈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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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疑问--大慈树王在另一处的说法、以及上面的回复,令在下疑惑,大慈树王是否 真的看了方针吗?在下向大慈树王,于条目讨论页、破坏举报页,都已经明确摘要列出方针的明确要求。而且几位用户也都提醒了。但大慈树王的回复说法,似乎反映执意要违反WP:生者传记方针、WP:可供查证方针。
非第三方来源,内容及来源,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可供查证等方针。在下于此,就不把摘要方针内容贴过来了。详见【Talk:芦淑珍#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可供查证方针。符合WP:快速删除方针】、【【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大慈树王。--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3日 (六) 13:39 (UTC)[回复]
对于阁下怀疑我没有阅读wp:生者传记,请允许我解释:
WP:BLPSTYLE指出“生者传记应以中立和百科全书式的语调负责和谨慎地撰写,虽说结局主义可用于他类条目,质量欠佳的生者传记应删节或删除(参见#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而本人此前添加的内容均为有半可靠来源作附注的内容,不适宜于此。
WP:BLPBALANCE指出“条目内容应从可靠来源中获取,并且应只与条目主角有关。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人物的别称除需可靠来源支撑外,亦需证明此别称并非一时关注度。”,而新华社属于半可靠来源内容,虽然可能有罗织入罪之主张,但身为半可靠来源,论证应该可以成立。另外,本人此前所添加的来源基本上只提及到了这个人。
WP:GRAPEVINE指出,“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
回退不过三原则不适用于此等移除操作,当发现自己身处和在世人物的潜在诽谤信息相关的编辑战时,编者应在讨论页上报告并寻求管理员的决定。管理员可以强制移除此等内容并实施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即便他们本人曾经参与过该条目的编辑。重新加入该内容的编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参见封禁方针和禁止毁谤。
若生者传记条目没有来源且语调负面,并且没有中立的版本可供回退的话,管理员可不经讨论直接删除此类条目(详见快速删除的标准之G12条)。”,而新华社身为半可靠来源,部分程度上符合可供查证之情况。另外,wet君认定新华社为镇压方所属媒体并因此认定整个词条不应采用新华社来源,已经构成前面提到的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中的“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14:09 (UTC)[回复]
(!)意见-大慈树王您好,您的来源是中共单方面说词,中共严控媒体、言论管制、镇压群体、在这议题又是镇压的一方。您的说法,看起来让人理解是,几乎完全回避了“第三方来源”的基本要求。(副知@嘉然小姐可愛捏Patrickov
再摘要一次贴过来:
  1. 依据可供查证方针:“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品质的来源。
  2. 违反生者传记方针。依据生者传记方针,条目主人及其家属都受影响。
    1. 人物都应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说明其已不在人世。”并无第三方来源说明条目主人过世。
    2. “本方针不仅适用于生者传记条目,还适用于在其他页面中出现的生者传记内容。在维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复内容的人应承担举证之责,特别是有关在世人物的内容。”
    3. “条目内容应从可靠来源中取得,并且应只与条目主角有关。对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则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
    4. “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品质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
    5. “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3日 (六) 14:20 (UTC)[回复]
      存废讨论说过一次了,不过我再在这里重申一下我的看法。
      我对“半可靠”来源的理解与@大慈树王不同。他认为“半可靠”来源就可以加进去,我会先看这个来源与条目主题是否有利益冲突。如果有,那我认为“敌对”方也要有同样有关的来源让读者互相查证,否则写出来的条目必然违反中立的观点--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日 (六) 14:59 (UTC)[回复]
(*)提醒 提报人是单一用途账号且不像新用户。--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15:19 (UTC)[回复]
@YFdyh000他能在这儿混12年、明显在为同一目的做事,却没被指为破坏者,那就不要引导其他人因人废言了。甚至我第一次看您这话也还是下意识地先找提报者的贡献纪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日 (六) 15:31 (UTC)[回复]
@Patrickov,12年?谁?提报人是嘉然小姐可爱捏,账号创建于2024年8月3日 (星期六)--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15:36 (UTC)[回复]
下面补回是看错成谁了。看来我的先入为主不比被提报者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日 (六) 15:37 (UTC)[回复]
囧rz……确实容易看错,在此标记一下 (~)补充:提报人是嘉然小姐可爱捏,账号创建于2024年8月3日 (星期六),用户贡献见此,目前仅有的7次编辑,3笔在芦淑珍的存废讨论,两笔在此页面,两笔在Talk:芦淑珍这是一个为芦淑珍而生的账号。--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15:42 (UTC)[回复]
看错,我还以为是Wetrace提报的 囧rz……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日 (六) 15:35 (UTC)[回复]
本人原本出于wp:善意原则和对其他维基百科方针的自主理解以及对媒体报道的了解,创建了这一词条。但鉴于存废讨论后的多数删除决议情况,以及本人对维基百科某些方针仍有部分程度的误解、理解错误和明显的做法不当的缘故,同时考虑到在此浪费口舌对解决问题大概率无助于改进词条的缘故,我将终止自己以创建此条目挑起的编辑争议,即对"芦淑珍"这一词条的声明,本人的主张改为中立,请维基百科管理员自主决定措施。另外,也请管理员留意法轮功相关条目的内容改进问题,同时也请管理员注意此争议的提报者,此用户为刚刚注册且编辑次数不到十次的用户,却能用维基百科方针指出本人的缺点,严重怀疑该人为某人小号且未做声明,可能构成wp:傀儡,应予以封禁。另外还有人提出wet君的编辑问题,该人入站十二年来的行为可能构成单一用途,间接构成wp:game,例如该人借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歪曲法轮功是否是邪教的问题,事实上中国公安部已经说的很清楚,有人也做过将法轮功加入非法组织分类(或是邪教组织分类)的做法,却遭上述人士的试图阻挠,而TikTok相关争议及其前身词条抖音相关争议也有类似情况,被列为美国网络审查的分类(本人对词条分拆时基于对原状的尽可能尊重,保留了这一分类),但字节跳动对美国政府的压力多次表明其负面态度,即便如此也无人对上述情况提出异议。--■■■■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02:03 (UTC)[回复]
@大慈树王中立的观点是每条条目本身都要符合的。您这几次的留言令人觉得您是把别的条目(例如法轮功或者TikTok相关争议)跟您创建的条目成批地看,这是不行的。还有,善意是用来讨论的方针,不是创建条目的方针,希望您搞清楚每条方针的用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4日 (日) 05:41 (UTC)[回复]
@大慈树王(~)补充:假如真的有人开设傀儡提删这条条目提告您,我会觉得很遗憾。条目本身的问题以及您的编采方式已经足够令很多人同意删除条目,根本不需要搞这种小动作制造舆论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4日 (日) 05:51 (UTC)[回复]

向史公哲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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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史公哲曰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用户多次回滚其他用户对“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条目的编辑,理由均为他人做“毫无意义”的编辑,请管理员评价什么是有意义。且该文中有明显的建校时间前后冲突,在条目前面写“厦门一中创办于1906年,前身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创立的玉屏书院”,在“学校历史”中又写道“厦门一中的前身,为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创立于玉屏山麓的玉屏书院。”经我查阅相关资料后修改一致为“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创立的玉屏书院”,依然被该用户多次恶意回滚。到他的用户讨论页也与他讨论了相关问题,但他坚称“阁下如果为了你的“改善”编辑(如增加无效超链接或无谓之标点符号)破坏稳定版本的话,我将同阁下奉陪到底”,要与我奉陪到底,我想这就是假定善意者也不会认为他是善意编辑,而是满足一己私欲。请管理员做出判断。我坚持客观真相,没有注意到“回退不过三”原则,三次撤销了“向史公哲曰”的错误编辑,也请管理员判断处罚我。
  • 发现人:Siouhor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4:06 (UTC)[回复]
    你在编辑回退的时候最好是为了修正这个笔误(虽然事实尚玉屏书院的起源时间有争议,有至少三种说法,不过我编条目时并未校正,阁下也就是在三次编辑战后才发现这个错误),而不是为了增加红色链接、划分短文段,和给校训加标点符号。烦请阁下不要拿一次发生于编辑争执后的建设性纠错。为自己多次的扰乱性编辑找补。--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5:19 (UTC)[回复]
    另外,阁下如何解释你曾将福建省政府官网的地址从http换成https?如何解释你在厦门一中条目的编辑行为(增补无效超链接、乱加标点符号、乱划分文段)?--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5:23 (UTC)[回复]
    还三次撤销错误编辑,我看阁下分明是多次挑起编辑争议,挑起完编辑争议,修改成阁下的叙事版本后才想起校正上下文不统一的错误吧。(当然,我此前没有修改学校的历史板块内容,所以我忽视这个错误)--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5:26 (UTC)[回复]
    总之,我认为阁下在小纠错之前的编辑并不能改善条目的质量,反而会制造条目的争议和对稳定版本的破坏。而我从阁下的发言中,也只看出了你对“春秋笔法”的熟悉掌握。(比如不查考历史记录,认为条目内容都是我写的;又比如阁下就轻避重,抛开阁下三次编辑的内容不谈,疯狂拿自己此后的校正编辑找补。)--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5:33 (UTC)[回复]
    (~)补充:@向史公哲曰,您在Template:User Fujian的行为明显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能否解释一下?--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08:59 (UTC)[回复]
  • 处理:封禁一天。似已非首次。-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09:28 (UTC)[回复]

Tog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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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910208、自由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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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问题提起,对于中国大陆的台风在本项目行文时的命名规则:命名序次(例如第11号台风“XX”)只是用于行文时声明年序次,一般声明一次后后文就不再提及,所以不应该台风名的一部分,类比本项目的话,相应的“历史”章节,在中国大陆开始登记该台风时可以提及该命名序次,后文不应该再提及(包括标题);引号我的理解为作为“标明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的作用,并不是台风名称的组成部分,所以按照行文风格统一(好像港台的外部来源都不会添加引号引注)的话,可以统一风格不添加。——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9日 (一) 01: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