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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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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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日報
版式 寬板

擁有者 世界華文媒體
出版商 明報報業有限公司
創辦人 查良鏞沈寶新
主編 劉進圖
創刊日 1959年5月20日
政治立場 中立持平
語言 中文
售價 港幣7元(2013年4月10日起)
總部 香港柴灣嘉業街18號
明報工業中心A座15樓

網站 http://news.mingpao.com/

明報香港中文報紙,由查良鏞(筆名金庸)和沈寶新1959年5月20日創立。本為香港上市公司明報企業旗下刊物,於2008年4月23日,該企業更名為世界華文媒體

明報內容以香港本地新聞為主,兩岸、國際新聞為輔。香港中文大學的調查指香港市民及傳媒業界認為明報在本地報章中有較高的公信力[1],報道亦屢次獲獎。其副刊版「世紀」在香港報紙中較為突出,以文學、文化藝術創作等人文科學的探討與政治專欄為主。明報歷任總編輯為潘粵生、梁小中、王世瑜董橋張健波,現任總編輯為劉進圖

明報在加拿大溫哥華(加西版)、多倫多(加東版)皆有發行報紙,在台灣亦有明報周刊,並曾在美國紐約(美東版)和三藩市(美西版)發行。2009年1月31日,明報美東版刊登啟事宣布改版,2月2日起與免費報合併。[2]2月14日,美西版亦宣佈停刊。

目录

定位 [编辑]

明報較少用震撼讀者的大標題,而且亦同成報星島日報新報一樣沒有「風月版」(色情報章),排版及色彩較單調,傾向使用中性用語,香港不少中學小學均會代學生訂閱明報。

在香港報業市場劇烈競爭下,近年明報大標題的語氣和內容被指較以前「軟化」,即趨向「資訊娛樂化」(infotainment),但整體而言,明報形象仍傾向嚴肅和政治中立,而明報亦在金禧紀念後仿傚星島日報採用秀麗粗體

風格 [编辑]

根據張圭陽著「金庸與報業」及「金庸與明報傳奇」,明報創辦人金庸稱,報紙是老闆的私器,不是公眾的公器。又說:新聞自由,是報社員工向外爭取的,而不是向報社內爭取的。報社內只有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並沒有誰向誰爭取自由的關係。

總體來說,查良鏞透過明報呈現的4種精神,分別為:

內容 [编辑]

新聞 [编辑]

分為要聞、港聞、中國、國際、經濟、體育、影視、馬經和「社評.筆陣」共9個版面。[3]

副刊 [编辑]

明報隨報副刊「星期日生活」以文藝內容為主,篇幅為17版,通常以社會事件或熱話作討論主題,另含視覺藝術評論、裝置藝術評論、幽默聯想內容、兒童故事、電影、人物、漫畫、音樂介紹、書評等。其廣告欄為大半版的「非常書室」,集中書商廣告以提高整體格調和書訊互動。

專欄 [编辑]

「時代」版、「世紀」版各佔1版,刊於D疊副刊中間,每天16個欄目,涉獵時事、情感、藝術、文化、社會等。「時代」版的專欄作家有馬家輝林燕妮吳志森張文光葉劉淑儀、阿寬(陳慶嘉)、陳惜姿黃明樂屈穎妍林超榮石琪等,漫畫欄目作家黃照達草日。「世紀」版的主要內容是1長篇文章或文藝作品(如:散文、詩),多為學者的深度探討文章,主題圍繞社會、政治、文化、文學、歷史等,亦有一些重要人物訪談。此外,「世紀」版同時設特約作家的專欄,漫畫專欄有尊子的「乜議員」。

影響力 [编辑]

2003年4月2日陶傑在「黃金冒險號」專欄撰文「下台吧 董建華」嚴厲抨擊當時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以及擔任特首5年以來的種種失誤。當時SARS疫情正處於高峰,疫症處理不當導致社區爆發並引致大量人命傷亡,文章指董建華「摧毀了香港人的尊嚴,葬送了一個繁榮的城市,是一手證明了「英國人做得到的,中國人做不到」,為中國帶來全新的國恥,如果你還愛惜你的國家,請你下台。」[4]當時特首辦主任林煥光罕有地致函報館回應。該篇文章多次被引用,被劇團「進念二十面體」及「非常林奕華」於舞臺劇《東宮西宮》內引述,引起頗大迴響,成為當時社會責罵董建華文章中的其中一篇經典。

讀者 [编辑]

明報主要讀者群以中產階級專業人士經理和企業的決策人為主。他們通常有較高的收入和教育程度,是香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讀者群。所以,很多發表政見的廣告,都在明報刊登。

明報也是香港教育機構較多訂閱的報紙,香港的學校常把明報列為強制的報紙訂購,而明報亦時常為學生提供特別優惠及舉行活動。

網站 [编辑]

明報新聞網的一篇文章

明報在1995年創立網站,是香港報紙中較早創立網站的。每天約晨早五點更新;現在能免費在網上閱覽當日和之前一天的明報。並有免費即時新聞網,為網上即時報道較詳盡的新聞網站之一。此外,亦有為新浪網香港及雅虎香港等提供新聞服務。

事件 [编辑]

六十年代與左派報章論戰 [编辑]

明報於1959年始創之際,只是一份走偏鋒的小報,利用一些小市民感興趣的話題,簡而清的馬評,再配上其武俠小說去吸引讀者。當時金庸每天晚上熬夜寫武俠小說,但銷量始終不佳,銷最差時只有5至6千份[5]

時移世易,1960年代開始,中國大陸政局動盪(詳見大躍進文化大革命條目)。1962年4月期間,大量中國大陸難民湧入香港,明報報道與評論難民問題上,與香港乘勢強大的左派立場南轅北轍。1964年12月,查良鏞展開與大公報之間的筆戰。

196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陳毅北京日本記者團發表「核褲論」,聲明「不管中國有多窮,我當了褲子也要造核子!」查良鏞立即在明報發表題為「要褲子不要核子」社評,反對在貧窮情況下造原子彈。此論一出引起軒然大波。香港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等左派報章猛烈圍攻明報,明報發表「我們關於褲核問題的十點立場」社評,甚至不惜以全部版面闡述對「核褲論」自始至終堅持的立場。最後因新華社主管廖承志批評左派報章在論戰中的表現,左派報章停止論戰。

1964年10月末,明報刊登影片《血手印》宣傳廣告中,有一些較為血腥的驚嚇性詞句,而明報則漏印廣告二字,因而被誤為新聞報道。大公報借此指責明報發表「妖言和妖術」言論,更重提「核褲論」指責明報「造謠生事,大發反華妖論」,後來其他左派報章(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正午報、香港夜報、新生晚報等)加入論戰。新華社更指查良鏞的反核言論是「反共反華,親英崇美,背叛民族立場」。

從1964年11月27日到12月22日,明報每天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文章:「敬請大公報指教和答覆」一系列反擊文章,包括核子與褲子問題、人民公社問題、「一中一台」問題,要不要向外國輸出糧食問題,要不要民主自由問題、修正主義問題等等,清楚闡明明報的四種精神:高舉儒家思想、強烈民族意識、崇尚自由、反戰。

經過這些事件後,明報因為在論戰中表現獨立報格、堅守立場,贏得较高聲譽。

席揚事件(1993-1997) [编辑]

1993年9月27日,明報記者席揚北京工作期間被北京國安局人員帶走,當天下午新華社公布指席揚「從事非法竊取、刺探國家機密活動」而被拘留。10月7日公布正式逮捕席揚及涉嫌向席揚提供國家金融機密的中國人民銀行員工田野,翌日港督彭定康表示關注事件;10月10日明報主席于品海公開表示:若席揚因採訪而誤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明報願承擔責任並道歉。當時明報員工設立「營救席揚聯席會議」,不少新聞界人士高調聲援。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席揚與田野竊取大量國家金融、經濟秘密,公開發表,致使國家經濟受到重大損失。法院一直沒有公佈具體原因,但媒體相信因下面兩篇報道所致:1993年5月11日「大陸採措施吸引存款 儲蓄利率將提高2%」、同年7月28日「朱鎔基昨視察京印鈔廠 央行決定拋黃金換外匯」。不過,香港記者協會曾指香港報章(包括親中報章文匯報)和台灣報章也早有同類報道。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993年12月22日開始閉門審理,並在1994年3月28日判席揚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在4月1日其父接獲判刑的口頭通知,田野則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當天明報兩高層即赴北京了解狀況,同年4月13日席揚提出上訴,兩天後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往後民間有組織舉辦燭光晚會和到新華社門前請願。

席揚服刑兩年零八個月後,在1997年1月25日突然獲北京當局假釋返港,隨即赴明報報社會見傳媒,張健波、董橋、張西鴻與數十員工在報社相迎;抵港同時,新華社發表假釋報道,稱「服刑期間認罪服法,有悔改表現」,依中國刑法予以假釋,假釋的唯一條件是不可返回大陸採訪,但仍可探親旅行。當時,港督彭定康與候任特首董建華均有致意,明報翌日以「席揚回來了」頭版報道,席揚前後共關押了3年零121日。

1月26日席揚父親承認兒子在本次事件中曾犯法,但香港有團體不同意席揚獲釋是由於當局寬大處理,重申席揚當日只是執行記者本份工作。另外,2002年10月律政司長梁愛詩基本法二十三條諮詢,討論到席揚案時,指席揚「不肯講(消息來源)就是偷」。明報即以社評「不講來源便算偷,謬論惡法損自由」為題,指新聞界一向千方百計向政府「消息人士」採訪,這與偷竊完全扯不上關係。

2005年小炸彈爆炸及恐嚇事件 [编辑]

2005年11月7日,柴灣明報工業中心收到內藏恐嚇信的炸彈郵包,社長秘書拆閱時小炸彈爆炸受輕傷。事後編緝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事件,並指捍衛新聞自由是新聞工作者的責任。香港特首曾蔭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以及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公開譴責這次襲擊事件。這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報館爆炸襲擊案。

批評及爭議 [编辑]

1966年瑪嘉烈公主訪港報道 [编辑]

1966年3月1日,瑪嘉烈公主訪問香港,於啟德機場乘搭慕蓮夫人號皇后碼頭,而海軍則鳴放禮炮21響以示歡迎。當時《明報》報道這件新聞時,使用「打炮廿一響,送御妹過海」作為標題。由於「打炮」在粵語中除鳴炮外亦可指男性自慰,令當時負責審查報章的華民政務司不滿,而負責標題的編輯、著名報人韓中旋認為自己沒錯,不甘被報社降職,所以自行辭職。[6]

1988年基本法「雙查方案」爭議 [编辑]

1985年6月,《明報》社長金庸被委任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港方成員,其後成為政制小組港方召集人。1988年11月,金庸與查濟民提出「政制協調方案」(又稱「雙查方案」),方案內容包括第三届特區政府完結前(2012年)舉行公民投票,才決定行政長官是否經由普選產生;2007年的立法會內經普選產生議員才佔一半。方案提出後引來極大回響,爭取民主的團體強烈抨擊方案過份保守,推遲香港民主發展進程[7]

1988年11月25日起,《明報》發表多篇社評及評論文章為「雙查方案」辯護,其後《明報》的新聞版面被指只偏重支持方案的報導,而反對方案的報導則很少提及,期間也引起本地不同報章之間的論爭。12月2日,大專學生到明報報社門外焚燒《明報》,抗議明報處理「雙查方案」一事的手法。12月8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指金庸干預報社採訪安排,指定記者採訪一些支持方案的人,並要求金庸辭職[7]

2001年大陸拘捕台灣間諜報道 [编辑]

2002年4月8日,《明報》發表題為「北京中院判決書:李少民買通高瞻助台搜密」報道。台灣批評者認為《明報》幫助中共政府將拘捕李少民一事合法、合理化。

據李少民稱:「《明報》(報道)加進了中國法院2001年7月14日對我的判決書中沒有的犯罪事實」。

2005年香港世貿會議示威報道 [编辑]

《明報》在2005年香港舉辦世貿部長級會議其間有關南韓農民示威行動的報導被批評者指摘為不公正、不合理及有抺黑之嫌。

2005年12月18日的《明報》頭版標題為「灣仔淪陷 防暴隊拘留900人」;批評者認為標題以「淪陷」形容2005年12月17日晚上及翌日凌晨的灣仔區並不恰當。事實上就算根據其當天內文亦不過指出「由韓國農民組成的千人龐大示威隊伍進逼會展中心(世貿開會地點),灣仔交通陷於癱瘓。他們與警方對峙,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並拘捕900人」,稱不上「淪陷」。

當日香港其他主要報章的標題用語:《太陽報》為「鎮暴清場」,《星島日報》為「港島大暴動 催淚彈鎮壓」、《成報》為「灣仔變戰場」,而《蘋果日報》為「最長的一夜」。

2007年副刊引用《中大學生報》被指不雅內容 [编辑]

2007年2月號及3月號的《中大學生報》因刊登了被指有不雅內容的問卷,5月傳媒報導事件,成為香港傳媒焦點。5月13日,《明報》出版的副刊《星期日生活》中,刊登了一篇題為「情色問卷三種答案」的文章,當中引用了《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問卷被指不雅的內容,內容涉及亂倫人獸交的文字描述,藉此探討該件事件。此舉於翌日即受《東方日報》猛烈抨擊,指《明報》有意挑戰淫褻物品審裁處[8]。而影視處其後收到兩宗投訴,5月16日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明報》總編輯張健波則回應表示「毋懼送檢」,指出該文章是希望讀者透過多元答案,獨立思考,藉此深入地理性討論有關問題。[9]明報轉載的問卷與該期《中大學生報》同樣被淫審處暫定評為二級(不雅),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佈不雅物品的條文,面臨起訴。

2007年8月23日,《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先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2008年10月22日獲判勝訴。法官認為明報的文章引述「情色版」作為背景資料,圖片和文字沒有性器官的描寫,而且把《明報-星期日生活》暫定評為二級不雅時,未有按照法例就刊物中的文章作個別評估,同時頒令刊物毋須發還再作評級[10][11]

2007年周瑮事件 [编辑]

2007年7月17日,明報編輯周瑮在明報副刊發表題為「Just Do It」的文章[12],撰文提及受網民崇拜的日產色情影片上載者「nike」,而受到nike追隨者的非議及筆伐,字裡行間諷刺色情影片上載者「nike」,並將「nike」上載分享AV的行為扯上青少年風化案泛濫的社會情況。其後文章於本地各論壇內廣泛流傳[13],並引發極大的迴響。多個論壇中的大量網民都認為,周氏此文無異將大部份過錯推卸予nike,而忽略家長及傳媒所應負的責任。故此大批網民批評周氏立論上有欠公允,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此外,網民認為她的文章中的「每個亞洲電車男心裡都有一條nike link」一句,有將所有觀看AV的網民標籤化以與電車男劃上等號,極為不滿。及後,袁彌明亦於2007年7月28日的蘋果日報發表文章[14][15],公開指責周瑮粗疏地在自己文章亂作結論並且逃避自己的過錯,推卸自己的責任,胡說自己是「數碼欺凌」的受害者。

2009年對「網民反對基督教霸權大遊行」的冷處理 [编辑]

在2009年2月15日,約1000名網民參與了一個名叫「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但《明報》翌日只以「政治新聞」版面以有限篇幅報道此事[16],但照片欠奉,遊行人數更被描述為「超過一百人」,與網民和其他媒體在現場所見所拍近千人的情況大相逕庭[17],有網民[18]香港獨立媒體記者[19]對《明報》這種新聞編採取向以及意圖淡化是次遊行事件表示不滿。

2009年「賣帽少女」報道爭議 [编辑]

《明報》於2009年4月14日刊出一篇有關「賣帽少女」的報道[20],負責欄目的記者覃純健被指報道太從感性角度出發,將一個疑為剽竊任天堂瑪利歐》帽子當作自己設計,並成功向香港知識產權署「註冊」商品設計造型的綜緩戶女生過度神化,將其「賣帽養家」的故事廣為人知,但報道卻淡化一切從「帽子」衍生的版權問題,甚至扭曲事實將當事人鄭金鈴去信任天堂「詢問版權事宜」後,將「任天堂沒有回覆交代是同意還是反對」這事實以一句「對方沒回覆反對」交代,結果誤導了大眾以為她的帽子已經得到任天堂授權批准生產,並讓各界只著眼在其「孝順」、「成熟」而無視版權法例和剽竊創意的問題。

案中事主鄭金鈴在《明報》訪問中慨歎自己「家境不容許奢侈」,但在無綫電視《星期日檔案》的後續報道播出之後,多個論壇如「香港高登」[21]、「親子王國」[22]等都有網民認為她的生活質素其實不算低,甚至比不少人更富足及奢侈,有網民更希望社署調查鄭家有否濫用綜援。

2010年錯解日文指「香港必死」 [编辑]

於2010年2月11日,《明報》體育版錯解日本報章,指當地報紙報道「東亞盃」時以大字標題指「香港必死」,並認為「港隊全無取勝機會」、「《日刊體育》還大字標題『香港必死』,絲毫未將港足放在眼內。」,有博客文章指日本報章原文應為「香港に必死」,正確意思應為「日本對香港必併盡全力」,意思剛好與該報理解相反,網民質疑《明報》寫出那篇報道的記者根本不曉日文,但卻曲解原意,認為是意圖挑起民眾的反日情緒。[23]

2010年網上部份內容變成收費 [编辑]

2010年9月起,明報逐步把網站部份內容變成收費,只限訂戶方可閱讀。不過員工亦不獲括免,亦需要與一般人一樣繳交費用訂閱,引起員工不滿,其後又轉回免費。[24]到2011年10月開始,星期日生活於網上版改為收費。要聞及港聞部份內容亦回復需要收費方可閱讀。

2012年羅慧娟喪禮報道 [编辑]

2012年7月5日,明報以《明報記者林祖傑新加坡直擊》為題報道藝人羅慧娟之喪禮,將褔音歌曲《Amazing Grace》誤寫為《A May Sing Grace》。內文指「9 時儀式開始,播放《A May Sing Grace》,氣氛傷感,親友均哭成淚人。」,實體報章相關篇幅被網民攝像並廣於網絡瘋傳,Facebook新浪微博高登討論區親子王國多個網上社群皆有網民談論此事。至於明報網站所載之電子版本則在下午被修正,惟該文章在其他合作網站 (雅虎香港新浪網等) 錯誤依然。有網民認為明報向以「知識份子報」自居,但今次事件卻反映出其記者沒有識見,且連職級更高的編輯也沒有盡校對把關的責任。網上輿論普遍為認為明報整個團隊的編採水平中落,出現這種失誤不能接受[25]。然而,明報在翌日作出了更正及向讀者致歉,而記者林祖傑也慘遭減薪處分。[來源請求]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及註釋 [编辑]

  1. ^ 傳媒公信個別發展 免費報紙位處中游.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2. ^ 明報美東版宣布停刊長期處虧損狀況2/3員工遣散,2009/02/01,來源:on.cc
  3. ^ 明報新聞網首頁
  4. ^ 陶傑. 下台吧,董建華. 黃金冒險號 (明報). 02-04-2003. "……你製造了五年災難,還要延長為十年浩劫。董建華,你摧毀了香港人的尊嚴,你葬送了一個繁榮的城市,你為香港帶來怨憤,以及對你的言行的種種笑料。董建華,你對世界的唯一貢獻,是一手證明了「英國人做得到的,中國人做不到」,你為中國帶來全新的國恥,如果你還愛惜你的國家,如果你還自視為中國人,董建華,請你下台……。" 
  5. ^ 倪匡論金庸
  6. ^ 素描前明報編輯韓中旋
  7. ^ 7.0 7.1 張圭陽. 金庸與明報傳奇 初版. 台灣: 允晨文化. 2005.6: 228–236. ISBN 957032998X. 
  8. ^ 明報聲明 轉載問卷 為文化討論,《明報》,2007年5月15日
  9. ^ 轉刊問卷 理性討論 《明報》毋懼送檢,《明報》,2007年5月18日
  10. ^ 《明報》《中大學生報》平反 高院裁淫審處評級違例. 明報. 22-10-2008 [17-06-2010]. 
  11. ^ 5字裁決 代價豈止百萬. 明報. 22-10-2008 [17-06-2010]. 
  12. ^ 周瑮文章於《明報》網站截圖
  13. ^ 【uwants】討論區:nike兄再上報
  14. ^ 蘋果日報︰互聯網沒有誰欺凌誰
  15. ^ 袁彌明網誌
  16. ^ 明報:百人遊行反「宗教霸權」
  17. ^ facebook「反對基督教霸權主義大聯盟」群組遊行日拍攝的相片
  18. ^ 香港網絡大典「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
  19. ^ 香港獨立媒體︰從遊行新聞媒體取向看宗教霸權
  20. ^ 《明報》2009年4月14日有關《賣帽窮女生》的報道
  21. ^ 高登討論區有關金鈴事件的討論
  22. ^ 親子王國討論金鈴事件
  23. ^ 香港必死? | BLOG | 光の日本語 - Yahoo! BLOG
  24. ^ 《明報》要員工「貼錢」訂閱自己網站?
  25. ^ http://ww4.sinaimg.cn/large/642c6c3dgw1dulzmil4h7j.jpg

書目 [编辑]

  • 《金庸與明報傳奇》張圭陽 著,台灣允晨文化,2005年6月初版,ISBN 957032998X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