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治
| 大韓民國 |
大韓民國政府與政治 |
|
|
| 政府 |
|---|
| 選舉 |
| 政黨 |
| 新世界黨 · 民主黨 进步正义党 · 統合進步黨 |
| 其他 |
|
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
韩国政治主要参照美国,透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体系,而保持政府的運作暢順。
韩国实行多党合作执政。目前有大国家党、民主統合黨兩個主要政黨,以及統合進步黨和自由先進黨等政黨。
目录 |
历史 [编辑]
韩国在建国之初,就已經建立了分别由国会、法院、政府行使三权职能。总统为国家元首和三军统帅,行政的力量在其中占了主导的地位,表现为总统中心制。其后政府出现过多次总统为寻求连任而修改宪法的政治事件。
自1948年獨立以來,經歷過5次大規模的憲法修訂。通常根据每次憲法的修订為每一階段的韓國命名。所以,直到現在,韓國總共經歷過第一共和国至第六共和国等不同階段。現在的第六共和国,总统任期5年,并不得连任;而國會議員則每四年改選一次。韓國總統是行政單位的領導,而立法權則屬於國會。
而后经过了多次修宪,进行了一系列有所反复的体制改革,逐步从总统威权体制走向民主。现在的韩国宪法已经对总统的权力作出了诸多的限制以保证民主的实施。
行政机构 [编辑]
韩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韩国总统由韩国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韩国总统是韩国军队的统领拥有最高的行政权。
立法机构 [编辑]
韩国国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审议并通过或否决各项法案;审核和批准政府财政预算;检查政府工作;批准对外条约以及同意宣战或媾和、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否决总统的紧急命令等。
韩国国会是韩国一院制立法机关[1],共有300个议席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其中的246个席位通过简单多数制选举产生,其余的54席通过比例代表制产生[2]。
韩国国会机构包括议长1人、副议长2人及各专门委员会。韩国国会议长与副议长由国会议员匿名选举产生,负者主持国会会议。议长的任期按规定不能超出2年。议长和副议长职能上独立于其所在政党,而且不得擔任政府官员。[3]
司法机构 [编辑]
韩国司法机构独立于其行政和立法机构。韩国最高司法机构是大法院,其成员由韩国总统任命并由韩国国会批准。韩国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
政党与选举 [编辑]
民主统合党和新国家党(原名大国家党)是韩国的两大政党,左右韩国政治。其它的主要韩国政党包括统合进步党、自由先进党等。
参考资料 [编辑]
- ^ Article 21, Clause 1 of the Election Law
- ^ A Look at Election Through Numbers, Korea Times, 2008-04-09.
- ^ Park, Young-Do. Kapitel 2: Verfassungsrecht//Einführung in das koreanische Recht [Introduction to Korean Law]. Springer. 2010. 25. ISBN 9783642116032 (German).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