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用戶頁/存檔2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用戶頁問題

這個用戶將在下的用戶頁完全複製到自己的用戶頁上,連座右銘也改為自己署名的。這樣正確嗎? 冰霜葵  2011年5月22日 (日) 11:57 (UTC)

這樣小的事情就算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04:16 (UTC)


一周沒有與主題直接相關的討論,若無異議於一日後存盤--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4:44 (UTC)

用戶討論頁指引

目前維基百科的用戶討論頁指引似乎過於簡單,無法處理所有情況?指引如下:

您的用戶對話頁用於其他用戶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當您的用戶會話頁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總結以前的討論。請避免只因為是對您行為的批評,而刪除討論,這麼做只能使他人重複這樣的批評,而且使您像一個忽視批評的人。

通常您對您自己的用戶對話頁的修改應該是對別人的評論做出響應,不要加入那些更適合於你用戶頁的內容,例如測試用戶頁面。

因此我存有一些問題:

  1. 假使用戶出於惡意的目的刪除討論(比如,拒絕在某問題上與其他編輯溝通),應該如何處理?
  2. 回退用戶在討論頁上的編修,是否應遵循3RR?
  3. 假使用戶違反語句三(因批評而刪除討論),應該如何處理?
  4. 假使用戶清除警告模版,應該如何處理?

有關最後一條,是我目前與其他編輯討論時有遭遇的(請參見User talk:Zzarch#請你不要在給我的討論頁掛上警告模版,這也乃最後警告,這理由是我的寫的,請認真閱讀)。按照英文維基百科上的一篇論文(非正式方針、指引):en:Wikipedia:Don't restore removed comments,使用者不應回退被刪除的警告模版,其目的是出於防止其他使用者因感到恥辱而放棄編輯。然而在我的實際經歷中,允許編輯者刪除警告模版很可能會被利用,因為少有編輯會仔細查看他人討論頁歷史後方才再行警告。比如74.66.87.134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這名使用者,利用不斷清空警告模版的方法,使得每次編輯在看到他的破壞後都從一級警告起;他利用這一方法多次繞過最後警告,因此我個人(-)反對允許使用者擅自刪除警告模版,而應合理存檔(不超過每月一次)並明確顯示(比如「User talk:XXX/警告」一類),除非警告模版明顯沒有根據(比如受警告的行為不是破壞或者根本不存在)。我的問題是,不知社群對此有何看法,而且不論社群討論意見如何,都應寫入用戶討論頁指引,以昭後人。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04:58 (UTC)

「除非警告模版明顯沒有根據(比如受警告的行為不是破壞或者根本不存在)」誰定義?而且,要求用戶存檔是明顯與方針說的有所違背。另外,如果用戶討論頁被人不斷放警告又怎辦?難道不能回退掉?因此,發現有人試圖通過移除最後警告來誤導的話,通報管理員處理就足夠了。我認為不能只因為一位用戶的問題,使其他用戶受到不必要規限。—AT 2012年1月24日 (二) 05:12 (UTC)
抑或是不超過每個月刪除一次。有關無理警告的定義,如果用戶認定警告為無理,可以自行移除,但是如果警告者異議可以提報。
另外,關於刪除討論頁內容的指引也十分模糊:「當您的用戶會話頁接近32K大小,您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總結以前的討論。」這麼說,如果用戶討論頁沒有接近32K大小呢?規定又是甚麼?而且後面的「請避免只因為是對您行為的批評,而刪除討論」也完全沒有效應。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05:21 (UTC)
前幾天有個用戶不斷刪除我的警告,還說是存檔,但是貢獻中根本找不到存檔。我覺得這和移除其他討論頁的內容本質上沒有什麼差別。--MakecatTalk 2012年1月24日 (二) 06:08 (UTC)
用戶討論頁不是「歷史的恥辱柱」,我覺得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的內容只要不構成歪曲他人留言或產生誤導(例如在某一事件討論中刪去對方言論,卻留下己方言論)之類,沒有必要去制止。另外,某「維基內容大師」甚至在自己用戶討論頁表明禁止某人在該頁留言,「見一次刪一次」,長久以來都沒有人去制止。--Mewaqua 2012年1月24日 (二) 15:57 (UTC)
還不就是我說的這個用戶:[2]
另見其言辭激烈之要求我刪除對其的警告模版:User talk:Zzarch
另外,用戶討論頁確實不應永久保存用戶警告,但是至少應該設限不超過一個月刪除一次警告模版,否則所有人都開始被警告後一秒就去掉模版,豈不會大亂?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4日 (二) 20:26 (UTC)
恭錄Wikipedia:騷擾#用戶空間騷擾方針:「常見的騷擾形式有:在用戶的對話頁留下大量虛假、可疑的「警告」;在用戶刪除這些留言後再度恢復內容;在活躍貢獻者的用戶頁加入「被懷疑是傀儡」(suspected sockpuppet)或任何類似標記;甚至試圖在用戶頁空間展示出可能令用戶感到為難或惱人的內容。」「用戶頁讓維基人提供關於自身的一般性信息,對話頁則是方便溝通。它們的用意不是給人難堪的「恥辱之牆」,不應該用來展示用戶的假定問題,除非結論是該帳戶受到封禁。標記不論內容形式,只有當真正需要的時候才顯示或撤除,此時應立即提請管理員注意,而不要在用戶頁空間進行編輯戰以主張自己的觀點。」--Mewaqua 2012年1月25日 (三) 02:35 (UTC)
「虛假、可疑的」就請算了,至於第二條,看似也是從英文維基百科en:WP:HARASS直譯的,但我還是覺得譯者沒有考慮到一些情況,比如事實是中文維基百科已有相當一部分人士通過飛速刪除警告的作法逃避注意,緊接再犯後就會被從第一級掛起。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5日 (三) 03:06 (UTC)
我認為各個用戶有權清理及刪除自己討論頁的所有內容,縱使這行為不禮貌。舉例來說,郵箱內有信件,我也可以選擇閱讀或丟掉;別人在自己家中範圍內丟垃圾,難道清除也需要別人許可嗎?如發現有用戶極速刪除警告以逃避注意,可以向管理員報告。再者,所有留言皆能在編輯歷史中找到,完全不構成逃避注意的問題。--武蔵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2:46 (UTC)
用戶討論頁非為個人用途,而是為完善百科全書而提供,無所謂「有權刪除」。我認為,比起「所有人在警告其他用戶前都必須仔細翻查討論頁,以檢視近期有沒有過警告」來說,「用戶不超過每個月刪除或存檔一次合理警告」要靠譜得多。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6日 (四) 03:01 (UTC)
「個人見解及喜好請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是我對Zzarch閣下的建議,別人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怎樣刪除都好,這是別人的自由,這對閣下亦毫無影響,如果覺得對方忽視閣下的提醒繼續犯錯的話,閣下可以向管理員投訴,為何這麼執著於一些與自己沒有直接影響的事情上。--武蔵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3:41 (UTC)
把編輯自己的user talk來throttle一下如何?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6:59 (UTC)
這個我反對,合理編輯也可能被禁止掉。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6日 (四) 08:56 (UTC)

如果弄一個 新用戶頻繁編輯自己的用戶對話頁 只記錄 呢?順便想到一個類似的過濾器可能可以防止user talk廣告。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14:44 (UTC)

後者已創建,Special:AbuseFilter/105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7日 (五) 14:11 (UTC)
32k問題是因為以前mediawiki的技術限制造成的,現在已經基本上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參看維基百科:條目的大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9日 (日) 04:04 (UTC)
貌似是瀏覽器限制。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13:37 (UTC)

秘密/開放

自由跟約束各有各的好處。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國家,如果要是沒有點秘密也不太好。慎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於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8 (UTC)前加入。

多媒體課件製作WIKI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Carrotkit(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4: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討論頁

WP:CSD裏面,社群經過討論認為不能隨意刪除自己的討論頁。而在WP:用戶頁中寫有「你有權利向管理員要求刪除你的用戶頁和相關的討論頁。」這發生了一些矛盾。考慮到用戶頁為指引,且是從英文版翻譯而來,因此申請修改WP:用戶頁中的這一段以符合本地社群共識。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9日 (六) 08:31 (UTC)

實際上應該是子頁面之類的吧?--Ben.mq 2013年3月9日 (六) 12:00 (UTC)
有權利要求,但是刪不刪還有其他規則吧。不過這樣說不太好。--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3月9日 (六) 12:07 (UTC)
應該修改,不讓人建討論頁這要求太奇怪了,不利於交流溝通。--Kuailong 2013年3月9日 (六) 13:24 (UTC)

那就:用戶頁子頁面的討論頁/用戶討論頁的子頁面(User talk:Example/TestPage)可以要求速刪,但是用戶討論頁本身(User talk:Example)不得要求速刪。如果需要刪除,提交存廢討論。這樣可以嗎?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1日 (一) 11:06 (UTC)

將用戶討論頁移動到子頁面再要求速刪的呢,拒絕?--YFdyh000留言2013年3月11日 (一) 11:10 (UTC)
那就是「用戶討論頁和透過移動用戶討論頁建立的存檔頁面不能請求速刪」。--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2日 (二) 00:41 (UTC)
要是這麼想,還會有人把用戶討論頁移動到用戶頁(技術上應該可以吧),無窮無盡了。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4日 (四) 19:40 (UTC)
有移動到其他空間的user talk page應該已經考慮在內了,移到用戶頁空間做存檔也不能按O1速刪,移動到錯誤空間的頁面就再移動回去,總之就是原來討論頁的歷史記錄要保留下來。--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3月15日 (五) 01:45 (UTC)
這些是常識性問題,不必較真去到方針里寫明,比如我把毛澤東移到我用戶頁然後申請刪除好不好?--Ben.mq 2013年3月15日 (五) 17:43 (UTC)


改為申請隱藏歷史版本好了~加一個「出於本人對私隱的要求,請勿為該用戶建立討論頁」的模板——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3月16日 (六) 17:20 (UTC)

建議制訂指引以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

目前維基沒有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之指引,導致個別用戶有此習慣。依我之見,用戶討論頁是用戶間溝通的主要渠道,所載訊息如非有誤,應予保留,以留歷史記錄,隨意刪除有破壞之嫌。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2:58 (UTC)

可能是用戶不想討論頁積存大量過時的留言吧!建議先推廣為討論頁建立留言存檔頁的做法。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3月22日 (五) 13:04 (UTC)
用戶討論頁不是「歷史的恥辱柱」。另見Wikipedia talk:用戶頁#加入 用戶不能在用戶討論頁刪除他人留言(2010年)及Wikipedia talk:用戶頁#用戶討論頁指引(2012年)。--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13:10 (UTC)
我也不妨直說了,事緣我回復了被清空的用戶頁,並提議存檔但被回退,我感到此行為極不合理。用戶討論頁並非用戶的私人空間,隨時有人要查閱以了解用戶編輯傾向。
聲明:雖然我與RiceRice於頁面存廢問題有意見分歧,但我對他並無惡意,在此僅是以事論事。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4:06 (UTC)

這個問題已被多次提起,絕大部分用戶都認為每個人有處理自己討論頁的權利,因此這個指引不可能通過的。--CHEM.is.TRY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0 (UTC)

嗯,我看了Professorjohnas和RiceRice的糾紛。我覺得RiceRice清空自己討論頁是他自己的事。就像我手機短訊滿了,我選擇可以清空,也選擇可以備份。(可能戀舊的人傾向於備份)--Gqqnb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其實存檔是有的。--221.238.140.166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4:21 (UTC)

順便問一下如果我利用我自己的用戶頁為其他用戶自己刪除的user talk內容作存檔(按用戶分頁)會如何呢?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4:27 (UTC)
有點不禮貌吧。如果是我我會覺得被冒犯。--Gqqnb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5:40 (UTC)

我也贊同這個問題,現在總有這麼些維基人喜歡在討論頁亂搞導致頁面不正常。-- 2013年3月23日 (六) 10:27 (UTC)

(:)回應:我認為用戶討論頁不是「自己家」,它更像一個組織的留言板,刪除給人扼殺言論和意見的感覺。它也不是私人的「手機短訊」,因人人都有查閱的權利甚至必要。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2:30 (UTC)
歷史記錄擺着呢,又不是刪除用戶討論頁,沒人剝奪查閱用戶討論頁過往留言的權利……--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3月23日 (六) 12:58 (UTC)
沒錯,在維基百科只能增加東西,不能徹底刪除東西。-- 2013年3月24日 (日) 00:22 (UTC)
用備查的理由禁止用戶決定自己的用戶頁/用戶討論頁該如何整理或編排,是不合理的。就像上面已經提及的,要查記錄每個頁面的編輯歷史都可以查得到過去發生過的事,在維基百科上進行過的任何編輯永遠都不會消失,沒必要強制非得保留在目前的最新畫面上。--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3月29日 (五) 04:46 (UTC)
刪除掉就說明他看過了。只要頁面不刪除就無妨。而不允許隨意提刪用戶討論頁就是這個目的。--Ben.mq 2013年3月31日 (日) 11:07 (UTC)
那把user talk移動到user空間然後交速刪呢?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11:27 (UTC)
??? 必要性?管理員以上的權限可以看刪除歷史。--留言2013年3月31日 (日) 13:47 (UTC)
(:)回應:是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可以,刪除別人用戶討論頁不可以Honmingjun--銘均 2013年3月31日 (日) 13:50 (UTC)

維基用戶是否可對其用戶空間宣告主權

目前方針中我找了很久,只有看到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談到個別用戶的相關權利如下:

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維基提供自由的空間給用戶,用戶可以按照自己的願望編輯他們的個人空間。不過空間的所有權還是歸維基團體所有:...

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你的空間。... 維基團體的規定,包括不要人身攻擊也會被使用在用戶的空間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樣。...另外,你所有的子頁面也會根據刪除守則被刪除,一定要根據刪除守則的規定來刪除內容。請不要隨意刪除內容。請根據我們的規定來判斷內容是否違規。

整體來看,個別用戶在其用戶空間的所有權並非絕對、排他、至高無上。所以有幾個問題求澄清:

  1. 是否有方針賦於個別用戶在其用戶空間的「主權」?
  2. 是否個別用戶對其用戶空間能有「絕對、排他、至高無上」的權力(政治學上的主權意涵)?
  3. 是否宣稱個別用戶有用戶空間的排他性「主權」誤解了方針中的所有權並非個人而是「維基團體所有」的意義,而違反方針中的「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你的空間」?
  4. 是否宣稱個別用戶有用戶空間的絕對、至高無上「主權」誤解了方針中的用戶空間亦受社群的相關規範,需根據社群的規定來判斷內容是否違規,而非個別用戶以其意志行使所謂的「主權」?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4 (UTC)

又是一個沒有人蛋疼或者蛋疼的人不夠強就不會麻煩的問題。--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3:15 (UTC)
蛋疼+1。Wikipedia_talk:用戶頁#加入 用戶不能在用戶討論頁刪除他人留言自己不會去看?PS:貌似我見過的博士都是蛋疼居多……--CHEM.is.TRY 2013年11月16日 (六) 14:14 (UTC)
蛋蛋的憂傷+1.--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2013年11月16日 (六) 14:44 (UTC)
請以上三位編輯用戶發表言論時,避免使用帶有性別意義(此討論和性別議題無關)的字眼,不管是「蛋疼」還是「卵疼」,這種說法都不如頭疼或心疼來的性別中性一點。若各位選擇繼續用這樣的語言,我只有表達維基討論頁中的性別包括及平等意識要加強。(當然,若以上三位用戶真有卵生動物類的相關器官並有相關的神經感知痛,而看到本人的發言而產生痛感,在此先說聲道歉,並請各位說明並提點相關發言致疼/傷砉的地方。)--❦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01 (UTC)
性別中性……是不是以後什麼地方都要把「他」換成「他/她」?其實也別蛋疼,能理解意思就夠了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2 (UTC)
有誰明白他想討論什麼嗎?--少鵬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9:03 (UTC)
(!)意見:目前有爭議的用戶頁都是宣示激烈的政治立場,而非人身攻擊。該部分受到維基百科: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這段內容的保障:「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不論是透過聲明模板、用戶框、類別(用戶框和類別可以共同使用一次)還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campaign』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不受影響。」因此除非修改指引,否則無解。
另外,樓主引用條文中「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你的空間」,在實務上是如此:多數用戶應該無法接受用戶頁被他人編輯,除非是系統維護行為。若這是指引的原意,那麼有需要寫得更精準一些。--Kolyma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2:27 (UTC)
個人遇到的問題是用戶討論頁面,而非用戶頁面。我想條文中的「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你的空間」包括討論頁面和用戶頁面,而的確實務上是用戶討論頁的「其它用戶也可以編輯」的空間大一些。--❦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10 (UTC)
提刪別人明顯作為網誌、宣傳的用戶頁都被人反駁了,用戶頁的事情本人是不太想管了,方針這樣寫誰都有道理,除非明顯廣告和人身攻擊我是不會去提刪了。--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6 (UTC)
另外有些人用戶頁剛開始寫我看是OK的,後來巡查後就慢慢變了味。這種刪還是回退我都不清楚。--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8 (UTC)
個人遇到的問題是用戶討論頁面,而非用戶頁面。我之前個人用戶頁面遭提刪的例子和政治無關,和某特定用戶的「關照」有關,但在此我談的是另一件事,到底一個人可否在其用戶討論頁叫一個人離開?我知道你可以不歡迎某一個人留言並刪刪該人留言,但叫人離開不准留言以申告破壞的方式來宣告「主權」似乎不當而且打敗了主權的定義。(若有主權趕人為什麼還要請管理員用封禁權去趕人?)--❦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10 (UTC)

實際案例及問題,一用戶可否對另一用戶說:「我身為討論頁主人要你離開討論頁,你還硬要在我討論頁亂,離開,在亂我討論頁我就提報破壞」?而所謂的「亂」指的是tb模板的通知訊息[3]。事後該用戶使用「主權」兩字來解釋其行為的正當性。--❦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03:54 (UTC)

再舉一個例子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3年9月#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也是有人蛋疼但是不了了之的情況。如果是好辯的人參與那次討論的話……--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6 (UTC)
不是修改方針才能拿來這裏討論嗎?以上各位的討論,我看不出來哪裏需要修改方針,說不定只是各位對於方針見解不同罷了,故有此疑問而討論,那麼建議各位將這討論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少鵬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2:50 (UTC)
大哥,你饒了我吧,都因為你的舉例,又有人蛋疼要提刪我的用戶頁了。愛管閒事也要有個限度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04 (UTC)
提刪者趁我不能上Https,不能翻牆,翻牆也編輯不了的機會提刪,真是用心險惡,噁心透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08 (UTC)
樓上這位是確定對我說話嗎?怎麼你我之間的話連不上來?我有看沒有懂。--少鵬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6:12 (UTC)
我對朝鮮的輪子說的,不是你。——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9日 (二) 05:17 (UTC)
額。本來是想說你的用戶討論頁的,沒想到你的用戶頁的情況更那個……被牆了建議你找個能翻牆的幫你複製或者申請IP豁免吧。也對造成的偏題的麻煩表示歉意。--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1:31 (UTC)
宇文兄不試試hosts文件嗎?一勞永逸--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19日 (二) 08:30 (UTC)
謝謝!果真好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26 (UTC)

好了,我找到答案了,己有前例如,「明示拒絕其他用戶留言聯繫」是不被允許的。此討論串算有了解答,可以存檔了。--❦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0:25 (UTC)

您找到的證據是一次操作, 而合理的證據應是方針或指引. 不過我不反對討論串存檔 :p Bluedeck 2013年11月29日 (五) 01:16 (UTC)
的確, Bluedeck 說的沒錯,最好的合理證據是方針或指引,我應該更精確的說,按照管理員User:Jimmy xu wrk於2013年5月16日封禁User:Luthefirst的前例,「解封後依然明示拒絕其他用戶留言聯繫」導致該用戶被永久封禁。--❦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9日 (五) 03:19 (UTC)

對未經允許,自授「維基助理編輯」「維基編輯專家」者是否有相應處理措施

剛才在查看User:Yzyzyz1979User:Tencent550555487的編輯記錄時,驚訝的發現User:Yzyzyz1979是「維基編輯專家」……不過是自授的……

不知道對未經允許,自授「維基助理編輯」、「維基編輯專家」者是否有相應處理措施?--DukeAnt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3:13 (UTC)

或可以考慮以「在頁面加入不當玩笑」處理。--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3:25 (UTC)

在編輯個人頁面前,已經諮詢 管理員南瓜(yinanzhou)等,個人頁面如何編輯、如何授權、如何爭取榮譽;根據答覆,可以自己編輯、自由填寫和使用標籤; 如果使用了不當標籤,會有管理員幫助移除。 如今的wiki 已經是高中生、大學生的天下了麼? 動輒就要討論會 其他用戶進行處罰??--Yzyzyz197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4:04 (UTC)

所以你連誰是真管理員也沒分清是吧。即使你真是1979年出生,這也不成為你指責比你小的人的理由。--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4:46 (UTC)
zhxy說的也不是處罰。只是wiki榮譽對我們大多人來講是比較認真的,就算是出於尊重也應該遵守規則。Bluedeck 2014年4月8日 (二) 14:59 (UTC)

申請榮譽的正式途徑是這個Bluedeck 2014年4月8日 (二) 15:03 (UTC)

User:Yzyzyz1979,請不要反覆作試探管理員,[4][5]。--Outlookxp留言2014年4月9日 (三) 14:12 (UTC)
User:Outlookxp, 我不用反覆試探你, 我早就知道了,你是對人不對內容的。 Category:維基站務專家(AdminProfessional) Category:維基技術專家 根本沒有你所謂的「請點選內容就可知道」!! 你跟蹤的只是新手wikier;你通過取笑笨拙、無知的新手取樂,以顯示你做為管理員的權威、和超強無限的知識。 我不知道這樣的統治欲,是否真的讓你快樂。 但是, 你敢像Bluedeck 直接告訴新手,有哪些漂亮的標籤,是可以提供他們使用裝飾自己的頁面,這些標籤怎麼用? 哪些標籤需要貢獻和任務目標申請,對於新手適合先做哪些以爭取進階和榮譽貢獻。 除了指責新人的無知。
表示看不懂樓上在說什麼……是中文麼?--CHEM.is.TRY 2014年4月9日 (三) 14:36 (UTC)

真心覺得 Bluedeck 管理員很好; 他指導新人,是怎麼回事,在哪裏看,怎麼改進。 而不像一些【權威的管理員】,一味指責【新手】什麼都不會, 總是犯錯誤。我還以為「(是否是管理員)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吉米·威爾士 --是真的,我太天真了。希望有更多管理員,幫助新人學習、給予指導; 而不是指責他錯了,也沒有明顯指引和幫助。--Yzyzyz1979留言2014年4月9日 (三) 15:26 (UTC)

@Yzyzyz1979:哪來的yinanzhou,你睡太久喔,要是你指Eland_Zhou,他只是巡查+回退,哪來的管理員之論?且可以自己編輯、自由填寫和使用榮譽標籤,那申請是幹啥的?Outlookxp提出的那兩次編輯分明你亂搞,還可以正義言詞說管理員有問題,每個管理員都有不同的性格,且沒有任何方針強制要求要去指導新人,像Bluedeck去教導新人當然很好,但這是自願的,不能怪不教新手的管理員,而要感謝教新手的管理員,當然,也希望今後管理員在處裏事件可隨手附上方針連結,可供查證(在執行封禁前,管理員必須確認該用戶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關的方針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個方式),並已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停止不當的行為,當初我剛進中維就曾被管理員違反上述方針封禁,現在我了解很多方針之後,也可以去教導新手,造福更多維基人♠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02:59 (UTC)

首先,我同意@Archer0630的意見。維基百科上的一切都是自願的,就算是管理員,也沒有義務(只有權限)執行管理職能(可以參加WP:管理員)。管理員的事務里也不包括指導其他人。其次,對於掛可能引起混淆的用戶框(例如不是管理員的掛管理員框),目前的用戶頁方針並沒有規定,但是我認為掛上與自己身份不符的用戶框或者標籤是不恰當的,可能對維基百科造成擾亂。--南瓜留言|貢獻2014年4月12日 (六) 05:45 (UTC)

看你這樣說,性急的我又想來改方針了=A=...想起AddisWang在前一篇念了我跳太快,所以先來取得共識吧OwO WP: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中,增加榮譽標籤以及權限標籤,大家覺得如何?♠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10:48 (UTC)
我不反對. 那樣就掛在這裏7天沒人反對的話更新吧. 多一些地方有指導, 就少一些無心的犯錯. 另外1979君還提到榮譽模板的模板文檔也沒提到不能亂加. 這個地方也寫上? Bluedeck 2014年4月13日 (日) 08:40 (UTC)

這種東西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應該是常識,沒能力怎麼好意思自掛模板?別人看到就拿掉就行了。我不贊成什麼都列出文字規章。--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13日 (日) 16:20 (UTC)

這是常識,但就是有人因為沒規定就會去鑽漏洞阿...♠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14日 (一) 09:26 (UTC)
Done♠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23日 (三) 10:11 (UTC)

動議建立 禁止用戶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留言 的方針

如題。因為很多情況下用來查證一個用戶諸如侵犯版權、條目速刪次數等的「不良記錄」用詞可能略有不當,但是就是那個意思都是依賴用戶討論頁中巡查員給用戶的留言警告多少來判斷的。有一些用戶在巡查員進行第一次警告的時候會刪掉巡查員的留言,這樣就造成了「用戶沒被警告」的假象。由於未充分警告不能封禁的方針影響,很容易會使得一些破壞者不被容易地封禁。再如:我經常看見有一些用戶反反覆覆創建已經被刪除的頁面。這樣的話一般他們的討論頁中就會留下多個快速刪除警告,並且從快速刪除警告當中的被警告的標題都相同,這樣的話就能夠判斷出這個用戶經常創建相同的條目並且可以被封禁。但是在查看過濾器的過程中有時看到一個用戶完全清空自己的討論頁,不利於管理。

因此動議 禁止用戶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留言。包括將自己用戶頁中有關自己的存廢討論通知、快速刪除通知等類似負面內容單獨提出來另放在另外一個頁面存檔而不是按照日期統一存檔的行為。--Techyan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4:32 (UTC)

以前討論過,結論是不予干涉。我很想給你具體的討論連結,可惜這會兒找不到。--Gqqnb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9:50 (UTC)
我也記得不予干涉. 實際上看歷史就行了, TW編輯摘要寫的很好. 看別人的CSD日誌也行, 雖然會很麻煩(連入頁面用好了是個利器). Bluedeck 2014年5月1日 (四) 09:31 (UTC)
去年的討論就在Wikipedia talk:用戶頁#建議制訂指引以禁止用戶清空討論頁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3年5月#關於用戶討論頁與用戶簽名的問題。--Mewaqua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5:02 (UTC)

據我所知,所有用戶討論頁的內容均與條目頁面等一樣,以CC-BY-SA-3.0和GFDL協議釋出,因此除非涉及不當內容,否則任何人無權提刪。所以整頁用戶頁提刪的理由必須很充分。但是涉及個別段落,似乎又應該有給予用戶自己決定權利的可能。--116.20.36.16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3:54 (UTC)

就算是CC和GFDL,刪除後所有的記錄實際上不還是會保存嗎?表面上經過存廢討論和CSD的頁面實際上不也只是「表面上」刪除了嗎?管理員想看不還是能看嗎?我們理解的「刪除」不一樣吧。--Techyan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3:36 (UTC)
說的對。實際上修訂版可以問管理員要(不侵權不侵犯私隱的才能給)。順便吐槽一下不要為了節約伺服器資源而刪除頁面或段落,沒用,只能越弄越多。Bluedeck 2014年5月9日 (五) 14:15 (UTC)

關於用戶頁的政策是否太鬆?

在下竊以為用戶頁可以宣傳自己的意識形態,看法等。但是一部分用戶的用戶頁含有誹謗或不雅之用詞,而現在卻不予處理。舉例來說@蘇州宇文宙武@Gbcat@Jackac三位的用戶頁均出現類似問題(注意:在下並無針對之意,只是舉出最近看到而且印象較深刻之例,類似例子並不少見。另外感謝@jsjsjs1111的提醒,在此加入Jackac之名)。在下認為,用戶頁不應該出現含有誹謗或不雅之用詞或針對任何國家/地區/個人之攻擊,或明顯與方針,禮儀背道而馳的話語。如有,應做提刪處理或強制干預。--❂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4日 (四) 15:03 (UTC)

這個討論可以快速關閉保存了,之前已經說過無數遍了。提刪是嗎?悉聽尊便,又不是沒有提過,有意思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4日 (四) 15:23 (UTC)
如果以前的討論曾有過社群共識允許在用戶頁上保留這類內容,那麼請提供這一討論的存檔。如果尚未有共識,那麼人們每次提出,就必須每次正面回應,而不是因為自己的做法受到質疑而單方面終止社群的討論。去年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3年9月#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曾發起過類似的討論,但迴響不佳。蘇州宇文宙武的態度一直非常強硬,而且我也被誣告為騷擾者,所以討論無法理智平和地進行。由於他的用戶頁沒有大幅改變,所以我在去年討論中的質疑點今天還是成立的。最大的問題,是該用戶頁對某一政治立場的多次重複和對另一政治立場的多次攻擊,完全與維基百科無關,而且對多方合作具有負面的效果。至於Gbcat的用戶頁,除了政治宣告佔據很大的空間之外,其實許多宣告是針對維基百科站務的,例如在維基上使用「中國大陸」一詞,警告不要繁簡破壞等等。我認為後者沒有前者嚴重,但兩者均需某程度上縮減政治宣告的篇幅。我認為蘇州宇文宙武和Gbcat應該為維基百科的運行着想,多多考慮「尊重他人是建設這部百科全書的有效合作關鍵」。在此重申,我並不在乎這些政治宣告的實際立場,也不介意少量宣告內容,希望大家針對方針指引,站在維基百科社群的角度以事論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4日 (四) 16:41 (UTC)
要提刪請明說,不用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沒有人強制你看我的用戶頁。至於我的態度為何強硬,你提供的連結上白紙黑字寫着,到底是誰先態度強硬的,到底是誰先沒有做到「理智平和地」討論的,我相信大家都看着,你本人也對此回應「我意識到我的言語會使一些人不舒服」、「我的語氣強硬」云云,我就不過多評論了。建議有空多寫條目,而不是搞一些沒有意義的討論。提刪請依照程序,謝謝,不再回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3:50 (UTC)
@蘇州宇文宙武:這並非無意義之討論。而且在下竊以為部分用戶不負責任的對此的放任不管甚至放縱似乎使閣下違反方針和禮儀變得更加「有底氣」了。違反方針的是用戶頁還是條目,都應該做出處理,維護方針不受破壞,這才是意義所在--❂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1 (UTC)
我有沒有違反方針不是你一個人或者一小部分人說了算,若你認為我違反了大可以再來一次提刪,又不是沒試過,我想結果足以說明社群的共識是什麼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5:04 (UTC)
根據Wikipedia:用戶頁,用戶不能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他們的觀點,不能放置過多的個人信息(比兩頁還多)。我覺得至少他們的用戶頁沒有解釋觀點,觀點宣告部分也不長。我建議不予干涉。--Gqqnb留言2014年4月24日 (四) 19:36 (UTC)
請勿雙重標準,如User:Jackac。至於某些管理員的用戶頁我就不說了--CHEM.is.TRY 2014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並非雙重標準。只是在下沒有發現這種用戶頁而已。其本質是一樣的,也同樣需要干涉。而Gb的用戶頁中明確表明其拒絕與社群協商之態度,這難道沒有違反方針?宣傳意識形態沒問題,但是不應該出現攻擊性言論或不雅用詞,以及誹謗。--❂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方針不是死的,(除了五大支柱,因為這是社群必須認同並無容置疑的)有些方針過於嚴謹反而無人願意遵守,共識更是重要,如果社群認同這種行為,就算有所背離也不算有問題,蘇的用戶頁提刪這麼多次沒通過就說明社群的共識。誹謗是個人主觀而已(就像粗口是否具有攻擊性也因語境來確定),除非行為嚴重影響社群的編寫工作,社群就有需要指點和糾正。明顯地多次討論社群並不反對這種行為,也就就此罷了。
PS.題外,避免麻煩,我覺得門面沒標要貼這麼多標語,支持什麼反對什麼,免得落人話柄,移進子頁可能會好一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5日 (五) 05:19 (UTC)
據我所知這一議題的討論只有兩次:這次以及我上面所鏈接的去年的討論。討論的情況倒像是「僵持不下」,而不是「達成共識」,因為除了當事人以外,似乎沒有人以肯定的語氣支持這類內容放在用戶頁上。方針和指引是維基社群對於公認的行為準則的一種總結,一旦社群真的達成共識,那麼該共識必須在方針指引中表現出來,明確寫明允許哪一類政治、信仰宣告,以及程度限度為何,使得以後有人再發起這類討論時,可以即刻以方針示之。目前的方針可能含糊,導致包括我在內的一些人認為這些用戶的用戶頁不符合規定,所以才發起討論。Jackac的用戶頁道理一樣受到同一個方針的約束,與他所宣告的觀點無關,在此絕無雙重標準。
以上所說到的「足以說明社群的共識」我覺得只是沒有人敢碰這個燙手山芋而已。在中文維基上最大的問題,相信就是政治衝突阻礙理性合作了。此問題正落在政治範疇底下,為敏感議題。但正因為它是最大的難題之一,關乎到中文維基計劃發展的健康,所以越燙就越需要去碰,要把它扳開來好好解決了。
@蘇州宇文宙武:如果我建議你把用戶頁最頂部份縮小(例如把國旗、國徽改為thumb大小),宣告內容是否縮減你來決定,讓頁面其餘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得以容易看見,你會同意嗎?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6:24 (UTC)
我在上面怎麼說的你沒看見嗎?(為此我已經加粗了)還要我重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06:31 (UTC)
@蘇州宇文宙武用不着把國旗、國徽改小,他們要提刪就提刪吧,我給你投票保留票,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被刪了。--Fxqf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09:37 (UTC)
@Fxqf謝謝!我是不會向這種無理要求讓步的,而且我打算把國旗國徽改得更大,就像上面不檢討自己反而揪着我不放的某人那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10:09 (UTC)
@蘇州宇文宙武,我很奇怪,為什麼他舉的兩個例子都是大陸的?--Fxqf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10:23 (UTC)
很正常,我那一堆用戶框還有人覺得礙眼呢。更別提那首讓某些人「將首垂」的詩了。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13:43 (UTC)
還好吧。那些感嘆號的語句有些擦邊球。其實我倒是認為應該清理一下現在的用戶巴別模板才倒是真的,把與維基百科編輯無關的巴別模板刪除或移動到用戶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25日 (五) 06:52 (UTC)
反正目前方針就是這樣定阿,他每個宣言都沒重複也是真的,要是認為哪裏還有要改的那就具體提出要怎改吧...最近這段落我都改了一些東西了。♠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25日 (五) 10:28 (UTC)
覺得刺眼就別老進去看,不要跟自己過不去。--Gilgalad 2014年4月25日 (五) 11:03 (UTC)
@FxqfFxqf@蘇州宇文宙武,二位仁兄理解錯了。在下並無阻止各位編輯在用戶頁宣傳意識形態或觀點的意思,也並非要求蘇等人改小國旗國徽,而只是要求其刪除不雅用詞,不要出現對任何個人/團體之攻擊,此要求過分否?而蘇等人則動不動拿意識形態說事,轉移大家的視野,曲解在下的本意,試問,孰對孰錯?還請各位三思--❂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07 (UTC)
此方針雖未指明針對支持中國用戶,但是有藉此審查一些愛國用戶用戶頁的嫌疑。為了避嫌,希望在提議的方針中加入將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容,以及批評美分、輪子、台獨、藏獨、疆獨、港獨、六四的內容設為例外的條款。這個方針很有必要,一些台灣用戶宣傳自己觀點的頁面簡直太不照顧我的感情了。--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14:39 (UTC)
@Fxqf@jsjsjs1111:已經加入了另一例以避嫌。另外,在下並非雙重標準。在下認爲User:東方之鯤的用戶頁就沒有違反標準。相反的,部分來自 中華民國(臺灣)的用戶的用戶頁在下認爲也不達標。只是短期內沒有遇到罷了並非是針對支持某一觀點之用戶。--❂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5日 (五) 13:31 (UTC)
  • 我外婆祖籍蘇州府,也就關心一下這個名字帶「蘇州」的維基人吧。
  • 在現實世界,如果不知道作者是誰、作者的背景,你會就這樣放心買一本金融書籍嗎?但維基是網上多人協作,你不能親自向某編輯提意見,又難以知道其學歷背景,換句話維基編輯是不太accountable的。站在維基讀者的立場,我倒樂意看見更多像蘇州宇文宙武一樣的用戶頁。如果讀者在編輯的用戶頁找到他的立場宣告,難道不是有助讀者判斷他所貢獻條目的質量嗎?
  • 例:(不好意思害@蘇州宇文宙武躺槍)如果有讀者看見條目有「毛澤東是1893年12月26日出生的人裏面最偉大的一個」字眼,一查之下發現是蘇州宇文宙武編輯的,又發現他的用戶頁有「支持毛澤東思想」的宣告,那就明白這一定是「地域中心偏見」。
  • 例:(不好意思害@Shizhao躺槍)如果有「文科女」讀者見到Shizhao在初中科學教育加上「溶液化學」,她會想「打錯字了,是容易化學」,但查一下Shizhao的用戶頁,發現他宣告「中國貪官都唸化學!不唸化學你沒資格當土豪!」 (按:並非真實),這位文科女就會想「Shizhao是化學系出身耶,原來還真有『溶液化學』這貨...化學真他媽不容易」。

很希望大家冷靜一點,平和地說事。其實從頭到尾沒有人說要把蘇州的用戶頁提請刪除,而是希望有一些更符合維基理念的小改動。一切試圖把這一議題渲染為意識形態衝突或偏見的言論都是混淆視聽和不正確的,因為包括我在內的提出質疑的人都已經明確聲明,而且也舉出了另外的例子。維基理念強調共識,所以彼此都要作出讓步。妥協點應該是,維基社群容許適當、不重複的政治宣告,不允許攻擊性、侮辱性言論,且佔據用戶頁的篇幅須有限制;而用戶則得以在用戶頁上充分表示自己的身份、信仰,同時不阻礙用戶頁最主要的功用——讓其他維基人了解此人在維基百科站務上的身份和工作。

原來Panzer VI-IV的質疑與我的質疑不盡相同。他所針對的,是帶攻擊性的語句;我所針對的,是整個政治宣告篇幅和激昂的語調。請在Wikipedia: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上表達你的意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5日 (五) 16:37 (UTC)

投票動議

要解決這一問題,決不可速速展開投票。投票需要有正規程序,雖然WP:投票好像不是方針,但其內容是中文維基唯一可以作為參考的投票程序,我建議大家遵守。我雖同意投票的初衷,但之所以沒有實際投票,是因為在投票開始前,連我都沒有先閱讀過投票內容,投票事項中還有幾處不完善的地方。我會先把Wikipedia:投票/關於用戶頁的內容當作無效投票,在完全走過以下程序之後,再展開新的、非草率的、正規的投票:

  1. 在此討論採集意見,是否應該投票。
  2. 如果多數人贊成投票,則開始起草投票頁面,合作寫成須增補的方針指引內容。
  3. 大家認為投票事項制定完畢時,在公告欄公示5天。
  4. 這5天內,只可提供意見,不可開始投票,此時投票細節仍可適當修改。
  5. 公示期過後,開始投票,為時3星期,若票數相當,可延長1星期。

既然大家想改變方針指引,就要按照合理公平的規程辦事。缺乏正規程序的做法反而會削弱動議一方的說服力。現在請從第1點開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5:32 (UTC)

(!)意見:如果你認為該投票無效,請去關閉該投票,再來討論這個問題不遲,否則我看不到你的誠意。——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5:58 (UTC)
(+)支持@Yinweichen不妨先關閉在下莽撞的投票。雖然道理現在確實在我們這邊,穌只不過是在鑽空子罷了。反正他用戶頁那些內容早晚是要改的。再讓它們多留幾週也沒什麼。--❂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02 (UTC)
@Panzer VI-IV承認自己莽撞就應該自己關閉而不是讓別人代勞。另外,少年你太過於自信了,居然連大勢也看不清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5 (UTC)
@蘇州宇文宙武:閣下的說話方式真是與CPC太像了。什麼是社群的意見不是你說了算的。誰一直在鑽空子,一直在找理由迴避,所有用戶都是看得清楚的。--❂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06:37 (UTC)
投票不是我所發起的,但既然發起人也同意關閉投票,我這就去處理。另外注意,這一討論並非針對蘇州,而是對一切篇幅過大或語調過激的用戶頁,是對現有方針指引的增補。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06:19 (UTC)
(※)注意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多次曾被提刪,但因大量保留票而無法通過。--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08:46 (UTC)
無效投票!這是針對個別維基人的政治審查。聯繫到最近社群、討論頁里反覆出現的「留學生特務論」、「五毛論」等論調,不能不讓人懷疑這是專門針對大陸維基人的有目的的系列行為,再往下發展大概就要圍剿大陸維基人、發起麥卡錫運動了!--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08:56 (UTC)

2.我不是讓用戶不表達觀點,是希望大家能文明地表達看法。閣下就認為是迫害了?此言差矣。希望閣下不要斷章取義,無限上綱。--❂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0:28 (UTC)

UTC)

            • 1.在下標注過公曆的情況下,再括號裏加一個民國紀年不是問題。

2.我沒有不允許表達,是希望文明的表達。--❂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6日 (六) 14:16 (UTC)

請不要把這次討論渲染成意識形態之爭,這明顯與事實不符。提出質疑的人從沒有看不慣任何人所表達的政治信仰,而是對一些特別響亮的宣告是否阻礙了維基百科合作的精神提出了疑問。之所以有多次針對這類用戶頁的刪除請求,就是因為方針不明確,導致維基人無法判斷它是否違反了方針。「只要不違反維基方針」,正正就是我們無法公正判斷的地方。故此有需要對現有方針指引作出增訂,對用戶頁的任何宣告設下允許的程度和限制,使日後所有爭論回歸到公正的方針上。WP:USER#FORBID的目的是減少用戶頁上與維基百科站務不相關的內容,這當然包括過多的政治宣告。請問各位,贊成還是不贊成對現有用戶頁指引作出補充,明確設定社群所能允許的界線?這一界限可以設在諸如Gbcat、Jackac、蘇州宇文宙武等宣告內容超過一個螢屏的用戶頁以下,允許他們作出超過整個螢屏的、任何字數的政治宣告;或者在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宣告上設下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字數限制、語調限制(其實目前的指引是有限制這三點的)。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6日 (六) 16:06 (UTC)

如果一個月以前有這項提議的話,我興許能保持中立的態度,但我看到Panzer在[6]里的諸如什麼「報喜不報憂」的言論之後,我的看法是……還是再寫幾首詩吧。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17:10 (UTC)
Erquanmen上面給出的連結充分證明:「Panzer VI-IV」提出的這一系列爭議性話題,都有明確的意識形態目的。--Gilgalad 2014年4月26日 (六) 18:12 (UTC)

在下感到很好奇。為何質疑在下的都是支持CpC的呢?按照你們的話說,我提出的合理建議被你們這樣說,也是被迫害的咯?!--❂CM-11勇虎式 大戰 ☭59式 I love ルイズ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1:34 (UTC)

@Panzer VI-IV第一:居住在大陸≠CPC成員,就好比不能把高雄市市民全都劃成民進黨一樣;第二:目前來看這項建議合不合理尚存在較大爭議。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3:35 (UTC)
@Erquanmen,閣下的用戶頁中已經擺明了態度了。馬克思主義者,毛主義等等。穌就不用說了。而上面那個簽名只留討論頁的言行也看得出來。這還不是挺CPC嗎?而且高雄現在是藍綠共治謝謝。。。希望多看新聞。再說了,我沒有不允許任何人在用戶頁上表達其觀點,只是要求他們文明地表達。我真的不想再重複這句話了。多說沒意思的。--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3:49 (UTC)
如果我理解得沒錯,Panzer VI-IV要求用戶在其用戶頁文明地表達觀點,並不得出現對團體或個人的攻擊或無禮的話語。我上面已經講的我的觀點,我覺得重點在於言論自由(這可能正是中國大陸所缺少的)!用戶頁應該對編輯維基有幫助,所以觀點宣告的部分不宜太多(當前規定是兩頁)。對於自由部分(觀點宣告部分),用戶應享有言論自由,享有用粗俗的言語或文明的言語表達觀點的自由。至於Panzer VI-IV說的「對團體或個人的攻擊」,我覺得可以參看成熟國家的法律及判例。記得美國是如果指控人身攻擊,則要提出具體的受到傷害的證據,以及受到傷害者親自提出訴訟;沒有針對團體或地區的攻擊一說,大概是這樣吧。相信中華民國法律對此也應有法律、大法官釋字或判例。我覺得一般來說,為了維護言論自由,社群應使「對團體或個人的攻擊」的指控難以成立。換個角度說,你明知蘇州同學說話不合你意,你還要反覆聽反覆聽,你不是找虐麼。。--Gqqnb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7:45 (UTC)
我認爲換個地方像FB(當然穌某一定不會上這種「反華社區」)說什麼都沒問題。但是這是WP,大家應該文明的發表觀點。--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I love シャナ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看了半天來說幾句:與人交流的時候應當注意禮儀,文明用語。而用戶頁宣言應當享有更多的自由度,現在的用戶頁指引並無不妥。如果有違反佛羅里達州法律的內容,可以向基金會提出,要求刪除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內容,通過用戶社群來進行審查,應當以受害者自行提訴為宜。如果某用戶覺得自己受到了人身攻擊,可以向管理員提出,要求刪除相關內容。一部分人群假定某些內容是對另一部分人群的攻擊,要求刪除這些內容,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很難客觀劃定,容易變成言論審查。—Snorri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7:57 (UTC)

在用戶頁中聲明反對、抗議「共匪」是被允許的?--223.69.145.156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8:37 (UTC)
重複一遍:我認為現在的用戶頁指引並無不妥。—Snorri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01 (UTC)
是不是允許的?--223.69.145.156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07 (UTC)
請自行依照用戶頁指引推斷。或者諮詢管理員。—Snorri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12 (UTC)
@管理員,請問可不可以?--223.69.145.156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9:16 (UTC)
不可以( 囧rz……:指引真TM沒有存在感啊)Dddddb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5:15 (UTC)
支持。而且如果你說鼻屎小國、倭奴當局屬於不文明字眼,不能出現在用戶頁中,這跟中共政府禁止法輪功、八九民運出現在微博里有什麼區別?用以指代日本的「島國」算不算歧視性用語呢?誰來判定?對用戶頁應寬鬆一點。(討論時的禮儀另外研究)--Gqqnb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6:12 (UTC)
(:)回應:維基不是政府。這僅僅相當於「你要練功別在這裏練,在其他地方練我管不着你。」另外「島國」不一定專指日本,還可以指中華民國Dddddb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5:11 (UTC)

什麼都不用解釋

維基客棧不是讓某位小朋友來鬥嘴的,這個討論串到此為止吧。--Gilgalad 2014年4月27日 (日) 11:19 (UTC)

細分議題

對不起,想在這裏認真討論的人,並不是鬥嘴的小朋友。在發起正式投票之前,我要先看看社群的整體看法如何。該問題比較複雜,我總結出以下幾個重點議題:

  1. 用戶頁是否可以有政治及其他信仰的宣告?
  2. 如果可以,有沒有篇幅的限制?
  3. 如果可以,WP:禮儀中「不可人身攻擊、不可替別人貼標籤」可不可以適用在用戶頁上?
  4. 如果可以,應否對種族、性別、性取向等歧視性內容進行規範?
  5. 言論自由在維基百科上是否適用?

如有遺漏,請在下面補充。我對這幾點的看法是:

  1. 可以。這可用來辨識維基人,有助了解其在維基百科上的身份和工作。
  2. 有。除了表明是XX主義者、支持XX團體等的宣告之外,進一步的加以評述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
  3. WP:禮儀是為維基人合作而設立的,而用戶頁正是與其他人合作的窗口,在用戶頁上保持禮儀至關重要。
  4. 任何歧視、排擠性內容都是與維基百科合作理念背道而馳的,應該規範。
  5. 言論自由是針對一個國家的法律的,維基百科是一個合作撰寫的百科全書,不是民主試驗場。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都不屬於維基百科,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請在相應的其他場合行使您的言論自由。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15:36 (UTC)
我覺得鋼琴小子的建議是好的,但是我也在先前的投票中表示,維基百科還是以寫條目為主,看用戶頁的維基人不算多數。從主觀角度去判斷一個用戶頁是否合理不太合適,我建議大家考慮一下量化的方法。--A. Schenberg 2014年4月27日 (日) 16:03 (UTC)
我也贊同鋼琴小子的意見,維基百科是寫條目和處理站務的地方,不是搞民主試驗的地方。--Lanwi1(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6:32 (UTC)
  1. 我支持有觀點宣告。現有的維基百科:用戶頁也表示可以。
  2. 為了節省伺服器資源,我支持有篇幅限制。現有的維基百科:用戶頁也表示為兩頁。
  3. WP:禮儀原文為「爭論事實,勿作人身攻擊」,意為討論問題時勿作人身攻擊,而不是用戶頁。「勿貼標籤」也在「怎樣避免在討論頁的侮辱性語言」一節,並不針對用戶頁。所以用戶頁的言論沒有受到禮儀中這兩條的約束。從道理上看,不可人身攻擊應當適用在用戶頁上,人身攻擊是各國法律常有定義的概念;而貼標籤則定義模糊。
  4. 種族、性別、性取向等內容是否適當,依照人身攻擊辦理。
  5. 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未經剝奪人人存在。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所以維基用戶的言論自由受到限制,我看不到因果關係,也無法支持。

--Gqqnb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6:52 (UTC)

我的意思是,不應把應用於一個國家的法律概念套用到一個網站上,因為網站是有明確的目的和宗旨的,並不是一個國家。維基百科不會對內容的觀點進行審查,但它會移除不適合一本百科全書,或與編寫百科全書無關的內容。正如我說,這包括商業宣傳、政治論文、遊戲攻略、菜譜等等。如果要行使言論自由,應找相應的論壇或個人網站,而不是維基百科。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不知閣下是否同意?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1 (UTC)
鋼琴小子說的對。--Lanwi1(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6 (UTC)
(~)補充:另請參閱WP:言論自由,其中重要的一句是:
維基百科的宗旨是提供一個任何人都能自由訪問的百科全書,絕不是提供任何人都能暢所欲言的討論區。
— WP:言論自由
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23:19 (UTC)
「無論是條目頁、用戶頁還是討論頁,維基百科都不是用來發表一切政治訴求的場所」,我同意。你的上述觀點「除了表明是XX主義者、支持XX團體等的宣告之外,進一步的加以評述是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我也同意。你覺得我們還有什麼分歧或不明確的嗎?--Gqqnb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4:49 (UTC)
@Yinweichen關於「WP:禮儀『不可人身攻擊、不可替別人貼標籤』可不可以適用在用戶頁」,包不包括人身攻擊維基用戶以外的人物,例如是演員、政客、政黨?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1:47 (UTC)
WP:人身攻擊並不明確,我也沒有強烈的觀點。這類內容,好像只能當做「與維基百科站務無關的內容」。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8日 (一) 02:20 (UTC)
(-)反對:還沒有確定是否投票就定議題了?懂不懂規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8日 (一) 04:15 (UTC)
目前正針對這些具體議題進行社群諮詢,如果有足夠反響,我才會詢問是否有必要投票。現在連第一步都還沒開始呢,請不要誤會。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8日 (一) 05:08 (UTC)
如果沒有確定議題,那麼投票是就什麼投票?--Gqqnb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4:32 (UTC)

初步總結:看來大家同意允許政治宣告,並同意設下政治宣告內容篇幅限制,但對於宣告的語調以及針對站外人物、團體的強烈語句應否設限並沒有共識。我建議對WP:用戶頁的「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一段加入以下補充:

  1. 在目前的「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之後,加入「所有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的文字總數不得超過200字」(200字是小條目標準中的字數上限)
  2. 在目前的「過多的個人信息(比兩頁還多)」之後,加入「政治、宗教、信仰等宣告內容,包括文字和附帶的圖片,不得超過半個1280×800螢屏」(這是為了政治宣告不阻礙其他用戶查看有關維基百科站務的內容,確切大小限制仍待商榷)

根據以上討論,不知這些增訂內容是否合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30日 (三) 20:17 (UTC)

  • @Yinweichen第一條不反對。但何不修改為「所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觀點宣告……」,這樣並不讓人覺得政治宗教是什麼特殊議題,需要特別立法;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觀點(如寧缺勿濫,持刪除主義等)則不被此款所限。
  • 第二條不反對。除了上面的修改外,建議明確「兩頁」的意思是「在該頁面旁點擊『打印版本』連結,以pdf A4紙打印該頁面,觀點宣告部分總長度不超過兩頁」。這樣的話,用戶圖片大,那麼觀點宣告的文字就要少。要麼圖大文字少;要麼圖小文字多。
  • 其實蘇州同學的用戶頁如按照第二條鑑定,觀點宣告只有半頁而已。User:Jackac同學就超兩頁了。--Gqqnb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04:12 (UTC)
好,把第一點的增補內容改寫為「所有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觀點宣告(包括政治、宗教、信仰等等)不得超過200字」。第二點就按照你的寫法進行補充,而有關佔據螢屏大小的限制我也希望是合理而並非過於苛刻的,如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提出。如果新規定得到通過,蘇州兄、Jackac等等的用戶頁都會受到影響需要縮減。如果沒有太大的反對,我會開新討論,針對性地提出加入這兩項新規定。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1日 (四) 16:44 (UTC)
我來試着鑽下空子:寫在註釋裏面的(例請按「編輯」看註釋)但是訪問時不顯示的算不算?拆分到子頁面(例:「某用戶/對xxx的看法」和「某用戶/對yyy的看法」)可以嗎?連結列表如何計算?如果一個連結一個字的話(例:xxx的惡行[xxx 1][xxx 2])可以列兩百個連結。--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05:33 (UTC)
註釋裏的文字並不顯示出來,如無侵權,似乎沒有理由進行規範。你所舉的「對XXX的看法」這類子頁面,如果是對某觀點的重複和進一步解釋,那就是明確違反了目前的WP:用戶頁規定,因為當中寫道「在任何場合下」重複或解釋都超出了「簡單的宣告一次」。至於多個鏈接,如果篇幅不大,亦無影響別人查看用戶頁其他內容的話,再去管,方針指引就寫不好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3日 (六) 16:06 (UTC)
繼續追問:怎樣是一種宣告?例如User:Abcd1234wiki/gfw「名稱:防火長城/簡介: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fuck/評論:fuck」算不算?怎樣算是對某議題做進一步解釋?例如我說我反對xxx的同時羅列一些和我說的話題有些若即若離關係的事物,就像User:Abcd1234wiki/gfw一樣。--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12:13 (UTC)
什麼時候你開新討論或準備投票了,記得給我留言。--Gqqnb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20:19 (UTC)
又不了了之了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13日 (二) 06:02 (UTC)
那就來看看這兩條方針指引的存在感:
用戶頁里可不可以出現「倭奴當局」的字眼?
用戶頁里可不可以出現「XX,XX(地名)以南殺無赦」的字眼?

[User:Dddddb|Dddddb]](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4:37 (UTC)

人身攻擊政治人物?

如本討論達成任何共識,希望會提及能否人身攻擊政客。人身攻擊清末民初的賣國賊?去世的?在世的?例: 1.「讉責慈禧太后 『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2.「讉責蔣介石 坐視外蒙古獨立
3.「讉責姜則敏 簽字放棄滿洲外東北給俄國」
4. 「讉責茅則洞 坐視朝鮮割走半個長白山
以上引錄了19-21世紀不同黨派政見。以上: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28日 (一) 07:44 (UTC)

其實我覺得這個二級標題肯定是無共識結束,人身攻擊問題也是無共識結束。最有希望的是鋼琴小子的三級標題,如果措辭得當,不依賴人身攻擊的概念的話,說不定可以加進方針。--Gqqnb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4:58 (UTC)
這裏的例子只是表述政見,說不上是人身攻擊。--Zetifree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1:13 (UTC)
但是這樣抨擊似乎有些違反中立和客觀性............--您好!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38 (UTC)
用戶頁不是條目。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41 (UTC)
據我所理解,方針「禁止人身攻擊」主要是指針對其它wp:維基人的無理攻擊,而針對在世公眾人物在公共活動中的看法屬於「政治表述」,不包括在內,而歷史人物就更不用說了。基本上,維基百科的尺度是依照伺服器所在地(美國)的法律標準,只要不會讓維基吃上「誹謗官司」的,基本上都不是問題。——♠白布¤飄揚§§ 2014年6月15日 (日) 03:40 (UTC)
攻擊政治人物完全沒問題,但是不能謾罵。--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6:59 (UTC)

重提投票

很長時間沒人來討論了。在社群關於這個問題好幾次討論都僵持不下的情況下,恐怕最好的方法就是開展投票。現在希望大家不要繼續討論用戶頁弄成這個樣子誰對誰錯的問題了,希望大家藉此研究是否應該進行投票和投票應該投什麼內容。希望不會有人在這裏吵起來。想要抒發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的就先緩一緩?

@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Techyan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14:13 (UTC)

建議對鋼琴小子最後的修改啟動投票--Gqqnb留言2014年5月17日 (六) 19:26 (UTC)

再這麼下去又要被存檔不了了之了!如果還沒人來討論(尤其是爭議比較大的那幾個用戶),就直接開始了。--Techyan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2:18 (UTC)

急什麼?還沒有達成是否投票的共識。WP:投票#投票事前準備:「如投票是關於方針與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項,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得到相應討論,然後按照多數人的意見發起投票,並應該事先在公告欄公告1至2日以後再進行正式的投票。投票開始前理應公示投票細則及選項,設立數天的冷靜期供人提出意見及就可能的異議取得共識,以避免了不必要的爭執及無效選項,亦使得投票內容不會傾向有利於建立投票頁的一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3:41 (UTC)
(?)疑問難道發起投票之前還要投票是否發起投票,這樣不是沒完沒了了?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4:56 (UTC)
這是規則,請遵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5:12 (UTC)
所以你的意思是需要發起一輪關於是否發起關於用戶頁政策的投票的投票?:)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5:21 (UTC)
你先問清楚有幾個人覺得必須要投票再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5:26 (UTC)
OK.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5:44 (UTC)
維基百科:投票不是方針或指引,不具有任何約束力。--Gqqn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20:27 (UTC)
沒關係,反正該投的早晚都會投的。Ddddd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20:47 (UTC)

請確認一下,「是否投票的投票」的投票資格是不是要求自動確認用戶或以上?投票時限多久?是不是支持票過半數有效票視為允許投票?--Gqqnb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22 (UTC)

是,一星期,是。Dddddb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7:33 (UTC)

時近六四民主運動二十五周年紀念日,趁修訂還沒有通過,大家可以在用戶頁狂歡一把。--Gqqnb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41 (UTC)

是否發起關於用戶頁政策的投票?

@JackacgbcatFxqfPanzer VI-II蘇州宇文宙武@Techyan@LovewhatyoudoGqqnbZetifree @YinweichenLanwi1朝鲜的轮子Abcd1234wiki/gfw@MtBellGilgaladJsjsjs1111@HYH.124 @Cwek (註:只需表明意見,不要長篇大論請到下一節,以免又不了了之。表決時間一星期,資格為自動確認用戶,若支持多於反對則進行投票。若兩者相等則延長一星期。)@蘇州宇文宙武ping得差不多了,如有遺漏請補充。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6:14 (UTC)

  1. 否,不需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4日 (六) 05:51 (UTC)
  2. 貌似沒有必要!--南瓜留言 | 貢獻2014年5月24日 (六) 06:49 (UTC)
  3. 沒必要。我沒把宜蘭加進去就不錯了,如果不是釣魚島要歸那兒管轄的話。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8:56 (UTC)
  4. 個人認為很有必要。如果一剛開始就有太多人表態必要或者不必要的話,從眾心理又會開始作祟,導致其他一些用戶盲從另一些用戶的觀點。--Techyan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9:52 (UTC)
  5. 不知道。--Abcd1234wiki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51 (UTC)
  6. 支持。It's time.--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5日 (日) 09:12 (UTC)
  7. 支持就Panzer的議題加上鋼琴小子的量化標準投票。Dddddb留言) 2014年5月26日 :@Dddddb你不出來表態?--Techyan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9:56 (UTC)
  8. 很對不起這段時間學業繁忙未能更進這一議題。對於「人治」的問題,就是以上量化標準的目的。我認為制定這些方針,不但能夠減弱維基上的政治分化氛圍,還能讓日後減少出現這類熱烈、分散精力的討論。既然社群未有共識,我支持投票決議。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26日 (一) 02:19 (UTC)
  9. 不需要投票。--Fxqf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1:23 (UTC)
  10. (+)支持舉行投票,且在投票中會投(+)支持票。--Gqqn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20:18 (UTC)
  11. (-)反對,這種論調又開始了,第七輪還是第八輪了?同樣的論調,不同的政客。真乃「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5 (UTC)
  12. (+)支持投票。雖然沒空爭但是適時挽尊還是必要的。--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7日 (二) 10:18 (UTC)
  13. (-)反對。—Snorri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47 (UTC)
    (-)反對,並無必要。--Mandylau1988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7:36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14. (-)反對。-Mys_721tx (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5:14 (UTC)
    (-)反對。--落碧雲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5:20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反對,不需要投票。--Fxqf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6:50 (UTC)
    ↑該投票無效,原因:重複投票。
  15. (-)反對,無意義Wokesiet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9:01 (UTC)
    (-)反對,沒必要。維基百科不審查。--Tankovisch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20:21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16. (-)反對,言論自由。--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0:08 (UTC)

其他意見

為了什麼方案投票?雖然說我認為方針怎麼搞最後都是管理員人治,沒什麼差別。--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31 (UTC)
@Panzer VI-II可參考上次投票的議題。Dddddb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4:39 (UTC)
雖然說可以「有法可依」,但最終判定什麼是「攻擊」還是只能看誰佔據了大多數還有誰能忽悠得動管理員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5:21 (UTC)
所以,你是反對投票?Dddddb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5:46 (UTC)
我算是沒意見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9:30 (UTC)
@朝鲜的轮子:我漏看了,上面鋼琴小子的「細分議題」一段有具體的可量化的標準,擬將其加入投票議題,這樣可以避免「人治」。Dddddb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01:20 (UTC)

IQ有點短路Wokesiet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5:51 (UTC)

強烈建議把Wikipedia:用戶頁完全自由提升為正式方針!--Byfserag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0:00 (UTC)

是否需要討論用戶頁不限制政治/宗教內容?

  • 我覺得經過上面的討論之後,有必要就這個問題再做一個深層次討論,畢竟維基百科還有不少穆斯林兄弟,還有不少五毛黨跟美分,過多地不恰當地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與維基百科的風格是否匹配?之前我曾支持過量化限制,如今看來那時候的想法還是過於幼稚,畢竟這又不是數數學般的精確答案,量化基本上眾口難調--A. S 2014年5月30日 (五) 16:49 (UTC)
  • 我希望重複為甚麼言論自由不是個合理的理由。言論自由,就是說在一個政體中,人人有權不受干預發表言論。也就是說,政府不會去立法影響其公民表達的自由。首先維基百科不是一個政體,它也不是個人空間、blog或論壇,而是一個有特定宗旨、目的的合作平台,該平台的溝通渠道就是用戶頁。第二,引用xkcd:「用言論自由作為你持某種觀點的理由,就等於徹底讓步:你其實就是說,支持你的觀點的最有力論據,就是這個觀點不是犯法的。」如果你們認為根據言論自由完全不能限制用戶頁的言論,那麼請貫徹始終,移除WP:用戶頁中所有限制性的規定。這意味着,用戶頁將允許廣告、大量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政治宣傳、在某個立場上作語調激昂的發揮。既然現有用戶頁含有某程度上對內容的限制,就意味着「言論自由」從來都不適用於用戶頁上。另外,言論自由與是否進行投票有甚麼關係?是反對投票的議題吧,而不是反對投票本身。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5月30日 (五) 18:36 (UTC)
我認為雖說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但是很多時候爭論這類內容往往要耗費很多精力,甚至有時候不管這些東西,反而還挺和諧。例如最近的Wikipedia:發正念,本來是一年前不了了之的頁面,在我最近重提前也沒什麼人在意。--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31日 (六) 02:29 (UTC)

WP:人身攻擊是否適用於用戶頁

看到上面提供的偽方針WP:用戶頁完全自由想到的。 WP:人身攻擊例子一節某些人可能觸線。兩點(?)疑問

  1. WP:人身攻擊方針是否適用於用戶頁?
  2. 若有人違反方針,誰有資格檢舉?(一定要是被攻擊的人嗎?)

Dddddb留言2014年5月30日 (五) 18:04 (UTC)

我覺得應該是適用的,比如不能說「XXX是SB」這樣比較直白的、屬於金字塔最底層的內容。越往上就越會模稜兩可,牽涉到「人身攻擊的定義」這個問題了。例如User:Symplectopedia:「Symplectopedia強烈要求Cobrachen立刻停止違反Wikipedia:文明方針、侮辱別人、刪除別人的留言,以及打壓別人言論自由的行為!」--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5月31日 (六) 02:37 (UTC)
  1. 這是適用的。--午安呼籲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1日 (日) 12:35 (UTC)
  2. 我猜是管理員吧。--午安呼籲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1日 (日) 12:39 (UTC)
對第二點無法贊同,你知道現在管理員的辦事效率的。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2:56 (UTC)
另外如果管理員自己人身攻擊了怎麼辦?無法排除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45 (UTC)

確認初步共識

WP:人身攻擊適用於用戶頁。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同意。--殊途同歸各位進行具建設性的認真討論 2014年6月8日 (日) 07:41 (UTC)

以下繼續討論

若有人違反方針,誰有資格檢舉,以及死亡/重大傷害的威脅是否認定為人身攻擊。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58 (UTC)

誰有資格檢舉
死亡/重大傷害的威脅是否認定為人身攻擊

死亡威脅?

在下突然發現一名積極參與討論的用戶@Erquanmen閣下在用戶頁中放置了死亡威脅的話語:

彰化—南投—台東線以南(西),誅無赦。(台南市待定)

這應該已經構成了死亡威脅,而且還是對半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維基人的死亡威脅!--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5日 (四) 15:00 (UTC)

所以才有上面的疑慮。Dddddb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1:42 (UTC)

問題是我也沒說我不用古代漢語。別忘了我的用戶框裏有一個「此君善古文也」。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5:19 (UTC)

    • 你善古文並不表示別人也善古文。你用古今異義的字結果就是讓別人感覺受到了死亡威脅。請看看上面第二個問題:人身攻擊難道只有你自己坦白承認才算嗎?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0:13 (UTC)

那誰讓他的漢語知識有點下道的?拿別人姓氏讀音和籍貫開涮還好意思指摘我的漢語水平?得虧我不姓「和」,要不這個開坦克的還不得把我的姓氏理解成「對詩歌」「揉麵團」「贏麻將」?誰要在我面前拿我的不出頭三橫一豎放么蛾子,自己想結果。至於籍貫?葉知秋是廣東人被嘲諷自己去粵語堆玩去,那我這個100%東北人不得被你們倆扔進東北方言裏不許出來?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不以仁心為準繩的「中立」就是(褲襠里)耍大刀。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4:10 (UTC)

沒有「文言字」這個玩意,只有文言文和白話文。另外,學好粵語和了解繁體字也沒啥必然聯繫,我在遼寧念了12年書,周圍人都說東北話,但這並不妨礙我認識繁體字,更不會拿ye和xie的讀音胡亂調侃他人的姓氏。我上邊也說過了,拿我的姓氏諞閒傳的都是溝子背huo全是散片的印記的人。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7:02 (UTC)

貌似又離題了。現在的問題是人身攻擊(死亡威脅),這是方針所不允許的。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2:54 (UTC)

什麼時候你們倆不再搞出「522不是恐怖襲擊」「我支持敘利亞反對派你不許提」的把戲我再考慮修改。不過我現在就可以改一點,除了台南市,澎湖縣也不在此範圍內,但剩餘區域不變。2011、2012年的瘋狂已經過去了,現在該是大陸維基人反擊、正名的時候了。3月末我和廖氏就說過,有能耐就直接找我來,面對面解決。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3:28 (UTC)

訴諸法律威脅是不???那好,法庭上見!!!!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4:38 (UTC)

既然你自己已經刪了我就不追究你了,惟請注意這裏是方針版,這個小節討論的是人身攻擊對用戶頁的適用性,不是個別人用戶頁的存廢討論。Dddddb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8:07 (UTC)

繼續討論

貌似現在有點離題了。既然投票的動議沒有通過,那麼就繼續討論吧。
我比較關心的是這些人的用戶頁是否違反現有方針?如維基百科:用戶頁中的:

您還可以讓人們知道你在維基百科的活動和主張。所以您可以在其中寫入當前的計劃,最近在維基百科活動的記錄,以及您對應該如何修改某一個維基百科的文章或者方針的看法。如果您將有一段時間不參加維基百科的編輯,在您的用戶頁上放上一段話說明一下。

過多無關於維基百科、維基理念、協作、自由內容、創作共用等主題的個人見解。

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

簡而言之,即「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

每個觀點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例如自己的政治理念、宗教思想等,範例: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某某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這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不過如果是跟維基有關,例如聲明自己不接受任何維基榮譽,則不受任何次數、篇幅限制。不論是透過聲明模板、用戶框、類別(用戶框和類別可以共同使用一次)還是普通文字,都不算是「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皆可使用。

被禁止的行為,就是已經脫離了上面「簡單地宣告一次」的規定,進而:

重複述說某思想、立場、語句聲明(例如天滅某團體在即),不論是否在同一頁面還是在多個場合(例如用戶頁、討論頁、刪除投票)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例如假設某反共用戶開始解釋說明「X共的惡行」,某反日用戶引經據史試圖證明「XX島是不屬於日本的」

開始作出發揮該思想的行為,例如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

大量引用(或摘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道、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

--Techyan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5:00 (UTC)

  • 這是我想要通過的修改

下面列出被提及疑似有問題的同學是否受修訂案影響的情況:

不受影響的同學
  • 蘇州同學
  • gbcat
受到影響的同學
  • Jackac

--Gqqn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3:40 (UTC)

意見:什麼是觀點?例如我在用戶頁上列出對GFW的觀點和某些歷史上的長城的事實,那麼那些歷史上的長城的事實是否是對GFW的觀點的一部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5:47 (UTC)
不在條目中而在一般語境下的話,「表達觀點」缺乏清晰定義。一副大陸和台灣不同色/同色的地圖,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英國國旗和香港地圖拼合成的圖片,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將某些條目名字用表格排列,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引述一段文字是否是在表達觀點呢?很難判別。—Snorri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5:56 (UTC)
這個問題倒不大,如果真的沒有語境而只是一幅圖的話即使是宣告觀點也只是「簡單宣告一次」,並不違規。但如果是文字加圖片連篇累牘而超過(經共識形成的)限制的話那麼應該很容易從語境中看出是否為宣告觀點了。Dddddb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13:42 (UTC)

最簡單的方法

不用說其它的了,現在我建議發起讓WP:用戶頁昇爲方針或改動後升爲方針的投票。----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8日 (日) 10:47 (UTC)

大家連指引都不願意修改而拒絕發起投票,閣下認為升為方針可能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6月8日 (日) 11:23 (UTC)
其實我就想說一句:方針是用來促進維基人的合作的,而不是用來搞文字獄、坑人、打嘴炮的。如果用戶宣示自己觀點並不影響到正常的交流,為什麼不直接無視呢?--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2:31 (UTC)
完全, 完全, 完全地贊成朝鮮的輪子這句話. Bluedeck 2014年7月6日 (日) 06:28 (UTC)
(+)支持--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30日 (一) 06:21 (UTC)

如果某人用戶頁真的被刪

像上面提到的某位用戶一樣,在VFD中提出下列問題: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可否再次創建同名用戶頁面?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可再次創建同名用戶頁面名稱,但是不能編輯用戶頁面任何內容/圖片?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用戶可否用原有名稱編輯條目/投票?
  • 刪除用戶頁面之後,用戶繼續可用原有名稱編輯條目/投票,但是不能擁有個人用戶頁?
  • 該投票方式刪除用戶頁,是否零和遊戲,贏者保留用戶頁,輸者用戶頁所有統統刪除?
  • 刪除維基百科用戶頁面,代不表代表封禁用戶?

雖然個人認為有些問題無厘頭,但是用戶頁被刪之後的處置(能否存廢覆核?重新創建?是否會白紙保護?)也應成為議題之一。Dddddb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16:24 (UTC)

建議禁止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

(!)意見建議禁止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或僅允許有不超過一句的簡短的涉及政治主張的話(如:我支持(反對)XX政黨(政府))。
在大陸的BBS上,政治話題經常會引來大規模的罵戰(港澳台我不知道是否有類似情況)。而在維基百科,涉及政治的條目也經常是爭議或編輯戰的重點。那些涉及政治的條目已經搞得大家夠煩了,再允許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在我看來是不明智的,只會增加各種矛盾和爭議,以及像這個討論一樣的無意義的討論,浪費社群時間,即便是像現在的指引規定的只能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地宣告一次。
上面有人說在用戶頁發表政治主張有助於在維基百科的工作,我不認同這個觀點。根據方針,不論持什麼政治主張的人都應該在中立的立場上編輯維基百科,所以一個維基人的政治主張無關他的工作,除非他是想拉幫結派在政治類條目上搞編輯戰。
如果一個維基人對某個政治類條目有意見,他可以在那個條目的討論頁進行討論。
至於有人提到的宗教問題,我覺得如果只是表達一下「我信XX教」而沒有更多東西,那是可以的。
最後,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是應該通過投票徹底解決,以免反反覆覆地做無意義的、浪費時間的討論。
順便說一下,我認為Panzer VI-IV的這種涉及政治的簽名也不應該使用。 --SFSQ2012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13:18 (UTC)

如果總共只能有一句的話我(-)反對Dddddb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1:57 (UTC)
在此聲明:維基百科不是作為廣告宣傳的頁面。(包含了政治宣傳他自己的主張也是一樣的)--Jisiko11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2:12 (UTC)
「只宣告一句」已有避免宣傳之效。Dddddb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1:41 (UTC)
(-)反對,很簡單,當一個主張形成方針後,人們都會利用它進行攻擊彼此,最終淪為,社群用一個無比崇高的旗幟迅速排擠異己。維基百科之所以在過去這些年中,始終共識沒有推動這一項提議,就是編輯和管理員中很多人清楚地意識到這種歷史性的危險不宜重演。--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4日 (二) 12:29 (UTC)
讓別的編者了解他的政治傾向和其他一些喜好也有助於「能規避不能與己相容者」,更能幫助在討論中避開對方思維糾結處。當然別忘了,維基用戶頁也符合CC By SA 3.0,所以用戶本身也需要明白他頁面的內容可以被用來在相同或者更低的版權協議下再編輯(惡搞)、引用使用(外鏈)、複製(抄襲)等等。--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12:47 (UTC)
(-)反對:這樣做是在扼殺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3:08 (UTC)
(-)反對,意見同JuneAugust。— lssrn45 | talk 2014年6月25日 (三) 04:19 (UTC)
(-)反對:違反方針的建議。完全與在下之初衷背道而馳。----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4 (UTC)
(-)反對:言論自由,維基百科不審查內容。--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5:09 (UTC)
(-)反對僅允許有不超過一句的簡短的涉及政治主張的話,違反方針的建議。--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7日 (五) 11:19 (UTC)

用戶頁

不如允許在用戶頁發表一段政治立場,不知這個條件會較為寬鬆嗎?--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7日 (五) 13:54 (UTC)

何謂「一段」,一個段落還是一句?一個段落長到要翻幾頁也行嗎?--113.52.126.2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19:51 (UTC)

已發起投票,計劃決定是否將WP:用戶頁升為方針

因業已有3人讚許,加之之前的爭執相持不下,故開啓,鏈接:維基百科:投票/將WP:用戶頁升格為正式方針 ----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7月2日 (三) 13:22 (UTC)

經過審核,確認本投票關閉。理由:

  • 投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雖看似討論十分長,但多為無意義的爭吵,實際圍繞方針本身的內容少之又少。
  • 由於方針的設立和修改影響範圍重大,投票之前必須充分討論方針的各項可行的修改方案(例如:為什麼要提升為方針?哪些內容修改了?哪些內容有爭議?Plan A是什麼?Plan B是什麼?等等),並清晰的列出。而本次投票不僅說明文字少,提供信息不足(寥寥幾字),而且連正規公告都沒有,公告欄上無法找到任何本次投票的信息。
  • 在明顯有許多人反對的情況下,投票的通過門檻到底設在50比50還是其它,需要經過討論才可設立,而非一人說的算。
  • 綜上,本投票準備工作不足,應當視為無效,予以關閉。下次開設投票前,請確保充分、有效的討論。--♥VC XC 2014年7月4日 (五) 14:53 (UTC)

用戶框

又有人提出關於用戶框的問題,也在這裏討論一下。 --SFSQ2012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4:04 (UTC)

用戶框計算在內嗎?--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22日 (二) 02:14 (UTC)
參照WP:用戶框遷移,英文維基上的做法應該是把一些POV類的用戶框轉移到用戶子頁面。
@Shizhao鑑於您在社群中的地位,您這次也提了不少英文方面的例子,請問您是否有意推動用戶框相關方針的討論,或者是認為目前時機還不成熟?--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用戶框用在用戶頁,而且有些用戶框也帶有政治色彩,應該計算在內。113.52.126.158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11:49 (UTC)
同意。--Good afternoon 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02:42 (UTC)

用戶頁與沙盒

WP:用戶頁中有這樣一段話:「您也可以利用你的用戶頁來使你能更加有效地使用百科全書,所以,你可以列出一個計劃事項、工作進展、提醒、有用的連接等等。如果在這裏進行維基百科標記語言的試驗(一個個人Wikipedia:沙盒)也不錯。」然而,此前@Kou Dou君曾提到有這樣的共識:「類似測試性內容一般被認可的放置位置是用戶沙盒。」(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7/28#User:人口)另外,用戶頁指引的英文版本en:Wikipedia:User pages中也提到:「Experimentation (usually on subpages) Trial pages for templates, unfamiliar or specialist markup (including LaTeX), etc., as a kind of personal sandbox.」(其中「usually」一詞有點模稜兩可……)因此,WP:用戶頁中這部分內容是否需要更改一下呢?假如有新人按照這個指引行事而致用戶頁被提刪,我想他/她有可能會認為維基人自相矛盾吧。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7月31日 (四) 06:27 (UTC)

感謝白磷君的認真。目前用戶頁究竟能不能當沙盒用,社群似乎始終沒有明確的定義。最初鄙人猜測這樣做是可行的,但是在存廢討論中不止一次看到「沙盒應放在子頁」這樣的說法(常去存廢討論的維基人應該有印象,但具體是哪些天的存廢討論,暫時就翻不出來了),搞得最後鄙人也開始提刪被當做沙盒的用戶頁了。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有維基人在用戶頁上寫條目/模板或其它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草稿,我們是允許還是建議其移至子頁?感謝關注。另,議題放在這個位置可能不太顯著,白磷君如覺得有必要可重新在頁底開一個大標題。--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08:43 (UTC)
@Kou Dou完成。原來的確太不顯眼了,翻了半天都沒找到這個標題,還好有Ctrl+F 囧rz...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7月31日 (四) 09:26 (UTC)
我在其他計劃的用戶頁經常被我用作各種測試.....我不認為把用戶頁當作沙盒有何不可。當然,可以在WP:用戶頁里建議用戶「類似測試性內容一般被認可的放置位置是用戶沙盒。」二者並不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4日 (一) 02:19 (UTC)
我覺得應該像這樣直接移動即可,無需討論。要不然就參照維基百科:移動請求,掛上移動請求模板等待共識就好。--175.156.242.240留言2014年8月6日 (三) 09:19 (UTC)
User和User talk空間的內容,我只關心侵權或廣告嫌疑,內容如何是編者自由。--JuneAugustRe: 2014年8月6日 (三) 13:42 (UTC)

提議如題。還是我們弄個大家都有共識的方針?論述「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我覺得並無不可。(P.S. 不懂的可以去看看維基百科討論:使用者頁面)--HYH.124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15:24 (UTC)

(+)支持:我一直覺得對使用者頁面訂出一大堆限制很莫名其妙,用戶頁要寫什麼內容根本不應該有過多干涉。--M940504留言2015年3月25日 (三) 04:07 (UTC)
(-)反對:這裏是維基百科,不是blogspot或者什麼其他服務提供商。 --達師 - 318 - 527 2015年3月25日 (三) 05:19 (UTC)
不能認同任何將造成「Wikipedia:使用者頁面#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無法約束的措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5年3月25日 (三) 12:42 (UTC)
我是覺得各位不要這麼快下定論,因爲很多人不管裏面的內容,已證實無共識了,要嘛就弄個大家有共識的方針,有嘛就當作是純參考。--175.156.243.222留言2015年3月27日 (五) 15:01 (UTC)

可以在用戶討論頁加入特色條目模板嗎

用戶討論:東大機械第三加入特色條目模板,這樣可以嗎?感覺有擾亂問題。-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5年6月5日 (五) 21:20 (UTC)

我認為這並不恰當,這會導致該頁面出現在Category:特色條目討論。--M940504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4:25 (UTC)

現存或已刪除的條目內文可以大量複製到使用者頁面嗎?

發現有使用者將已刪除的條目內文整個複製到個人頁面,正要去警告前重看了WP:USER卻發現不夠清楚及可能的矛盾:

  • 條目主題若不涉及維基百科本身,那種「條目內文」跑到個人頁面應該就屬「大量無關維基百科的內容」。
  • 而用戶頁的規定同時適用用戶子頁面,但其實很多編輯習慣用子頁面編條目草稿,這樣變成其實一堆人這樣作都不符指引規範。
  • 當前大家似乎不會對以子頁面編草稿這件事置喙,那這樣對用戶頁的要求理據有點站不住腳...

所以想問問大家,

  • 究竟把條目內文(尤其是被提報刪除的)大量複製在用戶頁這行為當前是受限的嗎?(補充:是指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條目內文)--LHD留言2015年12月3日 (四) 08:15 (UTC)
  • 若是,那指引中是不是應該將子頁面的規範稍微放寬(不直接套用所有用戶頁的規定)?

--LHD留言2015年12月3日 (四) 05: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