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劉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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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titled[編輯]

    為什麼沒有專輯列表?--荒野土豆 07:39 2006年1月20日 (UTC)

    劉德華參加過特首選舉?我記得當時和董建華競爭的是楊鐵梁、吳光正,哪裏有劉德華?心宿二 14:52 2006年4月21日 (UTC)

    關於劉德華的「本名」[編輯]

    劉德華在一期鳳凰衛視的談話節目「魯豫有約」中擔任嘉賓時,有這樣一段內容:主持人問了觀眾席上一隊劉德華粉絲幾個關於劉德華的基本問題。其中問道劉德華本名時,粉絲們異口同聲:「劉福榮」。這時劉德華對此予以澄清,大意是:許多人誤解這個是我的所謂「本名」,我其實已經不止一次的談過,這是曾經的一個誤會……大家今後請記得,我從出生開始就叫「劉德華」。Inspirer 08:05 2006年5月20日 (UTC)

    劉德華的確是他的真名,出生之後中小學階段才改的,我還記得他有一個小故事。話說他在改名之後,他的爸爸叫他幫手的時候不記得叫他改了的名,於是叫:「榮仔!榮仔!」聰明的他知道要幫手,於是裝作沒有聽見。--冰兒 01:42 2006年7月17日 (UTC)

    台灣朋友們,香港人讀書,名字一定要跟出生證明書。即是如果劉德華出生名字是劉德華,他不可能因為不喜歡,進小學時就將自己的名字改為劉福榮。除非他父母帶他去人事登記處改名,但既然改了名,那就是真名,香港根本沒有什麼學名存在。劉華這傢伙騙騙你們好玩就可以,但香港的現實情況根本不容許如他所說的一樣做。 --116.49.186.18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17:14 (UTC)[回覆]

    古人也有所謂的「字」或「號」,難道那些也要去登記呀?何況人家結婚證書上都是劉德華這三個字!再說是記者問劉生還有沒有別的名字,他才說劉福榮,這倒好啦!說了又被人說是真名,簡直莫名其妙!誰說改了叫劉福榮就一定要去人事登記處登記,我也有好多名字呀,但都沒去改呀!--Kantian1985 (留言) 2009年12月24日 (四) 06:03 (UTC)[回覆]

    要清理[編輯]

    太多「沒營養」的列表、羅列,應該清理。Hawyih 2007年5月11日 (五) 10:42 (UTC)[回覆]

    請問什麼是沒營養???

    2007年7月5日 (四) 11:14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audai對話貢獻)加入。

    妙詩人[編輯]

    我也不想用舊模板,但是新模版有東西沒辦法用,依定要用舊模板才行。

    還有,如果你不滿意,可以幫忙轉換,畢竟我有新增東西,不要直接回退?

    Haudai 2007年7月5日 (四) 11:25 (UTC)[回覆]

    那裏有東西沒辦法用了? 我不就幾個簡單把你加的轉入藝人模版了嗎? 應該說你沒有好好看藝人模版的說明才對吧。--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7月5日 (四) 12:45 (UTC)[回覆]

    沒辦法用學名,因為本名是劉德華。學名是劉福榮,本名一定要不能放劉福榮,但是學名一定要放在資訊框,放在外文名你也回退沒辦法啊,只好用舊模板。

    Haudai 2007年7月5日 (四) 13:08 (UTC)[回覆]

    就一句,先看藝人模版說明再編輯吧,你要放的資料入面已有解釋,謝謝--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7月5日 (四) 13:15 (UTC)[回覆]

    金馬獎[編輯]

    金馬獎的全名就是《金馬獎》,面向全球的華語電影,而非侷限於台灣電影。Ywang.tw 2007年7月28日 (六) 01:27 (UTC)[回覆]

    信仰[編輯]

    分類是佛教,藝人模板則說是伊斯蘭教。請查證。Stewart~惡龍 2007年10月16日 (二) 10:45 (UTC)[回覆]

    電影[編輯]

    現時電影.模版中合演影星一欄也未免有太多人了吧...這樣下去是不是有出台前的人都要加進去? 建議刪減一些。—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5月3日 (六) 00:28 (UTC)[回覆]

    建議列出主要參與演員即可。合演人數太多,閱讀時感到混亂。 --kino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16:13 (UTC)[回覆]

    世界之最?[編輯]

    不知道是不是訊息落後,華仔何時有世界之最的頭銜了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2:15 (UTC)[回覆]

    劉德華應該是香港親建制派人士,請管理員補充,謝謝[編輯]

    --XXXXX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23:58 (UTC)[回覆]

    劉德華是演藝人員,無須牽扯到政治傾向,除非有心人士想搗亂!--Kantian1985 (留言) 2010年2月17日 (三) 13:31 (UTC)[回覆]

    結婚風波[編輯]

    那麼大的事只是寥寥數語,這算什麼百科? --202.130.122.90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05:24 (UTC)[回覆]

    為什麼正確記錄劉德華婚訊事件的內容會被取消,反而那些不是真事的」岳父死後百日完婚」就留下來? --116.49.124.13 (留言) 2009年12月23日 (三) 18:54 (UTC)[回覆]

    結婚風波,維基何時成了八卦新聞了?[編輯]

    康德在瀏覽劉德華先生的資料庫時發現一則「婚訊風波」的新聞,對於這篇文章我提出質疑,維基百科何時成了八卦新聞了?這很顯然是沒有過濾的文章,直接拿毀謗他人的新聞當作資料,缺乏中立觀點和公信力。文中提到「劣評一出,劉德華為了補鑊,終於在朱父頭七的日子出現在他墳前拜祭。」請問記者是華仔嗎?何以認為他的動機就是為了彌補劣評呢?証據何在?另外把華仔在「主播會客室」的內容和之後承認婚訊的新聞放在一起,就是公審劉德華先生有沒有說大話,請問拿別人私事來審判人家有沒有說大話,這天理何在阿?這樣還算中立的觀點嗎?編輯百科全書要客觀,不應該直接拿八卦新聞當文章,這完全是站在媒體記者的口吻寫的!缺乏判斷力與公平性!--Kantian1985 (留言) 2009年12月24日 (四) 03:55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八卦新聞,但是新聞媒體的報道,也會作為維基百科條目的參考。是否記述劉德華的婚訊風波並不影響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和公信力,因為那是客觀發生的,廣為新聞媒體報道的。但是維基百科中表述的語氣應該客觀,中立,而不帶有主觀的價值判斷。沒有來源的內容會要求補充來源,如果沒有補充會刪除;不客觀的句子可以修改;但是把劉德華在主播會客室的言論,和承認婚訊的事實放在一起並無不妥,乃是客觀交代風波的緣起和演變。至於是否審判劉德華是否說大話,只要內容準確,中立,並無主觀的判斷,我想不同的讀者會做出自己的判斷。維基百科的劉德華條目的這部分章節,只不過是記述了婚訊風波的前前後後而已。--用心閣(對話頁) 2009年12月24日 (四) 04:09 (UTC)[回覆]

    引用媒體的八卦新聞本身就失去公信力,因為那是媒體不正確的報導,維基又再次引用不正確的新聞,並不是每條娛樂新聞都是客觀報導的,那是娛樂記者為了消費劉德華先生所寫的文章,可見維基分不清何謂公正的新聞或是有失偏頗的新聞。 另外「把劉德華在主播會客室的言論,和承認婚訊的事實放在一起並無不妥,乃是客觀交代風波的緣起和演變」,劉德華先生不只一次在訪問中談到感情問題,為何只放了主播會客室的內容,很明顯是斷章取義,企圖誤導讀者對於整條婚姻風波的正確認知!這樣就有失中立! 「審判劉德華是否說大話,只要內容準確,中立,並無主觀的判斷」此文章已經缺乏補充資料了,內容也有失中立,就是影響讀者對於整件事的客觀性,做錯誤的審判!--Kantian1985 (留言) 2009年12月24日 (四) 05:40 (UTC)[回覆]

    1. 八卦新聞與娛樂新聞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是不正確的報道?負面的報道都是不正確的麼?還是報道內容純屬捏造? 誰來判斷是否偏頗?
    2. 如果劉德華多次談到了感情問題,那麼是不是在主播會客室的言論也是他本人的言論?訪談的全文在哪裏(否則何以知道是否斷章取義),劉德華不止一次談到感情問題,如果和婚訊風波有關,當然可以補充道條目里。但是,不管怎麼說,難道婚訊風波沒有存在麼?至於婚訊風波中的是非,維基百科條目並沒有定論啊。
    3. 缺乏資料,每一個人都可以補充。內容失中立,請你輸出你的論點和論據。難道維基百科記錄劉德華的婚訊風波就是錯誤嗎?否則怎樣記述才能夠中立呢?哪些原因造成讀者的誤判,如何改進之?難道是要把婚訊風波從維基百科條目中抹掉麼?--用心閣(對話頁) 2009年12月24日 (四) 05:58 (UTC)[回覆]

    在下看過二人的爭論後,發覺「婚訊風波」和「感情生活」這兩篇文章有重覆性,如果要增加「婚訊風波」的資料是必會和「感情生活」有重疊,而「感情生活」中所記載的資料較為詳盡,可以知道從過去幾年到最近發生的事情,來龍去脈較完整,而「婚訊風波」發生的時間點只是某個特定時段,而且所發生的事情也在「感情生活」中有記載,所以我認為有需要刪除其中一個較不完整的那篇。

    劉德華和前女友俞可欣曾簽婚書一事[編輯]

    是經劉德華親口承認,兼有錄像支持,為什麼有人要千方百計移去? --218.102.238.108 (留言) 2010年2月12日 (五) 09:51 (UTC) 一年之後事實證明劉先生完全不受事件影響,2010-2011的跨年演唱會,在香港體育館連辦20場![回覆]

    劉德華板鴨[編輯]

    劉德華告四川"劉德華板鴨"侵權_港澳頻道_新華網RalfX2010年4月30日 (五) 18:39 (UTC)[回覆]

    國籍問題暫時去除吧, 爭議太大[編輯]

    香港一詞是介定混合了中英兩國國籍的香港人的最客觀用語, 兩種國籍皆是終身有效的, 不應一刀切把奧運會上權宜著各方政治矛盾的避嫌用詞強加於這裏, 總不可能介定所有在台灣出生的藝人國籍為"中華台北"吧, 同樣地沒有人會用英國(蘇格蘭)人, 英國(威爾斯)人去形容不屬英國直豁領地的英國公民, 可沒有人質疑蘇格蘭不是屬於英國一部份, 國家的主權並不會因這般申明而得到認可或否定, 帶來的只有矮化自治區人民自主權的反感, 不必的矛盾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tman88對話貢獻)加入。

    並無爭議,請看Template:CNHK(由於香港護照與大陸護照在實際政策和免簽國家等方面有極大的不同,人物「國籍」一欄不可簡單模糊地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丟失了重要訊息;由於香港公民理論上屬於中國國籍,也不便只填「香港」。)。

    維基娘俺の嫁留言2011年6月24日 (五) 10:28 (UTC)[回覆]

    • 香港97年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自動成為中國籍公民,這是不爭的事實。

    所謂的護照簽證以及政策和大陸不同,並不能代表國籍和國旗就不同,理論上和法律上香港永久居民已經是中國籍,而香港護照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獲得此護照的人條件必須為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6:05 (UTC)[回覆]

    條目長度[編輯]

    條目雖長,但都是劉德華的實力見證,值得記錄。反觀如楊丞琳,那麼長的內容就與明星的人氣實力不相稱了。也許這就是明星實力上必然差距的體現吧,人家劉德華至少幹了30年。Ivantalk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7:30 (UTC)[回覆]

    劉德華「悟」這首歌在哪張CD專輯發行的?[編輯]

    如題,需要,謝謝。-- [ ] 2011年11月21日 (一) 08:24 (UTC)[回覆]

    知道的麻煩回復到我用戶頁,謝謝。-- [ ] 2011年12月5日 (一) 07:23 (UTC)[回覆]

    優良條目候選[編輯]

    劉德華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香港人,提名人: --Okeout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12:24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7月26日 (四) 14:44 (UTC) 至 2012年8月2日 (四) 14:44 (UTC)
    • (+)支持:提名人票。內容精確、不會大幅變更,雖然電影欄會更新,但是已知4,596個字。條目每排版內容豐富,有望成為優良條目。

    --Okeout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12:24 (UTC)[回覆]

    (!)意見:請解釋那裏在冗餘的表格和點列內容?我可自行修改。 --Okeout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15:37 (UTC)[回覆]
    「投資作品」、「音樂作品」、「榮譽與獎項」下內容。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6日 (四) 15:39 (UTC)[回覆]
    本人發現其他優良條目,人文等也有冗餘的表格和點列內容,其實沒必要修改,優良條目候選規則沒列明冗餘的表格和點列內容是不符合優良條目。希望閣下改投支持票。 --Okeout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15:46 (UTC)[回覆]
    請不要拿其他條目與否作為支持這個條目內容的依據。優良條目必須符合的特質中包含:內容精確。這些表格和點列內容不符合「精」的要求。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6日 (四) 17:24 (UTC)[回覆]
    • (!)意見維基中文百科根本不是好的條目,次次投反對,這有意義嗎?維基英文百科擴充也快速個維基中文百科,證明維基中文百科

    沒有好人的,CSO也沒有好人 --Okeout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15:27 (UTC)[回覆]

    • (-)反對: 提名者從上次提名大白鯊到現在簡直一點長進也沒有,我直接用上次的意見回你:「投反對是保證維基百科候選出來的水準,就算把條目丟上候選,別人提出反對意 見卻視而不見、不加以改進條目本身,僅在那裏嚷嚷別人有意杯葛,那條目品質永不會獲得提昇,要請求幫助就去互助客棧,這裏沒有提供的義務。」–Ai6z83xl3g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15:42 (UTC)[回覆]
    • (-)反對,「公益活動」之後就沒法看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1日 (二) 08:56 (UTC)[回覆]
    • (-)反對, 光是在內文裏看到「跟劉德華合作過的女演員也很多,包括……」、「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粵語專輯有……」、「著名國語專輯則有……」、「而歷年來代表性的 粵語歌有:」、「經典國語歌曲則有:……」、「填寫了許多優秀的作品,比較知名的有……」等等只是大量資料及文字堆砌的內容,我就認為這不會是一篇優良條 目。另外,我一直認為在藝人的演出作品中加上一大串合作演員是很浪費版面也很無意義的事。-- Marcus Hsu  talk  2012年8月1日 (三) 00:49 (UTC)[回覆]
    • (!)意見,這個條目我做了許多貢獻,我知道列表太多不易成為優良,我以後會繼續改進、擴充、分拆這篇條目的,這個任務對我來說也比較艱巨--Huandy618 (留言) 2012年8月1日 (三) 07:46 (UTC)[回覆]

    未能入選:1支持,5反對。--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14:48 (UTC)[回覆]

    歌唱事業[編輯]

    明星藝人廣告代言純粹是商業廣告行為,維基百科不應保留![編輯]

    如題,維基百科不應保留明星藝人廣告代言內容。因為明星藝人廣告代言不同於音樂專輯,電影等藝術創作,是赤裸裸的商業廣告行為。於維基百科的宗旨不適合,並且有的明星為牟利而無顧忌地接商業 代言。特別是藥品代言,對大眾有誤導傾向。建議維基百科所有詞條,都取消刪除明星藝人的廣告代言內容。並非針對華仔。

    個人覺得代言應保留,這是藝人的工作之一,有時亦可代表其身價和形象。但,「劉德華對代言廣告有要求,他說過,因為自己為知名人士,代言產品必會影響公眾,所以每次廣告公司邀請他代言,他都會先謹慎考慮。他當年代言關鍵旅遊之前,劉德華曾說先讓他爸爸參加該旅行社的旅行團,親身體驗認為服務良好後,才出任代言人。」這段顯多餘,幾乎每個藝人都是這樣講的,不需特地寫出,維基不是個人宣傳。小花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08:19 (UTC)[回覆]

    條目[編輯]

    之前已提過,條目褒獎用語比例實在太多,不太符合中立性原則。例如:「......場面讓人喝彩,而法庭外對於他的身世所展開的感情戲則相當賺人眼淚。它的成功不僅在於導致此後又陸續拍了兩部續集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顯露出劉德華可以在未來成為影壇巨星的一種潛質的證明。」、「結局讓觀眾無限感慨」、「充滿懷舊與纏綿悱惻的傳奇味道」、「可愛又感人的以至於讓許多觀眾忘記了演員存在」、「看的讓人熱血沸騰,為達理想壯心不已的暮年子龍則讓人尊崇萬分」....等太多這種用語了,這是華仔的條目不是專述電影的條目,提及該片重要性就夠了。否則不出幾年就會堆積。

    另「歌唱事業」部分,「而歷年來代表性的粵語歌有:《情感的禁區》、《永遠記得你》、《我恨我癡心》、《可不可以》、《再會了》、《愛不完》、《再吻我吧》、《一起走過的日子》、《不可不信緣》、《真我的風采》、《愈望愈傷心》、《情是那麼笨》、《你是我的夢》、《謝謝你的愛》、《獨自去偷歡》、《答案就是你》、《暗裏着迷》、《這一生是給你一個》、《開心的馬騮》、《情人Happy Birthday》、《誰人知》、《花花世界》、《鑽石眼淚》、《情未鳥》、《情深的一句》、《你是我的女人》、《他的女人》、《心藍》、《當我遇上你》、《心只有妳》、《夏日Fiesta》、《無間道》、《如果有一天》、《17歲》、《真愛是苦味》、《常言道》、《沒有翅膀的天使》等;經典國語歌曲則有:《如果你是我的傳說》、《我和我追逐的夢》、《來生緣》、《謝謝你的愛》、《一輩子的錯》、《真情難收》、《一生一次》、《忘情水》、《纏綿》、《你是我的溫柔》、《天意》、《真永遠》、《愛火燒不盡》、《今天》、《因為愛》、《鐵了心愛你》、《相思成災》、《中國人》、《孤星淚》、《冰雨》、《偷回憶的人》、《笨小孩》、《回家真好》、《木魚與金魚》、《男朋友》、《都怪我》、《會說話的啞巴》、《愛你一萬年》、《男人哭吧不是罪》、《我不夠愛你》、《享用我的姓》、《沒有你的城市》、《愛情新活力》、《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驕傲》、《我的心只可容納你》、《練習》、《黑蝙蝠中隊》、《肉麻情歌》、《恭喜發財》、《再說一次我愛你》、《一》、《Everyone is No.1》等以及一首閩南語歌《世界第一等》。從歌詞的內容來講,劉德華的歌曲種類多樣,既有《可不可以》、《愛不完》、《一起走過的日子》、《暗裏着迷》、《情深的一句》、《忘情水》、《天意》、《冰雨》等為代表的經典情歌,又有《媽媽I Love You》、《親愛的媽媽》和《回家真好》等表達親情的抒情歌;比較大氣的歌曲如歌頌中華民族的《中國人》和《母親》,也有述說自己心路歷程如《仍唱我的歌》、《十年》、《笨小孩》、《男人哭吧不是罪》、《17歲》、《影帝無用》、《無須擔心》、《最受歡迎男歌手》、《I Don't Wanna Say Goodbye》等許多歌曲;不僅有勵志的如《真我的風采》、《今天》、《踢出個未來》、《男兒志》、《天比高》等,還有展現人生哲理的如《木魚與金魚》、《世界第一等》、《缺陷美》、《如果有一天》、《常言道》和《張開眼晴》等;有送給粉絲的如《獻給你》、《給你們的一封信》和《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驕傲》等,.............」

    巴啦巴啦,為何要一一詳列呢?內文的功能不是KTV點歌本,而且已有歌曲列表(甚至有獨立條目),多數的歌非歌迷也不熟悉甚至沒聽過多數這些歌,維基是讓「一般大眾」閱讀用的,一般人看不到一半就放棄了吧,精煉重點就夠了(否則王菲應該列到爆)。此段建議刪除或改寫。 還有「感情」的部分,「關之琳則表示:跟他在一起覺得很安全」........,這也無須一一詳述吧,都有附連結了,讓連結說話吧。資料蒐集這麼齊全,條目只是堆積會很可惜,下方評分至少可以有四分以上的。以上是一些淺見。小花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08:19 (UTC)[回覆]

    (!)意見:小的先把「廣告代言」那一部份的廣告視頻刪除(打廣告不好吧)。「影視方面」的段落有些比較不具代表性的電影角色可精簡。另,「合作演員」挑最多的即可。至於歌曲,前述那些「唱名」式的敘述個人認為皆可刪除,原段落的其他內容已經足夠。所附的參考連結應挑能見度較高的媒體即可,票選的新聞也不用一一列出,因某些票選單位亦不具公信力。各地「演唱會門票熱銷」的新聞無需條條皆列,同質性太高。「北京奧運會」其實也無須獨立出一段,此段是否考慮併入生平(原「生平」段落只包括早期家庭求學背景,是否將「生平」改為「發跡」或其他名詞較精確)。先調整一下樓上所掛的其中一個模板,有意見請再提出囉!若已改善再行移除。小花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7:10 (UTC)[回覆]

    清理[編輯]

    已大幅整併與清理,刪除父母親居所等私隱資訊、瑣碎緋聞細節、對電影角色的主觀用語、過多相似連結(其中甚多指向相同事件,根據維基方針,太多連結阻礙閱讀)。藝人模板處的「代表作」已刪,根據維基手冊,代表作列五個較佳,否則會失去提綱挈領的意義,若著名作品太多,條目本文的「影視」部分亦有描述。模板皆已移除。建議補「爭議事件」。另,下方不用編這麼多模板,例如《明報週刊》並非華人區具代表性和知名度的獎,無須再另建模板,兩岸三地民間的獎項多如牛毛,條目會堆積。小花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4:07 (UTC)[回覆]

    國籍實在扯淡嗎?[編輯]

    如果無法確認或者一些人要扯淡的話乾脆不要寫這項。--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10日 (三) 16:12 (UTC)[回覆]

    首段引文[編輯]

    目前引文共有三段,依次是開首、成就、慈善公益。個人認為可在開首與成就之間加入一段,扼要地簡述他的發跡和竄紅經過(例如由無線電視藝員班、拍電視劇到拍電影和唱歌,後來進一步發展自己事業,再舉出一些首本名曲和片集例子佐證為佳)。--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2月2日 (一) 16:43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優良條目候選(第二次)[編輯]

    劉德華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傳播媒體 - 演員,提名人:Huandy618留言2013年12月3日 (二) 06:15 (UTC)[回覆]

    投票期:2013年12月3日 (二) 06:15 (UTC) 至 2013年12月10日 (二) 06:15 (UTC)
    入選:12支持,1反對。--劉嘉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06:36 (UTC)[回覆]


    特色條目評選[編輯]

    劉德華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娛樂,提名人:JK~搵我 2015年5月2日 (六) 12:13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5月2日 (六) 12:13 (UTC) 至 2015年5月16日 (六) 12:13 (UTC)
    1. 違反合理使用圖片準則,唱片封面只有在介紹唱片的條目中才能「合理使用」,但本條目單在「全盛期」就使用了3張這樣的圖片,全條目達到4張。所謂「合理使用」其實就是儘可能少用、不用,連用4張……實在沒法再說合理。不過這個問題之前User:ShizhaoUser:Hijk910和主編提過,但主編覺得英語中有些條目——當時舉的例子是濱崎步——也有這類圖片。但是一來,那裏只用了一張,而且正文中有特別說明,這是因九一一襲擊事件而特別更改的唱片封面,以此反映人物立場(換言之有特殊意義);二來,圖片頁面也有相應說明,說明這圖片為什麼會在條目中「合理使用」;三,直接用英語維基百科來對比是沒有實際意義的,這裏不是英語維基,如果是的話,這樣連用4張(目的還只是為了讓條目中看起來不全部是文字顯得單調,這顯然不屬於合理使用)也肯定通不過優良條目評選;
    2. 「票房與合作」、「創作及合作」這樣的章節根本就不應該有。這屬於典型的數據羅列,而且有違中立性原則。電影票房的數據直接在介紹某部電影時提及即可,也沒有哪個電影人的傳記會專門開闢章節來講他票房有XX億的有XX部,分別是《XX》《XX》《XX》《XX》《XX》《XX》《XX》《XX》《XX》……同時2015年連一半都還沒有過完,怎麼就「截止2015年」呢?合作對象這樣的內容也是無意義的數據羅列,合作次數最多、最成功的導演,次數最多、2000年後最多……的(男)女演員,不得不提的又有誰,這些內容如果是追星、八卦站都很好理解,但百科全書也這樣寫就不恰當了;
    3. 條目中有較為嚴重的過量內鏈問題,這個意思是說:重複(或不必要)的內鏈除了分散讀者注意力以外,沒有任何好處。一般而言,同一個內鏈在條目正文中出現1次就夠了,如果前後相隔很遠(條目很長),並且這個內鏈有一定實用性(讀者很可能會想要點擊查看),那麼在相隔很遠的位置增加一個(共兩個)也可以。舉個例子:1985年劉德華進軍樂壇加盟華星唱片推出了第一張專輯《只知道此刻愛你》,共包括《只知道此刻愛你》等計13首粵語歌曲,其稚嫩的唱腔未獲得很大回響,但與張學友鄺美雲一起入圍最佳新人獎。1986年轉入百代唱片後至1989年這四年間,相繼推出了《情感的禁區》、《回到你身邊》、《回到你身邊&法內情》、《劉德華》、《愛的連線》、《共你傷心過》共計六張唱片,其中1987年發行的《情感的禁區》中的同名主打歌《情感的禁區》成為其第一首成功流行的歌曲,1989年《回到你身邊&法內情》是其首張國語唱片,1988年《回到你身邊》中的《永遠記得你》、1989年《劉德華》中的翻唱搖滾歌曲《我恨我痴心》以及1989年《共你傷心過》中的《流浪》這幾首粵語歌數年後經常為劉德華所演唱而讓歌迷所熟悉。
    4. 內容堆砌,對於這樣的人物來說,內容要「豐富」是很容易的,來源也很好找到,真正困難的地方已經不是找資料、找來源,而是做取捨,這往往又會有顯著的矛盾並引發編輯戰。以條目現狀來說,在書名號內容方面的單純信息羅列、堆積非常嚴重。之前User:MarcushsuUser:Kannoflower所提過的意見雖然略有改善,但總體上只是治標不治本。
    5. 行文不符合中立性原則:條目中有大量立場鮮明的主觀性評價,「更是勇奪」、「著名導演」、「片中悲壯的草莽兄弟趙二虎」、「胸懷壯志且表現勇猛的三國英雄人物」、「很有生活質感的普通人」、「極具說服力的內斂演出」、「他堅持親自完成大量高難度動作戲,為從影以來最危險和投入的一次,其火場面被認為可媲美同類型荷里活影片,而劉演繹的警官呂明哲集人性衝突和善惡於一身,被認為是一個突破」、「有勇有謀的大唐神探」、「唇槍舌戰的表現不俗,而法庭外與身世有關的感情戲則比較賺人眼淚」、「著名的同期同學」、「刻骨銘心的浪漫生死戀,感動了華語地區及韓國等地許多觀眾」。此外,條目中幾乎完全沒有負面評價,即便是數量極少的他人批評之後,也馬上會以圓滿的解釋說明劃清界線;
    6. 行文還需要通讀檢查,這點上應該屬於主編的強項,前後讀一遍應該很快就會知道我是在指什麼,舉例:「對於此事,劉德華在台灣節目中,由本人親口公開澄清」。

    先就寫這些吧,我覺得總體上羅列堆積的情況最為嚴重。--7留言2015年5月4日 (一) 09:56 (UTC)[回覆]

      • 呀……閣下實在點醒了我,經你的提醒,我認為此條目的確應該對於他的風格和評價有落筆空間。他90年代初期,曾有一位娛圈猛人叫他專攻唱歌或者拍戲,只能選擇一項,因為當時在四大天王之中,美其名說是比較全面,但卻也可以說他是「周身刀 無張利」,可以說一下他最終為何仍選擇雙線發展。此外他的唱腔比較像粵曲腔,這些或許要提及。若編者有意開設風格/評價一節,不知可否寫一下當時四大天王的競爭情況呢?例如郭富城條目那種,不過不知道這樣的章節是否適合百科全書。我還是認為條目對他的生平描寫很詳盡,影視事業寫得比較好,但也認同你所說的《XX》《XX》《XX》《XX》應該縮減,音樂事業一節有進步空間。至於「著名導演」應該問題不大吧…暫時保留支持票,希望H兄也可以先回應一下7兄的意見。在沒有知會H兄便提名這條目有點冒昧,真的抱歉,希望你可以成功讓這條目成為特色--JK~搵我 2015年5月4日 (一) 13:35 (UTC)[回覆]
      • 第一,唱片圖片刪除兩張,留下兩張(一張唱片、一張演唱會海報)合理使用。第二,「票房與合作」對於影壇一線巨星、「創作及合作」對於歌壇天王都是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缺失才是大問題,我總不能介紹一部電影代表作時就把香港和大陸票房,台灣票房數據都寫出來吧,若真如此才是真正意義的「典型的數據羅列」,他本人填寫了那麼多歌詞,唱了那麼多首歌曲,單獨一節介紹怎麼就顯得多餘了?「怎麼就截止2015年呢?」,難道這樣也有問題,那麼如果我說截至到2014年你是否要說為何現在已經是2015年了怎麼不提2015年的?第三,一些重複內聯去掉即可。第四,「在書名號內容方面的單純信息羅列、堆積非常嚴重」,請指出具體地方的問題,你認為哪些內容可以刪除,刪掉後行文是否合理有意義。第五,中立性問題,有些內容是大致來自媒體報道和媒體影評,比如「很有生活質感的普通人」來自專業影評,「極具說服力的內斂演出」是金馬獎頒獎禮上的官方表彰詞,「他堅持親自~~」都有參考依據;有些是在公認的基礎上做出適當調正,如「有勇有謀,「比較賺人眼淚」、「感動~觀眾」等;「著名」沒有問題,無關中立。第六,「幾乎完全沒有負面評價」那是你對一些段落和句子的無視,參見「高產階段」最後一段,「初入歌壇」最後部分,「榮譽與形象」里我寫的也是事實。--Huandy618留言2015年5月5日 (二) 18:52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不論就書寫語氣、用詞,資料整理都離特色條目差得太遠了。-- Marcus Hsu  talk  2015年5月5日 (二) 16:38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300多個來源,人物傳記類原創條目佳作,好好勝過那些刷存在感的條目。金牌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5年5月7日 (四) 06:06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編寫用心。Banyangarden留言2015年5月7日 (四) 14:14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太多崇拜者用語。--Fxqf留言2015年5月7日 (四) 15:01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300多個來源,瘋了吧——萬惡之源-昏君 (大興土木無惡不作) 2015年5月9日 (六) 13:56 (UTC)[回覆]
    • 意見如下:
      • 「電影方面他已三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獎,並獲得兩座金馬獎影帝」不對,太口語、太俗語、太娛樂化,「金馬獎影帝」好像是個稱號,稱號怎麼會有「兩座」呢?
      • (2006年7月7日,香港演藝學院因他「是香港最受尊重和喜愛的演藝名人之一,對香港電影及音樂貢獻良多。其嚴謹專業的工作態度,足以成為年輕人的典範」,並且為了「表彰他在表演藝術方面的成就」而授予劉德華榮譽院士稱號)需要修飾。
      • 「2013年12月8日,又當選香港殘疾人奧委會暨傷殘人士體育協會副會長。」無主語。
      • 什麼「生平簡介」,應該是「早年生涯」。該章節應該加入劉德華出生日期,序言(或者說首段、章節0)大致上只應該是正文的概述。
      • 「有三位姊姊、一位弟弟(劉德盛)和一位妹妹,在家中排行第四。其父劉禮年輕時為啟德機場的消防員。」等句子沒有主語。
      • 「六歲時他們隨父親離開農村」:條目講述的內容應該以主題人物(劉德華)為中心,所以這裏用「他們」是不對,而且也不清楚的。
      • 「家後來搬到了九龍鑽石山下(城市、貧民區)」:「家」不對,什麼家,應該省去或者用「全家」。
      • 「六歲時他們隨父親離開農村,家後來搬到了九龍鑽石山下(城市、貧民區),也因為鑽石山貧民區多是木屋,很容易發生火災,十一歲在大火燒毀,住在寮屋一年,後來再搬到藍田邨第十五座。」整個句子讀起來就更離譜了,「他們」竟然在同一個時間竟是六歲,他們還在同一個時間(十一歲)「在大火燒毀」(人被大火燒毀了,劉德華還會在世嗎?很明顯這是病句)。
      • 全文需要統一「姐」和「姊」字的使用,只保留其一。
      • 「在劉德華五、六歲時,擔任消防員的父親還開了一間小吃雜貨店以賺錢維持家用。劉德華與姐姐們則經常擔任店裏的幫工一起幹活。當時負責寫菜名的他為日後寫下一手好的毛筆字奠定了基礎。」這幾個句子裏應該有關聯對吧,與其用句號,不如用其他標點符號來連接。
      • 「因為他父親嗜吃叉燒,後來劉更把藍田邨十五座地下的「華東燒臘」買下來送予父親」:Jarodalien君說過,中文不能以一個華人的姓氏來簡稱。
      • 「因為他父親嗜吃叉燒,後來劉更把藍田邨十五座地下的「華東燒臘」買下來送予父親」:同一個句子,中文跟英文不同,中文不能先用「他」然後再在句子後半部分介紹「他」是誰。
      • 「對於此事,劉德華在台灣節目中,由本人親口公開澄清」:這句話來源或腳註不足,而且也沒說是哪個台灣節目,而且整個句子也應該重寫,不要這樣囉嗦,因為太囉嗦會變成崇拜。整句宜改成:「劉德華曾在台灣的一個節目(最好說是哪個節目。而且……是電視節目嗎?)中澄清/透露,在就學階段曾取學名為「劉福榮」,他的本名則是「劉德華」。」
      • 「劉德華並未有專心學業」:應該是「並沒有」吧。
      • 「1B3D2E(中文讀本A)」:煩請解釋。
      • 「劉德華在中五會考獲得1B3D2E(中文讀本A)的成績,中六上學期後,到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的藝員訓練班受訓。」需要修飾。
    • 保留反對票。我只是看了序言(首段)和第一個章節,就這樣。如果其他人繼續盲目投票,我會列出更多問題。--HYH.124留言2015年5月11日 (一) 07:29 (UTC)[回覆]
        • 多謝你的建議,已經做出適當修改,不過由於一些編輯內容是其他維基人做出的,並非每句話都經過或來自於我的斟酌和貢獻,所以對於「1B3D2E(中文讀本A)」這樣的香港本地中學知識,我也不大理解,也不知道如何解釋。歡迎更多有意義的建議。--Huandy618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01:05 (UTC)[回覆]
    • (=)中立:香港民間地下特首劉德華民望之高令中共吃驚 VS 中國共產黨欽點的香港地上特首689票梁振英)民望之低,令中共沒有面子,中共不會讓劉德華加分成為特色條目,所以香港維基人需要加油對抗中國維基人的抵抗。--Jackac留言2015年5月12日 (二) 05:11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個人認為合格,給條目點個讚。--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5月15日 (五) 00:51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讀起來是沒有科學類條目「專業」,但好歹是中文原創,而且從GA以來一年多主編一直都在默默碼字,一直在雕琢字句。  但(!)意見還是要說:「影視事業」和「歌唱事業」兩大段底下的小段,是否可以統一都標上年代呢?(不用標的除外) 要保證美觀和一致。  還有,什麼叫「5 歷來事件」,這是什麼style的中文,廣東人也唔識得乜意思吧。--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5月15日 (五) 04:35 (UTC)[回覆]
      • 「歌唱事業」後面已有年代,「影視事業」的「高產階段」與「港產黃金時代」因為有交錯重逢的年份,我覺得不宜在標題上直接劃分;「歷來事件」如果不妥,你認為換成什麼更好?--Huandy618留言2015年5月16日 (六) 00:37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堆砌、過度內鏈,語言應更中立。--1=0歡迎參與WP:模仿專題 2015年5月15日 (五) 05:56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大致同上諸位反對者。不肯定引用愛好者站點為來源是否恰當,不肯定最後一句是否有作大的成分。利申:我不是五毛。--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5月15日 (五) 15:16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支持原創,給自己的偶像投一票。--飛賊燕子留言2015年5月16日 (六) 07:23 (UTC)[回覆]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目錄設置不合理,「歌唱事業」一段下的「創作及合作」、「主要獎項」和「演唱會」應單獨分出來,尤其是「主要獎項」可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歌手條目以表格形式列出,而且要兼顧提名獎項。「歷來事件」一段既然是「歌唱事業」的內容,就不需要單獨列出,爭議性事件應分為「爭議」一段。--百戰天蟲支持維基一萬年拯救霉霉計劃 2015年5月16日 (六) 07:31 (UTC)[回覆]

    濫用的詞匯[編輯]

    似乎濫用「經典」一詞了,出現了十五次之多。「因包括abcd四首經典作品而成為其經典唱片,ab後來成為傳唱度很高的經典情歌」這種真的不能忍。
    隨便幾家(野雞)傳媒說是經典就是嗎?不覺得有違中立觀點方針?
    放在一般乙、丙級藝人條目都算了,這可是優良級…… Fake12345留言2017年4月8日 (六) 05:30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劉德華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3日 (二) 04:06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劉德華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9日 (日) 09:34 (UTC)[回覆]

    1993年的演唱會意外[編輯]

    請大家討論一下,應否將1993年的演唱會意外加入主要事件的章節中? 內容大致如下(已找到可靠的參考來源):

    1993年,劉德華在香港紅磡體育館舉行個人演唱會,為了營造氣氛,大會在場館上空放下很多氣球,給觀眾作紀念品。一名十七歲的男歌迷為了爭奪氣球,在四十一段的觀眾席不慎摔下樓梯昏迷,送到醫院搶救九日後死亡,成為香港紅磡體育館啟用以來的首宗死亡事故。劉德華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及自責,曾經有意取消餘下的演唱會,往後舉行的演唱會也更為注重台下觀眾安全。這次的事件促使香港紅磡體育館立下條例,禁止台上的表演者走到觀眾席中,觀眾也不准走到台前,同時在台下設置欄杆,讓表演者在握手區域與觀眾握手,以免造成混亂。Lien Wing Yan留言2019年4月15日 (一) 13:35 (UTC)[回覆]

    關於劉德華底部模板顯示的問題[編輯]

    劉德華獲得過無數的獎項和頭銜,因此底部模板比較多,近期留意到所有模板在預覽中都能夠正常顯示,但到了頁面則最後幾個模板消失了,取而代之顯示為#invoke: Navbox,是不是因爲模板太多的緣故?我試着合併部分獎項模板,但無濟於事,請問有什麽方法可以修復?--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2:18 (UTC)[回覆]

    Wikipedia:模板限制,炸模版而已,就是太多了,沒用的就刪了吧。--⭐⭐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01:20 (UTC)[回覆]
    好誇張,從來沒有看過這麼多模板!Felix.tsai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2:55 (UTC)[回覆]
    是哦,華仔真的好有成就。這些模板都有用,也不能刪,只能把次要的放到最底部,不能顯示了,多謝用戶星星的回復。--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16 (UTC)[回覆]
    不一定要刪導航模板,可以刪其他段落的模板,或者考慮分拆之類來解決。--AT 2021年6月28日 (一) 09:31 (UTC)[回覆]
    已經有用戶嘗試修改,但還是不行,現在一個模板都不顯示了。--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51 (UTC)[回覆]
    下手要狠,比如資訊框的獎項什麼的,內文或模板有提及的話就不用再寫,或是拆分至獎項列表之類的,可以精簡的部分其實很多,類同參考資料也可以移除。--AT 2021年6月28日 (一) 10:11 (UTC)[回覆]
    參考來源不用模板改用文字就行了吧?--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0:57 (UTC)[回覆]
    還有,麻煩折疊一下那一大堆navbox,佔太多空間了。--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0:58 (UTC)[回覆]
    不能折疊,剛才已經有用戶試過了,一旦超過模板限度,一折疊就全部消失。--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1:20 (UTC)[回覆]
    如果理解模板限制的機制,只會告訴你,用大Navbox包裹一堆小navbox,只會更糟。——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8日 (一) 12:39 (UTC)[回覆]
    不是這個意思,我是在說在將參考來源模板替換為文字,解決模板限制問題摺疊那些模板。--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09:30 (UTC)[回覆]
    我嘗試過整併、摺疊並適度削減導航模板,若模板限制的問題消失,請考慮採用我修訂的版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29日 (二) 12:52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參與,但不能移除模板,模板的重要性和字數無關。--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30日 (三) 04:57 (UTC)[回覆]
    閣下可以嘗試對Template:全民投選電影金影獎最令人難忘香港電影男角色進行存廢討論,以缺乏關注度刪除。如果能夠提刪成功,則可以從條目中移除。--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30日 (三) 05:2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