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语言保护
台湾语言保护主要以台湾本土语言为号召的语言复兴运动。目的是应对各地母语环境因国语运动而急剧衰落濒临灭绝的现状,并呼吁官方保护以各族群母语为载体的戏曲曲艺和民间文学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勿永久性地消失。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7条表明语言上的“少数人”同样享有“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
历史
[编辑]中国历史上被人为划分有标准语(即官话)和方言(地方语言)两种。由于古代未有达致高效的同化手段,各地方语言在仍可保持差别,在音素、音调。语法、常用词汇常常截然不同。历朝历代均曾经推行民族通用语音,最早是“雅言通语”。明清则以北京话作为国语。[1]但直到普通话推广之前,中国的汉族民众仍长期以方言为母语。持续到民国年间的白话文运动以北方官话的书面语口语化。此后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皆以北方官话发音作为国家语言标准。
从台湾日治时期到台湾战后时期,台湾各种非官方语言就一直遭到国语运动(先后推行日语、华语等官方语言)之政策打压。在1985年所公布,弹压公共场所使用本土语言的《语文法》取消立法后,1988年台湾客家族群发起还我母语运动,争取多元语言政策、修改《广电法》对地方汉语的限制,甚至争取新闻节目。[2] 1990年代开始,随着台湾自主意识脱离政治暗流,以及乡土热心人士寻找自身语言学标识,以期摆脱30年代国民政府所颁布的基于北方口音的国语标准,中华民国政府开始推广弱势语言,包括原住民语言以及属于汉语族的台语和客语,具体措施包括立法奠定语言平等法案、在学校教授传承语(heritage languages),意即本土语言、原住民族语、新住民之东南亚语言等。
中华民国政府来到台湾后实行的国语运动,限制民众在公开场合使用方言,重压反而导致本土意识升高,并常以口语作为相同族群的证明。台湾的正规学校多为是使用北京话教育,对读音有严格要求,所以大众都必然要遵守其规范。而地方人民要学习自己的母语,除了本土语言课程外,一般只是从家庭、朋友或者公共广播来认识,然而这些读音可能令学习者带有一种不确切感。本土语言发展只视乎社会发达情况而定。
目前台湾常用的语系分为以下几类
书写方式
[编辑]台湾语言保护运动
[编辑]台湾手语
[编辑]在文化部所举办的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公听会,各界聋人及听障团体也跳出来疾呼保护台湾手语的重要性──在地口语跟在地手语都同样珍贵,不应贵口语而贱手语。此外也强调文字手语不应喧宾夺主、聋人应该拿回台湾手语教学研究的主导权等。
内部链接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陈章太在记者见面会上的发言,中国语言文字网记者 2006年3月22日
- ^ 黄宣范, 語言、社會與族群意識--臺灣語言社會學的研究, 台北: 文鹤: 53–56, 1993、彭文正. 台灣主要報紙客家意象研究 (PDF): 3. [2014-02-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