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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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前因關注度合併,現新增來源似乎不是直接關於交流道本身,請檢查。@Colin1990813:—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3:06 (UTC)
- 意見 已補充來源 --地圖上的流浪者(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13:25 (UTC)
- (!)意見:非關注度來源。TimChen 論・獻 2017年12月22日 (五) 13:29 (UTC)
- 改回重定向。—AT 2017年12月30日 (六) 08:36 (UTC)
- (!)抗議:為什麼要改為重定向? 我還沒附上可信來源呢!! 我請求@Techyan:來做重新判斷!! @AT: Colin1990813(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7:01 (UTC)
- 您有的話,請在此列出。謝謝。—AT 2017年12月31日 (日) 07:58 (UTC)
- (:)回應:附上可信來源[1] 我請求@Techyan:來做重新判斷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1月1日 (日) 11:31 (UTC)
- (!)抗議:為什麼要改為重定向? 我還沒附上可信來源呢!! 我請求@Techyan:來做重新判斷!! @AT: Colin1990813(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7:01 (UTC)
- 狀態: 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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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沒有可以consider為破壞之內容;即使頁面創建者出於破壞動機創建此條目,條目本身無罪。建議以關注度發還存廢討論處理。——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12月26日 (二) 02:31 (UTC)
- 另,根據善意推定原則,本人相信此條目是因守望者愛孟出現新聞報導才有人創建,而不是出於破壞或好玩,藍桌才是這種條目。—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12月26日 (二) 02:33 (UTC)
- 拒絕。--Techyan(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7:01 (UTC)
- 請說明拒絕原因。—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8年1月2日 (二) 02:58 (UTC)
- 那個頁面是一個多次因破壞被封禁的IP創建的。請求管理員注意。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7: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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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章程一節可否算為介紹而合理使用?另外如果本段侵權,移除後似乎也可以獨立成為一個條目?—Aoke1989(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11:31 (UTC)
- 介紹文字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話重寫,沒有必要照抄章程,並且章程內容移除後所剩內容也不多,建議完全重寫。原條目內容不恢復。--Wcam(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15:17 (UTC)
- 狀態: 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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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杭州白話報》是中國晚清時期的一份報紙,本人在搜集相關資料後整理出這個詞條,並註明了來源出處,並非廣告,也沒有侵權行為。但是由於編輯操作不當,導致頁面格式出了一點問題。煩請覆核。—Aimee20130107(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1:14 (UTC)
- 並非明顯廣告,但內容不符合條目質量要求。原內容恢復至Draft:杭州白話報,請儘快改善。--Wcam(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15:24 (UTC)
- 您希望查看的內容不能恢復,請前往Wikipedia:已刪除內容查詢。--Wcam(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19:50 (UTC)
- 狀態: 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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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被提交CSD G11後,被我否決;之後再被提交CSD G11,我掛了{{hangon}}模板並解釋了不符合該準則的理由,之後條目被另一個管理員刪除。依據快速刪除方針,「管理員審批後,可否決反對,並刪除該頁,但應在反對者的討論頁留言,解釋其決定。」管理員沒有遵守方針要求給我留言,我也不知道具體的刪除理由。在沒有得到進一步的解釋之前,我仍然認為該條目不符合G11。現依據速刪方針:「用戶對快速刪除不服,則可提交存廢覆核」,存廢覆核方針:「快速刪除提案的決定有誤」,將條目提報至此:
條目不符合G11的理由先前已於此處闡釋。這裡再複述一遍,條目並沒有嚴重違反中立性方針。條目中大部分有傾向性的內容都在可靠來源中得到了介紹:受到知名導演賞識,出任臨時演員可參考蠻牛嫂抓姦熬出頭;出演廣告而獲得廣泛關注見童年遭後母關狗籠 女星竟曝又摘除子宮;創作歌曲見此專訪。這些來源中出現的傾向性觀點並沒有被其他更為可靠的來源否定,此人也沒有其他的任何負面報道。所以,條目沒有遠遠偏離中立性方針。參考en:WP:G11:"Any article that describes its subject from a neutral point of view does not qualify for this criterion." ,G11不應當用在這樣的條目上。—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5:19 (UTC)
- 已有存廢討論在此處進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1/03#蔡湘宜,現恢復該條目並重開存廢討論,本案結。--Wcam(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5:3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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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具有關注度的張老師只有一個且當時的存廢有爭議。—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9日 (五) 15:20 (UTC)
- 刪除理由為由User:和平至上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11/07#張老師所提交的「張老師」這個詞有歧義,應該創建成消歧義頁:可能是姓張的老師或張老師基金會,請確保「張老師」這個詞沒有歧義:來源搜尋: "張老師" —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圖片;知網工具書--林勇智 2018年1月1日 (一) 17: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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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主播。擔任財經節目首席編輯,固定節目的主持人,符合WP:人物收錄準則。—219.79.180.85(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09:32 (UTC)
- 條目主要是因為沒有提供來源而被刪除,即使恢復條目亦可能再次被刪除,恕未完成。歡迎您重寫。--Lakokat 2018年1月5日 (五) 06:5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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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高中爲當地的示範性高中,並非廣告宣傳。該校網址:http://school.ggedu.gov.cn/list.aspx?cid=215 —Daengz 2017年12月22日 (五) 07:36 (UTC)
- @滕謄:該頁確為廣告宣傳,如有興趣可重寫。--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7:39 (UTC)
- @AndyAndyAndyAlbert:不能在原來的基礎上改嗎?只能新建重寫?那這個學校網址不能作爲參考來源?
- 已寄出最後版本。--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3日 (六) 01:16 (UTC)
- 其他用戶已代為解決。—AT 2018年1月8日 (一) 18: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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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覆核決定不合理,沒有來源以支撐全文而且沒有數據支持這說法(於根室半島近距離掠過,造成北海道降雨量甚大),全文更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7:22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4日 (日) 07:36 (UTC)
- 駁回,沒有來源不等同就要刪除。—AT 2018年1月8日 (一) 18:2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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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人以點列式條目提刪並通過,即使最後版本已經有些許改善。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概述雖然也面對刪除,但是卻保留了。具體詳情請參閱存廢討論— angys 討留獎 2017年12月25日 (一) 12:16 (UTC)
- 駁回。同類型條目無法類比,請考慮重新發起討論以解決問題。—AT 2018年1月8日 (一) 18:28 (UTC)
- 狀態: 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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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覆核理由:英文版本Jynx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ynx 有獨立條目,更有不少來源,只是沒有人查證,就被重定向;而且條目雖然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在沒有討論下就被重定向,迷唇姐可獨立作條目
- Staff. #124: Jynx. IGN. [2009-07-14].
- Walkthrough - Ice Path. IGN. [2009-07-11].
- DeVries, Jack. Pokemon Report: You Can't Do That on Television. IGN. 2009-02-02.
- DeVries, Jack. Pokemon Report: Do Not Want. IGN. 2008-11-14 [2009-08-09].
- Lipperini, Loredana. Generazione Pokémon: I bambini e l'invasione planetaria dei nuovi "giocattoli di ruolo". 2000. ISBN 9788882102494.—gototower(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8:02 (UTC)
- 條目未有提刪紀錄,而且已經有用戶改寫。維持現狀。—AT 2018年1月8日 (一) 18: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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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理由同上~—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8:00 (UTC)
- 駁回,理由同上。--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29 (UTC)
你好 請問可以恢復被惡意刪除的資料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1%9B%E8%98%AD
以上衛蘭的資料在7-1-2018被惡意刪除了許多,請問可否將資料恢復到6-1-2018的時間?
- 恢復修訂版本並非存廢覆核理由。此外,由於侵犯版權,含有侵權內容的修訂版本皆已由管理員 Alexander Misel刪除,非屬無故刪除。--Suaveness(留言) 2018年1月7日 (日) 14:13 (UTC)
- 駁回,理由同Suaveness --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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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孤立頁面—Yangfl(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3:36 (UTC)
- 頁面除章節標題外無實質內容,不予恢復。請重新創建。--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33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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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3馬上被重建,新建頁面有提供資料來源。—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30日 (六) 03:24 (UTC)
- 與原來頁面完全不一樣,我覺得足以保留。--雲間守望 2017年12月31日 (日) 05:44 (UTC)
- (!)意見 所有來源都只是他有關機構的員工介紹,或只是他的文章,全部都不及格。--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4:00 (UTC)
- (:)回應前述「只是他有關機構的員工介紹」所指,實為合法立案之大專學校,並非是沒有公信力的私人單位,且內文並非全部出自於該處。「只是他的文章」所指,實則徵引論文大多出自具備審查機制的學術期刊,著作已經發行有年,雖然學術性並非維基百科寫作的標準要求,以可靠性而言應屬妥適,諒請鑒察,感謝您的辛勞。ck290862(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10:14 (UTC)
- 大專學院網頁內有員工介紹,亦不能作第三方的關注度來源,因有從屬關係;也不是任何論文在學術期刊刊登過就能合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4:21 (UTC)
- 未能提供符合WP:GNG要求的來源,維持原存廢討論決定,條目刪除。--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43 (UTC)
- 引用大學網頁只是參考的內容之一,實質已經過改寫與重編,並持續新增第二手文獻,以盡可能確保符合WP:GNG要求。對於這個決定,只能表達尊重與遺憾。2018年1月10日 (三) 16:30 (UTC)~
- (:)回應前述「只是他有關機構的員工介紹」所指,實為合法立案之大專學校,並非是沒有公信力的私人單位,且內文並非全部出自於該處。「只是他的文章」所指,實則徵引論文大多出自具備審查機制的學術期刊,著作已經發行有年,雖然學術性並非維基百科寫作的標準要求,以可靠性而言應屬妥適,諒請鑒察,感謝您的辛勞。ck290862(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10: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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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覆核決定不合理,沒有來源以支撐全文而且沒有數據支持這說法(直接穿越琉璜島,當地有持續降雨),全文更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7:19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4日 (日) 07:35 (UTC)
- 這是舊理由「沒有來源和沒有數據支持全文,全文更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嗎?—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8:00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4日 (日) 07:35 (UTC)
- 駁回,沒有來源不等同就要刪除。—AT 2018年1月8日 (一) 18:26 (UTC)
- @AT:但是相關用戶已在相關客棧討論,[2]和某次存廢覆核請求表示並暗示此條目依然會維持本人提報時的狀態(即原封不動)(簡單來說他們不會就此條目去修改內容和接手改善),你不相信可以看看相關條目的修訂歷史,下同。—MCC214(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07:48 (UTC)
- 未見Google搜尋結果中對這一稱呼有較多使用。可按CSD R3處理。 --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4:46 (UTC)
—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9日 (二) 11:30 (UTC)
- 均是來自石川縣政府的文獻。—AT 2017年12月19日 (二) 15:43 (UTC)
- 石川県政府的文獻不可以嗎?--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08:47 (UTC)
- 非獨立、第三方來源無法引證關注度。—AT 2017年12月20日 (三) 11:09 (UTC)
請AT君協助改為On hold,此段期間會尋找相關可以引證其關注度的來源。收回。--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36 (UTC)
- 非獨立、第三方來源無法引證關注度。—AT 2017年12月20日 (三) 11:09 (UTC)
- 石川県政府的文獻不可以嗎?--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08:47 (UTC)
- 均是來自石川縣政府的文獻。—AT 2017年12月19日 (二) 15:43 (UTC)
- 請在有進一步來源後再遞交,結案。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4:56 (UTC) --
—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9日 (二) 11:30 (UTC)
—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9日 (二) 11:3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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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站作為廣州地鐵13號線首期之一車站,將於2017年12月28日隨13號線首期開通而啟用,若單純重定向至十三號線條目已有不妥。會給讀者帶來困擾。(來源:1、www.gzmtr.com/ygwm/xwzx/gsxw/201712/t20171227_55523.html 12月28日,廣州地鐵四條新線同步開通!2、http://news.sina.com.cn/c/2017-12-27/doc-ifypxmsr1058080.shtml 廣州地鐵4條新線明日開通)—Nissangeniss(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31 (UTC)
- 覆核理由:裕豐圍站已於2017年12月28日除廣州地鐵十三號線開通,單純重定向至十三號線條目已有不妥,繼續重定向至十三號線會誤會讀者。同時該條目之有足夠關注度,請刪除重定向頁面。管理員可參考過往相似存廢覆核請求和存廢討論作為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6/12/30#.E8.8B.8F.E5.85.83.E7.AB.9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AD%98%E5%BB%A2%E8%A6%86%E6%A0%B8%E8%AB%8B%E6%B1%82/%E5%AD%98%E6%AA%94/2016%E5%B9%B410-12%E6%9C%88#蘇元站 HR1377(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6:32 (UTC)
- 覆核理由:
- 地鐵十三號線首期豐樂路站封頂 計劃2017年底建成通車.
- 陳麗娟, 關於地鐵換乘站設計的思考——廣州軌道交通十三號線豐樂路站換乘空間設計有感, 城市建築, 2015, (3): 33–33
- 地鐵13號線首期站名公示 11站中有6站換名.
- 廣州市民政局地名公告(第464期). 廣州市民政局的公告,上述提到的豐樂路站已易名為現在的裕豐圍站。--Tweatkn(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5:19 (UTC)
- 保留。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00 (UTC) --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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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無廣告宣傳—Bear80143(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6:57 (UTC)
- 宣傳性不太強,但是明顯是典型的宣傳文稿。全文圍繞該公司的優勢寫(核心技術、企業責任、取得專利、大事記、公司據點)--Tiger(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3:22 (UTC)
- 仍具有相當強的宣傳稿語調、缺乏可靠來源和關注度。維持原決。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03 (UTC) --
維基相關管理人員,您好! 我們對於張菁的介紹已經做出修改,由於我們沒有經驗,對你們的文字說明不是太明白,如仍有不對的地方,麻煩您直接向我們說明,謝謝!
節日愉快! WRI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omen's Rights in China(對話|貢獻)於2018年1月4日 (四) 05:43 (UTC)加入。
- 個人履歷的介紹,具有宣傳性質且不符合百科全書的語言基調。維持原決。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07 (UTC) --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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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把頁面重新調整後上傳,也把不中立的文字去除了,添加了相應的參考資料,請問憑何把我的頁面快速刪除?新人小白已經很努力在修改詞條了,但還是被刪,希望得到管理員的解釋。—Cookie1cookie2(留言) 2018年1月7日 (日) 04:34 (UTC)
- @Cookie1cookie2:條目仍然類似單純列舉個人事例的履歷類條目。條目中用<ref>標籤引用的很多內容(如所撰寫的論文等)並不被維基百科視作來源。未見足夠多的媒體報道。宣傳稿語調濃烈。如有必要,您可以到互助客棧或者IRC、QQ等處尋求幫助。維持原決。--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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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為:教會司琴 分類:敬拜者 組織:羅馬天主教 請再次核準,感謝您—Nativefreelancer(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3:11 (UTC)
- 未刪除無從處理,請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1/05#教會司琴發表意見。--Xiplus#Talk 2018年1月10日 (三) 03: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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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什麼台北最high新年城,沒有被提出存廢,同樣都是跨年晚會。—Happy3971(留言) 2018年1月7日 (日) 07:41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31存廢討論刪除決定無誤,且方針明言文文相異,切勿牽連。駁回。--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37 (UTC)
- 什麼意思?--61.70.160.132(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9:26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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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真的有張洋這個演員在台灣,只不過還尚未入圍任何獎項,再麻煩管理員覆核了!—111.249.37.103(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11 (UTC)
- 維持原決。地球上有七十多億人。維基百科沒有七十多億條目。請確認其符合維基百科有關條目的收錄標準後再申請存廢覆核。--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23 (UTC)
- 維持原決。未見有效申請理據。刪除該條目的理由可在該創建該條目的編輯頁面內找到。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25 (UTC) --
- 狀態: 復還至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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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我是Tat Flip樂隊的成員,我在維基是新手,不知道為什麼近來每次剛編輯不久便要刪除,不能重建,我很努力在維基編輯tat flip,但現在為什麼停止我的編輯?之前已經試過停止我1個月,現在還要在7月後才能編輯,現在已經在線上和維基人員對話,得知原因,是關注度問題,就是這樣我立刻向唱片公司取得證明,我昨天收到WARNERMUSIC唱片公司証明我們Tat Flip樂隊的首張大碟(吹what)的唱片數量,已有4703張,求救,請幫幫我們!申請覆核!獨 立 樂 隊 Tat Flip 經 歷 聚 散 更 團 結;Tat Flip為音樂唔食飯都得 —Fliproom(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5:14 (UTC)
- 看看這兩個來源成不成:Tat Flip - 白色恐怖;Beyond旗下吉他手 親授樂與怒--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6:31 (UTC)
- 原條目仍有一定的宣傳性語調。待修改後再請管理員協助移入主名字空間。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31 (UTC) --
- 條目本身的語調、信息量等不是很合適,需要刪後重建。@Tw drama:被刪前的最後版本已經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以供參考。如您認為還需要恢復,請ping我。--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36 (UTC)
- 復還。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42 (UTC) --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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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一個現有記憶體品牌的品牌介紹,內容為中性項目,可參考其它維基百科上已有品牌頁面如創見威剛新帝PNY金士頓等—Beccamode(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01:57 (UTC)
- 條目內容雖不似明顯廣告,但行文官方文宣或「廠商供稿」色彩明顯。依據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暫時恢復條目並開放社群討論一周,徵求社群意見。--Wcam(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03:25 (UTC)
- 查看條目首段之序言,第一行看似沒有問題,但下一行「品牌推出之初便致力於產品的設計與獨創性」個人即認為有宣傳成分。歷史一節,第二行最後「此後也在各大科技評測媒體嶄露頭角」,可能不符合中立觀點,而且沒有來源?那大概就是宣傳。產品線一節我認為不需要,反正有興趣的人自然會去看該公司的產品,另外第一行「也由於品牌在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的技術專業」,明顯宣傳。綜上所述,我會提報G11。--Suaveness(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1:37 (UTC)
- 傾向(×)快速刪除:G11--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3:23 (UTC)
- 傾向(×)快速刪除--Wolfch (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3:26 (UTC)
- (×)刪除:"耕耘與奉獻","甫上市"...--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9日 (二) 14:58 (UTC)
- (×)刪除:「自品牌推出之初便致力於產品的設計與獨創性,並以標榜特色產品造型以及優異效能為特點。」、「此後也在各大科技評測媒體嶄露頭角」、「以求展現品牌對電競遊戲領域的耕耘與奉獻」、「由於品牌在xxx的技術專業」。典型的宣傳稿。--Tiger(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44 (UTC)
- (×)快速刪除:通篇閱讀後並不覺中性,宣傳色彩明顯。--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6:39 (UTC)
- 我認為這應該刪後重建。--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8年1月10日 (三) 10:10 (UTC)
- (◇)刪後重建:宣傳色彩頗明顯,但在官網又找不到類近字句;所以:要不就稍為修改修改一下,變得中性一些;要不就另起爐灶,刪後重建罷了。— Sanmosa 2018年1月10日 (三) 11:05 (UTC)
- (×)刪除:全文有宣傳意圖,這個情況在「歷史」一段尤為明顯。--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10日 (三) 16:07 (UTC)
- 傾向(×)刪除:宣傳色彩頗明顯--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03:08 (UTC)
- 一周時限已到,社群的共識是刪除。--Wcam(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03:3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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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引用,於幽靈_(安全漏洞)、熔毀 (安全漏洞)—Yangfl(留言) 2018年1月6日 (六) 13:05 (UTC)
- @Yangfl:刪除理由為User:B dash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6/30#Template:CVE所提出的模板無引用頁面,請檢查Template:CVE是否有引用:Special:鏈入頁面/Template:CVE。建議User:Gslin先不要創建Template:CVE,等候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CVE的討論結果再創建Template:CVE(創建行為構成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G5規定:未經過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規定申請或申請被駁回)--林勇智 2018年1月8日 (一) 14:04 (UTC)
- @D2513850:不創建就沒引用,然後就變成這樣。雞生蛋蛋生雞。--Yangfl(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4:12 (UTC)
- 模版已重建,本請求關閉。--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39 (UTC)
- 既原刪除理由消失,編輯歷史予以復還。--Xiplus#Talk 2018年1月11日 (四) 07:4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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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照顧非閩南語、台語的使用者。同時,阮的故鄉 高雄 的 阮 = 我們或我的意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7:57 (UTC)
- 已有刪除的共識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駁回。--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29 (UTC)
- 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我們的故鄉_高雄,最後Lanwi1下的結論是保留[22],該討論顯示的也是"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保留。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Wolfch (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3:49 (UTC)
- 此處討論共識為保留,復還。文文相異,此不影響下一請求決定。--Xiplus#Talk 2018年1月11日 (四) 07:50 (UTC)
- 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我們的故鄉_高雄,最後Lanwi1下的結論是保留[22],該討論顯示的也是"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保留。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Wolfch (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3:49 (UTC)
- 已有刪除的共識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駁回。--Wcam(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21:29 (UTC)
- 經複查原內容確為廣告,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04:5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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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什麼說是疑似廣告。請提交證據。—61.70.160.132(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0:31 (UTC)
- 複查原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3刪除共識無誤,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04:5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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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應先恢復,持續完善。—TreeNewBee305(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01:57 (UTC)
- 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1已決定刪除。如需查看內容,請前往Wikipedia:已刪除內容查詢。--Wcam(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13:40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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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您好,雖然您確認後維持原決,不過在此附上在維基的頁面(有在演員名單),以此證明的確有此演員,建議保留頁面。1. 血觀音 2.摩鐵路之城—118.166.50.187(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14:02 (UTC)
- 請求無效:先前已有覆核結果,請勿重複提案。請認真了解維基百科:關注度的要求。--Wcam(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14:3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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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才剛翻譯完還在測試就被刪了,不過都已經翻譯,原提刪理由應當消失,我認為應當保留,至少也應該刪後重建。—Xiplus#Talk 2018年1月14日 (日) 15:17 (UTC)
- 復還。--Wcam(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13:44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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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配音員,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金光布袋戲-幕後比較紅之導演篇@Lanwi1:—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4:44 (UTC)
- (○)保留:上次投票時沒有發現條目符合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1:53 (UTC)
- (!)意見:《刪除方針》訂曰︰「管理員始終應該為他們擁有的權力負責,如果存在疑問,則不要刪除。」維基的方針傾向於保留更多的條目,始終這是百科全書。--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2:04 (UTC)
- 還原。—AT 2018年1月15日 (一) 17:26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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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3] [24] [25]—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0:40 (UTC)
- 還原。—AT 2018年1月15日 (一) 17:31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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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放上參考資料。且是mod電視節目—61.70.160.132(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9:47 (UTC)
- 條目未被刪除。--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3:4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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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有獨立關注度,應合併至所屬團體。@Nivekin、Shizhao、AT:—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04:12 (UTC)
- 我想問一下,您有看過過去的存廢討論的紀錄嗎?當時有用戶舉出了大量來源以證明條目具備關注度。—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2:2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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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保留提供之來源[26],仍只是AKB48成員出席一個有關AKB48的研討會活動而已;而且全文並無對該藝人作深入介紹。—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03:39 (UTC)
- @Nivekin:這個怎樣?—AT 2017年12月8日 (五) 08:11 (UTC)
- 這個介紹比較詳細,但仍然是作為AKB48一份子的報導;最好有她獨立工作的報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08:21 (UTC)
- 獨立工作的話,我目前只能找到最早提出的那項來源。留待其他管理員判斷。—AT 2017年12月8日 (五) 10:08 (UTC)
- 這個如何?,單獨以偶像代表身分受邀參加神戶大學「計算社會科學」的學術研討會,會中也有發表演講「現役アイドルのアイドル論」——Sega7131(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09:35 (UTC)
- 這個介紹比較詳細,但仍然是作為AKB48一份子的報導;最好有她獨立工作的報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08:21 (UTC)
- @Nivekin:這個怎樣?—AT 2017年12月8日 (五) 08:11 (UTC)
未見條目刪除。--Techyan(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5:10 (UTC)- @Techyan:他是覆核我的保留,不是覆核我的刪除。—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5:29 (UTC)
- @AT:謝謝提醒。剛開始著手處理這裡的一些積壓,不好意思鬧了笑話。對這方面了解也不多,由別的管理員處理吧。--Techyan(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5:33 (UTC)
- AT君,此來源僅屬提及,當中並無對「田北香世子」作出深入介紹,請問是否尚有其他來源?--J.Wong 2018年1月10日 (三) 16:2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1月18日 (四) 11:3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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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7]—Formuse(留言) 2017年12月17日 (日) 02:0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3:47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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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8][29](新聞,可證其關注度)[30](新聞,可證其關注度),另附一個[31]—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32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6:12 (UTC)
- 狀態: 可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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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編劇,擔任多檔台灣戲劇編劇工作,符合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布,觀眾不少於5,000人。
被刪除理由為未提供來源,若通過恢復條目,重新編輯時將加入來源我的自由年代閱讀時光2種菜女神—Aasablue 2018年1月5日 (五) 21:11 (UTC)
- 符合人物關注度,允許重建。但是,原文內容貧乏,建議直接重新創建。—AT 2018年1月19日 (五) 15:47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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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原因的保留 @Shizhao:—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07:40 (UTC)
- 刪除。—AT 2018年1月19日 (五) 15:4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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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2]—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9:27 (UTC)
- 刪除理由並非關注度,可以直接重新創建,故駁回。—AT 2018年1月19日 (五) 16:23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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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依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1/11#每日頭條,共識趨向於刪除。— Kou Dou 2018年1月19日 (五) 15:41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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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依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1/11#壹讀,共識趨向於刪除。— Kou Dou 2018年1月19日 (五) 15: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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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合法組織的資訊不是廣告。—182.239.121.239(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27 (UTC)
- 確為廣告宣傳語氣,駁回。--Wcam(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3:0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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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3][34][35][36]—59.148.66.166(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07:00 (UTC)
- 上述來源均未有有效介紹,請另備來源,以另備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M.Chan 2017年12月24日 (日) 04:24 (UTC)
- @J.Wong君:此來源第2及4頁對本線有充足的介紹,為可靠來源。-3ATENU(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9:04 (UTC)
- 該路線為青沙公路首批開辨的全日路線,或符合WP:NTRANSPORT的附加條件。-3ATENU(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9:11 (UTC)
- 條目亦被G5,但我認為和和被刪除的上版本不相似。-3ATENU(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9:11 (UTC)
- 該路線為青沙公路首批開辨的全日路線,或符合WP:NTRANSPORT的附加條件。-3ATENU(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9:11 (UTC)
- 或許將九龍巴士87A線(►)移動至這標題。-3ATENU(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9:26 (UTC)
- 幸好還有此存檔。3ATENU(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11:0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13:21 (UTC)
@J.Wong:感謝!!!3ATENU(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4:07 (UTC)
- 然而Wong128hk君,此來源似乎並非第三方來源。--M.Chan 2018年1月20日 (六) 08:31 (UTC)
- 閣下所述只是其中一個來源,其他來源有沒有問題?--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0:12 (UTC)
- 似乎其餘來源都是出自區議會及運輸處?--M.Chan 2018年1月20日 (六) 10:16 (UTC)
- 區議會及運輸署皆非營運者,所以有何問題呢?--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0:26 (UTC)
- 引用AT君在上方的留言:「政府與公共運輸本身就有直接的關係,不應視為第三方。」--M.Chan 2018年1月20日 (六) 11:07 (UTC)
- 《關注度指引》段二「獨立於主題實體」有標註五。其中寫到「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區議會及政府有監督責任,但就不能言之為緊密聯繫。此條款,旨在響應《收錄準則》,作用應在防止廣告及防止編者有利益衝突。政府作為公營機構,而如果相關機構並沒有由政府持股,則相關政府及議會文件應該獲得接納。相關文件能夠成為條目可靠來源,符合《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另外,若然是議會文件,則更應採納,尤其議員為民選之時。解釋若然過於狹窄,或者會不利本站發展。--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2:06 (UTC)
- 閣下所述只是其中一個來源,其他來源有沒有問題?--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0:12 (UTC)
- @Michael Chan:香港政府的資料何以無效?即如上方言,即使是公布於香港政府憲報的真確資料,均為無效?請注意:基本上一切在香港有關的事物,皆以政府之公告為準。況且,這又不是朝鮮政府的公告欸,朝鮮政府的公告還可以說不能作準,香港政府比朝鮮政府開放得很多,我想不到有任何不能以香港政府公告作準的理由。3ATENU(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3: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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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刪理由不充分,帶有誤導性。根本沒有提出一個可以致刪除的理據。—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16 (UTC)
- (※)注意,引用存廢覆核方針:「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謝謝。—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30 (UTC)
- 提刪人親筆寫下「無實質內容」作為刪除理據。然而提刪人此說已經證明是說謊。提刪人撒謊、欺騙屬於WP:CIV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也就是說,提刪人的提刪違反WP:CIV。真正的實情是該條目遭到IP用戶破壞。破壞的證據如下:第一次破壞、第二次破壞、第三次破壞,第四次破壞。而且這位多次破壞條目的IP用戶,並且不參與條目討論頁的討論。而提刪人卻在聲稱,我們應該與該名IP用戶破壞者「達成共識」。提刪人繼而在互助客棧扯謊我對IP用戶不友善。而真正的實情是我沒有不友善行為。本人在頁面存廢討論初次回應就指出,該條目有實質內容,無實質內容是因為該條目遭到破壞,因此提刪為無理由。僅管如此,我的初次回應當中就表達了,變更條目名稱是可行的。繼而我也在條目討論頁提出了兩種變更條目名稱的方式。然而提刪者卻橫加拒絕,聲稱:「等條目不用被刪,我們再來討論。」可想而知,提刪人此說仍然是撒謊,所謂的再討論也從來沒有實現。討論期間提刪者還試圖誣指本人移除可靠來源,不過很明顯事情和他所說的完全不同。提刪者在提刪前先是試圖移動條目、其次是提刪除、其三在提刪期間又提移動。眾人於頁面存廢討論依照規定的日數討論,在管理員決定刪除條目之後,提刪者竟然繼續針對「2020年」條目本身以及討論頁兩次提出了快速刪除,其中一次快速刪除的跡證。他提出的兩次快速刪除,兩次管理員都沒有採納。(另一次是針對討論頁所提出的快速刪除,現在已經找不到跡證。因為跡證也已經被刪除。)總而言之,這個提刪者的理據從一開始就是假造。IP用戶破壞者先破壞條目,提刪者接著以「遭破壞的頁面」沒有實質內容為由提刪,而且這個提刪者繼續以「已遭破壞的2019年條目」已經決定刪除為由,繼續要求刪除「2020年條目」。而實際上若這個提刪者認為「2020年條目」也應該刪除,他應該正式提到頁面存廢討論。提刪者不經由這個正途,卻利用刪一條目之後好幾條可以快速刪除的規則,持續用提刪阻止條目編寫。現在我認為可行的方式之一是檢視這個存廢決定;假如這位提刪者繼續利用這種刪除連鎖的方式來訛詐,繼續用欺騙的方式來要求刪除「2020年條目」,則存廢決定是可以重行考慮。--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14:49 (UTC)
- 主留方多次援引來屆奧運條目作據,以反證此條目並無違反《收錄準則‧禁預言》。但並無證明該次選舉已經在籌備之中。若然此次選舉已經在籌備之中,則文內亦缺乏籌備相關紀錄,或者相關內容與選舉未有直接關係。該等內容可置於其他大範圍條目之中。有鑒於提案者未有新理據,而該次存廢討論則未見有誤,而其後亦未知為何復還到草稿空間之下,乃維持原來存廢討論所決,予以刪除。--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6:07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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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雖然場址已改建為新的國家速滑館,但是作為已拆除場館的信息也應做保留。尤其,場館的英文頁面尚存,所以相當於有三個英文頁面(國家速滑館、北京奧林匹克公園曲棍球場和北京奧林匹克公園射箭場)指向同一個中文頁面(國家速滑館),且目前英文條目的指向已無法編輯(不同語種之間只允許做雙向單向指定)。射箭場情況類似,下同。—Lugiamale(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1:04 (UTC)
- 條目未刪除,無從處理。請參考Wikipedia:爭論的解決解決此問題。--Wcam(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7:06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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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基本同上。雖然場址已改建為新的國家速滑館,但是作為已拆除場館的信息也應做保留。尤其,場館的英文頁面尚存,所以相當於有三個英文頁面(國家速滑館、北京奧林匹克公園曲棍球場和北京奧林匹克公園射箭場)指向同一個中文頁面(國家速滑館),且目前英文條目的指向已無法編輯(不同語種之間只允許做雙向單向指定)。曲棍球場情況類似,同上。—Lugiamale(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1:06 (UTC)
- 條目未刪除,無從處理。請參考Wikipedia:爭論的解決解決此問題。--Wcam(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7:06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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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7][38][39][40][41][42][43][44]—AT 2017年12月26日 (二) 18:5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8年1月21日 (日) 10: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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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面覆核提供的均是組合天堂鳥的訪問而非獨立關注度。@AT、B dash:—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5:05 (UTC)
- (※)注意:《刪除方針》曰:「管理員始終應該為他們擁有的權力負責,如果存在疑問,則不要刪除。」「我們應該儘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條目的文章,刪除投票應該是最後的選擇。」維基方針是傾向於保留更多的條目,因為維基始終是百科全書。--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14:14 (UTC)
- 就上次所援來源而言,已經有大篇幅內容講述此人。《關注度指引》並沒有要求來源主題與條目主題完全一致方能使用。而就算以關注度不能上承下伸原則而言,專訪對象雖為組合,然而,亦應該按專訪內容判斷,而非一律否納。鑒之,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1月21日 (日) 10:56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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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ASA資料—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2:28 (UTC)
- @B dash:就算恢復到這個版本[48],都擺脫不了此條目品質低劣的事實。--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6:39 (UTC)
- 是有關注度沒錯,但是強度太低,無影響,似乎寫兩段都難,還不如合併。--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9:24 (UTC)
- 以前Weather Synchronize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10#熱帶風暴蠍虎_(2011年)說過「這篇條目多年來都沒甚麼辦法改進,原因是蠍虎實在太短命,沒救了。不翻看討論頁和條目歷史也不知當初甚至提刪成功,只是懷疑有人違規回復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為何品質差劣的條目要存在於維基百科?我做了些甚麼? 2018年1月19日 (五) 11:23 (UTC)
- @MCC214、Weather Synchronize:見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4-6月#熱帶風暴蠍虎 (2011年),並非違規回復條目。而此案例中,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建立條目。--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3:47 (UTC)
- 既然閣下都同意合併,請撤回。--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35 (UTC)
- 此存廢覆核請求由B dash君提出,下同。--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5:48 (UTC)
- 既然閣下都同意合併,請撤回。--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35 (UTC)
- @MCC214、Weather Synchronize:見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4-6月#熱帶風暴蠍虎 (2011年),並非違規回復條目。而此案例中,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建立條目。--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3:47 (UTC)
- 以前Weather Synchronize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10#熱帶風暴蠍虎_(2011年)說過「這篇條目多年來都沒甚麼辦法改進,原因是蠍虎實在太短命,沒救了。不翻看討論頁和條目歷史也不知當初甚至提刪成功,只是懷疑有人違規回復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為何品質差劣的條目要存在於維基百科?我做了些甚麼? 2018年1月19日 (五) 11:23 (UTC)
- 是有關注度沒錯,但是強度太低,無影響,似乎寫兩段都難,還不如合併。--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9:24 (UTC)
- 撤回。--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2:21 (UTC)
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1年)、熱帶風暴摩羯 (2013年)、熱帶風暴麗琵 (2013年)、強烈熱帶風暴塔巴 (2014年)、強烈熱帶風暴北冕 (2014年)、熱帶風暴莫拉菲 (2015年)、強烈熱帶風暴彩雲 (2015年)、颱風薔琵 (2015年)、強烈熱帶風暴科羅旺 (2009年)、強烈熱帶風暴瑪瑙 (2010年)、熱帶風暴玫瑰 (2011年)、熱帶風暴奧鹿 (2011年)、颱風桑卡 (2011年)、熱帶風暴奧麥斯 (2010年)、颱風馬勒卡 (2010年)、熱帶風暴聖帕 (2013年)
- 狀態: 駁回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全文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而且它其一內容太過短小,其二沒有導言與結語,其三創建者早已走人,其四看不出有人想要接手改善,其五沒有在任何國家/地區造成災情,其六遠洋風暴,其七沒有登陸,其八路徑沒有甚麼特別,其九發展過程沒甚麼可以寫,完全不值得開獨立條目。—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14 (UTC)
- (-)反對,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0-12月#強烈熱帶風暴莫柏_(2011年)、熱帶風暴摩羯_(2013年)、強烈熱帶風暴塔巴_(2014年)、強烈熱帶風暴北冕_(2014年)、熱帶風暴莫拉菲_(2015年)、強烈熱帶風暴彩雲_(2015年)、熱帶風暴麗琵_(2013年)、颱風薔琵_(2015年)、強烈熱帶風暴珊瑚_(2012年)、熱帶風暴康森_(2016年) --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01 (UTC)
- (:)回應兩者性質不同,在你所述的覆核請求當中是表示關注度,與在此表示「全文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而且它其一內容太過短小,其二沒有導言與結語,其三創建者早已走人,其四看不出有人想要接手改善,其五沒有在任何國家/地區造成災情,其六遠洋風暴,其七沒有登陸,其八路徑沒有甚麼特別,其九發展過程沒甚麼可以寫,完全不值得開獨立條目。」無關。—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5 (UTC)
- 首先,無來源不等同無法查證或原創研究,亦非刪除理據,請通過修改內容或增補來源來改善。二至九均並非刪除理由。下同。—AT 2017年12月27日 (三) 18:52 (UTC)
- @AT:有些條目是永封用戶和傀儡所建立,如傀儡九十九年建立強烈熱帶風暴瑪瑙 (2010年),永封用戶大偉建立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1年),再加上其一內容太過短小,其二沒有導言與結語,其三創建者早已走人,其四看不出有人想要接手改善,其五沒有在任何國家/地區造成災情,其六遠洋風暴,其七沒有登陸,其八路徑沒有甚麼特別,其九發展過程沒甚麼可以寫,完全不值得開獨立條目。和這些由條目建立以後一直不符合維基百科太平洋颱風季熱帶氣旋的結構品質標準,所以唯有如此,以前Weather Synchronize君曾經在Wikipedia_talk:關注度_(熱帶氣旋)#意見區說過「熱帶風暴蠍虎 (2011年)不錯是獲命名,但JMA命名後翌日就已經死去,一生「毫無作為」,都不知有甚麼可以寫。其實大家無需焦急,上述以方案為基礎的「心急人上」投票固然沒意義,除了嚴打為未命名TD偷步開文之外,小弟也暫時想不到太多具體的建議,倒不如我們以準則為基礎,從長計議。我們亦可能要分3種情況處理:一般獲命名風暴、遠洋風暴(東經140度以東)、無名熱帶低氣壓。一般命名風暴較易寫,但遠洋風暴缺乏資料,無名TD通常活不了多久和較少構成重大破壞,準則理應較嚴格。」,本人的提刪都是獲命名的風暴,如熱帶風暴蠍虎 (2011年)一樣—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9:45 (UTC)
- 要討論的話,請拿到客棧。永封用戶建立的條目不一定就要刪除,您需要的是與相關用戶討論。總而言之,沒有符合刪除方針的話,刪除不了。—AT 2017年12月28日 (四) 09:49 (UTC)
- @AT:所以本人希望相關用戶留意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有關用戶解讀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的討論。—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9:55 (UTC)
- 那您應該先撤回這些提請以表誠意。—AT 2017年12月28日 (四) 15:23 (UTC)
- @AT:AAAA君表示「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性組織,不須強迫用戶加上參考來源。」(見[49],[50]),而且在此,以上和以下由本人提報的條目自提報後依然如本人提報時這樣(見「強烈熱帶風暴珊瑚 (2012年)」的修訂歷史[51],「熱帶風暴康森 (2016年)」的修訂歷史[52],「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1年)」的修訂歷史[53],「熱帶風暴摩羯 (2013年)」的修訂歷史[54],「熱帶風暴麗琵 (2013年)」的修訂歷史[55],「強烈熱帶風暴塔巴 (2014年)」的修訂歷史[56],「強烈熱帶風暴北冕 (2014年)」的修訂歷史[57],「熱帶風暴莫拉菲 (2015年)」的修訂歷史[58],「強烈熱帶風暴彩雲 (2015年)」的修訂歷史[59],「颱風薔琵 (2015年)」的修訂歷史[60],「強烈熱帶風暴科羅旺 (2009年)」的修訂歷史[61],「強烈熱帶風暴瑪瑙 (2010年)」的修訂歷史[62],「熱帶風暴玫瑰 (2011年)」的修訂歷史[63],「熱帶風暴奧鹿 (2011年)」的修訂歷史[64],「颱風桑卡 (2011年)」的修訂歷史[65],「熱帶風暴奧麥斯 (2010年)」的修訂歷史[66],「颱風馬勒卡 (2010年)」的修訂歷史[67],「熱帶風暴聖帕 (2013年)」的修訂歷史[68])—MCC214(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1:44 (UTC)
- 您想表達的是什麼?—AT 2018年1月8日 (一) 12:41 (UTC)
- @AT:即是以上本人所説的條目當中,依然會維持本人提報時的狀態(即原封不動)。—MCC214(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06:29 (UTC)
- (~)補充:而且疑似不是第三方來源,下同。—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05:17 (UTC)
- 就本次提案詞而言,提案切忌空泛,何謂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如何違反?其後所列九個指控並不能夠解釋「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所以此指控只是虛之又虛,了無理據支撐。其後所列九個指控︰一、「太過短小」︰若無違反《小小作品指引》,則不可致刪。二、「缺乏導言與結語」,翻查《刪除方針》,並沒有支持以此為由刪除條目。三及四、「創建者早已走人」及「看不出有人想要接手改善」︰《條目所有權方針》明確表明「無論一個編者再怎麼熟練,或在社群的地位有多高,都無權聲稱對條目的所有權。」既然沒有編者有條目所有權,那主編已走也好,沒人願接手也好,都不應該成為刪除理由。否則,就全部條目都可以刪除。五至九︰並未有共識支持此等理由成為刪除理由。
- 強烈熱帶風暴莫柏_(2011年)、強烈熱帶風暴摩羯 (2013年)、熱帶風暴麗琵_(2013年)、強烈熱帶風暴塔巴_(2014年)、強烈熱帶風暴北冕_(2014年)、熱帶風暴莫拉菲_(2015年)、強烈熱帶風暴彩雲_(2015年)、颱風薔琵_(2015年)、熱帶風暴玫瑰_(2011年)、熱帶風暴奧鹿 (2011年)、颱風桑卡 (2011年)、熱帶風暴奧麥斯_(2010年)、颱風馬勒卡 (2010年)、熱帶風暴聖帕_(2013年)︰此等條目本身已經附備來源,或者在以往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中已提交來源,此則已經符合《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如果無法提供詳細論證及論據,請勿再就同條目提交覆核案,否則即時駁回。
- 強烈熱帶風暴科羅旺 (2009年)、強烈熱帶風暴瑪瑙_(2010年)︰閣下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廿二日存廢討論之中,主動劃去提案辭,如今又再來申請覆核,請問所謂何事?
- 以上,謹此。--J.Wong 2018年1月21日 (日) 16:45 (UTC)
- @Wong128hk:本人認為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如此案例),而Wikipedia_talk:關注度_(熱帶氣旋)#關注度指引#非霎時亦證明各人對於條目去留意見不一,至於「強烈熱帶風暴科羅旺 (2009年)、強烈熱帶風暴瑪瑙_(2010年)︰閣下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廿二日存廢討論之中,主動劃去提案辭,如今又再來申請覆核,請問所謂何事?」,只因為當時保留派佔上風而已。--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09:19 (UTC)
- MCC214君:「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沒錯,《關注度指引》亦規定,就算符合段二幾項條件,社群仍然可藉由共識決定是否容許條目獨立成篇。然而就本次案例未見共識。--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9:26 (UTC)
- 既然閣下當初放棄繼續提刪,而現今又未有其他理據,則恕此處亦無法受理。的確,有關注度並不等於需要獨立條目,如果適合,如果併兼以後能使讀者更易理解內容,併兼亦是應該。然而,此則需要討論,獲得社群共識。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並非併兼討論場。閣下應該善用專題討論頁,及互助客棧。--J.Wong 2018年1月22日 (一) 09:34 (UTC)
- @B dash:@Michael Chan: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社群普遍認為不應獨立成篇,尤其是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1年),熱帶風暴聖帕 (2013年),強烈熱帶風暴珊瑚 (2012年),熱帶風暴奧鹿 (2011年),颱風桑卡 (2011年),熱帶風暴奧麥斯 (2010年)和颱風馬勒卡 (2010年)。--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09:49 (UTC)
- MCC214君:除了十二W外,全部均有一票或此上保留票。--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9:51 (UTC)
- @Michael Chan:當年Weather Synchronize和B dash傾向刪除,還有投票多寡不代表代替討論,所以AT才決定刪除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01 (UTC)
- MCC214:影響甚微都是有影響。在下認為只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零影響」、「僅達熱帶風暴強度」、「行進距離極短」才能合併。保留方的理據仍然存在,就不能算是達成共識。--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09 (UTC)
- @Michael Chan:再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22,AT都只是表示「暫時保留」而已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18 (UTC)
- MCC214君:暫時保留是因為閣下未掛關注度模板。--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21 (UTC)
- @Michael Chan:如果掛了,本人相信上述的大部分都會被刪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27 (UTC)
- MCC214君:就算掛了,現時已找到來源。--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30 (UTC)
- @Michael Chan: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強烈熱帶風暴奇洛基_(2012年),就算找到來源都不代表要保留,原因就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強烈熱帶風暴鴻雁_(2012年)。--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34 (UTC)
- MCC214君:所以在下懷疑這是錯誤操作,有空提存廢覆核。--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39 (UTC)
- @Michael Chan:你要明白,有關注度並不等於需要建立獨立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44 (UTC)
- MCC214君:這個上面已經說了,重複一次,「未見共識」。--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47 (UTC)
- @Michael Chan:此案例和Wikipedia_talk:關注度_(熱帶氣旋)#關注度指引#非霎時已說了,AT都介入其中。--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53 (UTC)
- MCC214君:那次有共識,這次沒有。--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55 (UTC)
- @Michael Chan:AT君在Wikipedia_talk:關注度_(熱帶氣旋)#關注度指引#非霎時說了六件事,一是「火星、筆的學術研究多到數不清啊...反而百度百科不能證明關注度,資料多不等於要建條目,這一點已經提過很多次。」,二是「完全看不出有「只需要有官方機構給予的編號就可讓一個氣旋條目達到關注度」這樣的共識。這跟一開始M君的主張何謂無任何分別,甚至是擴大了,與關注度的原意背道而馳,縱觀反對用戶眾多,不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三是「請先理解何謂關注度,不要以一般字義來進行推論,這樣對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您的說法等同於叫維基效法百度,無法認同。」,四是「「只要有足夠內容便應可創建主條目」這不符合維基精神。如果只按內容多少便收錄的話,維基只會跟普通論壇沒有分別,缺乏規律和統一性,主題更是雜亂無章,什麼都行。關注度是維基重要的指引,沒有合理理據的話沒有豁免的可能性。」,五是「「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也就是說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的話,便不符合收錄標準,而參與編輯的用戶的多寡、章節完整性等等則並不是關注度的判定基準。」,六是「這個標準,將氣象換上其他事物,也可以全部套用。也就是說,這樣的論理是不能成立。如果要定標準,個人建議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對人類造成影響, 有學術文獻以其為題材,要知道數字關注度也不是容許所有數字均可以創建條目,氣象條目也是同理。」,以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05 (UTC)
- MCC214君:閣下又大量引用了他人留言了,我都不知你想說甚麼。如果真的要引用,請引用方針指引,留言不具正式效力。--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0 (UTC)
- @Michael Chan:以上其實可以解釋為何AT君會作出刪除決定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4 (UTC)
- MCC214君:他自己都說了「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也就是說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的話,便不符合收錄標準,而參與編輯的用戶的多寡、章節完整性等等則並不是關注度的判定基準。」然而卻在已列出來源的情況下刪除條目,所以說是錯誤操作。--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9 (UTC)
- @Michael Chan:無法認同,AT君亦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0-12月#熱帶低氣壓22W_(2017年)_→_熱帶低氣壓南度_(2017年)當中説過「條目的來源仍然是第一手來源(也就是各氣象部門)或例行報導,個人認為不足以引證關注度,而且此熱帶氣旋威力不大,亦無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合併至相關頁面已經足夠,不見得有獨立設置條目的價值。反觀,若這類內容也不寫入2017年太平洋颱風季中的話,那2017年太平洋颱風季到底還可以寫什麼?」和「我對氣象認識不多,但是如果威力強至可以有相當數量的學術研究(而不是單純的氣象報告),我認為可以有。正如您舉出例子的颱風利奇馬我也不會提請關注度處理。實際上,所有風暴也會有氣象部門的紀錄或報告,絕大多數亦有例行報導,因此不可能全數都收錄,那要怎樣去界定是否適合作為條目來收錄,我想威力與造成傷亡是重要的指標。而這篇熱帶低氣壓,顯然兩項均不符合。」--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23 (UTC)
- (~)補充我覺得唯有AT君出來才可以調解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25 (UTC)
- MCC214君:然而最後Albert君列出來源後未見AT君有異議。況且來源不同,不可相提並論。--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28 (UTC)
- @Michael Chan:但最後熱帶低氣壓22W (2017年)的下場如何?--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2 (UTC)
- MCC214君:那次刪除決不是來源有問題,而是另有共識。--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9 (UTC)
- 請停止於此討論其他條目,就算是同類。亦請勿自行修改提案狀態。如果尚有意見,歡迎繼續提出,唯該等意見務必與題列條目存廢有關。另外,再次強調,無論存廢討論,抑或存廢覆核,均非條目併兼討論場地,請移步條目討論頁、專題討論頁或互助客棧。切記,《刪除方針》規定,刪除乃最後手段,現時既討論併兼,則請移步前述討論場所繼續。--J.Wong 2018年1月22日 (一) 12:0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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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何刪—61.70.160.132(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4:22 (UTC)
- 未見有效申請理由。刪除理據詳見日誌。--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5:1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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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何刪—61.70.160.132(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4:23 (UTC)
- 未見有效申請理由。刪除理據詳見日誌。--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5:18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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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條目內容原在主條目鍾嘉欣中,本人僅將內容拆分成新條目,本來在主條目時為什麼沒有刪除?—Janee談笑風生 2018年1月5日 (五) 09:32 (UTC)
- @Jane9306:看起來最開始討論拆分的時候只提到了事業歷程、公眾形象和演出作品,但是沒有提及廣告代言?並且就廣告代言部分的排版來說,並不是很適合拆分出去。--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13 (UTC)
- @Techyan::但本頁面刪除時是以WP:NOT為由刪除,本人覺得不妥,如果以這個為原因,那主條目的也應刪。--Janee談笑風生 2018年1月10日 (三) 03:06 (UTC)
- @Jane9306:即使不按照原來的理據,現在看來似乎也不是很適合拆分啊。--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02 (UTC)
- @Techyan::但本頁面刪除時是以WP:NOT為由刪除,本人覺得不妥,如果以這個為原因,那主條目的也應刪。--Janee談笑風生 2018年1月10日 (三) 03:06 (UTC)
- @Jane9306:看起來最開始討論拆分的時候只提到了事業歷程、公眾形象和演出作品,但是沒有提及廣告代言?並且就廣告代言部分的排版來說,並不是很適合拆分出去。--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15:13 (UTC)
- (!)意見,廣告內容不適合拆分,畢竟相較於事業歷程和作品,更加瑣碎,沒代表性--葉又嘉(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9:47 (UTC)
- 已逾一周無回復。維持原決。--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5: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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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用一個不明所以的理由結案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5:05 (UTC)
- @AT:說的是百萬銷售量認證吧,可是Wikipedia:關注度_(音樂)未成正式,諸如金唱片、百萬唱片尚不可概括關注度而定。--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19日 (二) 05:52 (UTC)
- 已在客棧提出相關討論。—AT 2017年12月19日 (二) 10:45 (UTC)
- Wikipedia:關注度 (音樂),已有共識。由於此專輯為百萬認證,乃金唱片以上,符合規定。請處理管理員考慮,下同。—AT 2018年1月14日 (日) 16:20 (UTC)
- 一、想請問其銷量可有來源證明?二、現時《關注度(音樂)指引》修訂案正值後補公示,且置之,待其通過。--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08 (UTC)
- 由於沒有連結,請通過此網站直接搜尋,此唱片的認證為クワドラプル・プラチナ(舊),即舊制的四白金,相當於160萬,而現在的標準來說則是百萬。—AT 2018年1月19日 (五) 05:57 (UTC)
- 題外話,唱片銷量百萬,但人物標準中5000發行量就認為該人物有關注度。是不是有些滑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9日 (五) 08:15 (UTC)
- 現在,只要金唱片以上就符合收錄標準,只是各國標準不一,有一些地方也是5000前後的。而且,人物有來源的機會比他的作品要高,寬鬆一點也許無礙。—AT 2018年1月19日 (五) 08:51 (UTC)
- 題外話,唱片銷量百萬,但人物標準中5000發行量就認為該人物有關注度。是不是有些滑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9日 (五) 08:15 (UTC)
- (?)疑問:收錄標準的數字是否必須有直接證據呢?因為如《人物收錄標準》規定配音音、編劇等須有「不少於5000人」觀眾,作家、音樂人「作品不少於5000」,事實上這是商業秘密,只有作者及出版社知道;從過去的覆核案例看,也從沒有提案人舉出「5000」的直接證據,但也通過覆核而保留。是否可以從側面的證據去推測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呢?法庭審案也重視案例,只要過往有案例,往後的判決也會受到約束。維基的存廢覆核能否也多參考過往的案例,以示方針的一致性及公平性?此外,在判斷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時,能否不只限於硬性的直接證據?其實很多側面的證據也可合理推斷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16:22 (UTC)
- 符合新修訂《關注度(音樂)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1月24日 (三) 10: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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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5:06 (UTC)
- 同樣,一、想請問其銷量可有來源證明?二、現時《關注度(音樂)指引》修訂案正值後補公示,且置之,待其通過。--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11 (UTC)
- 同上。此唱片為舊制三白金,相當於120萬,也就是現在的百萬。—AT 2018年1月19日 (五) 05:59 (UTC)
- 符合《關注度(音樂)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1月24日 (三) 10:1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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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提刪者未能正確理解《香港作家》等正式出版刊物於關注度的有效性,也沒有考慮到魏氏條目是否符合《人物收錄準則》WP:BIO,《刪除方針》訂曰︰「如果一個條目再三地被無關聯的編輯者重新創立,這就應該被看作需要這個條目的證據。管理員始終應該為他們擁有的權力負責,如果存在疑問,則不要刪除。」提刪者沒有依從這個方針;我於12月19日於「存廢覆核」提出申請恢復魏鵬展條目,但我的理據還未寫完,在不足兩分鐘內,就已被管理員把狀態改成「未完成(紅色)」結案,並未依從維基存廢覆核最少七天的指引,因此重新申請覆核。具體理據如下:
- 維基《人物收錄準則》WP:BIO規定了某些人物的收錄標準較低,很多人物條目由於不符合關注度要求被刪,但又以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通過存廢覆核而保留,如陳寶燕、陳冠宏、陳志強 (配音員)等多個條目都完全沒有來源證明關注度,但由於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被通過存廢覆核而復原。
- 《人物收錄準則》WP:BIO規定作家、編輯只要「出版作品超5000」就可以收錄;香港文學裏超過一半以上的作家都完全沒有來源證明關注,但仍建立了條目,如西西、吳煦斌、阿濃、關麗珊、湯禎兆等雖完全沒有來源證明關注度,但因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被保留。
- 魏氏身兼作家和編輯雙重身份,條目已有來源證明魏氏著作及其主編的《小說與詩》於世界各地圖書館上架,其中包括香港所有大學及院校圖書館,幾乎所有香港圖書館,多間台灣圖書館,多間大陸圖書館,新加坡圖書館,澳門圖書館等,作品肯定超過5000份,而且不限於一地,符合《人物收錄準則》。
- 條目上已有多個獨立於主題的媒體介紹,其中如《香港作家》,我確實到過圖書館查閱相關報道。這本期刊是正式出版的刊物,多間書局能買。刊物每期都有一個欄目叫「作家部落」,內容是介紹較著名的作家。我看到其中一期確實有千多字篇幅報道魏氏,為甚麼還不能作為關注度的證明?
- 《香港作家》(香港各大學圖書館及香港中央圖書館能借閱)[1] 由香港作家聯會出版及聯會物流發行,前者是最大的香港文學協會,金庸及鍾偉民等老一輩作家都是會員,後者是最大發行商,所發行刊物大部分刊物都能在書店購買[2]。
- 《巴蜀風文學》屬於中國大陸電子期刊,主編是大陸作家,熟悉內地文壇情況。我在魏氏條目加上這個媒體的來源,目的是證明魏氏的關注度不只限於香港,而且及於中國大陸,但不知何故加上這個來源,反而令條目被加速刪去?
- 《世界日報》能於香港大學圖書館的wisenews等網上資源查閱這份報紙,裏面有魏氏的詳細報道。條目上還有大量獨立於主題的來源,有詳細介紹,也有簡略介紹的。
- 根據關注度指引:條目上的來源已經是「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而且是「獨立於主題實體」。—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04:01 (UTC)
- (※)注意:請勿虛構資料﹗查閱Mys_721tx的編輯紀錄,時間應該為: 2017年12月23日 (六) 04:09 Mys 721tx (對話 | 貢獻) --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1:15 (UTC)
- 無誤吧,檢查下時區(UTC+0和UTC+8)。別像一隻蟋蟀那樣慌慌張張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24日 (日) 01:50 (UTC)
- 我在編輯過程中,看到他即時駁回我的提案,你是哪個地方的人?我重看,時間依然是 2017年12月23日 (六) 04:09 Mys 721tx (對話 | 貢獻) --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2:19 (UTC)
- 自己算一下時差吧,我設置UTC+8,所以顯示時間就成了UTC+8,但簽名和保存入伺服器的時間是按照UTC算的,正好差了八小時,我是複製歷史我看到的時間(UTC+8)進入,如果倒退8小時的話就是伺服器記錄的UTC時間。你大概忘了地理關於時區這樣的東西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24日 (日) 03:34 (UTC)
- 既然你的時間有特別設置,應該對應我的時間與Mys 721tx的編輯時間,前後只相差幾分鐘。你這樣插入一個特別設置的時間,就是製造不必要的錯覺。--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3:42 (UTC)
- (:)回應:存廢覆核指引WP:DRP:「管理員處理提案時,可向相關使用者提問或要求提交來源等佐證。一般建議等候七整日,以便使用者有足夠時間回應提問或要求。七整日過後,如仍無回應,則任何使用者均可以結束提案」請勿不斷以不知所以然的理由結案。--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04:18 (UTC)
- 改為候覆,@Mys 721tx:請回應。—AT 2017年12月23日 (六) 15:58 (UTC)
- 覆核理由與存廢討論理由無實質差別。申請人使用第一手來源作為關注度的佐證,違反了關注度指引對來源的要求。採訪、資料庫查詢、書目列表屬於第一首來源。申請人未解釋所引用刊物是否有合理的編輯流程。違反了關注度指引中對可靠的要求。條目所列來源中所有線下來源恰好沒有任何刊號及其他詳細識別信息,進一步增加了核實難度。條目中大量來源( 《香港文學‧作家簡介》、 香港聖瑪加利女書院 通告、作家簡介)與所作證內容毫無關係,連順便提及都未達到。違反了關注度指引中對有效介紹的要求。鑑於任何一次覆核中申請人沒有解決違反關注度指引的問題,該申請應立即(summarily)駁回。-Mys_721tx(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7:19 (UTC)
- 改為候覆,@Mys 721tx:請回應。—AT 2017年12月23日 (六) 15:58 (UTC)
- (:)回應:Mys_721tx你先搞清楚甚麼是第一手資料與第二手資料的差別。魏氏條目上的來源都是獨立於主題,而且經媒體編輯把關,明顯是第二手資料。採訪、資料庫查詢、圖書館書目列表都非經魏氏之手,也屬於第二手。我已清楚解釋《香港作家》等媒體出版者是最大的香港文學組織香港作家聯會,發行商是聯合物流,是最大的發行商,所發行刊物,各大書局有售。線下來源都可以到圖書館查閱,只是你不去查﹗香港聖瑪加利女書院 通告、香港文學‧作家簡介等資料是提刪者Ihatesmoker加上去的來源,以證明魏氏工作地點及畢業學校,因為魏氏從未公開這些資料。魏氏條目上的所有來源都是獨立於主題,Mys_721tx沒有認真審閱,在審理我的提案時,又拒絕與我溝通,拒絕回應我的提問,有不清晰的地方,又不追問我。我已回應Mys_721tx的提問,如果Mys_721tx有何不清晰的地方,請提問,我馬上回應。--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1:40 (UTC)
- (!)意見:刊號並非刊物出版可靠性的證據,因為香港各大報紙如《明報》《東方日報》等都沒有刊號。而且要申請刊號,也並非很難,你可以用個人名義向ISSN網站註冊,但只容許實體媒體註冊,如紙刊和CD,網刊是不發刊號的[3]。最有效的指標是書局有否寄賣,圖書館有否上架,因為這是較可信的機構審閱刊物的可靠性。魏氏的來源,你只要有空,到圖書館查查,都能看到。--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1:54 (UTC)
- 你可以查閱香港書刊註冊組的書號和刊號申請表格第三頁[4][5],刊號你個人也可以去申請一個,因此最有效的方法是看書局及圖書館的上架情況。--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2:04 (UTC)
- 呃插個話,《香港作家》雖然沒有ISSN,但可能各期會自己去申請到ISBN,也許可以根據期數列一下ISBN。可以快點結束這個回合。--Reke(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9:52 (UTC)
《香港作家》書號[6]--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1:12 (UTC)
- (※)注意:根據人物收錄指引,作家「出版作品超過5000份」就可以收錄,魏氏條目已有來源證明魏氏著作於世界各地圖書館上架,其中包括香港所有大學及院校圖書館,幾乎所有香港圖書館,多間台灣圖書館,多間大陸圖書館,新加坡圖書館,澳門圖書館等,作品肯定超過5000份,而且不限於一地。--屈原蟲(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1:40 (UTC)
- 閣下早前瘋狂加插的重覆性參考資料中,有圖書館提及「感謝魏鵬展捐贈」(當然亦與什麼網上知名微博書刊雜誌的「封面人物」一樣,一刊登即被自稱與魏氏無關的閣下發現並加進維基參考資料)。另,事實查核:查實香港共有約250間公立圖書館,館藏魏氏兩本大作分別約40本,總共約80本,而當中已包括書刊註冊時必須提交並放到圖書館上架的書冊。「幾乎所有香港圖書館上架」為另一自刷知名度的謊話。按魏氏實際在香港的零知名度及香港出版界習慣,本人大膽估計每本大作印刷量為300-500/1000本 (本人曾應邀為香港公開考試編寫應試書籍,出版社對此等「大熱」書籍亦只會將第一版數量定於2000本)。在「無私捐贈」各地圖書館刷知名度後,令人不感想想魏氏家裡有多大,才能將未能賣出書刊存起呢!提提你,記得定期去公共圖書館借閱自己的大作,否則過約干年期後,書本會被政府當垃圾棄置呢!Ihatesmoker(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6:07 (UTC)
- (※)注意:魏氏條目上很多來源及內容都是Ihatesmoker加上去的,但反過來又以此為提刪的理由。Ihatesmoker很多論述都欠缺實質證據,其中又包含虛假資料。要澄清的是:根據維基條目,香港公共圖書館只有70間。那些社區圖書館只有幾個書架,而且只是為非牟利組織提供整批外借書籍而設的,不算公共圖書館。魏氏兩本著作分別於不同的四十間公共圖書館上架,扣除重複的,不就是接近70間全數?香港哪裏有250間公共圖書館?請勿提供虛假資料﹗--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1:46 (UTC)
- (:)回應:謝謝你提供資料﹗你提供的資料更加證明魏氏之著作印量不只5000。首先,圖書館是廢紙收集站嗎?你送書給圖書館就會收?圖書館收錄圖書比維基收錄條目更嚴謹,而且要那些圖書達到一定水平,而且要廣為人知,圖書館才會上架。為了節省資源,一般圖書館先主動聯絡出版社及作者,商量是否願意捐獻,如果作者拒絕,圖書館會到書店購買,但兩種情況的大前提是書籍是有水平,而書籍也要有一定印數。如果只1000-2000本,書籍在書店上架後,圖書館就不會知書籍出版了。一本書要世界各地的圖書館都上架,起碼世界各地的圖書館都知道那本書在當地書店上架,而且書籍作者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否則上架後,誰會借?你也不要以為世界各地的圖書館是廢紙收集站﹗只要你翻看一些在世界各地流通的書籍,如香港圖書館上架的很多大陸書籍,只要你翻看版權頁,你就可以知道一般印數是超過30000,5000冊是不足以流通於世界各地圖書館。--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0:36 (UTC)
- 魏氏身兼作家及編輯兩重身份,從刊物網站查看,他主編的《小說與詩》已出版17期[7],而且於世界各地圖書館上架。就算大膽假設每期印數只1000-2000份,印數也早已超過幾萬份了,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規定「編輯出版超過5000份」就可收錄的標準。而且也是那一句,你也不要以為世界各地的圖書館是廢紙收集站﹗--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0:45 (UTC)
- (※)注意:《維基百科:刪除方針》訂曰:「如果一個條目再三地被無關聯的編輯者重新創立,這就應該被看作需要這個條目的證據。管理員始終應該為他們擁有的權力負責,如果存在疑問,則不要刪除。」
- Ihatesmoker 不認識魏氏,我也不認識魏氏;Ihatesmoker是條目的提刪者,但也是條目的最大貢獻者,因為他在條目加上很多魏氏不曾公開,而且鮮為人知的內容,但Ihatesmoker提供了可信的來源。Ihatesmoker大量在條目加入內容及來源後,又反過來以此為刪除條目的理由,行徑匪夷所思﹗而且所有論述又欠缺實質證據,當中有些是虛構資料,請管理員注意。--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1:10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屈原蟲(對話|貢獻)於2018年1月1日 (一) 01:05 (UTC)加入。
- (~)補充:有管理員覺得文學獎可作為作家關注度的參考,魏氏條目上沒有加插任何得獎紀錄,特此補上資料:他曾獲得香港工人文學獎;此外,條目上已有來源證明魏氏作品曾多次用於全港性的朗誦比賽,作品不但被朗讀,更被演繹。--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7:28 (UTC)
- 一、《存廢覆核方針》相關條文理應整段理解,而不應斷章取義。整段旨在授權管理員就提案向提案者追問,及訂定七日候覆之期。而非提案者所言,規定提案要至少開放七日。如有疑問,可翻查修訂紀錄。鑒之,否納此點。
- 二、《存廢覆核方針》亦規定各文各異,申請存廢覆核時,嚴禁牽連比擬。鑒之,亦否納此點。
- 三、就《人物收錄準則》相關條文,即作品發行量不少於五千而言,圖書館收入與否,與之並無直接關聯。或者可能可以間接烘托出此作者有相當知名度,不過就不能用以證明其作品發行量不少於五千。請提交直接證明。
- 四、提案人提到《香港作家》其中一期有大約千多字篇幅介紹此作家,請問是哪一期?《巴蜀風文學》及《世界日報》亦然,請提供期數。
- 五、《可供查證方針》表明「如果某一主題得不到來自可靠第三方來源來的支持,則關於該主題的條目不應出現在維基百科上。」所以請提交可靠第三方來源。
- 以上。--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11:33 (UTC)
- (!)意見:《人物收錄準則》提到多種人物的收錄標準都以「5000」為標準,如音樂人、編劇、作家等,但事實上這些數字不容易提供證據,因為這是商業秘密。翻看過去覆核紀錄,管理員都是以側面的證據估計人物是否符合收錄標準。我看過閣下處理過的多個存廢覆核個案,申請人都沒有提供「5000人」的證據,但仍通過覆核而保留,如陳寶燕為編劇,申請人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觀眾不少於5,000人」;陳冠宏、陳志強為配音員,申請人也不用證明「觀眾不少於5,000人」也被保留。查看其他管理員以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保留的覆核個案,也從未看過有申請人能提供「5000」的證明,因為這是商業秘密。我曾與其他管理員溝通,有管理員覺得作家作品的出版數可以從圖書館的上架情況的側面證據去證明作品數符合「5000」的要求。魏氏作品於世界各地圖書館上架,不知能否也與閣下處理過的其他案例,以同一標準推猜魏氏符合收錄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14:25 (UTC)
- 《香港作家》2015年5月號、《巴蜀風文學》2017年12月號、《世界日報‧文藝副刊》2014年11月8日,頁13 (報紙沒有期號)--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14:25 (UTC)
- 條目上已有大量獨立於魏氏的來源:Summer Issue期刊, 2013.、政府網頁:「第十屆香港文學節作家介紹」、《東方日報》、美國期刊《PoetrySky詩天空》等
- 條目的每一個內容細節都有多方而且獨立於魏氏的來源可供查證。--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14:25 (UTC)
- 一、麻煩不要將留言摻雜於他人留言之間。如此會使討論串變得混亂。
- 二、初步接納《香港作家》2015年5月號、《巴蜀風文學》2017年12月號、《世界日報‧文藝副刊》2014年11月8日,頁13等獨立來源作為關注度佐證。
- 三、Mys_721tx君、淺藍雪君、Ihatesmoker君︰請問對第二點可有異議?
- 四、就算此條目可以復還,條目來源質量良莠不齊,看似來源很多,但當中太多是一手來源,資料單薄而未經驗證。此問題亟須改善。
- 以上。--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02:54 (UTC)
- 由於申請人以往大量拼湊相關度不高的來源,無引文前不建議接納任何離線來源。《巴蜀風文學》應視為自行出版來源。-Mys_721tx(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3:01 (UTC)
- (:)回應:由於維基指引要求條目內容必須有獨立於主題的來源供查證,因此很多條目上的來源都是用作查證之用,如提刪人Ihatesmoker加入了魏氏不曾公開的資料如畢業大學,工作地點等,並加入了獨立於主題的來源以供查證,很多其他來源也是作查證之用,而且都獨立於魏氏。《巴蜀風文學》的主編是大陸作家王智平,責任編輯為大巴山,不知Mys_721tx所指的「自行出版」是否指大陸作家王智平及大巴山自行出版?《可靠來源指引》已於今個月修改,其中對來源的要求有大幅度修改,並明確指出只要來源獨立於主題,基本上已可接受。--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4:26 (UTC)
- 有幾點想回應︰
- 一、《關注度指引》明確表明不限制內容,所以只要來源確實存在,並符合幾個相關方針指引要求,則不應以未有引用為由阻撓條目建立及編纂。不過,本人稍後亦會去驗證相關來源。
- 二、《可靠來源指引》似乎未有經過屈君所述修訂,即不會只要求來源獨立於主題。或者請直接援引相關條文,及於此列出相關修訂紀錄。
- 三、關於《巴蜀風文學》,歡迎兩位繼續討論。
- 以上。--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0:49 (UTC)
- 我沒有比較新舊版本《可靠來源指引》的差異,但看到「頁面最後修訂於2018年1月18日 (週四) 07:41。」因此指引應在不久前被更新過,其中曰:「發表通常和文字類型的內容相關,以紙質或在線的方式出現。但是被可靠的實體廣播、傳播或存檔的音頻、視頻和多媒體內容也可能滿足可靠來源的條件。和文字一樣,媒體內容也應該由可靠的第三方創作,併合適地列明來源。另外,媒體的存檔必須存在。提供媒體的在線訪問可以方便讀者,但不是必須的。」因此,本人的理解是甚麼東西不重要,重要的是媒體要獨立於主題。我編輯維基經驗不深,請大家指正﹗--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1:37 (UTC)
- 單純就閣下所援條文,並不能夠得出「明確指出只要來源獨立於主題,基本上已可接受」。--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1:52 (UTC)*
(?)疑問:明白,謝謝你說明。另一問題我也想聽聽你意見:收錄標準的數字是否必須有直接證據呢?因為如《人物收錄標準》規定配音音、編劇等須有「不少於5000人」觀眾,作家、音樂人「作品不少於5000」,事實上這是商業秘密,只有作者及出版社知道;從過去的覆核案例看,也從沒有提案人舉出「5000」的直接證據,但也能通過覆核而保留。是否可以從側面的證據去推測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呢?法庭審案也重視案例,只要過往有案例,往後的判決也會受到約束。維基的存廢覆核能否也多參考過往的案例,以示方針的一致性及公平性?此外,在判斷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時,能否不只限於硬性的直接證據?其實很多側面的證據也可合理推斷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2:03 (UTC)
(!)意見:Mys_721tx提到「申請人以往大量拼湊相關度不高的來源」是由於我與一些管理員討論過有關《人物收錄標準》的「5000」的引證問題,因為大家都知道「5000」是商業秘密,不可能有直接證據,因此我嘗試從圖書館的上架情況去側面推論。有管理員建議我邏列圖書館目錄,指「我們會看。」但不知為何加上這些來源反成為提刪理由。此外,事實上,翻看過去大量案例,有很多條目由於完全沒有來源而被刪去,但又以符合收錄標準而通過覆核而保留。我細看這些個案,申請人連側面證據也沒有提出,但也成功通過覆核。我不明白為何同樣是「5000」的數字,編輯、導演等人不用舉證,但作家偏要?--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2:16 (UTC)
- @Wong128hk:根據以上引錄的指引,這個來源也可作為關注度的參考:[69]魏氏作品曾多次用於全港性的朗誦比賽,作品不但被朗讀更被演繹。--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1:55 (UTC)
- 首先,銷售數字從來不是商業機密,唱片、書籍經常都會有銷售榜,定期更新。應該不是什麼新鮮事。電視就會有收視調查。圖書館收錄與否之所以未能夠成為銷量佐證,是因為未有人證明圖書館收錄與否與銷量關係所在。至於曾有人用其作品參與全港朗誦比賽,與證明其關注度又有何關係呢?請稍安毋躁,過兩日在下就會去香港中央圖書館查看前列已初步接納之關注度來源。請多等數日。--J.Wong 2018年1月21日 (日) 09:27 (UTC)
- @Wong128hk:好的,靜候佳音。--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9:35 (UTC)
- @Wong128hk:如果住九龍,浸會大學圖書館也可查閱。--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9:41 (UTC)
- @Wong128hk:建議到香港大學或中文大學兩間圖書館查閱條目上的相關來源,因為這兩間大學的資源較齊,而且大學花了不少錢買一些很有用的資料庫,你可到些兩間圖書館查。--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4:09 (UTC)
(?)疑問:《人物收錄準則》:規定作家「作品印數不少於5,000」,不是指「銷量」;而且,很多書店的銷售排行榜沒有說明賣出多少,再者一般書局有二萬本書存貨,除了頭十名外,其他書籍都沒有資料。此外,銷量榜並不等於「印數」,從銷量榜估算「印數」其實也不是直接證據,而是從側面論證。維基對來源也有要求,某書局貼在牆上的銷售榜能否被維基接受為可靠來源呢?--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3:15 (UTC)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提請者應該盡快將來源內容添加到條目。--J.Wong 2018年1月24日 (三) 10:40 (UTC)
- 狀態: 還原至草稿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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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文已完成,只是要完善分類,但還在編輯中就已被刪除—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8年1月23日 (二) 19:23 (UTC)
- 暫時還原至Draft:Here (雙殼綱),請在編寫完成後移回條目空間。—AT 2018年1月24日 (三) 15:1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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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原頁面編輯者 保留此頁面有其必要性 在台灣推廣足球運動是很困難的事情 頁面內容我們可以多加討論加以修改 並達成推廣足球運動的目的 使社會更美好 而且這個條目並不是我自己添加的 我只是去寫出條目內容的真實情況而已 因此我認為此頁面不可刪除—Ronnyfrc22(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1:22 (UTC)
- 這一連結。--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5:23 (UTC) 該條目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請參閱
- 不符合標準,維基百科也不是用於推廣足球的平台。中二少年西奧多 批判 2018年1月25日 (四) 06:06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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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曾與幾位管理員討論過有關梁世聰的關注度問題,他們都同意梁氏符合關注度,而且在條目已經討論超過五週,理應被無共識保留,但卻被刪去了。--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11:16 (UTC)—屈原蟲
- 單一事件的關注度指新聞報道中的的無名小卒而言,而梁氏的個案不屬此類,因為哪位作家不是因為文學獎而受關注呢?--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12:39 (UTC)
- 請明確指出有哪幾位管理員在哪裡認為此條目符合關注度,謝謝。—AT 2018年1月24日 (三) 15:13 (UTC)
- Manchiu、Stang。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3:17 (UTC)
- 還有Thomas.Lu,他幫我找到政府網站那個來源。我們與幾位管理員在雙方討論頁討論。Thomas.Lu的意見較肯定,Manchiu雖同意來源符合關注度,但態度較謹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4:52 (UTC)
- Manchiu、Stang。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3:17 (UTC)
- (~)補充:[70](2008年南華早報)、[71](2011年澳洲文學周刊 - Mascara)、[72](2016年明報周刊)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3:17 (UTC)
- 下次請同時在存廢討論中提出來源,以便查證。還原。—AT 2018年1月25日 (四) 08:2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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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73],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為成都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此來源有提到來龍站的圖片、位置、結構、首末班車時間、結構,出入口以及詳盡的公交換乘信息。[74],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級政府網站,有來龍站詳細的用地信息。[75]、[76]、[77]、新聞中的提及。來龍站作為日客流超過50萬乘次的成都地鐵4號線站點之一,已運營超過半年,擁有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實體,即使主要位於地下,通過Google Earth亦能清楚的看見其位於地上部分的三個出入口,A口(經緯度: 104.164451,30.646674(中國偏移經緯度))、B口(經緯度: 104.165585,30.646899(中國偏移經緯度))、D口(經緯度: 104.163824,30.647377(中國偏移經緯度))。由此申請覆核。(參考:目前來龍站的現狀成都地鐵4號線#車站詳情)—Asuracd(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32 (UTC)
- 覆核理由:
- 建議地鐵四號線二期東延線站點名 來龍站改東洪路口站 蜀王陵改為明蜀路口站 西河站改為螺絲路口站. 可知來龍站原工程名為東三環站
- 金, 賓, 淺談地鐵空間建築設計, 建築工程技術與設計, 2014, (19): 147–148, ISSN 2095-6630 全篇皆討論來龍站
- 成都地鐵4號線東三環站一期圍擋施工完成. 施工信息
- 成都地鐵東三環站主體結構首段封頂. 施工信息——Asuracd(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7:43 (UTC)
(○)保留,已有論文介紹來龍站。-- Welcome to take Wuhan Metro Painjet Line! 2018年1月15日 (一) 09:24 (UTC)
- 上列來源均未有對車站作出深入介紹,未符《關注度指引》。請列論文連結於此。--J.Wong 2018年1月24日 (三) 12:47 (UTC)
- 金, 賓, 淺談地鐵空間建築設計, 建築工程技術與設計, 2014, (19): 147–148, ISSN 2095-6630 全篇皆討論來龍站(工程名:東三環站)——Asuracd(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5:2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25日 (四) 09:23 (UTC)
- (:)回應:兩者知名度相差太大,完全沒有比擬的可能性。--Iokseng(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04:44 (UTC)
- 這類型小模板甚至小範圍的模板在維基比比皆是。而且模板的創建並無規範知名度,三個人亦有所關連性。--Zest 2018年1月4日 (四) 08:29 (UTC)
- 新黨三傑感覺是幾個媒體人取的名字,而{{唐宋八大家}}則是後世子孫的共同讚譽 (應該吧..)。兩者相比好像拿葡萄比西瓜。當然兩者都很好吃很棒。--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4日 (四) 08:33 (UTC)
- 問題是提刪的那位心裡想的是王八比月亮。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 2018年1月5日 (五) 04:31 (UTC)
- 新黨三傑感覺是幾個媒體人取的名字,而{{唐宋八大家}}則是後世子孫的共同讚譽 (應該吧..)。兩者相比好像拿葡萄比西瓜。當然兩者都很好吃很棒。--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4日 (四) 08:33 (UTC)
- 維基此類型模板已有眾多,諸如{{黨外三劍客}}、{{隴西三李}}等。(※)注意:該頁面於存廢討論截止時為8票保留,6票刪除。但管理員以「無擴充可能性」為由刪除,不符規定,該討論原應以無共識或保留結案。——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月4日 (四) 13:22 (UTC)
- 存廢討論不是投票——C933103(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23:01 (UTC)
- 更不是顛倒黑白。你要是說「沒關注度」我也就認了,扯什麼「無法擴充」?這算哪門子理由?三傑還能擴成四個?你當龍造寺四天王呢,硬塞五個人?照這個邏輯餘姚四賢也可以刪了,「無法擴充」,明末四公子也可以撇了,「無法擴充」。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 2018年1月5日 (五) 04:20 (UTC)
- 存廢討論不是投票——C933103(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23:01 (UTC)
- 無法擴充是什麼意思?實在無法成為刪除理由。--Janee談笑風生 2018年1月6日 (六) 03:31 (UTC)
- 「無擴充可能性」只是刪除執行人的個人觀點吧?依鄙人之愚見,此模板並非無擴充可能性,這三個人參與過的活動(如反反課綱微調運動、創新之旅等),以及和這三個人有關的事件(如近來發生的王炳忠案等)不都能擴充到這個模板裡面嗎?所以如果管理員一定要刪除這個模板的話,還是請換一個更能服眾的理由吧。——彭鵬(留言) 2018年1月6日 (六) 05:55 (UTC)
- 這類型小模板甚至小範圍的模板在維基比比皆是。而且模板的創建並無規範知名度,三個人亦有所關連性。--Zest 2018年1月4日 (四) 08:29 (UTC)
- (○)保留,模板:民進黨四大天王。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7日 (日) 14:20 (UTC)
- (○)保留. By the way, can we have a non-Taiwanese admin to handle this DRV request? I do not trust any Taiwanese to be unbiased in this matter.--Mongolian Beef(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0:45 (UTC)
- 還是改名叫"新黨青年三人團" (聽起來比較中立)? 畢竟假設某天有媒體說Peter (舉例) 是國父,這樣似乎也可以在維基百科上面標明Peter是國父了,至於一個媒體的可靠性往往存在爭議。因此還是建議等 貴三傑 非常出名後再創,屆時相信大家都不會有意見。--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5:05 (UTC)
- 兩岸多個大型媒體均有專題報道,馬英九也曾如此稱呼。[78][79][80]。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5:21 (UTC)
- 我能理解這三份報紙之所以會這樣稱呼,但對我而言還是覺得稱為三傑的標準與門檻怎麼好像有點......,一般平民百姓被請去調查局問話或搜索後,頭銜依然只是個平民百姓r.....--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5:26 (UTC)
- 兩岸多個大型媒體均有專題報道,馬英九也曾如此稱呼。[78][79][80]。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5:21 (UTC)
- 坦白說,應該所有台灣人都知道,自從旺旺中時購買中國時報後,中時的報導就不再像以前這樣公正客觀了。詳情請見:反旺中。當時的政府對於媒體生態金錢化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為旺中是深藍的),令人感到遺憾。任何金錢權勢都不應該介入媒體生態,影響該公司記者的報導自由。 (所以我想補充,並不是民進黨讓國民黨落選的、也不是國民黨的言論不具煽動性,或者國民黨沒有群眾魅力還是溫良恭儉讓,都不是。常常會發現對岸的朋友都有這種刻板印象。)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5:31 (UTC)
- 我的大腦突然浮現一個問題,為什麼對岸的朋友,與我們有著同樣的文化、祖先、......,為什麼彼此仍會有這樣思想上的鴻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6:50 (UTC)
- 上述意見和存廢覆核請求的關係好像不大, 似乎有些離題了--Wolfch (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6:58 (UTC)
- 對不起 > < 我很容易離題,我的想法很容易發散,情緒一來(一個感觸來到心理)往往就會去做,所以我也滿容易感情用事的, 一般人也會,畢竟this is what makes us different from the robot 但我似乎程度更極端 (煞車...)。不過我記得以往好像也常看到存廢覆核討論一大串。 就醬 各位晚安!! ^__^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7:03 (UTC)
- 上述意見和存廢覆核請求的關係好像不大, 似乎有些離題了--Wolfch (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6:58 (UTC)
- 我的大腦突然浮現一個問題,為什麼對岸的朋友,與我們有著同樣的文化、祖先、......,為什麼彼此仍會有這樣思想上的鴻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6:50 (UTC)
- 坦白說,應該所有台灣人都知道,自從旺旺中時購買中國時報後,中時的報導就不再像以前這樣公正客觀了。詳情請見:反旺中。當時的政府對於媒體生態金錢化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為旺中是深藍的),令人感到遺憾。任何金錢權勢都不應該介入媒體生態,影響該公司記者的報導自由。 (所以我想補充,並不是民進黨讓國民黨落選的、也不是國民黨的言論不具煽動性,或者國民黨沒有群眾魅力還是溫良恭儉讓,都不是。常常會發現對岸的朋友都有這種刻板印象。)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8日 (一) 15:31 (UTC)
- 新聞就是這樣寫的,管他四天王、四超人、還是四隻狗,可靠來源才是依據,"新黨青年三人團"沒有任何報導使用,這叫原創名稱。---Zest 2018年1月8日 (一) 15:34 (UTC)
重點還是在於這是個導航模版不是條目,不要用導航模版來進行介紹什麼東西的行為。——C933103(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17:05 (UTC)
- 我想問一下,這三人的關連性有大到要特別建一個模板來導航嗎?如果沒有的話,在條目內文列出有媒體這樣稱呼此三人便足夠,甚至直接建立一篇條目來說明更佳,例如德川四天王。—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2:45 (UTC)
- 我先說明,維基上這類型的模版數以百千記,而且是長年存在,這三人是經媒體和事件而來的和稱,比起屬於自稱的{{黨外三林}}更有獨立資料來源。況且不符合刪除方針的第九點「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Zest 2018年1月17日 (三) 18:59 (UTC)
- 老實說,我覺得這類型的模板太過多了,有可能脫離了模板的本意,或許有必要重新討論一下模板的定義。—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9:14 (UTC)
- 我先說明,維基上這類型的模版數以百千記,而且是長年存在,這三人是經媒體和事件而來的和稱,比起屬於自稱的{{黨外三林}}更有獨立資料來源。況且不符合刪除方針的第九點「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Zest 2018年1月17日 (三) 18:59 (UTC)
- 參考英文維基《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當中對導航模板訂定數個準則,包括︰一、模板要有單一連貫主題;二、模板主題在其下每篇條目都獲得提及;三、其下條目內應在合理範圍內得到互相印證;四、模板主題應該得到條目介紹;五、編者會傾向於其下條目參見一欄加入其他模板其下條目。此模板符合當中大部分準則。另外,《刪除方針》新近修訂確實大幅提高模板刪除門檻,需要無用且阻礙百科運作。而上列討論之中,對刪除方理據亦已經有回應。鑒之,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25日 (四) 11:30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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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ASA來源—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2:30 (UTC)
- @B dash:就算恢復到這個版本[81],都擺脫不了此條目品質低劣的事實。--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6:42 (UTC)
- 未見品質低劣,但無擴充空間,寫不好,還不如合併。--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9:24 (UTC)
- @B dash:請撤回本提案。--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06:47 (UTC)
- 同上,建議撤回。--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08:08 (UTC)
- @B dash:請撤回本提案。--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06:47 (UTC)
- 未見品質低劣,但無擴充空間,寫不好,還不如合併。--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9: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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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82] [83]—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9:31 (UTC)
- 駁回。單一事件而引起的關注度,亦不符合bio的條件。—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6:12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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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唐妮詩中文版是magda danysz條目的翻譯,為什麼也刪除了。magda danysz條目的法語頁面存在已久。這個不是廣告,只是一個翻譯。—Alice Coccinelle(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14:52 (UTC)
- 雖然內容似乎是翻譯自法文維基,但是寫作風格,需要修繕。同時鑑於並非明顯廣告,故還原。—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6: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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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媒體專訪可以彰顯關注度,《滾石愛情故事 粵語配音員介紹-主角篇》何凱怡 陳啟熾。—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8年1月12日 (五) 15:20 (UTC)
- 翻查您提供的標題,未見是專訪,似為電視劇宣傳,只是列出兩人負責配音,沒有任何詳細介紹。駁回。—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6:23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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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全紅及綠鏈的消歧義,而且媒體一節全是原創譯名。@淺藍雪:—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05:04 (UTC)
- 刪除。—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6: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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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84][85][86]—Tw drama(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05:25 (UTC)
- 刪除理據並非關注度不足,您可以自行創建。駁回。—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6:26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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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87]、[88]、[89]、[90]—Zest 2018年1月17日 (三) 18:45 (UTC)
- 侵權--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14 (UTC)
- (:)回應@Nivekin:Zest的意思是傻眼貓咪符合WP:收錄準則與WP:關注度指引,應予以獨立條目。-- 宇帆(今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18日 (四) 07:17 (UTC)
- (:)回應 再合關注度,也是侵權。原文:[91],只是句子前後組合。--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19 (UTC)
- (:)回應@Nivekin:傻眼貓咪需要存廢覆核是因為WP:CSD#G5明確規定,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部的重建同一個主題的內容,需透過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獲准後才許建立條目,因此不管侵權還是關注度,這裡要先通過,後續做的事才有意義,不然只是白忙一場、白提侵權審核。-- 宇帆(今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18日 (四) 07:24 (UTC)
- (:)回應 侵權為最優先處理,不然等覆核而白白讓侵權文字在維基上出現?--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30 (UTC)
- 明白了。-- 宇帆(今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18日 (四) 07:31 (UTC)
- 侵權也沒差,反正成功復還後還有也有上次刪除的舊版本可以復還,我只考量過了一年亦成為爆紅迷因,關注度也差不多了。--Zest 2018年1月18日 (四) 08:20 (UTC)
- 明白了。-- 宇帆(今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18日 (四) 07:31 (UTC)
- (:)回應 侵權為最優先處理,不然等覆核而白白讓侵權文字在維基上出現?--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30 (UTC)
- (:)回應@Nivekin:傻眼貓咪需要存廢覆核是因為WP:CSD#G5明確規定,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部的重建同一個主題的內容,需透過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獲准後才許建立條目,因此不管侵權還是關注度,這裡要先通過,後續做的事才有意義,不然只是白忙一場、白提侵權審核。-- 宇帆(今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18日 (四) 07:24 (UTC)
- (:)回應 再合關注度,也是侵權。原文:[91],只是句子前後組合。--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19 (UTC)
- (:)回應@Nivekin:Zest的意思是傻眼貓咪符合WP:收錄準則與WP:關注度指引,應予以獨立條目。-- 宇帆(今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18日 (四) 07:17 (UTC)
- 侵權--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7:14 (UTC)
- 還原至未侵權版本。—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6: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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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嘉義鐵道藝術村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轄下所屬單位,絕非廣告宣傳,且有獨立設立條目之價值,可參見新竹市鐵道藝術村及台東舊站。—Shouji Hasegawa(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0:17 (UTC)
- 您直接創建就可以了,原版本寫得像廣告才會被刪除。—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0:31 (UTC)
- 條目已被創建,駁回。—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7:0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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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加上{{幽默}}模板,可保留—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5:14 (UTC)
- (!)意見:我覺得可以升為指引「當一提刪明顯不按照關注度流程,且不符合刪除守則時,可以立即暫時保留」-- 宇帆(2/28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24日 (三) 08:10 (UTC)
- 請求@B dash:參與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提議為WP:AFD設立快速暫時保留處理方式。感謝-- 宇帆(2/28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8年1月25日 (四) 17:37 (UTC)
- 參考英文版《模板空間指引》,除卻多餘一點外,未見此模板有違於該指引。而《刪除方針》經修訂以後,則模板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即多餘及影響網站運作,以後始成刪除理由,而二○一七年十二月廿二日存廢討論未有論證此。鑒之,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25日 (四) 10:2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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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考內容都已經附上臺北客運官方網站相關正確聞訊,如新闢941線 (三峽-國道3號-新店) 快速公車路線,訂於102年7月1日(星期一)起通車營運。、臺北客運新線上路、本公司941「三峽-新店」快速公車路線,將自104年9月14日(星期一)起,平常日增加離峰時段發車班次,例假日維持停駛。、臺北客運941路自2017/12/2起增開例假日班次、臺北客運941路線圖等相關官方網站之公告,為何依舊要刪除此頁面?煩請給個合理的解釋!謝謝! —Jeffhuang0627(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18:11 (UTC)
- 引證關注度需要第三方來源,官方來源只是可信,但是不能證明有關注度。—AT 2017年12月19日 (二) 18:47 (UTC)
- 想請問一下,何謂第三方來源?—Jeffhuang0627(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8:59 (UTC)
- 請提交公開可靠獨立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14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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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
しょわ44念昭和44年ほっ嗅いど北海道告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09:08 (UTC)- 同樣,非第三方獨立來源。其餘亦同。—AT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31 (UTC)
- AndyAndyAndyAlbert君︰未見有刪除紀錄,請正其題。--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17 (UTC)
- 正題。此來源僅屬提及,亦似乎並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2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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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北海道
こくじ告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09:08 (UTC) - AndyAndyAndyAlbert君︰未見有刪除紀錄,請正其題。--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18 (UTC)
- 以上結連只是列表中的一項,不是有效介紹。--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5:21 (UTC)
- 正題。此來源僅屬提及,亦似乎並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23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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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北海道
こくじ告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09:08 (UTC) - 此來源僅屬提及,亦似乎並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2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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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北海道
こくじ告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09:08 (UTC) - 此來源僅屬提及,亦似乎並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2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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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92][93][94][95][96][97],另附一個[98]—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28 (UTC)
- 來源一及來源七無法存取。來源二並非獨立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來源三、來源四、來源五及來源六均與主題無關,未有深入介紹主題,未符《關注度指引》。鑒之,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5:5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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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99]—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42 (UTC)
- 政府來源,其他亦是如此。請提供第三方來源。—AT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47 (UTC)
- 那麼#八雲IC呢?有新聞(第三方)來源。--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1:54 (UTC)
- IC之間的道路,不等於IC本身。—AT 2017年12月23日 (六) 16:13 (UTC)
- 那麼#八雲IC呢?有新聞(第三方)來源。--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1:54 (UTC)
- 政府來源,其他亦是如此。請提供第三方來源。—AT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47 (UTC)
- 政府並非道路營運者,亦無利益衝突,僅負責管理,故應該屬於第三方。而《關注度指引》亦定曰來源「包括但不限於報紙、書籍和電子書籍、雜誌、電視和電台的文獻性節目、政府機構的報告、科學刊物等。」;「要排除下列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政府應該不屬於上述情況。AT君--M.Chan 2017年12月24日 (日) 04:14 (UTC)
- 請注意道路營運者NEXCO就是由日本政府全資管理,是國營企業。這樣,不算第三方吧?而且,任何公共設施,政府也有相當的話言權,沒有政府的許可,幾乎沒有建設的可能,因此顯然不是第三方來源。另外,政府報告確實可以證明關注度,但是並非是與其有直接關連的事物,例如某國政府對於其他國家的介紹等等,就如來自電視台的來源無法證明該電視台製作的電視節目是有關注度同理。—AT 2017年12月24日 (日) 14:44 (UTC)
- [100]介紹的是鳥栖久留米道路,而非久留米交流道。——C933103(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0:01 (UTC)
- 承上,請提供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9:3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4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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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聞[101][102]—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3:40 (UTC)
- 只是提及,未見有效介紹。—AT 2017年12月24日 (日) 14:47 (UTC)
- 兩個來源,均未能存取。請訂正。--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9:4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4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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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ニュース - 無料Wi-Fiサービス、北海道內すべての高速道路SA・PAで利用可能に 北海道內高速の全SA・PAにWi-Fiスポットを拡大---NEXCO東日本 高速道路SA・PAに「無料」で利用できるWi-Fiスポットを展開
日本人は検索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3:54 (UTC)
- 只是提及或並非第三方來源,下同。—AT 2017年12月24日 (日) 14:46 (UTC)
- 三個來源均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呈請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9:4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4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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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東北中央道、三陸道、日本海東北道…東北・北海道エリアの道路、開通予定は? 2017年度の事業概要 約100年の歴史を終えつつある留萌本線を見に行ってきた【深川~留萌編】 無料化される高速道路37路線がどこにあるのかよくわかる地図を國土交通省が公開中—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00 (UTC)
- 三個來源均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10:1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4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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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落部―森IC26日開通 鹿部で記念イベント(新聞)—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06 (UTC)
- 除此來源以外,是否尚有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並非僅在一時?--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10:1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43 (UTC)
- 未完成,原條目是因為沒有內容或定義被刪除(條目內文只有兩個字),而非關注度問題。建議直接重建。--Lakok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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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07][108][109][110]—Tw drama(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3:20 (UTC)
- 被刪版本中描述的人物並非來源中的黃可盈,故駁回。但是,可以就來源提到的黃可盈創建新條目。—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3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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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1]—Tw drama(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4:56 (UTC)
- (!)意見:WP:1E--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15 (UTC)
- 單一事件關注度,駁回。—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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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2]—Tw drama(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6:12 (UTC)
- (!)意見:WP:1E--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15 (UTC)
- 不但單一事件關注度,而且被刪版本無實際內容,駁回。—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3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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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3] [114]—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8:55 (UTC)
- 除此二來源以外,尚有否其他來源?--J.Wong 2018年1月18日 (四) 13:04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219.78.191.88(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31 (UTC)
- 非管理員無權結案。3ATENU(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9:4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根據《存廢覆核方針》,候覆達七日而仍無回應者,任何用戶均可以結束提案。--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08:18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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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理由同上—Nissangeniss(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33 (UTC)
- 覆核理由:理由同裕豐圍站相同。HR1377(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6:33 (UTC)
- 覆核理由:
(+)支持,已有關注度。 angys 討留獎 2018年1月8日 (一) 18:07 (UTC)
- 除此來源以外,請提供其他來源。--J.Wong 2018年1月25日 (四) 09:59 (UTC)
- [115][116]--172.105.222.104(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5:47 (UTC)
- 兩個來源主題均為文園站,而非雙崗站。兩者相同?--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08:22 (UTC)
- [117]文園站已易名為現在的雙崗站。--172.105.222.104(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8:5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09:40 (UTC)
颱風康妮 (2007年)、熱帶風暴溫比亞 (2000年)、熱帶風暴瑪瑙 (2016年)、強烈熱帶風暴帕布 (2013年)、強烈熱帶風暴馬力斯 (2012年)、熱帶風暴康森 (2016年)、熱帶風暴圓規 (2016年)、颱風珊瑚 (2017年)、熱帶風暴馬鞍 (2016年)、颱風莫蘭蒂 (2004年)、強烈熱帶風暴悟空 (2006年)、颱風暹芭 (2010年)、強烈熱帶風暴瑪莉亞 (2012年)、颱風利奇馬 (2013年)、颱風范斯高 (2013年)、颱風米雷 (2016年)、颱風肯特 (1995年)、颱風勞娜 (1961年)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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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品質低劣如同在當年太平洋颱風季相關颱風的敍述。—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5:40 (UTC)
- (-)反對,品質低劣非有效覆核理由。--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10:17 (UTC)
- (-)反對:原因同B Dash君。--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35 (UTC)
- 這絕非提刪理由。3ATENU(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09:44 (UTC)
- (※)注意:看一下提報人的用戶頁討論頁,已經可以提報到VIP了吧?中二少年西奧多 批判 2018年1月25日 (四) 02:53 (UTC)
- 最後一次不當提刪在7日前,現在交上去是過時報告。--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05:26 (UTC)
- 撤回,待客棧共識[118]。--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7日 (六) 09:49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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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自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5#1939年太平洋颱風季通過保留之後,仍沒有進一步改善的跡象(見[119])—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5:39 (UTC)
- (-)反對,翻譯還不至於拙劣到得刪除。--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3:50 (UTC)
- (-)反對:原因同B Dash君。--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35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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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1][122][123]。—AT 2018年1月14日 (日) 07:1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11: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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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方提供的仍是選秀節目參賽者之報導,未見有任何長大後參與演藝工作的有效報導來源。@AT、B dash:—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03:10 (UTC)
- 「而唱作歌手趙展彤則擔任表演嘉賓,唱出《喜歡你》、《情非得已》及老歌《高山青》,台下嘉賓掌聲不斷,更齊聲高呼Encore,講到工作,彤彤表示近期主力作歌、錄歌、學吉他及彈琴等,除了出席活動及商演外,公司亦安排她主持飲食及美容節目,問到為何當晚不演唱自己的新歌?她謂一來尊重主人家的要求,二來想保持神祕感,到時才給大家驚喜。」[124]、「趙展彤之前接受過傳媒訪問時表明會繼續走這條演藝路,只不過現在先專注讀書。其實她平時也有出席一些活動和首映禮,近期更參演了電影《一夜再成名》,憑著歌喉和標緻的樣子,看來她已經準備好再戰娛樂圈。」[125]。—AT 2018年1月16日 (二) 07:12 (UTC)
- 未出唱片未有自已歌曲不知主持甚麼節目參演電影連是甚麼線角色都不知到的紙上藝員是否已合關注度?《一夜再成名》[126]是藤原紀香、中村雅俊、五輪真弓、早見優、田原俊彥、李彩華的片,這位做甚麼角色?@AT:--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08:07 (UTC)
- 如果有多個來源介紹的話,相信沒有問題。至於角色名則不明,但是有出席電影的記招活動,因此相信並非路人甲或無名角色。—AT 2018年1月16日 (二) 08:52 (UTC)
- 未出唱片未有自已歌曲不知主持甚麼節目參演電影連是甚麼線角色都不知到的紙上藝員是否已合關注度?《一夜再成名》[126]是藤原紀香、中村雅俊、五輪真弓、早見優、田原俊彥、李彩華的片,這位做甚麼角色?@AT:--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08:07 (UTC)
- 「而唱作歌手趙展彤則擔任表演嘉賓,唱出《喜歡你》、《情非得已》及老歌《高山青》,台下嘉賓掌聲不斷,更齊聲高呼Encore,講到工作,彤彤表示近期主力作歌、錄歌、學吉他及彈琴等,除了出席活動及商演外,公司亦安排她主持飲食及美容節目,問到為何當晚不演唱自己的新歌?她謂一來尊重主人家的要求,二來想保持神祕感,到時才給大家驚喜。」[124]、「趙展彤之前接受過傳媒訪問時表明會繼續走這條演藝路,只不過現在先專注讀書。其實她平時也有出席一些活動和首映禮,近期更參演了電影《一夜再成名》,憑著歌喉和標緻的樣子,看來她已經準備好再戰娛樂圈。」[125]。—AT 2018年1月16日 (二) 07:12 (UTC)
- (!)意見:維基又不是名人錄,只要稍有關注度的都應被收錄。那些天皇巨星就不用查維基啦﹗--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14:04 (UTC)
- (※)注意:《刪除方針》曰:「管理員始終應該為他們擁有的權力負責,如果存在疑問,則不要刪除。」「我們應該儘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條目的文章,刪除投票應該是最後的選擇。」維基方針是傾向於保留更多的條目,因為維基始終是百科全書。--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14:08 (UTC)
- 《刪除方針》的前一句話是:「如果一個條目再三地被無關聯的編輯者重新創立,這就應該被看作需要這個條目的證據。」,不太確定此條目是否有多次被無關聯的編輯者重新創立--Wolfch (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15:17 (UTC)
- (~)補充:申請「存廢覆核」的用戶也可視為條目的建立者。我覺得條目如果明顯不符合維基收錄標準,刪去是無可厚非;但如果一個條目稍有關注度,而又具有爭議性,尤其是有管理員主張保留,則應該保留,因為對於維基百科全書來說,「保留」的意義比「刪除」大。條目既然已通過「存廢覆核」而保留,我們應信任管理員。與其花時間在爭論條目存廢與否,為何不花時間建立更多的條目,貢獻維基呢?--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05:54 (UTC)
- 如果確定條目不是破壞,又是符合收錄標準,不斷要求刪去條目,會打擊新用戶建立條目的信心,對維基長遠發展都不好。--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05:59 (UTC)
- 用戶有權質疑管理員的判斷,不應以有管理員主張保留,便不加思索地接受。而且,刪去不恰當頁面也算是「貢獻維基」,不是只有創建條目才是。同樣,會打擊到新手不是保留條目的理據,應該考慮條目本身,如果不能理解或遵守維基的方針指引的話,就算新手也不會有免死金牌。—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2:32 (UTC)
- 我同意不符合維基收錄標準的條目應該被刪去。但很多時候,不同管理員之間對同一個指引及方針的理解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差異,因此某些條目如果存在爭議,是否應該被暫時保留呢?--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4:37 (UTC)
- 無共識保留的確是有可能的,但是我覺得這篇條目不在範疇。提請人說服到我的話,我可以自行推翻先前的判斷,反之則可讓其他管理員再作判斷,我也不會有異議。—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4:43 (UTC)
- (!)意見:刪除方針指出關注度不足是刪除條目的正當理由。上方援引的刪除方針文句並不意味著禁止以關注度不足作為刪除條目的理由。--Wcam(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7:0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13:4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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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文中有一段是從陳器之主編的《雙峰春秋》摘錄的。出處寫得很明白,不能算抄襲。還有一些東西引用曾國藩的信件中的原句,,也在文中說得很清楚。所以對此文被刪除很不理解。—Wan010787(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08:05 (UTC)
- 摘錄的話,就算您註明出處,除非引用,否則不能直接複製貼上,過多的引用亦是有問題。其餘內容與侵權驗證來源相差無幾,請先理解WP:侵犯版權和WP:格式手冊,駁回。—AT 2018年1月27日 (六) 17:28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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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張雲帆及其相關的政治事件,是中國目前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一,在網絡上引起了巨大的關注,被認為是言論自由鬥爭的關鍵一步。考慮到大陸官方的嚴厲封鎖,維基頁面應該恢復,以方便更多人了解相關情況。—108.46.73.160(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2:32 (UTC)
- 維持原決。條目排版筆法混亂、不符合百科全書應有的語言基調;記敘對象關注度存疑,有宣傳嫌疑。--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4:48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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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AT:中東呼吸綜合症以外的來源:[127] [128]—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3:17 (UTC)
- 只是提及。—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1:46 (UTC)
- 維持原決。來源沒有對其進行深入報道、不符合WP:N#TEMP。--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5:01 (UTC)
- 狀態: 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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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符速刪,也不是存廢討論通過。@霧島聖:—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3:02 (UTC)
- 拒絕。鬧夠了就該停了。--Techyan(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7:03 (UTC)
- 那個頁面裡不少外人無從知曉的個人私密信息,應該是addis本人或者他的親友熟人作案。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7:42 (UTC)
- (:)回應 請以維基方針及守則回應為甚麼一個不符速刪條件的條目會被速刪,兼且在速除紀錄中標明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6通過,但在存廢討論中又標明是速刪?@霧島聖、Techyan:--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3:56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8#Addis Wang是techyan創建的。—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5日 (五) 02:48 (UTC)
- 咖喱的理解有誤,我說的是重定向。—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6日 (六) 05:12 (UTC)
- 回Nivekin,「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6」寫的刪除理由是「WP:BLP」(Wikipedia:生者傳記)。--Mewaqua(留言) 2018年1月6日 (六) 13:09 (UTC)
- (:)回應 WP:BLP不是速刪理由(WP:GRAPEVINE),G12才是,但要在無可回退的情況下才成立。@Mewaqua:--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4:17 (UTC)
- 上面有人提及「那個頁面裡不少外人無從知曉的個人私密信息」,如果確實含有該等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真確),則該等內容已違反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請問是不是還要等待7天方可刪除?
另見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的「如果一名編輯者通過斷章取義的方式引用方針,用來支持自己明顯和方針牴觸的觀點……或是對維基規則吹毛求疵時,都可視為是擾亂性行為。」
--Mewaqua(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6:18 (UTC)- 即速刪理由又不是WP:BLP了?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任何含有此類資料的編輯應當被立即回退,並被提送至Oversight,以使該次編輯被永久刪除。」而不是把整個條目速刪。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6#AddisWang中,菲菇指「條目創建至今,添加的所有負面內容均無任何可靠文獻予以佐證,是為嚴重違反BLP。」即負面內容/個人資料是後加的?甚至會否是有人故意加入負面內容/個人資料而令條目被快速剷除?--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6:40 (UTC)
- 印象里在創建起即有負面內容,望監督員予以核實。-Mys_721tx(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14:57 (UTC)
- (:)回應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6#AddisWang中,有意見指出:「你告訴我哪一句是負面的?」--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9日 (二) 07:43 (UTC)
- 即速刪理由又不是WP:BLP了?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任何含有此類資料的編輯應當被立即回退,並被提送至Oversight,以使該次編輯被永久刪除。」而不是把整個條目速刪。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6#AddisWang中,菲菇指「條目創建至今,添加的所有負面內容均無任何可靠文獻予以佐證,是為嚴重違反BLP。」即負面內容/個人資料是後加的?甚至會否是有人故意加入負面內容/個人資料而令條目被快速剷除?--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6:40 (UTC)
- 上面有人提及「那個頁面裡不少外人無從知曉的個人私密信息」,如果確實含有該等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真確),則該等內容已違反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請問是不是還要等待7天方可刪除?
- (:)回應 WP:BLP不是速刪理由(WP:GRAPEVINE),G12才是,但要在無可回退的情況下才成立。@Mewaqua:--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4:17 (UTC)
- (!)意見 我在意的不是條目要不要刪,而是一班管理員在用甚麼理由刪、如何刪、刪除以後為何又留下互相矛盾的刪除紀錄。--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8日 (一) 09:04 (UTC)
- 正常發揮,又不是沒試過。如果需要查閱的話,可以要求其他管理員依照保護方針的「歷史只讀」暫時恢復並檢查內容再確定。——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1日 (四) 01:44 (UTC)
- 此頁面確實有違反WP:BLP以及涉及非公開個人信息的內容。--Lanwi1(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00:36 (UTC)
- 所以說,既是私密信息,外人無法獲知,那麼亦或addis本人自導自演,亦或其親友監守自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5:05 (UTC)
- 但是Techyan創建了Addis Wang。—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14日 (日) 02:41 (UTC)
- 沒有關係。Addis(空格)Wang,是addis本人的微博名,可以公開百度到,所以當時這個重定向屬於合理範疇。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14:50 (UTC)
- 「那麼亦或addis本人自導自演,亦或其親友監守自盜」這句話不對。—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18日 (四) 04:49 (UTC)
- 你給我說說哪個字不對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1:19 (UTC)
- 覺得Techyan不像是AddisWang本人或親友。—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22日 (一) 02:28 (UTC)
- 那個條目的內容又不是techyan寫的,他和那句話無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2 (UTC)
- 「此文自第一版本起即有此問題」,然後Techyan創建了Addis Wang,Techyan的編輯摘要我現在不能看到。—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9 (UTC)
- 所以,那些私密內容和tech或者其他人無關,只可能是當事人本人或親友所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08:55 (UTC)
- 此處為存廢覆核,志在處理條目存廢事宜。請停止在此議論及推測此文內容由誰洩漏。如有需要,請移步互助客棧。--J.Wong 2018年1月23日 (二) 11:36 (UTC)
如何移動議題?User:Gszq創建的重定向,「今天」我能看見。—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24日 (三) 05:39 (UTC)- 如果是親友堅守自盜,那麼有理由刪除條目;如果是addis自己干的,那麼根本不應該刪除。顯然地,這個和存廢覆核有密切關係。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5:00 (UTC)
- 那閣下就必須就此指控提出確切證據,而非一堆推論,否則本案無從受理。如無確切證據,本案到此為止。--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08:25 (UTC)
- 恕不接受打壓言論自由的主動釋法程序。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5:07 (UTC)
- 「此文自第一版本起即有此問題」,然後Techyan創建了Addis Wang,Techyan的編輯摘要我現在不能看到。—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9 (UTC)
- 那個條目的內容又不是techyan寫的,他和那句話無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2 (UTC)
- 覺得Techyan不像是AddisWang本人或親友。—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22日 (一) 02:28 (UTC)
- 你給我說說哪個字不對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11:19 (UTC)
- 「那麼亦或addis本人自導自演,亦或其親友監守自盜」這句話不對。—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18日 (四) 04:49 (UTC)
- 沒有關係。Addis(空格)Wang,是addis本人的微博名,可以公開百度到,所以當時這個重定向屬於合理範疇。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14:50 (UTC)
- 但是Techyan創建了Addis Wang。—john doe 120(talk) 2018年1月14日 (日) 02:41 (UTC)
- 所以說,既是私密信息,外人無法獲知,那麼亦或addis本人自導自演,亦或其親友監守自盜。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5:05 (UTC)
- 此頁面確實有違反WP:BLP以及涉及非公開個人信息的內容。--Lanwi1(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00:36 (UTC)
- 正常發揮,又不是沒試過。如果需要查閱的話,可以要求其他管理員依照保護方針的「歷史只讀」暫時恢復並檢查內容再確定。——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1日 (四) 01:44 (UTC)
- 若然確定第一版已有違反WP:BLP以及涉及非公開個人信息的內容,則無反對,但請修改刪除紀錄之描述。--Nivekin※請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04:40 (UTC)
- 就此次刪除而言,並無任何不妥。《生者傳記方針》首段就表明「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其後亦有「若生者傳記條目沒有來源且語調負面,並且沒有中立的版本可供回退的話,管理員可不經討論直接刪除此類條目」翻查紀錄,此文自第一版本起即有此問題,而且當中亦涉及隱私問題,同時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及《騷擾方針》。單就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相關條款而言,已經有足夠理據支撐此次刪除,與《快速刪除方針》G12款同價相等。--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6:32 (UTC)
- 按照編輯歷史以及刪前的多個版本,較後期版本似乎無違反BLP。--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7日 (六) 08: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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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9]—219.78.190.42(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5:06 (UTC)
- 就算恢復到這個版本[130],都擺脫不了此條目品質低劣的事實。--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3:41 (UTC)
- 要說多少次閣下才明白品質低劣不是刪除的理由?--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9:24 (UTC)
- @Michael Chan、AT:去年Weather Synchronize曾經在Wikipedia_talk:關注度_(熱帶氣旋)#關注度指引#非霎時說過「......。小弟反而傾向從質素入手,有些熱帶低氣壓、熱帶風暴條目,既影響不大,也很難有足夠內容寫出詳盡的條目,就無謂勉強保留。2016年5月南海熱帶低氣壓影響華南時,即使香港天文台發出了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小弟也不傾向開新條目,就是覺得很難寫得好;誰知最後在廣東西部的影響這麼大,引發泥石流死了很多人。之前也有維基人問我,2011年熱帶低氣壓蠍虎條目是否值得保留,這個不錯是命名了,但由於它極短命,不足一日就死掉了,加上位處遠洋,實在沒甚麼值得寫。的確,有影響的風暴是較易寫,即使發展過程不太長,也有「影響」章節幫忙撐起全文;但遠洋風暴就真的只能依賴發展過程了,如果不夠強,或者路徑不夠獨特,就別浪費時間了。強行寫了出來,不但自己不滿意,而且可能會被丟進垃圾桶,不是有點白費心機嗎?」質素=品質,以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為何品質差劣的條目要存在於維基百科?我做了些甚麼? 2018年1月19日 (五) 11:16 (UTC)
- 要說多少次閣下才明白品質低劣不是刪除的理由?--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9:24 (UTC)
- 就算恢復到這個版本[130],都擺脫不了此條目品質低劣的事實。--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3:41 (UTC)
- 一、Weather Synchronize君所說的品質是指條目長度,它對於真正的條目品質不好也只是掛phs wikify模板;二、在二〇一五年七月五日存廢討論他說了:「那些颱風或颶風雖然不一定構成破壞,但是最少其強度引人注目,來源亦足夠支撐獨立條目。」;三、在二〇一六年八日二十九日存廢討論及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存廢討論他提議保留一些品質低下的條目;四、維基百科986653篇條目當中只有643篇典範條目,另有為數不少的小作品和213篇需要清理的太平洋颱風季熱帶氣旋條目,按照閣下的思路,是否全都要刪除?五、他人說的你就要照做?別跟著闖紅燈。--M.Chan 2018年1月19日 (五) 14:39 (UTC)
- @Michael Chan:Weather Synchronize說了四個別浪費時間寫風暴條目的條件,一是風暴不夠強,二是風暴路徑不夠獨特,三是來源不足夠支撐獨立條目,四是質素低劣的風暴條目,如果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就可刪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0日 (六) 09:26 (UTC)
- 所以他說的你就要照做?方針有如此說過嗎?而且,本風暴達到颶風程度,亦有足夠來源支撐,第一點和第三點肯定不是。--M.Chan 2018年1月20日 (六) 09:33 (UTC)
- @Michael Chan:此風暴是達到颶風程度,但[131]就說明了它沒有足夠來源支撐。--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5:03 (UTC)
- MCC214君:呈請列出了1個來源,另外美國國家颶風中心亦有相關資料。--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11 (UTC)
- @Michael Chan:根據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趙展彤的Wcam君所説,「刪除方針指出關注度不足是刪除條目的正當理由。上方援引的刪除方針文句並不意味著禁止以關注度不足作為刪除條目的理由。」,而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熱帶風暴蠍虎_(2011年)當中,B dash君亦表示「而此案例中,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建立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5:27 (UTC)
- 你想說甚麼?即然已有來源,還有甚麼原因導致不能復還?--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35 (UTC)
- 注意,雖然條目被刪前版本沒有列出來源,但並不代表其不具關注度。再附上一個來源,(Huracán Polo deja numerosos daños en Guerrero)(西班牙語)--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1日 (日) 05:47 (UTC)
- Wikipedia_talk:關注度_(熱帶氣旋)#關注度指引#非霎時當中AT君說過「help頁既不是方針亦不是指引,只供參考,因此請閱讀WP:關注度。其中明確指出「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也就是說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的話,便不符合收錄標準,而參與編輯的用戶的多寡、章節完整性等等則並不是關注度的判定基準。」(就Morgan Siu君「R96340君您好,在下的重點並非是否缺乏編者,而是維基百科要求關注度的理由已消失」的回應。),「所以?那不正正代表著那些幾乎都是愛好者內容嗎?」(就Morgan Siu君「當一個熱帶氣旋條目要合併到太平洋颱風季條,必須改用較簡單的風暴模板,且連結、註釋等必須省略,導致內容大幅削減。」的回應),「「只要有足夠內容便應可建立主條目」這不符合維基精神。如果只按內容多少便收錄的話,維基只會跟普通論壇沒有分別,缺乏規律和統一性,主題更是雜亂無章,什麼都行。關注度是維基重要的指引,沒有合理理據的話沒有豁免的可能性。」(就Morgan Siu君「我想說,不要被「關注度」三個字困住。規矩只是被動的。重複一次,只要有足夠內容便應可建立主條目。」的回應),「這個標準,將氣象換上其他事物,也可以全部套用。也就是說,這樣的論理是不能成立。如果要定標準,個人建議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對人類造成影響, 有學術文獻以其為題材,要知道數字關注度也不是容許所有數字均可以建立條目,氣象條目也是同理。」(就Morgan Siu君「對於熱帶氣旋條目,收錄準則是:有氣象愛好者關注,而所有熱帶氣旋都會受到氣象愛好者關注,故所有熱帶氣旋都應該建獨立條目。」這樣好不好?」的回應),「數字關注度有明確的收錄標準啊...您提出的標準則顯得太過籠統。」(就Morgan Siu君「那麼Wikipedia:關注度_(數字)要刪除嗎?Wikipedia:關注度_(數字)當然不會容許所有數字建條目,因為數字有無限個呀。」的回應),「火星、筆的學術研究多到數不清啊...反而百度百科不能證明關注度,資料多不等於要建條目,這一點已經提過很多次。」(就Morgan Siu君「筆、火星不滿足條件就要刪除?」的回應),「完全看不出有「只需要有官方機構給予的編號就可讓一個氣旋條目達到關注度」這樣的共識。這跟一開始M君的主張何謂無任何分別,甚至是擴大了,與關注度的原意背道而馳,縱觀反對用戶眾多,不可能得出這樣的結論。」,「請先理解何謂關注度,不要以一般字義來進行推論,這樣對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您的說法等同於叫維基效法百度,無法認同。」,「我說的是維基內的WP:關注度。您說的與此無任何關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6:10 (UTC)
- @Michael Chan:根據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趙展彤的Wcam君所説,「刪除方針指出關注度不足是刪除條目的正當理由。上方援引的刪除方針文句並不意味著禁止以關注度不足作為刪除條目的理由。」,而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熱帶風暴蠍虎_(2011年)當中,B dash君亦表示「而此案例中,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建立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5:27 (UTC)
- MCC214君:呈請列出了1個來源,另外美國國家颶風中心亦有相關資料。--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11 (UTC)
- @Michael Chan:此風暴是達到颶風程度,但[131]就說明了它沒有足夠來源支撐。--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5:03 (UTC)
- 所以他說的你就要照做?方針有如此說過嗎?而且,本風暴達到颶風程度,亦有足夠來源支撐,第一點和第三點肯定不是。--M.Chan 2018年1月20日 (六) 09:33 (UTC)
- @Michael Chan:Weather Synchronize說了四個別浪費時間寫風暴條目的條件,一是風暴不夠強,二是風暴路徑不夠獨特,三是來源不足夠支撐獨立條目,四是質素低劣的風暴條目,如果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就可刪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0日 (六) 09:26 (UTC)
- MCC214君:閣下複製大段本人的留言,但沒有人知道閣下表達甚麼。請提供有獨立二手可靠來源都未能復還的理據。--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9:30 (UTC)
- @B dash:@Michael Chan:本人是說,不應為了放颱風/颶風基礎資訊模版和以此比較各氣象台的評價,而創建一個獨立條目,和關注度需要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再者「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09:46 (UTC)
- MCC214君:在下的保留理據並非為了放颶風模版,而是有足夠影響、強度。況且同樣是未見「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的共識。--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9:58 (UTC)
- @Michael Chan:那相當於颶風波羅 (2014年)強度的颱風桑卡 (2011年)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07 (UTC)
- MCC214君:《存廢覆核方針》規定文文相異,切勿相提並論。桑卡達到颱風強度,且影響日本,應予保留。--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13 (UTC)
- @Michael Chan: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颱風桑卡_(2011年),是B dash以(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為名提刪的,Weather Synchronize當時就說「一個颱風級熱帶氣旋,還要曾吹襲日本,竟然寫得如此垃圾級,不可救藥。況且又是沒英文版供應資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24 (UTC)
- MCC214君:《刪除方針》沒有容許刪除寫得不好的條目,所以他的刪除理由其實是不存在的。--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37 (UTC)
- @Michael Chan:在刪除時,AT君已考慮了《刪除方針》,《關注度指引》和《關注度指引》規定「就算符合段二幾項條件,社群仍然可藉由共識決定是否容許條目獨立成篇。」--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56 (UTC)
- MCC214君:那次刪除主要原因是沒有關注度。閣下都懂得說「社群仍然可藉由共識決定是否容許條目獨立成篇。」今次共識趨向保留。--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02 (UTC)
- @Michael Chan:其他人不發表意見不代表共識趨向保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5 (UTC)
- MCC214君:但也不能代表共識趨向刪除,在無共識的情況下應該復還條目。提案的IP君肯定支持復還,Albert君列出了來源,照常理推斷也應該支持復還,本人的立場更不用說。--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22 (UTC)
- @Michael Chan:當復還條目後,再被提請關注度,再刪,如此下去只會沒完沒了,因為條目只有關注度而沒有研究價值。--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29 (UTC)
- MCC214君:沒有共識支持有沒有研究價值能夠成為刪除理據,那只是部份用戶的想法。而且既然有來源亦不會再被提請關注度。--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6 (UTC)
- @Michael Chan:其他人不發表意見不代表共識趨向保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5 (UTC)
- MCC214君:那次刪除主要原因是沒有關注度。閣下都懂得說「社群仍然可藉由共識決定是否容許條目獨立成篇。」今次共識趨向保留。--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02 (UTC)
- @Michael Chan:在刪除時,AT君已考慮了《刪除方針》,《關注度指引》和《關注度指引》規定「就算符合段二幾項條件,社群仍然可藉由共識決定是否容許條目獨立成篇。」--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56 (UTC)
- MCC214君:《刪除方針》沒有容許刪除寫得不好的條目,所以他的刪除理由其實是不存在的。--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37 (UTC)
- @Michael Chan: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颱風桑卡_(2011年),是B dash以(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為名提刪的,Weather Synchronize當時就說「一個颱風級熱帶氣旋,還要曾吹襲日本,竟然寫得如此垃圾級,不可救藥。況且又是沒英文版供應資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24 (UTC)
- MCC214君:《存廢覆核方針》規定文文相異,切勿相提並論。桑卡達到颱風強度,且影響日本,應予保留。--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0:13 (UTC)
- @Michael Chan:那相當於颶風波羅 (2014年)強度的颱風桑卡 (2011年)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0:07 (UTC)
- MCC214君:在下的保留理據並非為了放颶風模版,而是有足夠影響、強度。況且同樣是未見「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的共識。--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9:58 (UTC)
- @B dash:@Michael Chan:本人是說,不應為了放颱風/颶風基礎資訊模版和以此比較各氣象台的評價,而創建一個獨立條目,和關注度需要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再者「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09:46 (UTC)
- MCC214君:對於以上留言,尚有無異議?--M.Chan 2018年1月23日 (二) 07:46 (UTC)
- @Michael Chan:如果本人是AT君,本人恕不同意復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06:04 (UTC)
- MCC214君:既然有關注度、且未見共識支持合併、應該「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請提供合理反對理據,注意其他條目是不會影響本條目的狀態的,英文維基亦不例外。另外,他人的意見只是個人意見,未見共識支持,故不宜作為理據。--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07:56 (UTC)
- @Michael Chan:如果本人是AT君,本人恕不同意復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06:04 (UTC)
- 由其他管理員作出判斷,我沒有意見。—AT 2018年1月25日 (四) 08:47 (UTC)
- @Michael Chan:同樣地,條目雖然有關注度,但是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如此案例),而且暫時只有你不支持合併而已,而且雖然有IP君支持復還,但IP位址不是人。--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0:31 (UTC)
- MCC214君:請勿再遊戲維基規則!IP位址不是人的意思不是IP用戶無權提出意見!且安迪君在上面說了甚麼?話可以倒過來說。暫時只有你支持合併,且理據是沒有共識。--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0:52 (UTC)
- 不如你問B dash君吧,看其支持改為併兼或是維持原狀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04 (UTC)
- MCC214君:為何要問他?--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1:28 (UTC)
- 為了證明不是只有少數派的支持和增加決定對其他用戶的可信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37 (UTC)
- MCC214君:為何要問他?--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1:28 (UTC)
- 不如你問B dash君吧,看其支持改為併兼或是維持原狀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04 (UTC)
- MCC214君:請勿再遊戲維基規則!IP位址不是人的意思不是IP用戶無權提出意見!且安迪君在上面說了甚麼?話可以倒過來說。暫時只有你支持合併,且理據是沒有共識。--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0:52 (UTC)
- @Michael Chan:同樣地,條目雖然有關注度,但是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如此案例),而且暫時只有你不支持合併而已,而且雖然有IP君支持復還,但IP位址不是人。--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0:31 (UTC)
- 同AT,交由其他管理員特別是DRV的王者User:Wong128hk[開玩笑的]處理。--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2:47 (UTC)
- 同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6日 (五) 09:04 (UTC)
- 一、來源一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來源二則未能閱覽。請另備來源。
- 二、此處並非互助客棧方針區,討論時請緊扣所提條目或頁面。而非作泛泛空談。謹請注意。
- 以上。--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10:1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28日 (日) 16:16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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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重定向至{{抗議}}—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10:16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5日 (一) 10:23 (UTC)
- @Wangxuan8331800:在2013年9月11日20:49:13UTC+8第3次刪除Template:Protest之前,Template:Protest是否有重定向到1個尚未創建或被刪除的頁面?(刪除理由為模板符合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G15規定:重定向目標尚未創建或被刪除的頁面)--林勇智 2018年1月18日 (四) 13:52 (UTC)
結果可能是此模板應當按G5刪除。--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5日 (一) 10:23 (UTC)
- 一、的確,現時{{抗議}}模板符合《快速刪除方針》G5款,因為此模板經兩次存廢討論議決刪除,即二○一○年九月廿九日存廢討論及二○一三年八月廿四日存廢討論。
- 二、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此模板因符合《快速刪除方針》G15款而刪除。其時重定向至抗議模板,而此模板則因二○一三年八月廿四日存廢討論而刪除。是故,當時刪除未見有誤。
- 三、以目前《刪除方針》而言,當時刪除或者欠妥。然而,當時存廢討論所指問題是否仍然存在呢?此模板是否會令到用戶言論有欠文明方針呢?如是者,則刪削可能會符合英文版《模板空間指引》。不過,就此而言,若然需要覆核前述兩個存廢討論,則需要社群就此發表意見。
- 四、B dash君,如果僅希望建立重定向,其實毋須經存廢覆核。
- 以上。--J.Wong 2018年1月27日 (六) 12:06 (UTC)
- J.Wong君,頁面被白紙全保護,故無法建立。--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02:58 (UTC)
- 已解除保護,閣下是否仍要覆核?--J.Wong 2018年1月28日 (日) 16:21 (UTC)
- 撤回--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03:1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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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現有來源僅屬提及/非可靠來源,無法彰顯關注度;另外請注意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0-12月裡邊提了三次,管理員意見不一致—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8年1月18日 (四) 14:00 (UTC)
- (:)回應:[132]、[133]、[134](此來源指出李茜入行年份為1979年,與條目中其首部替無綫電視任編劇的作品《抉擇》製作年份相符,証明應是同一人。)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3:28 (UTC)
- 第四次存廢覆核終於有新來源appledaily了……然而僅屬提及,仍然無法彰顯關注度。請@wong128hk:@wcam:@techyan:之前三次覆核的管理員發表一下意見?--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8年1月25日 (四) 17:40 (UTC)
- 意見同前,僅屬提及,不符合關注度要求。--Wcam(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8:04 (UTC)
- 第四次存廢覆核終於有新來源appledaily了……然而僅屬提及,仍然無法彰顯關注度。請@wong128hk:@wcam:@techyan:之前三次覆核的管理員發表一下意見?--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8年1月25日 (四) 17:40 (UTC)
- (:)回應:[132]、[133]、[134](此來源指出李茜入行年份為1979年,與條目中其首部替無綫電視任編劇的作品《抉擇》製作年份相符,証明應是同一人。)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3:28 (UTC)
- WP:BIO:「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配音員,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因此,應予以保留。—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31 (UTC)
- 《人物收錄準則》與《關注度指引》同等,是故,亦正如上列AT君所援引及理解,Techyan君所決無誤。鑒之,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1月29日 (一) 10:3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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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Shizhao隱藏了幾個版本,那幾個版本似乎不符合隱藏版本的要求,或許應該恢復。—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7:29 (UTC)
- Galaxyharrylion: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另外,如果閣下打算就某修訂本之內容、編輯摘要或編者名稱提請存廢覆核,請於標題列出頁面名稱,並在「理由」一欄加入該修訂版本與其前後版本比較之鏈結。敬希注意。」而閣下未有「在『理由』一欄加入該修訂版本與其前後版本比較之鏈結」。--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7日 (六) 08:09 (UTC)
- 其他用戶編輯的相關版本被Shizhao隱藏,所以普通用戶無法獲得版本間的比較連結,所以才需要提請存廢覆核恢復可能被濫權隱藏的版本。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13:16 (UTC)
- 我查閱過相關內容,個人認為保持刪除狀態比較妥當。—AT 2018年1月27日 (六) 13:23 (UTC)
- 之前有瀏覽過那個頁面,覺得沒啥要緊的東西,只不過是可能揭發了一些社會陰暗面罷了,犯不著隱藏版本。不過既然你這麼說那就算了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13:34 (UTC)
- 可能揭發了一些社會陰暗面是什麼意思?是說人身攻擊體現了社會陰暗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9日 (一) 03:09 (UTC)
- 之前有瀏覽過那個頁面,覺得沒啥要緊的東西,只不過是可能揭發了一些社會陰暗面罷了,犯不著隱藏版本。不過既然你這麼說那就算了吧。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13:34 (UTC)
- 我查閱過相關內容,個人認為保持刪除狀態比較妥當。—AT 2018年1月27日 (六) 13:23 (UTC)
- 其他用戶編輯的相關版本被Shizhao隱藏,所以普通用戶無法獲得版本間的比較連結,所以才需要提請存廢覆核恢復可能被濫權隱藏的版本。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13:16 (UTC)
- Galaxyharrylion: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另外,如果閣下打算就某修訂本之內容、編輯摘要或編者名稱提請存廢覆核,請於標題列出頁面名稱,並在「理由」一欄加入該修訂版本與其前後版本比較之鏈結。敬希注意。」而閣下未有「在『理由』一欄加入該修訂版本與其前後版本比較之鏈結」。--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7日 (六) 08:09 (UTC)
- 提案人撤案。--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12:21 (UTC)
- 狀態: 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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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按照存廢討論的討論,雖然有複數來源提到此地,但基本上都只是提到名字而沒有介紹。另外有些統計表格把此島的數據置於其中。不認為這能滿足WP:關注度 (地理特徵)的要求。———C933103(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45 (UTC)
- 呈請所言有理,的確缺乏來源能夠提供統計數據以外內容,未盡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參考前述指引,此文應該併兼至「釣魚臺列嶼」。Richard923888君、Njzjz君、屈原蟲君,請問可有異議?--J.Wong 2018年1月19日 (五) 07:06 (UTC)
- 這些來源如何?[135][136][137]——彭鵬(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6:09 (UTC)
- C933103君︰請回應。--J.Wong 2018年1月20日 (六) 16:47 (UTC)
- @彭鹏、Wong128hk: 第二個來源對島上地勢的描述可以視為非簡單統計資料,但個人認為那兩句不足以成為WP:關注度 (地理特徵)中所述的「來源的數量和質量必須確保能夠為一篇百科全書式的文章提供足夠的可查證信息。」,而第一和第三個來源除了對名字和位置的描述外,其餘描述均是適用於整個群島及群島週邊海域而非該島嶼本身的描述——C933103(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6:45 (UTC)
- 來源抑或未能提供統計數據以外內容,又或者未能提供足夠內容以支撐條目,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乃翻原決,並改為併兼至「釣魚臺列嶼」。
- C933103君︰可以將條目併兼至「釣魚臺列嶼」。--J.Wong 2018年1月29日 (一) 04:45 (UTC)
- User:Wong128hk:打算等候下列其他相關條目的存廢覆核結果後一併執行——C933103(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15: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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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一個科技成果,不涉及版權問題—Bianjikuang(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07:10 (UTC)
- @Bianjikuang:,一來,科技成果也有版權;二來,即使成果沒有版權,描述這一成果的文字也可能有版權。您的條目與文獻的內容重複47個字,已經超過了侵權的門檻線。--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12:17 (UTC)
- 駁回,理由同上。--Wcam(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16:23 (UTC)
- 狀態: 併入其他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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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缺乏長期關注度,原存廢討論共識判斷有誤,主張保留的一方沒有提出任何有效理據。根據關注度方針,關於單一事件或較短實效的新聞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以及關注度不能上延繼承。—Wcam(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03:17 (UTC)
- 同意缺乏長期關注度。 答沉船(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21:51 (UTC)
- 合併至支付寶。 --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8:23 (UTC)
- 狀態: 併入其他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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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缺乏長期關注度,原存廢討論共識判斷有誤,主留方沒有提出任何有效理據。根據關注度方針,關於單一事件或較短實效的新聞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以及關注度不能上延繼承。—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9:08 (UTC)
- 同意缺乏長期關注度。答沉船(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21:49 (UTC)
- 合併至王者榮耀。 --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8:29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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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
- 此條目一開始是由銘顕文化事業(日文維基百科)翻譯而來的,而如今此條目的內容不僅較原文完整,且條目內容仍在進行擴充,故不應刪除。
- Wikipedia:不要拆除仍在建造的房子。
- 連結至此條目的頁面多,刪除造成的影響大。
- 存廢討論尚未達成共識即結束討論。
- 結束討論的過程太過匆促。
- 懷疑刪除有誤。刪除的決定很可能是隨便做出的。—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2:14 (UTC)
- (!)意見:討論共識為:第1次:版權持有者台灣黃頁未按照CC BY-SA 4.0規定取得授權或台灣黃頁已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交DMCA的刪除請求;第2次:重定向違反Wikipedia:重定向#刪除的原因規定:明顯不合常理;第3次:來源違反Wikipedia:關注度規定:來源與銘顯文化有關聯--林勇智 2018年1月25日 (四) 10:41 (UTC)
- (:)回應:第1次與第2次的刪除合乎常理,我可以理解,但本次(第3次)在存廢討論中,關注度部分尚未達成共識,仍有2種分歧的看法(1.關注度足夠,但由於官方使用多種名稱,網路上不易查找相關資訊。2.關注度不足。),且來源與銘顯文化有關聯是因為官方名稱多變,不易搜尋,且官方資料較易查找,可靠性較高,故先加入官方資料來源,非官方資料仍在進行可靠來源的搜尋,一時無法補齊,但在來源增加前條目已遭刪除。--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6:58 (UTC)
- 您有可證關注度的來源的話,可以在這裡提出。謝謝。—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7:04 (UTC)
- [138]、[139]。—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7:53 (UTC)
- 第一項只是提及,第二項亦只是公司註冊紀錄。—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1:49 (UTC)
- 那[140]、[141]、[142]、[143]、[144]呢?--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12:49 (UTC)
- 除了第三項外都是註冊紀錄或提及。至於第三項偏向廣告文,似是公司自己的繕稿,有點微妙。待其他管理員判斷。—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21 (UTC)
- @AT:第三項是哪一篇,tpi.culture這個網站嗎?--Zest 2018年1月26日 (五) 21:41 (UTC)
- 對。—AT 2018年1月27日 (六) 05:09 (UTC)
- @AT:這是政府網站,文化部的公司登記。--Zest 2018年1月27日 (六) 07:46 (UTC)
- 我知道,但是看了幾個出版社的介紹,似乎都是出版社自己申報的廣告文,而非文化部對其的介紹。—AT 2018年1月27日 (六) 07:56 (UTC)
- 我覺得是自行提供給文化部的公司介紹,不論何者都不是合乎關注度的來源。--Zest 2018年1月27日 (六) 08:02 (UTC)
- 除了第三項外都是註冊紀錄或提及。至於第三項偏向廣告文,似是公司自己的繕稿,有點微妙。待其他管理員判斷。—AT 2018年1月26日 (五) 16:21 (UTC)
- 那[145]、[146]、[147]、[148]、[149]、[150]呢?--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05:48 (UTC)
- 這邊的1是blog、2非有效關注度介紹(公司登記)、3個人部落格、4一手非獨立(自己公司的網站)、5同2、6個人部落格。不是我想潑你冷水,關注度是維基百科收錄要求,關注度並非知名度,然而各維基自治,日本方面的關注度和中文維基有所差異,有1/10的漫畫家條目從日文維基搬過來會因為關注度不足而被刪,能的話要找符合WP:N的資料來源,獨立、二手、可靠,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書籍、報章雜誌、新聞。請由此下手。--Zest 2018年1月28日 (日) 13:03 (UTC)
- 那其他的覆核理由呢?--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08:23 (UTC)
- [138]、[139]。—Winston Sung(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7:53 (UTC)
- 我沒投保留只提觀點,正因為我找不到,儘管我在銘顯出版的作品上花上萬塊,沒有可靠來源也沒辦法,我看過的御宅相關研究書籍和論文上沒有銘顯,倒是有創夢的介紹,可惜關注度不可繼承,創夢是銘顯公司的子項目,非等同項目,不管是銘顯還是飛燕名稱的時代我都沒有找到有效的來源。--Zest 2018年1月25日 (四) 17:33 (UTC)
- 您有可證關注度的來源的話,可以在這裡提出。謝謝。—AT 2018年1月25日 (四) 17:04 (UTC)
維持原決。所提供的連結均無法彰顯條目主題的關注度。公司註冊查詢網站屬來源,但不能彰顯關注度;博客/部落格/網誌內容不屬於可靠來源;公司自行發表的文章、宣傳軟文等也不會被納入關注度的考量。建議待公司知名度更有提升後,再申請存廢覆核。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8: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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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1/12,沒有原因的保留,而且已有颱風杜蘇芮。—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7:53 (UTC)
未見原存廢討論處理結果有不合理之處。另將熱帶風暴杜蘇芮、颱風杜蘇芮重定向至此。--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8:59 (UTC)
- 杜蘇芮(英語:Doksuri)是韓文독수리的音譯,意為禿鷲。--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9: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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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1/02#桑達存廢決定不合理,深桑達和桑達根本是兩回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7:56 (UTC)
未見將深桑達列於消歧義頁內有任何不妥之處,符合對消歧義頁的一貫做法。--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9:01 (UTC)
- 「桑達」一名由越南提供,是指紅河一條名為「黑河」(Sông Đà)的支流。--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9:2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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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存廢討論已列來源,請問AT君刪除的原因?—M.Chan 2018年1月27日 (六) 07:24 (UTC)
- 待其他管理員判斷,如果還原的話應該同時與強烈熱帶風暴鴻雁 (2012年)合併編輯歷史。—AT 2018年1月27日 (六) 07:36 (UTC)
- 那麼請問閣下的立場是甚麼?--M.Chan 2018年1月27日 (六) 07:42 (UTC)
- 沒有意見。—AT 2018年1月27日 (六) 08:22 (UTC)
- 本人認為一個在社群判定為刪除的時候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強烈熱帶風暴鴻雁_(2012年)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強烈熱帶風暴奇洛基_(2012年),就不要違背此結論,如果你認為條目符合關注度,那就應該重建而不是請求復還,因為條目品質相當低劣,如同在當年太平洋颱風季對相關颱風的敍述才會被刪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7日 (六) 07:53 (UTC)
- 一、品質低劣並不構成任何刪除理由。詳見WP:刪除方針。二、條目刪除的原因為「關注度不足」,因此不提交來源至此處基本會被G5。--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7日 (六) 08:02 (UTC)
- MCC214君:肯定?兩次存廢討論都在「30天後仍掛有模板的條目」標題下,兼且只得一個人這麼說,加上因為品低劣沒有共識成為刪除理據。--M.Chan 2018年1月27日 (六) 08:06 (UTC)
- 已提供來源證明關注度,故恢復原內容。--Iokseng(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18:09 (UTC)
- 感謝。--M.Chan 2018年1月31日 (三) 04:5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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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51][152][153][154]—Tw drama(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1:41 (UTC)
- 鍾禧文與鍾天慧是同一人,但與鍾浠文是同一人?—AT 2018年1月28日 (日) 14:07 (UTC)
- 鍾禧文(鍾天慧) [155] 與鍾浠文 [156][157] 不是同一人。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4:57 (UTC)
- 這樣的話,駁回。—AT 2018年1月28日 (日) 15:00 (UTC)
- 但是鍾禧文確實具備長期關注度 [158][159][160] ,應予以復還。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5:12 (UTC)
- 待其他管理員判斷。—AT 2018年1月28日 (日) 15:14 (UTC)
- 但是鍾禧文確實具備長期關注度 [158][159][160] ,應予以復還。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5:12 (UTC)
- 這樣的話,駁回。—AT 2018年1月28日 (日) 15:00 (UTC)
- 鍾禧文(鍾天慧) [155] 與鍾浠文 [156][157] 不是同一人。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14:57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1月31日 (三) 10: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