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五倫,為儒家倫理原則的五種德目,一般指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1]等人與人關係間,合宜的相處關係。在「五倫」一詞中,「倫」即是指人與人的關係[2]

在古籍中,較早出現的相關用語是「五典」[3]、「五品」[4]、「五教」[5]、「五常」[6],指父、母、兄、弟、子,這五種關係為「五常之教」[7][8]。其所指的人際關係限於家庭內,父母與子女、兄弟間的相處關係,與後來所謂的五倫意義不盡相符,後出的五倫一詞,多加上了夫婦、君臣,以及朋友[2]

按照政治大學中文系教授林啓屏的解釋,孟子所說的人倫,並非一種要行為去符合外在形式的客觀規範,而是發自於體認到四端之心後產生出來的精神表現[9],即孟子所謂「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相關記載[编辑]

  • 中庸》--五倫排列順序: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
  • 朱熹四書章句集註》第十九章--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兄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
  • 孟子》--五倫排列順序: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
  • 論語》--五倫排列順序:孝、弟、信。[10]
    • 學而篇--「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 清李毓秀《弟子規》--五倫排列順序:孝、弟、信。[11]
    • 總敘--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悌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 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五倫排列順序:君臣、父子、夫婦。
    • 卷十二--「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婦為陰。」
  • 韓非子》--五倫排列順序: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

五倫釋義[编辑]

父子有親[编辑]

  • 孝經》全篇都在闡明孝道,文繁故引菁華--
    • 《諫諍章·第十五》--「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 李毓秀弟子規‧入則孝》--
    •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 「身有傷[12]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 許仲琳封神演義》第二十二回--「父叫子亡,不敢不亡。」

君臣有義[编辑]

  • 《論語·八佾》--「君使臣以,臣事君以。」
  • 《孟子·離婁下·第三》--「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 許仲琳封神演義》第二十二回--「君叫臣死,不敢不死。」

夫婦有別[编辑]

孟子言「夫婦有別」,此固指男女內外有別,相互對待態度亦有別。《禮記.禮運》言「夫義、婦聽」即是女子于歸之後,事夫之道以順為德,此與《禮記.郊特牲》「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的意義相近,《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言「夫和而義,妻柔而正」義亦雷同[2]

但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會,「夫義」不是「婦聽」的必要條件,夫妻關係,實際建立在「婦聽」,妻子以順為道,以順為德的單方退讓基礎。《禮記.昏義》言女子婚前三月「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荀子.君道》論為人妻之道亦可以為「婦聽」作註,篇中言「夫有禮則柔從聽侍,夫無禮則恐懼而自竦也」。夫妻關係,若是夫義,則婦自慶幸;夫不義,則婦仍以順為德。妻子的地位比人子還低,人子尚可勸諫父母,地位顯然勝過為人妻者[2]

古代女性的社會地位始終是以宗法中的身分來權衡,夫在世,則依附其夫在宗族中的地位而定[2]

長幼有序[编辑]

  • 清李毓秀《弟子規‧出則弟》--「或飲食 或坐走 長者先 幼者後。」

朋友有信[编辑]

  • 清李毓秀《弟子規‧信》--
    • 「凡出言 信為先 詐與妄 奚可焉。」
    • 「事非宜 勿輕諾 茍輕諾 進退錯。」

批判[编辑]

近代中國有一個從晚清主張解放中國政界「君臣綱常」傳統的西方政界平等觀,轉變成新文化運動時期主張消滅傳統三綱的平等觀之發展過程[13]

在1895年甲午戰爭後的晚清思想家論著中,平等觀念成為一重要討論議題,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平等、國際外交地位平等、及法律平等之討論。不過晚清思想家們,通常只批判君權,而盡量不涉入夫權與父權,若有也僅止於譚嗣同《仁學》或康有為密不示人的《大同書》中[13]

而上述狀況必須等到五四時期,平等價值才真正攻入家庭之中,而且五四之後也才產生有別於晚清思想家皆以「母性」為理據論男女平等,轉以「女性」觀點出發談性別平等的現象[13]

參考書籍[编辑]

註解[编辑]

  1. ^ 孟子·滕文公》:「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禮記·中庸》:「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
  2. ^ 2.0 2.1 2.2 2.3 2.4 江美華. 從五倫論儒家倫理觀的主體性. 花蓮師院學報. 2001, 13: 87–104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3. ^ 尚書·舜典》:「慎徽五典,五典克從。」
    尚書·皋陶謨》:「天敘有典,勑我五典五惇哉!」
  4. ^ 尚書·舜典》:「百姓不親,五品不遜。」
  5. ^ 尚書·舜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6. ^ 尚書·【偽】泰誓》:「今商王受狎侮五常。」孔穎達疏:「五常即五典,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
  7. ^ 左傳》:「使布五教于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
  8. ^ 【偽】孔安國傳:「五典,即五常之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9. ^ 林啓屏. 從古典到正典: 中國古代儒學意識之形成.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07: 58. 
  10. ^ 「入則孝」就是「父子有親」;「出則弟」就是「長幼有序」;「謹而信」就是「朋友有信」。
  11. ^ 「首孝悌」就是「父子有親」、「長幼有序」;「次謹信」就是「朋友有信」。
  12. ^ 《草尼馬》--「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13. ^ 13.0 13.1 13.2 邱偉雲. 中國近代平等觀念的形成(1895-1915) (PDF). 新文豐.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