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解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屍解

尸解,又稱之為羽化形解銷化解化蛻解等,來自於中國道教對於靈魂的信仰。

傳統道教認為修道之人在修行一定程度之後靈魂能夠「脫飛昇」,而尸解則是其中的一種形式。

定義[編輯]

基本含義[編輯]

尸解在道教中有不同的觀點,但共同之處在於都是指修行的道士留下「遺體」離開俗世。

有些派別認為,留下的遺體並不是真的屍體,而是用一件物品變化而成。[1]這樣的人被視為已經成仙得道,遺體經過一段時間變回原型,或者一併消失。

死亡尊稱[編輯]

尸解一詞在世俗意義上等同於人的死亡。

漢語大詞典》定義尸解為「謂道徒遺其形骸而仙去。」

並援引小說《花月痕》中的對話: 「生死者人之常事,就像那草木春榮秋落一般,成仙的尸解,成佛的坐化,總是一死。」

由此提出坐化和尸解都是出家人死亡的尊稱。

否定論[編輯]

漢代王充否定了道教的許多價值觀。對於尸解這一升仙觀念他從根本上否定了其宗教含義,提出:

如果尸解的意思是身體死亡精神離去了,和普通的死亡並無兩樣; 如果意思是身體不死只是皮膚脫了一層,學道之人死亡之後即使骨肉還在,和平常的一具屍體也並無兩樣。 這是對死亡的一種不切實際的說法。 [2]

假死說[編輯]

另一些道教文籍提出:尸解實際上是其實就是假死狀態,不是真的死亡。[3]修道之人之所以尸解是為了用自己的死斷絕他人往來,以及讓心懷不軌之人因為見識死亡而打消修道的念頭。[4]

各種道經上也間接引證了尸解就是偽造死亡假象這一觀點。提出一般尸解的「屍體」死亡跡象不明確。看着還像活人,腳不發青、皮膚不發皺、眼睛不落光、頭髮掉光變得不像原來的樣子都是尸解。[5]

種類[編輯]

根據道教典籍的記載,尸解有不同種類。不同點在於用不同的物件創造遺體,在不同的時間和用不同的方式尸解。 [6]

按遺體分[編輯]

  • 竹解杖解

使用竹杖是尸解中較為通常的做法之一,也是講究頗多的一種尸解。如「尸解神杖法」就是杖解的一種,要求取面向陽光的竹子,七尺之長而製成作為替代自己屍身的神杖。 [7]

中國古代有以竹子為圖騰,以及竹崇拜的文化,因此竹製品被認為可以助人尸解,野史多有「開棺無屍,唯一青竹杖」的傳說記載。除了作為替身外,竹還被視為有化龍、治病、去污、禦敵等功效。 [8]

  • 劍解

使用寶劍作為遺體,甚至特別鍛造寶劍,是尸解之中比較高級的做法。[9]

如果想要隱居在山中,找機會升仙而又不想做天官,只想隱藏行蹤浪跡天涯的人,應該修學劍尸解。 [10]

據說尸解仙一般不能返回家鄉看望親人,否則被天地的三官抓住遣離,而劍解的仙人則例外。[11]

按時間分[編輯]

白天尸解稱為上尸解,晚上則是下尸解,傍晚則成為了地下主者。 [12]

按方式分[編輯]

  • 兵解

尸解之中又有稱為兵解者,指修道者肉身毀於兵刃之危,而元神飛昇。世俗意義等同於軍人戰死於戰場。 兵解之說多流行於通俗小說還珠樓主蜀山劍俠傳》、古龍的《圓月彎刀》等。

  • 火解

一般人稱被火燒死為火解。但道教的典籍中,指使用能顯現自己身影的「靈丹」塗在「火炭」之上,他人見到自己身影,然後假裝「引火燒身」自焚而死(事實上,並未被火燒死)。 《無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藥塗火炭,則他人見形而燒死,謂之火解。」; 《雲笈七籤》卷八十五 引《太極真人飛仙寶劍上經敘》稱:「以錄形靈丸塗火炭,則他人見形而燒死,謂之火解。」

  • 水解

溺水而死。 《道跡靈仙記》說:「段季正,隱士也,晚從司馬季主學道,渡秦川溺水而死,蓋水解也。」 又稱:「王進賢者,王衍之女也。遭石勒略……赴黃河,自誓不受辱,即投河中。時遇嵩山女仙韓西華出遊,……救而度之,外示沉沒,內實密濟矣。」

流派觀點[編輯]

  • 下品說

抱朴子》葛洪將仙人分天仙地仙和尸解仙三種。將尸解仙分為仙之下者。[13]

《墉城集仙錄序》也提到尸解是劣等的成仙之道。[14]

參考文獻[編輯]

  1. ^ 《後漢書·王和平傳》註:"尸解者,言將登仙,假託為屍以解化也。"。
  2. ^ 《論衡》道虛篇第二十四:"所謂尸解者,何等也?謂身死精神去乎,謂身不死得免去皮膚也?如謂身死精神去乎,是與死無異,人亦仙人也; 如謂不死免去皮膚乎,諸學道死者骨肉具在,與恆死之屍無以異也。……謂之尸解,蓋復虛妄失其實矣"
  3. ^ 《墉城集仙錄》〈卷9〉引《太平廣記》卷五十八:「保命君曰: '所謂尸解者,假形而示死,非真死也。'」
  4. ^ 《雲笈七籤》卷八十四:"夫尸解托死者,正欲斷以死生之情,示民有終始之限耳!豈肯腐骸太陰,以肉餉螻蟻者哉。直欲遏違世之夫,塞兆民之源望也。"
  5. ^ 《續博物志》卷七: "人死必視其形如生人,足不青,皮不皺,目光不毀,頭髪盡脫而失形骨者,皆尸解也"
  6. ^ 《雲笈七籤》八十五卷引《太極真人遺帶散》:「真人曰: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後去。或刀或劍,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
  7. ^ 《雲笈七籤》卷八十四引《赤書玉訣》雲:「當取靈山陽向之竹,令長七尺有節,作神杖,使上下通直,甘竹乃佳。 ……若欲尸解,杖則代形,倏歘之間,已成真人。」
  8. ^ 周俐,《試論仙話小說中的尸解與竹》,明清小說研究1995年第02期。
  9. ^ 《酉陽雜俎》卷二、《雲笈七籤》卷八十四引《造劍尸解法》:「真人用寶劍以尸解者,蟬化之上品也。」
  10. ^ 《太平御覽》卷六百六十五.道部七:「若欲潛遁名山,隨時觀化,不願真官,隱浪自足者,當修劍尸解之道。」
  11. ^ 《太平御覽》卷六百六十五.道部七: "夫修下尸解者,皆不得返望故鄉。上解之道名配紫簡,三官不得復窺其隙,但畜神劍,與之起居相隨。"
  12. ^ 《雲笈七籤》卷八十四、《太平御覽》卷六百六十四.道部六 引《真誥》:"白日去謂之上尸解,夜半去謂之下尸解,向晚暮之際去者,謂之地下主者也。"
  13. ^ 《抱朴子》卷二: "按仙經雲,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游於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尸解仙。"
  14. ^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獻:《墉城集仙錄》序:「夫神仙之上者,雲車羽蓋,形神俱飛。其次牝穀幽林,隱景潛化。其次解化託象,蛇蛻蟬飛。然而衝天者為優,尸解者為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