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
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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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年—535年 | |||||||||||||||||||||
京城 | |||||||||||||||||||||
• 386-398 | 盛乐(代國) | ||||||||||||||||||||
• 398-494 | 平城(遗址) | ||||||||||||||||||||
• 494-534 | 洛陽(遗址) | ||||||||||||||||||||
• 534-535 | 长安(遗址) | ||||||||||||||||||||
国君姓氏 | 拓跋(後改為元姓) | ||||||||||||||||||||
君主 | 15 | ||||||||||||||||||||
• 386-409 | 道武帝拓跋珪(開始) | ||||||||||||||||||||
• 532-535 | 孝武帝元脩(結束) | ||||||||||||||||||||
兴衰 | |||||||||||||||||||||
• 386年2月20日 | 拓跋珪重建代国,并改国号为魏 | ||||||||||||||||||||
• 399年1月24日 | 拓跋珪改元天興,即皇帝位 | ||||||||||||||||||||
• 439年 | 統一華北 | ||||||||||||||||||||
• 494年 | 北魏孝文帝遷都洛陽 | ||||||||||||||||||||
• 528年5月17日 | 河陰之變 | ||||||||||||||||||||
• 534年11月8日 | 分裂為東魏與西魏 | ||||||||||||||||||||
• 535年2月3日 | 高欢及宇文泰分別控制東西魏 | ||||||||||||||||||||
面积 | 200萬平方公里(45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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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386年2月20日-535年2月3日)是北朝時期的第一個朝代,由拓跋珪所建立,定都平城(遗址在今山西省大同市)。439年,魏太武帝拓跋燾统一华北,与南方政权对峙。
494年,魏孝文帝迁都洛阳。495年,孝文帝下诏首先在宫廷中禁止包括鲜卑语在内的诸北语,改说汉语,但对三十岁以上的人有所宽限。496年,孝文帝诏令鮮卑八大貴族全部改为汉姓,并将皇族姓氏拓跋改为元姓。[1]534年,北魏分裂為被高歡掌控的東魏(都邺城)與被宇文泰掌控的西魏(都長安)。东魏武定八年(550年),高洋废魏孝静帝,代东魏自立,建立北齐。西魏于恭帝三年(557年)魏恭帝被权臣宇文护逼迫禅位于堂弟宇文觉,建立北周,172年的鮮卑族元魏历史才正式宣告结束。
拓跋氏自称是黄帝后裔,黄帝发源地为战国时魏国所在,又“魏”有美好之意,故以此名国号。以其领土位于中国北方,又是北朝的第一个政权,故史称“北魏”。因其所處時代在三国時期的曹魏政權之後,也被史書稱為“后魏”。又以其王室姓拓跋,后改姓元,故又别称拓跋魏(东魏和西魏虽然也姓拓跋,但是多數史学家并不如此称呼这两个政权)、元魏[2]。
歷史
[编辑]北魏前身
[编辑]东汉时期因匈奴衰落鲜卑族开始在蒙古高原兴起。西晋末年(公元四世纪初)鲜卑索头部首领拓跋猗卢因协助西晋并州刺史刘琨征伐汉赵有功,被西晋朝廷封为代王。
北魏立国
[编辑]公元338年,拓跋猗卢后代拓跋什翼犍在今山西北部和今內蒙古等地建立代國。立都于盛乐(今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3]。376年拓跋什翼犍被自己的儿子拓跋寔君杀害,同年前秦苻坚进攻代国,拓跋寔君不敌被俘,后被车裂处死,代国覆灭。淝水之战后,前秦统治瓦解。386年,拓跋珪即代王位,重建代国。同年四月,改国号为魏。
一统北方
[编辑]北魏登国十年(公元395年),后燕攻北魏,反被拓跋珪在参合陂之战所败,后燕元气大伤。396年,道武帝改元皇兴,率40万大军征讨后燕,一举攻下中山、信度、邺城,397年十月,北魏军队攻下后燕都城中山,后燕分裂。398年(天興元年)北魏建都平城,次年拓跋珪正式称帝。即為魏道武帝。拓跋珪统治时期对北魏进行了包括完善官僚制度,修订律法,兴汉学等部分改革以巩固北魏政权的统治。天赐六年(409年),魏道武帝拓跋珪被清河王拓跋绍刺杀,之后拓跋绍又被太子拓跋嗣带兵诛杀。同年拓跋嗣继皇帝位,史称魏明元帝。经过明元帝时代的承平岁月,到北魏太武帝时,于427年攻破夏国首都统万城,428年占领安定,逐走赫连夏后主赫连定。436年攻破和龙,灭亡北燕。太延五年(公元439年)吞并北凉。442年西凉残余势力李宝投降北魏。443年仇池杨保炽投降北魏。至此北魏完成了兼併华北地区和北方,這時华南地区和南方早已是劉宋,南北各自为政,形成互不隶属的對峙之局。
在統一華北以前,北魏就有多次與南朝政權在黃淮下游交手的經驗。顯祖獻文帝皇興三年(469),北魏上黨公、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攻下南朝宋所屬的青州治所東陽城,至此以後,現今山東半島,又屬黃淮下游古稱青齊的地區(《尚書‧禹貢》稱「海岱之地」)就歸北魏所管,並被割劃為青州、齊州、濟州、光州等區。
孝文改革
[编辑]中国北方因常年战乱而陷入长期坞堡林立的状态。地方世家大族藏匿人口,兼并土地。北魏统一北方后,暂时实行宗主督护制,承认大族坞堡主为地方领主。北魏朝廷无法直接管理坞堡地的人口。在馮太后掌政時代,馮太后已推行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國家規模,如在太和九年、十年(485、486年)推行的均田制和三长制,把之前因为戰亂而遺下的無主荒地按制度分給存活的農民,一部分可永久擁有,一部分則身死後交還公家。这些得到自己土地的农民很多是先前为世家大族耕种的农奴,三长制让这些被世家大族藏匿的人口成为在册的自耕农,以便国家随时征用。北魏同时限制世家大族增持土地。冯太后又施行租調制,農民按制度上數字,定期向朝廷納稅。
孝文帝親政後更在文化上開始修整,在风雨飘摇之中的背景下為了维持和巩固政权,進行了許多大刀阔斧的改革,即後世之所謂孝文漢化,其舉措大略如下:
- 一、遷洛陽:孝文帝以舊都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為用武之地,非可文治,而洛邑為歷史名都,物富民豐,交通便利,便於經略海內,控制中原,魏太和十七年(493年),以南伐為名,進駐河洛,定為京師。遷都洛阳後,戎裝以外,官民皆著漢服。
- 二、改漢姓:《魏書‧官氏志》記載了一百一十八個胡人改姓的例子,如皇族拓跋氏改元姓、步六孤改陸姓、賀賴氏改賀姓、獨孤改姓劉。
- 三、斷胡語:凡三十歲以下官員一律使用漢語,如果仍用鮮卑語,即降爵黜官。
- 四、通婚姻:鼓勵與漢族世家通婚,並從己身開始迎娶漢族士族女子。
- 五、重教育:祀孔子,尊儒教,尋古書,設立太學、小學。
自此胡漢界線开始逐漸消弭,而中央政权重新掌控地方人口与经济,對当时和后世發展意義非凡。
北魏分裂
[编辑]河阴之变
[编辑]第八任皇帝魏宣武帝元恪立他的儿子元诩当太子时,没有按旧制子贵母死处死太子的母亲胡贵嫔,導致外戚及士族掌權。孝明帝元诩即位后,胡贵嫔为皇太后,後六鎮之亂爆發。胡党可能毒死元诩,還以女嬰代替皇帝,後來決定立元钊為帝,這樣隨意的換人做法使得大将尔朱荣趁势讨伐,杀死胡太后、元钊,立孝文帝侄长乐王元子攸为帝,在大杀宗室的河阴之变后掌控朝政。孝文帝侄元颢、孝文帝子元悦等宗室都因河阴之变而南下投靠梁朝。梁朝雍州刺史萧纲趁机上表请求北伐,收复襄阳、新野,“拓地千里”。
529年,梁武帝派陈庆之攻陷洛阳,立元颢为帝。陈庆之目睹洛阳的衣冠、礼仪、人才不输南朝,心生感慨。元颢御下无方失去人心,又急于脱离陈庆之掌控而请求梁武帝不再增援,不久为尔朱荣所败被杀。
内战
[编辑]孝莊帝元子攸不能容忍尔朱荣跋扈,在尔朱荣回朝后设计铲除之,梁武帝亦于530年趁机派兵拥立元悦为帝。但不久后尔朱氏就立尔朱荣内侄长广王元晔为帝,孝庄帝也被尔朱家族所杀害,元悦见状亦放弃称帝而南归。尔朱氏觉得元晔世系疏远,又废元晔改立孝文帝侄元恭。
尔朱家族大将高欢倒戈,立辖区内的宗室勃海太守元朗为帝以号令天下,讨伐尔朱家族,并取得胜利。532年,高欢以元恭为尔朱氏所立、元朗世系疏远为由,皆废黜,有意立元悦,元悦于是北返,但因德行有失,高欢没有立他,而是立孝文帝孙平阳王元修为帝,是为孝武帝。元恭、元悦、元晔、元朗皆被孝武帝所杀。孝武帝不能容忍高欢掌握朝政,在534年投奔长安的宇文泰。
高欢写信让孝武帝回銮未果,于是另立孝文帝曾孙元善见为帝,建都邺城(今河北临漳),史称“东魏”,称孝武帝为“出帝”。北魏就此分裂[4]。一年后宇文泰弑孝武帝,另立孝文帝孙南阳王元宝炬为帝,建都长安,史称“西魏”。
政治制度
[编辑]子貴母死制度
[编辑]北魏的宮廷為了避免外戚干政,實施殘酷的子貴母死制度,即後宮女性所生皇子被立为太子就得被賜死,以避免母以子貴的情況發生。但幼子還是需要人照顧,因此就有所謂的保太后,即以太子的保姆在太子繼位後成為皇太后[5]。北魏有三種皇太后,一種是皇帝的生母,另一種是皇帝的保姆,還有一種是未曾替前任皇帝生皇子因而存活的皇后。如北魏献文帝乃由漢人女子李贵人所生,然李贵人在生下献文帝以後即被賜死,由身為太后的馮氏所養大。献文帝曾求當時當權的馮太后廢除舊法,但被拒絕。後來直到篤信佛教的北魏宣武帝,才終於取消子貴母死,但他卻導致北魏的外戚爭權,最終導致北魏滅亡及分裂。
北魏文成帝拓跋濬是北魏太武帝的孙子,其父拓跋晃没有做过皇帝,文成帝也并非以储君身份登基,故其生母郁久闾氏未曾被赐死,在文成帝登基之初尚在人世,但不久后,身为在位皇帝之母的她也因“子贵母死”制度所累而死。[6]
離散諸部
[编辑]打碎部落,重編為八部,立八部大人統領。
经济发展
[编辑]赋役制度
[编辑]魏孝文帝改革之前,北魏的税收由部落贡纳、牧民的畜牧税为以及一般农民的租调为主[7],其中农民的租调为最大收入。北魏规定租调税收为“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8]。不过这是个一般办法,政府需要的时候可以增加征收物品的种类和数量。租调是按户收取的,户的大小没有限制,孝文帝改革之前,三五十家组成一户的情形很普遍。除了这种一般性税收外,政府经常因为战争而加开新税,官吏因为没有官俸,也常常以各种借口征税,给百姓带来很大的负担。
徭役方面,兵役方面由鲜卑人担任,因而兵役较轻。而力役的情况因为缺少史料,无法得知。只知道,为政府工作的工、杂役非常多。他们被编为隶户、军户、营户、府户、绫罗户、乐户等等。
孝文帝改革后,为了给官僚机构提供俸禄,以减少官吏欺压百姓。提高了税率,魏孝文帝定每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充百官俸禄[9]。又在太和九年(485年)实行均田制,办法大致有四项:
- 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和妇人均可授田,男丁授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如果有牛一头则授田三十亩,最多四头牛,多出的不授田。老少病残或者缺乏男丁的家庭十一岁以上和有病者均授予半夫之田。奴婢一样按照男丁和妇人的标准授田。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但七十以上授田者不必归还。
- 男丁授桑田20亩。桑田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也可以可卖出多于20亩的部分,也可买桑田补足20亩。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
- 多余土地可以借给农民耕种,政府严格控制农民迁徙,只允许迁往空荒地区。
- 规定驻地长官在所在地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八顷,县令郡丞六顷,不许买卖。
政府在均田制的基础上重新规定了税收制度,一夫一妻应缴纳的租调为:“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8]
军事
[编辑]北魏兵民分开,[10]兵用于打仗,民从事耕桑[11]。而兵主要由鲜卑及其他少数民族组成,农业主要由汉人从事。兵民之分也就是胡汉之分,也是胡汉分治的体现。
而士兵里面也分两种,一种是鲜卑兵,另外一种是非鲜卑兵。
鲜卑兵由代北部落的鲜卑人组成,主要担任北魏的禁旅和边防六镇的士兵。这种兵带贵族性质,地位颇高。[12]
非鲜卑兵中,以高车兵最为重要,禁军和六镇边兵都有高车人。此外还有部分少数民族和汉人军队。
文化、艺术和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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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经历了游牧部落联盟而迅速转移到国家的历史,拓跋鲜卑人有自己的语言而没有文字。北魏时期的主要宗教是佛教、道教和琐罗亚斯德教,其中最重要的是佛教,僧尼的人数曾发展到二百多万。北魏道教,主要是经过寇谦之改良的天师道。当时佛道两家的斗争十分激烈,太武帝拓跋燾曾经大舉灭佛。琐罗亚斯德教在中国称为祆教或拜火教,主神被称为“胡天”,主要在入华的粟特人当中传播。孝文帝在平城(大同)开凿了云冈石窟。
北魏大部分時期,由於國家及私人贊助,佛教藝術十分興盛。雲崗佛教石窟約興建於西元460年,由上千位工匠歷時約三十五年完工,洞窟內有雕塑及繪畫。之後,北魏孝文帝亦於龍門興建石窟。雲崗石窟的佛像屬較靜態的罽賓風格,龍門的造像形式則較流線飄逸,開始展現中國風格的影響。北魏的陪葬陶器亦受到佛教影響,強調「正面性」(frontality) 及對稱。[13]
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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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王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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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司马光. 资治通鉴. : 卷140 [2016-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4).
- ^ 徐俊. 中国古代王朝和政权名号探源. 湖北武昌: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年11月: 152–155. ISBN 7-5622-2277-0.
- ^ 傅乐成 主编;邹纪万 著《中国通史 魏晋南北朝史》,2009年,九州出版社,第96页;ISBN: 9787510800597。
- ^ 东魏、西魏及北齐、北周 (中国国家博物馆)[永久失效連結]
- ^ 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卷14 保太后:「後魏自道武創例,立太子則先殺其母,以防母后預政,自是遂著為令,而帝即位皆無太后,於是轉奉保母為太后。」
- ^ 李凭《北魏文成帝初年的三后之争》
- ^ 邹纪万《中国通史:魏晋南北朝史》,182页,九州出版社,2009年
- ^ 8.0 8.1 《魏书》食货志
- ^ 《资治通鉴》第一百三十六卷
- ^ 万绳楠(2006)《陈寅恪魏晋南北朝讲演录》 第十七篇 《六镇问题》,贵州人民出版社,232页
- ^ 《魏书》二八《刘洁传》:“郡国之民虽不征讨,服勤农桑,以供军国,实经世之大本,府库之所资。”
- ^ 万绳楠(2006)《陈寅恪魏晋南北朝讲演录》 第十七篇 《六镇问题》,贵州人民出版社,230页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北魏[永久失效連結] 於2011 年4 月1 日查閱
- ^ 魏收. 《魏書‧卷二‧太祖紀第二下》.
永興二年九月甲寅,上諡宣武皇帝,葬於盛樂金陵,廟號太祖。泰常五年,改諡曰道武。
- ^ 魏收. 《魏書‧卷七下‧高祖紀第七下》.
上諡曰孝文皇帝,廟曰高祖。五月丙申,葬長陵。
研究書目
[编辑]- 康樂:《從西郊到南郊:國家祭典與北魏政治》(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
- 前田正名 著,孫耀 等 譯:《平城歷史地理學研究》(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4)。
- 窪添庆文. 关于北魏的太子监国制度. 文史哲. 2002, (1): 124–129 [2022-05-14]. ISSN 0511-4721.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02.01.024. NSSD 6681488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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