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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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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庶華
胡庶華肖像
春藻
出生(1886-12-24)1886年12月24日
 大清湖南省長沙府攸縣
逝世1968年6月17日(1968歲—06—17)(81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死因文化大革命批鬥致死
國籍 大清(1886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年)
 中華民國(?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68年)
籍貫湖南
母校柏林工科大學
職業教育家
機構重慶大學、湖南大學
研究領域教育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年–1949年)
兒女胡伯素、胡仲紫、胡叔元
父母胡國瑞[1]

胡庶華(1886年12月24日—1968年6月17日),字春藻湖南省攸縣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家、冶金學家。曾任四川省立重慶大學(今重慶大學)校長、國立湖南大學(今湖南大學)校長。[2][3][4]

胡庶華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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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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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生於攸縣城關鎮西街的一個教育世家。6歲入私塾。1903年,考入湖南私立明德學校,學習經義及時務。受到校長胡子靖及在校任教的革命黨人影響,胡庶華立志科學救國。1904年暑假,胡庶華參加科舉,中秀才。1905年,胡庶華考取湖南公費留學日本名額,但因繼母病重而放棄。1907年,胡庶華考入京師譯學館(屬京師大學堂)德文班。[3][4]1911年,胡庶華自京師譯學館德文班肄業,回到湖南,在湖南高等師範學校及明德學校任教。不久,其父胡國瑞雲南省彌勒縣知縣任上得知辛亥革命爆發,清政府遭推翻,乃向手下交接公務後,整理衣冠,投井為清朝殉節。[4]

1913年,胡庶華考取湖南公費留學德國,先入柏林礦科大學,後因礦科大學併入位於柏林紗羅村堡的工科大學,乃轉入柏林工科大學學習鐵冶金工程。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特別是北洋政府對德國宣戰後,約90%的留學生無法堅持學業,但胡庶華仍堅持學習。當時,根據德國教育部門的規定,工科學生必須實習一年方可畢業,胡庶華無法實習,沒辦法按時畢業,直到戰爭結束之後才完成實習,1920年夏,獲鋼鐵冶金工程師學位(德國的特殊學位,相當於博士),成為獲該學位的首位中國人。在校期間,經石瑛介紹,胡庶華加入中國國民黨[2][3][4]畢業後,胡庶華到德國、英國、法國等國考察。[3]

教育與煉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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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冬,胡庶華歸國,擁護孫中山提倡的三民主義,是中國國民黨早期黨員。1923年,湖南公立工業專門學校爆發學潮,胡庶華被推薦處理此事。他迅速平息了學潮,被任命為校長。但他推薦其他人任校長,自己任教授兼事務主任。因校長多病,胡庶華基本上代理了該校校務。他還在楚怡學校、明德學校兼課。1924年,應國立武昌大學校長石瑛之邀,胡庶華任國立武昌大學教授兼總務長。因石瑛為向政府催款常駐北京,胡庶華乃代理校長職務。1925年,由教育總長章士釗推薦,胡庶華任江蘇省教育廳廳長。[2][3][4]

1925年冬,當時中國最大的煉鋼廠上海煉鋼廠請胡庶華任廠長。1926年春,胡庶華赴任上海煉鋼廠廠長。上任後,胡庶華根據市場行情,迅速制定了改革計劃,招攬了一批技術人員,改革傳統的煉鋼工具,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擴大經營範圍。他還主動深入工人中間,了解工人的生產及生活情況,調動工人的生產積極性。經胡庶華努力,該廠情況有了起色。但不久,北伐戰爭打到上海,上海鋼鐵廠隨即被桂系白崇禧控制。胡庶華不願依附桂系新軍閥當政客,乃於1927年8月離開該廠。[2][3][4]

胡庶華自上海回湖南時,途經漢口遇到唐生智。唐生智亟需恢復兵工產業,乃以同鄉身份挽留胡庶華任漢陽兵工廠廠長兼籌備漢陽鐵廠。上任不到3個月,唐生智遭桂系李宗仁的「西征軍」擊敗,不願依附桂系新軍閥的胡庶華離職。[2][3][4]

1928年3月,蔣介石派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陳儀出國考察軍事工業,陳儀邀胡庶華同行。他們一行在歐美考察半年後,胡庶華已發現跟着陳儀不可能辦好工業。回國後,經同鄉易培基保薦,1928年胡庶華出任國民政府農礦部技監兼國營烈山煤礦局局長。在烈山煤礦,胡庶華改善工人生產條件,嚴厲禁煙禁賭,有些不滿的工人給胡庶華起綽號「胡老包」。胡庶華在烈山煤礦僅工作一年,便因派系鬥爭而離開。自此,胡庶華再也未能獲得機會實現冶金救國的夢想。[4]

國民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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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胡庶華出任國民政府農礦部技監兼農民司、農林司司長。1929年6月,經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蔣夢麟推薦,任國立同濟大學校長。1931年,兼任立法院第二屆立法委員。1932年初,一·二八事變後,上海成立救國聯合會,胡庶華加入了教育界救國聯合會,成為大學教授及中國工程師學會的代表,並任救國會領導,領銜發出系列通電及宣言。1932年,胡庶華辭去同濟大學校長職務,回湖南任湖南大學校長。抗日戰爭時期,胡庶華歷任第三、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團教授委員、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監察委員。1943年,出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副書記長。[2][3][4]

1934年7月,胡庶華受國民政府委派,率中國工程師工業考察團考察四川,寫出《四川工業資源考察報告》,受四川省省長、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一軍軍長劉湘器重。應劉湘邀請,胡庶華考察了設在重慶沙坪垻四川省立重慶大學,並參加了重慶大學校務會議,提出四點改進意見,親自兼任重慶大學校長的劉湘乃聘胡庶華接任重慶大學校長。1935年8月1日,胡庶華接任重慶大學校長。從1935年8月一直任至1938年7月。在任期間,他調整了該校管理機構及院系,修訂規章,從地方鹽稅中取得部分經費用以辦學,還創建了文學院,充實了師資力量,擴大了招生名額。1936年,他撰寫了重慶大學校歌歌詞,詞中有:「研究人文,振興理工;啟茲天府,積健為雄;復興民族兮,誓作前鋒。」[4]

1936年12月,胡庶華的論文《理想中的文化區》先後在《四川教育》、《國民公報》、《重大校刊》發表。此後,重慶很快以磁器口、沙坪垻為中心開展自治試驗。不久,四川省立教育學院成立,四川省女子職業學校從重慶城內遷至沙坪垻正街。1937年10月,國立中央大學遷到中渡口松林坡。中央國際廣播電台設於小龍坎。經胡庶華倡議,國立中央大學、重慶大學、四川省立教育學院、南開中學、中央國際廣播電台、重慶煉鋼廠、巴縣汽車公司、川康商業平民銀行、金城銀行、國立藥學專科學校、四川省女子職業學校、行營軍械庫等12個單位的代表開會,於1938年3月正式成立「沙坪垻文化區自冶委員會」,推舉胡庶華為主任幹事。任內,胡庶華將重慶大學體育場對社會開放,還主辦了重慶大中專學校運動會,後來被稱作「重慶市第一屆運動會」。[4]

西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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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7月20日,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陳立夫任命胡庶華為國立西北聯合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並和李蒸徐誦明同任常務委員,還兼任國立西北工學院籌備委員會主任。9月,國立西北聯合大學成立訓導處,胡庶華被任命為訓導處主任,後兼任貸金委員會審查委員、軍訓隊隊長。1938年12月,胡庶華致電新疆省政府主席盛世才,要盛世才做好迎接中央前往新疆的準備。1939年1月,胡庶華被任命為中國國民黨陝西省黨部委員。1939年2月,胡庶華赴重慶參加第三次全國教育會議,途經四川廣元時,向西北工學院出走的學生寫下一封勸告信,並為這些學生訓話,指出抗日戰爭時期應精誠團結,不應分裂。到重慶後,胡庶華又告訴陳立夫西北工學院的學生大部分願回去。胡庶華不願再兼任西北工學院職務。陳立夫乃派賴璉任西北工學院院長,賴璉、曾養甫赴廣元將出走的學生勸回。[4]

1939年8月,西北聯合大學改組後,胡庶華被任命為國立西北大學校長,後又兼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監察委員。此後,胡庶華和陳立夫發生矛盾,陳立夫在視察西北大學對學生發表講話時,暗諷胡庶華的辦學。在校內,因胡庶華和張北海均為教育部派至該校的,張北海代表教育部加強了對該校的控制並壓制進步勢力,故有人以為胡庶華也負有同樣使命,乃不配合胡庶華的工作。1940年8月,教育部將胡庶華與湖南大學校長皮宗石對調,胡庶華乃離開西北大學赴湖南大學任校長。[4]

湖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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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0月至1935年12月、1940年9月至1943年8月、1945年2月至1949年6月,胡庶華先後三次出任湖南大學校長。[5]首次出任湖南大學校長時,胡庶華提出兼容並蓄的辦學理念,延請了許多名師,如請任凱南教授主講經濟學,請楊開迥主講數學,同期任教的還有法學家李祖蔭,文學界的楊樹達等人。1933年,胡庶華作湖南大學校歌歌詞,由蕭友梅譜曲。1933年,胡庶華提出《十條告誡》。胡庶華將湖南大學校風定為「耐勞肯干,為國犧牲」,並在畢業講話中說「繼續本校光榮之歷史,發揚為國犧牲之精神」。1935年起,湖南大學新生均受軍事化管理,以體育及國術鍛煉身體。[4]

1940年10月,胡庶華第二次就任湖南大學校長。學校當時已遷至辰溪錦浜鄉龍頭垴村,校舍簡陋。胡庶華提出「於艱苦中謀恢復,於安定中求進步」,將辦學目標定位在為湖南省戰時建設培養人才,集中辦好湖南省急需的礦冶、土木、經濟等系,同時提倡各院系與所在地的工礦企業開展業務及學術交流。1941年,胡庶華提出《大學生人格標準》。 1943年4月,胡庶華離開湖南大學,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副書記兼任青年工作管理處處長。[4]

胡庶華離開湖南大學不久,該校爆發拒絕新任校長、「CC」系的李毓堯的「驅李護校」學潮,學潮持續一年半。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朱家驊乃請胡庶華回該校主持。在教育部同意讓全部受處分學生無條件復學之後,1945年4月,胡庶華第三次出任湖南大學校長。胡庶華恢復了被戰爭破壞的長沙嶽麓山湖南大學校園,同時擴大辦學規模,使湖南大學成為綜合性大學。他還聘請羅章龍李達楊榮國黎錦熙等進步人士任教。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1946年,胡庶華得知中共地下黨的的外圍組織「世紀社」的部分主要成員已被特務列入黑名單,乃通知他們迅速撤離了學校。1947年5月22日,中共地下黨組織領導湖南大學學生開展反內戰大遊行,胡庶華勸阻無效,為保護學生安全,乃參加遊行,走在遊行隊伍的最前面,警告湖南省政府官員稱:「我的學生遊行隊伍出發了,誰要殺害我一個學生,我就要在省政府門前自殺。」此次遊行,湖南大學學生無一傷亡。經他保護,湖南大學學生在學潮中無一人被抓捕,未發生血案。[2][3][4]

人民共和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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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初,胡庶華確定國立湖南大學決不遷往台灣。1949年6月,胡庶華潛赴香港的學生家。1949年6月8日,參加了在香港的立法委員發起的和平運動,聯名致信李宗仁勸告其「懸崖勒馬,重辟和平途徑」[6]。隨後,胡庶華又在黃紹竑龍雲賀耀組等四十四人聯名通電《我們對於現階段中國革命的認識與主張》上簽字,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隨後被中國國民黨開除黨籍,並遭到中華民國政府通緝。1949年10月初,胡庶華獲中國共產黨幫助,乘坐郵輪至青島赴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胡庶華歷任冶金工業部專員、北京鋼鐵學院教授兼圖書館館長。胡庶華是全國政協第二、三、四屆委員。[2][3][4]1961年,胡庶華向中共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4]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胡庶華遭到衝擊。1967年5月,他兩次上書中央文革小組,請求提早結束文化大革命。胡庶華被列為重點批鬥對象,遭殘酷批鬥。[3][4]

1968年6月17日,胡庶華逝世,享年82歲。[2][4]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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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庶華長期從事冶金學的教學及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

  • 《鐵冶金學》1925年
  • 《冶金工程》1932年
  • 《株洲鋼鐵廠計劃》
  • 《中國戰時資源問題》1938年
  • 《鋼鐵工業》1943年 [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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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胡國瑞,字瓊笙,湖南攸縣人。舉人。光緒二十九年,挑知縣,發雲南。始攝霑益知州,清積訟逾百。三十三年,署彌勒,縣多盜,易八令不能治,告戍將:「我行,君繼之,出不意,可擒也。」如其策,破賊巢,擒其渠斬之。明年大潦,蠲賑並舉,以循績上聞,被旨嘉獎。旋補江川,擢大關廳同知,皆未之任。時請修墓歸里,既受代矣,變作,遣家屬行,寓子書曰:「省垣不守,布政使被戕,餘無殉節者。臣子之義,萬古為昭。予雖無守土責,然實官也。俟北信,當死即死。」旬日後,訛傳京師破,明日有汲於署東井者,井上有雙履,往視之,則屹立井中死矣,背有遺書,曰:「自經不死,又復投井。」又書曰:「京師淪陷,用以身殉。達人不取,愚者終不失為愚。」於是縣吏棺斂之,邑人請封其井,題曰胡公井」。《清史稿》卷四百九十六列傳二百八十三忠義十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胡庶華,湖南在線,2004-09-13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民国时期湖大校歌的歌词作者--胡庶华,攸州网,2013-1-11. [2013-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商昭,生命的金屬質感——胡庶華,休閒讀品·天下2012年第三輯
  5. ^ 歷任校長,湖南大學,於2013-06-10查閱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3.
  6. ^ 「全國大學教育團體立法委員胡庶華附逆,已明令通緝,以第2名候補人薩孟武遞補備案」,臺統(一)字第140號(39.4.11),《總統府公報》249號
教育職務
前任:
張群
國立同濟大學校長
1929年6月-1932年
繼任:
翁之龍
前任:
曹典球
湖南省立湖南大學校長
1932年10月-1935年12月
繼任:
黃士衡
前任:
劉湘
四川省立重慶大學校長
1935年8月-1938年7月
繼任:
葉元龍
前任:
(創設)
國立西北大學校長
1939年11月28日-1941年2月14日
(1940年10月起由陳石珍代理)
繼任:
陳石珍
(代理)
前任:
皮宗石
國立湖南大學校長
1940年9月-1943年8月
繼任:
李毓堯
前任:
李毓堯
國立湖南大學校長
1945年2月-1949年6月
繼任:
易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