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加簽證政策
外觀
外國公民入境 東加前必須取得簽證,除享有落地簽證資格的國家的公民外。簽證申請必須送至位於努庫阿洛法的總入境事務主任(Principal Immigration Officer)處。入境旅客的護照均須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
分布地圖
[編輯]免簽證
[編輯]- 歐盟國家:根據2015年11月20日簽訂的雙邊協議,歐盟國家公民每180天可在東加免簽證停留最多90天,反之亦然。[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2016年6月9日簽訂的雙邊協議,中國公民可在東加免簽證停留最多30天,反之亦然。該協於2016年8月19日生效。[2][3]
- 以色列:免簽證停留最多90天
- 阿聯 免簽證停留最多60天
- 挪威 每180天可在東加免簽證停留最多90天
- 冰島 每180天可在東加免簽證停留最多90天
落地簽證
[編輯]下列國家公民可辦理最多可停留31天(可延長至6個月)的落地簽證。[4]
# - 僅限外交和公務護照持有者
外部連結
[編輯]- 東加駐舊金山總領事館(英文)
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Agreement betwe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Kingdom of Tonga on the short-stay visa waiver. [2016-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0).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東加王國大使館. 中国与汤加签署互免签证协定. [2016-06-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0).
- ^ 中國領事服務網. 中国政府和汤加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8月19日生效. [2016年8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26日).
- ^ Visa Information. Timatic. IATA. [17 Dec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