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劉方濟
聖劉方濟 San Francisco Fernández de Capillas, O.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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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607年8月15日 西班牙帝國卡斯蒂利亞-萊昂帕倫西亞省巴克林德坎波斯鎮 |
逝世 | 1648年1月15日 大清福建省福寧州(今福安市) |
敬禮於 | 天主教 |
宣福 | 1909年5月2日 由庇護十世 |
封聖 | 2000年10月1日 由若望·保祿二世 |
主要朝聖地 | 西班牙華亞度列多米尼加聖保羅修道院 |
瞻禮 | 1月15日 |
聖劉方濟(西班牙語:Francisco Fernández de Capillas;1607年8月15日—1648年1月15日:西班牙語全名為方濟各·嘉彼來)是天主教西班牙籍司鐸及道明會會士。他是首位在中國殉道的傳教士,且於2000年10月1日封為聖人。[1]
生平
[編輯]早期生活
[編輯]1607年生在西班牙帝國北部帕倫西亞巴克林德坎波斯,同年8月15日受洗及取名方濟。1623年,嘉彼來在16歲大學畢業後加入道明會初學,且於1631年發大願。1631年6月19日,經過將近一年的海上旅程,於1632年5月初抵達菲律賓馬尼拉。同年6月5日在馬尼拉晉鐸成為神父。嘉彼來神父於1632至1641年期間在呂宋島北部嘉牙茵省傳教及擔任堂區主任司鐸。
進入中國傳教
[編輯]其後,他要求修會派遺他到當時迫害最厲害的日本傳教。1641年他和同會會士徐神父(Francisco Diez)獲准前往台灣傳教。可是,不久後卻被當地的荷蘭人驅逐。他於1642年2月到達中國福建省。那時,在閩東傳教的神父只有三位,分別是施自安、餘方濟和劉方濟。他們各居一方,他努力重新建立團體。劉神父負責管理頂頭、福安城關、雙洋、穆陽和溪填等地區牧民工作。劉神父在兩年多熱心傳教,且成立了道明會第三會。
殉道
[編輯]1644年11月4日同會友徐神父過世,同一天清軍攻入福安城,消滅明朝政權。滿洲人認為天主教與白蓮教有關,因此敵視傳教士及開始對他們迫害。劉神父與施自安神父躲藏到頂頭。
1647年11月13日,聖方濟為教友病人行傅油聖事,返回途中被捕入最壞的監獄,受到嚴刑拷打。聖方濟忍耐痛苦,平靜如常,驚動了法官和獄卒。後來他被送入死牢,獄卒欽佩他,甚至秘密送食物給他。在獄中聖方濟寫道,「我在這裏和其他犯人建立了友誼。他們問我關於福音和天主的問題。我不在乎出獄,我知道我是在行天主的旨意。我不可以在夜間不去睡覺而在祈禱。我就躺在床上祈禱直到天亮。我在這裏有很多的喜樂,無所牽掛。因為我知道這是為耶穌基督。在這裏的日子中,我找到了不容易找到的珍珠。」
1648年1月15日他被判死刑,罪名為傳播邪教,煽動民心背叛新皇,同天被斬首殉道。[2]
封聖
[編輯]他在1909年5月2日被教宗庇護十世封為宣福,2000年10月1日被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封為聖人。梵蒂岡認可他是第一位中華殉道聖人。他的瞻禮是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