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日同盟(日語:日英同盟/にちえいどうめい nichi-ei dōmei;英語:Anglo–Japanese Alliance)簽訂於1902年1月30日,條約立即生效,到1923年失效。意旨為英國和日本兩國為了維護其各自在清帝國與韓國的利益而結成的互助同盟。該盟約規定,英國同意,當日本在遠東與另外兩個國家開戰的話,便多以支持。而日本在同盟後不久,即展開日俄戰爭。
在英國方面,她在19世紀晚期採用「光榮孤立」之政策。然而,經過三國干涉還遼和布爾戰爭以後,英國感到自己在國際上是受到孤立的。因此,英國在1902年以後便決定放棄其孤立政策,開始尋求盟友。開始時,她嘗試與德國結盟,失敗後她便與日本在1902年結盟。這個安排,是由於英國想利用日本箝制俄國和德國在遠東的發展。事實上,在兩國互利下,該同盟條約陸續展延至1923年,於1923年8月17日正式失效。
同盟在倫敦的蘭士登侯爵邸[1],由日本駐英公使林董和英國外交大臣蘭士登侯爵亨利·佩蒂-菲茨莫里斯簽訂。
日本以此為契機,將大多黃金儲備存在倫敦,其中有一半投資在英國國債,或提供倫敦存款銀行借貸。[2]
1902年1月30日,英國與日本簽訂盟約,即第一次英日同盟。於1905年8月12日再續盟約,簽訂第二次英日同盟。1911年7月13日再續盟約,簽訂第三次英日同盟。1923年8月11日,英日同盟失效。
1902年2月12日,英日同盟正式對外宣布。[3]面對這個同盟,,俄國希望可以和德法結成三國同盟,但是德國拒絕了。1902年3月16日,法俄發表了《共同宣言》。清帝國和美國強烈地反對英日同盟。而英日同盟的內容,使得法國在1904年的日俄戰爭中無法支援俄國,因為那等於和英國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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