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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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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355

Dragoon17cc

Littleguy、No1lovesu

  • (~)補充
  1. 被提報人並非第一次對他人惡言相向,最近一次他被管理員封禁三天。
  2. 他慣常以「猥瑣」、「厚麵皮」、「野蠻」等詞攻擊他人,且拒絕溝通,儘管對方從來都是對他好言相勸。--No1lovesu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07:50 (UTC)
你果然和 No1lovesu十分之友好。我也是這句,你封掉我戶口沒問題,但必須連 No1lovesu 和你都封掉,中文維基可以如此私相授受,我認為維基媒體基金會最好一次過解除所有管理員,重新來過,這樣可能會維持維基中文公信力好一點。--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17:07 (UTC)
  • (~)補充
  1. 不恰當地刪除他人的留言,罵他人的留言是「廢話」。[1]
  2. 持續不斷地作出各種惡意推斷及指控,拒絕以事論事和友好討論。[2]多次勸喻及警告無效。[3]

--No1lovesu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5:08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MINQI

按照這個理由,閣下參與下面Lucho的討論是不是也應該是舉報理由之一?而且參予他人舉報討論並不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這是具有遊戲維基規則的嫌疑的。--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49 (UTC)

「再次」,啊對對對,多次參與與其無關的他人舉報討論並不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Wikilawyering嘛。[開玩笑的]哦,難怪你反對,突然想起來你與其有類似行為——似乎追著特定編者。--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58 (UTC)
啊對對對,閣下今天開的玩笑似乎特別多。那可能是閣下參與我參與的討論過少導致的。--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05 (UTC)
是啊,我沒事參與您參與過、本人不感興趣的條目或討論作甚?--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07 (UTC)
所以?我參與出現在我監視列表內更新的條目和討論有什麼問題?--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21 (UTC)
沒問題啊,除非你把我的個人討論頁和個人頁也長期放入監視列表。--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17 (UTC)
不好意思,我對你個人用戶頁和討論頁沒興趣,除非有必要事件我才會去留言,我只對公共的條目和討論有興趣,所以不用針對人身地臆測了,我沒有關注任何人的個人討論和用戶頁。--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20 (UTC)
所以我沒臆測你如何——你未因該原因被我舉報。--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35 (UTC)
可你卻說出來了,「似乎追著特定編者」-「我參與出現在我監視列表內更新的條目和討論有什麼問題」-「除非你把我的個人討論頁和個人頁也長期放入監視列表」,所以你也同意我,你現在又要放棄這個猜測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2:10 (UTC)

Nickey Chen

  • 處理:

Majcba407、Kokopolomo1234、Mi and jiow come back again

Mi and jiow come back again

Sd533

  • 處理:

Fumikas Sagisavas

  • 處理:

Sally Ng 007

用戶曾因人身攻擊他人而被封鎖,而上列多項討論顯示該用戶長期濫用討論頁,附加近期AN3ANM提報,多處非常明顯地違反討論頁指引禮儀指引,故此請求封鎖或禁制該用戶,最低限度禁制參與站務和討論。
  • 處理:已由管理員Mys_721tx  封禁2年。--西 2023年5月8日 (一) 01:07 (UTC)
  • @LuciferianThomas在中維使用粵語當然沒問題,可是閣下是香港人,而且你討論後面沒有大陸人或者台灣人,即便有大陸人我也沒有用粵語交流,請問閣下我用自己的母語和你溝通有什麼問題,因為我對閣下講粵語閣下就說我沒禮貌,這樣的行為我還第一次見,儘管閣下再有道理,不過就閣下歧視自己母語的態度,你再有道理我也不會採納,另外我也告訴閣下,這些所謂的警告都是小粉紅搞出來的(2023年3月6日除外,而且這個討論我明明就有提出建議),不要把你這次發生的事混為以一談,這樣只會令我對中維更加厭惡。--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5月8日 (一) 00:33 (UTC)
    不尊重別人的語言,卻要別人尊重你的語言,不可理喻。--西 2023年5月8日 (一) 01:07 (UTC)

MINQI 、 Newerdrawn

  • 處理:
  • (:)回應:1.「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2.針對所提二編輯:該用戶濫用多重IP帳號、簡單複製黏貼他人編輯摘要進行編輯戰、反咬我使用傀儡,我不清楚Newerdrawn是如何評定該IP用戶行為的,即Newerdrawn是否認為其行為符合一個正常成年人的道德標準;多次、多地雙標行為不是厚顏無恥?2.newerdrawn多次曲解本人話語並按其解讀提出莫名其妙的指控,包括不僅限於:1/2/3--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INQI討論貢獻)於 2023年5月4日 (四) 08:20‎加入。
    • 我想任何人都看得出來是誰在曲解。——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4日 (四) 08:24 (UTC)
    • 「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你用他人的人類身份來攻擊他人,條目和討論與他人的人類身份(就是喜歡不做人想早日進入輪迴啦)有關嗎?涉嫌遊戲維基規則。另外我也要提報你在三立新聞的討論中進行了訴諸人身。是誰在曲解他人,就像上面那位所說的,且你在三立新聞的討論中舉出《中國人慘!棺木爆量沒地放、死因不准寫「新冠」 專家:恐7億人確診》的例子,然後後面又說這是孤例被我反駁,可以說多次遊戲維基百科規則。在條目中將編者的總結強加到中央社身上,反過來指責他人指控莫名其妙,且不說我沒有指控他人什麼,來源中不存在的內容,歸類為中央社認為,該編者不遵守非原創研究方針且曲解我的原意。另外,指控他人是傀儡請提供證據。對了,要提報我請另外開一個提報的討論,要不然混在一起很難處理。 -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58 (UTC)
      • 昔年913事件發生後,MINQI曾在這個版面對管理員作出「趨炎附勢」的指控因而被封禁,如果按他現在的邏輯,這也倒是一類「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的正當回應了?這顯然是在曲解。我希望尊敬的管理員能考量一下,其在OA事件指控別人「趨炎附勢」,和在編輯爭議中指控別人「厚顔無恥」有什麽區別。被提報人多次對涉事議題詭辯、冗長討論,顯然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後游戲維基規則。——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4日 (四) 09:14 (UTC)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你曾轟炸本人個人討論頁、修改本人個人頁面、多次歪曲解讀本人行為、在與本人有關事項中扮演受害者、多次在部分與本人相關討論中以片面解讀誘使本人作出不文明行為以及多次片面舉報你認為的本人不當(我認為其行為已經符合維基追蹤的所有要素),已是明顯為了闡釋觀點以達到你自身目的——你曾不止一次在其他平台表達過你的目的。並且被我指出後還詭辯是為了我好,云云。--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10 (UTC)
        一如W君與諸君所見,現在情況顯然也是一如既往,僅能望天打卦。--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24 (UTC)
        請先正視你自己一直接混淆「跨國威權」與「跨國鎮壓」;二A這些國家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是「威權國家」;B.這些國家有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進行了「跨國鎮壓」;原創總結出C.這些國家「跨國威權主義」;三無視我一直在說明來源中使用的是「跨國鎮壓」/「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32 (UTC)
        人身攻擊言論都能用各種理由扭曲,直接違反IP使用者都是人,然後提報舉報他的人。。。--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58 (UTC)
      謝謝你還自爆自己遊戲維基規則;條目編輯與其行為道德無關嗎?上面那位在編輯摘要「哪來的回哪去」的?你反駁就是曲解本人話語並按其解讀提出莫名其妙的指控?按上面那位曾經的用語叫「詭辯」;證據?這個舉報里寫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15 (UTC)

2402:7500:478:4FA4:FD2F:57D0:7F95:D8A7

  • 處理:

張宇文

疑似同時使用IP49.158.134.136接續編輯

  • 處理:

Lanson w calfss pua

A12345the

Longway22

  • 處理:
  • (~)補充:其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擴大檢視MINQI涉及愛德華·斯諾登等之原創研究」再次口齒不清,疑似其依舊沒有接受現代漢語教學以致難以溝通。--MINQI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20:56 (UTC)
    我看了一下你們先前對Exile的討論,所以當初exile的爭議是由於是否要添加跨國威權主義的參見引發的?我不太明白為什麼exile的詞義會和跨國威權主義聯繫在一起。
    補充:看到了,我看了一下閣下似乎是認為exile的含義是符合跨國威權主義的,所以加入了這個參見,而Longway22認為沒有這個含義?我看了整個編輯摘要,那個ip對你們倆都在原創研究的論點我是認同的,「我看了這麼久都未見將斯諾登歸類為跨國威權主義的可靠來源」,而且閣下還涉及人身攻擊:「IP用戶當真鸚鵡傀儡,坐下就是團圓飯啦!就是喜歡不做人想早日進入輪迴啦」,而且那個條目很明顯與ip用戶無關,否則所有參與編輯者都可以被稱為有關了。 --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4:19 (UTC)
    你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地胡亂拉扯?「exile」/「迫使流亡」被可靠來源明文使用在愛德華·斯諾登身上,跨國威權主義條目明文使用了「exile」/「迫使流亡」,所以你是如何得出我原創研究的?您到底看了什麼討論?有看這個麼?啊對對對,所以你的編輯與你無關,條目討論頁你無權參加探討,畢竟都沒編輯上來就云云,那不妥妥信口開河?!你違規也不用受到處罰,畢竟你的編輯與你無關,那編輯摘要更可以隨心所欲了。[開玩笑的]完全不懂你的邏輯,是那個條目的編輯與IP用戶有關,當然你對「ip用戶濫用多重IP帳號、簡單複製黏貼他人編輯摘要進行編輯戰、反咬我使用傀儡」視而不見的話能有什麼關係?--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03 (UTC)
    你在曲解我的意思?我是問你你們的爭議是否是「所以當初exile的爭議是由於是否要添加跨國威權主義的參見引發的」,且我不明白為什麼二者會導致要深究到exile的含義且添加跨國威權主義怎麼就和這個exile掛上勾了。
    而下面補充的是我的個人見解,而我對你們在編輯摘要里爭吵的結果的觀點與那個ip用戶的觀點一致,就是你們雙方都在原創研究,理由你參見你自己和ip用戶的爭吵就可以了,我的感覺和該用戶差不多。而且你添加的這個see also和斯諾登、和exile又有什麼關係?你為什麼要添加這個see also?
    指控他人是傀儡請提供依據,而且你對他人的人身攻擊是明顯的,對方是不是傀儡都是如此。--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14 (UTC)
    我就是不清楚你是怎麼看了討論還能問出、說出「閣下似乎是認為exile的含義是符合跨國威權主義的,所以加入了這個參見,而Longway22認為沒有這個含義?」,我回應的是你的「補充」。
    你認可那IP你們雙方都在原創研究的觀點,我回覆你具體詞彙被使用才是我添加理由,有什麼矛盾?只看編輯摘要,那你好聽點叫片面(以偏概全),難聽點不還是「曲解本人話語並按其解讀提出莫名其妙的指控」?
    依據--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25 (UTC)
    為什麼看了就提不出來?不要忘了我認為你們雙方都在原創研究,Longway22則是「完全與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項目內Exile之限制入境完全不相吻合」所以要刪除這個參見,這兩者都是你們自己的理解。
    後面給的文本我看了,你依舊在歪曲我的意見,see also的跨國威權主義和exile有什麼聯繫,ip用戶也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你的具體的詞義是什麼和ip用戶的意見根本不搭好吧?
    曲解原話要基於已有話語的基礎上,而且誰告訴你我只看了編輯摘要?我說我看了整個編輯摘要,而討論過長我不可能全部人的回覆都看,張口憑一句話東拉西扯說我」只看「,找理由說別人曲解你的意思,是遊戲維基規則。--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46 (UTC)
    「exile」/「迫使流亡」被可靠來源明文使用在愛德華·斯諾登身上,跨國威權主義條目明文使用了「exile」/「迫使流亡」,我倒好奇按您意思,seealso的模板存在有什麼意義?
    「而討論過長我不可能全部人的回覆都看」您的原話,那你豈不是自爆片面(曲解本人話語,不論是有心還是無心)?--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04 (UTC)
    See also模板存在的意義不是原創研究我是確定的,你給出的來源把exile和跨國威權主義關聯了?掛模板總不能掛無關的模板吧?
    又來了,我說討論的內容我沒全看就代表了我曲解你的原話?你又犯一個望文生義的問題,我要討論的對象的對話我會不看嗎?尋章摘句為指控他人尋找依據,濫用維基百科規則。--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54 (UTC)
    我給出的來源把「迫使流亡」和「跨國威權主義#行動分類」關聯了。
    你沒看全不代表曲解,你的發言表現出你的曲解,能理解嗎?如果你看了那麼你是如何得出「你給出的來源把exile和跨國威權主義關聯了」?把「exile和跨國威權主義關聯」(應該是被假借將「跨國鎮壓」等同「跨國威權主義」)的來源本來就被列在「跨國威權主義主義條目」啊!--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15 (UTC)
    我就列一下你給的來源(維基百科自身頁面不包括在內):
    1.https://academic.oup.com/socpro/article/63/4/480/2402855?login=false ,「his study demonstrates that they do through violence, exile, threats, surveillance, and by harming dissidents』 relatives at home. The analysis finds that the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of these diasporas deterred public anti-regime mobilization before the Arab Spring.」,與斯諾登無關
    2.https://www.migrationpolicy.org/article/authoritarian-regimes-target-their-emigrant-and-diaspora-communities ,這裏面有的是:'Practices of 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 are widespread—from Central Asian republics』 targeting of political exiles to African states』 monitoring of diaspora activities.',與斯諾登無關,說的是中亞
    3.https://www.oxfordlearnersdictionaries.com/definition/english/run-away ,run away的釋義
    4.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exile, exile的釋義,與authoritarianism無關
    是嗎?該不會是你給的第一個來源同樣的來源吧?曲解原意的怕是你哦,把一個阿拉伯之春研究嫁接到斯諾登的例子上?一級文獻經過你的組織就成了二級文獻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55 (UTC)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Diaspora Mobilization, and the Case of The Arab Spring-Dana M. Moss: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Exile
    「美國實際上在迫使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職員、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外包技術員愛德華·斯諾登流亡。」
    「which place him in exile in Russia facing multiple years in jail should he return to the US,」
    一看就是沒看全部要討論的對象的對話的。--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33 (UTC)
    再次無視我的意見。。。
    「See also模板存在的意義不是原創研究我是確定的,你給出的來源把exile和跨國威權主義關聯了?掛模板總不能掛無關的模板吧?」--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25 (UTC)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Diaspora Mobilization, and the Case of The Arab Spring-Dana M. Moss: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Exile是我原創?你完全在信口開河!--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35 (UTC)
    再一次無視我的意見:「你給出的來源把exile和跨國威權主義關聯了?」,並且對我污衊與「信口開河」。--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04 (UTC)
    你視而不見我有辦法?你自己不去看條目寫的什麼,是我的問題?我好心給你複製下「跨國威權主義-行動分類-社會學家達納·莫斯(Dana M. Moss)總結出如下跨國鎮壓行動類型 :迫使流亡(Exile)直接和間接驅逐持不同政見者離開母國,包括對相關活動人士作出限制人身和傷害人身的威脅以阻止其返回境內。」--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08 (UTC)
    所以呢?需要我再重複一遍嗎?1.https://academic.oup.com/socpro/article/63/4/480/2402855?login=false ,「his study demonstrates that they do through violence, exile, threats, surveillance, and by harming dissidents』 relatives at home. The analysis finds that the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of these diasporas deterred public anti-regime mobilization before the Arab Spring.」,與斯諾登無關,你要不要再看看你添加的see also到底是在哪?--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14 (UTC)
    這段對什麼定義了?還是解釋了什麼?亦或是總結了什麼?真的莫名奇妙。莫非你的意思是,這個來源沒有通性?即只能用在阿拉伯之春之前的阿拉伯國家行為上?--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46 (UTC)
    來源哪來的通性?自我總結具有通性是原創研究好吧?
    一手來源當然只能按照原文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54 (UTC)
    啊對對對,母親不是媽媽不是娘,這就是你的定義。
    喲,又扯一手來源。--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8:27 (UTC)
    又開始歪曲與無視我的意見。--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8:29 (UTC)
    你倒是說哪裡不當啊!怎麼?「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和「迫使流亡」字詞不一樣在哪?--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8:31 (UTC)
    怎麼?我一開始一直就說詞義不是重點,原創研究才是,然後你就一直扯,怎麼?車軲轆話來回說?--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6:58 (UTC)
    這哪門子詞義?從前孟子小的時候,父親早早地死去了,母親守節沒有改嫁。一開始,他們住在墓地旁邊。孟子經常和鄰居的小孩一起學著大人跪拜、哭嚎的樣子,玩起辦理喪事的遊戲。孟子的媽媽看到了,就皺起眉頭:「不行!我不能讓我的孩子住在這裡了!」孟子的媽媽就帶著孟子搬到市集,靠近殺豬宰羊的地方去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鄰居的小孩,學起商人做生意和屠宰豬羊的事。孟子的媽媽知道了,又皺皺眉頭:「這個地方也不適合我的孩子居住!」於是,他們又搬家了。這一次,他們搬到了學校附近。每月夏曆初一這個時候,官員到文廟,行禮跪拜,互相禮貌相待,孟子見了一一都學習記住。孟子的媽媽很滿意地點著頭說:「這才是我兒子應該住的地方呀!」;然後添加個see also 到母親,是原創研究?你這要求來源不是亂來?來回車軲轆的不是你麼?!賊喊捉賊?!--MINQI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17:26 (UTC)
    這個see also到母親?我就問你孟子的故事怎麼放到母親的條目里取的?就靠著幾個名字就能添加see also,see also到父親、鄰居、孝道、儒家?
    當然得有來源,而且章節之間得有層次關係,才能在章節裡面see also,這種維基的要求是亂來了?原創研究一個強迫流亡,靠著exile一個詞強行see also到跨國鎮壓條目的裡面的一個詞,你說這不是強行把兩個章節關聯是什麼?--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06:06 (UTC)
    舉例,懂?著名的母親,這是啥?名字?名詞!
    維基要求證明「迫使XX流亡」是「迫使流亡」了?哪來的原創研究「強迫流亡」?胡說八道沒邊了是吧?同一個詞叫強行see also?你不就是在胡亂要求「孟軻母親」到「母親」的關聯麼?--MINQI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09:12 (UTC)
    已開啟條目探討擴大檢視@Newerdrawn@WMLO,不過明顯也很難尋求折中辦法較為適切地檢視爭端,呃個人可以重申,無論諸君提出之任何原創質疑個人是全盤接納的,但是最好還是可以根據回最原始的素材和觀點本身來判讀,個人基於原初採編時既有編輯內容是沒有任何主張的,所以也需要諸位明白在個人沒有改變既有編輯貢獻內容時,主張加入關聯兩個個案而進行研究爭議之第一編輯者是何位。--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17 (UTC)
    我列在上方「涉及條目」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1:19 (UTC)
    由於維基百科要求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參照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所以無論討論結果exile是何意,若一手來源沒有提及斯諾登,將其直接歸於跨國威權主義是不妥的,我不反對您對exile的解釋,但該詞的詞義為何,在沒有二手來源的情況下,添加這個see also有原創研究的疑慮。--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2:44 (UTC)
    係的--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05 (UTC)
    你先解釋下你為何1.A.這些國家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是「威權國家」,B.這些國家有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進行了「跨國鎮壓」,原創總結出C.這些國家「跨國威權主義」;2.看著「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寫的「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20 (UTC)
    提及的是「迫使流亡」/「exile」,玩文字遊戲?--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17 (UTC)
    閣下再一次我的歪曲原意,我說的「不論討論結果exile為何意」--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23 (UTC)
    討論什麼含義了?「迫使流亡」/「exile」不在來源中被使用嗎?「which place him in exile in Russia facing multiple years in jail should he return to the US,」「美國實際上在迫使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職員、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外包技術員愛德華·斯諾登流亡。」。--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28 (UTC)
    被使用了又如何?你就結合多個一手來源說這個exile是「跨國威權主義」?--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32 (UTC)
    我可沒定義,定義的是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Diaspora Mobilization, and the Case of The Arab Spring-Dana M. Moss: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Exile。你不爽去找Dana M. Moss,問他為何要用「Exile」作為「跨國鎮壓」行動的一個分類。--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35 (UTC)
    「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參照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38 (UTC)
    我解釋什麼了?莫名其妙。以自己原創分析來解釋的是「長路22」,然後帶著大家一起偏,最明顯的「受害者」就是BlackshadowG。--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44 (UTC)
    閣下提供了多個來源(見上"我就列一下你給的來源"部分),同時卻沒有一個來源說明「迫使斯諾登流亡」是跨國威權主義。BlackshadowG是否偏離又給定性了?而且我在這裡說閣下這種行為是原創研究,和「長路22」無關。--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4:49 (UTC)
    我也沒說「迫使斯諾登流亡」是跨國威權主義,我意圖連結到的是「跨國威權主義-行動分類」。類似「種族滅絕」條目中「印地安大屠殺、大滅絕」--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02 (UTC)
    既然裏面有指向英文維基的參見,那麽我就用英文的參見來解釋:它被用於WP:SUMMARYHATNOTE,而不是RELATED.--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11 (UTC)
    我先問下這句話您是怎麼理解的?「For article pairs with a less hierarchical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seealso}}may apply.」--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21 (UTC)
    「For article pairs with a less hierarchical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seealsomay apply.」,也只是may而已,less hierarchical更不是nonhierarchical,你自己看看愛德華斯諾登現在這個詞條的國際反應裏的美國反應的部分,有一個和跨國威權主義相關的來源?--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54 (UTC)
    「迫使流亡」(Exile),同一個詞。這不你在原創研究「迫使XX流亡」和「迫使流亡」是兩個無關詞?--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00 (UTC)
    我根本就沒有研究exile的詞義,不論「迫使XX流亡」和「迫使流亡」我都沒有關心,我説的是原創研究而不是這兩個詞是不是相關。
    而是沒有來源説明斯諾登流亡和「國際威權主義」的像關係,你還要無視幾次我的意見?--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03 (UTC)
    你先把話打正確!哪門子詞義?就是同一個詞、同一個單詞,有問題嗎?我提出「母親、娘、媽媽」例子更嚴重——字都不一樣!理解嗎?「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與「跨國鎮壓行動分類的迫使流亡」,哪有「國際威權主義」?再說遍:看著「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寫著「跨國威權主義」(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又不是我干的,去找始作俑者去❗--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08 (UTC)
    你這麽認爲我沒意見,然後呢?相關性呢??
    「母親、娘、媽媽」例子更嚴重-又開始不當類比了,母、娘、媽媽同義所以兩個詞條裏用到了這個詞就一定同義?娘會作爲古代宮女的自稱,還有一系列用法,能簡單建立see also?媽媽、母親也是類似,古法裏這些詞的用法多著呢,即使條目裏用到了同樣的詞,也必須要有關聯性且有層級關係,才能用see also建立關聯。--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18 (UTC)
    什麼不當類比?你說不當就不當?又開始「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娘會作為古代宮女的自稱?哪來的?「即使條目里用到了同樣的詞,也必須要有關聯性且有層級關係」,什麼原創研究和曲解?跨國威權主義和海外110有什麼關聯性且有層級關係?跨國威權主義和國家恐怖主義又有什麼關聯性和層級關係?--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33 (UTC)
    你説是「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就是?譏諷或誘導在哪裏?
    剛才給你的英文維基的參見沒看到?建立see also不需要文章閒的層級關係?不用關聯性?
    你是不是沒看章節名稱?」「跨國鎮壓」相關事件」,來原里沒寫「跨國鎮壓?
    請注意一下頁面底部的參見和上面的see also不一樣?底部的是MOS:ALSO,它的作用是「organize internal links to related or comparable articles and build the web」--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52 (UTC)
    反覆在那強調「是我給出的來源把exile和跨國威權主義關聯了」、「是我在關聯斯諾登、流亡、跨國威權主義」,不是誘導?
    你自己說「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什麼關聯?同一詞,什麼關聯?
    跨國鎮壓行動分類:「迫使流亡(Exile)」。看不到?
    哦,然後呢?按你邏輯,所以下面文章「organize internal links to related or comparable articles and build the web」的來源呢?--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05 (UTC)
    什麼關聯?章節之間什麼關聯?我都說過幾次see also的用法了?
    你要看不到我也沒辦法,「A "See also" section is a useful way to organize internal links to related or comparable articles and build the web」,無視我的意見?--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06:08 (UTC)
    你在斯諾登條目的美國反應底下直接加see also,還是連接到「跨國威權主義」,不是關聯兩個章節與條目是什麽?難道你是關聯到個別詞匯嗎?原來是你自己行爲不當。
    「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什麼關聯:又歪曲我的原意,語境呢?證明是我需要做的事?兩者現在就滅有關聯,這是我的意見。
    來源?鏈接沒看到?--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10 (UTC)
    我想要添加的是理解了嗎?還有問題嗎?
    這詞彙需要語境,你定義的?
    跨國威權主義和海外110有什麼關聯性且有層級關係?跨國威權主義和國家恐怖主義又有什麼關聯性和層級關係?的來源,你又理解成什麼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20 (UTC)
    看到了。
    詞匯含義不需要語境,你定義的?
    層級關係?我寫了see also了?爲了找理由都開始胡亂指責了,游戲維基規則。
    還無視我前面的來源,"See also" section是沒看到是嗎?--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23 (UTC)
    來來來,你給我說幾個「迫使流亡」在不同語境下的不同含義。
    你沒引用「organize internal links to related or comparable articles and build the web」?
    你壓根就是在那瞎扯。你來源里有「跨國威權主義和海外110有什麼關聯性且有層級關係?跨國威權主義和國家恐怖主義又有什麼關聯性和層級關係?」?還是「related or comparable」叫做「無關或不可比」?--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30 (UTC)
    好啊,比如:
    1.你例子裏的新聞援引的Anthony Cordesman給的那個exile,原文如下「We have forced him effectively into exile – there’s not much to be gained from pushing this issue, particularly if you cannot be certain of success」,且不説迫使流亡裏的迫使是force to的定義,這裏的exile是自己本身逃跑出國家。
    2.exile另一個意思是流放,例如:https://www.jstor.org/stable/j.ctt2250vjs 中的「the Qing began to explore the possibility of despatching political and criminal exiles to Xinjiang」對應的就是流放。
    你哪裏看到我引用了?而且這個也只適用於See also section裏。
    再次無視我的意見:"See also" section是沒看到是嗎?--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8:09 (UTC)
    1.「迫使流亡」,人身受到威脅自己本身逃跑不算?牛逼!
    2.流放=迫使流亡;
    對啊,只適用於那個,然後你來個「底部的是MOS:ALSO,它的作用是「organize internal links to related or comparable articles and build the web」」,只需州官放火,厲害啊!--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8:30 (UTC)
    「人身受到威脅自己本身逃跑不算」又開始原創總結,是不是看文本,兩個迫使你讀得通?
    又開始原創總結,清朝的流放政策把人關起來,沿路看守到流放地是迫使其人流亡是吧?
    只許州官放火?我尋思下面是只有我能編輯?不當類比。只適用於?我就問你上面的see also寫了這類內容?不按照文本來說只適用於這個,難不成適用於其他?--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9:10 (UTC)
    1.被迫流亡。。。
    2.不是麼?
    你說seealso 里需要關聯、層級,然後下面參見需要關聯、相比,那麼我的疑問:佐證下面的關聯和相比的來源在哪?--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9:51 (UTC)
    1.「單一個詞而無實質,可見你之手段與目的」
    2.不是流放是把凡人驅逐到另一個地方等意(取漢語詞典),總體與放逐、放縱相關,流亡是被迫離開家鄉或祖國,流落逃亡在外等意(取漢語詞典),總體與逃亡、消逝相關,一個犯人逃亡?
    3.下面?又開始無視我的意見了。。。"MOS:SEEALSO",看一下吧,這部分只有以下要求:「One purpose of "See also" links is to enable readers to explore tangentially related topics; however, articles linked should be related to the topic of the article or be in the same defining category. The "See also" section should not include red links, links to disambiguation pages (unless used in a disambiguation page for further disambiguation), or external links (including links to pages within Wikimedia sister projects). As a general rule, the "See also" section should not repeat links that appear in the article's body.」--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20:19 (UTC)
    1.解釋就是一個詞,完全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2.你查的是哪本漢語詞典?怎麼還有「凡人」?那把神仙和妖魔鬼怪驅逐到另一個地方等意的叫什麼?流放不是被迫離開家鄉或祖國?「請注意研究指出Exile之,為迫使對象不進入司法管轄區,與該傳主公開透明地受到司法管轄之個案並不吻合,以其司法管轄之目的,包括實行引渡至司法轄區之活動,而完全與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項目內Exile之限制入境完全不相吻合。」
    3.「however, articles linked should be related to the topic of the article or be in the same defining category」,你意思我應該放下面的「see also」?這個我認可。--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22:16 (UTC)
    1.又歪曲我的意見,我的一個詞是指你的回覆的這一項只有一個詞
    2.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五版p874,流放1:動詞,把犯人放逐到邊遠地方,流放2:動詞,把原木放在江河中順流運輸。君看不見英文轉譯中文會有多意性?
    3.同一topic或同一cataglory,所以放上海外101的沒問題。--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0:19 (UTC)
    1.解釋是一個詞,能理解嗎?「以」:動 1.用。《左傳.襄公十年》:「我辭禮矣,彼則以之。」漢.王充《論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2.認為、以為。《韓非子.五蠹》:「富國以農,距敵恃卒。」漢.王充《論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3.令、使。《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孫,臧孫以難;告郈孫,郈孫以可勸。」唐.柳宗元〈為裴中丞上裴相賀破東平狀〉:「竊以自古中興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2.把犯人放逐到邊遠地方,不是迫使其離開家鄉或祖國?「流亡是最悲慘的命運之一。在古代,流放是特別可怖的懲罰,因為不只意味著遠離家庭和熟悉的地方,多年漫無目的的遊蕩,而且意味著成為永遠的流浪人,永遠離鄉背井,一直與環境衝突,對於過去難以釋懷,對於現在和未來滿懷悲苦。」
    3.同一topic或同一cataglory的來源呢?--MINQI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6:39 (UTC)
    1.又開始扯以的意思了?你告訴我某個局子裏的某個詞的具體含義是什麽?你在原來的exile的那個討論裏有結果?
    2.又開始原創研究,含義相同就可以混用?好啊,Protect, correct, and eject: Ostracism as a social influence tool.,這裡的eject就是迫使某人流亡,也是一樣的是吧?還是ostracize也是exile?畢竟也是迫使某人離開家園或者祖國呢。
    現實是而這根本不能等同,exile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的含義,比如它放在羅馬的語境下,程度就比exile重得多,因為這種情況下它包括了地位和財產的喪失,在古雅典的語境下,它就僅僅指人身被流放城邦外十年
    3.不好意思哈,海外110條目里有多個來源涉及跨國鎮壓呢:
    https://safeguarddefenders.com/sites/default/files/pdf/110%20Overseas%20CN.pdf
    https://www.voachinese.com/a/uk-to-investigate-secret-chinese-police-stations-20221102/6816269.html
    https://www.voachinese.com/a/two-arrested-for-operating-illegal-overseas-police-station-of-the-chinese-government-20230417/7054446.html
    https://www.voanews.com/a/netherlands-tells-china-to-close-police-stations-/6815747.html
    雖然用詞不一樣,但都是同一topic哦--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10:25 (UTC)
    1.是你在扯漢語詞彙多意吧?!既然你說不是詞義問題,那就是曲解非原創研究胡亂要求提供來源的問題咯?你倒說「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和「迫使流亡」有什麼區別或問題?
    2.原創研究的不是你?說的什麼?使用白話文!什麼玩意兒?再說了,我讓你提供「迫使流亡」的其他含義,你在搞什麼?
    3.按你邏輯:請給出來源說的這個跨國鎮壓就是跨國威權主義中的跨國鎮壓。--MINQI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17:42 (UTC)
    在上面瘋狂糾結exile的含義,然後我用多義來反駁的你又說我扯詞義,倒打一耙?閣下在前面和別人瘋狂討論exile就不是說詞義了?
    搞什麼?我說你原創研究和exile的含義根本無關,然後你讓我提供什麼?
    不需要,因為只是topic相關即可,不需要含義一致,它們都和跨國鎮壓相關,你在一次歪曲我的意見。--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06:10 (UTC)
    糾結exile的含義不是你麼?「迫使流亡」糾結什麼含義?在那「迫使斯諾登流亡」不是「迫使流亡」的不是你麼?前面被帶偏,沒給你說?討論結果就是同一來源使用了斯諾登、迫使流亡/exile。
    提供「迫使流亡」不是「迫使流亡」的佐證,看不懂?
    不需要?你說不需要就不需要?你自己要求證明關聯的,請給出topic相關的來源,不然你就是你自己說的原創研究!我歪曲你什麼意見?你說相關就行?你不該按你自己說法找出「多個來源涉及的跨國鎮壓」和「跨國威權主義中的跨國鎮壓」關聯?!你這不你口中的原創研究典型?雙標慣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09:20 (UTC)
    說你不看全部對話造成以偏概全,還不承認。所以我怎麼原創研究了?A被用在了B中;A又在C中被用作定義;我一個B里亦可參考C中A叫原創研究?什麼邏輯?--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10 (UTC)
    笑,"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信息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
    「只有在與條目主題相關的可靠來源發表了某一分析後,編者才能在維基百科發表這一分析」,你的哪個來源得出斯諾登、流亡、跨國威權主義三者了?綜合多個來源以得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18 (UTC)
    喲喲喲,開始「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Diaspora Mobilization, and the Case of The Arab Spring-Dana M. Moss: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Exile
    「美國實際上在迫使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職員、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外包技術員愛德華·斯諾登流亡。」
    「which place him in exile in Russia facing multiple years in jail should he return to the US,」
    我得出/暗示的「斯諾登被迫流亡」?「美國在迫使斯諾登流亡」?還是「『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Exile)」是我的得出//暗示?--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28 (UTC)
    再說一遍是兩者:「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與「跨國鎮壓行動分類的迫使流亡」。條目寫的文不對題——看著「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寫著「跨國威權主義」(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又不是我干的,去找始作俑者去。--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32 (UTC)
    所以『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和「美國在迫使斯諾登流亡」兩者之間的關聯的可靠來源呢?詞義根本不是我說原創總結的原因。
    如果閣下認同二者相關性應該被證明,那我們就達成一致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44 (UTC)
    你自己說「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什麼關聯?
    你怎麼不去對「母親」條目中的「母親簡稱母,或稱媽媽、娘」{{来源请求}}?
    你這都實打實的胡亂提出來源請求--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5:56 (UTC)
    不當類比,且歪曲我的意思。
    我跟你講過「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不一致?迫使XX流亡和跨國威權主義是一回事?
    違反非原創研究還無視他人意見,反過來指責他人胡亂提出來源請求,你這是實打實的游戲維基百科規則。--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00 (UTC)
    我歪曲什麼了?你承認「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一致咯?一致你給我說什麼?
    違反非原創研究的不是你?『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和「美國在迫使斯諾登流亡」兩者之間的關聯的可靠來源呢?這句是我問出來的?你這不是讓我證明「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不一致?你的意思不是「『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和「美國在迫使斯諾登流亡」無關」?同一詞彙,都能無關,不是你在按自己分析是什麼?你不僅胡亂提出來源請求還嚴重遊戲維基規則。--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04 (UTC)
    歪曲地解讀我説的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具體談論迫使流亡的含義,你卻在那裏扯「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是不是一致,這根本不是我説的話。至於二者是不是一致,我沒有意見,社區有共識我就遵循共識。
    對呀,我問出來的,這點需要證明,從而證明父/子條目之間的關係。
    無關,關係需要被證明。
    兩個不同詞條裏存在同一詞匯就能相關?你自己給的定義?
    原創總結還按照自己分析,無視他人意見,反過來指責他人胡亂提出來源請求,典型的游戲維基百科規則--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11 (UTC)
    我歪曲什麼?你從頭到尾就是在文字遊戲,我談什麼迫使流亡的含義?「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是不是一致,是扯?
    需要證明什麼?不還是類似證明「母親」就是「娘」就是「媽媽」?
    什麼無關?你說無關就無關了?耍無賴誰不會?
    兩個不同詞條里存在同一詞彙就不相關?你自己給的定義?一個詞條用了,另個詞條給了這詞定義,叫無關?按你邏輯,詞典全扯淡,都無關啊❗
    原創總結還按照自己分析、無視他人意見、胡亂提出來源請求、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典型的遊戲維基百科規則,外加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6:23 (UTC)
    文字游戲的不是你?我一直都沒糾結過「流亡」這個詞,你就一直講「迫使XX流亡」與「迫使流亡」是不是一致,我要求你給出來源證明美國迫使愛德華斯諾登流亡和跨國威權主義的關聯(別忘了,你加的是see also,對象是跨國威權主義,而不是跨國威權主義中的某一類別的詞匯),你就一直扯詞義,無視多次我表達詞義不是判斷原創研究的意見。
    「兩個不同詞條里存在同一詞彙就一定相關?」,你要添加see also不得證明兩個父子條目是有層級關係的?把我的話絕對化,我只是説「『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和「美國在迫使斯諾登流亡」無關,關係要被證明後才能被關聯,『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可不是什麽常識。
    列菜名?游戲維基百科規則要適可而止,隨便找個理由指責他人誰不會?--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03 (UTC)
    「我也沒說「迫使斯諾登流亡」是跨國威權主義,我意圖連結到的是「跨國威權主義-行動分類」。」翻翻記錄去!哪裡有詞義問題?真的莫名其妙!
    『跨國鎮壓行動分類』中的『迫使流亡』可不是什麼常識?說的什麼?兩個一樣的詞彙,無關,你不原創研究是什麼?
    你這話留著自己用吧!--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14 (UTC)
    所以閣下依舊沒有解決依據一個來源中的一個詞就把整個章節連接到另一個章節的問題,對了,這樣還沒有父子關係,真是濫用see also。
    是常識你們討論那麽久的詞義是在討論什麽?無視編輯爭議,硬説是常識才是原創研究好吧?--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18 (UTC)
    所以你就是在胡攪蠻纏、就是在胡亂提出來源請求、就是要求證明「母親」就是「媽媽」就是「娘」就是原創研究「迫使xx流亡」和「跨國鎮壓行動類型之一的迫使流亡」不同。
    那個壓根就不是詞義問題,全被長路22帶偏,你還在信口開河。--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26 (UTC)
    又開始曲解我的意思,我就總結一下我現在的觀點:「兩個條目內建立see also,必須有父子階層關係,且連理see also的章節需要相關,僅僅依靠兩個相同詞匯建立的see also,且不説詞義(哪怕詞義相同),父子關係呢?美國反應的條目能合併到全球威權主義的條目下嗎?see also要求:"Longer articles are split into sections, each usually several good-sized paragraphs long. Subsectioning can increase this amount. Ideally, many of these sections will eventually provide summaries of separate articles on the subtopics covered in those sections. Each subtopic article is a complete encyclopedic article in its own right and contains its own lead section that is quite similar to the summary in the parent article."關聯性呢?你父子文章連關聯都關聯不上。
    另外,MINQI在他添加see also之後近一個月(4.9 - 5.3),才在美國反應中加入有關「迫使流亡」的來源,在跨國威權主義條目,則是在4月24日,而其在斯諾登條目添加see also時,是在4月7日,所以不要説兩個詞的聯係,你創建這個see also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關聯起來。
    還全路被長路22帶偏,我根本就沒有參考此人的任何言論,你説帶偏就帶偏?閣下還是切莫信口開河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7:51 (UTC)
    「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是「跨國威權主義下屬行動分類中的之一(迫使流亡)」,你這都想否認?
    斯諾登條目之前在全保護,我能編輯還是怎麼的?這筆編輯是平行世界的???
    「而Longway22認為沒有這個含義?」也是平行世界的。--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8:41 (UTC)
    分類之一,所以你建立了上下文的層次關係了?章節之間一個詞的聯繫,就可以作為WP:SUMMARYHATNOTE和整個章節邏輯上產生關聯了?那個分類只有一個是迫使流亡,即使到現在,美國反應那裡也只有一個來源和迫使流亡有關,你自己去看看美國的反應能不能對「迫使流亡」形成有效總結?
    當初跨國威權主義可沒有保護,條目保護也是在11日到25日,閣下添加see also是在9日,在該條目取消保護後,閣下在5月3日才添加,在另一個條目,閣下大致半個月後才加上斯諾登的內容,所以全保護了就無法編輯?另外當時USER:AIHN參與討論,並依據他的指控你在把see also刪了,之後幾天管理員才對條目進行了全保護,所以你添加see also的時候並無來源。舉出來你的那個歷史編輯又說明什麼?不照樣和斯諾登無關。
    那你最好去問我呢他到底是不是這麼認為的,免得只是你自己的猜測。--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9:32 (UTC)
    當初跨國威權主義可沒有保護,所以呢?我不是很懂你的邏輯,你意思我應該趁著沒保護去編輯然後再被IP用戶瘋狂回退然後3RR去申請個條目保護?你是不是忽視了那天我被那個IP用戶糾纏、騷擾?
    先刪了,省得煩,來源有沒加而已。
    他的觀點寫過了,除非他的編輯摘要和最新的那個擴大討論大家全理解有誤。--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9:44 (UTC)
    申請保護?我可沒那麼說,歪曲我的原意,我說的是在閣下添加see also之後好久才在跨國威權主義下添加了斯諾登的內容。
    我可以確認IP用戶最後一次修改該條目是在4月15日,而且閣下為了一個來源和下面的參見和IP用戶互相回退數十次,現實是閣下就算沒有編輯都3rr了呀。
    無來源就是原創研究了。
    我也看過了,「於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之既有素材及研究當中是完全無關聯」起碼能證實我的判斷--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20:09 (UTC)
    我沒懂你的想法,你意思我該在seealso後立馬在跨國威權主義那編輯?
    你在說什麼? 全保護自2023年4月11日 (二) 08:57‎起終止於 2023年4月25日 (二) 08:57 (UTC),你「可以確認IP用戶最後一次修改該條目是在4月15日」???
    又車軲轆,起碼證實你自己又在原創研究。--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22:08 (UTC)
    1.難道不應該在斯諾登詞條沒有被全保護的時候就為see also提供支撐?立即?你添加了see also之後斯諾登就立即被圈保護了?你並沒有做,相反後來你是刪除了see also
    2.跨國威權主義裡面最後一次你和IP的編輯戰是不是4月15日?IP的最後一次編輯是不是4月15日?
    3.對對對,我引用的話不是longwau22的原話,我們現在說的是他的意見,然後我用他的話你又說車軲轆,引導他人故意違反維基規則是吧?--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0:27 (UTC)
    1.你在開玩笑?有來源的就不被刪?see also後出現編輯戰,明白了嗎?自己到爭議版本前,明白了嗎?
    2.同一個IP用戶?你怎麼知道跨國威權主義那個IP用戶就是斯諾登那個的?
    3.你用他的話說明什麼?說明你還在要求證明「母親就是娘就是媽媽」,懂?--MINQI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6:33 (UTC)
    1.不好意思我不瞎,閣下的see also那時候哪來的來源?
    2.你自己指控的唄,不知道是誰在說這些IP是傀儡的?既然你認為不是,而且ip也並未違反3rr,你指控ip是傀儡的理據在哪裡?
    3.又開始無視我的意見。,說明Longway22的觀點懂了嗎?和要求證明「母親就是娘就是媽媽」有毛線關係?要求證明「母親就是娘就是媽媽」是Longway22的觀點?和你說話真的給我很累的感覺。--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7:03 (UTC)
    1.沒添加,同時刪了整個seealso——回退至爭議前,明白了嗎?
    2.我指控斯諾登條目的IP用戶就是跨國威權主義的IP用戶?請你拿出證據,你這已經是在完全的胡說八道和欺騙社群了。
    3.你知道和你說話很累啊,那你別胡攪蠻纏啊,你讓我證明「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和「迫使流亡」的關係不就是在讓我證明「母親」和「娘」、「媽」的關係?更何況,「母親」、「娘」和「媽媽」字還不一樣。--MINQI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17:48 (UTC)

113.211.209.48

可能跟這幾個帳號有關,小號之類的?Sd533、張宇文、Miller355、Nickey Chen、Duygobyy,應該沒列錯?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113.211.209.48&diff=prev&oldid=77109008 ,態度很差,疑似故意編輯戰要讓頁面保護,遊戲規則,讓其他帳號可以重複IP的編輯

  • 處理:

Lucho

「如什麼都不懂的外行」,「厭惡你這種滿嘴謊言造謠歪曲的輪子外行」等等, 侮辱和攻擊本用戶。

經管理員勸阻後,‎Lucho用戶絲毫不認錯,並繼續在用不文明語言攻擊本用戶,如: 「造謠慣犯」,「不懂行者」,「恐怕只有孔的粉絲才會相信這種一戳就破的鬼話」,「你越是不承認自己是造謠慣犯,還在肆無忌憚繼續造謠,就越是出盡洋相。」,「某人「原創總結」自打耳光梅開二度,左臉右臉都沒落下」。

本人在討論頁上多次呼籲其停止此類傷人的語言,但該用戶沒有停止的跡象。願維基上這種語言暴力和人身攻擊現象被制止和糾正,還編者一個文明的網絡空間。

  • 處理:
  • (!)意見:請管理員注意,這位提報者在討論頁面中反覆對本人、對維基方針、對歷史材料等等進行造謠歪曲,謊話連篇,經本人多次提醒,至今沒有改正跡象。這才是真正性質惡劣的行為,正屬於維基百科:文明中指出的「說謊或欺詐」,而且該提報者對於他自己在討論頁面中使用不文明語言攻擊本人的"語言暴力和人身攻擊現象"避而不談,他這些話包括但不限於「派出五毛們粉飾」「專門用中共江澤民偽歷史給人洗腦」等。可見其確實並非誠實守信之人。--Lucho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00:14 (UTC)
    (!)意見:請U:Lucho閣下先閱讀一下本站關於WP:文明的方針,討論中儘量不要使用出格或者粗魯的詞彙,比如「輪子」等。--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26日 (三) 03:17 (UTC)
    我把你在Talk:江世俊上發表的一段言論原封不動的搬運過來
    外行鬧出的笑話:外行不知道如何查找歷史文獻,引用一堆只會照抄輪子網文且不屬於維基可靠來源的野雞媒體;呂加平《致胡錦濤》等文章中,從未出現疑似由輪子網文首先捏造的汪偽政權「宣傳部副部長兼社論委員會主任委員」這一具體職務,卻被外行張冠李戴;江世俊在1940年汪偽政權成立時身處何地,被外行當成「無關緊要」的信息;條目主題是江世俊,外行卻硬把對偽中央大學里的中共青年組織毫無了解的媒體所炮製的關於江澤民的垃圾信息塞進條目,合著江世俊相關信息對於本條目「無關緊要」,與江世俊無關的信息卻是「有關緊要」?請這位什麼都不懂的外行至少應當學會如何自重
    就這段話里出現的粗魯或者偏激的詞彙全被我加粗,你們自己看吧。--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26日 (三) 03:22 (UTC)
    拉偏架,毫無疑問是不道德的。而且不明白「偽中央大學」這種歷史名詞為什麼被你當作「不文明」。
    你也看看這位提報者的言論,比如:
    長期來任意在條目添加原創觀點並刪除有效來源內容,是否替江澤民洗白漢奸身世任務在身?但這兒並非江氏宣傳陣地。
    象當年的紅小將給人扣反革命帽子
    維基並非江氏洗白的宣傳處所。江澤民抓捕正義人士以抓造謠者為名。通常的黨棍謠者往往自命真理在握的樣子,但現在公認當年蘇聯的真理部是造謠部。你這位自封的歷史內行。連蘇真理部即造謠部也不知道?莫非有人處於中共造謠部中,真和假已經完全顛倒。
    哪個是造謠群體呀?世人公認的是中共黨棍在造謠行騙。本人在此,除了我時有誤會之外,句句屬實,卻一直受到你的人身攻擊。中共黨棍一天不造謠就不叫中共黨棍了。就象你我並無達成共識,你非要以所謂共識強加於人。黨棍所說的謠言十有八九是真實的。
    中共用中國人的納稅近年收買一些左派社會主義媒體 。以前未受收買前西方媒體的報導是完全相反。
    自封的內行原來是受中共610洗腦的反法人員,難怪了總要提到法輪功,這兒並非周永康等610罪犯的反法基地
    洗腦行騙中共特殊人員的強項,你稱所謂輪子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這是明顯受中共洗腦後的表演……
  • 大家都好好看看唄,到底誰是不文明之徒。--Lucho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03:34 (UTC)
    你如果再歪曲本站的方針,對你在以Talk:開頭的頁面實行編輯禁制是非常有必要的--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26日 (三) 03:52 (UTC)
    拉偏架可不好。我可以認同樓下這位同仁的評論,但無法認同你的。--Lucho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04:27 (UTC)
    你擺明偏幫,濫用職權就直接找 Wikimedia Foundation好不好。很老實說,你們這幫人濫用權力去到令髮指水平。--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17:09 (UTC)
    粗略讀了一下整串討論,感覺雙方都在彼此攻擊對方支持的黨派,戰況可謂十分激烈,還請各位(=)冷靜--Aggie Dewadipper ※ Beat Tigers2023年4月26日 (三) 04:13 (UTC)
    謝謝提醒維基百科不是戰場,十分及時。在下25日來在討論頁的回應中未能完全做到規則要求的"某用戶假若行為不文明、不冷靜、不合作,又侮辱您、騷擾您、恐嚇您,這不是以牙還牙的機會(如「不關我的事,是他開始的!」)。請以事論事、針對對方發言的客觀事實而進行討論,並無視他的主觀語調。您甚至可以完全無視他的發言。" 在下雖然無意攻擊什麼,一周來致力於糾正Lucho用戶在條目中隨意添加原創內容並阻止其刪除有來源的內容,但受到各種無理攻擊時近日是有不冷靜處。對此,在下以後會注意。--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3:18 (UTC)
  • 補充一條,提報者今日在討論頁中留言「李東生陳虹羅京製作偽火煽動迫害的結果值得借鑑」,實際上是提報者借後兩者(製片人陳虻和播音員羅京)對本人進行WP:PA中嚴禁的「死亡威脅」。這毫無疑問是該討論頁所有內容中,最為惡毒的一句話。--Lucho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05:08 (UTC)
    此次討論已經超過一周,在下在25日之前,在多日受到人身攻擊的情況下,儘量保持文明禮貌,比如多日來稱其為閣下。25日針對Lucho宣稱:「你說的這一大段鬼話,正是輪子在美國製造謠言的典型套路,不值一駁。任何人只要搜索"Falun Gong",都能明白什麼叫老鼠過街,人人喊打。」--Lucho 2023年4月25日 (二) 03:01 (UTC) 「一連串沒有任何意義的典型輪子洗腦話術。世界上除了輪子自己之外,沒有人說輪子的好話。無關討論到此為止。」--Lucho 2023年4月25日 (二) 03:16 (UTC)
    我談到「洗腦行騙是中共特殊人員的強項,你稱所謂輪子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這是明顯受中共洗腦後的表演,可能你從未出過國。這兒任何出過國或在國外的編輯都會知道你是受騙上當了--稀有石頭 2023年4月25日 (二) 03:27 (UTC) 開始提到黨棍、洗腦這樣的詞彙,本意是希望我們編輯不要淪為黨棍,小心洗腦灌輸,但可能這樣的詞彙會令人不快,我的考慮是可能有不周處。接下來的討論如下:
    「瞎猜,瞎說,造謠,洗腦,是我對你這段話的評價。」--Lucho 2023年4月25日 (二) 03:30 (UTC)
    「這是受洗腦嚴重的表演,建議你隨便找一位出過國的朋友打聽一下,或者你可學會翻牆登錄GOOGLE查一下你所說的Falun Gong。」--稀有石頭 2023年4月25日 (二) 03:33 (UTC)
    「正因為本人早就會這些簡單的操作,才能毫不費勁就找到數篇可靠來源報道揭穿輪子的謊言。到此為止。」--Lucho 2023年4月25日 (二) 05:03 (UTC)
    「那麼你證明了自己一直來在有意造謠,煽動對你口中所謂輪子的宗教迫害,這是維基嚴禁的行為。李東生陳虹羅京製作偽火煽動迫害的結果值得借鑑。」--稀有石頭 2023年4月26日 (三) 03:24 (UTC)
    我是針對其所說」任何人只要搜索"Falun Gong",都能明白什麼叫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在下在國外知道此說不屬實,認為是在煽動宗教迫害,是規則禁止的,建議吸取歷史教訓,不要如此,並非作什麼威脅。--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2:48 (UTC)
  • (!)意見閱覽了Talk:江世俊,雙方都顯著地違反WP:PA而且不存在明顯的主動攻擊與被動還擊方,而無論是哪一方在作出大量的人身攻擊發言後,在鬧到評議場合時再來圓場稱自己「可能有不周處」或者暗示自己是不得不還擊的一方時,恐怕仍未見得真正認識自己違反WP:PA的所在。此外,這兩位用戶在涉及江世俊條目的編輯回退戰中都有不同程度的違反WP:NPOV行為。--銀色雪莉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3:35 (UTC)
    在下不贊同此看法。在下於22日在此舉報,數日來並沒有其他編者的回應,至25日在又受到粗暴語言的攻擊下,如前所述,回應中個別詞彙是有考慮不周處,但無意攻擊人。注意到閣下以前曾回退在下的編輯:江澤民:修訂間差異 ,在下也不完全贊同的。--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3:56 (UTC)
    閣下在4月20日Special:Diff/76891116中指稱他人意圖「洗腦」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考慮過這也是一個攻擊人的詞彙?所以恐怕這不像閣下所言的「22日在此舉報...沒有其他編者的回應,至25日在又受到粗暴語言的攻擊下...是有考慮不周處,但無意攻擊人」這麼地被動;此外,不合WP:PA的言行本身是一種不帶因果關係的客觀存在,相信大家都是基於這一點看待此類內容。因此,在下不得不維持一個觀點,那就是這不是一個主動攻擊與被動還擊方的故事,而是條目編輯爭議在雙方情緒下以不合WP:NPOV形式的行為淪為意氣之爭的故事。
    至於在下對閣下在江澤民的編輯的回退的理由,我在編輯摘要里已經寫得很清楚了,總體而言就是語調不合中立,不注意「讓事實自己說話」;此外閣下曾在編輯摘要稱相關編輯是「按客棧上編輯的反饋意見」的這種說法恐怕也欠妥,因為客棧討論至少到4月22日和23日還在持續(而且照目前趨勢看顯然也與閣下的意見相去甚遠),在討論意見未穩定之前稱自己「按客棧上編輯的反饋意見」進行編輯的話,有綁架他人意見背書之嫌——有關這一點,我也在編輯摘要中出於善意勸諫過閣下:既然是已經在客棧發生了討論,最好是等共識比較穩定之後再來編輯。當然了,閣下不贊同我的意見是閣下的自由,如果閣下認為以上事情中涉及在下的部分是一件值得指控的事情,可以提報,我沒有意見;但我不確定閣下在本不當行為提報案中——我確認了一下,我沒有參與江世俊Talk:江世俊的編輯——提及我在無關條目與閣下發生的編輯交互行為是為了說明或暗示什麼。
    總括而論,我建議雙方——包括閣下——都應該冷靜,認識自己在此件中存在的不當之處,並且停止不合WP:PAWP:NPOV的行為。--銀色雪莉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4:56 (UTC)
    謝謝閣下給出20日的例子。25日之前本人在討論中考慮不周的詞彙不能說一個也沒有,但相比較是相對溫和,而且使用的次數可能不到對方的一成。您如費心看完那則討論,會大概了解到本人在討論開始即持續受到對方嚴重攻擊,本人反覆勸其不要違規攻擊維基編者,沒有效果。幾天後我邀請一位管理員制止對方的攻擊行為,管理員發言勸阻對方停止攻擊,但對方並無收斂,而是越發過份,然後我才到這兒舉報。是舉報三天後沒人理會,我深感自己在受攻擊中的承受,開始有所反諷和防衛,使用考慮不周的詞彙開始多起來。
    關於閣下數周前對本人在江澤民條目的回退,記得當時客棧上的討論主要是針對引言,有用戶建議在下應加來源,我認為說得有理,故在引言中加上來源,同時本人在另外三次編輯中也作了許多其他編輯。您當時一次性回退在下的四次操作,未一一給出刪除的理由,在下感覺不大合理。我並沒有提報的意思,看到閣下在這兒後交流一下。時隔數周后,近日有用戶再啟動客棧當時的討論,在下看來,這並非當時不應編輯條目的合理原因。如當時我不加來源,不從引言移除明鏡報導,也許會被認為不接受比較中肯的意見。在下無意「綁架」客棧上用戶的意見。
    謝謝您的勸告,我們是應冷靜,應認識自己的不當處。--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22:20 (UTC)
    我個人是不大能理解人身攻擊有「一成」和「十成」的差別——當然閣下也可以覺得我吹毛求疵或者理想主義,那我只好說聲抱歉,不過我仍然認為人身攻擊就是人身攻擊,所以我對兩位的不贊同在人身攻擊這一條上是同等的,個人看法請勿介意。
    至於閣下第二段的表述,在下有部分是未敢苟同的。1、閣下的四次操作在在下陋見看來是有同一的問題存在,因此進行統一的回退,也作出了統一的回應——我竟不清楚本地有需要就同一類疑慮的編輯需要分類回退並「一一給出刪除的理由」,也許是我方針了解得不周全——又或者是在下的操作並不違反規程。2、閣下就江澤民條目的被認為有疑慮的編輯發生於4月15日-16日之間,而客棧的話題也從15日開始同步進行,在閣下對條目的第一階段編輯結束後不到三天內客棧就已經繼續有新加入進來討論的用戶,並且持續至23日為止,不是「時隔數周后,近日有用戶再啟動客棧當時的討論」,因此這並不是一個塵封許久的討論被再提起,而是仍處於爭論和爭議的過程中。當然,閣下此部分的操作並不違反章程,惟在下謹出於善意提醒閣下,希望閣下在WP:BOLD的同時也應當注意WP:CAREFUL,在此類爭議性話題中採取更慎重的編輯行為。--銀色雪莉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0:16 (UTC)
    在下並非聖人,在17日開始受到多日嚴重攻擊情況下,反應中偶爾有考慮不周處的用詞,是應改善,但在下無意於攻擊。關於江澤民條目,上面討論中,我在時間上記憶有誤,那是近兩周前的事,並非數周前。當時我的編寫起因於討論頁上多年來就條目中大量引用庫恩版江傳是否合適的討論,包括11月開始的討論。4月15日,我在討論頁上談到「據相關來源庫恩版江傳是江辦安排的,那麼相當於是江本人的宣傳不應在這個條目中引用100多次。」,我的編輯涉及條目中多處引用的庫恩版江傳這方面的問題,是比較小心的,只刪除了較少的部分。而客棧上當時的討論是針對引言中「罪人」一說。您可能不了解庫恩版江傳的引用問題,一下子回退了我的編輯。--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04:31 (UTC)
    在下並不要求每個人成為聖人,但每個人應該知道自己的行為客觀上是什麼類型的性質;「無意攻擊」不代表「沒有攻擊」。不過閣下可以不必就此回復,這是每個人的看法不同,不是什麼要緊的事。至於有關回退閣下編輯事情,我在前面已經述及問題在於何處,如果閣下遺忘,我可以複述一次當時的編輯摘要:語調(總體地)及增加內容(部分)不符WP:IMPARTIAL,WP:MORALIZE,序言添加內容亦不合WP:MOSINTRO「編者應避免在序言章節中...說明得過於具體,特別是這些內容並非全個條目的中心。」,總體回退之,請相關編者在客棧討論得出較穩定的結論前,避免作出個人色彩濃厚的激進的修改,裡面表示得很清楚,是總體的語調和部分的增加內容在我看來不合方針,而並非如閣下前面表述是與閣下移除何等文字和何等來源有關,請勿誤讀作出錯誤表述;而由於閣下此類編輯和移除類編輯混雜,惟有回退以進一步要求閣下在討論凝聚進一步共識下再進行廣泛編輯。不過這件事已經幾天過去,條目的面貌也已經發生變化,因此我建議閣下還是更應前往客棧回應在下和其他同仁就條目相關的符合當前條目面貌的具體問題,不必糾結於此處。祝安。--銀色雪莉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10:05 (UTC)
    感謝閣下的意見,本人將會注意今後的編輯與言論。只是有一點,如我上面所說,對方昨天的留言「陳虹羅京製作偽火煽動迫害的結果」,在他們的話語體系里並非對方今日辯解的「吸取歷史教訓」,而是一種死亡威脅,或者說是惡毒的詛咒。這明顯超出了我們雙方之前所有互相攻擊的程度,是一句明顯過界的言論。本人希望這句話能得到合適的處理。--Lucho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5:42 (UTC)
    我個人不認為這番話有夠到這份上,儘管我個人認為這句話恐怕不含善意而不合WP:PA,但是如果定性為「死亡威脅」就略顯滑坡。還是那句話,包括閣下在內的雙方都應該冷靜,認識自己在此件中存在的不當之處,並且停止不合WP:PA(包括這句話)和WP:NPOV的行為。--銀色雪莉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6:58 (UTC)
(!)意見--路過,稍微瀏覽一下。(1)其實稱呼「輪子」等很不適合,無論該用戶信仰是什麼、是否有信仰,這樣稱呼,可能造成用戶被標籤化,並面臨政治上等風險、甚至實害。中共在網路上是有不少五毛、特務、監控、認知戰的,中共對法輪功全面鎮壓、對一些信仰者跨境騷擾,最近美國司法部起訴40多名中共警察與2名中共代理人,起訴書就列出跨境騷擾法輪功的案例。稱呼用戶「輪子」,會否導致用戶被盯上,遭遇跨境鎮壓騷擾呢?建議不要再用這樣的稱呼。在下印象,如果沒記錯的話,在幾年前就有用戶稱呼「輪子」被以違反文明方針而封禁。(2)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4月28日 (五) 03:01 (UTC)
(※)注意
1.你的發言是在影射大陸編者為五毛、特務為中共進行認知作戰,是嚴重標籤化與假定惡意。「五毛」、「特務」、「中共特殊人員」、「中共黨棍」、「中共610洗腦的反法人員」與「輪子」一詞是「鏡像詞」。請勿一再進行包括不僅限於此處的「雙標」行為;
2.你以「美國司法部」例子明顯涉嫌「訴諸法律威脅」。如果你認為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機關僅因為維基「輪子」一詞就可確認該維基用戶包括不僅限於郵箱、居住地等,那麼即是在影射維基基金會在為中國大陸所謂「跨境鎮壓」提供便利甚至協助。
3.請不要自己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雇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禁一段長時間。」--MINQI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10:51 (UTC)
非常同意,五毛和輪子實際上就是法輪功和CCP雙方用於對方支持者蔑稱,本質上都是攻擊對方的政治傾向,沒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私以為在討論中這些詞彙均需避免。--Aggie Dewadipper ※ Beat Gauchos! 2023年4月30日 (日) 00:04 (UTC)
贊同這些詞彙均需避免。自17日在下開始受到攻擊後,一再勸說對方不要使用攻擊性的語言。--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30日 (日) 06:09 (UTC)
非常同意閣下的意見,尤其是應當提醒W用戶自己不要違反「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雇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禁一段長時間。」--Lucho留言2023年5月1日 (一) 03:03 (UTC)
1. 你本人大概並不真正修練法輪功,但你本來該長眼睛的地方恐怕是長了兩個輪子,這與你的政治傾向完全無關。2. 為什麼說你不長眼睛長輪子?因為你看不見本人在該討論頁用「輪子」指代的只不過是法輪功,而不是M用戶。3. 毫不避諱地說,你本來就是個常年在維基百科給法輪功洗地的慣犯。--Lucho留言2023年5月1日 (一) 02:55 (UTC)
就Lucho閣下長期對他人實施人身攻擊,且經多人提醒後拒不改正,因此有必要對其施以長時間的封禁。--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日 (二) 07:18 (UTC)
請不要拉偏架以及片面指責(雙標),就像你曾竟然稱同一人使用不同IP編輯不屬於濫用多重帳戶。你的行為屬於「遊戲維基規則」。如果其之前言論屬於人身攻擊,那麼「五毛」、「特務」、「中共特殊人員」、「中共黨棍」、「中共610洗腦的反法人員」、「黨的喉舌」、「『黨國』體系」甚至「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算什麼?是不是使用者也有必要對其施以長時間的封禁?按幾位說法,這不是「侮辱其政治立場、政黨、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雇主等」還是不算「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其「輪子網文」所指對象是維基編者?「網文」二字此處能省略?「輪子」一詞不雅但在大陸確有使用且常用以避免「法輪功」被和諧,這也是造成Lucho不清楚此詞可能觸及幾位「G點」原因。
言而總之,幾位說法存在至少兩個邏輯問題:1.維基是否有針對非編者信仰或行為的表述規則?如「恐怖分子」、「邪教成員」均可被用於「人身攻擊」,即類似「輪子」、「皇民」等,如維基有有關規則那麼請給出具體連結與quote;2.維基是否有規則針對編者使用「對非編者信仰或行為表述」詞彙的規則?是明文禁止一切情況下諸如「恐怖分子」等詞彙?還是只是禁止類似詞彙被用來侮辱維基自身編者?請給出「明文禁止一切情況下諸如「恐怖分子」等詞彙」的連結與quote。
另外,其出言不遜的直接原因是某石頭用戶不斷聲稱「《大紀元》非法輪功媒體」進而以原創研究為由回退Lucho編輯、刪除地方志來源等進行編輯戰疑似擾亂/WP:point,這明顯屬於「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Lucho作為新手,確有不當但鑑於初犯應被警告(由管理員),你和另幾位拉偏架的在那拱火也應被警告。--MINQI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08:26 (UTC)
@Lucho你先少動怒,被激怒後的發言勢必會不遜。冷靜下來,平和使用「理」來討論或申辯。使用{{subst:CW|Type=1}}或者劃線把氣話給刪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08:31 (UTC)
我認為對U:Lucho提請較長時間的封禁直至永久封禁完全符合本站的要求和規範,並且有相關的案例U:守望者愛孟U:黑雪姬是個人才可供參考。這些人都是因為極度的不文明行為(WP:CIV),其中第一個人已被全域禁制。對於Lucho閣下長期的人身攻擊行為,並且經多名維基人勸阻無效後,對其施行封禁是一個必要的措施,因為此人拒絕任何形式的溝通。
另外在封禁期間應該剝奪Lucho編輯自己討論頁的權限,因為Lucho的某些發言具有攻擊性。--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日 (二) 13:45 (UTC)
我認為對你再次因「長期持續惡意推定」、「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進行較長時間的封禁直至永久封禁完全符合本站的要求和規範。你不斷在到處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包括不僅限於此事中拉偏架、至(僅至一方)用戶頁進行警告(不當警告=挑釁)甚至出現遊戲維基規則的行為。他拒絕溝通的根本原因不正是爾等嚴重雙標行為、對方針的斷章取義與「刺激」?!他拒絕溝通的對象是特定非所有,亦能佐證此點。
你的行為很像某IP用戶做法,但我善意認為「激將法」行為較為類似。--MINQI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9:03 (UTC)
您確定嗎?我看了一下對話歷史,Lucho君從9天前發起討論的標題就很有攻擊性了:「歷史類條目不歡迎什麼都不懂的外行」,他在您指控的誘導不文明行為之前就已經做出不文明的行為了。。(類似的話編輯記錄里更早的編輯摘要似乎出現得更早: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1%9F%E4%B8%96%E4%BF%8A&oldid=76849335)--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20:02 (UTC)
「不懂而犯錯的外行」和「故意採用不可靠來源等手段達到特定編寫目的」,選一個唄。--MINQI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1:25 (UTC)
請不要故意為擾亂行為尋找理據,這涉嫌遊戲維基規則,文明是態度方針之一。
不懂而犯錯的外行是哪來的指引?而且我翻找的編輯戰時雙方也並未就鳳凰周刊的可靠性達成一致。--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1:48 (UTC)
閣下提到的這件事也很典型:我當時在討論頁已經講清,M用戶反覆強調的《鳳凰周刊》相關內容,其真正來源是地方歷史資料和正規歷史文獻出版物,當然屬於可靠來源,故意強調《鳳凰周刊》正是M用戶的避重就輕手法,也屬於典型的擾亂性編輯。--Lucho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06 (UTC)
先問個題外話:請問您是大陸人嗎?感覺每次我的話都能被您理解出歧義——不是我本來想表達的。提醒下,「歪曲解讀其他編者的行為,讓他們看起來是無理取鬧、行為不端或罪有應得的。」屬於「遊戲維基規則」。一次兩次可以被善意理解為語言差異或地區性用語習慣,超過5次甚至被提醒需注意此點依舊的不適用「假定善意」
一個因不懂歷史條目編輯但意圖改善條目而進行勇敢編輯的外行與一個故意使用不可靠來源、借片面理由將可靠來源刪除以掩蓋必要信息等手段以闡釋觀點的內行(按某烏克蘭語暱稱的用戶標準來說,這叫LTA),哪個行為更惡劣與嚴重?--MINQI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8:54 (UTC)
恐怕是閣下曲解了我的意思,Lucho的發言具有攻擊性是明顯的,而閣下也未明引導的存在。--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9:04 (UTC)
請閣下注意:在本人此次編輯之前,M用戶就已經在編輯摘要中給與其觀點不同的歷史文獻扣上「中共宣傳」的攻擊性帽子,或者譏諷式地宣稱歷史文獻「無關緊要」,同時又在自行宣布他人加入內容「無關緊要」的情況下自己向條目中添加來源不可靠且與條目主題無關的內容,且反覆加入了若干次。M用戶這種編輯確實如樓上所說,具有「擾亂性編輯」的嫌疑與特徵,因而才是真正的「導火索」。--Lucho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1:45 (UTC)
閣下引用的江淮文史確實有中共宣傳的特點,這是它的官方介紹:
http://jhws.400zhicheng.com/
「 《江淮文史》著重反映近現代安徽以及與安徽有關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突出』統一戰線的鮮明特點,改革開放的時代精神,豐富多彩的歷史畫面,生動活潑的語言風格』的特色」。
至於具體引用部分是否是官方宣傳,我去看一看原文再來回復。
「對於郵差歐嘉琨曾經見到了江世俊一句看來無關緊要」,這和閣下宣稱歷史材料材料所以無關緊要似乎並不相符(維基百科也不是什麼都要收錄的,是吧?)
是否是可靠來源你們去達成一致後再指責對方吧,因為一方認為這是有效來源,一方不是這就變成編輯爭議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05 (UTC)
首先,閣下引用的話沒有任何與「中共宣傳」直接相關的地方,請閣下不要自行揣測,而且「中共宣傳」這種說法本身具有政治攻擊性,請閣下也注意不要使用。其次,江世俊在1940年汪偽政府成立之後是否真的去了南京,是無關緊要的嗎?M用戶沒有給出任何合適的理由,不經討論,就故意用「無關緊要」這樣的譏諷式、挑釁式語言,將具有可靠來源的歷史文獻刪除,是不是「擾亂性編輯」呢?請閣下斟酌。--Lucho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12 (UTC)
這當然和中共宣傳有關,統一戰線是共產主義者採用的政治鬥爭方式,改開的時代精神是中共提出的中共精神譜系中的精神之一:https://www.12371.cn/special/zgjs/
中共宣傳可能在閣下眼裡有攻擊意味,不過這也是現實存在的事物之一:http://www.dangjian.com/shouye/dangjianyaolun/202206/t20220608_6398512.shtml ,而且我看到他對中共宣傳的攻擊針對的是那篇期刊而非閣下,這似乎並未違反方針。這一點還請你們雙方確認一下。
我看到的無關緊要的不是親屬而非江世俊本人的行蹤?--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22 (UTC)
1. 無論閣下觀點如何,M用戶首先使用「中共宣傳」「無關緊要」等語言總歸是一個可以確認的事實。2. 相信閣下如果閱讀過相關內容,將會很容易發現這反映的正是江世俊本人的行蹤。--Lucho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34 (UTC)
1.確實,不過這是否構成違規或者引導是另一件事 2.也就是主觀的判斷了,我更相信你們一開始以編輯爭議解決這件事更好。--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39 (UTC)
當時我在摘要中說"添加了BBC來源,對於郵差歐嘉琨曾經見到了江世俊一句看來無關緊要,略去了,如有不同意見,可加回來。對於按照中國傳統江澤民是江上青的兒子一句,因沒有來源,略去了。"
在下使用無關緊要一詞根本不是以上L所言的「譏諷式、挑釁式語言」。並且在下說明了」如有不同意見,可加回來「。在下使用無關緊要一詞,是因為考慮郵遞員如某年在楊州見到江一次,這是難以證明某年江一直在楊州,未到南京任職,因為如在南京就職,也可回家鄉探親,期間遇到郵遞員也正常。故,以此難以證明江未到南京任職。
對於據江澤民89年任中共領導人之後,江的下屬中共機構發表的材料,加到條目中的相關內容,L編當時在條目曾堅持以「歷史學文獻中的觀點」作為子欄目標題。對此,由於這些內容並沒有任何歷史上發表文獻資料的支持,在下看來歷史文獻這樣的欄目標題象是原創。90年代以來的中共地方資料算不上歷史學文獻,相反很可能是替中央領導人作宣傳的資料-即中共宣傳,難於達到Wikipedia:獨立第三方來源的要求。這是在就事論事討論編輯內容,也非L編所說「攻擊性的帽子」。--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2:53 (UTC)
1.無論你的立場背景如何,也無論你如何自行揣測,「中共宣傳」都是一個具有政治攻擊性的「帽子」,這是一項事實,請勿避重就輕。
2.同樣,無論既然你如何自行揣測,「無關緊要」都毫無疑問地表現出了輕蔑、譏諷的語氣。
3.既然你也知道要考慮江世俊行蹤的各種可能性,自然就無法排除「江世俊始終在揚州,根本沒去南京」的可能性,那麼這篇文獻就根本不是「無關緊要」。一方面刪除明顯相關的文獻,一方面自己反覆添加真正與主題無關的不可靠內容,在這種情況下還要辯解「無關緊要」不是「擾亂性編輯」,實在無法同意。
4.是否進行「擾亂性編輯」從而「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是一項重要的判定處理依據。--Lucho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5:19 (UTC)
這些問題我已說明大概的過程,L對在下指控屬強詞奪理。--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21:06 (UTC)
你從來都是避而不談重點,沒有進行說明,而且到現在還敢當眾說謊。--Lucho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0:13 (UTC)
另外,你扣「中共宣傳」的帽子,在本人擬定「歷史學文獻」標題之前。請你不要繼續違反文明方針中禁止「說謊或欺詐」這一條。--Lucho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5:23 (UTC)
L加入江統治下機構1995年的 宣傳文章等,之後,在下才提到中共宣傳一說,此後,L反覆原創子欄目名稱這些90年代以來的宣傳文字是歷史學上的文獻,在下建議的子欄目名是官方觀點等。--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21:02 (UTC)
再重複一遍:你扣「中共宣傳」的帽子,在本人擬定「歷史學文獻」標題之前,不要用其他事情來混淆視聽。另外相關可靠來源實際上都是歷史類學術期刊,並非所謂「宣傳文字」。請停止「說謊或欺詐」行為。--Lucho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0:11 (UTC)
為何說你「混淆視聽」「避而不談重點」?你這條回復表現得淋漓盡致。本人早已說清 ,你的「擾亂性編輯」重點在於你故意首先使用「中共宣傳」這種政治攻擊性詞彙,目的是攻擊他人使用正規學術期刊歷史文獻進行的正常編輯。重點不是你的攻擊發生在他人正常編輯之後,而是你首先使用政治攻擊性詞彙,明白了嗎?--Lucho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0:20 (UTC)
在下陳述簡單事實,並非你所言的政治攻擊性詞彙。L公然在此人身攻擊。--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1:02 (UTC)
本人也只是陳述簡單事實,很難理解為何又無中生有冒出「人身攻擊」之語。本人認為你使用的「中共宣傳」屬於政治攻擊性詞彙,即使你再怎麼不同意,也沒有任何依據說本人的陳述屬於「人身攻擊」。本人已經多次提醒,維基文明方針中有一條是禁止「說謊或欺詐」,請你不要再三違反方針。--Lucho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1:23 (UTC)
閣下正是對本人作了嚴重人身攻擊,由你使用的傷人和侮辱詞彙為依據,這兒有目共睹,以上發言的用戶沒人否定這一點。在此情況下,閣下稱在下批評你人身攻擊,是在說謊或欺詐,閣下此行為本身即是新的人身攻擊。請你停止。--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2:17 (UTC)
相信大家都看得十分清楚,近幾天本人在此處的發言,沒有任何一句有對你進行「人身攻擊」之嫌,因而你今天完全沒有必要在本人陳述簡單事實之後說出「L公然在此人身攻擊」這句話。這樣一來,你今天的言論顯得毫無誠意,而且是在故意混淆當前討論的重點——4月以來的爭議是由你在編輯摘要中的政治攻擊性和譏諷性言論引發的。不得不說,你這些發言又有擾亂性編輯的嫌疑。--Lucho留言2023年5月5日 (五) 02:56 (UTC)
在下只是陳述事實,並非使用你指控的政治攻擊性詞彙,也並非你指控說謊和欺詐,你針對在下作這些不實指控,是屬於人身攻擊。--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1:50 (UTC)
本人近幾天所有發言全都是在陳述事實,並無任何人認為本人最近幾天進行過「人身攻擊」。到此為止,無需再糾纏。--Lucho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2:28 (UTC)
無論近日和先前,閣下所言不符合事實。對在下實施了人身攻擊,並且侮辱和誣陷了在下。--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2:34 (UTC)
沒有意義。「到此為止」。--Lucho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02:42 (UTC)
根據本站的封禁方針,封禁應當具有震懾作用,以防止維基百科遭受到破壞或擾亂,但不僅用於對當事人的懲罰。就Lucho閣下長期的人身攻擊行為,經多人提醒後拒不改正,且社群已經有足夠多的時間讓其改正,但是就一般的提醒或警告完全起不到對當事人相關不當行為的約束作用,因此對當事人的封禁應該是一個必要的手段。--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日 (三) 02:16 (UTC)
(!)意見:編輯爭議不是不文明行為的藉口,對方的不當行為也不能用來減輕自己人身攻擊應負的責任。這裡提報和處理的是不文明行為而非編輯爭議,如果雙方均有相關問題可同時加入提報,如果任何一方的不文明行為被證實,應當考慮嚴重程度加以處理。--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3:02 (UTC)

36.232.16.151

  • 處理:

Aaa8841

  • Aaa884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李秀成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FAKE。引用中國近代通史第二卷673頁,稱李秀成屠城蘇州、常州,但673頁寫的屠城方是李鴻章所指揮的淮軍。
  • 在我提報後,此人將該來源替換為《躁動的亡魂:太平天國戰爭的暴力、失序與死亡》第194-196頁。194-196頁引用的是外國傳教士在江浙滬看到的悽慘清形,無法支持他寫的任何內容。
  • 第三次更新將《躁動的亡魂》降低為第八條引用的四個來源之一,第八、九條引用試圖支持的內容是「部下於常州府城進行屠城,居民自殺及被殺眾多。」除《躁動的亡魂》和《太平天國史事日誌》外,都是史料來源,我沒有查證興趣。再重複一遍,《躁動的亡魂》無法支持他寫的任何內容。
  • 發現人:Fire Ice 2023年5月14日 (日) 13:33 (UTC)
  • 處理:

SIridiuM28

LuciferianThomas、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Djhuty

  1. 遊戲維基規則、違反文明禮儀:將移除用戶明顯破壞討論頁面的行為選擇性引用方針條文部分稱之為不當編輯他人意見,進而對涉事用戶作出魯莽指控,合理化破壞頁面之行為。
  2. 對個別用戶進行人身攻擊將本人的言論稱之為「發表聖母言論」且無緣地指責本人是「演雙標」。其稱我執著於他並未善意推定,而對Djhuty的不文明行為視而不見;但事實上被提報人早已指出了這點,我只是認為針對Djhuty沒有重複的必要,並不是雙重標準。此類言論亦違反假定善意,本人提醒過,被提報人拒不接受,仍未停止類似行為。請社群予以公論。謝謝。

敬愛的Djhuty先生, 擅自破壞他人的留言造成討論不完整是一個不當的行為, 您不可以將別人的討論擅自修改成不完整的版本,讓討論看起來對自己有利,包括但不限於留言、討論乃至於您修改的標題。 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01 (UTC)

這點您跟U:LuciferianThomas說吧,我和他做了同一樣事情,甚至全維基的不知多少使用者都曾在自己討論頁以各種不同理由刪除他人留言,何況Eszerfrm您的留言被我視為「不當內容」,依法刪除。若您對我的合法權利有意見首先請改WIKI方針。--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20 (UTC)
不好意思,我所引用的內容並無違反任何維基百科的留言方針,
另外,也就引用當時您本人的討論而言,若您說這是不當內容,代表著您判定您當時的討論內容是不當的嗎?這點明顯不合理。
對了,請不要用一個不合現在維基百科「刪改他人未有攻擊行為留言」這一方針的理由告訴我您做的行為是正確的。
另外,比例原則並不適用於「違反維基原則」這一行為上,別人「有這麼做」,不代表您「可以這麼做」。--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06 (UTC)
您先別急,我們先看U:LuciferianThomas的主張和他的行為不符一造成的問題後續。他自己可是刪了一個「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的留言[11]。--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20 (UTC)
您大可繼續WP:ICANTHEARYOU無視OWNTALK中「一整串」跟「個別」的差別。--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24 (UTC)
您的意思是說「一整串」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可以刪除,而「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不能刪除??您要不要看一下你自己在說什麼。--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31 (UTC)
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在說什麼?WP:OWNTALK該句全文「用戶可以一整串的討論移除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很難理解?--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40 (UTC)
附上我當時提出添加這條方針條文的修訂提案連結Wikipedia_talk:討論頁指引/存檔2#WP:OWNTALK、WP:PUT的修訂以及該次修訂的案例依據Special:Diff/67451517中管理員判決:您有權利移除您討論頁上的討論,但這僅限於整個討論一起移除在留言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時,從討論串中單獨移除某個用戶留言將視為歪曲討論而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42 (UTC)
是的,因此您的主張可以總結為【「一整串」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可以刪除,而「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之留言不能刪除。】,您扭曲條文,明顯明顯違反WP:GAME中的【試圖強行曲解方針,或者無視社群慣用標準,強行使用自己全新的解讀作為「適用標準」】--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45 (UTC)
@LuciferianThomas,我這裡正事向您提出檢舉,
@Djhuty先生預以非您且非我的意見,在警告及未經討論後自行將「未違反維基討論頁原則」的留言聲明要自行整串刪除,包含其餘原保留至最遲5/22日的其餘留言,這點請您再與相關人員提報明察,謝謝。
另外,就@Djhuty非事實的檢舉,我已經被另一位維基百科管理者因此警告,這點我因此蒙受破害。--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25 (UTC)
好的,正合我意,我現在就依據您訂的指引,我立刻全刪了Eszerfrm的留言。--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50 (UTC)
我從來沒有說你不可以將一整個討論移除啊,是你自己堅持抓住一個點後無視另一個點而已。--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2:53 (UTC)
感謝您的建議,@Eszerfrm別再煩我了。--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55 (UTC)

等等,路西法若你還是指控我違反指引,麻煩請您不當行為撤案,因為您是用21年11月修訂的版本再指責我刪除Eszerfrm留言之事,但此事發生在21年10月[[12]],「您這是用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 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16 (UTC)

2023年5月22日 (一) 03:39 (UTC)我的留言:閣下後續回退被提報人的編輯(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項目)明顯是2023年5月作出的編輯,即使是重複提案前的行為亦為提案生效後所作出的行為,即應受該條管轄。--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3:43 (UTC)
不是的,我刪除Eszerfrm留言之事從21年10月起就發生,這是持續性的,並不是行為中止。--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5 (UTC)
若您認為此事行為中止,屬於新事件。很抱歉那我在5/3的回退行為是符合您說的,我把Eszerfrm全部回退,不存在部分刪除問題。如同您在自己討論頁做的行為一樣[13]。--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8 (UTC)
@LuciferianThomas等等,我留下這段留言是02:45(UTC)[14],還沒看完你的提供的證據,你就在僅在02:49(UTC)就又增加控訴我的不當行為[15],這間格僅差4分鐘。而待我看完你的提供的證據[16],並在02:50(UTC)、02:55(UTC)開始做出一連串正面回應[17][18],並在02:57(UTC)撤銷對您的控訴[19],重頭到尾僅有12分鐘,本人自認有即時回復訊息,請您撤銷對我所有指控。--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3:52 (UTC)
閣下N則留言中反覆以錯誤的方針指引理解,無端指控我扭曲方針指引,然後一個刪除線就能卸除所有責任嗎?請停止你理所當然的態度,連最基本展現改善意願,例如承認錯誤指控、表明不會再犯或一句真誠的道歉等都完全沒有,反而不斷在抓程序、拿我來跟你比較,如何理所當然覺得我必須撤銷對你的指控呢?--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20 (UTC)
這兩回事。我現在仍覺得您違反WP:GAME,因為您是用21年11月修訂的版本再指責我刪除Eszerfrm留言之事,但此事發生在21年10月,「您這是用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若2023年5/3行為屬於獨立新事件,很抱歉那我的行為也符合新指引,因我未部分刪除Eszerfrm在5/3的留言,而您身為新指引提議者,滋意扭曲方針指引,屢勸不改,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明顯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5:16 (UTC)
所以你今年數次進行部份編輯只留一部分當年的討論,就符合您當年行為一個月後的新規則嗎?顯然不是吧。
事實上您在這一次做的所有行為都不符合新的規定,只留了一部分當時的討論不是嗎?
我在這篇討論提醒中也明確指出我不會再對您這討論頁做回退的行為,不是有意破壞為之,不要故意曲解、任意引用條款,說我知法犯法,
您今年的所有行為都是不符合「修改部份留言的原則」的,請知悉。--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5:49 (UTC)
對了,您當年把斯卡羅頁面保留這件事加以廢除,合併進琅橋十八社時,維基人@Kolyma用的就是後令優於前令(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將該頁面以新令廢除。
您於今年所做的「部份留言刪除」的動作即是違反了後法(早在你今年刪改的幾年前的新法),
請知悉。--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02 (UTC)
你這豈不是單純鬧事不?我從頭到尾未曾提及過「2021年10月」,多次指出的版本差異全是2023年5月(本月,更是多次粗體強調2023年5月)做出的不當刪除,你哪來說我指控你2021年10月的刪除不當?我哪句說你2021年10月的刪除不當了?Special:Diff/77085409這則我多次連結的不當刪除發生在今年5月3日,你自稱5月3日沒有刪除Eszerfrm留言,這不是擺明在說謊是什麼?留言是來自什麼時候的不重要,你刪除的實際就是5月3日,請停止撒謊。--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6:09 (UTC)
詳請請看互助客棧,您似乎沒發現您的主張會引起新型破壞問題,因此無法按照您的主張去執行。--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24 (UTC)
現在更清楚了,很明確我在5/3回退行為合情合法,因為Eszerfrm已屬破壞(已被破壞判處[20]),Eszerfrm留言不受保護。是您茲意扭曲指引,明顯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23:15 (UTC)
當我說明wiki指引不具有追溯能力,不可追溯2021年10月之事,您說這是今年5/3的問題。但當我拿今年5月3日內容來說明,您又提這事跟2021年10月之事有關[21]。請問你倒底選哪一個,您在這裡說無關,卻在互助客棧說又跟2021年10月有關,如您說【證明Eszerfrm所恢復的留言內容顯然與討論主題有關聯】。您依舊持續WP:GAME。--Djhuty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7:34 (UTC)
還想抵賴,
你今天打算做的整段刪除留言的行為,已違反今天的規則,你所刪除的地方並沒有違反任何指引跟原則,沒有任何攻擊行為在內。
@LuciferianThomas,這裡我正式請您細察他今日的不文明行為,並且作對應的處理。
其違反當初合併版面時自己提出的討論,蓄意數次破壞斯卡羅人的頁面,在我對Djhtuy討論頁留言後,蓄意刪除自己參與討論的留言,
今天明確則要將其餘未違反任何維基討論原則的留言全數刪除,
請細察,謝謝。--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10 (UTC)
整段刪除沒有違反規則。--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11 (UTC)
那麼其違反合併維基版面時,數次將已達成共識之「斯卡羅人」的「人」的補充敘述蓄意破壞,經我提醒之後仍然存在此行為,
今日則將我針對這一行為的討論整段相關討論整段回退,
其違反「斯卡羅人」版面合併決議的方針,並且有意為之,將相關討論進行回退、數次破壞版面,
請明察。--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17 (UTC)
用戶有權刪除自己用戶討論頁上的整則討論,但如同WP:TPG所提及,「這些評論總是可以從頁面歷史中被檢索」,刪除了並不代表討論或留言無效。我僅針對該用戶在用戶討論頁上的刪除行為作出分析,刪除的討論內容連帶關聯什麼事件非與本案有直接關係,請至互助客棧等發起相關討論。--西 2023年5月23日 (二) 04:23 (UTC)
此一留言即是當時其回退留言之行為之討論,光是今年就數次刪除該頁面的文字內容,
並且是在我於討論頁與其討論之後這一行為並未停止,我不知道我能從互助客棧能得到甚麼幫助,Djuhy身為資深維基使用人運用討論的方式將兩個不同的頁面合併,卻在此一合併後將合併相關討論原則敘述部份數次刪除,並且在我在他的頁面提出討論之後繼續為之,現在他將這個討論進行整段回退,我也不知道該怎麼進行救濟,
其違反自己當初合併頁面的討論原則我也不知道怎麼辦--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4:34 (UTC)
我很難理解LuciferianThomas一次又一次重複車軲轆話為明顯的破壞行為爭辯到底為了什麼。也自然,我理解他因被人指出遊戲維基規則後,可能是想附加一項對另外兩人的指控讓自己的心裡好過一些:因此在道德層面,我原諒他的這類無理行為。但真就這個提報,為避免誤導,我想我需要再一次指出他這個提報的謬誤所在:
  • 公然說謊:他在指控中說我「引述了「惡意加入過多重複的、無意義的內容」卻完全沒有解釋如何「重複」「無意義」,屬於明顯的baseless accusation;」:但我本人的原始留言解釋了,其卻視而不見「Eszerfrm錯貼Djhuty移除的舊年言論與討論時間不符、無關當前討論、且極為冗長」先不論我這一番論證的合理,他能在我有解釋的情況下還能說我「完全」沒有解釋,要麼他根本沒仔細看我留言(大約也可以用他的話稱之為選擇性失聰或者失明,依本人淺見,可能還有「選擇性失言」的成分[開玩笑的]),要麼他在公然說謊,混淆社群。Eszerfrm的行為相當於在不當的地點貼了不當的內容,將其移除為回退破壞行為。
  • 遊戲方針:這位閣下持續說我們選擇性無視他的意見,並以此為由讓自己的擾亂看起來是我們無理取鬧的結果。既然您還是不能理解我的立場,那我現在要明確地說,您的意見在我看來沒有參考的必要;這並不是說我不知道您指的什麼意思,但就Eszerfrm之行為依第一點的論證,本就是與時間不符、無關討論、極為冗長的留言的複製屬於破壞他人用戶頁面之行為。那麼,這件事情就是很簡單的回退破壞而已。並沒有不當編輯他人留言的地方。還是說,您認為「破壞」不是「不文明」的範疇,所以不能回退麼?喔,對了,或許你還真的這麼以為。因為你說過:「[...]內容沒有攻擊或不文明字眼就不符合移除的條件。」請問到底誰在扭曲方針指引?我不得不說,你對這一條的理解十分神奇要比你一個月前給我講的那個笑話神奇多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06:47 (UTC)
另,我為什麼說他是「魯莽指控」是因為他的行為顯然是不經思考地不當引用條文,並持續認為自己的行為沒錯。也就好比一個律師在舉證時,輕率地引用法條對方看起來是有罪的,但只要仔細思考就知道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說句不客氣的,我認為我稱之為「魯莽指控」而非「故意陷害」還算慷慨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08:53 (UTC)
請問,我想就其他項目正式提報其他事項,是要重新開一個新題目嗎?謝謝--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3:08 (UTC)
這邊我就這位維基人另外開了新的題目,若有不妥再另外併入這邊,謝謝--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7:22 (UTC)

Djhuty

我不確定這樣對不對,但下方討論已有初步結果,若覺得不妥應當合併,則併入下方討論

1.「斯卡羅」頁面曾於2021年2月20日被送交存廢討論(併入瑯嶠十八社):
2. 原「斯卡羅」頁面由我提出存廢複合請求程序,討論結果為還原:
3. Djhuty於斯卡羅人討論頁面中以討論,以「建議該條目轉寫以人群為主,因斯卡羅族目前尚有爭議的,建議命名為斯卡羅人」方式,提議重新將「斯卡羅」頁面部分內容併入其自創頁面「瑯嶠十八社」,並保留「斯卡羅人」頁面,只保留人的部分(內容被大量刪除)。
4. 之後經過一系列的編輯戰與攏長討論,在存廢討論重新決議,確定只保留「斯卡羅人」,
以Djhuty「斯卡羅是人群為主」的概念,比照「羅馬人」條目處理。
5. 本人於「斯卡羅人」條目中,加入原Djhuty主張之「人或一群人」等概念補充,數次遭到Djhuty破壞,可見斯卡羅人頁面修訂歷史:
2021年10/8日至少一次,經我於2021/10月9 9:09提醒請勿破壞內容(詳見點6),Djhuty繼續在以下時間點破壞該條目
- 2021年10月9日 (六) 16:09‎
- 2022年1月29日 (六) 13:50‎
- 2022年5月31日 (二) 16:22‎
- 2022年6月30日 (四) 15:52‎
- 2022年7月12日 (二) 03:19‎
- 2022年8月30日 (二) 09:03
6. 本人於2021/10月9 9:09左右於Djhuty個人頁面提醒他請遵照當初「合併條目」、「移動條目」的原則勿破壞頁面,
其在2021/10/9 09:19即破壞該留言,留下不完整的片面討論,違反現行維基方針。
‎7. Djhuty於本人個人頁面留言「不要騷擾人家啦」、「人家就是不挺你啊。可憐。」、「隔壁家很有學問的老王(留言)」、「十歲就會編WIKI的可愛小妹妹(留言)」等嘲諷語氣:當時的討論頁

2021年10月8日 (五) 15:34 (UTC)本人提醒他「也請您不要騷擾別人,發脾氣很難看」,Djhuty繼續於2021年10月8日 (五) 15:50、2021年10月11日 (一) 04:22 (UTC)繼續在本人討論頁留言,並幾乎全部為嘲諷內容。

  • 8. 今年五月稍早,我發現我在Djhuty討論頁的留言被改成只剩片面字詞,不符合保留原則,故將其還原,Djhuty數次回退回刪除剩下一半的狀態,造成今天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本人正式在此提出檢舉以下行為,
1. 擅自修改、「斯卡羅」搬移條目內容至自創的頁面,經Taigiholic討論警告繼續有意為之
2. 將較舊條目以存廢討論執行刪除動作,保留自創的新條目(注意此時的條目性質相同)
3. 在「斯卡羅」存廢討論覆議為還原後,利用行政程序將「斯卡羅」內容繼續刪去及改名「斯卡羅人」,僅保留自己要的「人」的版本。
4. 數次違反當初合併主張「斯卡羅是一群人」的合併方針,將「斯卡羅人」條目中「一群人」的相關敘述蓄意破壞。
5. 逕自在自己討論頁留下片面討論,讓原討論完整性遺失,違反現行的保留方針(這裡聲明,以本人為例,我本人從頭到尾都遵守這個原則,討論頁完整保存紀錄)
以上整個脈絡來說,整體的行為就是將維基改造成他想要的版本,透過各種行政手段及非正常操作達成,包含維基條目及討論頁面。

「當前」的不當行為-Djhuty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7:07 (UTC)

Bagida520

阿南之人

2402:7500:A3B:A418:7DF9:8BAE:390B:96FD

Eszerfrm

  • Eszerfrm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Djhuty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明顯違法WP:HUSH,2021年的時候Eszerfrm在我的個人討論頁[22]添加與他人的聊天內容而被我刪除,最近幾日又繼續複製2021年過時的東西貼到我的討論頁[23][24][25][26][27][28]。我多次刪除,仍屢阻不改,持續在我的討論頁搞回退戰,導致我被迫清空整個個人討論頁。
  • 發現人: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2:19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被提報人因破壞已由管理員Shizhao禁止編輯討論命名空間2周。——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8:12 (UTC)
    提報人在其討論頁中選擇性移除討論串中四分之三則留言,亦違反了討論頁指引當中 § 用戶討論頁一段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而僅移除一則留言的一部分亦屬於不當編輯他人意見的行為。--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06:49 (UTC)
    麻煩了解下時間先後,他突然在今年5/3到我的討論頁貼過去2021年的留言內容,根本性就有問題,單純就是來騷擾和破壞。請你解釋一下他是來友好討論嗎--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8:24 (UTC)
    路西法閣下,根據WP:PUT指引【您的使用者對話頁用於其他使用者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我有權對過去的討論頁內容呈現。我也有權不歡迎這個人。但某人多次在我的討論頁玩回退,就是騷擾,現在維基是流行質疑受害者嗎。--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8:50 (UTC)
    WP:PUT您的用戶對話頁用於其他用戶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但注意移除一個討論串中的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留言,違反討論頁指引。同一句同樣存在於您所引的指引段落當中。--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33 (UTC)
    越想越氣,路西法閣下你說我刪除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我倒想請問你,我歪曲了甚麼,產生了什麼歪曲結果?這21年的議題當時社群早就下結案了,今日Eszerfrm也不是來重啟。好了,恭喜您倆聯手搞到我了。從5/3我忍了那麼多天,今天受不了提案不當行為,我卻先反被人質疑,不虧是你維,專處罰貢獻者。--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9:03 (UTC)
    刪除他人之個別留言可導致翻查討論的用戶讀到不完整的討論內容,從而導致討論內容可能被誤解、扭曲。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他無緣由反覆恢復N年前的討論的做法正確無誤,但就是指出你的行為也有問題而已。--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47 (UTC)
    我還沒說您在這筆編輯的編輯摘要中的人身攻擊用語呢。在維基百科過往貢獻絕非免罪卡,不是你有貢獻就不需要遵守相關規則的。--西 2023年5月21日 (日) 14:50 (UTC)
    我覺得您完全搞不清事情前後,我21年刪除他的原文是因為以下理由,並在原段落留下這些文字【此處原有很多很多文字,因為是Eszerfrm想跟Kolyma戰,跟本人討論頁無關,所以被我刪除,尚祈見諒。若有興趣請自行查閱歷史記錄。】,這段文字甚至現在還留在原處。但是,到了今年5/3,Eszerfrm在我的討論頁隨便找個地方,再原來不相干的位置加入之前的留言,造成整個討論頁前後文不連貫,你還質疑我不能刪除,因為你覺得【可能被誤解、扭曲】!!不刪除就已經造成我的討論頁前後文扭曲了好嗎,你要不要自己讀讀看現在是什麼樣。我希望你搞清楚真相,不然沒有資格大放厥詞。--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7:37 (UTC)
    再指責我行為有問題前,Eszerfrm貼錯位置了你知道嗎,你不知道。再指責我行為有問題前,他那段留言當初是要回給Kolyma看的,與我本人無關你知道嗎,這點你也不知道。麻煩搞清楚狀況--Djhuty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7:53 (UTC)
    進一步查證後,我想我得收回下面部分的言論。首先路西法人提及的指引,在Djhuty刪除留言時並不具有法源依據,我不認爲用今天的方針定義一個兩年前社群尚未有明確共識的行爲,把User:Djhuty君批判一番是合適的(當然,他當時使用摺疊模板或許更好)。其次,也正如U:Eszerfrm君所言,被提報人重貼的部分並不是原本的位置,重新複製粘貼往年留言於現今某個討論正好是扭曲別人討論的行爲,持續回退也屬於破壞行爲。就這個提報綜合來説,我認爲提報人做的沒錯。建議管理員予以處理。——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8:08 (UTC)
    Special:Diff/77360298:提報人後續回退被提報人的編輯(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項目)明顯是2023年5月作出的編輯,即使是重複提案前的行為亦為提案生效後所作出的行為,即應受該條管轄。被提報人重複貼討論以及貼錯段固然有問題,但提報人僅節刪留言的一部分同樣有問題。結論:兩個都有問題,各打五十大板。--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03:39 (UTC)
    Eszerfrm不斷恢復討論沒有引用WP:OWNTALK,我不會將其視作其騷擾行為的合理辯解;同樣地Djhuty不論在回退的這麼多次以至到這裏都未提出Eszerfrm貼錯位置這一點,我也同樣不會將其視作有效部分刪除留言的合理辯解。--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03:41 (UTC)
    路西法您當初未能「明察秋毫」就輕易對此案下結論,現在又怪我沒有提醒Eszerfrm貼錯。不好意思我從5/3的回退編輯摘要就已經告知Eszerfrm的行為結果是「竄改別人過去的討論頁」,是對他行為後果的提醒,這已經充足盡我的義務。我不是Eszerfrm,我無法通靈知道他的行為意圖,我也沒有義務去查明他行為動機,我不是法官這不是我該盡的責任,我的能做的是提醒他造成的後果。對於您想要「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圖,我表達尊重但極不認同,因為這詞是個貶抑詞[29],我也不希望社群未來會變成這樣。--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54 (UTC)
    「提報人後續回退被提報人的編輯(包括我留言中所列出項目)明顯是2023年5月作出的編輯,即使是重複提案前的行為亦為提案生效後所作出的行為,即應受該條管轄。」非也。原文是為「用戶可以將一整串的討論移除,但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違反本指引而可能導致被剝奪有關的編輯權限。」本條文仍允許當事人移除部分違規特定內容的留言。被提報人持續性恢復錯貼之內容,即屬於對討論頁的破壞或騷擾行為,根據文明指引,此二類是囊括其中的。因此提報人所作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員的處理也印證了這點。請勿以個人的標準詮釋方針對他人作出可能魯莽的指控。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0:51 (UTC)
    WMLO閣下請停止發表您的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已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於2023年5月23日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擺明的不文明、明顯的辱罵視而不見,援引方針指引就叫做假定惡意,雙標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無禮,已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於2023年5月23日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OWNTALK當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指明是內容,重複張貼的內容沒有攻擊或不文明。即使重複張貼構成騷擾,但一單歸一單,內容沒有攻擊或不文明字眼就不符合移除的條件。
    接下來的很WP:OWN,純粹內心想法,我當然沒有釋法權,但供參:大哥這條方針我提案增修的,什麼叫「個人的標準詮釋方針」?我非常清楚我自己寫的是什麼,是誰在假定惡意他人用自己的標準詮釋方針?方針就是字面意思,明白什麼叫「內容」二字嗎?重複張貼的「動作」是「內容」嗎?誰在以自己個人的標準詮釋方針?
    還有,第不知道多少次說過了,添加時是一條完整的留言(第一次恢復不可能視作「騷擾」),但Djhuty移除的正正不是一整條留言,選擇性移除留言的一部分顯然是屬於編輯他人留言而不單單是違反WP:OWNTALK那麼簡單。Djhuty辯解中指出曾要求對方「不要篡改過往的討論頁」,先不管貼上去的是新的還是舊的,該討論還在那就是沒關,誰都可以隨時去留言,說法毫無方針理據。第一次恢復留言不論是新或舊都是留言,且可查留言曾實際留於該討論頁上,都是留言一則。錯段歸錯段,用戶討論頁不存在不可以往未存檔討論留言,「篡改」本已非有效理據,第一、二次恢復留言都不可能視作「頻密」留言而構成「騷擾」,更不是有效的回退理據。如果以Djhuty的辯解的邏輯,Eszerfrm同樣明確指明了「不要篡改別人的留言」,豈也不是Djhuty嚴重的「對他行為後果的提醒」了嗎?我不否認甚至認同Eszerfrm重複張貼最終構成騷擾,但「頻密留言以至騷擾」必須有「頻密」或「反覆」才能成效,那未構成騷擾前又那來的「騷擾」不文明行為了?豈不是偽邏輯嗎?--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4 (UTC)
    。--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2:48 (UTC)
    路西法人閣下,我想您還是沒搞懂,我正是依據WP:TPG指引,合法地刪除他人留言,依據指引中【在您自己的使用者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刪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薦將討論頁存檔】,因此在本人的使用者討論頁中,我刪除Eszerfrm的留言合情合法。我不清楚您在反對我甚麼。--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14 (UTC)
    WP:OWNTALK:用戶可以將[自己討論頁上的]一整串的討論移除,但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裏,您可以直接刪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薦將討論頁存檔」並不凌駕於不可沒合理緣由地編輯/節刪他人意見WP:OWNTALK之上;甚至你所引條文的「用戶討論頁」數個字都是連結至WP:OWNTALK
    請停止選擇性地摘用方針中的隻言片語(或者僅挑選某一方針而有意無視其他方針),用來支持實際上不符合方針的觀點。--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3:24 (UTC)
    我先提醒您,就算是WP:OWNTALK,也是說【以上方針並不限制使用者在自己的討論頁移除留言,但慣常的做法是將討論頁存檔。】,說明我本人具有移除留言的權力。而在WP:PUT【您的使用者對話頁用於其他使用者與你討論維基百科相關的事情,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存檔,或者是簡要地總結以前的討論】,再度重申我本人具有該項權力。因此我本人依據WP:TPGWP:OWNTALKWP:PUT在本人討論頁上行使刪除留言的權力,一切合情合法。--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3:35 (UTC)
    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請停止選擇性失聰。--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4:13 (UTC)
    注意下【等不當內容】這詞,我想我當初移除留言時已經充分說明,【Eszerfrm在本人討論頁與Kolyma爭執,與本人無關】,這點該留言被我視為不當內容,給予刪除。因WP:PUT允許我【可以按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將討論串刪除】。--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22 (UTC)
    另外您攻擊我【選擇性失聰】,違反WP:CIV非常不文明,請自重--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37 (UTC)
    選擇性失明(失聰)可是非常正當的法律用詞呢,詞典解釋。請停止選擇性失明,繼續無視「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方針條文文字。--西 2023年5月22日 (一) 14:44 (UTC)
    路西法人的言辭,跟當年殺龍哥第幾刀才算正當防衛的爭論如出一轍。您執著於他第一次是不當行為,而第二、第三次有待商榷,本身便是一種弱化Eszerfrm的擾亂的爭辯。也請以常識分析,Eszerfrm錯貼Djhuty移除的舊年言論與討論時間不符、無關當前討論、且極為冗長,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明顯的破壞用戶頁面之行為(其性質也顯然是無意義的過度擴充),(引用WP:VANDTYPES惡意加入過多重複的、無意義的內容,使得頁面無法正常顯示,甚至由於過長而無法加載。)。這個「頁面」的定義,不僅限於條目。——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4:48 (UTC)
    很抱歉,這裡不是法律從業,所以由字面解義上我仍感到被冒犯,請自重。另外,我剛剛已經充分說明,我視Eszerfrm留言屬於【不當內容】,請看仔細我的留言。--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56 (UTC)
    補充一下,在本人留言頁與他人爭執,這是一個對本人不禮貌的舉動,他人事務請到他人的討論頁進行討論,因此我認為這是【不文明】,屬於【不當內容】,我依法刪除。--Djhuty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4:59 (UTC)
    首先,我整串的留言都被他竄改成不完整的版本,這造成了現在看到的只是我的無理取鬧,
    其次,其刪除的部份是Djhuy本人親自討論的內容,何來的與其本人無關一說?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當時我是就Djhuy對「斯卡羅人」頁面中的破壞與當時Djhuy本人對斯卡羅「人」合併主張完全相左做一引言提醒,其引言是必要的,因為除了Kolyma之外,Djhuy數次破壞、刪除斯卡羅「人」頁面中重要的「人」的討論,故在Kolyma的刪改後,我在Djhuy討論頁引言並做一個留言的動作(斯卡羅人修改歷史也看得出Djhuy數次破壞的行為)。
    本人這次只是就Djhuy擅自刪改上述討論做一個恢復,並沒有竄改或刪除其餘的部份,未有破壞目的

我承認部份言論當時是因為情緒機動可能有所不妥(主要是在斯卡羅人討論頁的修改這邊的留言比較激進),但是就我恢復的內容來說,完全沒有攻擊其他人或是破壞的行為 --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37 (UTC)

  • 查了一下,WP:OWNTALK、WP:PUT的修訂通過日期為2021年11月12日,提報人刪除討論頁是一個月前的事情。那個時候社群還未對此類行為有明確的規定。不過我想被提報人仍然有權恢復自己事前的討論內容。只是被提報人可能需要引用站內的規則(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知道這違反指引的)。此外您可以選擇性存檔,不一定需要全部清空。——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0:57 (UTC)
    U:Eszerfrm的行為完全可以在WP:AIV進行處理,明顯的WP:NOTHERE行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1日 (日) 12:20 (UTC)
    並不明顯。如果之後有人看到Djhuty的現存討論頁是缺失某一方就此發表的意見,可能會導致他人對此共識理解的錯誤。當然,我認為此事件中兩位都有急躁的地方。一個需要在必要時引用規則,另一個在回退三次後就應該Ping他,要求其解釋,這樣也不用在這裡爭論。——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1日 (日) 12:29 (UTC)
    感謝您的明察,
    予以為擅自刪除他人的討論並且造成本人的討論不完整,以這件事來說只是單純的破壞行為,
    另外,就討論內容而言,我也是將其「本人」的留言引用至該討論頁達到一個言論延伸的目的,
    其刪除討論中未攻擊他的留言這一行為反而是明顯的破壞,我恢復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將這一破壞行為-尤其是刪除我的討論的行為-加以恢復而已,若有不妥之處先說聲抱歉,這裡我就不在對該討論做修改。
    另外,Djhuty本人也數次在「斯卡羅人」的討論頁有惡意破壞的行為,違反其自己斯卡羅「人」的決議,與原本合併討論的方向相左,這一行為其實就是惡意的破壞,這裡就這些事實跟您陳述。--Eszerfrm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0:12 (UTC)

Hui WS

42.2.197.175、Billytanghh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B%BB%E5%8A%8D%E8%BC%9D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B%9B%E9%B3%B3%E9%B3%B4%E5%8A%87%E5%9C%98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BE%8D%E5%8A%8D%E7%AC%99

任劍輝:未能提出實際理據而退回

雛鳳鳴劇團:沒有提出詳細理由而退回,退回的版本似乎是根據愛好者的情緒編寫, 包括強調非任劍輝學生陳寶珠的位置, 對花旦謝雪心、呂雪茵絕口不提, 並且非常強調江雪鷺離團因為鬧不和的娛樂報導, 此外,更加乏視劇團重要成員的存在,包括任冰兒,尤聲普等,與1969至1992有關劇團的所有報導都出現很大的落差。請問維基內容是基於真實資料, 還是作者的喜好而偏離事實及任意刪除??

http://docs.lib.cuhk.edu.hk/hklit-writers/pdf/journal/78/1969/223767.pdf (中文大學於七十年代給劇團的訪問)

https://www.nas.gov.sg/archivesonline/posters/record-details/31fcbd39-115c-11e3-83d5-0050568939ad(新加坡政府存檔。)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7%B4%B0%E8%AA%AA%E4%BB%BB%E9%BE%8D%E9%9B%9B&rlz=1C1VDKB_enGB1058GB1058&source=lnms&tbm=isch&sa=X&ved=2ahUKEwi1tJnlwZX_AhUKi_0HHTHmAuwQ_AUoAnoECAEQBA&biw=1408&bih=598&dpr=1.36 (此書細說任龍雛詳述劇團成立及成長經過,與42.2.197.175編作的維基內完全不同。)

請翻查Copyrighthaha的紀錄,已為有關條目提供大量資料。請針對以上提出的不良行動交出理據,而非浪費時間,或繼續用不同帳戶去破壞及偏袒不實資料。--Copyrighthaha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3:22 (UTC)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 2017.1.15 文匯報, 陳寶珠新書銷量佳 未敢問仙姐意見,
陳寶珠承認"至於任姐(任劍輝)嚴格來說不是她的師父,因對方沒正式教過她。" 因此, 有人不斷在網上持續爭拗她是入室弟子的說法,已經不成立。有作者用多個帳號利用維基誤導公眾,並誇大她對劇團的位置。請有關人等面對史實!--Copyrighthaha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3:28 (UTC)
https://mmis.hkpl.gov.hk/coverpage/-/coverpage/view?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hsf=%E8%91%89%E7%B4%B9%E5%BE%B7&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actual_q=%28%20%28%20allTermsMandatory%3A%28true%29%20OR+all_dc.title%3A%28%E8%91%89%E7%B4%B9%E5%BE%B7%29%20OR+all_dc.creator%3A%28%E8%91%89%E7%B4%B9%E5%BE%B7%29%20OR+all_dc.contributor%3A%28%E8%91%89%E7%B4%B9%E5%BE%B7%29%20OR+all_dc.subject%3A%28%E8%91%89%E7%B4%B9%E5%BE%B7%29%20OR+fulltext%3A%28%E8%91%89%E7%B4%B9%E5%BE%B7%29%20OR+all_dc.description%3A%28%E8%91%89%E7%B4%B9%E5%BE%B7%29%20%29%20%29&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sort_field=dc.publicationdate_bsort&p_r_p_-1078056564_c=QF757YsWv59H%2FuxqfBwEJPXrE2o3fzIs&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o=0&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sort_order=desc&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filter=dc.publicationdate_dt%3A%5B1980-01-01T00%3A00%3A00Z+TO+1989-12-31T15%3A59%3A59Z%5D
陳寶珠自認沒有跟任劍輝學習過,1987年亦被任劍輝拒絕她上台,此乃理所當然,在維基內誇大陳在劇團的位置是不合情理。--Copyrighthaha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3:39 (UTC)
https://mmis.hkpl.gov.hk/coverpage/-/coverpage/view?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hsf=%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actual_q=%28%20%28%20allTermsMandatory%3A%28true%29%20OR+all_dc.title%3A%28%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29%20OR+all_dc.creator%3A%28%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29%20OR+all_dc.contributor%3A%28%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29%20OR+all_dc.subject%3A%28%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29%20OR+fulltext%3A%28%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29%20OR+all_dc.description%3A%28%E4%BB%99%E9%B3%B3%E9%B3%B4%E9%9B%9B%E9%B3%B3%E9%B3%B4%E6%A8%93%E6%A2%AF%E9%9F%BF%E4%BA%BA%E6%9C%AA%E4%BE%86%29%20%29%20%29&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sort_field=score&p_r_p_-1078056564_c=QF757YsWv5%2FH7zGe%2FKF%2BFJ%2FNYKw6KXn%2F&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o=0&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sort_order=desc
有華僑日報1963.11.27 <仙鳳鳴雛鳳鳴樓梯響人未來>:內容已反駁1963.6.8日的報導,包括由陳寶珠、李居安、梁醒波、靚次伯組劇團,根本不成事實!請以時序,認真檢視提供的報導屬宣傳? 還是由記者虛構的事實?不成事實但不斷在各大平台及維基重覆,等同欺騙!--Copyrighthaha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3:47 (UTC)
請閣下慎言!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Copyrighthaha&target=Copyrighthaha&offset=&limit=500,本人為維基提供的資料已過5萬字!--Copyrighthaha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4:00 (UTC)

Chin2021、Sanmosa

Fumikas Sagisavas

近期其他不當言論

Chin2021、Sanmosa

感謝搬運。我對於搬運操作沒有意見。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7:44 (UTC)
  • 完全看不出以上舉報有任何合理性,純粹打壓不同意見,製造寒蟬效應,以保障言論自由。我只是就該處的留言質疑條目中立性,並以此為理由投下反對票(因反對票需要理由),沒有直指任何人違反WP:中立的觀點或舉報。至於google部分我搜尋了"錯那市",沒有發現任何可靠來源提及領土爭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7:51 (UTC)
  • 那個條目只有3個泰文來源,我看不懂泰文,不會指控他們違反WP:中立的觀點。我只是以條目編輯者在那裡的發言("如在泰國,打壓政敵的方式千萬種,包括但不限於污名化、假藉王室之名狐假虎威、後門政變、非法禁錮、安插莫須有指控等等,但事實證明如此不民主、不光彩的政治打壓是定然不得民心的"、"如果泰自豪黨依舊偏幫軍政府的話,應該用不著,但如果泰自豪黨反水,那就有好戲看了。")質疑他能否以中立的觀點編寫條目,並投下反對票(因為反對必須有理由)。那只是一個反對DYK 的理由,並不是指控或舉報,不構成任何不當行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8:28 (UTC)
    @AINH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7:56 (UTC)
    他在條目中直指「共產主義者」是污名也確實不算中立描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22 (UTC)
    針對他所謂的"「錯那市」的DYK扭曲事實"指控,我用條目中提到的"錯那市"搜尋,所以沒有結果,要用"錯那縣"才有資料。這也證明了他的"扭曲事實"指控不實,因為我真的找不到。無論如何,這也不構成任何不當行為,他的指控純屬誣告。--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8:53 (UTC)
  • User:Fumikas SagisavasUser:Sanmosa違反維基百科:維基霸凌中的不實指控。我不敢要求資深使用者受到任何處罰,我只希望他們就對我的不實指控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04 (UTC)
    你能夠將實際上只做了搬運工作的Fumikas Sagisavas這樣拖下水,足見指控不可能不實。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9:37 (UTC)
    他說的"被提報人的行為游離在規則邊緣的灰色地帶"、"你自己不反思自己的問題所在,就知道責怪別人瞎告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和搬運行為顯示他認同你的指控,對我造成困擾,所以理應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09:43 (UTC)
    如果任何用戶真的需要為了批評你的這種不當行徑而道歉,我看這中文維基百科也不值得任何人參與了。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2日 (一) 09:48 (UTC)
    我上面的回應已解釋了我沒有不當行為,而你不作反駁,只不斷以莫須有罪名指控我,到處說我是"擾亂慣犯"。而且你說的我"扭曲事實"確實是抹黑。請道歉以解決此事!--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03 (UTC)
    也許我的"錯誤"就是反對你的DYK。--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03 (UTC)
    User:Fumikas Sagisavas看上去是有參與管理工作的,如果做錯事不道歉,何以服眾?在現實生活中打擾到別人也會說句不好意思,何況是對人作出不實指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15 (UTC)
    我只是告訴你你可能需要反思你為什麼會被人舉報,當然至於你是不是清白的,會有專門的調查人員審理你這個案件。--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2日 (一) 10:31 (UTC)
    你的用語很明顯不是說我"可能需要反思",而是直指我有問題。希望管理人員不會官官相護。--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0:49 (UTC)
    做錯事不要緊,最重要是要認錯反省,不然對整個團隊都有影響。--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01 (UTC)
    @Chin2021:需注意您那句話本身是訴諸人身,並不是合理的反對理由。——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1:23 (UTC)
    反對理由合不合理自有該處的管理員判斷,這不構成破壞/不當行為,他到處指控我"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很明顯抹黑,要求他道歉很合理。而且我有舉實例說明我為什麼質疑他的中立性(他在條目中直指「共產主義者」是污名)。注意,我只是質疑,並沒有指控或舉報他違反WP:NPOV。--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34 (UTC)
    WMLO 請你公正的給個意見,我依條目名稱google"錯那市",找不到領土爭議的可靠資料(因為相關資料用"錯那縣"),這算是扭曲事實嗎?以此指控別人"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恰當嗎?如果有人用這兩個詞語說你,你會感到被冒犯嗎?我只要求他就此道歉,不求處罰,這過份嗎?--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1:59 (UTC)
    如果站在我個人的立場思考的話,我確實會感到冒犯。我仍然不建議在討論激烈時使用「擾亂慣犯」這類貶義的詞語指控別人,畢竟這對討論沒有什麼好處。扭曲事實的話,屬於一種嚴厲的指控,如果事實上有領土爭議,而您說沒有,那我想別人說這個是「扭曲事實」可能是恰當的。
    當然,Sanmosa語氣其實可以平和些,但以此為由否定您的不當行為是不行的。至於您之前在經濟提要的留言,一開始的這句「上面用戶的留言給人感覺是藉本條目表達政治觀點,違反中立性,也令人懷疑本條目是否中立客觀地編寫。」我仍然認為您的指控並不恰當,因為您是針對提報人的語氣從而推定出條目有損,並以此投反對票是對人不對事。而那句「共產主義者」是否是污名,我沒有學過泰語,因此沒有發言權。但我想我們沒有比泰語維基百科的友站人士更懂相關來源的詮釋@Chin2021@Sanmosa,因此我等等會去友站諮詢這個問題。請您們稍安勿躁。——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2:12 (UTC)
    我已經解釋了為什麼我搜尋找不到領土爭議,而他不肯就"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對嗎?就算他在聽我解釋前認為我"扭曲事實",但事後了解到是搜尋用語問題,也應該為之前的錯誤嚴厲指控道歉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2:23 (UTC)
    如果我在1932年經濟計劃綱要DYK的發言對你們造成冒犯,我願意就此道歉,但我說的"違反中立性"並不是指違反WP:NPOV,而是說政見不中立,不能客觀編寫條目(例如反對派不能客觀評價執政黨的表現,但不是貶低任何一方)。我認為在評選DYK時發表政治意見確有可能令人有不中立的觀感。這裡是中文維基,條目編寫應該依照現在中文世界的觀念,而不是用某時代泰國的觀念,例如編寫古代歷史時不會用男尊女卑/白人至上/殖民主義者觀念編寫,我用"「共產主義者」是污名"質疑中立性並沒問題。周恩來、鄧小平、哲·古華拉等也是共產主義者,受到廣泛尊重,不應用政見否定他人。重覆一次,我只是質疑,不是指控,因為我看不懂那三個泰文資料。反對理由是否合理應有該處的管理員判斷,這也不構成破壞/不當行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2:32 (UTC)
    我針對「共產主義者是否為污名」諮詢了一下友站意見,可見DYK討論。雖然Sanmosa君的寫法很難說是違反NPOV,但可能會造成歧義。比方說,文革時期的某個人因被指控是「國民黨人」而被迫害,很難說他們是「污名其為國民黨人」,這是會造成歧義的(即使沒有歧義,也有地域中心的可能);如果稱之為「國民黨反動派」或「通過指控其為國民黨人,對其污名化」應該沒有什麼問題。——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2日 (一) 18:06 (UTC)
    所以你也認同中立性有可爭議的地方吧。我並不是指控他違反NPOV,只是質疑中立性並以此反對DYK,至於理由是否合理由該處的管理員判斷,但這不構成任何破壞/不當行為。--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2:21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建議你重新看一次他的留言,我感覺他在故意曲解你的意思。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8 (UTC)
    @Chin2021:如果您是單純認為「污名為共產黨人」違反NPOV,我到不認為這個意見的發表有什麼問題。可是您一再堅持事一開始的那句話沒有不當行為,我就認為有點問題了。街燈君認為您的言論沒有直接違反人身攻擊——但請注意這,不意味著是合適的意見。訴諸人身訴諸動機,本質是一種邏輯上的謬誤,既然是謬誤,那自然不能構成有效的反對理由。如果您持續堅持這點,我個人仍然認為構成不當行為。我是建議您劃掉一開始涉對主編動機的理據,並以別的,正當的反對理由替代。——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4日 (三) 11:21 (UTC)
    街燈君已確定我的投票有效,這裡並不是討論DYK提名的地方,所以我不作回應(不過街燈君在該處的回覆可反映我的想法:"後續的意見已可證明此理由實質上有引伸到內容可能潛在的問題")。我也說了由於Sanmosa的惡意抹黑,我不會再回覆/編輯該DYK提名,以免將該處變成吵架地方。謝謝你的熱心意見。--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11:31 (UTC)
  • 嚴正聲明: 我要求User:Sanmosa就四處抹黑我"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這兩個嚴厲的指控,損害我的名譽道歉並澄清,以解決此事。如果他堅持不道歉,請管理員對他處罰,謝謝。

我認為Chin2021對現行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理解存在嚴重錯誤,且其堅拒承認其錯誤。有鑒於其已非初犯,請管理員採取可使其技術上消停的手段以制止其不當行徑。我之前連某管理員訴諸人身的不當言論也能正面面對,我不可能在這時候忍氣吞聲、蒙受不白之冤。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3日 (二) 12:45 (UTC)
既然他拒絕就對我的惡意抹黑道歉,請管理員作出處理。請注意他的封禁紀錄極多,並非初犯。--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12:50 (UTC)
我覺得你上面對我的一切指控都是憑空憶測。「政見不中立,不能客觀編寫條目」簡直是離譜至極的觀點,一來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絕對中立的政見,按Chin2021這種如此荒謬的想法,中文維基百科沒人能夠寫條目,二來條目本身是否中立客觀僅取決於其內容行文,我此前從未聽聞有不看條目、單憑對條目編者政見的憶測直接判斷條目本身是否中立客觀。你如果不能意識到或拒絕意識到這兩點的話,這是非常危險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4:57 (UTC)
大家如果想快速弄清楚道理到底在何方,那我就在這裏問兩個問題:比里·帕儂榮的社會地位是否因被當時的暹羅政府指控為「共產主義者」而有所下降?政府或政治人物故意作出某種行為使某人的社會地位下降是不是「污名化」?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都是「是」的,因此很顯然地暹羅政府指控比里·帕儂榮為「共產主義者」意在污名化比里·帕儂榮,但是Chin2021認為我這種完全符合事實的描述「不中立」,並且意圖不容許我根據事實編寫條目,試問他這種行為真的合理嗎?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11 (UTC)
我沒有妨礙你編輯任何條目,我只是就DYK評審發表意見,而說人家在某事情上有政治立場並非冒犯行為(就如在現實社會上形容某人是泛藍、泛綠、親共或黃絲並非冒犯行為)。其他純屬條目討論,並非不當或破壞行為。而你四處抹黑我"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這兩個嚴厲的指控,是嚴重的人身攻擊,違反維基規定,並在溝通後拒絕道歉,所以管理員請予以處罰。--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27 (UTC)
容許我抄錄一下你的原話:「上面用戶的留言給人感覺是藉本條目表達政治觀點,違反中立性,也令人懷疑本條目是否中立客觀地編寫」,你這句話的意思顯然是在表示我可能存在的政治立場使致我不可能在編寫條目時遵守WP:中立的觀點方針,這難不成不算「胡亂指控」?我還可以對你這句話進行語法分析:「上面用戶的留言給人感覺是藉本條目表達政治觀點」是你臆想出來的因,而「令人懷疑本條目是否中立客觀地編寫」是你臆想出來的果,要是你臆想出來的因果論證真的成立的話,那我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聲譽就會嚴重受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35 (UTC)
以上全屬你的臆想,並非我的想法,我只是就DYK評審發表意見。我在上面已經說了"如果我在1932年經濟計畫綱要DYK的發言對你們造成冒犯,我願意就此道歉"。管理員只須將心比心,判斷"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是否人身攻擊。--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49 (UTC)
你能不能意識到你這種評審意見完全就是人身攻擊?你如果只能給這種評審意見的話,那你倒不如不要給評審意見,不然你只會不斷對其他人造成冒犯。如果這種人身攻擊可以用一句道歉來揭過的話,我心裏是一萬個不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53 (UTC)
我並不認為說人家有政治立場是人身攻擊,而且我有舉實例說明我為什麼質疑中立性(條目中指「共產主義者」是污名)。當然其他人可能有其他想法,我已就可能的冒犯道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59 (UTC)
你有沒有看到我這句話:「如果這種人身攻擊可以用一句道歉來揭過的話,我心裏是一萬個不服」,有些事情不是道歉了就可以算的,如果你還是不能意識到你這種做法是有問題的話,你就算跟所有人道歉一萬次也沒有用。我沒有義務必須接受你的道歉,我的原諒沒有這麼廉價。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6:03 (UTC)
而且我已經多次解釋我這種寫法完全沒有中立性問題,但你還是堅持你的那種錯誤的觀點,甚至還拒絕回應我的反問,試問你是真的想給機會我解釋嗎?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6:07 (UTC)
那你為什麼調整寫法?不過相關討論並不應該在這裡進行。請管理員盡快處理!--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6:11 (UTC)
至於錯那市的DYK,你一來故意曲解「原創研究」的意思,二來將搜證方式錯誤的責任推到糾正你的搜證方式的人身上,這種情況如果不能稱為「扭曲事實」,那我實在難以理解。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39 (UTC)
然後是「擾亂慣犯」的指控,你但凡自己重新看一看UT:Chin2021#破壞行為就明白為何我會這樣說,有人不斷提醒你不要這樣做的時候你執意這樣做,被封鎖了以後還繼續拒絕正確理解方針指引,如果你現在完全重複這樣的行為,這還不算「慣犯」嗎?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44 (UTC)
拿很久以前已結案的事情攻擊我,罪加一等。而且事後我也沒有再編輯兩岸關係內容。請你看一下自己的封鎖紀錄吧!--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5:53 (UTC)
那我肯定你根本沒有認真查證,那些封鎖紀錄絕大部分都是管理員濫權的產物。你和我不同,我不會像你一樣由始至終拒絕正確理解方針指引並反過來誣衊正確理解方針指引的人。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4日 (三) 05:57 (UTC)
多說無益,請管理員盡快就"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是否人身攻擊作出判斷並處理!謝謝!--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6:03 (UTC)
補充:該處的管理員Cdip150已確定我的投票有效,我的發言並非人身攻擊,而且我也已經就可能引起的冒犯致歉。--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4日 (三) 09:13 (UTC)
請這裡的管理員盡快處理此事,以免我的名譽持續受損害!謝謝!管理員只須判斷"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是否人身攻擊即可解決此事。個人認為這兩個指控對維基編輯來說是極大羞辱。--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5日 (四) 03:26 (UTC)
@Mys_721tx @AT 請管理員盡快就"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這兩個指控是否人身攻擊作出判斷,以免我的名譽持續受損,謝謝。首先,,他的指控肯定違反了Wikipedia:假定善意。--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6日 (五) 01:50 (UTC)
@Mys_721tx @AT 已經過了5天了,也就是說我已經蒙受"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這兩個指控5天了,再過2天本文就會被存檔,我永遠得不到昭雪。請你們設身處地的想一想,作為維基編輯,如果有人持續抹黑你為"扭曲事實"和"擾亂慣犯",你會作何感想?會感到冒犯嗎?無論是否處理也請給我一個回應,不會不聞不問一直拖下去,謝謝!--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0:06 (UTC)
@Shizhao 如果你也是這裡的管理員,請您幫忙處理一下吧,謝謝!--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0:09 (UTC)
  • 直接褫奪DYK投票權不成比例,但Chin2021對投票人政見而非條目本身質素作為投票準則的確存在擾亂,把搬運的同樣拖落水亦不見合理-某人 2023年5月25日 (四) 16:24 (UTC)
    Fumikas Sagisavas不止搬運,也認同相關指控(見他在破壞頁面的發言),被人作出無理指控一開始當然生氣,不過我現在不再追究他,也未將他的ID加進去。我的DYK的投票發言已被該處的管理員確定有效,我的發言有根據,並非人身攻擊,詳見該處的討論。--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6日 (五) 01:41 (UTC)
    我一向並不期望Cdip150能作出甚麼正確的判斷。我也坦白說一下吧,我上面提到的「某管理員訴諸人身的不當言論」中的「某管理員」就是Cdip150,具體情形見Talk:蓮光寺 (杉並區),因此他在這方面的事宜所作出的判斷我認為是完全不值得信任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6日 (五) 02:16 (UTC)
    既然您最終要開名提到本人的話,那我也沒辦法不回應:如果您打從心底就不相信我的判斷的話,那為甚麼還要把我ping來判斷?而又不ping其他駐場管理員(如@AT春卷柯南)來判斷?如今給我的感覺就是把人家ping了來,但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就去算被ping人的舊賬;而且這樣以滑坡的方式去質疑人家往後的處理手法,又是否恰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5月26日 (五) 04:57 (UTC)
    那你能説説你跟其他管理員在DYK的工作量分佈如何嗎?我覺得就算單憑猜的也能知道你處理了>90%的DYK提名,另外兩位在DYK相比起你又沒那麽活躍(就拿Talk:蓮光寺 (杉並區)來説吧,AT有自己的事而連續沒上綫幾天,那我就算ping他十萬九千次也沒用啊),這DYK實際上跟只有你一個負責人一樣,你要是能多找幾個在DYK那邊跟你差不多活躍的管理員的話,我就真的感激不盡了。當然,我也可不敢擔保我每次都能像在Talk: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那邊那麽幸運地有人替我說公道話,但要是我覺得管理員的處理或言行不當的話,我覺得我還是有批評的權利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6日 (五) 07:43 (UTC)
    而且有些時候我就算不ping你你還是一樣不請自來(就好比Talk:蓮光寺 (杉並區)),再説要是我不ping你的話我真怕被某些有心人(不是你,但這種人不止一個,我有遇過)聲稱我這樣做是在「拉票」。你要是不這樣認為的話我沒辦法,但我現在無疑只能從你身上看到這些。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6日 (五) 07:53 (UTC)
    然而這仍不代表您衹能找我一個,您一次也不ping又怎樣知道人家在不在?您要是覺得某個人不適合處理的話那當初就不要找那個人(至少也不應該是第一時間就找),要是找了就請放棄批評被求人的權利和不要埋怨被求人不按您的意願行事;找了人之後又要批評人埋怨人,跟在被求人身上安裝彈弓無分別。又或者說,如果今次您ping我之前有ping過其他管理員的,又或者今次真的是我不請自來的,那您以上的說話才會合理一些,然而前述的情況全都沒有發生。--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5月26日 (五) 08:34 (UTC)
    另也請其他人評估Sanmosa在整個討論串上是否有觸及WP:ATONED所指的「就請您一件事歸一件事,就著事情展開新的討論;而不是翻他的舊帳,把以前和現在的事混為一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5月26日 (五) 08:34 (UTC)
    原來還有這個規定,他在上面拿以前已結案的封禁紀錄來指控我是"擾亂慣犯",也是違反了WP:ATONED。那裡說的很明白:"對人不對事地翻舊帳不但毫無意義,更是人身攻擊假定惡意的表現。"所以請這裡的管理員盡快處理,以解決本案,還我清譽!--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6日 (五) 08:43 (UTC)
    WP:翻舊帳只是論述,就算我真的是在翻舊帳又如何?至少你現在的表現跟之前毫無二致,那我用你之前的言行來推斷你現在的言行有何問題?這但凡是一個普通人也會這樣做吧。「要是找了就請放棄批評被求人的權利和不要埋怨被求人不按您的意願行事」這種話你該不會是想要對我精神控制吧,我連自己的個人自主意識也不能有?你是哪來的權利來剝奪我的個人自主意識的?人家臺灣選了個市長上去不滿意了以後還能罷免,我現在竟然連批評、抱怨的權利都沒了?你自己就不會覺得你自己寫出來的這些東西很無理嗎?我現在實在是覺得你寫出來的這些東西對我構成非常嚴重的冒犯,還請你立即收回。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6日 (五) 15:10 (UTC)
    如果您認為翻舊帳是完全沒有問題的話,那繼續吵下去不見得有甚麼意義。這裏請求其他人評判這樣的翻舊帳行為是否恰當,我不會再回應甚麼,亦不會收回甚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5月26日 (五) 15:15 (UTC)
    那我也讓大家判斷一下一個管理員作出像你這樣意圖剝奪他人的個人自主意識的行徑到底合不合理好了,我相信一定會有人替我說公道話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5月26日 (五) 15:21 (UTC)
    我並不認同Cdip的觀點。條目評審應該針對條目的具體內容作出批評。訴諸人身再引申出「可能存在不中立」並不是建設性意見,亦難以服眾這是在針對條目作出評價--某人 2023年5月26日 (五) 10:17 (UTC)
    「因為後續的意見已可證明此理由實質上有引伸到內容可能潛在的問題(污名化)」,規則C衹管理由有否涉及到條目內容,而不管投票者最初用了甚麼角度甚麼方式去切入作出評價,而由於他後面已提到不中立是因為條目內的「污名化」所致,故不可能以「沒有涉及內容」視為無效。而規則B衹管人身攻擊,但其他不當行為也是不管的;至於為何不符人身攻擊,這點還看DYKC的討論,不再贅述。事實上我從沒有說過Chin2021的行為完全恰當,但投票規則現時真的不能管這麼多,正如您說「直接褫奪DYK投票權不成比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5月26日 (五) 10:31 (UTC)
    (※)注意,行政員已經為該評選作出「不通過」之結案,意味著該反對票被視為有效,特此通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5月26日 (五) 16:32 (UTC)
    @Cdip150 既然這裡的管理員不處理,請您就他在DYK以已結案的封鎖紀錄說我是"扭曲慣犯"及以由於搜尋用詞造成的誤會說我是"扭曲事實,這兩個指控是否人身攻擊做出判斷並處理(至少應刪除相關言論)。謝謝!--Chin2021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03:11 (UTC)

Wetrace

具體說明
  1. 拒絕提供非G7國家或非反共媒體來源證明中共官方媒體不具備「事實查證與正確性的聲譽」;
  2. 拒絕證明中共官方媒體於「法輪功」有關條目不屬於第三方出版物,即拒絕證明中國官方媒體從業人員如記者、編輯、攝影師等直接參與鎮壓。惡意違反「不解讀第一手來源的維基人自己的觀點。」;
  3. 故意無視《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在一些場合,不中立的來源是最好的對某個主題的各方觀點的支持性來源」;
  4. 故意無視《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觀點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條目應提供足夠的背景材料,說明何人持有觀點,持有的是何觀點,為何持有這一觀點,哪種觀點更受歡迎;詳細的條目中還可以包括對每種觀點的評價,但必須避免偏袒;
  5. 聲稱「中立的內涵,是第三方可靠來源所呈現的。」,即將「條目內容觀點、來源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合理化;
  6. 不斷重複其個人觀點:「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聞出版署等機構進行嚴格的過濾、審查、過濾。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度全世界倒數。」;
  7. 不斷重複其個人觀點「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卻無視有來源的「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
  8. 不斷曲解「第三方」與雙標:一面聲稱中國媒體從業人員因中共所以參與鎮壓不屬於第三方,一面聲稱即使歐美國際廣播機構、公共媒體、人權組織主要接受政府「民主專項」資金或被全資擁有與同樣接受歐美政府「民主專項」資金的法輪功媒體沒有利益糾葛或合作關係,屬於第三方;
  9. 原創總結(A+B+C→D):A.這幾個媒體是黨媒;B.中國政府鎮壓了法輪功;C.中共是中國大陸執政黨;所以D.這幾個媒體參與了鎮壓——不是第三方;
  10. 不斷重複其有嚴重偏頗的個人觀點:VOA美國之音、DW德國之聲等媒體、英國BBC、日本NHK,雖然由官方出資,但那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並未控制審查內容。現實是VOA美國之音明文被視為服務於美國的對外廣播機構(Voice of America ist der offizielle staatliche Auslandssender der USA mit Sitz in Washington, D.C. ; it also serves US diplomacy;2018年,《紐約時報》報道稱,該機構針向美國人投放了臉書廣告,以宣傳其下屬的媒體機構。此舉可能違反了用於「保護美國人免受本土政治宣傳影響」的《信息與教育交流法案》。),DW資金不是來自廣播費,而是來自德意志聯邦稅收,德意志聯邦政府的聯邦媒體專員負責,且其多次被指責帶有種族主義、偏見等問題最有名的便是「張丹紅事件」。對外廣播機構其目的不是針對本國人民,而是針對居住在國外的同胞或其他國家的一般公民。其所說的「檢討自己本國政策,關心國際議題」是BBC、NHK旗下分部,與之對應的是德國ARD、ZDF與Deutschlandradio,其資金來自廣播費(GEZ);
  11. 其不斷意圖添加{{third-party-inline}} 或在已有頁面的媒體上著重強調中共黨媒、中共官媒甚至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稱為「中共國務院」(違反事實且疑似違反違反兩岸用語);
  12. 其從未添加「主要受美國政府資助」於「自由之家」、「美國官方國際廣播機構」於《美國之音》或《自由亞洲電台》、「法國政府100%持有」於《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主要成員為法輪功學員、由美國政府發起」於「動態網際網路技術公司」甚至未寫明「《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消息來源是《大紀元》」,只添加「中共黨媒」於《人民網》或類似強調中共的表述;
  13. 不斷曲解「說明何人持有觀點,持有的是何觀點」,聲稱「會寫某某媒體報導」=標註「中國共產黨黨媒」於某某媒體之前;
  14. 不斷混淆「斷言」與「觀點」曲解《WP:可供查證》
  15. 在其他編者對自己的編輯提出問題/異議或要求解釋時,反覆漠視他們的訴求
  16. 有選擇性地摘用方針中的隻言片語(或者僅挑選某一方針而有意無視其他方針),用來支持實際上不符合方針的觀點
  17. 其不僅對事實存在明顯偏見、對維基方針/指引有嚴重選擇性使用,還強迫他人接受其說法不願接受事實——縱使我以《德國之聲》例證「國家媒體」與「國際廣播」區別,其依舊;
  18. 其此行為已由來已久,參見討論頁與歷史記錄可見其最早於2014年就不斷闡釋觀點進行內容審查以及霸占條目
  • 發現人:MINQI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0:08 (UTC)
  • 處理:
  • (:)回應-請管理員,看看討論過程Talk:明慧網#關於中共黨媒人民網,在下很清楚的列出了維基百科方針。中共在法輪功顯非第三方,中國共產黨黨媒人民網、中共國務院旗下網站,MINQI稱「此處《人民網》的來源符合維基「第三方」要求」。MINQI動輒指控他人,將方針明確要求MINQI的舉證責任轉置他人
在下節錄在下給MINQI的留言說明:
MINQI您好,在下再貼一次3月貼給您的,3月以來已經貼了多次也做了說明,去年印象中是不是也跟您提過了?您可以回顧之前的討論。
中共是鎮壓一方,且嚴厲控制媒體,媒體是「黨的喉舌」,控制、審查、過濾,並且是鎮壓一方。以下之前在其他頁面,也看過用戶提出來,提供參考:
  1. WP:可靠來源方針:條目應該基於來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
  2. 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3. WP:可供查證方針: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參照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特殊的斷言需要特別的來源。以下情況時,編者需警惕並特別檢查作出斷言的來源:
未在主流來源中出現的意外或重大的斷言;
收錄某人看似不相稱、令人困惑、具爭議性或與其先前觀點截然不同的聲明;
與相關團體的主流觀點矛盾,或與主流推定顯著不同的斷言。特別是在科學、醫學、歷史、政治的領域以及生者傳記中。如果該觀點的支持者認為有人企圖使用陰謀使他們消聲,這一點將特別適用。
在維基百科中,特別的斷言需要高品質的來源。如果這樣的來源並不存在,就不應包含這樣的內容。
MINQI您好,您聲稱「此處《人民網》的來源符合維基「第三方」要求」。人民網是中共黨媒人民日報的網站,中國網是中共國務院旗下官媒。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黨專政」,中國共產黨深度控制一切,舉世皆知,黨媒、官媒、各單位有「黨委」是什麼?鎮壓法輪功的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當局,成立共產黨委610辦公室動員社會、媒體機構組織全面鎮壓。這些媒體,受到中國共產黨、黨委、當局的深度控制、言論管制、人事控制,怎麼會是第三方媒體?請問,文化大革命、六四鎮壓,發表426社論的「人民日報」難道是第三方媒體?
  1. 維基百科 請依據「方針」,在下3月15日就已經回應您所對說明頁的片段引用,重貼如下,但您卻繞來繞去。關於您引述的《維基百科:獨立第三方來源》是一「輔助說明頁」。您節錄的「如只要新聞記者在採訪時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不過您沒有節錄的前一句,完整的是「第三方來源指,該來源內容對於其處理的主題內容是全然獨立的,如新聞記者在採訪時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此來源內容才算是獨立第三方來源。這和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的定義不同。」-----請問:中共黨媒官媒來源內容,對於「其處理主題 法輪功議題」是這樣嗎?
    1. 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聞出版署等機構進行嚴格的過濾、審查、過濾。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度全世界倒數。
    2. 例如,依據您所引述「如新聞記者在採訪時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違逆了後面還有中共的審查過濾,要依照中共的主旋律,甚至經常都是「中共的通稿」。這種情況下,中共黨媒官媒本身,成為配合中共外宣、宣傳、誹謗攻擊、鎮壓政策的執行者,您如何說「如新聞記者在採訪時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中共央視大量對維權律師、維權人士、被壓迫者的「強迫認罪」相關紀錄數不勝數,這是否沒有「逾越新聞記者角色」?在中共控制下的黨媒官媒「黨的喉舌」並且嚴控、審查、過濾,中共控制下的中國,有多少新聞自由?
    3. 此外,許多維基人在編寫時,會寫某某媒體報導。當在維基百科使用中共黨媒官媒說法,為何不能標註出「中國共產黨黨媒」?您要將該標註刪除。這樣標註寫法,您認為有「貶抑」或者「需要隱藏」嗎?或者您認為標註出「中共黨媒官媒」,您認為會對該說法造成什麼影響?您認為黨媒官媒不可靠嗎?報紙名稱在世界上可能重複。
  2. VOA美國之音、DW德國之聲等媒體、英國BBC、日本NHK,雖然由官方出資,但那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並未控制審查內容,該等媒體的獨立自主編採空間很大,也經常在批評檢討自己本國政策,關心國際議題,而且有整體自由媒體環境、許多媒體之間相互的競爭與彼此監督制衡。跟中共嚴格控制媒體、黨的喉舌是完全不同(中共,新聞自由度世界排名倒數第二)。
  1. MINQI您好,您這筆編輯,將美國之音、自由亞洲、自由之家、美國國務院、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等,都添加「第三方來源」請求。您這樣,會不會有 遊戲維基規則、擾亂的問題?MINQI您稱中共黨媒人民網在此處是「第三方」(中共是鎮壓一方);卻對於VOA、RFA、國際特赦組織、自由之家人權組織,添加第三方來源請求,這些機構在此議題是第三方。請問您的標準是什麼?另外,您為何不讓標註出現「中國共產黨黨媒」、國務院旗下媒體網站字眼??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28日 (日) 10:27 (UTC)
@Wetrace
1.你不還只是把你的偏見與無知重複遍。再說遍,「無知」不是對你人身攻擊或不文明是你真的不知道「德國國家媒體(公共媒體)不是《德國之聲》」、「『自由門』是美政府旗下項目」、「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等;
2.那筆編輯我自己改了,你還氣急敗壞地回退我。--MINQI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0:44 (UTC)
(!)意見--管理員好,MINQI今天連著兩次(第一次在討論頁第二次在舉報頁),攻擊在下「偏見與無知」,第一次攻擊後,在下留言提醒MINQI「請注意文明、以及不要人身攻擊。」。MINQI是否涉及違反文明方針、不要人身攻擊方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28日 (日) 10:49 (UTC)
@Wetrace
你告訴我我該怎麼表述你的「偏見和無知」?
1.你告訴我該怎麼概括你「VOA美國之音、DW德國之聲等媒體、英國BBC、日本NHK,雖然由官方出資,但那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並未控制審查內容。」、「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聞出版署等機構進行嚴格的過濾、審查、過濾。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度全世界倒數。」、「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
2.你告訴我該怎麼概括你真的不知道「德國國家媒體(公共媒體)不是《德國之聲》」、「『自由門』是美政府旗下項目」、「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不知道對外廣播職能」等?
我同樣提醒過你我不是對你人身攻擊與不文明就在討論頁與上方。--MINQI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1:15 (UTC)
MINQI的問題已經不僅僅局限於遊戲維基規則,騷擾及人身攻擊的問題那麼簡單了,而是該用戶有意擾亂中文社群的共識、顛覆社群用戶之間的信任,疑似從事大外宣活動未披露其涉及到的利益衝突,同時該問題暴露出中文社群長期缺乏自治力的問題。就相關問題本人於本月30日晚向基金會提交了兩份基金會行動的請求,一份就是針對MINQI基金會全域禁制,另一份就是針對在基金會下屬的所有維基媒體項目禁用凱風網中國反邪教網等明顯違反維基媒體基金會使用條款的網站,以保護受歧視團體的名譽權。--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1日 (三) 03:13 (UTC)
@Fumikas Sagisavas,請停止你的誹謗。--MINQI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7:01 (UTC)
我說的一字一句都是事實,你現在想抵賴也沒用,並且已經為時已晚。--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1日 (三) 07:06 (UTC)
@Fumikas Sagisavas,你隨意。我抵賴什麼?我已向基金會詢問相關情況,以及反應你對我多次濫用警告與誹謗問題。--MINQI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7:09 (UTC)
(:)回應:事已至此沒什麼好說的。我這人待人接物的態度一向是先禮後兵,對你一次次的容忍只能讓你變本加厲。對你發起的基金會行動是我經過多次慎重考慮後明確做出的決定,你現在求情也沒用。接下來基金會工作人員對你進行的調查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就你這種長期對持不同政治觀點維基人騷擾的事實,就足以被全域禁制,看來過不了多久,你MINQI的名字會被放在守望者愛孟AttackTheMoonNow等人的旁邊。--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1日 (三) 07:34 (UTC)
@Fumikas Sagisavas
為什麼要求情?少扮演受害者。
我騷擾?你給我說說我怎麼騷擾了?搞長期的編輯戰還有理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8:02 (UTC)
你現在儘管在這裡口出狂言,反正這是你的言論自由。但是我最後一次提醒您,你要對你說過的每一句話負責,別到時候出現像守望者愛孟這種情況,你哭都來不及。--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1日 (三) 13:43 (UTC)
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只有中文維基社群能夠容忍你的行為。--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1日 (三) 13:46 (UTC)
我當然對我說過的每一句話負責,我對我說的每個字、詞都負責,我歷來如此。這也是我明確告訴你我沒騷擾或攻擊任何人的底氣。反正我給基金會寫郵件詢問相關事宜了,就算維基基金會能聽信你一面之詞把我封了我也坦蕩。你我都是在非華語國家呆了幾年的,裝什麼雛?被封了我為何要哭?我又不像某些靠這吃飯。隨你怎麼說,反正我心裡沒鬼,要做鬼,我早撕了護照去大教堂門口和XX跳大神了。
我還能明確告訴你,也就中維忍你明目張胆的累犯WP:AGFWP:PAWP:POINT,哦,還有特別喜歡濫用警告模板。英維就在我之前舉報某位上面就有個「侮辱他人政治立場、社會環境」被封的。--MINQI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14:44 (UTC)
再說了,你不「你現在想抵賴也沒用,並且已經為時已晚」、「你現在求情也沒用」?那你還想我跪?您沒開玩笑吧?您把路給我堵了還想著我走這路?查唄,說實在我倒挺好奇你都給我編了哪些罪狀和提供了哪些罪證?--MINQI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14:56 (UTC)
(!)意見-經在下第二次提醒後,MINQI上面第三次以「偏見和無知」指稱在下,是否連連涉及違反文明方針、不要人身攻擊方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28日 (日) 11:20 (UTC)
(?)疑問:@Wetrace,請問我怎麼以「偏見和無知」指稱你?「你的」=「你」?您能解釋下哪個地區漢語語法如此嗎?
(!)意見:鑑於USER:Wetrace不斷歪曲解讀我的行為又無法回應本人對其應如何概括其「對事物以不公正的考查便貿然作出沒有任何證據與只憑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不公平、固執的見解」、「對知識的匱乏、刻意忽視或漠視某個重要資訊或事實;對某些方面沒有知識、不明事理」,其行為應被視為嚴重有違WP:AGFWP:文明(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援引本人留言並斷章取義)WP:誹謗WP:GAME。--MINQI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1:59 (UTC)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在這裡說,MINQI在這裡對Wetrace做出的所有指控,都是站不住腳的虛假指控,此人的目的很明顯就是要讓Wetrace噤聲。--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29日 (一) 15:37 (UTC)
@Fumikas_Sagisavas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你純粹就是在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既然你說你很負責任、我指控站不住腳那麼請你替Wetrace回應/回答:
1.請證明中共官方媒體於「法輪功」有關條目不屬於第三方出版物,即證明中國官方媒體從業人員如記者、編輯、攝影師等在法輪功報道中直接參與鎮壓或逾越其記者身份。
2.我應如何概括Wetrace「對事物以不公正的考查便貿然作出沒有任何證據與只憑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不公平、固執的見解」(「VOA美國之音、DW德國之聲等媒體、英國BBC、日本NHK,雖然由官方出資,但那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並未控制審查內容。」、「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聞出版署等機構進行嚴格的過濾、審查、過濾。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度全世界倒數。」、「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對知識的匱乏、刻意忽視或漠視某個重要資訊或事實;對某些方面沒有知識、不明事理」(真的不知道「德國國家媒體(公共媒體)不是《德國之聲》」、「『自由門』是美政府旗下項目」、「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不知道對外廣播職能」等)?
你若回應不出那負什麼責任?又一偏袒「志同道合」、隨心所欲對不順其心編者橫加指責的責任?另外,我提醒你少以己度人——別把自己所作所為按在我頭上,不論是你講理講不過扔個高帽或警告還是想先噤聲後能隨心所欲。--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6:30 (UTC)
你都說別人的無知了。。。難道別人還要認為你沒有指責別人無知嗎。。。
@Fumikas Sagisavas說了一句「至於法律風險(美國),自行掂量」,閣下都認為是訴諸法律威脅,那麼此處你都明言別人的無知了,是人身攻擊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6:45 (UTC)
@newerdrawn那你來概括Wetrace「對事物以不公正的考查便貿然作出沒有任何證據與只憑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不公平、固執的見解」(「VOA美國之音、DW德國之聲等媒體、英國BBC、日本NHK,雖然由官方出資,但那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並未控制審查內容。」、「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聞出版署等機構進行嚴格的過濾、審查、過濾。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度全世界倒數。」、「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對知識的匱乏、刻意忽視或漠視某個重要資訊或事實;對某些方面沒有知識、不明事理」(真的不知道「德國國家媒體(公共媒體)不是《德國之聲》」、「『自由門』是美政府旗下項目」、「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不知道對外廣播職能」等)唄。
我可是說了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詞彙能表示請幾位及其本人幫助,你們三倒是給我提供「良策」啊!不然不是你們三和我一樣無知?
題外話,指出(我認為此處「指出」較「指責」恰當)無知怎麼成人身攻擊了?你們指責我有點偏激是不是人身攻擊?「不然不是你們三和我一樣無知?」是不是還我人身攻擊我自己了?「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6:58 (UTC)
請閣下注意一下對方的討論不是閣下不文明的藉口。
至於其討論,我的角度來看當然沒有,我的意見與他一致,剛才就中國人民網記者的討論你應該知道這一點,我認為Wetrace實在闡述事實。
無知當然是人身攻擊了,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就例如這裡的用法:「其對歷史常識的無知和篡改他國歷史的膽大妄為不僅令人髮指」--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09 (UTC)
那你倒是來概括Wetrace「對事物以不公正的考查便貿然作出沒有任何證據與只憑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不公平、固執的見解」(「VOA美國之音、DW德國之聲等媒體、英國BBC、日本NHK,雖然由官方出資,但那是民主國家預算作法,並未控制審查內容。」、「中共控制媒體做為黨的喉舌、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的中宣部、新聞出版署等機構進行嚴格的過濾、審查、過濾。中國大陸的新聞自由度全世界倒數。」、「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對知識的匱乏、刻意忽視或漠視某個重要資訊或事實;對某些方面沒有知識、不明事理」(真的不知道「德國國家媒體(公共媒體)不是《德國之聲》」、「『自由門』是美政府旗下項目」、「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不知道對外廣播職能」等)啊!
我知道的事實是中國人民網記者至少在那篇報道中沒有逾越其記者身份。
你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人身攻擊?再提醒次「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13 (UTC)
概括?我無法代表他,概括請你請他自己來做。
但我可以發表我的看法,民主國家由預算資助的媒體,例如NHK,BBC,NPR,有部分資金來源於政府預算,但不影響該媒體獨立編輯權限與能力,其編輯團隊也不效忠政府,所以公共媒體是可以作為第三方的。
而VOA,這個媒體是政府部門的一部分,由國家控制,人民網就不說了,新聞記者核驗都有要求習近平思想的部分。
請注意我們討論的議題和次編者的人身無關,所以不是和對方有關的議題。--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21 (UTC)
所以你是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因為你無法用其他詞彙來描述。這和能否代表無關——我問的是應如何……,要代表權也已經給了;
我不認可NHK,BBC,NPR,有部分資金來源於政府預算,但不影響該媒體獨立編輯權限與能力,其編輯團隊也不效忠政府啊,它們自己說自己有獨立採編權和不效忠本國政府,這就是觀點啊;
我們的議題是什麼?是不是我指出(你們用的「指責」)他的偏見與無知被你們視為人身攻擊?按你這邏輯豈不是你在人身攻擊我——對他的指出和他無關,那對我指責豈不是也和我無關?--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39 (UTC)
「因為你無法用其他詞彙來描述」,惡意理解我的話,是你請求我「那你倒是來概括Wetrace」,我拒絕並且已經明確了我拒絕概括的理由:「我無法代表他」,並補充我自己的看法,你依然輕率地指控我魯莽指控他人,違反假定善意,且試圖引導他人違反維基百科的指引。
那麼對於媒體自己就已經說自己效忠於國家的媒體,你的看法是它是獨立的嗎?
這個議題本身就和你我無關,和維基百科編者都無關,有關者是人民網,明慧網啊。--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48 (UTC)
你代表他幹什麼?我在徵求你的建議,最多內容和他有關,要代表也是代表我,我要概括他那一堆,又不是他。
是啊,我認為實事求是就是獨立的體現啊;
哦,你跳到討論頁了。沒跟上,抱歉。--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54 (UTC)
你要求我概括他的話,那我能隨便概括嗎?這是他的觀點,我概括了難道不是代表了他的觀點?他的話,需要他自己來概括。
所以只要媒體宣誓實事求是,就是獨立的媒體是嗎?還是其他的意見?這句話我不太理解,閣下認為實事求是和獨立性有關還是什麼意思呢?(請注意共產黨的實事求是依舊是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的,是一種觀點)--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7:58 (UTC)
行吧,無解。
媒體宣誓實事求是,就可以是獨立的媒體。不然呢?不然別說NHK、BBC、NPR、RFI,連「自由之家」、「無國界記者」、「國際特赦組織」甚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高級專員辦公室」一個都不能作為來源啊!最多特事特辦——出現明顯證據證明某媒體記者在某事件報道中被干涉。--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02 (UTC)
不好意思,我認為NHK、BBC、NPR、RFI是第三方來源的,所以才要儘量少採用第一手來源呀(所以我主張在該條目中少使用明慧,法輪功,中國政府與中共的來源),反而在一次回退我多次編輯合理嗎討論中,我沒弄清楚閣下最後一句「不認同公共媒體、官方國際廣播機構甚至接受政府資助的NGO沒一家能是第三方啊」的意思,這個意思是公共媒體、官方國際廣播機構甚至接受政府資助的NGO都不是第三方還是第三方。。。如果他們是第三方,那麼我們能夠達成一致的。--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06 (UTC)
這就是不同之處啊,NHK我還能理解,BBC和RFI嚴格意義上很大程度不屬於——服務於其本國政府。
公共媒體、官方國際廣播機構甚至接受政府資助的NGO在沒有證據證明其記者或報告撰寫者介入事件本身的情況下是第三方。--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16 (UTC)
不認同,BBC和RFI不是本國政府的宣傳機構,服務於本國政府的定義很多,BBC建立時候就是為了覆蓋英國國家和地區的廣播、電視和在線服務。
這樣寫我理解了。--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29 (UTC)
(~)補充:對於閣下剛剛補充的:「媒體宣誓實事求是,就可以是獨立的媒體」,不認同,獨立性和真實性不能混為一談,事實核查能力弱的媒體也可以是獨立的(像是daily mail這種在enwiki被認為基本不可靠消息來源的新聞來源)。--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13 (UTC)
那就沒有什麼好說的,要留就都留要嚴格意義第三方,全部不是,例如《紐時》等均有證據證明其被美政府管控,這個問題我在《紐時》討論中說過,被以雪球為由忽略。--MINQI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19 (UTC)
如果要以個例而論,那麼人民網肯定不是,因為它自己就已經說了黨媒姓黨了。
至於其他媒體的獨立性,到底受到政府多大影響力還得另說,這個說下去就太長了,紐時有稿件被政府審查的案例,也有紐時曝光政府監控計劃,美軍性剝削之類的案例[1]--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18:33 (UTC)
(!)意見:就MINQI對多名維基人的態度(尤其是對Wetrace),放enwiki早就HA和NOTHERE直接indef了。最後一次奉勸MINQI你必須對你所有的言行負責。
根據使用條款第4條:騷擾及攻擊他人提供虛假陳述,模仿或欺詐均嚴重違反了本站的使用條款。--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0日 (二) 04:36 (UTC)
@Fumikas_Sagisavas(-)強烈反對:就你自己態度尤其是對本人,放英維典型的WP:POINTWP:GAME
你說的就是你自己的行為:包括不僅限於騷擾及攻擊他人、意圖欺騙,張貼虛假或不準確的內容、故意或者明知張貼的內容將構成誹謗、拒絕溝通、偏激、恐嚇。--MINQI留言2023年5月30日 (二) 07:37 (UTC)
(:)回應:就MINQI長期對多位用戶進行騷擾、恐嚇行為,長期擾亂社群共識,對部分維基人進行脅迫性表態,疑似利益衝突用戶(參看大外宣,有可能受僱於中國反邪教網中宣部從事有償編輯,但未披露其雇主),我已經遞交相關材料給基金會的相關工作人員。除此以外針對凱風網中國反邪教網的最終判決也將會通過基金會行動的方式進行通知。如有疑問請諮詢ca[at]wikimedia.org。--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5月31日 (三) 01:30 (UTC)
@Fumikas_Sagisavas請便,如果維基基金會查證我未受僱於任何組織或個人,你是否會道歉?請問你是否向維基基金會如實陳述了你本人在維基的長期擾亂、騷擾、恐嚇行為?另外,請你提供資料副本。--MINQI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6:50 (UTC)
  1. ^ Mazzetti, Mark; Bergman, Ronen. A Front Company and a Fake Identity: How the U.S. Came to Use Spyware It Was Trying to Kill.. The New York Times. 20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