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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延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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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延闓
 中華民國第2任國民政府主席
任期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前任汪精卫
继任蔣中正
 中華民國第1任行政院院長
任期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
继任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第4任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26年3月23日—1926年7月13日
前任汪精卫
继任蔣中正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0-01-25)1880年1月25日(光緒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大清浙江省杭州府
逝世1930年9月22日(1930歲—09—22)(50歲)
 中華民國南京市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方榕卿
儿女四女二子:包括谭伯羽(兒子)、譚祥(女兒)
父母谭钟麟(父親)
亲属黎丹(表哥)
陳誠(女婿)
经历

譚延闓(1880年1月25日—1930年9月22日),幼名寶璐組庵,或作祖庵組安祖安別號無畏,齋號切齋湖南茶陵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湖南都督,第二任國民政府主席、第一任行政院院長。當年與陳三立谭嗣同並稱「湖湘三公子」;「國民黨四大書法家」之一。

早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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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五年(1879年)農曆十二月十四日(1880年1月25日),譚延闓出生於浙江杭州。父親譚鍾麟曾任清戶部左侍郎工部尚書閩浙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直隸總督[1]:5,並在兩廣總督任內镇压1895年孙中山第一次广州起义

延闓自幼聰穎好學,5歲入私塾。其父谭钟麟官高位顯,規定延闓三天要寫一篇文章,五天要寫一首,還要練寫歐陽詢顏真卿大楷小楷毛筆字。11歲學八股文學,曾以文章,獻清德宗帝師翁同龢,同龢覽後,稱「訪文卿,見其第三子,秀發,年十三,所作制義奇橫可喜,殆非常之才也。」[2]

光緒廿八年(1902年)譚延闓在長沙參加鄉試,成績為湖南第九十九名舉人[1]:4,光緒三十年(1904年)3月開封會試第一名,成為中國最後一個會元,亦填補了湖南在清代200餘年無會元的空白。同年7月殿試位列二甲三十五名[3]。後以進士朝考名列第一(朝元)選庶吉士散館翰林院編修

譚延闓和譚嗣同陳三立並稱「湖湘三公子」[1]:6。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組織「湖南憲政公會」,積極推行君主立憲制宣統元年(1909年)舉為湖南咨議局議長,成為湖南立憲派首腦人物。

中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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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时期的谭延闿

辛亥革命時投入革命黨,長沙光復後,革命党人湖南都督焦达峰梅馨殺害,隨後譚被舉為湖南軍政長官和湖南參議院議長,後三任湖南都督

民國元年(1912年)加入國民黨,任湖南黨支部部長。1913年二次革命中保持中立,被袁世凱免職,判刑4年。袁世凱赦免譚延闓,但不准他回鄉;譚只好在青島租界上海租界過著流亡生涯[1]:9

護國戰爭爆發,湖南將軍湯薌銘被迫於1916年5月29日宣佈獨立,他卻在7月5日逃離長沙,湖南省內雖曾推舉劉人熙為都督,但無法維持治安[4],8月3日,譚延闓被任命為湖南省長兼署督軍[5],收拾亂局,試圖將湘軍裁減一半,興辦實業和教育。1917年7月1日,張勳擁溥儀復辟遜清小朝廷雖授譚延闓湖南巡撫,但他支持共和,反對復辟。8月6日,段祺瑞任命傅良佐為湖南督軍,10日,譚即向陸榮廷求援[6]。10月9日,段祺瑞政府命周肇祥為署理湖南省長,替代譚延闓[7]。11月15日,傅良佐與周肇祥逃離湖南[8][1]:11,總統馮國璋便於12月7日再次任命譚延闓為省長兼署督軍[9],可是他卻不肯回任[10]

1918年3月,張敬堯被任命為湖南督軍,因為非作歹激起「驱张运动」,1920年6月撤離湖南,其弟張敬湯被殺[1]:11。張敬堯因治理無方,激起民眾驱张。毛泽东因為沒有任何派系和既得利益,在《湖南改造促成會復曾毅書》、《湖南建設的根本問題》等文章裡,主张湖南獨立:「吾人主張『湘人自決主義』,其意義並非部落主義,又非割據主義,乃以在湖南一塊地域之文明,湖南人應自負其創造之責任。……湘人自決主者,門羅主義也。湖南人者湖南人之湖,湖南人不干涉外省事,外省人亦切不可干涉湖南事。」[11]之后譚延闓再任湖南督军,提倡聯省自治,反對武力統一中國

1920年8月16日,譚延闓通電呼籲各省自行憲政[1]:12。10月4日,湖南各界聯合會呼籲譚延闓召集制憲會議,10月10日毛澤東的朋友和盟友彭璜在湖南商會等支持下要求《湖南憲法》大遊行,直到譚延闓表示同意召開「人民制憲會議」,才解散示威群眾[1]:13。1920年11月7日,程潜部下湖南第六区(醴陵)守备司令李仲麟等发动“平江兵变”,以士兵「闹饷」为名枪杀了谭派军官蕭昌炽,11月22日通电要求谭延闿下台,同时兵逼长沙[12]。11月23日谭延闿宣布辞职,离开湖南,轉赴上海。譚延闓決定讓位給趙恒惕,趙大體維持譚延闓之政策[1]:14。12月11日,趙恒惕宣布成立根本法籌備處,12月21日通電各省聯省自治[1]:15

1922年重新加入中國國民黨[13],隨孫中山廣州大元帥府內政部部長、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軍長、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等職[14]

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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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9月22日病逝南京,葬於紫金山中山陵旁的譚延闿墓蒋中正為其墓碑題詞,墓碑正面原阴刻有蒋中正手书,右上为一列小字“中华民国二十年九月四日”,正中上半部并刻两列小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行政院院长前国民政府主席”、下半部大书“谭公延闿之墓”,左下角署“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敬题”。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碑上的文字被全部磨去,由时任中山陵园管理处第一任处长的高艺林改题为“灵谷深松”四字。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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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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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延闓的字(外部圖片)結體寬博,顧盼自雄。是清代錢灃之後又一個寫顏體字的大家。

顏真卿楷書自從被米南宮批判之後,一直不很被重視。清初基本上是董其昌書法的天下。直到清中葉劉石庵以及後來錢灃何紹基翁同龢等出,顏書才始得到復興。但清代書法家多數還是寫行書草書篆書隸書也頗有好手,只是楷書尚不多見。

錢灃是一時名家,學顏體字得其神趣,氣象渾穆。但不若顏魯公之靈妙。民國以來寫顏體字的人,無出譚延闓右者。

南京中山陵碑上“中国国民党葬总理孙先生于此,即為譚延闓书法

譚延闓被列為「国民黨四大书法家」之一,即楷书谭延闿、草书于右任隶书胡汉民篆书吴敬恆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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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章炳麟對於南省四督之月旦》:「進士出身,學問冠于四督,乃文人而非武人,人物頗好,可適爲國會議長。」[16]南省四督指江西都督李烈鈞、湖南都督譚延闓、安徽都督柏文蔚、廣東都督胡漢民,四人于1913年5月共同反對善後大借款,章太炎即評於此事發生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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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劉仲敬. 《近代史的墮落——國共卷》. 新北市: 八旗文化. ISBN 978-986-93562-0-6. 
  2. ^ 《翁同龢日記》,1892年10月25日
  3. ^ 民間有傳言稱其本可為狀元,但因與戊戌政變斬首戊戌六君子,也是同為「湖湘三公子」的譚復生同為譚姓,為太后所忌,故而捨之。此說並無實據,慈禧太后無從對名次進行干預。本科探花商衍鎏之子商承祚在《我父商衍鎏先生傳略》中指出:「有一種頗為流行的說法,是慈禧太后最恨廣東人……。這一說法有明顯的錯誤,第一,欽定者是光緒帝而非慈禧;第二,根據清制,送呈的是貼有浮簽的彌封卷,根本不知某卷屬何人,要俟名次最後確定後才行拆封。」
  4. ^ 高勞. 第九章 軍事之收束. 帝制運動始末記 三版. 上海: 商務印書館. 1925-05 (中文). 當時握有軍權者共有三人:一爲第一軍長,曾代都督之曾繼梧;一爲第三師長,充任檢查使陶忠洵;一爲護國軍總司令程潛。三人系統各殊,勢力相敵,程軍與陶軍曾以索取槍械事,幾開戰釁。各屬民軍又紛紛麕集省垣,劉都督雖竭力阻止,設法調停 
  5. ^ 命令 (PDF). 政府命令. 1916-08-04, (210號). 
  6. ^ 羊城之五光十色·譚延闓來電乞師. 神州日報 (上海). 1917-08-22. 大局拯救,全賴西南,西南門戶,厥爲湘省……但以湘江淪陷,必至半壁牽連……務即下動員令,即出桂境,以作後盾 
  7.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10-10, (623號). 譚延闓現在給假,湖南省長著周肇祥暫行兼署 
  8. ^ 湘省官民維持現狀之通電. 盛京時報 (奉天). 1917-11-18. 湖南督軍傅良佐省長周肇祥於昨日半夜私逃……本日侵晨王總司令汝賢出示報告,全省紳商始知情形 
  9.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12-08, (681號). 
  10. ^ 譚延闓忘情桑梓. 神州日報 (上海). 1917-12-19. 譚督堅不赴任,百勸終歸無效 
  11. ^ 《毛澤東早期文稿》,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12. ^ 12月25日,李仲麟等七人被赵恒惕捕杀。湖南局势被赵恒锡控制
  13. ^ 孙中山重用谭延闿. finance.sina.com.cn. [2021-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 
  14. ^ 谭延闿 - 相关人物 -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_伟人孙中山. www.sunyat-sen.org. [2021-10-19]. 
  15. ^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 青海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 《青海三马》编辑组. 青海三马. 中國: 中国文史出版社. 1988-01. ISBN 9787503400292 (中文(繁體)). 
  16. ^ 章炳麟對於南省四督之月旦. 盛京時報 (奉天). 1913-06-0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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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元首
前任:
汪精卫
国民政府主席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繼任:
蔣中正
 中華民國国家元首
新頭銜
南京國民政府
复设
寧漢分裂期間
:不設主席
:不設主席
寧漢復合後暫不設主席期間
1927年9月16日-1928年2月7日
國民政府主席
第二任
南京國民政府第一任)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繼任:
蔣中正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新頭銜
行政院成立
前機關:
北洋政府國務總理
潘復
1927年6月20日-1928年6月3日
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
第一任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
繼任:
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职务
前任:
汪兆铭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第四任
1926年3月23日-1926年7月13日
繼任:
蒋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