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瑞月
25°03′21″N 121°31′19″E / 25.055779°N 121.521986°E 蔡瑞月(1921年2月8日—2005年5月29日),台湾舞蹈家,也是台湾现代舞的先驱。
蔡瑞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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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日治台湾台南州台南市 | 1921年2月8日
逝世 | 2005年5月29日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本 | (84岁)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21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2005年) |
配偶 | 雷石榆 (1947年结婚—1949年结束) |
儿女 | 雷大鹏(子)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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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蔡瑞月于1921年2月8日出生于台南市,台南第二高等女学校毕业后1937年前往日本学习现代舞,1945年毕业于石井漠舞蹈体育专科学校。旅日期间,随舞蹈团赴越南、新加坡、马来亚、缅甸及日本各大城市演出。蔡瑞月曾经在1947年于台北市中山堂表演,轰动艺术圈;之后与诗人雷石榆成婚。1949年雷石榆被以匪谍罪名驱逐出境后,蔡瑞月也被逮捕并囚禁于绿岛长达三年。
身为雷石榆好友的魏子云当时不顾政治压力,一直照顾蔡瑞月[1]。
出狱后的蔡瑞月,继续从事舞蹈的教学、创作与演出,并且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开设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教导年轻学子、儿童研习现代舞。但是蔡瑞月因为国民政府的禁令,而不能出国演出。1981年,官方又再度干预,并要求蔡瑞月和其子雷大鹏退出雷石榆好友马思聪邀约的《晚霞》演出,1983年蔡瑞月与雷大鹏移居澳洲,蔡瑞月在布里斯班继续从事舞蹈创作。1990年,蔡瑞月与雷石榆在保定市再度见面。1998年,蔡瑞月荣获昆士兰科技大学博士学位。
2000年开始,蔡瑞月进行一连串的舞作重建工作。2001年蔡瑞月回到台湾,之后频繁往返澳洲和台湾;2005年病逝于澳洲。
蔡瑞月所创办的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曾经一度因为台北捷运施工而将被拆除,但在当时台北市市长陈水扁的坚持下被保留。后又因台北市政府控告占用,经蔡瑞月文化基金会董事许阳明、陈林颂拟定朝向空间公共化,并获得董事会的认同后,展开古迹的陈请与宣传游说,获得舞蹈界与艺文界的认同。1999年蔡瑞月舞蹈社被台北市政府指定为市定古迹,但遭火焚毁,2003年才告复原,并且以委外招标的方式经营。
捐款风波
[编辑]因特别费争议的台北市长马英九,曾于2006年11月17日委托办公室秘书,汇款600万元予11个公益团体,蔡瑞月文化基金会为此发出声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感谢马英九市长,并表示未对外透露捐款讯息。
参考资料
[编辑]- ^ 纪慧玲. 魏子雲離世 典範留人間. 《民生报》. 2006-01-04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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