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存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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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任方针停摆,管理员选举也该冻结

这已经持续好几个月,当初的所谓热情只怕在第一个投票就被耗光。既然解任方针出不来,那么有缺陷的制度也不应该继续运作而增加管理员。

要是觉得没有新增管理员对维基没有好处,那何不先把制度建立,想要当管理员的使用者也可以共同推动,舍本逐末的抱怨更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在此也呼吁在解任方针未出炉前,以反对票冻结管理员的选举。讲句难听话,火烧到了时候,动作就快了。-cobrachen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22:19 (UTC)

东风在于有人愿意主动领导草案的提出而已。--百楽兎 2008年3月4日 (二) 06:13 (UTC)
现实就是,事不关己的时候,烧不到屁股不会想要推。冻结选举自然就会有人去推,制度就会出来,谁也没有反对的理由,也没有万年不卸任,好官我自为的批评。既然不觉得重要,那也无话可说,自为吧。-cobrachen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4:22 (UTC)

好吧,你们二位是否有勇气和我一起担骂名,我们来领导吧?  Mu©dener 留 言 2008年3月6日 (四) 21:29 (UTC)

草案已经提交了: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方针草案/草案提交,我不怕别人说嘴,只是比较懒,既然大家都不管这事我就偏要管管。  Mu©dener 留 言 2008年3月6日 (四) 22:56 (UTC)

挨骂和臭名留给我就好了,你不用担心。提出这些意见前就已经想过了,被说成是敌人或者是捣乱份子都是意料中可能会发生的。尽管去推动吧,其他的负面责任不用担心。-cobrachen (留言) 2008年3月7日 (五) 16:50 (UTC)

关于投票资格

2008年10月11日 (六) 06:35(UTC),Jacky~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Chaplin/第2次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投票标识为无效投票,理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维基见习编辑或以上荣誉。

在下当时回退了他的编辑。事后,通过双方用户讨论页的交流,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理据。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对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中的句子:“为了让使用者对于维基社群的运作有一定了解,现已改成见习编辑资格以上者,才能参与投票。”的解读上。

在下认为:凡是具备申请见习编辑资格的维基人,不管他是否持有维基荣誉,都应该具备投票权。规定中只写明是“资格”,并没有写明是“荣誉”。

Jacky~则认为:规定中既然写明了是“见习编辑”,那就必须持有荣誉,否则就不具备投票权。

在下认为,这属于对规则的解读上的不同,经过征求Jacky~的意见,双方一致同意将这个议题提交互助客栈讨论。希望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共同讨论,形成共识,谢谢!—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6:28 (UTC)

哎呀,那我等拒绝荣誉的人就永无投票权鸟是不?--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6:37 (UTC)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s227#上面有两票应该有资格已有足够讨论,请自行参考。YunHuBuXi 2008年10月12日 (日) 06:58 (UTC)
既然两次出现同样的争论,在下建议把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中的句子改为:“为了让使用者对于维基社群的运作有一定了解,现已改成见习编辑或同等资格以上者,才能参与投票”。不然,以后估计还会出现第三次同样的争论。—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05 (UTC)
那下次肯定就有人要来辩论同等资格究竟有哪些了。所以我建议直接给拒绝荣誉且又符合投票资格的人发一个“投票资格”,问题就解决了,毕竟这只是一小部分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22 (UTC)
直接改为“参与时间有7天以上,编辑次数有50次以上的注册用户都有资格投票”不就行了吗?YunHuBuXi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30 (UTC)
同意YunHuBuXi的意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37 (UTC)
说实话,把投票资格与维基荣誉挂钩的做法本就不甚妥当,只是当初为了方便识别而定的规则。从程序的角度说,检查每个投票人的资格是必须的。拿荣誉资格代替投票资格,说白了就是偷懒。我建议把投票资格和见习编辑资格脱钩,可提高投票门槛,改为参与时间14天以上且编辑100次以上。--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38 (UTC)

讨论什么啊?凡是投票的都是“见习编辑及具同等资格者”,一年之前就说明了,要讨论吗?浪费资源。目前的荣誉根本和投票资格没关,凡是“50次,7天”就可以参与投票,这是已经确定的。要是觉得投票资格需要改变的话,应该另辟话题进行讨论,而不是讨论现在的投票资格是什么。—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40 (UTC)

还说呢,把荣誉和资格挂钩本来就有问题,偷懒取巧。--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43 (UTC)
在下也是认为投票者不需要持有荣誉,只需要具备“7天,50次”的资格就可以投票。但既然有人质疑,在下觉得还是提交讨论比较好。通过讨论,把容易起争论的地方修改掉,避免第三次出现同样的争论。毕竟,作为维基百科的规定,不经过讨论直接修改是不符合程序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51 (UTC)

既然大家认为见习编辑=自动确认用户,那为什么不去改

而且user:用心阁的页面也说过了...这是见管理员投票资格的—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54 (UTC)

再者,若投票权是达到自愿的境界,似乎是操守有问题—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56 (UTC)
在下先前已经在阁下的用户讨论页说过:管理员的个人意见并不一定代表维基百科。
另外,投票权和操守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8:11 (UTC)
(!)意见:在上次Wikipedia:投票/自动确认用户门槛更改通过后已有人为各个投票的资格改为自动确认用户,这里可能是改漏了……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12日 (日) 09:57 (UTC)
早讲嘛...既然是改漏,那没有再讨论的必要...—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40 (UTC)

投票资格本就多此一举

正如Cdip150所言,是上次投票通过后,遗漏没有修改。改正过来就是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17 (UTC)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总不能因为车可能撞死人就禁止车辆通行吧?其实一些具有资格、但是投票不经考虑的人,对投票带来的破坏和扰乱绝对比多重傀儡大得多。—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15日 (三) 13:29 (UTC)
这是两个问题,不限资格就能让所有人包括傀儡也认真考虑才投票吗?--121.29.188.86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9:37 (UTC)

这个讨论页怎么不利用呢

提名都怎么积极,多讨论一下再说嘛。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61.50.138.170对话 贡献)于2009年6月29日 (一) 00:43加入的。

建议更改申请成为管理员方针

本人,以及早前的一位用户,申请成管理员,但不成功。

本人建议,为了令维基百科有更多管理员,将申请成功门槛由八成改为六成半,希望能方便更多有意之人申请,请发表意见。-HW (讨论 - 贡献) 落选的管理员,多谢意见及支持 2010年4月17日 (六) 11:06 (UTC)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很多维基会员并没有注意到维基公告,建议以站内消息,或是页面最上方滚动消息,email等方式提醒会员最近有哪里需要参与的投票活动。 --玖巧仔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3:46 (UTC)
强烈支持这个办法,就以书生和你的例子为例,这样的事情应该在首页公布或者做滚动消息。而且维基共享都有EMAIL通知的,不知道为何中文这里没有。—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5:04 (UTC)
(!)意见 - 请香港小学六年级学生User:Horacewai2不要因为做事的管理员人数少,就推荐不活跃或先前引起争议的其他用户参选。--Mewaqua 2010年4月17日 (六) 14:50 (UTC)
(:)回应请不要歧视小学生。--218.103.132.81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00:41 (UTC)
(:)回应 - 对于维基百科的读者,您愿意信赖由小学生编写的内容吗?(与中学生或更高学历、更多人生经验的用户比较。)对于维基百科的参与者,您认为小学生的心智已经足够成熟了吗?如果行政员百无一用是书生最终因为小学生用户的因素而被罢免,将会在维基百科发展史上留下一个大笑话。--Mewaqua 2010年4月18日 (日) 01:43 (UTC),后有修改
不是很赞同用年龄来区分用户。年纪大而不成熟的人多的是,年纪小也不代表心智一定不成熟。重要的还是用户实际的表现。--ffaarr (talk) 2010年4月18日 (日) 03:43 (UTC)
Horacewai2连甚么是“官立小学”都弄不清楚,叫我如何信赖?--Mewaqua 2010年4月18日 (日) 05:42 (UTC)

那么可改为研究如何新增管理员,目标可定为增至100个以上。-HW (讨论 - 贡献) 落选的管理员,多谢意见及支持 2010年4月18日 (日) 05:49 (UTC)

  • (!)意见:何苦非要追求数量,无论是70、80还是100名管理员,不活跃都没有任何意义。——快龙人过留名 2010年4月18日 (日) 09:46 (UTC)
  • (-)反对,前面的支持不等于我对主题本身的反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07:10 (UTC)
  • (-)反对,管理员的门槛必须较为严格。--Bcnof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2:50 (UTC)
  • (-)反对。第一,管理员多少与管理效果并无正反比关系;第二,管理员本来就应当接受民意考验、获得广泛支持,很难相信哪个臭名昭著的人会被人推举出来参与管理工作(不讨论特例);第三,如果降低门槛之后还是当选者寥寥该如何?继续降低门槛吗?甚至是50%、三分之一通过即可?外语学院—23—理工东门 DD6121HS5☎ 投诉热线968600) 2010年4月23日 (五) 18:46 (UTC
  • (-)反对 成为维基的管理员,必须得到大部份成员的信任, 过低的百份比只会做成认受性不高的问题 --Saki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17:08 (UTC)
  • (-)反对,一般管理动作不是管理员也能做,例如反破坏、帮忙处理Wikipedia计划(例如把删除投票里已经完结的讨论关毕)、挂模版,这些你们圆桌会会长LUCF、或是Altt311都做了很多,我相信该二位要是提出参选管理员,应能顺利当选,观看HW阁下贡献,似乎对这些管理工作没有太大的出力,建议您先努力进行这些行为,下次投票一定能顺利通过的。又或者,像我与饭桶先生一样,享受以一般用户身份修理托儿的乐趣也很不错啊--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0年4月25日 (日) 02:32 (UTC)
  • (-)反对,这个门槛太低了,不能反映候选管理员是否有受社群广泛信任。
  • (-)反对,这个门槛太低了,不能反映候选管理员是否有受社群广泛信任。--yingwai0708 2010年4月25日 (日) 14:04 (UTC)
  • (-)反对,如果管理员上任要求降低,罢免要求也应降低。不过我有另一(!)意见维基是否可以建立一个“暂委管理员”的制度﹖(香港法院就有这种制度,委任一些有能力的大律师为暂委法官审理案件,他们不是全职法官,但干得出色的话,自然有机会转任正式法官。)这个“暂委管理员”的要求可以低一点(就像上面建议的﹖),但任期有限制(例如一个月)(职权是否应有限制可另外讨论)。如果“暂委管理员”工作出色的话,应该有助于他在日后的正式管理员投票中得到更多支持。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1:09 (UTC)
  • (!)意见暂委的做法不错。我们不可能从几次对答知道一个人的水平,65% 或是 85% 有时也是 pig in a poke,给予暂位时限一年,第一次可续任三年,以后可续任五年,这样比较好。如果坚持是终身职的,或可在第三任后改为终身职。--Kittyhawk2(谈♥) 2010年4月26日 (一) 18:12 (UTC)
如果一个人连续三次暂委就可以变终身职,那似乎是在委任管理员制度上开了个缺口。建议正式管理员还是要通过门槛较高的投票方可出任。如果这暂委管理员多次都得不到足够的支持,这等于说维基社群未能信任给予他长久的权力。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07:13 (UTC)

人事案的提问情况

这议题我在台北聚会时提过,也与pig2008谈起这件事,相信选管理员的当事人心里感受最深。提问制源于英文维基百科,而在日文维基百科发扬光大,后来被引进本地。初时也运作的不错,而这几个月来的人事申请案,提问非常踊跃,有些人往往欲罢不能,越问越多,总量往往会突破20个问句,甚至接近30。我跑去逛英文维基和日文维基选管理员,他们选管理员也没出现这么多问题。量过多(各位可以去数数人事案页面共有几个问号),部分的提问也有些不妥之处:有一些题目无关百科的管理,例如有人会将个人恩怨带进问题中(问谁对谁错),也有人提了跟别人重复的题目(提问人只想发言,而不细看别人已经提出的内容)。

这一年来,社群之中有很多人相当关注管理人力短缺的问题,许多人更抱以热情,多次提出各种方式试图改变现状。除了打空葫芦、罚分制等策略,也来看看产生管理员的过程是不是有些细节可以讨论。我建议要修改相关的方针,适度的规范提问的总量和提问的素质。--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15:49 (UTC)

这东西不好规范的。加个要求“凡是非{{RfA}}问题必须为选答题”即可。大家自己明白哪些是劣质问题直接忽略就好。其实不说是选答题,不答也不能怎么样。Liangent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16:35 (UTC)
我觉得对不相关的题问,要有拒答的勇气—天上的云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6月25日 (五) 16:52 (UTC)
顶楼上。--达师147228 2010年6月26日 (六) 03:54 (UTC)
  • 反正是选答题吧,不答也无所谓。不过对于某些重复问同样问题的做法,是否应该考虑限制?--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6月27日 (日) 13:28 (UTC)
  • 我的看法是:连简单礼貌性的回应都不肯,怎去面对以后的更复杂的管理职能互动?大家是否用另外一种思考模式:管理人力短缺问题并非单单只是来源不足,而更多是来自旧管理员的不活跃,而前者解决方式是大开方便之门,增加更多管理员,而后者解决方式的思考方向:却是提高现有非活跃的管理员的参与。呵呵,说句玩笑话,如果规定管理员个把月不执行管理职权就取消职权,或许就有很多管理员认真起来。--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4:16 (UTC)
    我记得这个问题讨论过吧,管理员只是权限,是对用户贡献和信任度的认可,如果没有违反方针不应随便撤销吧。另外(+)支持WP:SYSOP里加入对提问的相关要求。再另,维基百科里有“楼上”一说吗?……--FrankLSF(第八次动员令) 2010年6月28日 (一) 01:13 (UTC)

我不太懂各位描述的情况是什么问题耶,是不是跟这件事有关系?另外,我想请问Winertai,你说

如果规定管理员个把月不执行管理职权就取消职权,或许就有很多管理员认真起来。

是指管理员处于闲置状态下,就该将职权让给其它人有机会选出下个管理员来接手执行吗?—61.225.80.34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5:28 (UTC)

人事案的提问限制

  • 非预设问题,都是选答题。
  • 避免将无关的个人恩怨带进问题里。
  • 避免重复的题目。

其实没打算对提问进行限制,只将框框内的文字放入WP:sysop内。希望提问的人要保持问题素质,如果提问素质没问题,我们也不必在WP:sysop里面啰嗦地加注文字。--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1:40 (UTC)

(+)支持:另建议第二点改“避免无关的问题、个人恩怨问题。”其实我是第一个看到这讨论的人,但因为劈头就点名我,基于避嫌我只好在一旁默默的观察。但是观察半天,在云彩前辈的投票页又有一样的情况,因此只好跳出来阐述自己的意见。加了这些限制在白纸黑字上,往后参选人也较有的理由推掉类似问题。—Rocking Man !! 舌战 2010年6月30日 (三) 05:05 (UTC)
其实名称‘选答题’,本来就是可以不用回答的,因此多这三选项,只能说属于‘道德’劝说。相关问题,候选人择不择答是他的自由。不过,若因‘不适当的不择答’而少了几张票,是候选人的过错。
说到这,我斗鸡性格又起。我并非针对谁,但是大家有没有想到一个问题,为何以前大家不重视这问题,这次那么多人跳出来为‘选答题’定义来说项?当诸如[1][2]举行时,竟然没有人闻问选答题的品质?
其实在我看来,管理员或行政员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与维基人互动;能容忍不一样的声音;少了一个行政员或管理员,可能只是会让管理层面吃紧,但若多一位不适任的管理员或行政员,所引起的蝴蝶效应,可能就是上百上千新维基人流失。
讲那么多,其实也没那么严重,我知道候选人的难处,如果是我,当然也不希望有不需要的选答题,有更多个人恩怨或重复问题。但是话说回来,不答就不答,摆个高姿态发表个道貌岸然的说明,让人有些不悦,也非符合善意推定意旨。最后,插个题外话:一个万次编辑历史中,没有道过几次歉的管理员,你认为是管理手段娴熟,但我却认为是‘毫无反省能力’或者没有SQ。--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25 (UTC)
其实大家主要指的不是Winertai您,而是另一位的问题:“如果现在要你申请罢免5名管理员,你会罢免谁?”。您觉得这样的问题在问什么???—CHEM.is.TRY 2010年6月30日 (三) 09:07 (UTC)
好像没有人看得懂User:Winertai在问什么耶……—122.125.138.136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11:25 (UTC)
抱歉,帮你修改发言中的‘他’重定向,发言就发言,请不要使用含混不清的字眼,不但会让人搜寻不到您的问题,还产生许多回答上的困扰。回答您的问题:不太赞同您的看法,因为这里面看不懂的好像只有您。另外,如果您有注册帐户,就请不要用IP匿名用户发言,这种行为,可能会被当成违反WP:傀儡方针,主帐户甚至会被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03:20 (UTC)
其实......我觉得......回答那么多干嘛!您当大家通通在说您啊!-Rocking Man !! 舌战 2010年6月30日 (三) 17:07 (UTC)
  • 在下觉得:
  • 时间限制:所提及的有关候选人自身违规行为必须发生在最近一年内
  • 内容限制:不应以提问者自己的私人恩怨作为提问内容,除非恩怨和候选人有关;
  • 次数限制:每位提问者不应超过5问;
  • 频率限制:同样的问题不应当在连续三次人事案中重复提及。

--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6月30日 (三) 11:57 (UTC)

  • 所指证关于候选人的违规行为必须发生在候选前一年内至今
  • 不应提问和管理方面无关的问题,如个人恩怨等,除非问题涉及候选人。

问题重复就由候选人和客倌看看笑笑就好。—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30日 (三) 12:58 (UTC)

第一项提议可以接受,第二项有小语病,因为如果是‘个人恩怨’,当然会涉及候选人。--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03:20 (UTC)
用户既然可能和管理员发生私人恩怨,就可能和其他用户有私人恩怨,亦即是不必然涉及候选人(如某B将和某C的事拿到候选人A的选务页上当问题)。所提问题必须和管理方面及候选人有关,不应将无关议题搬至不相干的页面借题发挥。—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日 (四) 06:33 (UTC)
您的说法显然与Jasonzhuocn兄‘个人恩怨’定义不同,我不知如何审视?Jasonzhuocn兄提案显然较严谨:‘即使个人恩怨与候选人有关,但若非管理层面的仍不宜提出’。另外,个人以为,候选管理者连管理都未涉及,‘所提问题必须和管理有关’似乎过于严苛,何况即使是行政员,其编辑、社群讨论时的态度,仍需作维基模范。--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2日 (五) 01:04 (UTC)

提请修订WP:RFA

建议修订如下:

  1. 三条问题的回答于09年加入至今两年多从未修改,且目前管理员候选时其他用户会提出更多问题提问候选人。建议修订此模板以总括其他用户提出且真的有价值、有意思的问题,并在提名时一并回答。
  2. 为免导致管理员反对票过多,建议候选管理员需经七天联署期,联署自动视为支持,七天内需得三名用户联署,得到三名用户联署后即无需等待七天可直接进入投票,得不到三名用户联署者就存档告结。
  3. 建议将冷静期设为三个月,当管理员投票不通过时,仅有在三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
  4. 建议以英文版为蓝本并废除申请成为管理员的各项时间、编辑数的要求,并改为英文版的指引。
  5. 建议引入紧急/临时授权,当受大范围破坏时(比如代理IP机械人破坏),可将投票期缩短并使得该管理员申请能尽快通过以便使用其工具进行反破坏工作(比如封禁破坏的用户),此等权限在一个月后、社群共识要求或破坏已结束的时候向元维基申请移除。

声明:本人无意透过这些修订以便利于本人去参选管理员,而本人中期内无意参选。反对时,不希望您一口气反对,而是逐项提出建议,支持也是。希望大家多多的意见能够推动中文维基百科的成长,而本人亦不希望在此讨论受到任何批评,所以希望您能够指出本人之过错。-HW (留言 - 贡献 - 致社群) *DC9投票* 2011年5月10日 (二) 09:18 (UTC)

  1. (+)同意,但是不要太多问题。而且最好限定与管理员权限和方针指引有关的问题
  2. 个人认为没必要
  3. (+)支持
  4. (+)支持
  5. (+)支持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5月10日 (二) 12:25 (UTC)

  1. (-)反对:除第五点外皆无问题。唯独第五点称“缩短投票期”我表示反对,应该暂停或加长投票期。-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15:07 (UTC)
第五点是临时紧急条款,遇到严重破坏的时候,管理员人手不足,无法应付的时候用的。“暂停或加长投票期”岂不是背道而驰?完全无法反破坏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5月11日 (三) 06:57 (UTC)
我明白是临时情况,但遇到破坏时,应该是先解决破坏再继续投票,同时也应该就因发生破坏而浪费的投票时间因应增加。如果缩短时间,实际上是损害了受影响维基人的投票权益。更麻烦的是,如果在票数处于差不多通过而又有人想避免投票后期可能出现的大量反对票时,可以利用这个机制建立大量傀儡破坏以缩短投票时间,从而影响投票结果。我认为人手纵使再不足也应该抽调过来优先解决破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03:34 (UTC)
  1. (+)同意,但是不要太多问题。而且最好限定与管理员权限和方针指引有关的问题
  2. (=)中立
  3. (+)支持
  4. (+)支持
  5. (+)支持

--UAL55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9:49 (UTC)

请不要打几个支持,一句话解决。-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03:37 (UTC)
若为紧急条款,临时/紧急管理员应仅能对遭破坏的条目进行保护、仅能处理{{D|G3}}类型速删、仅能对进行中的破坏用户执行封禁而不能处理AFD删除/Copyvio删除/权限申请处理等管理员积压任务。
联署期个人认为无必要。
由于英文维基已经废除了en:WP:VOTE还配有管理员训练营等措施,所以简单照搬en RFA制度个人认为不现实。
除RFA三个必答题之外,请考虑起草针对行政员选举使用的新必答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5月12日 (四) 04:57 (UTC)

提议1:

  • 管理员 RfA
    1. 您期望帮忙怎么样的管理事务?请先阅读管理员的介绍页面。
    2. 在所有您在维基百科撰写的条目或作过的贡献中,有没有让您觉得特别喜欢的部份?有的话,为什么?
    3. 你有没有在过去遇到任何有关编辑方面的冲突,或者是你认为其他用户造成你的压力?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以及未来遇到时您会怎么处理?
    4. 若在作为管理员的日常工作中,由于自己的失误或是核查不够严谨,影响会侵犯了其他维基人的利益,甚至遭到了他人的怀疑,指责或者攻击您会如何处理?(Merphisto @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冰霜葵
    5. 请问您对以下模板的认识如何:Template:CleanupTemplate:ExpandTemplate:SubstubTemplate:ToneTemplate:UncategorizedTemplate:WikifyTemplate:UnreferencedSymplectopedia
  • 行政员 RfB
    1. 您在任管理员时有没有遇到任何有关管理方便的争议或冲突?如有,请详述事件起因经过结果。如没有,请问你未来遇到时您会怎么处理?
    2. 您期望帮忙怎么样的行政事务?请先阅读行政员的介绍页面。
    3. 如果你发现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明显违背了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决议,你会怎么做?(爱学习的饭桶)
    4. 你是否阅读过先前的讨论,在哪个时候应升级,哪个时候不应晋级?你是否明白晋级所需要的条件?(Evo101469)您对于处理行政员的工作是否满有信心?
    5. 您目前是否有任何维基压力?如有,您会否需要维基假期?
    6. 您目前是否有在任何其他维基媒体站点持有任何比自动确认用户高的权限?您亦是否有持有任何全域权限?

HW (留言 - 贡献 - 致社群) *DC9投票* 2011年5月12日 (四) 10:30 (UTC)

提议5:加入以下条款:

  • 临时授权:临时授权是为大范围的破坏而设的,目的是方便用户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反破坏工作。临时权限只适用于管理员而不适用于行政员,而其申请者必须合乎申请一般管理员的资格。临时授权可自荐或被推荐,投票期则为三天,当中必须得到最少十名用户支持,支持票率必须为八成或以上,且必须最少有一名现任一般管理员支持。投票结束之后,如达标将作临时授权,待续HW (留言 - 贡献 - 致社群) *DC9投票* 2011年5月12日 (四) 10:36 (UTC)
    该等权限有效期30天,且只限用作对遭破坏的条目进行保护(不包括永久保护)、处理{{D|G3}}类型速删、对进行中的破坏用户执行封禁而不能处理AFD删除/Copyvio删除/权限申请处理等管理员积压任务,违者可被立即由一名管理员向元维基提出除权并于“客栈”公告,并在6个月内不得申请管理员;当破坏已经结束又或已满30天(以较早者为准),临时权限持有者应当立即被除权,除权可由该维基人在“互助客栈”上公告并自行至m:SRP申请除权,又或由一名一般管理员向元维基申请并在“互助客栈”公告。如临时权限因破坏未结束需要被延长,需重新申请临时权限,申请期间如已满30天,可暂保留权限至临时权限投票结束但期间不得使用权限;如未满30天,可继续使用权限。临时权限持有人如需申请永久权限,应该按正常程序再次申请,申请期间要求同延长权限。-HW (留言 - 贡献 - 致社群) *DC9投票* 2011年5月12日 (四) 11:56 (UTC)
多大规模算大? Vandalbot那是靠现有力量解决的。-2011年5月12日 (四) 10:53 (UTC)
我多打了一个波浪号.... 囧rz...-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5月12日 (四) 15:34 (UTC)
修订:临时权限可随时申请,...(但维基人可以善用手上一票以决定该情况是否需要临时权限以反破坏)-HW (留言 - 贡献 - 致社群) *DC9投票* 2011年5月12日 (四) 11:56 (UTC)
  1. (+)同意,但是不要太多问题。
  2. (=)中立,个人认为无必要。
  3. (+)支持
  4. (-)反对歧视不懂英文的人。如果完全取消初始门槛,那么来几十个新用户扰乱管理员选举怎么处理?
  5. (+)支持建议,不必经过投票由行政员自行授权,最长不得超过30天。临时授权期限过后必须除权。

以上--苹果派.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5:27 (UTC)

  1. (+)支持
  2. (=)中立,有大量反对票又如何?
  3. (+)支持,在下还以为一直都是这样。
  4. (-)反对,英文维基的机制与中文维基南辕北辙,难以借鉴。
  5. (-)反对,虽然大规模破坏的确需要人手去处理,但缩短投票期逼使相关用户当选的做法并不妥当。首先,刚当选的用户未必熟知如何操作管理员权限,难以倚靠他们来应付大规模破坏。其次,中文维基不像一些小型的维基计划,只有数位,甚至没有管理员。然而,我们有一定的人手去应付大规模破坏,而且亦有巡查员和回退员,一起进行反破坏的工作,相信问题不大。而且,申请期为期三天,就算当选也是三天后的事,说不定那时大规模破坏的趋势已经减弱。因此,临时授权的管理员由于各种因素,难以即时解决问题,这样与应付大规模破坏的初衷可谓背道而驰,而且限制甚多,缺乏经验的用户可能因此而误入歧途,导致在半年内无法竞选管理员一职,从而可能让本来有意担任管理员的用户大受打击,与此同时又无法应付大规模的破坏,最终得不偿失。
    AT 2011年5月13日 (五) 03:49 (UTC)

目前看来“修改必答题”、“限期三个月”均没有太大争议;至于“联署期”则需要不大,暂不予讨论。至于“英文版方针”,只是很简单的:“参选管理员的候选人只需要得到社群的信任(用投票来获得结果),而没有任何编辑数、注册日数的限制。”,其实我也觉得这两条没有问题,但是我认为“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可能需要被废除。试想想,User:Liangent有自己编写的内容吗?

至于争议最大的临时权限,就给时间大家再讨论吧,再过数天本人才给意见。-HW (留言 - 贡献 - 致社群) *DC9投票* 2011年5月13日 (五) 09:42 (UTC)

HW似乎(可能是我的理解有误)有意无意地忽视“缩短投票期”的反对声音,反而说争议最大的是临时权限。破坏问题只要不是太严重,正如AT所说,是可以由回退员们处理的。我觉得最不合理的还是缩短投票期。一则投票期应该是投票前已经决定,而受到破坏者因素缩短的话,实际上某种意义上是肯定了破坏者的破坏行为。第二个第三个原因我已经在上面说过,不再重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1:20 (UTC)

缩短投票期不就是临时权限的事吗?-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5月16日 (一) 12:46 (UTC)
那我真的误解了。我到目前为止还是无法理解“缩短投票期”和“临时权限”到底有什么关系。不过无论是两者哪一种我都很难接受。至于其它几条倒是无所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11:08 (UTC)
只是在申请临时权限时才缩短,申请永久权限者,则维持14天不变。-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5月18日 (三) 12:04 (UTC)
我表示我真的看不懂。-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15:09 (UTC)

管理员评选新提案

我简单地就我的想法整理出一个提案。原本我没打算这么快提出,后来觉得经过黄先生、HW、苹果派一众朋友的炒作,目前提出或许通过的几率会大很多,打铁要趁热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54 (UTC)

User:Edouardlicn/管理员评选草案1


原则:管理员是可信赖用户。可信赖并非等同于其地位超然,而在于其处理纠纷或完成重要内容操作时的可信赖。事实上,管理员不应被视为类似政府或企业的管理人员,而应该被视为维基各项方针、指引的忠实执行者。所以过往以选举订立管理员的方法,一定程度上基于,一定程度上又引致维基人产生“管理员是官”的错觉。 所以在这里,我建议引入类似红帽系统管理员考试的机制,以考试判断用户是否适合参与管理员工作。


讨论

请就可加入内容展开讨论,目前的草案实在是太简陋。提议者请在下面具体列出哪一点要补充,什么内容要加入,什么内容要修正。-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58 (UTC)

瀑布汗,我的意思是除了巡查员和回退员外,不承认其他.......请各位就此点加入其他类似的管理位置。-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26 (UTC)
已就容易误会的字眼修正。-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29 (UTC)
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考试制更让我规划中的将管理员定位为执行者(事务官),而封禁委员会为决策者的(政务官)有共通之处,我会慎重考虑此案的可行性。--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35 (UTC)

@Coekon,此为“开卷考试”,不存在作弊,只存在你对问题的答复和用户对此回应的满意度。尤其是对于现实案例一环,以及对于过往贡献一环,其处理更能彰显此人对社区问题纠纷(这在中文维基尤其重要)的处理态度及手法。不过你提出的作弊问题,我想我应该简单就这里加上一点设置-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58 (UTC)

另,即使方案完成也不能说完善。正如现在的投票机制,早期的内容可能会比较简单。通过多次的问卷设计,其效果也会慢慢彰显。-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58 (UTC)

其实应该完全没有作弊问题,就算此管理员是临时去问答案的,真正管理时谨慎地问过他人看法才下决定不也是一个值得鼓励的行为吗?--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4:23 (UTC)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试题要怎么产生?是临时由各个用户向被提名者提问吗?--祥龙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4:28 (UTC)

基于目前的框架去设计。这个问题要一步一步来,而且还要做一次模拟,看看效果如何才能正式制定为政策。所以具体怎么设计还是放在模拟时做,现在大家先看看,有什么类型的问题应该集中在二、三部分提出。正如之前客栈有人提出的,目前管理员选举后面的问题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奇怪,我们不妨将问题集中起来,看有哪些是有共通点的,在前面一起提出,然后压缩后面的问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27 (UTC)
这样子万一先前没有看出致命问题,等到模拟才发现无法执行,就白费很多心力了。至少要先有一个方向总纲,事先预想技术上有无不可能处理之处。--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8:06 (UTC)
大纲已放在这里,请有意者参考修改。如果你对此有什么疑问,如果是巨大的不可修复的问题,相信通过目前简单的讨论即可找出,也无需待到模拟。如果是小问题,模拟时即可发现。-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33 (UTC)
我并没有反对试行,目前大纲要内没看到祥龙提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不太应该等到试行期才来评估合适与否--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49 (UTC)
希望各位多给意见。如果不是太大的变动,可以直接对项目页进行修改。-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55 (UTC)

*(-)反对,反对这种为了反对某接任提案而临时修改规则的做法。更反对某管理员随意关闭符合方针的罢免提案。屡次关闭属于严重滥权,保留对其提出解任联署的权利。--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6:38 (UTC)不好意思我理解错了。--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1:15 (UTC)

上述反对意见建议视为该用户最近以来扰乱维基与社群的不当行为的一部分,意见可以参考,但是可以不列入考虑。仅有在该用户有诚意面对他忽略的问题和与其他用户沟通之后,才有继续交流的可能。-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23:29 (UTC)
这也是意见的一部分,如果是正面就应该接受。-Edouardlicn (留言)
坚决(-)反对随意定义他人为扰乱。--百楽兔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42 (UTC)
那你的随意公审是根据哪一项规定来著?-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38 (UTC)
公审为什么要根据规定?我判谁罪了吗?我的公审还是一个公平公开的说明场地哩,对我有利吗?你只是想找我吵架,那你会继续失望喔。--百楽兔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7:01 (UTC)

吵架请去自己的讨论页,有意见欢迎直接指出,认为无可能者请说明理由,除此以外的事情请尊重对这个世界还有爱的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47 (UTC)

请问各位,在管理事务方面,除了上述的回退巡查员以外,还有什么是比较靠近的可以考虑的位置。—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6:47 (UTC)

坦白说,在下认为Edouardlicn兄方案的在方向上是错误。现在,管理员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不活跃的管理员很多,就算活跃也不一定会经常运用管理权限,导致真正在做站务和维护工作的只是极少数的管理员,逐渐贡献呈两极化。Edouardlicn兄方案将现在管理员的门槛加高,让本来已经不易当选的管理员变得更加困难,针对的改革重点应该落于如何解决存在不活跃或不运用管理权限的管理员的问题。因此,在下认为改革应该将焦点放在如何逐步裁减冗员,最重要的是如何让社群意识到70多位管理员的背后,真正活跃的其实不过一半和积极参与站务的并不过四分之一的绝望真相。—AT 2011年6月16日 (四) 02:20 (UTC)
谢谢你的回应,只是我自己觉得(仅代表个人意见),这个方法并不会增大难度,反而有可能降低。大家可以回顾近期的几次投票,我可以这么说,除了投票就是投票,下方的问题与投票本身互动不大。难听一点说,投票者觉得“嗯,我觉得这个人不错,这个人很愿意为社区卖力。”于是就投下支持票了;如果以前跟这个人结下什么梁子,“反对”完事;更可笑的是用日文提出问题,然后以对方“不肯花时间翻译内容”为由反对。如此下去,我觉得再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人以用户页挂上越南国旗对抗中国为由反对参与管理员。
失控的投票问题方向,其实无形中大大提高了门槛,而且让想做管理员的朋友无所适从。正所谓众口难调,反而管理员究竟要具备什么素质,恐怕选举过后参选人本身也不太懂。而人情票导致一些人当选,但当选过后这些人又未必适合当管理员。以最近某人的活动为例,他的活动过后猫盟上就有人说:“真后悔当时投了支持票,幸好当时他没有当选。”有些人多次参选仍未选上,反而在选举过后提出“修改选举规则”,而不是去了解管理员应该怎样当。我觉得投票制度对这种想法可能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即投票本身并未有赋予用户管理员的要求。
而你上面提到的冗员问题,一方面我的方案中已有提出通过最近活动数量限制,另一方面,冗员问题应由另一机制去控制,如果将冗员问题完全怪责于选举或我现在提出的方案,我觉得这样无补于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4:34 (UTC)
在下不知道实际情况如何,至少以在下来说,对参选管理员会望而生畏。—AT 2011年6月16日 (四) 05:48 (UTC)

的确大大提高门槛。此制无疑只是扩大了现行投票制之答问,另外何如评分呢?凭感觉?另似有小误︰何如悉之“最近半年内每月最少登入8次”?—J.Wong 2011年6月16日 (四) 04:55 (UTC)

还是凭感觉,只是大家的互动会有所增强,着眼点在“我觉得你可信度有多高”。登入数应该可以由管理员查吧,这个要咨询管理员是否可行,如不行应该另外设定门槛。就上面AT所言,低活跃的管理员需要这个来解决,但是,管理员当选后低活跃暂无法解决。-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9:58 (UTC)
  • (!)意见。有关草案中的试题的部分,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项的部分先跳过,需要再想一下。
第二项的自我评价,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自我介绍的部分,建议区分为几个项目。目前想到的项目包括:与社群的沟通,编辑争议的处理,提出删除/关注度/侵权等的经验和较为严重的处理过程,对担任管理员之后的简单目标。项目可以再增加或者是调整,但是不宜过多(最多6项我想也很多了)。由参选人根据这几项提出他的经验,每一项字数不可多于1000位元(减少冗长的内容,提出者需要多想想怎么适切的表达),或者是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位元(类举)。这个部分提出之后,在一定天数之内让用户投票,每个项目只有两个选项,分别是。计分方式,是一分,是零分。每个用户提出的总分加起来,除以总提出的人数得到一个平均值,超过3.5分(4项题目,5项题目是4.5分类推),他就拿到这30%的部分。
后面两项,问题的数量和范围必须有限制,我的想法是,第三项是偏重在较为常篇的论述,所以题目不能多,一个用户提出一题,不超过6题。第四项属于杂项类,不能牵涉到该用户与参选者之间的直接编辑冲突之类的问题,一个用户3题,最多总数不超过15题。这个数量可以再议,但是尽量偏向低一点,以免过于冗长。计分的方式也可以类似上面提到的来进行。-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0:58 (UTC)
内容细节方面我很赞同,只是如果又回到“可否”我觉得就等于回到投票。我的打算是用5分制模糊用户的意见,平均分计算方式与你的想法差不多。-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4:14 (UTC)
我了解你的顾虑,但是,这种选择的过程总是需要一个可以适当量化的评量,不然连是否符合最低标准都难以确认。然而,我的出发点是:第一是让不同的评选角度有各自的比重,给参选者机会再不同的类别上都有表现的机会,不会因为一项稍微差一点就被全盘否定。另外一点是简单化,让新手容易加入讨论,但是不要让现在乱七八糟的问题继续下去,同时过分拖长答问上耗费的精力和时间,这样也会让有热情的人退却。-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1:19 (UTC)

方案有了一定幅度修改,我决定将管理员参选下限交回“管理员”条目中的定义,并大幅度提高评分人门槛。—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1:43 (UTC)

问题方面,建议加入对管理员的期望,例如在线时间一类。-HK-King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14:03 (UTC)

提议在管理员投票内添加对投票者近期活跃程度的限制

关于管理员标准

“编辑次数超过1000次”,看了一下当选的好像至少要五千次的样子,是不是应该改一下?PS:以前用IP参与讨论,最近才用的账号。--Panelequal (留言) 2012年2月5日 (日) 12:24 (UTC)

编辑太少的基本选不上。此外发现两个多月没有新投票了。--MakecatTalk 2012年2月5日 (日) 12:38 (UTC)
米知名度的就不要想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01:08 (UTC)
感觉1000次的规则很合理,有个八百一千次编辑应该具有管理员的能力了。至于能不能选上另说……--铁铁的火大了江娥啼竹素女愁,李凭中国弹箜篌。 2012年2月7日 (二) 05:38 (UTC)

管理员再选间隔

我想我一直都以为这个间隔是六个月,和解任是一样的;但是现实好像找不到这个规定。所以各位看看要不要设定?还是继续模棱两可下去?--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7日 (一) 17:06 (UTC)

(!)意见这个应该判为无效,我也想找这规则,但无奈地找不到。--Flame 欢迎泡茶 2012年5月8日 (二) 02:39 (UTC)
我不要。我相信能去RfA的相信是有志之士,亦对计划有相当认识,那靠自律就足够了吧。抹杀了之前不够票的有能之士多不好呢。但我不反对任何理解“雪球在地狱里出现的可能性”并意识到选举成功的可能性与以上陈述无异的编者去关闭讨论,惟付诸实行前请先与当事人沟通。-Lakokat 2012年5月8日 (二) 02:48 (UTC)
好长的句子,看晕了……--铁铁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条腿骏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9日 (三) 07:09 (UTC)

建议管理员申请者需要两年内无合理封禁记录


巡查员、回退员都需要一年内无合理封禁记录,管理员自然应该要求更高才对。--Datedriftsss留言2013年2月9日 (六) 15:13 (UTC)

如果是错误封禁呢?机器人失灵的封禁算吗?--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2月9日 (六) 15:17 (UTC)
合理封禁,比如破坏。--Datedriftsss留言2013年2月9日 (六) 15:21 (UTC)
↑这支帐号是谁的?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2月9日 (六) 15:25 (UTC)
用不著你管。--Datedriftsss留言2013年2月9日 (六) 15:29 (UTC)
合理的判定标准过于主观,而且有些条目范围的封禁不一定在全站有代表性。另建议对症下药采用编辑禁制,原方针改为“一年内无合理全站封禁记录”--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9日 (六) 15:31 (UTC)
此用户在本人讨论页的留言:[3]。--Makecat 2013年2月10日 (日) 10:45 (UTC)

权限申请是直接授权的,管理员申请要讨论,并且讨论者也能看到封禁记录。如果这个封禁确实足够证明这个人“有问题”,投票时社群也不会随便投支持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10日 (日) 11:18 (UTC)

我认为这是个没有必要的规则。理由上面的朋友已经提到,如果是真的曾因为破坏之类的理由行为不当而遭封禁的用户,要获得社群成员的推举顺利当选管理员的机会几乎不存在,所以订这种规则的意义不大,只是徒增困扰而已。--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2月10日 (日) 19:36 (UTC)
我支持楼上的意见,坚决不能让破坏者当选管理员。之前某用户当选管理员,说明制度有严重的问题。--方针与指引互助客栈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2:24 (UTC)
方针神马的都是浮云,能刷票,能忽悠,能笼络到敢于做出决定的人才是真正的决定性因素。--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15日 (五) 03:25 (UTC)

雪球法则用于RFA/B/C投票的设想

在英文维基百科,很多显然不会成功的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投票都以WP:SNOW提前关闭。中文维基百科是否需要引入这种制度?--GZWDer留言2013年6月13日 (四) 11:20 (UTC)

最近就有几个玩票的管理员申请,如这个。我认为这制度可以考虑。--Risk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11:28 (UTC)
推而广之,在优特条目评选中同样也可考虑引入提前关闭制度。--Hargau留言2013年6月13日 (四) 14:44 (UTC)
人家也不算是玩票。。你看人家都有一票赞成了 囧rz...--♥VC XC 2013年6月13日 (四) 23:48 (UTC)
其实有些WP:SNOW请求也有1-2票支持,看看en:Wikipedia:Requests_for_adminship/Apteva_2。现在准备把Amysze123的请求提前关闭。事实上Cn223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扰乱者。--GZWDer留言2013年6月14日 (五) 05:43 (UTC)
本人原则上不反对引入提前关闭制度(前提是要有客观准则),但觉得目前最大问题是管理员参选门槛太宽松了,与大家心目中对管理员的最低要求还有一大段距离,才会不时出现符合参选门槛而大家都投反对票的情况。中文维基百科成立初期,因为缺乏经验和先例,一个较宽松的门槛情有可原,但随著中文维基百科已举行过逾百次管理员投票,大家应该逐渐摸索到当选者会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是时候归纳这些经验来更新参选门槛,减少明显不合资格者勉强参选的情况。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14日 (五) 14:25 (UTC)
赞同。--Kolyma留言2013年6月15日 (六) 00:21 (UTC)
先来一个初稿“抛砖引玉”重新编写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管理员资格的部份内容,主要参考了巡查员、回退员的参选资格以及管理员选举的一些实际操作经验,欢迎各位提出意见改进: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15日 (六) 02:35 (UTC)
那些不良行为如使用傀儡,传侵犯版权的文字或图片,发起编辑战,不是会受到封禁,违反“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吗?这样列在“其他条件”以乎没意义。--Risk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3:43 (UTC)
以上条件是取自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管理员资格内的其中一项“非正式条件”,如果大家认为“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已经可以涵盖,也可以删除这项条件。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15日 (六) 04:49 (UTC)
正式条件是否/何时可以破例?就像Makecat(被永久封禁前)--GZWDer留言2013年6月15日 (六) 09:25 (UTC)
既然是正式条件,自然不容许破例了,否则“何时可以破例”将会引起很多争论。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15日 (六) 15:30 (UTC)
我有个问题,如果候选人在其它语言的维基百科拥有管理权限(回退员、管理员之类的管理权限)的话,该如何考虑?--Lanwi1(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01:07 (UTC)
个人认为可以作为投票时的参考,但不影响正式条件。--广雅 范 2013年6月16日 (日) 01:13 (UTC)
是啊,这只是个参考。如果候选人是在两个或以上的维基站点活动而且有经验的跨维基贡献者的话……(例如过去的Makecat,他也是英文维基百科的活跃用户)--Lanwi1(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02:20 (UTC)
即使是跨维基活动者也不一定保证其能正确理解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跨维基的某些方针可能不同请注意。--广雅 范 2013年6月16日 (日) 06:16 (UTC)
“正式条件”可能会被更容易理解成“3000个edits=管理员”(而不是值得信任/积极参与维护工作/编写条目等的用户更容易申请成功)。不如直接说不满足这些条件的申请通常不会成功好了……--113.200.212.72留言2013年6月16日 (日) 07:34 (UTC)
建议要求参选者达到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HW 2013年6月16日 (日) 07:43 (UTC)
赞同HW的提议,最好是同时符合条件一(活跃度)及条件二(编辑数),缺一不可。--沙田友留言2013年6月16日 (日) 11:41 (UTC)
同时合乎也是不错的建议。-HW 2013年6月16日 (日) 14:33 (UTC)
3000次编辑会不会太少了?真有3000次编辑的人RFA估计各位都会投oppose吧?还有基本问题要不要改一下或增加什么的?--广雅 范 2013年6月16日 (日) 14:20 (UTC)
设置下限吧了,如果三千次有质素的编辑我可能会投支持,但三千次质素欠佳的编辑我会投反对。-HW 2013年6月16日 (日) 14:33 (UTC)
才比回退员多2000次……记得某些人认为编辑数要上万次左右才行的(也有可能记错了)?还有基本问题呢?用了这么多年也可能有固定回答了吧?--广雅 范 2013年6月16日 (日) 15:10 (UTC)
上万次只是这两年当选的管理员大多都是上万次编辑,自然而然成为了一般情况下的潜规则。而某些人比如张安德鲁,当选的时候也就六千多次。--♥VC XC 2013年6月17日 (一) 01:26 (UTC)
根据统计,在中文维基百科有上万次编辑数的编者仅179人,至今依然活跃的可能只有六七成,而当中又有一部份对管理事务完全不感兴趣,再扣除已经当选管理员的,剩下来潜在参选者的数目可想而知。因此,三千次编辑(根据统计推算约有六百人)并容许未达标者以巡查员或回退员经验补足,会是一个相对较合理的门槛。毕竟根据Wikipedia:管理员方针的首段:“目前的维基政策是将此许可权(管理员权限)授予任何人,只要此人已经活跃地在维基百科贡献了一段时间,在一般情况下也是为大家熟知并信任的维基社群成员。” ,故不应将门槛定得过高。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17日 (一) 13:15 (UTC)
如果允许提前关闭投票,那么那些复杂的规则就根本没有必要,又不是制定法律。--HNAKXR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13:28 (UTC)
重申两点个人立场:(一)本人原则上不反对引入提前关闭制度,前提是要有客观准则;(二)本人觉得目前最大问题是管理员参选门槛太宽松了,与大家心目中对管理员的最低要求还有一大段距离,才会不时出现符合参选门槛而大家都投反对票的情况,所以才建议调整参选门槛令其变得更贴近现实。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17日 (一) 13:38 (UTC)
大家是有反对票恐惧症吗?反对票就说明该用户不符合要求,何必弄这些提前结束的冗余程序。乌拉跨氪 2013年6月17日 (一) 14:56 (UTC)
提前关闭投票可以阻止用户利用方针进行扰乱性的行为,这是WP:SNOW的意思。--Risk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04:57 (UTC)
对付扰乱最好的方法就是:无视。乌拉跨氪 2013年6月18日 (二) 06:53 (UTC)
管理员一般不是这样做事吧?--Risk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07:09 (UTC)
WP:RBI-Mys 721tx(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07:13 (UTC)
不理会≠不处理,提前关闭投票才是不理会破坏者的做法,而不是投反对票。--Risk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07:17 (UTC)

(!)意见:参选门槛与“应该当选”的准则是两回事。3000次编辑是基本门槛,表示达此门槛的用户已具基本的经验和参与度,有人认为编辑数要上万次才能当选,不代表编辑数不达此数的用户不应参选或没可能当选。“雪球法则”是防止扰乱性、官僚性的行为,这些行为无论参选门槛订得如何高都可能发生,例如以“太帅”参选理由,又胡乱回答问题,这根本没有必要继续走完所有投票程序。引入这制度可以提前关闭投票,减省官僚性的程序。--Risk留言 2013年6月17日 (一) 14:00 (UTC)

(!)意见,我认为没有必要提前关闭投票,因为这是参选人检视自身在其他人眼中评价的机会,纵使有些玩票说自己帅的也来参选,但自然也会有对等的反对意见出现,明显来乱的,大家也是凑热闹来发表反对意见,说会耗费社群精力,我认为根本不会,对明显来乱的,你留个言也不会浪费你太多时间。“以人为镜、以明得失”这是古谚早云。
任何维基人都有出来参选维基职务的权利,你也许认为他玩票乱参选,搞不好他本人对此很认真,提早关闭投票我认为有剥夺他人参选权利之嫌。
还有我认为编辑要达3000次才能参选管理员倒是不错的构想,降低玩票的出来胡乱参选的机率,另外我建议应订立一些规则防止频繁参选。
例如,参选过一次失败没选上后,6个月内不能再选。
还有报复性推荐他人参选管理员的防止机制,有些平时在维护条目的维基人,常因回退一些条目内容被其他用户心怀怨怼,有些用户就想到搞出推荐这人出来参选管理员的报复性行为,我认为应该对此订立一些规定,例如被推荐之人如果没有在对话页表达参选之意愿、或在该项投票页面表达参选之意愿,则在3天后应该马上关闭投票,毫不迟疑的随即关闭投票,也不要去骚扰被推荐之人的对话页,问该人你真的愿意参选管理员吗。我认为“报复性推荐他人参选管理员”算是一种骚扰行为。被推荐人没必要为此骚扰行为,还特地到该项投票页面表达他被恶意推荐。直接3天过去马上关闭投票,当作没发生过此次推荐选举。--Znppo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14:05 (UTC)

落选后6个月不能参选太严格了,3个月还差不多。--♥VC XC 2013年6月18日 (二) 14:39 (UTC)
3个月也可以,我纯粹先设定一个时间,时间要多久,这可以再作后续讨论。--Znppo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16:53 (UTC)
对于乱来的参选,当然大家可以投反对票,但某程度上是鼓励这种行为,前面也有用户提出WP:RBI,对于扰乱性行为,回退、不理会是最好方法,即是提前关闭投票,而不是投反对票然后走完所有程序。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没必要为完成程序而完成程序。维基百科也不是民主体制,没有所谓参选权利。--Risk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4:53 (UTC)

(!)意见关于3000次编辑,私以为3000次编辑不一定比10000次编辑差,比如说用TW提报一次侵权,计算3次编辑一次巡查;同样提删等等工作量差不多,所以说3000次编辑不一定比10000次编辑差。Hotcat改分类,可以一个条目可以改一次,可以改多次;另外由于要鼓励多使用“预览”减少不必要的编辑,所以3000个人认为不多不少。——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6月19日 (三) 15:56 (UTC)

(!)意见,我也认为三千次足够了。只要能够良好的认识维基的政策,写作时能够良好的掌握,不需要累积更多的编辑次数,社群就可以从写作纪录和社群互动记录来评估是否适任。--Jasonzhuocn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23:16 (UTC)

那么3000次就不改了……有其他建议么?--广雅 范 [illness] 2013年6月20日 (四) 11:25 (UTC)
楼上有不只一人提到活跃度的门槛准则。本人最初的建议“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日的编辑次数须多于一次(即合共约90次)”是参考了巡查员、回退员的参选资格,但对于是否需要提升至与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一致(在过去一个月内的编辑次数须多于100次),本人持开放态度。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20日 (四) 12:46 (UTC)
原来搞错了,细心一看,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只是要求“总编辑100次或以上并在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那么本人最初的建议之活跃度门槛其实已经较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还要高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20日 (四) 12:50 (UTC)

就修订管理员参选门槛的讨论,看来大家除了认为3000次编辑是必要条件之外,对于上述的初稿并没有甚么异议。现归纳最终定稿如下,如七天内无人提出异议,便正式作出修订: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需编辑3000次或以上。
  •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资历条件:
    • 连续担任巡查员回退员3个月或以上;
    • 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一年或以上。
  • 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日的编辑次数须多于一次。
  • 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
  • 在自荐或被提名3天内:
    • 表态愿意接受提名 (不适用于自荐);
    • 回答三个基本问题:
      1. 您期望帮忙怎么样的管理事务?请先阅读管理员的介绍页面。
      2. 在所有您在维基百科撰写的条目或作过的贡献中,有没有让您觉得特别喜欢的部份?有的话,为什么?
      3. 你有没有在过去遇到任何有关编辑方面的冲突,或者是你认为其他用户造成你的压力?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以及未来遇到时您会怎么处理?

如发现候选人未能完全具备以上条件,可即时关闭投票。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26日 (三) 12:39 (UTC)

完成。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7月4日 (四) 14:07 (UTC)

返回正题

貌似离题了,目前应该先讨论提前关闭制度。我建议任何投票(包括优特条目评选及管理人员投票等)只要累积多于5个反对票而没有任何支持票,便可提前关闭投票。--Hargau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14:44 (UTC)

条件尚算客观,但本人认为需要由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提前关闭投票的决定。另外,根据上面的讨论,大家对是否引入提前关闭投票制度仍有一定分歧,故本人认为应该先落实收紧管理员参选门槛,倘成效不彰才再商议引入提前关闭投票制度。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6月26日 (三) 12:43 (UTC)
那么随便找人先投上一个支持票这方法不就废了?又或者有时候反对者扎堆关注的时候也可能秒杀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7月14日 (日) 05:05 (UTC)
其实个人认为较可行的做法是为管理员参选投票引入预提名制度,比如需要收集5至7名合资格人士联署支持才可正式进入表决程序,便更能确保投票是认真的。事实上,目前无论是管理员解任,还是纯属只是虚衔的维基奖励,都已设有预提名制度,反而参选管理员却没有,似乎是一个漏洞。不过,本人的立场依然是希望先看看收紧管理员参选门槛的成效,才评估是否需要改变管理员参选制度。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7月16日 (二) 12:40 (UTC)

建议:检修计票规则~在最后一天投反票之票值,每票仅以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票计,行政员应重思此投票结果

检视投票结果,最后几分钟AddisWang的一票翻盘,但拉人下马的不甚光彩,在最后三个多小时有三名管理员和一用户集中投反,技术性集票达阵,渠等是否有意让支持票先百花齐放,在十分之九实(时)效论表过程中,误以32比5应当选而卸心防,就在大家过年度假时,最后三个多小时有四票集中投反,让被提名人及他人来不及回应?按理此投反之管理员观盘甚久,早应表态投反票让被提名人回应,但却留在最后集中反投,拉人下马之意图明显,虽不违规定,但也不符投票之规则~请为你的投票做出解释:如果可能,请给出一个简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对票时,这样候选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并给予答复。上述精神是要给人时间回复。

是否要在最后一天投票虽是每个人的想法,不能构成投票结果的问题?但反对者如故意在最后两三小时集中投反,正方除非也故意24小时看盘,否则候选人及他人是无法理解你的想法并给予答复,且上述反对理由有宁缺莫滥、貌似需要再锻炼一下覆....,摆明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尤其最后两三小时投反者若非一班用户,而是多些权限的管理员,或可解读为玩法,玩弄技术,漠视投票精神?何不光明正大,予双方充分时间理据,输赢都心服,切莫道是在最后两三小时才看到想到,这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请注意投票规则与精神~请为你的投票做出解释,如果可能,请给出一个简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对票时,这样候选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并给予答复。其旨要是要给对方有时间理覆。再注意!外边各项投票选举均采秘密,非开箱数票是不知结果,但维基是过程中票票见光,故双方有时间性的理据很重要,如要搞最后几小时用集票示反对而翻盘,就易生不平与弊端。故本人建议~在最后一天投反票之票值即每票仅以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票计(仅适用于管理、行政员之重大选举),以落实充分沟通讨论,防杜十分之一短暂论述,可推翻十分之九实(时)效论表之以少吃大之不民主、粗造、不甚公平合理之投票弊端。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日 (日) 08:12 (UTC)

指责别人之前,不妨先想想自己是气不打一处来,还是自己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2日 (日) 08:50 (UTC)
AddisWang你在此页面已对人用二次指责用词,慎乎?你在2014年1月22日 (三) 17:59 提问,天天 2014年1月22日 (三) 21:51回复 。在2014年1月31日 (五) 10:30结票前10分钟天天是符合当选,而你在结票前9分钟2014年1月31日 (五) 10:31一票投反,倒真翻盘 ,当选与否均在你,你真伟大,要你考量9天才下这痛苦决定,还真为难了你。你要我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我何来淌浑水?正反方有何不满,理据出由社群自判,我只希望投票过程与结果是公平合理,你当真认为你这一票服了社群之心,你要早天投票没人会质疑,当然以现在规则,我是不能否认这有效票,但我的建议是否更趋合理,去尔后类似争议,你扪心自问。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日 (日) 09:26 (UTC)
谣言止于智者,呵呵。您不妨把您觉得不合理的地方,都用“xx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这样做”的问题自己思考一下。你们指责说我做票,可是从来没有说“我为什么要做票”。顺便一提,您知道比我还晚投票的最后一个“支持票”是谁投的嘛?至于刷编辑,行政员已经在质疑人的讨论页讲了。另外您不妨看一看我最近一百条编辑记录,了解以下什么叫刷编辑。我并不介意别人“质疑”我,“指责”我。但是光看了一眼表面现象,没有认真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就迫不及待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不多说了,祝编安。--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2日 (日) 09:42 (UTC)
理性分析,你用算数....最后一个“支持票”是比你慢投,是也有反制之意,但在临界状态一反票是要四张正票方可抵冲,表面上虽说正反票等值,但在最后小时,甚至几分钟反票方出,已是实质的不等值,故我倡议用旨在此,不必搞到最后小时,甚至几分钟反票方出之小动作,拉下了人,赢了也不光采。另更正你词,我是说~技术性集票达阵,没说作票。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日 (日) 09:53 (UTC)
  • 人在做,天在看。-- 782Talk2014年2月2日 (日) 11:30 (UTC)
  • 谴责!人在做,天是在看。在漫长的14天共20160分钟有四十馀人投票的20151分钟,天天是符合当选,然AddisWang在结票前9分钟一票投反,翻了盘天天落选 ,是不是以少吃大之假民主、粗造、不甚公平合理之投票弊端。再如天天落选非他能力差,而是若干管理员群因旁人而累咎于他,那更是对人非事之不客观投票,众人思之、行政员应重思此投票结果?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6:13 (UTC)
  • 强烈谴责!明显的利用投票规则的漏洞,在最后集中投下反对票的方法,使Dreamliner落选。 ——Nigel 2014年2月5日 (三) 06:56 (UTC)
我认为,不论支持或反对,想投就在投票结束前记得来投就是(我自己的做法就是早点投,我在期间花时间看了天天的编辑记录,决定支持天天,就早早投了以免后来忘了投),只要支持方的人都在结束前来投票,反对方在何时投票根本不会影响结果。那么所谓“卸心防”是指什么?难道说支持方应该要早点看到反对方票增加之后,再去动员本来不想投的人来投票再翻盘?这才是违反投票精神吧。另外管理员投票既然需要8成支持,本来就是反对票的影响比较大,当然如果不赞同这个规则也是可以提起修改,但现在规则就是这样。ffaarr (talk) 2014年2月5日 (三) 14:57 (UTC)
泰国选举?由于仍在投票时间内投票,仍符合投票要求,没需要对尾班车区别对待,也说明参选者仍得不到认可(尤其是有一个是老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5日 (三) 15:07 (UTC)
落选就是落选,三个月或者半年之后把毛病克服了再选一次不就行了?
--Kegns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5:17 (UTC)
已移至客栈,我就最后一次发言(厌恶栈论气氛,尊重后续共识):Ffaarr你似来自台湾台北市,应娴熟投票巧门,在十几廿年前当蓝绿两党票数悬疏时,蓝营人不去投,躺选都赢,现在差距不大,催票很重要,一票不能少,但重要的他是秘密投票,开票才知输赢。维基不同,票票见光,就以我论,早投支持,后画票,再复支持,直至结票前两天约百分之九十票数已出,就比例差距上,天天应上,固连我还很多人都休春假去,谁去注意票?但要搞小动作的人,在最后三小时,以等票不等值(1比4)之集票式翻盘,就是以小博大之假民主。Sakamotosan提到泰国选举-没需要对尾班车区别对待,那是因为秘密投票,票票等值当无需差异,但此投票是在票票见光下,操作空间很大,特别是AddisWang那票,与最后几分钟他的6次编辑,会有制造编辑冲突之疑?故此票是有瑕疵应不予列计。另建议修规~在最后一天投反票者,改以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票值列计,只在“事前光明正大充分论述,不搞最后几小时搞小动作”,使投票结果更趋合理,社群信服。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6:02 (UTC)

我是搬运工--Temp3600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6:09 (UTC)

经过行政员在这几天的充分讨论后,我们的意见如下:

Mys 721tx的确有不恰当提交快速删除的问题。快速删除的最后把关者是管理员,因此我们需要确保被提名者能够胜任按照规定执行快速删除的这一职务,而Mys 721tx在这一方面还仍须历练。此外,本次投票的反对意见也并未有较大争议性。

综合上述的原因,我们以为,Mys 721tx在本次投票中未能当选。然而,考虑到Mys 721tx在本次投票中获得了较多支持票这一事实,我们也确认Mys 721tx在社群中是受到了相当程度信任的。所以,我们鼓励Mys 721tx在三个月后再来参选,而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应尽量地熟悉维基百科的相关方针、指引,谋求社群更广泛的支持。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4日 (四) 14:50 (UTC)

比较好奇的是现在投票点票的时候会否CU以排除傀儡投票?—Snorri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6:23 (UTC)

不会。非经提出,查核员不会主动对WP:CUP情形以外的案例主动进行查核。尤其不会随意查核所有投票者这么大数量--Kegns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7:05 (UTC)
我觉得在社群重大投票的时候,应该要查一遍吧?否则事后发现当时有傀儡投票,岂不是更麻烦?—Snorri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7:07 (UTC)
我个人的观点是——我不赞成逢重大投票就全查一遍。一来不符合善意推定,二来对checkuser的使用(即用户隐私)不够慎重。遇到个别怀疑对象可以提出→讨论→提交查核,这在页面存废讨论/投票中挺常见的--Kegns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7:13 (UTC)
但实际上要达到“个别怀疑”的标准是挺困难的,只要在投票前后不露出大破绽,就没有理由去提CU。现在使用傀儡投票门槛不高,如果没有一定威慑,恐怕会肆无忌惮。—Snorri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7:29 (UTC)

抱歉!我虽说不再发言,但Temp3600刚贴菲菇2010年2月4日Mys 721tx选举结果,是误贴或做类比。见该其投票竣,结果建议~共收32票支持,9票反对及1票中立,支持率为七成八。可谓踏步临界,请行政员依例定夺。依例行政员可考量中立票、延长投票期或告此无效重启程序。--Symplectopedia 。看来行政员对Mys 721tx比天天优遇多了,1.天天得票较高。2.Mys 721tx最后两票分别在结票前7、10小时提出,且一大串反理,哪似天天的-宁缺勿滥、要再锻炼-无厘头反理。3.天天之一中立票事后已改支持,但未列计。4.AddisWang最后9分钟那反票与最后几分钟的6次编辑有编辑冲突之疑?故综观看Mys 721tx投票建议-行政员可考量中立票、延长投票期或告此无效重启程序与后续讨论,较之天天的-本次投票的最终结果,经行政员讨论,并没有出现特殊情形须考虑临界状态,因此候选人没有当选,还望再接再厉-Kegns。真是厚此薄彼,行政员慎思啊。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7:17 (UTC)

感谢大家对于本人管理员投票结果的关注

首先向诸位道歉,近一段时间由于工作忙碌,维基上稍有荒废,没有时间来关注客栈的讨论,若非有人提醒,至今都未必注意到。

对于这次管理员投票的结果,本人必须承认有一点意外和失望,大年初一早上起来发现多了四张语焉不详的反对票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这件事情的后续发展,已经偏离了应有的轨道。我再次非常感谢Chinuan12623能够在这件事上据理力争,但是我不想看到争执的双方如此干耗,僵持。吵架吵到这一步已经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法吵下去了。

对于这次最后三小时出现的反对票,其到底有没有故意为之,我已经不想再去深究。因为已经没有意义,只要是符合目前投票方针的投票行为,我都视为有效票。至于有没有故意为之,此为诛心之论,只有投票人自己心里明白。

有一点不得不提,管理员选举投票时常常有人问候选人一个类似的问题:“为什么目前管理员处理站务的效率低下”。我想以后如果还有人问此类问题,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最后投票的三位管理员中,两位早早的提出问题,本人也及时给予的答复,另外一位更是在提名开始后三小时就开始处理投票页面。由此可见,有人说管理员社群的效率的不高还真是事出有因。当然我也可以理解为管理员做此类决定是要慎重考虑,但是我想处理各类站务的重要性远比投票选举一个新的管理员来得高。假如每一个管理员处理站务时都是这种效率,那么中文维基的管理效率高才有鬼。好在这毕竟是个别现象,目前VIP,PT提报等站务的处理还是非常及时的,也多亏了勤劳的管理员才能维持社群的良好运转。

最后,我还是要重申投票结束至今我一贯的态度,管理员落选实在不是什么大事,为了一个虚拟的职位吵的不可开交也实在是有辱斯文。我会接受大家提出的意见,以及种种的鼓励。祝大家放假过后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上去。--天天 (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0:56 (UTC)

自相矛盾的本社群

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道: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那么,请问User:Bluedeck的情形怎么解释?因此,我建议干脆删掉这个规定。--HYH.124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5:33 (UTC)

我觉得改成有自己的用户页就好了♠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6日 (日) 15:47 (UTC)
(-)反对--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8:11 (UTC)
  1. 我记得在哪个历史版本里见过它是不强制的
  2. 我的用户页里明明有我自己编写的内容诶,ilovewp.png还是我自己做的呢。
  3. 如果你觉得我的用户页里自己编写的内容还不够,你可以试试偷偷在里面加一个空行或者做任何一点表面上看不出来的编辑,然后你就看到我的用户页里我自己编写的内容了(偷笑)enjoy~
  4. 言归正传,安可的建议很中肯的。因为管理员有个要求是要在用户页有{{admin}},所以确实有必要有自己的用户页。Bluedeck 2014年4月6日 (日) 15:57 (UTC)
@才女。--Jimmy Xu 2014年4月6日 (日) 21:43 (UTC)
没有人会在意第一条以外的要求的,另外安可是这个人 囧rz...--Byfserag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1:51 (UTC)
@Bluedeck:,我是台湾维基FB社群的群创建,跟台中社群召集人安可是不同的人啊 囧rz...♠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8日 (二) 16:21 (UTC)
Special:diff/30927537--Byfserag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1:59 (UTC)

好像这个规定是针对百乐兔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4:36 (UTC)

囧rz...--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6:30 (UTC)
现在这个要求毫无用处,而且某些管理员为了不让破坏者找他麻烦,根本不会写任何个人信息。--Byfserag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2:57 (UTC)

User:武藏表示有话要说--CHEM.is.TRY 2014年4月8日 (二) 14:52 (UTC)

对吼,他不符合此项捏=A=...叫@武藏:出来面对XDD♠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8日 (二) 16:36 (UTC)

更改方针

言归正传,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道: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将变更成有自己的用户页,并必须挂上{{admin}}模板(因原本仅说将原先{{AdminNominee}}标签从用户页移除,若用户当选,将其替换为{{admin}},并无强制挂{{admin}})。若7日内无反对意见,将变更此条文。♠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8日 (二) 16:47 (UTC)

---

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文中
  • 段落:管理人员的资格,用户页有自己编写的内容。将变更成有自己的用户页

*段落:申请权限及授权总流程/授权,将{{AdminNominee}}标签从用户页移除。若用户当选,请将其替换为{{Admin}}、{{User wikipedia/Administrator}}、{{Bcrat}}或{{checkuser topicon}}。更为将{{AdminNominee}}标签从用户页移除。若用户当选,必须拥有一个用户页以彰显{{Admin}}、{{Bcrat}}或{{checkuser topicon}}。(其中{{Admin}}可与{{User wikipedia/Administrator}}兼用或择一使用)

WP:管理员文中
  • 段落:限制,增加:不可移除彰显其权限的模板(如同时拥有行政员,可只挂上行政员模板)

---

对此大家有任何支持反对意见都欢迎提出探讨喔OwO♠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1日 (五) 14:46 (UTC)
前文讨论未见任何共识,所谓“7日内无反对意见”显然不合适。无人反对则达成共识是基于有共识的前提下,而不是自己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就要“无反对成共识”。建议您不要心急,这样会让其他用户感到不适。--AddisWang (留言) 2014年4月12日 (六) 05:55 (UTC)
@AddisWang:那么以下就请大家尽情表达意见吧!?♠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10:36 (UTC)

影响名单

14/85管理员

持有管理员权限
未拥有个人用户页:@武藏
未放彰显权限模板:@Zy26:、@Vipuser:、@Lecter:、@Charlotte1125:、@唐戈:、@Charlotte1125:、@Cncs_wikipedia:、@Ellery:、@Shinjiman:、@Koika
使用非指定之彰显权限模板:@Munford:、@Stewart:、@Isnow
持有管理员及行政员权限
未放管理员权限模板:@Cloudcolors:、@PhiLiP:、@长夜无风:、@Ffaarr:、@Mywood:、@Pubuhan:、@Wing

为避免事后争端,在此ping被影响的各位管理员们,若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至下方意见区提出^^。♠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8日 (五) 17:21 (UTC)

行政员不用同时放行政员和管理员模板了吧。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19日 (六) 01:21 (UTC)
已修正。♠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9日 (六) 09:39 (UTC)

意见区

等一下,资格针对参选人,而参选人并未成为管理员,请问怎能“必须挂上{{admin}}模板”?--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4月9日 (三) 10:27 (UTC)
@Cdip150:感谢纠错^^♠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1日 (五) 14:46 (UTC)
欢迎大家提出看法。♠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2日 (六) 10:38 (UTC)
(+)赞成,我的用户页算是保住了。措辞不要太强悍了,只要指出“管理员必须拥有一个用户页以彰显{{admin}}就行。Bluedeck 2014年4月13日 (日) 15:43 (UTC)
恩恩,稍微做了点调整^^ -- ♠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4日 (一) 09:25 (UTC)
(!)意见:不需要{{admin}},{{User wikipedia/Administrator}}也可以。--HYH.124留言2014年4月14日 (一) 10:28 (UTC)
@HYH.124:,目前修正后OK吗?♠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4日 (一) 10:53 (UTC)
只是改授权流程其实没有用,管理员自己删除模板根本不是在授权流程中,要改也应该改在WP:管理员#限制。--128.199.253.50留言2014年4月17日 (四) 14:04 (UTC)
已修正。♠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17日 (四) 14:46 (UTC)
好像记得当时的管理员是必须将其用户页加入到Category:维基百科管理员中,而挂模版是选择性的,而我自己的用户页是挂上{{User wikipedia/Administrator}}的。 Shinjiman 2014年4月22日 (二) 01:35 (UTC)
除了有用户页,挂不挂模板不应该是强制措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22日 (二) 02:31 (UTC)
我是觉得说一般新手用户要找管理员的话,如果用户页有个模板挂著应该比较容易确定他是管理员...之类的...你觉得哩??♠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22日 (二) 14:44 (UTC)
阿那个必须将其用户页加入到Category:维基百科管理员...这又是哪里规定的阿@@...没看过QAQ♠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22日 (二) 14:44 (UTC)
要是用户想找管理员的话,用这个的话也就不是最准确的吗? Shinjiman 2014年4月23日 (三) 01:29 (UTC)
那就回归只剩最简单的-要有用户页吧,那如果像武藏那种没用户页的管理员,你觉得应该要怎办?♠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23日 (三) 09:52 (UTC)

关于追认部分Wikipedia_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共识为方针

如题,该页面当中有部分已经达成的共识尚未得到确认或升级为方针,在这里发出提议,从而具体化部分要求,避免出现一些“由于申请时间距离上次申请失败时间过短”一类情况所导致的不必要的麻烦。--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3月23日 (三) 08:38 (UTC)

建议把当时讨论中得出结果写入WP:RFA#管理人员的资格对应段落内。试拟文字,若曾有申请同一权限但未通过,须待上次申请三个月后始得再次申请。--Jasonzhuocn留言2016年3月23日 (三) 08:45 (UTC)
附议。--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3月23日 (三) 08:46 (UTC)
附议。-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23日 (三) 08:48 (UTC)
附议。--喜欢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23日 (三) 08:49 (UTC)

补充,我们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Billytanghh/第二次当中发现大家对冷静期有不同的说法,但在WP空间内找不到规范文字。原来先前在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提请修订WP:RFA中对冷静期的讨论结果没有写入WP空间。现在追认冷静期设置为三个月,写入到WP空间去。

另外,Galaxyharrylion在RFA讨论中有多一个条件,谢绝提名的情况除外。请大家展开讨论,谢谢。--Jasonzhuocn留言2016年3月23日 (三) 08:57 (UTC)

ping一下当事人@Galaxyharrylion:-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23日 (三) 09:06 (UTC)
这种情况的话,个人认为应该是该用户在没有回答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拒绝提名才行,如果回答了被人灌了反对票再去拒绝提名,这规则的漏洞就太大了。回答过了删掉也不行。--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3月23日 (三) 09:09 (UTC)
@霧島聖和平奮鬥救地球CarrotkitJasonzhuocnGalaxyharrylion:这的确需要规范,不然每次被提名者还没同意之前,就已经先行灌票动作(自荐除外)。这些种种问题的确需要探讨。--Engle跃✈‎安装文字动画效果2016年3月24日 (四) 06:21 (UTC)
若直接谢绝提名,则投票实际没有开始,因此不应该受到三个月间隔限制(当然本人近期工作繁忙,短期内无暇参选)。若接受提名后中途退选,则投票实际已经开始,应受三个月间隔限制。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25日 (五) 06:41 (UTC)
@Galaxyharrylion:下方已经提出。--Engle跃✈‎安装文字动画效果2016年3月26日 (六) 01:45 (UTC)

整理上次及上方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的讨论

可以将下列的内容写入WP:RFA#管理人员的资格

  • 当管理人员投票不通过时,缓冲期冷静期设置为三个月,三个月内请勿再次提出申请管理人员的动作谢绝提名除外)。
  • 被提名者或自荐者签署同意意见及回答三条基本问题之时投票才开始,被提名者若超过三天未回应则自动弃权申请管理人员。

以上。--Engle跃✈‎安装文字动画效果】 2016年3月24日 (四) 06:33 (UTC)

最后告示

再经过一周的讨论后,未见重大异议,故在此特示最后预告:由现在起计,一周后如再没有重大意见,将按照Special:diff/39562108进行修订。敬请留意,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4月8日 (五) 02:20 (UTC)

@Cdip150:有异议,原讨论提出为“冷静期”,小跃拟的文字是“缓冲期”。我认为维持原案中的冷静期比较好。--Jasonzhuocn留言2016年4月12日 (二) 19:09 (UTC)
那再延长讨论,而本人则建议在“管理员资格”进行修改,加入:
  • 如果以前曾经自荐或者被提名且表态接受过,但投票结果为不通过或中途退选,则自上次结束之时计起事隔至少90天。
请继续讨论,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4月16日 (六) 17:18 (UTC)
已改成冷静期,看还有什么样的问题可以添加的?--Engle跃筑梦踏实梦想起飞‎安装文字动画效果】 2016年4月20日 (三) 02:05 (UTC)

小结

大体上暂时的具体修改是:

  • 管理员资格:增加“如果以前曾经自荐或者被提名且表态接受过,但投票结果为不通过或中途退选,则自上次结束之时计起事隔至少90天。”
  • 申请权限及授权总流程:增加“检验被提名者或自荐冷静期:当管理人员被提名者或自荐之投票不通过时(包含中途退选),冷静期设置为90天,90天内请勿再次提出申请管理人员的动作(谢绝提名除外)。”

不过似乎未反映上面关于投票何时开始的意见,或者仍需更多讨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4月30日 (六) 07:28 (UTC)

最后告示

再经过逾一周的讨论后,未见重大异议,故在此特示最后预告:由现在起计,一周后如再没有重大意见,则于“申请权限及授权总流程”增加“检验被提名者或自荐冷静期:当管理人员被提名者或自荐之投票不通过时(包含中途退选),冷静期设置为90天,90天内请勿再次提出申请管理人员的动作(谢绝提名除外)”一条。敬请留意,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5月10日 (二) 06:36 (UTC)

完成--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5月20日 (五) 17:02 (UTC)
  1. 是否应改为“管理员投票”?
  2. 为什么用户核查员和监督员不是有效支持需25票以上?
  3. 不应该是“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或以上”吗?--578985s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09:49 (UTC)

@hat600:--578985s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09:51 (UTC)

支持这个简单的措辞修改。--Gqqnb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02:23 (UTC)

RFC/RFO

在申请用户查核员监督员权限时,候选人必须已向基金会提交身份证明。而最近的一次用户查核员的申请,候选人在自荐时并未已获得身份证明。因此,不妨提议:如果在申请CU/OS权限时并未获得身份证明,本次申请应记为无效。本次就算了,下不为例。不知各位意见如何?-- Stang 267 2016年9月14日 (三) 18:01 (UTC)

“此外,用户核查员及监督员候选人必须年满18岁,且已向基金会提交身份证明。”,一直都有,不过估计他们没留意到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5日 (四) 05:24 (UTC)
我说说我的情况吧,顺道背个锅。要求是看到,我在自荐前按照要求签署了两份协议(据此处所述),只是没料到确认需要一段时间。这次是我考虑不周,已撤回申请。--Lakokat 2016年9月15日 (四) 05:37 (UTC)
没关系啦,下次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5日 (四) 05:53 (UTC)
以后要求必须有证明的情况下投票才能开始,否则处于挂起状态,投票无效?PS 之前还有必须被提名人同意和回答三个问题才开始的意见。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9月18日 (日) 12:19 (UTC)
仅限CU和OS。另外赞成“提名人同意和回答三个问题才开始”。P.S: B/CU/OS仿佛不用回答三个问题?-- Stang 258 2016年9月24日 (六) 12:55 (UTC)
申请B/CU/OS时不用回答三个问题。--Lanwi1(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13:50 (UTC)

修改RFA标准

希望添加一条,在过去一年内自己所拥有的权限没有通过REVOKE途径被移除。因为,倘若一个人的权限被移除过,说明此用户在使用此个权限之时存在不妥当的地方。当然,时间可以再改。-- Stang 166 2016年12月24日 (六) 16:42 (UTC)

一个案例是User:Techyan,他做不好回退员,选上管理员以后也用不好回退权限。--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1:52 (UTC)
对事不对人。另外为什么如此少人关注…-- Stang 159 2017年1月1日 (日) 06:32 (UTC)
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成功WP:REVOKE之后,再选RFA的管理员的案例,相比之下,当新用户的时候因为不懂规则被封禁,最后去选管理员的案例倒是有一些,所以这个提案是否有必要性呢?--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11:20 (UTC)
还有User:Symplectopedia。--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11:37 (UTC)
受限制的只有投票除权的管理员。实际上罢免案不多,真正通过除权者甚少,会反复再选者更少,也未见有除权的前管理员短时间内自行或被提名开RFA滥用参选机制,所以此案并未见有必要性须要。--Thomas.Lu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6:10 (UTC)

我觉得这个标准可以考虑,尤其是去年一年内管理员的申请明显增多,我希望能够确保选上的管理员都是办事质量更好的。另外我也希望调整取消不活跃管理员权限的门槛,让中文维基不活跃管理员占比更小,看看日文版,10个管理员中不活跃的只有不到两个。--№.N留言2017年1月4日 (三) 01:42 (UTC)

RfB是否需要回答三个问题

就是{{RfA}}自带的那三个。申请成为监督员/查核员应该不用吧,主要是看到白河君在RfB中主动回答了三个问题,所以来问问。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5月12日 (五) 06:33 (UTC)

不用。--J.Wong 2017年5月21日 (日) 15:18 (UTC)

现行条文

==== 提名-{zh-hans:用户; zh-hant:使用者;}- ====

  1. 除自荐外,提名使用者担任职务均应事先征求对方的意见,得到肯定回复后才得以进行提名。
  2. 直接在下方输入框中输入被提名人或你的用户名,并点击“提名或自荐”按钮。
  3. 按照指提示填写提名页,并保存。
  4. 编辑本页的管理员提名行政员提名用户查核员提名监督员提名一节,在最近一次提名的下面,加入以下文字(请把“用户名”替换为被提名人的使用者名称):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用户名}}
    如果是行政员,则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行政员/用户名}}
    同理,用户查核员则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用户名}}
    监督员则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监督员/用户名}}
  5. 通过使用者对话页或其他方式通知被提名人。一项提名必须由被提名人在提名页回复并同意,方为有效。
  6. 在被提名人的用户页添加{{AdminNominee|A}}(管理员)、{{AdminNominee|B}}(行政员)、{{AdminNominee|C}}(用户查核员)或{{AdminNominee|O}}(监督员)标签,以便其他编者或读者关心该项提名。
  7. 检查Template:CurrentAdminVoting中的数字是否符合当前投票的数目,若不正确请手动进行更正。

提议条文

==== 提名-{zh-hans:用户; zh-hant:使用者;}- ====

  1. 除自荐外,提名使用者担任职务均应事先征求对方的意见,得到肯定回复后才得以进行提名。
  2. 直接在下方输入框中输入被提名人或你的用户名,并点击“提名或自荐”按钮。
  3. 按照指提示填写提名页,并保存。
  4. 编辑本页的管理员提名行政员提名用户查核员提名监督员提名一节,在最近一次提名的下面,加入以下文字(请把“用户名”替换为被提名人的使用者名称):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用户名}}
    如果是行政员,则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行政员/用户名}}
    同理,用户查核员则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用户名}}
    监督员则是:
    {{Wikipedia:申请成为监督员/用户名}}
  5. 通过使用者对话页或其他方式通知被提名人。一项提名必须由被提名人在提名页回复并同意,方为有效。
  6. 在被提名人的用户页添加{{AdminNominee|A}}(管理员)、{{AdminNominee|B}}(行政员)、{{AdminNominee|C}}(用户查核员)或{{AdminNominee|O}}(监督员)标签,以便其他编者或读者关心该项提名。
  7. 检查Template:CurrentAdminVoting中的数字是否符合当前投票的数目,若不正确请手动进行更正。
  8. 公告栏发布投票公告。

查现行条文仅要求于当选时发布当选公告,根据惯例,在下提议于“提名用户”加入公告流程,修改方式请参上开对照。欢迎提出意见。-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7月30日 (日) 19:32 (UTC)

支持,并建议把申请权限及授权总流程章节移动到新的页面,留一个{{main}}模板在原处。感觉这个流程太长了,占地方。——꧁༺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7月31日 (一) 12:59 (UTC)
(+)支持,有必要。4279 2017年7月31日 (一) 13:51 (UTC)
(!)意见,最好想得周全一些,一两个人被提名时写在公告栏也许都还好,但如果有很多人(例如多于5个)同时被提名时公告就可能太长,届时似乎需要另外的做法了。印象中最高记录是试过同时有8个申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7月31日 (一) 13:57 (UTC)
在下觉得很多人同时被提名时,就依照VPP现行于公告栏的应对方式分为两行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极端状况并不容易发生。-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8月1日 (二) 11:08 (UTC)
在公告底下设一个常驻链接,到模板:RFX report?——꧁༺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7月31日 (一) 17:45 (UTC)
建议提供其显示效果的预览。-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8月1日 (二) 11:08 (UTC)
  • 为何不考虑修订公告栏限制?“公告每行勿超过35字!公告栏最多公告8行(包括自动生成的最后一行),如超过8行,请将旧公告存档。”公告栏的这句提示理应先考虑,难道不认为?!--Z7504留言2017年8月1日 (二) 11:22 (UTC)
为啥非要放公告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2日 (三) 01:41 (UTC)
符合社群惯例,目前的当选公告抑是规定应放在公告栏。-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8月2日 (三) 05:18 (UTC)
英文维基百科从来不把他们的管理员申请放在公告上。——꧁༺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13:12 (UTC)
虽然这里是不受到英文维基百科指导的中文维基百科,但在下也欢迎提出任何的可行替代方案,扩大讨论的广度。-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8月2日 (三) 13:18 (UTC)
如果担心某时期参选管理员的人数爆表从而影响公告的排版。我认为有1个解决方案:分流公告,把管理员申请独立于公告栏外。——꧁༺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8月5日 (六) 20:59 (UTC)
(!)意见 能让更多人参与 我觉得不错!Lily135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9:54 (UTC)
人事投票于公告栏公示2周是惯例吧⋯⋯以方针确定此程序也是好的。--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11:23 (UTC)
(+)同意,有助确立有关准则。--Temp3600留言2017年8月7日 (一) 14:09 (UTC)

建立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指引

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评估结果
方案一(英文维基共识)
现行条文
  1. 剔除无效票。按照上述的规则,IP使用者(未注册或未登入)的投票无效,未达到投票资格的注册使用者的投票无效,自己给自己的投票无效,傀儡的投票无效。应在提名页上标明总有效票数,有效支持票数,有效反对票数。对于是傀儡投票,应给出足够的证据。
  2. 根据管理人员投票通过标准评判是否通过,并在提名页上标明结果。投票通过标准是有效支持票数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
提议条文
  1. 剔除无效票。按照上述的规则,IP使用者(未注册或未登入)的投票无效,未达到投票资格的注册使用者的投票无效,自己给自己的投票无效,傀儡的投票无效。应在提名页上标明总有效票数,有效支持票数,有效反对票数。对于是傀儡投票,应给出足够的证据。
  2. 根据管理人员投票通过标准评判是否通过,并在提名页上标明结果。投票通过标准是有效支持票数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75%
  3. 若投票结果为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65%至75%则交由行政员决定。
方案二
现行条文
  1. 剔除无效票。按照上述的规则,IP使用者(未注册或未登入)的投票无效,未达到投票资格的注册使用者的投票无效,自己给自己的投票无效,傀儡的投票无效。应在提名页上标明总有效票数,有效支持票数,有效反对票数。对于是傀儡投票,应给出足够的证据。
  2. 根据管理人员投票通过标准评判是否通过,并在提名页上标明结果。投票通过标准是有效支持票数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
提议条文
  1. 剔除无效票。按照上述的规则,IP使用者(未注册或未登入)的投票无效,未达到投票资格的注册使用者的投票无效,自己给自己的投票无效,傀儡的投票无效。应在提名页上标明总有效票数,有效支持票数,有效反对票数。对于是傀儡投票,应给出足够的证据。
  2. 根据管理人员投票通过标准评判是否通过,并在提名页上标明结果。投票通过标准是有效支持票数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
  3. 若投票结果为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70%至80%则交由行政员决定。

请各位发表意见。--B dash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10:23 (UTC)

讨论区

降低门鉴不是办法。倒不如达到70%到80%便延长一周吧。--M.Ch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10:32 (UTC)
至少达75% 未达75%且正反票数达40人以上由行政员考量。”我建议不改或改这样。--米莉娅诺朵卡 2017年12月11日 (一) 10:34 (UTC)
持反对态度,当前降低管理员门槛没有必要,既然如此,也不见为此对行政员扩权的需要。——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2月11日 (一) 10:53 (UTC)
好像最近见过类似的结果而画低线?不太看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36 (UTC)
  • 提出来这么一个修订方案,难道不应该先解释一下为什么吗?认为80%不合理要降5%的理据是什么?就一句英文维基共识是说不通的。 —Kuailong 2017年12月11日 (一) 13:59 (UTC)
    • 见近年落选的RFA有一部分是约70%,差一点就落选很可惜,故以英文版作参考。其实后句的补充是结果在临界点时的处理方法,行政员具备在出现复杂情况的时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这些决定做出全面解释。--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4:33 (yoTC)

(-)反对。基于以下原因:

  • 我很好奇英文维基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定下了这样的标准。是一开始就这样,还是后来修改的?原因是什么?请提案人做好功课,并介绍出来。
  • 行政员内部缺乏沟通、行政员团队成员难以形成制衡关系。
  • 方针里写了行政员能“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这些决定做出全面解释”,他们就真能了?
  • 请问是准备让一个行政员出来就可以、还是要全体行政员内部决定?难道还能谁手快谁定?如果是后者,那行政员之间意见出现分歧怎么办?此举就是在把社群共识收到行政员手中,让为数不多的行政员取代社群决定“共识”。
  • 我们算一下数。按照80%的标准,平均四张支持票抵一张反对票;按照70%的标准,平均2.33张支持票抵一张反对票。这百分之十差得可不是一点半点。并且这还没考虑上面还有人提的65%的情况。两者之间差距过大。降低管理员门槛不是解决现在问题的办法。更何况管理员又不是不够用。

--Techyan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15:30 (UTC)

延长选举期的提议

借串。有些情况想各位考虑一下:

  • 考虑到中文维基的活跃用户有不少仍然在学,目前RFA题量可能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构成影响。我有两个方向:
第一是容许参选人申请在投票中途暂停一星期,或是完结后延长一星期,这段时间只有原来已经投票/发问的用户可以改票,让参选人有时间回答已有的问题。
第二是容许参选人申请直接延长投票期一星期。

欢迎各位讨论。另外,对于「最后一日的反对票」,我也有些想法,希望用类似方式处理。如果这一项修改能够落实,我再提出来吧。--Temp3600留言2017年12月12日 (二) 04:01 (UTC)

那如何解决目前RFA题量对学生的正常生活构成压力此一问题?--Temp3600留言2017年12月12日 (二) 06:49 (UTC)

持反对态度,现行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指引允许候选人于任何适当时机开展投票,能否有效的分配时间及选择适当的时间发动投票,在下认为也是判断管理员候选人是否适任的重点之一,“目前RFA题量对学生的正常生活构成压力”的提案理据并不充分。——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23 (UTC)

同意,如果参选都无暇顾及,如何保证能参与到站务里?等不忙的时候再选就好了。—Kuailong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46 (UTC)

此讨论已经结束。本投票开启前并未做好相应准备-- Stang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08 (UTC)

我认为如果修改选举规则让WP:NOTNOW的用户不需要冷静期/将冷静期缩短或会更好。--1233|点此与此废青展开激情对话 | 千错万错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7年12月16日 (六) 16:11 (UTC)

投票区

支持

  1. (+)支持,提名人票。--B dash留言2017年12月12日 (二) 07:37 (UTC)

反对

  1. (-)反对:没空就别来选。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2017年12月17日 (日) 03:08 (UTC)
    ↑该用户投票因超过时限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鱼头炮适才在下修复排版错误时误删了阁下留言,非常抱歉,在下已将其恢复,唯该投票已过期,是故用过期模板标示,望阁下理解,谢谢!--4Li 2017年12月17日 (日) 07: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