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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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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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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模板
中华民国公告疆域
简易版行政区划表
直辖市
1台北市
3新北市
6桃园市
4台中市
5台南市
2高雄市
分类第一级行政区划
位置 中华民国
数量6个(#1 台北 #2 高雄 #3 新北 #4 台中 #5 台南 #6 桃园
人口——
面积——

直辖市中华民国第一级行政区划,为地方自治团体,与平级,由行政院直辖;根据《地方制度法》的规定,在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置之。目前设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6个,合称“六都”[1]

直辖市之下设,属于第三级(级)行政区划,而直辖市与区之间不设第二级(级)的行政区划;这是沿用1930年(民国19年)颁布的《市组织法》之规定,但台北市曾管辖的阳明山管理局为唯一的例外。区之下设,里之下再设有。直辖市下设的行政区划,除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外,均不具备地方自治团体身分。

国际上对于“Municipality[注 1]这一区划单位有不同的定义,小至一个村,大至数百万人口的大型城市,皆可以是“Municipality”;因定位因素,中华民国的直辖市,英译为“Special Municipality”。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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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之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之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意即行政院直辖之都市,但仍俗称直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1994年政府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通过《直辖市自治法》,正式称为直辖市,市长开放人民直选。1999年又改成以《地方制度法》为设立直辖市的法源依据。2010年县市合并、五都改制时,台中市台南市新北市就是以此新法为法源依据升格为直辖市。2014年桃园县升格为桃园市

国民政府与政府迁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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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民国17年(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和《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后于民国19年(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改称直辖市)和省辖市。院辖市与同级,省辖市则与同级。设置院辖市一般要求人口需达到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有若干虽人口不足百万但因其他条件而设立的院辖市。

至1949年两岸分治前一共有12个院辖市:

编号 行政区 简称 设立年份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1948年) 地区 编号 行政区 简称[2] 设立年份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1948年) 地区
51 南京市 1927年 465(1927年) 1,030,572 华中 57 大连市 1945年 722,950 东北
52 上海市 494(1927年) 4,300,630 58 哈尔滨市 1946年 637,573
53 北平市
(今北京市
1928年 716(1928年) 1,672,438 华北 59 汉口市
(今武汉市
1927年 133(1927年) 641,513 华中
54 青岛市 1929年 950(1929年) 759,057 60 广州市 1930年、1947年 960,712 华南
55 天津市 1928年 99(1928年) 1,707,670 61 西安市 1948年 502,988 华北
56 重庆市 1939年 328(1939年) 1,002,787 华中 62 沈阳市 1947年 1,094,804 东北

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建制的院辖市中,广州市西安市沈阳市等三个城市兼具院辖市与省会的双重地位。

政府迁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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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中央政府各机关皆设于台北市,故被视为战时首都。1967年,中华民国政府根据1930年的《市组织法》将台北市升格为院辖市,并于1968年再将原台北县部份乡镇(内湖南港木栅景美)与阳明山管理局所辖行政区(北投士林)并入台北市,形成今日台北市市域。此使台北市成为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首个设置的直辖市。但台湾当时处于戒严状态,直辖市地方自治法源《市组织法》无法完全施行,因此行政院行政命令颁布《台北市各级组织及实施地方自治纲要》推动地方自治,但市长由行政院派任。1979年,高雄市升格为院辖市,采用的方法与台北市相同。

1994年,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118条规定通过《直辖市自治法》,同时废止上述两项行政命令,市长改为公民直选。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过,直辖市自治改依该法规定办理。由于《行政区划法》尚未通过,为了推动地方行政改造,《地方制度法》于2009年4月通过修正,增定各县市得经议会通过,申请改制为直辖市。共计有台北县台中县(合并)、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县(合并)、台南县(合并)及高雄县(合并)等申请案,经行政院核定,共计有台北县、台中县市(合并)、台南县市(合并)及高雄县市(合并)四件申请通过,于2010年12月25日改制升格[3],成立新北市(原台北县)、台中市(原台中县市合并)、台南市(原台南县市合并)、高雄市(原高雄市县合并,原高雄市已为直辖市),这4个新直辖市与台北市合称为“五都”。

另外,根据200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地方制度法》第四条规定,人口超过200万之县,在尚未升格为直辖市之前或政治经济文化都会区发展条件未符合改制直辖市时,经行政院核定,准用相当于直辖市的编制与财税等规定,俗称“准直辖市”。该法规生效时,只有台北县一县准用,后来桃园县亦准用,目前两县皆已升格为直辖市[注 2]

编号 行政区 简称 设立年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2024年6月) 地区 编号 行政区 简称 设立年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2024年6月) 地区
63 台北市 1967年 271.7997 2506767 台湾北部 66 台中市 2010年 2,214.8968 2852286 台湾中部
64 高雄市 1979年(旧制)
2010年(现制)
2,951.8524 2734858 台湾南部 67 台南市 2,191.6531 1859706 台湾南部
65 新北市 新北 2010年 2,052.5667 4,043491 台湾北部 68 桃园市 2014年 1,220.9540 2326581 台湾北部

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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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华民国共有六个直辖市:台北市(1967年改制)、高雄市(1979年改制,2010年与高雄县合并)、新北市(2010年改制)、台中市(2010年改制)、台南市(2010年改制)、桃园市(2014年改制),又称“六都[4][5][6]。六都在行政上皆直辖于行政院,其市长(或副市长等市长指定代表)均得受邀列席行政院会议并发言[7]。六都首长之公民直选,自2014年九合一选举起与全国各县市长选举同步举行[8][9][10][11]

六都在财政预算和组织人事等层面均享有较其他更多的资源与权限。财政预算方面以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为例,六都获得65%,其馀16县市则只分得35%,其中首都台北市获分配金额较其他五都高出约100亿至200亿元,也因而招来“分配不公”的批评[12][13][14]。组织人事方面,副市长员额为二名,但若总人口数达到250万,依据《地方制度法》第55条规定始得增为三名[15]

名称 地图 市旗 市徽 人口数
(2024年9月)
面积
(km²)
密度
(人/km²)
区划 市政府所在地 市长
台北市 2,498,210 271.7997 9,191.36 12区 信义区 蒋万安
新北市 4,046,022 2,052.5667 1,971.20 29区 (含1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板桥区 侯友宜
桃园市 2,332,998 1,220.9540 1,910.80 13区(含1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桃园区 张善政
台中市 2,854,190 2,214.8968 1,288.63 29区(含1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西屯区丰原区[注 3] 卢秀燕
台南市 1,859,013 2,191.6531 848.22 37区 安平区新营区 黄伟哲
高雄市 2,732,805 2,951.8524 925.79 38区 (含3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苓雅区凤山区 陈其迈

政府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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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各直辖市政府机构与境内司法机关[注 4]
直辖市 行政机关 立法机关 境内司法机关(中央政府机关)
名称 行政首长职称 一级机关、单位 编制员额(108年) 名称 议员席数 高等法院 地方法院 行政法院
台北市 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市长 22局、5处、4委员会共31个一级机关 31,968人[16] 台北市议会 61人 台湾高等法院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市长 24局、4处、1委员会共29个一级机关 25,998人[17] 新北市议会 66人
桃园市 桃园市政府 桃园市市长 26局、5处、1委员会共32个一级机关 14,625人[18] 桃园市议会 63人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台中市 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市长 23局、4处、3委员会共30个一级机关 19,675人[19] 台中市议会 65人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台南市 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市长 19局、6处、3委员会共28个一级机关 14,427人[20] 台南市议会 57人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市长 25局、4处、3委员会共32个一级机关 24,057人[21] 高雄市议会 65人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台湾桥头地方法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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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基层政权,因此不一定是指一级行政区
  2. ^ 2011年1月1日,桃园县政府获准适用部分直辖市之规定(辖内人口于2010年6月已达200万人)。
  3. ^ 原为台中县政府大楼;2010年12月25日台中县市合并后,做为台中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
  4. ^ 司法机关皆为中央政府机关,非《地方制度法》中所订之地方自治机关,本表所列为管辖范围涵盖直辖市全境之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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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因台北以外5市成立之法源均为2009年修正的《地方制度法》,故以当时马英九政府推行的“三都十五县”政策,称直辖市为“都”。
  2. ^ 中华民国国立编译馆发行的地理课本《中国地理》中,大连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沈阳市均无简称。
  3. ^ 内政部各县市改制直辖市案审查意见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审查会议原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审查会议纪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近年不动产放款占GDP比率虽达5成,惟仍低于英国与新加坡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2-21.,行政院, 2014
  5. ^ 【英国BBC】国民党亲中路线 破天荒遭民意否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报, 2014-11-29
  6. ^ 柯文哲高人气 脸书赞声6都首长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视新闻, 2015-1-24
  7. ^ 首次行政院会 绿市长向中央“要钱”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视新闻, 2015-1-8
  8. ^ 九合一大选开票 六都最终票数出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台湾), 2014-11-29
  9. ^ 六都议会多数党大洗牌 南、高二市泛绿过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时报, 2014-11-29
  10. ^ 六都提名200席市议员 民进党拿下167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头壳, 2014-11-30
  11. ^ 公民意识觉醒 选票表达心声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4-12-09., 台湾教会公报, 2014-12-3
  12. ^ 五都改制 人事费暴增99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时报, 2013-5-10
  13. ^ 患寡又患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难解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时报, 2014-12-21
  14. ^ 非直辖市外 潘孟安吁要立“穷县特别条例”扩财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报, 2014-12-20
  15. ^ 台北市第3位副市長人選 蔣萬安:心中已有定見.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8). 
  16. ^ 台北市政府. 108年台北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5-01). 
  17. ^ 新北市政府. 108年新北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1-04). 
  18. ^ 桃园市政府. 108年桃園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9). 
  19. ^ 台中市政府. 108年台中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9). 
  20. ^ 台中市政府. 108年台南市總預算參考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9). 
  21. ^ 高雄市政府. 108年高雄市總預算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5-1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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