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使用者討論:Galaxyharrylion/討論頁存檔二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邀請參與專題

[編輯]

您好,我已發起了新加坡專題,歡迎閣下前來參與,同時若您編寫的條目獲選過DYK、優良條目等,歡迎列出。也歡迎提出意見,謝謝!--黃居士留言 | 參與專題2013年12月29日 (日) 16:33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9日 (四) 01:32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Locomotive tianjing.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Locomotive tianjing.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20日 (一) 00:40 (UTC)[回覆]

請求繼續關注

[編輯]

您好!感謝您支持行走京滬線和守望者愛孟的解封事宜,為維基留住無私奉獻的編者。原本,在他二人作出了道歉和保證之後,並且在我們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管理員「白河」已經解封了他們二人。但僅僅過了7個小時,他們二人在並無任何不合理行為的情況下,又被以「封禁申訴理由不成立,恢復永久封禁」這個十分讓人無法理解的理由再次遭到永久封禁。還望您繼續關注,能夠留住無私奉獻的編者是維基之福,感激不盡!--Fayhoo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1:41 (UTC)[回覆]

File:Stade-Reims.png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6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反破壞星章
真不知道那群自詡為「維護維基的XXX」,都在幹什麼......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4日 (四) 02:53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Qiyeshipin Shengchanxuke logo.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Qiyeshipin Shengchanxuke logo.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21日 (四) 00:53 (UTC)[回覆]

剛建立了新加坡之最條目,歡迎閣下參與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14日 (二) 03:12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2014 Shanghai stampede Phoenixtv.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傳檔案,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圖像使用守則

大多問題圖片可以通過添加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解決。請參與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E8×E83562015年1月1日 (四) 03:43 (UTC)[回覆]

阿富汗足球超級聯賽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阿富汗足球超級聯賽」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Kinghongkong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09:58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編輯]
中文維基百科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Galaxyharrylion/討論頁存檔二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資訊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請主持公道

[編輯]

User:柳漫繼續在上海外來人口問題條目中加入原創研究,導致條目發生編輯戰而被全保護(塞入原創研究後的版本)。而他現還繼續想在Talk:上海外來人口問題#編輯請求中意圖加入原創研究的破壞內容和留學廣告網站等垃圾連結,請閣下明鑑並共同制止其破壞,謝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8月15日 (六) 13:23 (UTC)[回覆]

另外,我已經將可靠來源列明(以此說明:「計劃經濟年代上海為全國輸血,支援全國經濟」),「柳漫」這個人卻以所謂:「寫這個文獻的熊月之(上海社科院副院長)是上海人,屬於上海人顛倒黑白」為藉口繼續搗亂,還對上海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謾罵:唧唧歪歪上海小男人)。此外,柳漫還要往條目里加入「留學中介的廣告網站」。還把維基百科條目稱作「詞條」。懇請閣下前往Talk:上海外來人口問題主持公道,共同維護上海條目免受破壞和上海維基人的聲譽,謝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02:43 (UTC)[回覆]

Re: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感謝。祝猴年新春快樂,工作順利,闔家幸福。--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5日 (五) 16:09 (UTC)[回覆]

林丹

[編輯]

您所主編的條目「林丹」已被提起優良條目重選,請您關注。--W (Talk) 2016年2月6日 (六) 00:27 (UTC)[回覆]

re:

[編輯]

在事情沒有發生之前,我覺得這樣的話還是放在心裡比較好。--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6:13 (UTC)[回覆]

re

[編輯]

基本上都是根據已有行為才會給封禁的,保護也是一樣。根據現有貢獻記錄判定該用戶將會做出更多破壞性編輯,這一判斷可以也最好不涉及對動機的評價。雖然事實上很難完全避免在內心裡對一名編者的動機做出推測。Bluedeck 2016年2月24日 (三) 07:55 (UTC)[回覆]

所以說

[編輯]

我同意 Zhengzhou 君的點,限於破壞認定。

VIP 要做的事情是終止單純回退無法處理的【正在進行的破壞】。Zhengzhou 的增加內容時包含來源和說明的行為、編輯的頻率、收到指控後的回應等標誌,均不符合溝通無效和破壞的特徵。

以上就是我「幾乎都同意」的地方。

您指出其內文敘述和來源不一致的問題,我也發現了,並已經在其討論頁面指出。比如[1]

以上就是我「幾乎都同意」當中的不同意的地方。

而對於來源的錯誤解讀,其修正方法是正確解讀該來源。如果直接刪除,那麼該貢獻者的回覆行為是難以指責的。

或者說,有可信來源而採用不正解讀,以及知悉該來源而不予採用之間,並沒有誰擁有道義上的優勢。

您是否認同我的判斷呢?Bluedeck 2016年2月25日 (四) 05:00 (UTC)[回覆]


明白你的意思,但是維基百科不是這麼運作的。VIP管的是簡單的破壞,如果你認為某編輯有組織有預謀的利用故意的曲解來源來降低百科品質,那麼這一認識已經屬於編輯爭議的範疇了。正確的解決方法是內文修正、同行評審和條目客棧。Bluedeck 2016年2月25日 (四) 05:13 (UTC)[回覆]

現在可以脫離對於維基百科運行的討論,上升到哲學層次了。而一旦進入哲學討論,就難說對錯了。簡單來說:破壞方針對於破壞行為提供了判斷標準,但是沒有也不可能提供判斷方法。我心中的判斷方法就是:如果大家都同意某行為符合標準,則該稱行為「無可爭議地」符合該標準。然而,一旦出現可觀的爭議,那麼就有兩種方法對該行為進行表述。其一:該行為「有爭議地」符合該標準;其二:該行為「無可爭議地」符合「編輯爭議」標準。
當您仔細思考這兩種說法,應當可以同意這兩種說法從根本上說的是同一回事。所以,我(無可救藥地)傾向於:當編輯出現可以理解的可觀爭議,則自動符合編輯爭議特徵,歸類為編輯爭議。
再此以上繼續探討「編輯爭議」和「有爭議的破壞」沒有語義學以外的任何意義。
以上。Bluedeck 2016年2月25日 (四) 05:34 (UTC)[回覆]
謝謝關照。如果不滿現狀,則當您提出包含有效理由的編輯請求,想必仍會得到回應。以上發言為了表述清楚,很多地方沒有考慮到禮數,請您擔待。Bluedeck 2016年2月25日 (四) 05:46 (UTC)[回覆]

Re:長三角

[編輯]

本來就是有用戶不懂得移動頁面,建立了目標頁面,故而需要管理員來移動,屬技術操作。閣下若覺得有更加適合的命名,但移動無妨,--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25日 (四) 22:54 (UTC)[回覆]

[2] 官方名稱是城市群而不是經濟圈。Gzhao留言2016年6月3日 (五) 21:16 (UTC)[回覆]

re:

[編輯]

長江三角洲城市群條目裡面還有「氣候」「水系」這樣和經濟無關的內容。--Antigng留言2016年2月28日 (日) 02:21 (UTC)[回覆]

Re:2016-02

[編輯]

有看到了,原本只是覺得外鍊很古怪改成內鏈,感謝提醒老林黑店JasonLin2016年3月9日 (三) 11:32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對了,還有一件事,我說「其他意見同於蘇州」,指的是蘇州的如下發言:

「現在真相未明,封禁只會讓人感覺管理員團隊欲蓋彌彰,還請解封並予以正式的澄清,方能讓人信服。」--蘇州宇文宙武

我的根本目標是為了讓封禁的處理透明化,我希望管理團隊處理站務時可以應要求公開儘可能多的信息。我是這個意思。Bluedeck 2016年3月11日 (五) 17:22 (UTC)[回覆]

@Bluedeck對的,當時封禁就是什麼都沒搞清的情況下,就給人扣帽子,然後濫權封禁,所以這個封禁本身就是違規。如果你要公開透明,請去問2年前濫權執行封禁的幾個人。而經過2年,事實已經證明,AddisWang猶如金三胖一樣到處嚷嚷的所謂「社群(朝鮮)和我AddisWang(金家胖子家族)受到了愛孟(美帝)的人身威脅」,根本就是無稽之談。所以,查詢相關討論,曾經有5個現在是管理員的用戶發表過:「封禁違規應予解封」的意見,其中,Lanwi1、Outlook、TA和天天,這四位都已經執行了解封操作,閣下是第五個發表過支持解封的管理員。現在請你說話算話,執行解封,不負社群期望。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2:30 (UTC)[回覆]

請在回復前,閱讀,並理解我的發言。。。。。。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3:05 (UTC)[回覆]

我的一些話

[編輯]

和追跡未來和守望者愛孟相比,您對我的語氣讓我可以接受一些。所以我樂意與您溝通。

一、我很認真地翻看了天天的兩次RFA,對於引發恩怨的第一次投票,那位王先生似乎也沒有違反什麼規定嘛。我覺得就這破事,跑到站外控訴是不是有些小題大做了?至於第二次投票,最早提及「上海人」的似乎也是王先生的反對者吧?

在天天的第二次RFA裡面,我是支持天天的。但在現在,我卻有些不認同天天了。儘管我之前沒有留意過天天曾經許諾不解封守望者愛孟,也不是因為他的這項許諾而投票支持他的。但是,人既然做了許諾,就該遵守,不應該不講信用。所有管理員都可以解封守望者愛孟,就他不可以。

二、如果僅就兩年前的恩怨解封守望者愛孟,我沒有反對意見(但也不支持,因為這關我X事)。但是從此後的火藥味頗濃的對話中,我還是屢屢看到地域攻擊,這是我很不樂意看到的事情,所以這讓我很難支持他。我可不希望我一不小心就被列入「反上海」的黑名單。

三、血雨腥風好。既然要揭露黑幕,就要有死磕的準備,要不就和和氣氣地別撕逼。遮遮掩掩可不好,沒有證據我很難相信您的說法。--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5:02 (UTC)[回覆]

蛛絲馬跡

[編輯]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Special:Contributions/AddisWang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Special:Contributions/Jimmy_Xu

全是公開的信息,故您不需遮掩,請指出您所找到的蛛絲馬跡,和分析思路,我會認真聽取。

即使你不能/不願這麼做,你仍可以繼續用您分析的理論影響自己,但是繼續傳播您的指控將是非常難看的行為。

我一直都在非常認真地和您交流,因為我沒有辦法使自己確信「權錢交易黑幕」絕不存在。但是,同時,我也沒有排除「Galaxyharrylion 在信口胡說」這一可能。

我認為以上的思路是常識性的思路,但是我隱隱感到有必要向您說明這一點。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07:34 (UTC)[回覆]

@Bluedeck我說的一直和Jimmy Xu無關,請不要把無辜的他牽扯進來。再給點提示吧,2014年的記錄,如果你還不明白。我想,我也懶得再說。如果您真的基於善意推定進行交流,首先應該解除不符方針的封禁(我再重申一次,我並不認可守望者的部分言行,包括線上的和線下的,我只是維護方針,並出於對維基發展的考慮)。如果你堅持封禁不解除,那麼我很難相信您是基於善意推定和公正考量與我交流的。抱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09:16 (UTC)[回覆]

抱歉,我已經疲於和您繼續進行猜謎遊戲的遊玩。

管理員沒有處理封禁申訴的義務,您基此為標準判斷我的立場,是主動給自己設置了與我交流的障礙。

您有權停止繼續和我交流。但這不會停止我按照正常思維對您的發言邏輯、指控的可證實性、可證偽性、以及您的其他行為做出評論,以及,在一些情況下,質疑、指責及抗議。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0:16 (UTC)[回覆]

多謝關照。不過,在您對您的理論進行證實前,我無法同意其是事實。並且,我慣於將基於不能證實的猜測做出的指控歸類為污衊,請您知悉。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0:22 (UTC)[回覆]

@Bluedeck我比較建議您參照本人為先例,通過線下方法獲取證據信息(自己能從編輯記錄里找到最好,這不難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0:26 (UTC)[回覆]
有什麼問題不能擺到檯面上來講?--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0:29 (UTC)[回覆]
看來您還不了解維基百科,愛孟只是線下指出管理員濫權,就這樣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0:30 (UTC)[回覆]

[3] 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0:49 (UTC)[回覆]

  • 如果知乎是「萬能正確的」,那麼大家不要維基了。最後一句話吧,如果你連:「個別人,利用維基社群大家的貢獻,去謀求了個人(小團伙)的私利」這點事情,你都一點都不知道,我真的不認為我和你能夠講得清楚。。。對石頭彈琴。抱歉。您休息吧,我也要做飯去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0:58 (UTC)[回覆]

「如果你連:『個別人...私利』這點事情,你都一點都不知道,我真的不認為我和你能夠講得清楚。。。對石頭彈琴。」--Galaxyharrylion

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要講清楚。你解釋一件事情的時候,只對已經知道了的人解釋?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1:13 (UTC)[回覆]

我沒有看到任何事實,在您給出的連結中,您繼續在沒有證據可以證實的情況下,重複了一次您的指控。我已經表述過一次,我將這種行為視為污衊。我將您視為污衊者。請您知悉。

我要非常正式地告訴您,從您一開始提出 AddisWang 為了飽自己的口袋而打壓上海社群,並表示自己掌握相應情況起,我就在非常認真、非常嚴肅地向您求證。如果我得到證據,我有覺悟利用我在維基百科的一切時間對抗這種我所不齒的行為。

然而,到現在為止,您的所作所為就是在耍我。您使用各種站不住腳的藉口,避免拿出任何像樣的東西。我從頭到尾沒見到一個有用的url。您連蛛絲馬跡的影子都沒讓我見到。

直到您提出您一直主張您持有的證據,或者您收回您沒有任何支撐的指控,我將保持對您的評價。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12:12 (UTC)[回覆]

  • 中文維基在2014年後嚴重走下坡路是事實。打壓上海社群是事實。AddisWang拿基金會的錢是事實。如果上面三個事實你要告訴我說,在我給出連結前,你真的不知道,那麼我真的覺得是「對石頭彈琴」。您要封禁我我也無所謂。如果你非要我給你一個diff,你才相信,我已經給你說了範圍,自己去查吧(當然對方肯定是賴掉說沒有)。當然,你可以自己去問問王大人,他是不是又可以由基金會包辦,免費去旅遊了。。。我姑且善意推定到極致,他會跟你說一次實話。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2日 (六) 12:31 (UTC)[回覆]
    • 這個邏輯是有漏洞的,就算「AddisWang拿基金會的錢是事實」,也無法推出「個別人...私利」。--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08:18 (UTC)[回覆]
      • 這麼推理原本並不嚴禁,但現在結合維基現狀(抱歉我想說,您加入維基時間確實比較短,比如拉票,選過管理員的或者關注管理員選舉的都知道,管理員任免投票,大多都有拉票,拉票也並不違規),AddisWang的確一邊聲稱自己代表「中國大陸維基人」拿基金會的錢,一邊卻給維基在中國大陸的生存造成了危機,這就好比,一個不僅不干正經活,還一個人拿了大半的集體口糧(儘管多數維基人不在乎這些金錢),這很明顯是謀求個人私利。@Antigng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1:56 (UTC)[回覆]

既然你用編輯衝突作為藉口對我進行敷衍

[編輯]

那麼,我為您找到了沒有編輯衝突的好去處。User:Bluedeck/haystack/rfc/1457822507924

請您對我的問題盡數做出回答;請您對我和他人的無理由控訴盡數收回,請您對您聲稱的有理由控訴盡數提供理由。

還有我現在明白為什麼您一見到我對天天的發言就聯想到我「斷章取義的誤導」「利用長篇不相關內容洗版」了,因為這是您的慣用手段。然而,請不要把您和我做類比。

以上。Bluedeck 2016年3月12日 (六) 22:47 (UTC)[回覆]

你已經決意選邊站(而且是錯誤的一方),那麼抱歉,恕在下失陪。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06:59 (UTC)[回覆]
我作為一名學理科的學生不會盲目站隊,只相信證據和論證過程。在沒有證據或論證的情形下,我不會相信任何事情。--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08:14 (UTC)[回覆]
1、我無意「選邊站」,我再次聲明,請您不要把您和我做類比,請您不要用您的標準評判我,我們不兼容。2、沒有證據的一方,是錯誤的一方。3、不要認為您能夠在需要誣衊的時候盡情污衊,在污衊過後盡情失陪。Bluedeck 2016年3月13日 (日) 16:54 (UTC)[回覆]

我不在意結果

[編輯]

謝謝提醒,但我不在意結果。--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3:52 (UTC)[回覆]

Re: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我認為不論是從哪一方的角度來看,現在推進一個罷免案都不是好的。

雖然提起者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動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就一定要關閉。我知道一定不會有結果,但很多人不這麼想。

對於兩個罷免案,總體上我同意最後春卷柯南的意見。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3月17日 (四) 10:45 (UTC)[回覆]

回復通告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Galaxyharrylion。您在Antigng的對話頁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3月18日 (五) 09:35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回覆]

Antigng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9:35 (UTC)[回覆]

re:

[編輯]

已經收到。--Antigng留言2016年3月22日 (二) 09:19 (UTC)[回覆]

不客氣。--Antigng留言2016年3月26日 (六) 08:04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Seagf.pn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Seagf.pn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4月7日 (四) 03:32 (UTC)[回覆]

客棧

[編輯]

我不是貼你大字報,是你的閉口不回應我的質詢+刪去留言的行為逼迫我這麼做。一次客棧就能解決問題,何煩兩次?但兩次都不能解決問題,何懼三次?請回應我的RFC問題,給出證據或者收回你的指控,並就信口開河的污衊進行公開道歉,否則我將對你的污衊行為追究到底。Bluedeck 2016年4月10日 (日) 04:09 (UTC)[回覆]

re

[編輯]

我對你的責任追究不會停止。你不能想污衊就污衊,想閃就閃。Bluedeck 2016年4月14日 (四) 03:14 (UTC)[回覆]

你進化了啊。現在是有diff也能死不認帳了啊。Bluedeck 2016年4月14日 (四) 03:17 (UTC)[回覆]
你要裝睡請便,我不會試圖叫醒你的。你對求證的持續逃避已經很好的顯示了你的行為有多麼難看。Bluedeck 2016年4月14日 (四) 03:23 (UTC)[回覆]

天天的解任案

[編輯]
  1. 討論過去並不久遠。
  2. 指控的理據並未被用於解任投票
  3. 我只是履行我沒有走完的流程。
  4. 如果您認為天天沒有錯,您可以在投票階段給他投票和發表意見支持他。--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15:28 (UTC)[回覆]

2016年4月

[編輯]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0:57 (UTC)[回覆]

WP:VPO是討論頁,在上面應該進行討論而不是人為阻止討論。--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1:11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並沒有任何意願擾亂,我也不知道哪裡遊戲維基規則。如果認為我的哪個操作不當,應該先對我進行提醒或者警告,我不是不可以說話的人,如果對方說的有道理,我會改正。(前面Antigng告知我,請小心3RR,我也立刻停止了回退)查了一下,本人被封前操作為:警告IP用戶清空頁面的破壞。怎麼是擾亂了?

行吧行吧!小耀提醒得對,敏感時期,我近期儘量少說話就是。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9:0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前未獲足夠警告(3rr與封禁無關),用戶已經表明態度,不過請不要是「短期」
  處理人:Nbfreeh 2016年4月15日 (五) 10:37 (UTC)[回覆]
符合WP:GAME的行為第三項。--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15日 (五) 09:06 (UTC)
我沒有騷擾任何人吧,反倒是有人一直騷擾我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9:09 (UTC)[回覆]
光閣下的言詞已經夠騷擾了...--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15日 (五) 09:12 (UTC)
騷擾誰了?我以後不說話還不行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9:14 (UTC)[回覆]
奉勸閣下幾句吧!「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巧」,時機場合將一句話用得恰到好處。先前在下也有衝動的時候...(太多講不完)--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15日 (五) 09:18 (UTC)
知道知道,感謝啦!我閉嘴了。真是的。即使破壞者在封禁前也應該得到警告吧,我都不知道我做了什麼破壞。。。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9:21 (UTC)[回覆]

羞於爾等為伍

[編輯]

再見!--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13:18 (UTC)[回覆]

Re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Galaxyharrylion。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4月17日 (日) 03:31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Bluedeck 2016年4月17日 (日) 03:31 (UTC)[回覆]

通知

[編輯]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diff=39815622&oldid=39815123

如您認為我的行為構成騷擾、人身攻擊、誹謗,請在新的VIP章節中指出。Bluedeck 2016年4月17日 (日) 16:14 (UTC)[回覆]

Re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Galaxyharrylion。您在User:Bluedeck/haystack/rfc/1457822507924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4月17日 (日) 16:19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Bluedeck 2016年4月17日 (日) 16:19 (UTC)[回覆]

Re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Galaxyharrylion。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4月20日 (三) 03:02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Bluedeck 2016年4月20日 (三) 03:02 (UTC)[回覆]

合併存檔

[編輯]

你好!我將你開的那個標題和上面的無效彈劾案合併在一起然後存檔了,原來就是連在一起的討論。還請見諒!——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20日 (三) 04:51 (UTC)[回覆]

Re

[編輯]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Galaxyharrylion。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6年4月22日 (五) 05:24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Bluedeck 2016年4月22日 (五) 05:24 (UTC)[回覆]

re

[編輯]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6%B9%E9%92%88#.E6.97.A2.E7.84.B6User:Bluedeck.E8.BF.99.E4.B8.AA.E8.B4.A6.E6.88.B7.E5.BD.93.E5.89.8D.E7.9A.84.E6.93.8D.E4.BD.9C.E8.80.85.E5.A6.82.E6.AD.A4.E6.9C.89.E7.A9.BA.EF.BC.8C.E6.AF.8F.E5.A4.A9.E9.83.BD.E8.A6.81.E6.9D.A5.E4.B8.BAAddisWang.E4.BB.A3.E8.A8.80.E4.B8.80.E6.AC.A1.EF.BC.8C.E9.82.A3.E4.B9.88

Bluedeck 2016年4月25日 (一) 07:26 (UTC)[回覆]

你舉錯證

[編輯]

關於你舉證,我發現你舉錯證,這則留言才算證據,因為要取得第一手,所以你舉證這筆是他已經不在原來留言之處發言,而且他是回應你說的話,這樣當證據有所不妥,局外人看這種證據會覺得你有「引人犯罪」、「栽贓嫁禍」的嫌疑。所以說,舉證這事如果稍有不慎,非但討不到公道,反而會自己惹禍上身,請慎之。--114.26.136.9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20:24 (UTC)[回覆]

感謝提醒,已經更正補充。另外,相信您也和很多人一樣,看出來了,Bluedeck當前帳戶的操作者,使用Bluedeck帳戶時候,並不謹慎,漏出了很多破綻。而其所提供的所謂「帳戶安全說明」,更看起來像「有備而來」的東西,所謂的:「欲蓋彌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5日 (一) 12:37 (UTC)[回覆]
呵呵,這也叫證據?能證明什麼?Addis Wang受賄封禁還是貪污贓款?還有主動驗明正身叫「欲蓋彌彰」,這都哪跟哪啊?--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35 (UTC)[回覆]
李4,您有您的見解,本人尊重閣下。不過,您在如此嚴肅的投票頁面,這麼搞拉票,是不妥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6:42 (UTC)[回覆]
這麼搞拉票,是不妥的。Bluedeck 2016年5月8日 (日) 06:39 (UTC)[回覆]
沒有證據顯示存在您所指控的拉票行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8:15 (UTC)[回覆]
我只是在說你前後不一致的行為很可笑罷了。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2:43 (UTC)[回覆]
您自己才是前後言行不一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04:46 (UTC)[回覆]

re:

[編輯]

誤操作,已恢復。要刪的是飛賊燕子那個,搞錯了。--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8:44 (UTC)[回覆]

警告

[編輯]

我已經(過分及無必要地)完成了自證清白的行為。在此前提下,對我帳戶安全性的不間斷指控構成擾亂。請您知悉。請將本則留言視為正式警告。Bluedeck 2016年5月8日 (日) 04:36 (UTC)[回覆]

呵呵。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8日 (日) 06:04 (UTC)[回覆]

tb

[編輯]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E6.97.A2.E7.84.B6Galaxy.E6.9C.89.E6.97.B6.E9.97.B4.E5.81.9A.E5.87.BA.E8.BF.99.E4.B9.88.E5.A4.9A.E7.BC.96.E8.BE.91 Bluedeck 2016年5月12日 (四) 00:52 (UTC)[回覆]

re:

[編輯]

解釋一下什麼是法律威脅、維基百科不能打擦邊球還有錯嗎?--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3:57 (UTC)[回覆]

按照我的理解,如果拿出法律就是法律威脅,那麼我們對侵權用戶說的「上傳XX違反版權法」,對上傳他人私人照片的用戶說「XX侵犯隱私權」,難道一直是在法律威脅嗎?--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14 (UTC)[回覆]
你可以猜測,但是沒有證據(比如RFCU)之前不應該斷定該ip是管理員。--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8:34 (UTC)[回覆]
  1. 我們在乎的不是Addiswang有沒有成功申請IEG,而是他有沒有貪污IEG得來的經費,甚至「和錢有關的原因封禁用戶」。--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9:33 (UTC)[回覆]
  2. 管理員針對性封禁上海用戶的行為[來源請求]。--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9:39 (UTC)[回覆]
  3. 「請不要繼續打著『上海人』的旗號,在你可以證明自己是上海人之前」。你都知道我叫什麼名字,(如果你不知道,可以讓守望者愛孟告訴你,就說是我同意他這麼做的)。這樣你完全可以在搜尋引擎上面找到我的初中和高中。我想我沒有必要拍一張身份證照片來證明我的身份證號是310108開頭的吧。--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9:39 (UTC)[回覆]
我不討厭維基百科啊。--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9:41 (UTC)[回覆]
我在RFA裡面承諾了不處理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案,我要信守這個承諾。--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9:56 (UTC)[回覆]
一、我只承諾不處理守望者愛孟的案子。我不想處理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案是因為曾經有過嘗試拉票的事情,令我憤怒。二、我沒有要求過任何被封禁的用戶做出不恰當的承諾。三、WP:COI沒有這樣的定義。事實上,我創建了三十幾個優秀歷史建築的條目。--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10:08 (UTC)[回覆]

2016年5月

[編輯]
由於擾亂,您已被禁止1個月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訴|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Jimmy Xu 2016年5月13日 (五) 15:51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沒有遊戲維基規則。本人沒有無禮攻擊別人,相反,每次都Bluedeck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最早是在方針版)和VIP頁面掛我大字報,我都是被迫回應,如果Bluedeck不要一直騷擾本人,掛我大字報,我會恪守諾言少去說話。

沒有指望誰來解封,但絕不接受污衊、羞辱和報復。果然像別人所說的呢,罷免案我是報復對象之一,還沒開始投票封禁,投票結束繼續報復。Bluedeck和某個疑似某個管理員匿名發言的IP進行人身攻擊沒人管,我只是被迫回應卻被封禁。看來是明火執仗了,就是要警告社群,誰敢對我們官僚統治集團不利,就是這種下場,是嗎?

事實也證明,本人提報的廣雅範濫用IP,我也沒有誣告他。我提報Bluedeck人身攻擊本人,我也給出了diff連結,並不是誣告(當然,如果他不要一直掛我大字報,我是無意升高對立的,我一直只是被迫回應)

廣雅範身為管理員濫用多重帳戶只封禁一周,沒有任何其他處理(他才是遊戲維基規則:「解任案後6個月內不能再提解任」,他就可以亂來嗎?),我只是舉報了某些管理員的不當行為,外加質疑Bluedeck帳戶可能存在的問題,也是為了維基百科著想,並沒有惡意。維基難道現在搞恐怖氛圍嗎?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2:52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雖然並不能認同部分申訴理由,但封禁時長個人過重,酌情縮短封禁期限,改為1周。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16日 (一) 14:49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抱歉,霧島聖。之所以你會不認同部分理由,本人也是無奈,由於先前封禁管理員僅僅是模糊地說「擾亂」,讓我根本不知道如何申訴。

在看過Jimmy在天天那裡的留言之後,我解釋一下三點:

1、「BLuedeck當前帳戶的操作者」這一稱呼,並不是任何斷言,而是中性的不具備任何立場的。事實上,目前對BLuedeck這個帳戶持懷疑態度的,僅僅從維基頁面討論來看除我以外至少有三個人,其中還有和BLuedeck見過面的用戶User:Erquanmen。說實在的,我這麼稱呼,是出於維護BLuedeck的聲譽著想,並沒有任何惡意。我可以保證,只要BLuedeck這個帳號,不要再來騷擾我,我不會再去和他爭議,事實上,從頭到尾都是他一直纏著我不停。

2、「擦邊球」。本人從來沒有認為在維基百科可以打擦邊球,我也明確說了,不認同BLuedeck對於「我在打擦邊球」的指控。我選擇了並不十分嚴肅的態度對待BLuedeck,是因為他一直無休止地糾纏騷擾我。

3、其他客棧里,相關用戶都回應了BLuedeck的質疑,孰是孰非,自有社群公論,我也一直無意升高任何對立。

綜上,我沒有想要遊戲維基規則(打擦邊球),也沒有想要擾亂,請管理員再次復檢併合理解封,謝謝。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5:30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基於善意推定,兩名維基人之間意見的衝突,未見足以使一方受封禁的正當性。
  處理人:--天天 (留言) 2016年5月17日 (二) 01:26 (UTC)[回覆]

任何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指控,包括某人被盜號,某人濫用IP,均請在WP:VIP提報,並提供證據。在其他討論串中進行這類指控往往是無益的。同時如若管理員退回相關指控,請勿重複提出,尤其不要父不允則求母,或要求某些與您關係好的管理員遵照您的意見來處理。此外,建議您停止回應bluedeck的發言。以上。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5月17日 (二) 08:37 (UTC)[回覆]

已回復留言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04:44 (UTC)[回覆]

RFCU

[編輯]

對處理有不滿的話請去VP或者討論頁,不要在請求頁面發,那邊不是討論事情的地方。--Jimmy Xu 2016年5月18日 (三) 05:03 (UTC)[回覆]

本來就沒什麼好「澄清」的,您能去提自然是您認為如此提報是合理的。那邊只是積壓工作,不是法院,不需要辯解。--Jimmy Xu 2016年5月18日 (三) 05:09 (UTC)[回覆]

re:

[編輯]

「你可以猜測,但是沒有證據(比如RFCU)之前不應該斷定該ip是管理員。」--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1:11 (UTC)[回覆]

這並不屬於duck的管轄範圍,事實上如果duck就不需要CU了。--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2:01 (UTC)[回覆]
「我認為這足以DUCK了,如果我是管理員,我會DUCK處理並封禁,然後也歡迎核查員來CU覆核我的DUCK判斷是否正確。」那說明你並不適合擔任管理員。另,你想問我的觀點可以自己問守望者愛孟要我的郵件。--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2:14 (UTC)[回覆]
涉及IRC,不應該公開。--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2:26 (UTC)[回覆]
濫用傀儡早已不是「適不適合做管理員」的問題,而是「適不適合做用戶的問題」。--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2:48 (UTC)[回覆]

閣下似乎delete了有來源內容,算是誤操作?(我要不要回退?)--Artoria2e5 更改·工具 2016年5月20日 (五) 13:42 (UTC)[回覆]

@Artoria2e5他加入了大量宣傳性且沒有來源的內容,只有很少一部分是有來源的。您若斟酌後認為要回退我的編輯,我不持異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21 (UTC)[回覆]
仔細看了一下,確實宣傳性強。考慮到已經有autobiography掛著了,我就先回退保留一些,但是去掉blockquote(廢話太多是另一方面)和「事實」敘述語氣的內容。再加個pov和wikify。--Artoria2e5 更改·工具 2016年5月20日 (五) 14:25 (UTC)[回覆]

re:

[編輯]

其實你大可不必在意這些。如果你心裡真的覺得難受,那麼罵一罵我也是可以理解的。(罵我的用戶多了User:Antigng/有趣的留言和回復,我沒一次生氣過。)不過其他用戶可能脾氣比我壞多了,比如[5]。--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5:46 (UTC)[回覆]

我從沒覺得你有惡意啊......--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5:51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管理員誤會了,我只是回退破壞而已(反破壞不受3RR限制),而且也警告了李4不要繼續破壞。那個討論今天上午我和@Antigng還在進行討論[6]。李4擅自清空頁面[7]屬於明顯的破壞行為,方針里第一條關於破壞的就是:清空頁面。因此,我是希望要回退明顯的破壞。請管理員合理審查事實之後對在下予以解封。謝謝!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6:06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是在恢復討論內容,應視爲回退破壞(爭議性清空內容)
  處理人: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5月20日 (五) 16:30 (UTC)[回覆]

無題

[編輯]

我能在這裡留言嗎?你講不講道理,我問你『上海話』詞條中我編寫的是不是事實?我不管你是不是上海人,對於事實是要尊重的。你也沒權力破壞別人的編寫。—以上留言未簽名

萬分感謝

[編輯]

謝謝你的支持以及鼓勵,我會繼續加油 :)--Xiiaowu97留言)2016年5月21日(六)11:58 (UTC)

RE:冷靜

[編輯]

閣下好像誤會了什麼。我跟范沒有交情,他也沒幫過我什麼忙,我也沒欠他什麼。只不過,你們若要鬥垮他,要拿得出理據,別搞原創研究。請說出他到底觸犯了哪一條規定,可以嚴重到社群必須推翻剛完成的投票,立刻再度罷免他,若如此大家沒話講。

沒有的話,請把鬥爭的時間拿來巡查、寫條目,不是很好嗎?--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3:04 (UTC)[回覆]

他濫用傀儡,其他管理員有無封禁他?如有,你們以他濫用傀儡要求罷免他是無理的,因為任何用戶都可能濫用傀儡,但不是任何用戶都擁有管理員權限;如果明知他濫用傀儡卻未封禁,那麼應該聲討的也不是他的管理員身分,而是「管理員」這個TEAM。總之,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在我觀感你們就是在藉機鬥范。我樓上說了,你們要鬥他,得找個旁人難以反駁的理由,否則越鬥是越對你們不利,終究有人會看不過眼,因為你們鬥的手段太次。--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3:42 (UTC)[回覆]
閣下還是沒有明白。任何用戶都可能濫用傀儡,但不是任何用戶都有管理員權限。你們可以濫用傀儡為由要求封禁范,但不可以此理由要求推翻社群剛完成的管理員解任投票。你們提出的理由必須是他使用管理員權限的操作已經嚴重違反了管理員的規範,而濫用傀儡這件事實際上並不需管理員權限也可做到。--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5:18 (UTC)[回覆]
那好,既然你自己說不是要推翻社群剛完成的投票,那麼請你們另想理由鬥他,反正你們的目標是要鬥垮范,拉他下馬。我就結果來看,你們目前的鬥法不過就是在翻舊帳而已。--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5:52 (UTC)[回覆]
5月13日廣雅範被查出濫用傀儡,當天發起相關討論,譴責濫用傀儡,居然說是「斗人」、「翻舊帳」?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05:08 (UTC)[回覆]
孩子,說不過就轉移話題了?你是真傻,還是睜眼瞎?我樓上說了,你們想鬥垮他,偏偏又不夠本事。他濫用傀儡是能不能做為一個維基百科用戶的問題,不是能不能作為一位管理員的問題,層級不同,明白不?以他濫用傀儡做理由要求社群推翻剛完成的共識解任管理員,是蘇州智商秀下陷;而你不細思,只知嘴硬力辯到底,表示你的腦子比蘇州還不好使!最後再奉勸閣下,我看你跟蘇州一樣,被封禁的紀錄也是洋洋灑灑,你們有這些時間去批鬥你討厭的人,何不將這些時間用來寫條目、反破壞?成天記仇的人,生命都被憤怒佔滿了,我建議閣下換個帳號重新出發,我若是管理員,不管是支持或反對你的,不將閣下點名作記號可不行,因為你就是蘇州的翻版。--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05:23 (UTC)[回覆]
你要繼續洗地隨你,但警告你不要人身攻擊。另外,你叫我「孩子」,你幾歲啊?成天嚷嚷叫「別人去寫條目」,你寫了幾個條目啊?跟我來說寫條目。。。笑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05:26 (UTC)[回覆]
Galaxy君,這位仁兄的邏輯就是官員犯罪只要服刑即可,出來後照樣官復原職,跟他還有什麼好說的呢?他自己也曾經3RR被封禁,還好意思說我們。到底是誰的智商秀下限?所以勸你不要跟這種人白費唇舌了,他不配。哦對了,忘記提醒你,廣雅範曾經幫他少封禁半天,所以感恩戴德也可以理解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2日 (日) 05:34 (UTC)[回覆]
原來如此,感謝提醒。另外,正如我和@Antigng說的,我被封禁,都是(9年前那次什麼情況已經不太記得)在我參與了對廣雅範的解任聯署之後。。。簡直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06:18 (UTC)[回覆]

你兩位要相互取暖請自便,閣下不必對我警告,請直接去VIP提報,其他管理員自會判斷我是否應當封禁。不過奉勸兩位不要玩過頭,最後引火上身。我記得去年也曾勸過一個用戶不要再這樣下去,好像是SiuMai吧,你們現在正在步他的後塵。--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07:08 (UTC)[回覆]

re:

[編輯]

都知道我厭惡陰謀論還需要問這問題麼…… 囧rz……--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5:24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看到了,的確回退了4次。但,其中有3次,是回退破壞(李四無理刪除他人的討論發言,而且這些發言並無不當之處,李四刪除的時候連「deltalk」模板都沒用,明顯是破壞),反破壞不受3RR限制。恢復討論內容,按慣例屬於反破壞。不然如果連無理刪除討論發言都不能回退的話,維基的討論豈不都要亂套了?下次注意吧,就是回退這種破壞,我也儘量不要24小時內超過3次就是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13:48 (UTC)[回覆]

(~)補充:李4擾亂,在客棧沒有共識,多名用戶還在繼續討論且該用戶自己明顯反對解任的情況下,擾亂性發起罷免AddisWang的聯署。昨天,該用戶還擾亂性地建立了: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AddisWang,結果被管理員@Lanwi1快速刪除,並被判定為:「破壞」[9],現在李4仍舊繼續想要擾亂。另外,該用戶5月20日因清空頁面並違反3RR而遭到封禁1日,昨天到期解封後,繼續無理刪除他人討論,,在第一次無理刪除後[10],被最高級別警告過[11],後依舊繼續無理刪除他人討論[12][13][14],短短不到3小時,該用戶4次無理刪除其他用戶的討論,已經違反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屢犯)。

(~)補充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是正式方針,任何用戶都必須遵守,裡面明確規定,發起解任投票(聯署)的條件:「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李4根本沒有和AddisWang溝通,就發起擾亂性聯署,明顯違反方針,屬於破壞行為,因此本人阻止其違反方針的行為,屬於反破壞,自然不受3RR限制。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既然已經承諾了保持冷靜,agf以觀後效。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22日 (日) 14:28 (UTC)[回覆]
謝謝,但有一句話我要說明,我還是會制止李4的破壞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14:34 (UTC)[回覆]
啊?說清楚是哪種破壞。要是還像之前那樣隨時封禁回去。--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22日 (日) 14:37 (UTC)[回覆]
但不會24小時過線4次,客棧/其他這個頁面的那個討論,我也暫時不會再去碰了。同時希望明確,他人無理刪除留言,是不是破壞。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14:38 (UTC)[回覆]
再碰到直接送VIP就好。--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22日 (日) 14:40 (UTC)[回覆]

Re:巡查

[編輯]
  1. 在下並無巡查權,僅僅是有時間的時候偶爾看看而已,如有意見,與在下討論,在下樂意接受;
  2. 同時存在廣告和侵權現象的條目,解決了侵權後再來解決廣告還是先解決廣告宣傳後再解決侵權問題的選擇,在下一時沒有找到此前是否有形成共識點,如有還煩請告知,在下可酌情考量。

--JuneAugustRe: 2016年5月24日 (二) 15:31 (UTC)[回覆]

(:)回應在下尚無推卸責任之意,唯無法對在下所未知的「共識」做有效回應,如閣下知曉,不妨賜教,也免在下「一直不負責任地……」繼續做出被「發現很多都是在亂搞」的事情。--JuneAugustRe: 2016年5月24日 (二) 15:57 (UTC)[回覆]

(:)回應,很抱歉多言以將閣下引導到非重點的話題點上,如閣下實在介意,在下可划去令閣下困擾不已的語句,煩請能重回話題重點上,再次抱歉。--JuneAugustRe: 2016年5月24日 (二) 16:01 (UTC)[回覆]

堅持自己立場也不要拼命造成別人的麻煩呀

[編輯]

在各個頁面的言語話都超癆的,不要莫名其妙地對管理團隊施壓,你跟李4在我看來都很怪異,在我看來行為都很怪異,還不至於不合理但就是太OVER。--核斯留言2016年5月25日 (三) 07:56 (UTC)[回覆]

是我偷懶了

[編輯]

抱歉哈,原頁面已經重新編輯(草稿)。--莊生曉夢迷蝴蝶留言2016年5月28日 (六) 13:19 (UTC)[回覆]

一隻小貓送給您!

[編輯]

這隻大頭小貓很趣緻!

Queensroad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09:24 (UTC)[回覆]

re:

[編輯]

地理位置上的中心不等同於經濟政治文化意義上的中心。虹橋路西郊和藥水弄誰離市中心更近?誰更重要?--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0:12 (UTC)[回覆]

但是從歷史的角度來說肯定比不上啊......--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6:28 (UTC)[回覆]
另外我好像也說過對沒證據亂指控的行為比較敏感吧。--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6:29 (UTC)[回覆]
洋涇這個地方挺有歷史的,但是根據地方志的說法路是80年代修的,土路基礎上改的。--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6:37 (UTC)[回覆]
說起這個問題我倒想起來有人說上海開埠以前是個「小漁村」,然後有很多的反駁。客觀說來,松江府不算小、當然不是「小漁村」,但是政治經濟影響力比不上北京、經濟和蘇州府相比還是稍遜。開埠對上海地位的提升也確實有一些幫助。「浦東1990年前寫的一無是處」大抵也是如此。--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6:44 (UTC)[回覆]
同樣的話也適用。浦東開發以前當然不是一無是處,但是和浦西能比嗎?--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6:53 (UTC)[回覆]
我既不認同漁村論,也不認同過分抬高歷史地位的行為。(深圳漁村論也是同理)--Antigng留言2016年6月10日 (五) 00:52 (UTC)[回覆]
現在有深入介紹的可靠來源麼......我是找不到呢--Antigng留言2016年6月9日 (四) 16:47 (UTC)[回覆]

陳俊龍 條目不是G11廣告

[編輯]

謝謝您對"陳俊龍"條目的認真審查。
請您站在"牙科領域"的角度來看待這個條目,牙科除了所有相關學科、學術議題是值得被維基收藏之外,將牙科技術向前推進的"個人",當然也是具有收錄價值的。陳俊龍絕對是牙科領域的明星,他身上的正反面新聞,隨便上網Google一下都是一堆。因此,只要是牙科領域的人,不論是贊成他或反對他,都關注"陳俊龍"的動態與最新消息。編輯陳俊龍的條目,是讓牙科領域的人清楚地了解陳俊龍在牙科/植牙領域上所做出的貢獻,明瞭他身上的一切好壞新聞。
請站在"牙科領域"的角度來看待這個條目,請讓"陳俊龍"條目保留下來。謝謝 Haungce留言2016年6月10日 (五) 08:24 (UTC)[回覆]


您好:
本人已在6月13日將"陳俊龍"條目重新改寫完畢,請您協助看一下,是否有符合維基政策?? 若需要繼續改寫,請您惠予告知,還有哪些地方需要修正? 若已經OK,請您在"存廢討論區"改投保留票。
謝謝您
Haungce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6:14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您好。看到了您在我UserTalk上的留言。謝謝您的提示。--Techyan留言2016年6月10日 (五) 12:12 (UTC)[回覆]

提醒的事項僅作部份表述

[編輯]
  1. 被當作犧牲打的棋子,目的只是打掉那傢伙,水鬼吃唐僧肉順便抓交替的概念。
  2. 某傢伙在某條目討論頁提到的利用編輯戰保護頁面或回退到先前版本,那傢伙用的很勤快嘛。

其他無關事項

[編輯]
  1. 到7月初為止會積極參與某基金會的說明會
  2. 到7月29日開始會積極準備中華民國國家考試,配上工作基本沒有時間做其他事情,工作8小時,通勤1小時,睡覺7小時,讀專業科目5小時,其他三餐總計1小時,運動1小時,其他雜項洗臉洗澡1小時。
  3. 被我預言的事情通常都不會跟事實差太遠,鳳凰條目討論頁3點預測的事項可以說全命中,唯最後一條可能是怕落人口實所以故意被設計稍微偏差掉。

這筆打完就登出狀態了--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13日 (一) 02:42 (UTC)[回覆]

re:

[編輯]

這無所謂。--Antigng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3:53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感謝關心。--Amazingloong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4:08 (UTC)[回覆]

感謝。說實在的,因為我的興趣就是用維基百科梳理梳理所見所聞,所以我只想把精力放在條目本身。其他的我就不想參與了,實在沒精力。--Amazingloong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5:53 (UTC)[回覆]

執行導演的模板

[編輯]

我已把執行導演的文章調整了,而經過思考,我今天也酌情加入了台灣的相關例子⋯⋯請你再看一遍!Edts留言2016年6月19日 (日) 11:54 (UTC)[回覆]

2016年6月

[編輯]

Information icon 您好,Galaxyharrylion。感謝您在巡查與標記快速刪除的辛勞。我發現您提出的刪除請求沒有做得很好,所提出的快速刪除理由與頁面不符。 請用一點時間看過新頁面巡查快速刪除守則、尤其是非快速刪除理由。頁面通常更適合提出到頁面存廢討論。--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02:54 (UTC)[回覆]

然而這個確實不符合WP:G3。{{uw-csd}}是通知而並非警告。--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1:48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只是希望追跡未來的封禁能夠得到公正的處理,我沒有騷擾任何人。更別談違反「開放性決議」,恕我直言,以Jimmy Xu的社會閱歷和對維基百科的理解,尚不足以理解什麼是「開放性決議」,別當自己是白河,白河年長,閣下還年輕,奉勸您做事靠譜點,大家選你當行政員,是希望你好好做事,不是要你來大權獨攬後瞎搞。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4:19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見下
  處理人:James970028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5:29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同封禁理由?這是什麼拒絕理由?總之,本人會注意言行,但沒有破壞,封禁為了預防破壞,廣雅範濫用傀儡還是我舉報並揭發的,所以,永久封禁這麼報復啊?

我再重申一遍,我沒有要惡意攻擊別人,我也沒有騷擾過誰,我只是希望追跡未來的封禁能夠被合理地處理,我一直告誡追跡未來要多寫條目,不要去吵架。另外,我被封根本沒有任何徵兆,也沒有任何警告。這樣吧,我會去和Jimmy溝通的,如果他指出了我有不對的地方,我一定親自向他道歉,說到做到。雖然本人對他部分操作不滿,我不會不尊重他,希望彼此尊重,大家用溝通的方法(哪怕是警告)解決爭議,而不是用封禁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手段來。謝謝!希望爭議到此,請求解封。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4:2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與原封禁者討論後,決議縮短為一年
  處理人:James970028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5:30 (UTC)[回覆]
首先,永久封禁不是報復,您於今年遭封禁多次,亦承諾過會冷靜,然而您卻在一次次的解封後違反自己的承諾,無視於第四支柱文明,您已經無法取得信任。--James970028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4:35 (UTC)[回覆]
那麼如果他是脾性大,每次路見不平就發牢騷呢?--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6月21日 (二) 14:44 (UTC)[回覆]
我沒有攻擊任何人,我剛才的發言也沒有騷擾任何人,我只是希望追擊的封禁可以被合理處理。我沒有違反過什麼承諾,我也相信信任我的用戶大有人在。Jimmy壓根在胡鬧,至於封禁是不是報復,相信很多人都看得明白,廣雅範的事情,他的老大哥當然不會放我過門,因為是我提報了廣雅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4:51 (UTC)[回覆]
您有沒有違反承諾,jmyxu有沒有濫用權限,這是不是報復,范濫用傀儡之事跟這起封禁案關聯度有多高,我想各位更是心知肚明。--James970028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4:57 (UTC)[回覆]
先冷靜下也好,雖然看不懂怎麼會永久封禁的,不過連續兩個封禁申訴是什麼意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1日 (二) 15:13 (UTC)[回覆]
火車一開始拒絕解封,但是咖喱上訴後火車打退堂鼓。--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6月21日 (二) 15:19 (UTC)[回覆]
我一直相信火車書呆的能力,從他候選管理員那天開始我就相信他,我覺得並不完全是退堂鼓,而是審慎思考後他認為應該謹慎處理,畢竟,這事兒非常奇葩。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5:31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逐條回應與封禁相關的指控:

1、我只是提出了對追跡未來封禁的不同看法,所謂,「不要怪我沒有先禮後兵」,是指如果不給予應有的答覆,那麼我將發起客棧討論,甚至提請彈劾,並不是施壓更非什麼威脅,和Antigng所謂的「恐嚇」半點關係也沒有,Antigng身為管理員如此惡意推定用戶行為,極不妥當

2、騷擾,至今沒有一個人跟我說過他被我騷擾,此項指控屬於惡意推定

3、違反開放性決議,不存在

4、我是對Jimmy對於追跡未來封禁提出了質疑,Jimmy在我留言後,沒有任何警告或者溝通,直接永久封禁(拿出開放性決議唬人),涉嫌違反管理員避嫌原則。

5、Antigng的所謂以前涉及AddisWang、Bluedeck等爭議,社群早有討論,且並非我一個人質疑,而且先前早已有過相關處理,此次再拿出來說是,違反:一事不再理和一案不得重複處罰原則

6、本人認為本封禁涉及某些報復,這是個人感受,相信肯定不止我一個人這麼想,我只是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別人可能會認為是抱怨,但這也是最基本的言論自由範疇。維基百科方針從來不禁止用戶對封禁進行「抱怨」和表達不滿。

7、我不是不能溝通之人,我一定會同Jimmy溝通,如果我有不對,我一定道歉,說到做到。

8、我要寫條目去了,我還有答應別人寫的條目沒完成,請不要讓一時氣氛或者可能存有報復因素的封禁干擾本人貢獻,請中立的管理員酌情審查事實後解封(Antigng不是中立管理員,這點大家都懂的,我今天剛發覺並指出了他說話出爾反爾的地方,他馬上就。。。不談了)

9、在此對封禁理由中,所謂,「已有多次承諾」表示異議,我只是在第一次被爭議封禁的時候,承諾了會少去當時的罷免案里說話,事實上我也做到了(而且之後我給封禁管理員留言詢問我哪裡有不當行為,管理員並未一直回應),之後。還有也許那次承諾不再回退可能存在爭議性的破壞的時候,不要過線3RR,而是轉交VIP處理,這點我也做到了,在霧島聖解封後,我沒有違反過3RR,也沒有強硬派去回退編輯戰。所以,若本次封禁管理員試圖以所謂「該用戶承諾多次,卻違反承諾」為藉口封禁,這與事實完全不符,在此一併提出申訴。

10、封禁不是為了懲罰用戶,而是為了制止破壞,事實上本人沒有破壞過任何頁面或者條目,而是一直在巡查和反破壞。這次封禁的導火索是,我對某個封禁提出了異議,可能是由於「先禮後兵」這個說辭產生了些許誤會,在此我保證以後不再用此類語言,更加柔性地和Jimmy或他人說話,相信能避免更多爭議,本人一直尊重Jimmy,未有惡意要冒犯之,我相信追跡未來的封禁也是誤會,他說的Jimmy應該不是指Jimmy xu,或許是指吉米威爾斯吧。所謂「掙錢」,廣義上,募捐也算吧,我想追跡未來被封這次也是誤會的成分大吧

綜上,請管理員在合理審查事實,特別是此次封禁的導火索後,對在下合理解封,謝謝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7:1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見下
  處理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5日 (二) 10:54 (UTC)[回覆]

客棧

[編輯]

Jimmy把封禁放到客棧了,不反對,但得有一點,至少應該是雙方對等辯論,現在先把一方的我和追跡未來,先封禁(用膠帶貼上嘴巴不讓發聲),然後另一方自己跑客棧說話,可以用壓倒性的聲音尋求支持,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所以至少,請求解封客棧大家對簿公堂,如果連這個都不敢,或者想要現在客棧尋找到虛假共識(法庭辯論「被告方」都可以和控方辯論,現在我和追跡未來不能去申辯,只能聽候判決),那麼就是擺明了為了打壓自己不喜歡的聲音而封禁了。報復意圖已經很明顯,這也構成了既當原告又當判官。如果是這種方式,到客棧尋求別人支持自己的封禁決定,那麼這個封禁永遠都別想令人信服。另外,對於Jimmy在客棧的指控,我有明確的理據可以反駁。總之,請不要玩這種,先給看不慣的人送一包「啞藥粉」,然後再把人架上法庭,然後自己再做「控方兼判官」慷慨陳詞的把戲。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22:21 (UTC)[回覆]

您好,依照過去經驗,您在此表達意見,也許會有其他用戶摘錄您的重點,在客棧討論。提供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2日 (三) 01:49 (UTC)[回覆]
希望您以後注意言行,文明比貢獻更重要。--Lanwi1(留言) 2016年6月22日 (三) 11:38 (UTC)[回覆]
謝謝@Lanwi1提醒,經過兩天的冷靜。我承認是我前天一時激動說了過分的話,讓Jimmy感到冒犯,在此向Jimmy和各位抱歉,但本人沒有什麼惡意,只是希望追擊未來的封禁能夠得到合理的處置,在此感謝火車書呆更改了追擊的封禁時間。請求Lanwi1閣下可以給解封本人,之後我會去Jimmy Xu那裡登門鄭重道歉,並去客棧說明情況,結束此次紛爭。之後我也要達成向地球君的承諾,把那幾個條目寫完。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05:10 (UTC)[回覆]
另外,在此保證不會再使用「24小時內。。。否則後果自負」之類會產生敵對情緒的語言,君子一言快駟馬難追,說到做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05:15 (UTC)[回覆]
其實大家是擔心你會無法從「封禁-求情-被駁回-其他人開壇聲討-解封-犯規-封禁」的惡性循環中脫身,所以才不肯解救,就算你認為這是所謂的「政治迫害」。由於涉案的除了Jimmy,還有廣雅範,以及更深層的站務鬥爭(相信你知道目前中文版的編輯環境今不如昔),因此我希望你闡述一下以後在編輯和站務討論兩方面的參與方式,以方便日後處理。--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6月28日 (二) 13:12 (UTC)[回覆]
使用了衝動的態度和不友好的措辭,這的確是我做的不對的地方,我自然應該道歉,這也並非求情。我認為這件事我檢討我自己是因為我沒有用合理的方法去處理事情,我在認為追跡未來永久封禁不合理的時候,應該是友善地和Jimmy去溝通,文明地討論頁去留言,而不是在VIP頁面大鬧,現在回想當時挺2的,這樣子不僅無助於追跡未來的封禁被合理地處理,還讓Jimmy也不爽,自己也被搭進去,實在是比較愚蠢的舉動。我認為,以後在編輯和討論中,應該冷靜處理,尤其是在遇到「我認為不公正的事情」的時候,應該以討論頁友善溝通和文明發言闡述觀點的方式去處理,不能再使用上禮拜那種方法,那樣無助於事情解決反而激化對抗,雖然很多時候我不認可秋意假髮濃,但他在我的討論頁有句話還是對了,「一群成年人還不如一個火車冷靜」,作為成年人,我對我的衝動發言再次致歉,實在是慚愧慚愧。
Jimmy嘛,我尊重他,解封後我首先會去登門道歉,並保持友善溝通,避免再發生因「溝通不暢」而引發不必要的爭端。至於廣雅範,這點我還是要申辯一下,我從來沒有想要騷擾他,我唯獨做的就是檢舉了並譴責了他濫用傀儡的破壞行為。現在廣雅範濫用傀儡的討論已經1個多月了,我想社群應該看得清是非(儘管有的人嘴上可能不說),這件事情最近我也不想再去多廢話。在此希望廣雅範也好好沉澱下,休息一陣子不是壞事。
@春卷柯南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13:38 (UTC)[回覆]

提報關注度不足過期提醒:誰把流光辜負了

[編輯]
 閣下曾提報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條目「誰把流光辜負了」已過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 --Cewbot留言2016年6月25日 (六) 00:02 (UTC)[回覆]

提報關注度不足過期提醒:金容淑

[編輯]
 閣下曾提報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條目「金容淑」已過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 --Cewbot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00:02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補充(概括幾點)

1、我提出對Jimmy封禁追跡未來不合理後,Jimmy立刻對我封禁,這是不合理的的做法,有悖於「封禁方針」;Jimmy聲稱「廣雅範濫用傀和其他用戶舉報無關」與事實相悖,廣雅範濫用傀儡正是我舉報的[15]

2、封禁前沒有任何警告

3、我和Antigng的對話屬於私人交情問題(該用戶根本不會把我們吵架的東西當回事,我也不會,雖然我個人的感覺是對他「恨鐵不成鋼」)[16][17],藉口我對Antigng說的話是人身攻擊屬於故意找茬,違反封禁「僅僅是為了預防破壞」的宗旨

4、我對追跡未來的封禁,所提出的質疑,從客棧討論看,多數用戶也認為不應該永久封禁,我對此的質疑合理

5、我已經被奇葩地封禁了十幾天了

6、衝動言論我已經道歉

綜上,我的發言和吉米的封禁都有衝動成分,且封禁理由已不存在,請求管理員合理解封,謝謝!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7月2日 (六) 03:5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縮短為一天,理由見下。
  處理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5日 (二) 11:06 (UTC)[回覆]
  • 「奇葩地封禁」「屬於故意找茬」這些語句是否有些衝動呢?就如同春卷君說的,大家很怕您會陷入那種惡性循環。-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4日 (一) 15:07 (UTC)[回覆]
    • 不清楚台灣的朋友是不是習慣用這兩個詞。解釋一下:「奇葩」,意思是:奇怪;「找茬」,意思是:找理由。這兩個詞都不帶有攻擊性,只是比較口語化。至於「惡性循環」,我相信源頭不在我這裡,正如其他用戶所言,「涉及某些管理員和深層次的站務問題,還有社群氛圍問題」,我能做的,只能是儘量避免,也就是從我這裡儘可能切斷「惡性循環」。
    • 在廣雅範罷免案結束後,我非常讚賞閣下的一句話,「一切都結束了,大家回去寫條目吧」,我也多次做出過這樣的表態,如[18],希望引導社群從紛爭中離開,回到彼此合作編輯條目的共識。之後是因為廣雅範被我發現並檢舉其濫用傀儡,才引發後續爭議,我譴責其濫用傀儡,並且有點「打破沙鍋問到底」的感覺,但我不是針對誰(事實上,我曾經不止一次對廣雅範讓步並且對他好言規勸,如[19]),而是我希望堅守維基最基本的底線,即:管理員濫用傀儡是不能被接受的。
    • 感謝和平的留言,如果因為封禁導致我無法兌現給您的承諾,那我也只能表示無奈和遺憾了。@和平奋斗救地球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7月5日 (二) 05:00 (UTC)[回覆]
      • 至少在臺灣,這兩個詞具有負面意涵,不清楚大陸或港澳等其他地方的其他用戶有沒有這個感覺。關於源頭在哪裡,其實也很難去界定(追朔到吉米·威爾士[開玩笑的]),我也相信源頭應該不是出在您這裡。如果您真的能「從這裡儘可能切斷「惡性循環」」,那是件好事,我也非常認同。假使您能獲解封,我會建議您能遠離社群紛爭,不要參和進去正在互煮中,或者即將互煮的討論(尤其是那些具有針對性的),以免您不小心再次衝動了。專心去寫條目,而不參與口水戰與編輯戰,理性平和並對其他用戶盡可能善意推定,屏棄對特定用戶的成見並共同合作建設中文維基,不知道您是否認同呢?-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5日 (二) 05:13 (UTC)[回覆]
        • 那兩個詞帶有批評的意涵,但不具備攻擊性。其他的認同,畢竟還欠你至少2個條目,維基的五大支柱正是如此,不僅如此,「屏棄對特定用戶的成見並共同合作建設中文維基」這句話,應該是對所有人,對某些「特定用戶」還更有意義,具體內容在封禁方針里已有明確闡述,在此不作贅述,以免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和爭端。@和平奋斗救地球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7月5日 (二) 06:22 (UTC)[回覆]
          • WP:CIV:「維基人需要彼此尊重、坦誠、溝通、友愛,來創設這個多元、自由、寬容、正直的維基社群與百科全書」,希望您能做到這點,共勉之。另外雖然說Antigng允許您罵他,但是您就這麼在維基上不斷地罵他的話,我怕新手們或者不瞭解情況的其他用戶會因此不分青紅皂白地用這些會再去罵別人,而且質疑說為何您可以他都不行之類的。當然,我們可以跟他解釋,但是這總是破壞了協作的氛圍,所以不建議這麼做。況且WP:CIV也沒有說假使某位用戶同意您罵他就可以不斷地公開在維基上罵他。希望您能理解這點。我希望大家都能互助合作,共同建設維基,而不要只想著怎麼做才能在爭執中取勝之類的。與其他用戶交流時,最重要的在於如何取得共識,而非爭個誰贏誰輸。另外,看到您在用戶頁上的聲明,我認為「官僚層迫害」並不存在,因為站務積壓實在是非常多,假使大家都在專心貢獻條目的話,又有哪位管理員會想無聊沒事找事去特別針對某人來封禁呢?因此,希望大家都能互相WP:AGF,畢竟就我所知大家都只是在做自己認為是對的事而已,如果大家願意互相溝通與了解,放下成見並且互相為對方著想的話,這些爭執基本上根本不會存在(這並非針對特定的人,只是感到無奈)。我相信如果您能夠讓大家都相信您以後都能與他人理性溝通不再衝動、互助合作且能盡量善意推定的話,那麼這對大家都會是件好事。-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5日 (二) 08:03 (UTC)[回覆]
            • 基本上都認同,AGF雖然不是方針,但確是每個人都應該儘量做到的,正如我雖然當時對于吉米氣沖沖地封禁我(這次做法)感到很不爽,但卻不會對他這個人有任何看法。Antigng雖然讓我恨鐵不成鋼,但既然你說了,我以後儘量不再說「Litter....滾」這種話,尤其是在客棧或者條目討論頁這種公共場合。當然,即使我們儘可能地AGF,在中文維基,針對性地打壓(或袒護)或許都不可避免,例如近期我管理的上海維基QQ群都能被用作針對的目標,由此可見一斑。其他的我也不想多說,以免再引發矛盾。@和平奋斗救地球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7月5日 (二) 08:37 (UTC)[回覆]

您好

[編輯]

我相信假髮君在您這裡的留言並非惡意或不友善,只是善意提醒您盡量不要涉入編輯戰了。他講話的語氣的確可能有一點太直了,但是我相信他沒有惡意,也希望您能WP:AGF看待之。-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11日 (一) 07:46 (UTC)[回覆]

致和平君,多謝您的熱心,這次是我錯,我不該多嘴,我不會再說了,謝謝。(另致G君,我這是回給和平君的,不是你。你若是再次刪除我的編輯,我有權利舉報閣下,先向G君善意提醒。)--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11日 (一) 19:57 (UTC)[回覆]
雖然在中文維基,只要做出跪舔某些管理員的奴相,即使你對其他維基人無論如何謾罵,都不會有事。但,我還是再次提名你保持最基本的禮貌,你要知道自己是生活在現代文明社會的人(儘管中國有些地方的確尚未開化)。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7月15日 (五) 15:28 (UTC)[回覆]

2016年8月

[編輯]

請立即停止一切擾亂性編輯。如果閣下繼續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會遭受封禁。請勿篡改本人留言,謝謝。--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16 (UTC)[回覆]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再次警告,請勿篡改本人留言。--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18 (UTC)[回覆]

別衝動,否則就像守望者愛孟一樣。--Lanwi1(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14:27 (UTC)[回覆]

烏拉跨氪

[編輯]

要不要提罷免?--219.78.190.18留言2016年8月11日 (四) 06:15 (UTC)[回覆]

提罷免也罷免不掉,耗費社群精力,沒意義。倒是閣下,好好反省下,不要再搞破壞,冷靜一段時間,再爭取社群諒解。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13:18 (UTC)[回覆]

2016年8月

[編輯]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1日 (四) 12:43 (UTC)[回覆]

最後警告!
這是對閣下的惟一一次警告!如果再有任何破壞維基百科的行為,閣下將會被立即封禁
請勿以你個人的理由篡改本人留言。謝謝。--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1日 (四) 12:43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上海申鑫足球俱樂部2015賽季」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6年8月12日 (五) 04:00 (UTC)[回覆]

Nikolai Noskov

[編輯]

Hello dear Galaxyharrylion! I don't understand Chinese language, but for you doing the order: You can make let your Chinese language about musician Philip Kirkorov and Nikolai Noskov article? If you put these articles, I will be very grateful to you! Thank you! --217.66.158.197留言2016年8月12日 (五) 13:45 (UTC)[回覆]

Re.

[編輯]

封禁的初衷即為防止破壞或編輯戰繼續發生,並非懲罰用戶,封禁您並沒有辦法有效解決問題,只是虛偽的象徵而已。另外請辭是我自身決定,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望君了解。--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12日 (五) 13:46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本次的條目協作計劃

[編輯]
@和平奮鬥救地球謝謝您的通知,有空會參與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13:19 (UTC)[回覆]

建議

[編輯]

您好,關於微信或QQ圖片事,您做為圖片當事人之一,您的證言是輔證之一;但仍暫無法斷言結論。此外,畢竟我們都只是用戶,我們的發言並不是第三方可靠來源;建議您在溝通時,討論證據時應謹慎些,不輕易去指控其他用戶。做為旁觀者,您與幾位用戶的討論模式,在下覺得與您預期的溝通效果相比,是會大打折扣的。頗不中聽,提供您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4日 (日) 00:45 (UTC)[回覆]

2016年8月

[編輯]

請在與其他編輯的交流時假定善意。即假定他們的行為是為了改善維基百科而不是傷害它。當自己是新手,把這段內容再次閱覽一次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6%96%87%E6%98%8E#.E6.9D.9C.E7.B5.95.E4.B8.8D.E6.96.87.E6.98.8E.E8.A1.8C.E7.82.BA--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10:29 (UTC)

請停止你對VP中本人發起討論的重新洗牌

[編輯]

請停止你對VP中本人發起討論的重新洗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1:08 (UTC)[回覆]

連互助客棧-其他都有回退大概可以猜想狀況....

[編輯]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發言人都來講不要去更動了還跑去更動,而且是特地到對話頁講。--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9日 (五) 12:00 (UTC)

我不知道你要猜想什麼,我只是合併,而且和相關人士保持溝通,只是有利於討論,你這樣亂警告沒意義。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2:04 (UTC)[回覆]
溝通是不是?你只要告訴我關於這個溝通(你去他那邊留言),他給了你什麼回應?給完回應以後你做了什麼事情?我看編輯紀錄都看得很清楚是怎樣,你自己敘述一次看看。--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9日 (五) 12:09 (UTC)

提醒:不宜隨意合併他人留言

[編輯]

您好,您在互助客棧,把@Hanteng的幾個留言串合併,實際上才可能會誤導社群的理解。(1)實質上Hanteng幾個留言串不當然相關,有些還與其他討論有相互關連,您的搬動打亂了原始脈絡,形同擅自修改他人發言;形式及程序上,您也並沒有權限隨意更動其他用戶的發言。(2)另外,注意到編輯紀錄,@核斯說「仔細看才發現昨天和今天都有段落被大量刪除的痕跡,40分鐘前已警告該用戶[20]」,您在整理時,何以會有內容被刪除呢?您進行不必要的整理,又發生內容遺失,很容易引發大爭議的。提供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3:39 (UTC)[回覆]

您好,看到您的回應,但在下真的覺得您沒必要也不該這麼做,而且「Hanteng已明確表達反對」。現在蘇州又參與回退....爭議還不夠嗎?在下是善意勸告,而且過去在下極少看到有用戶這麼做,真的很不適當。在下偶而也會整理,但不會那樣大幅度,而且通常會告知對方:若有意見請回退。--畢竟對方才是發言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3:50 (UTC)[回覆]

是在你的認知有關連,但在我的認知是分開的,可以一碼歸一碼的,請你停止。--❦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4:04 (UTC)[回覆]

re:

[編輯]
    • 說實在的,雖然我認為那些東西不能加入條目。但本來看你如此執著,我想就依你吧。但我看到某個對我很不友好的用戶,一直搗亂,我實在無法縱容他這麼胡鬧、破壞下去。你可以罵我,但我一直不覺得我們有什麼對立。但你隨時可以罵我,我都不會生氣。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13:42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您好,在下一直很想尊重您,過去也不會特意跟您對著說話。在下盡可能做到「對事不對人」。愛孟以前跟在下意見不同,但在下也尊重地與他互動。(1)初期,在下只是不贊同您對一些管理員指控(例如Bluedeck),如果您有理由證據,提出來,大家會合理支持的。(2)在下編輯條目盡可能引用第三方來源,不會特別找麻煩;也許大陸有些用戶不理解或看了不舒服,希望能退一步瞭解一下,不是關心人權議題的人,編寫都是出於「反華」目的。(3)在下已經很尊重您,也真的不想打編輯戰(很沒意義),因此一直等待您幾位的意見,甚至現在添加回去也暫時沒放器官段落(英文版條目有),暫時再繼續討論器官部分。(4)若您如您所說「依在下」,就請您自行回退到在下版本。或者您認為在下自行操作即可?謝謝您。(5)另,您討論及說話習慣,建議能調整一下;從旁觀者角度,有時候真的您達不到您想要的效果。人都有自己的習慣與盲點,在下亦然;這是善意提醒,盼您善意理解。(6)不中聽的話:您要幫愛孟,需要有對的方法與態度,希望您能轉達給愛孟。QQ群發生的一些事,讓在下...。祝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13:48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您好,條目該怎麼編輯就是怎麼編輯,(1)如果您不認同那些內容寫進去,應該提出明確方針理由,何以英文條目可以,中文不行?(2)您跟其他用戶的恩怨,與條目無關,百科條目編寫請勿帶入個人恩怨。(3)若您仍不提出合理理由,那麼在下翻譯英文條目之內容,自當回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14:40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您好,(1)如果您說「您說過了觀點」,請您拿出曾經發言的證據,在下在討論頁、您的編輯貢獻紀錄完全找不到您對「非器官7千字元」的說詞---請說清楚:何以英文條目段落翻譯到中文條目,就不行?----否則,在下對於「您的誠信」將會越來越感失望。(2)您要在下「罵您」,在下不需要也不會「人身攻擊」,在下只想好好編條目。(3)請您別繼續拒絕溝通(回退在您的版本時,您就拒絕溝通),並請拿出理據方針來討論、實話實說。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16:18 (UTC)[回覆]

布朗尼送給您!

[編輯]
感謝閣下重新確認投票結果,此為社群對本人微薄貢獻的肯定和激勵。 #Carrotkit 2016年8月22日 (一) 12:47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編輯]
團體合作星章
您好,感謝閣下參與地球‎條目的協作計劃!根據電腦統計數據,閣下在地球草稿的編輯量是所有參與者中的第六名,謹贈予星章一枚,以示鼓勵,祝編安! #Carrotkit 2016年8月24日 (三) 05:42 (UTC)[回覆]

閣下不要濫用警告

[編輯]

你說我人身攻擊,理據呢?閣下若提不出理據,就換我舉報閣下,說到做到!--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51 (UTC)[回覆]

你自己說話自己要負責,你說我秋後算帳,理據呢?沒有的話你就是wp:人身攻擊,無理據的指控對我個人名譽造成了損害,請閣下盡快提出理據。--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59 (UTC)[回覆]

我人身攻擊的理據為何?

[編輯]

閣下既然對我掛警告模板,想必是有所本,那麼請閣下指出我做了什麼人身攻擊?同時,也請閣下盡快提出我對其他維基人秋後算帳的理據,否則請恕我對閣下以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為由舉報破壞。--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7:07 (UTC)[回覆]

已在VIP頁面回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3:51 (UTC)[回覆]

郵件已經收到

[編輯]

由於本人繁忙,上網時間不多,無法長時間在線,回應會很不及時,望諒解。--LISAN12330留言 2016年9月2日 (五) 11:38 (UTC)[回覆]

提醒主編

[編輯]

授予榮譽請及時刪除、存檔「授予維基榮譽記錄」,我已代為處理,謝謝!-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6年9月2日 (五) 17:26 (UTC)[回覆]

閣下看來是誤會了

[編輯]

在下沒有「范是FLG是閣下說的」這個意思,閣下千萬不要對號入座,至於那座位是留給誰的,閣下搜一下「法輪范」就清楚了。--4Li 2016年9月3日 (六) 03:09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Dongqiwu.jp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Dongqiwu.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4日 (日) 05:39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Suixisanzhanyi.pn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Suixisanzhanyi.pn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4日 (日) 05:39 (UTC)[回覆]

2016年9月

[編輯]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Antigng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0:00 (UTC)[回覆]

由於我參與了討論,所以不能執行封禁操作或保護操作,只能警告用戶。請別的管理員處理吧。--Antigng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0:04 (UTC)[回覆]
判斷3RR是否有錯先要判破壞,要判關閉/反關閉是否是破壞就得找個沒參與討論的來,因為不能邊討論邊判斷關閉是否為破壞(就像不能讓球員當法官,判裁判是不是黑哨)。我自己的觀點是兩方都不是破壞,因而屬於編輯戰。--Antigng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0:13 (UTC)[回覆]

Re:請指教

[編輯]

廣雅範未違反3RR,因為第一個編輯不是回退性編輯。--Lanwi1(留言) 2016年9月4日 (日) 14:42 (UTC)[回覆]

是的,第一個編輯僅僅是自己增加的內容。違反3RR的條件是24小時內進行多於三次的回退性編輯。--Lanwi1(留言) 2016年9月5日 (一) 12:02 (UTC)[回覆]

守望專家投票產生之議題

[編輯]

就守望專家投票產生之議題,我於該客棧首次發表看法 ,這案公說婆裡,我不會再論述,因不會有交集共識。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4:02 (UTC)[回覆]

File:Xinmin Evening.jpg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7日 (三) 02:02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7日 (三) 02:02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Xinmin Evening.jp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Xinmin Evening.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7日 (三) 02:02 (UTC)[回覆]

2016年9月

[編輯]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每一位用戶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編輯,惟閣下最近編輯中最少有一項(如閣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中的編輯)並不具建設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請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您已經是不只一次使用{{移動到互煮客棧}}此不具建設性的模版,我拒絕你這樣用,請停止。

請洽原模版作者,本人也已告訴他有像你這樣的濫用問題,他還幫你刪掉,所以你再加回則只能上WP:VIP告發你經警告仍繼續的破壞--❦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9日 (五) 02:04 (UTC)[回覆]

那是Chûng-koet

[編輯]

該些ip段與風格我認識,如[21],他雖然是台灣人,但很喜歡用簡體,且罵人也會像大陸人,近來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破壞的也是他。--Outlookxp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13:15 (UTC)[回覆]

提醒主編

[編輯]

授予榮譽請及時更新並存檔「授予維基榮譽記錄」,我已代為處理,謝謝!-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6年9月12日 (一) 16:39 (UTC)[回覆]

2016年9月

[編輯]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Antigng留言2016年9月25日 (日) 07:32 (UTC)[回覆]

re:

[編輯]

有問題找VIP啊。--Antigng留言2016年9月25日 (日) 07:34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強迫他人參與,我做我願意做的事情。--Antigng留言2016年9月25日 (日) 07:42 (UTC)[回覆]
我天天巡查最近更改,但是從我眼皮底下溜走的破壞者何其多。--Antigng留言2016年9月25日 (日) 07:48 (UTC)[回覆]

這個條目看不出明顯破壞,參見該放什麼,是否有必要建立城市精神這個分類,一手來源模板該不該用,建議通過討論自行解決。--Antigng留言2016年9月25日 (日) 08:10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個人一直是尊敬AT閣下,也無意進行任何破壞,當然更不能因為個別親FLG用戶單方面斷章取義的指控就做出結論,請管理員了解全貌再判:

1、此次爭議是FLG支持者Marvin2009在條目中加入違反方針的原創研究引起(在既有來源上,自我進行總結並得出自己的立場和結論),這個事實已經很清楚,[22][23][24]

2、我沒有要攻擊任何人,相反是FLG支持者攻擊在下等無禮行為在先,例如無禮刪除本人的發言[25],以及更早攻擊在下,無端指責(造謠)在下「本人效力於江澤民鎮壓法輪功」[26],等等,由於法輪功支持者多次無端造謠攻擊在下,所以在下才會說「FLG當然造謠」,熟悉FLG的人應該也清楚。

3、近期,在下多次遭到多個IP的惡意跟蹤回退,參見:關於多名用戶被匿名IP跟蹤[27],有的是疑似被封禁的用戶/有的是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如[28][29]:,這讓在下在反破壞的時候(例如上面提及的:Marvin2009加入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原創研究)有點沒有耐心,但我仍然在討論頁先陳述了理據,保持溝通

4、如果AT認為「輪子」是不禮貌的發言(事實上這在大陸是規避網絡審查的用語,沒有感情色彩),我以後不用了,改用:「法輪功支持者」。

綜上,請管理員依據本人本意為反破壞的事實,解除封禁,謝謝!如果AT閣下堅持認為應該封禁,那麼就放假好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期已結束。
  處理人:AT 2016年10月7日 (五) 11:28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0日 (五) 12:00 (UTC)[回覆]

IP騷擾

[編輯]

法輪功相關條目是中文維基火藥庫。遇到這類事,兩方通常都會犯錯,只能在討論、編輯時盡量少犯錯、口氣好為優勢。你這次是因指某些維基人造謠、執行方針的管理員為親FLG,要是我被這樣類似這樣指也是會生氣[30]。加上暗處的61.224.xx.xx故意激你,所以你才這樣。對於你對條目編輯的質疑,我相信Antigng會處理。若沒有,我會了解內容後會與Marvin2009等溝通,我想我會是Marvin2009等信得過的人。

望你不要灰心退出維基。另外若是IP、傀儡騷擾,我是很樂意解決,煩請通知我。--Outlookxp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00:01 (UTC)[回覆]

如Outlookxp所言,法輪功相關爭議是中文維基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解決時請遵守WP:CIVIL,無禮對待與政見不同的用戶會損人不利己。--Lanwi1(留言) 2016年10月3日 (一) 15:26 (UTC)[回覆]
  • @OutlookxpLanwi1感謝二位的留言,在下會注意的。相信這些年二位也多少了解某些人打壓上海維基社群的情況。另,今次爭議很大部分是因為:某些人(包括部分以維基作為「提款機」的中國內地低素質不適任的管理員)專門騷擾上海編輯者和條目,例如IP對本人的跟蹤騷擾[31],和同一個人的IP對上海的條目進行跟蹤破壞[32]。管理員@AT閣下並不了解上述這些情況,所以才讓破壞者有機可乘。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0月7日 (五) 09:07 (UTC)[回覆]

唉,我說,像內地低素質等攻擊詞就不要再用。--Outlookxp留言2016年10月7日 (五) 09:23 (UTC)[回覆]

好吧,「中國內某些不適任的管理員」@Outlookxp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0月7日 (五) 09:26 (UTC)[回覆]
您好,維基百科的精神是溝通與協作。在下建議能就內容及來源、就事論事的「具體」討論,不要標籤化的去升高對立,搞了半天還是沒有在具體內容上的爭議實質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11日 (二) 03:29 (UTC)[回覆]

提報關注度不足過期提醒:幻影特工、兩傻大鬧太空

[編輯]
 閣下曾提報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條目「幻影特工」已過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
 閣下曾提報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條目「兩傻大鬧太空」已過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 --Cewbot留言2016年10月9日 (日) 00:02 (UTC)[回覆]

有關我愛國旗嘉年華的 hangon 模板

[編輯]

您好:敬請依規定至該條目討論頁說明,謝謝!--Kolyma留言2016年10月11日 (二) 14:04 (UTC)[回覆]

謝謝提示,已經說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0月11日 (二) 14:12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和平星章
閣下多次被提報破壞仍能保持平靜的心態,實令在下佩服! 沉迷酒色的人討論頁訪客簽名區發表於 2016年10月29日 (六) 12:11 (UTC)[回覆]

聯署

[編輯]

請協聯合解職與封禁Outlookp,中文維基百科史上最胡作非為的管理員,不止充滿臺獨思想,多次莫虛有聯合迫害無辜有良心的人 [33],讓中文維基百科陷入黑暗,其心可誅,應與解職永久封禁。--111.82.186.194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16:23 (UTC)[回覆]

請閣下冷靜,自重,Outlookxp是公正的管理員(這在維基並不多),他並非台獨管理員。另外台獨在維基不違規,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捍衛言論自由(FLG、ISIS等邪教除外)。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6日 (日) 02:07 (UTC)[回覆]
那是香港人User:Lauyulam傀儡,喜歡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火箭,之前因濫用傀儡被封我過[34],他另外IP是219.77.176.2、182.239.100.116等。--Outlookxp留言
傀儡真是囂張。另外,閣下認為「和平至上」是以前一個被封禁的破壞者的傀儡?我看不像啊。。。(至少和平至上並不像「核斯」)@Outlookxp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14:45 (UTC)[回覆]
那一位又出沒了,我封了他的傀儡User:Taibaziguagua。常有像他這種政治狂熱者,SOP是先說維基是一言堂、違反維基精神;沒人理後,再來就說某些管理員是台獨份子、寫的條目是文化台獨要大家罷免、或去反破壞「檢舉」;又發現沒人呼應後,就最後說統一台灣後要開始清算、或是向政府提報。和平至上應該是我看錯了。--Outlookxp留言
核斯的IP最近也很囂張,[35][36][37]@Outlookxp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1:19 (UTC)[回覆]
我很討厭這種故意找人鬧的傀儡,因為浪費維基人去編寫好條目的珍貴時間,看到就封[38]。--Outlookxp留言2016年11月23日 (三) 15:23 (UTC)[回覆]
十分感謝您協助反破壞!@Outlookxp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23日 (三) 15:24 (UTC)[回覆]

re:

[編輯]

一,沒找到刪除日誌,請給出之前的條目名稱。被刪除前條目為張上,比較被刪除的各版本與現條目各版本,均有一定的差異,但來源方面沒有任何改善。本人的個人的觀點為無關注度之條目,若重建時來源未改善則仍然符合G5,然而此判別法未如英文維基百科那樣寫入CSD方針,加之一些其他用戶(如User:Jasonzhuocn)反對此判別法,本人不處理這個G5請求。二,條目內容很中立,明顯不符合WP:G11,已拒絕G11請求。三,如果無法提供被刪條目,或被刪條目內容與現版本明顯不符,按照關注度處理。現在條目主要依賴的不少來源為當事人本人所撰,不符合WP:GNG獨立來源之要求。--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15日 (二) 13:52 (UTC)[回覆]

2016年11月

[編輯]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貢獻,不過有鑑於您在條目User_talk:Galaxyharrylion#.E8.81.AF.E7.BD.B2中的行為,我們仍然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請閱讀歡迎頁面來獲得更多信息。請勿說FLG人士無言論自由與「邪教」等說法。--Champion 討論 民國105年 / 2016年11月23日 (三) 22:03 (UTC)[回覆]

我想你可能搞錯對象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13:43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被濫權管理員干擾的投票」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Wikijjj0001 Talk 2016年12月4日 (日) 04:37 (UTC)[回覆]

即使濫權管理員干擾也不要太衝動,否則結果就像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的守望者愛孟一樣。--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5日 (一) 04:54 (UTC)[回覆]
感謝您再次提醒我。也很欣慰您能一直堅持在這腐敗的Wikipedia,且不忘初心。@Lanwi1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1:46 (UTC)[回覆]

建議還是連結分開好,進入個別一個人的討論方便,參見Topic:Tgjoe1hi25mxrbgz。--A2093064#Talk 2016年12月4日 (日) 05:48 (UTC)[回覆]

個人認為公告板不宜太長,同類項就合併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9:47 (UTC)[回覆]

記錄有用不是進行原創研究的理由

[編輯]

如題,WP:NOR方針明令禁止此類行為。--Antigng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4:49 (UTC)[回覆]

原創研究且虛假的東西多了,輪子造謠的東西更多,如果你要刪除,請一視同仁。否則不應該專門移除對中文維基有用的資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4:51 (UTC)[回覆]
如果你發現其他條目存在原創研究內容,請直接提出,而不是加入更多的原創研究以顯示問題。--Antigng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4:57 (UTC)[回覆]
[39]--Antigng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02 (UTC)[回覆]
行吧行吧,隨你便,反正我認為那些內容留著無妨。另外,達師來幫你回退了,你可以如願以償地和老牌管理員為伍一起欺壓上海人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09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幾乎所有熱門/基礎的條目都一堆原創研究,想方法好好改善比破罐破摔更有意義。--Antigng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12 (UTC)[回覆]
寫條目的人封的封,走的走,改善?呵呵噠!破船早點沉了,然後大家新建一條好船。當然你不會懂的。選擇性拉偏架高手,你好,再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18 (UTC)[回覆]
破罐破摔的態度要不得。--Antigng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22 (UTC)[回覆]
裝逼拉偏架才可惡。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23 (UTC)[回覆]

special:diff/42398312的編輯摘要的回應

[編輯]
  1. 內容出現在WP:AADD並不代表相應的道理只適用於存廢討論。
  2. 本人和Antigng都沒有使用管理員權限。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2月8日 (四) 15:12 (UTC)[回覆]

Category:被干擾的投票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被干擾的投票」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2月8日 (四) 17:12 (UTC)[回覆]

Category:被干擾的投票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寫字板留言2016年12月9日 (五) 02:06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本人就算再高明也不及閣下。您說AddisWang通過維基百科為自己牟取各種利益且打壓社群發展;烏拉跨氪偽造截圖污衊且辱罵其他用戶;廣雅範濫用傀儡且進行地域攻擊,這有什麼證據?--寫字板留言2016年12月10日 (六) 14:53 (UTC)[回覆]

相關討論有點多,本人沒有耐心全部看完,只粗略的看了一些,看完後有如下疑問:
  • 封禁記錄只證明了廣雅範因為濫用傀儡被Jimmy Xu封禁,Jimmy Xu在封禁摘要中沒有說明廣雅範使用了14.30.0.17和14.30.0.83這兩個IP。
  • 您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指控「支持廣雅範的兩個管理員帳戶卻無休止地和這IP一唱一和,妄圖繼續顛倒是非」,是哪兩個管理員?有沒有連結?
  • [40][41][42][43][44]這幾個討論太長了,本人沒有看,閣下可以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嗎?
  • 「烏拉跨氪為了捏造「有人企圖向『黨』舉報維基人(特別是濫權管理員)」,於是乎就PS了一張圖,結果:他原來是要PS一個QQ群對話的截圖,結果漏洞百出,把QQ截圖PS成了微信截圖」,有什麼證據?
  • 「另外以前烏拉跨氪還有多次攻擊他人的記錄,懶得翻舊帳了」、「另外還有過去的部分封禁事件和選舉做票事件」,有哪些記錄和事件?閣下可以給出連結嗎?--寫字板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1:46 (UTC)[回覆]
我們的討論到此為止。--寫字板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3:16 (UTC)[回覆]
那張被刪的由烏拉跨氪上傳的偽造圖和我們的討論有啥關聯?--寫字板留言2016年12月13日 (二) 03:45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編輯]
友善星章
謝謝你。 N-C16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4:48 (UTC)[回覆]

Re: 被干擾的投票,分類

[編輯]

首先,不論你的觀點如何,在若干個月之後去改這些頁面都是不當的行為。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2月12日 (一) 14:18 (UTC)[回覆]

你無非是想包裝一個所謂的「社群」「戰勝了」所謂的「濫權管理員為首的一小部分用戶」的所謂「事實」而已。
願賭服輸。區區一個海底都能稱得上「不妥」,我只能說你見得太少。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2月12日 (一) 14:50 (UTC)[回覆]

公告須存檔

[編輯]

(*)提醒Template:Bulletin:請把已刪公告移至Wikipedia:公告欄/存檔。已代為之,請以後記得存檔。--A2093064#Talk 2016年12月13日 (二) 11:52 (UTC)[回覆]

Re: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多謝。不過我不知道別找茬是何意?--William is Wikipedia! 2016年12月16日 (五) 13:31 (UTC)[回覆]

好吧..看來是我太天真了。--William is Wikipedia! 2016年12月16日 (五) 13:34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啊

[編輯]

看到了互助客棧的狀況,你們兩方心情都很激動,我也不知如何是好。還是請你用詞盡量少刺激性的字眼,盡量平鋪直述,這是我花很久寫歷史傳記人物慢慢才學會的。我在條目已見到很多政治口水,客棧也這樣,真不開心。--Outlookxp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08:25 (UTC)[回覆]

感謝@Outlookxp的關注和關心,只是,這次的議案,真的是無關政治啊。我本來無意介入討論,但正是因為有人把「濫用傀儡」「3RR」「破壞頁面」等純粹是違反方針的情況,非要歪曲成政治性議題,我才加入了討論,另外,鑑於@Wildcursive幾位台灣用戶對我的編輯有很多誤解,所以我希望向他們解釋一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0:45 (UTC)[回覆]
較資深維基用戶被封禁不是一時,而是累積性的。願你願意不這樣作就好。解封是種對封禁者的信任、與其他維基管理員擔保。像是你對Antiging這樣說「選擇性拉偏架高手」、「以如願以償地和老牌管理員為伍一起欺壓」這種話也不要再講、也不要建立像是Category:被濫權管理員干擾的投票這種分類。你跟范兩造,各有其持續再犯的缺失,各有其封禁理由。若解封你,這段期間范也不能答辯,我認為對他也不太好。若要解封,你們兩個我認為應該同時。--Outlookxp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0:59 (UTC)[45][回覆]
封禁不是懲罰用戶,鑑於您的確沒有3rr(廣雅範踩了3rr紅線,他應屬於明知故犯),您也表示願意與其他用戶溝通解決爭議。那我當然不反對其他管理員解封閣下。@outlookxp若您或其他管理員認為可以解封,我沒有意見。至於廣雅範,由於其近期多次編輯戰,甚至這次還違反了3rr,另也有用戶認為范的近期編輯是破壞性編輯,所以我認為范的情況比這個人要嚴重得多。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12月19日 (一) 11:18 (UTC)[回覆]
我還是希望Galaxyharrylion這幾天再冷靜看看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於2016年07月05日的留言,過多這種刺激詞會是反效果。--Outlookxp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1:30 (UTC)[回覆]
那好吧,我就休息兩天,正好這幾天有點要緊事。抱歉給各位添麻煩了。@雾岛圣TechyanNbfreehOutlookxp
還有就是@SElephantWildcursive有些事情你們誤會了,等這個封禁到期,我會向二位解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4:30 (UTC)[回覆]
還請加上對Antigng、和平、甚至范等人的麻煩,請務必改善。若你再繼續對管理員Antigng這種言論,我也會以人身攻擊封禁你。--Outlookxp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5:10 (UTC)[回覆]
和平,既然我撤掉了用戶頁,那麼也就是我原諒了他的某些行為(至於具體是什麼,我既然決定原諒,就不會再提)。Antigng嘛,您可能不了解,以我和我這小學弟的私交,我想我偶爾訓斥訓斥他,幫助他做人成長,他是不會介意的(他自己說過),但既然您提了意見,我會有所改善。如果哪天你把我封了,我或許都不會申訴。范的話,這次我認為是他無禮在先,類似於上次FLG支持者,無理刪除我的討論,等我到家我才發現,然後就沒多想,只是把我自己的討論加回去,事實上這次我只有一次編輯能算是回退(撤銷),但也被封。算了,總之謝謝您。@Outlookxp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20日 (二) 11:57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高於方針指引的五大支柱中第四條就是說要注重別的編者的感受,這並不是教人八面玲瓏而是計劃協作性的一個保證。事已至此,是否不寫在公告欄、標題寫在普通意見區就一定會有很嚴重的後果呢,也請自酌。另外我覺得你和你所睚眥相對的人有些方面類似,少了些斟酌損益多了些不吐不快。我記得Wing給百樂兔寫的留言中說,與動輒玉碎瓦全這樣的人相比,維基百科反而需要的是「橡膠」那樣的。--Kegns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08:18 (UTC)[回覆]

您好,為免煩到其他參與討論的用戶,特至此回覆:糾正了一些錯誤的定向,看清了一些爭議的本質,但仍然自知認識淺薄,感謝社群各人的幫助。【另外好奇一下:咱香港在昨天過冬至,想是南北習俗差別?】--#胡蘿蔔 NhMcTsOg 2016年12月22日 (四) 15:10 (UTC)[回覆]

記錯一天,其實我是想表達年底了,過了這整整一年,所感的變化。謝謝你回復。@Carrotkit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12:30 (UTC)[回覆]

看到閣下的留言,為免打擾其他參與此討論串的用戶,特至此回覆。我剛留意到閣下被封禁、然後獲解封的事,雖然不是很清楚事情的始末,但大概看過後也傾向同意Techyan君的觀點,封禁理由的確不是很有力。同Techyan君所言,期待閣下在解封後繼續作貢獻。--#胡蘿蔔 NhMcTsOg 2017年1月16日 (一) 09:40 (UTC)[回覆]

@Carrotkit,問題關鍵是,我說的那個「小T」(專為秘密遞送信息給你,才做的一個「臨時」用戶頁),您應該知道是哪個「帳戶」吧。另外,寒假如果有空,建議您儘快去弄個QQ,夥伴們有一個大型的「根據地」,不在IRC也不在Telegram。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9:45 (UTC)[回覆]
抱歉,我不能確定「小T」是誰(我起初有一個猜測,不過現在有點懷疑)。希望閣下再明示一點。
關於QQ的問題,我也是抱歉未能從命,原因有四:一、看過關於「全家桶」的文章,有點害怕會不小心中計。二、電腦性能太渣,不肯定能不能正常運作、或者會不會進一步拖慢。三、聽說註冊很不方便,要填的真實資料不少。四、以前曾被他人在QQ上冒名註冊,猶有餘悸,不太想碰那玩意。所以我暫時不是很想安裝QQ,還請諒解,我也願意用其他渠道與閣下和其他維基人溝通。
以上,祝編安。--#胡蘿蔔 NhMcTsOg 2017年1月16日 (一) 09:56 (UTC)[回覆]
  • @Carrotkit,近期某個高關注度的解任投票中,有一個帳戶就是「小T」(提示:1、T是某英語單詞首字母;2、某個年級挺小的維基人,曾經被我們大家都很信任,但卻在那個投票里做出了違背事實的指控,可以說是「污衊了他的朋友」,這顯然不實「小T」本人所為),自從去年12月,小T帳戶的編輯習慣完全改變了。只要一筆一筆編輯仔細查看,就很容易發現,是某個親FLG的人在拿著兩個帳戶自彈自唱(我們這裡已經有部分證據,只是那種證據無法拿到維基上來)。
  • @Carrotkit至於QQ,您大誤會了。1、註冊QQ不需要填寫任何個人資料(隨便亂填都可以);2、之所以有人冒用你的名義,就是因為那個註冊太容易了,我現在以胡蘿蔔名義去註冊一個也是分分秒秒的事。3、以現代電腦的水平,QQ幾乎不占多少CPU和內存,不會影響到速度。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2:35 (UTC)[回覆]

  • @Carrotkit多虧了今天菲姑的失實發言,讓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 占海特事件,如果我沒猜錯,有人一定跟你早早地就說過(然後再加腦補歪曲)這個事件,然後指控類似於上海人排擠外地人之類的。但事實上,占海特到底是一個什麼人呢?
  • 隨便一搜一大堆,不論政治立場如何,至少,為了個人私利,然後挑唆地域撕逼,搞的社會不安定,然後還造謠攻擊上海市民。這種行為,是很噁心的。但很遺憾的是,在維基百科,也有人一直幹著同樣的事,如果你有管道和我私下直接聯繫,我們可以給你看,誰在指揮著這一切。我想您應該猜到了,就是您口中,最「噁心的」那(群)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4:26 (UTC)[回覆]

提報關注度不足過期提醒:張樹人

[編輯]
 閣下曾提報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條目「張樹人」已過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 --Cewbot留言2016年12月27日 (二) 00:02 (UTC)[回覆]

Re:

[編輯]

封禁方針指出:「封禁應是阻止上述問題的最後手段,只用於應對以較溫和的方法不能解決的問題和持續違反方針的行為,而適當運用這手段能透過以下四個方法避免上述問題出現...1、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迫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編輯不是破壞不意味著不存在問題不需要處理,編輯戰/人身攻擊(除非在條目加入人身攻擊內容)/持續加入原創研究內容/持續違反中立方針/甚至法律威脅,都不是破壞,但是它們依然有嚴重的問題,具有擾亂性,需要被處理。現在User:Techyan的問題是大量使用回退權限回退非明顯破壞性的編輯,這種行為有違回退方針,且我已經嘗試過所有的溝通方法,包括線下方法(比如IRC),指出這種行為有違方針,但是相關行為仍然在持續。然而,「由於管理員自動獲得回退權限,因此無法在不取消其管理員權限的同時,單獨取消其回退權限。」,所以我只剩下一種方法,也就是封禁,才能阻止這樣的嚴重不當回退行為。--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11:47 (UTC)[回覆]

「封禁的目的是透過移除干擾來源,或鼓勵其改過,以避免未來出現問題的機會。」、「所有封禁均用作避免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減低潛在問題發生的機會。」,正如我上面說的,除了破壞之外,編輯戰等非破壞的擾亂性行為也應該通過封禁來加以制止。雖然WP:DE不是方針,但是其中存在類似的表述,我們可以拿過來參考: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12:18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re:

[編輯]

我今天不會有太多時間留言,明天還要考群論和大氣科學導論......--Antigng留言2017年1月4日 (三) 13:53 (UTC)[回覆]

Re:已經失去對支持方的信任

[編輯]

是有點這種感覺沒錯,但後發現文字過於偏激,因此已經改掉相關部分。另外,支持的理據不能說錯,反對方亦也是如此。但我是比較希望可以移除Oversight之權限。我相信真的要過的話,不會差我一張支持票的,還請您放心。--William is Wikipedia! 2017年1月4日 (三) 14:42 (UTC)[回覆]

重新觀看理據之後,發現解任在我心中的想法還是較多的,已改票。--William is Wikipedia! 2017年1月5日 (四) 09:38 (UTC)[回覆]

抱歉

[編輯]

您好,剛剛飛賊燕子提醒在下移除了您的留言,實在很抱歉。在下完全沒有要編輯或刪除他人留言的意圖。在下在那裡是因為要回應上面發言的用戶,而在兩位(上面與您)用戶的留言中間表示意見,操作過程中,應該是瀏覽器操作不當,不小心覆蓋到您的留言。經提醒,在下已復原您的留言內容。謹此致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1月5日 (四) 05:51 (UTC)[回覆]

2017年1月

[編輯]

感謝您在當前的破壞報告破壞。報告並移除破壞的影響對於維基百科是極其重要的,我們鼓勵所有的用戶回退、警告並且報告破壞。然而,您報告的破壞可能並不屬於破壞,或者最近沒有被警告。請善意假定對方,並注意破壞和編輯爭議的區別。如果用戶已經被警告,請重新報告。謝謝合作!--N-C16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6:16 (UTC)[回覆]

 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46]。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禁。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保持善意。請不要再攻擊Antigng。--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3:06 (UTC)[回覆]

請留意保護並非對當前版本的認可,原創研究/不中立/無可靠來源/無關注度的內容被加入/刪除,都不屬於WP:VAND方針定義的明顯破壞行為,既然沒有任何一方是明顯破壞,那麼理應按照WP:EW執行全保護或者其他替代措施,比如封禁。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3:25 (UTC)[回覆]

不是。退一步說,就算對方加入的內容是原創研究/不中立/無可靠來源/無關注度的,破壞方針也從來沒有定義過加入沒有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是破壞,只有回退明顯破壞才不受到編輯戰方針的限制。--Antigng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3:36 (UTC)[回覆]
參考WP:DE:「維基百科的成功歸因於開放性。然而完全開放有時會招引圖謀不軌人士將維基百科當作推廣單一觀點、原創研究、擁護或自我宣傳的平台。我們歡迎值得注意的少數意見,其透過可靠來源、可供查證,建設性的編者偶爾也會犯錯,有時編者製造長期問題——堅持不懈地編輯特定頁面但沒有可靠來源可供查證,或堅持給予小眾觀點不合理的比重。」
我上面所說的原創研究/不中立/無可靠來源/無關注度的內容被加入,都涵蓋在擾亂方針的草稿關於擾亂性行為的定義裡面了。擾亂性行為是不是破壞?不是!正所謂:
為什麼我們那麼在意區分這兩個概念?
「如果一名編者把並非顯然為破壞的行為視作破壞,他(她)可能因為疏遠潛在的編者而影響百科的發展。」
In a nutshell,就算對方的編輯是原創研究/不中立/無可靠來源/無關注度的,您也不能繞過EW方針的限制,對相應內容進行回退。況且這還是在假設對方的編輯是原創研究/不中立/無可靠來源/無關注度的情形下,實際情形可能未必如此。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3:51 (UTC)[回覆]

Antigng——中文維基之難得璀璨奇葩。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3:52 (UTC)[回覆]
感謝您的誇獎。--Antigng留言2017年1月9日 (一) 13:53 (UTC)[回覆]

回復

[編輯]

近期較忙,回復稍晚請見諒。我願意抽空改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質量,目標是GA。--Amazingloo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1:36 (UTC)[回覆]

re:

[編輯]

解了啊,今天下午解的,見Lily君給我的留言。--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4:04 (UTC)[回覆]

re:

[編輯]

Antigng不相信任何人說過的任何話,但是他相信邏輯,他相信經過嚴格的論證得到的結論。Antigng希望於任何維基人為友,然而如果做這件事的前提條件是放棄對是非的明辨,那他寧願不要這樣的朋友。Antigng不在意有沒有維基人支持他,因為道理自己會說話。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4:25 (UTC)[回覆]

舉一些具體的例子吧。如果您覺得我陳述的理由站不住腳,歡迎批評指正。--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4:33 (UTC)[回覆]
比如上面那個破壞非破壞的問題。我承認根據常識,所有的非建設性行為(包括3RR,人身攻擊,騷擾用戶,持續干犯方針指引)都應當被歸結為破壞。但是必須承認,人的常識有可能出錯。在維基百科上,構成破壞有兩個要件,一是直接對頁面內容進行損害,二是編者沒有任何的善意,在這個定義下,註定了並非所有的非建設性編輯都是破壞。比如對用戶進行人身攻擊,沒有明顯降低頁面質量,雖然沒建設性,但不算破壞;再比如加入不中立/原創研究內容,事實上,維基百科上完全符合內容方針的條目又有多少呢,甚至優良條目都有{{cn}}的情形發生,再有經驗的用戶加入的內容也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中立,完完全全可查證,難道他們都是心懷惡意去故意降低條目質量嗎?不是。況且對於中立/原創研究的標準不是鐵板一塊,我認為顯然的東西(比如穆勒散射包括T道和U道的貢獻,它們分別與巴巴散射的s道和t道交叉對稱),您可能不這麼認為。我爺爺認為「山東是中國的省,所以可以使用地方人大是地方權力機關的來源論證山東人大是山東的最高權力機關」,而我不這麼認為。您可以換位思考一下。既然標準尚存在爭議,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指明對方的編輯是在故意降低百科質量,而不是按照他想像的方式改進百科質量呢?是故,無法論證「編者沒有任何的善意」,破壞不成立。再比如編輯戰,誰都知道編輯戰的危害,然而編輯戰其實對於破壞的兩個要件一個都不符合。之所以稱為編輯戰,那就表明沒有一方的編輯是明顯破壞的,沒有一方的編輯懷有惡意,問題只是他們選擇的不恰當的爭議解決方式(回退戰),好心辦了壞事。所以編輯戰也不算破壞。--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4:46 (UTC)[回覆]
另一方面,既然在維基百科上,並非所有的非建設性行為都是破壞,那麼是不是意味著只有破壞需要被處理呢?顯然不是,只是處理的方式需要和對待破壞行為的處理方式(比如WP:RBIWP:VOA)有明顯的差異。對待那些進行非破壞性的非建設性行為的用戶,若在其他用戶嘗試溝通、調解、闡明方針指引的情形下,卻依然繼續相應行為,那麼同樣也需要採取一些嚴厲的措施阻止這樣的行為,畢竟,好心辦的壞事也是壞事呀,歸根結底我們所需要的不過是一種阻止壞事的方法而已。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封禁那些長期編輯戰/長期創建無來源頁面的用戶。--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5:03 (UTC)[回覆]
Antigng會認錯、有時也會主動認錯(見VPD存檔),只要您能說服我。至於妥協的問題,對即對、錯記錯、更好即更好、更差即更差,Antigng不會放棄對是非的明辨。--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14:50 (UTC)[回覆]

Re:

[編輯]

好的,謝謝。--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1月12日 (四) 12:32 (UTC)[回覆]

Re:

[編輯]

有維友要我擴充"我愛國旗嘉年華"之架構,我已編修,並提DYK[47],煩請關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3日 (五) 06:25 (UTC)[回覆]

Re:

[編輯]

然而我不知道他是誰......--【和平至上】~《💬》~《📝》 2017年1月14日 (六) 14:58 (UTC)[回覆]

回復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范/第2次

[編輯]

該投票於2017年結束,哪一年結束的投票加上哪一年的分類。--寫字板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3:02 (UTC)[回覆]

2017年1月

[編輯]
由於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您已被禁止2 weeks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您的理由}}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帳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瓜皮仔Canton 2017年1月16日 (一) 03:22 (UTC)[回覆]

(!)意見@Gzdavidwong票房毒藥是媒體常用詞,指的是名氣很大、演技也得到公認的,但主演的電影在票房上基本都是賠本或者慘澹的演員,User:Galaxyharrylion在此處引申為比喻吸引反對票的人,並無不妥。見水房:人氣超高,但卻成票房毒藥的十位明星給投資人提個醒:這六個人是票房毒藥,其中不乏大牌明星如尼古拉斯·凱奇周潤發黃曉明趙薇大S劉亦菲約翰尼·德普劉德華等等,如果「票房毒藥」是人身攻擊,那麼這些明星為何不起訴這些主流媒體和媒體人?因此封禁Galaxyharrylion,難以理解。而且即使退一步說這「是人身攻擊」,但事先警告過沒有?管理員在被封禁人未被警告的情況下就實施封禁,而且還封禁長達兩周,不能令人信服,只會讓人覺得管理員是被某邪教團體利用了,或者懷疑管理員的公正立場。還望管理員三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7年1月16日 (一) 04:55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突然被人告知遭到讓人不可理解的封禁,我只能借別人的筆記本臨時編輯一下。

編輯都可查證。我沒有攻擊Antigng,最多只是言語直爽了一點,我至今不認可他認為「用戶一直違反可供查證和進行原創研究不是破壞」。事實上,我不可能去攻擊Antigng,Antigng是我高中小學弟,我一直在維基都很愛護他,保護他,希望他不要到處得罪人搞到最後自己惹一對麻煩。這點Antigng自己也很清楚。在1.9至1.10,我一直在和Antigng進行討論,直到最後,我也善意告訴他一句:自己好自為之吧。 Antigng自己都沒有指控「誰攻擊他」。

VIP中「票房毒藥」不是人身攻擊,只是惋惜近期一位落選的管理員,所以VIP指控不成立。相反,VIP中的「舉報者」W君,自己卻在近期的兩次管理員任免投票中,不止一次作出「不實指控」,而且,這些不實指控都被證實了是違背事實的——針對QQ群的不實指控1次、所謂「本人最後一天投票反對」的不實指控1次。

因此,對於本用戶的封禁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

基於善意推定,我認為是瓜皮仔沒有全面了解詳細的情況。

綜上,在此請求管理員解除此封禁,謝謝。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5:5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經複查,該用戶在近期未作出明顯人身攻擊的行為。但是,該用戶長期以來的言論對他人都不算禮貌尊重,有映射挖苦別人之嫌。望今後注意,否則可以視作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若該用戶仍不吸取教訓,還請再至VIP等頁面,或直接通知在下及原封禁管理員處理。
  處理人: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6:40 (UTC)[回覆]

@Gzdavidwong附知原封禁管理員。--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6:50 (UTC)[回覆]

提醒主編

[編輯]

授予榮譽請及時更新並存檔「授予維基榮譽記錄」,讓各類別榮譽的榮譽列表維持在五行內容內,請閣下多加注意,以維持頁面簡潔美觀,謝謝!-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月16日 (一) 12:12 (UTC)[回覆]

2017年1月

[編輯]

您似乎在「上海市」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6:47 (UTC)[回覆]

由於長期編輯戰,於上海市。最後警告仍然繼續。,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您的理由}}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帳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0:55 (UTC) [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 老實說,自從去年4月,參與了某個解任案聯署之後,我已經數不清第幾次被不合理地封禁,然後又有那麼多公正的嚴守方針的管理員對我依理解封。到現在,我都不好意思申訴了。不過很多人都跟我說:「這個封禁就是亂彈琴」「胡鬧」。那這樣,我就把這個不合理封禁的情況敘述下,至於是非曲直,各位看著給予公評就好。
  • Antigng所謂:「警告後還繼續」。只要有TW工具的用戶,都一目了然能看出:Antigng用的是3RR警告——「用戶存在潛在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如果我被他警告後還過線3RR,那麼才是不聽警告繼續。事實上,我沒有3RR,近期我只是兩次刪除了上海市條目里那個「商品房售價廣告內容」。
  • 再說說這個回退本身,回退我的是一段「36.23」開頭的IP,這個IP是早就被社群討論過的專門「跟蹤用戶的騷擾IP」——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6年9月#關於多名用戶被IP跟蹤。而,在我第二次刪除那個疑似商品房售價廣告的內容之後,另一位用戶@Lnnocentius回退我之後,我立刻停止了回退,馬上和他討論溝通,最終他認可了我的編輯是合理的[48],他自己撤銷了他對我的回退[49]。因此,我根本沒有故意編輯戰的行為。上述情況,只要查閱條目編輯歷史就能證明我的所述屬實
  • 最後,關於我刪除那個騷擾性IP所強行加入的「上海市商品房售價廣告」的合理性,其實早在條目討論頁已經有過討論[50],該內容的確不應該加入到條目,屬於「降低條目質量的編輯」,而IP用戶故意反覆地加入降低條目質量的編輯,屬於Wikipedia:破壞,因此,本人的編輯也可以AGF為反破壞,反破壞自然不屬於該被封禁的範疇。
  • 綜合以上各點,Antigng對我的封禁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嫌疑,基於不惡意推定,我不再贅述。很顯然,這個封禁是沒道理的,該不該解封,大家自有一桿秤,我就不多說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4:4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希望您以後一定要冷靜,否則對自己也不利。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7年1月19日 (四) 23:31 (UTC)[回覆]
  • [51],在一個某個用戶已經為違反3RR的舉報中,Antigng所述如下「(雖然已經違反3RR)如果編輯戰沒有蔓延的趨勢,處理用戶的必要性不大。--Antigng(留言) 2016年10月22日 (六) 07:23 (UTC)」。
  • 對比Antigng對我的不當封禁,編輯戰沒有蔓延,L用戶和我討論後,判斷我的編輯更合理,所以,他自己撤銷了自己的編輯,回到了我的版本。況且我沒有3RR。唉。。。這待遇,差距啊。這雙重標準,一念天堂一念地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5:44 (UTC)[回覆]
新年快樂
祝閣下新年快樂,萬事如意!感謝您過去一年來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7:23 (UTC)[回覆]

要發送此消息,請使用{{subst: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HNY|選填賀詞}}。

春節快樂!

[編輯]
新年快樂
祝您新年快樂、萬事如意!Lanwi1(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12:53 (UTC)[回覆]

要發送此消息,請使用{{subst: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HNY|選填賀詞}}。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近期編輯(包括1.20封禁期限結束後)所有編輯都在這裡,沒有一個是破壞維基百科的編輯,這個封禁實在是莫名其妙。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9:01 (UTC)[回覆]
  • 另外,剛還有IP進行所謂的「質疑」要我解釋,這下好了,直接把人禁言(一無警告、二無舉報),呵呵。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9:0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並未發現明顯擾亂行為。予以解封。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2月2日 (四) 13:41 (UTC)[回覆]

請幫忙協助編輯olympic/paralympic/體育 專題

[編輯]

這些都是翻譯不完整的 希望大家來翻譯

paralympic

[編輯]

olympic

[編輯]

足球

[編輯]

不論是本人還是看到這個訊息的人,歡迎來編輯。希望在2018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前能夠完成所有的代表團的「總結」部分。Simon 1996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0:26 (UTC)[回覆]

Re: 告知

[編輯]

閣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張貼的內容含有批評性的內容,請勿以任何理由阻止他人在同一章節內回應,以免開下不良先例及惹來「擾亂」之懷疑(有鑒於閣下先前的封禁申訴理據,特此再一次提醒)。建議把全部內容集中於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而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留下連結即可。--Mewaqua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4:02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時昭和我有爭議,然後我回應了他,他沒有繼續回應我。菲姑說了與事實不符的言論(指責其他用戶地域炮,事實上不是如此,我還列出了證據),然後我就回應了菲姑,指出了他不符合事實的地方。 現在時昭就親手把我禁言(我可以說你的不是,但你不可以還嘴),這是承認管理員濫權打壓封殺用戶(協助推廣大陸維基的用戶),扼殺大陸維基發展,是這樣的嗎?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決不能成為抑制不同意見的手段。執行封禁的管理員在客棧和用戶明顯立場不合而爭執,並在隨後封禁用戶,違背了維基管理員動用封禁權限的中立要素。
  處理人:天天 (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00:58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5:16 (UTC) }}[回覆]

@Shizhao,怎麼diff都不給一個?請具體指出哪些編輯您認為有問題。--Antigng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5:23 (UTC)[回覆]
他作為參與爭執的用戶,至少避嫌這條要有的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5:24 (UTC)[回覆]
尤其重要的是需給出具體的編輯(應當是發生在上一次封禁解封之後的),並解釋這些編輯為什麼有問題。--Antigng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5:28 (UTC)[回覆]
「原「中國用戶組」成員存在濫用管理員權限和阻撓他人發展大陸維基百科的行為」,「他們成立組團的初衷,並非發展大陸維基事業」,「慣於用惡意推定和封禁用戶來解決爭議和誤會」,「你們就是怕自己的不當行為被公之於眾,所以才無休止地打壓,以至於打壓到現在大陸維基發展被窒息了,你們也不會罷休的」,「部分大陸管理員長期封殺打壓」,「我們線下活動搞的風生水起,管理員看得很不爽,線上拼命打壓」,「菲姑一心阻撓別人發展大陸維基事業」,「Abacn的不實宣洩」,「管理員濫權、不真心發展維基、以維基沽名釣譽牟利(比如想撈取政治資本好混出國這種)」,"目前「菲姑」這個帳戶到底是哪個人在背後指揮"等等等等,沒有任何根據的混淆視聽,在互助客棧弄得烏煙瘴氣,擾亂社群。對一些用戶似是而非的指責攻擊。這一切都對維基百科造成了無形的破壞。此外還多次胡亂移動他人的討論串,或試圖阻止他人在某處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4日 (六) 15:43 (UTC)[回覆]
斷章取義吧,我每一句話都有上下文甚至證據和解釋。時昭還說「我打壓封殺AddisWang等管理員」,請問,我如何能夠封殺管理員?現在又是誰在封殺誰?我剛剛又哪裡移動了別人討論,事實就是我和對話,如何你和我對立,在幾個地方我回應你之後,你就不說了,如何一直給我貼「膠帶」,這樣明顯不對。而且事實是:守望者愛孟提出了2017大陸維基發展的框架,你們幾個就不斷地「互煮」,卻不針對主題討論,還甚至大搞「地域紛爭」,是你們把客棧搞得烏煙瘴氣。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5:52 (UTC)[回覆]
翻遍了也沒看到你的證據。「成立組團的初衷,並非發展大陸維基事業」,證據在哪裡?「慣於用惡意推定和封禁用戶來解決爭議和誤會」,證據在哪裡?「你們就是怕自己的不當行為被公之於眾」,證據在哪裡?「以維基沽名釣譽牟利」,證據在哪裡?「「菲姑」這個帳戶到底是哪個人在背後指揮」,證據在哪裡?憑什麼胡亂移動別人的討論?憑什麼不讓他人在某處回應?翻來覆去在客棧說這些似是而非,混淆視聽的話,三人成虎啊。這不是文明,這是變相的攻擊他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4日 (六) 16:01 (UTC)[回覆]
在維基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你的這種討論態度只能讓人厭惡,傷害社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4日 (六) 16:05 (UTC)[回覆]
事實是你在無證據指控:「我封殺打壓管理員」,而且你這個指控根本不合邏輯,我是普通用戶,哪能封殺管理員?事實就是你在封殺別人(比如現在是我),您要真的覺得自己有理,就應該我們繼續客棧去說,你現在自己說了不講道理的內容,然後被我反駁,你就把我用膠帶一貼,證明了你內心心虛罷了。無所謂,反正你封吧,我早就說了,即使把我封了(哪怕是永封),也改變不了(甚至更能說明)我講的那幾個事實。最後,shizhao自己承認了,因為「他厭惡我」,所以他封禁我。不用我多講了。最後由於對方多次無禮待人,我說一句不太友好的:「記住維基是大家的,不是你們幾個人的私人財產」。對了,半年前火車書呆辭職的時候,說過這麼一句話:「封禁你(指我)並不能有效解決問題,只是虛偽的象徵而已。」 我是不知道為何某些人那麼喜歡那種「虛偽的象徵」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6:08 (UTC)[回覆]
(~)補充:我並未記得我有亂移動別人的討論,Shizhao似乎又在對我進行不實指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6:32 (UTC)[回覆]
對於Galaxyharrylion在2017年1月15日 (日) 02:42 (UTC)於「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宣稱「原有的用戶組雖然根本不能代表大陸維基,但卻一直打著「中國維基」的幌子往自己兜里裝銀子[52],當時已有其他用戶表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貪污指控,請給出您的證據」,唯至今未見閣下提供足以支持該指控的實質證據。--Mewaqua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7:46 (UTC)[回覆]
我從未做出「貪污」這種指控,誰做出這種指控的(現在你正用了這個詞),是自己舉證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05:33 (UTC)[回覆]

2017年2月6日消歧義內鏈通知

[編輯]

您好,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機器人檢測到您最近加入了消歧義內鏈。一般來說,條目內鏈不應該通向消歧義頁,所以以下內鏈可能需要修復:

若不想收到此機器人的通知,您可用這裡的方法來屏蔽。常見問題的解答請見這裡。 --白磷的機器人給主人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3:45 (UTC)[回覆]

NOTE

[編輯]
由於攻擊他人,自去年9/29封禁後仍然繼續。見Special:Diff/43105708Special:Diff/43105681,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

--Antigng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5:25 (UTC) [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非常抱歉,只是看到破壞者攻擊Outlookxp,一時上腦,沒控制住,@Antigng給個面子?下不為例,我馬上把那些話刪掉。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經很給面子了!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2月6日 (一) 15:33 (UTC)[回覆]
如果您以實際行動確保不再犯,我不反對任何用戶解封。另,如果什麼事情令您惱火失去理智,可以暫時下線。--Antigng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5:30 (UTC)[回覆]
第一個Diff不太對吧?你去看看那個濫權封禁案啊,Outlookxp是因為主持公道得罪了某些濫權管理員的,我又沒說錯。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5:40 (UTC)[回覆]
@Antigng這次是我不對,我已經認錯了,既然附件管理員認為必須封三天,那我也就不再爭執(雖然希望封禁時間可以減少一點),不過「菲姑」打算落井下石,乘勢追殺,似乎是不對的吧。(目前他如果跑到VIP去說我,我無法回應,這不公平吧),一事一罪一處罰,本次處罰已經完畢,如果翻舊帳,違反封禁不是懲罰用戶的原則。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6:05 (UTC)[回覆]
這樣您上次解封後繼續扭曲我的發言的事情就算了?我要落井下石的話我會發私信不讓您看到,我有這麼做麼?請@Antigng作證他沒有收到任何來自我的私信。另外,我覺得閣下作出承諾->再犯->作出承諾->再犯的次數似乎太多了,我很好奇為什麼負責解封的管理員每次都不棄前嫌。--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2月6日 (一) 16:23 (UTC)[回覆]
我何時有說「你有私信給Antigng」?每次都是你自行腦補,然後就說我歪曲你的意思。至於你想問,為何支持我的人多,而你貴為行政員帳戶卻一直不被認同,這點你心裡十分清楚,您已經有點「破罐子破摔」了(這個是針對某些行為即「對事」,不是對人),你這樣無所謂,當然別人也看得出來是怎麼回事。還是勸閣下,回頭是岸。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6:2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拜託拜託,我知道是我衝動犯錯了,請@Antigng減少下封禁時間,我還有事情要做,謝謝。保證下不為例,下次如果我這麼公然罵人,你就延長封禁。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6:1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有必要冷靜一下,請勿繼續同類申訴,否則可能會被禁止編輯討論頁
  處理人:1=0歡迎維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7年2月7日 (二) 02:21 (UTC)[回覆]
真是可惜,當初就跟閣下講說三思而後行,要理論可以,不要放些那麼粗糙的對話。--水中撈躍 2017年2月6日 (一) 23:42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雖然你是生氣,但沒必要在講他人。我認為這封禁已經很短了,不能每次都這樣讓人解封。--Outlookxp留言2017年2月7日 (二) 02:03 (UTC)[回覆]

用站外行為的理由封禁

[編輯]

窺屏很久,有個疑問:站外不當言行與站內破壞等行為是否有直接關聯?其實不需要列舉過往的案例,只需要把這個問題回答清楚就可以了。我認為在站內的任何不當操作都留有記錄,都能作為封禁依據,並不需要站外行為依據。既然「封禁的目的是防止破壞,而非懲罰用戶」,那麼上面的邏輯應該成立。反過來說,站內封禁以後,是否能阻止站外的不當言行、人身攻擊呢?我對社群過往發生的事沒有了解,也沒興趣了解,故不參與討論。只是想到這個問題,來請教您。若有回覆,回復在下面即可。--Tiger留言你指尖的電光是我此生不變的信仰 2017年2月19日 (日) 00:45 (UTC)[回覆]

@Tigerzeng

  • 您說的很對。站內封禁無法制約站外行為(封禁是保護維基百科不被破壞,不是管理員用以欺壓和報復用戶的工具)。站外個人恩怨也不可以用站內封禁來報復。有些人只是因為手裡握著管理員封禁(站內殺人)大權,所以希望管遍全世界各個角落,說到底就是權力欲望在作祟。
  • 某些人所謂「站外攻擊」的證據,實際上都是來自於截圖,而截圖很輕易就可以偽造;即使退一步講,部分截圖不是偽造的,但斷章取義的截圖仍然可以起到效果。
  • 即使真的發生了站外罵人(其實就是罵管理員)的行為,也不應作為站內報復性加長封禁的藉口。比如(假設),您是管理員,我是用戶,您在站內封了我,然後我到維基外的地方罵你「你個垃圾管理員濫權!」,然後管理員就藉口「站外罵人」加長站內封禁。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因為站外罵人的行為只是對管理員封禁的不滿,並沒有破壞到維基百科。
  • 所以,綜上,某些人要以站外言論封禁站內,實際上就是覺得自己權力欲望暴漲的體現,這根本上同維基百科方針(特別是五大支柱)背道而馳。
  • 權欲,是天性,中國人(儘管有的中國大陸人不願承認自己「中國人」)尤其嚴重。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02:12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沒有遊戲維基規則,更沒有人身攻擊(如果我有人身攻擊,我會立刻道歉,就如同上次一樣),我只是提出的反對某些人的觀點,這是繼續用封禁打壓反對意見的話,請繼續。相關討論都在那裡,都可以證明我說的並非虛言。

事實上,的確是菲姑在討論沒有共識,甚至事實多數反對的情況下,強行加入違背共識的內容,菲姑對我的四條指控均不成立。想報復我很久了,我早有心理準備了,所以也沒什麼意外的。

Mys721近期都沒有參與過VIP處理,這次專程來火速把我封禁(可見根本沒看過這個月的那些討論),我就不說什麼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05:09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05:0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查詢了上次封禁結束後的用戶編輯以及相關客棧討論內容。結論如下:用戶自上次封禁結束後的編輯未見人身攻擊,在討論中也注意到了稱呼「您」,因此也未見明顯無禮行為。用戶抵制可能存在的袒護占海特行為,原因可認為屬於反破壞,並非遊戲維基規則;封禁方針的相關討論,在該用戶加入討論之前並無共識,因此不夠成「固守被社群明確反對的觀點」。「20歲年輕小姑娘大家都喜歡很正常」的論述,也屬於較為普遍的大眾審美觀,並沒有惡意中傷的成分。綜合以上幾點的事實,封禁理由不成立,予以解封。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2月19日 (日) 07:31 (UTC)[回覆]
貼一下連結,請執事管理員慎重處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2月19日 (日) 05:03 (UTC)[回覆]
(!)意見:幾天不見,曾經多次破壞被封禁的濫權管理員不追思前過,又來濫權出手封禁了,還真有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7年2月19日 (日) 05:53 (UTC)[回覆]
我覺得Mys721tx這次是完全沒搞明白情況,就這麼被不對稱的一面之詞誤導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06:09 (UTC)[回覆]

re:

[編輯]

但如您數日內沒有提出方案,或你的方案沒有人願意討論,我仍會再次存檔。--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1:36 (UTC)[回覆]

@Temp3600OK.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1:43 (UTC)[回覆]
@Temp3600我記得,社群都記得。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10:21 (UTC)[回覆]

占海特事件之微博

[編輯]

想記錄集資之事件,其關鍵在於關注度:有沒有可靠媒體報道過?如果不然,那微博上曬照片、打卡豈非都可以拿來記錄到維基百科了,再知名的人物都不可以。這恰恰是維基百科不主張微博類社交媒體做參考的主要原因。--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5:42 (UTC)[回覆]

@Zhxy 519在條目中,使用主人公自己的微博,代表他自己的立場,符合標準。同時,也有利於還原事件全貌,也就是,五大支柱之一的中立性。說個題外話,占海特是維基百科的破壞者,對她的支持就是縱容破壞。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23:45 (UTC)[回覆]
你自己已經不堅持這一段了,這就行了。--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4:30 (UTC)[回覆]
顯然的,你說行,未必行。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3:46 (UTC)[回覆]
你想顯示人物立場,也得有可靠來源彰顯關注度。沒關注度的一條微博甚麼也代表不了。--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29 (UTC)[回覆]
了解下可供查證方針再來撕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30 (UTC)[回覆]
沒有關注度的事件可供查證也無益,何況本身就是不可靠來源。--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39 (UTC)[回覆]
你怎麼知道沒關注度。。。在此,這個微博,是可靠來源。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0 (UTC)[回覆]
有關注度,就請拿出媒體等可靠來源彰顯。你也許可以拿微博查證,但微博和社交媒體永遠是不可靠來源。--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3 (UTC)[回覆]
所以我讓你弄明白可供查證方針再來撕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6 (UTC)[回覆]
你不能證明關注度,我就無法參照可供查證了。可靠來源如報紙都因爲關注度不可能每條新聞都寫成條目,何況一條微博。--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8 (UTC)[回覆]
強迫別人執行關注度的人是。。。SiuMai,雖然和你關係好的不適任管理員都會保護你,但也別這樣向破壞者學習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50 (UTC)[回覆]
請你提出關注度證明,扯到別的話題對條目無益。--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54 (UTC)[回覆]
我說了,強迫關注度的,是SiuMai。你要和他一個邏輯是你的事,別人沒義務來圍著你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59 (UTC)[回覆]
只要你參與本條目之編輯,你就必須遵守此類規則。我再問一次,到底能不能找到可靠來源?--Zhxy 519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5:04 (UTC)[回覆]
「也得有可靠來源彰顯關注度」,關注度不決定條目內容。WP:NNC:「關注度指引能判斷某一主題是否具有在維基百科中成為一篇獨立條目所需的關注度。除人物列表外,它們並不為條目內容提供指引。」--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5:29 (UTC)[回覆]
Wikipedia:生者傳記:「維基百科條目上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會影響到其本人的生活,所以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應負責任地去考量其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影響。譁眾取寵不是維基百科的目的,維基百科也不應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
在編寫只因一兩次事件而受關注的人物之傳記時,即使其引注的來源充足可靠,將各種細節鉅細靡遺地收錄到文中會產生問題。最好的情況是產生一篇非百科條目;最壞的情況則會嚴重違反中立方針。如果此類條目受到質疑,就應縮減回來源完整、中立且切題的版本。」
--Mewaqua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5:00 (UTC)[回覆]
很簡單一件事情。用微博作為來源,說明自己的時候,只要沒有過分自吹自擂,沒用於有爭議的條目,仍然算是一個可以接受的一次、非獨立、可靠來源,WP:RS講得很清楚。來源的一次、非獨立性決定了只能有限度使用,只能作為主張的來源而非事實的來源。但這都不是問題的重點。問題的重點在於引入這個來源說明條目的那個人犯了兩個致命的錯:
  1. 在這個來源中,作者並沒有闡述他故意地「藉由『約辯事件』獲得的知名度」來「公開向大眾伸手討要金錢」。條目裡面這麼寫原創總結了來源。
  2. 「引起網民反感」,注意網民的評論和微博本身是兩個來源,用微博介紹自己,是自我介紹,RS指引允許,但是使用網民的評論介紹此人,就是用(網民)自行發表的來源介紹一個第三方人物。這是嚴厲禁止的。

--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5:17 (UTC)[回覆]

re:

[編輯]

用戶近期編輯數的多少和是否有能力執行操作(即您所謂的是否變質)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近期編輯數多也有可能變質(想想User:Makecat),近期編輯數少也有可能不變質。--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1 (UTC)[回覆]

還是那句話,問題不在於用戶編輯數的多少,而在於他是否失去了總結、執行共識的能力。這兩者無邏輯聯繫。--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9 (UTC)[回覆]
很顯然是否跟隨變化和是否進行編輯操作毫無關係。就拿方針指引的變化來說,完全可以通過翻閱過往記錄來獲得。事實上,我自己對方針指引的所有了解,都是通過仔細翻閱所有重要的討論記錄得來的。相反,當變化發生時,那些不顧變化固執編輯的用戶也大有人在。時不時地看到有用戶的某些編輯行為被社群討論,社群明確共識反對了以後他還不理。想想燒賣君沒有經存廢討論直接重定向她認為不符合關注度條目的行為吧。--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54 (UTC)[回覆]

VIP須知

[編輯]

注意:在提交用戶至VIP時,請先檢查用戶是否獲得充分警告。若有,請繼續VIP。若無,請先給予警告並觀察。如果用戶是新用戶,充分警告可能是數個不斷遞進的警告模版;如果用戶是老用戶,也請至少使用一個高級別的警告留言後才提交給VIP。Bluedeck 2017年2月22日 (三) 22:31 (UTC)[回覆]

請給出佐證資料,而非直接使用個人論斷

[編輯]

感念您打字的辛勞,但把條目當作演講臺的破壞行為依舊,請給出明確佐證來源再行修訂。--49.214.244.72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13:31 (UTC)[回覆]

note

[編輯]
由於RFCU惡意推定他人「試圖逼候選人退選」。鑑於當事人曾因類似不文明行為(尤其是無證據指責他人具有惡意的行為)獲得多次封禁,故選擇一個長的封禁時間。,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

--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14:21 (UTC) [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發表一個觀點都可以封禁6個月,厲害!認為自己有道理應該來反駁,而不是把人嘴巴貼膠帶。既然選擇了這種方法回應,那麼說明我說的沒錯了。另外,投了反對票的Antigng應該避嫌。

希望某人儘快自己把這個封禁撤銷,如果想要到北大見面解決也可以。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14:5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經查證,下述編輯差異連結反映原管理員Antigng的封禁理由之確實:
43345731 43345694 43345636 43345529
43332389 43331767 43331729 43331459
43331465 43331478 43331674 43331511
43322370 43321868 43321617 43321599
43320128 43309079 43309073 43307883
N.B. 這些差異連結並非遍歷列表。
同時,封禁申訴中未見有效理由的提出。若要進行封禁申訴,請使用有效理由
  處理人:Bluedeck 2017年2月24日 (五) 18:57 (UTC)[回覆]
沒有人往您的嘴巴上面貼膠帶。如果mediawiki智能一點,我多麼希望它能夠高效而自動地屏蔽違反文明方針的發言,而不影響您的其他正常發言。但是,目前系統沒有這樣的功能。
您發表觀點沒問題,但是您的部分行為行為,上次是Bluedeck操作者,這次是「一上來就猛灌反對票,試圖逼候選人退選」、「對維基里的某些非正義勢力,大吼一聲『不』。」,這已然不是在闡述「他人做了什麼」,而是「他人為什麼做這件事」,而且是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下,往壞處想原因/動機並加以指責(還不是猜測,您並沒有加入表示猜測的詞語)。這種行為有違於善意推定指引。--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15:06 (UTC)[回覆]
希望不要deltalk,我自己能夠接受任何觀點。--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15:10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即使對方有問題也不要過度地惡意推定。--Lanwi1(留言) 2017年2月25日 (六) 02:5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Antigng經過溝通,說明如下:
  • 決定收回那個:「為了逼候選人退選」段落。
  • 我也非惡意,因為一開始有幾個反對票確實相當無厘頭,屬於對人不對事的反對,為了反對而反對,例如:有的直接是「不信任」;「不合適」,並沒有有效說明反對理由。而有的則扯到其他用戶被可能誤判為「傀儡」的爭議性案例(即想表示:候選人如果當選會包庇濫用傀儡的行為,這是惡意推定);甚至還有說:投票(支持)的都是傀儡 這種反對票。所以說,不當反對的情況存在。原先Lanwi1CU選舉曾因為他對某些反對票失望,然後失去信心而退選。我那樣子說也是希望提醒別人投票的時候,要注意候選人的感受,也就是:善意推定。
  • 但確實,前面幾個反對票中,Antigng是列舉了相對充分的反對理由;lanwi1在候選人回答問題後改了票,可見他們沒有「為了反對而反對」,所以我決定收回那個會引起爭端的發言。
  • bluedeck的「矩陣」很漂亮,但內容卻無法支持他的論述,因為他所列的矩陣連結(我的發言),包括:封禁方針討論無共識;站外理由封禁會有「偽造截圖」證據的風險等,都是實事求是的。
  • 我也不想惡意推定,這件事希望到此為止,我會去刪掉那些東西,然後那個頁面既然投票已經結束,我也不會再去那裡說話。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8:2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望勿再犯。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7年2月25日 (六) 09:49 (UTC)[回覆]
  • 題外話,強烈抗議菲菇刪除我發言的行為,我說一起去北大(見面)解決,是說去北大聚會,幫助Antigng搞清楚一些事情,這個和騷擾、威脅,半點扯不上關係,抗議行政員帳戶惡意推定用戶發言。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8:23 (UTC)[回覆]
    • 即使是「沒有有效說明反對理由」,也不意味著這些用戶投票的動機就是「試圖逼候選人退選」,也許人家有充分的理由,但是考慮到RFA是純投票,就給了一個結論呢?並沒有證據證明後者不成立啊。您可以論證這些觀點本身如何如何不合理,但是往壞處推測其他用戶投票的動機並加以指責:
      1. 無法讓您的觀點看上去更有說服力。還是炒冷飯,老例子。我們想像有一個LTA,提了一個快速刪除。假設這樣的條目確實滿足快速刪除條件,就算他的目的是向大家證明他能繞過封禁,而不是真心願意為維基百科分擔站務壓力,我們也不能否決這個請求。試圖論證提出某個觀點的人是惡人,或者他提出這個觀點出於惡意,並不能論證這樣的觀點本身是錯誤的。
      2. 有違於善意推定之原則,這一點上面已經強調過很多次了。
    • 另,此連結反映的內容與封禁理由直接相關,此連結反映的內容則與上一次發生類似情形而被封禁(Bluedeck操作者問題)的理由相近。--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8:49 (UTC)[回覆]
    • 最後,如果您能夠以實際行動保證不去往壞處推測他人行為的動機,(比如,將自行刪除相關的留言,或是其他補救方法,未來遇到類似情形如何處理,等等)那麼我不反對任何管理員解除此封禁。--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8:53 (UTC)[回覆]
    • (!)意見:以言獲罪,不知道的還以為回到了「文革」。如果不是對方以前長期不對付,我想不到惡意推定的理由。這些都是歷史造成的,難道讓受害者負責,加害者卻可以逍遙法外?這次這個封禁真的是,呵呵。——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7年2月25日 (六) 09:36 (UTC)[回覆]

--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9:39 (UTC)[回覆]

關於封禁方針被「誤刪」的內容

[編輯]

閣下認為(「那些東西本來就沒有經過社群共識,要加就得有現在的社群共識」)目前提案要加入以前被刪除的內容,在以前是沒有社群共識的。但是,此部分內容在當初2009年封禁方針成為正式方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當時的社群共識[[維基百科討論:封禁方針/存檔3#提議確認封禁方針的更新版本為正式方針|在此]])。很明顯,要加回的內容是具有社群共識的。然而,因為一些原因,這些內容被刪除了。然而,這個刪除行為並未得到社群的共識。按照WP:破壞方針,這些內容可以直接恢復進WP:封禁方針里然而,依據WP:共識的精神,我才做了一個折中之案——先加回沒有爭議的部分。另:由於閣下現時正在被封禁,歡迎閣下用電子郵件進行交流。——꧁༺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2月25日 (六) 09:09 (UTC)[回覆]

我的意見不改變,某些內容會導致用戶維基外行為在維基內報復性封禁的風險,不可接受。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9:44 (UTC)[回覆]
那麼閣下是認為「持續的侵權行為」是站外行為並且可以導致站內封禁嗎?——꧁༺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2月25日 (六) 09:52 (UTC)[回覆]
在維基百科內侵權當然不可以。站外侵權是什麼?維基百科內容可以允許共享。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6:37 (UTC)[回覆]
這樣說吧,在「誤刪」的內容里,只有一條是和站外行為會導致站內封禁有關的。——꧁༺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2月26日 (日) 09:29 (UTC)[回覆]

江澤民條目涉嫌原創研究的編輯

[編輯]

這一筆編輯涉嫌原創研究,因為其後的來源根本沒有提到破壞社會穩定的問題。--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6:31 (UTC)[回覆]

我記得好像看到過BBC報道,有蛤絲聚會,當局阻止,擔心鬧事。。。難道不是這個來源?目前沒有翻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6:33 (UTC)[回覆]
並不是這個來源,這個來源支持的內容恰巧是您刪掉的那句話(淡化影響力)。--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6:34 (UTC)[回覆]
您的這個觀點是法輪功媒體說的,也許存在WP:COI。--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6:35 (UTC)[回覆]

請遵守投票規則

[編輯]

Wikipedia:投票/2017年封禁方針條文存廢投票#規則:「如需發表意見,請前往「討論區」。請勿在投票區內展開討論。」

這是一次警告。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13:35 (UTC)[回覆]

請拿出方針。如果是自己隨便定的規則,就不要強迫別人遵行。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37 (UTC)[回覆]

re:

[編輯]

因為我搜索過第二個連結所涉的群名,只有同名QQ群,未有同名微信群。這個截圖不足以證明「向上級黨委舉報」,但是同樣也不足以證明「用戶故意偽造截圖」,這是兩件事。還是拿法官斷案為例,檢察官沒有出示充足的證據並不意味著故意栽贓陷害,也可能是工作沒做好。--Antigng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3:59 (UTC)[回覆]

當然需要證明。一個WP:LTA做出的編輯未必符合WP:VAND的定義。同樣,「這是微信截圖」這句話是謊言不意味著您能夠藉此證明截圖是故意偽造的,在司法過程中,證人一開始做真證明,後來由於某些原因作假證明也是常有的事情。--Antigng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4:08 (UTC)[回覆]
司法就是這樣,就算大家都知道,你媽是你媽還需要證明得滴水不漏。Antigng不相信任何斷言,他相信的是嚴謹的推理過程。同樣地,我不在乎我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因為嚴謹的證明勝過一切感性的個人喜好。--Antigng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4:17 (UTC)[回覆]
這是斷言,任何斷言都需要充分的證據證明一切的一切,這是維基百科精神的一部分。--Antigng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4:26 (UTC)[回覆]
這是兩回事情。就像維基百科禁止站外威脅用戶,但是您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確為用戶本人出於站內原因在站外威脅用戶,以迫使該用戶在站內無法開展正常編輯。同理,偽造證據是非常不恰當的,但是需要足夠嚴密而沒有漏洞的證據證明這一件事情。--Antigng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4:33 (UTC)[回覆]

question

[編輯]

用戶根本沒有濫用討論頁/郵件申訴渠道的問題,為什麼要附加這種設定啊?--Antigng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2:41 (UTC)[回覆]

希望他能真正的冷靜下來。看看那麼長的封禁記錄,每次解封完就馬上故態復萌,完全沒有冷靜的自省一下為何多次被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8日 (三) 12:48 (UTC)[回覆]
這不是停用電子郵件討論頁申訴的理由。根據封禁方針只有同時濫用這兩種申訴渠道的用戶才需要如此。--Antigng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2:49 (UTC)[回覆]
+1 Bluedeck excited 2017年3月8日 (三) 16:40 (UTC)[回覆]

請Galaxyharrylion看看你在這些頁面上的討論[53][54],是不是在歪曲事實,擾亂客棧,惡意中傷用戶?所謂三人成虎,這些內容我就不複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8日 (三) 13:07 (UTC)[回覆]

誰幫我一起看看,SHIzhao的連結是什麼東西?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3:09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Shizhao是明顯的濫權。

瀏覽客棧/方針的討論就知道了。

那裡發生我和Shizhao的這段對話:


然後,Shizhao就濫權把我封禁了。

事實上,翻看時昭的討論頁,我的確多次表達出善意,然後看我的封禁記錄,時昭也多次濫權(強硬在與我爭議的時候)把我嘴巴堵上,幸好兩次都由其他管理員撤銷了濫權封禁,同樣受害的還有「金牌雄鷹」。在封禁方針頁面,SHizhao的確有強行使用管理員權限,在頁面被保護的情況下硬加內容,甚至他還有違反3RR的嫌疑[55]

至於偽造截圖的事情,我剛剛還在和Antigng討論,因為那個偽造的截圖里有我,我當然可以證明那是偽造的。那麼我可以推出同樣手段的截圖都是偽造的,顯然不能說不合理。最多是有人不認可我的說法。另外,目前,有誰敢保證,那些截圖不是偽造的?我想沒有吧。又有誰敢說,那些截圖的始作俑者,搞出這些截圖的目的是善意的?我只是抵制非善意使用截圖,對用戶進行抹黑、撕裂社群的行為,難道這都能成為我被報復封禁的理由嗎?


Shizhao最近多次不避嫌,濫權封禁我,這次甚至連討論頁和電郵功能都封鎖,我想可能是他不想讓我申訴,可見,他是刻意針對我,請管理員解封我,我本來還和JWong管理員在討論結束投票紛爭的的事情。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3:0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1. Shizhao提供的diff中,可見被封禁用戶做出如下發言:

另外,從菲菇等人多次為「偽造截圖」的行為狡辯,且昨天繼續用偽造的截圖生事等行為判斷,很顯然,某些人千方百計希望加入「站外行為可以在站內報復性封禁」的目的——就是,方面日後偽造截圖,栽贓並濫權封禁用戶。

  1. 上述內容顯著不合事實。在遭受爭議後菲菇選擇了移除相關爭議描述。即便考慮到被封禁用戶可能不知道此情況,但菲菇還在互助客棧推動相關爭議方針修訂,被封禁用戶參與了該段討論,應視為其知道此提案。WP:AGF:「在評論時不應假定對方是懷有惡意這樣做,除非有明顯證據支持惡意推定」;本人認為這是有意的惡意推定。
    且我們在討論方針,被封禁用戶卻在討論某用戶乃至「某些用戶」,內容也不是其行為而是其目的,這應視為人身攻擊
  2. 觀被封禁用戶的封禁記錄如下:
    • 2017年2月25日 (六) 09:49 Lanwi1(討論 | 貢獻 | 封禁)解封了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接受申訴)
    • 2017年2月24日 (五) 14:19 Antigng(討論 | 貢獻 | 封禁)封禁了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到期時間為6個月 (帳戶創建停用) (於RFCU惡意推定他人「試圖逼候選人退選」。鑑於當事人曾因類似不文明行為獲得多次封禁,故選擇一個長的封禁時間。) (解封 | 更改封禁)
  3. 被封禁用戶近期有一次因惡意推定而被封禁的記錄,時間為6個月。次日被解封。可見被封禁用戶應當清楚不應惡意推定。
  4. 與上述內容相近的留言,近期被封禁用戶不止一次在互助客棧留下,具體可參見先前Bluedeck拒絕封禁申訴的留言
  5. 被封禁用戶於2017年2月25日08:21的封禁申訴中明示「我也不想惡意推定」,本人認為此應視為承諾性語句;且該筆封禁由Lanwi1「望勿再犯」解除,本人認為此亦應視為有條件解封。
  • 綜上可知:被封禁用戶於2月24日(約2周前)因惡意推定被封禁6個月(裁量者為Antigng),做出可視為承諾不再犯的表態後次日獲得Lanwi1解封。然被封禁用戶於今日又做出惡意推定的發言(Special:diff/43528151),恢復封禁且封禁時長同為6個月,沒有顯著的問題。是故,拒絕封禁申訴
  • 然被封禁用戶尚無濫用封禁申訴渠道的記錄,Shizhao的禁止編輯討論頁、禁止使用電郵的措施確實不當,應予解除。然上述對討論頁、電郵的封鎖措施已由Lanwi1於2017年3月8日 (三) 12:50解除,解除後本次申訴才得以發出,因而非本次申訴處理範圍。
      處理人:達師 - 345 - 574 2017年3月8日 (三) 13:59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其他原因不多重複:我就說達師的的長篇大論:還是沒給出結論,那些截圖是不是偽造的。而我作為被偽造截圖的受害者(烏拉偽造的截圖里有我),菲菇昨天在那些截圖里也有我。竟然我要被封,使用偽造截圖的人卻一點事也沒有。反正各位都看著,就因為我點穿了偽造截圖的事情,所以就被濫權封禁了,所以大家小心吧。 補一句:由於造成對用戶抹黑和社群撕裂的非真實性截圖,竟然把我PS在了裡面,這對我是巨大的人格侮辱,因此我的反應激烈屬於對自己尊嚴的正常捍衛。當我看到偽造截圖的那一刻,我就像日本人的靈魂被他們的XX玷污一樣!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1. Shizhao禁用討論頁、郵件申訴的行為非常不當。引用IRC上我的原話,這「令我出離憤怒」。因為只有「招小姐」廣告手還有WP:KAGE是這麼封禁的。新管理員都不會這樣做,何況是行政員呢?
  2. 您願意做人證證明黨委舉報截圖是偽造的,當然是合理合法的。根據善意推定,某種意義上說是疑罪從無的原則,這樣的證據是不會被採信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沒有足夠客觀的物證證明截圖確係故意偽造,那麼同樣不能批評該提供證據的用戶,這是我的觀點。但無論如何,這和封禁沒有任何關係。
  3. 您的不當行為在於,沒有充分的證據情形下,斷言「某些人千方百計希望加入『站外行為可以在站內報復性封禁』的目的——就是,方面日後偽造截圖,栽贓並濫權封禁用戶」,這還不是猜測,是斷言。這種行為在我看來違反了WP:AGF,並且這次的情況和上次我對您執行封禁的情形沒有什麼不一致的。上次所述的所有理由均適用。
  4. User:Shizhao在方針頁面保護以後的編輯確係編輯戰行為,此外,根據頁面保護方針,只有四種情形的頁面被全保護可以不經討論而編輯,現在明顯不是這種情況。故封禁理由之第二點不予採信。
      處理人:Antigng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4:30 (UTC)[回覆]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接受這位用戶的封禁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已經持續一段較長時間,最初起因為雙方立場爭議,目前爭議已經結束,被封禁用戶也沒有繼續爭辯,繼續封禁已經沒有必要。基於封禁並非懲罰解封,希望用戶也應該吸取教訓,謝謝。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4月27日 (四) 13:48 (UTC)[回覆]


  • 一句話,封半年?偽造截圖,至少是不當使用無法證明任何事情的截圖,侮辱攻擊其他用戶的人,什麼都不用負責??再見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4:37 (UTC)[回覆]
    • 封禁時長過長當然值得討論。但是「我的反應激烈屬於對自己尊嚴的正常捍衛」,這在現實中不能說是不對。現實生活中有人罵我我也許未必能保持文明而不去正當防衛,只是,維基百科的文化決不是這樣的WP:NPA#「落井下石」是錯誤的:「一些維基用戶或會因過往一些愚笨或粗野的行為而變得不受歡迎。這類用戶或已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但是認為「不妨對這類用戶人身攻擊」的「落井下石」行為仍是錯誤的。」在這裡,對待不文明的做法時,自己要用最文明的方法回應或者舉報VIP,Carrotkit的文明約章如是說。我未必贊同這個封禁時長,但是我無法接受您「正當捍衛尊嚴」是以違反文明方針為代價的觀點,正如我不能接受User:Clear Sky C在IRC上的部分看法一樣。--Antigng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14:44 (UTC)[回覆]

你好。參考互助客棧方針區相關討論及眾用戶投票理據,如無異議,題述投票將於三月十一日終止。閣下曾參與此投票,故特此通知。如有疑問,歡迎提出。謹此,J.Wo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04:45 (UTC)代為發送)[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NBL location map.jp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NBL location map.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Wcam留言2017年3月13日 (一) 14:40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OrangeCountyGladiators.PN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OrangeCountyGladiators.PN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Eagerbot留言2017年3月14日 (二) 04:46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XinjiangFCofSportLottery.jpg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XinjiangFCofSportLottery.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Eagerbot留言2017年3月14日 (二) 05:00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SichuanDahe.gif的版權或來源資訊

[編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SichuanDahe.gif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Eagerbot留言2017年3月14日 (二) 08:44 (UTC)[回覆]

希望在DYK條目候選再看見Galaxyharrylion你

[編輯]

一直不贊成Galaxyharrylion你一直指責,其他維基人就像祥林嫂一樣觀眾不耐煩。只希望在DYK條目候選再看見Galaxyharrylion你,繼續貢獻。--Outlookxp留言2017年4月28日 (五) 10:33 (UTC)[回覆]

@Outlookxp謝謝,有空我會去看看投票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4月30日 (日) 02:05 (UTC)[回覆]
解封是管理員為人擔保。你這樣莽撞是陷霧島聖不義。--Outlookxp留言2017年5月3日 (三) 15:57 (UTC)[回覆]

2016.8

[編輯]

您好,2016.8這個說法過於模糊,如果編輯摘要沒有空間寫出準確的位置,請前往我的討論頁面等處告知我此證據的位置,謝謝。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16 (UTC)[回覆]

這個章節我看了,首先在是否是偽造的截圖這個話題上,我認為,偽造的觀點的得出並沒有技術分析的成分,主要靠的是推理,而推理的信度不夠,因此我不能得出結論。雖然有你做人證,但是你是利益衝突方,所以我選擇不予採信,請理解。但是我也不贊成使用截圖舉證,所以這個截圖我不會把它納入任何決策考慮。但是,以上的無結論足夠支持一個結論:不能確信截圖的偽造性質。因此,除非有更確實的證據指明截圖是偽造的,那麼這個聲明就是存疑的。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26 (UTC)[回覆]
ps,那就是既然我有合理的質疑,你就應該提供給我證據,這個跟善意推定無關。另外,再次提醒您,我的用戶頁面歷史還留著hash驗證信息,您可以隨時前往第三方網站檢驗hash可靠性。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31 (UTC)[回覆]
看到了,烏拉確實說過截圖是微信截圖。但是,這個證據仍然是推理證據,雖然可能性相比此前下降了,但是仍然無法證明偽造性。一個可能的解釋是,QQ截圖之後烏拉記錯,說成是微信。不過,這些推理證據使我不再堅持刪除此前的爭議性段落,但是我希望你不要把這個段落用事實的口吻,而採用用觀點的口吻加入。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37 (UTC)[回覆]
我主要是覺得,除非是能高度證明的東西(比如hash)可以用事實的口吻描述之外,其餘的聲明,比如通過推理得到的結論,雖然你的推理過程比較強壯,但是和技術性證據還是不在一個水平上,不應該用事實的口吻寫上去。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41 (UTC)[回覆]
那樣的話,你完全可以說,因為(連結123)的證據,導致維基人甲乙丙相信:烏拉夸克偽造截圖,云云。這樣便是合適的指控,因為讀者可以自行判斷指控的可信性,我不會反對這種呈現方式。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43 (UTC)[回覆]
Techyan的推理我全都看了,我同意,截圖有很多值得懷疑的問題。但是,重點是,推理就是推理,推理的過程中很難說某項指標信度如何,缺乏量化的可能。我所說的技術性證據,是類似於,「對話氣泡3的模糊陰影在任何版本的行動作業系統下,不可能被渲染為圖中的透明度」這樣確鑿的分析,這個叫做證據,而Techyan的推理叫做合理懷疑。你作為涉事者,當然可以作證,但是同樣的,由於人證的信度問題,無法使我同意將截圖偽造這個觀點當作事實呈現。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51 (UTC)[回覆]
不是說我不信,而是說我對於這些軟證據的信度不能和技術證據的信度相比。Bluedeck 2017年4月30日 (日) 07:56 (UTC)[回覆]

oldid=44184520

[編輯]

留意到了,抱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4月30日 (日) 07:25 (UTC)[回覆]

2017年5月

[編輯]

請勿改寫別人的意見或投票,正如您在Wikipedia:投票/2017年封禁方針條文存廢投票‎‎所做的行為,這種編輯將會被視為破壞。如果您想做試驗,請使用沙盒。彼此彼此,如果大家都在改寫對方的討論順序的話,而且你又不是專職做總結的,也輪不到你來總結。--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1日 (一) 12:52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這次是Cwek無理刪除我的編輯所引起的,刪除他人編輯屬於破壞,而且Cwek還違反了3RR,我只是對自己的編輯進行了改動或者刪除了自己的編輯,「對自己原有編輯的修訂」均不構成編輯戰或者回退。

AT閣下一定是搞錯了,另外AT在恢復版本的時候把我的一些無關Cwek的編輯誤刪了,那部分是我和Bluedeck交流達成一致,是早就存在的編輯。請解封讓我恢復那些被誤刪的編輯。

我沒有改動別人發言,Cwek改動我的發言;我沒有違反3RR,Cwek卻違反了3RR。但竟然是我被封禁而Cwek一點事也沒有,有雙重標準的嫌疑。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5月2日 (二) 00:5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我的解封理由很重要一條就是閣下已經停止爭議,但您現在繼續封禁前的吵架,即使AT不封禁,我也會撤銷解封。經查,的確有部分編輯是閣下和bluedeck達成共識後被誤刪,那麼我幫你補回去就行了。此外,其他用戶的行為,並不是您的擋箭牌。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5月2日 (二) 01:01 (UTC)[回覆]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編輯]

2017年6月

[編輯]

閣下之前使用其他IP位址來到維基百科時已遭多次警告必須停止對頁面進行破壞。請立刻終止此等行為。我們歡迎閣下為維基百科作出實際貢獻,但您所造成的所有破壞都會被回退,而您若繼續此等行為則會遭禁止對維基百科進行編輯。閣下現時依然可以進行編輯,但請確保此等編輯乃對維基百科有益之舉。請參閱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以及破壞行為的標準;維基百科並不容許這種行為,我們亦絕不會對此姑息。

閣下若認為收到此警告乃錯誤發出,可能是因為您所用的是共享IP位址。若這個IP位址重複進行破壞,閣下可能會因此遭到封禁。如欲避免將來出現這種混淆的情況,閣下可以創建一個屬於你的免費賬戶。觀察發現跟IP可能互有關係。編輯偏好,溝通口氣類似。--O1lI0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3:48 (UTC)[回覆]

您似乎在「黃菊」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O1lI0留言2017年6月4日 (日) 12:30 (UTC)[回覆]

別鬧了,別再整人了

[編輯]

某些管理員還想讓Galaxyharrylion成為第二個愛孟嗎????!!!!南極熊  吃企鵝還是吃冰塊 2017年6月30日 (五) 07:44 (UTC)[回覆]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編輯]

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畫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現在就參與調查!-]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回覆]

User:Galaxyharrylion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Galaxyharrylion」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相信友誼就是魔法萌得不能再萌(歡迎ping我,我喜歡ping。) 2017年10月21日 (六) 12:47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美國大陸籃協歷屆全明星賽賽果」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前往已刪除內容查詢。如需對刪除結果上訴,請在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KRF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12:53 (UTC)[回覆]

2017年12月

[編輯]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我們希望所有人能對維基百科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如果您想要知道如何貢獻,您可以看一看歡迎頁面。然而,非建設性的編輯是破壞行為並且會被回退。如果您繼續這樣,您可能被直接封禁。請停止。考慮改善條目而不是作出破壞。 --User:Longinus1993留言

請檢查詞條的引用來源是否符合維基百科規範。Please check the references of the article "明末清初屠殺事件" carefully and think about those articles fit the Wikipedia standard or not, also please don't messing around with the freedom of the Wikipedia. Wikipedia is not Baidu Baike.—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nginus1993對話貢獻)於2017年12月24日 (日) 13:12 (UTC)加入。[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試了好幾次,只能使用代理編輯,請求IP封禁例外,確保謹慎對待,謝謝。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授權
  處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5:46 (UTC)[回覆]

致Galaxyharrylion閣下:

在下關注到閣下參與了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的建立聯署,但是從未在用戶組成員名單上簽名。

在此,在下誠邀閣下加入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一起建設中國大陸的維基百科社群。

--雲間守望 2017年12月29日 (五) 14:10 (UTC)[回覆]

抱歉叨擾到了閣下,祝閣下生活愉快,編輯順利。--雲間守望 2017年12月29日 (五) 14:4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