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相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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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梵語sāmānya-lakṣana,巴利語:sāmañña-lakkhaṇa),又譯同相、總相、通相,古印度哲學術語,由佛教所繼承。共相指各別不同的之間,共同的(性質與外顯特徵)。也可以被引申為,由眾生共同的業所感應形成的共同外在世界。

概論[编辑]

毘缽舍那修行四念住,即是觀察身、受、心、法的自相與共相[1]

註釋[编辑]

  1.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3:「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為自相。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