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 (越南)
陈朝 Nhà Trầ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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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1226年—1400年 | |||||||||
首都 | 昇龙 (1225/1226-1397) 西都城 (1397-1400) | ||||||||
政府 | 君主制 | ||||||||
历史 | |||||||||
• 陈太宗受禅 | 1225/1226年 | ||||||||
• 胡季犛代陈 | 140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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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历史系列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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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东山文化) | |||||||||||
传说时期(鸿庞氏、瓯貉) | |||||||||||
第一次北属时期 前207–40 | |||||||||||
(秦、南越、西汉、新、东汉) | |||||||||||
东汉:征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时期 43–544 | |||||||||||
(东汉、吴、晋、宋、齐、梁) | |||||||||||
吴:赵妪 248 | |||||||||||
前李朝(万春国)544–602 | |||||||||||
第三次北属时期 602–905 | |||||||||||
(隋、唐、武周、唐) | |||||||||||
唐:梅叔鸾、冯兴、杨清 | |||||||||||
越南自主时期 905–938 | |||||||||||
(唐、后梁、南汉) | |||||||||||
静海军:曲家、杨廷艺、矫公羡 | |||||||||||
吴朝与十二使君时期 938–967 | |||||||||||
丁朝 968–980 | |||||||||||
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陈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时期 1407–1427 (明) | |||||||||||
明:后陈朝 1407–1413 | |||||||||||
后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莫朝 | 后黎朝 后期 | |||||||||
后黎朝后期 1533–1789 | |||||||||||
后黎朝后期 郑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郑主 1545–1787 |
阮主 (南进) 1558–1777 | |||||||||
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 |||||||||||
法属印支:保护国阮朝 | |||||||||||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属印度支那政府) | |||||||||||
日属:保护国阮朝→越南帝国 1945 | |||||||||||
越盟 | 法属时期 1945–1954 | ||||||||||
法属印支:南圻国、山地国、越南临时中央政府 | |||||||||||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
越南国 1949–1955 | ||||||||||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 |||||||||||
越南南方共和国1969–1976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1976至今 | |||||||||||
越南主题 | |||||||||||
陈朝(越南语:Nhà Trần/茹陳),越南历史上的一个朝代。1225年底(或1226年初),李朝末代皇帝李昭皇禅位给陈煚,建立了陈朝[注 1],至1400年终结,国号“大越”,首都位于昇龙(今河内)。因该朝君主姓“陈”,故历史上称为“陈朝”。
陈朝一百七十五年的历史,被史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225年开国至1293年、第二阶段为1293年至1341年、第三阶段为1341年至1400年灭亡。[1][2]:318-319第一阶段里在陈守度、陈太宗、陈圣宗、陈仁宗等统治者的经营下,内政得以巩固及调整,采取太上皇主政的方式,以及近亲通婚,以妨大权落入外戚之手;学术文教亦得以发展,如科举的沿用、越南首部官方史籍《大越史记》的编撰等等。对外方面,蒙古帝国(元朝)于13世纪曾三度出兵攻越(分别为1257年至1258年;1284年至1285年;1287年至1288年),但在陈朝君主及名将陈兴道等人的奋力抵抗下,成功击退蒙古军,陈朝与元朝保持朝贡关系,元封越南君主为安南国王。第二阶段里,陈英宗、陈明宗、陈宪宗等保持祖业,但亦未能化解国内的社会分歧,时治时乱。在第三阶段,陈裕宗纵情享乐,朝纲紊乱,其后出现杨日礼被立及被废内乱局面。陈艺宗、陈睿宗、陈废帝时长期受占城国王制蓬峩的侵寇,国家元气衰弱。陈朝晚期适值中国明朝建立,明廷继续册封陈朝君主为安南国王。陈顺宗、陈少帝时,权臣黎季犛把持朝政。在1400年,黎季犛废少帝,自立为新君主,建立胡朝,陈朝遂亡。
陈朝的建立
[编辑]陈氏兴起及成为外戚
[编辑]李朝高宗(1175年至1210年在位)时期,国家政局呈现衰弱的迹象。1209年(李朝治平龙应五年),屡生叛乱,原为地方豪强的陈氏家族便在此一背景下崛起及夺权。据越南史籍所载,陈氏王室的先世陈京来自中国宋朝,原籍可能为福建或桂林,迁入越南后定居于即墨乡(后改名天长府,即今南定省春长府美禄县),从事渔业而至富[3]:321。宋周密《齐东野语》则称陈京原名谢升卿,是福州长乐邑人,因杀人被官府缉拿而逃去了安南。陈氏家族至陈李时,已凭其经济实力成为一方豪族,史称“傍人归之,因有众”。[4]:310
1209年(李朝治平龙应五年),李朝将领郭卜在国都昇龙(河内)发动叛乱,攻入皇宫,高宗皇帝与太子李旵出逃。李旵逃到陈氏势力范围内的海邑时,娶陈李之女陈氏容,陈氏族人遂召集乡兵,协助太子平乱,让高宗及太子得以安然返京。不久,李高宗去世,李旵登位,是为李惠宗(1210年至1224年在位)。1211年(李朝建嘉元年),惠宗立陈氏容为“元妃”,其兄陈嗣庆,舅苏忠词均获封官爵,陈家遂成李朝外戚,开始参与朝政。[1]:79-80
夺权战争
[编辑]李惠宗在位初期,国政由太尉谭以蒙主理,但以蒙“不学无术,柔懦不断”,以致“政事日堕”,政府的统治水平不断下滑。由于“朝无善政”,越南境内“饥馑荐臻,人民困穷”,民众生活未见改善,地区豪强亦乘时而起,擅作威福,作为外戚家族的陈家,与洪州(一作烘州)人段尚等,便是当中的重要势力,并演成互动干戈、争夺政权的局面。[5]:311-3121211年(李朝建嘉元年),陈嗣庆因见段尚进谗指控自己谋叛[注 2][6]:612,加上听闻妹妹陈氏容遭惠宗生母谭太后虐待[注 3][5]:314,乃决意起兵,与李氏朝廷对敌,惠宗与谭太后、元妃陈氏容逃离国都昇龙,陈李双方交战连年。到1216年(李朝建嘉六年),李惠宗得悉谭太后要杀爱妃陈氏容,适值有杲人作乱,而惠宗又见嗣庆归还“金椅”给惠宗示好,惠宗乃亲自到陈氏军中,请求嗣庆协助讨伐杲人,陈李双方才平息分歧。[6]:612─617[5]:312其后,惠宗命嗣庆为太尉辅政,有“造战器,习武艺”之权,陈家势力得以在朝中坐大。不久,李惠宗患病,无法亲理朝政,大权遂由陈氏家族所主宰[5]:313。
陈氏夺位
[编辑]陈嗣庆死后,其兄陈承任辅国太尉,族弟陈守度为“领殿前诸军扈卫禁庭”,继续掌握李朝朝政。1224年(李朝建嘉十四年、天彰有道元年),李惠宗传位给年仅七岁的次女李昭皇,自己担任上皇[5]:315。1225年(天彰有道二年)农历十月,陈守度安排陈承之子、年仅八岁的陈煚与昭皇结成夫妇。[注 4][7]:316十二月,上皇表明有意传位给昭皇之夫陈煚[注 5],陈煚之父陈承曾有所犹疑,但陈守度力指“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认为夺取帝位的条件已成熟[6]:619,乃把握机会,安排李昭皇禅让给陈煚,建立陈朝,时为1225年底或1226年初。[注 1]
陈朝政局发展
[编辑]第一阶段(从开国至1293年)
[编辑]陈氏王朝的第一阶段,被后世史家称之为该朝立国、建制、创立基业并步入强盛的时代。[2]:318
陈朝开国后,陈太宗(1225/1226年至1258年在位)父陈承任上皇,从叔陈守度任“国尚父”、“太师统国,行军务征讨事”,掌握朝政大权。[7]:316[3]:321对于李朝王族,陈氏朝廷设法对付,李昭皇被陈太宗册立为皇后,而李上皇(李惠宗)则被废为僧,居于真教禅寺,号“惠光太师”[3]:321,不久又被陈守度迫令自尽,时为1226年(建中二年)农历八月十日。[3]:3221232年(建中八年),陈朝以避先祖陈李的名讳为由,改“李”为“阮”,用意是“绝民之望李氏”。陈守度又见李氏宗室对惠宗之死有所不满,便设计坑杀李氏族人。[3]:326
陈朝初立时,越南境内仍有多股地方势力,与朝廷为敌。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载,当时有阮嫩割据北江,段尚割据洪州(又作烘州),以及伞圆山、广威山诸蛮的割据,相互混战。陈朝于1226年(建中二年),派陈守度击破伞圆山及广威山诸蛮[3],阮嫩亦于1228年(建中四年)农历十二月消灭段尚势力。次年(1229年,建中五年),阮嫩病死,其割据势力瓦解,从此“天下归于一”。[3]:324除地方乱事外,王室内部曾发生太宗之兄陈柳的叛变,事缘太宗之后李佛金无子,陈守度改立陈柳之妻顺天公主(李佛金之姊)为太宗皇后,引起陈柳不满,乃于1236年(天应政平六年)在大江起兵,但旋即被陈守度所平。陈太宗提出和解,安抚陈柳,并处死参予事件的大江乱兵,事件遂告平息。[3]:328
太宗时期除解决内部纷争,又著手整顿政务。1228年(建中四年),派官员到清化,重修帐籍。1232年(天应政平元年),开太学生科试(考进士),1247年(天应政平十六年)又设状元、榜眼、探花三魁。1242年(天应政平十一年),分全国为十二路,设置正副安抚使以统辖。1244年(天应政平十三年),下令各地官员修筑江河两岸的堤坝,以防洪水。同年,重定刑律。1253年立国学院(或为国子院),及设讲武堂。此外,还整顿税制、官制、兵制等等。[1]:85-87到1258年(元丰八年、绍隆元年)农历二月,太宗将帝位传给儿子陈晃(即圣宗,1258年至1278年在位),自称上皇,继续管理政务,开展了“事皆取决于上皇”的政治格局。[3]:340
陈朝第一阶段适值亚洲北部的蒙古帝国崛起。蒙古先后于1253年(元丰三年)及1279年(绍宝元年)攻灭中国大理国及南宋,成为越南邻国。1257年(元丰七年),蒙古派军从云南(原大理国境)入侵大越,但遭陈守度、陈太宗顽强抵抗,且蒙古军不适应当地水土而撤回。[1]:891278年(宝符六年),圣宗传位给太子陈昑(即仁宗,1278年至1293年在位),自任上皇。1284年(绍宝六年),元朝派军南下,但又被陈朝主将陈兴道击退。[1]:95-1051287年(重兴三年),元再出兵攻越,双方经过白藤江之战等战事后,越军得胜,元朝撤兵。蒙古三次征越失败后,改为与陈朝建立友好的宗藩关系,不再出兵南下。[1]:106-113
第二阶段(1293年至1341年)
[编辑]在第二阶段中,陈英宗、陈明宗、陈宪宗诸帝虽能继承祖业,但统治阶级生活荒淫,甚至出现内部争权,政局时治时乱。[2]:318
1293年(重兴九年,三月改元兴隆),陈仁宗传位给太子陈烇(即英宗,1293年至1314年在位),自任上皇继续掌权。在此期间,陈氏朝廷人才众多,文治方面有张汉超,军事方面有范五老,都属才智之士。又因教育的发展,使才学之士莫挺之、阮忠彦等透过科举入朝为官。后世史家称此一时期政局修明,“君贤臣忠,法律严正,赏罚分明,政治无一不上轨道”。[1]:114-115在外交方面亦相当活跃,英宗时期,上皇陈昑(即仁宗)、大将范五老多次出征哀牢。对南方的占城,陈朝以玄珍公主嫁给占城国王制旻为条件,换取该国的乌州、里州之地,后分别改名为顺州和化州。[1]:116-117
1314年(兴隆二十二年,三月改元大庆),英宗传位给太子陈奣(即明宗,1314年至1329年在位),自任上皇。明宗在位时陈朝对制度政策有所调整。1315年(大庆二年),立法禁止一家人之间互相告讦。1316年(大庆三年),检定文武官阶。1323年(大庆十一年),开太学生科试;下令军士从此不得文身。[1]:117─118在对外方面,陈朝以占城国侵扰南方边境为由,于1318年(大庆五年)派惠武王陈国瑱、范五老出征占城。[1]:117
在明宗时期,曾有民众起为强盗,以及朝中派系相争。1317年(大庆四年),越南境内出现强盗,当中较著名的有“盗魁”文庆,但终被陈朝平定。[8]:398另外,朝廷里因皇后未有皇子,太子之位未定,朝臣分为两派,一派为陈克终、文宪侯等人,主张立明宗庶子陈旺为太子;另一派为皇后之父陈国瑱,主张待皇后诞下嫡子,才立太子。1328年(开泰五年)三月,文宪侯贿赂国瑱家臣陈缶,以诬告国瑱谋反。明宗信以为真,囚禁国瑱于资福寺,陈克终又向明宗说“捉虎易,放虎难”,提示必须铲除国瑱。明宗不给国瑱饮食,国瑱饥渴过甚,死于寺中,而受该案牵连被捕者达百馀人。数年后,陈缶的妻、妾之间不睦,竟把陈缶受贿一事揭发,事件才水落石出,文宪侯被降为庶人,陈缶被国瑱家奴生啖其肉而死。[8]:406─407
1329年(开泰六年,二月改元开祐),明宗传位给太子陈旺(即宪宗,1329年至1341年在位),自任上皇。宪宗时期,上皇发动对外战事,于1334年(开祐六年)及1335年(开祐七年)亲征哀牢,又于1337年(开祐九年)派军攻破沱江地区的牛吼蛮。[1]:118─119
第三阶段(1341年至1400年)
[编辑]在第三阶段,出现奸雄弄权,豪族割据,民众起事频繁的局面,陈氏王朝遂步入衰微不振及灭亡。[2]:318─319
1341年(开祐十三年),陈宪宗崩,上皇(即明宗)立儿子陈暭为帝(即裕宗,1341年至1369年在位)。上皇在1357年(绍丰十七年)去世,在此之前陈朝政权由他执掌,并有张汉超、阮忠彦等一批富治国经验的旧臣,管理朝政尚算有条不紊,虽数遇天灾和饥馑仍能妥善处理。到上皇及张汉超、阮忠彦等去世后,朝政日渐散涣,朝中名儒朱文安上疏要求诛佞臣七人,但裕宗不许,文安遂辞官归隐。裕宗本人耽于逸乐,纵情酒宴,营造宫室,凿池堆山,命富者入皇宫赌博,生活奢华。民间则变乱四起,各地出现盗贼起事,较有名者为海阳安阜山的吴陛。在外交上,裕宗时期适逢中国明朝于1368年(大治十一年)创立,陈朝遣使朝贡。而南方的占城国则在国王制蓬峩的统治下提升军事实力,意欲攻打陈朝,以报历来越南入侵占城之仇,后来更“使陈朝君臣几番惊骇”。[1]:121─122
1369年(大治十二年,六月改元大定)五月,陈裕宗死后,陈氏朝廷因继任人问题发生内哄。因裕宗没有子嗣,朝臣拟立裕宗之兄恭定王陈暊为帝,但宪慈皇太后(裕宗生母)坚持立裕宗长兄恭肃王陈元昱的养子杨日礼为帝(1369年至1370年在位)。杨日礼即位后,企图断绝陈氏家族继承皇位,于该年十二月杀宪慈皇太后,并于次年(1370年,大定二年,十月改元绍庆)九月,铲除反抗自己的恭靖王陈元晫(陈明宗次子、裕宗兄)父子。十月,陈暊怕大祸将至,就离开国都昇龙到沱江镇避难,约定其弟恭宣王陈曔章、肃国上侯陈元旦、天宁公主、清化府官员起兵夺权。十一月,陈暊夺回国都,铲除杨日礼,即皇帝位,是为陈艺宗(1370年至1372年)。[9]:436─439
陈艺宗就任皇帝期间,内政外交开始出现变化。在内政上,陈艺宗重用外戚黎季犛(祖先本姓胡)。黎季犛的两位姑姑都嫁给陈明宗,艺宗于1371年(绍庆二年)任季犛为枢密院大使,封忠宣国上侯,曾派往乂安,专门负责“绥辑人民,抚安边境”。[10]:442─443黎季犛遂成陈末权臣。在外交方面,陈朝因长期以来“边城无备”,惹来外敌来犯,占城国王制蓬峩在1371年(绍庆二年)闰三月出兵入侵大越,而陈氏朝廷竟“无兵可御”,占城军遂攻破国都昇龙,劫掠而回。制蓬峨从此成为陈朝劲敌,“国家自此多事矣”。[10]:442
1372年(绍庆三年),陈艺宗传位给其弟陈曔(即睿宗,1372年至1377年在位),自任上皇。睿宗时期,陈朝有感占城实力强大,乃加强军备,但陈朝军队仍然难敌占城军。1377年(隆庆五年)初,陈睿宗率兵亲征,到达占城国都阇槃城时兵败战死,占王制蓬峩旋即策动反攻,再次攻破昇龙而回。上皇改立睿宗之子陈𬀪为帝(即废帝,1377年至1388年在位)。1378年(昌符二年)五月,占城军队再一次攻破昇龙,劫掠而回。在占军数次攻进昇龙时,陈氏朝廷未能积极抵抗,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批评“当时占城之军出入我南国,如入无人之境,因此在几年之内三次破京城,上皇与帝𬀪三次弃城而逃”。其后多年,两国仍互有交战。而经过长期的战事后,陈朝政府的库藏一空,乃加重军役和赋税,如1378年(昌符二年)始设人头税。[1]:124─1261379年(昌符三年),因时值大旱,饥荒遍地,更爆发民众起事,史载当年八月“北江路人阮补称为唐郎紫衣,以法术僭号称王,作乱。”阮补建元熙元,并铸熙元通宝、宋元通宝、景元通宝等钱。最终阮补被陈朝镇压而“伏诛”。[11]:454[12]:27
与此同时,因黎季犛深得上皇陈暊的信任,陈朝再爆发内部斗争。1388年(昌符十二年,十一月改元光泰),陈废帝见上皇宠信季犛,便图谋将之铲除。黎季犛早先一步,向上皇提出“未有卖子而养侄,惟见卖侄而养子”[11]:460,以挑拨上皇与废帝之间的关系。上皇果然以为废帝有意,谮诬功臣,乃贬黜其帝位,改立自己之子昭定王陈颙为帝(即顺宗,1388年至1398年在位)。在黎季犛专权的同时,国内盗贼群起,在清化,有阮清自称“灵德王”,活跃于梁江地区;阮忌自称“鲁王”,活跃于农贡地区;在国威州,有僧人范师温起事,更曾一度于1389年(光泰二年)攻进国都昇龙,上皇与顺宗出逃避难,最终,范师温被黄江守将黄奉世讨平。[1]:126─127
1390年(光泰三年),占城国王制蓬峩在攻打陈朝期间战死,两国之间的战事遂告一段落。然而黎季犛的弄权,已成尾大不掉之局,对于不顺从者,季犛怂恿上皇陈暊杀之。1394年,上皇为控制黎季犛,命画工绘周公辅周成王、霍光辅昭帝、诸葛亮辅蜀后主、苏宪诚辅李高宗等图像,名为“四辅图”,赐予季犛,用意是要他“辅官家(指陈顺宗)当如是也”。又故意向季犛说:“平章亲族,国家事务,一以委之,今国势衰弱,朕方老耄,即世之后,官家可辅则辅之,庸暗则自取之”,黎季犛立刻仓惶答道:“臣不能尽忠戮力辅官家,传之后裔,天其厌之!”[13]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认为上皇对季犛的一番说话,是效法古代刘备对诸葛亮所说的话,以此收买季犛的心。同年十二月,上皇去世,黎季犛继续把持国政。[1]:128─129
上皇艺宗死后,黎季犛在成为辅政太师。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指这时的黎季犛意在“大肆更张,用以收买党羽”,进行一连串改革。在财政上,季犛收回铜币,改行纸币;在土地政策上,规定除贵族阶层的大王、公主外,庶民占田不得超过十亩;在文化教育上,制定科举的文体考试,又在地方上授予学官田地;在政治架构方面,季犛改定文武官员服装,改地方上的诸路为镇,并增设一些官职,以分封给党羽。季犛又把国都迁至清化,称为“西都”,以便夺位。与此同时,黎季犛废立君主,于1398年(光泰十一年,三月改元建新)迫顺宗退位,立太子陈𬊌为帝(即少帝,1398年至1400年在位)。1399年(建新二年),太保陈元沆、上将军陈渴真等合谋杀季犛,但被季犛先知,季犛便大肆镇压,受牵连而被诛杀者达三百七十馀人。其后,黎季犛自称“国祖章皇”,出入使用天子仪卫。1400年(建新三年,三月以后胡朝改元圣元)二月,黎季犛废少帝自立,恢复其祖先的胡姓,改国号“大虞”,建立胡朝,陈朝遂告终结。[1]:129─132
其后,中国明朝于1406年(胡朝开大四年)以“吊伐”的名义攻打越南,并于1407年(胡朝开大五年,后陈朝兴庆元年)消灭胡朝,统治越南。1407年至1413年(后陈朝重光四年)期间,陈氏宗室陈𬱟、陈季扩等为恢复陈朝统治,在乂安、化州等地反抗明人,史称后陈朝,最终被明朝讨平。[1]:138─142页
制度及措施
[编辑]政府架构
[编辑]陈朝政府的官僚架构,上承李朝、参考中国制度,并加上陈朝本身的创设而成。
陈朝官员编制,重要官员有三公、三少、太尉、司马、司徒、司空。拥有“左相国平章事”或“右相国平章事”等称衔者,其地位等同“宰相”,拥有“参知政事”、“入内行遣”、“左辅右弼参与朝政”等称衔者,其地位等同“次相”。
中央朝廷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官职,都分成文武两班。在中央,文班官职有: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中书、中书令、尚书左右仆射、行遣、左右司郎中、左右正言参议、御史台侍御史、御史中赞、御史中相、御史大夫、侍经筵大学士、天章学士、入侍学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储宫教授、太史令、太宗正、延尉寺卿、少卿、京师大尹。武班官职有:有骠骑上将军、锦卫上将军、金吾大将军、武卫大将军、副都将军殿帅、都押衙管军节度使、都统制。而在地方上,文班官职有:安抚使、知府、通判、佥判、漕运令尉、主簿、司社、并诸路河堤、屯田正、副使。武班官职有:经略使、防御使、守御使、观察使等,以及各府的都护、都统、总管等。陈氏朝廷架构,被后世史家批评为“机构臃肿或有其位无其职,或有其职无其权,形同虚设”。[2]:326─327
为使朝廷上下保持凝聚力,陈朝沿袭李朝制度,每年四月四日均会举行皇帝与百官的“宣盟誓条”之礼。[注 6][3]:323
陈朝对官僚系统设有升迁制度。1247年(天应政平十五年)农历三月,朝廷检阅中央、地方的文武官员。后来定下升迁规则:每十五年检阅一次,每十年加爵一级,每十五年加职一等。如有官职空缺,则以正兼副,如正副俱缺,则考辖其他官员,待合资格后便授任该职。在馆、阁任职者,任满十年可升职或转职,在省、局任职者,任满十五年可升职或转织。而“宰相”之位,由陈氏宗室中具备贤能、通晓诗书者出任。<[2]:327
除官职架构外,陈朝政府又设上皇掌权的制度,当皇帝传位给新皇帝后,就自任上皇,继续参予朝政。《大越史记全书》记载它的运作模式:
“ |
自夏禹传子之后,父崩子继,兄殁弟承,永为常法。陈氏家法,乃异于是,子既长,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圣慈官,以上皇称,同听政,其实但传大器,以定后事,备仓卒尔,事皆取决于上皇,嗣主无异于皇太子也。[3]:340 |
” |
据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的分析,此一制度用意是“杜绝内部倾轧、宫中政变、兵权旁落,来巩固陈氏统治地位”。[2]:17
地理建置
[编辑]陈朝初年,在全国设立十二个路。而黎崱《安南志略》、明初官修的《元史》等史籍,记录了陈朝时的路有十五个。除路以外,还设有府、州等单位。管理各路府州的重要官员,则是在各路设置“安抚使”(武官),另外又在各地设文班官员,于府设“知府”,路设“通判”,州设“漕运使”等等。[14]法国学者马思伯乐又指出,陈朝不限于固有的地理区划,“应有新设之路”[15],会变更或增加建置。
在路以下,还有若干基层行政机关。在陈朝碑铭纪录里,有“洪路麻浪桥绮兰社”[16]、“烘路广寒桥麻巷”[17]等语句。学者据此推断,在路以下,有“桥”,“桥”以下有“社”、“巷”等单位。[18]
陈朝在各地的建置情况,列于下表。[19]
路/府/州 | 后世位置 | 备注 |
大罗城路 | 马思伯乐:今河内及红河右岸。 | 《安南志略》载:宋真宗时,郡人李公蕴于此建国。陈继李,以其属邑,增置龙兴、天长、长安。 |
北江路 | 马思伯乐:今河内对面、红河北岸,北江两岸。 | 《安南志略》载:在罗城东岸。 |
南册江路 | 马思伯乐:今广安、建安、东朝。 | 《安南志略》作“南栅江路”。 |
快路 | 马思伯乐:今兴安。 | |
烘路 (烘又作洪) |
马思伯乐:今海阳。 | |
如月江路 | 马思伯乐:太原等地。 | |
沱江路 | 马思伯乐:今兴化。(即老街省) | 《安南志略》作“陀江路”,又载:接金齿界。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沱江为天兴镇。 |
归化江路 | 马思伯乐:黑河流域。 | 《安南志略》:接云南界。 |
宣化江路 | 马思伯乐:保乐、北㳞。 | 《安南志略》:接特磨道。 |
谅州路/谅州江路 | 马思伯乐:今谅山。 | 《安南志略》:接左右两江界。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谅山府(前为谅州)为谅山镇。 |
大黄路/大黄江路 | 马思伯乐:今儒关,或者兼有宁平。 | |
清化府路 | 马思伯乐:今清化省。 | 《元史》载:其属邑更号曰江、曰场、曰甲、曰社。 《元史》又载清化府路管辖地区包括:梁江、波龙江、古农江、宋舍江、茶江、安暹江、分场、古藤甲、攴明甲、古弘甲、古战甲、缘甲。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清化为清都镇。 |
演州路 | 马思伯乐:今演州府。 | 《元史》载演州路管辖地区包括:孝江、多壁场、巨赖社、他袁社。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演州为望江镇。 |
乂安府路 | 马思伯乐:今乂安省、河静省。 | 《元史》载乂安府路辖地包括:倍江、恶江、偈江、尚路社、唐舍社、张舍社。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乂安为临安镇。 |
布政州路 | 马思伯乐:今广平省。 | 《元史》载:今布政乃林邑故地。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新平府(前为布政州)为西平镇。[注 7] |
龙兴府 | 《安南志略》载:旧名多冈乡,陈祖微时,夜过溪桥,既渡,四顾,桥不见矣。未几,陈氏有国,人号其水曰龙溪,改多冈为龙兴。 | |
天长府 | 《安南志略》载:旧多墨乡,陈祖所生地。及其有国,建行宫于此,岁一至,示不忘本,更名曰天长府。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天应政平年间(1232年─1251年),天长路又分建昌、安暹二路,复改潢江、山南、龙兴、快州等路。 | |
长安府 | 《安南志略》载:本华闾峒,丁部领所生地。五季末,丁氏立国于此。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长安为天关镇。 | |
国威州 | 《元史》载:在罗城南。《越南历代疆域》指出,黎季犛于1397年(光泰十年),改国威为广威镇。 | |
古州 | 《元史》载:在北江。 | |
仙州 | 《元史》载:古龙编。 | |
富良州 | ||
司农州 | 《元史》载:一云杨舍。 | |
定边州 | 《元史》载:一云明媚。 | |
万涯州 | 《元史》载:一云明黄。 | |
文周州 | 《元史》载:一云门州。 | |
七源州 | ||
思浪州 | ||
太原州 | 《元史》载:一云黄源。 | |
通农州 | ||
罗顺州 | 《元史》载:一云来神。 | |
梁舍州 | 《元史》载:一云梁个。 | |
平源州 | ||
光州 | 《元史》载:一云明苏。 | |
渭龙州 | 《元史》载:一云乙舍。 | |
道黄州 | 《元史》载:即平林场。 | |
顺州 | 《越南历代疆域》:广治省肇丰县 |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相当于占城割让给陈朝的乌州之地。 |
化州 | 《越南历代疆域》:承天省广田县 | 《越南历代疆域》指出:相当于占城割让给陈朝的哩州之地。 |
科举
[编辑]陈朝实行科举制度,以选拔士人到政府任职。在陈太宗时就对科举制的模式作出多番调整,1232年(建中八年,七月改元天应政平),开设太学科试(考进士),仿照中国宋朝殿试,录取进士,按成绩高低分为三甲。[2]:3241246年(天应政平十五年),定“大比进士”,以七年为准。[3]:3331247年(天应政平十六年),科举设立三魁,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并开设儒、释、道三教科试,优者中甲科,次之中乙科。[2]:3241256年(元丰三年)起,在京都昇龙,及清化、义安两寨分开考试,高中者,分别被称为“京状元”和“寨状元”[3]:338。而科举考试的内容,则是著重经义,不重词章。[2]:325
文教
[编辑]陈朝时期,政府致力推广儒家思想。陈朝政府允许士大夫在国都昇龙设立私学,讲授孔、孟之道。在官立学术机构方面,陈朝政府亦相当重视。1253年(元丰三年),陈朝设立国子院,召集国内学者到此,讲习《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并在国子院装设孔子、周公及七十二贤像,定期祭祀。
由于陈朝政府透过科举吸纳儒生入仕,儒者便得以在政界活跃。例如儒生出身的学者黎文休,获陈太宗起用,历任翰林院侍读、翰林院学士、兵部尚书,并成为重要史官。[2]:324─325
陈氏朝廷著重修史的工作。1272年(绍隆十五年),由时任翰林院学士的黎文休,编成《大越史记》一书。[20]该书的意义,越南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指出是“我南国有国史,自此始”。[1]:90
刑法
[编辑]陈朝刑法的内容已多失传,大致而言是参照中国唐宋法制而成,正如越南阮朝时期学者潘辉注所指出:“李陈刑法,其条贯纤悉,不可复详,当初校定律格,想亦遵用唐宋之制。”[21]
按《大越史记全书》、《历朝宪章类志》等越南史籍的记载,陈朝时颁行的法律条文,有《国朝刑律》(又入作《刑律》,1230年,建中六年颁行)、《徒罪法》(1230年,建中六年颁行)、《勾讼例》(1230年,建中六年颁行)[22]、《刑律诸格》(1244年,天应政平十三年颁行)[23]、《公文格式》(1299年,兴隆七年)[24]:378、《名例》(1309年,兴隆十七年颁行)[25]、《皇朝大典》(1341年,绍丰元年,绍丰又作绍兴)、《刑书》(1341年,绍丰元年,绍丰又作绍兴)等等。[26]:420[27]此外,陈朝刑罚的部分内容,亦可见于黎崱《安南志略》当中。[注 8][28]
对陈朝法律的评价,潘辉注称它“刑治最酷,盗及逃亡斮其足指,付其人甘心,或付象蹴杀之,岂是于常律之外,用此严刑,以为止盗之禁者欤?”[21]
兵制
[编辑]陈朝兵制,据黎崱所说,是“军无定籍,选民丁壮者为之”[28],而各亲王亦有权募集军队。中央禁军数量较多,但多不能作战,造成后来地方上拥有重兵的局面。[2]:327但亦因陈朝的兵额庞大,故此在蒙古帝国(元朝)入侵时,陈氏王朝能调动作战的军队,达二十馀万之多。[1]:88
陈朝时期的军队,曾实行纹身的风俗。陈朝初年,军士在腹部、背部及两髀刺上龙形图案及文字,称为“采龙”。[24]:3781285年(绍宝七年,九月改元重兴),元越战争期间,陈朝军人在手臂上纹上“杀鞑”二字。[29]至1323年(大庆十年),陈朝政府下令拣选军人时,以身型肥,肤色白为上选,故此军士不再行纹身习惯。[注 9][8]:403
户口制度
[编辑]陈朝按照旧制,规定每年初春之际,全国各村中的社官,须要将村中有多少名文官、武官、书吏、军士、黄男(丁男)、癃老和残废人士,以及移民和流落至该村的人,都开列登记入册,称之为“帐籍”。有官爵者,子孙可透过“承荫”的方式入仕为官;富有而无官爵之人,世代为兵。陈朝早在太宗时开始,便遵行此制,委派官员重修李朝时期的旧帐籍。[8]:657[1]:85
税制
[编辑]陈朝税制,分成多个种类,按照百姓及土地拥有者的等级、田地数量、资产开征。丁税按田亩拥有数量征收,有田一至二亩者,每年缴钱一贯;有田三至四亩者,缴钱二贯;有五亩或以上者,缴钱三贯;无田者全免丁税。土地税缴纳实物,以粟、谷为主,有田一亩者,田主每年缴纳一百升。对于民间的池塘,每亩征谷三升;盐田则征钱。其他种类还有:槟榔税、安息香税,以及鱼、虾、蔬菜、水果等均开征税项。
陈朝又对“公田”征收农作物。公田分为两类,一类为国库田,分为三等征收谷物,上等田每亩征谷六石八十升,中等田每亩征谷四石,下等田每亩征谷三石。另一类为拓刀田(又称斫刀田,为朝廷赐给有功官员的田),亦分为三等征收谷物,上等田每亩征谷一石,中等田每三亩征谷一石,下等田每三亩征谷一石。[2]:323
货币发行
[编辑]陈朝自立国之初,便注重货币的使用规范。1226年(建中二年),陈朝政府规定:民间使用铜钱,以六十九文为一陌;上缴官府的货币,以七十文为一陌;以十陌为一贯。同时,陈朝又规定货币铸成一定的重量才能流通,以方便流通。[12]:21其后,随著商品交易的发展,发行货币比李朝时多,钱币的铸造工艺、形制亦有所进步,朝著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重量渐轻,钱径渐小,与唐朝统治越南时通行的“开元通宝”和后黎圣宗时铸造的“洪德通宝”都有相似之处,这反映陈朝货币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陈朝发行货币的基本状况,是按当时的社会条件而定,并非每位君主都有铸钱,有的铸了钱,甚至多次铸造,版式很多,有的铸钱很少,甚至没铸,这是陈朝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尚不稳定所致。到陈朝末期,由黎季犛(即胡季犛)执掌大权,下令回收全国铜钱,推出纸钞,对越南的货币制度进行大改革。[12]:24
有关陈朝的铸币概况,有如下表。[12]:21-24、121-127
君主 | 发行货币 | 发行时期 | 货币种类 | 形制 | 流通情况 | 备注 |
---|---|---|---|---|---|---|
陈太宗 |
建中通宝 | 建中年间(1225年─1232年) | 铜钱 | 仅一个版式,承袭了李朝货币的一些特点,钱文“建中通宝”采用真书,对读,“建”、“通”、“宝”三字稍大,“中”字稍小。 | 铸造不多,传世极少。 | 中国唐德宗皇帝亦铸有“建中通宝”,但风格与陈朝“建中通宝”截然不同。 |
政平通宝 | 1233年(天应政平二年) | 铜钱 | 该货币为阔缘,钱文小,采用真书,旋读。 | 铸量很少,传世无几。 | ||
元丰通宝 | 元丰年间(1251年─1258年) | 铜钱 | 主要有两种,一种为阔缘,钱文“元丰通宝”采用篆书。另一种钱文稍小,采用真书,旋读。 | 发现的数量很多,采用真书的“元丰通宝”大量出土。 | 中国宋神宗亦铸有“元丰通宝”,在越南亦有发现。宋神宗“元丰通宝”书法极好,制作工整,形状比陈朝“元丰通宝”稍大。另外还有许多铸地和铸造者不详的私铸“元丰通宝”。又有一款所谓“虎尾元丰”,“通”字下面的一捺向上翘,其铸造时间及用意未详。 | |
陈圣宗 | 绍隆通宝 | 绍隆年间(1258年─1272年) | 铜钱 | 钱文“绍隆通宝”采用真书,旋读,有两款版式,一款为文字稍细小,另一款文字略粗大,钱径都在24毫米左右,造工不精。 | 铸造不多。 | 铸造不多的原因是陈初数十年间铜料不足。加上后来黎季犛废弃及回收铜钱,使之残留无几。 |
陈仁宗 | 没有陈仁宗皇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因陈朝政府须应付对元战争,铜料也用于战事,遂缺乏铸钱的主观、客观条件,因此基本上没有铸币。 | |||||
陈英宗 | 没有陈英宗皇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因经历了对元战争,铜料用于战事,缺乏铸钱条件,因此基本上仍没有铸币。 | |||||
陈明宗 | 大庆铅钱 | 1323年(大庆十年) | 铅钱 | 铸量很少,没有实物发现。 | 发行该币的原因是对元战争结束后,社会秩序和商业交易正恢复,必须铸发新币,但因战争耗尽铜源,便改铸铅钱,然而数量很少,而且只发行一年便被废禁,难于流传。 | |
开泰元宝 | 开泰年间(1324年─1329年)铸行。最早应在1325年(开泰二年) | 铜钱 | 主要有两款版式,一款是背面有“陈”字,阔缘,钱文“开泰元宝”字小,对读,采用真书。另一款是光背(即背面无字),钱文亦对读及采用真书。这款版式又可分为大字版、小字版等多款。 | 该货币是陈朝铸造较多的货币,但至今仍不多见,原因是后来战乱频繁及黎季犛回收铜钱。 | ||
陈宪宗 | 没有陈宪宗皇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 | |||||
陈裕宗 | 绍丰元宝 | 1341年(绍丰元年) | 铜钱 | 版式很多,可分为四款。第一款的钱文“绍丰元宝”对读,小字,采用楷书,宽缘。背面的上部和下部铸有“十五”二字,可能是铸造时间。第二款钱文对读,字稍大,采用真书,光背。第三款的钱文对读,布局匀称,采用行书,钱缘稍宽,光背,造工精美。第四款的钱文对读,“绍丰”二字为楷书,“元”字为篆书,“宝”字为隶书,此款又被称“杂书绍丰钱”。 | 版式虽多,但铸量很少,传世亦极少。 | 陈裕宗绍丰年间,陈朝仍是繁荣景象,农业、手工业、水陆交通及商业均有所发展,陈朝政府便因应环境而造币。 |
绍丰通宝 | 1342年(绍丰二年)至1357年(绍丰十七年) | 铜钱 | 已发现的版式有接近二十种。大体而言,“绍丰通宝”风格与“绍丰元宝”相似,钱文对读,字体或粗或细、或大或小,可分为狭缘大字、狭缘小字、阔缘小字、阔缘大字等版式,绝大部份都采用真书。但与“绍丰元宝”相比,“绍丰通宝”制作较粗糙,钱面布局不匀称,显得呆板。还有一些版式,如一款的钱文采用行书,造工草率,另有一款背面的穿孔上方有一“陈”字,以记王朝姓氏。 | 在1342年至1357年多次铸造,版式亦多。 | 陈裕宗的“绍丰元宝”与“绍丰通宝”版式之多,开越南货币发展的先河。另外,此两款货币并存,亦是越南货币史的新特点。 | |
大治元宝 | 1358年至1359年(大治元年至二年) | 铜钱 | 版式有多款,相当繁杂,根据钱文“大治元宝”的书法大致有采用真书、行书、草书、篆书、杂书等。钱文排列有对读和旋读。钱缘亦有多款,有为狭缘小字、狭缘大字、阔缘大字等等。各个版式有一共通点,就是均为光背。 | 铸造时间较短。 | 与“大治通宝”并存。 | |
大治通宝 | 1360年(大治三年)开始铸造 | 铜钱 | 版式有多款,大多数是钱文“大治通宝”对读,少数为旋读。风格与“大治元宝”几乎相同,并且有与之对应的版式,有真书、草书、行书、篆书、杂书等。钱背也是光背。 | 铸造时间较长。 | 裕宗时期的大量铸钱,钱币研究者认为除商业发展需要外,还有其他因素:一时长期对外战争,需要铸钱支付军费;二是陈朝自裕宗起公开卖官鬻爵,需要钱币支付;三是赌钱成风,赌场上需要大量钱币;四是统治贵族为敛财,而聚集钱币。 | |
杨日礼 | 大定通宝 | 大定年间(1369年六月至1370年十一月) | 铜钱 | 钱文“大定通宝”对读,采用杂书,“定”字最后一捺出头,“宝”字篆书。钱缘稍宽,厚薄适中,光背。 | 该货币有一款既小又薄,为后人仿铸,被称为“水上漂”钱。 | |
陈艺宗 | 没有陈艺宗皇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 | |||||
陈睿宗 | 没有陈睿宗皇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 | |||||
陈废帝 | 没有陈废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 | |||||
陈顺宗 | 通宝会钞 | 1396年(光泰九年) | 纸币 | 没有发现实物,对其形状、尺寸、纸质、印制技术已无法考证。可以知道它有七种面额:十文、三十文、一陌、二陌、三陌、五陌、一𦈏。各种面额上有不同图案,十文券上绘有水藻植物;三十文券上绘有水纹波浪;一陌券上绘有云彩;二陌券上绘有神龟;三陌卷上绘有麒麟;五陌券上绘有凤凰;一𦈏券上绘有飞龙。这是参考元、明的纸钞制成。 | “通宝会钞”是陈末掌权者黎季犛主持改革时所发行,因陈末统治岌岌可危,铜料不足,黎季犛便效法中国元、明等王朝的纸钞制度,使用“通宝会钞”。该钞币因年代久远、经历战乱,后黎朝初年又大规模加以清徐,现在尚无实物发现。 | |
陈少帝 | 没有陈少帝铸钱的文献记载及实物发现。 |
社会经济文化
[编辑]农业
[编辑]越南经历李朝的大动乱后,陈朝立国之初,生产力得到迅速恢复,私人和政府都进行垦荒工作,扩大农田面积。陈朝政府推出措施,务求刺激农业,如设置官员以督促垦荒及管理庄园、让贵族人员召集奴婢到沿海地区开垦,使红河三角洲一带建立起辽阔的田庄。陈朝又致力筑堤防洪,兴修水利,为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陈朝在农业技术已相当发达,深耕和增加复种指数的能力已达高水平。当时的平原地区,每年稻米收成可达四次之多。除种稻外,陈朝农产品数量增多,有各种杂粮、种桑养蚕,以及不少家庭都有果园,种植各种热带水果。[30]:211-212
工商业
[编辑]工商业在陈朝时期有所进步。在农村当中,出现了专门生产特定产品的手工业村,如麻雷村专门生产斗笠,被称为“麻雷笠”。国都昇龙因发展需求而扩大,皇城外的人民居住区分成六十一个“坊”,在这里有集市、手工业作坊和进行贸易的街道。水陆交通得到整治和扩大,运输工具以船舶为主,航行于河流和海洋,船只有30人至100人摇橹,航运速度高。在金融方面,货币单位由政府划一规定,现金的用途亦被增强,如人头税、桑田税、盐田税等税项,都开始用现金缴纳。[30]:212-213
经济剥削的加剧
[编辑]陈朝在蒙越战争后,朝廷因要巩固其统治地位,故此把大片土地封给有功之臣及王侯,使采邑制扩大发展,据越共学者指出这是“把人民的斗争和建设的成果据为己有”。如受封为侯的阮蒯,其封地为快路,相当于一个县。担任戎务参赞的范悟也被封赐土地八十亩。而贵族从农民夺得的土地,有时比获封的土地更多,因此一些王侯赠与寺院的土地,可达千亩之多。而人民则常被贵族夺占土地,而且必须缴纳重税,服劳役及兵役。
高利贷亦于陈朝时期发展。当时法律,允许债主拘禁欠债者,或强迫欠债者以卖身抵债。官场贪污贿赂和搜刮民财的风气盛行,越共学者猛烈抨击那已被“看成是一种自然的合法行为”。陈朝的经济剥削与压迫,最终使到经济停滞和社会矛盾变得尖锐,陈朝政局亦于14世纪初开始逐渐没落。[30]:252-254
佛、老、儒三教发展
[编辑]陈朝时,佛教仍受到推崇,政府曾多次开法法事道场,在印行佛教典籍及佛像绘画,以使佛教教义流传给国内民众。[2]:327─328
陈朝诸帝及贵族当中,有不少曾参与佛教事业陈太宗曾从来自中国的临济宗天封禅师参学,后来其学说辗转传至贵族出身的慧忠,在其封邑(在今海阳省)修禅授徒,陈仁宗便是其中之一。陈仁宗于1293年(重兴九年,三月改元兴隆)禅位给陈英宗后,担任上皇,并出家为僧,后世记载他“出家脩行,刻苦精进,慧解超脱,为一方祖师”[31],称号有“调御觉皇”、“香云大头陀”及“竹林上士”等,门下弟子众多,遂开创竹林禅派,尊临济义玄为祖,主张佛法即是老子的“道”,亦为孔子所说的“中庸”,并提倡“三教合一”。竹林禅派亦成为陈朝的官方佛教。陈英宗也奉行佛教,并率先受菩萨戒,朝廷上下遂多效法。1314年(兴隆二十二年,三月改元大庆),英宗禅位给陈明宗后,担任上皇,跟随著名僧人法螺大师铸造佛像和印经。陈明宗亦从事佛教活动,愿做佛寺大师,但因忙于政务,须要时常出任朝廷。陈宪宗从父亲陈明宗学习佛经,常游览国内名寺,批准刊刻佛经,他本人常到寺院念经拜佛,参予佛事。陈顺宗于1396年(光泰九年)被黎季犛强迫退住后,亦前往保清官(在清化省)出家为僧。到陈朝末年,朝廷著重儒学道学,才限制了佛教势力发展,沙汰僧徒。[32][2]:327-329
陈朝时期由于政府推动儒学,使之得到长足发展。当时儒士阶层人数渐多,他们在越南的政治及文化思想方面,渐渐取代佛教僧侣的地位,获任朝廷要职及承担文学创作。陈朝时期较重要的思想家,如朱文安、黎文休、阮诠等人亦属儒士阶层,使儒学大力发展。因儒学和佛教开始发生冲突,儒家学者黎文休、黎括、张汉超等,对佛教进行严厉批判排斥,使佛教的优势逐渐减弱,其重要地位遂让给儒家。[30]:248-249
文学
[编辑]陈朝时期的文学,特别是汉文文学达到兴盛阶段,中国学者庞希云指出其原因有四点,一是陈朝政府实行汉文化教育,如设国学院、设立科举等措施;二是皇帝及统治阶级人士,如陈太宗、陈圣宗、陈明宗、陈艺宗等,都喜好汉文文学,并加以推动;三是外来文化的补给,如佛教文化的输入,以及对外战争使创作技巧更为丰富;四是有诗人群体、诗会的出现,创作范例得以整合,对汉文学亦产生影响。[33]
陈朝的诗学,因自太宗受中国宋代的禅宗影响后,使李朝以来的禅诗得到延续及发展。学者王晓平指出当时陈朝“各代国君,崇信禅宗,又特好题咏,于是佛徒赋诗,诗带禅语”。太宗本人著有禅诗《寄清风庵僧德山》及佛学典籍《课虚录》等作品。陈仁宗(竹林禅派开创者)撰有《大香海印诗集》,为收录佛教文学的诗集。到儒学倡盛后,禅诗亦有所改变。僧人玄光(约1284年─1364年,竹林禅派第三代)自少学儒,十九岁出家为僧,他的诗著如《泛舟》里写道“水艇乘风泛渺茫,山青水绿又秋光,数声渔笛芦花外,月落波心江满霜”,诗中的禅趣含而不露,在当时禅语充斥的僧侣诗中别有一番诗趣。陈朝宗室爱山的创作,也不道禅语,但营造了禅儒幽居、焚香浇茶、吟诗诵经的氛围。[34]陈朝不少将领、士大夫也投入诗作,使陈朝汉诗文学题材更广泛。外交家兼军事家范师孟为边塞诗的代表人物,诗作有《关北》、《上嶅》、《桄榔道中》等,因他运用了亲身经历为素材,突显了边塞诗的豪迈之风。兴道王陈国峻的孙子陈光朝(约1285年/1287年─1325年)为“碧洞诗社”的代表人物,诗作有《舟中独酌》,意境清幽静寂,反映了格调高雅,萧索中透出精致的风格。儒学重要人物朱文安(1292年─1370年),其创作用词精当、语意含蓄、风格隽永,他留传下来的汉诗有十二首。此外还有阮忠彦(1289年─1370年)、阮飞卿(1355年─1428年)等诗人,他们的诗被后世的《全越诗录》所收录。[35]
陈朝的散文,较重要的人物有张汉超、莫挺之、胡宗𬸦等。张汉超(?─1354年)曾参与抗元战事,《白藤江赋》为其代表作品,文中展现了白藤江上的几次著名战役,歌颂越南的民族英雄,后世学者认为它对仗工整,用典用事妥贴,借古言今,为讽时事,以明大道,在波澜壮阔的行文中,或抒情,或议论,慷慨陈词,气吞如虎,为赋中的精品。莫挺之(约1272年─约1346年)的《玉井莲赋》,被称为可与宋人周敦颐的《爱莲说》相媲美。[36]此外,陈朝还有军事作品的出现,如陈国峻的《檄将士文》、《兵书要略》、《万劫宗秘传书》等,[30]:244当中的《檄将士文》生动地体现了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故亦被越南后世视为代表性的文学作品之一。[30]:247
神话传说类的汉文作品,亦于陈朝出现,如《粤甸幽灵》(现存最古的版本称为《粤甸幽灵集录》)。据它的《序》所记录,作者是官员李济川,著于“皇陈开祐元年”(1329年),其编撰原因是当时越南的神灵信仰甚多,但有关事迹甚少纪录,而诸神在人们心中的品级、种类也有不同,为免将来遭到混淆,便搜集有关资料,编集成书。[注 10][37]后世学者指出它具有相当重要性,与另一部汉文作品《岭南摭怪》同属神话传说的名著,其编写的时代早,流传也广泛,常为其他书籍所引用。[38]
除汉文文学外,喃文(以字喃写成的文章)亦得到发展(详情见下)。
字喃的使用
[编辑]字喃在陈朝时期,已成为一种基本上具备一定社会交际功能的文字而受到应用。[39]据史籍记载,较早的一次使用是在1282年(绍宝四年),泸江地区因有鳄鱼为患,朝廷命刑部尚书阮诠(因获赐姓韩,又作韩诠)撰写文章(后世称为《祭鳄鱼文》),投入江中,鳄鱼便即离去,于是越南的“赋诗多用国语实自此始”。[40]字喃及喃文(以字喃写成的文章)在陈朝的发展,具有历史作用,越共学者指出是“体现了我国(指越南)人民为指高越南语的地位和发展民族文化所作的努力。这是一个在文化领域中的民族精神和独立意识的新的表现”。[30]:247-248
史学
[编辑]越南的史学受中国所影响,于陈朝时,成立了“国史馆”,陈太宗又命史官黎文休写成《大越史记》(三十卷,原书已佚),该书仿照汉代司马迁编写《史记》的方式,在叙述事件后加入“黎文休曰”的评论语。到14世纪后期,史官写成《越史略》(三卷,原题《大越史略》,作者不详),该书为现存越南最古老的编年史之一。而在蒙越战争时投降元军的越南人黎崱,在1330年代于中国写成《安南志略》(原书二十卷,现存十九卷),该书较有系统地,阐述了越南从远古至陈朝的历史,以及地理、物产、风俗、制度、中越关系等方面的资料。[2]:361-362
科技
[编辑]陈朝时的科技,在军事技术、天文、历法、医学等方面取得相当的成就。在军事技术上,陈朝晚期的军队使用火药及火炮,如在1390年(光泰三年)对占城国之战中,越军以火铳击毙占王制蓬峩。[41]在天文方面,山明县人邓路制造“摇摆仪”,用以测定气象。在历法方面,陈元旦研究了14世纪(陈朝中期)以前的历法,编撰《百世通考》一书,记载日蚀、月蚀、时令以及星座的位置。在医学方面,13世纪的蒙越战争中,陈朝政府为治疗军民的伤病,设立了太医院,名将陈国峻在万劫拨地,专门种植草药,后世称之为“药山”。14世纪时,锦旸县(海兴)人阮伯静致力研究草药学,为人治病,并撰有《南药神效》一书,书中提到了580款南药,和以用治疗184种疾病的3873条药方。[30]:249-250此外,陈朝因与元朝的频繁交往,中国的历法及医学亦传入越南,产生影响(见下文与蒙古及元朝关系)。
艺术
[编辑]越南艺术在陈朝时取得发展。在工艺品方面,著名的有广宁省冬朝县发现的莲花型金盒。据越南专家鉴定,该文物制造于14世纪上半期,以黄金制成,形状如一朵盛开的莲花,具有艺术价值,被视为能“体现越南宫廷用品的特征”。[42]。在建筑艺术方面,陈朝建筑物具特色的雕刻技巧。这些雕刻艺术继承自李朝时期,但表现得更为豪放、健康和写实。在普明寺(位于南定)木门上雕刻的龙图案,躯体茁实,四周的装饰则与现实世界相似。陈守度陵墓(位于太平省兴河)中,有一头石虎装饰,该石虎造型是躺著休息,全身肌肉凸起,足部与尾部都为壮实的立体形象。位于立石县的普明塔和平山塔,都是陈朝较有价值的建筑物,平山塔高十一层,用砖头和红土建成,布局严密对称,以浮雕的方式作装饰。泰乐寺(在文林县)的木刻,以仙女和演奏者为主题,笔划精炼而生动。[30]:251
体育
[编辑]陈朝时的体育呈多样化,据黎崱《安南志略》记载,当时有“抛接绣团球”、“众鬬”、“勇夫与儿孺搏”、“马上击球”、“蹴踘”、“角鬬”等各项运动。[注 11][43]越共学者指出,尚武性质的运动如摔跤、斗棍、打秋千、抽陀螺等,在陈朝得以普及,那是由于陈朝遇上外来侵略,民众为了抵抗而需要锻炼身体。具专业性质的体育队,亦于陈朝出现于国都昇龙。[30]:252
自然史及灾害
[编辑]陈朝的领土范围为越南北、中部地区,特别是北部的红河三角洲,时有洪水发生。为此陈朝政府相当重视防治洪水。据越南学者阮志坚指出,陈朝动员百姓修堤筑坝,比以往更有组织性,规模更大,如太平省地区修筑的红河堤,就长21公里。但同时有另一负面影响,就是会发生决堤。[44]据《大越史记全书》,陈朝有多次洪水,当中不少更与决堤有关,发水洪水的年份有:1236年、1238年、1241年、1243年、1245年、1255年、1265年、1268年、1270年、1274年、1277年、1285年、1290年、1307年、1310年、1319年、1320年、1333年、1336年、1338年、1348年、1351年、1352年、1360年、1378年、1382年和1393年。
风暴在陈朝时多次吹袭越南,有时夹袭大雨。出现暴风的年份有:1232年、1245年、1258年、1262年、1263年、1298年、1311年、1338年、1369年、1390年和1393年。但陈朝时期亦多次发生旱情,这些年份有1241年、1242年、1268年、1269年、1289年、1301年、1315年、1324年、1326年、1343年、1345年、1348年、1355年、1358年、1362年、1374年、1379年、1392年和1393年。此外,自然灾害还有地震,出现在1240年、1247年、1263年、1269年、1271年、1277年、1278年、1300年、1335年、1355年和1393年。陈朝饥荒次数亦有多起,发生于1268年、1290年、1291年、1301年、1320年、1333年、1343年、1344年、1354年、1362年和1379年。
因应多次灾害,陈朝政府采取赈济或安抚民众的措施,当中包括录囚[注 12]、大赦、宽减租税、发赠粟物粮食等等。据《大越史记全书》,陈太宗时期的应灾抚民措施有录囚并大赦一次(1242年);陈圣宗时期有大赥一次(1265年)、录囚一次(1269年);陈仁宗时期有发粟赈民及免人丁税一次(1290年);陈英宗时期有录囚一次(1301年);陈裕宗时期有录囚两次(1345年、1362年)、宽减租税两次(1343年、1354年)、发赠粮食两次(1358年、1362年)。
关于陈朝时期的自然史及灾害情况,列于下表。[注 13][45]
年份 | 现象种类 | 情况 | 朝野反应及对策 |
---|---|---|---|
1232年 建中八年 |
气候、疫病 | 八月,暴风,民间疫疠,多有死者。 | |
1236年 建中五年 |
水文 | 六月,大水,决丽天宫。 | 朝中贵族须乘船入朝。 |
1235年 天应政平四年 |
气候 | 正月,雷震城内三十处。 | |
1238年 天应政平七年 |
水文 | 秋七月,大水决赏春宫。 | |
1240年 天应政平九年 |
气候 | 秋七月,暴风大雨水。 | |
地质 | 地震。 | ||
1241年 天应政平十年 |
气候 | 夏四月,旱灾。 | |
地质 | 各处山崩,椰市地裂。 | ||
水文 | 秋八月,大水。 | ||
1242年 天应政平十一年 |
气候 | 六月,旱。 | 朝廷录囚,大赦。[注 12]秋七月,雨,免田租之半。 |
1243年 天应政平十二年 |
水文 | 八月,大水,大罗城(国都昇龙)决堤。 | |
1245年 天应政平十四年 |
水文 | 八月,大水,清潭堤决堤。 | |
气候、水文 | 十二月,暴风大雨三日,江水涨溢,蛇鱼多死。 | ||
1247年 天应政平十六年 |
地质 | 四月,地震。 | |
1249年 天应政平十八年 |
气候 | 七月,大雨雹。 | |
1255年 元丰五年 |
水文 | 八月,大水。 | |
1256年 元丰六年 |
气候 | 五月,雷震天安殿,又震太清宫,天尊像仆地,折一指。 | |
1258年 绍隆元年 |
气候 | 八月,暴风,报天塔顶崩落。 | |
1262年 绍隆五年 |
气候 | 十二月,大风雨。 | |
1263年 绍隆六年 |
水文 | 二月,雨雹。 | |
地质 | 三月,大震天安殿。 | ||
疫病 | 九月,疫作。 | ||
气候 | 十二月,暴风大雨。 | ||
1265年 绍隆八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决机舍坊。人畜多溺死。 | 朝廷大赦。 |
1268年 绍隆十一年 |
气候 | 六月,大旱。 |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食粮供应 | 大饥。 | ||
1269年 绍隆十二年 |
地质 | 五月,地裂。 | |
气候、食粮供应 | 六月,旱灾。 | 朝廷录囚。[注 12]雨。七月,民众始得耕种。 | |
水文 | 八月,大水。 | ||
食粮供应 | 十月,农作物少熟。 | ||
1270年 绍隆十三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京师街巷多以舟筏行。 | |
1271年 绍隆十四年 |
地质 | 二月,朔,地震。 | |
1273年 宝符元年 |
气候 | 三月十九日,雷震大兴门外七处。 | |
1274年 宝符二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1277年 宝符五年 |
地质 | 五月,大水。 | |
地质、食粮供应 | 地裂七丈(地点不详),畜产鱼虫多死。 | ||
1278年 宝符六年 |
食粮供应 | 夏,田禾不熟。 | |
天文 | 六月,有大星南流陨海中,小星千馀遀之,声如雷,数刻乃已。 | ||
地质 | 八月,地震三度,牛畜死。 | ||
1280年 绍宝二年 |
食粮供应 | 十月,农作物大熟。快路、茶桥田禾两穗。 | |
1283年 绍宝五年 |
气候 | 大雨雹。 | |
1284年 绍宝六年 |
地质 | 二月,社坛地裂,长七尺,广四寸,深不可测。 | |
1285年 绍宝七年 |
水文 | 六月六日,大水。 | |
地质 | 九月,报天寺碑折为二杲,山崩。 | ||
1289年 重兴七年 |
气候 | 六月至冬十月,旱。 | |
1290年 重兴六年 |
水文 | 四月,苏历江逆流。其江有大雨,水则退涨而逆流。 | |
食粮供应 | 大饥。米 三升 直钱一镪,民多卖田土及卖男女为人奴婢,每人直钱一镪。。 | 政府发官粟赈给贫民,免人丁税。 | |
1291年 重兴七年 |
食粮供应 | 大饥,途多饿死。 | |
1296年 兴隆四年 |
食粮供应 | 农作物大熟。 | |
1298年 兴隆六年 |
气候 | 九月,暴风大雨。 | |
1300年 兴隆八年 |
地质 | 春正月二十七日,地震者三,自申至子止。 | |
1301年 兴隆九年 |
气候 | 四月,旱灾。 | 录囚。[注 12]雨。 |
食粮供应 | 大饥。 | ||
1307年 兴隆十五年 |
水文 | 九月,大水,决耽耽堤。 | |
食粮供应 | 是岁农作物大熟,禾三十结,直七十钱。 | ||
1310年 兴隆十八年 |
水文、食粮供应 | 是岁大水,饥。 | |
1315年 大庆二年 |
气候 | 六月,旱。 | |
虫害 | 九月及十月,蝗灾。 | ||
1319年 大庆六年 |
地质 | 四月,冻林东天王津崩十丈。 | |
水文 | 大水。 | ||
1320年 大庆七年 |
水文 | 六月,大水。 | |
气候 | 八月,暴风。 | ||
食粮供应 | 十二月,饥。 | ||
1321年 大庆八年 |
食粮供应 | 二月,米小升直钱一镪。 | |
食粮供应 | 夏,田禾大熟。 | ||
1324年 开泰元年 |
气候、虫害 | 此年旱、蝗二灾,牛畜多死。 | |
1326年 开泰三年 |
气候 | 二月至六月,不雨。 | |
1327年 开泰四年 |
气候 | 五月,雷震陵寝。 | |
1331年 开祐三年 |
气候 | 大风雨。 | |
1333年 开祐五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食粮供应 | 大饥。 | ||
1335年 开祐七年 |
地质 | 十二月,地震。 | |
1336年 开祐八年 |
水文 | 秋七月,大水。 | |
1337年 开祐九年 |
气候 | 六月五日,雷震瑞章殿遏云亭。 | |
1338年 开祐十年 |
水文 | 八月,大水。 | |
气候 | 十月,大风,房屋木树多倒压者。 | ||
1343年 绍丰三年 |
气候 | 五月、六月,旱灾。 | 朝廷减免此年一半人丁税。 |
食粮供应 | 是岁凶荒(饥荒)。 | 民多为盗,王侯家奴尤甚。 | |
1344年 绍丰四年 |
食粮供应 | 是岁凶荒(饥荒)。 | 人民多为出家为僧,及为贵族世家奴婢。 |
1345年 绍丰五年 |
气候 | 四月、五月,旱。 | 朝廷录囚[注 12]、减杂犯罪。 |
1348年 绍丰八年 |
气候 | 五月,旱灾。 |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1351年 绍丰十一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1352年 绍丰十二年 |
水文、食粮供应 | 七月,大水泛溢,钵块堤决堤,快州、洪州、顺安等处禾谷被淹浸。 | |
1354年 绍丰十四年 |
食粮供应 | 此年饥荒。 | 民间有盗贼自称兴道王陈国峻外孙,勾结逃亡奴隶劫掠谅江、南策等地。 |
虫害 | 九月,蝗灾。 | 朝廷减免一半田租。 | |
1355年 绍丰十五年 |
地质 | 二月,茶乡圣主山崩。地震。 | |
气候 | 三月至六月,旱。 | ||
气候 | 七月,大雨水。 | ||
气候 | 九月,雷震朝元门及左右掖门。 | ||
1355─1357年 绍丰十五至十七年 |
食粮供应 | 米一升直钱一陌,持续两年。 | |
1358年 大治元年 |
气候、食粮供应 | 三月至七月,旱灾,虫鱼多死。 | 八月,朝廷劝谕各地富家捐粟赈济贫民,地方官员按其所捐多少给钱补贴。 在民间,吴陛以“赈救贫民”的名义在安阜山起事,攻占天寥、至灵等地。 |
1359年 大治二年 |
气候、食粮供应 | 八月二十七日至 九月三日 ,大雨,水漂民居舍,禾谷淹浸。 | |
1360年 大治三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1362年 大治五年 |
气候 | 五月,雷震天安殿。 | |
气候 | 五月至七月,旱。 | 录囚。[注 12]其后降大雨。下令免除此年全国一半税项。 | |
食粮供应 | 八月,大饥。 | 朝廷下令富家捐粟以赈贫民,可获赐各种爵衔。 | |
疫病 | 九月,民有疾疫。 | 朝廷赐与各种药品及钱米。 | |
地质 | 十月,天健山崩。 | ||
1369年 大治十二年 六月改元大定 |
气候 | 六月十日,大雨暴风。 | |
1374年 隆庆二年 |
气候 | 五月、六月,旱灾。 | |
1378年 昌符二年 |
气候 | 七月,大水。 | |
1379年 昌符三年 |
气候、食粮供应 | 夏,旱,大饥。 | |
1382年 昌符六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 | |
1390年 光泰三年 |
气候 | 六月二十五日,暴风,大雨水。 | |
1392年 光泰五年 |
气候 | 四月,旱灾。 | |
1393年 光泰六年 |
气候 | 六月,旱。 | |
气候 | 七月,暴风,大雨。 | ||
地质、水文 | 八月,地震,大水。 | ||
虫害 | 九月,蝗灾。 |
对外关系
[编辑]与南宋关系
[编辑]中国南宋是越南陈朝的北邻,自陈朝立国后,便成为南宋的朝贡国。从《安南志略》、《宋史》、《大越史记全书》等中越典籍可知,陈朝立国之初便与南宋有多次使节往来。1229年(建中五年),陈朝遣使到宋入贡,宋廷封陈太宗(又称作陈日煚)为“安南国王”[3]:324。1258年(元丰八年,三月改元绍隆),亦即蒙古首次攻越之后不久,南宋派使到陈朝,提醒要“申饬边备”,做好国防措施。1261年(绍隆四年),陈朝向宋进贡大象。1262年(绍隆五年),陈朝遣使到宋,宋朝封陈太宗为“安南国大王”、加食邑,封陈圣宗(又称作陈威晃)为“安南国王”,又赏赐金带、器币、鞍马等物品。1269年(绍隆十二年),宋廷赐陈太宗、圣宗加食邑。1272年(绍隆十五年),宋廷赐陈太宗、圣宗加食邑和鞍马等物。[46]南宋与陈朝之所以关系友好,据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是由于13世纪时蒙古帝国(元朝)崛起,并于1253年(元丰三年 ) 灭中国西南的大理国,成为越宋两国的强大威胁,因此互为协助,“陈朝和南宋必须通好,双方使节交接频繁。”[2]:325
由于朝贡关系,陈朝每次遣使入宋朝贡,都会获得宋廷的赏赐,其中包括金、银和钱币。从现今的出土文物可知,钱币是南宋流入陈朝境内的重要物品之一,分布很广,各种年号钱均能在越南各地找到。[12]:26
位于大越以北的南宋于1279年(绍宝元年)被元朝攻灭,在此前后,不少宋人为逃避战乱和不愿屈服元朝而流亡到大越。1274年(宝符二年),有一批宋人“以海船三十艘装载财物及妻子,浮海来”,投奔大越,陈朝政府在国都昇龙的街 坊(又作街姰坊)专门安置这批人士。[20]南宋亡后,更有遗民到越,为陈朝效力,对抗元朝入侵,例如宋人赵忠,于1285年(绍宝七年,九月改元重兴)的战事中协助立功[3]:360。
与蒙古及元朝关系
[编辑]蒙古帝国攻灭大理国后,成为越南陈朝邻国,并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威胁陈朝国防,正如后世越南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所分析:“蒙古人凶狠好战战,个个善于骑射。军队常是骑兵,组织严密,队伍秩序井然,人人善战。”[1]:88在13世纪的中晚期,蒙古(元朝)对陈朝进行三次征伐。
第一次爆发于1257年(元丰七年),蒙古派使团到越,要求陈朝臣服,但被陈太宗所拒,还拘留蒙古来使。该年十二月,元军将领兀良合䚟(又作兀良合台)攻入越境,向国都昇龙进发,陈太宗亲自率兵抵抗。在双方初交锋时,蒙古军占较大优势,《安南志略》记载:“国主陈王(指陈太宗),遣士卒乘象迎敌。时大帅(即兀良合䚟)子阿术,年十八,率善射者射其象;象惊奔,反蹂,其众大溃。”[47]陈朝君臣退至天幕江(在今兴安省东岸县),而蒙古军攻入昇龙后,找到之前派出的使团人员,其中一人死亡,蒙古军便悍然屠城。但逗留九日后,蒙古军因不适应越南的“气候郁热”而北返。[48]陈太宗乘机在东步头击退蒙古军,蒙古军回程时又被归化寨人袭击[3]:339[1]:89。1258年,(元丰八年)正月,陈朝遗使到蒙古,共定陈朝向蒙古三年一贡的规例,越南遂成为蒙古的朝贡国。[3]:340
在此以后,直至1284年(绍宝六年)蒙古第二次征越以前,陈朝遣使入贡的次数相当频密,甚至不限于三年一贡的规定。《安南志略》记载陈朝入贡的年份有:1261年(绍隆四年)、1263年(绍隆六年)、1266年(绍隆九年)、1268年(绍隆十一年)、1270年(绍隆十三年)、1271年(绍隆十四年)、1272年(绍隆十五年)、1275年(宝符三年)、1277年(宝符五年)、1278(宝符六年)、1280年(绍宝二年)、1282年(绍宝四年)、1283年(绍宝五年)。[49]但与此同时,越元关系亦时有磨擦。1262年(绍隆五年),蒙古君主忽必烈遣使到越,要求陈朝入贡时,选送儒士、医师、通阴阳卜筮、诸色人匠各三,以及各种产物如犀角、象牙、玳瑁、珍珠等。蒙古又设达鲁花赤,往来越南国境 ,以作监治。1266年(绍隆九年),蒙古遣使到越,准许陈朝的请求取消选送儒士、卜筮、诸色人等规定,但却提出陈朝必须为蒙古履行六项事务:国君亲自入朝、国君子弟入贡、交出编户齐民数目、协助军役、缴纳赋税、继续设达鲁花赤以作管治。但陈朝不愿履行,从而引起蒙古朝廷的不满。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这是日后蒙古再度出兵征越的主因。[2]:3391278年(宝符六年)陈圣宗传位给陈仁宗后,元廷向陈朝施加压力,双方关系渐渐紧张。元廷遣使到陈朝,要求陈仁宗亲自入朝,但仁宗自称“生长深宫,不谙风土”而婉拒[1]:93。1282年(绍宝四年),元朝再次派使到越,要求仁宗入朝,仁宗只派皇叔陈遗爱代表自己入朝。忽必烈便立陈遗爱国安南国王,并派一千军队护送回国。元军进入越南国境后,遭陈朝军队截击,陈遗爱被陈军所擒,负责护送陈遗爱的元朝官员柴椿也被击伤而回。忽必烈对此大怒,乃命皇子镇南王脱欢(又作脱懽、脱驩)为统帅,与唆都、乌马儿等率军,向陈朝提出借道攻占城国,以入侵大越[1]:94,从而爆发第二次蒙越战争。
1284年(绍宝六年)农历十二月,脱欢率军征越,陈朝政府令宗室将领兴道王陈国峻统率全国军队对抗。在战事之初,元军占较大优势,接连攻破可离隘(又作可利隘)、禄州隘(属谅山)、支棱关等地。陈国峻退守万劫(在今海阳省),为警惕越军全力作战发表了《檄将士文》,提到假如越南被元朝征服,将会剥夺本地民众的土地财产、妻子儿女、先祖坟墓等一切,乃至破坏越人原有的生活秩序。[注 14][24]:382此时元军步步进迫,镇南王脱欢攻陷国都昇龙,元将唆都由海道进入乂安,与脱欢会合,陈朝朝廷撤退至清化,宗室陈益稷等人投降元军。战事持续到1285年(绍宝七年,九月改元重兴)年中,越将陈日燏与宋人赵忠的部队,在咸子关(在兴安省)击败元将唆都,战情开始逆转。元军有感越军的顽强,加以自身实力日渐虚耗,死伤众多,蒙古骑兵又未能全面发挥战斗力,便弃守昇龙。[注 15][50]陈朝军队乘机收复昇龙,并在各地进袭元军。在西结之役,越军杀死元将唆都。脱欢则在万劫之役中被陈国峻的军队打败。最终,因时值炎热酷暑,元军难以适应,脱欢领兵撤回。[1]:94─105
元朝于1287年(重兴三年)第三度攻越。忽必烈册封降元的陈益稷为“安南国王”,于1287年发江淮、江西、湖广、云南等地的蒙古军、汉军、广西峒兵、海南黎兵,由镇南王脱欢统率南下。[51]越南学者陈重金(即陈仲金)指出忽必烈又一次对越南用兵,目的是要为之前的战败复仇。[1]:105陈朝得悉元军即将来攻,亦部署境内的防御工作。该年年底,元军攻破普赖山、至灵山等地,准备直下红河,越军主将陈国峻安排上皇、仁宗撤出昇龙。在农历十二月的云屯之役(云屯位于在广宁省锦普),越方海军将领陈庆馀击破元将张文虎的运粮船,使元军粮食补给困难。脱欢看到“地热水湿,粮匮兵疲”[52] ,便决意撤退回国。1288年(重兴四年)三月,脱欢命水军先回,但经过内傍关、白藤江等地时被越军击破,脱欢大军行至内傍关时又遭越军截击,双方激战,最后元军奋力撤出越南。战后,陈朝遗使到元朝通好,要求按照前例朝贡,忽必烈亦允许和好。[1]:106─1111293年(重兴九年,三月改元兴隆),元朝要求越南君主入朝,但被拒,忽必烈又再计划出兵越南,设置“湖广安南行省”,集合兵马、军粮,准备水陆并进南征[53],然而在1294年(兴隆二年),忽必烈死,新继位的元成宗下令罢征,两国遂不再开战。[1]:112─113
陈朝中期,偶尔有越南民众侵扰元朝边境的事件。1313年(兴隆二十一年)正月,有“交趾军约三万馀众、马军二千馀骑”入侵镇安州云洞、禄洞、知洞、归顺州等地,同年四月又有“交趾世子”领兵入侵广西养利州,焚烧官舍民居,杀害二千馀人,元仁宗派员到陈朝交涉,陈朝政府反驳这只是边境盗贼所为,元廷加以警告,陈朝不予理会。1320年(大庆七年)十一月,有“交趾蛮侬志德”入寇元朝边境上的脱零那乞等六洞,元廷命守将击退。1326年(开泰三年)正月,有“安南国阮叩”入寇元朝思明路,元廷命湖广行省调兵防备。1330年(开祐二年),有“广源贼弗道闭”入寇元朝龙州罗回洞,龙州政府向陈朝交涉,陈朝不承认责任,认为事件只属“边吏生衅”,元朝湖广行省只好加强龙州边防。[2]:354─357但大体而言,从蒙越战争结束到1368年(大治十一年)元朝覆亡,两国政府尚能保持友好关系,陈朝多次遣使向元入贡通好。郭振铎、张笑海归纳当时情况:“从1257年蒙古遣使如陈,与安南陈朝开始结交至1368年元朝亡国的一百一十一年中,元、陈兴兵见戈的仅是1257年和1284年至1287年中的五年,双方和平友好交往,则长达一百零六年之久。”[2]:362
在商贸活动方面,因蒙元对越的侵略行为,使陈朝的对华贸易政策有所顾忌。据元人汪大渊的《岛夷志略》记载:“舶人不贩其地。惟偷贩之舟,止于断山上下,不得至其官场,恐中国人窥见其国之虚实也。”[54]:51不过两国间仍保持著一定程度的经济文化交流,正如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对中国的经济文化交易,是安南本国各阶层的共同要求,尽管陈朝百般阻难,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仍然不断,特别是在元代后期,更频繁往来。”越南民众以沙金、白银、象牙、肉桂、槟榔等与中国人贸易诸色绫罗、匹帛、青布、铜钱等。在越北的云屯地区(在广宁省锦普),因当地民众与元朝商人往来渐多,故亦“服用习北俗”,即仿照元人的生活风俗。[注 16][55]元朝的歌舞艺术、杂剧、表演艺术、佛教流派等,在元代亦有传入越南。[2]:352─354越元两国在交往和交战中,使历法、医学等方面知识从中国输入越南。1334年(开祐六年),元朝派吏部尚书贴住、礼部郎中智熙善出使陈朝,将《授时历》(郭守敬编)赐给陈廷,对于越南农业和人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此外,蒙元攻越时,元军军医邹孙随军到越行医,战后邹孙仍留在越南,为陈朝官兵、百姓看病,被越南民众誉为“神医”,其子邹庚更于陈裕宗时成为太医使,以针灸技术闻名,在越南作出贡献。而越南出产的苏合油、沉香、檀木等也传入中国。中国的青花瓷及其制造技术也得到越南人士垂青,自陈朝开始,便多次派人到景德镇学习生产。[2]:359─360双方的宗藩关系还带动了陈朝的金融发展。1284年(绍宝六年),忽必烈向陈朝使臣赠送大量的钱、帛。1286年(重兴二年),忽必烈向陈朝使臣赐钞百锭。从1257年(元丰七年)蒙古遣使到陈朝,到1368年(大治十一年)的百馀年间,蒙元与陈朝除了数年的军事冲突外,大部份时间均和平相处和互往通商。元朝流入越南的货币主要为纸币,当中以“中统钞”较多,越南人士还将之与本土铜钱釐定兑换价格,民用以六十七钱折中统钞一两,官用则以七十为率。[注 17][54]:51到陈朝末年,黎季犛(即胡季犛)改用纸币,亦与元朝纸钞有关。[12]:26─27
与明朝关系
[编辑]14世纪中期,元朝境内群雄并起。据越南史籍《大越史记全书》所载,元末群雄之一的陈友谅,于1354年(绍丰十四年)二月,自称是“陈益稷子”,向越南陈朝遣使要求和亲。[56]1359年(大治二年)正月,朱元璋(即明太祖)亦遣使到陈朝通好,陈朝鉴于朱元璋与陈友谅相互敌对,便派黎敬夫到中国视察局势。到次年(1360年,大治三年),越南北边守将报称陈友谅与朱元璋开战,在龙州凭祥地区亦有交锋,越方边境收容了三百馀人。[57]:431到1361年(大治四年)二月,陈友谅形势不利,遣使到越求援,但陈朝加以拒绝。[57]:432
1368年(大治十一年),陈氏朝廷得悉明太祖朱元璋平定两广,就打算遣使通好,但因云南地区有元朝宗室梁王相邻,故未遣使。[58]同年朱元璋颠覆元朝中央朝廷,建立明朝。明太祖相当重视与越南的外交关系,就在开国之际,便派使到越,宣布自己已推翻元朝,希望能与越南等邻近国家“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59]:552陈裕宗(即陈日煃)旋即作出回应,于次年(1369年,六月改元大定)派使入明朝贡方物,明廷封裕宗为安南国王,并赐以《大统历》及各种物品作为回礼,陈朝遂成为明朝的朝贡国。[60]
在艺宗陈暊(即陈叔明,后来成为上皇)当政时期,明朝对陈暊颇采不信任的态度。在1370年(大定二年,十一月改元绍庆)四月,越南君主杨日礼(即陈日熞)遣使入明朝贡,明廷亦封之为安南国王。[61]在该年年底杨日礼被废,艺宗即皇帝位后,仍用“陈日熞”的名义遣使入明,直至1372年(绍庆三年),才改用“陈叔明”的名义遣使赴明入贡,明廷质疑艺宗逼死杨日礼,因而“却其贡不受”,不信任其国君地位。[62]到1373年 ,明廷了解到艺宗(时为上皇)在杨日礼被废事件中“逊避于外,为国人所立”,才让艺宗“且以前王印视事”。[63]1381年(昌符五年),明朝思明府与陈朝政府又互相指控,思明府向明廷报告“安南脱、峒二县攻其永平等寨”,陈朝亦向明廷宣称是思明府“攻其脱峒、陆峙诸处”,明太祖不信陈朝的说法,责备陈废帝(即陈炜)“作奸肆侮,生隙构患,欺诳中国”。[64]1394年(光泰七年)上皇艺宗死后,陈朝于1396年(光泰九年)遣使入明告知死讯,明太祖始终认为艺宗“怀奸挟诈,残灭其王(指杨日礼)”,不愿遣使吊问。[65]
明太祖在位期间,适值陈朝与占城国王制蓬峩之间常有交战,明太祖亦十分关注战情发展,提出越占两国应停止战事。如1379年(昌符三年),明朝遣使到越南,向陈朝政府劝谕:“安南与占城忿争,构兵将十年矣,是非彼此,朕所不知。其怨未消,将如之何?尔如听朕命,息兵养民,天鉴在上,后必有无穷之福。若否朕命而必为之,又恐如春秋之国自取灭亡也!”[66]然而越占之间仍常有争战。
明廷虽曾对陈朝政府采不信任态度,但越明双方仍处和好状态。明太祖编定的《皇明祖训》,就将安南国列入“不征之国”,让她作为三年一贡的朝贡国,并告戒后世子孙不可“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67]两国又透过宗藩体制进行物质交流,如1386年(昌符十年),明廷因听闻越南地区花木品种优良,遣使到越求取槟榔、荔枝、波罗密、龙眼等植物,陈朝亦派员运送,只因植物不耐寒而途中枯死,未能运至明廷。[68]
与占城国关系
[编辑]占城国(即占婆国)位于现时越南中南部,陈朝为其北邻。陈朝前期,占城处于第十二王朝时期,该国一度被真腊国(时为吴哥时期,今柬埔寨)所吞并(1203年─1220年),由占城国王阇耶波罗密首罗跋摩二世复国。[69]:82陈朝立国之初,越占双方便建立外交关系,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陈太宗即位时对占城“怀之以德,遣使往谕”[3]:336。</ref>,占城亦于陈太宗在位年间的1228年(建中四年)[3]:324及1242年(天应政平十一年)[70]遣使到越入贡。但与此同时,占王阇耶波罗密首罗跋摩二世因见越南自李朝末年国力衰弱,常派轻舟侵扰越方沿海,又要求陈朝交还以往李朝所夺的占城旧地。陈太宗大为不悦,乃于1252年(元丰二年)亲征占城,俘获占王之妻及臣民而回[3]:336。[69]:82
陈太宗亲征占城后,到陈朝中期,越占两国关系出现和好局面。《大越史记全书》载,占城政府于1262年、1265年、1266年、1267年、1269年、1270年、1279年、1282年、1293年、1301年、1305年、1307年及1346年,遣使到陈朝致送礼品。[71]在蒙元崛起后,占城亦受其入侵,忽必烈于1283年(绍宝五年)要求越南陈朝协助元军攻占城,但被陈朝拒绝,并引起第二次蒙越战争。[69]:881301年(兴隆九年)三月,上皇陈仁宗出访占城。[24]:3841306年(兴隆十四年)六月,陈朝以上皇仁宗之女玄珍公主嫁与占城国王阇耶僧伽跋摩三世(又作阿朵纪特、补的、补底、制旻),占国政府则以乌州、里州(后改名顺州、化州)割让给陈朝。[24]:388[69]:89到1307年,占王去世,按照占城国习俗,国王去世后王后须入火坛殉葬,陈英宗担心其妹玄珍公主因此丧命,便派陈克终等到占城,迎回玄珍及占城世子制多耶。[24]:389
此后,越占双方关系转坏。1311年(兴隆十九年)十二月,陈英宗以占城国王阇耶僧伽跋摩四世(又作制至、制鸷)对越态度“反侧”,便亲自统军入侵占城,兵分三路,从海路、山路、平原深入占境。越军进至俱占寨时,招降当地寨主,并令寨主协助劝谕占王投降。占王偕同家人向英宗投降,但仍有占城军众不愿屈服,以象兵对抗越军,但最终越军得胜,掳占城国王而回,并立占王之弟制陀阿婆粘(即制能)为“亚侯”,成为新国主,阇耶僧伽跋摩四世则于1313年(兴隆二十一年)在陈朝境内去世。[24]:392─394此时的占城国已处于下风,正如法国学者乔治·马司培罗指出,“事实上无异越国(指陈朝)一省”。 [69]:911313年年底,暹罗国入侵占城,陈朝派军协助占人击退暹军。[24]:395[69]:91─92制能对陈朝政府仍有不服,双方于1318年(大庆五年)发生战事,占军击毙陈朝将领李必见[8]:398,但后来范五老率军击破占军,制能不敌,出国逃至爪哇。占城第十二王朝亦告终结。陈朝击破制能后,转而支持占国贵族制阿难为新王,称之为“效诚亚王”,占城遂展开第十三王朝。[69]:92
制阿难登基后,为了制衡越南势力,便与元朝结好,元廷乃于1324年(开泰元年)遣使到越,呼吁陈朝“勿侵占城地”。1326年(开泰三年),陈朝出兵占城,但被占军所败。占城政府从此断绝派便到陈朝入贡通好。[69]:92─93到1346年(绍丰六年),陈朝遣使到占城,谴责占城政府多年来“朝贡缺礼”,即没有做到朝贡通好的责任。占城国王茶和布底便于同年遣使到越入贡,然而“礼物甚薄”。[57]:422─4231352年(绍丰十二年),占城前任国王制阿难的儿子制某,因被茶和布底夺位而投奔越南,要求陈朝政府出征占城,助其复位。1353年(绍丰十三年)六月,陈朝大举出兵攻打占城,但无功而回。同年九月,占城出军反攻越南化州,被陈朝军队击败,然而越方亦在战事中“颇失利”。[57]:425─426
陈朝在第三阶段时期,治国水准渐趋没落,国防变得虚弱,给与占城国可乘之机。据越南史籍《大越史记全书》分析,当时越南“承平日久,边城无备”,陈氏朝廷的气氛处于“人情安肆,法度废弛”的状态[10]:442。而占城国在制蓬峩(又作制蓬峨、制蓬莪、阿答阿者、阿荅阿者)治下则与陈朝形成强烈对比,“蓬莪、罗皑(占城重要将领),生聚教训,渐革旧俗,勇悍耐苦,故常入寇,为我国患。”[11]:457在1360年代,占城开始多次进攻陈朝边境的化州、临平等地。陈朝曾于1368年(大治十一年),陈朝以占城数次入侵为由,出兵占城,但大败而回。[69]:941370年代以后,占城与陈朝之间的战事日益激烈。陈朝皇帝杨日礼被废后,其母逃到占城,要求出兵相助,占城乃于1371年(绍庆二年)闰三月进攻陈朝,占军攻入国都昇龙,抢掠女子玉帛等物品后,才撤出昇龙而回。[69]:95陈睿宗在位时,锐意南征占城,以报仇雪恨。1376年(隆庆四年)五月,占城入寇化州,睿宗便决意亲征,调动军队十二万准备出发。占王制蓬峩闻讯后献金十盘给陈朝朝廷,要求和解,但交到化州时被当地守将杜子平吞没。睿宗与黎季犛等多名将领统率大军,于1377年(隆庆五年,五月改元昌符)正月南下占城,至尸耐港(今归仁市)时,睿宗误听占人所说制蓬峩已逃离国都阇盘城(即佛逝城),以为该城防守空虚,下令越军以一字型直排,鱼贯而入,却被制蓬峩设下的伏兵击溃,陈睿宗及多名将领阵亡,越将御沟王陈勗投降,黎季犛弃军而逃。制蓬峩随即发动反攻,占军经神符海门(在宁平省),第二度攻入越都昇龙,大掠而去。上皇陈艺宗于仓惶之际立睿宗之子陈𬀪为帝,是为陈废帝。1378年(昌符二年),制蓬峨命陈勗管治乂安,又领军入侵越境,第三度进入昇龙,掳掠而回。[69]:96─971380年(昌符四年)制蓬峩再次出兵,企图攻入昇龙,但到虞江时被黎季犛的水军部队所击退。越占双方战况至此,据马司培罗的分析,占方“事实上犹保有顺化、新平、乂安、清华(清化)诸地”,而陈朝则“国势愈弱”,须于1381年(昌符五年)增加赋税,又征召“天下僧”及“山林无度僧”等为兵。[69]:97─98其后双方互有攻守,1382年(昌符六年),占军在龙岱山(在清化东山县境)被越军击败,越军乘胜派水军追击,但至次年(1383年,昌符七年),因遇风暴而回。同年六月,占王制蓬峩、首将罗皑从陆路进入广威镇(在昇龙以北),陈朝政府大震,上皇艺宗惶恐出奔,只令兵将留守昇龙,占军不久亦撤退回国。[69]:98
陈朝与占城连年交战,严重破坏地区上的安宁,中国明朝作为越占两国的宗主国,有感于此,明太祖从洪武(1368年至1398年)初年起便派使到两国,提出罢兵停战的要求。[注 18][72]但越占两国没有因明廷的劝言而停战。
1389年(光泰二年),陈朝内部出现动荡局面,上皇艺宗听从权臣黎季犛建议,罢黜废帝,立上皇儿子陈颙为帝,是为陈顺宗,清华、虞江等地都发生叛乱,黎季犛忙于率兵讨伐。[73]制蓬峩亦领兵攻打陈朝,在古无(在清化)以水淹战术击破越军,并进军至黄江。陈朝上皇艺宗命将领陈渴真率军抵御。1390年(光泰三年)正月,制蓬峩坐战船到海潮江(在太平省与兴安省)时,因有下属投奔陈渴真,泄露占王船只地点,陈渴真便即下令用火炮攻击占王战船,杀死制蓬峩,割取头颅而回,占将罗皑取回尸身后将之火化,率馀兵且战且退而回,占城第十三王朝亦告终。[74][69]:99─100
罗皑回国后随即夺取王位(为第十四王朝首位君主),制蓬峩儿子制麻奴㐌难、制山拏两人投奔越南陈朝。[69]:101越占交战连年,令越南人士渴求和平,如司徒陈元旦曾忠告上皇艺宗:“愿陛下敬明国如父,爱占城如子,则国家无事,臣虽死且不朽。”[75]然而两国边境仍处混乱状态,陈朝政府一时亦难以收复失地,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载:“是时,乂安人怀贰,新平、顺化多叛从占,故土哩之人四散游击,莫之能御,朝廷虽以黎可铸为两路安抚使,但在京遥镇,未尝到郡,惟土豪潘猛、范矜率众归顺。”[41]1391年(光泰四年)二月,黎季犛到化州,阅定军伍,修造城池,以恢复当地的统治秩序。三月,黎季犛命将军黄奉世伺察占城国境,但遭占城伏兵击溃。[76]
陈朝对占战事连年,全国大乱,盗贼横行,因而吸收教训,设法改善国土安全及国防。1392年(光泰五年)十月,陈朝政府在各地的要冲地区,设置江关、巡守等机构,以监捕盗寇。后世史官潘孚先说这个政策是“陈自裕宗荒纵之后,加以占城侵扰,寇贼繁多,白日掠人,法不能禁,季犛执政,始设法巡捕,少抑之矣”。[77]
与哀牢、牛吼关系
[编辑]哀牢、牛吼位于越南陈朝的西部。据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它们在10世纪至11世纪期间,原是一些独立的泰族部落联盟。[2]:643到陈朝时期,对它们作出多次征战。陈仁宗在经历蒙越战争后不久,于1290年(重兴六年)农历二月,计划亲征哀牢,一众廷臣以蒙元入侵后国家元气大伤为由,想劝阻仁宗,但仁宗独排众议,认为蒙古人虽已撤走,但其他外族会以为陈朝军队折损严重,因而入侵越南。众臣听后便一致支持仁宗出征。[注 19][78]1294年(兴隆二年)八月,时任上皇的仁宗再次亲征哀牢,该次战事中,哀牢人奋力抵抗,越军前锋忠诚王被哀牢围攻,越将范五老率军赶到解围,大破哀牢,陈朝得胜后大肆抢掠,“生擒人畜,不可胜数”。[24]:374
哀牢受到陈朝入侵后,亦试图作出反击,双方互有攻守。1297年(兴隆五年),哀牢攻取撞龙江,越将范五老击破哀牢人,重夺该地。[24]:3751298年(兴隆六年)十月,陈朝派军伐哀牢,越将张显(原为元朝降将)战死。[24]:3761301年(兴隆九年)哀牢攻沱江,陈朝派范五老率兵抵御,双方在芒枚交战,越军得胜,擒获甚众。[24]:384
1329年(开泰六年,二月改元开祐)冬,因牛吼人攻沱江,时任上皇的陈明宗决定亲征。廷臣陈克终反对出兵沱江,原因是沱江为“瘴地”,地理环境恶劣,行军困难,不如转而进攻南方的占城。上皇明宗认为沱江战情危急,“当急救之”,于是落实攻打牛吼。在该战事中,牛吼所属的占昭寨向越军投降,明宗亦与之共定降约,但越将昭义侯为了邀功,竟擅自攻占昭寨,却被占昭寨击败。幸好上皇明宗的大军“号令严明,威声远震”,使敌军“闻之奔溃”。[8]:408到1337年(开祐九年),陈朝派兵攻打牛吼,越将兴孝王攻入郑旗寨,酋长车焚被斩,牛吼遂被讨平。[26]:418
1334年(开祐六年),上皇明宗亲征哀牢。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上皇命清化发运使阮忠彦先运军粮前进,上皇抵达黔州(在乂安省)时,军势浩大,哀牢人不愿交锋而退,双方没有交战而作罢。[79]次年(1335年,开祐七年)九月,上皇明宗患有眼疾,但仍决意再次亲征哀牢,原因是“去年亲征不果,今年又以疾缓师,天下将谓予怯”。《大越史记全书》提到,上皇命段汝谐为督将,率兵先行。适逢哀牢攻取南戎(乂安属邑),汝谐认为哀牢军队身处南戎,“其众单弱,击之必克”,便带兵沿屑逻江(又作屑逻大江,在南戎)而下。汝谐经过真腊等国时,呼吁各国派子弟入朝,耀武扬威。但越军与哀牢人交战时,遇上浓雾,而哀牢人“先伏象马夹攻”,于是越军大败,段汝谐与不少士兵堕水溺死。[80]1336年(开祐八年)二月,上皇明宗从哀牢返回国都昇龙。[26]:418在这两年的征哀牢行动期间,上皇明宗命阮忠彦刻写碑文以纪念这次出征(刻写时间据《大越史记全书》、《钦定越史通鉴纲目》记载是1334年,碑文本身说是在1335年[注 20][81])。该文刻于乂安省,被称为《摩崖纪功文》,所载战况与《大越史记全书》记载迥异,内容是陈朝军队声势浩大,令占城国世子、真腊国、暹罗国都进贡方物,哀牢酋长俸作出反抗,上皇便率诸将及蛮夷之兵“入于其国”,到哀牢人望风而奔后才班师回朝。[注 21][82]
由这段碑文的内容值得怀疑,越南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认为“可以设想系碑文撰写者对此事表示郑重罢了,未必符合历史事实”。[1]:119
1346年(绍丰六年)五月,陈朝与哀牢再爆发战事,因哀牢攻陈朝冦边,陈朝命保威王陈𤩽领兵击破,俘获人畜甚众。[83]
与暹罗国关系
[编辑]暹罗(又称暹啰国、暹国,即泰国)位于印支半岛,与越南陈朝邻近。两国曾于1313年(兴隆二十一年)爆发军事冲突,该年暹罗出兵入侵占城国,而占城为陈朝南邻,陈朝命杜天觑在乂安、临平调兵援助占城,击退暹军。[24]:395
暹罗人曾向陈朝致送礼品以示友好。在1334年至1336年(开祐六年至八年)期间,陈朝出兵哀牢,在有关该战事的碑铭记载中,提到暹国等国家“各奉方物,争先迎见”。[81]在贸易方面,越暹两国亦有所发展,据越南货币学者指出,陈朝时期暹罗处于素可泰王朝(1238年─1351年)及阿瑜陀耶王朝(1351年─1767年)初期。素可泰王朝的贸易属开放型,十分活跃,其使用的货币“蛴蝤银”(又称蛴蝤币),因越暹双方的贸易往来而流入越南。阿瑜陀耶王朝时,仍有越南商人到暹罗经商。[84]两国贸易的地点主要在越南的云屯(在广宁省锦普),据越南史籍记载,1360年(大治三年),暹罗等国商船到云屯,贩卖货品及致送各类异物。[57]:432
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编辑]越南陈朝除与中国、占城、哀牢、暹罗等国有密切交往外,仍有不少国家的人士与陈朝政府通好。例如在陈仁宗皇帝在位时,有册马锡国遣使到陈朝致送礼品,朝中几乎无人通晓其语言,只有宗室陈日燏能与之对答。[85][86][87]1305年(兴隆十三年)三月,罗回国使节向陈朝致送辇罗布等物品。[24]:3871334年至1336年(开祐六年至八年),陈朝出兵哀牢,军队在途中耀武扬威,并招俫真腊(今柬埔寨)等国人士遣使访问陈朝。[81]1349年(绍丰九年)五月,大哇国(又作瓜哇国,学者陈荆和认为“瓜”是“爪”的误字)遣使到陈朝致送“能言赤鹦鹉”等礼品。[57]:424
在李朝时期开辟成商埠的云屯(在广宁省锦普)[88],到陈朝时,政府仍重视其贸易发展。1348年(绍丰八年)十月,阇蒲国商人乘船到云屯购买蠙,但因有当地民众掺入素质较低的汆珠售卖,事后陈朝政府加以调查,将参与者判罪惩办。[89]1349年(绍丰九年),陈朝在云屯设立镇官、路官、察海使等官员,又成立“平海军”以镇守该地。[57]:4241360年(大治三年)十月,路鹤、茶哇等国商船到云屯,作商业贩卖及致送异物。[57]:432
防备倭人
[编辑]14世纪时,倭寇侵扰中国沿海,陈朝政府亦有作防备。据胡朝逃至明朝的陈朝遗臣裴怕耆的自述,他曾于“洪武三十二年”(1399年,建新二年),领兵“出东海御倭”。[90]
陈朝的历史意义
[编辑]陈朝在越南的历史发展里,被视为有相当的重要性。越南近现代学者陈重金(即陈仲金)评论认为:“陈氏为我南国之帝,计自陈太宗至陈少帝,历12帝,凡175年,国内功业颇多建树,政治、律令皆重加整饬,教育科试则更加发展。又抵抗元朝保住了社稷江山,取占城之地,开拓了疆域,实是有功于南国。”[1]:131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陈朝治下的越南封建社会发展,有数个特点:一是陈氏朝廷从政治上强化了封建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二是透过中国式的科举制度完善了中央及地方官制,并得以控制文人;三是陈朝时国有土地渐少,私人土地庞大,并迅速发展;四是陈朝成功击退蒙元入侵,乃越南史上的重大事件。[2]:17─18
历代君主
[编辑]庙号 | 谥号 | 姓名 | 在世 | 在位时间 | 年号及使用时间 | 陵号 | |
---|---|---|---|---|---|---|---|
- | 懿王 (陈朝朝廷追谥) |
陈京 | ?年-?年 | ||||
穆祖 (1312年英宗陈烇追尊) |
懿皇帝 (1312年英宗陈烇改谥) | ||||||
- | 恭王 (陈朝朝廷追谥) |
陈翕 | ?年-?年 | ||||
宁祖 (1312年英宗陈烇追尊) |
恭皇帝 (1312年英宗陈烇改谥) | ||||||
- | 昭王 (陈朝朝廷追谥) |
陈李 | ?年-?年 | ||||
元祖 (1312年英宗陈烇追尊) |
昭皇帝 (1312年英宗陈烇改谥) | ||||||
徽宗 (1234年太宗陈煚尊上) |
开运立极弘仁应道纯真至德神武圣文垂裕至孝皇帝 (1234年太宗陈煚谥) |
陈承 | 1184年-1234年 | 徽陵[91] | |||
太祖 (1248年太宗陈煚改尊) | |||||||
太宗 (1277年圣宗陈晃尊上) |
统天御极隆功茂德显和佑顺神文圣武元孝皇帝 (1277年圣宗陈晃谥) |
陈煚[92] (陈日煚、陈光昺、陈蒲) |
1218年-1277年 | 1225年-1258年 | 建中 | 1225年-1232年 | 昭陵 |
天应政平 | 1232年-1251年 | ||||||
元丰 | 1251年-1258年 | ||||||
圣宗 (1290年仁宗陈昑尊上) |
玄功盛德仁明文武宣孝皇帝 (1290年仁宗陈昑谥) |
陈晃[93] (陈日烜、陈威晃) |
1240年-1290年 | 1258年-1278年 | 绍隆 | 1258年-1272年 | 裕陵 |
宝符 | 1273年-1278年 | ||||||
仁宗 (1310年英宗陈烇尊上) |
法天崇道应世化民隆慈显惠圣文神武元明睿孝皇帝 (1310年英宗陈烇谥) |
陈昑[94] (陈日燇) |
1258年-1308年 | 1278年-1293年 | 绍宝 | 1279年-1285年 | 德陵 |
重兴 | 1285年-1293年 | ||||||
英宗 (1320年明宗陈奣尊上) |
显文睿武钦明仁孝皇帝 (1320年明宗陈奣谥) |
陈烇[95] (陈日㷃) |
1276年-1320年 | 1293年-1314年 | 兴隆 | 1293年-1314年 | 泰陵 |
明宗 (1357年裕宗陈暭尊上) |
章尧文哲皇帝 (1357年裕宗陈暭谥) |
陈奣[96] (陈日爌) |
1300年-1357年 | 1314年-1329年 | 大庆 | 1314年-1323年 | 穆陵 |
开泰 | 1324年-1329年 | ||||||
宪宗 (1341年裕宗陈暭尊上) |
陈旺[97] (陈日㷆) |
1319年-1341年 | 1329年-1341年 | 开祐 | 1329年-1341年 | 昌安陵 | |
裕宗 (1369年昏德公杨日礼尊上) |
陈暭[98] (陈日煃) |
1336年-1369年 | 1341年-1369年 | 绍丰 | 1341年-1357年 | 阜陵 | |
大治 | 1358年-1369年 | ||||||
- | 昏德公 (1370年艺宗陈暊定) |
杨日礼[99] (陈日熞) |
?年-1370年 | 1369年-1370年 | 大定 | 1369年-1370年 | - |
艺宗 (1394年顺宗陈颙尊上) |
光尧英哲皇帝 (1394年顺宗陈颙谥) |
陈暊[100] (陈叔明) |
1321年-1394年 | 1370年-1372年 | 绍庆 | 1370年-1372年 | 原陵 |
睿宗 (1377年废帝陈𬀪尊上) |
陈曔[101] (陈日煓) |
1337年-1377年 | 1372年-1377年 | 隆庆 | 1373年-1377年 | 熙陵 | |
- | 灵德王 (1388年艺宗陈暊定) |
陈𬀪[102] (陈日炜) |
1361年-1388年 | 1377年-1388年 | 昌符 | 1377年-1388年 | 安排山 |
顺宗 (1399年少帝尊上) |
陈颙[103] (陈日焜) |
1378年-1399年 | 1388年-1398年 | 光泰 | 1388年-1398年 | ||
保宁大王 (1400年胡季犛定) |
陈𭴣 | 1396年-?年 | 1398年-1400年 | 建新 | 1398年-1400年 |
君主世系
[编辑]穆祖陈京 | |||||||||||||||||||||||||||||||||||||||||||
宁祖陈翕 | |||||||||||||||||||||||||||||||||||||||||||
元祖陈李 | |||||||||||||||||||||||||||||||||||||||||||
太祖陈承 | 建国大王陈嗣庆 | ||||||||||||||||||||||||||||||||||||||||||
安生王陈柳 | 太宗陈煚1 | ||||||||||||||||||||||||||||||||||||||||||
兴道大王陈国峻 | 圣宗陈晃2 | ||||||||||||||||||||||||||||||||||||||||||
仁宗陈昑3 | |||||||||||||||||||||||||||||||||||||||||||
英宗陈烇4 | |||||||||||||||||||||||||||||||||||||||||||
明宗陈奣5 | |||||||||||||||||||||||||||||||||||||||||||
恭肃王陈昱 | 宪宗陈旺6 | 艺宗陈暊9 | 裕宗陈暭7 | 睿宗陈曔10 | |||||||||||||||||||||||||||||||||||||||
昏德公杨日礼8 | 庄定王陈𩖃 | 顺宗陈颙12 | 后陈简定帝陈𬱟 | 废帝陈𬀪11 | |||||||||||||||||||||||||||||||||||||||
后陈重光帝陈季扩 | 少帝陈𬊌13 | ||||||||||||||||||||||||||||||||||||||||||
注释
[编辑]- ^ 1.0 1.1 李昭皇让位给陈煚的日期,有数种不同的说法。《越史略》记载在乙酉年(建嘉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西历1225年12月31日)。《大越史记全书·李纪·昭皇》记载在乙酉年(天彰有道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西历1226年1月10日),而同书《陈纪·太宗皇帝》,则记载在十二月十二日(西历1226年1月11日),而两处都加上“戊寅”。见《越史略》卷下,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46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619页;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李纪·昭皇》及《陈纪·太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316页及321页。中西历转换见台湾中央研究院计算中心——两千年中西历转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越史略》载:“尚、文雷(即段尚、段文雷)乃谮嗣庆于王曰:‘嗣庆将发兵赴京师,欲图改立。’王怒。”
- ^ 《大越史记全书》载:“陈嗣庆以惠后为太后所苦之故兴兵犯阙。”
- ^ 《大越史记全书》载:“(陈守度)于是自率家属亲戚入禁中,守度闭城门及诸宫门,令人守之,百官进朝,不得入。守度遍告曰:‘陛下(指李昭皇)已有尚矣(意即李昭皇已出嫁)。’”
- ^ 《越史略》载:“王(即上皇李惠宗)以女主而幼为忧,召冯佐周谋曰:‘太尉仲子某(指陈承子陈煚)年虽冲幼,相貌非常,必能济世安民,欲以为子而主神器。’”
- ^ 《大越史记全书》载宣盟誓条的详情:“宣盟誓条,循李朝故事,始定行之。其仪每年四月四日,宰相百官,鸡鸣时诣城门外,昧爽进朝。帝御大明殿右廊门,百官戎服,再拜而退,各具队仗驺从,出城西门,至铜鼓山神祠,会盟歃血,中书检正,宣誓书云:‘为臣尽忠,居官清白,有渝此盟,神明殛之。’宣讫,宰相点闸(原注:音鸭,闭门也)。百官缺者,罚銭五镪。是日,四方士女道傍观听如堵,以为盛事。”
- ^ 据译者杨民岩所说,陶维英在《越南历代疆域》里把西平镇写成“新平镇”。(陶维英《越南历代疆域》,锺民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59页。
- ^ 《安南志略》载:“法,谋反者戮亲族。杀人者偿命。捕奸者得自专杀。近代,始令奸夫以钱三百贯赎死罪,淫妇断归其夫为婢,许自典卖。杀有官者,验高卑,偿钱赎罪仍杖,皆八十;重者杖六十,杀,与奸同例。詈有官者,量轻重,令犯人出钱并牛酒为谢,杖如之前。同类鬬伤,罪先殴者。伪造非法者,以罪名黥其面,杖而远徙。强盗者斩。窃盗者,初盗者杖八十,黥‘犯盗’二字,元盗之物一偿九分。不能偿者,没其妻孥。再犯者刖其手足。三犯者杀之。诬告者,反罪。”
- ^ 《大越史记全书》载:“时蒐简诸军,以肥晳者(原注:晢,白)为上,故军士不复文刺,自此始。”
- ^ 《粤甸幽灵集录·序》称:“我皇粤(指大越国)宇内诸神,古来多矣。能彰厥绩,阴相生灵者有几哉?然从来品类不等;或山川精粹,或人物杰灵,腾气势于当时,总英灵于来世。若不纪实,朱紫难明,因随浅见罕闻,编集成书”。
- ^ 《安南志略》载记载当时越南风俗:“(正月)三日,王坐大兴阁上,看宗子内侍官抛接绣团球,接而不落者为胜。团球以锦制之,如小儿拳,缀采帛带二十条。……(二月)王观众鬬于观庭,观勇夫与儿孺搏,胜者赏之。公侯马上击球,吏士……蹴踘、角鬬……。”
-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录囚一词的意思,据《辞海》“录囚”条引《汉书注》解释:“省录之,知其情状有冤滞与不也。”(香港中华书局,1383页)
- ^ 本表主要分成地质(包括地震)、气候(包括大风、旱情、大雨等)、水文(包括大水、河流环境)、虫害(包括蝗灾)、疫病(包括人类及牲畜的疫情)、食粮供应(包括农产收成及饥荒)等类别。天文方面,若如日蚀、月蚀等现象概不列出。
- ^ 《大越史记全书》载:“我家臣主就缚,甚可痛哉!不惟余之采邑被削,而汝等之俸禄亦为他人之所有;不惟余之家小被驱,而汝等之妻孥亦为他人之所虏;不惟余之祖宗社稷为他人之所践侵,而尔等之父母坟墓亦为他人之所发掘;不惟余之今生受辱,虽百世之下,臭名难洗,恶谥长存,而尔等之家声亦不免名为败将矣。当此之时,汝等虽欲沎其娱乐得乎?”
- ^ 《元史》载:“官军聚诸将议:‘交人拒敌官军,虽数败散,然增兵转多;官军困乏,死伤亦众,蒙古军马亦不能施其技。’遂弃其京城。”
- ^ 《大越史记全书》载:“其俗以商贩为生业,饮食衣服皆仰北客,故服用习北俗。”
- ^ 《岛夷志略》载:民间以六十七钱折中统银(钞)壹两。官用止七十为率。
- ^ 如《明史·外国列传二·安南》载:“时安南、占城构兵,帝命翰林编修罗复仁、兵部主事张福谕令罢兵,两国皆奉诏”;“时安南怙强,欲灭占城,反致丧败。帝遣官谕前王叔明(即上皇陈艺宗)毋构衅贻祸。”《明史·外国列传五·占城》载:“(洪武四年,1371年)帝命礼部谕之(指占城政府)曰:‘占城、安南并事朝廷,同奉正朔,乃擅自构兵,毒害生灵,既失事君之礼,又乖交邻之道。已咨安南国王,令即日罢兵。本国(指占城)亦宜讲信修睦,各保疆土’”;“十二年(1379年),贡使至都(南京),……遣官赐王《大统历》及衣币,令与安南修好罢兵”;“十三年(1380年)遣使贺万寿节。帝闻其与安南水战不利,赐敕谕曰:‘曩者安南兵出,败于占城。占城乘胜入安南,安南之辱已甚。王能保境息民,则福可长享;如必驱兵苦战,胜负不可知,而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不亦晚乎。’”
- ^ 《大越史记全书》载:帝亲征哀牢。朝臣谏曰:“胡虏初退,疮痍未定,岂可兴兵?”帝曰:“祇可以此时出兵耳。夫虏退后,三境必谓我士马物故,势不能振,将有内侮,故大举以示威。”群臣咸曰:“岂不知民劳为可虑,所可虑者,有大于此,圣人远图,非臣等所及也。”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称:“此文与旧史所载,其年不同,并录以备考。”
- ^ 据杨氏絁、耿慧玲等编的《越南汉喃铭文汇编·第二集陈朝》指出,该摩崖高215公分,宽145公分,14行,行12字,总字数154字,楷书右行。《摩崖纪功文》的原文如下:
“ 征哀牢纪功摩崖
皇越陈朝第六帝、章尧文哲太上皇帝,受天眷命,奄有中夏,薄海内外,罔不臣服。蕞尔哀牢,犹梗王化。
岁在乙亥,季秋,帝亲帅六师巡于西鄙,占城国世子,真腊国,暹国及蛮酋道匡、葵禽、车勒,新附杯盆蛮(或作存盆蛮、盆蛮)酋道声,车蛮(越南西南边疆民族)诸部各奉方物,争先迎见。独逆俸(哀牢酋长名字)执迷,畏罪未即来朝。季冬,帝驻跸于密州(乂安省襄阳)巨屯之原,乃命诸将及蛮夷之兵入于其国,逆俸望风奔窜,遂降诏班师。
时、开祐七年乙亥冬闰十二月日勒石。
”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陈重金(即陈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务印书馆。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太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李纪·高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5.0 5.1 5.2 5.3 5.4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李纪·惠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6.0 6.1 6.2 《越史略》卷下,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46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 ^ 7.0 7.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李纪·昭皇》,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8.0 8.1 8.2 8.3 8.4 8.5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明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裕宗皇帝》、《艺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10.0 10.1 10.2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艺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11.0 11.1 11.2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废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越南历史货币》,中国金融出版社。
-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顺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469页。
- ^ 马思伯乐《李陈胡三氏时安南国之政治地理》,收录于《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四编》,冯承钧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24页。
- ^ 马思伯乐《李陈胡三氏时安南国之政治地理》,收录于《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四编》,冯承钧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26页。
- ^ 《崇光寺钟》,收录于黄文楼、耿慧玲主编《越南汉喃铭文汇编·第二集陈朝》,新文丰出版公司,137页。
- ^ 《崇天寺碑》,收录于黄文楼、耿慧玲主编《越南汉喃铭文汇编·第二集陈朝》,新文丰出版公司,236页。
- ^ 黄文楼、耿慧玲主编《越南汉喃铭文汇编·第二集陈朝》,潘文阁《前言》,新文丰出版公司,XI页。
- ^ 本图表根据《安南志略》卷之一(黎崱著,武尚清点校,北京中华书局)、《元史·地理志六》(宋濂等著,北京中华书局)、《李陈胡三氏时安南国之政治地理》(收录于《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四编》,马思伯乐著,冯承钧译,台湾商务印书馆)、《越南历代疆域》(陶维英著,锺民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等制成。
- ^ 20.0 20.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纪·圣宗皇帝》,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348页。
- ^ 21.0 21.1 潘辉注《历朝宪章类志》卷之三十三《刑律志》。
- ^ 潘辉注《历朝宪章类志》卷之三十三《刑律志》,陈太宗建中六年条。
- ^ 潘辉注《历朝宪章类志》卷之三十三《刑律志》,陈太宗天应政平十三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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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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