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頑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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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諸頑固(英語:appeal to the stone;拉丁語:argumentum ad lapidem),是一種非形式謬誤,是重複聲明某個主張不合理,卻不提出理據。
示例[编辑]
例1
- 甲:傳染病是由微生物引起的。
- 乙:這一點都沒道理!
- 甲:為什麼?
- 乙:這太離譜了啊!
例2
- 甲:如果你家人被殺,你還會不會主張廢死?
- 乙:這問題不合理,我不想回答
- 甲:為什麼?
- 乙:這問題就是不合理。
相關概念[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 (英文)"Definitions of Fallaci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ianah Mertz Hsieh, 20 August 1995.
- (英文)Logical Fallacy of Argumentum Ad Lapide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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