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事件
长崎事件(亦称镇远骚动),日方称長崎清國水兵事件,是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清朝北洋水师造访日本長崎市的期间,因清軍違法亂紀而引發的一起暴動事件。事件最终以双方的妥协而不是清廷的单方面退让收场,所以有人认为这是清廷在鸦片战争之后的第一次外交胜利[1]。然而此事件也種下日本民間反清情緒的種子,被視為日清戰爭的原因之一。
缘起
1886年7月,当时尚未正式成军的北洋艦隊奉李鸿章之命抵达朝鲜元山一带巡弋操演“以振国威”,后又奉命前往俄国海參崴访问。鉴于鐵甲艦在長途航行后,需回港保養维护,而當時清廷的旅順軍港尚未完工,李鸿章遂决定由水师提督丁汝昌率镇远號、定远號、威远號和济远號四舰前往位于日本长崎的三菱造船所进行检修,并展开对日本的「亲善访问」。这也是中国铁甲舰队首次访问日本。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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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8月13日,五百多名北洋海軍违反军纪上岸,其中十多人前往当地一所妓院尋歡作樂,醉酒後鬧事鬥毆。闻妓院报案而趕至的兩名當地警察很快拘捕了滋事水兵並平息事端,經口頭嚴厲警告後释放。被捕之水兵卻不甘受辱,其後煽動三百多名同袍上岸,強行闖入當地派出所襲擊警員。一名警員当场被水兵斩死,另一名警員被刺成重伤、最後不治,遇襲受傷的警員不計其數。事件立即於全國掀起民憤,日本國民蜂起聲討來訪的北洋艦隊。最后长崎县警派大队逮捕全數肇事水兵,平息民怨。[2]
事后,李鸿章对于北洋水兵的違紀行為采取姑息的態度,他说道:“争杀肇自妓楼,约束之疏,万无可辞。”“弁兵登岸为狭邪游生事,亦系恒情。即为统将约束不严,尚非不可当之重咎,自不必过为急饰也。”[2]
8月15日,在兩天前發生暴力衝突的陰影下,李鸿章仍授意全舰队放假一天,并允许四百五十名水兵登岸自由觀光。虽然丁汝昌明令禁止水兵攜军械上岸,然而据日方记载,许多水兵手执棍棒刀器,或是從當地店鋪購買日本刀攜帶[3]。
由于两天前的纠纷所带来的不满,观光很快演变为了械斗。据日方记载,数名清兵伏击并杀死一名警察,引发了械斗[4]。可是,早有防备的警察,将数百名水兵分割包围,街边市民更加以配合以石塊攻击水兵。事后统计显示,水兵方面有五人死亡(一说為十人死亡)、四十四人受伤、五人失踪。警察被打死二人、十九人受伤,而长崎市民亦有多人受伤。
冲突中,在长崎市同时出现了短暫的敵視清國人的浪潮,许多已入日籍的华人受到牵连。
结局
与以往处理外交事件不同的是,清廷表现出了相当强硬的态度。
- 武力解決路線
- 外交談判路線
但也有人认为当时的日本還未開始強軍政策,中国军舰的实力具有压倒性优势,如在长崎事件中采用琅威理的建议,一挫实力尚在中国之下的日本舰队,则以后中日海军强弱必大不相同,甚至甲午戰爭也不會發生。[5]。
參考文獻
- ^ 伍廷芳与中日长崎事件. [2007-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30).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09-30.
- ^ 2.0 2.1 史春林. 史海回眸:清朝中囯北洋舰队两次访日(3). 《炎黄春秋》. 2004年9月1日 [2015-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在《伊藤博文文書 第34巻 秘書類纂 長崎港清艦水兵喧闘事件》一書的明治19年8月15日條,收錄有〈司法大臣山田顯義宛長崎控訴院檢事長林誠一發「長崎事件第三報」〉之文(53~58頁),其中有「携フ所ノ日本刀(此刀ハ古道具屋ヨリ買取所持シ居タルモノナラン)」(此句在第55頁)的記載。
- ^ Grounds of Judgment: Extraterritoriality and Imperial Power in Nineteenth Century P135
- ^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第七章-忧患中的自强运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