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湯瑪斯·潘恩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湯瑪斯·潘因
Thomas Paine
湯瑪斯·潘恩
出生1737年2月9日
 英國羅福郡塞特福德
逝世1809年6月8日(1809歲—06—08)(72歲)
美國紐約州紐約市格林威治村
時代啟蒙運動
地區西方哲學家
學派啟蒙學說激進主義古典自由主義共和主義
主要領域
倫理學政治學

湯瑪斯·潘因(英語:Thomas Paine;1737年2月9日—1809年6月8日),英裔美國思想家作家政治活動家、理論家、革命家、激進民主主義者。生於英國羅福郡,曾繼承父業做過裁縫,後來做過教師、稅務官員,37歲前在英國度過,之後移居英屬北美殖民地,之後參加了美國獨立運動。在此期間他撰寫了鏗鏘有力並廣為流傳的小冊子《常識》(1776)極大地鼓舞了北美民眾的獨立情緒,並在戰爭期間完成了系列小冊子《美利堅的危機英語The American Crisis》(1776-1783年),成為美國開國元勛之一。

後來受到法國大革命影響,潘恩撰寫了《人的權利英語Rights of Man》,成為啟蒙運動的指導作品之一。儘管不會講法語,他依然於1792年被選入法國國民公會。由於吉倫特派視其為盟友,山嶽黨人,尤其是羅巴富庇爾則將其視為敵人。1793年12月,潘恩被逮捕並投入監獄,1794年被釋放。由於主張自然神論,在1793-1794年間他創作了《理性時代》一文,文中反對基督教教條,主張理性自由思考;此文一出就被美國人所不齒,強大的反對之聲使得潘恩變得惡名昭著[1]

拿破崙上台後,潘恩依然沒有離去,但他卻譴責拿破崙的獨裁,稱其為「前所未有的江湖騙子[註 1]。1802年在傑弗遜總統的邀請下,潘恩返回美國。

1809年6月8日,潘恩在紐約格林威治村林苑路59號去世,享年72歲。由於忌憚他的宗教觀點,只有6個人出席了他的葬禮[2]。他被葬於1802年重歸美國後的居住地,位於今天的新羅謝爾,也就是後來的潘恩小舍英語Thomas Paine Cottage。然而他的遺體卻被一位名叫威廉·克伯特的仰慕者掘出,這位仰慕者期望將其骸骨重歸英國故里榮譽下葬,但後來卻不知所終。潘恩最後下葬地也因此成為了未解之謎。

早年

[編輯]
潘恩早年在英國雷威斯的住處

1737年2月9日,潘恩出生於英國一個貧苦人家。由於家境貧寒,潘恩從小沒有接受過多少正規教育,13歲輟學,當過裁縫、店員、教師等,最後得到一份稅務員的工作。

1773年,他不滿工資過低,撰寫《稅務官員的狀況》而被解僱。此時潘恩遇到了班哲文·富蘭克林,當時富蘭克林是美洲在歐洲的發言人,事業如日中天。富蘭克林很賞識潘恩,建議他到美洲去,富蘭克林在美洲的女婿李察·貝奇也表示願意提供幫助。

美國革命

[編輯]

《常識》(1776年)

[編輯]

1774年,潘恩到美國費城,通過貝奇的介紹,主編《賓夕法尼亞雜誌》。

1776年版的小冊子《常識》

1776年,美國獨立的風潮開始,他支持美國獨立,反對英國的殖民專政,撰寫了他的成名小冊子《常識》,殖民地很多刊物轉載。它促使那些徘徊觀望的愛國派加入到革命中。小冊子發表後立即走紅,在頭三個月中銷售了12萬冊。《常識》為美國從英國殖民中獨立出來辯論,批評英國國王殘暴無能,認為獨立後的美國應該建立共和國

《美國危機》(1776年)

[編輯]

1776年下半年,潘恩於獨立戰爭陷入低潮時寫下並出版了小冊子《美國危機英語The_American_Crisis》,以鼓舞士氣。他展現了致力於公民美德的美國人與保皇黨的衝突[3]。為了鼓舞士兵,佐治·華盛頓將軍擁有一冊《危機》。[4] 其開篇為:

這是考驗人心的時代。在當前的危機中,那些經不起風霜的戰士(summer soldier)和經不起陰霾的愛國者(sunshine patriot)會在這危機畏縮不前,但那些堅持戰鬥的人應當得到全體男女的愛戴和感激。專制制度就像地獄一樣,並不容易戰勝,但我們可以安慰的是:鬥爭越艱巨,勝利將越光榮。我們不會對輕易獲得的事物珍而重之,因為一切事物的價值在於它是來之不易。上天會為其造物定出適當的價錢,但如果自由這樣神聖的東西反而索價不高,那豈非咄咄怪事?

他積極主張廢除奴隸制,寫過《在美洲的非洲奴隸》一文,和班哲文·富蘭克林一起廢除了賓州的奴隸制。

1787年,他到英國定居,寫了一些關於人權的作品,遭到英國政府通緝。

1791年,潘恩去法國,支持法國大革命,被選入國民公會,他認為是美國獨立的精神影響了法國,同時反對處死路易十六,支持吉倫特派。參與起草法國《人權宣言》。寫下《人權論》。

1793年,羅巴富比爾領導的雅各賓派奪取了法國政權,潘恩由於反對他們的恐怖專政,以及前期反對處死國王的行為,被投入監獄,在獄中寫成《理性時代》一書。

1794年,法國爆發了熱月政變,羅拔斯比爾被斬首,潘恩出獄,仍在國民公會中任職。

《人權論》

[編輯]

潘恩於1787年回到倫敦,從1789年開始關心法國革命,並於1790年前往法國。與此同時,知識分子埃德蒙·伯克(被視為英美保守主義的奠基者)出版了《關於法國革命的思考》,並售出30,000冊。潘恩寫下了《人權論》(1791年)這一抽象而又漫長的政治文集。1791年1月31日,他將手稿交給了出版商約瑟夫·約翰遜英語Joseph_Johnson_(publisher)。政府派人的訪問勸阻了約翰遜,因此潘恩將這本書交給了出版商J. S.佐敦,後按照威廉·布萊克的建議前往巴黎。他說服三位好友威廉·戈德溫湯瑪斯·霍利斯英語Thomas Brand Hollis湯瑪斯·霍克羅夫特英語Thomas Holcroft處理出版物的細節。這本著作出版於1791年3月13日,售出近一百萬冊。

潘恩是法國革命的熱情支持者,並與漢密爾頓,佐治·華盛頓,富蘭克林等著名同時代人一起被授予法國榮譽公民身份。潘恩的榮譽公民身份是對他的《人權論》第二部分的出版及其在法國引起的轟動的認可。儘管他不會法語,但他還是當選代表加來海峽省的國民公會的成員。

潘恩當選為國民議會議員後的幾週後,被選為國民公會憲法委員會的九名代表之一,被任命為法蘭西共和國草擬一部適當的憲法。潘恩認為是美國革命的精神影響了法國。他投票支持法蘭西共和國,但反對處決路易十六 ,並說應將君主放逐到美國:首先,法國皇室協助了美國革命。其次,是在道德上反對死刑,特別是報仇殺人。潘恩的講話被尚-保爾·馬拉打斷,他聲稱,潘恩的貴格會信仰與施加死刑背道而馳,因此他應該沒有資格投票。

《理性時代》

[編輯]

潘恩於1793年12月28日在法國被捕。喬爾·巴洛在巴黎通過向美國居民散發請願書,有16位美國公民為潘恩辯護,但未能成功確保潘恩獲釋。潘恩於1794年11月獲釋,主要是因為新任駐法大使占士·門羅成功地為潘恩的美國國籍辯護。

1796年,他設計的一座橋樑架設在英格蘭新特蘭,獲得了英國專利。新特蘭拱橋,是根據他在費城的斯庫爾基爾河大橋的設計而設計的。潘恩開發了無煙蠟燭,並與發明家John Fitch合作開發了蒸汽機。1797年,除了其他有爭議的客人,潘恩還引起了法國當局的懷疑。1800年,潘恩據稱與拿破崙會面。潘恩留在法國直到1802年,在傑斐遜總統的邀請下才返回美國。

晚年

[編輯]

1802年,潘恩返回美國,由於他反對貴族政治、富人政治和教權主義,堅持自然神論,在美國遭到基督徒的批判。

離世

[編輯]

1809年,潘恩在貧困潦倒、屈辱憤懣中於紐約逝世。據他的房東太太回憶:

思想體系

[編輯]

潘恩是激進的民主主義和自然神論者,他的「世界公民」理念宣傳建立「世界共和國」,他也是公共教育最低工資限額的提出者之一。在潘恩思想體系中,不存在國王貴族,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

理念

[編輯]

潘恩對產權的分析標誌着對政治理論的獨特貢獻。他的財產理論捍衛了自由主義者對私有制的關注,這表明了平等主義的承諾。

影響

[編輯]

潘恩所著《常識》極大地鼓舞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士氣,他的一些其他作品幫助了法國英國的民主事業。

著作

[編輯]
  • 常識
  • 《美國危機》(The American Crisis)
  • 《理性時代》(The Age of Reason)

註釋

[編輯]
  1. ^ Original source of this quotation is Henry York, Letters from France, Two volumes (London, 1804). Thirty three pages of the last letter are devoted to Paine.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存档副本. 2006-09-29 [2006-09-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29). 
  2. ^ 存档副本. [2009-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02). 
  3. ^ Martin Roth, "Tom Paine and American Loneliness." Early American Literature, September 1987, Vol. 22, Issue 2, pp. 175–82.
  4. ^ Thomas Paine. The American Crisis. Philadelphia, Styner and Cist, 1776–77.. Indiana University. [November 15, 2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0). 
  5. ^ 《风声·雨声·读书声》. 三聯書店. 1994: 159. ISBN 7-108-00724-X (中文(簡體)).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