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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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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方针的改进建议

我希望对于明星的条目,粉丝、人气也能成为证明关注度的一个标准,而不是死抠参考来源。--风云北洋Talk 2019年3月7日 (四) 13:26 (UTC)

关注度论述共识讨论

如题,以上,若这些论述对反对删除无效的话也没用(本人曾以此反对,却有编者说无效,因为此非指引),不如讨论该不该成为指引。--MeritTim留言-给予警告 2019年2月16日 (六) 08:13 (UTC)

整体讨论

已否决:
“全部关注度论述打包通过”一案已否决--宇帆留言·欢迎签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23日 (六) 19: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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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时的共识,如是者Wikipedia:关注度#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条目便加了以下条文:

  • 只有确认用户和自动确认用户才可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所有非确认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于该页之一切编辑皆会被防滥用过滤器阻止。

但实情是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是被无限期半保护[1],半保护即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或以上权限提报,变相将确认用户排除在外,提案原意只是阻止非确认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IP用户)提报,但现况是IP用户和确认用户均不可以提报,违反了提案的原意,而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无限期半保护亦和提案的原意“所有非确认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于该页之一切编辑皆会被防滥用过滤器阻止”不符。

所以此状况便要一直维持下去吗?

以上。--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3月29日 (五) 11:01 (UTC)

方针各语言版本有不同?


事缘见B dash的用户讨论页。看来认知上出现了巨大的偏差 囧rz...

现在在讨论WP:关注度方针,请不要提其他不相干的东西(比如,WP:快速删除方针)

看完,感觉我所有的疑问全部得到了规避(实际内容信息没多少)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4月17日 (三) 06:01 (UTC)

理论上,一来可能一些早期概念是同源的,但随着不断修订,各语言的可能会有所差异,可能程度不大,或者级别不同等。例如日文的关注度好像曾经还没是指引(好像是页面叫“特筆性”的时候)。二来和执行程度有关,如果发现不到或者不严格处理,也可能蒙混过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4月17日 (三) 07:50 (UTC)
OK,那么,那几个条目,最终时限还有多久?(离真正删除,要恢复应该可以做吧,但那样就麻烦了啊)救当然应该没问题,只是需要时间。唯最近刚好时间欠奉 囧rz...。另,我不认为活过几次提删的东西(日文)会变成漏网之鱼--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4月17日 (三) 10:12 (UTC)
各语言在具体的非方针的共识上有差异是很正常的。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8日 (四) 07:35 (UTC)

软体的安装次数可以证明关注度吗?

九日内未有支持以安装数论关注度的意见,不通过。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2019年5月18日 (六) 02: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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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9/04/28#恶狼游戏,所以我开始思考这件事,如果可以,那么多少才是基本门槛?

@CKC1453:给我过来讨论喔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5日 (日) 05:46 (UTC)
感觉不太行,见WP:BIG,再多的安装次数也比不上一个有效介绍的来源。例如Minetest玩家也不少,但相关来源未能独立于主题实体,因此最终关注度被裁定为不足。--宇帆留言·欢迎签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5日 (日) 06: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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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注度主题的继承问题

目前WP:N中关于关注度主题继承的描述是关注度既不能向上继承,也不能向下继承。子条目不能继承母条目关注度我认为没有太大问题,但母主题在子主题条目不存在的情况下(或子条目有关注度但一定不会建立)的情况下,例如专辑中某一首歌曲具有独立关注度但本身鲜见报导,或例如WP:DRV#五甲交流道中立交桥中某一道路有关注度但立交桥本身缺乏关注度。根据这样的情况,是否应该适当修改关注度继承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够讨论。--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5月24日 (五) 03:24 (UTC)

    • 我认为在子条目不存在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母继承子”(例如基督教香港信义会心诚中学校内之基督教香港信义会荣光堂被古物古迹办事处列为香港三级历史建筑,符合WP:GEOFEAT特例这种尴尬情况)。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4日 (五) 06:37 (UTC)
    • 我认为不应修改,若子主题因某些原因比母主题更有关注度,那本来就是子主题其独特性获得的关注度,母主题并没有帮助它获得关注度。--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5月24日 (五) 07:44 (UTC)
      • 如果子条目不存在,那就没有继承的问题,子主题算是母主题的一部份,关注度当然一起算。可以参考这个情况:微颚动物门底下只有淡水颚虫一个已知物种,所有关于微颚动物门的资讯都来自淡水颚虫。处理方式是把微颚纲、颚虫目、颚虫科、颚虫属、淡水颚虫全部都重定向到微颚动物门,当作同一个条目。没有人会争说微颚动物门的关注度继承自淡水颚虫。条目名称要叫作“淡水颚虫”还是“微颚动物门”也没差,反正条目内容是差不多的。--Yel D'ohan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2:31 (UTC)
        • 我不知道生物主题怎么运作,但看这情况母主题只包含一个子主题,要找的东西也只能从淡水颚虫找到。但五甲交流道只有一个三国通道吗?三国通道的关注度怎么可以等于五甲交流道的关注度?一首歌特别出名,所以包含它的专辑都自然拥有关注度?我是无法赞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9年5月24日 (五) 13:01 (UTC)
          • 我是这样想的:五甲交流道的关注度(A) = 三国通道的关注度(B) + 其地部份的关注度(C) + 五甲交流道这整个集合产生的额外关注度(D)。所谓“不能继承”,不是说 A ≡ D,而是说关注度只能用在一个地方,如果 B 有了独立条目,A ≒ C+D。--Yel D'ohan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3:29 (UTC)
  • 在此得向各位说声抱歉,看来我的复核理由写得不够完整,可能也让管理员误会了我的意思,不过这不会改变现在的主要议题(母主题是否能继承子主题的关注度),但我还是要澄清三国通道与五甲交流道的关联,免得错误愈来愈大:
  1. “三国通道”是一条独立道路,不属于任何交流道。
  2. 而我在复核理由提到的是“五甲交流道衔接三国通道的匝道”,这个“匝道”才是共同属于五甲交流道与三国通道。也就是说“五甲交流道衔接三国通道的匝道”皆为“五甲交流道”与“三国通道”的子主题。
以上,所以冀望各位能将描述的方向修正为“这个‘五甲交流道衔接三国通道的匝道’的关注度是否能向上继承至‘五甲交流道’”,至于三国通道本身已有关注度来源可证实关注度,故不探讨。--TimChen 初夏的东港之樱邂逅 2019年5月24日 (五) 13:33 (UTC)
    • 那把我前面说的 B 改成“五甲交流道衔接三国通道的匝道的关注度”就好了,其他部份意见仍一致。换个例子,一张专辑的关注度等于其中每首歌的关注度总和,加上整体的额外关注,除非其中的歌已经有自己的条目。--Yel D'ohan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3:29 (UTC)
  • 不同意。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母主题本身缺乏非一次可靠文献之深入介绍,而子主题有深入介绍,如果要写一个关于母主题的条目,并且严格按照维基的方针指引,会出什么事情?这个条目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因为按照WP:VWP:NOR,条目应当依赖有非一次可靠文献,这样的文献支持的文字也只能是关于子主题的。要么违反内容方针,要么写出一个符合内容方针但是文不对题的条目。显然这两者都不是我们所期待的。GNG的精神在这里依然是适用的——既然是子主题有可靠文献的深入介绍,那么就应该开一篇介绍子主题的条目,最多顺带提及一下母主题,决不能本末倒置。--Antigng留言2019年5月25日 (六) 02:17 (UTC)

关注度程序30日过长。

再开讨论:

参与讨论的对多方均同意先关闭此讨论,并另外讨论收集社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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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觉得这里太长,可以直接至下方参与讨论。~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12:21 (UTC)


首先动机:目前存废讨论中关于关注度提删的讨论,基本都是搁置。目前关注度和小小作品程序时间一致,明显不合理。小小作品可以经过时间提升。但关注度,除了正在进行的新闻事件,几乎无可能有提升。因此除了新闻事件可以要求一个月沉淀以外,其他类型的没有理论基础。而关注度过期被提报亦不慎活跃。几乎无人发言。条目创建人、提报人在30天之后可能都不再关注这一条目,自然无人问津。因此应当适当缩减程序的时间。确保双方能及时回应。再者,新条目投票和优良条目都缩短,关注度更没理由不缩短了。绝大部分条目的关注度是不会随着时间提升的,这和小小条目不一样。~ viztor 2019年6月15日 (六) 00:56 (UTC)

赞成立意。提报列表缺乏方便的基础设施,如标记进度、忽略指定项。建议允许在关注度提报后超过14天(2周)无编辑活动(亦或正文增减?)时即提起存废讨论(不过细想,这种提报人很可能已忘记了,倒是批量提报人可借助模板或工具列出);存废提报的截止日期,是否仍是30日后,以及他人通知悬挂人并移除模板应是多久之后(避免过快,后者宜至少24小时);新闻动态条目(符合{{Current}})是否、如何例外,仍是30天后提报?;有点希望关注度的存废讨论延长,减少未经复核,不过积压好像也没什么人关注了。--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1:37 (UTC)
30天我认为足够长给编者尝试进行改善,无论是是否忘记。而且我一般认为如果没法提供参考来源来彰显其关注度的话,就可以提报待处理,而且该提报仍然有人进行复核维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15日 (六) 10:50 (UTC)
@cwek:您作为编者,要如何改善关注度呢?~ viztor 2019年6月15日 (六) 11:31 (UTC)
找可以佐证关注度的参考资料,加入条目中--Wolfch (留言) 2019年6月15日 (六) 14:00 (UTC)
@Wolfch:您说的或许不错,不过若是非新闻事件,能找到大概也早就找到了。目前我在AfD都看不到有人讨论,您觉得是否有改善流程的必要呢?~ viztor 2019年6月15日 (六) 20:51 (UTC)
@viztor:关注度不足的条目,有时是“有参考资料,但未达有效介绍,不足以佐证关注度”,这种情形会需要讨论是否要删除(或是要增加其他可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另外,关注度不足的条目,有时也可能是新手用户创建,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改善。我是觉得30日的改善时间已足够。若要再缩减改善时间到14天,我也赞成。--Wolfch (留言) 2019年6月15日 (六) 22:21 (UTC)
@Wolfch:您还有其他看法吗?--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1日 (四) 07:58 (UTC)
@cwek:我提到的“忘记”指放弃改善的提报人,一般只能在30日后由维护人提醒或批量代提。“就可以提报待处理”,我猜会被直接关闭讨论,转交关注度流程等待。--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14:25 (UTC)
(:)回应:用户也要有足够时间改善条目,而且来源不只限于线上,线下来源需要更多时间去寻找,一两个星期没能抽空到图书馆,你就要删去条目吗?何必急于删去条目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17日 (一) 07:37 (UTC)
简单而言,如果提报前就处理好关注所需来源问题,那就没有了提报的必要。提报,要么提报者不想查,要么提报者查不到,只是善意期望有人接锅。30天的接锅时间,应该足够有心处理去处理。30天+7天都没人处理,那就是真有问题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17日 (一) 08:39 (UTC)

小结 01

(:)回应

  1. 有些新手写了条目后,要多花时间去找来源,我们要给予足够时间让新手有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急于提删条目会吓怕新手。
  2. 巡查条目不能只看线上来源,对于已存在于条目的线下来源,巡查员也要花时间到图书馆验证,这都需要足够的时间。
  3. google 自己也说他们不会把所有来源都呈现在搜寻器中,而且涉及版权问题,有很多来源都不会放在线上,线上来源始终有限,大部分来源都存在于线下,我们须给予用户足够时间寻找线下来源。
  4. 很认同User:94rain的观点,明显不符合关注度的可以雪球提删,何必急于删去可能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条目呢?
  5. 很认同User:A2569875在没有给多足够改善时间,就急于提删条目,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
  6. 方针订明“删除应是最后手段”,维基对于提删及删除条目都倾向审慎的,在提删前,应给予足够的改善时间。
  • 这是两个星期和一个月的区别,你要明白很多用户生活都很忙,30天的时间是确保用户有足够的时间改善条目和到图书馆找线下来源的时间保证,而且给予足够改善条目的时间确实可以减少未有足够时间就被删去的争议,你为何那么急于提删条目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3日 (日) 10:56 (UTC)
明白。之前说了我为何认为14以及30天没有不同的原因。话说挂关注度的时候也没有通知主编不是吗?如果有人悄悄的挂,主编没有放入监视列表忘了看条目,主编也是提删时候才发觉。其实说冲冲删除条目,是否您同意关注度提报至AFD后至少需要14天才删除,不是现在7天?--Cohaf(talk) 2019年6月23日 (日) 11:33 (UTC)
没有放入监视列表忘了看条目-->没有/忘了看监视列表条目@蟲蟲飛:--Cohaf(talk) 2019年6月23日 (日) 14:08 (UTC)
  • (+)支持缩减至14日或者更短。加上AFD的7日,事实上从挂上关注度模板到真的删除也有21天,已经十分足够。至于有人提出可能没有时间去图书馆,我只想说:其实,没有时间去图书馆没有关系,条目被删也不是永远被删,哪怕你在一年之后才去图书馆,到时候再DRV就行了,难道你说你没有时间,要3个月后才有时间去图书馆,就要等你3个月吗。事实上主编应该在写条目之前寻找关注度来源,给予宽限期只是让主编补上来源,而不是在那段期间才去寻找。(另外我觉得挂关注度的时候能提醒一下主编是最好的,也许在缩短时间的同时,要求挂模板时通知一下主编?)--【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5日 (二) 04:10 (UTC)
(:)回应:不让用户足够的时间改善条目,匆匆提删条目,要用户在条目被删去后申请drv,这不就是把问题推到drv吗?大家觉得这是合理吗?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5日 (二) 09:55 (UTC)
(&)建议:对于缩短关注度流程时间有不同的意见,我觉得如果要缩短关注度流程,须解决以下问题:
  1. 用户被挂上关注度模板,也须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来源,其中图书馆的线下来源需更长的时间。考虑到很多用户工作都很忙,提供足够时间让大家改善条目是必须的。正如User:Cwek所言30天是确保用户有足够时间改善条目。
  2. 巡查员看到用户补上线下来源,也需足够时间到图书馆验证来源。而且很多巡查员工作都很忙。
  3. User:94rain的意见也很重要,“如果真的认为关注度明显不足、无改善空间,可以直接雪球提删不需要等待30天。”
  4. User:A2569875的意见也很重要,如果没有给予用户足够的时间改善条目,就提删,会容易引发争议。
  5. User:Nightwayyyyy的意见也很好,有时我们把有问题的条目移动到草稿空间,让用户慢慢改善条目,这是很审慎的做法。
  6. 现在AFD积压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少管理员去处理,把关注度流程缩短,也不等于可以很快就删去条目,而只会令AFD积压更严重。提删太多,也很难让管理员有足够时间每个提案的都仔细看。
  • 以上是缩短关注度流程的问题,我暂时看不到缩短关注度流程对维基带来甚么实质的好处。--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7日 (四) 07:03 (UTC)
    • 就以上,我作出以下回应:
      1. 根据方针,举证责任在于主张保留内容的那一方。加入内容的用户应该在加入内容的当下就已经同时加入来源,而不是在被挂了模板后才施施然地找来源。理论上我们没有义务等他们,如果严格执行方针的话,30日的程序其实也是没必要的,30日只不过是格外开恩。
      2. 有管理员不承认雪球关注度提删(例如AT)。
      3. 14日很明显是足够的时间,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7/13#肇和号巡洋舰也是用了非常相近的日数就完成了改善。
      4. 由于关注度指引并不适用于草稿,如果你把页面移进草稿,你用多少日改善也没问题,也没有人能够以关注度为由提删,那更说明了坚持30日流程的必要性欠奉。
      5. AFD积压更严重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个问题/烦恼,管理员大可以慢慢地逐个逐个提删处理,而且还是这句老话:举证责任在于主张保留内容的那一方,如果管理员确信没有人为条目的内容提供任何来源的话,他大可以删除条目;管理员自己为条目举证只是格外开恩。
    • 以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7日 (四) 11:01 (UTC)
(:)回应
  1. 我上面提出的问题如何解决?
  2. 缩短关注度流程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7日 (四) 12:52 (UTC)
  1. 21天已经足够你去图书馆查证。
  2. 大部分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巡查员去图书馆查证。
  3. 雪球提删只适用于非常明显的案例,跟我们所讨论的东西根本完全无关。
  4. “如果没有给予用户足够的时间改善条目,就提删,会容易引发争议”,那么请解释为什么正常提删条目不用等30天也没有发生问题。
  5. 移动到草稿空间就不会因关注度被提删,不知道有什么问题。
  6. 缩短时间充其量只会使过渡期的一段短时间的AFD增多,加上大部分的关注度模板都是被闲置30天,不明白你的逻辑何来。
  7. 缩短时间可以让一些不符合维基百科收录标准的条目尽快被删,好处和设定关注度准则的好处是一样的。--【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7日 (四) 16:16 (UTC)

(!)意见

  1. 这里的用户有学生、工作者、退休人士,每个人都生活都不一样,对于工作者来说两个星期的时间肯定不够。用户未能及时改善条目,就匆匆提删条目,把问题推到AFD,我看不到这样对维基有甚么好处。
  2. 一个巡查员不去图书馆验证来源,不能说全部巡查员都不去;我自己虽然工作忙,但我是会到图书倌验证来源的,但我也不能断言全部巡查员都会到图书馆去验证来源,始终没有人做过统计。即使只有少数巡查员愿意到图书馆验证来源,我们是否要为他们提供足够的时间去验证来源呢?
  3. 非常明显关注度不足的条目可以雪球,不明显的即有改善的机会,为甚么要急于提删呢?记住条目创建者不改善条目,巡查员也要帮忙改善,而不是只挂模板,然后提删。
  4. 我每天都在看AFD,偶尔也会看到争论。
  5. 有些用户把条目移动到草稿空间,是很积极的做法,因为我看到他们会改善草稿,而不是急于提删条目。
  6. 为甚么“缩短时间充其量只会使过渡期的一段短时间的AFD增多”?是甚么原因令恶化的问题突然消失?
  7. 缩短流程不会令条目尽快被删,你看看现在的AFD就会明白;AFD积压更严重的结果只会令管理员更不想处理;或者只能匆匆看看,然后结案,因为太多的提删的情况下,如何能仔细分析每个提删?
  • 我所担心的问题那么多,而缩短关注度流程的实际好处是甚么?我现在还是看不到。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8日 (五) 00:38 (UTC)
准确来说。30+7已经是相当充足的善意(当然如果得到巡查直接指点或者直接协助处理,那就善意满满了),如果新建编辑仍不改善的话,那是他的问题,但不代表不应该给这个机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6月28日 (五) 01:54 (UTC)
    • 你也说积压严重,那就是说给30天宽限期也是完全没用的所有人都会拖到Afd的时候才找来源,是这样的意思吗?
  1. 为什么给21天不够给37天就会够?请给出具体解释。
  2. 一般使用书籍的话管理员也是要求大概给出内容即可(我DRV的时候就试过),你要去图书馆找书没有问题,而且很欢迎,但这并不是拖延不合格条目删除的合理原因。
  3. 请解释一下为什么只有关注度不足的条目值得更多时间去改善,凭什么这类条目有优待(你这里说的是改善条目,而不是找来源,来源不是你改善就有的),对我来说这一类条目反而是最不值得浪费时间改善内容(因为没有关注度的话写得怎么样还是要删除),有这时间还不如改善一下有关注度的条目。
  4. 草稿空间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你大可以等到去完图书馆之后再补充来源。
  5. 你是不是误解了我的话?我说的是Afd不会比缩短时间前增多。
  6. 关于具体好处,我倒是想反问你一下:关注度准则的设定有什么好处?当然是那些不符合关注度准则的条目会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甚至有些掩饰的好的、为了增加知名度的广告涌入),当然是存在的时间越短越好啊。--【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8日 (五) 10:57 (UTC)

(?)疑问:

  1. 这是两周和一个月的区别,详细解释请看上面的留言。
  2. 线下来源不到图书馆,怎么能看到内容呢?除非你要到书店买,但你到书店买也要时间逛书店,买书也需时间。
  3. 维基一向都是审慎对待提删及删除,删除方针曰:“删除应是最后手段”在删除前应设法改善条目,其中当然包括补上来源以证明符合关注度要求。
  4. 缩短关注度流程,提早提删,令更加的提删呈请出现在afd(包括符合关注度未及时补上来源的条目),为甚么不会令afd更加积压呢?
  5. 关注度的目的是为了订一个标准,让维基收录一些真正有人关注的条目。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加要让用户有足够时间,改善条目,而不是匆匆删去。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8日 (五) 13:02 (UTC)
  • 在我看来,就算关注度提删是一个星期或是两个月,搁置还是会搁置,虫虫飞偏向争取让编者和巡查员有时间去找资料,和平至上偏向减少积压问题。如果如我上述说的用沙盒是不是更方便管理这些缺少关注度的条目呢?--奈威空白键|Sign 2019年6月28日 (五) 13:22 (UTC)
  • 我主张的不是减少积压问题,而是减少不合格条目的存在时间,这里可能有点误会。同意不符关注度的条目可以暂时放在沙盒/草稿页。
    1. 你到现在都没有具体解释为什么21天没有时间找来源37天就会有时间?请明示。
    2. 因为事实上大部分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都不会在14天后30天内补充来源,要补的一早补了,不然就是Afd的时候才有人补。
    3. 实际上我用书籍来源的时候AT就不需要图书馆
    4. 你说来说去也没有针对我的问题,为什么“删除应是最后手段”套用至关注度问题就要30天,而其他问题就不用呢?关注度问题凭什么拥有“免死金牌”?
    5. 请正面回答上面的两道问题,而不是千篇一律的重复一样的观点。--【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8日 (五) 16:16 (UTC)

(:)回应我上面已经回应了你,如果你觉得不够,我下面再补充:

  1. 关注度流程30天和AFD 7天是两个流程,不能混为一谈。维基社群都倾向提删至afd前就要好好改善条目,尽量在30天内改善后,不用提删。你说的21天应扣除afd的7天,14天就是两个星期。你可能比较闲,但你要明白每个人的生活不一样,例如我一个星期工作六天,周日放假,我到图书馆验证来源,也要足够时间计划一下。可能这个星期闺蜜约了一起去买衣服,下星期老板可能叫我出到外地去出差,14天的两个星期限期不就是把所有朋友的约会都拒绝吗?也把老板的工作安排搁置吗?30天有四个星期,我就可以比较好的计画甚么时间到图书馆验证来源。你不能不考虑每个人的生活情况,你生活很闲,是否就能断言每个人都是一样闲呢?
  2. 你如何断言“大部分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都不会在14天后30天内补充来源”?我每天都在巡查,我看到的情况和你不一样,有些用户是比较快改善条目,有些需要更长的时间。
  3. 你是巡查员,是一个可信的用户,你把大篇幅的线下来源的内容都贴在drv,管理员是从善意推定,觉得你不会骗他,这种处理也合理,但你不能反过来说来源不用验证?
  4. 上面已经重复多次关注度30天流程是要让用户寻找线上和线下来源,其他的提删情况完全不一样,你是巡查员,应该很熟这些站务的;还有甚么不明白,我要给你解释呢?
  5. 建议重看一下上面的留言,不明白的,我再解释。
    1. 我当时不是巡查员。
    2. 线上来源这里就不讨论了,因为线上来源肯定不需要那么久。但是,假如有一天,有一个用户说自己非常忙,需要180天寻找来源,那么按照你所提出的论点套用一遍,是不是要延长到180天?也许人家真的这么忙啊?但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3. 如果你对“大部分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都不会在14天后30天内补充来源”有疑问,可以统计一下WP:NP里面的条目有多少是这样的(依我所见,大半都是送到Afd了)。
    4. 在重申一次我缩短时间是为了避免一些人变相卖广告,尤其是那些为了提高知名度,但又不符G11的页面。--【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9日 (六) 09:36 (UTC)

(:)回应

  1. 没有补充
  2. 维基处理站务是按照既定的方针指引,现在的规定是30天,如果有人要180天,可以帮他移动到草稿空间。
  3. 你不如统计一下提删到afd确实被删去的占了多少,和条目最终被保留的又多少,和有多少提删积压超过一个月还未处理的,你就会明白缩短流程不等于提删会被马上处理。
  4. 明显的广告可以g11,不明显的可以直接afd,也不用刻意缩短关注度流程,始终我们要考虑一些新用户寻找来源需时;虽然不是很多用户到图书馆去验证来源,但我们也不能不考虑用户到图书馆寻找及验证来源的时间保证。
  1. 现在的规定是30天和14天是否合适没有关系,不应固执于旧有规则。
  2. 就算Afd不会被马上处理也至少会早14天结束。而且这正正反映了这30天根本没用
  3. 现实就是一些文笔不类似广告,但主题关注度很低(又未至于雪球)的条目会可以有37天的时间增加知名度、卖广告,直接提删99%都会退回然后走关注度流程。
  4. 重申一遍,关注度来源应该在写条目前已经备好,因为这些来源是写条目的依据
  5. 对于新用户查找来源需时的情况,如果他们是在没有任何关注度来源的情况下写成的条目,那么大可以先移动到草稿,找到关注度来源,加入来源里的内容,才移动回主名字空间。
  6. 按照你的道理,“如果有人要30天,可以帮他移动到草稿空间”为什么不行呢?因为据我的观察,极少有人在这段时间(14~30天)内加上来源,情况和需要180天的人差不多。--【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9日 (六) 12:27 (UTC)
(?)疑问:为了广告之嫌的条目,而要缩短关注度流程,而且管理员于afd已判断为“非广告”,何必执于己见要断言为广告呢?而且为了达成快速删去的目的,而不考虑让用户有足够时间寻找来源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29日 (六) 12:44 (UTC)
  • 有一些条目是宣传语气不明显,这种也不能直接删除(一般如果有人提出走关注度,通常管理员都会认同),要走关注度流程。另外,我从来没有“不考虑让用户有足够时间寻找来源”,14天已经满足绝大部分用户的需要了,我认为不应该为了那些极少数的情况而让大量不符合维基百科标准的条目长时间存在。--【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9日 (六) 18:49 (UTC)

(!)意见:既然社群于afd讨论的共识为“非广告”,为何要坚持己见呢?而且通过缩短关注度流程去解决广告问题也不是正确的做法。--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30日 (日) 02:37 (UTC)

  • 或许可以类似条目评选“延长期概念”的作法:先关注度14天,若14天没有做出与WP:列明来源相关的编辑,则AFD;若有,则延长14天,即改为最长35天(14+14+7)最短21天(14+7)。
    有以下几种可能:(意味著,关注度未满28天的关注度提删都要“准时结案”)
    1. AFD 7天 雪球结案:7 = 7
    2. AFD 7天 + 7天关注度期 + 7 天第二次AFD结案:7+7+7 = 21
    3. AFD 7天 + 7天关注度期 + 7 天第二次AFD(可决定是否继续延) + 7天延长关注度期 + 7 天第二次AFD(不可延):7+7+7+7+7 = 35
    4. 直接14天关注度期 + 7 天AFD结案:14+7 = 21
    不知道各位对此有何看法,标准流程顺利最长35天,比旧制37天再少两天,并且也有提供21天方案,相信大部分会走21天方案,因为有要求“14天有做出与WP:列明来源相关的编辑才能延长14天”。--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6月30日 (日) 09:40 (UTC)
  • 原生广告?--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9:19 (UTC)
  • (-)反对(-)反对(-)反对,因为很重要我必须说三次。
    • 不具有关注度的事物并不影响社群的运作,更不会影响读者阅读的权利。同理,程序长短也不会影响任何事物。若真的有任何影响,我想这程序绝不会使用到现在。
    • 并不是所有编者都具有足够的时间能够证明关注度,我也知道一定会有人说“既然不能证明关注度,那么干嘛那么早创建?”、“没有关注度就是没有关注度,留著有何用?”或是“既然没时间证明关注度,干嘛创建?”之类的话语,但是请说出这些话的人(※)注意,你并不是当事人,你不知道对方的心情,对方当下可能也不知道会如此,可能认为关注度足矣,但每个人对于关注度的定义保有不同想法,因为我认为现行关注度指引并不完全,因此请保有同理心。
  • 既然不影响任何事物,留著30天也应无大碍,缩短流程期限可能又会衍伸更多问题,也不能解决任何事情,更何况只有少数编者会默默地帮忙证明关注度,若今天你没有兴趣的条目被提报有关注度问题,我相信这绝对不关你的事。--SmallTim 2019年6月30日 (日) 13:01 (UTC)
      • 阁下说的话令人费解。假如不具备关注度的条目的存在“并不影响社群的运作,更不会影响读者阅读的权利”,不会有任何影响,那么为什么社群都同意要删除不具关注度的条目呢
      • 另外,“若真的有任何影响,我想这程序绝不会使用到现在”更是言之无物,现在我就是在说我认为有影响,所以要改,然后你说这规则一直存在所以没有影响?
      • 而且,你说了那么多我也不知道这和14天和30天有什么关系。程序长短不会有影响那么不如干脆99999999天好了?反正不会有影响。--【和平至上】💬📝 2019年6月30日 (日) 14:39 (UTC)
    • 我的条目有被挂版过,所以了解感想。我也时常为条目添加来源,发觉来源。我认为这类事情往往都是提删后才有人发觉需要这样处理,不见棺材不流泪,所以有没有30天没有问题,是需要有人关注缺乏关注度来源的内容才重要。放30天没人管也无用。--Cohaf(talk) 2019年6月30日 (日) 14:19 (UTC)
    • (~)补充我也讨厌有些原生广告需要30天关注度。这类简直是帮忙打广告,但无法移除。--Cohaf(talk) 2019年6月30日 (日) 14:25 (UTC)
    • Cohaf正好道出了我想说的观点。--【和平至上】💬📝 2019年6月30日 (日) 14:39 (UTC)

(:)回应

  1. 原生广告可以直接afd,afd既判断为“非广告”,就是提删者误判,改30天关注度流程有甚么问题?
  2. 很多被挂关注度模板的都是新手,为甚么不协助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吓怕新手呢?
  3. 请注意:挂关注度模板,不只是让条目创建者看,其他用户也可以帮忙改善条目。此外,巡查不只是挂模板,还要帮忙改善条目,因此请勿急于提删条目。
  4. User:MeritTim的意思是关注度流程既已进行中,即使放30天,让用户改善,对维基也没有害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制度,既然没坏,就别修。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30日 (日) 15:06 (UTC)
  • 原生广告好多维基人都不认同是广告,我加入以来都一直推动为广告,不是判断错误,而是社群还没有这个共识,但也是打广告者的一套。吓新手,没有帮忙改善,不是挂模版,而是改善,对的,一定要,但多少巡查员做到,您做到了吗?看看我最早加入时候被您大量挂模版就跑的条目,非常可怕。以上,谢谢!--Cohaf(talk) 2019年6月30日 (日) 15:14 (UTC)
  • 我已经提醒过您请勿散播虚假谣言中伤别人,您现在又来﹗甚么“大量挂模版就跑的条目,非常可怕[来源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就是人身攻击﹗既然“社群还没有这个共识”,就是您一己之见。维基一向都是重视“共识”,请勿以一己之见凌驾于“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30日 (日) 15:30 (UTC)
  • 我已巡查了一万六千次以上,你只举了一年前四个条目,我各挂了一个模板,你如何把“一”定义为“大量挂模版”?和如何“吓怕”?由于这个讨论与本案无关,我已到您讨论页请求与您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9年6月30日 (日) 16:39 (UTC)
  • (:)回应对不起,如果伤害了你,但我真的很害怕。作为一个新手,我真的很震惊。如果我的话伤害了你,抱歉. 至于一个新手,一个是可怕的,我以为我的文章会被删除. 我只写了几篇文章,所以四篇对我来说似乎很多.感谢您的理解.谢谢您.--Cohaf(talk) 2019年6月30日 (日) 16:54 (UTC)
  • (?)疑问
  1. 上面三个条目我看到你的条目有些段落没有来源,只挂了“没有文内引注”和“补充更多来源”,提醒你如何改善条目,又不是提删,如何令你害怕?
  2. 你还未回应我的问题,我只挂了一个模板,你如何把“一”定义为“大量挂模版”?夸大其辞,言之凿凿?
  3. 这个讨论与本案无关,请移步至讨论页。
  • (:)回应我作为新手,也不懂为何有这些模版,又没有到条目或者我的讨论页留言解释,就是挂了后没有后续。我看了看,里头有关注度一笔,就是notablity unreferenced,我误会没有关注度,吓死了。这个与本案有关,是挂的时候应该提醒,应该好好教育新手,不然14天不管与30天不管无关。一个为大量,以上和平至上已经提醒过您了,不要跳过回应,我写了约10个条目,您挂了4个 (且一个no footnotes但明显是有footnote),所以非常恐怖,想想40%的条目被挂了模版。所以还是这句话,14天与30天没有不同,如果要帮忙新手改善非常好,但是我不认同您有帮忙我改善。非常巧合是图书馆条目,您一直说有人需要去图书馆找来源,您有去图书馆帮忙我找这些条目的来源吗?1年后还是这样。说白了,这个理由保持30天非常不妥。--Cohaf(talk) 2019年7月1日 (一) 05:05 (UTC)
  • (?)疑问
  1. 我重申:我巡查了一万六千次以上,绝大部分都是回退破坏、提报破坏、提报速删、提报侵权,改善条目,绝非如你所言“大量挂模版就跑的条目,非常可怕”之前我已经提醒过你,请勿发表虚假失实的言论中伤别人,请你谨言慎行﹗在没有事实根据前,请勿发表虚假言论﹗
  2. 我挂模板的时间,再过几个星期,你就已经上任巡查员,你说你不懂notablity unreferenced的意思,以为是提删,吓怕了你,我谨此致歉﹗有关新加坡的来源很多都在新加坡,你在我挂了模板,你也在几个星期后找到来源,改善了条目,如果不挂模板,如何标识你条目的问题呢?
  3. 你还未回应我的问题,我只挂了一个模板,你如何把“一”个模板夸大为“大量挂模版”?夸大其辞,言之凿凿?
  4. 这个讨论与本案无关,请移玉步至你的用户页讨论。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05:58 (UTC)
我没有说您全部巡查都是这样,是说我刚刚加入维基时候的。证据已经提供了,不算没有证据。我也说了,如果使您感觉不快,道歉了。现在是说条目巡查,1万次巡查也没有大不了,我个人认为巡查的量不重要,巡查的质量才重要。一个新手认为可怕就可能新手被吓跑,这名新手可能会是以后的编辑大师,这样被吓跑有点可惜。挂版没错,但是挂关注度有关的模版最理想是与主编说如何符合关注度。我已经回应2次您第2点了,我也不愿意做复读机。与本案有关的就是使我领域,没有与主编沟通且挂版很有可能不了了之,最后还是提删,30天与14天没有不同。--Cohaf(talk) 2019年7月1日 (一) 06:08 (UTC)
(?)疑问:你还未应我的问题﹗
  1. 我重申:我巡查了一万六千次以上,绝大部分都是回退破坏、提报破坏、提报速删、提报侵权,改善条目,绝非如你所言“大量挂模版就跑的条目,非常可怕你所提供的例子都无法印证你的言论﹗之前我已经提醒过你,请勿发表虚假失实的言论中伤别人,请你谨言慎行﹗在没有事实根据前,请勿发表虚假言论﹗
  2. 你还未回应我的问题,我只挂了一个模板,你如何把“一”个模板夸大为“大量挂模版”?夸大其辞,言之凿凿?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06:28 (UTC)
已经回应了,请阅读以上段落。谢谢您。--Cohaf(talk) 2019年7月1日 (一) 06:58 (UTC)
  • 你还未回应我的问题,你所提供的例子都无法印证你的言论﹗,你公开批评我大量挂模板,但你所提供的例子都未能澄明你的虚假言论。既然你无意回应,我也不再纠缠,但我要提醒你谨言慎行,不要发表不符合事实的言论。--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07:05 (UTC)
  • [讨论页回应复制,由于虫虫飞把同样的话也放入我的讨论页]说了请读完振幅内容,以上的内容请冷静阅读,用大体或者粗体在网络上写就有点在骂我,我有点害怕😨。我也只是说了我刚刚加入时候,写了几条条目,就被挂了模版,非常大量我的条目被挂了模版,也没有解释,我非常害怕😨而已。--Cohaf(talk) 2019年7月1日 (一) 07:46 (UTC)
  • (我建议在讨论页讨论,你又不听,要两边回应,我也只能两边回应)你提到的不过是4个条目,如何叫做“大量”?如果我不叫你澄清,人家以为我巡查很有问题,而且你现在所说的和你在客栈公开批评我:“你的条目被我大量挂模版,令你感到非常可怕言论的意思很不同,之前你说条目被挂了大量模板,现在又说有大量条目(其实只有4个条目),为何忽然又改口?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07:58 (UTC)
  • 我是认为有关这个讨论才放入这里的。我说了当时写了10条,4条在我眼里就非常多了,4个条目就是4个模版,我当初认为非常多了,要一个一个去改善,不然可能删除,可怕难免。所以说挂模版的时候有与主编沟通非常重要,可能可以马上解决关注度问题,或者主编认为不妥,就G10,也无需提删。这个就是我要说的点。--Cohaf(talk) 2019年7月1日 (一) 08:05 (UTC)
  • (这个讨论与提案无关,请在讨论页讨论)谢谢你回应﹗你看你当时的言论:“你的条目被我大量挂模版,令你感到非常可怕现在虽然又改了口,但没关系;你要明白,你这样大声夸大其词,人家路过会有误会。你前后言论意思不一样,不论你是澄清,还是收回之前言论,我觉得这个讨论可以结束了。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08:18 (UTC)
  • 谢谢您的谅解,讨论页持续了。但我没有改口,耐心读全文您就会了解了。话说您对我的意见看法如何?--Cohaf(talk) 2019年7月1日 (一) 08:24 (UTC)
  • 敝人就和平至上之言论能做出下列言论:
    • 不具有关注度不影响任何事物,但不代表其主题具有意义。照你如是说、照你如是费解,那你大可以主张废除关注度指引。
    • 敝人的言语真的不值你下细心费解。言之无物又是你自己主张的意思,若程序真的有影响,绝对在此之前就不适用,不可能撑这么久。请指出此句何处言之无物?
    • 好啊,你可以主张这么多天,反正又不影响我,是吧?你以为大多数人都像你一样这么有时间吗?这句听不懂,就只能请他人翻译下了。
  • 话不投机半句多,既然费解就更不要用自己的意思解读敝人的想法,所以敝人也说了不要用自己的意思解读我的想法,发言也请多多思考自己的言论是否符合现况,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敝人不为五斗米折腰。--SmallTim 2019年6月30日 (日) 15:33 (UTC)
    • 若担心条目具有疑似宣传之语句,是否可以讨论相应解决方案,如搜集多方之客观意见辨别条目是否具有宣传语气,而不是针对流程长短进行修改,这样并无法解决问题。--SmallTim 2019年6月30日 (日) 15:40 (UTC)
    • @和平至上:你对我的言论有其他模糊视听的解释让我非常不能接受,然后让你澄清何处言之无物也回答不出个所以然,那么一开始就干脆不要说出这句话不就好了吗?发言前请多思考,切勿言之无物。--SmallTim 2019年7月1日 (一) 00:48 (UTC)
  • (!)意见看了一下,目前{{非中文}}的删除大限是14天,有在翻译的确实有在翻译,没在翻译的一样丢在那,然后被删;目前{{小小作品}}的删除大限是30天,有在扩充的确实有在扩充,没在扩充的一样丢在那,然后被删,这样看上去,30天和14天没有本质差异,有编者改善的会改善,没编者改善的一样会丢在原地等时间到被删除。--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日 (一) 05:31 (UTC)
(:)回应上面的留言不是已经讨论了时间差别的问题吗?
  1. 这是两周和一个月的区别,详细解释请看上面的留言。
  2. 用户到图书馆验证来源,和用户到图书馆寻找来源,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3. “没编者改善”不是一个缩短关注度流程的理据,请注意:关注度流程不只是让条目创建者有足够的改善时间,有时改善条目的不是条目创建者,而是其他路过的用户。因此,即使条目创建者没有编辑的意向,我们也不能排除有其他路过用户出手帮忙的可能性。这正如afd讨论时间是七天,虽然留言的可能只是头两天,但我们还是要确保afd有足够的讨论量。
其实和平提出的核心观点,就是认为某些挂关注度的实际上是类似广告,但不能用G11处理的,想通过缩短时间来处理。其实首先如果认为有隐性广告嫌疑的,请使用AFD并且不用以关注度而你认为合理的广告怀疑理由提出,是驴是马,拉出了溜一下就知道;其次可以考虑根本性技术:把NOINDEX功能在特定命名空间的限制关闭,这个对于SD及AFD的都有好处而满足贵的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日 (一) 07:35 (UTC)
  • @Cwek:原生广告只是我建议缩短时间的原因之一,而且我已经多次强调只要打广告的人把广告写得像条目,那么便100%不能透过AFD直接删除。当然有一些可能真的不是广告,但正如我所言30天完全是不必要的。
  • @SmallTim:我不会反对关注度指引,因为我认为这是必要的,而社群认为要设置这规则就是明显因为没有关注度的条目会造成影响(没有影响没什么要删除?),因此你这没有关注度的条目不会有任何影响明显不成立,不然请你解释社群为什么要把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删除?若你这前提不成立,后面的论点自然不攻自破。请你正面解释这一点。(另外,你完全没有说将30天缩短到14天对编者有什么具体区别,好像说的是改成秒删一样,你说的话完全没有针对讨论的内容,所以我说你言之无物,这用词可能不当,那我收回,你的言论是“偏离主题”才对)
  • 加入一直沿用这规则就是这规则有效?这简直是歪理。如果你真认为是如此,那么为什么方针指引一直都有人修改为什么需要这一页来讨论修改方针?--【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日 (一) 11:45 (UTC)

(!)意见:我觉得提案应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 把关注度流程缩短,对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2. 如何解决很多用户生活很忙,到图书馆寻找来源,和巡查员到图书馆验证来源都需要时间。
  3. 关注度流程中,条目挂上关注度模板,不只是让条目创建者知悉条目问题,也让路过的用户帮忙改善条目。30天是一个时间保证,让问题条目能接触更多的用户,让大家都能帮忙改善条目。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12:13 (UTC)
不文明讨论,已提报AN,且已经有管理员处理

与议题无关的讨论,以及相关对不文明行为的讨论。已由管理员处理。~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7:12 (UTC) ---

  • User:和平至上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
    • 我为何要解释“社群都同意要删除不具关注度的条目”呢?我主张维持30天,扯到这自然是你没话说转移焦点,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
    • 我没说具体区别吗?你要不要回去看一下留言,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奇怪了,我不是说过“并不是所有编者都具有足够的时间能够证明关注度”吗,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
    • 程序缩短与否并不影响社群,除非当前方针与现时不符、极大差异、不敷使用等其他状况才视情况修正(我认为)。方针并非指引,须有一定的稳定性,在我看来,程序长短并非大事,修改程序并不能改变现状,最有问题的是人心。
  • 我不知道什么不攻自破,我只知道死鸭子嘴硬而已。我只是“照你如是说:那么为什么社群都同意要删除不具关注度的条目呢?”推论而已,你反问我,自然意思是“激问”,意思在反方,你这句意思难道不是“干脆就不要同意删除不具关注度的条目”,若我误解,请你解释,我相信叫他人看待这句话,见解应与我的推论大同小异。
  • 程序缩短社群就会变更好?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叫你解释何处“言之无物”也回答不出来,随后又改口“偏离主题”,那下次解释会不会又改口说我“滥用傀儡[开玩笑的]”?出尔反尔的语句我实在看不下去,与其这样出尔反尔,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SmallTim 2019年7月1日 (一) 16:08 (UTC)
    • 我认为你的话语内容已经严重违反WP:文明,诉诸人身,请撤回这言论。--【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日 (一) 16:29 (UTC)
      • 言论你大可直接删,我是不会撤回的。除非,也没有除非,怎样都不可能。我何以诉诸人身?请举例,我有骂你吗?SmallTim 2019年7月1日 (一) 16:36 (UTC)
        • 你的论点和之前其他用户提出的一模一样,老调重弹,我已经作出回应,所以我不会再回应,除非你回应我就之前其他用户所发表的意见之回应或者提出新观点。至于文明的问题,交由其他用户定夺,这样继续讽刺别人也没有意思。--【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日 (一) 16:43 (UTC)
        • @MeritTim:您好,我相信大家都有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相关议题的深入讨论、达成共识也都有帮助。我相信您并非是有意激化。您也有权表达情绪和不满,但因为表达情绪而导致无法继续沟通是我不愿意看到,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1日 (一) 18:17 (UTC)
          • @viztor:说成这样,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难道说生气是我愿意的吗?
            • 你说得不错,人人是皆由权利可以提出自身的看法,这点我认同。但是意图混淆视听,胡乱解释他人的言语是我不能接受的
            • 第一次请当事人三思而后行,就是警告他快踩到我的底线了,不要再犯相同的事情了,指控我的言论是“言之无物”时,我本来就要留不好听的话了,但我觉得先做个提醒,不必要把场面弄得如此难堪,但是又看到“偏离主题”,你知道我已经发飙了,然而请求解释,也迟迟未得回复,最后反提报我“破坏”?
            • 我并不要求当事人道歉,因为在其他人的眼里都认为整起事件都是我的错(包含你),我要求的只有说话三思而后行、谨言慎行而已,难道这点真的这么难吗?
            • 我虽然发飙了,但我还保持著理性。我最后的回复说起来的确是讽刺,但我已经修饰过我的词语了,我原本还会骂更难听的话,像是“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我没有说成“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我没有说成“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我没有明讲成“人身攻击内容已移除”等。我为何多此一举?因为我认为对方绝不是我的敌人,连我的敌人都称不上,所以我选择稍微保持理性。
          • 我想信这个场面并不是任何人都想看到的,包含我在内,但当事人没有同理心这件事,是整起事件的爆发点。换作今天你的底线被人攻破了,尽管情绪反应没我这么大,心里难免也会有点不是滋味,不是吗?难道同理他人这么难吗?SmallTim 2019年7月2日 (二) 00:53 (UTC)
            • 请停止你的谎话。
              1. 之前你说你没有讽刺,还说我“诬告”你,现在又改口了?
              2. “看到‘偏离主题’,你知道我已经发飙了,然而请求解释,也迟迟未得回复”,不好意思,依我所见你根本没有问我为什么偏离主题,而是直接开始人身攻击(而我完全没有回应进行人身攻击的意见的必要),完全并非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我看漏了你的发言,还请告知。
              3. (节删)”是在进一步进行人身攻击。
              4. 你在WP:ANM的发言:“委托处理:请依发现人所愿封禁无限期。”或违反WP:GAME,请注意不要再做出这样的发言。--【和平至上】💬📝 2019年7月2日 (二) 10:05 (UTC)
        • 请尽量保持冷静。--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1日 (四) 08:25 (UTC)
  • @蟲蟲飛:您好,我有注意到您多次提及“需要去图书馆查找内容”的情况,但我认为这些情况实际有限。之前在回应Wolfch是也有提到。对于历史性,或是学术性的内容,需要查找图书馆,我没有意见。也应当允许延长时间。但如果是流行文化,比如AfD至今积压的各种当代唱片、单曲类条目(特别是疑似广告的条目),我相信即便到图书馆也不会找到有结果,不知您是否认同?我倾向于认为即时的反馈和沟通问题比搁置问题常常是更好的解决方法。这可能和宇帆偏好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我也认为,顾及到他的担忧,拥有7天+7天提删流程或者是14天+7天时间也足够编者回应和冷静。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1日 (一) 18:26 (UTC)
    • 我认为实际上要看条目创建者、路过的编辑、巡查者的看法,如果三者有意愿的话,自然会相互协助去改善,但是可能需要时间,30天我认为已经足够长,即使我推测一些新手可能根本不会再管自己的创建条目,也没人接手,巡查也只是给出意见,但我认为还是可以等,30天+7后自然有归宿。——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2日 (二) 00:41 (UTC)

(!)意见

  1. 线下来源不只限于书籍,包括影片、录音等资料,图书馆可以找相关资料外,很多资料馆也含丰富资料,寻找这些资料都需要足够时间,30天是一个时间保证。
  2. 改善条目不只限于条目创建者,路过的编辑、巡查者也会帮忙改善条目,因此条目须有足够的时间让大家改善。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日 (二) 09:09 (UTC)
@蟲蟲飛:您真的认为上述“流行文化”和即时类的主题也需要去线下搜寻资料吗?~ viztor 2019年7月2日 (二) 19:41 (UTC)
  •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说法非常勉强(指“事过境迁后,线上来源也会消失”,互联网上的东西永远不会真正的消失。)。在您说的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为不符合关注度了。~ viztor 2019年7月3日 (三) 07:47 (UTC)
补@蟲蟲飛~ viztor 2019年7月3日 (三) 11:17 (UTC)

14天checkpoint方案

A2569875提出“14天Check point概念”:14天是一个Check point,有相应改善的让他再走14天,依我所见有其他用户支持这方案,而我也认为这一个方案值得讨论,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方法(经过实际的调查(见下),我发现实际情况并不适合推行此制度,故撤回我的观点。修改于2019年7月4日 (四) 14:20 (UTC)),但由于上面的讨论比较长,所以这里开新段落讨论这个方案,不知各位对这方案有何意见?--【和平至上】💬📝 2019年7月2日 (二) 17:38 (UTC)

(-)反对

  1. 新提案是假设只有条目创建者才会改善条目,事实上巡查者、路过的编辑也会帮忙改善条目。
  2. 线下来源比网上资源丰富得多,编者找来源,和巡查员验证来源都需时。
  3. 看不到新提案对维基带来甚么实质的好处。
  4. 新提案没有解决反对者提出的问题。
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0:09 (UTC)
  • (?)疑问哪有假设只有条目创建者才会改善条目?,一样是巡查者、路过的编辑都可以帮忙改善条目,“巡查者、路过的编辑和条目创建者”都是“人”,14天Check point是检查有没有“人”正在改善而已。--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3日 (三) 04:33 (UTC)
(:)回应:寻找来源是很容易的事吗?一两周没空去图书馆找来源,还未开始动手改善条目,就被你检查到条目没有编辑,就误以为没人去改善吗?就要马上提删条目吗?这样很容易吓怕新手﹗你看cohaf连人家在他条目上挂个模板,提醒他如何改善条目,他就感到很可怕了,为何不用理心去对待新手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5:57 (UTC)
如果需要时间,可以再说明。兀兰区域图书馆挂错误模板=/=提醒如何改善条目,可怕.--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6:06 (UTC)
  • (+)支持是一个好的(=)妥协。如果有人反对,可以看看14天后提删时候可否帮忙改善条目。实际行动比较理想。但我有一个建议还没有包括,就是与主编沟通。如果能够改善至无需模版最理想,主编没有信心,有心的巡查员加入,要去图书馆或者档案馆可以,可以在AFD发言说自己忙,但是会去,如果没人管,叫主编G10条目也可。--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1:43 (UTC)
(?)疑问
  1. 不认为提案是“妥协”,人家去找线下来源,也要时间,未找到前,肯定不会有编辑,然后条目被提删,这样会吓怕新手。
  2. cohaf的条目连被人挂个模板也说被吓怕,不明白为何不以同理心去对待新手?反而急于提删条目。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4:52 (UTC)
上面说了如果需要时间,可以再说明。我当然有同理心啦,被吓怕了后我也不愿意其它人被同样遭遇,所以我基本是马上改善,尽量查来源,看看我在G5挂的hangon啊,关注度提删时候保留的意见啊,等等。话说回来我也没有提删过多少条目的理由为关注度。我认为是不错的妥协。--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5:06 (UTC)
(:)回应:你参与afd讨论的时间比实际做站务的多,我能理解你没怎样提报关注度流程。我每天都处理大量站务,可以肯定告诉你用户在关注度模板挂上去后,会持续改善条目的,因此请勿急于提删条目。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5:49 (UTC)
你参与afd讨论的时间比实际做站务的多[来源请求].用户在关注度模板挂上去后,会持续改善条目的.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果, 我不会急于提删除.--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6:06 (UTC)
  • 首先,贡献记录无需offset,容易出错,需要看我全部记录。然后AFD参与,CU处理,提出快速删除,DRV,巡查次数可以去看看,我没有实际做站务?不妥嘛。就您说的那个期间,我正好有提交关注度,但我是先找来源后发现还是可能不足才提交关注度社群讨论,里头也有说明为何提交,这是我一贯做法,不是只是挂模版了事。挂了模版就走不是非常理想。话说回来14天与30天看不出有任何不同,模版都是同样事件挂,模版里头有说到提删,所以一样恐怖。可能不是挂版本身恐怖,是模版需要改善语句。但挂版的时候可以看看模版语句也不错。--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7:10 (UTC)
  • 从目前虫虫飞和cwek的论据来看,我无看出任何有效的论据论证关注度和其他类型的提删有何不同,如果只是整体认为“需要足够的改善时间”。那么我认为二位倒不如直接要求延长AfD处理时间。~ viztor 2019年7月3日 (三) 08:03 (UTC)

(:)回应

  1. 上面不是已经说过很多次,关注度的须寻找来源和验证来源吗?这个是其他提删很不同的地方,也是最花时间的。
  2. 反过来说我们看不到缩短关注度流程的必要性。
  3. 我们也看不到缩短关注度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相反只是把问题推向afd。
  4. 我们提出的问题,提案也没有根本性地解决。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8:16 (UTC)
  • 我看讨论1周,没有合理异议通过,如果有合理异议可能投票表决即可。一直坚持自见且没有任何能够退让不是讨论而是煮。讨论串够长了。如果投票结果没有任何明显结果,就无共识结案。大家能够去写条目的就去写,想巡查的就好好去巡查,没有错误的挂模版,能够帮忙新手的就去帮忙。这样讨论,重复又重复,复读机,基本没有在好好正面为了维基做出贡献,而是浪费时间的煮。祝大家能够理解对方的看法,冷静,文明的讨论。不要含沙射影。谢谢大家。--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8:49 (UTC)
(※)注意:“投票不能代替讨论”。维基共识的形成过程是一场辩论,必须有效回应及反驳对方的意见,重要的不是票数,而是各方理据的质量。--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9:25 (UTC)
(&)建议:由于双方讨论都在重复和坚持自己的看法,这样讨论下去也没有结果,或者这个提案放七天,如果没有很有说服力的理据反驳其中一方,这个提案就无共识结案吧。--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09:33 (UTC)
我是说合理的投票,共识有时候可以投票产生,例如DYK,GA,FL,FP,PRIZE,FA,DC,RFA,RFB以及很多客栈方案。--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09:49 (UTC)
(※)注意现在就是没共识,反对提案的意见,你回应了吗?你的回应有效吗?反对方提出来的问题,你提出了解决方法吗?为何要急于通过提案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0:06 (UTC)
您有什么没有回应的问题?--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10:58 (UTC)
未观察到您有提出新的有效的论点,若有遗漏还望指正。而之前提过的内容,相信前述都有回应。~ viztor 2019年7月3日 (三) 11:05 (UTC)

(:)回应:

  1. 条目创建者、路过的编辑、巡查者到图书馆或资料馆寻找来源,或验证来源,都需要足够时间。
  2. 关注度提报及afd的积压已经很严重,把关注度流程缩短会使问题恶化,哪有那么多人力去处理恶化了的问题。
  3. 提案对维基带了甚么实际的好处?
  4. cohaf上面不是已经多次提及别人在他条目上挂一个模板,已经令他很害怕,为甚么不以同理心去对待新手,而要急于提删?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1:07 (UTC)
(&)建议:关注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短短两周时间能解决;我很少反对,我是真心看到这个提案对维基的发展不好,如果想简化程序,我建议缩短小小条目的时间,即使减至7天,我也不反对,因为有心改,是可以很快改好小小条目的。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1:25 (UTC)
  • (!)抗议为何substub就可以7天,这样简直就是热血删除了有关注度的条目,其实只有中文维基有substub,这类条目英语维基一大堆。虽然我们就是如果缺乏也不能乱建立低质量的条目,但这样7天有点暴力些。要我可以接受14天。--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11:39 (UTC)
  • 编辑冲突您的第一个问题上述已经有回应,此处复述一遍:a.绝大多数内容不存在这个情况。b.少数内容也可以应提请者请求延长时间。c.目前从已有的关注度提报页面看,并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即便有,也是在进入提删流程才有人进行查询。您的第二个问题上述也有回应过:希望拖延时间,并不能达成缩短积压的问题,只是朝三暮四饮鸠止渴的处理方式。拖延问题并不会使其消失。第三个问题过于宽泛,并非是可回答的问题。第四个问题,首先a. 此案与Cohaf是否会害怕无关。二来b. 希望能对新手友好的方法是主动协助处理关注度,而非是拖延时间,这样的做法并不一定友好,因为无论是提案人和被提案条目的关注者都无从就关注度问题作出辩论,无讨论空间。~ viztor 2019年7月3日 (三) 11:33 (UTC)

(:)回应

  1. “提请者请求延长时间”?很多被提删的都是新手,新手就不会知道怎样请求。而且路过编辑一般找到来源,才动手编辑条目,何来请求?何不把条目留着,路过的用户看到,就自然去编辑。
  2. 你是回应了,但不是有效回应;让用户足够时间改善条目,不等于就是拖延,而是让用户足够时间去改善,而且用户贴来源,和巡查者也要时间去验证来源。维基一向主张审慎处理提删,在充份努力后,仍无法改善,才应考虑提删。放着也没坏。
  3. 既然答不出提案对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就别改了,记住“没坏别修”。
  4. 对,你也同意要协助新手,但要提供足够时间,哪怕放它30天,让所有路过的用户也能帮忙修改。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1:53 (UTC)
    1. 这可以解决。可以在模板文字内加入简单的指示,甚至可以极简单的方式请求(例如在关注度模板加入一个参数,只要请求者输入这个参数即可,而且也不会增加大量的管理人手。
    2. AFD的条目只有7天,而这关注度流程完全只是给编者找来源,而不是改善内容。(内容如何和会否被删除没有关系)
    3. 我已经多次强调好处:可以减少不合格条目存在的时间。
    4. 假如“放着也没坏”,从一开始就不会有关注度指引。
    5. 没坏别修只是论述,而且我已经指出修改是有效益的。

(:)回应

  1. “在模板文字内加入简单的指示”,请求后流程时间又改了,不是很复杂吗?为甚么要把流程变得那么复杂呢?而且有些路过的用户,有时在两周以后才路过,才帮忙改,因此硬要缩短流程是没必要。
  2. 你也同意关注度流程是给编者找来源,线下来源须要更多时间,不是两周就能解决。
  3. 不合格的条目始终会被删去,何必急于提删呢?而且会增加误删的风险,对维基发展一点好处也没有。
  4. 没坏别修虽然是论述,但却道出了其中的精神,值得参考。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2:33 (UTC)
    1. 别再说两周了,现在这个方案已经允许需要线下来源的编者有30天找来源。
    2. 我认为“不合格的条目始终会被删去,何必急于提删呢?”不合理。为什么14天就是急,而30天就不是呢?界定急与不急的界限在哪里?
    3. 不删除条目更能减少误删的风险(还100%有效),但这明显是不合理的,而且我也看不出这一个方案为什么会增加误删的风险。
    4. 不反对删去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但你想过为什么社群支持删除吗?按照你一直以来的论述,认为没有关注度的条目不会有影响(如果是我理解错了还请告知),那就不应该删除这些条目(要审慎删除);但现在大部分人都觉得没有关注度的条目需要删除,不正正反映了你的想法(没有关注度的条目不会有影响)与社群相悖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3日 (三) 12:48 (UTC)
我看了无非就是认为有些疑似广告但又不想立即提AFD,而在这些边角上动手脚罢了。如果看上去不像广告,期望在30天有人协助处理的,为什么要急于设一个短期限去浪费人力处理一次,然后再过多十几天再AFD?通过声明别人反对无效来彰显自己的支持有理,还真是屑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3日 (三) 13:01 (UTC)
(?)疑问
  1. 这个提案要用户自己请求,才延长,我想说大部分条目被提删的都是新手,你挂上关注度模板,他也不了解;另一个情况是路过的用户有时是两周后才发现条目,但已经被提删至afd,然后7天的afd流程如何让用户去找线下来源?
  2. 十四天是两周,30天是一个月;两周时间怎样找线下来源呢?很多用户都是工作者,很忙的。
  3. 我从没有反对删去不合格的条目,而是主张审慎处理提删。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3:18 (UTC)
很多用户都是工作者[原创研究?]. 不要忘记学生也忙的。要求延长AfD处理时间?--Cohaf(talk) 2019年7月3日 (三) 13:26 (UTC)
(!)意见你的意见真好﹗没错,工作者忙,学生的学业也很忙,遇到考试周,你也得给予他们足的时间去寻找来源,尤其是中学生的考试每每超过两周,因此30天是确保所有用户都有足够时间寻找来源。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3日 (三) 13:36 (UTC)
  • “你挂上关注度模板,他也不了解”的话,他也不会都图书馆找线下来源(因为不了解这模板是做是甚么的),给30天他也没用,所以这说法不成立。
  • 现在这个方案已经允许需要线下来源的编者有30天找来源。现在这个方案已经允许需要线下来源的编者有30天找来源。现在这个方案已经允许需要线下来源的编者有30天找来源。请允许我重复三遍,以免你看不到。
  • 所以你认同没有关注度的条目会有影响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3日 (三) 16:25 (UTC)

(!)意见

  1. 提案无法解决以上反对方提出的问题
  2. 提案对维基也没有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
  3. 提案讨论多天,双方都在复述自己的看法,看不出有任何共识,可以预见持续讨论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2:41 (UTC)
我认为这个方案还不错。对于反对者的问题,我想问的是,到底有多少关注度有问题的条目会去线下找来源来证实关注度?可有数据支持?至少我的观察是,提到AFD的关注度条目,100个里能有一两个就已经很多了,我们需要通过降低维基百科条目质量的方式来保护这么少的个例吗?(我认为大量最终会被删除的关注度条目长期存在于维基百科就是变相的降低了维基百科的质量和名声)如果哪怕有一个个例存在,我们也要照顾到,那为何维基百科某些功能现在对IE8以下不再支持了呢?这是否应该去反对呢?更何况,我们还有存废复核,删错了,再恢复不就好了?另外,路过的人去编修的问题,首先关注度问题本质上不是编修的问题,只要符合要求的来源客观存在,他就能满足关注度,并不必须要去编修才能解决。其次,30日之内那些挂了关注度模板的条目到底会有多少人路过呢?有过统计和比较研究吗?路过的人中又有多少比例回去帮助解决关注度问题?这个比例是否值得我们保留30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4日 (四) 03:39 (UTC)

(!)意见

  1. 用线下来源的条目,其实很多,基本上任何题材,只要符全关注度的,都有线下来源。线上来源始终有限,google自己也明言,他们不会把所有来源都显示在搜寻结果中,而且网站动辄关闭,因此单靠线上来源,会令维基失去大量条目。如果要例子,古代人物的条目,几乎都是线下的;很多生物条目也是依靠线下来源的,因为涉及版权问题,单是古代人物和生物条目就已经有数以万计以上。
  2. 我们让用户足够时间寻找来源,或者让巡查者足够时间验证来源,不会令关注度的标准降低,反而会减少误删符合关注度条目的风险。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4:06 (UTC)
维基百科上并不存在真正的“删除”,倒不如说是隐藏页面。另外如果条目因为关注度被删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条目本身没有满足关注度的来源,2.经过处理管理员和其他编者的尽职调查,无法找到线上来源。另外,在通用关注度背景下,如果该条目是当代存在的内容(非历史类或学术类),且采编自可靠来源的,不可能存在“网站动辄关闭”就消失的情况,因可靠来源常常会被多个其他一般媒体引用。对于当代主题的条目来说,线上来源往往会相较图书馆更多,且冗余,即便不符合通用关注度的条目,也都会有一定的线上来源。而现代、近代的条目查阅图书馆的在线数据库(可能需要订阅)也可容易地找到来源,Google图书有时也会很有用。即便不定标准,我相信巡查管理员亦有能力以常识判断那些条目可能“需要去线下搜寻来源,且线上不太可能获取来源”。过长的关注度程序,反而会鼓励编者创建明显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比如软性广告),由此增加站务积压。请注意,拖延本身不是一种解决方案,皇帝新衣而已,我目前未看到因为关注度30日的程序而被拯救的案例,阁下也没有指出任何。在某项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实施,本身是有害的,盖因其从各方面来说皆增大了管理成本。更何况,拖延时间会使得讨论失去背景,相关编者需要重新了解才能提出论据,极大的打击参与讨论的热情度。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无关注度的情况下,任何其他的编辑准则都无法进行检查,我们无法检查一条没有关注度的条目是否真实,我们也无法保证相关内容的中立性,因为根本找不到相关报道。这种情况下保留条目30天,本身就是极有害的。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4日 (四) 07:08 (UTC)

(!)意见

  1. 让用户足够的时间改善条目,怎么会被说成“拖延”呢?我已巡查了一万六千次,每天都在巡查;不论是提删,或者挂模板,我都看到用户在积极改善条目,为何不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改善呢?
  2. 或者大家可以试试一些生物条目和古代人物的条目,如果不找线下来源,你能找到多少可靠的线上来源呢?如果找不到,为何要急于删去条目呢?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7:57 (UTC)
关注度不足不是改善条目的问题。我无看出您有指出任何具体案例说明关注度的30日流程是有效的。如果确实有效,我相信案例并不难找。目前的状况就是这么处理确实无效。关于学术类和历史性条目,从最开始就已经多次说明可以特殊处理,且凭借常识判断那些需要访问私有数据库、或是图书馆我觉得都不难。~ viztor 2019年7月4日 (四) 09:04 (UTC)
    • “生物条目和古代人物的条目”占提报关注度不足的条目中多少?我相信甚少会有巡查员将生物条目挂上关注度,一般是挂{{unreferenced}}。(因为有几乎可以认定所有生物都有相关的学术调查/研究)。而编写古代人物条目的用户一般都会加上来源,被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数量更是少之又少。
    • “我都看到用户在积极改善条目,为何不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改善呢?”AFD就不值得改善了吗?为何只有7天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4日 (四) 09:36 (UTC)

(+)支持,但或许14日的时限对想改善的用户来说不免出现时间太短的问题,也许能建立一个延长检查时限的模板?--☭ ☭战车兵狂好者☭ ☭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9:41 (UTC)

(:)回应@Yenhochia:有许多用户不想有延长时间的选项,亦有行政员认为增加检查点须增加人力,因此此提议可能不适合。--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8日 (一) 10:26 (UTC)

参考数据

这里有一份6月8日至17日被提报关注度之条目的修订情况统计。这些条目中,未删除的共 139 条,其中 54 条在创建 14 天后无编辑,100 条在最近 14 天内无编辑。选取这个时间段,是因为这些条目被提报还未满 30 天,但距今已超过 14 天。由于精力所限,没有具体分析修改的内容为何(例如是修订笔误还是添加可证明关注度的来源),仅作为本话题的讨论参考。(期待真正的技术帝们统计一下有多少条目在提报关注度 14 天后,添加了可证明关注度的来源,以便佐证或反驳上面诸位的观点)--Tiger留言2019年7月4日 (四) 08:05 (UTC)

(※)注意: 条目创建14天后仍然编辑的数量:139-54=85;有85个条目在创建后两星期仍然在编辑,由此可见支持者一直声称挂了关注度模板,用户一直没有编辑,这明显不是事实。既然那么多条目在创建后十四天仍然在努力改善及挽救条目,我们何不给予他们足够的改善时间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9:27 (UTC)

(-)反对:由上面的数字显示,大部分用户都需要多于14天的改善时间,非常希望大家可以给予足够的时间之馀,也能帮忙改善条目。--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9:31 (UTC)
@蟲蟲飛:我无看出您有提出什么新东西,如果仅仅是“需要时间改善”则应该修订AfD流程。您认为关注度特殊的主要论点就是需要去线下搜集资料,目前来看,无证据表明有这种情况。上述也提到,既然是特殊情况,那么我相信完全可以给特殊情况留下部分回旋空间,但若要求所有情况都假定特殊情况处理,那么未免是极无效率的处理方式。~ viztor 2019年7月4日 (四) 10:56 (UTC)
(~)补充:这 85 个条目中,也含有很早之前就创建,但近期被提报关注度的情况。例如一知半解。总之,这两个数据的含义非常模糊,会包含各种可能的情况,基本上很难得到有意义的结论。我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让实际数据辅助各位得出结论。--Tiger留言2019年7月4日 (四) 10:15 (UTC)
(※)注意:请看看提案人的理据“条目创建人、提报人在30天之后可能都不再关注这一条目,自然无人问津。因此应当适当缩减程序的时间。确保双方能及时回应。”再看上面的数据,有八十多人在关注度模板挂上去后,都曾努力尝试挽救条目,姑勿论最终是否成功,单单就这一点,我们是否应给予足够的时间让用户去改善条目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12:36 (UTC)
  • 话说,假设14天或21天等等不足够让用户去改善条目,那您怎么知道30天,或其他日数就够了呢?能否给予一个判断的基准,说明30天足够,而14天或21天之类的缩短方案就不足够?——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4日 (四) 13:01 (UTC)
  • 14天就是两周,30天是一个月,共四周;维基很多用户都是学生,尤其是中学生,香港一般考试都超过两周时间,两周肯定不够。很多用户都是工作者,如我,香港人,一个星期工作六天,周日才放假,两个星期就是这个星期没空,下周一定要放下所事情去处理维基的事情吗?老板叫我出差也要拒绝?反过来说,为甚么两周就一定有空?你周末没朋友约吗?有时功课忙,你也打算不做吗?一个月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时间,起码较好安排甚么时候处理维基的事情,而且关注度的问题很复杂,找来源,或验证来源,一定要限制两周内完成任务吗?虽然我很勤奋,每天都在巡查,做站务,但不至于这两个周时间我就只能贡献给维基,工作不管,朋友约也拒绝,这是合理吗?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13:41 (UTC)
  • 你一直在说的都是你的主观意见,至始至终都没有解释为甚么一定要30天,说服力甚低。“用户在挂模板后没有任何编辑”只是提案人声称,后来就没有人说这件事了,怎么变成了“你们一直声称”?另外,基于我所调查的数据,我甚至认为checkpoint这一方案也不需要了(因为实际需要的人基本为零)。
  • 把你的话改一遍:*7天就是一周,14天是两周;维基很多用户都是学生,尤其是中学生,香港一般考试都超过一周时间,一周肯定不够。很多用户都是工作者,如我,香港人,一个星期工作六天,周日才放假,一定要放下所事情去处理维基的事情吗?老板叫我出差也要拒绝?反过来说,为甚么一周就一定有空?你周末没朋友约吗?有时功课忙,你也打算不做吗?两周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时间,起码较好安排甚么时候处理维基的事情,而且关注度的问题很复杂,找来源,或验证来源,一定要限制一周内完成任务吗?虽然我很勤奋,每天都在巡查,做站务,但不至于这两个周时间我就只能贡献给维基,工作不管,朋友约也拒绝,这是合理吗?
  • 这样说也完全成立,不知一个月有何特别之处?--【和平至上】💬📝 2019年7月4日 (四) 14:09 (UTC)
(!)意见:两周和再加两周,很快就过去,给用户,尤其是新手合理的时间改善条目不好吗?何必急于删去条目?--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14:14 (UTC)
  • 维基文化倾向于审慎处理提删和删除,在努力尝试改善后,仍无法解决条目问题,才可提删,因此非常不建议把30天的改善期缩短。(利申:我不是保留派,我每天都提报很多侵权和速删)。--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14:30 (UTC)
正如Tiger所言,这个数据很模糊,很难确切的说明双方的观点。比如“有85个条目在创建后两星期仍然在编辑”就是个错误的结论。(在我看来则是只有39条是距今14天之内有人理,而这个列表的数据是距今不到1个月的数据)因为这里不少条目是很早就存在的了。比如叶灏基2014年就存在了。只是上个月被挂了模板。我认为给一个14天缓冲期,补足关注度要求已经是很长时间了。而提删后还会有更多的人帮助确证是否具有关注度,这要比许多新手因为不了解规则进行编辑要更为高效。而且这个数据也无法说明需要线下的情况。更何况,所列的这些条目中,真正需要非常费力寻找来源才能证明关注度的条目又有几个?而如此费力才能找到可能符合关注度的条目是否本身其实就存在关注度问题?而上面说的历史、学术类条目,在我看来绝大部分都很容易在线上找到来源。这类条目挂了关注度的,大部分都是很可能对关注度判定存在争议的条目,或者是不好判定的条目。例如前些阵子提的一些人文学者,主要原因一来是学者/科学家这一类,如果不是超级有名的,本来就很少专门对其人本身的详细介绍,而人文类学者由于其学科属性问题,甚至都很难通过引文数量的评价指标来判定。另外,这么长的时间给新手真的是有益的么?会不会因为时间太长,让新手丧失了信心而放弃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4日 (四) 14:27 (UTC)
(!)意见
  1. 30天很快过去了,让用户,尤其是新手足够改善时间,对维基长远发展是好。大家可以看看有关生物、古代人物等条目,都是用线下来源。
  2. 上面的数据姑勿论条目是早期创建,还是新创建,但统计的数据都是从挂关注度模板开始计起,明显两周是太短。两周后还有很多用户在挽救条目,为何不给予足够时间呢?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14:38 (UTC)
    • 你在上面已经说过一样的话,那我还是原话回复你:
  • “生物条目和古代人物的条目”占提报关注度不足的条目中多少?我相信甚少会有巡查员将生物条目挂上关注度,一般是挂{{unreferenced}}。(因为有几乎可以认定所有生物都有相关的学术调查/研究)。而编写古代人物条目的用户一般都会加上来源,被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数量更是少之又少。
  • “我都看到用户在积极改善条目,为何不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改善呢?”AFD就不值得改善了吗?为何只有7天呢?
  • 还有:编辑≠加入来源编辑≠加入来源编辑≠加入来源。而改善关注度问题就只有加入来源。“两周后还有很多用户在挽救条目”是错误的(除非你认为54条中2条(这还是最宽松的估计)是“很多”,但我不认为如此)。--【和平至上】💬📝 2019年7月4日 (四) 16:29 (UTC)
  • 我来补充一个热腾腾的案例(几小时前才刚结案),六夸克态于5月30日开始关注度流程,在TG亦有部分讨论认为关注度不足,接下来6月28日提删,也是认为无关注度,但到7月1日时,Discord上某已引退用户看到了,指出该条目存在关注度来源,7月4日条目获保留。假如关注度指引只有14天,那么可能就遇不到Discord上某已引退用户,也不会得知该条目有关注度,那这个条目很可能现在是删除的状态,所以14天流程若套用在六夸克态案,条目很可能是被删除的;而30+7天案条目是保留的。事实上,这条目也是符合关注度该保留的。条目没有来源不是删除理由,努力找不到来源才是(by Antigng),因此也不一定要在14或30天内加来源到条目,而是14或30天内“证实有来源”,30天来“证实有来源”比,14天来“证实有来源”还充裕,也能避免误删应留的条目。--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4日 (四) 15:45 (UTC)
    • 这也未免过于牵强!第一,这个条目是在提删后才有人加入,与30天流程毫无关系。请问“某已引退用户”是在看到提删的讨论还是看到开始关注度流程的讨论才发言的呢?如果你们认为越长越好,怎么不该让这些条目永久存在、不删除呢?这样找到来源的机率比30天多出无数倍。无限天来“证实有来源”比,30天“证实有来源”还充裕,也能避免误删应留的条目。--【和平至上】💬📝 2019年7月4日 (四) 16:29 (UTC)
      • "我认为这类事情往往都是提删后才有人发觉需要这样处理,不见棺材不流泪,所以有没有30天没有问题,是需要有人关注缺乏关注度来源的内容才重要。放30天没人管也无用。--Cohaf(talk) 2019年6月30日 (日) 14:19 (UTC)"@A2569875(+)同意?--Cohaf(talk) 2019年7月4日 (四) 16:59 (UTC)
  • P.S.虫虫飞:AFD删除的条目在删除前很多都还有编辑,为甚么他们不算是“一周后还有很多用户在挽救条目,为何不给予足够时间呢?”你肯定7天之后不会有人改善条目?
  • 请问现在反对方面除了“多等一下不好吗?”之外还有什么论点?如有,请指出,好能让我回应。--【和平至上】💬📝 2019年7月4日 (四) 16:40 (UTC)

(!)意见

  1. 没错“编辑≠加入来源”,但提案人的理据是挂了关注度模板,条目创建人没有编辑,觉得不应浪费时间,因此想缩短时间,但从tiger的数据显示,大部分的用户都在挂了关注度模板后仍然持续编辑。而且,用户尝试编辑,但未能成功找到来源,不等于不应给予足够时间改善。此外,用户要证明关注度,用户可以通过模板等显示条目符合BIO等收录标准,因为《通用关注度指引》不是唯一的收录标准。
  2. AFD期间可改善条目,但维基一向审慎处理提删,尽量在提删前改善条目,而不是把问题推向AFD。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00:13 (UTC)
关注度流程的30天只是为了让人找来源。用户尝试编辑,并不等于有在找来源,更称不上是改善关注度问题。请问阁下决定了这30天的流程的目的了吗?是让人编辑、还是加入来源?明显是后者。---【和平至上】💬📝 2019年7月5日 (五) 00:29 (UTC)
(:)回应
  1. 条目被挂上关注度模板,然后尝试编辑,姑勿论最终能否成功找到来源证明关注度,我们是否应给予足够时间让他们改善呢?匆匆提删会吓怕新手。你看看上面Cohaf的留言,他的条目只被挂了一个模板,就以为条目会被删去,就已经感到很害怕,为甚么我们不能以同理心去对待新手呢?
  2. 找来源不是唯一的方法证明关度,维基还有很多不同的收录标准,如BIO,只要令条目符合收录标准,就已经可以收录,为何急于提删呢?
  3. 你看AFD七天后有多少条目被删去?因此提删至AFD并不意味条目不符合关注度,而且很多提删可能未经充份考虑就已经提删了,如果把流程缩短至14天,我可以预见问题只会恶化。
  4. 关注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应审慎处理,请勿急于提删条目。让大家一起去帮忙改善条目,当然要给大家足够时间。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02:06 (UTC)
    1. 7天AFD不会吓怕新手,14天反而会?明显不合理。
    2. 所有标准都需要来源支持。而且按你这样说,不需要找来源,那为什么还要30天?
    3. 我都说了对于绝大部分条目来说,额外的16天都只是白白浪费,何来会更加恶化?
    4. 你的理由越来越空泛。之前还说30天是让编者找来源,现在甚至只说“很复杂”!?对不起,对我来说的说服力是零。
  • 请针对这四点逐点回应。--【和平至上】💬📝 2019年7月5日 (五) 03:19 (UTC)

(:)回应

  1. 你看错了留言,请重看上面的留言。
  2. 有些收录标准,不是贴来源,如符合BIO的收录标准,可挂“规范控制”模板证明符合相关收录标准,维基收录标准有很多,包括通用关注度 、数字、书籍、地理特征 、一级行政区道路、人物收录准则、几何图形、性质表、选秀节目参赛者、唱片收录准则、公共运输、组织与公司、气旋等,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收录标准就可以收录,而不同的收录标准有不同的条件。
  3. “额外的16天都只是白白浪费”?何以见得?你看看AFD,七天后删去的条目其实不是很多,也有不少保留的,由此可见急于提删是不必要的,只是把问题推向AFD。
  4. 请看看我提出来的问题,和想想缩短关注度流程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不能纯粹想快快删去条目,应考虑让用户有足够时间改善。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05:12 (UTC)
    1. 为什么给30天就是同理心的表现?14天就不是?新手用户的条目被提删就不需要同理心了,7天结案?
    2. 这些为什么需要30天?如果是这些,应与其他提删看齐,7天都够了。
    3. 实际结果显示多16天提去AFD的条目数量不会有大变化。
    4. 我引用一下Viztor的话:“在无关注度的情况下,任何其他的编辑准则都无法进行检查,我们无法检查一条没有关注度的条目是否真实,我们也无法保证相关内容的中立性,因为根本找不到相关报道。这种情况下保留条目30天,本身就是极有害的。”30天的关注度流程又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5. “让用户有足够时间改善”究竟是什么?怎么改善?如果是线下来源,我已经论证了在这30天里找书籍来源(还是互联网上找不到的)的情况明显属于极少数例外。
  • 这次还是请你逐点回应。--【和平至上】💬📝 2019年7月5日 (五) 08:40 (UTC)
  • 我把数据再发一次吧,不知道是不是看不见。

(:)回应

  1. 让用户有30天的改善时间,这是由于考虑到很多用户都很忙,体谅大家生活不同情况,当然算同理心。你把流程减到14天,没考虑到不同用户的生活情况,不让他们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这当然不是同理心。
  2. 关注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而且不同的收录标准又有不同的条件,用户到不同图书馆或资料馆寻找来源或证据,需要足够时间。其他提删没那么复杂,因此我觉得直接afd是可以的。
  3. 这个问题可以雪球关注度。
  4. 你不能说用户未能成功找到来源,就要剥夺所有用户的改善机会,而且即使用户未能在限期内找到来源,结果条目被提删至afd,但最终afd 七天后删除的其实不多,有些管理员甚至结案时自己贴上来源,可以看到很多提删都是不审慎的。如果把流程减少,可以预见afd积压更严重,不审慎提删的也会更多,我不认为这对维基有甚么好处﹗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08:56 (UTC)
    1. 事实上这16天内找书籍来源的是极少数情况,你是否认同?不认同请举出具体例子及数量。
    2. 如果有人以“让用户有60天的改善时间,这是由于考虑到很多用户都很忙,体谅大家生活不同情况,当然算同理心。现在的流程只有30天,没考虑到不同用户的生活情况,不让他们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这当然不是同理心。”为由建议延长至60天,你是否会同意?
    3. 请论证“其他提删没那么复杂”及其与需要30天之间的必然性,而不是凭你的主观臆测。事实上其他AFD涉及更多的方针页面(如WP:NOTWP:水晶球等)。
    4. 关注度有不同的收录标准又如何?一般一个条目只适用通用准则+一个细项准则,还是你觉得用户需要大量时间分辨条目是否属于人物传记、书籍等显而易见的分类?
    5. 所以说,你的“改善”究竟是指什么?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 还是请您逐点回应,谢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5日 (五) 09:24 (UTC)
  • (!)意见(+)强烈支持14天。看了讨论一遍又一遍后,发觉14天后改善条目不多。数据证明了。如果要有问题,怕匆匆忙忙删除条目,我就(+)强烈支持AFD延长14天。或者就(+)强烈支持以及推荐为何关注度不要60天。为何30天我真的非常不明白。多30天不好吗?(+)强烈支持我们就开始公示,不然一直说也没有结论,为何16天又会有不同。14天而已不是非常理想吗?反对方面没有有效反驳,反对理由明显不成立,也可能拖延了共识的聚集。(+)强烈支持14天就好了,数据证明了,也不能只是说忙,非常没有科学性。--Cohaf(talk) 2019年7月5日 (五) 10:49 (UTC)
(!)抗议:还没有共识呢!请Cohaf不要急于公示通过,而且公告今天才发出,为何要急于通过提案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10:59 (UTC)
可以正面回应和平至上君的疑问吗?不然我看没有新论点,所以即可说明反对者没有反驳支持者的论据。可以算无效反对。--Cohaf(talk) 2019年7月5日 (五) 11:16 (UTC)
(*)提醒:正如User:Cwek所言,你这是“通过声明别人反对无效来彰显自己的支持有理”,并不能反映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15:21 (UTC)
(:)回应可以正面回应和平至上君的疑问吗?--Cohaf(talk) 2019年7月5日 (五) 15:24 (UTC)
(-)反对:请勿急于公示通过提案!他的论点我已经回应多次,大家可以重看上文,如果觉得不够,我回到家再回应,请勿急于公示!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11:27 (UTC)

(:)回应:工作太忙,刚回到家,对于上面的回应如下:

  1. 这16天内找书籍来源的确实很少,甚至可以说维基用线下来源的也不多,但这不能断言我们不应给予用户足够时间改善条目。
  2. 60天是太长,也没必要,但你看到有数据显示十四天后仍然有大量用户仍在编辑及改善条目,仍然坚持不给予用户足够改善时间,我看不到有任何合理的理据。
  3. 关注度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更多时间改善条目,其他的提删情况很不同,你是资深巡查员应该很明白其中的分别,还要我解释吗?(你上面已经问过)
  4. 一般用户只了解通用关注度和地理收录标准(一个地方有人住就有关注度),但不明白维基收录标准有很多,包括通用关注度 、数字、书籍、地理特征 、一级行政区道路、人物收录准则、几何图形、性质表、选秀节目参赛者、唱片收录准则、公共运输、组织与公司、气旋等,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收录标准就可以收录,而不同的收录标准有不同的条件。如BIO:符合这个条件“此人的作品被广泛演绎。如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条目就可以收录,但你要证明一位作家是否符合这个标准,须阅读大量有关他的作品和参考资料,这不是14天能做到。(读过大学,写过论文的可能比较理解这点)
  5. 条目被挂关注度模板,当然最核心的问题是可能不符合关注度,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改善”。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15:45 (UTC)
    1. 我认为这已足以断定,否则所有程序(AFD、关注度)都要无限拖延。(你怎么知道30天后就没有人编辑?)
    2. “有数据显示十四天后仍然有大量用户仍在编辑及改善条目”是错误的。根据你也认同的定义,改善是指解决关注度的问题,但你所引用的数据却是“编辑”。而据我的数据,54篇中只有2篇是改善关注度问题,属于少数。
    3. 不认同“此人的作品被广泛演绎。如小说被改编成电影”要“阅读大量有关他的作品和参考资料”,只需举出那些作品的名字即可,为什么要阅读内容?参考资料更是只需要一、两个可靠来源即可。
    4. 请论证“其他提删没那么复杂”及其与需要30天之间的必然性,而不是凭你的主观臆测。事实上其他AFD涉及更多的方针页面(如WP:NOTWP:水晶球等)。(我不认为关注度复杂到要比普通AFD5倍的时间)
    5. 你认为维基百科应该为了一些极少数的例子牺牲更大的利益吗(好处我在前面的讨论也说了,而且没有见到反对)?
  • 以上,谢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5日 (五) 20:57 (UTC)

(:)回应

  1. 即使30天后不是没编辑,我们也得给予合理的时间,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30天就能保证有足够时间让用户寻找来源和巡查证验证来源。
  2. 即使54条目的编辑中有两个条目于两周后成功找到来源证明关注度,也不能由此断言不应给予所有人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而且这些被提删到afd又不是全都删去,可见有为数不少的提删属于误判。把关注度流程缩短,只会令误判的风险提高。
  3. 当然对于你很熟的作家,你可以很快找到来源,但对于一些不熟悉的作家,你也得到图书馆找资料,你要明白维基是百科全书,知识是无边无际,很多知识范筹你要参考很多资料,才能判断关注度。
  4. 这个问题其实你应该很熟,如果一定要我解释,就举个例子。一个明显广告,一眼就能看出,g11就几分钟删去了;不明显的广告,也是一眼能看出,但怕有争议,因此提删至afd,发表意见也可能只是一两天,但为甚么要放七天?因为要确保取得足够的讨论量,即使最后也没增加多少意见,但这七天就能让路过的人看一下,大家都“看一下”也有意义,等到七天后,管理员就根据社群意见决定条目去留。关注度流程也有相似的意义,十四天后,再放两周,让路过的用户也看一下,可以改就改,30天后没改善就提删。这是维基审慎处理提删的一个程序,也确保用户有足够时间改善,为何要急于提删呢?
  5. 让用户有足够的时间改善条目,令误删情况减少,何来带来害处?相反,急于删去条目,吓怕新手,又令误删的情况增加,这是对维基好吗?
修改于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6日 (六) 12:49 (UTC)
  • (!)意见关注度流程大概有下列几种情况
    1. 有来源存在,但现在没人找到
      • 又可以细分为
        1. 马上就能找到来源 (一搜索Google马上有的)
          可以补上来源撤回关注度
        2. 可能需要几天搜索来源 (14天内绝对可以完成)
          照数据来看大部分是这种情况
        3. 线下来源需要图书馆调书 (可能要超过14天)
          少数情况,十年来出现没几次
        4. 30天内没找到
          依现行做法通常是先(×)删除WP:DRV
        5. 14天内所有读到条目的人都不知道要去哪找来源的
          六夸克态 根据WP:TG1讨论,很长时间都认为 "原创研究", 得知有来源存在是发生在30天之时
          • 这样的话将会误删条目。 刚好14天内所有读到条目的人都不知道哪边有可靠来源,直接提删的话有可能真的被删了,且可以预期未来很长时间也不会有人重建条目。 要考虑仅14天误删条目的可能情况。
    2. 没有有来源存在
      • 又可以细分为
        1. 本来就没有来源存在
          • 这真的不用30天了吧,但如何证明“本来就没有来源存在”?
        2. 再关注度流程讨论期间出现了来源
          • 这是不好的例子,例如血小板 (工作细胞),有许多来源的发布期间其实是在关注度流程的30+7天期间才有的,如果其他条目也照这样做的话确实有可能出现如下情况
            “没关注度是个软广告,但因为30天维基百科有条目,媒体注意到而有了报导,出现了来源”,相信这是许多用户反对30天的可能原因之一
        3. 现在没有来源存在,但未来某天可能会有来源
          • 例如零号元素的同位素提删当下没有任何来源,第一个来源是提删后几年某实验室的发现报告,这个适合先(×)删除然后(◇)删后重建
    3. 其他语言版本有来源存在
      • 审核一下其他语言版本的来源是否符合本地方针指引,然后补上。
  • 我相信不少希望缩短时间的用户是怕“现在根本没有来源,并相信30+7天内会有来源”的“等来源”行为,我认为未来应该还是会有需要30天来找来源的条目,因此我们要做的是应该是分类,现行有许多30天流程的条目是放30天也不会有来源的,这种是不用等的,因此我们应想办法挑出哪邀可直接AFD、那些要14天、哪些要30天、那些要移草稿,而非全部都放30天或全部都放14天。 我之前的提案14天checkpoint似乎被否决了,但也没人提出更好的提案。 呼吁各方别再坚持己见,协商一下,一值僵持也不好。--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6日 (六) 14:02 (UTC)
  • 其实我不是很懂硬要创建还甚么都不做,既然等30天之后才会有来源,那么你现在创是为了卡位卡好玩的吗?我先前曾创Feral Interactive,该条目来源超难找,模板挂上去也没有被删,因为就算没来源,他的关注度也够,毕竟重点是关注度。来源只是证明的工具,OK?天数甚么的根本不重要,一堆条目几时几百天没人处理还活得下来,为什么?因为关注度够。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6日 (六) 14:37 (UTC)
  • (+)强烈支持A2569875提出14天checkpoint。--Cohaf(talk) 2019年7月6日 (六) 14:42 (UTC)

(-)反对

  1. 把关注度流程搞到那么复杂,根本就没必要浪费人力去处理那么多不同的情况。
  2. 现在很多提删到afd都没删去,还有不少是保留的,有些提删一个月还没处理,可见未经深思熟虑的提删实在太多,硬要把关注度流程缩短,不让用户足够时间改善条目,把问题推向afd,我看不到对维基甚么好处?
  3. 非常不认同“先删除再drv”的做法,把问题推向drv。为甚么不审慎处理提删,而要急于提删?上面数据已显示被挂上关注度模板的一百多个条目中,有八十多个仍在努力改善,可以预见硬要把关注度流程缩短,只会为维基带来更多的问题。
  4. 很多被提删的条目都是出于新手,为何我们不好好指导新手改善条目,而要急于删去呢?这样只会吓怕新手。
  5. 关注度问题是很复杂的,不是两周时间就能解决,请大家不要急于提删,让用户有足够的改善时间;也请大家不要急于通过提案(公告昨天才发出)。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6日 (六) 15:51 (UTC)
@蟲蟲飛:,在此串讨论中,大家都有各自向您说明不同的意见。您似乎连一点合理考量都没有给到这些意见。如果此处仅仅是单纯反对,我觉得没有考量的价值。上述也说了,需要30天的来源几乎没有,更倘论需要去线下搜索的情况。您认为过度提删我看不出和关注度有什么具体联系,如果疑问应该去要求修改AfD,目前看来根本不存在“把问题推给AfD“因为根本无条目因为30天关注度流程而不被提删。第三点,既然您亦认同这是一种少数情况,又何来所谓“把问题推向drv”的情况呢?至于所谓100个中有80个努力改善,则显然是对数据的误读,绝大部分条目在创建后都会有修改,但这不意味着对关注度有佐证。也无证据表面有任何条目通过三十天流程而被认为拥有关注度。您如果漠视这样显然的数据,那么我看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如果您希望自己的看法得到重视,我更建议您提出自己版本的建议,而非是一味地拒绝任何更改。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6日 (六) 16:20 (UTC)
    1. 对维基的好处我和其他几位已经说了很多遍,你也没有回应指出那些好处有什么不对,就说看不到好处?
    2. 请论证关注度很复杂的以及它和需要30天之间的必然性。
    3. 现时在超过30天还是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就是“先删除再drv”,是否要将关注度流程加至4年?显然不是,我认为一段合适的时间是大部分的条目都能解决问题,而根据我的调查我认为是14天而非30天。
    4. 14+7天一点都不急,别老拿新手说事,要说新手也是先说AFD的7天吧。AFD7天不会吓怕,关注度14+7天会吓怕,30+7又不会吓怕,理由在哪里?
    5. “一百多个条目中,有八十多个仍在努力改善”是错的!你之前说改善是指解决关注度的问题,但到这又变成当算有没有编辑,不是在偷换概念、自相矛盾吗?根据我的数据54条目中只有2个在这期间内有再加入关注度来源而没有被提删,其实属于少数。甚至可以说如果延长到45天,第30-45天中间的数据应该也差不多,那么为何不是45天而是30天?而我觉得14天合适正是因为14内是加入来源的最高峰,而且对于绝大部分条目来说已经足够。(别再说线下来源了,我就没见过在14-30天内去图书馆的案例,我认为是极度少数)
    6. 如果极度少数的情况也要顾及,那么估计甚么条目都不能删了。(也有机率像零号元素的同位素一样在几年后才有来源、或者像我一样在条目删除4年后才找关注度来源)
  • 我想请@蟲蟲飛:回应第1-2点,以及表达是否认同3-6点,谢谢。
  • 另外,@A2569875:我后来不支持checkpoint方案是认为实际上需要30天的条目寥寥可数(一个月也不知有没有5条),为这些极少数的条目增加程序的复杂度是不具有效益的。六夸克态一例我也不认同,见我上面的回应。--【和平至上】💬📝 2019年7月6日 (六) 16:21 (UTC)
  • (-)反对。30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任意的数字,非要说30和14,40有什么差别,那我可以告诉你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但是30和3、300有很大的差别,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这两者并不矛盾。为了一个任意,没有道理可言的数字修改规则,我不认为能解决任何问题。--Antigng留言2019年7月6日 (六) 16:23 (UTC)
  • 你们大概不清楚一个合理的提案必须满足什么要求。好,我再重复一遍:
    • 第一,存在什么问题?这问题是否重要?如果重要,是否在现有的框架下无法解决?
    • 第二,你的方案是否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其它更合理的替代方案?
    • 第三,你的方案是否会引人新的问题,如果会,这问题是否同等重要?如果是,如何补救?
  • 先看第一点:在整个提案中,提案人首先就没有论证第一点,既然没有,那我只好自己猜了?无非存在下列问题:提报页面过长,问题页面存留时间过长。这两个问题是否重要呢?我们先放一放,姑且假设它比较重要,回头再来看这个问题。
  • 再看第二点:这个方案(修改时间)是否能有效解决问题?对于第二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能,对于第一个问题,就要打一个问号了,因为没人知道将来条目创建量会不会有显著增长,如果有,该长的还是会长。更何况对于第一个问题,存在明显更合理的替代方案,也就是分拆页面。看到这里基本上我们已经可以把“提报页面过长”这个理由给否掉了。现在只剩下“问题页面存留时间过长” 一个合理理由。
  • 于是乎我们可以来看第三点,这个方案会不会引入新的问题,显然是会的,这缩短了为找寻来源而设立的宽限期。能不能补救?显然不能。现在剩下最后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否重要?——啊,别忘了在一开始我们还有意地忽略了一个问题,即“问题页面存留时间过长”这个问题本身是否重要。到这一步其实问题已经很明确了,你觉得这个提案合不合理,无非就在于你到底认为“问题页面存留时间过长”和“短时间快速提删导致打击新手,以及少数线下来源是否有时间取得”两个问题分别有多重要。然而实际情况是对两个问题的评价并没有客观的标准,而且社群的分歧非常之大——有的维基人甚至主张根本不用考虑第二个问题,直接提删,像英文社群那样;而另一些维基人则认为对新手千分之一的不友好率都不接受。如果说这是一个概率分布的话,那可以想见它可以跨越好几个数量级。因此,将30这个数字乘以2或者除以2,对整个社群来说带来的改变可谓是微乎其微,那些该不满意的恐怕还有相当多数不满意,该满意的恐怕还有相当多数满意,觉得无所谓的,照样无所谓。--Antigng留言2019年7月6日 (六) 17:08 (UTC)
    • 好几位都已经说过问题页面存在过长的坏处,不应该长时间存在,而关注度流程的30天流程只是为了让编者找来源,而事实是,大部分的情况都只需要14天,那么为什么需要30天?14天和30天其实差了很远。
    • 我已经就“短时间快速提删导致打击新手,以及少数线下来源是否有时间取得”的问题反驳对方,而对方仍然没有具体解释,为什么不先等对方回应或者您先回应一下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6日 (六) 17:43 (UTC)
      • 果然是太长不看啊,得亏我还把重点加粗了,你只要再看一遍粗体的部分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Antigng留言2019年7月6日 (六) 18:26 (UTC)
        • @Antigng:您说的那一点要成立的话,前提条件是延长时间确实对新人更友好。但这本身就是很吊诡的说法,莫名奇妙要求等一个月才能讨论的流程,到底如何对新人友好了? ~ viztor 2019年7月6日 (六) 19:12 (UTC)
          • 谁告诉你等一个月必须讨论的?如果问题解决了,或者本来就不存在,则根本不需要进一步讨论。WP:FAILN:“如果一篇条目没有列出足以证明其主题关注度的来源,请亲自寻找这样的来源...如果在努力寻找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的来源,请考虑将条目内容合并到另一篇主题范围更广的条目中去。此外,假如需要删除...”--Antigng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00:59 (UTC)
            • 请回应“如何对新人友好”。--【和平至上】💬📝 2019年7月7日 (日) 06:00 (UTC)
            • @Antigng:所以莫名其妙挂了模板,然后没有任何讨论,关注度问题突然就解决了如天降甘露一般解决了。如果您觉得有,请指出这样的实例,及相关概率。您既然在学界那么应该知道对某种可能性的猜想永远无法用来驳斥实证。虽然理论上,给予时间确实有可能帮助新人,但显然目前无法证实这一点,且这个流程存在的时间并不短,如果真的有用,则应当很容易找到证据。如果真的希望帮助新人,完全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而非依赖于一厢情愿。~ viztor 2019年7月7日 (日) 08:45 (UTC)
              • “虽然理论上,给予时间确实有可能帮助新人,但显然目前无法证实这一点,且这个流程存在的时间并不短”。长与短是相对的,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典型的时间尺度是什么,遑论“时间并不短”?--Antigng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16:32 (UTC)
                • 或者说,这个猜想已经有了充分的时间(似乎已经存在几年)证明自己是否收效,但目前没有看到这个流程确实有效的证据。~ viztor 2019年7月7日 (日) 16:48 (UTC)
                  • 怎么调查,谁给新用户发过问卷?——这只有wmf做得到。--Antigng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16:56 (UTC)
                    • 调查不是收集数据的唯一方式,再者此类论点有些不可知论的意思,没有统计数据只能作为中立,而不应当作为合理反对的理由,流程优化并非是法庭判案。假使该流程切实有效,其实可以一望而知,拿出相关的证据并不难,但我看到的几乎所有人都认同这是极少数,且无出示相关证据,无论其对14天提案的态度如何。~ viztor 2019年7月10日 (三) 20:30 (UTC)
  • (!)意见“存在什么问题?”根据上述讨论,问题可能是“变相打30天广告”(找不到任何来源可以是缺乏关注度,也可以是原创研究,也可以是恶搞的虚假内容(或者还有其他原因?)所以如果是缺乏关注度则是挂模板30天后提删(其实这是变相给人免费打了30天广告,如果是原创研究或虚假内容则随时可以提删--百无一用是书生 (☎) 2016年7月18日 (一) 01:36 (UTC))。@Antigng:。--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6日 (六) 17:29 (UTC)
(*)提醒:关注度不足≠广告,相反,关注度足够≠一定不是广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2:39 (UTC)
  • 有人声称“那些不符合关注度准则的条目会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当然是存在的时间越短越好”、“大部分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巡查员去图书馆查证”等理由对维基百科有极大的好处,那么:
    • 请问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如何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
    • 请问您如何断定大部分情况下不会有人去找线下来源?
    1. 拖低维基百科水准的责任绝不在条目,而是在于那一些无法采纳他人建议又固执己见的人。我也很固执,但我没固执到把他人证明关注度的时间也给剥夺。
    2. “有些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放了30日仍然无动于衷”并不是缩短流程的理由,也绝不是条目的责任,因此针对条目下手并不是解决的办法。
    3. 我认为不缩短流程并不是为了某些条目,而是此议题关乎了许多编者的权利,因此我并不认为缩短流程的利大于弊。
  • 综上所述,那么维持原样又有何好处?
    1. 许多编者原有的编辑期限与权利受到保障,并不受到剥夺。
    2. 许多条目能不必背黑锅,因为责任本来就不是在于条目上。
    3. 方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因为无利益之异议而随意变动。
    4. 等等等。
  • (-)反对(-)反对(-)反对SmallTim 2019年7月7日 (日) 10:39 (UTC)

投票是否投票解决争议

以上虫虫飞提到,投票不可代表共识。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这个课题分歧非常大,看来还是很难有共识,一个方法可能会是投票。--Cohaf(talk) 2019年7月6日 (六) 17:03 (UTC)

(-)强烈反对
  1. 提案完全没有共识,请勿以投票代替讨论。
  2. 提案公告才发出两天,让大家看一下,收集更多的意见吧﹗
  3. 先解决反对者提到的问题,不要急于通过提案。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0:35 (UTC)
(!)意见:明显还没有共识,而且上面提出的问题还未解决,投甚么票?请勿心急,先让大家讨论一下﹗--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4:32 (UTC)
@虫虫飞 囧rz...这里是说如果最后讨论僵持是否投票解决。不是提案投票啊。--Cohaf(talk) 2019年7月7日 (日) 04:38 (UTC)

支持投票解决天数

反对

其它意见

(!)意见现在主要有三方意见:
  1. 维持现状
  2. 改变天数
  3. 加入Checkpoint
--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6日 (六) 17:24 (UTC)

提案请解决以下问题

(*)提醒:请cohaf君不要急于通过提案,公告我才帮大家贴出两天,请先看看User:Antigng提出以下问题:

  1. 存在什么问题?这问题是否重要?如果重要,是否在现有的框架下无法解决?
  2. 方案是否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其它更合理的替代方案?
  3. 方案是否会引人新的问题,如果会,这问题是否同等重要?如果是,如何补救?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0:35 (UTC)

(※)注意:请大家想一想以下虫虫飞提到的问题

  1. 这个提案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2. 提案把问题推向afd和drv是否值得?
  3. 上面数字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在挂关注度模板14天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为甚么不给予机会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至afd?
  4. 如何解决误删风险增加的问题?
  5. afd预期将积压更严重,如何解决?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0:47 (UTC)
  • (:)回应虫虫飞我中立的提出考虑是否投票的投票,我也中立的提出了无共识的看法。问题是这样坚持自己的看法,大家只是阐述自己的论点没有讨论空间不妥。虽然维基NOTDEMOCRACY,但如果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领袖只要一小部分人反对,但有其他大部分人支持,就落选。有点不妥。以此类推,我认为可以用投票来粗略看到共识倾向那个地方。然后公示,没有不妥之处吧。--Cohaf(talk) 2019年7月7日 (日) 04:29 (UTC)
(※)注意
  1. 上面提到的问题先回应,及解决,不要急于公示或通过﹗
  2. 请勿跳过上面的问题﹗
  3. 你上面才说“强烈支持”怎么忽然变“中立”?你明显不是“中立”﹗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4:36 (UTC)
  • 我对是否投票是来解决问题是(=)中立的啊,对14天才是(+)强烈支持。有什么问题需要回应,我之前已经说明清楚了不是吗?我做事一向都是欢迎讨论的,只是不愿意煮。--Cohaf(talk) 2019年7月7日 (日) 05:23 (UTC)
无法反驳,赶快通过为妙。[开玩笑的]SmallTim 2019年7月7日 (日) 05:17 (UTC)

@SmallTim阁下是否认为我是不愿意煮煮,还是要我添一些油?[开玩笑的]。--Cohaf(talk) 2019年7月7日 (日) 05:20 (UTC)

@Cohaf不必了,已经很美味了。煮菜用油也要小心,不然烫到自己可就不好玩了。[开玩笑的]SmallTim 2019年7月7日 (日) 05:27 (UTC)
囧。--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0:52 (UTC)
  • @蟲蟲飛:跳过别人问题的是你吧?那我再问一遍:
    1. 对维基的好处我和其他几位已经说了很多遍,你也没有回应指出那些好处有什么不对,就说看不到好处?
    2. 请论证关注度很复杂的以及它和需要30天之间的必然性。
    3. 现时在超过30天还是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就是“先删除再drv”,是否要将关注度流程加至4年?显然不是,我认为一段合适的时间是大部分的条目都能解决问题,而根据我的调查我认为是14天而非30天。
    4. 14+7天一点都不急,别老拿新手说事,要说新手也是先说AFD的7天吧。AFD7天不会吓怕,关注度14+7天会吓怕,30+7又不会吓怕,理由在哪里?
    5. “一百多个条目中,有八十多个仍在努力改善”是错的!你之前说改善是指解决关注度的问题,但到这又变成当算有没有编辑,不是在偷换概念、自相矛盾吗?根据我的数据54条目中只有2个在这期间内有再加入关注度来源而没有被提删,其实属于少数。甚至可以说如果延长到45天,第30-45天中间的数据应该也差不多,那么为何不是45天而是30天?而我觉得14天合适正是因为14内是加入来源的最高峰,而且对于绝大部分条目来说已经足够。(别再说线下来源了,我就没见过在14-30天内去图书馆的案例,我认为是极度少数)
    6. 如果极度少数的情况也要顾及,那么估计甚么条目都不能删了。(也有机率像零号元素的同位素一样在几年后才有来源、或者像我一样在条目删除4年后才找关注度来源)
  • 我想请@蟲蟲飛:回应第1-2点,以及表达是否认同3-6点,谢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7日 (日) 05:55 (UTC)
    • (!)意见30天拿来“等待条目慢慢符合关注度”很有问题的例如血小板 (工作细胞),参看存废讨论下面最后几个留言“是因30+7天内又有新闻报导”才符合关注度,这根本就是“等待条目在30+7天内慢慢符合关注度”,关注度30天就有这种隐患,14天的话这种隐患可能就不太明显。此此外若“是因30+7天内又有新闻报导”才符合关注度,那就应该30+7天后再建条目,虫虫飞您说“不必急著删条目”,那为何又要“急著建条目”?--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7日 (日) 06:04 (UTC)
    • 为甚么要鼓励新手新条目?这个问题不用我解释,大家都明白吧?你看DYKC等条目选举目的是为甚么?无非都是希望大家可以多写条目。维基是百科全书,我也常常用。这个自由的百科全书当然丰富点对读者都好。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8:21 (UTC)

(:)回应和平君,漏了的请说明,我再回应:

  1. 大家所说的好处不过是认为“没有关注度=广告”和觉得不值得多等新手两周时间,觉得成功挽救的机会不高。我非常不同意:1. 没有关注度≠广告;2.大家应该协助新手改善条目,而不是急于提删,而且afd有大量提删都是误判,把关注度流程缩短,只会增加误报的机会,一点好处也没有,而且只会使问题恶化。
  2. 关注度的指引有很多,包括:通用关注度、数字、书籍、地理特征、一级行政、区道路、人物收录准则、何图形、性质表、选秀节目参赛者及唱片收录准则、共运输、组织与公司、气旋等,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就可以收录,每个收录标准都有不同的条件,确实很复杂,应给予用户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至于30天,就是经过社群共识确定,已运用多年,且行之有效,未见有问题。如果要改,须提出有效理据,并重新形成新的共识。现在提案明显没有共识,争议性大,建议大家冷静讨论,不要急于公示及通过,建议先放下提案,让大家都冷静一下,再讨论,请勿硬通过争议性大的提案。
  3. 同意,但不能由此论证大家就要急于提删,应给予用户足够时间改善。
  4. 不同意,让用户足够时间改善,30天后还未改善,才可以令人心服口服;关注度流程过短,只会被人质疑没有给予足够时间就提删,“他还在努力改善中”呢?
  5. 不同意,“一百多个条目中,有八十多个仍在努力改善”姑勿论新手是否成功挽救条目,但提供够足够时间让新手改善条目,属于“程序公义”。
  6. 不同意,明显不符合关注度的,可以雪球关注度;不明显的应给予足够时间让新手改善条目,不应急于提删。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8:16 (UTC)

(*)提醒:上面一直没回应,请支持者,请先看看及回应User:Antigng提出以下问题:

  1. 存在什么问题?这问题是否重要?如果重要,是否在现有的框架下无法解决?
  2. 方案是否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其它更合理的替代方案?
  3. 方案是否会引人新的问题,如果会,这问题是否同等重要?如果是,如何补救?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8:25 (UTC)

(※)注意:上面一直没回应,请大家想一想以下虫虫飞提到的问题

  1. 这个提案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2. 提案把问题推向afd和drv是否值得?
  3. 上面数字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在挂关注度模板14天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为甚么不给予机会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至afd?
  4. 如何解决误删风险增加的问题?
  5. afd预期将积压更严重,如何解决?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8:25 (UTC)
  1. @蟲蟲飛:说著14天是很急、会伤害新手的你不也是直接将新手的条目提速删?你的意思是你这样做就不会伤害新手,等14天反而会伤害新手?显然不会。我也认同不应伤害新手,但不能因此牺牲维基百科的质素。
  2. “30天后还未改善,才可以令人心服口服”请解释,我认为14天已经足够有馀。
  3. “上面数字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在挂关注度模板14天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为甚么不给予机会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至afd?”因为他们大部分做不是“改善”(改善是解决关注度问题,这可是你说的)。
  4. 我又想问一问,关注度问题要30天改善,其他问题你却觉得不需要改善了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7日 (日) 15:30 (UTC)
除了回应之外我也有权提出相关意见。是你上面自己要提到了各种关注度:通用、数字、书籍、地理特征、道路、人物、形状、性质表、选秀节目参赛者、唱片、公共运输、组织、公司、气旋的。--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7日 (日) 08:46 (UTC)
  •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编辑习惯,维基是鼓励用户写条目,写不好,大家帮帮忙,不要急于提删,吓怕新手。这个提案争议性大,非常不建议硬通过。没共识,就先搁置,可让时机成熟时再讨论。 (上面Antigng和虫虫飞的问题还未回应)--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8:50 (UTC)
  • 看了个大概,如果有所误会,请指正。
  • 一、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不建议用投票解决问题。
  • 二、三十日规定首见于二○○七年讨论。及至当今《关注度指引》确立讨论之时,三十日要求获得当时社群特意要求保留,以作限制。而其中一个理由正正就是“关注度提报有机会缺乏关注”,这又是现今提案人理据之一。个人明白事隔九年,共识可变,但是在下要提醒是,阁下今日所说,其实当时社群早已思虑。而此项规定著实行之经年,足有十二年之久。
  • 三、个人特别深刻和平至上君上面提到十四日后仅有两条条目补上来源,所以其实在第十四日至第三十日之间补上来源者,实为少数。而其实翻查上面两项存档,三十日规定其实正正就是要照顾如此少数。所以其实现在以此去推翻先前共识,诚矛盾欸。社群此刻决定不再照顾少数,个人不认为是好事。此风亦不可长。
  • 四、加快整个流程,个人觉得最重要首先是谘询现时有参与审核及提删关注度不足条目之用户,但似乎没有。另外,一旦十四日方案落实,当中十四日时差是打算如何处理?通过日即全数推向存废讨论?管理员是否认为可以接受?工作量突然大增,如何缓解?牵一发动全身,然后好处似乎并不是太多。
  • 五、诚如虫虫飞君所言,缩减至十四日只是将积压提前推向存废讨论,而问题并没有解决……十四日检查点方案,其实是增加了工作量,相关用户意见如何?但愿多征询相关用户意见,以了解实况。
  • 以上。--J.Wong 2019年7月7日 (日) 09:22 (UTC)
Wong128hk
"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是一篇论述.尚未得到充分共识. WP:PNSD.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我同意"投票有时虽然有助表明共识,但应该小心运用,而其结果不应该强制定为永久的。"
"谘询现时有参与审核及提删关注度不足条目之用户" @SanmosaA1Cafel:.Sanmosa基本同意.仔细阅读以上内容
"管理员是否认为可以接受" - 我们选了更多管理员? 更活跃的管理员?标记之前检查?与用户沟通? 我在上面详细阐述过的。请阅读.
"缩减至十四日只是将积压提前推向存废讨论,而问题并没有解决……"?AFD会积压.怎么解决?鼓励更多人参与?从这里?更活跃的管理员?如果你想我愿意.
没有好处并不意味著没有伤害.
  • 以上. 谢谢您. --Cohaf(talk) 2019年7月7日 (日) 09:39 (UTC)
    • @Wong128hk:我认为的问题是这些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存在时间太久而且没必要,缩短至一个更合适的时间怎么会是没有解决问题?--【和平至上】💬📝 2019年7月7日 (日) 15:48 (UTC)
      • 如果认为提报中关注度条目存在具有坏处的(例如试图有影响的),请AFD走起,让大家看看是驴是马,不要主观地认为有坏处;既然有些关注度提报中的条目不存在明显的其他问题,那就有什么坏处?没坏别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8日 (一) 01:56 (UTC)
        • @Cwek:没有关注度的条目本来就有坏处(我已经多次说明,不知道为什么你还是没看到),何来没坏别修?要是没坏,为何到最后也要删除?你说的这一句话明显不合理。--【和平至上】💬📝 2019年7月8日 (一) 07:45 (UTC)
          • 这个坏处只是基于你所主观认为的“试图彰显影响力”,这个观点已经留意到很久了。既然如此,请AFD去说明,而不是那全部关注度提请来一起滑坡推断。最后的删除是基于一个足够长的时间后如果仍然无法解决的话才需要删除。至于30天,既然有指出制定出处,而且也有编者认为改时长合适,不明白有必要加快?而且本来关注度提报只有合适的来源彰显,只要无异议即可以立即移除标识,无需等待更长的时间,反而14天checkpoit还要浪费中间的检查人力,为何不直接30天后一次性复检?而14天终判,也不利于条目的改善的善意等候。总而言之,30天是一个长期使用下都接受的时间(从指定时来看),不应该再延长,但也不建议缩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8日 (一) 08:24 (UTC)

(!)意见:非常同意J.Wong的意见

  1. 缩短关注度流程,令afd积压更严重,实在是不必要。
  2. 提案并没为维基带来任何实质好处,反而增加了问题。
  3. 提案也非常复杂,而且要浪费更多人力,实在不必要。
  4. 因为不想让少数人改善条目,而要缩短流程,是非常不值得鼓励的风气。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09:56 (UTC)
编辑冲突@Wong128hk:针对第二点,所谓之积习难改,当时的决定是基于一个假设,即会有人在这期间改善并减少提删的数量,根据目前的数据,这样的假设并不成立。因此要么改善这个流程(无论用什么方法),要么取消。第三点,既然认同是极少数,那么应当同意处理管理员有足够能力判断是否属于“少数”。第四点和第五点,所谓推向存废讨论的情况并不存在,假设目前有几分之几的关注度问题都在30天内解决,那么显然这个问题不会出现,而就目前的数据来看,已经将问题推向存废讨论,上述已经回应虫虫飞多遍,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私更希望持不同意见者能够提出方案且确实地对目前的流程有改善,而不是忽略明显的证据,以“一厢情愿”取代可操作的实际建议。~ viztor 2019年7月7日 (日) 10:02 (UTC)

──────────────────────────────────────────────────────────────────────────────────────────────────── (&)建议:现在讨论已流于情绪化,未能理性讨论,再讨论下去只会伤和气

  1. 双方都无法游说对方接纳自己的观点,很多看法,其实是观点与立场的分歧
  2. 双方都认为对方未能有效回应,或者未回应自己的看法,持续下去也难见共识,只会伤和气
  3. 提案既然争议大,又无法形成共识,希望大家都能先冷静一下。
  4. 关注度流程属于重大议题,非常不建议急于公示通过,硬通过争议性大的提案,只会带来更多问题。
  5. 公告才发出两天,大家先冷静一下,做做站务,暂停不必要的争论,免伤和气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7日 (日) 10:41 (UTC)
  • (!)意见:您可能也要冷静一下吧,看到您输入的“关注度...、区道路、....、何图形、......等...虫虫飞 2019年7月7日 (日) 08:16 (UTC)-->”,何谓“区道路”、“何图形”?。看来是很著急地想要Template:反驳支持14天方案者,所以不小心笔误了,我建议也稍微退让一下吧,否则很难协商。。。--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8日 (一) 10:19 (UTC)

14天可能过于仓促 与 减短绿灯时间 论述

  • 有人声称“那些不符合关注度准则的条目会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当然是存在的时间越短越好”、“大部分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巡查员去图书馆查证”等理由对维基百科有极大的好处,那么:
    • 请问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如何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
    • 请问您如何断定大部分情况下不会有人去找线下来源?
    1. 拖低维基百科水准的责任绝不在条目,而是在于那一些无法采纳他人建议又固执己见的人。我也很固执,但我没固执到把他人证明关注度的时间也给剥夺。
    2. “有些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放了30日仍然无动于衷”并不是缩短流程的理由,也绝不是条目的责任,因此针对条目下手并不是解决的办法。
    3. 我认为不缩短流程并不是为了某些条目,而是此议题关乎了许多编者的权利,因此我并不认为缩短流程的利大于弊。
  • 综上所述,那么维持原样又有何好处?
    1. 许多编者原有的编辑期限与权利受到保障,并不受到剥夺。
    2. 许多条目能不必背黑锅,因为责任本来就不是在于条目上。
    3. 方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因为无利益之异议而随意变动。
  • 仅针对上述做出维持原样比缩短流程有何好处,更多暂时不列出。SmallTim 2019年7月7日 (日) 10:44 (UTC)
  • 没有关注度来源的条目很难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中立性(这也是设立关注度概念的主要原因),当然会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如果“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如何拖低维基百科的水准”是错误的话,那么从一开始就不会有关注度这东西。
  • 实际情况是我看了5天的关注度提报共54条,在这里面用线下来源的连半条都没有,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指出一年究竟有多少在14-30天内用线下来源的(不知道有没有?)。
  • 你能详细解释一下后面三条的理据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7日 (日) 15:17 (UTC)
  • 在下亦认为缩短无关注度条目的期限可助于减少期限间没有佐证其关注度的闲置条目,而且见到上方所提供的资讯后,也同意如果第14-30日期限间有来源佐证关注度者的数目接近为0,则缩短其流程确实为可行的方法。 -- Z23168 2019年7月8日 (一) 00:40 (UTC)
那为什么认为条目“可能”被闲置会有坏处?还有对条目意图猜测是否就是恶意的判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8日 (一) 01:58 (UTC)
首先这可以通过补充合适的来源来解决而且同样能早解决早取消提请。其次但是无法解决为什么加快的必要性。本来维基百科不保证在没有合适来源支持下的描述准确性,而且在有足够标识下允许这种不良的情况存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8日 (一) 07:50 (UTC)
缩短无效的官僚流程本身就是正当的。因为“维基百科不保证准确”,因此我们可以保留无法验证不准确且不真实的条目而无碍,私以为是相当不适当的说法。~ viztor 2019年7月8日 (一) 09:02 (UTC)
从一定时间是来说,提报中的条目是给予时限的待验证,但如果时限之后仍无法验证,的确可以提请删除。但注意的是时限之内是善意允许,以期望得到改善,并不代表可以长期的允许,请勿理解错误。我认为14天可能过于仓促,30天可能是所能容忍的极限,当时制定也可能基于此的考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8日 (一) 10:16 (UTC)
  • 你说“首先这可以通过补充合适的来源来解决”?意思是加入关注度来源吗?如果是这样,请恕我不明白你想表达什么,因为我看不到这和这个讨论有什么关系。
  • 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14天可能过于仓促”吗?因为依我所见几乎所有的问题其实都能在14天内完成。--【和平至上】💬📝 2019年7月8日 (一) 12:01 (UTC)
地图
台湾海洋大学工学院路口
  • 我觉得你们现在的做法有点像如下想法:
  • 这是我所就读之学院路口的红绿灯,这个红绿灯的时间约2分钟,但这个红绿灯我长期观察下来,由学校出去的车流(和行人)只花不到30秒就走完了,只剩下主干道的车子在那边干等1分半,也没有新的行人要走、也没有新的车子要过
    • 那我是不是要建议基隆市政府交通单位把该红绿灯减为30秒?
  • 这个例子明显不可实施,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把一条路之绿灯时间缩短会不会哪天就发生了车祸
    • 同理,关注度时间再度缩短,哪天就发生严重的提删争议(车祸)。
以上--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08:22 (UTC)
  • 请解释为什么缩短为30秒会造成车祸。(同理,请解释为什么突然间会有提删争议)
  • 严重的提删争议会增加多少,一个月一个还是两个?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DRV来说可以说是影响轻微。--【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13:43 (UTC)
    • 只剩下30秒通常会对行人有很大的压力,可能有人走路比较慢,怕会被车撞或被按喇叭,而且当车多时变成无法有效疏散车流。所以关注度只剩14天我想对某些新手肯定也会有压力,可能有人查来源或写条目比较不擅长,怕会被冷血巡查员针对,(后语句无对等类比)。提删争议无论会曾或减都不能假设他不会发生,为了避免他发生必须要有适当的备案。--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5:19 (UTC)

(!)意见我认为是否需要30天或14天或0秒,是需要Case By Case衡量的,而不是全部都走30天流程、或全部都走14天流程也不是全部都直接AFD。以 上面红绿灯的例子,若可以设计出以感应有无车来运作的红绿灯更好。若感应到很少有车的那条路有车要过,则绿灯、主干红灯,车走完后就红灯、主干绿灯,平时非主干没车时就维持主干绿灯,这样就不会没车,主干的车还要白等;车多的时候当然就延长绿灯时间,最多延长到原始设计的2分钟;而不是“我管他有没有车,反正缩短时间”。--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5:44 (UTC)

      • 面对这种机率极低的情况,DRV已经足够。“怕会被冷血巡查员针对”????对新手来说,30天就不会怕,14天就会怕吗???P.S.14天已经顾及了那些比较需要时间的新手,因为正常用户根本就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查来源或写条目比较不擅长”还是建议新手现在草稿页编辑吧。--【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16:53 (UTC)

小结 02

(:)回应

  1. 大家请思考一下资料监管员J.WONG和资深管理员Antingn的反对理据,就会明白提案所带出来的问题。
  2. u:cwek的意思是条目没有源,就帮忙补上,因为巡查员不只挂模板,也应该帮忙改善一下条目,不要急于提删。
  3. 14天和30天的区别,上面已多次讨论,双方理据也在重复,大家可以重看上面的留言。
  4. 30天的关注度流程是社群共识所定,已行之有效,且行之多年,现在要改,就要有充份理据。正反双方都在重复见的观点,大家都不能说服对方,如果没有更充份的理据,我非常不建议大家纠缠下去,大家先冷静一下,免伤和气。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9日 (二) 03:02 (UTC)
我再补充一些:1.巡查员虽然有协助修改的工作,但受限于对条目内容的知识范围限制,可能只是察觉到条目的质量欠妥但无力实际调整,所以只挂标识待处理,但只要能添加合适的来源去处理关注度提报问题,即使移除了关注度提报标识,一般情况下巡查员会无异议这个移除行为。2.对于14天和30天,一个主张为试图利用30天的影响力,那我认为,请使用AFD解决,这可以使合理的理据,关注度也不会影响这个AFD的讨论;另一个主张是实际的处理时限,可以参见Jwong找出当时30天的考虑,我认为这算是最大的限制,也不建议缩小;至于官僚,只有规定30天才能移除提报并强制转AFD,无论是否找到合适的来源,这才是官僚。预留30天的改善时间,我不认为是官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9日 (二) 09:42 (UTC)
    1. 我是在考虑过他们的意见后仍然觉得利大于弊才继续支持的。
    2. 请回到现实。根本没有人急于提删,14天一点都不急,我还觉得有点慢呢。正常我也是会搜寻一下资料才挂模板,如果条目真的没有关注度(大部分情况),你让我怎么找来源?
    3. 你还是没具体解释为什么需要30天。(不好意思,我真的见不到有多少是在30天里用线下来源的)
    4. 我认为改方针和行了多少年没有大关系,有错就要改,不符合现实就要改。
    5. 请回答我的问题,还有我在上面的问题。当然,如果你有论点是我还没有回应的,欢迎复制到下面,还让我能更清晰地看到我要回应哪些论点(上面的讨论太杂乱了)。
  • 我还是回应一下J.Wong的论点吧:当初社群加入30天的原因是:“请确保关注度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吧?但现在的现实就告诉我们:14天已经足够引起别人的注意,其后的时间基本上是闲置,那么将30天改到14天不是更能贴合原意、而且又能避免维基百科的质素降低吗?与其闲置16天,还不如在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时候通知主编,让他早点注意到。这样又有效,又没有坏处,远比闲置16天好。--【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09:13 (UTC)

--【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09:13 (UTC)

(:)回应
  1. 您的看法上面反对方已回应多次,如数据已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十四天后仍在努力编辑,应让用户有足够的时间改善。但您认为不应给予这个机会,您的理据上面都已经说过好几次。您要明白,这是观点与角度的分歧,很难定是非,继续纠缠下去,也不就是重复上面的讨论而且会伤和气,这是不必要的。
  2. 现在的流程通过共识定好,User:Wong128hk是非常资深的监管员,已经说了您提出的理据,当时已考虑过,而且流程已行之多年,且行之有效;User:Antigng对方针有通透的理解,您看一下他的反对理据吧。
  3. 双方不停地重复论据,我觉得这是没必要,不如大家先冷静一下,把注意力先放在站务,免伤和气。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9日 (二) 09:54 (UTC)
@蟲蟲飛
  1. 你好,改善是指加入关注度来源或者论证条目有关注度对吧?这可是你说的(你说是解决关注度问题),那么那八十多篇是不是在进行你所说的“改善”呢?不是。那怎么构成让他们改善条目呢?事实就是真正改善条目的人寥寥可数,别再拿八十几个人有编辑说事,因为这和关注度问题没有关系。这我也说了好几遍,不知道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回应,还是重复著旧的论点。
  2. 我也解释了我为什么不认同Wong128hk的观点,不知道你是看不到还是怎么的,但别拿对方是“非常资深的监管员”说事,这样的理据是我见过最没有说服力的理据了。如果你认为我在上面的回应不正确,你大可以针对我的回应发言,说明为什么我说的不对,而不是说对方是监管员所以说的一定对(你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如果我是误解了,那我向你道歉)。--【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14:42 (UTC)
但实际上如果设定期限为14天,如果14天仍无法判断为关注度符合的,是不是意味着提删?如果是这样的话,14天与30天相比,是不是已经太急了?30天请参看指定时的意见,至少可以认为当时是认同其合理性。“我认为改方针和行了多少年没有大关系,有错就要改,不符合现实就要改。”制造问题以维修问题,这就是典型的“没坏别修”反面教材吧。一定时间内可控的质量问题比起不可控的质量问题(例如长期挂着的没来源或者可能有关注度而没来源({{Notability Unreferenced}}))要好得多。还是再重复,没坏别修,因为很重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9日 (二) 09:57 (UTC)
  • 有错就要改就是坏了所以要改啊?有什么问题?“一定时间内可控的质量问题比起不可控的质量问题要好得多”是事实,但这不意味著就不用管“一定时间内可控的质量问题”,就如破坏1000个条目比破坏1个条目造成的危害更大,但这绝对不是你反对修复那1个破坏的理由。(只是个比喻)
  • “30天请参看指定时的意见”请指出在哪里可以看见30天的具体理由。我只看见但是的社群认为应该要给予时间,而30天只是提案者随便定出来的,也没有解释为什么是30天(如果是我大意看漏了,请指正),可以合理推断当时是没有事实依据所以随便定的(我指时间长度),所以现在在有了事实、经验的支持下,将它改作更合适的时间何错之有?(别再说没坏别修,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就是坏了,否则不用删除)--【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14:42 (UTC)
(:)回应:大家都没错,这是观点和角度不同,有人觉得应该尽量给予足够时间挽救条目,有人觉得不要浪费时间;你看这个讨论多么长,细看一下,大家都在重复自己的看法,这样纠缠下去,快过一万字了。 囧rz...--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9日 (二) 14:50 (UTC)
关注度问题要30天改善,才算足够,但其他问题就不需要给时间别人改善吗?你在关注度以外的问题怎么又不先帮忙解决问题呢?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条目的存在会让维基百科的品质下降,而且根据过去的经验,这类条目改善的机率很低。
而且请允许我重申:这不只是“浪费时间”的问题,而是这种条目的存在会对维基百科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不应该久留,尤其是真正解决核心问题的(也就是在那16天内加入关注度来源)机率很低的时候,相信你将一些条目直接提速删的理由也是如此,这样思考一下,是否还有必要冒著让维基百科质素降低的风险,给予过多的时间让一些改善的机率很低的条目存在30天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15:02 (UTC)

(※)注意

  1. 你这些看法上面都讨论过好几次了,你可看看上面的回应吧﹗
  2. 你现在的思维好像就:关注度流程=标准要降低,没关注度=广告,有关注度=一定不是广告,30天关注度流程=不用删去条目
  3. 这些问题上都已经讨论过了,还有甚么疑问呢?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9日 (二) 15:31 (UTC)
    1. 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指我对J.Wong的论点的回应、“你好,改善是指加入”为首的问题、你还是没具体解释为什么需要30天、实际上没有人(或者是极少)在14-30天内加入线下来源共四道问题)
    2. 你怎么不回应我的新论点?
    3. 我最新的留言什么时候提到广告???你这“你现在的思维”是怎么得出的???我不是已经强调了很多遍广告不是唯一而且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了吗???我什么时候说“关注度流程=标准要降低,没关注度=广告,有关注度=一定不是广告30天关注度流程=不用删去条目”了???或者说我哪一句话会让你误解我是这么想的?我强烈建议你把这句划掉,以免误导别人。
  • 请正面回应。--【和平至上】💬📝 2019年7月9日 (二) 16:58 (UTC)
  • @蟲蟲飛:你有看到这些条目带来什么坏处吗?其实我都看不到。SmallTim 2019年7月10日 (三) 01:11 (UTC)
    • @SmallTim:没有坏处就根本不会被删除,请先了解一下设立关注度的原因。先前有人提请放宽关注度都被大量用户反对,指这样会降低维基百科品质,这样还能说“这些条目带来什么坏处”吗?你说多留一会儿的影响不大我还能接受,但这些条目没有坏处根本就不符合现实。--【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0日 (三) 06:37 (UTC)

(:)回应

  1. 我已多次回应这个问题,最近一次见2019年7月5日 (五) 08:56 (UTC)的留言。你重复问,我又回应多次,你又可重看上面留言。
  2. 你哪个论点是新的?
  3. 你说“因为这些条目的存在会让维基百科的品质下降”→这是否指条目不会被删去?如果会被删去,怎么会“品质下降”?
  4. 抱歉这句我看错,应该不是你说:“所以如果是缺乏关注度则是挂模板30天后提删(其实这是变相给人免费打了30天广告)”(这句不是你说的,是上面其中一个支持者)→没关注度=广告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06:11 (UTC)
--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0日 (三) 07:01 (UTC)
  • 怎么被删去就不会导致品质下降?错误的资讯存在的那一刻就有人会看到,时间越长,就越多人看得到,怎么不会降低品质?极端点说,如果所有破坏都要等30天才能修复,那么会不会降低品质?当然会。所以这不是最终删不删除的问题,而是存在本身就会导致品质下降,留下的时间越长,危害越大。
  • 我对J.Wong的回应是在7月9日,他本身的发言也是在7月7日,你是怎么在7月5日回应的?
  • 能麻烦你能具体引用你那则留言的哪一句回答了“你好,改善是指加入”为首的问题还有实际上没有人(或很少人)在14-30天内用线下来源吗?因为我真的分辨不出来你那一则留言的那一句回答了这些问题。--【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0日 (三) 06:37 (UTC)

(:)回应

  1. 你认为关注度不足的条目被删去后,这个流程仍然令维基“导致品质下降”,虽然我不同意,你就当是观点和立场不同的分歧。
  2. 你的问题J.Wong在7月9日回应了,Antingn也回应了你,我也在7月5日回应了,还不只这一次,有好几次,这说明大家都在重复论述,大家成了复读机了。
  3. 我于2019年7月5日 (五) 15:45 (UTC)、 2019年7月4日 (四) 14:38 (UTC)、2019年7月4日 (四) 09:31 (UTC)、2019年7月4日 (四) 09:27 (UTC)回应你了,大量用户十四天后找线下来源是其中原因,当然努力改善条目也是原因。你觉得不值得花时间让用户改善条目,我觉得应善待新手,这也是观点和立场的分歧。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07:03 (UTC)
    1. 请问J.Wong什么时候在7月9日回应了?你确定你看清楚我在说什么了吗?
    2. 如果你认为我的那些问题已经有人回应了,能麻烦你复制一下吗?因为我真的分辨不出来你那一则留言的那一句回答了这些问题。(“你好,改善是指加入”为首的问题、实际上没有人(或很少人)在14-30天内用线下来源的问题)尤其是“你好,改善是指加入”为首的问题我是在7月6日第一次才问的,你到底是怎么在7月5日回应的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0日 (三) 11:31 (UTC)

小结 大结

  • 你要改变之前通过共识定下的流程,一定要提出充份理据,并重新形成新的共识。J.wong、Antingn的理据你要有效回应,并有效反驳反对方的理据,才能形成新的共识。我现在看正反双方都是观点与立场的分歧,无法有效反驳对方,而且重复论述的问题很严重。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12:43 (UTC)

(:)回应

  1. 修正留言时间:J.Wong 2019年7月7日 (日) 09:22 (UTC)
  2. 你大概主要看《通用关注度指引》吧?其他收录标准不一定要来源去证明关注度,我不只一次回应,其中一次见2019年7月7日 (日) 08:16 (UTC)的留言:“关注度的指引有很多,包括:通用关注度、数字、书籍、地理特征、一级行政、区道路、人物收录准则、何图形、性质表、选秀节目参赛者及唱片收录准则、公共运输、组织与公司、气旋等,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就可以收录,每个收录标准都有不同的条件,确实很复杂,应给予用户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用户尝试改善条目的关注度问题,不一定是针对《通用关注度》,可以是其他收录标准。姑勿论成功挽救的用户不一定很多,因为很多都是新手,但这个关注度流程就是一个程序公义。你可能不认同程序公义,也觉得不应浪费时间等新手改善条目,这是观点和角度问题,没有对错,大家都已重复多次回应对方,我想不只四五次以上吧?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12:34 (UTC)
其他类型的关注度不是可以改善的范畴,且一般一个条目只会在某个领域的范围,几乎不可能有同时适用多个子关注度准则的情况。~ viztor 2019年7月10日 (三) 13:34 (UTC)
  • @蟲蟲飛
    1. 你究竟有没有看清楚我问的问题?“我对J.Wong的论点的回应”是指我在7月9日回应J.Wong在7月7日的意见,你现在说J.Wong在7月7日回应了我在7月9日的回应?这一句话真的这么这么复杂吗?你究竟有没有看清楚我问的是什么?
    2. 其他问题的回答呢?请不要回避
    3. 这里怎么违反了程序正义
      • 违反程序正义的情况一:修改这方针/指引不依一般及方针规定的程序→明显没有,互助客栈讨论是正常的做法
      • 违反程序正义的情况二:在进行关注度流程时不依当时适用的程序→也没有,修改后,走14天流程是指引规定
      • 程序正义是以“规定的程序”为准,14天流程不符合程序正义的前提是规定没有改变。否则有一天政府决定加重某一罪行的刑罚,你会说他违反了程序正义吗?
    4. 针对“其他收录标准”的话,只要在讨论页甚至是编辑摘要中写明原因就可以移除关注度模板,但事实上你举的八十几个条目有没有人这样做呢?
    5. 请举出反方的哪一观点是我没有回应的,好让我能回应。
  • 请回答上述5点,谢谢。--【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0日 (三) 14:57 (UTC)

(:)回应请保持冷静:

  1. 没看懂你的意思,请澄清﹗
  2. 哪个问题没回应?
  3. 虽然十四天后仍然编辑的人数还很多,但由于能成功挽救条目不多,你觉得不应浪费时间,想快快提删,你觉得这种不考虑新手处境的做法是符合程序公义,那我没有补充。(可能大家对程序公义的理解有分歧)
  4. 你要明白很多被挂模板的都是新手,为何明知他们不懂如何做,你不去协助新手,但只觉得想通过缩短关注度流程,快快达到删除的目的;这个问题上面已经回应多次了,请看上面留言,没有补充。
  5. 大家都在重复论述,大家都成了复读机了,没有没回应的了。
    1. 你说我全部的论点都多次讨论,那么你在什么时候回应了我“2019年07月09日 05:13 pm (UTC+8)”留下的留言(回应J.Wong那一段)呢?(你还理直气壮地说你在7月5日回应了??)
    2. 如下:
      1. 你是否认同你说的有八十几个条目在改善是错误的?
      2. 为什么指导新手关注度需要30天而其他问题一个小时都不用?(直接提速删/提删一些条目,这事你也有在做,而且我相信每个巡查员也会做)
      3. 你是否认同在14-30天内用线下来源的情况几乎为零?(是/不是)
      4. 为什么关注度只有14天就是没有考虑新手处境?请解释。
        • 请逐条回应,而不是回答已经讨论过了。如果真的讨论过但我看漏了,请复制一遍好让对话更清晰。
    3. 根本就不是“浪费时间”的问题!我也说过很多遍了,不知道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的留言。
    4. 14天也可以协助新手。
    5. 问题来了,你说没有未回应的反方观点,那么最后反驳对方观点的是哪一方呢?逃避回答、不能反驳的又是哪一方呢?总不可能两边都同时没有未回应的观点吧?
  • 请逐点回应。--【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0日 (三) 16:42 (UTC)
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搞错了速删、提删和提关注度的意义,我的理解为提删就是有这样的异议,所以提出来确定是否需要删除;速删就是一些约定下来可以不需要讨论而立即可以删除处理;提关注度就是基本上内容编写文笔上无问题,但是无法根据现有的条目信息判断是否撸作,所以提出关注度,质疑是不是无中生有,如果没法说明的话,就可以以来源无法彰显其符合收录基础(或者可能是某个小车库的不知名乐队)来提出正式的删除。提删、速删理论上可以立即判断;而关注度只是有所疑惑,而且30天也是可控的范围。巡查员最多只在可能协助的情况多做些工作,但不认同这个应该让关注度提报时间缩短有必然的关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1日 (四) 00:45 (UTC)
所以这个意思是假如认为无关注度可以提删,也可以挂模板,巡查自由判断。之前看到虫虫飞似乎也是这个理解,请确认。~ viztor 2019年7月11日 (四) 01:45 (UTC)
按照规则和惯例来看,如果没合适来源彰显关注度,甚至不符合几个子关注度的快速判断,直接以关注度提删,肯定会被驳回的,这个不算少见,提删至少找一个和关注度不相关的和合适的理由。如果按照我巡查的习惯,“如果没合适来源彰显关注度,甚至不符合几个子关注度的快速判断”,还是关注度加没来源标注。30天后肯定收到复核通知,要么需要再看一眼,要么就是已经有人判断提删了。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1日 (四) 09:09 (UTC)

(:)回应和平君:你可能误会了,其实回应可以用不同字眼,我选重点回应你吧:

  1. 你嫌新手成功改善的机会不高,要缩短流程→J.WONG回应:“个人特别深刻和平至上君上面提到十四日后仅有两条条目补上来源,所以其实在第十四日至第三十日之间补上来源者,实为少数。而其实翻查上面两项存档,三十日规定其实正正就是要照顾如此少数。所以其实现在以此去推翻先前共识,诚矛盾欸。社群此刻决定不再照顾少数,个人不认为是好事。此风亦不可长。”
  2. 你要求论证为何要30天,但自己也从未论证为何要14天,Jwong也回应了:“三十日规定首见于二○○七年讨论。及至当今《关注度指引》确立讨论之时,三十日要求获得当时社群特意要求保留,以作限制。而其中一个理由正正就是“关注度提报有机会缺乏关注”,这又是现今提案人理据之一。个人明白事隔九年,共识可变,但是在下要提醒是,阁下今日所说,其实当时社群早已思虑。而此项规定著实行之经年,足有十二年之久。”
  3. 我个人理解的程序公义:已有数据显示,有大量用户在14天仍然编辑条目,我们让用户足够时间改善条目,这是制度上的善意,也是制度上让用户可以足够时间改善条目,而不会条目被删去后,被批评为“未给予足够时间改善,就匆匆删去。”并非你所说的意思。
  4. 以上问题已讨论多次,只方都在重复论述,不明白为何觉得未回应。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4:25 (UTC)
  • 话说回来J Wong也没有回应我的回应。虽然TG上有啦,但是TG无法取代站内,也希望大致有些回应,不急。--Cohaf(talk) 2019年7月11日 (四) 04:33 (UTC)
  • 你还是没有搞清楚我说的是什么。我反驳了J.Wong的观点,而没有人回应我的反驳,但你却说我所有的发言都有人回应,企图混淆视听。
  • 他们是在编辑,但没有改善,所以这根本不是程序公义。AFD的条目在7日后也会有编辑(假如不删除的话),那么这样是不是违反了程序公义呢?
  • 根本就不可能双方都一起同时间重复论述。总得有个不是重复的最后回应,那么是哪一方呢?是哪一方开始回避问题,不停地说“重复论述”呢?
  • 我问的那几条问题的回应呢?如果真的说过了,能求求你帮忙复制一下,好让我能看到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1日 (四) 05:02 (UTC)

是否公示讨论

(-)强烈反对:通过一个流程的修订,必须提出充份的理据,并形成明显的共识,请勿急于公示通过,或硬通过具争议性的提案,这样只会被视为无效,而且硬通过一个具争议性的提案,只会带来更多问题,对维基一点好处也没有。请提案人提出充份理据反驳资深管理员User:Antigng、资深监管员 User:Wong128hk 及资深巡查员User:Cwek的反对理据,也必须有效回应其他反对者,如User:SmallTim、虫虫飞等人的理据。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8: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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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提案支持者一直未能解决Antigng提出的问题:
  1. 现在关注度流程存在什么问题?这问题是否重要?如果重要,是否在现有的框架下无法解决?
  2. 方案是否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其它更合理的替代方案?
  3. 方案是否会引人新的问题,如果会,这问题是否同等重要?如果是,如何补救?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8:46 (UTC)
(※)注意:请大家想一想以下虫虫飞提到的问题
  1. 这个提案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2. 提案把问题推向afd和drv是否值得?
  3. 上面数字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在挂关注度模板14天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为甚么不给予机会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至afd?
  4. 如何解决误删风险增加的问题?
  5. afd预期将积压更严重,如何解决?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8:46 (UTC)
如果非要说的话。14天加重处理人力;影响是仍然是可控的;30天是足够的善意,但不应该再超出这个范围。如果非要滑坡的话,为什么不是更短的时间,如果诉诸于有影响,更短的时间影响不是更少?而且提删也是理论上7天以内出结果(虽然延长的也不少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1日 (四) 09:17 (UTC)
  • 重看了一次整个讨论串
    • 支持30天:虫虫飞、SmallTim、Cwek
    • 支持14天:Cohaf、和平至上、Viztor、Sanmosa、YFdyh000、Shizhao
    • 维持原案或中立:Antigng、Tigerzeng、Leiem、Wong128hk、Nightwayyyyy
    • 建立Checkpoint或延时机制:Cohaf、Leiem、游魂、Yenhochia
    • 不明显者或未定:A2569875、Wolfch、94rain、Ericliu1912
那么发散的意见何来明显共识?完全看不出已达可公示的状态,公示下去只会造成更多争议。--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1日 (四) 09:24 (UTC)
(~)修正
(※)注意:反对方或者中立方都提出了很多问题,提案者须先解决那些问题,不能急于公示通过,更不能硬通过,这样只会被视为无效通过,对维基会带来更多问题。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9:36 (UTC)

“起而行”被认为不可行原因探讨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7/13

小结 03

  • @蟲蟲飛
    1. 我回应J.Wong的论点是指:“当初社群加入30天的原因是:“请确保关注度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吧?但现在的现实就告诉我们:14天已经足够引起别人的注意,其后的时间基本上是闲置,那么将30天改到14天不是更能贴合原意、而且又能避免维基百科的质素降低吗?与其闲置16天,还不如在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时候通知主编,让他早点注意到。这样又有效,又没有坏处,远比闲置16天好。”我看不到有任何人回应。
    2. 你是否认同你说的有八十几个条目在改善是错误的?
    3. 为什么指导新手关注度需要30天而其他问题一个小时都不用?(直接提速删/提删一些条目,这事你也有在做,而且我相信每个巡查员也会做)其他问题不值得指导?这30天的原意是指导吗?(我认为显然不是)
    4. 你是否认同在14-30天内用线下来源的情况几乎为零?(是/不是)
    5. 为什么关注度只有14天就是没有考虑新手处境?请解释。
    6. 14天内是不能协助新手吗?
    7. 缩减到14天并不会“推向afd和drv”,你同意吗?事实就是多出来16天90%以上的条目还是直送AFD。
    8. 没有关注度的条目是有危害的(难以确保准确性、中立性),你同意吗?
    9. “afd预期将积压更严重”,为什么?
    10. “他们是在编辑,但没有改善,所以这根本不是程序公义。AFD的条目在7日后也会有编辑(假如不删除的话),那么这样在7日内删除是不是违反了程序公义呢?”,你是否同意?
    11. 根本就不可能双方都一起同时间重复论述。总得有个不是重复的最后回应,那么是哪一方呢?是哪一方开始回避问题,不停地“重复论述”呢?
    12. 你说“反对方或者中立方都提出了很多问题,提案者须先解决那些问题”,但我问你反方有哪些论点我还没有反驳,好让我能回应的时候你又说“没有没回应的了”,那究竟还有没有反方的论点是“未被我反驳”的?(这里的“反方的论点”是指反方本身的论点以及指出我的反驳有问题的留言)
  • 请按题号逐点回应,好让我能看清楚。如果上面有人回答,麻烦你复制一下。--【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1日 (四) 12:18 (UTC)

──────────────────────────────────────────────────────────────────────────────────────────────────── (:)回应

  1. (上面已回应多次) Jwong的“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我已提过模板不只是给条目创建者看,其他路过的用户也能看到。很多用户几个星期才上一次维基,但他们很多都是资深用户,让路过的他们看一下,也帮忙改善一下,这是程序公义,这等于提案公示七天,也是尽量让更多的用户注意到。数据显示十四天后还有八十多个用户在改善条目,可见十四天就提删,有违维基审慎提删的原则。
  2. (上面已回应多次) 不认同,姑勿论八十多个新手未必都能成功挽救条目,但不等于我们不应给予机会。
  3. (上面已回应多次) 关注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一两周就能解决,而收录标准不只《通用关注度》,还有《人物收录标准》等十几个指引,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收录标准,就可以收录。我们要给新手足够时间解决复杂的关注度问题,而不是急于提删。其他的提删,如广告,其实只要删去宣传口吻的用语就已经解决了,哪里要那么多时间?“30天的原意不是指导”,而是程序公义,让条目被删去后,不会被批评“未给予足够时间改善”,你看看drv的呈请就会发现偶尔就有用户这样提出呈请。
  4. 不认同,我巡查时就看过资深用户WG常常用线下来源,而且他也通过贴上线下来源挽救了很多条目;他很好,其他用户遇到古代人物的条目可找他帮忙找线下来源。
  5. (上面已回应多次)你生活很闲=每个人都很闲吗?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因此可考虑不同新手不同的生活情况。
  6. (上面已回应多次) 有八十多个新手在十四天后继续努力改善条目,但你想马上提删,我不觉得这种急于提删的行为属于“协助新手”
  7. (上面已回应多次)现在afd和drv积压都很严重,你把30天轮候期减至14天,不是更多条目被提早提删了吗?这是数学问题。没错,很多最后都是提删至afd,但很多都是误判,你看看afd七天后被删去的有多少?
  8. (上面已回应多次) 没有关注度的条目=条目不会被删去吗?既然会被删去,维持制度上的程序公义,有甚么害处呢?
  9. (上面已回应多次)这是数学问题,见题7回答
  10. (上面已回应多次)你误解了的程序公义的意思
  11. (上面已回应多次)你看看我今次的回答,和上面重复了多少次?你要明白发表意见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但可能意思都是一样,我们又不是复印机,要理解每个人发言的核心意思。
  12. 我在2019年7月11日 (四) 08:46 (UTC)提出的两段问题,其一是Antign的,其二是我的,你回应了吗?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13:12 (UTC)
    1. 事实证明14-30天内很少有人加入来源
    2. 我问的是“你是否认同你说的有八十几个条目在改善是错误的?”,即所谓的八十几个条目的“编辑”是不是在改善关注度问题。我认为不是,而你的回答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继续偷换概念。还是没有
    3. 十几个指引!?!?你是怎么得出的!?!?就算是关注度细项也最多有两项(顶尽三项)指引适用!你这不是诡辩是什么?而且关注度指引比其他删除原因的界定清晰得多,不认为关注度是比较复杂的。
    4. 请指出其中几个条目,好让我参考。
    5. 那么AFD就不用考虑新手处境了吗?万一他一周没有空呢?没什么只有关注度的情况下才要“考虑新手的处境”?
    6. 我问的是“14天内是不能协助新手吗?”(能/不能)请审题。
    7. “你把30天轮候期减至14天,不是更多条目被提早提删了吗?”结果显示并不会有显著增加(五条里就多一两条)。“很多最后都是提删至afd,但很多都是误判”这不正好证明了即使有30天也一样有很多误判吗?相反多出16天却每天平均只能避免一条都不到提删,一条都不到vs很多,你这样还能说这16天能对AFD起可见的效果?
    8. 我问的是“没有关注度的条目是有危害的(难以确保准确性、中立性),你同意吗?”请审题。破坏也会被移除,但你能说将破坏闲置14天是没有危害的吗?
    9. 同7。
    10. 不回应你这点了,就没见过人在讨论程序的恰当性的时候说修改就是违反程序公义的。
    11. “根本就不可能双方都一起同时间重复论述。总得有个不是重复的最后回应,那么是哪一方呢?是哪一方开始回避问题,不停地“重复论述”呢?”你倒是回答啊。排除重复的论点总有一个最后的回应吧?
    12. 回应如下(以下对应题号):
      1. 让一些有危害的条目存在长时间;重要;无法解决。
      2. 能,大幅缩短有问题的条目的存在时间。
      3. 可见范围内不会有显著影响。
      1. 可以减少有危害的条目的存在时间。正如破坏一样,时间越长,危害越大。而且14天更符合现实。
      2. 见第7点,不会有可见的影响。
      3. 你怎么不给其他条目改善的机会?14天一点都不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说我想直接提AFD呢。
      4. 你挂G5速删模板一样有误删的机会(事实上要是管理员早一步删除的话就真成误删了,而且我相信条目被速删需要在14天内补上关注度来源跟伤害新手)。但这就代表我们甚么都不做了吗?“误删风险增加”是增加多少呢?(我觉得微乎其微)
      5. 根本就不会。见题7。
  • 总结来说,你有好几题问题都是答非所问,继续不停重复自己的论点而都不知道问题在问什么,我认为这才是讨论停滞不前的原因。--【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1日 (四) 14:35 (UTC)

(!)意见:上面支持者的意见和反对方的意见其实是观点和立场的分歧,各执己见,大家都在重复论述,把话题越拉越长,可能已经超过一万字,而且讨论已经流于情绪化,我看不到如何能达成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14:55 (UTC)
User:虫虫飞大概有四到五万字。——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2日 (五) 03:10 (UTC)
  • 出现了!又是在N个问题之中只抽出自己能反驳的回答,然后又说“话题很长”、“重复了”意图回避问题,这样能达成共识才怪。你这不停说很长很长,我认为除了拖延,让其无共识结案之外想不到其他的理由,既然如此,我还是提议投票决定,免得浪费我的时间写这么长篇幅的意见,结果还被一句带过。--【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06:20 (UTC)

再次提议投票决定是否修改时长

  • 鉴于这问题的反方不停进行重复论证而回避问题,令讨论良久也没有进展,
  • 我建议参考以往难以解决的争议的做法——投票。(例子:上海市条目“第一大”争议、小作品判定条件修正等问题都也是投票决定,因此早有先例)
  • 这样可以让更多的编者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按自己的编辑经验考虑哪一方的论据更合理,从而观察出那一个方案更合适,而非像现在这样各说各话。
  • 注意:维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并未达成共识
  • 以下的分段是让支持和反对的意见更清晰,这一阶段并非是投票,所以请附上合理的意见以支持自己的立场。--【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06:20 (UTC)
(-)反对完全没有共识,投甚么票?上面Jwong等人不是已经明确说了在没有共识前不建议投票吗?请注意投票不能代替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06:27 (UTC)

支持

反对

意见

(*)提醒:根据方针WP:TALKDONTREVERT,已明确规定投票不能代替讨论:“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顺讨论,而不应被视作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品质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使用者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07:08 (UTC)
  • 回避问题的是您。而且,你指出的引文是源自“征求外部意见以形成共识”,而这已经做了(放上互助客栈+公告区),但仍然没有进展,所以我才提出投票,反正更没有规定不能投票(事实上过去就进行多次投票,而这也成功解决争议。请先看清楚反正条文再来诠释方针。--【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07:37 (UTC)
  • 投票是收集意见和展示共识的一种手段。长期讨论以后,希望收集反馈,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投票不能代替讨论的意思是,不能因为有了绝对多数票就不讨论,但绝不是说不需要投票。以上。~ viztor 2019年7月12日 (五) 10:12 (UTC)
  • 现在的问题是:有多个用户指出的提案存在未考虑到的问题,然后支持者就想通过简单的点票,然后公示,把争议极大,而且完全未有共识的提案硬通过,这只会带出更大的争议。相反,就算你投了票,然后再讨论,难道现在讨论未能达成的共识,又会忽然形成共识吗?原先提案存在的问题又会自动消失吗?维基的提案一向如果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应搁置争议,等到时机成熟时再提案讨论,而非硬通过具争议性的提案。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14:40 (UTC)

提案请解决以下问题 2

总结提案所带来的问题及意见
*请看看J.wong提出的意见
  1. 三十日规定首见于二○○七年讨论。及至当今《关注度指引》确立讨论之时,三十日要求获得当时社群特意要求保留,以作限制。而其中一个理由正正就是“关注度提报有机会缺乏关注”,这又是现今提案人理据之一。个人明白事隔九年,共识可变,但是在下要提醒是,阁下今日所说,其实当时社群早已思虑。而此项规定著实行之经年,足有十二年之久。
  2. 个人特别深刻和平至上君上面提到十四日后仅有两条条目补上来源,所以其实在第十四日至第三十日之间补上来源者,实为少数。而其实翻查上面两项存档,三十日规定其实正正就是要照顾如此少数。所以其实现在以此去推翻先前共识,诚矛盾欸。社群此刻决定不再照顾少数,个人不认为是好事。此风亦不可长。
  3. 加快整个流程,个人觉得最重要首先是谘询现时有参与审核及提删关注度不足条目之用户,但似乎没有。另外,一旦十四日方案落实,当中十四日时差是打算如何处理?通过日即全数推向存废讨论?管理员是否认为可以接受?工作量突然大增,如何缓解?牵一发动全身,然后好处似乎并不是太多。
*请先看看User:Antigng提出以下问题:
  1. 现行制度存在什么问题?这问题是否重要?如果重要,是否在现有的框架下无法解决?
  2. 方案是否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其它更合理的替代方案?
  3. 方案是否会引人新的问题,如果会,这问题是否同等重要?如果是,如何补救?
*请看一下Cwek
  1. 关注度30天流程让新手有足够时间改善条目,属于一种善意。
:(※)注意:请大家想一想以下虫虫飞提到的问题
  1. 这个提案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2. 提案把问题推向afd和drv是否值得?
  3. 上面数字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在挂关注度模板14天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为甚么不给予机会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至afd?
  4. 如何解决误删风险增加的问题?
  5. afd预期将积压更严重,如何解决?
  6. 提案不符合程序公义,因为修订后的制度未能考虑到新用户面对的问题,属于制度上的漏洞。
(&)建议:提案带出了很多问题,而且提案未能顾及新手面对的问题,不符合程序公义。因此,非常反对在未解决以上问题前,硬通过具争议性的提案。--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06:59 (UTC)
    1. 你要说不符合程序公义,就要解释为什么14内不能解决问题,但我看不见你还有那个相关的论点是没有被反驳的。
    2. 我已经看清楚你的套路了。
      1. 反方提出论点一
      2. 正方反驳论点一
      3. 反方没有解释或者回应正方最后的反驳
      4. 反方再复制一次论点一,说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
我同意和平至上的说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15日 (一) 03:56 (UTC)

程序公义探讨

(?)疑问:大家对程序公义的理解可能不一致,不如你看谈谈怎样理解?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07:52 (UTC)

(:)回应

  1. 程序公义:是指例如法庭审判结果是否合理正确并不具有外在的客观标准,但审判程序本身具备客观性和真实性,审判结果就能被人们广泛接受,合理性就得以显现。换句话说:程序公义是要求制定制度时考虑周全,而不是执行制度的人要考虑公义问题。提案完全妄顾新手两周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急于提删,完全不符合程序公义
  2. 支持与反对双方仍然在重复论证,各自坚持己见,而且流于情绪化,完全看不到有何共识;
  3. 各自持续地重复论证,但又未能解决提案的问题,如何能达成共识呢?
  4. (※)注意:共识不是通过反复重申自己的立场及观点,而应该通过有效回应及反驳对方的理据,现在我看不到双方在进行这方面的讨论。
(&)建议:现在提案最大的问题是未符合程序公义,但看出支持者对程序公义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先要有这方面的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2日 (五) 15:15 (UTC)
@蟲蟲飛:这东西和 due process 完全无关。。可以不要强扯吗。很误导,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12日 (五) 16:11 (UTC)

(!)意见我认为是否需要30天或14天或0秒,是需要Case By Case衡量的,而不是全部都走30天流程、或全部都走14天流程也不是全部都直接AFD。--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5:38 (UTC)

  • 方针显然不能改成“请每案都分开衡量呦~”吧,必须要有一个平均数(或中位数或众数什么的,反正就是要订出一个值)为标准,而这个标准必须能在造成最少例外或争议的情况下适用于尽可能多的案例。我们现在就是在讨论这个值。——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2日 (五) 16:05 (UTC)
编辑冲突如果因为各种因素一定要30天,则请务必在7天无法确定有关注度的情况下拖入草稿空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在主条目空间保留大量很可能有问题的条目。~ viztor 2019年7月12日 (五) 16:22 (UTC)
(*)提醒楼上只有日期时间,没有签名。--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7月12日 (五) 16:15 (UTC) --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6:24 (UTC)
编辑冲突我刚补上。~ viztor 2019年7月12日 (五) 16:22 (UTC)
已划掉--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6:26 (UTC)
    • (!)意见:反方在这时候提出程序公义的问题,是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你说的程序公义,不就是上面一直在讨论的“这方案是否恰当”吗?结果讨论的不还是一样的东西?有必要说“程序公义”这个话题吗?
    • “妄顾新手两周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是错的,我进行了反驳,但没有回应!
    • 所以你还打不打算进行讨论(不好意思,现在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要讨论的意思,只是想不断拖延、进行稻草人论证、最后无共识结案)?如果你是真的想进行讨论,那么请回答我的问题,而不是再重复
    1. 反方提出观点一
    2. 我提出反驳
    3. 没有人回应
    4. 虫虫飞复制一次观点一(虫虫飞:请解决以下问题!)
    5. 我复制一次反驳
    6. 答非所问
    7. 虫虫飞:我们都成了复读机,大家冷静一下,先处理其他站务吧(←让我觉得是想无共识结案)

啊啊啊,请不要再冗长讨论了,我求你们

啊嘎嘎嘎嘎,你们上方的讨论真的太乱太长了,真的很想折叠== 我认为你们应该全部立刻停止复读或继续堆叠讨论,在下面用一句、带一个签名的发言把自己对这个议题的点讲清楚,然后不要在下方对他人的论点做任何的回复以至于继续互煮;确定全部人把自己的论点都发表完毕之后,再继续向下讨论,如何?我真的不想这篇关于关注度的讨论最后变成互煮、复读机、争吵什么程序公义或其他跟议题本身无关东西的地方。当然,因为我是没怎么参与讨论的旁观者,所以你们不管是对我说“你都没参与讨论,插什么嘴”然后继续互煮、“你对这个议题根本不熟,滚”然后继续互煮,或是直接忽略我继续互煮等等,我都不会介意。——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2日 (五) 17:37 (UTC)

感谢你的好建议,我也觉得这个讨论已经陷入了僵局这是一个好的办法,可以让讨论推进。--【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17:57 (UTC)
欸我想讲句话,可是我根本不知道要写在哪边,哀...--奈威空白键|Sign 2019年7月12日 (五) 18:06 (UTC)
@Nightwayyyyy:我帮你用好区块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2日 (五) 18:14 (UTC)
(+)支持
# 用户名 发言数
1 虫虫飞 132
2 和平至上 90
3 A2569875 62
4 Cohaf 49
5 Viztor 38
6 Cwek 22
7 SmallTim+MeritTim 14
7 Sanmosa 14
MeritTim 7
SmallTim 7
9 Antigng 6
9 Leiem 6
11 Ericliu1912 4
12 YFdyh000 3
13 Milkypine 2
13 Nightwayyyyy 2
13 Shizhao 2
13 Tigerzeng 2
13 Wolfch 2
18 Ohtashinichiro 1
18 Wong128hk 1
18 Yenhochia 1
18 游魂 1
以上是2019年7月12日(五)17:46 (UTC)版本的Regexp脚本简单统计,可以看出这个讨论串真的太水了,不如先一人一段话讲清楚再继续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8:16 (UTC)
  • 似乎此讨论将快可以列入维基志异,其长度史无前例,似乎是……不废话,目前很清楚已经是僵局,在下很希望双方首先冷静下来。然后,重新整理一下思绪。
  • 可以的话,在下很希望可以先结束此次讨论,然后另段重启此话题。目前已经相当长,其他用户很难再参与其中。Viztor君,请回应。
  • 个人相信此提案不会是突然从天而降,而是观察良久,发现现有制度有问题,所以提出此方案,以祈解决问题。
  • 当中,个人即管尝试将潜在问题列举如下︰
    • 一、关注度提删经常在页面存废讨论做成积压;
    • 二、关注度提报页面罕有关注;
    • 三、关注度提报缓冲时间达三十日之久,令人有机可乘,籍机于维基百科上增加名气;
    • 四、……
  • 个人相信问题还有很多很多,正如之前提到,关注度制度已经行之经年,适时检讨(review)一下亦未尝不可。
  • 此等问题不会是一个缩短期限可以完全解决。
  • 既然如此,社群又对此意见纷纭,不如就另开一段,首先征集“问题”,筛选“问题”,确立目标。
  • 然后再逐一击破。一个问题不会只有一个解决办法。与其继续执著于一个解决方案是否可行,何不各方都退一步,重新审视整个环境,或者会发现“条条大路通罗马”。
  • 退后一步,让社群更早参与。
  • 以上。--J.Wong 2019年7月13日 (六) 00:59 (UTC)
  • @Wong128hk:您好像还没有回应我的疑问?谢谢。--Cohaf(talk) 2019年7月13日 (六) 09:51 (UTC)
  • @Wong128hk:出于方便讨论考虑,程序上可以把这个议题上述讨论移动到单页,不过可能需要略作摘录+概述方便阅读。同希望征集更多意见。当然,不太赞同是僵局的说法。其实有观察到一定共识,诸如User:虫虫飞User:Cwek都有说明支持允许不要求关注度流程直接提删,但不应自动。所以其实能理解为什么看法不同的情况。~ viztor 2019年7月13日 (六) 15:52 (UTC)
    • 此处的AFD与关注度没直接关联。如果条目有其他非关注度的问题,即使已经被提报关注度,也可以直接提删,并不是提报关注度后只能通过关注度提删去进行AFD。切勿混淆。或者说提报关注度后如果限期后复核不成功则可以以此提删,但限期内不影响其他原因的提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4日 (日) 01:27 (UTC)
    • Viztor君,所以在下是否可理解为阁下认同可首先暂停此一议题,后退一步,让社群早一步参与整个政策制定过程?--J.Wong 2019年7月14日 (日) 04:27 (UTC)
      • J, 这个议题本身即是征求意见,社群也有参与。能说的具体一些吗?上述一说,出于方便讨论的考虑,可以暂存上面的讨论,但可能需要稍作总结,方便大家了解背景。🌈~ viztor 2019年7月14日 (日) 04:49 (UTC)
        • 我已经把公告连结到最新的章节,其他用户可以很快找到最新的讨论章节。不太建议暂存上面的讨论,有些用户可能还要翻看上面的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05:58 (UTC)
        • Viztor君及虫虫飞君,非也,此讨论已经相当之长,后来者根本无从加入。总结可以,但此讨论理应存档,以释出空间容让新讨论有足够空间发展。开新讨论亦是避免胶著状态延伸到新讨论。个人想重申,解决问题不止有缩短期限一个解决办法。而既然此项制度已经运行经年,适时重审亦是理所当然。如此不如首先有系统收集各方意见,汇整,归纳并确立目标,最终再逐一击破。个人想社群在制度问题上更早参与讨论,而非去到提案者自己一个就问题解决方向得出结论并已经提案以后,才就方案争拗。社群应该就解决方向多发表一点意见。--J.Wong 2019年7月14日 (日) 06:26 (UTC)
@Wong128hk::(+)支持先把讨论存档,以释出讨论空间,让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审视一下关注度流程可有甚么不同的解决方案。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10:48 (UTC)
          • (+)支持重开讨论。 现在讨论已经歪到 “哇~14天好棒棒” 、 “哇~〈14天〉天下无敌!” 而非 《关注度程序30日过长。》。-- 娜娜奇🐰鲜果茶☎️·☘️) 2019年7月14日 (日) 06:37 (UTC
            • (!)抗议:请不要再曲解别人的话,我一直说的就是30天太长、没必要、而且有坏影响,倒是某人在扯程序公义。--【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0:07 (UTC)
              • (!)抗议:我曲解了甚么?整体看下来至少探讨14天多么好的文字已破万字,这个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全文将近7万汉字(小工具测得67,163 CJK/六万七千一百六十三个汉字),有破万汉字都在探讨14天的好处,占约七分之一,破万字的探讨14天之好处,要我如何相信你们不是纯粹只想搞14天方案。我想了2个方案(checkpoint检查、Case by Case分析)你们都不要,你们只想了1个方案(14天)就一直要强制我接受。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我要30天。--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0:27 (UTC)
这个模板就当作是在提醒我自己,请各位不要对号入座。--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0:38 (UTC)
(!)抗议是因为'你曲解我的言论,还说的自己好像“众人皆醉我独醒”似的。我从来都是指出30天的坏处以及14天的恰当性(也就是30天太长的论据),请问哪里离题了?我(以及其他人)都说明了你给出的方案可能造成的问题,你又不回应,让我怎么继续讨论?自己单机打一万字?我也请你给出具体的操作方式(怎么判定?谁判定?),你又没回应,怎么讨论?--【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0:56 (UTC)
编辑冲突(:)回应@和平至上:checkpoint检查就是关注度时间除以二时先看看来源处理状况决定是否继续,由巡查员检查,但你们觉得太费人力,或效果可能不好,但没试行,怎么知道?;Case by Case分析就是先全部AFD,再过过讨论共识决定是否(○)暂时保留(○)暂时保留几天或(×)删除,但虫虫飞反对。但你们话题很快又回到14天,围绕在14天上我怎么讨论?“你又没回应,怎么讨论?”虫虫飞一直把话题覆盖掉,我怎么讨论,大家频繁编辑一直制造编辑冲突每次打好的意见都忘掉了,我真心觉得开新讨论再继续为佳。--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1:19 (UTC)
此外,我在时间戳2019年6月30日 (日) 09:40 (UTC)也提到了除了〈Check Point〉、〈Case By Case〉外的第三种解〈类评选延长期概念〉,同样没人要理我。反方没提出方案?才怪。--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2:07 (UTC)
    1. Checkpoint方案的疑问:“来源处理状况”怎么判断?能请你举一些模拟情况,巡查员要在怎么的情况下才将时间延长吗?
    2. 是全部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都要再巡查一遍吗?现时巡查也有积压,是否有足够人手?会不会到最后又是闲置16天没有巡查员管?
    3. Case by case我也反对。没有任何实质效用。能直接Afd的现在也是直接Afd,要走关注度程序的还是要走,这是无谓地增加负担。
    4. “类评选延长期概念”决定是否延长的依据为何?--【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3:19 (UTC)
      1. 比如某个不知名歌手14天过去了都只加一堆Facebook、内容农场获都没加来源就提删吧;若是某个听起来怪怪的科学概念,用户说明正在跟图书馆调阅论文,那就再等等吧
      2. 我认为这需要试行才能得知实际情况
      3. 例如𨱏酸钠,请求Leiem前往学校图书馆,因此启动关注度流程,一周内,Leiem成功抽空前往了图书馆,也补上了来源,关注度Pass。透过AFD衡量找出来源是否需要时间,以及需要多少时间。多少时间确定了,若够短,关闭AFD,时间到后再议,当然这时间不要超过14天或30天,超过了的话就先删除吧
      4. 透过讨论共识决定,可能是AFD也可能是条目讨论页等等,跟上述方案类似--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6:51 (UTC)

如果愿意的话,请留下您的想法

【娜娜奇鲜果茶的想法】
U:Antigng提到条目没引用来源不是删除的理由,而努力寻找之后也找不到支持条目的来源是删除的理由。在中文维基百科上,努力寻找也找不到的定义在WP:FAILN;没有列明来源也不是删除的理由,可供查证方针和删除方针告诉你,努力找不到来源才是删除的理由。然而什么叫做努力寻找找不到,一小时、一天还是一年,可供查证方针并没有告诉你。但是在关注度指引中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是30天。想要绕过关注度程序解决潜在的,找不到来源的条目,是做不到的。--Antigng(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12:15 (UTC)可在本页可搜寻以上时间戳 ,因此,若需缩短30,等同于变相改变了可供查证方针所规定的 "努力找不到来源" 之标准,因此若真需修改要考量的并不只是如何改善条目和是否需要30天或者14天或其他时间等问题,因为此举等同于变相提高了可供查证方针的标准,需要谨慎考虑。--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2日 (五) 17:46 (UTC)
建议在这里说自己的想法。~ viztor 2019年7月12日 (五) 20:28 (UTC)
(:)回应U:viztor没什么想法纯粹讨厌14天这个解。--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3日 (六) 04:03 (UTC)
Antigng真的认为条目没引用来源不是删除的理由 DC17 2019年7月14日 (日) 00:47 (UTC)
不重要。我只是引述一些概念来说明我的想法之启发,(!)抗议请不要逼我(脏话已和谐。)。我要爆发了。临界点。快点封禁我。--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05:46 (UTC)
删除线--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06:15 (UTC)
  • 你自己“讨厌”(还是没什么想法纯粹讨厌)就要叫停方案?如果我认为这个方案是最合适的我为什么要提出其他解法?难道我非得提出一个我认为不好的方案才算是没有偏离初衷?对不起,我不明白当中的逻辑。我请你详细的告诉我checkpoint方案具体细节(谁来判定checkpoint后应否延长?具体判定方式?),你又不回应,让我怎么支持?我说这会增加社群负担,而且收效甚微,你也不回应,让我怎么支持?--【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1:05 (UTC)
  • (※)注意叫停或讨论先存档根本不是我的想法,是J.Wong在WP:TG上提出的,不要再攻击我了,我要坏掉了。--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1:47 (UTC)
【和平至上的想法】
(+)支持修改: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因难以确保准确性、中立性,会对维基百科造成危害,因此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删除;
在设立关注度指引之初,加入30天的缓冲期的目的是希望能给予编者合适的时间察觉问题、寻找来源。(而且当初根本就没有讨论过多长是合适的,只是一开始有人提出30天然后各人附议)
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的条目都不会用到14-30天这段时间来增补来源(也就是改善这条目),因此可见当初设立30天的目的明显不能达到。
在其失去意义或者意义甚微的情况下,再加上上面提及没有关注度的条目造成的危害,理应将先行的30天缓冲期修正至更符合现实绝大部分情况的14天,以达至更佳的平衡点,在确保编者和新手也有足够合适的时间做出改善的情况下,减低对维基百科的危害。(这段比较长,抱歉)--【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2日 (五) 17:55 (UTC)
【奈威的想法】
我想说的是,把关注度模板加个挂模板的用户名、往后有做过编辑顺便通知挂版的人,另挂关注度模板时也去用户讨论页发通知。--奈威空白键|Sign 2019年7月12日 (五) 18:30 (UTC)
【Cwek的意见】
和平的核心想法其中一个想法实际是恶意地认为凡是被提报关注度的一定是没关注度的,蹭影响力的,所以应该尽可能提早删除,以避免蹭影响力。从AGF而言,这已经是很危险的想法,而且很大程度上,关注度提报应该是质疑意见而非肯定意见,不能断定一定是尝试产生影响力,我也提过如果怀疑是影响力的,请AFD,明显的,直接G11,否则请不要恶意推断归类条目内是否意在沛公;至于30天的合理性,其实反而考虑14天为什么一定合理?为什么不是7天,毕竟AFD就是7天。既然小小可以给30天,我认为关注30天也是合理的;简单而言,善意点但现有底线不能再扩大。BTW,{{Notability Unreferenced}}同样是表达关注度问题的,但是这个善后显然还不如有一套流程的标准提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3日 (六) 02:34 (UTC)
(!)抗议:请不要曲解别人的想法。--【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3日 (六) 09:37 (UTC)
请自己找回自己的留言,至少有一句我认为你有这样的想法:“现实就是一些文笔不类似广告,但主题关注度很低(又未至于雪球)的条目会可以有37天的时间增加知名度、卖广告,直接提删99%都会退回然后走关注度流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4日 (日) 01:21 (UTC)
说其它人有恶意的想法好像也不是非常AGF,有点不妥。就事论事。--Cohaf(talk) 2019年7月13日 (六) 09:40 (UTC)
AGF主要是对待用户的态度。目前这样用相当于在说应当假定有关注度,而不是没有,只是这些条目已经被人挂关注度模板了不是吗?AGF,应当假定对方有做尽责检查,却不觉得有关注度。~ viztor 2019年7月13日 (六) 16:01 (UTC)
理解错了,挂标示就是意味着质疑,需要去彰显出来,无论是谁,创建者、路过的编者、巡查员。当然巡查员自己能做到,早就自己补充,没必要挂标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4日 (日) 01:21 (UTC)
偏题了。~ viztor 2019年7月14日 (日) 01:56 (UTC)
【Cohaf的看法】
我懒得长篇大论。简单。问题是关注度页面积压。以及没有任何人与主编好好沟通,通常挂了模版就跑。以及去有些原生广告会被延长寿命。(&)建议多与主编沟通,挂模版时候通知主编,14天有人去检查主编进度,如果主编没有信心可帮忙之就帮忙,不可帮忙之可以建议草稿化,或者也可以建议主编G10。请考虑新手不能被咬,挂模版,一个或者多个非常可怕,所以请考虑教育新手使用WP:创建条目专题。原生广告如果14天后没人理会,就是那些提删广告但被暂时保留的条目,去草稿,那儿noindex@Wong128hk:我是问,您同意这个吗?--Cohaf(talk) 2019年7月14日 (日) 03:31 (UTC)
关于通知条目主编,请考虑程式无法判断谁是主编,唯通知条目创建者可行,亦应鼓励。何谓原生广告,请提供例子。整体而言,未尝不可行,但需要大量人手,请确保有足够人手,并持续有足够人手,始尝推行。--J.Wong 2019年7月14日 (日) 04:48 (UTC)
【虫虫飞的想法】
  1. 希望大家保持冷静,先不要在人家意见下面留言,按照上面的格式写出自己的想法。
  2. 希望大家可以看看资深监管员Jwong的反对理据和建议大家想想替代方案的意见。
  3. 希望大家看看资深管理员Antign的反对理据,他对方针有透彻的理解。
  4. 希望大家想想这个提案为维基带来甚么实际的好处?
  5. 希望大家想想提案把问题推向afd和drv是否值得?
  6. 上面数字显示百多人中,有八十多人在挂关注度模板14天后仍在努力改善条目,为甚么不给予机会改善条目,而要急于提删至afd?如何解决误删风险增加的问题?
  7. 一个良好的制度才能算符合程序公义。14天流程未能考虑到新手面的处境及困难,条目被删去后,会被批评“未给予足够时间改善,就删去条目”这样会否被批评制度上的漏洞?这样是否又符合程序公义?(可能有人对这个定义有分歧)。
  8. 替代方案:1.奈威替代方案,把关注度模板加个挂模板的用户名、往后有做过编辑顺便通知挂版的人,另挂关注度模板时也去用户讨论页发通知。2.最近批量提删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而提删至afd七天后被删去的又不是很多,有不少属误报;批量提删的风气是直接导致关注度积压的原因,可提案改善一下这个问题。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04:06 (UTC)
建议在这里说自己的想法。谢谢。另外是JWong和Antigng. ~ viztor 2019年7月14日 (日) 05:00 (UTC)
看来虫虫飞始终坚持继续复制粘贴,明明已经有人回应了但仍然坚持一直问一样的问题,我不觉得你是想继续推进讨论。--【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0:09 (UTC)
  • 请和平君(※)注意:我上面的留言没有复制,你要明白上面七万多字的讨论大家都在重复论述,你的看法,我已经会背了,你同様的论点,又要我回应,我的看法始终如一,不建议大家再持续重复自己观点。--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12:29 (UTC)
虫虫飞怎么样是他的事,可不可以请也不要直接都说是我的错,怪在我身上还对我(!)抗议。拜托了。--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0:43 (UTC)
(!)'抗议'是因为你曲解我的言论,还说的自己好像“众人皆醉我独醒”似的。我从来都是指出30天的坏处以及14天的恰当性(也就是30天太长的论据),请问哪里离题了?你倒是说一下我们不讨论这些应该讨论什么啊?--【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0:56 (UTC)
此外,我在时间戳2019年6月30日 (日) 09:40 (UTC)也提到了除了〈Check Point〉、〈Case By Case〉外的第三种解〈类评选延长期概念〉,同样没人要理我。反方没提出方案?才怪。--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2:07 (UTC)

Cohaf有一个好奇

当初定义30天的根据是?以及看了讨论好像是投票多少天后才结论是30天。我们重新以这个模式讨论后结论可以吗?--Cohaf(talk) 2019年7月14日 (日) 11:02 (UTC)

  • 我看的时候没有看到具体订为30天的原因,应该是我看漏了,能发个连结出来吗?--【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4日 (日) 11:06 (UTC)
    • 这里。--Cohaf(talk) 2019年7月14日 (日) 11:12 (UTC)
      • (:)回应当时讨论可能是直接引用模板的内容 [3] "维基百科将于XX月XX日(本模板放置30天)后检讨本条目内容,冀达共识,以定保留与否。" 。--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1:24 (UTC)
        • 所以只是说要帮忙新手,给于缓冲。我看讨论是这样。到底有帮忙到多少新手,多少新手条目被挂关注度后还留下来的就是值得考虑的。所以我又回到我的点,加入当初虫虫飞直接提删我上面的条目,不是挂了关注度,我会不会更加害怕。应该会,我会不会更加不愿意留下来?应该会。所以直接提删好像不算非常妥当。但14天提删以及30天提删好像没差,还是提删,还是会有点可怕。我现在认为关注度模版才是问题,挂了那个模版就非常恐怖了,所以我们可否改善模版内容,比较容易帮忙新手。这样可能是无需改30天的解决办法。如果按原本讨论。
        • 至于广告,我们需要非常小心,但基于07年广告问题不严重,所以现在可以讨论广告问题,当时没有任何提及广告。提删广告保留关注度的就只给14天如何?其余30天。这个是我最后妥协,不要再反对了,拜托。--Cohaf(talk) 2019年7月14日 (日) 11:39 (UTC)
(-)反对:你上面说你的条目被我挂了Notability Unreferenced,就以为条目被提删,把你吓死了,现在又不能以同理心看待新手,要急于删去条目。说来说去,你就是要14天流程。上面已经讨论了七万多字还没有共识,为甚么还一再坚持要14天呢?你希望再多讨论七万字吗?请看看上面J.WONG的建议﹗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12:01 (UTC)
虫虫飞能够拜托拜托不要反对了。我是说14天是本来直接提删AFD,理由:广告,后来暂时保留的,关注度验证就14天。其余保留30天。这个是我解决广告的方式,请不要反对了啦。--Cohaf(talk) 2019年7月14日 (日) 12:12 (UTC)
  • (…)吐槽(?) 喵喵喵?我不是说那类直接afd的。有问题吗?我没有坚持啊。我也没有不理会啊?我也没有不懂他们的困难,我自己都被吓过当然不能没有同理心。没有被吓过的还好。我是说提删afd后的条目。@虫虫飞:。--Cohaf(talk) 2019年7月14日 (日) 12:32 (UTC)
(?)疑问:上面User:Ericliu1912已帮忙把僵局打开,开了一个章节令其他用户可以发言,你又忽然岔开话题,让争论了近七万字的讨论继续僵持下去,我看不到这样对讨论有何帮助?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23:45 (UTC)
见下,我这一问鸭子测试一望而知有些好处,理清楚为何30天。--Cohaf(talk) 2019年7月16日 (二) 03:35 (UTC)
我认为这个数字就是在制作标识的时候定的,而其合理性当时没人考据,但也没必要去考据。(甚至如果当时定了1年,而且参与者都认为合理,一样能沿用至今)为什么能被保留下来,可能这是一个足够长和可容忍的时间。存在即合理,而且无论是否有人跟进去改善条目的关注度,我还是认为30天是对改善的编者,提报处理,条目质量控制比较均衡而极限的时间。甚至说提报关注度很少出现高积压,除了SM时期和现在根据SM的日本公路设施才会出现关注度填报展开爆炸的情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5日 (一) 02:43 (UTC)
想多了。30天的原因只是因为正好是大约1个月而已。技术上用30天比较好表示和处理,1个月的话,会造成例如7月30日挂的模板,8月1日就1个月了(因为8月-7月=1个月)。而至于为何是1个月,就是因为数字简单而已。因为7天是1周,比1周长又数字最简单的就是1个月(而且长度也还算能接受,1年的话肯定就太长了)。因此这些时间的设定并没有一个经过充分调研的合理性,其实就是拍一下脑袋,找一个觉得大家能接受,然后又简单好算的数字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15日 (一) 04:09 (UTC)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拍脑袋数,不会太短,不会太长,又好算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5日 (一) 05:48 (UTC)
但我认为如果有人愿意进行调研,在足够的数据分析前提下提出方案,那是非常欢迎。但问题是这个的成本有些高,很难会有人愿意去做的。看这两年基金会的方式,基本就是先做大量前期调研,再进行大量数据分析,最后才弄一个方案出来,耗时都是按月计,不拿工资真的是干不下去。说回正题,至少和平的的提议以及14天方案啥的还是很符合流程优化方法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15日 (一) 06:46 (UTC)
(?)疑问那为何不是15天或13天?--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5日 (一) 09:37 (UTC)
14天=2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16日 (二) 02:35 (UTC)
那为何不是1.9周﹑2.1周或e (数学常数)。--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6日 (二) 08:31 (UTC)

J.Wong对于七万字僵局提出的解决方案

Viztor君及虫虫飞君,非也,此讨论已经相当之长,后来者根本无从加入。总结可以,但此讨论理应存档,以释出空间容让新讨论有足够空间发展。开新讨论亦是避免胶著状态延伸到新讨论。个人想重申,解决问题不止有缩短期限一个解决办法。而既然此项制度已经运行经年,适时重审亦是理所当然。如此不如首先有系统收集各方意见,汇整,归纳并确立目标,最终再逐一击破。个人想社群在制度问题上更早参与讨论,而非去到提案者自己一个就问题解决方向得出结论并已经提案以后,才就方案争拗。社群应该就解决方向多发表一点意见。--J.Wong 2019年7月14日 (日) 06:26 (UTC)
(&)建议:上面的讨论已经超过七万字,双方都不断重复申述己见,而且流于情绪化,大家不应执着争论于讨论14天,还是30天,不如先收集各方意见,看看还有甚么替代方案,或意见。--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12:14 (UTC)
如您自己所说,我也希望您能暂时停止回应,看看其他人有什么想法。谢谢。同时建议最好还是不要直接复制粘贴,尝试使用{{anchor}}和链接,否则没有新信息又占据大量版面,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14日 (日) 15:44 (UTC)
(!)意见&(*)提醒其实还没超过七万字,只是快要七万字而已@蟲蟲飛:。根据MediaWiki:Gadget-Wordcount.js统计,本议案位于修定版本55217634共有 67,204个CJK六万七千二百零四个汉字;而整个方针客栈修定版本55217634中共有 163,840CJK十六万三千八百四十个汉字,本议案约占总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的 41% ,相当于整个客栈约有四成篇幅都在讨论关注度30天;容量方面,根据Special:Diff/55217709,此案的档案大小为349,523个位元组,约341.33KB/0.333MB,在许多网路环境较差的情况要上传很久,极不易编辑,很容易产生编辑冲突,造成情绪上来,难以理性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9:26 (UTC)
因此,有鉴于上述原因,是时候存档重启讨论,相信有助于取得共识。--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4日 (日) 19:43 (UTC)
(+)同意:请User:Wong128hk帮忙存档重启讨论,让其他用户有空间可以参与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23:58 (UTC)
(+)支持重启讨论。——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5日 (一) 01:54 (UTC)
(+)支持,可以直接讨论各解决方案。--【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5日 (一) 02:28 (UTC)

后续处理应该如何

如果存档后应该如何讨论,我建议每个用户说明立场,如果没有变化,就用楼上那个结果。然后已经发言用户不应该发言,除非有其他人提问,要解释。是否可行?--Cohaf(talk) 2019年7月15日 (一) 09:33 (UTC)

(+)同意:这样可避免再次七万字留言,而且重点应该是如J.Wong所言是“收集各方意见,汇整”。--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
(+)同意,但不应再一直复制同样的内容(尤其是已经有人回应的问题)。--【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5日 (一) 12:47 (UTC)
(&)建议:支持方同样的问题问了不只十几次,人家回应了,又不仔细看,然后不停重贴同一个问题,人家的立场始终如一,不停重复问同一问题,人家可以怎样回应呢?又怎么能达成共识呢?要明白共识是通过有效回应及反驳,要看理据,而不是不断重贴同一个问题,这样是无助于达成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6:35 (UTC)
之前好几次有回应您的问题,好几次也有补提醒您,您都没有回应。~ viztor 2019年7月15日 (一) 17:43 (UTC)
  • 您还好,能够很理性地讨论和回应,我说实话比较欣赏您﹗您看和平君的留言,不停重贴同一个问题,我说他上面已经回应,他还继续重贴,把同一个问题重贴多次,我回应了几次也不想回应。您看看cohaf在没共识的情况下,硬要公示通过,我反对后,又再不停与其他用户前呼后应,要在没共识的情况下硬要公示通过。这样的情况重复了好几次,还要持续多天,我也觉得很累。--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6日 (二) 00:24 (UTC)
不,别,别再煮七万字了。--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7月15日 (一) 17:55 (UTC)
(▲)同上但是(-)强烈反对我没有共识要公示的部分,公示后如果有反对意见可以取消公示,请明白公示不等于通过。就事论事。--Cohaf(talk) 2019年7月16日 (二) 03:39 (UTC)
  • (?)疑问:你是资深巡查员应该明白讨论有共识后才公示,但你却在提案具争议的情况下,要硬公示通过,你觉得这是没问题吗?还要与其他用户前呼后应,表示(+)强烈支持硬要公示通过极具争议,而且完全没有共识的提案,你觉得这样合理吗?--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6日 (二) 04:20 (UTC)
既然全部人都意见分歧,我在妥协,退一步想看看有没大家可以接受的看法。我尽力做到可以沟通的地步。我说公示是要明确否决还是支持一个提案,讨论才可以持续。才可以煮短些时间。+WP:IAR--Cohaf(talk) 2019年7月16日 (二) 04:48 (UTC)
共识!=全票通过。~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5:21 (UTC)
(&)建议:看谁方便把这个提案先关闭,为免争论持续不断。--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6日 (二) 05:34 (UTC)
疑问❓如果这样讨论一下有大争议,之后的讨论应该也如此。所以难道要无共识结束?建议大家冷静文明讨论不就非常理想,纳闷为何要这样煮。--Cohaf(talk) 2019年7月16日 (二) 06:02 (UTC)
为啥看啥都觉得煮?有点不顺意就一“煮”了事,还是觉得应该无异议鼓掌通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6日 (二) 06:15 (UTC)
  • 哈?虫虫飞你在说什么?我之前有问过我还有什么没有回应的,你说没有,现在又说有很多没有回应?所以我问你都是白费气力的?不停重贴(已经有人回答的)问题的是你吧!?你说你有回应我的问题?我问的问题是“大部分条目有没有改善”你却答我“会吓怕新手”,你这叫回答了我的问题?我让你举例子而非空谈,你就以“大家都成了复读机”糊弄过去。倒是你,甚至连别人的论点都不断copy&paste,我回应了,你又不理,继续copy&paste,现在还先说我重复?--【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6日 (二) 13:21 (UTC)
  • 你先看看你上面的留言,重复提问的次数太多了,你自己看看吧﹗连Cwek也叫你要先看看自己留言,再回应别人,Antign批评你长的不看,只看粗体的关键词,宇帆也和你好像也发生了沟通问题。你仔细看一下自己的问题,不要不停重复追问,人家已经回应了你,你再不停追问,谁有力气不停跟你做复读机呢?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6日 (二) 16:39 (UTC)
  • 提醒:是Antigng。~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21:12 (UTC)
  • 我想我应该在每一次重问的时候都说了我为什么要再问,我问的主要是追问,如果问题一样的话应该是因为你没有正面回答。另外,不如看清楚一点再引用例子?你确定我是只看粗体?而且我后来也进一步解释了我说那句话的原因,而Viztor也有进一步阐释。如果你那么有空,我想请你在下面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远比你在这里说这些话有用的多。P.S.不要在这里回复了,这样一直不能存档,有什么问题在下面回复吧。--【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7日 (三) 15:03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针对列表的收录准则

由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将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立为指引的讨论时间跨度已经跨到第七个月份 (2~8月),时长也将近半年了,因此认为有共识的部分可以先结案,当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这将会是下一个阶段要展开的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01:58 (UTC)
@viztorA2569875:独立列表需要另外花费时间来处理,既然这里产生了特例的话,可以优先这里处理。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WP:资料页都有确立指引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日 (五) 03:40 (UTC)
近期会开始筹备独立列表的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02:36 (UTC)
没看到特殊性。~ viz 2019年8月2日 (五) 10:47 (UTC)
主题==角色子集合﹑虚构事物集合等集合的关注度。--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1:00 (UTC)
当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这将会是下一个阶段要展开的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1:03 (UTC)

关于列表的收录准则,各位有甚么看法,借用en:Wikipedia:Notability#Stand-alone_lists是否可行?(此为英文维基中《独立列表的关注度》)--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2:23 (UTC)

User:A2569875这里我建议独立出来讨论。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3:58 (UTC)
此案可以先关闭,并另开新案讨论。——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3 (UTC)
倾向case by case。--Cohaf(talk)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6 (UTC)
刚分开了。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28日 (三) 10:17 (UTC)

关于维基数据的连结疑虑

完成,根据存废讨论结果,“Wikipedia:收录准则”重定向至“Wikipedia:关注度”并关闭讨论。然而,该命名不统一的问题仍有待社群之后讨论。--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03:41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问“Wikipedia:Notability”这种东西到底应用在“Wikipedia:关注度”还是“Wikipedia:收录准则”,同一种页面在维基数据不是不能重复连结的吗? 之所以会有这个疑虑那是因为比如人物收录准则是连在“Wikipedia:Notability (people)”(请参考此),这样子的话连命名都会有疑虑,而导致其他页面跟这个页面的命名就不一致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8月31日 (六) 09:14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合格关注度来源的要求

最近遇到一些关注度的问题:

  • 网媒(如香港01,这些媒体连一些“网络热话”也会报导)是否可作关注度来源?
  • 网媒转载的网志是否可作关注度来源?
  • 网络上发布的专栏是否关可作关注度来源?

希望寻求社群的意见。--【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7日 (二) 14:46 (UTC)

其实近4-5年很多香港的报章媒体、以至杂志(包括苹果日报、东方日报、经济日报和明报、Umagazine、e-zone等)都会报导“网络热话”,而且也是大众媒体的趋势。只能怪维基百科的政策未能紧贴现时的情况。如果网媒都不能作关注度来源,相信大部分条目都有被删除的风险。再且大众媒体都有职业操守,转载的网志都要经过总编的查核才能够在网媒上发布(这样也是避免媒体受到法律诉讼)。因此在网媒转载的网志是可作关注度来源。而网络上发布的专栏,只要是有一定知名度,也可作关注度来源。--Wpcpey留言2019年9月17日 (二) 15:00 (UTC)

(!)意见:网媒是潮流是一种媒体,现在的报纸也有网上版,因此网媒很多都是可靠。长远来说纸媒会被淘汰。--虫虫飞♡♡→♡℃留言 2019年9月17日 (二) 15:31 (UTC)
刚才此处疑似发生编辑冲突,有原始码遗失的现象。副知@BagakucoWpcpey和平至上:-- 娜娜奇🐰鲜果茶(宇帆·☎️·☘️2019年9月17日 (二) 15:37 (UTC)

另外,不是只有网媒才会报导“网络热话”,纸媒也可能会报导。关键不是网媒还是纸媒,而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网络热话”一类的报导。--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9月17日 (二) 16:02 (UTC)

我有些怀疑和平至上是不是不知道维基百科的关注度有“有效介绍”和“假定”的要求:“有效介绍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假定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例如,当条目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时候”,他给出的连结2和3明显并不满足“有效介绍”要求,而单单依照连结1写的条目很明显违反WP:IINFO,也就违反了“假定”要求。如果把关注度指引的“来源”要求过分放大,并错误当作唯一要求,自然就会有这样的偏谬;关注度的五个要求都是同等重要的,不能倾斜于其中一面。香港01立场新闻是可靠来源,但可靠来源并不是关注度的唯一条件,例如社论、网志就属于违反“独立于主题实体”的例子;专栏则要视乎情况而定(有需要的话请交到WP: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我希望以上文字能够解答和平至上的疑难。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18日 (三) 12:45 (UTC)
(~)补充:特别地,网志本来并不是可靠来源。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19日 (四) 11:46 (UTC)
@Sanmosa:很可惜,如果以IINFO为由提删内容,有99%会有人说有关注度来源、绝对不是过度细节。(尤其是一些近期事件,或者之前的香城)--【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9日 (四) 15:30 (UTC)
User:和平至上不是有管理员嘛,管理员懂得处理就好。这样斩脚趾并不能避沙虫,不动反而更好。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19日 (四) 22:53 (UTC)
  • 同意英秀一心阁下,这类“有趣小事件”纸媒以及电视新闻也有所报道。和平至上阁下的意思是否担心维基百科没有“明确判断事件是否属于无关重要的基准”因此才认为会报导“网络热话”的媒体不应该当作可靠来源?——愚蠢的人类 2019年9月18日 (三) 21:59 (UTC)
  • (!)意见:我觉得界定来源是否可靠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其媒介。网媒只要具备知名度并普遍被认为内容负责,就是可靠来源。如果有传媒依靠纸本或广播等传播,但经常发放假消息,一样是不可靠来源。至于具体报导能否用于个别条目,应该根据个案情况处理,除了明显的花边新闻或软广告之类,其他的都要就事论事,不宜建立一刀切的规则。-- Classy Melissa 💟 2019年9月19日 (四) 06:07 (UTC)
  • 我觉得英秀一心说的话非常有道理,这正是我想说的。其实我想知道的是对社群而言,这一类来源是否可以作为关注度来源?(文末注明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9日 (四) 15:28 (UTC)
    不论这是否社论,连结内容无有效介绍,已非证明关注度之来源。此连结可以用作有可证明关注度之来源之条目之补充资料,以增加内容。另外,社论应属违反“独立于主题实体”的例子。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19日 (四) 22:57 (UTC)
    内容无有效介绍?-某人 2019年9月20日 (五) 16:09 (UTC)
  • @Sanmosa:但我认为这正是下面说的“单一报导的人性化故事”(这甚至新闻也算不上,以我之见,这只是借这事件讽刺时弊,还不及“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来源”中“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必须能够验证这一点:单一来源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资讯。”这一标准)。--【和平至上】💬📝 2019年9月23日 (一) 12:32 (UTC)
那我就不评论了。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23日 (一) 13:48 (UTC)
无论媒体种类,human interest story都不应当视为可靠报道。-Mys_721tx留言2019年9月20日 (五) 15:48 (UTC)
这要看有没有广泛报道吧,如果同一个人性化故事有被广泛报道的话,有机会能写成条目,姑且看作meme也未尝不可,但单一的话就真的是同Mys 721tx了。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21日 (六) 15:20 (UTC)

收集社群对关注度流程的意见

点击这里返回原讨论


基于原关注度流程开展,可参考前述讨论。议题和提案区请不要冗长讨论,尽量以一次纯文字的发言说明自己的逻辑,不要使用任何模板,列表,加大字体,多段落或者复制任何发言,可以对是否部分加粗。任何其他类型的回应请在讨论区进行。不符合规则可能被回退/移动。谢谢配合。下述为目前观察到的议点。~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6:56 (UTC)


1. 目前条目存废讨论中涉关注度条目是否有积压情况?
2. 关注度流程是否有改善空间
3. 挂关注度模板是否应当批量提报删除?
4. 新条目在提起讨论(AfD)前是否应当有改善保护期?该有多长?
5.除了新条目保护期外,关注度问题是否应当有额外提起讨论(AfD)避免期?
6. 条目讨论(AfD)的期限应当是多长?
7. 关注度是否应增加提删处理时间?
  • 或可, 由于关注度积压,绝大部分疑难条目已经默认保留。因此无人讨论的情况下,或可按无共识结案,此时允许再次提删。~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6:55 (UTC)
  • 不应,这样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是把“积压”变成“处理中”,实际上没有区别(甚至可能导致需要的时间进一步延长。至于无人讨论、而条目里又没有需要的来源的情况下,应该视作没有反对意见而删除结案。--【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6日 (二) 13:35 (UTC)
  • 除非一些特殊的情况,不应该。例如暂时没时间找线下来源的时候,可以说明一下情况,以及大概什么时间完成。这种时候临时积压在那里就可以了(或者暂时移动到草稿空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17日 (三) 07:41 (UTC)
  • 不应--Cohaf(talk) 2019年7月17日 (三) 12:57 (UTC)
  • 不应该,这已经说明条目的关注度已经存在明显问题而且(在可见的时间内)无法改善,按照规则而言就不适宜再保留,除非以后再改善。另,“关注度存疑”的提删讨论和其他提删讨论没明显差异,不应该混为一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7月18日 (四) 00:43 (UTC)
  • 不应该。没有人来救,再长也没用。--Temp3600留言2019年7月19日 (五) 19:02 (UTC)
  • 应该。关注度和其他讨论的差异在于,大部分删除标准都是证明条件,但关注度是证伪条件。关注度的提删需要证伪“存在来源”(因为关注度的标准就是“存在一个来源,这个来源如何如何”),没有一个显著的长时间等候期,连证伪的希望都没有。这是关注度方针目前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而取消掉队列时间,是两错不等于一正。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7月20日 (六) 00:52 (UTC)
  • 30天关注度是一个合理时间,事实上提删到afd后,七天后删去的甚少,有不少讨论超过五周,明显应该“无共识保留”,见方针WP:CLOSEAFD,但却没有人处理。--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04:15 (UTC)
  • (-)反对,同上面不应者-- Sunny00217 - 2019年7月21日 (日) 14:30 (UTC)
  • 除非分离处理,否则不应该这样做,这只会徒添混乱。 DC17加泰隆尼亚图书馆GAN 2019年7月25日 (四) 11:57 (UTC)
  • (-)反对(▲)同上。--A1Cafel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14:10 (UTC)
  • 不。——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26日 (五) 15:17 (UTC)
  • 此处斟酌应联同第5,(!)意见认为要维持现行时间限制,还需增添更醒目的被挂模板的条目索引目录等配合,此举措可便利更多编辑注意而提高改善机率,从而减低关注度挤压负担。——约克客留言2019年7月27日 (六) 12:30 (UTC)
  • 建议4.跟5.跟7.加总应落在7天到28天之间。--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10日 (六) 17:52 (UTC)

总结陈述

可以至多一次,一段话陈述自己现在的看法。

  • (我的想法还是一样,而又没有反驳,所以我复制一次我的论点)
(+)支持修改: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因难以确保准确性、中立性,会对维基百科造成危害,因此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删除;
在设立关注度指引之初,加入30天的缓冲期的目的是希望能给予编者合适的时间察觉问题、寻找来源。(而且当初根本就没有讨论过多长是合适的,只是一开始有人提出30天然后各人附议)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的条目都不会用到14-30天这段时间来增补来源(也就是改善这条目),因此可见当初设立30天的目的明显不能达到。
在其失去意义或者意义甚微的情况下,再加上上面提及没有关注度的条目造成的危害,理应将先行的30天缓冲期修正至更符合现实绝大部分情况的14天,以达至更佳的平衡点,在确保编者和新手也有足够合适的时间做出改善的情况下,减低对维基百科的危害。--【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6日 (二) 13:35 (UTC)
  • 我懒得长篇大论。简单。问题是关注度页面积压。以及没有任何人与主编好好沟通,通常挂了模版就跑。以及去有些原生广告会被延长寿命。(&)建议多与主编沟通,挂模版时候通知主编,14天有人去检查主编进度,如果主编没有信心可帮忙之就帮忙,不可帮忙之可以建议草稿化,或者也可以建议主编G10。请考虑新手不能被咬,挂模版,一个或者多个非常可怕,所以请考虑教育新手使用WP:创建条目专题。原生广告如果14天后没人理会,就是那些提删广告但被暂时保留的条目,去草稿,那儿noindex--Cohaf(talk) 2019年7月17日 (三) 12:57 (UTC)
  • 一、任何存废讨论积压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度)。二、30日是浪费社群16日的时间和精力,14日才符合实况。 DC17加泰隆尼亚图书馆GAN 2019年7月25日 (四) 11:57 (UTC)

讨论区

收集意见就是这种形式。如果按照题中规则,且讨论区克制。显然不会7万字。~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7:24 (UTC)
@蟲蟲飛:可以给与意见了吗?好像今天您有空--Cohaf(talk) 2019年7月17日 (三) 13:02 (UTC)
@蟲蟲飛: 评论可以移动到这里来吗,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18日 (四) 07:50 (UTC)
完成—以上留言未签名
(※)注意:从数据显示有大量编辑仍在14后改善条目,匆匆删去条目只会吓怕新手,最终被批评为“未给予足够时间改善就删去条目”,这是属于制度上的漏洞,也不符合程序公义。上面七万字已经讨论了14天和30天等不同日期的议题,J.Wong也建议缩短流程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探讨其他的解决方案,否则只会令讨论再僵持七万字也没有结果。--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8日 (四) 05:11 (UTC)
@和平至上:之前太忙,现在才再在上面补充更多的意见。--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04:18 (UTC)
  • 我觉得大题上以上诸位都是巡查员也都是在一线进行提删工作的,也因为关注度不足的问题条目我基本上与各位都有过合作或者交流。上述方法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减缓关注度不足条目问题,但目前积压核心问题其实通过缩短提删时间并不能解决,而是单纯有一些巡查员并不足够尽职导致的。我举两个现有关注度类型:
  1. 程序正义高如山。比如孙连胜,一个中华民国现役中将。条目2019年6月4日创建,之后的修改、KirkLU挂无来源模板都没问题。2019年6月13日,Ohtashinichiro挂关注度模板是第一个错误;6月27日原作者清空条目,同日SCP-2000以无故移除回退。这操作有争议(原作者有权速删自己条目)但尚且不构成违规。之后AegonINVICTUS、鸿昌出面修改,并解决了来源问题。但2019年7月13日,巡查员A1Cafel提删,这个是第二错误。7月18日,书生在存废区提出保留,至此40多天再无任何操作,成为一个积压问题。
  2. 上阵父子兵、提删两兄弟。比如龙川县第一中学,2005年10月9日,由资深主编长夜无风创建,后来10多年多人补充扩建。这个1913年创建的学校、条目有图有内容、第一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在2019年6月26日被百战天虫挂关注度(第一个错误);7月26日,被Dannylee0417(第二个错误)送到提删存废。当然可能会有人说,可能确实这个条目没有在30天内被发现。但另一所学校陆丰市龙山中学,在2019年6月26日被百战天虫挂关注度(第一个错误)后,尽管鄙人在7月19日出面补充了三个书籍来源,但7月26日,还是被Dannylee0417送到提删存废。同日(7月26日)、8月2日分别有三个编辑在存废区提出争议要求保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按照分类地提删条目,而不是对每一个条目内容进行分析。这些学校条目截止今天有30多天在存废挂着,成为一个积压问题。各位猜猜那天批量操作现在成为积压的有多少呢?29个条目。
以上。🌜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8月29日 (四) 16:36 (UTC)
@Walter Grassroot:因为当时孙连胜这条目除了原作者曾进行编辑外,还有一名ip君对该条目进行编辑,故不构成速删条件和本人对该清空条目之编辑进行回退。谢谢。--SCP-2000留言2019年9月14日 (六) 11:29 (UTC)
说明并总结一下:1.Dannylee0417 后来被查出来是傀儡。傀儡不傀儡不要紧,这人看到有挂过关注度模板就提删,根本不加以判断。在下认为 A1Cafel 君虽然尽职尽责很多,但是有时也有类似问题。Sanmosa 也要注意一下。2.胡乱挂版比胡乱提删更严重,WG 上述第一条已经点过名了,在此不重复。如果不清楚关注度概念,就别挂关注度模板,留给别人确认。—Rowingbohe 台州专题 / 编辑调查 2019年9月16日 (一) 14:14 (UTC)
其实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要缩短关注度提报期,解读关注度指引的时候应该用更宽松的方式解读。我的解读方式好像已经比以前的人宽松了。Sanmosa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14日 (四) 13:27 (UTC)

针对列表的收录准则

由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将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事物)立为指引的讨论时间跨度已经跨到第七个月份 (2~8月),时长也将近半年了,因此认为有共识的部分可以先结案,当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这将会是下一个阶段要展开的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01:58 (UTC)
@viztorA2569875:独立列表需要另外花费时间来处理,既然这里产生了特例的话,可以优先这里处理。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WP:资料页都有确立指引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日 (五) 03:40 (UTC)
近期会开始筹备独立列表的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02:36 (UTC)
没看到特殊性。~ viz 2019年8月2日 (五) 10:47 (UTC)
主题==角色子集合﹑虚构事物集合等集合的关注度。--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1:00 (UTC)
当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这将会是下一个阶段要展开的讨论。--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1:03 (UTC)

关于列表的收录准则,各位有甚么看法,借用en:Wikipedia:Notability#Stand-alone_lists是否可行?(此为英文维基中《独立列表的关注度》)-- 娜娜奇🐰鲜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2:23 (UTC)

User:A2569875这里我建议独立出来讨论。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3:58 (UTC)
此案可以先关闭,并另开新案讨论。——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3 (UTC)
倾向case by case。--Cohaf(talk)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6 (UTC)
刚分开了。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28日 (三) 10: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