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成都府在四川省的位置(1820年)

成都府,是一个唐朝时开始设置的,沿用了1156年的行政规划,直至1913年,是使用时间最长的府名。

唐朝至德二年(757年),以蜀郡唐玄宗幸蜀驻跸之地升为成都府,建号南京;上元元年(760年)唐肃宗罢京号;其治所位在成都县蜀县[注 1],并有剑南西川节度使驻扎,下辖十县:成都、华阳、新都、新繁、犀浦、双流、广都、郫、温江、灵池[1]宋朝辖境相当今四川省成都、新都、郫县、温江、双流等市县级地方行政单位。1255年前后,蒙古入蜀,改为成都路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恢复为成都府;辖境东起今四川省绵阳、德阳、简阳、资阳等市级地方行政单位,西至邛崃山、及仁寿、崇州等县市级地方行政单位,北至安县、茂县等县,南达内江、井研等市县级地方行政单位。

其在明清时期为四川省会。辛亥革命后,因全中国废府州厅,于1913年废。

历任长官[编辑]

唐朝成都尹

兼任剑南节度使

文化影响[编辑]

由于成都府有两个附郭县成都县华阳县),即成都市区分别被两个县管辖,故有俗语“成都到华阳,县过县”,指成都和华阳距离很近。(也有说法是谐音“现过现”,商人用来指代“现钱买现货”)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乾元元年(758年),改蜀县为华阳县,今成都市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2. ^ 《唐刺史考全编》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成都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