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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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UPAC命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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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didehydro-4,5-epoxy- 3-methoxy-17-methylmorphinan-6-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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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識別 | |
| CAS號 | 76-57-3 |
| ATC編碼 | R05DA04 |
| PubChem | CID 5284371 |
| DrugBank | APRD00120 |
| 化學性質 | |
| 化學式 | C18H21NO3 |
| 分子量 | 299.364 g/mol |
| 药代动力学性質 | |
| 生物利用度 | ~90%(口服) |
| 半衰期 | 2.5 - 3小時 |
| 治療考量 | |
| 懷孕分級 | ? |
| 合法狀態 | 管制藥物 (S8) (澳) 附錄一 (加) ? (英) 附錄二 (美) |
| 途徑 | 口服(最常用)、皮下注射、肌肉注射 |
可待因(Codeine),化學式為C18H21NO3,是一種鴉片類藥物(opioid),有止痛、止咳和止瀉的藥效,它的硫酸鹽或磷酸鹽常用於藥品中。
可待因是一種存在於鴉片中的生物鹼,含量約佔0.7-2.5%。它可從鴉片中提取,也可用化學方法自嗎啡製造。
目录 |
[编辑] 用途
作為藥物,用於
- 止咳
- 止瀉
- 止痛(輕度至中等的痛楚)
- 激躁性結腸症
可待因在市場上有時會與撲熱息痛(paracetamol,美國稱acetaminophen)混合成co-codamol(在北美常見的商品名為「Tylenol 3」),與阿司匹靈混合成co-codaprin,或是與異丁苯丙酸(布洛芬)混合,這些混和藥劑提供比其它藥劑更好的止痛效果。
[编辑] 受管制物質
可待因是麻醉品单一公约下的列表II藥物,在世界各地受到嚴格管制。很多國家和地區容許民眾不需醫生處方而購買若干含可待因的藥品,例如咳嗽藥水,但那些藥品的可待因含量較低,而每次售賣的數量亦通常有限制,甚至賣方需要登記購買者的個人資料。
[编辑] 藥物動力學
可待因進入人體後,約有10%的吸收份量在體內經代謝作用轉化成嗎啡。由於不是所有進入體內的可待因能轉成嗎啡,所以可待因的藥效較嗎啡弱,其成癮性亦較嗎啡少。
[编辑] 服量
口服,每日服3至4次。成人及12歲以上,每次15至30毫克;5至12歲,每次7.5至15毫克;1至5歲,每次3毫克。不過12歲以下兒童通常不建議服用可待因。
1歲以下兒童應避免服用可待因。
[编辑] 不良反應
常見之不良反應有:痕癢、噁心、嘔吐、昏睡、口乾、瞳孔縮小、姿態性低血壓(orthostatic hypotension)、小便不暢、便秘。
長期使用時,身體可對可待因產生耐藥性,令藥效減弱,並有可能產生依賴性。
與其它鴉片類藥物一樣,可待因的其中一個潛在的嚴重不良反應是壓抑呼吸,通常與服用過量有關,可引致死亡。[來源請求]
[编辑] 濫用
由於含可待因的藥品比較容易得到,它們常被濫用,通常服食過量以感受興奮反應,但濫用對身體的害處甚多,包括上癮、上文所列的副作用等,服用過量可令人產生幻覺,令吸食者神志不清,甚至死亡。
由於含可待因的咳藥水多數含有大量糖份,濫用者有較大機會產生蛀牙。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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