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法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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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法大綱》,是中國共產黨於1947年制定並公佈的土地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歷史[編輯]

1947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在河北省建屏縣 (今平山縣) 西柏坡村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會議由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書記劉少奇主持。9月13日會議結束時,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草案)》。於10月10日正式公佈。[1]

《大綱》正式規定了消滅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徹底平分土地(第六條「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數量上抽多補少,質量上抽肥補瘦,使全鄉村人民均獲得同等的土地」)。批判了不敢放手發動群眾,照顧、維護地富利益的右傾錯誤,提出了「一切權力歸貧農團代表會」、「貧僱農打天下坐天下」、「群眾要怎麼辦就怎麼辦」等口號。[2]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呂小薊. 任弼時與解放戰爭時期的土改糾「左」[J]. 黨的文獻, 2010(2):55-59.
  2. ^ 杨晓哲:“解放战争时期土改侵犯中农问题纠偏始末”《百年潮》2018年第8期. [2019-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