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貴惇
黎貴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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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保泰七年七月五日 1726年8月2日 山南鎮先興府延河縣延河村(今屬太平省興河縣獨立社) |
逝世 | 景興四十五年四月十四日 1784年6月11日 (57歲) 山南上鎮蒞仁府維先縣阮舍村(今屬河南省維先市社) |
居住地 | 越南 |
學術工作 | |
年代 | 後黎朝末期、鄭主末期 |
主要領域 | 哲學、史學、文學 |
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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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圈 |
黎貴惇(越南語:Lê Quý Đôn/黎貴惇,1726年8月2日—1784年6月11日),字允厚,號桂堂,幼名黎名芳。是越南歷史上著名的學者、文人、史學家、哲學家和政治家。其學識淵博、涉獵甚廣,包括詩文、史學、地理、哲學、醫學、天文、農學等多個領域。生平著述豐富,其大部分著作均收入《黎貴惇全集》中,其在越南哲學史和越南思想史上亦佔有重要地位,被稱許為越南集大成學者。
生平
[編輯]黎貴惇生於後黎朝裕宗保泰七年(公元1726年),卒於1784年。山南下鎮先興府延河縣(今太平省興河縣)人。出身士大夫家族,父親黎仲庶(黎富庶)為進士,任職刑部尚書,受封侯爵。黎貴惇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八歲能作賦策,十一歲讀完宋元史,日賦十篇,有「神童」之名[1]。至十四歲已習讀四書五經、史籍傳記,旁及諸子百家,以至「無書不讀、人以宿儒稱之。」[2]。十八歲鄉試中解元,二十七歲登進士第,取為榜眼。「自鄉舉至廷試、皆第一。」[3]。
1753年,黎貴惇被授翰林院侍書,後任侍講。雖他頗受黎顯宗器重,但卻未得到掌握實權的鄭主鄭楹的青睞。黎貴惇也曾因協贊軍務攻剿黃公質義軍有功和諳曉兵番(管理軍事的機構[4])典例,得到過鄭楹嘉獎,但其多任閑職,或入翰林院、秘書閣、國史館,或監察地方官。
1760年至1762年間,黎貴惇被選為如清歲貢副使,與正使陳輝宓等人出使中國。
1754年,因建議改革,建立法制,被讒言中傷,辭官。
1765年,黎貴惇辭官歸鄉,杜門著書,講學授徒[5]。
黎貴惇頗受靖都王鄭森賞識,1775年前其官職屢有升遷,曾出任陪訟(地位相當於副宰相[6])。他先被起復為侍書,後因討平黎維義軍有功,遷副都御史。1769年由穎城伯晉封為侯。1770年,黎貴惇受命前往清化勘察戶口,查補軍項,返京後進呈清化民所送賂銀百餘鎰,不久擢工部左侍郎,署都御史。黎貴惇與宦官范輝錠過往甚密,1773年,鄭森以范輝錠署府事,黎貴惇人侍陪訟,並以黃五福等掌督兵政,范輝錠掌督財政,黎貴惇掌督民政。
1775年,黎貴惇之子黎貴傑科場舞弊事發,此後又因其他事而遭彈劾、攻擊。1776年他出任新設順化鎮撫司協鎮撫。1778年,自請改入武班,被授為右校點權府事,改爵義派侯。1779年被解職,1781年起復,任國史館總裁。
端南王鄭棕執政後,於1784年3月,升黎貴惇為工部尚書。同年4月,黎貴惇去世,享年53歲。鄭棕聞訊後,命黎顯宗罷朝三日以悼之,並追贈其為穎郡公(越南語:Dĩnh quận công/穎郡公)。
著書
[編輯]與中國類似的,越南傳統的士大夫將「三不朽」的「立德」、「立功」、「立言」作為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立言」這方面,黎貴惇則可以被視為越南傳統士大夫的典型代表。越南封建時期,沒有任何人如黎貴惇那樣著述豐富,著書立說猶如他的人生目的[7]。黎貴惇在他30歲之前,已經撰寫了《群書考辨》、《聖謨賢范》等書籍,晚年著成《撫邊雜錄》。其著作一共約有50部[8],現代越南學者考證確定的著作有14部。著作的內容涉及哲學、史學、天文、地理等諸多方面。
在可確定的黎貴惇的14部著作中,有7部與哲學有關。另外的一些哲學著作如:《金剛經註解》、《道德經演說》、《存心錄》、《太乙卦運》等極有可能也是他的著作。由於黎貴惇在著作大多以抄本流傳,關於其著作的成書年代、卷次內容、抄錄傳藏等方面不少需要考定的地方。黎貴惇的一些著作中的不少內容為編輯校訂、抄錄轉述、述而不作。述而不作也是黎貴惇學術研究的一個特點。他的哲學和史學著作多為先賢語錄、經典所載內容和其他資料的分類抄錄編輯,正如其自云:「據紙上文字,采諸傳記說話事跡,標指眼目,略加概括,即可成帙」。
下面將列出的是黎貴惇的部分著作:
黎貴惇著述豐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他出生於書香門第,自幼飽讀詩書。其自云:
“ | 僕生於安南、見聞未廣、但幼奉庭訓、兼陪堅士大夫游、累代典籍、幸得竊窺旨奧。[9] | ” |
其次,黎貴惇多次供職於史館,又曾於鄭王府任要職,得以接觸和利用很多文史資料。有人認為他為了寫作《群書考辨》,曾「讀遍十八世紀所能見到的各種漢文典籍」[9]。
再次,黎貴惇治學嚴謹、勤於閱讀、抄錄,平時讀書所得,均隨筆記之,並分類收藏。其仕途坎坷,失意之餘則閉門謝客著書立說,幾次仕途起落也使他有了收集材料著書的時間。
特點
[編輯]黎貴惇所作的《桂堂詩匯選全集》、《全越詩錄》、《桂堂詩集》等都有一些突破封建倫理道德觀念的題材和內容。如,《媽媽我想嫁》一詩,大膽暴露和辛辣諷刺了封建禮教對婦女的禁錮。
講學
[編輯]根據史料,黎貴惇有三次短暫的講學經歷。第一次是在1765年至1766年間,他辭官在家,講學授徒;第二次是在1776年出仕順化的六個月中,曾經視察學宮,並與「諸生講學論文」,鼓勵上進,「諸生就學數十人」;第三次是在1783年出任乂安協鎮撫期間,因為政事不多,當地人常來問學,「乃廣開 學社,學者數百人」,至同年十二月復回朝任職。除此以外,黎貴惇平日也有很多追隨的生徒。《皇越詩選》的編著者人侍行參從繼烈侯裴璧、御史台署副都御史鎬譯伯陳公爍、人侍陪從行兵番機密事物阮廷簡等黎鄭統治集團的重要人物,皆出自黎貴惇門下。
出使中國
[編輯]1760年至1762年間,黎貴惇被選為如清歲貢副使,與正使陳輝宓等人出使中國。在中國期間,除修貢外,黎貴敦在京城參觀了文廟,歷覽山川,詢訪治體,「觀上國政治如何、人物如何。」[10],其亦與中國官員和其他國家使節團交往頗多,唱酬應答,詩書相贈,一些較有名的詩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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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兩年間,黎貴惇將其所著《群書考辯》、《聖謨賢範》贈與清朝伴官秦朝釪,廣西提督學政朱佩蓮評閱,並就有關哲學、史地等問題與他們交流探討,還在京城與朝鮮使臣鴻啟禧進行了交流。回國之前,黎貴惇採集了一批書籍準備帶回越南。有些書籍因違禁令,在返回途中被廣西的官員查繳,購書的花費由中國地方官員支付。黎貴惇一行被查收的書籍包括:《淵鑒類涵》(後發還)、《智囊》、《千古奇文》、《神相全書》、《古今治平略》、《紫微斗數》、《封神演義》、《梅花易數》、《說鈴》、《擊壤集》、《貪歡報》、《山海經》、《大清律》等數十種。黎貴惇對《淵鑒類涵》一書非常重視,專門呈文請求發還。他認為「此書內纂時類詩文、人倫臣道」,可以「廣同文之化」[11]。
哲學思想
[編輯]宇宙觀
[編輯]黎貴惇認為:「太極者一也、混元一氣也。一生二、二生四、以成萬物、是太極有一也。[12]」。傳統的觀念認為,天屬陽、主動;地屬陰、主靜。黎貴惇認為此為「分配之言耳」,「天不靜則四維何以安固、七政何以附麗?地不動則只快然一物,而生意幾寧息矣[12]」,他得出結論:「天形動面氣靜,地形靜而氣動[12]」,提出了「天靜地動」的看法。
黎貴惇還以「風氣」之說來解釋天地之間的運動變化,認為天地皆「風氣」。天氣下降、地氣上騰,由此產生「風氣」而周旋於天地之間,引起事物變化。他認為,「風氣」存於天地間,「無時不有,非動時有靜時無也[12]」。
他從「天人感應」的思想出發,推崇「天人合一」、「天人一理」之說,認為人與自然是可以相通的,是和諧的,人與自然可以齊一。黎貴惇提出天人合一的關鍵在於「道」,「象數之妙、散於形氣、自無出有、自有人無、杳微彰著之間、莫非道也」,「道在事物、事物有道、遠而際天蟠地、近而人倫日用、莫不有其理焉,有其義焉、君子固不容以不知也[13]」。人能知「道」,合「道」的方法就是要「正心」、「虛靜」,此即「天人合一」之理。
理氣觀
[編輯]黎貴惇的「理」、「氣」觀,受到中國宋代理學的影響較大,也據此進一步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想。他認為:「盈天地之間皆氣也。理者言其實有而非無耳。理無形跡、因氣而見、理即在氣之中」。「理寓於氣、數由於理、生於心、作於事、氣之驗也」。
現代越南學者認為,黎貴惇「已經走入宋儒唯心之門,又從唯物的道路走出」,因為黎貴惇一反理為本的思想,認為理因氣而生,理存在於氣之中,有氣後有理,理為氣之屬性,無氣則理無所依[7]。
對釋、老、鬼神的看法
[編輯]越南黎朝「崇儒重道」,獨尊儒學,而對釋、老之說多所輕視,而黎貴惇則表現出兼容並蓄的思想。他認為,佛教、道教清虛超寂,高談道德,縱論形神,自有其高明之處,「吾儒執彼此之見,每每辯駁,其可乎」。釋、老之教,地位儘管多有變遷,但「玄風妙法,實與天地相為不朽[14]」。黎貴惇以「氣」、「道」之論來說明仙、釋的合理性,認為「形神皆資氣以立、氣聚則道成、散則道不成矣[15]」。
儒家先賢著述講學的目的之一便是明天地、正人心,因此對神靈、怪異等少有論及。但《左傳》一書多載神怪之事,黎貴惇據此而認為:「大抵天地之間不出陰陽二氣而已。氣即理也,知此理此氣之未嘗無,則知鬼神之非無矣[14]」。
善惡觀
[編輯]黎貴惇大體上接受並發揚了宋儒朱熹的思想。他在《陰騭文注》中寫道,陰騭文「使人慕於為善而不敢為惡、其有關於世教大矣」。他認為:
“ | 人莫不有人心、莫不有道心、人心是人慾、道心是天理、顧得一分天理,便稍得一分人慾、人慾勝則為惡、天理勝則為善。 | ” |
黎貴惇認為,善惡必有報應,而且對於家庭和國家都關係重大。「行善則近報在自己、遠報在兒孫」,「百福駢臻,千祥雲集」。此即所謂「積善有餘慶」、「積善降百祥」之意。由此,家「可以膺吉康、成福祿」,國「可以厚風俗、躋太平、其道甚大」。
黎貴惇在揚善抑惡的目的看法上,與朱熹較為類似,都是要追求聖人君子的境界,聖人具有「道心」,能專一於「天理」,即「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的思想。他編著《陰騭文注》的目的,即為「普勸人士、共期克己復禮、據德懷仁,以趨於君子之域[16]」。
社會改革相關
[編輯]黎貴惇生活在越南後黎朝的鄭阮紛爭時代,國家長期處於內戰和分裂之中。黎貴惇認為禮樂法度,應該「應辰(時)立教,通變宜民」、實行改革。1764年鄭主政權的鄭楹執政時,他曾上疏請「立法度、定經制」,建議權時之變,厘定法制。他認為「法制者、亦惟設官職、經文偉武、謹慮審令、勸學立教」,整頓社會秩序,以達到「威令稟然」、「分義秩然」、「禮文燦然」,「消內外臣民凌戾乖爭之氣」,正人心,維風俗。但其主張當時並未被采納。1767年,靖王鄭森執政後,黎貴惇又屢有上疏諫言,頗受重視,1771年,黎貴惇就限制黎氏朝廷權力、某些官職的選任方式、勘察土地及增加兵役丁數等方面提出改進措施,表陳四事,鄭森「皆以為然、即令行之[17]」。
另外,黎貴惇還主張減輕刑罰、蠲免錢糧,使民得以生繁。1776年他出任順化協鎮撫後,提出治理順化的首要任務在於「奠民居、通民利、祛民害[18]」,顯示出其「民本」的意識。
對越南國內外文化的態度
[編輯]對西方文化的態度
[編輯]十八世紀前後,越南上流社會對西方文化普遍表現出抵制、防衛甚至蔑視的態度,不願過多接觸西方文化。黎貴惇對待近代西方文化和科學持較為開明的態度,他願意了解和接受中國、越南等東方國家以外的世界。黎貴惇出使清朝期間,閱讀了一些西方傳教士在華的著作,他曾評價歐羅巴人利瑪竇、南懷仁、艾儒略等:
“ | 說天道地、淵奧無窮、治理歷法、亦多先儒所未發。 | ” |
他曾徵引《坤輿圖說》中關於大氣浮力的學說,以證明其認為天地間有氣充盈之觀點的正確[19]。黎貴惇廣泛研讀《坤輿圖說》、《地理志》、《四裔列傳》、《佛國記》、《使高麗錄》、《元征西域記》、《真臘風土記》、《鄭和下西洋記》等著作,相信赤縣九州之外還有「大瀛海環其外」的九州,並認為宇宙乾坤是無限的,「廣輪際蟠、寥廓綿邈、無窮無極[20]」。
黎貴惇在順化期間,阮主政權的一位工匠阮文誘曾留學荷蘭,對西方科技知識比較熟悉,於是將其事跡載入其著作中,而當時的其他學者對於這種身份低微的匠人卻很少關注。另外,他亦在其著作中詳細記載了西方的兩種自鳴鐘及其運行原理[21],並非將其視為「奇技淫巧」而摒棄。
華夷思想相關
[編輯]中國傳統的「華夷之辨」思想廣為越南士大夫階層所接受。另外,一些古代越南文化階層也自認為是神農之後,以「華」、「漢」自稱的情況在越南封建時代經常存在。而在強調越南自身也為「華」、「漢」的同時也盡量突出本民族特徵,並強調自身文化的優秀以及同中國的差異(可參考小中華思想)。
這種文化形態在包括黎貴惇在內的越南傳統知識階層都有所體現。黎貴惇認為:「越邦肇啟、文明無遜中國[22]」。他曾對比漢代交趾郡與南海郡(今屬廣東)、蒼梧、合浦、鬱林(今屬廣西)的戶口、地域數量、范圍等,認為交趾發達於南海等郡,並以交趾刺史兼統兩廣而治於龍編(今河內)為據,認為「以本國都城為正中之地、四方之所湊會[23]」。此以國都為天下之中心的觀點,與中國古代的天下觀念極為相似。黎貴惇在出使中國期間,他對清朝官員在文書中使用「夷官夷目」來指稱安南使臣非常不滿,並向廣西布政使葉存仁提出交涉[24]。
對本民族文字、文學的態度
[編輯]越南後黎朝時代,經濟文化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文化名人增多,著述載籍逐漸豐富,民族意識也同時凸顯出來。黎貴惇是一個比較具有民族意識的學者,他對越南本民族文字、文學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應舉時,黎貴惇使用喃字作散文,沖擊越南科舉必須完全使用漢字的成規;入仕後,突破朝廷必須行漢文(文言文)的規定,用漢喃文作奏摺。他的著作中,也有很多使用本民族的喃字著成的。
黎貴惇以「融會」和「創造」的精神來整理、審視並反思越南文化,他在其著述中經常贊頌越南歷史上的名人,如參與營建北京紫禁城的阮安、發明神銃的胡元澄等。
以黎貴惇命名的學校
[編輯]- 黎貴惇普通中學(Trường Trung học Phổ thông Lê Quý Đôn (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胡志明市
- 黎貴惇技術大學(Đại học Kỹ thuật Lê Quý Đôn),河內
腳注
[編輯]- ^ 《欽定越史通鑒綱目》,正篇,卷四一。
- ^ 越南《南風》雜志。1938年,第144、145期連載《黎桂堂先生小史》
- ^ 《大越史記全書》,陳荊和校合,日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昭和六十年版,第1135頁
- ^ 鄭主執政時代,鄭主設立府僚將後黎朝朝廷的權力完全架空,朝廷只是個擺設。朝廷的兵部沒有實權。軍事事務完全由府僚中的兵番管理。
- ^ 越南《南風》雜志,1938年,第144、145期,《黎桂堂先生小史》
- ^ 鄭主時代,朝廷無實權,一切事務由鄭主的府僚管理。鄭主多被朝廷封為丞相,事實上是攝政王。府僚中「參從」的權力相當於宰相,「陪從」、「陪訟」相當於副宰相。
- ^ 7.0 7.1 文新:《簡論黎貴惇——越南封建時期的博學之士》。越南,《歷史研究》,1963年第4期。
- ^ 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越南歷史》中文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0頁。
- ^ 9.0 9.1 楊明:《黎貴惇的材料收集方法試探》,越南,《歷史研究》,1964年第4期。
- ^ 《北使通錄·題辭》,黎貴敦
- ^ 黎貴惇:《北使通錄》。卷四。
- ^ 12.0 12.1 12.2 12.3 黎貴惇:《蕓臺類語》,卷一,理氣篇
- ^ 黎貴惇:《蕓臺類語》,自序
- ^ 14.0 14.1 黎貴惇:《見聞小錄·禪逸》
- ^ 黎貴惇:《蕓臺類語》,理氣篇
- ^ 黎貴惇:《陰騭文注》題辭,見於丁潘輝註:《歷朝憲章類志·文籍志》。
- ^ 《欽定越史通鑒綱目》,卷四二
- ^ 《撫邊雜錄》,自序
- ^ 《黎朝通史》,卷首 《作史旨要》
- ^ 《蕓臺類語》,卷三 區宇篇。
- ^ 《撫邊雜錄》,卷六
- ^ 黎貴惇,《全越詩錄》,例言。見《皇越詩選》,卷七。
- ^ 《撫邊雜錄》,卷一
- ^ 《北使通錄》,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