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至上論
外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教宗至上論(英語:Papal supremacy)是天主教會的其中一項教義,指教宗因作為基督之代表(英语:Vicar of Christ)及教會的牧師,而於教會事務上擁有完全而至高無上的權威,亦即宗教一方的完全權力(英语:universal power),而該權力不應受任何限制。[1]
此教義是教廷與世俗國家君王周旋的基礎。其給予教宗利用宗教權威影響世俗事務,例如教宗對亨利四世處以破門律,又或為神聖羅馬皇帝加冕而非其自立,即由教宗至上論引由而出。
東方基督教反對教宗至上論,認同會議制(英语:Conciliarity)。正教會認爲教宗是地位最高的一位牧首,但與其他主教權力相等,因此大公會議與地方會議的權威高於任何一位主教,包括教宗。
参考文献
[编辑]
| ||
1至4世紀 | ||
5至8世紀 | ||
9至12世紀 |
| |
13至16世紀 |
| |
17至20世紀 | ||
21世紀至今 | ||
教宗相关 | ||
---|---|---|
组织 | ||
理论 |
| |
人事 | ||
仪式 |
| |
标志 | ||
服饰 | ||
建筑 | ||
交通 | ||
文书 |
| |
历史 | ||
争议 | ||
传说 | ||
頭銜 | ||
綜述(英语:Histor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 ||
---|---|---|
早期教会 | ||
君士坦丁大帝至 教宗額我略一世 | ||
中世纪前期 | ||
中世紀中期 | ||
中世紀後期 | ||
宗教改革 和反宗教改革 | ||
巴洛克时期 至法国大革命 | ||
修道制度及修会 | ||
教育和科学 | ||
近代传教事业 | ||
19世纪 |
| |
20世纪 |
| |
21世纪以來 | ||
各地天主教史 | ||
相关主题 | ||
这是一篇與天主教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