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比利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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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比利时关系

中华民国

比利时
代表机构
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比利时台北办事处
代表
代表 李淳 大使[注 1][4]处长 马彻[5]
Matthieu Baudouin A. Branders

中华民国—比利时关系荷兰语Betrekkingen tussen België en de Republiek China、法语:Relations entre la Belgique et la République de Chine、德语:Beziehungen zwischen Belgien und der Republik China),是指中华民国比利时王国之间的关系。1913-1971年,两国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比利时在中华民国参与国际组织上采取与欧洲联盟一致立场,支持中华民国“有意义参与”。[6]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向比利时派驻外交代表,由前清廷出使比国钦差大臣(二等公使李国杰担任。

1913年10月6日,比利时外交承认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于首都布鲁塞尔设立中华民国驻比利时王国公使馆、于首都北京设立比利时王国驻中华民国公使馆,并互派公使,比利时公使由驻前大清国公使贾尔牒继续担任。

1927年1月17日,比利时公使洛恩宣布,比利时政府愿意将天津租界地交还给中国,以示友好。

1928年11月22日,随着国民革命军北伐接近尾声,比利时外交承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1929年8月31日,两国签订交还天津租界地约章。规定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公产,移交给中国政府;而比租界工部局所负的9万3,000两白银(包括利息)由中国政府偿还。

1931年1月15日,举行交接典礼,中华民国收回天津的比利时租界地。

1937年6月1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中华民国大使多兼驻卢森堡

1940年5月,纳粹德国占领比利时后,于8月18日闭馆并召回大使。

1941年5月,任命驻荷兰公使金问泗比利时政府流亡英国伦敦期间代理驻比利时大使馆馆务。1943年4月,原驻比利时大使钱泰到伦敦履职。

1943年,旅比学人钱秀玲获悉一名比国青年因从事反纳粹活动遭德军宣判绞刑,即积极展开营救。钱女士的堂兄钱卓伦为国军中将,与当时德国驻比利时和法国北部战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亚历山大·冯·法肯豪森将军为旧识,钱女士透过向法肯豪森将军陈情,促成该青年顺利获释,其后钱女士陆续成功营救近百名二战期间被德军判刑之比利时爱国青年。二战结束后,为表彰钱秀玲女士的义举,比利时政府特授予国家感谢勋章,比国瓦隆大区埃科西讷市亦将市中心之一条街命名为“钱夫人路”(Rue Madame Perlinghi)以资纪念。[7]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两国继续维持邦交,但比利时未再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绿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比利时

1971年9月,参谋总长赖名汤访问比利时。[8]10月25日,比利时与中华民国断交。[9]10月30日,大使馆闭馆。

1994年10月,比利时在联合国大会总辩论中,对于中华民国参与联合国议题,发言期盼海峡两岸持续对话共同参与国际事务。[10]

2008年5月,比利时外交部长德古奇颁赠王冠司令勋章英语Order of the Crown (Belgium)给予长荣集团董事长张荣发,表彰其对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贡献。[11]

2016年4月18日,台湾代表团(以下简称台方)出席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与比利时政府联合举办的“钢铁部门产能过剩及产业结构调整高阶论坛”及“钢铁委员会第八十次例会”,比利时副总理办公室国际事务主任对台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以下简称中方)认为在高阶官员对话会议中,台方团长层级不足,要求不得与会[注 2]。由于中方施压,于主办单位要求下,台方退出会场。在向比利时抗议后,台方在19日重新回到会场开会,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表示,台方以“Taiwan”名义与会,座位安排在土耳其瑞典两国中间。比利时也派出代表团团长、参事向台方表示歉意,坦言承受相当大压力。此事件中,驻法国台北代表处同步向OECD表达严正立场、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也向中方表达抗议。[12][13]

2020年4月1日,对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扩散,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宣布捐赠1,000万片口罩给疫情严重的国家。外交部指出,其中700万片给比利时在内的9个欧洲联盟成员国以及瑞士与英国、300万片给美国、100万片给中华民国的邦交国[14]

2021年5月4日,比利时副首相兼外长维尔梅斯接受质询时表示,注意到2017年之后中国不同意台湾参与世界卫生大会(WHA)的要求,比利时认为根据台湾应对疫情等经验应参与今年的WHA。[15]

比利时国会友台决议[编辑]

1993年12月,比利时两院成立“比利时台湾之友国会议员联谊会”,推动两国国会交流,并多次通过友台决议案。[6]

2002年5月8日,比利时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决议案,“支持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出席2002年世界卫生大会(WHA)”。[16]

比利时众、参议院分别于2003年2月及4月通过决议案,呼吁中国撤除对台导弹,亦要求政府核发签证给予赴比利时作私人访问的台湾总统及政府高层官员。[17][18]

2007年4月26日,比利时众议院全会通过“台湾在世界卫生组织之地位”决议案,要求比利时政府促请世界卫生组织(WHO)尽速研究适合台湾参与该组织方式(比照台湾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模式),并提出一项正式且恒久解决WHO与台湾间科学、技术暨设备合作之议定书;[19]同日,亦通过“远东和平与安全”决议案,其中要求比利时政府在欧盟部长理事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经由外交途径要求中国撤除部署于台湾海峡沿岸的导弹、要求欧盟及联合国促进中国台湾开启政治及具建设性对话,以维护区域和平。[20]

2012年2月16日,比利时众议院全会通过决议,支持两岸持续对话交流及台湾参与国际组织并与欧盟洽签经济合作协定(ECA)。该决议文中吁请比利时政府:协同欧盟其他会员国采取一致有效行动,鼓励中国与台湾继续对话及扩大交流,以便和平解决歧见;重申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尤其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支持欧盟与台湾扩大经济合作,尤其是洽签经济合作协定。[21]

2020年7月16日,比利时众议院全会通过友台决议案,呼吁比利时政府支持台湾民主发展及国际参与。[22]

2021年3月26日,比利时联邦参议院通过“加强台湾国际社会地位”决议案,该决议案要求比利时联邦政府采取4项行动。[23]

人员互访(1996年至今)[编辑]

仅列举部分名单:

中华民国:前副总统萧万长[24]吕秀莲[25]、立法院长王金平[26][27]、司法院长翁岳生[28]、考试院长姚嘉文[29][30]伍锦霖[31]、总统府资政彭明敏[26]、总统府国策顾问蔡政文[32]萧新煌[33]、经济部长王志刚[32]、教育部长黄荣村[26]杜正胜[30]吴清基[34]、法务部长罗莹雪[31]、卫生福利部长蒋丙煌[31]、外交部长钱复[35]章孝严[32]、外交部政务次长杨子葆[30]沈吕巡[27][36]、谢武樵[37]、外交部常务次长欧阳瑞雄[33]林永乐[11][27]史亚平[38]、新闻局长赵怡[39]、标准检验局长林中能[26]、国际贸易局长吴文雅[26]、民用航空局长张国政[29]、卫生署长杨志良[36]、环境保护署长张国龙[30]魏国彦[9]李应元[40]、侨务委员会委员长吴英毅[36][24]陈士魁[9]、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钊燮[33][41][29]赖幸媛[36][38]、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如玄[27]、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全寿[29]杨忠和[30]戴遐龄[27][34]、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保基[31]、原子能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春鸿[24]、公平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宗乐[33]、原住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大川[38]、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彭芸[27]詹婷怡[40]、国立故宫博物院长林曼丽[11]、台北市长马英九[29]郝龙斌[34]柯文哲[注 3]、高雄市长陈菊[11][43]、国立成功大学校长苏慧贞[43][40]、国立交通大学校长张懋中[43]、国立政治大学校长周行一[40]、辅仁大学校长黎建球[11]

比利时:前首相艾斯肯英语Mark Eyskens[32][39]、前副首相范龙佩[39]、前国防部长戴乐柯荷兰语Leo Delcroix[28]、国务部长德瓦勒英语Patrick Dewael[36]、艾斯肯[34]、参议院议长波齐英语Jacques Brotchi[44]、参议院经济委员会主席哈悌[45]、参议院荷语自由党团主席威尔英语Paul Wille[46]、众议院副议长德百孟婷法语Corinne De Permentier[36]贝克英语Sonja Becq[43]、众议院总务团长主席柯拓荷兰语Willy Cortois[47]、众议院警务监督委员会主席范多伦(Andre Vandoren)[33]、众议院荷语自由党团主席丹姆斯英语Rik Daems[46]、法语天主教鲁汶大学校长德尔沃法语Bruno Delvaux[24]、法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校长恩格勒(Yvon Englert)[40]

代表机构[编辑]

1972年5月15日,中华民国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设立驻比利时孙逸仙文化中心法文:Centre Culturel Sun Yat-sen)。1990年5月9日,更名为具大使馆功能驻比利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法文:Office Economique et Culturel de Taipei)。1995年3月28日,再更名为驻比利时台北代表处英文 下同: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2005年6月20日,将对内使用名称更改为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EU and Belgium)[32][9][4](在驻比利时大使馆时代,该馆即同时兼办与欧盟前身的“欧洲共同体”业务)。[48]

1979年8月17日,比利时于中华民国首都台北设立类似功能的比利时贸易协会驻台办事处(Belgian Trade Association, Taipei)。2004年6月4日,更名为比利时台北办事处(Belgian Office, Taipei)。[32][9][5]

经济[编辑]

贸易[编辑]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于首都布鲁塞尔设立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经济组[49]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50]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比利时 年增减 排名 自比利时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2,070,200,976 4.369% 29 1,500,498,933 9.482% 21 569,702,043 7.063% 41
2019 2,046,065,470 1.166% 28 1,405,443,384 6.335% 22 640,622,086 12.449% 39
2020 2,188,131,574 6.943% 29 1,438,538,274 2.355% 20 749,593,300 17.010% 36
2021 3,416,830,064 56.153% 27 2,738,296,575 90.353% 19 678,533,489 9.480% 41
2022 3,680,285,889 7.711% 28 2,746,585,935 0.303% 20 933,699,954 37.606% 41
2023 3,462,836,219 5.908% 28 2,644,809,903 3.705% 18 818,026,316 12.389% 39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比利时的前10大项目为:集成电路;热轧之或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经护面英语Cladding (metalworking)镀面涂面之铁或非合金钢扁轧制品;冷轧之铁或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石油与提自沥青矿物之油类(原油除外)、以石油或沥青质矿物为基本成分之未列名制品、废油;不锈钢扁轧制品;车辆之零件与附件;非动力之两轮与其他自行车机器自行车与自行车装有辅助动力者、边车;其他塑料制品与特定材料制成品等。[51]

自比利时进口的前10大项目为: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人类血液、供医疗用动物血液、抗毒血清疫苗毒素微生物培养物与类似品;医药制剂;其他合金钢之扁轧制品;反应起始剂、反应促进剂英语Accelerant触媒酸渍除外之其他调制或保藏蔬菜铜箔英语Copper foil废料与碎屑;供照相用化学制品;具有特殊功能之机器与机械用具等。[52]

投资[编辑]

根据中华民国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统计,1952-2020年,台商在比利时投资总计1亿0,442万美元,计有12件。主要投资业别:不动产金融与保险运输仓储等;比利时在台湾投资总计1亿7,491万美元,计有130件。主要投资业别:化学材料制造、汽车零组件制造、电子零组件制造、科学与技术服务等。[53]

台商在比利时的投资案件多以经销据点为主,在当地投资或设立欧洲营运中心者包括运输、高科技产品与电子计算机销售等。主要业者有:长荣航空长荣海运阳明海运旺宏电子日月光半导体、宏正科技、R&G马具公司、台湾联合银行等。此外,台湾积体电路制造(台积电)等高科技公司则派员驻在当地与比利时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合作从事研发。[54]1992年10月20日,台湾银行(台银)、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台企银)、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合库)、台湾土地银行(土银)在布鲁塞尔共同成立台湾联合银行(United Taiwan Bank)。[6]

比商在台湾投资的公司有:Barco英语Barco (manufacturer)电子科技)、Dredging International英语DEME疏浚工程)、Heraeus Electro-nite(液态金属测量技术)、比利时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2008年于新竹科学园区成立台湾爱美科公司(IMEC Taiwan Ltd. Co.)、Option英语Option N.V.无线通讯科技)、Solvay(化学制药)、UCB(制药)、优美科(特种材料制造)、Velleman Components英语Velleman电子设备)等。近年由于台湾推动离岸风能,比商Jan De Nul英语Jan De NulDEME英语DEME集团旗下Geosea前往台湾投资。[54]

台商组织方面,已成立比利时台湾商会,成员多为移居至比利时多年的侨民,其从事行业多为餐饮相关行业。[54]

会展[编辑]

台比经济合作会议自1981年起举办,期间一度停止,近年两国交流日趋密切,于2014年恢复定期举办。目前由中华民国国际经济合作协会(国经协会)与比利时佛兰德外贸投资局英语Flanders Investment and Trade瓦隆出口暨外国投资局英语Walloon Export and Foreign Investment Agency、布鲁塞尔-首都区外国投资暨贸易促进局(BIE)共同主办,在台北布鲁塞尔轮流举办,以促进企业合作。2020年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停办,第21届会议预定于2021年举办。[55][53]

交流[编辑]

学术[编辑]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国科会,后升格科技部)与比利时国家科学基金会英语National Fun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荷语区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佛兰德生物科技中心英语Vlaams Instituut voor Biotechnologie(VIB)皆签有双边合作协议。就基础科学研究、微电子半导体科技、生物科技等领域推动学术合作与研究人员交流;国立交通大学与比利时荷语鲁汶大学及IMEC分别签有合作协议,推动博士研究生及研究人员合作研习;中央研究院农业生物科技研究中心则与VIB、根特大学有频繁学术交流。[6]

2015年12月,中华民国国家图书馆在根特大学设立比利时第一个“台湾汉学资源中心”。[31]

2017年9月,为推动绿能发展,中华民国科技部政务次长苏芳庆率团访问比利时荷语区亨克能源城(EnergyVille)的协力机构,即荷语鲁汶大学ELECTA电力团队、校际微电子研究中心电池节能团队、弗拉芒技术研究所英语Flemish Institute for Technological Research(VITO)绿能应用团队,以了解该地区节能城市、智能电网的相关计划。[40]

文化[编辑]

比利时戴立林神父组织“育化民族舞蹈团”,促进台湾与比利时的文化外交,促成家乡马斯梅赫伦与邻近的比尔曾拉纳肯瑞芳镇缔结姊妹镇。[56]

2013年1月,比利时是当年度“台北国际书展”的主题国,并设立“比利时馆”,于书展中推广比利时法文书籍、漫画萨克斯管等。[57]

2017年3月19日,国家交响乐团应布鲁赛尔“克拉拉国际音乐节”(Klarafestival)邀请,前往王家美术宫(BOZAR)演奏,而国家交响乐团也是亚洲唯一获邀的交响乐团[58][40]

2018年3月7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知名景点“小于连”(荷兰语Manneken Pis),首次换装穿上台湾客家传统服饰(深蓝大襟衫、大裆裤)。赠衣仪式在布鲁塞尔市政厅举行,由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代表曾厚仁将为“小于连”量身订做的客家传统服饰赠予布鲁塞尔市政府。在场观礼的有布鲁塞尔文化局长范登比尔克(Anne Vandenbulcke)、市议员法西-菲里(Hamza Fassi-Fihri)及“小于连”之友会代表等人。[59]

人物[编辑]

闵子雍(Hugues Mignot)于1986-2006年担任比利时台北办事处长,2006年获颁中华民国大绶景星勋章并成为台湾女婿。2009年卢森堡台北办事处设立后,由闵子雍担任首任处长,至2016年卸任选择长住台湾,2019年12月归化中华民国国籍。2022年4月28日在台北逝世,享寿80岁。[60]

司法[编辑]

犯罪事件[编辑]

2005年2月16日,比利时派出4名司法人员前往中华民国法务部提供涉及约6,300万欧元跨国诈骗案的证据并取得台商嫌犯证词。其嫌犯与比利时税务律师向比利时投资人宣称要投资台湾优良上市公司借此诈骗,受害人多是比利时人,并没有台湾民众受骗。[61]

两国实施度假打工签证后,台湾青年多次受到比利时的租屋诈骗。[62][63]

协定[编辑]

双边文件[64]
日期 签署 备注
1928年11月22日 《中比友好通商条约
1929年8月31日 《中比间关于比国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
1934年4月10日 《中比外交官自用物品及领事官公用品相互免税办法换文》
1943年10月20日 《中比为废除在中国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事件条约》
1970年10月23日 中华民国政府比利时王国政府关于“中比经济混合委员会”换文》
1985年5月7日 中华民国国家科学委员会比利时王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英语National Fun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注 4]
1986年9月18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与比利时核能股份有限公司间放射性物料处理协定》
1993年9月23日 《台北投资业务处与弗拉芒区投资处间协定》
《台北投资业务处与瓦隆区外人投资处间协定》
《台北投资业务处与布鲁塞尔首都区经济及就业行政部间协定》
1996年11月29日 商品检验局与比利时AVI实验室间有关品质系统评鉴与验证了解备忘录第一次修定书》
2003年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比利时各区政府外贸投资局合作协议》 [53]
2004年10月13日 《驻比利时台北代表处与比利时台北办事处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英语Double taxation及防杜逃漏税协定》
2009年6月24日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比利时金融暨保险委员会英语Banking, Finance and Insurance Commission (Belgium)监理合作暨信息互享换函》
2010年 《中华民国国家科学委员会与比利时跨校微电子研究中心科技合作备忘录》 [53]
2012年 《中华民国国际经济合作协会与比利时佛兰德外贸投资局英语Flanders Investment and Trade合作备忘录》 [53]
2013年 《中华民国国际经济合作协会与比利时瓦隆出口暨外国投资局英语Walloon Export and Foreign Investment Agency合作备忘录》[53]
国立台湾大学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学术合作协议》
国立交通大学法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理学院学术合作协议》
《国立交通大学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学术合作协议》
淡江大学法语天主教鲁汶大学学术合作协议》
高雄市私立中山高级工商职业学校那慕尔省立餐饮学校姊妹校协议》
[24]
2013年2月27日 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与比利时台北办事处度假打工协定》
2013年5月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比利时联邦行政训练学院英语Federal Public Service Personnel and Organisation文官训练合作计划书》 [24]
2013年10月18日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与比利时联邦食品安全局食品安全合作了解备忘录》
2014年 中华民国教育部与比利时荷语区教育培训部教育合作备忘录》 [9]
2014年11月 国家文官学院与比利时联邦行政训练学院合作备忘录》 [9]
2016年 国立成功大学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编列种子基金运作科研合作备忘录》 [43]
2016年3月 《中华民国教育部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台湾研究讲座计划备忘录》 [43]
2016年5月 国立中山大学社会科学院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社会科学院博士双联学位协议》 [43]
2016年6月 《国立交通大学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联合博士课程协议》 [43]
2016年8月 《中华民国教育部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台湾荷语鲁汶大学奖学金”备忘录》
《国立成功大学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学术合作协议》
[43]
2016年12月 《中华民国教育部与根特大学台湾研究讲座计划备忘录》 [43]
2016年11月18日 《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与比利时台北办事处相互承认英语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非优惠性电子原产地证明书了解备忘录》
2017年12月 《国立中山大学社会科学院与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社会科学院合作协议》 [40]

签证[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比利时可以“申根区免签证”。
欧盟比利时护照比利时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可以免签证

欧洲申根区给予持有载明身份证字号的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以申根区免签证入境,停留日数与申根区合并计算,每6个月期间内总计可停留90天。[65][66][67]

比利时国民持有欧盟护照者也可以免签证的方式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90天。[68]

此外,两国每年皆提供特定名额的18-30岁青年为期1年的度假打工签证(皆必须未曾取得此种签证)。[69][70]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运[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7月4日):

驾车[编辑]

持有中华民国汽车驾驶执照并配合中华民国国际驾驶执照,可在比利时短期驾车。[71]

注释[编辑]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2. ^ 中华民国经济部强调,我方当场提出抗议,表示近半数代表团团长位阶与我相仿,理由不足,但抗议无效后即离场,并持续向主办单位抗议。官员表示,当初此会议为比利时外交暨经济部长英语List of Foreign Ministers of Belgium致函邀请我方组团,当时均未说明有任何限制,对我方层级(组长级)也没有任何意见。
  3. ^ 首位于欧洲议会发表演说的台湾县市首长。[42]
  4. ^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与比利时荷语区国家科学研究基金会英语Research Foundation - Flanders (FWO)同意以协定方式续签科技合作文件,并于2008年2月14日签署新约,效期5年。[11]
  5. ^ 斜体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而暂停台湾航点。

参考资料[编辑]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4.0 4.1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8). 
  5. ^ 5.0 5.1 駐臺外國機構.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31). 
  6. ^ 6.0 6.1 6.2 6.3 駐館與駐地關係.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6-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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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