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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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谬误Slippery slope)是一种非形式谬误。从形式逻辑上是属于假言三段论,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却夸大了每个环节中的因果强度,将“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从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 ,然而事实不一定会按照线性推论而发生,而有其他的可能性。

有些说法将连续体谬误也归为滑坡谬误[1],但近来[何时?]已较少这样使用。

具有连串因果推论的论证未必是谬误,因其推论形式本来就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假言三段论。换句话说就是在形式逻辑上能得到有效论证。而形成谬误的关键位是出在于推论中每个论点是否有很强的连结。一个具有连串因果推论的论证是否构成滑坡谬误,关键是每个论点彼此间的联系强度是否足够,而非是否用了连串的因果推论。对此可见下方“非谬误的运用”一节的讨论。

解说[编辑]

滑坡谬误的典型形式为“如果发生,接著就会发生,接著就会发生,接著就会发生,……,接著就会发生”,而后通常会明示或暗示地推论“不应该发生,因此我们不应允许发生”。、……等因果关系好似一个个“坡”,从推论至的过程就像一个滑坡。

滑坡谬误的问题在于,每个“坡”的因果强度不一,有些因果关系只是可能、而非必然,有些因果关系相当微弱,有些因果关系甚至是未知或缺乏证据的,因而即使发生,也无法一路滑到并非必然(或极可能)发生。若有充足证据显示每个“坡”都有合理、强烈的因果连结,即不构成滑坡谬误。

示例[编辑]

例一
  • 甲:“小华临时打电话没钱,为什么你不愿意借他十元呢?”
  • 乙:“如果我借了,他明天又会跟我借一百元,接下来就借一千元、一万元,我岂不破产?”

小华今天借十元也不表示明天就会借一百元,就算今天借一百元也不表示明天就会借一千元,就算小华借一千元甚至一万元,也不表示乙就会破产。

例二

孩子如果不上好国中,之后就考不上好高中,再来就考不进好大学,接著会找不到好工作,然后会穷困潦倒,一生就毁了!

孩子如果不上好国中也不表示之后就考不上好高中,就算考不上好高中也不表示再来就考不进好大学,就算考不进好大学也不表示就会找不到好工作,就算找不到好工作也不表示会穷困潦倒,就算穷困潦倒也不表示一生就毁了。

例三

员工偷懒公司便会损失,公司赚不到钱就要裁员,被裁员的人会没工作,没工作的人为了生计就会无恶不作。因此,上班偷懒是非常严重的罪恶。

公司损失也不表示公司会赚不到钱,就算公司赚不到钱也不表示公司就要裁员,就算公司裁员也不表示被裁员的人会没工作,就算被裁员的人没工作也不表示会为了生计无恶不作。

例四
  • 甲:“我主张严刑峻罚,政府应该引入鞭刑,同时杀人唯一死刑免得法官找理由轻判,酒驾吸毒虐童致死和强奸则应该要比照杀人判死刑。”
  • 乙:“今天你说政府该引进鞭刑,同时杀人唯一死刑,而且酒驾、吸毒、虐童致死和强奸要判死刑,如果治安没改善的话,明天是不是抢劫和重伤害也死刑……,这样下去,干脆整本六法全书唯一死刑算了。”

支持严刑峻罚、加重处罚不代表最后一定会走向支持整本六法全书唯一死刑的状况。

例五(象箸之忧)

以前纣王弄了一双象牙筷子,箕子看到了感到恐惧。
他认为说纣王有了象牙筷子,之后就会认为用陶土做的器皿配不上,因此就必然会再想办法得到犀牛角和玉石做的杯子;而在得到象牙筷子和玉石做的杯子后,就必然不会满足用这些东西盛装豆子和豆叶等粗食,而会想办法得到牦牛、大象和豹的胎盘之类的珍馐美馔;在吃到牦牛、大象和豹的胎盘之类的珍馐美馔后,就不会想穿著用粗布裁制的衣服、住在茅草盖的小屋当中,而一定会想改穿九重锦衣,并住在高高的楼台和宽广的房间之内;再这样下去,整个天下的东西都会满足不了他的欲求的。《韩非子.说林上》[2]

如果不能证明说“有了象牙筷子,之后就必然会再想办法得到犀牛角和玉石做的杯子”、“在得到象牙筷子和玉石做的杯子后,就必然会想办法得到牦牛、大象和豹的胎盘之类的珍馐美馔”、“在吃到牦牛、大象和豹的胎盘之类的珍馐美馔后,就一定会想改穿九重锦衣,并住在高高的楼台和宽广的房间之内”这每一步的连结的够强的话,那这个论证就犯了滑坡谬误。

例六

你喜欢《幸运☆星》这种萌系动漫?今天你看了萌系动漫,明天就会对女孩子起非分之想,开始想玩十八禁游戏;玩了十八禁游戏,口味就会越来越重,直到开始看起猎奇向的东西;在看了猎奇向的东西后,可能就会跃跃欲试,找真实世界的女生下手,从此变成一个人格扭曲的性变态兼杀人魔,这样你还要喜欢《幸运☆星》吗?

喜欢萌系的东西不表示喜欢十八禁,喜欢十八禁不表示口味就会变得猎奇,喜欢猎奇也不表示会想在现实中实践。

例七

同性婚姻通过后同性恋会增加,同性恋增加导致越来越少人跟异性生育,生育率不断下降,最后国家灭亡。

同性婚姻通过未必导致同性恋增加;同性恋增加也未必导致生育率下降(存在辅助生殖技术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生育);就算生育率下降,也未必会导致国家灭亡。

例八

多数人民都爱国,爱国就要全力支持政府、支持党和✕✕主义;而人民会全力支持政府、支持党和✕✕主义,就表示✕✕主义的路线没有错、多数人民都乐于享受✕✕主义指导下的社会,因此他们乐于支持政府、支持党和✕✕主义。

爱国不表示支持政府、支持党和✕✕主义;支持政府、支持党和✕✕主义不代表人们是因为乐在其中而这么做的,也不代表✕✕主义是对的。

例九

政府维持死刑并执行死刑是利用民粹换取支持,这是在向极权政府看齐,这样会让政府更容易滥用权力,而滥用权力会让人民感到恐惧。人民有免于政府恐惧的自由,因此该废除死刑

这项论证的思维如次:“维持死刑并执行死刑→利用民粹换取支持→政府走向极权→政府滥权→人民生活于恐惧之中”,但维持死刑并执行死刑不代表政府就在利用民粹换取支持,利用民粹换取支持也不代表就会走向极权,因此这是滑坡谬误;此外此例中论者借由滑坡将死刑与恐惧连结起来,因此这项论述也同时是诉诸恐惧,借由唤起人们对政府滥权的恐惧意图让人们转向反对死刑。

例十

甲:“我支持重机上高速公路,因为重机可以轻易超过高速公路最低要求速限。” 乙:“今天你让重机上高速,明天脚踏车、电动轮椅也要争取路权,干脆行人也争取上去了! ”

支持机车上高速公路不代表支持其他用路人权益,脚踏车、轮椅、行人并不能长时间维持在最低速限。

非谬误的运用[编辑]

逻辑与批判思考教科书一般将滑坡论点视为谬误的形式之一,但也经常指出“如果斜坡是真实存在,换言之若有良好证据显示初始行动有非常高的可能性带来某些结果,那么滑坡也可以是良好的论点。论点的强度依赖于两个因素。第一,是因果链之间各连结的强度;论点不能强过最弱的连结。第二,是在于连结的数量;连结愈多,愈可能有其他因素导致后果改变。”[3]

在严格意义下,“若p则  z”对于真实世界的滑坡论点,很可能不足以达到有力的演绎推理,且可能被视为谬误。然而,学者Doug Walton认为滑坡论点并不是形式证明(formal proof),而是对于可能后果的务实论点。[4] 此外,Mario Rizzo则指出“首先,滑坡是论点间的斜坡:即一项务实论点倾向于带来另一项。当人们说一项论点(及其所支持之行动)倾向于带来另一论点时,意思是后果出现的可能性增加,这不是说必然导致极高的可能,也非称其不可避免。因此论点间的转换,不是基于严格的逻辑蕴含关系”[5]若接受 p 提升了 z 的可能性,则风险增加至超过容忍范围之论点,可视为合理。当然,也同时有一定的空间,能否定 z 发生的可能性[6]:255,以及议论风险的可容忍水准究竟为何。

Howard Kahane认为,“滑坡谬误只发生在当我们接受某论点,而无进一步合理化或议论能指出第一步骤实行后将遵循其他步骤,或无法合理化第一步骤可事实上合理化剩下步骤时”[7]由此也产生如何评估遵循特定步骤之可能性的问题。

Eugene Volokh在其文章“滑坡的机制”(The Mechanisms of the Slippery Slope)[8]中,检验了诸种对于一个决定可能产生另一决定的可能性之不同方式。他考虑的方式包括,例如A能导致B更加有效率,以及例如A能改变态度,使对于B的接受更加可能等。他指出“如果你面对实证性问题‘当我支持A时,可能导致其他人去支持B,这样是否合理?’你应考虑所有使得A导致B的机制,无论其为逻辑上或心理上的、司法或立法上、渐进或突然⋯⋯你应设想可能使A改变条件的整体范围,无论这些条件是公众态度、政治走向、成本与利益、或者当别人考虑B时对你的影响。”[8]:1030–1031 Volokh总结于指称其分析是“暗示性地驳斥了将滑坡论点视为本质上逻辑谬误的看法:若有某宣称,将A会不可避免地导致B视为逻辑定论,这样或可说是错误的,但若是较为温和地宣称A或可使B更加可能,则似乎可以接受。”[8]:1134 Adam Corner等人也有类似结论,他们研究了滑坡论点的心理机制,指出“尽管在哲学上饱受臭名,滑坡论点使用(且似乎可以接受)在广泛的各种务实脉络中。实验性的证据显示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务上的接受是可以合理化的,不仅在于决策理论的框架下使其主观地合理,也在于其表现了在客观上所宣称的滑坡事实上是如何存在。”[9]:147

像是例如说“假若费马最后定理不成立,那就可以找到一组正整数以及质数,使得,而用这组正整数可以构造出一个椭圆曲线,而这个椭圆曲线无法对应到任何的模形式,在这种状况之下,谷山-志村猜想就不成立”[10],也就是说“假若费马最后定理不成立,那就可以找到一组正整数以及质数,使得”,然后“而用以及质数这组正整数可以构造出一个椭圆曲线”,然后“这个椭圆曲线无法对应到任何的模形式”,然后“如果有椭圆曲线无法对应到任何的模形式谷山-志村猜想就不成立”。由于谷山-志村猜想费马最后定理之间的这种关联已被证明,所以这不算谬误。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Logical Fallacy: Slippery Slope. [2012-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2. ^ 原文:“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盛羹于土簋,则必犀玉之杯,玉杯象箸必不盛菽藿,则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舍茅茨之下,则必锦衣九重,高台广室也。称此以求,则天下不足矣。”
  3. ^ Kelley, David. The art of reasoning: an introduction to logic and critical thinking 4th. New York London: W.W. Norton & Company, Inc. 2014. ISBN 978-0-393-93078-8. 
  4. ^ Walton, Douglas. Slippery slope arguments. Oxford; New York: Clarendon Pres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ISBN 978-0-19-823925-3. 
  5. ^ Rizzo, Mario; Whitman, Douglas. The camel's nose is in the tent: rules, theories, and slippery slopes. UCLA Law Review. 2003, 51 (2): 539–592 [2017-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3). 
  6. ^ Waller, Bruce. Critical thinking: consider the verdict. Upper Saddle River, N.J: Prentice Hall. 1998. ISBN 978-0-13-744368-0. 
  7. ^ Kahane, Howard. Logic and contemporary rhetoric: the use of reason in everyday life. Australia Belmont, CA: Wadsworth Thomson Learning. 2001: 84. ISBN 978-0-534-53578-0. 
  8. ^ 8.0 8.1 8.2 Volokh, Eugene. The mechanisms of the slippery slope (PDF). Harvard Law Review. February 2003, 116 (4): 1026–1137 [2019-06-03]. JSTOR 134274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21). 
  9. ^ Corner, Adam; Hahn, Ulrike; Oaksford, Mike. The psychological mechanism of the slippery slope argument. Journal of Memory and Language. 2011, 64 (2): 133–152. doi:10.1016/j.jml.2010.10.002. 
  10. ^ 梁子杰. 費馬最後定理 (二) (PDF). Mathematical Excalibur. Vol. 5 no. 4 (香港科技大学数学系). [2019-02-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3-10).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