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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Writely邀請函

手頭上有10張Writely的邀請函,有興趣的朋友,完成一些小任務,立刻奉上。--mingwangx (talk) 00:46 2006年3月29日 (UTC)

5項小任務,每個都要干?--farm (talk) 03:03 2006年3月29日 (UTC)
擇一即可。--mingwangx (talk) 03:26 2006年3月29日 (UTC)
傻傻的問,Writely是幹嘛的啊?--用心閣(對話頁) 05:21 2006年3月29日 (UTC)
一個在線文字處理服務,類似於word。目前已被google收購。我的試用體會是,是同類型在線服務中最好的,但還不完美。— fdcn  talk  2006年03月29日05:26 (UTC+8 13:26)
它還有一點很棒:像維基一樣,可以多人協作。--mingwangx (talk) 05:35 2006年3月29日 (UTC)
八卦一下。ebay已經拍賣到US $5.49。http://cgi.ebay.com/Account-on-Writely-Googles-new-web-word-processor_W0QQitemZ7229098405QQcategoryZ4291QQssPageNameZWDVWQQrdZ1QQcmdZViewItem 印和闐 10:54 2006年3月29日 (UTC)
報告:活動已結束。^o^Stewart~惡龍->講! 18:11 2006年3月29日 (UTC)
再次報告:本人加入派發,規則不變。歡迎繼續踴躍參加。--地球發動機☞☏ 給我電郵) 11:30 2006年4月1日 (UTC)

怎樣可以創建category,同一種東西有很多不同的排序怎麼處理?

比如我想建一個在美國大學的華人教授category列出名字和簡介,在列表頁面希望又不同的排序方式(建幾個不同的頁面??),比如姓名按大陸拼音排序,按台灣拼音排序,按漢字簡體筆畫排序,按漢字繁體筆畫排序,按所在大學排序,按專業排序等等,怎麼處理? 只有手工做,在每個頁面手工加上?可以讓robots check嗎?Luomingxue 04:07 2006年3月31日 (UTC)

目前排序仍依筆劃來自動處理,之所以不手動以拼音,(不管是中國的拼音或台灣的), 是基於以後系統自動排序的升級考量, 相關的討論已經有非常多, 歡迎您到Wikipedia:頁面分類 ; Wikipedia:現行分類工程; Category:需要關注的維基百科分類;Wikipedia talk:頁面分類, 這些頁去參考唷! 謝謝! --阿福_Talk 01:46 2006年4月3日 (UTC)

alltnight的可恥行為證明它沒資格做管理員

此人反覆在蔣中正條目進行編輯戰;並拒絕在對話頁對其行為作出任何解釋,已經違反了回退不過三的原則,還對他人進行極為可恥的誣衊,alltnight的行為證明它沒資格做管理員--81.64.111.224 17:43 2006年3月31日 (UTC)

  • 謝謝你的讚美,不過拒絕溝通的是誰,我上面舉的頁面顯示很清楚。另外罵人的同時,閣下卻仍無辦法證明該圖之版權,光這點就知道誰心裡有鬼了。阿儒 | 這裡泡茶 17:52 2006年3月31日 (UTC)
    • 你已經在一個小時之內6次回退同一頁面,該圖的版權問題在對話頁中已經得到充分說明,你卻拒絕在對話頁進行討論,並且隨意誣衊他人,不斷惡意回退頁面引發編輯戰以便促使保護頁面上你自己的修改,你的行為和心態充分證明你不適合做管理員。--81.64.111.224 17:55 2006年3月31日 (UTC)
    • 根據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首頁的底下版權宣示,該網站所有物件全為國民黨所有,包括這張圖也是,很明顯這與維基的GNU文件不符。閣下強行將此圖放入蔣中正頁面,顯然已侵犯了中國國民黨對此圖的版權。阿儒 | 這裡泡茶 18:02 2006年3月31日 (UTC)
    • 相關的圖片並非取自國民黨網站,與其沒有任何關係,國民黨網站的背景就是孫中山的手書,莫非這也是國民黨版權所有? alltnight的詭辯是沒有任何價值的。與該圖片相關的問題已經在條目的對話頁上得到了詳盡的討論,alltnight卻視若無物,連續進行編輯戰以促使對頁面進行保護,達到阻止他人編輯的目的。有這種行為的人是不是適合做管理員的。--81.64.111.224 18:07 2006年3月31日 (UTC)
      • 如果閣下眼力不佳,本人可以幫你把版權宣示抓出來:版權所有 ©該網頁底下清楚寫著這幾個字——版權所有 © 中國國民黨 Copyright KMT.。雖然閣下對蔣中正的照片如此熱愛,但請尊重中國國民黨的版權宣告,不然此舉將讓國民黨對維基百科保有追溯權。阿儒 | 這裡泡茶 18:08 2006年3月31日 (UTC)
        • 蔣中正是中華民國國民,當然有版權所有權。即使你這圖片從別的地方抓來,版權依舊屬於蔣之個人,或其版權繼承者。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個人公開出版照片需過50年後方版權方歸公有,蔣是1975年去世,誰說蔣已無其著作權?阿儒 | 這裡泡茶 18:16 2006年3月31日 (UTC)
    • 希望alltnight把眼睛或者眼鏡擦亮: 相關的圖片並非取自國民黨網站,與其沒有任何關係,國民黨網站的背景就是孫中山的手書,莫非這也是國民黨版權所有?http://www.kmt.org.tw/AboutUs/Aboutus-4.html 上面的孫中山圖片被各種語言的維基大量使用,莫非也是國民黨網站版權所有? alltnight的詭辯是沒有任何價值的。與該圖片相關的問題已經在條目的對話頁上得到了詳盡的討論,alltnight卻視若無物,連續進行編輯戰以促使對頁面進行保護,達到阻止他人編輯的目的。有這種行為的人是不是適合做管理員的。--81.64.111.224 18:07 2006年3月31日 (UTC)
看來有人搞不清楚版權的意義。不管你從哪裡取得,除非你取得的來源地點告訴你他擁有授權並且可以其他人自由使用,或者是版權已經被放棄,那麼,你的論點才會成立。你取得的地點如果並未擁有該玩自或者是圖片的版權,那麼,該圖片的取得本身有問題,你的使用也有問題,而且,無論你取自哪一處網站,版權的決定並不在網站本身,而是原始照片的版權擁有者,如果擁有者只授權給該網頁,那麼你的取用是違法。
講了半天就是,上面這位連圖片的原始版權都沒搞清楚,你拿到的出處本身有沒有違法都不知道,也無法證明這張照片的版權歸屬是不是在公開的範圍以內,指責別人卻不考慮你自己有沒有先弄清楚版權的歸屬,那麼,請你自己先研究清楚吧。--cobrachen 18:26 2006年3月31日 (UTC)
        • 你現在又不堅持說這個圖片是國民黨網站所有了,改口讓蔣中正擁有這個圖片了,我建議你還是好好閱讀一下著作權法再來這裡詭辯丟臉。{{PD-China This image is now in the public domain because its term of copyright has expired in China.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egal jurisdiction in the mainland only, excluding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and all non-photographic work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 death of the creator.}} 這是維基commons上面的模板,懂不懂? 不懂就去查原文。相關的討論在條目對話頁上已經詳細討論了,希望alltnight把眼睛或者眼鏡擦亮,別再繼續做不要臉的事了。 --81.64.111.224 18:23 2006年3月31日 (UTC)
首先,最簡單的問題:這張圖片到底是不是從國民黨網站裡出來的?F117Z先說是,後說不是。不知道是不是我沒看清楚。
其次,維基不是法院,在版權問題上,我們的動作不是要審判,而是避免未來有被審判的可能。因此,被懷疑有問題的一方有責任確認版權的狀況,消除所有可能發生的爭議,而提出懷疑的一方只要表明引起侵權懷疑的原因即可,不需要做進一步的證明侵權。從目的上看,這個「邏輯」很清楚。--mingwangx (talk) 18:35 2006年3月31日 (UTC)
    • 上面的問題已經在http://zh.wikipedia.org/wiki/Talk:%E8%92%8B%E4%BB%8B%E7%9F%B3#.E8.94.A3.E7.B8.BD.E7.B5.B1.E9.81.BA.E7.85.A7 得到了詳細的討論,不必在這裡重複。--81.64.111.224 18:41 2006年3月31日 (UTC)
請你先提出證明你引用的圖片的版權歸屬,光是引用法律在這件事情上是方向錯誤。你無法證明你引用的圖片已經屬於公開領域,其他的話都是多餘。希望你先搞清楚你自己該做些什麼。--cobrachen 18:44 2006年3月31日 (UTC)
上面這位先生似乎不能理解版權歸屬問題是一個法律問題。這個圖片是否屬於公共領域當然要參照相關法律,這些話的卻多餘,希望您能理解。恕我不再重複了。最後,請上面這位先生學習使用 http://images.google.com/images?sourceid=navclient&ie=UTF-8&rls=DVXB,DVXB:2005-20,DVXB:en&q=%E8%92%8B%E4%B8%AD%E6%AD%A3&sa=N&tab=wi --81.64.111.224 18:50 2006年3月31日 (UTC)
你根本沒搞懂你自己犯下的缺失和多餘的話在哪裡。你舉出法律卻無法證明引用的圖片的合法與否,既然無法證明你引用圖片的合法與否,舉出法律就是多餘,講白了,你不拿出出處本身取得的版權過程以及他們授權的說明,你其他的說明都已經是無用,如果還要我說的更清楚,相信你不會喜歡聽到,所以,你就簡簡單單的把這些證據拿出來,沒有拿出來以前,其他的就不要多說,至於用網路搜尋,那更是多餘的。真的要講白了,對你會很難看的。--cobrachen 19:17 2006年3月31日 (UTC)
      • 你現在又不堅持說這個圖片是國民黨網站所有了,改口讓蔣中正擁有這個圖片了,我建議你還是好好閱讀一下著作權法再來這裡詭辯丟臉。{{PD-China This image is now in the public domain because its term of copyright has expired in China.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egal jurisdiction in the mainland only, excluding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and all non-photographic work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 death of the creator.}} 這是維基commons上面的模板,懂不懂? 不懂就去查原文。相關的討論在條目對話頁上已經詳細討論了,希望你把眼睛或者眼鏡擦亮,你難不難看與我無關,什麼授權過程授權說明等等,這些笑話你還是不要繼續的好。 --81.64.111.224 18:23 2006年3月31日 (UTC)
如同上面幾位已經說到的,圖片的版權聲明的事項在維基百科上是規定上傳者得主動出示來源以玆證明使用上的合法性,而非抓舉者必須找到證據證明侵權,這位IP用戶(其實應該是某註冊用戶的馬甲吧?)很顯然並不了解相關的規定,而且圖片被貼在Commons上以後並不見得就足以證明它的版權絕對無誤,事實上,我發現Commons上的圖片版權管理,有時做得比各語版獨立管控的成果還差,因此拿Commons來當使用合法的依據是不恰當的。還有,其實蔣中正條目上的合法使用照片已經夠多了,完全看不出這張照片的引用除了錦上添花外,會有什麼關鍵的重要性?既然不是張少了它文章就看不懂的圖片,那麼,為何我們要甘冒侵權的風險去引用?如果您真覺得此圖片很重要大家都非看不可,建議可使用外連結的方式連結到該目標網頁,如此可兼顧版權考量與實際的參考價值。--泅水大象 訐譙☎ 18:58 2006年3月31日 (UTC)
    • 圖像的來源和合法性已經在所附的模板中得到了充分說明,不需要重複。任何人有異議,則需要提出證據。這張照片無足輕重,但User:Alltonight|阿儒 惡意回退他人的編輯,刻意製造編輯戰,試圖通過讓頁面被保護的方式來阻止他人編輯,這樣的人是否適合做管理員,才是這裡值得關注的問題,如果這種人成為管理員,後果不堪設想。--81.64.111.224 19:10 2006年3月31日 (UTC)

撇開是非對錯不談

首先,81.64.111.224先生,你所謂詳細的討論只是夾雜不清的迴避問題而已,已經有超過三位網友對你作了提醒,你都沒有正面回應。不過,這不是我現在這一篇留言的重點。我想說的是:
歷史頁面看,的確是有編輯戰,有人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過,因為我一直沒辦法完全看懂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定,所以無法分辨到底是誰首先進行不該進行的那次回退。(我也不知道回退這麼多次之後,是否兩造都算違規。)請對這個原則比較熟悉的網友辨別一下。不管這張照片究竟有沒有侵權,也不管這場爭論誰是誰非,的確是有人違規了。我很不願意這樣說,但是即使要有點傷害這個社群的和諧,我也認為這個問題不能不處理。如果是阿儒違反原則,我建議阿儒停止編輯24小時。因為違犯此條的管理員不該自我解封(不知道能不能自我封禁),所以要一位管理員用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的方式,和阿儒溝通一下。至於阿儒是不是適任管理員,不是在這裡討論的。--mingwangx (talk) 19:02 2006年3月31日 (UTC)

    • 圖像的來源和合法性已經在所附的模板中得到了充分說明,不需要重複。任何人有異議,則需要提出證據。這張照片無足輕重,如果User:Alltonight|阿儒 相信某圖片有版權問題,可以給出理由並提請刪除而不是進行編輯戰。相反,他惡意回退他人的編輯,刻意製造編輯戰,試圖通過讓頁面被保護的方式來阻止他人編輯,這樣的人是否適合做管理員,才是這裡值得關注的問題,如果這種人成為管理員,後果不堪設想。--81.64.111.224 19:10 2006年3月31日 (UTC)
錯了,證據的提出該是由你提供,你在未提供證據作証下,被退回是正常的。維基要保護自己的第一要件就是要有證據,已經很多人要求你提出證據,你的證據在哪裡?網路上找到的,很簡單,網址貼出來,該網頁的版權說明拿出來就好了。講了那麼多不著邊際的話作啥?--cobrachen 19:20 2006年3月31日 (UTC)
      • 你現在又不堅持說這個圖片是國民黨網站所有了,改口讓蔣中正擁有這個圖片了,我建議你還是好好閱讀一下著作權法再來這裡詭辯丟臉。{{PD-China This image is now in the public domain because its term of copyright has expired in China.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egal jurisdiction in the mainland only, excluding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and all non-photographic work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 death of the creator.}} 這是維基commons上面的模板,懂不懂? 不懂就去查原文。相關的討論在條目對話頁上已經詳細討論了,希望你把眼睛或者眼鏡擦亮。既然這張圖片屬於公共領域,當然也就談不上什麼出處或者授權,什麼授權過程授權說明等等,這些笑話你還是不要繼續的好。 --81.64.111.224 18:23 2006年3月31日 (UTC)
  • 81.64.111.224 先生,同一句重複多次我都覺得反感了... 維基 Commons 上的模版似乎與證據的關係不大吧,問題是你提出的圖片在哪裡有正式提出了有關該版權的記載。即使是公共領域都會有出處的,而且進入公共領域的時間一點也不清楚,而圖片本身的質素令人懷疑其時間性,這才是問題的重點。迴避問題只顯示了你的理虧詞窮而已。--妙詩人 19:34 2006年3月31日 (UTC)
  • 為什麼重複?就是因為有User:妙詩人|妙詩人這樣的反覆故意問已經被回答的問題的人,我還是建議User:妙詩人|妙詩人把眼睛或眼鏡擦亮,否則會看到更多的重複。--81.64.111.224 19:41 2006年3月31日 (UTC)
看來不把話說白了,你是不會拿出證據來的。你講了一堆廢話,但是都沒有舉出該照片的出處,取得的過程是否合法,以及現在這張照片是不是可以自由使用。這三件是你一樣也拿不出來,上面的法律只是告訴你在公用領域內的使用方式,可是,那並未說明你的照片是不是和這段法律有關聯性。請你從上面的英文裡面指出什麼地方確切的說你引用的照片符合文字的說明?
好好的告訴你,把證據拿出來就好了,這麼簡單的事情看不懂,講些沒有用的五四三,廢話連篇,你當這裡是討論區啊?沒有證據,拿不出證據,你就免開尊口,不要大家耐著性子告訴你怎麼樣作之後還要裝傻。前面已經告訴你了,不要讓人把話講白了,那樣對你是很難看的。請你好自為之。--cobrachen 19:45 2006年3月31日 (UTC)
上面這位氣急敗壞開始威脅了,何必呢?氣死了可沒人償命哦。我為了你的身心健康著想,最後重複一次: 既然這張圖片屬於公共領域,當然也就談不上什麼出處或者授權,什麼授權過程授權說明等等,這些笑話你還是不要繼續的好。至於這個照片是不是可以自由使用,這是肖像權的問題,與公共領域與否無關,這也不必和你說了,否則繼續重複,你不累,我累。--81.64.111.224 19:49 2006年3月31日 (UTC)
你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出任何證據,哪個網站哪一段話,說明這張照片是公共領域的?你要用上面那一段英文,可以,把上面的敘述和你引用的照片的關聯指出來。上面的文字可沒有說這張照片已經在公共領域,他只有說明已經在公共領域的時候的使用。你從頭到尾就是沒有拿出這一點證據。那麼,你其他的都是廢話。--cobrachen 20:00 2006年3月31日 (UTC)
為了避免User:Cobrachen|cobrachen因為我而氣死或者出別的什麼事故,我再回答一下你的提問: 這個維基資源中收錄的圖片被標明屬於公共領域,既然屬於公共領域,就談不上什麼出處或者授權。任何人如果對這個圖片是否屬於公共領域提出質疑,需要給出相關的證據而不是相反。 我相信,前面這句話是使用現代白話中文所能做到的最清楚的表述了,如果User:Cobrachen|cobrachen 還有疑問,請他去參考維基字典。我不奉陪了。--81.64.111.224 20:14 2006年3月31日 (UTC)
有人混亂如此也是奇蹟。維基資源中收錄的照片哪來的?自己生出來的還是機器自己去網路上抓的?當然不是,是使用者上傳的。誰上傳的?現在看應該是你上傳的。你上傳一張照片到維基不表示這張照片自動成為公共領域的資源,你必須提出在你上傳之前他的版權已經是在公共領域或者是你獲得授權。這個最基本的地方都沒拿出證據來,你任意的將他們連接起來就錯了。那麼,其他的都是廢話。
如果不是你上傳的,而現在發現有版權的問題,那麼,你就更不應該在未查明清楚前認定他的版權一定沒問題,因為你到線再也提不出這張照片的來源是什麼,原始版權是什麼。
是不是你上傳的,原始版權是什麼,拿出來就好了,躲躲藏藏的浪費大家時間。--cobrachen 20:30 2006年3月31日 (UTC)
為了避免User:Cobrachen|cobrachen因為我而氣死或者出別的什麼事故,我再回答一下你的提問: 這個維基資源中收錄的圖片被標明屬於公共領域,既然屬於公共領域,就談不上什麼出處或者授權。任何人如果對這個圖片是否屬於公共領域提出質疑,需要給出相關的證據而不是相反。侵權?給出證據去提請刪除好了。 我相信,前面這句話是使用現代白話中文所能做到的最清楚的表述了,如果User:Cobrachen|cobrachen 還有疑問,請他去參考維基字典。我不奉陪了。--81.64.111.224 20:14 2006年3月31日 (UTC)
維基的管理員要刪除已經收錄在維基的侵權照片是經常在進行的,誰告訴你上傳到維基的照片版權一定沒有問題?這張照片上已經說了?過去沒發現不表示這張照片有使用過或者是有被發現侵權的現象,除非線再上傳者出來說這張照片的版權歸屬,否則你就沒有資格認定他依定是沒問題的,因為你沒有證據,而這是維基必須要保護的。--cobrachen 20:46 2006年3月31日 (UTC)
  • 再度閱讀一下條目下的討論,原來這位仁兄自己認為該照片已經進入公共領域超過50年。但是,在哪裡有標示這張照片已經進入公共領域50年或者是符合自由使用的標準?沒有證據怎麼作出這種聯繫的?--cobrachen 20:42 2006年3月31日 (UTC)
      • 你現在又不堅持說這個圖片是國民黨網站所有了,改口讓蔣中正擁有這個圖片了,我建議你還是好好閱讀一下著作權法再來這裡詭辯丟臉。{{PD-China This image is now in the public domain because its term of copyright has expired in China. According to copyright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egal jurisdiction in the mainland only, excluding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currently with jurisdiction in Taiwan, the Pescadores, Quemoy, Matsu, etc.), all photograph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y were first published, and all non-photographic works enter the public domain fifty years after the death of the creator.}} 這是這個圖片上面的版權聲明,懂不懂?你不能提出證據證明這個圖片侵權並提請刪除它,就在這裡浪費大家的時間,建議你仔細閱讀維基詞典。--81.64.111.224 20:50 2006年3月31日 (UTC)

突然想起來阿儒其實還不是管理員。所以我上面的留言要稍作修正。另外,81.64.111.224先生,請不需要一再重複張貼一樣的留言。在討論所有事情前,先說兩個具體的問題:

  • 是誰上傳這張照片的檔案到維基共享資源的?
  • 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圖片檔是以什麼方式取得的?
    • 如果來自網路上,來源是哪裡?
    • 如果是掃瞄或翻拍自老照片,如何取得該張照片?是否知道其拍攝者是誰?
    • 如果是掃瞄或翻拍自書籍或報紙,是何種書籍或報紙?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我們討論這張照片是否有侵權嫌疑的基礎,太多餘的話語迴避這兩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mingwangx (talk) 22:51 2006年3月31日 (UTC)

  • 上面這位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了,你如果識字的話就不要繼續問同樣的問題。

--81.64.111.224 23:49 2006年3月31日 (UTC)

再度閱讀一下條目下的討論,原來這位仁兄自己認為該照片已經進入公共領域超過50年。但是,在哪裡有標示這張照片已經進入公共領域50年或者是符合自由使用的標準?沒有證據怎麼作出這種聯繫的?--cobrachen 20:42 2006年3月31日 (UTC)

看看,就這水平。我真不想說,但我還是要請上面的某位先生去查查詞典,在搞清楚自己的確有能力理解別人的話的時候再來浪費他人的時間。--81.64.111.224 23:53 2006年3月31日 (UTC)

免了,好好跟你講不願意聽,不想動腦筋思考就不要講多餘的話。你列出那一段英文證明什麼?什麼也沒有。我可以上傳一堆有版權的照片,然後把這一段文字放上去,所以版權就歸屬於公眾?這叫做曲解。你現在就是在曲解這張照片的版權。不是放在維基上的任何東西的版權自動屬於公共領域,維基需要提供者能夠清楚的交代版權,並且有管理員負責清除有意或者是無意的錯誤。
你在無法證明來源的情況下,把你自己或者是別人放上去的英文聲明自以為是的認定絕對沒有問題,這就是你的問題所在。你的所有解釋不過是在打圈圈,不單單沒有交代原始照片的版權問題,而且在態度上並沒有誠意要解釋清楚,只是一味的要別人接受你的曲解。該思考的是你,該查字典的也是你,該找出證據的也是你,少說多餘的話的也是你。先從你自己做起,交代清楚,不要再拿前面那些英文,那根本不是證據。只是你無法通過公眾檢查的一相情願。--cobrachen 02:13 2006年4月1日 (UTC)

請各位停止爭論,多說無益。這張圖片在commons上已經被提交刪除,請到這裡表達意見。--Theodoranian|虎兒 =^-^= 02:39 2006年4月1日 (UTC)

照這樣看,他都有點WP:POINT喎…--Shinjiman 03:57 2006年4月1日 (UTC)

??81.64.111.224的意思似乎是說Wikicommon上標明了這張圖片是公共領域,所以它就是公共領域。問題是實際上應該反過來啊,只有一張圖片能被確認是公共領域,才能被上傳到Wikicommon,才能被標明這張圖片是公共領域。這也就是上傳共享資源時希望在標註版權聲明時進一步標註其具體緣由(例如作者過世50年)的原因所在。不然哪天Wiki被告了,難道對法官說,因為我的一個子項目說它是公共領域,所以它就是公共領域,告我是沒有道理的?--Neverland 05:55 2006年4月1日 (UTC)

這樣簡單的道理大家都看出來,就他一個人團團轉到轉不出來,講了一堆沒水準的話,他應該要出來道歉的。--cobrachen 06:12 2006年4月1日 (UTC)

對不起。應該停止的,但是我的好奇心實在不願意放過我。
81.64.111.224先生:請問我的那兩個問題您在哪個地方已經回答了呢?可以告訴我嗎?倒不是我識不識字的問題,而是因為我對於搜尋資料是很笨拙的,常常會找不到一些其實很明顯的信息。可否請81.64.111.224先生(或者其他的好心人),告訴我要去哪裡找那兩個問題的答案?或者,既然上面的很多訊息您都是重複張貼了兩三遍,您也許不介意再把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重複一次。請81.64.111.224先生放心,我識字,所以只要我找得到,看到了,就一定看得懂,就能夠明白究竟是不是您上傳那些檔案,而上傳之前,又是怎麼取得檔案的,是網路抓的(哪個網站)還是翻拍或掃描。--mingwangx (talk) 08:43 2006年4月1日 (UTC)

commons上的任何圖片任何人有任何正當理由都可以提請刪除。另外,大象說commons管理不嚴格,可能印象不大對,其實commons上對於圖片版權的管理比大多數其他計劃都要嚴格。我也擔任了一段時期commons管理員,比較了解一些情況。commons上每天上傳的圖片非常多,又由於語言障礙,對於圖片的審查很困難,但是總體來說還是非常嚴格的,但是就是處理得比較慢,許多有問題的圖片往往很長時間以後才會被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8 2006年4月1日 (UTC)

已經和阿儒當面溝通過

雖然我不能完全理解回退不過三的計算方式,但是既然阿儒已經做了那麼多次回退動作,我猜應該是有違反規則。(如果這個地方有錯,請理解這個計算方式的網友指正。)
剛才,我已經和他當面談過。他了解這個動作的不恰當。他承認當時只考慮版權問題的嚴重性,所以沒有顧到回退不過三原則。他已經知道自己在做回退動作這一點上犯錯,並且明確表示願意悔改。我也請阿儒暫時停止編輯。
回退不過三原則裡說:「當違規編輯者對其行為表示悔意後,管理員應該重新考慮,可以酌情取消封禁。」請哪一位管理員明確表示受理這個案件,確認阿儒的違規,並且考慮他的事後態度,施以適當的處理。我的建議是,給予阿儒24小時的封禁,在24小時之後,基於他明確表示悔意,立即解除封禁。(當然,如果大家認為阿儒情有可原又已知錯可以不予封禁的話,是更可喜的處置。)--mingwangx (talk) 08:59 2006年4月1日 (UTC)

回退不過三的處理方式是暫時保護爭議中的文章,等大家討論或是冷靜下來。但用戶編輯權的封禁是只有在發生立即且對其他人有危險的發言(例如洩漏辯論對象真實生活中的身分)或有大規模破壞的情形發生時才適用,因此以阿儒的狀況來說,根本不試用封禁這種處理方式,無論他本人同不同意被封,都應立刻解除。事實上,英文版的規則中說得很清楚,「尤其是不能封鎖陷入爭論中的用戶,以達到避免其繼續參與討論(辯論?)的目的」。還有,有些人就是永遠無法以理相諭,建議大家別浪費時間一再重複地解釋一件事情,如果真的無法透過溝通擺平爭議,那就訴諸投票表決吧!--泅水大象 訐譙☎ 11:27 2006年4月1日 (UTC)
同意。那用戶居然擺了一整星期也沒有人把它禁封,而作為管理員的我們卻一個請求也沒有收過。這件事其實可以處理得更好的。--石添小草 11:31 2006年4月1日 (UTC)
太好了。已經轉告阿儒。--mingwangx (talk) 12:18 2006年4月1日 (UTC)
不過,依照相同的原則,其實該用戶雖然在溝通度上表現得並不好,但也不至於到有破壞嫌疑適用於用戶封禁的方式處理。何況,封鎖特定IP可能會造成很多其他用戶的權益受損,一定要小心使用。下次遇到這種事時,還是通知管理員(而且最好是從未參與過該爭議,立場上比較中立的管理員)對條目本身進行保護處理靜待討論吧!--泅水大象 訐譙☎ 15:43 2006年4月1日 (UTC)
若雙方只是需要冷靜期的話,最多一星期就足夠了。然而,請看看那一位匿名用戶對其他用戶頁面的破壞吧。那是我封他一個月的理由。--石添小草 17:16 2006年4月1日 (UTC)
了解!如果是有實際上進行破壞的行為,那就另當別論了。--泅水大象 訐譙☎ 05:09 2006年4月2日 (UTC)
蔣中正那張照片的來源是美國國會圖書館,是蔣在參觀美國的空軍基地時,由美方的攝影人員拍攝下來存檔的。因此,若無特別說明,原則上它的確是符合PD的引用方式。至於毛澤東那張就沒概念了。--泅水大象 訐譙☎ 10:59 2006年4月2日 (UTC)
沒錯,的確被石添小草封了一個月……--Shinjiman 02:06 2006年4月3日 (UTC)

頭條新聞

「維基」商標在中國被人搶註,請參見維基新聞。--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8:44 2006年4月1日 (UTC)

…… 還有兩個可以參照的這個那個--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3:00 2006年4月2日 (UTC)

老實說...不覺幽默...--百楽兔 09:27 2006年4月2日 (UTC)

其實上年還不是這樣過……不覺得幽默就改得既真實,一看完就覺得「上當」這就叫做好--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3:01 2006年4月2日 (UTC)

香港政府協辦維基的那一篇純綷是惡趣,一點也不幽默。重寫吧。--石添小草 16:39 2006年4月2日 (UTC)

  • 若能改成幽默是好,但這個似是惡作劇多過幽默,而且標題已定,又如何修改是好?說實在這種新聞沒有太大破壞性(只是因為維基目前知名道不是那麼高),但萬一變成誤導就不好了。另外,大家還記得2003年網上傳出香港特首董建華下台的消息嗎?!最終有變成幽默笑話還是帶來不愉快?! 下一年真的不要了,要玩在互助客棧內玩,要寫成新聞大可申請私人空間寫。^o^Stewart~惡龍->講! 17:56 2006年4月2日 (UTC)

誰要當那臨門一腳的一腳呢

台灣維基人全國性社團的m:Wikimedia Taiwan/發起人名冊現在有29人,差一人就湊滿30人。 誰要當那臨門一腳的一腳呢?
順便提醒各位,社團名稱的提議到4月9日截止,目前已有兩個候選名稱:中華民國維基媒體總會和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有其他提議的夥伴,趕緊過去m:Wikimedia Taiwan/命名投票提出來。
也請大家告訴大家:4月10日起,投票就正式開跑了喔!--mingwangx (talk) 15:53 2006年4月3日 (UTC)

請問有wiki的任務欄插件下載麼

類似google桌面那樣的小窗口,在任務欄上,可以在wiki上搜索單詞的.我在mac機子上看過,但是不知道有沒有windows版本的...謝謝

Firefox瀏覽器有,他集成的搜尋引擎可以自定義用wikipedia,IE就不清楚了。下回發言完請簽名,就是四個~符號--3dball 22:41 2006年4月3日 (UTC)

在哪裡下載啊?--V怪客 09:08 2006年4月4日 (UTC) 裝了Firefox右上角就有一個可自定義的搜尋引擎,你點開來添加引擎會自動轉到一個頁面裡面列出了許多搜尋引擎,選wikipedia就行了,不過是英文的。此外還有Firefox還有許多第三方的插件,如Tamil Wikipedia Search,你可以自己到Mozilla的主頁上去找。--3dball 09:38 2006年4月4日 (UTC)

我裝了這個插件但是不知道怎麼用啊。--Mukdener|留言 15:03 2006年4月4日 (UTC)

可以用google toolbar就會有這種東西。--獵戶座 留言給我 14:03 2006年4月4日 (UTC)

求助(拉丁語)

請問:各位有懂得拉丁語發音規則的嗎?--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2:17 2006年4月4日 (UTC)

以我看過拉丁字典的注釋, a、e、i、o、u 大致相當於國際音標的發音,c、g 全都是硬音,即 c 作 /k/ 音、 g 作 /g/ 音,不會像英語般的發音規則這麼複雜(英語發音會不會是全歐洲語言中最複雜呢...)--Hello World! () 14:43 2006年4月4日 (UTC)
似乎不是如此簡單呢!C放在另一個輔音前面時可能不發音吧?總之請懂拉丁語的同志來幫助翻譯一下羅馬人的first name,一共只有十幾個。如果翻譯成功的話,這個對照板將對一系列古羅馬相關條目有大幫助。我會很快建立此對照板。
Claudius裡面,C在L的前面,不就是發k的音麼。 --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04:21 2006年4月5日 (UTC)
拉丁語發音頗簡單,最重要是不像希臘文那樣言人人殊,您想要個拼音表嗎?--鄧啟昌 04:23 2006年4月5日 (UTC)
想! 另,C在n前時就是啞音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53 2006年4月5日 (UTC)
一般來說古代語言裡沒有所謂「啞音」,現代語言中的「啞音」只是「懶音」,譬如knight的k和gh在中古英語裡依然是發音的,大家愈來愈「懶」才變成今天的「啞音」......說得遠了,您說的是拉丁文裡的cn,我懷疑那是希臘借詞,羅馬人怎樣讀借詞呢?似乎難以稽考,但要音譯為中文的話,我猜保留那個/k/音較為妥當......--鄧啟昌 06:43 2006年4月5日 (UTC)
好,方便使用的發音表最好公諸同好。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06:18 2006年4月5日 (UTC)
順帶一提,我看過的拉丁字典中,k字頭之下只有一個字,且是一個由希臘文轉寫成拉丁文的名字--Hello World! () 10:22 2006年4月5日 (UTC)
另外,單詞結尾的「us」到底發不發音?--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9:11 2006年4月5日 (UTC)
拉丁語語法非常複雜,一個名詞就有六個格,古羅馬人說話時可能沒有那麽複雜,和法語相似,許多語法現象在讀音中並不出現。不過現在的拉丁語是多年神甫念聖經傳下來的,也許他們已經不知道古羅馬人如何發音,只是依照字母念下來。所以根據牛津出版的拉丁語教材,所有字母都發音,而且是一字一音,只有兩個例外,一是當G和N連接gn發類似法語的「捏」音,另一是Q從不單獨使用,qu連接發k音。可能是受現代義大利語和法語的影響。此外i、u在元音前發j、w音,因為拉丁語沒有j和w,五個元音有長短區別,可能和重音有關,因為西方語言中重音是一種音素,此外都是一字一音,s永遠發z音(濁音)。k、x、y、z都不是拉丁語字母,只是轉寫希臘語。拉丁語應該只有20個字母。有27個音(包括gn、j、w和五個長音i、u、o、e、a,其中c和qu相同。法語中就沒有雙元音,拉丁語中如果有兩個元音連在一起也就是直接拼。--方洪漸 08:31 2006年4月7日 (UTC)

一個不會英文的人到底能不能參加現在的中文維基的編輯?

我一直以來都在考慮這個問題,也曾經提出過幾次,一般的回答就是「如果不會英文,連網址都不能輸入,也就不能上網,還談什麼編輯維基呀?」不過,後來我發現很多中國人,至少中國大陸的人(我來自中國大陸,不敢枉自評價其他地方),英文水平都很差,可是仍然可以瀏覽網頁,他們只需要在favorites(收藏)或者地址條(Address bar)下拉內容里選擇網站就可以了,當然可選擇的網站並不多,不過即使不會英文,瀏覽也沒有什麼問題。所以我的問題就來了:現在的中文維基是否為不會英文的人提供了編輯的可能? 中文維基是否真的能夠吸引純中文使用者(不會英文)呢?另外,我還感興趣一個問題:中文維基存在不懂英文的編輯者嗎?他們參與編輯的感受如何?最後,再說一下我的一點看法。前幾天有人在感嘆香港很多人只專注於英文維基的編輯,而對中文維基不感冒。由此聯想到,如果只有會英文的中文使用者編輯中文維基,那中文維基恐怕永遠也趕不上英文維基,甚至永遠要在英文維基的陰影下。-無名無形 06:01:14 2006年4月5日 (UTC)

我們的目的不在於讓中文維基趕上英文維基,而在於讓你所說的「不會英文的人」能看到中文維基。現在的一些悲觀言論都是站在編輯者的角度出發的;如果站在真正的百科全書使用者的角度,他們也許會為我們感到自豪。維基百科的價值不是用來展示個人的才能或顯示國力的強大,而是在於豐富一種語言的信息量。因此,越是落後的國家反倒越需要維基。所以最有意義的維基不是條目或編輯者最多的維基,而是最能為缺乏信息的人民提供信息的維基。基與此,我認為英文維基沒有中文維基偉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14 2006年4月5日 (UTC)
說得好。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06:21 2006年4月5日 (UTC)
Douglasfrankfort,真的有隻看不編的維基人嗎?如果一個用戶因為不會英文,就被剝奪了編輯維基的權力,只剩下查閱維基的權力,這公平嗎?是什麼特殊的東西使掌握英文成為了編輯中文維基的先決條件,而使得不掌握英文的人沒有了本來應該擁有的同等權力呢?-無名無形 06:19:15 2006年4月5日 (UTC)
爲什麽這樣問?你認爲是什麽特殊的東西?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06:21 2006年4月5日 (UTC)
我是如Xiaojeng所言的英文水平很差(基本上可以認為不會英文)的編輯者。因為我從未受過正式的英文訓練(我上學學的是俄語),但是這不妨礙編輯。我寫的許多內容要麼是用自己手頭的參考資料寫的(略微會參考英文版或俄文版);要麼就是英文版上還沒有內容的條目。

另外,我看英文基本上藉助電子詞典,單詞雖然認識不少(大多不會念,因為沒有學過國際音標。學俄語不需要學國際音標),但是至今對英文的語法沒有掌握。(幸好俄語語法是屬於非常複雜的那種,因此推此及彼,英文語法相對容易得多,大概能猜出來)

估計像我這樣的人,在中國大陸也已經不多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29 2006年4月5日 (UTC)

佩服百無一用是書生,呵呵,你覺得編輯中文維基沒有問題?我所感興趣的不是如何尋找資料,或者借鑑英文內容編輯中文條目等等,我感興趣「中文維基的編輯界面是否真的為中文使用者提供了方便?」在我看來,要編輯中文維基,掌握一定的英文是先決條件,比如很多模板都只有英文名稱(infobox系列),名字空間(Template,Wikipedia,Help,Talk,User)也是英文,分類要加[[Category:XXXX]],各種標籤<del>,subst,都是英文,捷徑(WP:POINT),等等等等。我猜想(沒有什麼根據)不會英文的人很難掌握這些編輯技巧,是不是會打擊他們的編輯維基的熱情?書生的意見呢?zzz....很睏,請不要在我的發言上面插話(你的發言比我晚),上面的內容可以回答我自己提出的「是什麽特殊的東西」,這個特殊的東西就是中文維基對英文的依賴,原諒我剛才賣關子。-無名無形 06:45:36 2006年4月5日 (UTC)
對於這個看法,有證據支持,也有證據反對。

支持的證據,是至今為止,程式設計師這一職業還必須有一定的英語水平,可能原因之一,便是主流程式語言C++Java等都使用英語關鍵字,語法也都源自英文。但我覺得這其實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第一手的最新資料大部分來自英語世界。 反對的證據,是國內的眾多論壇均一定程度上使用英文。比如國內使用率較高的動網論壇系統,通常使用[image][/image]表示插入圖片,但這並沒有妨礙大多數人使用。

無名兄開這個題好像有點弦外之音?!中文維基在界面上幾乎都99%「漢化」了,而編寫條目最主要學的語法也是以符號居多,再來很多程況是搬字過紙,「複製、貼上」。甚至不懂wiki的人只要條目內容合符收錄準則就會有人幫忙wikify了。所以,就算真的一點英文也不懂我認為也絕對沒有問題。^o^Stewart~惡龍->講! 09:29 2006年4月5日 (UTC)
其實正確一點來說,應該不是「中文維基」,而是「中文維基百科」的介面已經有99%漢化了。有沒有試過看看「中文維基詞典」、「中文維基新聞」?相信那邊只有六成左右的介面己經漢化,其實我們應否要對我們的『模』作出更新呢?如果那個『模』做得不好的話,那麼複製出來的複本不是不會有瑕疵嗎?--Shinjiman 16:49 2006年4月5日 (UTC)

這個問題與其說是英文水準的問題,不如說是標記語言運用能力的問題。甚至很多會英文的,也不見得學的會HTML,更別說wiki了。如果能有一套類似Dream Weaver的軟體,可以支援維基的標籤與模版,一切問題解決。--獵戶座 留言給我 10:43 2006年4月5日 (UTC)

我覺得就算全部轉換成為中文,還是有N多人不會用的,那是不是說我們把他們排除在編輯維基在外,呵呵--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0:55 2006年4月5日 (UTC)

也無聊的問:什麼叫做「不會英文」?什麼叫做「會英文」?是不是把所有以羅馬字母表示的東西都改用拼音或者漢字就可以解決問題?

繼續問無關的事情:什麼時候才有「中文電腦」?把其他非中文符號都排斥在外?(儘管這樣說會引起很多人反感的吧?)

什麼Template,Wikipedia,Help,Talk,User都只是符號而已——如果你不懂英語的話,而且鍵盤就可以輸入,還不用搞什麼輸入法呢,有必要故意把這些也改掉不可呢?

要改成中文,用的是所謂的「簡體中文」還是「繁體中文」(正體中文/舊字),或者乾脆用日文字、韓國字,既然還是有太多問題,為什麼要無故人為製造問題?難道字母會把你吃掉?那乾脆不要用拼音方案了。

我們不能把英語等其他語言當作一個障礙,而是應該作為支撐自身語言的一個階梯、平台,利用跨語言連接,讓懂中文的人也可以接觸其他語言裏面的資料——特別是為缺乏信息的人民

關於提出特殊的東西就是中文維基對英文的依賴,那就可以等同於特殊的東西就是中文維基對XX語言的依賴麼?我個人就覺得這就是對中文本身感到自卑的一個表現,並試圖把其他語言排除在外,用一個極不負責任的比喻,可以說是「文化上的義和團」。

關於「依賴」兩字,我眼裏看到兩層意思:界面的英語字符的存在,內容來源。前者根本說不上依賴,後者則是客觀的事實——部分最新的支持還是在來自外國(不一定是英語的國家)。但我們還應該注意,無論任何語言的維基,目的可能只有一個「記載人類的知識」,就是這樣。記住這一點,就不應該說條目越多,知識越多

暫時說到這裡,以上意見僅以普通一個路過討論中文界面、中文信息來源的人的發瘋發表,不代表作為編輯身份的自己。

--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0:51 2006年4月5日 (UTC)

  • 獵戶座的觀點我比較認同:中文維基依賴英文的問題,部分是由於標記語言依賴英文的問題,這可以通過引入類似Dream Weaver的軟體解決,我認為這樣可以大大簡化中文用戶對維基的編輯。但是,有一點,我認為維基的初衷是使編輯比html等標記語言更簡單,這很容易感覺到,目的可能就是為了讓本來不會編程序不會標記語言的用戶也可以參與維基的創作。如果出於這一考慮,我認為中文維基可能沒有能夠堅持英文維基的「優良傳統」,所以這個問題並不僅僅是標記語言的問題。如果可以進一步改進,為什麼不這麼做呢?我也理解這麼做存在一些技術上的問題,比如到底用簡體還是用繁體,穩定性問題等,我希望在理論上討論,而不要因為技術原因就把它(離不開英文)說成是天經地義的。我不理解為什麼很多人對我的觀點這麼反感,比如:^o^Stewart~惡龍,「無名兄開這個題好像有點弦外之音?!」有話請直說,不用這樣遮遮掩掩,含沙射影。你說的理由基本成立,不過99%是怎麼得出來的有根據嗎?還有,請回答我一個簡單的問題,分類時是使用[[Category:XX]]好,還是使用[[Category:XX]]好?還是一樣好?請為不會英文的人做此比較。翔風Sasuke,你說的好象都是藉口吧,不要混淆「能不能」的問題和「應不應該」的問題。如果現在情況下有M人不會用維基,而「全部轉換成為中文,還是有N多人不會用的」,那麼是不是M>N呢?這個不應該是中文維基努力的方向嗎?後面你的發言都「代表」不了你自己,而且是「無關的事情」,我就不再一一回復了,只有一點我覺得不能接受,動不動指責別人是XX團團員不是討論應該有的態度和語言。最後,我比較關心不會英文的維基人有多少?他們對中文維基的編輯界面有什麼感覺?-無名無形 13:23:27 2006年4月5日 (UTC)
    • 提到中文論壇(我不知道是誰的留言),情況確實如留言者所說,使用英文標記進行插圖等。但請注意兩個現象:1)大多數論壇發言並沒有插圖;2)為了解釋怎麼插圖(請注意,僅僅是如何插圖),論壇一般有很詳細的解釋,還往往被置頂。這兩個現象證明:英文標記確實造成了編輯困難。-無名無形 13:40:56 2006年4月5日 (UTC)
所以現在都改用可視化編輯「所見即所得」,但是改成這樣也好,用的還是英文代碼,只不過把它放在背後處理了。按照無名無形的邏輯,除非也能把這個Wiki的PHP程式、HTML文件改用中文並可以正確顯示,再跟我個人(非編輯身份)說改成中文吧--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3:48 2006年4月5日 (UTC)
反正我個人覺得,無論用中文還是英文是沒關係的,但是如果強制全部變成某樣東西就是對其他的不公平,僅此而已。而且順帶有人說「找藉口」,那說這句的人的話就沒有「藉口」的可能性,就是「真理」嗎?容不得別人的意見?依然是個人(非編輯身份)的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3:53 2006年4月5日 (UTC)
我覺得樓主有一點錯誤。對一般人來說困難的是標記語言,而非簡單的英文代碼(事實上那些代碼根本稱不上英文)。如果把那些代碼改成中文,不會的還是不會。--獵戶座 留言給我 13:54 2006年4月5日 (UTC)
我覺得關鍵是,究竟我們去影響別人去懂得這些技巧還是被動地接受別人參與?而且再說,這些技巧本身也是「知識」,那這樣做是把維基變成一本沒用的書,而不是宣傳知識的書?--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4:02 2006年4月5日 (UTC)
  • 對於無名無形 這樣的維基人來說,英語會造成對中文維基人的權利剝奪,中國政府封網則不會造成對中文維基人的權利剝奪,甚至他還準備做一個支持封網的條幅制頂。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精神?是不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 --澍子 11:46 2006年4月9日 (UTC)

一個不會英文的人到底能不能參加現在的中文維基的編輯? 2

基本上使用者的英文水準高低對於HTML的應用是幾乎不成問題的。因為HTML用到的都是很簡單的英文,就算不認得背一下也就成了。WIKI也是如此,如果慣於寫標記語言,或對電腦程式有點理解的,幾乎都能寫WIKI,語言不會是問題。反倒是把標記語言全改成中文,那會很怪,反成造成原本使用者的障礙。記得台灣以前推過中文指令的DOS,最後還是銷聲匿跡。到最後DOS指令還是英文,不過訊息倒是中文化了。所以這還是有沒有一個合用的中文維基編輯器的問題。--獵戶座 留言給我 13:36 2006年4月5日 (UTC)

不對。不僅僅是維基標記和名字空間是英文,很多模板名稱也是英文,比如Category:維基百科維護模板里的全部模板(Template:Policy-change-warning Template:Popcat Template:Substub Template:活躍任務 Template:請求文章 Template:逝世公告 Template:邀請參與 Template:重定向頁索引 Template:Editors Template:徵求多媒體內容 Template:Guideline Template:Style-guideline Template:Proposed Template:Policy-en Template:Policy Template:Advverify Template:Translation Template:Voltranslation Template:Advtranslation Template:Peerreview),這可不僅僅是標記是英文的問題吧?很難想像如果不會英文,能夠記住這些英文模板。-無名無形 13:54:23 2006年4月5日 (UTC)
模版名稱就算懂英文也記不住。除了常用的幾個以外,我都記不住,用的時候才會去查。--獵戶座 留言給我 13:59 2006年4月5日 (UTC)
模版名稱就算懂英文也記不住。除了常用的幾個以外,我都記不住,用的時候才會去查。維基這點實在很糟糕,我希望至少能有個選單,在編輯時選一下就成。--獵戶座 留言給我 14:00 2006年4月5日 (UTC)
這點是積極的,比消極地措施還是有效的。當然可以改善界面給新編輯可以逐步適應編輯方法。
本來道理,應該儘快整理出常用的模板作為一個教程提供的……--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4:04 2006年4月5日 (UTC)

就不懂得利用重定向功能嗎?--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3:55 2006年4月5日 (UTC)

翔風Sasuke,你到底想不想認真討論,還是僅僅是為了攻擊我?你到底有多少身份?應該怎麼跟你討論?獵戶座,「模版名稱就算懂英文也記不住。」但是區別在於懂英文的查找時明白模板的意思,而如果不懂英文,不明白模板的意思,這個重定向能夠解決嗎?「維基這點實在很糟糕,我希望至少能有個選單,在編輯時選一下就成。」這點我贊成。-無名無形 14:08:09 2006年4月5日 (UTC)
我贊成模版盡量用中文描述,畢竟這是很容易做到的。如果要把維基標記改成中文,這點我反對。這是在挑戰固有使用者(包括其他標記語言使用者)的習慣,很容易失敗。而且一個所見即所得的,對使用者友善且相容於中文的維基編輯軟體,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獵戶座 留言給我 14:26 2006年4月5日 (UTC)
站在維基編輯的立場(好了,玩了那麼久總算安靜下),我個人覺得允許(而不是只用)使用中文標簽等這些是可以考慮的(當然這樣就不能說嚴禁別人把原先是中文的標簽改成英文,反之亦然)。但我個人的看法就是,不管你的標簽等的英文改回中文,不懂編輯的還是不懂編輯,而也需要學習的過程,這是客觀的事實。很多事情都需要學習才有辦法做,而人類本身就是懂得學習利用工具改造世界。如果一味強調中文有益的一面,這就是不全面的觀點。我們必須充分利用可以動用的資源平衡各方面的矛盾,找出最合適的方法才是根本。--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4:21 2006年4月5日 (UTC)

一個不會電腦的人到底能不能參加現在的中文維基的編輯?

純粹惡搞,與本人立場無關:

我一直以來都在考慮這個問題,也曾經提出過幾次,一般的回答就是「如果不會電腦,連開機都不能,也就不能上網,還談什麼編輯維基呀?」不過,後來我發現很多地球人,至少非洲大陸的人(我來自火星,不敢枉自評價其他星球),電腦水平都很差,可是仍然可以看維基出版的書籍(註:德語版就出版過),他們只需要在書架或者書籤裡選擇頁面就可以了,當然可選擇的文字並不多,不過即使不會電腦,看書也沒有什麼問題。所以我的問題就來了:現在的中文維基是否為不會電腦的人提供了編輯的可能?中文維基是否真的能夠吸引純中文使用者(不會電腦)呢?另外,我還感興趣一個問題:中文維基存在不懂電腦的編輯者嗎?他們參與編輯的感受如何?最後,再說一下我的一點看法。前幾天有人在感歎火星很多人只專注於火星文書籍的編輯,而對中文維基不感冒。由此聯想到,如果只有會電腦的中文使用者編輯中文維基,那中文維基恐怕永遠也趕不上火星文書籍,甚至永遠要在火星文書籍的陰影下。

純粹娛樂,並不針對任何人,笑一下啦,爭論那麼長時間的來得還是不合諧--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4:12 2006年4月5日 (UTC)

翔風Sasuke,你搞笑的水平很拙劣,還是請你把上面的內容刪除吧。-無名無形 14:21:10 2006年4月5日 (UTC)

翔風藉由這段文字在表達他的意見,不存在刪除的問題。--Theodoranian|虎兒 =^-^= 14:33 2006年4月5日 (UTC)

有觀點,可以直接提出,並不需要拙劣(甚至惡意)的模仿其他人的發言,除非他想表達他是火星人或者他是非洲大陸人,否則我將上面的內容看作對我發言的諷刺。把別人的留言諷刺挖苦一通,然後再說「純粹惡搞,」「純粹娛樂,並不針對任何人」,而且還說自己的話是隨便說說,不代表他自己(他是不是有精神分裂呀?),這種討論問題的方式還真獨特,使我大開眼界。(根據維基方針,我刪去此處自己的發言內容若干字。-無名無形 00:43:06 2006年4月7日 (UTC))-無名無形 22:21:07 2006年4月5日 (UTC)

請你注意不要拿別人的用戶名來開玩笑。--Theodoranian|虎兒 =^-^= 06:27 2006年4月6日 (UTC)

是不是同樣也請他注意不要拿別人的發言內容開玩笑?你的判斷有失公正。-無名無形 07:41:41 2006年4月6日 (UTC)

我一視同仁地,並沒有不准你出言諷刺(即使你要模仿你認定的拙劣行為),無論你或他用這種反諷挖苦的方式,我都認為無妨,但是我要提醒你,不要用他人用戶名來開玩笑。--Theodoranian|虎兒 =^-^= 08:30 2006年4月6日 (UTC)

你說上面的話(反諷挖苦允許,拿用戶名惡搞不允許)是代表你自己,還是代表維基?如果是前者,請恕我不予理睬;如果是後者,請給出證據和先例,我自當遵從。-無名無形 12:57:03 2006年4月6日 (UTC)

FYI,一個拿別人名字取笑的例子,和我給他的提醒。我個人一直致力提倡言論環境的自由,所以對於挖苦諷刺,我願意更寬容來看,當然,別人或許有別人的標準;然而給人亂起綽號就已經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如果因為某些個人因素無法理解的話,建議你可以看看這裡:「種族、性別、疾病、種族、宗教和綽號性質的歧視」被認為屬人身攻擊的一種。我是否代表維基?我想維基把編輯權交給各位,就是每個人都代表維基。你可以不理睬我的建議,我自然也不會反對你成為先例。--Theodoranian|虎兒 =^-^= 16:27 2006年4月6日 (UTC)

我接受維基的方針,並將相關內容刪除了,以後也不會再有類似的行動,如果對其他維基用戶造成了傷害,我道歉。不過,Theodoranian|虎兒 =^-^=,我認為你的處理有失公正。請你再仔細看看上面的內容,我說:「請你把上面的內容刪除吧」,這裡的「你」指翔風Sasuke,並沒有要求管理員干預,而且理由也並不是違反維基原則,而是「水平很拙劣」。然後你說:「翔風藉由這段文字在表達他的意見,不存在刪除的問題。」是不是有點多管閒事了?這引起了我的反感,我認為你的行為是助紂為虐,所以我才採取了還擊的激烈手段。還有,「你可以不理睬我的建議,我自然也不會反對你成為先例。」這是在威脅我嗎?這與管理員身份不符,請你以後注意。我的「代表你自己,還是代表維基?」意思是這是你自己的看法,還是維基的方針。我自己的看法是挖苦反諷也是人身攻擊,很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和激烈反應,這就代表我自己,恐怕很難代表維基,是吧?最後,有人指責我是維特(User talk:Xiaojeng),這是否屬於Wikipedia:人身攻擊里的「政治傾向攻擊,比如把某人稱為四人幫 」,應該受到警告?希望你去管一管,而且根據User:長夜無風,這種行為不僅僅限於普通用戶。-無名無形 00:43:06 2006年4月7日 (UTC)

謝謝你的指教。維基就是靠著大家貢獻的一股熱誠,沒有多管閒事的問題,你如果怕人「管閒事」,大可用Email(電子郵件)跟他溝通,不必公開要求他刪文。翔風沒有要求你刪除你的文字,我也不會要求你刪去你的文字。你要例子、要法規,我都找給你了,反而又說我威脅你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下次我有看到人身攻擊的話,我仍然會予以提醒,如果人家要我舉例的話,我會以這次作為例子,現在更好了,你表明願意遵守維基的方針,我會在例子中一併提及,這不是件好事?至於什麼是維特,抱歉我不太懂,維特在我的週遭環境中不是罵人的話,是指哥德寫的那本書嗎?少年的煩惱?他是因為你的行為指責你,還是單純以你的名字而羞辱你呢?--Theodoranian|虎兒 =^-^= 03:29 2006年4月7日 (UTC)

唉呀,好長的一堆討論,看得我好心煩。我們每個維基人生長在不同的環境中,為了共同的目標來到維基、關心維基、貢獻維基。我們之間隔著網路與螢屏,彼此看不到眼神、聽不到口氣、聞不到呼吸,交流並不通暢。由於自身的背景及技術的限制,產生誤解及爭吵在所難免。所以Wikipedia:禮儀有它的意義及作用。我希望我們能夠保持文明與大度,保持就事論事與理性的討論方式,保持溝通的愛心、善解的人意,其實我們原本都沒有惡意。在相互熟悉之前,需要避免容易產生誤解的方式,也避免讓誤解來擾亂自己。就讓我們為了維基的繼續發展,忘卻不快,停止一切無關的討論,將寶貴的心力花在最值得的地方。不管現在的感受如何,接受愛,回報愛,然後我們都能夠浸在愛與智中,享受原來的維基。--roc (talk) 04:56 2006年4月7日 (UTC)
roc說的對。-無名無形 05:55:05 2006年4月7日 (UTC)

絕對不是惡搞,中文維基上好像會使用網絡編輯語言和其它電腦語言的人很多(猜測,他們是不是「理科生」呢!),對於那些不會的人呢?天書啊?到現在我還不會編表格,剛開始那些|,{號啊都是複製啊,在鍵盤的什麼地方都不知道,全形,半角,到現在也沒搞清楚。 剛開始接觸時,連留言都不會,看不懂啊?太複雜了。也許這種情況也存在我一個人身上,我是個笨蛋--V怪客 08:58 2006年4月9日 (UTC)

  • 可嘆的是,無名無形 連起碼的幽默感都沒有,維特都這樣嗎?能不能也稍微有點正常人的幽默感?翔風Sasuke的parody寫得很好呀。 --澍子 11:50 2006年4月9日 (UTC)
  • 可惜「惡搞」是他自己說的,又不是我給的帽子。-無名無形 13:32:39 2006年4月9日 (UTC)

回到原來的主題

請注意,我所說的內容,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提議,也沒有暗示或者明示任何中文維基應該這樣,或者應該那樣,我僅僅是關心甚至希望中文維基能夠吸引更多參與者,而這些參與者可能是不懂英文的。不要由此推論得出:中文維基容不得半個英文。我所說的「這個特殊的東西就是中文維基對英文的依賴」可能被誤解了,甚至被看作有敵意了,這是我沒有說清楚,應該說「這個特殊的東西就是中文維基編輯界面對英文的依賴」。對於站務人員和技術支持,會英文會編程理所當然,我僅僅關心維基的使用者,也就是初級用戶。只要使編輯界面不過度(過不過度還要真正的不會英文的維基人說了算)依賴英文,低層的全是英文又有什麼關係呢?-無名無形 23:01:07 2006年4月5日 (UTC)
通過討論,問題進一步清晰了,分成了兩個方面:1)依賴一部分是由於標記語言造成的。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提供嵌入時的編輯工具,下面已經有初步的一些編輯工具,比如「條目內容編輯」「條目屬性標示」「非中文標明」,這些很好,可以繼續增加,希望加入「名字空間」(包括「talk」,「Template」,「Help」,「Wikipedia」,「Category」等),「標記語言」(包括諸如「noinclude」,「includeonly」,「nowiki」,「del」等),其他人還有什麼好的建議,歡迎提出來。2)依賴另一部分是由於諸如「模板」等(當然並不僅僅是模板)的名稱是英文造成的,也就是中文維基仍然存在一些英文內容,這也造成了編輯的不方便。可能的解決辦法是 a)中文重定向,但問題是分類中仍然顯示英文名稱; b)提供編輯工具,給出常用的模板供選擇; 我提議 c)建議大家儘量使用中文作為模板的名稱,比如Template:小作品,類似於條目名稱的規則,當然,即使條目名稱,也存在非中文的。然後將英文重定向至中文,這樣就解決了分類中列出的都是英文模板名稱的問題,方便中文使用者。-無名無形 23:01:07 2006年4月5日 (UTC)
其實,英文在這裡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名字空間
  • 標記語言
  • 系統界面
  • 模板名稱
  • 條目名稱
  • 條目內容
其中名字空間可以漢化,但好像繁體簡體問題沒有很好地解決。標記語言不能漢化,但是一般用戶可以不使用。系統界面需要漢化,目前zh-cn語言的漢化還是可以接受的。模板名稱使用英文比較方便搬東西過來,只不過我們要建立漢字名稱的模板名稱,或重定向,或包含到英文的模板名稱。
條目名稱和內容都可以漢化,但缺乏標準譯名的情況下,會使用英文。條目內容中未完成的翻譯是英文,有些翻譯過來的參考文獻,外部連結是英文,但是應當說儘量使用中文,畢竟是中文百科全書。

--用心閣(對話頁) 05:31 2006年4月6日 (UTC) --05:31 2006年4月6日 (UTC)

很詳盡的解釋,佩服。我想很多用戶都曾因此而迷惑呢。:)--鄧啟昌 06:45 2006年4月6日 (UTC)
根據我自己下載MediaWiki來架站的經驗,名字空間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而且會自動重定向。不過簡繁之間好像不能自動轉換。看看這一頁。--mingwangx (talk) 05:47 2006年4月6日 (UTC)
模板如果使用中文,也存在繁簡差異帶來的不便。比如一個大陸用戶建立了模板A,用了簡體的名稱;但若來自台灣的用戶使用模板A,就非常不方便了。反之亦然。由於參與者大多懂英文,所以建議常用模板使用英文。沒有必要全部都中文化。--Mountain 09:55 2006年4月6日 (UTC)
模板的理想情況是這樣的,如果是搬過來的內容,不要改名,建立一繁一簡兩個重定向模板,如果是自創的,就以一個為原文,另一個為重定向。模板的重定向可能也應該和條目類似。舉例來說,{{反對}}/{{反对}}/{{oppose}}可以並存。
如下:
(-)反對
(-)反對
(-)反對
-用心閣(對話頁) 10:31 2006年4月6日 (UTC)
所以說也不要太把英文作為障礙,充分利用重定向功能解決難題。不過不知道「把原先是中文的標簽改成英文」是不是允許的?就像「把原先是正體/簡體中文的內容正確地轉換成簡體/正體」呢?--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0:37 2006年4月6日 (UTC)
我都有點兒服了,重定向不就解決問題了嘛。--Mukdener|留言 13:05 2006年4月6日 (UTC)
用心閣至少漏掉了捷徑,比如WP:POINT,是否也可以修改成中文,或者至少加入中文捷徑?另外,「模板名稱使用英文比較方便搬東西過來,」的意思是否是:翻譯英文條目時不需要修改模板就可以使模板有效?如果是這樣,也可以用中文做模板名稱,英文為重定向。因為畢竟在模板分類中最好顯示中文。至於Mountain的問題,模板名稱是繁體還是簡體,看當時創建模板的用戶是怎麼選擇的,這是尊重的問題。「參與者大多懂英文」,這是由現在的條件造成的,這不能成為你論證的理由。我倒希望「參與者大多懂英文」的情況能有所改變,中文維基能夠吸引更多不怎麼懂英文的用戶。所以,請比較:對於不懂英文的人,是繁體簡體造成的困難多,還是英文造成的困難多?另外,有沒有辦法在模板分類中將重定向的中文模板名代替原英文模板名?條目名稱也一樣需要,比如:software,中國大陸叫做軟體,台灣叫做軟體。大陸人在分類中希望看到「軟體」,台灣人希望看到「軟體」,這個可以實現嗎?如果可以,那麼模板分類中顯示英文的問題就可以相應解決了。Mukdener,上面的問題並不僅僅靠重定向就可以解決。最後,再強調一遍我的重點:中文維基有多少不會英文的人?他們編輯感受如何?我希望大家討論時多站在他們的立場考慮考慮。-無名無形 13:39:13 2006年4月6日 (UTC)
我覺得「中文捷徑」怪怪的,都能輸入中文了我看也快不到哪去。再說了,鍵盤就是拉丁字母的,用英文自然有其合理性和方便性。我勸你還是不要太鑽牛角尖兒,容易走火入魔啊。--Mukdener|留言 14:14 2006年4月6日 (UTC)
  • 我覺得上面Mukdener的意見說到一個重要點子上了,無名無形似有必要再仔細考慮一下。關鍵問題是:無名無形是否能肯定大多數不懂英文的編輯者一定歡迎你這個「中文化」編輯方案。編輯不比閱讀,wiki的編輯方式也不是word一樣的下拉菜單。鍵入的方便快捷也是大家的重要考量因素。根據我的上網經驗,無論是懂英文的還是不懂英文的人,對於常用詞彙的鍵入都習慣「拉丁字母化」,連「人品問題」都要改成rpwt呢。如果費盡力氣搞出個中文化編輯方案。懂英文的人不喜歡,不懂英文的人不待見,就可笑了。--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4:39 2006年4月6日 (UTC)
    • 我同意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的觀點,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我最最想知道的是:「現在的中文維基是否為不會英文的人提供了編輯的可能?」這裡把「可能」改為「方便」。所以只有不會英文的人的意見才有參考價值,我們只是站在他們的角度替他們考慮(因為我感覺,不過僅僅是感覺,很多中文用戶因為不懂英文而不來中文維基)。另外,中文捷徑並不一定是有漢字組成,英文字母也可以,比如bt(變態),rt(如題),b4(鄙視),3x(謝謝),這些都是中文捷徑,還有你說的rpwt。就拿我剛才舉的例子來說,如果WP:POINT改為WP:RL就蠻中文化的(RL=擾亂)。呵呵。我只是提供建議,能不能成為Wikipedia:共識,我不強求,否則真的走火入魔了。我僅僅是說捷徑還存在英文,不要露掉了。不過其他維基人也大可不必把我認為要搞「中文革命」,甚至民族主義,我沒有這樣的意願。-無名無形 00:20:02 2006年4月7日 (UTC)
用拼音的話那不會拼音的用戶怎麼辦?我覺得在現在的情況下捷徑用英文的還是最方便,雖然不如拼音的好記。--Mukdener|留言 01:42 2006年4月7日 (UTC)
我剛剛才發現,原來所謂捷徑,其實只不過是重定向而已,那麼拼音和英文捷徑可以並存,這樣就沒有任何問題了。還有,模板分類(例如Category:維基百科維護模板)中顯示英文模板名稱,是不能夠簡單的用重定向可以解決的。-無名無形 02:03:56 2006年4月7日 (UTC)
我嘗試建立了一個WP:封WP:FJ作為Wikipedia:封禁方針的捷徑,看看結果如何,嘿。-無名無形 11:23:54 2006年4月9日 (UTC)

四五運動

今天是四五運動三十周年,我提升了一下條目,大家幫忙看看,進一步提升。--地球發動機〠✆ - ✉✍) 12:43 2006年4月5日 (UTC)

我發現有些繁體字的用戶總喜歡自居正體

移動到:Talk:正體字

問個關於人的問題吧,關於Shizhao

好象是中文wikipedia的老大, 幾個問題,

  1. 他是中文的benign dictator嗎,還是只是管理員, 並沒有最終決定權.
  2. 他好象不大回別人在他talk 里的問題,是不是就這個性格。
  3. 他每天修改狂多的條目,好像一分鐘可以修改好幾條條目。用瀏覽器好像做不到這麼塊吧?有沒有工具?

要是多幾個shizhao, 中文wikipedia估計很快就能上10萬了。

Luomingxue 06:34 2006年4月7日 (UTC)

User:Snowyowls分析,shizhao很可能是一個功能超強的機器人。呵呵,說笑的,向勤勞的user:shizhao,還有user:wing致敬!--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8:51 2006年4月7日 (UTC)
en:Benevolent Dictator好象是user:用心閣吧?我猜書生Wing都是工作組,並不是一個人。-無名無形 12:54:34 2006年4月7日 (UTC)
Wing 是一個人吧,去年還去了wikiconference. Luomingxue 15:26 2006年4月7日 (UTC)

Shizhao是「一個人」;Wing也是「一個人」,有照片為證,呵呵。wiki上所有的管理員,所有的用戶,都是平權的,沒有人有單獨的最終決定權。--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5:49 2006年4月7日 (UTC)

"所有的用戶,都是平權的,沒有人有單獨的最終決定權。" 這樣是不是也有問題?每個人都跟Shizhao爭論的話Shizhao也沒有這麼多時間精力來應付,這可能是他不會對話頁上的貼的原因吧。 更深的問題,有人貼兒童色情的東西怎麼辦,大多數用戶認為ok就行了?FBI追究起來是誰的責任?Luomingxue 15:57 2006年4月7日 (UTC)

光讓大多數用戶說ok都很難了,我想閣下不必擔心下面的問題。阿儒 | 這裡泡茶 16:11 2006年4月7日 (UTC)
大家做的決定,大家負責。如果大家做了錯誤決定,導致wiki被XXX,大家就都沒得編了。不過話說回來,大多數人雖然也會做錯誤決定,但出錯的肯能性總比一個人作決定出錯的可能性小。--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6:13 2006年4月7日 (UTC)

那個User:老火豆沙煲是不是在搞廣告?

怎麼都是什麼長隆歡樂世界長隆酒店而且還搞到新聞動態里了。 -數字崇拜 14:34 2006年4月7日 (UTC)

請大家幫忙驗證該條目是否有侵犯版權

如題,有人一直對我抗議說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這條目沒有抄襲該網頁。本人在此將兩者至於此,請大家協助檢驗是否有侵權問題。阿儒 | 這裡泡茶 15:16 2006年4月7日 (UTC)

這種介紹性的東西是不是不整句的抄襲也就差不多了,從嚴要求的話,「並無宗教立場,並以聖經中好撒瑪利亞人的友善博愛和助人為樂的精神作榜樣」還可以再rephrase一下。個人想法,這種rephrase有意義嗎?別人自己寫的很清楚的東西,硬要rephrase,浪費自己和他人的時間。我就不相信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 會sue wikipedia說是抄襲它的網頁。我是新手,隨便說說。Luomingxue 15:46 2006年4月7日 (UTC)
你這個理解是不對的。感覺就是說「大抄才是抄,小抄不是抄」一樣的。wiki上的文字是以自由版權的形式發布的,所以比一般網站對版權的要求都高。一般的網站轉載文章,版權還是給原作者保留著的。這裡的東西則是免費發放給全世界的。把別人辛苦寫出來的文字擅自「自由」了,這種「慷他人之慨」的做法,就算別人不告,自己心裡也應當有愧吧。--的的喀喀湖上的幽 靈(talk to Louer) 16:05 2006年4月7日 (UTC)
相信跟現實是兩回事,不相信不代表不可能被告。而只要有被告的可能,都該盡量避免。阿儒 | 這裡泡茶 15:56 2006年4月7日 (UTC)
如果有的網站也是CC的,是不是就可以copy過來?Luomingxue 17:39 2006年4月7日 (UTC)

條目有一半內容重新舖排過了,其他的要靠大家努力。大家也有讀過中國語文吧?怎麼連重寫這麼簡單的動作也不會做?要不,多點做編輯工作,順便學習維基百科條目的一般格式。先不要急於創建自己的條目。--石添小草 18:18 2006年4月7日 (UTC)

      • 下面是此君在本人討論頁上解釋該條目他如何不「侵權」的情形(其他有的沒的話在此為貼上):

部份子句(短語)「一模一樣」並不代整句甚至整段一樣,亦並非「除了西元紀元由阿拉伯數字變成漢字外」,請看清楚,如果要說句式的類同程度,我認為這個條目的類同性都比其他所刪除的少,閣下的標準,本人認為是不恰當的嚴苛。有一些子句一樣,本人認為並不代表抄襲,我不同意以逐字記算的方法來斷定是否「侵權」,這是一個十分膚淺和不智的理解。應該以整體性和內容/句式對版權文章的重要性考慮,例如抄襲歌曲歌詞,就算一句子句就已經很可能侵權,但現在顯然不是這一個情況。

這一些字句都是一般的陳述,十分普遍的句式,一般人都經常用到的句式,數句句式類同本人認為合乎一般轉述的標準,我不同意閣下認為「抄襲程度」,如果要求每句句式用字不一樣才叫「不侵權」,似乎是自欺欺人,正如達文西密碼懷疑用自己的文字抄襲聖血與聖杯的故事,如果以逐字記算的方法來斷定是否「侵權」,達文西密碼的案子可以不用審理。維基保障的是「版權」,而不是要求在幾句說話的句式鑽空子,桎礙資訊的流通。

本人要重申本人絕對無所謂「侵權」的意思,到現時我仍然不同意那條目是侵權,如果維基認為本人這一個條目是「侵權」,我願意道歉,無可厚非,這是維基政策,本人定必盡力遵守遊戲規則。本想為這個條目開個頭,待會再加添內容。現在本人已經失去編輯這個條目的興趣,所以我只能多謝你「修改文句」的建議,但未能身體力行,只好避席表示本人的抗議。銘感賜教。--Srr 16:31 2006年4月6日 (UTC)

首先,我不見得文章整體是跟你引述的網址一樣。

其次,入面沒有一整句是跟 [1]一樣。 (句號出現為之一句,例如:你是一頭狗。這叫一句)

以短語計(逗號出現為之一短語),就算不計「漢字換成阿拉伯數字」,只有『「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於一九六○年七月成立』和「並無宗教立場」一樣,這兩句,句式用字再也普通不過,況且只佔全文7%(全文共27短語)。(標點出現為之一短語(不計頓號),例如:你是一頭狗,我要把你宰了。這叫兩句短語)

段落內容計,也沒有一段是完全相同。跟其他投票刪除的條目比較,類同程度肯定不算高,合乎轉述標準

看來此君十分不認同自己有「侵權行為」。但無論他說的正確與否,請大家到這位先生的討論頁上回答,好讓他知道他「侵權」與否,這樣也可讓我的討論頁面也可免於成為筆戰戰場。阿儒 | 這裡泡茶 19:11 2006年4月7日 (UTC)

Luomingxue:CC和GFDL並非百分之百相容,請務必多作確認。(舉例來說,可以不可以商業使用。)--mingwangx (talk) 15:54 2006年4月8日 (UTC)

==提個建議,新貼放在上面,老貼放下面==

這樣到這個頁面先看到新貼,不用scroll down才能看到最近更新了什麼, 也符合絕大多數論壇使用者的習慣。 Luomingxue 15:51 2006年4月7日 (UTC)

多來來這裡,習慣了就好了;)--Isnow 16:18 2006年4月7日 (UTC)

這樣又不符合已經有的習慣……不過Wiki不是討論區(論壇)--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23:15 2006年4月7日 (UTC)

我是說,這個頁面是討論區Luomingxue 03:46 2006年4月8日 (UTC)

那麼需要討論區的話,那讓一些有能力的Wiki人去開專門的討論區(論壇),這裡還是繼續保持這樣已經很好了……--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5:26 2006年4月8日 (UTC)

06:51 2006年4月18日 (UTC)存檔

關注兩個可能要編輯戰的人

希望關注美國計生委維基電池及其傀儡,擔心他們出現編輯戰:

  1. 維基電池在編輯摘要中大量粗口謾罵,可能激怒美國計生委民國九十五年
  2. 美國計生委討厭維基電池,聲稱"請網友『維基電池』尊重自己的人格"

新手中不斷出現類似的頭腦發熱者=_=...莫非需要專門不斷幫助部分人退燒麼? --- Airosptalk+ 16:22 2006年4月7日 (UTC)

你說的是老皇曆了吧,這些人早就不來了。事實上此類人在維基都長不了。--3dball 18:49 2006年4月7日 (UTC)
英文維基可以宣布一個用戶為不受歡迎的人,不需要其他原因就可以封禁。中文維基是否借鑑?參見Wikipedia:封禁方針。-無名無形 02:18:32 2006年4月8日 (UTC)
以目前中文維基的情況,這樣引起的爭端可能會更多,而且在很容易有馬甲的情形下意義不大--獵戶座 留言給我 06:36 2006年4月8日 (UTC)
我想我們解決這類問題的方法應該是加強維護工作,而不是封禁。--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0:36 2006年4月8日 (UTC)
不受歡迎的人這個作法聽起來很恐怖。如果要引進,一定要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謹慎。(不過,基本上還是不要引進比較好啦~)--mingwangx (talk) 15:59 2006年4月8日 (UTC)
這個我同意,比如只要有一個(除了他本人以外)維基人反對,就不能宣布一個人為不受歡迎的人,這裡的Wikipedia:共識是100%同意。這樣比較保險。當然,這也要謹慎實施和仔細討論。-無名無形 11:31:49 2006年4月9日 (UTC)

什麼時候會跑個維基咖啡出來呢?

原本努力向朋友推銷部落格的我,今年對部落格有點膩了(越來越不部落格?)。因為到處都是部落格。甚至,看到一家名字取叫部落格的咖啡店時,實在是有點不能理解。雖然如此,Charles說:「在商言商,蛋塔店就是要這樣開啊。
什麼時候,也來一家維基咖啡吧!我似乎嗅到味道了。希望到時候,這杯咖啡不會太膩人。--mingwangx (talk) 13:40 2006年4月8日 (UTC)

我昨天才在台北街頭看到一個叫「師大部落格」的建築工地。真的受夠了。 -- Toytoy 00:52 2006年4月9日 (UTC)
blog在大陸常被稱為「博客」,雖然很多blogger很不屑於這種翻譯。大陸已經把「博客」作為通用名詞對待了;也就是說,不允許註冊帶有「博客」這個詞的商標、店名。當然,如果「博」和「客」兩個字中間有其他字的話還是允許的。在北京五道口這邊就有一間叫「博客吧」的小酒吧,不過最近要改名了,畢竟這個名字註冊不到。好像北京五道口清華大學門口附近剛有了一家新店叫「維客咖啡」的,看來開店的朋友們還都真是很時髦呀,專挑最新流行元素來起名。--Xyb 08:46 2006年4月9日 (UTC)

03:29 2006年4月20日 (UTC)存檔

祝大家愚人節快樂。

2006.04.01  中國時報
甘肅怪譚 發現大批猴頭骷髏 還裝假牙?
大陸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據《蘭州晨報》報導,三月二十七日,在甘肅天祝藏族自治縣炭山嶺鎮大灣口發現的一百二十一個被人宰殺後扔棄的猴頭骷髏,經過森林公安分局勘查現場連夜調查後,竟然發現其中一個猴頭的口腔內裝有假牙,還有猴頭留有小鬍子等怪異情況,使整個案情籠罩在重重迷霧之中。
……針對猴頭有假牙與鬍鬚,張貴林說,「哪有猴子長鬍鬚的?絕對不是猴頭!」「猴子口腔裝假牙?簡直不可思議!」張貴林表示,雖然他沒有見到疑似「猴頭」的實物,但感覺這些可疑物比猴頭骷髏要大一點。一般情況下,靈長類動物的頭顱全長約一二五毫米,顱基長約七十四毫米,顴寬約六二點五毫米,眶間寬約四毫米。
……至於這些骷髏頭到底是不是猴頭?天祝森林警方稱,他們正在聯繫有關方面的專家對這些「猴頭」進行鑒定。因此,「留」小鬍子的骷髏頭及含在猴頭口腔的假牙成了「猴頭案」的最大懸疑。

祝大家愚人節快樂。甘肅的猴子裝假牙,台灣的吳郭魚還隆乳啦。 -- Toytoy 06:11 2006年4月1日 (UTC)

看起來好像真的是死人頭耶。第二張照片怎麼看,怎麼都像是連皮的死人頭骨。不知道甘肅人怎麼說是猴子。看起來是個很詭異的故事,不知道是清朝、民初軍閥戰爭、八年抗戰、國共內戰、清算鬥爭、文革……什麼時候的產品。 -- Toytoy 11:38 2006年4月1日 (UTC)
法輪功聲稱是他們的學員。「人民報」--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12:01 2006年4月1日 (UTC)
真相是世界上所有的人其實都是法輪功學員,所以有人死了就是法輪功學員死了。大概是這樣吧。(by沒登入的User:超限術士)--220.137.100.11 13:35 2006年4月1日 (UTC)
如果江澤民也算法輪功學員的話,那就連我也算一份吧。我賭人頭是從墳墓裡偷出來的,被盜墓賊拿去做密宗法器,然後隨便掰個上師加持法力無邊,送到台灣或是美國華人圈賣大錢。這種職業有趣,真像是en:Plan 9 from Outer Space。 -- Toytoy 09:07 2006年4月2日 (UTC)
真的說對了,算你狠。--210.21.200.229 05:15 2006年4月13日 (UTC)

一個不會英文的人到底能不能參加現在的中文維基的編輯?

回到原來的主題 2

之前討論國內論壇情況的就是我,我記得有簽名的,不知道被誰弄掉了。無名無形提出的議題事實上非常重要,這涉及到維基百科的可訪問性問題。這是維基的重要目標之一。我們搞的有聲維基、各種大小語言版本的維基等等,都是為了這一個目的。關於論壇貼圖,我回應一下無名無形的意見。沒錯,很多論壇都有專門的帖子指導貼圖的方法。然而他們都沒有選擇使用中文標記代替英文,事實上,這樣做是否能降低門檻還是未知的,原因是這種指導性的帖子多半是針對完全不懂得電腦的新手,而不是懂電腦而不懂英文的人。V怪客前面提到的意見,抱怨Wiki對於不動計算機操作的人存在困難;然而,MediaWiki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系統,社群多年來形成的一系列慣例等等也不是很容易就能在短時間內掌握的。因此,無論怎麼樣的幫助文檔,都只能是循序漸進,從容易的操作開始,讓用戶能夠入門,之後還是只能靠用戶慢慢積累經驗,才能應用自如。在此過程中,是否使用英文標記實際上並不會有太大妨礙。當然,無名無形身體力行,開始添加中文捷徑,值得鼓勵。對於維基人來說,覺得好就去做,比到處和人辯論,卻不肯動手改一改條目的做法要好得多。

--地球發動機〠✆ - ✉✍) 03:44 2006年4月10日 (UTC)

我提這個問題的原因之一就是怕別人刪除我創建的中文捷徑。辯論了這麼久,現在如果誰刪除了它們,我就跟誰急!(開玩笑,嘿!)-無名無形 05:39:38 2006年4月13日 (UTC)

「1936年的德文維基有可能是中立的嗎」為何刪除?

你們到底怕什麼?手段又為何如此卑怯?不過是一些質疑罷了。 --澍子 12:16 2006年4月9日 (UTC)

  • 這當然是個假設性的問題,但這是個很好的對吉米·威爾斯的疑問。吉米承認維基的條目很有可能被弄得很不中立,但他相信經過一定的社區核查機制、一定的時間還是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的。他的設想明顯有許多假設,例如常態分布,人的理性等等,可是所有這些假設有可能保證1936年的德文維基是中立的嗎?如果當時有這個維基,關於「雅利安人」「猶太人」「國家社會主義」的條目會有什麼可信度嗎?德文維基里的「蘇台德區」難道不會一定是「德意志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如果1936年的德文維基可以是這樣,那我們有什麼理由相信2008年的中文維基會更好呢?這一切的根源在於,對于吉米·威爾斯來說象呼吸一樣自然的環境,在中文世界並不存在。--澍子 12:29 2006年4月9日 (UTC)
    • 我覺得這種問題不需要放在維基百科上討論,而是丟到別的論壇上去討論。維基百科是百科寫作的園地,不是筆戰的場合,尤其指控他人手段卑怯之類的話語更無必要。--阿儒 | 這裡泡茶 13:46 2006年4月9日 (UTC)
      • 我在詢問為何不給出理由就刪除,並沒有請教你需要不需要討論,有沒有必要指出其卑怯。 我也不是台灣人,不會一聲不吭就準備好投降。 沒有這個習慣。--澍子
        • 這個問題跟「台灣人」有什麼必然的關係?P.S:聊天區麼……刪了也要留在編輯記錄當中,還是恢復了得好。如果要強調編寫百科全書為聊天區主業的話,可以訂立下規矩後再處理這些留言。--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14:13 2006年4月9日 (UTC)
        • 這也證明了閣下只適合在論壇上叫囂,文被刪了本性就全露出來。--阿儒 | 這裡泡茶 14:25 2006年4月9日 (UTC)
          • 抱歉,我不大習慣使用娘娘腔的國語,原因是不會,我的教育不包括這部分,這只是習慣不同而已。--澍子
  • 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吧。根據本頁面的存檔規則,存檔時7日內沒有任何回應的題目會被放到Wikipedia:互助客棧/聊天/存檔。但可能由於技術故障,備份操作出現了問題,導致將該題目內容丟失,存檔內找不到此題目。經查,該題目最後回應是在3月31日User:Shizhao4月6日執行存檔,將該題目存檔是符合規則的。存檔出現差錯,我不能替他道歉,不過請體諒管理員工作繁忙(尤其是他),且網絡有時候故障難免,予以諒解。--地球發動機〠✆ - ✉✍) 18:10 2006年4月9日 (UTC)
    • (+)支持地球發動機的說法。--mingwangx (talk) 02:16 2006年4月10日 (UTC)
    • 希望能夠將其恢復並存檔,並通知書生所出現的差錯。我認為那個討論還是有意義的。-無名無形 02:18:21 2006年4月10日 (UTC)
      • 已經第一時間予以恢復。--地球發動機〠✆ - ✉✍) 02:55 2006年4月10日 (UTC)
        • 哦,謝謝啦,我沒有仔細看,對不起。-無名無形 05:39:32 2006年4月10日 (UTC)
真的對不起,存檔的時候沒有發現除了差錯。--百無一用是書生 () 05:50 2006年4月10日 (UTC)

我以為之前已經說的很清楚。中立不代表可信度,更不代表真理。維基的中立只代表尊重所有人(受到一定人數支持)的意見。人的眼光當然會受到時代的侷限,而任何的百科全書、任何人都無法跳脫那個侷限,既然有侷限那就會出錯,只要他們不去抹煞其他人的意見,就無損於中立。如果現在還有納粹黨,他們的看法當然也可以上來發表,這完全不影響中立。事實上專制政體正是靠著統一言論口徑而得以存在,這點和維基的精神是截然相反的。所以回答原問題,當然這種維基是可能存在的,只要他遵守維基的規則。不過納粹不會容許這種維基的存在。--獵戶座 留言給我 14:11 2006年4月10日 (UTC)

  • 你說得對,我的意思就是納粹時代不可能出現各種意見都並陳的維基,哪怕伺服器在佛羅里達,因為納粹有的是人力搞編輯戰。現在中共正是這樣,他們的僕從對中共以外的意見使用各種藉口刪除,怎麼個中立法?--澍子
至少目前為止,個人並不覺得有什麼共產黨「僕從」的存在。對他們而言,封禁更有效率也更可行。至於政治光譜上偏向兩端的激進者,哪裡都會有。這並不成問題。這次吉米到台灣的時候好像有提到德語還是英語的維基曾遭到政治異議者有組織攻擊,他們也活過來了。--獵戶座 留言給我 13:49 2006年4月11日 (UTC)
  • 獵兄,相信我,別的不敢說,跟他們打交道我總比台灣維基人有經驗吧?對於我來說才是真的「匪諜就在身邊」啊! --澍子 15:27 2006年4月12日 (UTC)

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

台灣成立維基媒體協會,香港及大陸幾時也能夠成立?比起台灣維基人的參與熱誠,香港及大陸維基人真要急起直追。不過台灣維基人支持以「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命名並不中立及恰當,維基最重要就是NPOV中立。成立維基媒體協會,不只關乎個別地區,也要顧及兩岸日後合作的機會,不能越走越遠。不知大陸維基人有何看法?--Kerrex 12:38 2006年4月12日 (UTC)

我個人支持「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這個名稱(呵呵,我沒有投票權啦)。香港如何註冊成立NPO我不太清楚,大陸要成立NPO如果是基金會要2000萬註冊資金,全國性社團要有主辦單位,這兩點實在是困難了點,估計近幾年內都沒法解決。……--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12:51 2006年4月12日 (UTC)
這位朋友,什麼叫NPO?應該是NGO吧?--地球發動機〠✆ - ✉✍) 13:28 2006年4月12日 (UTC)
  • 我也在納悶 :) 這個中國就別想了,最近要嚴肅整頓 NGO,防止顏色革命,再說了,中國如果成立了全國性組織一定還有黨委,維基這回是死定了 --澍子 14:36 2006年4月12日 (UTC)
NGO非政府組織,而NPO非營利組織,兩者有所重疊,但也有不完全相同的地方。--mingwangx (talk) 15:14 2006年4月12日 (UTC)
  •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成立的協會如果使用「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這名稱就不中立?那是不是中華民國法律本身也有NPOV的問題?--阿儒 | 這裡泡茶 12:53 2006年4月12日 (UTC)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大陸成立這樣的組織,風險太大了,還是散兵游勇好。--farm (talk) 13:02 2006年4月12日 (UTC)
  • 這個名字還可以了,至少還是堅持一個中國:-),香港成立應該沒問題,大陸幾乎不可能了,希望採用分會的方式了。--用心閣(對話頁) 13:33 2006年4月12日 (UTC)
  • 沒想到台灣維基人還想用這種不能反映實際情況的名字,看來台灣的維基人也是偏在政治光譜一端的,並不能反映全貌。 --澍子 14:44 2006年4月12日 (UTC)
  • 中華民國已在國際舞台上失去地位了,不要再沉醉在「中華民國」四字了,「台灣」兩字很難說出口嗎?--Kerrex 18:38 2006年4月12日 (UTC)
    • 在這一點上,我喜歡中華民國四字,在我看來,這對兩岸都是一個希望。現實上,不論大陸與台灣,這四個字其實並不比台灣二字的爭議多。— fdcn  talk  2006年04月12日20:04 (UTC+8 04:04)
  • 建議如果通過使用"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的名稱,英文保留用"Wikimedia Taiwan",以便彈性運用,彈性翻譯,即"一個單位,兩塊招牌"的情況下,大家能和諧相處,各取所需,各自表述,遠離政治紛擾--Sangye 18:25 2006年4月12日 (UTC)
  • 感覺上「台灣」的地域性還是比較強,而且以地名/地區作名字有什麼問題?香港方面就一定不會用全名的,說是「香港」就足夠。...不過若你們的社團名稱一般也是這樣我也不能說什麼,反正兩種說法都有支持者和反對者。^o^Stewart~惡龍->講! 02:45 2006年4月13日 (UTC)
用「台灣」有個小小的問題就是可能會被指暗含排除金門馬祖,就像香港不能寫作港島一樣。--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06:49 2006年4月13日 (UTC)

我覺得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比起叫「中國」和「台灣」更中立,更能反應實際情況,更沒有政治色彩,英文叫ROC也沒有問題。除非今後台灣改名叫「台灣國」了。--方洪漸 08:20 2006年4月13日 (UTC)

在大陸可能成立辦事處比較有希望,請參看m:wikimedia China--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18 2006年4月13日 (UTC)
根據那天和Jimbo座談過程中的理解,至少以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立場來看,他是希望所謂的『分會』都是一些以地緣依據來劃分、與基金會在實際上並沒有任何從屬關係的自治單位(他稱這叫『德國模式』),意思是說,中文版絕對不是只有一個分會再下轄不同地區的分會,一個分會也不見得只能處理一個語版的事務(例如瑞士分會就同時包含德文版與法文版的用戶)。
根據這概念,提案中的『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這名字,只要台灣地區與會的準會員們覺得OK,就是可行,並不需要其他地區的維基人之審核。畢竟,到底是用『台灣』好還是用『中華民國』好,很顯然其他地區的維基人觀感也各有不同,不如不作多想。不過有件事我覺得很怪,我遇到過來自澎湖或金門的人,都沒聽過他們對於自己被視為台灣人的一部份這件事感到排斥或不舒服(言下之意,我們所說的『台灣』就是包含金門馬祖澎湖這些地區,無論在行政區劃分上是否不同),反倒是對岸的朋友們很喜歡替澎湖與金門人『著想』,讓人覺得有點莞爾(或無奈?)下次遇到澎湖馬祖或金門人時,記得要訪問一下他們對於台灣這term是否能包含金門馬祖澎湖一事,所抱持的觀感喔!--泅水大象 訐譙☎ 10:09 2006年4月13日 (UTC)
確實,我遇到的他們也不會說自己是福建省人還是說自己是台灣人的,呵呵。我只是說這是個小小問題,可能被人拿來說是。--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12:41 2006年4月13日 (UTC)
金門人或馬祖人去中國大陸,大陸官方給的也是台胞證,而不是「金胞證」「馬胞證」或「福胞證」,他們在大陸也被稱為台胞,應該沒有其他稱呼吧?所以……(懷疑論者認為很可能是一種陽謀)--Sangye 09:17 2006年4月14日 (UTC)

To 書生兄:維基的各chapter儘管叫做chapter,其實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一個組織。即使是相對於「德國模式」的「法國模式」(應該是法國吧,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被認為跟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關係很密切,Wikimédia France事實上也並不是一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下屬單位,只是設定了一個維基媒體基金會能夠積極介入的機制罷了。要設辦事處,恐怕是無前例可循。做起來難度頗高。不過,特殊情況本來就要用特殊做法處理。期待中國大陸方面的困難能夠克服。--mingwangx (talk) 10:41 2006年4月13日 (UTC)

  • 他們哪裡是關心金馬澎湖,他們的險惡用心就是要矮化台灣,把台灣說成四面環水的一個島,最後還是他們的一個省。 --澍子 12:39 2006年4月13日 (UTC)
如果台灣維基人的社群決議要將團體名稱定為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不會有中立性的問題,因為它是一個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向中華民國政府登記的中華民國法人。這只是一個內部命名的問題,希望其他各地的朋友予以尊重。--Theodoranian|虎兒 =^-^= 09:42 2006年4月14日 (UTC)
(+)支持--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09:53 2006年4月14日 (UTC)
看來最中立的名稱,是參考世界貿易組織的做法,叫做「台澎金馬地區維基媒體協會」吧,哈哈...... 回復正經,其實我認為「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的名稱並無不妥,畢竟其服務範圍並不限於台灣本島,而是中華民國的所有實際管轄的領土。 -- Kevinhksouth (Talk) 15:03 2006年4月13日 (UTC)

八和油

唔好意思 我想問下八和會館出o既[八和油] 宜家o係邊度有得買呀 如果知道 可否用e-mail 話我知呢 唔該曬 anthonyuen14@yahoo.com.hk thx221.124.25.94

  • 有冇搞錯,呢度系香港黃頁乜? --澍子 15:53 2006年4月12日 (UTC)

谷歌公司 和 Google

相關討論移到Talk:Google公司

首頁被破壞

被人加上了Image:Loong.jpg。--minghong 01:40 2006年4月13日 (UTC)

是哪位不得志的用戶幹的?--百楽兔04:55 2006年4月13日 (UTC)

17:13 2006年4月22日 (UTC)存檔

這個模板應該快用得上了

不知道今年會發生什麼事情呢?--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5:07 2006年3月30日 (UTC)

看怕會有人大量地把偽基百科的條目搬過來 :P --Hello World! () 15:12 2006年3月30日 (UTC)
不如來個票選最幽默的條目吧?! 會是「惡搞文化」,還是「爺爺你回來了」?! ^o^Stewart~惡龍->講! 14:09 2006年3月31日 (UTC)
這個4月2日再說呢~還是要放鬆一下的~--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5:22 2006年3月31日 (UTC)
我覺得惡搞文化不應該是一個幽默條目,而應該是一個正常的條目。希望這一條目永遠不要被放上這個模板。--mingwangx (talk) 17:00 2006年4月2日 (UTC)
剛才把爺爺您回來了看了一遍,發現這也是一篇正常條目。然後我到Category:惡搞文化底下挑了幾個條目看,其實也都是不需要掛上這個模板的正常條目。--mingwangx (talk) 17:14 2006年4月2日 (UTC)
惡搞文化這條應該要保持其中立性和嚴肅, 因為這條目是為了描述時下一些幽默的文化, 不過大家可以在此頁面連上不少的惡搞作品 ^^" 香港賓拉登 05:35 2006年4月15日 (UTC)

英文條目

看到了存在了一個月的全英文條目(夏奇拉),可否刪除?--鄧啟昌 01:54 2006年4月13日 (UTC)

已放置notchinese模板,如再無人翻譯,將被刪除--Hello World! () 02:15 2006年4月13日 (UTC)
至少分類是中文的。-無名無形 05:22:24 2006年4月13日 (UTC)
全文只有外連結名單中有一條是翻譯成中文,這種對中文版來說一點存在價值都沒有的條目應該可以符合快速刪除標準才對!(要看不會去英文版看嗎~_~")--泅水大象 訐譙☎ 05:43 2006年4月13日 (UTC)
最低限度都應先把第一段的文字翻譯了,才叫「翻譯途中」吧--Hello World! () 05:47 2006年4月13日 (UTC)
被我瘋狂削減到這個地步,應該可以去掉頂部模板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20 2006年4月13日 (UTC)
經Douglasfrankfort的出力幫助,目前條目似乎已夠格當一個bio-stub等級的小條目,我也支持將模版消除。不過,搞出這件事的(小?)朋友似乎不是只有創造過一條這樣的99.9%英文條目,並且一放就是半個月以上完全沒動手繼續,我也解決了另外一條(Matt Damon),大家有空時不妨多盯著一下吧!--泅水大象 訐譙☎ 07:14 2006年4月13日 (UTC)
我已經把模板去掉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1:47 2006年4月14日 (UTC)
還有這條T.A.T.u.Cybercavalier 02:15 2006年4月14日 (UTC)

16:38 2006年4月24日 (UTC)存檔

首屆維基年會--意向問卷調查

2006中文維基年會將進行一次全民意向問卷調查,目的是為籌辦年會治動作出規劃,主要是在估計人數、計劃預算、年會方向及安排住宿和膳食方面能有一個概數。希望大家不吝對問卷調查的內容提出意見^o^Stewart~惡龍->講! 14:07 2006年4月10日 (UTC)

問卷調查的通知發佈

在年會的問卷調查通知發佈方面,我們遇到有一些技術和方針的問題需要維基人和管理員的協助。以下是其中考慮的方法:

  1. 用戶頁 - 最初我們考慮在大家的用戶頁上發留言這個最有效的方法通告。但是考慮到中文維基有5萬個註冊用戶,不知是不是有什麼Robot幫助
  2. Email通知 - 不確定是不是人人也註冊了一個可靠的email account,另外誰有使用這些email權限?!
  3. 修改首頁 - 若可以設一小塊欄位,可以放在哪?!
  4. 修改公告欄(Template:Bulletin)
  5. 修改頁頂的Template:Sitenotice

請大家幫幫忙。^o^Stewart~惡龍->講! 02:53 2006年4月15日 (UTC)

我為通知的有效程度排序:

  1. 用戶頁 - 但缺點是沒有robot的情況下,要耗用大量人手和時間
  2. 修改頁頂的Template:Sitenotice - 人人都可見到,修改簡單
  3. 修改公告欄(Template:Bulletin)
  4. 修改首頁 (設一小塊欄位)
  5. Email通知 - 正如上面提及,不是人人也註冊了一個可靠的email account,況且不是人人都定期會check e-mail

因此我建議修改頁頂及公告欄。 -- Kevinhksouth (Talk) 05:04 2006年4月15日 (UTC)

建議修改編輯介面的間隔號

為免重覆,請參閱已移動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的討論。

台灣維基人的全國性社團章程草案修訂

現在命名投票正在轟轟烈烈的進行中。在此同時,請各位也來關心一下章程草案的制定。命名投票將在4月30日結束,在那一天開始,我們要開始章程草案的投票。請各位在那之前,多多把意見表達出來。到4月30日,章程草案的頁面就停止編輯,進行投票,為期10天的投票如果贊成多於反對,我們就用該版本向內政部提出申請,並同時譯為英文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報。
以下是章程草案制定的時程表:

  1. 即日起至4月29日:請幫助修訂章程草案(可以直接在章程草案上修改,也可以在討論頁中表達意見)。
  2. 4月30日至5月10日:章程草案暫停修訂,投票決定是否採用該版本。
  3. 5月11日起:
    1. 如果草案通過,即以此版本向內政部提出申請,並譯為英文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報。
    2. 如果草案沒有通過,開放編輯15天後,重新舉行第2次投票。

--mingwangx (talk) 02:46 2006年4月16日 (UTC)

多加模板吧

剛剛做了一個新的模板,Template:搜尋引擎,已經添加到搜尋引擎相關的條目中。覺得這樣直觀的模板有助於各個條目間的橫向聯繫。這方面英文維基做得比較全面(比如「黑客帝國三部曲」電影,雖然每部都有一個條目,但其實應該是緊密相連的,可以放在底層)。法文維基漂亮的模板也很多,角色扮演遊戲模板就是受法文維基啟發創作的。

最近會多製作一些有趣的模板,請大家多多提意見,不斷改進模板的水準~!--地獄牌咖啡壺 ~來杯咖啡慢慢聊~ 15:03 2006年4月16日 (UTC)

做得很漂亮!建議隨手加分類,見Category:維基百科模板。— fdcn  talk  2006年04月16日16:25 (UTC+8 00:25)
收到!下次一定不忘。--地獄牌咖啡壺-~來杯咖啡慢慢聊~ 15:35 2006年4月17日 (UTC)

要求解除User:Thomaslau的用戶頁面保護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我的朋友User:Thomaslau叫我在這裡申請要求解除User:Thomaslau的頁面保護和投訴User:Alltonight沒有在他的同意下胡亂在他的用戶頁面和對話頁加上封鎖字眼,並私自保護的他用戶頁面。--219.79.169.240 14:46 2006年4月16日 (UTC)

如果你真的是Thomas lau的朋友,麻煩你先勸勸他檢討一下他自己的所做所為。--百楽兔 14:53 2006年4月16日 (UTC)
請參見Wikipedia:封禁方針#如何封禁Wikipedia:當前的破壞#2006年4月。--Isnow 15:02 2006年4月16日 (UTC)
因為這位同學為了自己頁面上那兩句話而對我用戶頁進行的破壞,我投書到這位同學就讀的學校了。如果你真的是Thomas lau的朋友,麻煩勸勸他不要再有類似的行為,不然被學校處罰是小事,如果演變成法律上的訴訟,我想就不是鬧著玩了。--阿儒 | 這裡泡茶 15:22 2006年4月16日 (UTC)

另外希望以下的破壞ip不是同一位用戶所為。--阿儒 | 這裡泡茶 15:28 2006年4月16日 (UTC)

  1. 22:45 2006年4月16日,219.78.4.200 (貢獻)">219.78.4.200 (貢獻)被Alltonight (討論)查封(至到期22:45 2006年4月23日期滿) (解除禁封) (攻擊他人用戶頁)
  2. 14:35 2006年4月16日,218.102.124.224 (貢獻)">218.102.124.224 (貢獻)被Alltonight (討論)查封(至到期14:35 2006年4月23日期滿) (解除禁封) (Thomaslau所使用ip帳號, 在互助客棧進行破壞.)
  3. 03:42 2006年4月16日,203.218.150.227 (貢獻)">203.218.150.227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42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4. 03:40 2006年4月16日,203.218.150.227 (貢獻)">203.218.150.227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40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5. 03:38 2006年4月16日,218.102.0.0/16 (貢獻)">218.102.0.0/16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8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6. 03:38 2006年4月16日,218.102.166.60 (貢獻)">218.102.166.60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8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7. 03:37 2006年4月16日,218.102.166.104 (貢獻)">218.102.166.104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7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8. 03:36 2006年4月16日,218.102.193.76 (貢獻)">218.102.193.76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6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9. 03:36 2006年4月16日,218.102.171.16 (貢獻)">218.102.171.16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6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0. 03:35 2006年4月16日,203.218.150.175 (貢獻)">203.218.150.175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5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1. 03:34 2006年4月16日,218.102.124.224 (貢獻)">218.102.124.224 (貢獻)被Shizhao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4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2. 03:33 2006年4月16日,218.102.166.104 (貢獻)">218.102.166.104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3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3. 03:31 2006年4月16日,218.102.166.82 (貢獻)">218.102.166.82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31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4. 03:28 2006年4月16日,218.102.193.76 (貢獻)">218.102.193.76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28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5. 03:27 2006年4月16日,218.102.171.16 (貢獻)">218.102.171.16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27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6. 03:26 2006年4月16日,203.218.150.175 (貢獻)">203.218.150.175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26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17. 03:22 2006年4月16日,218.102.124.224 (貢獻)">218.102.124.224 (貢獻)被Wing (討論)查封(至到期03:22 2006年4月17日期滿) (解除禁封) (破壞)

2006年國共經貿論壇

2006年國共經貿論壇需要有大陸與香港的輿論意見補充。可能的話請兩地網友協助一下。--獵戶座 留言給我 05:53 2006年4月17日 (UTC)

已經添加-地獄牌咖啡壺-~來杯咖啡慢慢聊~ 16:39 2006年4月17日 (UTC)

18:42 2006年4月26日 (UTC)存檔

有人用proxy破壞 evchk.wikia.com

有人破壞 evchk.wikia.com,但他的IP位址是代理伺服器的,我們可以做到些甚麼?--Zeno 11:26 2006年4月13日 (UTC)

用代理伺服器的,應該是不能不登入就編輯的。(我就在英文維基吃過這樣的苦,因為我家的IP位址以前被人架設過代理。)可以請求管理員封禁。--卡庫拉迪 09:22 2006年4月18日 (UTC)

泡泡堂<-彈水阿給 合併完成,想灌灌水……正好想起對這兩條進行Cleanup中的一個問題。那就是怎麼連接都上不了Digicell的網站……

開始我以為是Template:BlockByGFW,但是後來Google到一些流言說Digicell倒閉了!這是真的嗎?因為GFW的關係,本人無法驗證,請各位幫忙。--卡庫拉迪 09:34 2006年4月18日 (UTC)

陷入財務糾紛,員工已經好幾個月沒薪水了。伺服器關閉中,辦公室被搬空。TVBS新聞對岸應該可以連吧,可以去看看。-orion
Digicell的老闆引狼入室,找了一個很會污錢的傢伙去該公司擔任董事,結果遭淘空(金額好像高達三億多台幣?不是記得很清楚...),這兩天新聞報導有提出來,應該算是個不小的金融事件!--泅水大象 訐譙☎ 16:13 2006年4月18日 (UTC)

08:15 2006年4月29日 (UTC)存檔

受難節

hi 我想問個問題 那麼..2006年既受難節係幾月幾日??

麻煩知道既話 send e-mail俾 eathertse@yahoo.com.hk

麻煩友上

誰的受難節?我的受難節是每日 :P 回正題,2006年的耶穌受難節是西曆4月14日--Hello World! () 17:24 2006年4月13日 (UTC)

不是4月16日,星期天嗎?--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20:17 2006年4月13日 (UTC)
星期天是復活節。聖經說耶穌被釘後三天自死者中復活。--Hello World! () 06:21 2006年4月14日 (UTC)

受難節是在星期五的,所以歐洲人又稱之為黑色星期五。Dr.Tam

"Good Friday"怎麼翻譯?是「黑色星期五」嗎?-無名無形 00:19:43 2006年4月18日 (UTC)
Good Friday 和黑色星期五並無直接關係,是穿鑿附會居多。在香港,Good Friday 只譯作耶穌受難節。--Hello World! 08:33 2006年4月19日 (UTC)

在英國還有一個流行的縮寫TGIF,「Thanks God It's Friday!" 終於要放假了!--方洪漸 02:37 2006年4月21日 (UTC)

關於圖片版權問題

已移動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英文百科六度封禁Brian Peppers條目,最後吉米威爾斯設為保護頁面長達一年

Brian Peppers是美國俄亥俄州一個長相很不好看的性侵害犯。他因為有亞伯氏症(Apert's Syndrome)而面部畸形。他的照片被公佈在俄亥俄州的電子性侵害犯登記系統(Ohio's Electronic Sex Offender Registration and Notification (eSORN) system)。大家一度以為這個是偽造的照片。

外部連結:[2]

不曉得因為什麼原因,維基百科創辦人吉米·威爾士六度封禁維基百科出現這個條目,最後還設定為保護頁面一年

這個條目已經被提名刪除投票六次。上一次是2005年12月。

Interwiki: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Brian_Peppers_(6th_nomination)

多位維基人不斷刪除這一頁,也不斷有人恢復這一頁。最後維基百科創辦人吉米·威爾士設定這頁為保護頁面一年。

Brian Peppers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This page has been deleted by Jimbo Wales, and should not be re-created until 21 February 2007 at the earliest.

Interwiki:en:Brian Peppers

刪除日誌:

01:40, 22 February 2006 Jimbo Wales deleted "Brian Peppers" (We can live without this until 21 February 2007, and if anyone still cares by then, we can discuss it)

外部連結:[3]

我唯一不想寫一條中文條目的原因是不想花精神。AirBa (talk) 14:15 2006年4月17日 (UTC)

人家Michael Jackson可是花了幾百萬美金,動了幾十次手術,才把自己弄成像是Peppers先生的弟弟。你有什麼好懶的? -- Toytoy 23:19 2006年4月17日 (UTC)
在中文使用者範圍沒有知名度,不應該被創建。如果僅僅因為其英文維基條目的爭議而收錄,則也不適合。關於英文維基的處理,有可取之處,即:存在極大爭議的條目應該被冷處理一段時間,之後人們更容易看清事情的本質。-無名無形 00:12:39 2006年4月18日 (UTC)
問題的本質不在於這樣做有沒有可取之處,因為對這個作判定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主要是這樣處理合不合規定,沒有規定的話,合不合慣例。提名6次沒有被刪除而被冷處理似乎說不過去。其實爭議根本不在條目本身。民主遠非完美,獨裁也並非無可取之處。難道應該提倡獨裁?--Ross 22:58 2006年4月18日 (UTC)
開源程序開發本來就存在獨裁,即善意的獨裁者(en:benevolent dictator),不是提倡不提倡的問題,是現實存在的。這件事情中,我認為多數民意反而含有惡意,拿人家的痛苦開玩笑的意思。-無名無形 23:30:49 2006年4月18日 (UTC)
I don't think everybody agrees on it. It is probably the purpose for the supreme court to exist to fight against manevlont majority opinion, but I do not think the Justices George. W. xxxx installed are serving the intention. Anyway, it is good that you have your oppinion and I have mine, that's the spirit of open source projects.--Ross 16:04 2006年4月19日 (UTC)
(跳回)我也不同意開源中的獨裁。不過在這件事上我認為這樣的獨裁可取,或者應該制訂方針規定存在極大爭議的條目內容應該冷處理一段時間,而不應該像現在這樣威爾斯跑出來充當獨裁者。-無名無形 00:25:28 2006年4月20日 (UTC)
完全贊同你說的後一種通過程序解決的作法。其實我也贊同你對這一條目本身的看法,但是我不認為就應該採取這種解決形式,這個事件本身和具體條目不是一回事。--Ross 05:01 2006年4月20日 (UTC)

米羅今天生日

米羅今天生日,台灣Google把logo換成米羅風格。點擊那個logo會用joan miro當關鍵字搜索。我們好像還沒有這個詞條。剛才趕緊建立一個小小作品:米羅。不過,要請大家幫忙充實一下。另外,米羅的全名怎麼中譯啊?要移動一下頁面。--mingwangx (talk) 01:32 2006年4月20日 (UTC)

胡安·米羅吧--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01:51 2006年4月20日 (UTC)

八榮八恥的變奏...一為嚴肅版, 一為kuso版

  • 西方民主(嚴肅)

以普世價值為榮,以專制主義為恥;

以尊重人性為榮、以剝奪自由為恥;

憲政法治為榮,以苛政人治為恥;

以保障人權為榮、以維護特權為恥;

以海納百川為榮,以打壓異議為恥;

選賢與能為榮,以選劣汰優為恥;

以真話直言為榮,以假語偽裝為恥;

以公私分明為榮、以借權謀私為恥!

  • kuso(惡搞)

8榮8恥(找時間大家分小組學習)

以熱愛本群為榮、以退出本群為恥;

以服從群主為榮、以背離群主為恥;

以提供信息為榮、以亂髮廣告為恥;

以辛勤灌水為榮、以偷偷潛水為恥;

以互相幫助為榮、以互相貶低為恥;

以經常上線為榮、以隱身離線為恥;

以愛護美眉為榮, 以冷落帥哥為恥;

以公開聊天為榮、以底下私聊為恥。


以上為User:香港賓拉登於19:00 2006年4月20日發表(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13:56 2006年4月20日 (UTC)代簽)

上述文字沒有簽名且內容無聊,建議刪除--Siriudie Talk 12:25 2006年4月20日 (UTC)
問題不大啦,互助客棧/其他現在是唯一可以用來發表無關話題聊聊天的地方了。管理員備份討論的時候如果覺得沒有重要性那麼把這段忽略就好了。--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13:56 2006年4月20日 (UTC)
大陸中國的網民評論[4]
  • 要以貪污為榮,以被抓到為恥
  • 鬼子有八八艦隊,我們有八榮八恥
  • 這叫後浪推前浪,山哥戴表只有3條,巴容巴齒有16條
  • 還是覺得傳統的忠、孝、仁、義、禮、智、信比這羅里八索的八榮八恥好。一個失去道德至高點的既得利益集團竟然教人怎麼做人,想起來就好笑
  • 討論討論這個滿好啊,現在的很多政府官員品德操行連性工作者都不如,只好把連小孩子都知道的廉恥觀再重新表繹一下咯
  • 有的根本不用學,有的學了也沒用,就像保鮮一樣。一歲一枯榮,一年一抽風,萬篇黨八股,東西南北中
  • 現實搞不定,就走精神路線.這不一向是我黨的特長麼.你竟然連意淫都不讓人家搞了,難道等他們自行了斷啊,太不善解人意了.
  • 哭笑不得
  • 我黨官員說就正氣浩然,做就卑鄙齷齪.我等要聽其言而觀其行. 國殤已然開始,不知崩潰的時候又有多少百姓要家破人亡.我心憂矣,彷徨不知所為.
  • 就這德行 連北朝鮮都不如 不論人家是被蒙蔽欺騙封閉洗腦幾十年 即使荒唐倒也情有可原 起碼對那什麼日是真誠的 試問這些所謂專家 有幾個自己是真信的 還腆著臉皮去教訓別人 典型分裂人格
  • 以後考起試來又多了一個題目了,靠,這個答案有八條,那就占了八分,也不錯啊...八榮有八條,八恥又是八條,加起來有十六條呢?一個題十六分,爽死你了。
  • 起碼這樣一來某些人再乾鮮廉寡恥的勾當時不會那麼大張旗鼓了
    • 你個娃娃就是天真。人家真要幹了什麼寡廉鮮恥的事情也有遮羞布啊,反正黨給的遮羞布多著呢,隨便扯一塊就能用
  • 過兩天會不會哪裡出個奇人,背上被他老母刻了「八榮八恥」?
    • 跟風:過兩天會不會哪裡出個奇人,小弟弟上被他二奶刻了「八榮八恥」?
  • 你弄出一個三,我弄出兩個八,二八一十六,我比你大十三!下一代的理論就是「一百零八榮,三百六十恥,再加上一千九百八十八個不榮不恥」。
    • 88種榮譽觀,其中12種稱黃金榮譽觀,24種稱白銀榮譽觀,剩下的是青銅榮譽觀. 有五種青銅榮譽觀經過磨練和沐浴"三個代表"的聖血後可以升級成為黃金榮譽觀

--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09:33 2006年4月22日 (UTC)

譴責shizhao的粗暴行為

shizhao,你的對話頁被鎖住了,只好先留到這裡,請管理員幫忙轉到shizhao的對話頁。

我並不是來破壞的,如果你覺得我前面改的太快了,請你先和我說一下,如果你的意見是對的,我自然會先停下來去討論,而且實際上我就是要去發表進一步的討論意見時發現被你封禁的,你的行為很粗暴。我抗議!請你道歉。--Pierre 13:40 2006年4月21日 (UTC)

對不起,忘了給你留言了。非常抱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9 2006年4月21日 (UTC)
沒關係的。--Pierre 13:53 2006年4月21日 (UTC)

年會標誌設計最新公告

請參看此^o^Stewart~惡龍->講! 22:12 2006年4月21日 (UTC)

我修改了維基百科的詞條

主要是引用Jimmy Wales的話,指出「維基百科是民主制、菁英制、獨裁制的混合」。--Pierre 09:07 2006年4月22日 (UTC)

中國條目的結構

感謝管理員解除了中國條目的保護。原來的編輯戰是因為條目的結構。我個人覺得應該把歷史、地理放在前面介紹。歡迎大家到中國條目的討論頁發表意見。謝謝!--Pierre 09:57 2006年4月22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