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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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十字路口行動核試
核大國主要是指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傳統的五個核大國依取得核武器的先後次序依序為:美国、俄罗斯(苏联)、英国、法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這些國家現同時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五國取得核武之後,乃與其他國家簽屬《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但是日後三個沒有簽約的國家: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亦進行了核試驗,成功開發了核武器。此外,以色列間接承認擁有核武。以上九個國家為可確認的核武國[1][2][3][4]。此外,南非雖然一度開發出核武器,但是在1990年代主動將其全面銷毀。
一度擁有較具規模的核武器研發項目的國家還有利比亚(2003年宣布放棄)、中华民国(1988年1月15日由美國私自會同國際原子能總署到核研所突擊檢查,並拆除研發設施)、大韩民国(於冷戰期間嘗試、後在美國壓力下放棄)、伊拉克(2003年伊拉克戰爭後放棄)等。目前伊朗也正發展鈾濃縮技術,被認為有朝核能武器化的方向前進的能力。
参考文献[编辑]
- ^ 核大國承諾消除核武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0年05月02日,BBC中文
- ^ 美國默認印度是第六核大國 賴斯親自督戰核談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5年07月22日,新華網
- ^ 朝鮮實際上已成為第九個核大國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5-01.,2006年10月11日,俄新網
- ^ 美俄英法中五個核大國發表聯合聲明 嚴防核武擴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8年05月12日,中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