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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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印
國民政府軍,係指1928年(民國十七年),中國國民黨率領的國民政府北伐勝利、定都南京以後,所統率的中國政府之武裝力量。其最高指揮機構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此一整體不包括江西蘇區紅軍,以及某些不承認國民政府的勢力控制的武裝力量。例外的是,汪精衛政府的軍隊也仍自稱「國民政府軍」,也有其「軍事委員會」。
中國抗戰勝利後的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中華民國憲法》頒佈,訓政即已經結束,軍隊理論上應該屬於國家,「國軍」一詞應當是更為合適的稱謂。但由於中國國民黨長期執政,直到1990年代末,中華民國政府仍常被海內外稱為「國民政府」,中華民國國軍有時仍被稱做「國民政府軍」,兼有「國民黨執政下的政府領導的軍隊」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