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 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男爵 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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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画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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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學家 启蒙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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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689年1月18日 法國波爾多 |
| 逝世 | 1755年2月10日 (66歲) 法國巴黎 |
| 主要領域 | 国家学说、法学、社会学 |
| 著名思想 | 三權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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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響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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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影響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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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是法国启蒙時期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
目录 |
生平[编辑]
1689年1月18日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特莊園的貴族家庭。1716年襲男爵稱號,曾任律師、波爾多議會議長、波爾多法院院長。常去巴黎居住,目睹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亂的衰敗現象,路易十五接位,由母后攝政,法國社會動盪依舊,孟德斯鳩記錄其見聞,積稿十年,於1721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1728年旅訪奧、匈、意、德、荷、英等國作學術旅行,實地考察其社會政治制度和其他情況。返國後專門從事著述,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院士、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1748年以27年的光陰出版《论法的精神》[1],全面分析了三權分立的原則。伏爾泰誇讚這本篇幅巨大包羅萬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1755年2月10日病逝於巴黎。
观点[编辑]
孟德斯鳩雖為貴族,他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於1787年的《美國憲法》、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的制定工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也完全否定了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教會、國會和貴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針見血地总結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2]
参考资料[编辑]
- ^ 该书最初由严复翻译时,书名译为《法意》。参见《严复学术文化随笔》(ISBN 7-5006-2775-0/C)之《孟德斯鳩传》。
- ^ 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
著作[编辑]
- 《波斯人信札》(Lettres Persanes,1721年)
- 《罗马衰盛原因论》(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1734年)
- 《論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
参见[编辑]
|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孟德斯鸠 |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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