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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エロ漫画镇?!

也许这已经是个被炒作许多次的冷笑话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镇的名字还满恶搞的(而且不是那里的人有心要这样搞的),很适合拿去伪基百科,只是现在在伪基百科要尽量少写一些黄色文以提升那里的恶搞品质,而且我现在没想到什么主意,所以就先等一下了;不过现在中文维基百科已经有这个条目了,就名叫Eromanga镇,大家可以去看看,也许大家可以帮它想个比较好的中文译名出来=_="

除此之外万那杜有个Erromango岛(发音和エロ漫画也接近),上面有个属于南岛语系的语族,就名叫Erromanga语族,Erromango岛和Erromanga语族有兴趣的人也可以考虑去写--KOS-MOS(和我联络) 2007年12月21日 (五) 13:03 (UTC)[回复]

说起来,成人漫画内容太少了。—Eky- 2007年12月21日 (五) 15:49 (UTC)[回复]
en:Erromangoen:Erromanga languages(色情漫画语)、en:Erromanga (ship)(放色情漫画的船!?)—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7:30 (UTC)[回复]
可能吧,有兴趣的人可以考虑开这些条目(当然不会叫色情漫画什么的,用色情漫画什么的开条目请去伪基百科=_="),另外感谢1j1z2兄对Eromanga镇的重定向^__^--KOS-MOS(和我联络) 2007年12月22日 (六) 03:45 (UTC)[回复]

Eromanga 伊罗曼加〔澳〕

Eromanga 埃罗芒阿岛〔瓦努〕

--Stomatapoll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16:09 (UTC)[回复]

台湾各总统候选人

随著台湾选举选情加热,两个候选人马英九谢长廷的内容也变成蓝绿战场,很多搞不清楚方针的人在那里乱搞。希望各位老手有空的时候能关注一下。像是马英九那篇,乱的跟垃圾堆一样。—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7:17 (UTC)[回复]

Orion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社群应当对两位候选人的条目多加关照,那两个条目很明显就是有马甲或党工在那里乱来,越写越糟。最好是仿照一篇非台湾的政治人物传记的格式彻底的重写。—Jasonzhuocn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20:55 (UTC)[回复]
建议直接保护,所有想修订的人应该在讨论页提出,达成共识后由管理员代行加上,否则应该会一直乱到520都不知道完结了没吧……—雅言对话 2007年12月22日 (六) 00:51 (UTC)[回复]

首页出现严重错误

新闻动态里“阿尔贝二世 (比利时)”却被低层连接到阿尔贝一世 (比利时),一个已经去世了70多年的人。--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22日 (六) 07:20 (UTC)[回复]

谢谢提醒,手误。—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7年12月22日 (六) 08:30 (UTC)[回复]

加油冲击16万

现在维基中文的条目数是158000,离2008年还有8天,有没有可能在新一年到来之前冲击到16万?—Hennessy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14:13 (UTC)[回复]

加油吧,虽然有点悬。2008年零时谁给首页截个图,有收藏意义。那个时候我肯定来不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2月23日 (日) 07:26 (UTC)[回复]

繁简转换问题?

“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向日本提出正式抗议。”
新闻动态这里,我在“港澳繁体”看到的不是“向”,而是“向”,这是转换错误吗? —翔风·艾伦·获加有事找我*^-^* 2007年12月23日 (日) 13:29 (UTC)[回复]

在MediaWiki的zh2Hant预设转换表中找到下面的转换:
"向日" => 	"嚮日",
不知是否跟分词有关呢?如果"向日"是通常不作转换的话,那我可以从预设转㧎表中移除它。--Shinjiman 2007年12月23日 (日) 14:52 (UTC)[回复]
这字误就出在首页,管理人宜马上处理—Xtctjames (留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13:15 (UTC)[回复]
我没听过嚮日,似乎是错误!向日葵就知道。--onsf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3:22 (UTC)[回复]
这好比错字就出在杂志封面,读者连翻都不用翻已经看到,丢大人。
维基的错字已经很多,我不停地改都改不完,条目内文的不说,首页即封面,内容有限,这么多人都守不住,光是让封面一个错字都没有也那么难... -_- —Xtctjames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4:25 (UTC)[回复]

关于1986年安徽学运

怎么这样一个重要的事件中文维基百科都没有的,当年胡耀邦都是因此下台的?我想编写,但是手上材料有限,在网上又翻来覆去找不到什么。有那位朋友熟知当年情况或者拥有资料的请告诉一声。—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尸横遍野 2007年12月23日 (日) 17:21 (UTC)[回复]

圣斗士星矢遭到IP使用者破坏中?

  1. 变成星
  2. 香港中文版的风波,那段被恶意修改为【目前香偿或更换。】?

P1ayer (留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05:22 (UTC)[回复]

Research Project

Hello! I’m KRLS and I’m making a Research Project to know which are the indicators that determine the quality of a Wikipedia. To find them all, I need you, as an experienced wikipedian, to answer this survey right here. This way, I would have the opinion of a part of the community about the indicators I’ve found and maybe, the ones I have not took in count. It won’t be very long, it’s a 5 minutes task. I need it before January 1st. The survey is written in English because I’m afraid I don’t speak your language. Thank you very much!

The survey: hereKRLS, 83.45.208.41 (留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18:53 (UTC)[回复]

Thanks for all and thanks for only one person that replied my survey, but I need more help. I need nine more zh:wikipedian than reply my survey, because I need more wikipedian for I will get my conclusions. If some people can translate my survey for this people than he doesn't know english langguage, I will be more happy. – KRLS85.58.231.68 (留言) 2007年12月28日 (五) 23:46 (UTC)[回复]

2007中国商业网站排行榜(知识获取)

测验你的地理常识

最近中文维基上的肃杀气氛似乎有点重,还是来点轻松的小玩意儿转移一下注意力吧!近日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线上地理常识测验游戏,我知道维基上有很多喜欢钻研各地风土民情的地图魔人,大家不妨抽空挑战一下平常在维基上磨练的实力吧!(纯粹诚心分享,不好玩或玩得很挫折时不要怪我喔……)—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4日 (二) 16:05 (UTC)[回复]

12级中完成了第10级,拿到38,220分,输在一些非洲、大洋洲及南欧国家的首都。—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5日 (三) 02:12 (UTC)[回复]
还蛮好玩的。我觉得最大的挑战是滑鼠插旗的精准度,因为地图实在太小了。--百楽兎 2007年12月5日 (三) 04:51 (UTC)[回复]
百乐兔可以尝试一下把电脑萤幕的解析度降低,我原本是用1680x1060的22"萤幕,纵使明明知道城市的正确位置何在,还是很少点中100km以下的距离,但是后来索性将解析度降到1280x960,在一样大的萤幕上东西变得超大的,所以很轻易就可以在低难度的等级点中50km以下的距离,分数累积特快。其实我觉得非洲跟南欧国家都还算好记,真正难的应该是大洋洲的岛国(地图上没有显示出形状,缺乏参考点,根本不知该点哪里),还有就是我发现高难度题里面出现大量澳洲跟纽西兰的城市(强烈怀疑作者是澳洲人),除此之外像是俄罗斯这种面积超大的国家也是很讨厌的,因为有些城市虽然不知实际位置,但至少国家小随便再国界里面乱点一通距离也不会差太远,但俄罗斯可头痛了,如果西岸的城市点到东岸去,分数还是零,可真是伤透脑筋呀……—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5日 (三) 05:50 (UTC)[回复]
我也是挂在第十关,不过我觉得这个游戏玩到最后几乎是在比看国家名字的速度,我犯最大一个错,就是把奥地利错看成澳大利亚,差了好像两万多公里。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5日 (三) 14:01 (UTC)[回复]
不用在意,差了超过2000公里之后那题就没分了,因此就算错得再离谱分数也不会有差的啦(笑~)Lv 12几乎都是在考各地的岛屿名字,常常太平洋大西洋乱点一通,好难!—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6日 (四) 01:29 (UTC)[回复]
LV 11。最大错误是把赖比瑞亚看成利比亚...。Handan等到答案出来才知道是邯郸...(我怎么知道中国有Handan这个地方??)。--Kerry (留言) 2007年12月6日 (四) 02:49 (UTC)[回复]
去月在facebook中玩,达十二级,分数57万多。最难的是俄罗斯,国境实在大长,估错了分数就很难再高。太平洋的岛虽不易中,也不会差太远。HenryLi (留言) 2007年12月6日 (四) 19:40 (UTC)[回复]
过关了,最后一关69839分,总分617402,鼠标不太灵活,否则应该可以更高一点的,只有一个科洛尔没有反应出来,点到南太平洋去了,不应该。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12月9日 (日) 06:04 (UTC)[回复]
去月在facebook中玩,试过两次达11级。最难当然是俄罗斯,另外就是有个挪威属地 Bouvetøya (布韦岛),我本来早就知道它在哪里,可惜一时记不起,就此中招。--Hello World! 2007年12月16日 (日) 04:27 (UTC)[回复]
游戏好玩,不过还是很少点中100km以下的距离。Ktsquare 2007年12月20日 (四) 04:50 (UTC)
的确不错。随口问,这个地图有没有香港?还有,我在玩第二三关的名胜时居然玩出了曲阜孔庙……--leeyc0找我2007年12月20日 (四) 06:27 (UTC)[回复]
中国大陆除了北京之外,曾遇过的题目包括上面有人提过的邯郸跟孔庙外,还有上海、广州、西安跟深圳,与历史建筑类的秦皇陵,但不是很记得曾经看过香港(台北倒是有,但台湾后边的‘Province of China’看起来有点碍眼~_~")如同之前提过的,如果老是点不中100km以下的距离,最好的取巧方式就是将萤幕的解析度调低玩玩看啰。—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22日 (六) 15:15 (UTC)[回复]
我还玩到了乌鲁木齐和布达拉宫,建议大家去尝试一下游戏下方其他的玩法,比如亚洲、非洲、各国首都什么的,更有挑战性。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12月25日 (二) 04:21 (UTC)[回复]
我达到 level 6,191017分。差 50 分才到 level 7 呢。其实很多时只是看国家名,再在其领土乱点一通...栽在辛巴威(津巴布韋)上了.... >.<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29日 (六) 00:47 (UTC)[回复]
恶补了大洋洲岛国的英文后,终于到了 level 10(417,779 分)。我竟把“尼日爾”、“尼日利亚”给混淆,真不值呢。发觉意大利、中国、英格兰的地方很易点中 100 km距离。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29日 (六) 11:45 (UTC)[回复]
尼日尔只是在尼日利亚附近。况且,两国的名称本都是“黑色”的意思。所以台湾把尼日利亚译作奈及利亚,就断绝了两国这种相同字源的关系(非洲以“黑色”或“黑人”命名的国家还有苏丹、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Hello World! 2007年12月30日 (日) 18:30 (UTC)[回复]
可惜这游戏只能用英文字母编写,否则我也写个中文的....(用中文写出乱码)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31日 (一) 00:42 (UTC)[回复]

集结号

一个字:!!!!!!!!!!!!!!!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8: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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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结号的观点似乎不应发表在此。—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5日 (二) 08:45 (UTC)[回复]
不知道阁下说的是电影烂还是我们的条目写的烂?如果是电影的话,这倒不能一棍子打死。如果是条目的话,我就要自责了,这是我写的。--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2月25日 (二) 13:50 (UTC)[回复]
当然是电影烂,听说首周票房就7000多万,太可怕了。可见不怕电影烂就怕宣传烂。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17:47 (UTC)[回复]
这个……我想非维基百科相关内容是应该被移除的,不过如果要我坦白说,我也觉得这电影烂……—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5日 (二) 17:56 (UTC)[回复]
Mukdener你也用心一点,发这没头没尾的一行文来讨论,很容易引起纷争的。—Jasonzhuocn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05:48 (UTC)[回复]
据我所知,集结号的口碑还不是这么坏吧。难道是因为宣传内战引起了台湾同胞们的不满?--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2月29日 (六) 10:38 (UTC)[回复]
非也。在我看来这片子纯属脑残。天朝出品必然和谐也。--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29日 (六) 11:20 (UTC)[回复]
台湾任何媒体都没任何宣传《集结号》的只字片语;Mukdener兄非台湾同胞。插句题外话,台湾1976年金马奖得奖作品,诸如梅花英烈千秋八百壮士等都出了DVD,有线电视也常见,只有描写国共内战(国民党正、共产党反)的香花与毒草(最佳男主角、最具表现时代意义特别奖)全面失踪,逛好久都买不到。--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02:53 (UTC)[回复]

我跟你们说,集结号根本就是借个内战的由头,实质是想圆冯小刚导演自己的美国梦。任何稍微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的人都看得出这片子赤裸裸的无耻,难道他是火星导演,竟然可以胡编乱造到如此令人发指的程度?用影片里的一句台词送给集结号的所有主创人员:你觉得你象美国人么?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17:28 (UTC)[回复]

我要澄清一下,我对“美式价值观”不但没有反感而且相当的心向往之。但是冯小刚这种做法完全是糟践中国历史,他竟然美其名曰“反战”,我吐啊吐啊,可是怎么也吐不习惯。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17:37 (UTC)[回复]
哦,我反正没看过,那麻烦你编辑一下这个条目吧。这种有争议的条目最适合拿到维基上来写。--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2月31日 (一) 12:20 (UTC)[回复]

香港新城电台节目调动

传闻她他她打到嚟!商业电台转到新城电台,如果属实,应该是香港广播界历史上第一次几乎原封不动迁移吧?
希望在香港的大家积极跟进。—翔风·艾伦·获加有事找我*^-^* 2007年12月29日 (六) 15:57 (UTC)[回复]

不是。新城电台的海琪的天空[4],和香港电台洪朝丰的节目,就曾相互对调过。-Hello World! 2007年12月31日 (一) 02:43 (UTC)[回复]

2008年新年快乐!!!

2008 Happy New Year

2008年新年快乐!!!祝各位事事顺畅,编辑愉快!!!—Iflwlou [ M {  2007年12月31日 (一) 16:23 (UTC)[回复]

在此小弟恭祝各位维基友能够享受新的一年,生活愉快,身体健康!-Fernandes(留言簿) 2007年12月31日 (一) 17:20 (UTC)[回复]
小弟恭祝各位维基人在新的一年生活愉快,身体健康!Ktsquare 2008年1月1日 (二) 16:45 (UTC)
Happy New Year !!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月1日 (二) 16:47 (UTC)[回复]
HNY!—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6:54 (UTC)[回复]
恭祝大家万事如意!→ 啰唆的阿佳 2008年1月1日 (二) 16:59 (UTC)[回复]
祝大家新年快乐啊!-雪修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22:00 (UTC)[回复]
在这里补祝大家新年快乐,并依照历年惯例,奉上特大号新年鞭炮一支。—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月2日 (三) 06:20 (UTC)[回复]
劲啊!—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06:25 (UTC)[回复]
新年快乐。大象拍的那支大鞭炮我冒挤看三年;“听说”明年不放了,不知道是真是假。--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3日 (四) 00:36 (UTC)[回复]
个人觉得言之过早,还有一整年的时间可以规划,现在说不放还太早了,目前的理由是高楼层今年要租出去了所以年底没办法放烟火,但我想不到为什么租出去就不能办,如果商机够的话,也不是不能取得承租者的同意继续办下去,相较起来,比较要克服的应该是烟火的变化性和交通了,挤了两年,这次没去挤就是这个原因。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3日 (四) 15:36 (UTC)[回复]
正确的理由是高层楼层的办公室出租后,大楼墙面不再有办法出租给业者作为长期广告用途(大家都知道去年是由Sony给包办了),因此缺乏放烟火所需的大笔预算而有可能叫停。但怪的是今年其实也没有长期墙面广告赞助商,烟火的主要资助者除了政府单位外,最大的金主其实是完全没有在墙面上打任何广告的中华电信,因此既然今年烟火放得起来,没理由明年没得办吧?当然,如果官方提供的预算够,要继续放下去也不是个问题才对。最后要补一句的是,那个Toyota的丑陋红色logo好碍眼~_~" —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月3日 (四) 18:18 (UTC)[回复]

嗯,稍稍迟了点,我也祝大家新年快乐了!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2日 (三) 06:46 (UTC)[回复]

似乎有点.....?!?!

202.40.218.3在昨天就对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香港中学会考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香港中学文凭等条目进行了7小时的手术,表面上似乎问题不重,不过,就是大删大改,所有的批评、风波(除了负面消息,还有冷知识)都不见了,就煞是奇怪!不会是对当局阿谀奉承的举动吧?!对这些采取减法编辑,似乎有点.....?!-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刘参阳下士官 (秘银支队)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1月1日 (二) 15:09 (UTC)[回复]

还有Special:Contributions/202.40.218.2,已部分回退。—Eky- 2008年1月1日 (二) 16:17 (UTC)[回复]
须要CU一下吗,看似有些内幕围绕……—Iflwlou [ M {  2008年1月2日 (三) 13:17 (UTC)[回复]
IP是公开了的,任何人都可以“CU”。这些IP都是来自香港大学的。但究竟是大学内的哪些人改(学生还是教职员)就不得而知了。另外,现时“删除内容要留下原因”好像应该只是不成文规定,也许是时候要将之写成正式方针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月2日 (三) 14:07 (UTC)[回复]

用户Winertai的账号可能被盗了

要不然他为什么突然发疯?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4:46 (UTC)[回复]

请问管理员大人,“发疯”及数日前某两位极资深维基人在地下所使用的“troll”“渣滓”算不算合乎维基礼仪?--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4:54 (UTC)[回复]
只要他本人没意见,我说什么都不能算不合乎礼仪。不用你操那份闲心。不要以为大家都像某人一样喜欢气急败坏的狂叫有本事你也如何如何。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01 (UTC)[回复]
你也一样挺爱管闲事的。在我看来你也经常气急败坏的狂叫你看不顺眼“正体”和港台译名的。--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5:09 (UTC)[回复]
我虽然有时也会气急败坏,但是不会管闲事,正体或港台译名不是闲事,而我用什么口气和Winertai说话则完全与你无关。你想借机会报复至少也要等他对我的言论表示异议之后。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30 (UTC)[回复]
没有吧?— (留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4:57 (UTC)[回复]
以我的了解,他不是那种追在人家屁股后面缠着不放的人。现在的表现不符合他的性格。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4:59 (UTC)[回复]
自以为是的人真不少,你以为你是心理医生还是狗仔队吗?--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5:05 (UTC)[回复]
我这人别的优点没有,三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不会自不量力过把管理员的瘾,然后灰溜溜的改名字。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那是签名,既不是用户名也不是姓名。你自己智商低只看签名不看实名是你自己蠢,关我啥事。倒是你又不经意流露出万能人心态,随便替他人想法做决定了。--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5:11 (UTC)[回复]
是吗?我说的人不是User:左图右史,所以也只有非常“善意”的假定一下你说的“你”不是指我咯。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20 (UTC)[回复]
中国人的差不多先生老毛病又开始了。用户名是4月13日改的,管理员是4月19日开始投票的。原来连日期都不调查就是Mukdener所说的中国学者的严谨程度啊。--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5:26 (UTC)[回复]

看来我有必要更正一下,某人大概是因为自觉以前的名声不太好,所以改头换面一下想混个管理员当当。怎奈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是管理员的料,改了名字也一样当不长久。总之,我对左图的改名历史不感兴趣,就算说错又如何?至于这位日文用户朋友,我说的真的不是你,请不要自作多情。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42 (UTC)[回复]

Mukedener的万能人心态也请收敛一点,别自作多情以为自己知道每个人心里都在想什么,希特勒史达林尚且没这本事,你以为你是哪根葱。你以为说错了又如何,不过更显示自己出错后的现眼而已。跟别人斗嘴,至少也要研究一下对方。不然这种错误以后还会上演呢。之前在地名译名争议中,你已经现很多次眼了。--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5:53 (UTC)[回复]
有火药味了,冷静冷静。--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7年12月9日 (日) 05:23 (UTC)[回复]

算了,不和他斗嘴解闷儿了。只希望Winertai的账号没被盗就好。也希望认识他本尊的维友能提醒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密码。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47 (UTC)[回复]

那位已经人间蒸发了的左图右史同学,如果你还能看见的话,请允许我作最后的回应:做人不能太无耻。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5:56 (UTC)[回复]

不好意思,那位左图右史同学就是我,如果改个名字就人间蒸发,你还真得罪了一票人。你愿不愿意最后回应是你的事,我管不著。但我很庆幸自己不拥有Mukdener这种任意替别人表达别人的心理想法的天才本领,因为这是独裁者的天份。这下我也能理解之前Mukdener在外国地名的争议中的发言了。--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9日 (日) 06:06 (UTC)[回复]

Dnssgh同学,你我虽然互相看不惯,但是我以为你还算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没想到得罪了一票人这种胆怯的话你也说得出口,汗颜啊。最后送你一句话吧:“虽千万人吾往矣”。希望你以后变得更坚强。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6:39 (UTC)[回复]

现在的Winertai只要被我纠正错误或反对意见就有可能触发类似歇斯底里(通俗定义)的状态,所以那确实是他本人,不是帐户被盗用。--百楽兎 2007年12月9日 (日) 14:24 (UTC)[回复]

喂,听你在胡扯。如果真是歇斯底里,那是因为看到我喜欢的维基被你这些似是而非的运作方式搞的七荤八素所激怒,我发现,如果我不淌这混水,我以后就见不到我以前喜欢的维基。看看你,你运用多少诡辩,赶走多少跟你政治立场与理念不同的维基人。我蛮自责的是,你赶走的其中一个人就是我发起讨论的User talk:Winertai#关于台北车站条目--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00:20 (UTC)[回复]
四字: 多善意推断^^"—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12月9日 (日) 17:23 (UTC)[回复]

幸亏你活在现代,否则你怕是一天也活不下去了。以前的书面语完全和口语脱节,遑论官话或方言了。象你这样只会方言的连秀才也考不上。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17:42 (UTC)[回复]

所以还是文言好,用字宽,不系于各话,少争拗。HenryLi (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09:57 (UTC)[回复]

新疆的维语使用率

有一位旧同学刚刚去过新疆回来。看她的网上照相簿,350张相片中,居然只有一张相有维语,其他的都是汉语加英语,甚至只有汉语。难道维语在新疆极不普遍吗?怪不得维族要不满了。—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7年12月27日 (四) 08:44 (UTC)[回复]

回族已说汉语了。至于维族,坚持不用汉语的,全都逃到了土耳其去?--Hello World! 2007年12月27日 (四) 17:25 (UTC)[回复]
哈哈,回族不说汉语说什么?“回语”?—141.76.45.35 (留言) 2007年12月28日 (五) 17:59 (UTC)[回复]
不可能,连新闻联播都是翻成维语再播。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7日 (四) 18:18 (UTC)[回复]
要注意你朋友去的是哪些城市,如果是乌鲁木齐、石河子等 (尤其后者是建设兵团建立的),维族人就很少。维族主要分布在南疆。—Whhalbert 感谢各位支持 (留言) 2007年12月27日 (四) 18:23 (UTC)[回复]
楼上正解。而且新疆很多城市里都是汉族占多数,维语可能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28日 (五) 02:33 (UTC)[回复]
是的,不过,南疆城市除了库尔勒,汉人都属少数,可能就百分之几的样子。北疆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汉人压倒多数,加之汉语是新疆各民族,维族,汉,回,哈萨克,蒙古族,俄罗斯族的共通语,所以汉语使用十分占优。现在维族人基本都会说汉语,很多人说流利得达到母语水平,完全听不出痕迹。当时我在国际大巴扎附近的一个派出所里报案时,一开口,那位接待我的那位维族干警大叔就听出我是内地人,连我都听不出来我的普通话与新疆汉人的普通话有什么区别。其实维族的人口在新疆也就40%,不是绝对主体。如果招牌都用维文其他民族的人看不懂,所以一般招牌都以汉语,或双语居多。这没有谁吃谁的意思,调查显示维族对国家的认同度比当地汉人还略高一点。除了少数基地组织和东突的恐怖分子,很少有人不满。—141.76.45.35 (留言) 2007年12月28日 (五) 17:59 (UTC)[回复]
那怪不得了。她与老公正是去北疆的丝绸之路旅行。--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7年12月30日 (日) 03:18 (UTC)[回复]

维语的标准语音本来就是南疆语,并不是乌鲁木齐口音,现在南疆的农村仍然有不会说汉语的人,但在新疆的其他民族,如蒙古人、哈萨克人、锡伯人则很少有不会说汉语的人。维族人说汉语有西北口音,不如蒙古人和藏族人的汉语标准,不过东北的蒙古人和朝鲜族人说的汉语是一口东北口音,四川、云南的藏族人说的一口四川口音的汉语。语言已经在互相通用,在吉尔吉斯斯坦有一个说一口陕西话的回族陕西村,当然他们都会说吉尔吉斯语,甚至许多人会说俄语。维语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语言之一,但使用共同语是一个生活方便的必然条件,没有听到在美国的华裔因为在市场必须使用英语而不满的。新疆北部有一个图瓦人的村庄,在家中说图瓦语,在学校学习蒙古标准语,出外使用汉语,图瓦是蒙古的一个分支,但语言不互通,这样的人学习外语更容易,正如南方人学习外语比北方人快。--方洪渐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02:35 (UTC)[回复]

  • 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一些搞笑的例子。口音是可以变的,而且主要受身边优势语音环境的影响。我家有一户维族邻居,他们说的汉语就是典型的东北话。我说的当然也是东北话,不过本来应该是黑龙江省的那种。但是上大学时,班级里的同学几乎都是辽宁人。结果我的口音就发生变异了(哈尔滨话和辽宁话在我们听来差别很大的)。现在我在广东,经常被人误以为是辽宁人......>.<--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29日 (六) 06:42 (UTC)[回复]
辽宁口音变化也很大,你是学的辽北口音还是辽南口音?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17:32 (UTC)[回复]
这我可不知道...--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31日 (一) 12:33 (UTC)[回复]
大连口音类似烟台的山东话,不过现在大连市内的人都说正宗的东北话,不说山东味的大连话了。--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01:28 (UTC)[回复]
没感觉,我的表哥表弟在大连呆了才几年,口音都有大连味了。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月9日 (三) 12:49 (UTC)[回复]

页顶新的捐款呼吁

今天中文维基百科页顶多了一句“俾维基百科一份新年大礼啦! 就系今天, 已经有多过US$ 50,000 既钱由人地赞助啰。”,似乎过于粤语口语化了。难道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吗?—沙田友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5:58 (UTC)[回复]

我显示的是“给维基百科一份新年大礼! 今天, 已经有多于US$ 50,000 经别人赞助。 ”,不知是不是港澳繁体的问题?—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2日 (三) 16:03 (UTC)[回复]
我使用“港澳繁体 (zh-hk)”而不是“粤语 (zh-yue)”呀,怎能在港澳繁体写粤语?烦请管理员尽快改回与台湾正体一致。—沙田友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6:05 (UTC)[回复]
中文翻译不知所云,原句是“Today, up to US$ 50,000 will be matched by an anonymous donor.”“今天所得捐款,一位匿名者会作最多5万美元的等额捐助。”--Stomatapoll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6:23 (UTC)[回复]
原本的意思应该是今天某位用户的捐款将会使总额达到50000美元吧。—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2日 (三) 16:37 (UTC)[回复]
Stomatapoll翻的是对的,换句话说,今天US$50,000以内的每一笔捐款,该匿名赞助人都会捐出等额的金钱。--百楽兎 2008年1月3日 (四) 15:54 (UTC)[回复]
那就是我错了,不过如果这样的话,那首页维护就有些太不认真了……—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3日 (四) 16:32 (UTC)[回复]
不是每一笔捐款,是今天总额在五万之内。另外Zealotzuo的签名太长了,最好使用模板。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月4日 (五) 01:06 (UTC)还是不对,原文这句话说的也不是特别清楚。我的理解是,今天有匿名人士捐款,将对总捐款额翻倍,而不是今天的捐款翻倍,前提是总额度不超过五万美元。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月4日 (五) 01:21 (UTC)[回复]
我用的是模板替换,全用模板的话伺服器负荷会增加吧。—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4日 (五) 03:50 (UTC)[回复]
所以Mukdener的意思是“匿名赞助者的总预算为US$50,000”,这么解释也颇合理。--百楽兎 2008年1月4日 (五) 04:31 (UTC)[回复]

“俾维基百科一份新年大礼啦”←关于这句,先不谈用上方言口语而非书面语这问题了,即使要写粤语也用错字,粤语里作“给予”解的“畀”应该用“畀”而不是“俾”。“俾”是文言词,跟“使”同义,也经常跟“使”并用(旧式半文言的尺牍经常“俾使”连用)。

粤方言的“畀”,即鼻子的“鼻”字的下半截。“自”字本来是“鼻”的本字,象形字,后假借去给作“自己”这义项用,原本解鼻子的义项就另造新字,在原本的“自”字下面累加一声符“畀”成形声字(是的,粤语保留了很多古音)。

总的来说,粤语里作“给予”解的“畀”用了“俾”是字误,作为一部工具书,不应该出现字误。

再者,窃以为,书面环境就应该用书面语,突然冒出粤方言很突兀(虽然我是粤人)。—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5日 (六) 10:35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的明显错误

呐喊骆驼祥子围城这几本书怎么被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了?—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4日 (五) 10:42 (UTC)[回复]

“我的最爱”

可否在页面上方(参数列表那一行)加一个“我的最爱”,收集用户最喜欢的条目吗?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8年1月4日 (五) 13:23 (UTC)[回复]

请参考Help:用户样式自行设定。—Isnow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15:03 (UTC)[回复]
你可以把监视列表当作“我的最爱”来使用,或者把你喜欢的条目连结写进你的用户页中。--百楽兎 2008年1月5日 (六) 01:39 (UTC)[回复]

User:影武者最近似乎又开始以马甲活动,这应该已经违反了检察官做出缓起诉处份的附带要求之一(一年内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另外缴交悔过书之类的要求该人是否有照办?—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16 (UTC)[回复]

先查查傀儡的使用历史,玆事体大。—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19 (UTC)[回复]
他一直就没有停止以马甲继续活动。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06:51 (UTC)[回复]
下一个永远猪头皮公敌→发表恐吓案的结果毛周朱全民公敌潘氏英惠世涵阮无疆世界之王我是传奇:从未停止过。—Eky- 2007年12月16日 (日) 07:07 (UTC)[回复]
最近三个:传奇黎利阮光雄Eky- 2007年12月29日 (六) 16:02 (UTC)[回复]
相关还有潘仲魁林进兴越南民族英雄。—Isnow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16:42 (UTC)[回复]
相关还有User:李大师。—Isnow (留言) 2008年1月5日 (六) 23:42 (UTC)[回复]
相关还有User:大师User:越南英雄。—194.83.71.179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1:23 (UTC)[回复]
相关还有User:中国超人--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3:52 (UTC)[回复]
既然如此,不必留情了,他不守规则,我们亦不必客气,我们就此决议,是否要求检察官起诉User:影武者。—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6日 (日) 10:11 (UTC)[回复]
  1.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6日 (日) 10:13 (UTC)[回复]
  2. (+)支持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11:42 (UTC)[回复]
  3. (!)意见:他确实一直没停过,但新傀儡也都很收敛。我比较倾向有违规发生时再来告发。--百楽兎 2007年12月16日 (日) 14:40 (UTC)[回复]
    1. (!)意见:虽然我不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但既然闹到采取法律行动,且检察官也提出缓起诉处分,那么相关人士岂非该恪遵其附带要求呢?猜想禁止编辑一年本来就是检察官略加惩戒之意,如果说不能遵守,不就毫无达到惩罚效果?—雅言对话 2007年12月16日 (日) 21:35 (UTC)[回复]
  4. (+)支持--Wing (留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21:36 (UTC)[回复]
  5. (+)支持:支持进行身份确认,如有犯规的行为就应该呈报有关单位去处理。新的傀儡表现收不收敛是一回事,但因为检察官的缓起诉是有法律强制意义的,因此不能说只要表现优良就不需去遵守,否则会有点像是某杀人犯杀了人之后,因为表现优良没有再杀第二个人,就可以不用坐半天牢的意思一样(就算是提早假释,好歹要坐满超过一半的刑期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17日 (一) 02:54 (UTC)[回复]
    1. 用杀人来比拟有点太过头了,这种刑罚之论应本于合理的比例原则。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我反对依法行事或要为其说情,而是觉得现代法律是以矫正为目的,期望能收悔改之效,以现在的情况及我个人的容忍度而言也还算是有效而且能容忍的范围。既然目的已达成,告不告发便只不过是一念之间,等故态复萌之际再行动也不算迟。--百楽兎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07 (UTC)[回复]
“缓起诉”这个逞罚方式原本就已经体现了对于罪行与逞罚间的比例原则,就是因为在网路上恐吓人不是大罪,所以受到的处罚是禁止上维基百科活动而不是罚钱或是抓去坐牢。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连一年内禁止编辑维基这种小事都做不到,很难令人相信当事人心里有受到逞罚的感觉而对于自己的言行更知道负责(尤其是超过一年之后是否恢复原样?)还有,法律与刑罚除了是要矫正犯罪者的行为外,本身也必须具有吓阻犯罪的作用。好吧,或许杀人罪感觉太严重了,那酒后驾车如何?难道酒驾被抓后,只要一年之内乖乖的不要再犯,就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逞罚吗?有悔意跟必须对已经犯下的罪过赎罪,基本上是两回事,如果不是有法律在中间把关,以后大家岂不是先犯了罪再来守法就好,那这样的世界还有秩序可言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33 (UTC)[回复]
诸位可以参考一下虎儿当时的贴文: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存档/2007年11月#关于影武者恐吓案的结果。—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8:38 (UTC)[回复]
我完全明白象兄的想法,我也不是在说象兄的观点有错或要说服任何人接受我的观点。“乡愿非仁”的道理我不是不懂,我只是表达“以现在的情况而言,我宁可多等一下时机”的想法而已。当然我也相信影武者现在的做法已不是很多人所能容忍的,即便如此,我觉得大家仍不妨仁至义尽地发给他最后通牒。--百楽兎 2007年12月17日 (一) 08:46 (UTC)[回复]
我也想说明一下,我只是在阐述对于此事件的建议作法顺道提一下个人对于法治的看法,绝对是100%的理性讨论,别介意。不过,我也同意在有发出警告是有必要的,毕竟所谓“不教而杀之,谓之虐”,但遵不遵守就要看当事人的领悟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2月17日 (一) 09:01 (UTC)[回复]
我均同意百楽兔泅水大象的意见,折衷方法是:先给他最后通牒,限留言三日之内要他回这里解释,缴交悔过书(这叫“仁至义尽”好了),否则就交要求检察官起诉影武者,不予留情(这叫“不教而杀之,谓之虐”),请问各位是否同意?—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7日 (一) 09:27 (UTC)[回复]
刚刚打了一篇整个不见,惨,只好扼要说明一下,违反缓起诉负担,是由检察官职权或告诉人声请去撤销缓起诉,而检察官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其中又涉及要check ip,除非是知名案件或是检察官自己有上维基百科了解影武者的编辑模式,否则基本上还是由要告诉人去声请撤销,也就是说只有当初去告的那个人可以声请。缓起诉不是刑罚,所以以杀人或酒驾来类比比较不适当,这两种案件只要判决确定,除非是缓刑,就一定要执行,“只要一年之内乖乖的不要再犯,就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逞罚”,在缓刑或缓起诉的情况就可能发生,违反缓起诉负担是否要撤销,让检察官再侦查、起诉,告诉人有决定权,检察官有裁量权(检察官是依职权撤销),所以也不能说不去撤销是违反法治的。
不过我倒不是反对告诉人去声请撤销,这是他的权利,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检察官的缓起诉处分就是“教”了,现在直接去声请撤销也没关系,如果影武者有在看这里的话,可能要告诉你,台湾很多人不太懂我们的缓起诉制度,以为那就算处罚完了,其实那只是留校查看而已,整个案子还没有结,我建议你不要因小失大,你当初恐吓的情节算严重了,万一重新起诉,可不是目前这样而已。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10:00 (UTC)第一次更改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10:51 (UTC)[回复]

我不要看他的悔过书,只要他“服满刑期”照样可以换马甲回来编辑。但是在这期间我不想在维基百科见到他的任何痕迹。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8日 (二) 04:19 (UTC)[回复]

是否起诉这种事应该让当初报案当事人自己决定吧。至于他的马甲,如果确定了就封禁,有违规就惩处,一切依照规定办理。—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05:17 (UTC)[回复]

我已经联络他的律师,并请他的律师来看看这边大家的态度,律师已回信说会再次提醒他,并请他父亲多加留意。在我与影武者实际接触的经验中,影武者是一个生病的人,我非常希望他可以早日康复,对于他的所做所为我个人比较同情。但是国有国法,我也呼吁影武者,不要滥用您的病人身分,不要辜负维基社群对您的同情与善意,在这段缓处分期间内,好好遵守检察官给您的命令,并且好好治疗,离开维基百科一段时间,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9:25 (UTC)[回复]
有其他意见的请继续提出,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01:51 (UTC)[回复]
要小心 “世良田” + 德川幕府家族人名 的用户名称搭配。因为影武者曾经在日文维基都试过用这类型的人名作出破坏。不过,我希望他会利用这些新的名字来成为“白影武者(即是从良的影武者)”,如果见到这种名字就暂时观察一下,如果他要改过自新的话,就给他机会,如此而已。他一建立这种用户的话,就会是一种“我在此”的暗号,那时,大家就会心领神会。—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刘参阳下士官 (秘银支队)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7年12月23日 (日) 07:25 (UTC)[回复]
虽然不知道她(依马甲潘氏英惠看)都做过什么事,但User:影武者好像对越南历史有一定了解?的样子。我对越南历史有一定兴趣,如果她真的有所了解,倒是希望她在这方面能好好发挥一下(在不违背各种守则的情况下)。—Zhxy 519(联系) 2008年1月2日 (三) 08:44 (UTC)[回复]
讲到越南历史就要批一下,影舞者写的越南历史非常糟糕,甚至还错接战国时期的越国和越南的关系,将许多错误的内容添加到条目里面。因为影舞者的影响,现在中文维基百科的越南历史条目跟主流的越南历史介绍在架构上有根本性的差异。例如历史条目应该分为XX时期、某某时期、某某朝的断代史写法,现在的条目却因为影舞者在过去持续的发动编辑战让文章架构成为从XX独立、从某某独立、从某某独立这样怪异的架构。写的糟糕就算了,骂人也毫不客气,甚至写信威胁社群的成员,罄竹难书,多说没有帮助,我诚心希望影舞者能够早日康复,未来以健康的心态再来参予维基百科。
另外,请特别留意林进兴这个帐户,这是台湾很常见的名字。因为这与高雄的现任立法委员同名,同时也是林进兴医院的院长,现在正退出民进党参选下一届的立委,很知名。也请管理员特别留意这个帐户的行为。

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16:45 (UTC)[回复]

已申请改名,参见Wikipedia:更改用户名#User:林进兴。—Isnow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18:40 (UTC)[回复]
已永久查封。—Isnow (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20:49 (UTC)[回复]

“他”都做过什么事?光威胁杀管理员、用户就很夸张了,大家还是尽量保持距离以策安全。话说他最近又开始申请一些人身攻击的ID了,结果这些ID被砍掉,他又把这些ID留在疑似他自己的马甲用户页上。以前聚会时见过他一面,他那时已经不太稳定。我觉得为了他自己好,他还是远离维基这个压力源吧,以免又爆发。—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1:50 (UTC)[回复]

影武者在使用马甲帐户方面真的是创意十足,举凡申请侮辱他人的用户名、移动别人的用户名,甚至申请帐户来“展示”被保护的侮辱性用户名称……等,中文维基号称有30万已注册用户,我甚至怀疑其中影武者有没有占了5千、1万。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及个人状况如何?有没有办法约束他的行为?不过无论如何,联络他的律师应该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认为应该是考虑搜集影武者违反不得编辑维基的证据,具状或行文检附给检察官的时候了。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3:26 (UTC)[回复]

他什么ID不好选,选了个林进兴这么一个被民进党开除了三次以上的活宝。—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6:19 (UTC)[回复]

我什么时候成为User:影武者了?本人既不改姓也不改名,的的确确是台湾共和国最伟大的立法委员──林进兴是也!—林进兴 (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12:23 (UTC)[回复]
那是不可能的。台湾立委选举,候选人个个忙到没时间睡觉,会跑到这里来?而且林进兴对他的家庭状况从不避讳,哪像你这样畏首畏尾的。只要check user就知道你是谁了,建议你为了自己好还是远离这里吧,这里给你的刺激太多了。—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14:13 (UTC)[回复]
……第一台湾不是共和国,第二林进兴不是最伟大的立法委员,第三哪里会有立法委跑到维基上四处攻击人。—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8日 (二) 15:23 (UTC)[回复]
冒称在世人物又是一条犯罪,请他自己保重了。--百楽兎 2008年1月9日 (三) 02:20 (UTC)[回复]

不论如何,我希望可以看见“白影”的驾临。若果虎儿对“实影武者”(即真人)的描述属实,“实影武者”所染的病可能与外貌相关,或者改变了他的生活模式,总之都应该是长期病患。而且,实影武者可能因此受到各种形式的欺凌,与此同时,他知道了维基百科的“共笔”概念之存在,就希望可以在维基社会得到慰藉(以弥补他在现实世界所受的伤害),以及“编辑的自由”。这可能是他第一次受到封杀的时候:他的编辑被回退可能就是他崩溃的原因,这与他心目中的维基存有矛盾。之后,他竭力维护他编辑维基百科的自由,却屡次被否认。他受到第二次的封杀,就开始钻起牛角尖来,直到现在。现在,这个问题就像已经正在远端转移癌症一样,近乎不解。我希望这里有间黑男一般的医师将癌肿切除。将黑色变成白色,再将白色变成彩色。以上的叙述纯粹是直觉假设,却有一语中的的机会。—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刘参阳下士官 (秘银支队)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1月11日 (五) 13:37 (UTC)[回复]

又出来个无牌的维基科心理医生及威龙闯天关型的无照地下律师,(周星驰台词:“请问在衙门上“(直觉)假设”一下,犯了什么罪”?秦沛台词:“没有罪”。)个人认为这些公开式的社群讨论,应多些建设型建议,少些揣测,多一些善意,少一些揶揄,多一些维基观点,少一些法律字眼,上述有些维基朋友所用字眼,除了更激怒当事者外,看不出对事情有哪些帮助。最后,我也呼吁影武者,维基只是一个网站,来到一个极度不欢迎你的网站,那有什么意思呢?--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5日 (二) 01:00 (UTC)[回复]
阁下误会了。我不是心理医生,更不是地下律师,还有,我只是归纳出之前的资料作出善意推定而已,我只希望影武者是受害者,那么他就可以得到原谅,仅此而已(只是希望他可以在不犯罪的情况下在这里获得社会的辅助)。你说得没错,维基只是一个网站,不过,就是社群的缩影。并不是没有犯人从良的例子……不过,如果影君仍然执迷不悟,继续钻牛角尖的话,就不是使自己可以重投怀抱的做法。—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刘参阳下士官 (秘银支队)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1月16日 (三) 10:10 (UTC)[回复]
恕我愚昧,“以弥补他在现实世界所受的伤害”、“崩溃”等字眼,看不出是善意推定。--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1:40 (UTC)[回复]
这样,就希望阁下反恕我的愚昧,我看不出自己的言辞之中有恶意,我只是希望以“影在现实世界是受害者”的角度假设全案的开端,如果这假设成立的话,就有望可以使影改邪归正(我都不希望再继续说下去,此处通常会是争端的开始)。—维基军队63749号队员--刘参阳下士官 (秘银支队)太阳三角勘测太阳三角光棱动态名数之孽镜事相之孽镜2008年1月17日 (四) 12:37 (UTC)[回复]

戏虐→戏谑

就在首页,我想给改,但保护了,不让我改,谁来改?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09:09 (UTC)[回复]

有管理员在吗?—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09:10 (UTC)[回复]
SI君已修正了,thx!
最近首页出现错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要求一部工具书没错字,是一个很基本的要求,内文做不到已经算了,首页好比书刊的封面,报纸的头条,错在封面,比错在条目更丢人,希望大家一起注意一下这情况。—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0:15 (UTC)[回复]
同意。以前在新条目推荐中见到不只一次将“哪个”错写成“那个”我就感到气愤了,幸好近期都没有再写错了。首页是第一个让人看见的页面,绝对不可以容许有任何错误。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月2日 (三) 14:15 (UTC)[回复]
Kevinhksouth君如果也关心错别字问题,不妨到这里来支持一下吧:)—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3日 (四) 08:57 (UTC)[回复]

其实以前在这里曾经发起过更详细的关于错别字的讨论和处理建议的,诚如Simon And Garfunkel的名曲"The sound of silence"说的:"But my words, like silent raindrops fell...And no one deared" ^^"—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5日 (六) 10:27 (UTC)[回复]

  • 看到xtcjames兄如此辛勤的修正错别字确很感动,但我对阁下所留下的编辑摘要实在未能认同。在撰写条目的过程中偶有笔误实在是平常不过的事,即使是堂皇的出版作品也可能有不少错漏,难道就没有出版的资格了吗?

阁下就濒危/频危所作出的回应,甚么叫“修正笔误,中文水平都濒危了,还敢撰写中文百科全书?”—LokiTalk 2008年1月11日 (五) 07:24 (UTC)[回复]

“在撰写条目的过程中偶有笔误实在是平常不过的事,即使是堂皇的出版作品也可能有不少错漏”←这种有不少错漏的“堂皇”出版作品是怎样的一种“堂皇”法?这述句好比“一头长长的短发”或“一头乌黑油亮的金发”那么不好解。
满纸错字你好意思叫“堂皇的出版作品”!
对某种文化水平的人来说,把笔误视作平常不过的事是有的,但对散文作家来说,他们对自己的要求会稍高于你,学术文章的作者的要求会更高,对工具书的作者、校对、编辑来说,好意思说“笔误实在是平常不过的事”……如果这是个受薪职位,你早给开除了。
可能正因为这里的都是义工,所以你觉得可以马虎点吧。
即使我去当志工给慈善机构扫地,我也会先确保自己有能力打扫干净才去做,如果我无法给人家打扫干净,我就没资格堂这个志工,值得谴责,道理就这么简单。
至于‘甚么叫“修正笔误……”’,字面意思。
“字面意思”你懂吧?
你引出来问那句,我左看右看都觉得意思已经很清楚了,想不出如何把它解释得更简单了,如果你懂,就不要问我了,如果你不懂,也不要问我。
有精神和工夫追看我的修改纪录,不如把这副精神和心思用在去改善条目上吧。那些字你看著不喜欢,你别追看人家修改纪录就不会看到了—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12日 (六) 13:18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之前是不是有结怨,不过我看了Loki的回应,似乎人家只是对你那段的态度不能认同,倒也不是否定你的行为,何况他还称赞你对改错字的贡献呢,似乎没有必要用如此严厉的口气回应吧?对了,“我就没资格‘堂’这个志工”的意思是指?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12日 (六) 13:34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之前是不是有结怨”,之前该没有,现在也许有了,行不行?
“我看了Loki的回应,似乎人家只是对你那段的态度不能认同,倒也不是否定你的行为”,工作,要么就做,要么就不做,我知道自己在做些甚么,不需要些不参与的在旁边咀上肯定。我对他追看别人修改纪录的行为也不能认同(如果是系统保安工作者工作上有需要,倒情有可原,否则跟我的a/c干嘛?我又不是黑客),只是这里的系统容许这样做,所以谁不惹我,我也不会主动指责非工作需要而追看人家a/c这种无行为的。
“何况他还称赞你对改错字的贡献呢,似乎没有必要用如此严厉的口气回应吧?”,同上,做就做,不做就别碍著,要做的事就是要做的,不是要为称赞。要称赞,去投票区称赞选民好了,以后搞政治斗争时,要罢免谁谁谁时好拉票,这游戏我就不参与了。
‘对了,“我就没资格‘堂’这个志工”的意思是指?’你又跟他一样来明知故问,意思就是我打错了字,我没资格当这个志工,我值得谴责,好不好?给你抓到辫子,算你赢了好不好?开心了吧?把这副抓辫子的精力用在改善条目上可以吗?
省得你们没完没了,我一次过声明:谁不支持、参与我的工作,我都不会怪他的,大家就别对话,省得吵架就是了。不过不来帮忙还要来指指点点的,再来一百个我也是这副咀面回应。
这个站有两种工作,一种是改善条目,一种是跑去管人。诚如前述:“有精神和工夫追看我的修改纪录,不如把这副精神和心思用在去改善条目上吧。那些字你看著不喜欢,你别追看人家修改纪录就不会看到了”,我就是粪坑,谁要追著我嗅,然后大喊:“好臭啊!好臭啊!”,活该沾一身粪。—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13日 (日) 10:46 (UTC)[回复]

关于File:Aiguojiangquan7.jpg这张图片

有人说,这张图片内的物品,是由台湾银行所发行的,就算超过五十年,此张图样之版权仍属于台湾银行,且现在台湾银行仍然存在,所以应该要从维基共享资源中删除(因为仍然有违反版权之疑虑),不知道各位意见如何?--竹笋弟弟 (留言) 2008年1月7日 (一) 05:26 (UTC)[回复]

台湾规定:法人为著作人之著作,其著作财产权存续至其著作公开发表后五十年,所以在台湾应该是没问题。不过美国似乎不接受他国较短时间的规定。根据美国的规定,必须发行七十年以上。—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7日 (一) 08:03 (UTC)[回复]
那香港政府一百二十五年的年限又如何?国际版权法如何处理不同年份?HenryLi (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09:3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伺服器在美国,基本上是以美国的法律为准。所以超过50年未满70年的作品可能不得收到共享资源。—Ellery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01:03 (UTC)[回复]
哇赛,那这样,我应该要要求删除这个图片档案了才对,因为如果不接受短期的话,这样子的争议,我宁可不要介入。--竹笋弟弟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01:34 (UTC)[回复]
还是建议您先在共享资源那边的commons:Commons:Village_pump(相当于互助客栈)问看看。—Ellery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03:40 (UTC)[回复]
问题来了。我想不只是美国法律的问题,应流涉及国际版权法怎样处理。如果因为一边严一边紧,即是寛国可以拿严国的东西任用吗?—HenryLi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16:46 (UTC)[回复]
据我所知,国际上伯尔尼文艺作品保护公约,都是根据发布的所在国的法律加以保护,如果是在台湾发布的,台湾的法律是50年,所有国家都可以在50年以后用。如果在美国出版的,美国的法律是70年,所有的国家都必须在70年以后用。但没有参加伯尔尼公约的除外,在他们那里发布的其他国家可以不顾及其版权,他们也可以任意使用其他国家的有版权作品。各国法律参见这里--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01:26 (UTC)[回复]

美国不是不承认该公约?所以任何在他国已经进入PD的作品,在美国不见得是PD,在美国要变成PD一定要超过七十年(这是米老鼠条款)。维基共享还为此发起连署。—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6:24 (UTC)[回复]

有关外部链接PDF的图示

现时预设的外部链接PDF图示好像小了一点,不知道能否仿效英文维基将图示改为呢?原始码可见英文维基的en:MediaWiki:Common.css。—Lkopeter (留言) 2008年1月7日 (一) 09:16 (UTC)[回复]

William Jefferson "Bill" Clinton

举个例,克林顿原本叫“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但很多时会写“William Jefferson "Bill" Clinton”。本名没有 "Bill",但我们称呼克林顿时还是要加上 "Bill"。想问这是怎么来的?(还有很多同类例子)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8年1月8日 (二) 09:38 (UTC)[回复]

BillWilliam的昵称,其余放在引号内的名字都是昵称。—Quarty 2008年1月8日 (二) 10:28 (UTC)[回复]

像“Richard”的昵称是“Dick”这类的。—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8日 (二) 15:32 (UTC)[回复]

外国人名中有这种加括号的,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如上面提到柯林顿的状况那般,是标准的简名;另一种是正牌的昵称(例如杰布·布希的昵称‘Jeb’,并不是常见的简名,而是本名John Ellis Bush三字的缩写);再来就是军队或警队中常见的代号(call sign),例如汤姆·克鲁斯在电影《Top Gun》中的代号‘Maverick’(犊牛);再来就是混黑道或干江洋大盗的人常有的别名(像是传说中横扫美国西部的强盗头子水牛比尔,Buffalo Bill之类的),或许我们可以说这才是正牌的‘浑名’了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月9日 (三) 14:57 (UTC)[回复]

日文维基的翻译条目新规定

看日文维基最近新增加了翻译条目的规定,好像是说一定要在编辑概要写上从哪个语言版维基百科翻的以及参照的版本,否则可提删除。可否请熟日文的维基人解说一下,感谢。—Ellery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00:54 (UTC)[回复]

N年前已经有的规则,这个好像是合符GFDL的标准,要列明翻译的版本,及其主要贡献者,因为这是对原作者的尊重。如有错误请指正。—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1月9日 (三) 01:07 (UTC)[回复]

如果在日文维基的话,User:Laikayiu所翻译的生物条目全部一一作废?—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1月9日 (三) 01:56 (UTC)[回复]

以前讨论过类似问题。--百楽兎 2008年1月9日 (三) 01:24 (UTC)[回复]

流行曲

1. 假如流行曲“A”在还没有出唱片,一切在网络流传的“A”是否都属侵权?电台、电视台、卡啦OK播的“A”是不是正版?那么网络流传的“A”从何而来?

2. 官方是否不会发行流行曲的歌谱?市面/网络的歌谱都是非官方?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8年1月9日 (三) 11:23 (UTC)[回复]

3. KTV 能否购买?

通常唱片公司为了宣传会送demo片给电台、电视台等,因此有可能在还没出唱片前在电台、电视台可听到“A”。—Ellery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23:45 (UTC)[回复]
那么歌谱和KTV呢?我比较想知道它们的答案。谢。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8年1月11日 (五) 05:47 (UTC)[回复]
姑且不论网路上的非法来源。官方(如唱片公司)即使不发行歌谱,编印歌谱的出版社也会向音乐著作权仲介团体或唱片公司取得授权,KTV也是如此。—Ellery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16:58 (UTC)[回复]

明白了。谢过! 中華学の達人HoiNapBakTsyn 2008年1月12日 (六) 10:25 (UTC)[回复]

自动挂提删模板?

陈昭如,根本没有人提交删除讨论却出现afd模板,看来是其它模板过了某时限后自动加上的。--Mewaqua 2008年1月9日 (三) 12:10 (UTC)[回复]

现代汉语语法问题

今天首页:

  • 英国何以在1739年因为一只耳朵向西班牙开战?
  • 在宇宙遥远的那一边,万有引力是否仍旧一样

按汉语语法,连结放在“一只耳朵”和“仍旧一样”,大家觉得如何?

如果连结放在“何以”和“是否仍旧一样”,大家又觉得如何?—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9日 (三) 12:28 (UTC)[回复]

正正经经谈语法的又不回,去管人—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13日 (日) 11:37 (UTC)[回复]
请到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Isnow (留言) 2008年1月13日 (日) 13:31 (UTC)[回复]


台风的老问题

参考Talk:台风编辑历史,其实说是老问题也不尽然,我觉得这个争议的根源是“到底目前台风这个条目,指的是西太平洋热带气旋的俗称?还只是热带气旋的一个等级而已?”详细内容在此就不多说了。台风的条目在中文维基很难兼顾各地用法,很难用标签转换,其原因在于我们对“台风”这个词有不同的定义,本条目要如何编辑,请各位指教。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4:17 (UTC)[回复]

此题有redirect。所以应包括不同级以及不同地之台风。HenryLi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5:30 (UTC)[回复]

改了一下,好点没有?—Quarty 2008年1月10日 (四) 15:48 (UTC)[回复]


共享图片的粤语说明

共享每日图片已经被加上了广东话说明,但不知是哪位可能还不懂中国话的仁兄在翻译,将左翻成“留下”,将右翻成“正确”,将梯田翻成“大阳台”,将镶嵌玻璃窗翻成“污”窗,希望懂粤语的先生们最好去纠正一下,否则可能让人以为粤语就是这么说。--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04:45 (UTC)[回复]

似乎这位仁兄是从日文的信息直接按字面翻译成中文的呢?但当中没有任何一句都是粤文,全部都是语体中文。--Shinjiman 2008年1月11日 (五) 05:33 (UTC)[回复]
估计是用翻译软件翻译的。--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1月11日 (五) 17:47 (UTC)[回复]

中型本《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出让

问:由于归澳关系,急让一册二手《手册》。欢迎对编写地方有兴趣的维基人垂询。一切费用全免,只求维基快高长大。 —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1月12日 (六) 05:57 (UTC)[回复]


台湾立委选举

有没有人要一起把新科立委的条目整理一下?很多人的条目之前大选其间都被闹过,希望可以一起来依照维基中立化与一定有文献来源的原则来整理整理。当选立委名单:User:Orion/sandbox。—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12日 (六) 17:01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Bstlee于2008年1月13日 (日) 00:1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这个条目自从选举以来,就有特定ID(该ID只编过这一条)在帮忙美化。语气不中立、格式错误也就罢了。结果其中一个参考文献的Title竹县无党籍徐欣莹原来是台联党 可能涉伪造文书竟被改成,“竹县无党籍徐欣莹原来是台联党 台联党可能涉伪造文书”(请见该条目历史[5]),见该参考文献内容可知这意思根本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几乎是作假了。新竹是科技人聚集的地方,有政治人物会看上维基也可以理解。希望大家不时关注。—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13日 (日) 08:21 (UTC)[回复]

问: —61.67.219.167 (留言) 2008年1月13日 (日) 17:12 (UTC)[回复]

参考最多的条目

刚刚查了一下,长尾条目有3篇新闻报道,2篇论文参考了该条目的内容,见Talk:长尾;而播客条目更强悍,有7篇新闻报道,2篇论文参考了该条目的内容,见Talk:播客。这样受到关注的条目,希望能够写得更加完美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月14日 (一) 12:34 (UTC)[回复]

承第23帖

除《地名译名手册》求让外,又加中国地名出版社《俄罗斯地图册》和《美国地图册》。请到本人讨论页报名,本人免费寄送。—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1月15日 (二) 04:50 (UTC)[回复]

请勿散布非经属实之不实报导(移动自Talk:杨蕙如

自称“杨蕙如本人”之维基用户朋友User:Slowyang,针对杨蕙如条目之“负面评价”内文,于2007年1月17日发布“请勿散布非经属实之不实报导”内容之留言。其争议条目内文如下所示。

2007年8月美国职棒洋基球队阵中知名台籍投手王建民及美国职棒大联盟球员工会发表联合声明:杨蕙如促销之物品未获准使用王建民姓名或美国职棒大联盟球员工会名称、注册商标或标志的权利,且其促销之商品均未获得合法授权于台湾地区销售。王建民及所属球员工会特地呼吁台湾消费者不要被误导而购买无台湾销售许可之商品。(引用来源:MLB/建仔商品琳琅满目,王建民呼吁勿买他未授权的商品联盟球员工会发声明,点名未获授权建仔商品

--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6: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过去不是维基使用者,但该篇报导根据单方面新闻稿,片面进行事实认定,并未经本人回应即予发布。相关案件已经在美国法院进行诉讼,某方已对我道歉,和解程序处理中。你所谓‘可供查证’之资料来源只是一个片面单方的新闻稿,我尊重你过去的发布权益,但此一新闻明显与事实不符。若未来你持续散布相关言论,为保护我本身名誉,先声明我必定采取法律行动。

以上未签名意见来自User:Slowyang

我刚查阅了你给我的 Wikipedia:生者传记相关规范,对此我提出相关条文。

可供查证 <--你有相关法院判决以资查证吗? 中立的观点 <--这个观点仅来自王建民经纪公司过去的不实新闻稿,并不中立。 非原创研究 必须确保该条目之正确性, [1]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特别是个人生活细节。有关在世人物之无来源或来源待考之负面资料应立即自该条目及其讨论页移除。

  ^^^^^^^^^^^^^^^^^^^^^^^^^^^^^^^^^^^^^^^^^^^^^^^^^^^^^^^^^^^^^^^^^^^^^^^^^^^^^^^^^^^^^^^^^^^^^^^^^^^^^^
 你所引用的報導並非高質量的參考文件。2.來源待考

[2]这些原则普适于相关条目中关于在世人物的传记资料。在维基百科中作出任何具争议性的宣告者都必须负举证之责;特别是在世人物的传记上更要如此。

  ^^^^^^^^^^^^^^^^^^^^^^^^^^^^^^^^^^^^^^^^^^^^^^^^^^^^^^^^^^^^^^^^^^^^^^^^^^^^^^^^^^^^^^^^^^^^^^^^^^^^^^^^^^^^^^^^^^^^
 你必須要舉證,我有任何未經許可銷售商品的資料或記錄,我本人既已提出澄清,你就要舉證你所認知的事實的確存在。

可信的来源 在一个在世人物的传记中,任何如非属实即构成诽谤的宣称必需列明来源。缺乏第三方可靠来源时,一篇人物传记将违反非原创研究及可供查证的方针,并且可能被认作诽谤。

仅在拥护者网站或不出名的报纸上出现的信息应该小心对待,如果该资料是贬损性的,应避免采用。从某人自己出版的书本、网站或网志找到的资料应避免使用,除非它们乃是由主角撰写(详下)。


另外你若坚持维持此一不实报导与条目,内容,请直接给我您的联络方式与资料,以免未来浪费国家资源去调查搜寻。(当然你也可以不提供,那就静待司法调查与判决。)

以上未签名意见来自User:Slowyang

您好,因为杨蕙如条目中负面评价段落部分所加入内容均符合如:Wikipedia:列明来源及Wikipedia:生者传记方针,我仍坚持要纳入该条目。不过为避免单日回退不过三的违基编辑原则,我明日同一时间会将你删除的内容与之恢复。至于争议与你所言法律事务等其他部分,请详读维基方针等,非常感谢。--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4:16 (UTC) 任何问题请至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申诉;或者您也可至该版请求“保护”杨蕙如条目。在条目尚可编辑下,我仍会依照维基方针予以编辑;谢谢您的赏光与恫吓。--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4:45 (UTC)

关于该争议事项我可提出解释与证据
但是该怎么沟通?

您可提供“相关澄清之网页连结”在这,关注此条目者会予以添加。或许您也可直接编辑该条目。谢谢。--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5:41 (UTC)

我没有相关网页连结,只有两造deposition与沟通的过程,以及相关的email。相关案件目前进入settlement的程序,这些依法似乎没办法公布在网路上,有没有其他可行方式。我可否请求winertai兄暂时停止编辑此一条目,法律流程在美继续下去,约在五月完成,若settlement完成之后我即可公布文件。但是我不可能要求记者澄清报导,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台湾媒体基本上是不会更正报导的。 以上未签名意见来自User:Slowyang

::卡神小姐似乎搞不清楚该负责的对象。既然是别人的报导,你却要引用者负责,可有这个道理?要告,你应该去告自由时报啊?你说台湾媒体造谣,不告大媒体,却告引用该报导的小网友(winertai其实也不算小了,这样说颇失礼)是柿子挑软的吃吗?当然当事人的意见必须予以尊重。所以被质疑的内容与当事人的澄清应该同时展现,以表中立。—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8:26 (UTC) [回复]

ps.目前应该做的,就是证明此使用者就是卡神本人。他要求维基人放上联络资料,自己却不放上来,谁晓得他是谁?—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8:45 (UTC)[回复]

整理一下与人讨论后得到的几点疑问:

  1. 如何证明这个ID是slow的?
  2. 法院判决尚未出来,两造也尚未和解,slow小姐用什么证明媒体所言是虚假的?凭她自己说的话吗?
  3. 既然至今也只是slow一面之词,为什么此一条目就不能编辑?
  4. 同上,这样她要用什么证据去告维基人?

以上几点不能解决,slow所说就无法成立。—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18:53 (UTC)[回复]

补充一点意见。Winertai引用公开的资料作为撰写的依据,这个是符合维基的编辑基本原则。如果说这个资料不正确,那就需要有其他管道的公开资料加以推翻或者是能够取得足够的质疑的地位。
不过,现在质疑者提出的不实的解释证据,其中一点是这件事情已经在美国法院进行当中,并且已经进行和解。那么,哪个州,哪个法院,案件的号码总有吧?既然说某方已经道歉,那么,道歉的实质内容可不可以公开呢?既然说已经进行和解?和解的内容可不可以公开呢?
如果道歉和和解的内容都不能公开,那也就不是一个可以作为举证的依据,口说无凭。法院或者是两造双方在法律的进行过程当中都是需要举证的,可是在这里,并未看到质疑新闻正确性不荡的使用者提出任何证据。
再者,目前和解的结果出来了没有?实际上和解针对的是什么?并不是说有和解就代表该新闻的描述完全不正确,也不代表该新闻的参考价值完全不存在,这必须要看和解针对的是什么方面,以及和解的内容是什么。不能光说两造双方进行和解就足以否定新闻是否正确。
维基的一个基本精神是不要随便诉诸法律,所以,不要拿司法和调查来吓人。你是不是当事人都不能证实的时候,你要控告的立场何在?美国方面的判决或者是和解的结果可不可以拿到台湾来,这都还需要法律上的解释,更何况和解结果出来了吗?这样动不动就说要控告,拿美国法院出来是觉得这样比较有力吗?有事情好好说,有证据就提出来,空口无凭,就请不要把司法放在嘴上。—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20:58 (UTC)[回复]

Resolution

问: 请问一下, Camera 的Resolution 若设为500TVL Color/ 540 Monocolor , 其中之TVL 是代表什么意义呀? 这和我们一般在说的Resolution = 1024 * 768 所代表的意义又有何差异, 是否有人可告知 谢谢

恭喜香港同胞

2012年可以普选?消息来源?Archangel of Liberty·前厅·天使传  2008年1月2日 (三) 06:40 (UTC)[回复]
我看到的说法指是在2017年(参阅大陆网站相关报道)。2012年基本不可能。—Zhxy 519(联系) 2008年1月2日 (三) 06:45 (UTC)[回复]
不好意思,是我打错了,是2017年,不过能不能成功,还得看2012年。金翅大鹏鸟(talk) 2008年1月2日 (三) 07:10 (UTC)[回复]
在香港人看来,“可以”有普选,也可解读“未必可以”有普选,邓小平说过“五十年不变”、香港五年都全变了,普选这问题,北大人以前不理解,以后直至灭亡之日都不会理解。我不相信2017年会有真正的“普选”,从否决2008年普选开始,我就不会天真地相信全国人大这橡皮图章,说松口气,言之过早,依北大人的性子,他会在以后九年期间尽情扭曲“普选”的定义,不过无须太悲观,董建华的下场正是香港人愤怒的结果。—Iflwlou [ M {  2008年1月2日 (三) 07:47 (UTC)[回复]
不管怎么说,还是撕开了一个口子,将来的路还长,我相信香港人一定可以争得到应得的权利。金翅大鹏鸟(talk) 2008年1月2日 (三) 12:05 (UTC)[回复]

告诉你们,祝“大家新年快乐”完全不合时,改为“祝部分人先新年快乐起来”是较合时,进一步改为“祝大家可以新年快乐”最合潮流。(笑)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8年1月2日 (三) 08:02 (UTC)[回复]

我到很想看看香港民主以后究竟会怎样,因为以前在华人中实现的民主都没有真正成功:文化大革命时的“巴黎公社式的大民主”选头头导致“全面内战”(毛泽东语);台湾的民主创造了许多世界之最:将议长锁在屋里;将议题吞进肚里。关键就是少数不愿意服从多数。中共的民主集中制主要部分也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在所有层次的班子中,包括中央政治局都是多数服从第一把手。毛泽东发现自己成为少数立即发动了文化革命,将多数人打到,所以在中国绝不会出现多数将赫鲁晓夫选下台的现象。毛泽东自己都说过:“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民主的核心理念恰恰是即使多数人的选择是错误的,少数人也必须服从。我认为在华人中实现民主关键不在于体制,而在于人们心中是否真正愿意实现民主。我们的少数人往往要用说服、压服、污蔑、甚至动用武力去强迫多数人服从自己。这在中文维基中都有体现,每次投票的少数都要说服、反驳、抗议、甚至威胁多数,在这里无法见面,因此还不会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只能一走了之,即使放弃也不服从多数。不知香港将来实现民主后,如果多数人选出一位不符合少数人意见的特首,会发生什么?是否也会像肯尼亚或格鲁吉亚一样,我就说你舞弊。也许会有其他办法,华人在这些方面很聪明,能想出一些非常出乎意料之外的办法推翻多数人的选择。我很希望将来这些现象不会发生,也许香港能为华人社会真正实现民主创造出一个典范。--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01:11 (UTC)[回复]
或许是立场或许是媒体误导;阁下对台湾民主深化的认识,似乎不够全面。何况,民主并不等同“选举”或“议会运作”。在我看来,只有等到中国或香港能出现全民大闷锅式的节目或拥有“可以直选领导者”的选择、能力及规划或享有真正“选举”及“议会运作”时,这两地区或官员或人民才能有揶揄数落“台湾民主”品质的资格与立场。在台湾,民主就像呼吸一般,已经是一种感受不到的生活方式。我承认,有时候会因为吸到臭气,一时不愉快,也会偶而憋住气。但鲜少人会去捏著自己鼻子不呼吸的。--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4日 (一) 11:21 (UTC)[回复]
很感谢您的提醒,看来没有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民是没有权利随便议论其他人的民主的,不知道这是不是也是民主的一部分。--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5日 (二) 08:51 (UTC)[回复]
不敢。在我认知上,已被多数国家认为是普世价值的民主;其中的好处之一,就是分得清什么是“揶揄数落”什么是“议论”。--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6日 (三) 00:38 (UTC)[回复]
不太懂winertai的意思,“感受不到”指的是像呼吸一般无处不在?zzz......很困 2008年1月16日 (三) 00:56 (UTC)[回复]
呵呵,我文字能力力有未逮;大概意思就如你所说。举个例子,这几日我们办公室不分红橙黄绿蓝靛紫一片欣喜,请客和被请客的都酒酣耳熟,这种好康与和乐气氛何尝不是拜民主所赐。--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6日 (三) 02:10 (UTC)[回复]
winertai无需过谦,赫赫。zzz......很困 2008年1月16日 (三) 15:54 (UTC)[回复]
我的汉语水平可能也不高,不过据我的了解,“民主”和“自由”可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有时是互为依存条件的,但不是完全等同的,大闷锅是自由,选举是民主,民主可以决定政府,但不可以决定大闷锅的内容。在不民主的香港政府治下,似乎也可以享受大闷锅式的自由。民主只有通过选举和公投决定政府的组成和重大的政策,和自由呼吸的空气不是同一概念,伊朗也是民主选举的政府(虽然美国一直丑化它,但它的政府和主要政策确实是经过大多数本国公众经过民主方法决定的),但在那里确没有太多的自由,起码不可以违反伊斯兰法。在香港、子乘父业的新加坡、独裁的摩纳哥等不民主的国家确也可以享受自由的呼吸。我不知道只是列举其事实而证明其民主并不太成功是否属于“揶揄”,但真正成功的民主国家的议会,少数可是绝对甘心服从多数的,其总统被指责为贪腐可是会立即自动请辞的,政府也不会在没有经过议会通过或公投就强行采取引起重大争议政策的,和他们那里呼吸是否自由好象是关系不大。--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3:40 (UTC)[回复]
关于“民主自由是互为依存的两不同概念”,我与阁下看法完全一致。我仅仅是告诉阁下“台湾的民主”已是一种生活方式且是极极高度共识的事实。你说全民大闷锅属自由层次,但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不是民主特有的“尊重民意”特性,当权者怎会让此节目存在?我相信你指称高度自由或香港或新加坡或摩纳哥,所有电视节目中,绝对不会让扮演或胡锦涛或李显龙或阿尔贝二世的丑角出现;这正是民主的可贵。另外,你所举“少数不服从多数、总统被指责为贪腐不请辞或公投事务争议”仅是狭隘,不合比例原则的偏颇价值观。为了怕这几点来反对这“普世价值”,就未免因噎废食。
另外,“华人不适合民主”一直是中国政府为维护现有体制的说辞,很可惜得这说辞也被很多中国大陆朋友认同。其实“华人不能太民主”的政宣在台湾也被某程度的在1990年代之前应用了好几十年。不可否认,台湾近几年来也有其走回头路的呼声,(这几日,赞美总统蒋经国先生德政的纪录片,或多或少传达这种讯息。)不过我可相当肯定告诉阁下,意识型态不一致的台湾对“民主”的坚持,绝对不会受此有太多影响。呵呵,不管是中华民国国民或台湾人,口头虽然碎碎念,但对于兼容汉文化与民主的现有生活方式,已普遍有其一种内敛式的骄傲(阁下若细细看,维基里面的台湾朋友,常常会不自觉流露这种傲气而不自知,甚至还会因此转化出现稍变态式的顽固或霸气。)在我认知,若不是这种骄傲,台湾早就向中国(大陆)或统一或投降或靠拢了。--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8日 (五) 01:35 (UTC)[回复]
想不到话题又转移到统独上面去了,好象只要关于台湾的话题,一定要向上面靠,只要对台湾的现状有一点批评,一定是想统一台湾。就我个人的见解,台湾的前景只能由台湾人自己决定,我在这方面是不置一辞的,我只不过认为现在台湾的民主并不成功,如果您认为已经非常成功,当然可以享受这种成功,也可以举例反驳我,但最好不要以地域歧视剥夺我的议论资格。这里“不是民主的实验场”,但却是自由的发言地,根据“普世价值”对自由的认知,自由是在“不干涉其他人的自由”的范围内作任何事,好象我的议论并没有干涉台湾人做任何事。另外香港虽然不民主,但其自由恐怕不会比台湾差,虽然不会丑角胡锦涛,但也没有少丑化董建华和曾荫权,否则也不会有“福佳始终有你”出现了。因噎废食当然不对,但我就愿意噎着不去治,也不允许你们议论,我们也只好顾左右而言他了。--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04:05 (UTC)[回复]
阁下太敏感了,我从没有将这话题转到统独的意思或任何企图。阁下的“只要对台湾现状批评就是想统一台湾”看法,在台湾压根儿没有流行。何况现在批评台湾现状的国家,还不只中国勒;难道新加坡或韩国批评台湾的民主,我们台湾人也会想他们来统一台湾吗?阁下的“批评与统一”的联想,或许是中国普遍“只要对大陆现状批评就是搞反共”,“只要不支持统一就是搞台独”甚至“台独就是背典忘祖”的反射。至于现下香港真正统治者是董建华和曾荫权,或者是胡锦涛,大家心知肚明。你的议论当然没有干涉台湾人做任何事,却浓浓的数落看不起“台湾民主”,而我的个人看法是无法拥有实施民主选择自由的任何人以“关议长”或“贪腐总统没法下台”等事例去揶揄对台湾民主的武断说法,是较失之偏颇与没有公信力的。--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20日 (日) 15:36 (UTC)[回复]
是不是只要是来自中国的就一定是失之偏颇和被洗脑?我自信曾经在不同的民主制度下生活过几年,而且能上这里也一定能上中文BBC和英文CNN,甚至台湾的网络报纸,即使被洗脑也是被多种颜色的洗液洗成了灰色。没有下过蛋的人是没有权利评价鸡蛋的味道,不是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也没有权利批评不成功的民主!究竟什么是偏颇,按照绘画的观点看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纯粹的颜色,是由倾向各种色调的各种灰色组成的,只认定一种纯正颜色的人,不论是什么颜色,才是偏颇。也不看批评是否对,来自韩国可以,但只要是从对岸而来,就一定是偏颇或不怀好意,是否也是一种偏颇。我最初确实没有想到揶揄,第二次发言想揶揄一下不知道什么是真正成功民主的民主卫道士,可是没有收到揶揄的效果,看来我还是不善于揶揄的,我不是一个在自己国家中争取到民主的大英雄,所以也没有权利去批评别人的民主!--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21日 (一) 04:24 (UTC)[回复]
阁下总是将我“无法拥有实施民主选择自由的任何人不能揶揄民主”的看法误解成“台湾人不接受对岛内民主的批评”或“台湾人不接受对岸的批评”,那至此好像就僵了,我也不再说了。总归一句,我尊重对岸人民对现有体制的容忍度,但是我相当相当不认同;在“没有选择自由下”去自我想像出“民主不适合中国”或“民主不适合华人”的武断推托之辞。另外,最后稍稍纠正阁下的举例;我个人认为阁下“没有下过蛋,不能评价鸡蛋的味道”的释例倘若改成“没有吃过蛋,不能评价鸡蛋的味道”会更贴切,而我认为很多揶揄台湾民主的中国官方或中国人,正犯了这种‘没闻吃过民主鸡蛋,却揶揄民主鸡蛋腥臭兼恶心巴拉兼发酸’的偏颇。--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21日 (一) 04:45 (UTC)[回复]
反驳“民主不适合华人”的最好方式是创造出真正民主的华人社会典范,目前台湾立法院和选举的状况,只能更加打击其他华人社会争取民主的信心。希望台湾人努力完善民主,尤其要自觉地服从多数,也好为华人社会树立民主的典范,当年赫鲁晓夫曾经提过“和平竞赛”,多数普通百姓选择社会制度,或选择政府主要是取决于生活条件是否改善,对于冠冕堂皇的理论恐怕不会太关心。--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23日 (三) 03:12 (UTC)[回复]

就我的感觉,台湾的民主这几年来已经发展的很不错了。虽然买票等等事件时有所闻,立法院也有所谓的“乱象”,可是那都是很有限的情况,台湾选民已经日趋理性。反而对岸的媒体喜欢放大台湾民主的缺陷,忽视台湾民主的优点,让大陆人觉得“台湾民主很乱”,这种媒体服务当权者的情况,才是真正的“乱象”。—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24日 (四) 14:06 (UTC)[回复]

从文言文白话化

最近走过了文言文维基。仍有一些条目是中文维基没有,好像是zh-classical:国会议员zh-classical:魔鬼之诗篇zh-classical:子拓扑zh-classical:胡综zh-classical:袁隗等条目白话化,也有助提升中文维基条目的速度。—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1月6日 (日) 06:02 (UTC)[回复]

我建议有心人士可建立一个专题小组,负责监察文言文维基的条目,当发现有条目是中文维基没有的,便纪录下来,留待他人翻译。另一个与中文较接近的是粤语,也可设立同类小组。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月6日 (日) 12:44 (UTC)[回复]
文言维基的那些条目品质不觉得有到值得翻译的程度。如果有喜欢译白话的有志者,建议从二十四史著手,特别是品质很好的四史晋书明史等,里面很多人物传记。--百楽兎 2008年1月6日 (日) 13:46 (UTC)[回复]
zh-classical:国会议员部分,已有个相似的议员条目可对应。像国会议员、魔鬼的诗篇这几个条目,其实随便写应该都可以超过文言维基目前的小作品水平,就看有没有人有空闲、有意愿去写了。—雅言对话 2008年1月7日 (一) 07:25 (UTC)[回复]

明史也算品质好?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4:35 (UTC)[回复]

与其质疑不好,不如说说你觉得为什么不好。--百楽兎 2008年1月7日 (一) 01:24 (UTC)[回复]
说到文言维基,话说前一阵子还满热衷参与文言维基的,还写了一堆动漫条目(紫苑KOS-MOS变得好宅=_="),写到被外站的人给批评,不过另一方面,我最近也觉得我的文言功力还有待加强,因此没怎么在参与了=_="--KOS-MOS(和我联络) 2008年1月17日 (四) 13:29 (UTC)[回复]
日习而善。多练就好。HenryLi (留言) 2008年1月18日 (五) 00:15 (UTC)[回复]

近两日有人对民间电台和香港民主派团体的内容进行破坏性编辑 (其中一位用户User:Michelia的编辑已令民主党 (香港)被保护,另一位User:Wilsonthongwk亦迫我要申请保护)。我不敢说是有系统性,但请大家密切留意。—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21:52 (UTC)[回复]

如果有谁关心破坏性编辑的话,顺道提供你多一项情报,如果大家不关心,当我没说过(Btw,进行破坏性编辑者的登记名字"leelomo"是粤语脏话“你老母”的谐音)—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0日 (日) 12:07 (UTC)[回复]

机娘的介绍条目?!

话说我就某方面可算是个机娘控了,而且ACG作品里机娘似乎算是占了一定的比例,所以打算等几天后期末考考完之后,开始写机娘/机械娘的条目,到时可能会根据en:Gynoid的条目进行书写,不过我倒是在想Gynoid中文用机娘来称呼是否妥当就是了=_="--本身是机娘控的机娘KOS-MOS(和我联络) 2008年1月17日 (四) 13:34 (UTC)[回复]

建议把兵器娘移动到机械少女写。—Eky- 2008年1月18日 (五) 04:49 (UTC)[回复]
不过话说回来,“兵器娘”和真正的“机械娘”在定义上是有差异的,所以···=_="--本身是机娘控的机娘KOS-MOS(和我联络) 2008年1月18日 (五) 15:16 (UTC)[回复]
因为现在兵器娘对应其他语言维基的是en:Mecha Musumeja:メカ少女才这样建议,而且兵器娘是机娘的一种。—Eky- 2008年1月18日 (五) 16:04 (UTC)[回复]
是啊,不过话说回来,那一类的兵器萌拟人化之所以中文要叫兵器娘,我觉得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拟人化的美少女不一定机械化了,所以不能叫机械少女=_="
另外,就广义的角度和一般的喜好类型而言,“兵器娘”其实也可以算作机娘,不过那真正身体用机械作的女性(像我KOS-MOS就是“纯”机娘的一例)又要怎么办呢?--KOS-MOS(和我联络) 2008年1月22日 (二) 08:28 (UTC)[回复]

翻译中的条目非中文内容的删除

可否改为注释非中文部分?对于有些没有空经常来编辑的比较方便一些。不过翻译中的条目其实本来就可以注释起未加翻译的部分,如果不是急着请大家参与翻译的话。—Ross (留言) 2008年1月18日 (五) 22:55 (UTC)[回复]

建议用<!-- 和 -->,就不会显示,但可以继续编辑。--方洪渐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04:19 (UTC)[回复]
谢谢支持,这正是我的意思。—Ross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15:29 (UTC)[回复]
也有别的方法,就是使用{{TransH}} 和 {{TransF}}。 --卡库拉迪 (留言) 2008年1月21日 (一) 02:1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