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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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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条目汇总的说明,事实是事件的一个真实的状态,说一段句子或者一个命题是真的,就是说它是一个事实。就百科全书而言,事实是工作在某个主题上的学者或专家达成共识的一个陈述。新的证据可能会出现,从而使该陈述不再被接受为事实,这时维基百科就需要作出修正。 请断言事实,同时也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请不要断言观点本身。例如某次调查产生了一些相关的出版物是一个事实,有一个叫做火星的行星是一个事实,柏拉图是一个哲学家也是一个事实;没有人会认真的争论这些事物,所以我们可以自由的断言它们。 观点是某人持有的看法,这个看法的内容可能是可供查证的,也可能不是。然而,特定的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表达过的特定观点却是一个事实(也就是说,这个人真的表达过这个观点)。于是如果一个观点可供查证,或者说如果你能引证一个好的来源说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表达过这个观点,那么这个观点就可以被包含在维基百科之中。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是事实不?千百年来这个群体形成的回族佛教文化是事实不?回族佛教这个词乃至回族佛教网(成立六年)是不是事实。回族佛教这个词(被佛教网和穆斯林网站)是不是被一个人或一群人表达过的特定观点?

  在对外征服和对被征服地进行统治时, 阿拉伯统治者有一个信念, 即认为他们力量的源泉在于伊斯兰教, 被征服的人民如果信仰了伊斯兰教就不会反对阿拉伯人的统治了。 于是, 阿拉伯侵略者强令被他们占领的中亚各国人民改变原来的宗教信仰, 强迫当地居民接受新的宗教信仰, 破坏被他们征服的各民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 用这种方法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在阿拉伯人入侵中亚以前, 中亚地区没能统一的宗教, 主要有祆教、 摩尼教、 景教和佛教、 萨满教。 阿拉伯人在其侵掠中亚的初期, 为了增加税收, 掠夺财富, 并没有太多地号召人们信奉伊斯兰教。 从屈底波时期起, 阿拉伯人开始利用伊斯兰教和阿拉伯 文化为统治工具, 企图建立较为长久的统治。 在征服战争中, 屈底波摧毁了当地文化。 “ 在被他征服的地区, 都要强迫当地的人民信奉伊斯兰教, 放弃原来的袄教和佛教”。[7](P225)他在拜火教神庙和佛教寺院的废墟上建立了清真寺, 强迫当地人民放弃原来的祆教或佛教, 改信伊斯兰教。 正如纳尔沙喜所说:“ 布哈拉的居民每当穆斯林的军队来时, 就改宗伊斯兰教, 可是他们一走, 又背叛了信仰。 屈底波三次使他们皈依伊斯兰教, 而当他离开后, 他们又三次都成了异教徒。”[2](P136)许多中亚土著为了逃税而入教。 与此同时, 几乎在中亚所有被征服的地方, 当地的统治者都保留下来, 在哈里发最高权力下管理本地行政事务。 这些贵族也都先后在形式上皈依了伊斯兰教。 尽管当时收效不大, 但是, 他的这些活动为以后阿拉伯人对中亚的长久统治奠定了基础。——引用贵州大学教材http://euroasia.cass.cn/news/492282.htm ”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堕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才,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阿拉伯鬼子成功的利用伊斯兰教把西域回回的历史去除了。“带引号的这段话正是基于贵州大学教材而做出的客观说明。

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集中体现佛教文化的现象,这种具有本民族特点的佛教文化,即是回族佛教。回族佛教网的观点认为,从文化角度来说,回族佛教文化不仅和基于伊斯兰文化的回族群体不同,而且和基于马列无神论的回族群体也不同。”这段话是基本常识,难道你认为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和基于伊斯兰教文化的回族群体相同吗? 回族佛教网的观点也是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是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的。而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是国家民委和宗教局网站所诠释。————引用福建民族和宗教事务厅http://www.fjmzzj.gov.cn/News_Info.aspx?TypeID=192&ID=6574 回族佛教引用的资料也不存在版权问题 有人把贵州大学教材http://euroasia.cass.cn/news/492282.htm ”替代了受版权保护的网址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GZNY201106025.htm

(!)意见--Zhxy 519除了警告之外,却拿不出合理的理由。在下不断提醒其应符合维基方针,断言式内容 应以“高质量来源”为之,但Zhxy 519坚持为之,且为中共官媒非常负面性的“断言式内容”,不符合可靠来源。在条目讨论区本人讨论页,在下都有持续说明。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8:57 (UTC)
例如:请ZHXY519自行查看Wikipedia:可供查证方针、Wikipedia:原创研究方针,关于“第一手来源”的说明。CCTV、新华社在讨论中被认为属于第一手来源,在此议题上,中共当局/北京政府 属于发动镇压者的一方,主控的媒体,并非“第三方”。
  1. Wikipedia:可供查证 ---“特别的断言需要特别的来源”:特别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
  2. 若对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编辑,断言性资讯或评论,需要“高质量来源”,一般是“第三方可靠来源”。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9:00 (UTC)
(!)意见--
  1. Zhxy 519不愿正面就维基百科回应。近期针对法轮功相关条目,不断添加 中共官方媒体的 极负面/断言式内容,不顾方针。是否刻意挑起编辑争议?让不同意见者遭到封禁呢?前几天另一位用户跟Zhxy 519的争议,遭到以“广告理由”封禁Marvin_2009遭封禁记录。究竟谁不顾方针?封禁维基百科的言论自由环境,需要社群全体用户的关注。
  2. Zhxy 519多日前 被举报“人身攻击”,至今管理员却未处理?何以如此?与Zhxy 519立场不同者,却在“理据不足/方针基础不明”的情况下“被封禁3个月”!?让人疑惑是否达成形同言论审查的效果呢?封禁维基百科的言论自由环境,需要社群全体用户的关注。
  3. 何以,对中共负面的内容,甚至是第三方可靠来源(例如中共官员在国外被司法起诉)就会被删除?但何以在 中共的敏感条目上,中共对法轮功等议题很负面的内容,且常是“断言式内容”,使用“中共官媒来源”却可以被保留呢?维基百科方针,遇到中共 就会转弯吗?管理员是否能依据维基方针,公平处理呢?
  4. 何以,引用中共官媒来源,对法轮功进行“断言式”添加者,不被认为是“为中共政治宣传”?在个人讨论页上宣扬“中国共产党”,并四处维护中共立场者,不被认为是政治宣传?而看过不去,在法轮功或其他中共当局敏感条目上,依据方针维护、添加正面或中性资讯者,就会被贴标签?被说成是“广告/宣传”?难道这里成了 百度百科?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9:03 (UTC)
(!)意见--::依据[[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例如“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对他人的恶意否定,比如“你这人一文不值。”、“对宗教信仰、社会环境、或雇主等进行侮辱,如“你用残体中文”。实施侮辱者会被封,封禁时应注明理由。”、“性别、性倾向、种族、疾病、宗教和绰号性质的歧视。尤其是宗教,绝不允许对某种宗教信仰的不礼貌评论。”----请问,当Zhxy 519罔顾方针为之,是否 在透过利用编辑维基条目,歧视 社会上的宗教/信仰呢?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9:46 (UTC)
(!)意见--请注意明慧网条目,Jsjsjs1111回复Zhxy519的编辑。仍然是“不附理由”,是否制造争议,试图让不同意见者 遭到封禁呢?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9:46 (UTC)
(:)回应--举报怎算“破坏页面”?破坏哪个页面了呢?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13 (UTC)
(!)意见--有趣的是,当在下提醒举报User:Zhxy 519之后,对法轮功编辑倾向和User:Zhxy 519很接近的User:Jsjsjs1111,突然在李洪志页面添加“毫无来源的负面内容”,违反WP:生者传记;接著User:Zhxy 519却马上跳出来回退User:Jsjsjs1111的负面编辑?(请查看编辑历史)这是User:Zhxy 519想借此表达“他并未歧视、负面宣传”吗?这项编辑行为似乎很罕见?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21 (UTC)
竟然把我在VIP提报给回退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19:06 (UTC)
他又在日语维基给人物换父母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19:33 (UTC)
(!)意见--“可靠来源的内容”不代表写在哪都OK,我每次都有解释我认为此句不适合写在首段的原因,并建议该使用者作调整、放在适合的地方。LHD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4:59 (UTC)
不觉得好笑吗? 中华民国宪法“第二条”的内容不适合出现在首段,第三条内容就可以,还有其他无来源的内容也可以,“中华民国国民拥有中华民国,是国家的主人”有这么碍眼吗?118.233.152.202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5:09 (UTC)
(-)反对:真正在破坏的是这位一直以不同IP出现的用户(180.177.116.6180.207.188.20549.217.200.113118.233.152.202),而不是LHD。该IP用户以有ref为由,就认为可以把不适当的内容写在条目中,才是问题主因。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5:26 (UTC)
看上面发言够清楚了吧,把“中华民国国民拥有中华民国,是国家的主人”这有可靠来源内容,以一句不适当的内容,就不能写在中华民国国民条目。118.233.152.202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5:55 (UTC)
此人应该是User:2D-2R 的傀儡。--Boc 2014年7月3日 (四) 17:57 (UTC)
好困惑。求指教。--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7:57 (UTC)

封1天--113.52.126.54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8:02 (UTC)--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3日 (四) 18:03 (UTC)

没管理员在的话,我回退了啊。这个是对生者传记的人身攻击,不违反3RR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15:41 (UTC)
(!)意见--“可靠来源的内容”跟适不适合无关,我每次都有解释我认为此句不适合写在首段的原因,并建议该使用者作调整、以适合的叙述方式放在适合的地方。LHD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15:41 (UTC)
(:)回应这个放到这WP:UFA就行了,不需要报VIP--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17:20 (UTC)
可是如果创建这个帐号就是为了广告,应该可以直接封禁了吧,只是不知道用户名有没有用完的一天?__^12th动员令 2014年7月4日 (五) 18:04 (UTC)
 封禁不限期乌拉跨氪 2014年7月5日 (六) 05:36 (UTC)
破坏的是你好不好!小孩子好的不学,贼喊捉贼的本事学的挺快的嘛!--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5:46 (UTC)

--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5日 (六) 15:50 (UTC)

(!)意见:IP用户莫名其妙,自认只要有ref就可以增添不适合的内容在不适合的地方,故予回退系理所当然。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6:35 (UTC)

@:在不在?几分钟前才在HG看到你有回退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6:56 (UTC)


  • 处理:
(!)意见-回复发现人等以不适当理由回退N次,一眛删文[32][33]123.193.92.135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7:29 (UTC)
已经有四次了。本来都准备睡觉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9:26 (UTC)

人身攻击且离题内容。--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6日 (日) 01:48 (UTC)

哪一句离题,哪一句人身攻击?这个讨论的题目是某IP用户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表态,User:中华爱国阵线在这个标题下面反对任何粉饰南京大屠杀的行为,这是他的正当权利,也根本没有离题。非常遗憾,我知道你对南京大屠杀有和常人不同的看法,但这决不能构成你在客栈删除他人发言的理由。--Gilgalad 2014年7月6日 (日) 02:15 (UTC)
(!)意见--请教乌拉管理员,何以删除原来提报破坏的4000多字元讨论 内容[37]?里面有Zhxy违反方针的证据、指控、涉及人身攻击的问题。这里并非您的个人讨论页,这样的删除,是否有“方针依据”呢?再请您说明,谢谢您。Wetrace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2:13 (UTC)
我也很想知道乌拉管理员删除讨论的维基理由是什么?本人记得,去年的某黑创编的发正念条目讨论区内容,我曾经发现被大量删除,因此而去客栈质疑原因。乌拉管理员那次很快就恢复了删除内容,但是并没解释删除原因。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当时那样想。看来乌拉管理员这次忘记上次的事情了,但愿我记得不准确。--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02:29 (UTC)
乌拉管理员删除原来提报破坏的4000多字元讨论 内容[38],里面有Zhxy违反方针的证据、指控、涉及人身攻击的问题。在下请问乌拉管理员何以删除,管理员未回复任何理由,在下因此将遭删除内容,贴回来如下:
  • (&)建议:维基百科需要政治审查员一名,就让小莲庄轮子担任吧!
    • (:)回应:正告突然出现参加编辑战的疑似傀儡IP,不要使用轮子这种名词侮辱本维基用户,请不要违反WP:NPA。而且你把话完全说反了,因为这个条目中长期以来,根本不存在ZHXY所添加的凯风网等内容,如要说政治审查,应该说是ZHXY用户近来对该条目作了政治审查,非要在中文维基百科宣传凯风网主办者、法外机构610办公室妖魔化FLG的极下流文字。这是违背了WP:NOT中的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的方针。值得关注的是,ZHXY坚持张帖的文字中标题即有辱尸这种恐怖下流言辞,违反WP:CIV。这种类似的恐怖下流言辞,曾被华侨时报使用来诽谤FLG。加拿大法庭曾判决华侨时报诽谤罪成立[39],并定性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是接受中共资助的中共反FLG特务人员,详见加拿大权威新闻周刊麦克琳杂志,在A Question of Influence报导,法官Justice Mandeville 在证实周锦兴为中共特务时特别提到:“This is a case of the biter complaining about being bitten” (咬人者抱怨自己被咬)这一回确实是ZHXY在作政治审查,请不要用政治审查这样的名词反咬于人。小莲庄处士 2014年7月2日 (三) 16:53 (UTC)
  • (!)意见:请小莲庄轮子冷静,不要说些不过脑的大话。编辑个条目都要想到动用特务这种高端的玩意,那一定是练功把脑子练短路了。。。
    • (:)回应:疑似傀儡匿名IP仍然坚持人身攻击?其实昨天国内许多媒体在一则报导中,明确提到:“李东生担任央视副台长时,为讨好江*和政法委书记周,因此央视铺天盖地配合污蔑法轮功。在主任刘京退休后,没有人愿意接班维持镇压,对法*功有血债的帮派掌门人周把李东生升了半级,提到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后来又把李东生这个宣传部副部长塞到公安部当副部长。”请从国内媒体上直接阅读[40][41]可见腐败分子李东生任副台长时期的CCTV以及李东生当主任的610办公室所主办的凯风网是专门虚构消息的。凯风网条目援引中共政法委文件有明确要求政法委人员编反FLG文章,给予每四百字奖五百元的重奖。热衷于推崇凯风网虚假文章来源者,是为全面溃败中的中共江系610腐败分子在效力,在参与反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活动,违反维基了中立方针和不是宣传工具方针。维基管理员和我等一般维基用户们如能对这些人加以劝阻,是在维护维基方针。小莲庄处士 2014年7月3日 (四) 11:45 (UTC)
(!)意见--敬请管理员留意,并秉公处理:
  1. Zhxy519 已经多次 涉及人身攻击、也违反WP:方针,但上次举报管理员也未处理(【Marvin举报Zhxy_519_6月21日】、【Wetrace举报Zhxy519_6月29日】)。在上面又以攻击、贬低的词汇对待不同意见的用户。
  2. 另外,6月30日和Zhxy519在编辑条目时,出现IP用户维护Zhxy_519的编辑立场、违反WP:生者传记、违反3RR,经三次举报两组IP用户(【Wetrace举报119.187.168.170】、【Wetrace举报123.134.48.77】、【Yxyang93举报123.134.48.77】),管理员皆未处理。Wetrace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8:28 (UTC)


  • 线下骚扰。相关证据已通过邮件提交。
  • 发现人: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9:41 (UTC)
  • 处理:
    • 请教Zhxy 519“线 下骚扰”是什么东西?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最好把骚扰证据表现出来,否则你是不是有抹黑本公主之嫌?我向来都是堂堂正正,尽管我有时候语言显得直率幼稚一 些,但是不失真我本色,从不做卑劣的暗中勾当。哪怕我错了,让大家看到我的愚笨也可以啊。因此,本公主对“线下骚扰”的用词极度不适,精神受到伤害。能否 请教一下,如果是诬告,你将承担什么责任?--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4:39 (UTC)
      • 楼上太逊了,“线下骚扰”,固然就是指你在维基外让他不爽了,这种指控的好处在于,提报人把所谓“证据”提报倒Unblock这个“黑箱”里。。。然后,如果提报人和管理员团队关系好的话,而你又看不见他提报的“证据”。。。懂了吧。今年年初一些管理员就是用这招来封禁人的。--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5日(六) 15:05 (UTC)
        • 那岂不是太黑了点?完全是黑箱作业啊。伤人于无形,没法律可依。难怪有人会嚣张。在这里也讲有后台呼风唤雨吗?好像大家眼睛都很亮,正常的老维基管理总是会估计一下自己的声誉吧。--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8:34 (UTC)
是不是发了什么微博微信被什么人看见了?呵呵。--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11:25 (UTC)
2011年1月20日 (四) 23:05 用户账户Kegnz(讨论 | 贡献)被创建--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12:07 (UTC)
谢谢User:中华爱国阵线的关注,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巧合--Kegns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13:10 (UTC)
既然可能成为冒充目标的当事人已表态不介意,这个提报就算了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13:14 (UTC)

您似乎在钓鱼台列屿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请您勿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我修改是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并以"多数意见"来作修正模版。阁下不可咨意回退,...请移至KOKUYO另辟之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再次讨论钓鱼台众论获取多数意见或共识,随意回复会被视为破坏,搞编辑战,以"编辑摘要"内留言并持续回退这种行为是不算他与社群之“沟通”。此模板争议已在"客栈"讨论,您如故意未参论,并未待多数或共识意见产生,而多次破坏编辑,非关3RR次数,再一次则提报封禁。3.后j君在客栈"讨论中留下-我认同..看法..不要再说我没参论,随即又回复破坏钓鱼台列屿,本人再次警告-多数意见"人数"改变了吗?再回复,定举报破坏,亏你还老维基,急什么?3.在本人示警后j君再次回复破坏钓鱼台列屿,并扬言要举报就举报。..面对如此无视社群讨论程序,而执意迫怀之Jsjsjs1111请予封禁,并同对钓鱼台列屿全保护至八月二日,再依社群续讨论之共识或多数意见做模版之修订。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4:58 (UTC)

五毛大战国粉的节奏--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7:33 (UTC)

  • 钓鱼台列屿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3RR([42][43][44][45]),且“恶人先告状”,不仅故意将编辑争议与破坏混淆,还在提报破坏中捏造事实,称本人“不参与”讨论。上次7月2号的编辑战双方都3RR的情况下管理员却只封了KOKUYO,这次是不是又会是这样呢,呵呵。
  • 发现人:CHEM.is.TRY 2014年7月7日 (一) 07:08 (UTC)
  • 处理:
  • (:)回应1.回退至"多数意见"版本是保护、非破坏。2.告人之前先搞清状况(上次7月2号的编辑战双方都3RR的情况下管理员却只封了KOKUYO),管理员封K君是另涉一条目。我只能说K君身为管理员,还不照规矩老搞这些。3.J君刻意忽视此模板争议讨论是钓鱼台列屿钓鱼台二条目一讨论 ,二条目是处于"多数意见"版本下,正待"客栈讨论"获取共识,而J君未经讨论出结论,屡次破坏,还反告,不似资深维基人之所为。请对J君处予3RR,并同钓鱼台全保护至8月2日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7:24 (UTC)
 封禁1月乌拉跨氪 2014年7月7日 (一) 07:40 (UTC)
(!)意见--另外两组IP用户也违反,经举报,管理员却迟不未处理,并直接删除存档。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22:35 (UTC)
(!)意见--6月30日和Zhxy519在编辑条目时,出现IP用户维护Zhxy_519的编辑立场、违反WP:生者传记、违反3RR,经三次举报两组IP用户(【Wetrace举报119.187.168.170】、【Wetrace举报123.134.48.77】、【Yxyang93举报123.134.48.77】),管理员仍未处理,其中两次举报皆同样是此条目。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22:43 (UTC)
(!)意见--在下查询几组IP位址资料(IP地址位置),包括之前三次举报而未获管理员处理的,比对如下
  1. 三组IP 皆自山东济南。
    1. (7/7举报)117.136.37.239--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2. (6月下旬举报)119.187.168.170--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3. (几日前举报)123.134.48.77--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2. 三组IP贡献记录
    1. Special:用户贡献/117.136.37.239--总共2次,全在7/7,人物条目李洪志
    2. Special:用户贡献/119.187.168.170--总共5次,全在6/29,条目同上。
    3. Special:用户贡献/123.134.48.77--总共12次,全在6/30,10次条目同上,2次为IP用户讨论页。
  3. 看起来,是“一个人”所为,(1)可能是使用3G无线网络(2)或者在济南不同地点上网。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23:33 (UTC)
纯破坏用户。刚我也准备告状来着。结果编辑冲突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4:20 (UTC)

只是拉票--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0:53 (UTC)

回退后继续加入侵权内容。--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2:23 (UTC)
。。。没救了。只要有人回退他加入的侵权内容,他就移除公有领域的内容。--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2:31 (UTC)
(~)补充从今天凌晨开始在军国主义日本军国主义等大量条目内添加未有来源的内容,警告多次未果--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4:45 (UTC)
他的大部分可见贡献都是在回退。--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5:32 (UTC)
(~)补充把其他的也补上--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5:46 (UTC)

NOT TRUE. Krasnyy Suou and ArikamaI occupy articles for a long time and always revert in turn. They insist on misusing spaces, mid-points, ect. Administrator had ever blocked ArikamaI but failed to block Krasnyy Suou.@tk 2014年7月11日 (五) 14:48 (UTC)

  • 李洪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生者传记方针,“重复于在世人物条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
(一)添加同样内容者,先前已有Special:用户贡献/117.136.37.239Special:用户贡献/123.134.48.77Special:用户贡献/119.187.168.170遭封禁六个月。
(二)依据WP:生者传记
  1. “重复于在世人物条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
  2. “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人物都应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说明其已不在人世”。
  3. 可靠来源(更多资料:WP:诽谤):“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见上方描述)。
  4.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管理员可以强制移除此等内容并实施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即便他们本人曾经参与过该条目的编辑。重新加入该内容的编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参见封禁方针和禁止毁谤。”
  5. 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如果此类条目受到质疑,就应缩减回来源完整、中立且切题的版本。
  6. 知名的公众人物:“应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维基百科的传记条目只应根据此类来源所述而撰写。”“如果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并未记录,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7. 若管理员怀疑生者传记条目遭到恶意或偏见性的编辑,或认为违反方针的内容会被再次添加,则可对条目实施全保护或半保护。”
(!)意见-- 补充:前面三组遭封禁的匿名IP。6月30日和Zhxy519在编辑条目时,出现IP用户维护Zhxy_519的编辑立场、违反WP:生者传记、违反3RR,经三次举报两组IP用户(【Wetrace举报119.187.168.170】、【Wetrace举报123.134.48.77】、【Yxyang93举报123.134.48.77】)。
在下先前查询几组IP位址资料(IP地址位置),此三IP用户都是维护Zhxy_519的编辑,在Zhxy编辑连续遭回退后出现,IP用户出现参与“几次”“最长2~3小时”。比对如下
  1. 三组IP 皆自山东济南。
    1. (7/7举报)117.136.37.239--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2. (6月下旬举报)119.187.168.170--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3. (几日前举报)123.134.48.77--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2. 三组IP贡献记录
    1. Special:用户贡献/117.136.37.239--总共2次,全在7/7,人物条目李洪志
    2. Special:用户贡献/119.187.168.170--总共5次,全在6/29,条目同上。
    3. Special:用户贡献/123.134.48.77--总共12次,全在6/30,10次条目同上,2次为IP用户讨论页。
  3. 看起来,是“一个人”所为,都是一日/一次性帐号,可能是(1)“移动用户”或者(2)“在城市移动中不同地点Wifi上网”(3)某一VPN浮动IP服务。因为每个IP只出现一段时间就不再出现。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2:24 (UTC)
  4. 且在下比对三IP用户的编辑时段---似乎与Zhxy_519在数据呈现上有值得注意之处---每次在IP用户使完后1~2小时,Zhxy就出现活跃;IP使用期间,Zhxy那段时间就不见。而Zhxy看起来有使用移动版的习惯---7/8两次(维基时间01:08给在下留言,比117-IP用户破坏时间00:12,00:17晚一点),7/3三次----在编辑记录上(当时Zhxy未删除标签)就会出现“移动版、移动网页编辑”,至少五次。
蛤你说甚么我听不懂,我看到的第四个。--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8:23 (UTC)
我删除自己的支持票的时候放错地方?抱歉抱歉,这里是记录--A. S 2014年7月13日 (日) 12:44 (UTC)
  • 李洪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生者传记方针,“重复于在世人物条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
(一)添加同样内容者,先前已有Special:用户贡献/117.136.37.239Special:用户贡献/123.134.48.77Special:用户贡献/119.187.168.170遭封禁六个月。
(二)依据WP:生者传记
  1. “重复于在世人物条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
  2. “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人物都应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说明其已不在人世”。
  3. 可靠来源(更多资料:WP:诽谤):“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内容,不应在关联在世人物的页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见上方描述)。
  4.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管理员可以强制移除此等内容并实施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即便他们本人曾经参与过该条目的编辑。重新加入该内容的编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参见封禁方针和禁止毁谤。”
  5. 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如果此类条目受到质疑,就应缩减回来源完整、中立且切题的版本。
  6. 知名的公众人物:“应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维基百科的传记条目只应根据此类来源所述而撰写。”“如果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并未记录,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7. 若管理员怀疑生者传记条目遭到恶意或偏见性的编辑,或认为违反方针的内容会被再次添加,则可对条目实施全保护或半保护。”
(!)意见-- 补充:前面三组遭封禁的匿名IP。6月30日和Zhxy519在编辑条目时,出现IP用户维护Zhxy_519的编辑立场、违反WP:生者传记、违反3RR,经三次举报两组IP用户(【Wetrace举报119.187.168.170】、【Wetrace举报123.134.48.77】、【Yxyang93举报123.134.48.77】)。
在下先前查询几组IP位址资料(IP地址位置),此三IP用户都是维护Zhxy_519的编辑,在Zhxy编辑连续遭回退后出现,IP用户出现参与“几次”“最长2~3小时”。比对如下
  1. 三组IP 皆自山东济南。
    1. (7/7举报)117.136.37.239--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2. (6月下旬举报)119.187.168.170--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3. (几日前举报)123.134.48.77--山东济南,经度: 116.9972,纬度: 36.6683
  2. 三组IP贡献记录
    1. Special:用户贡献/117.136.37.239--总共2次,全在7/7,人物条目李洪志
    2. Special:用户贡献/119.187.168.170--总共5次,全在6/29,条目同上。
    3. Special:用户贡献/123.134.48.77--总共12次,全在6/30,10次条目同上,2次为IP用户讨论页。
  3. 看起来,是“一个人”所为,都是一日/一次性帐号,可能是(1)“移动用户”或者(2)“在城市移动中不同地点Wifi上网”(3)某一VPN浮动IP服务。因为每个IP只出现一段时间就不再出现。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2:24 (UTC)
  4. 且在下比对三IP用户的编辑时段---似乎与Zhxy_519在数据呈现上有值得注意之处---每次在IP用户使完后1~2小时,Zhxy就出现活跃;IP使用期间,Zhxy那段时间就不见。而Zhxy看起来有使用移动版的习惯---7/8两次(维基时间01:08给在下留言,比117-IP用户破坏时间00:12,00:17晚一点),7/3三次----在编辑记录上(当时Zhxy未删除标签)就会出现“移动版、移动网页编辑”,至少五次。
  • 610办公室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一次把他人几个小时的贡献全部回退[50],有充分的第三方可靠来源、以及部分翻译成果,包括请求翻译页面模版,全都遭删除。而且把排版全部混成一团,并不符合维基百科帮助读者的目的;又不指出回退的方针理由。(2)在下并未移除Zhxy519的贡献。(3)在下于条目讨论页Zhxy519用户讨论页留言说明警告,Zhxy仍无方针理由回退[51]。已构成恶意破坏条目。
(!)意见--刚刚Zhxy_519发现在下确实在一处引用资料出现错误疏失(在下在比对资料确有疏失。)。由于Zhxy519前面一次回退9000字元(也许彼此信任不足),令在下感到是破坏条目。目前Zhxy519已在修改该条目。在下撤回本次举报。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8:13 (UTC)
搞笑了,不懂军事不懂国际法的管理员和巡查员不仅乱改条目,还封禁掉了懂上述领域的IP用户。。。维基就是笑话。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5日 (二) 00:27 (UTC)
"用户“Gxrtcq”尚未注册。"你是不是写错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5:29 (UTC)
编辑条目,就可以被贴标签?这名用户何以突然如此不文明?敬请管理员前往条目讨论页,在下有完整的说明,何以该用户“滥用模版”。此外,所添加内容皆来自“第三方可靠来源”包括德国之声、美国独立机构宗教自由委员会、自由亚洲电台、美国国会报告、联合国相关资料等。该用户拒绝具体指名何处不中立、何处不真实而缺乏可靠来;却只是对 立场不同的用户 贴标签,是否违反 文明方针、人身攻击方针呢?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6:46 (UTC)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天顶号运载火箭&action=history

  • 另附本人主张:原文【用于商业发射的天顶号(天顶-3SL)则由乌克兰、俄罗斯、挪威和美国波音公司共同投资组成的一个合资企业海上发射公司进行运作。】
  • 根据事实修改为:【目前由俄罗斯海上发射公司进行运作。】
  • 我现列举资料如下

http://www.sea-launch.com/ru/about

  • 此外
  • 作为管理员,明知故犯,可见其行为何等偏激,Kou Dou,极其蛮横,我将视情况予以投诉。
  • 这所有的一切,均来源可靠,有详细出处和事实依据,
  • 请各位管理员主持正义!
  • 发现人:Csgreatangel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10:37 (UTC)
  • 处理: 封禁24小时。--广雅 范 2014年7月15日 (二) 06:58 (UTC)
  • (!)意见:1.该用户移除未见不妥当的段落;2.infobox中的{{UKR}}也有参考来源支撑,如具争议性,应先展开讨论。例行巡查发现大量文字被无故删除,回退亦属于正当。--Kou Dou 2014年7月14日 (一) 10:41 (UTC)
  • (~)补充:虽在下基于善意推定行事,检查该用户贡献可得知,此君曾多次移除各条目的大量内容。至于“态度恶劣”、“极其蛮横”,检查编辑摘要便可得知细节。清者自清。--Kou Dou 2014年7月14日 (一) 10:43 (UTC)
  • (~)补充:dsti.net不确定是否属于可靠来源,cybersecurity.ru看不懂,xinhuanet.com的链接在我这里打不开。--Kou Dou 2014年7月14日 (一) 10:47 (UTC)
  • “天顶号(俄罗斯/乌克兰)李双庆天顶号(SL-16/J-1)是前苏联运载火箭家族中较新的一种型号”,来自[52],还有[53][54],诸多网站称乌克兰参与了研发,不胜枚举。而Csgreatangel列举的来源均未见否认乌克兰的参与。奉劝楼主勿再执迷不悟,使用无关的来源佐证。--Kou Dou 2014年7月14日 (一) 11:02 (UTC)
  • (~)补充:个别人居然在此地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不确定”、“看不懂”、“打不开”,本人觉得从这3个“不”字就能充分暴露其知识面匮乏、见识一般、动手能力差,不适合担任所谓巡视工作,也就就莫要在文献、事实面前逞强!你现在一再想通过用“乌克兰参与研发火箭”来替代“海射公司和天顶号火箭属于俄罗斯”的概念,并借此抹黑本人,属于进一步的偷换概念、贻笑大方。同时本人从来没有删除“乌克兰参与火箭建造”的事实,本人主张加上“天顶号所有者海射公司属于俄罗斯”这一确凿事实,本人主张一开始投诉的时候就加成黑体放在前面,这是再一次的点明于此,这个话题你转移不了!我的思路你打乱不了!事实概念你偷换不了!请不要过分的视而不见、自己欺骗自己。-----Csgreatangel留言
  • 呵呵,您码字辛苦。请注意礼貌,事实是阁下想移除条目中“制造国家”所列的乌克兰模板,就这么简单。阁下继续胡言乱语即可,我不会再回应。--Kou Dou 2014年7月14日 (一) 13:22 (UTC)
    @Kou Dou:请列出您除了“警告”这个操作及在这里提拨这个操作外,与该编者在这个条目问题上有过接触的diff 链接。--广雅 范 2014年7月14日 (一) 19:11 (UTC)
撤销--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23:29 (UTC)
已四级警告。该用户创建大量无意义条目。--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0:27 (UTC)
(!)意见--以下为6月份的举报,该用户严重违反生者传记方针。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7日 (四) 01:41 (UTC)

此外,当在下Wetrace回退该用户的编辑;另位编辑User:中华爱国阵线不附理由 回退Wetrace的反破坏,等同添加“毫无来源”的负面内容。且从条目编辑历史可明确看到 Wetrace回退时已明确指出“屡次违反生者传记方针”,,敬请管理员留意。

赶紧封禁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05:40 (UTC)
  • 简要说明:政府官方资料已经附注,官方资料不可信,本人所附资料完全可以验证,甚至许多亦有当事人网站可以证明!未违反Wikipedia:3RR,因为Ernestnywang是恶意破坏!
  • 详细说明:官方资料多数在新政党成立时才有更新,其中或有旧政党的资料更新,但许多运作不多,与内政部联系不多,或官章遗失,或负责人已经死亡的政党,就一直未更新!自行查访之资料为何无法佐证,可以亲自去看即知!本人写的资料部份与官方不符,如果官方是错误的!本人多次向该用户解释,该用户均依然故我!内政部资料虽然可以轻易看到,却是更轻易容易查证是错误的,小弟可以轻易证明!本人未违反Wikipedia:3RR,因为Ernestnywang是完全不听解释的恶意破坏!官方资料为何一定可以佐证,许多国家之官方是完全无法信任的!如果本人资料错误,为何这些年来,从无人给与更正,只有Ernestnywang给与全盘之否定!该用户危言耸听,维基百科有大乱吗!这种情况有其特殊性,这种地址资料不是知识性的,实际查访最是确实!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2日 (六) 02:38 (UTC)

,对我进行人身攻击“User talk:Yxyang93”的版本间的差异。其后继续肆意篡改该条目内容: “美国人权”的版本间的差异“美国人权”的版本间的差异

(※)注意被多次因破坏而封禁Special:日志/block&page=User:Wangjinting--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2日 (二) 16:19 (UTC)

属于正常讨论--Wangjinting留言2014年7月22日 (二) 16:03 (UTC)

  • 信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日来,名为 Shizhao 的‘管理员’,无理由反复删除我对词条的贡献内容。直至其滥用职权,封闭修改。阻碍新知识,新内容的添加。多次,问其缘由,只有一次回答说内容没有‘建设性’。一个连建设性中文词语都不懂的人,有什么资格当中文的编辑?
  • 发现人:Matt 2014年7月23日 (三) 06:40 (UTC)
  • 处理: 希望恢复Matthew对词条的贡献。禁止Shizhao的进一步破坏!
请管理员赶紧处理,警告无效,不断回退内容--..令12 2014年7月24日 (四) 02:43 (UTC)
已变成多人混战了……--Boc 2014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补充-方才看了最近更改突然密集冒出几十个新帐户(约UTC 02:50左右),很可能为破坏手段,请管理员特别注意--..令12 2014年7月24日 (四) 02:58 (UTC)
纯AD、破坏用户--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07:07 (UTC)
 不限期封禁乌拉跨氪 2014年7月24日 (四) 11:21 (UTC)
  1. 在他人用户页发表威胁内容,称如他人继续编辑会导致“现实生活受到不便”
  2. 在互助客栈恶意篡改他人留言警告后非但未有改善,反而以“不当”为理由将警告删除,并继续强硬篡改他人留言。请User:Panzer VI-II作证;
  3. 江泽民条目实施内容审查,依据个人观点在无任何共识的情况下强行删除7000多字节的内容,警告无效;
  4. 鄙人正常警告其损毁性编辑后,此用户反而在鄙人讨论页上进行骚扰和年龄歧视,给正常编辑与维护条目质量与稳定带来不便。本来单独一件事,想想就算了,但连番发生以上这些离奇之事,实在感到荒唐无比。请诸君明鉴。
阁下年纪轻轻,但是倒打一耙歪曲事实的本事还真是一绝啊!。。。做帮凶?。。。你胡乱警告当然可以移除,怎么阁下胡乱警告可以,在下善意提醒你就成了“骚扰”了?反正暑假还在继续,要闹请便。
 封禁2周乌拉跨氪 2014年7月24日 (四) 11:21 (UTC)
 封禁2周乌拉跨氪 2014年7月24日 (四) 11:21 (UTC)
  • @:是这样的:最初鄙人本着善意推定的原则,事情原本不至于发展成今天这样。在这里可以看到,最初鄙人在与该用户的交流中始终保持了礼节,也并没有想到日后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然而该用户对待他人的语气始终令人担忧,动辄居高临下称对方为“小孩子”、“年幼”等等(从前鄙人就注意到了,如special:diff/31776559等),以下是最近的一些其言论的special:diff链接:special:diff/31957790 special:diff/31970851 special:diff/31993968 special:diff/31993974;由于本次提报VIP主要针对威胁和审查条目,故警告讯息未涉及礼貌这一点(关于“威胁”的事情早已在互助客栈发起讨论,但该用户并无回应):special:diff/31993682 special:diff/31993726 special:diff/31993922;暂时找到了这些。因为该用户出现类似情况早已非首次,故今日未有最后警告(先前有多次因其它类似行为而发出的警告,但是被删光了,短时间翻不出来)。关于“确认造成了影响”,由于遭到威胁的不是鄙人而是User:Panzer VI-II,故无法直接答复。然而“给生活造成不便”这样的言论放在绝大多数人身上,恐怕均会给对方带来心理压力。原本今次不想提及这件事,可就在鄙人恢复互助客栈被篡改的章节标题后,又遭到该用户回退。鄙人不想回退才提报至此,如鄙人有不妥指出还请指正。多谢。--Kou Dou 2014年7月24日 (四) 12:46 (UTC)
证据不足,无法判断名单真伪。暂时回退版本,并保护。请在条目讨论页讨论。如有进一步的证据请告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4日 (四) 01:22 (UTC)
更多资料:User:Linyunpang于2014年7月23日进行的编辑,加入了钊域亚历山大祖尔安达李海强共4位球员。当中钊域亚历山大在其早前于黄大仙区康乐体育会对球员名单的编辑亦有出现(也是没有根据的);祖尔安达属于“外援”,但大埔现时只有卡立一名外援李海强东方足球队球员,但有意挂靴,不返回香港,完全与大埔足球会没有关系。另外User:Linyunpang一个在英文版维基百科的破坏编辑,被传媒错误引用,遭到有关球队否认。(可见英文维基百科有关条目引用维基的新闻另一媒体指出该新闻引述维基,为“流料”(假消息)。)--Antonytse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03:46 (UTC)
另外,大埔足球队亦透过传媒公布了该队现时的球员名单,详情可以看这篇报道。--Antonytse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03:48 (UTC)
 封禁一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5日 (五) 01:08 (UTC)

@Yxyang93:建议进行CU查一查和上次那个是不是一个人。--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5日 (五) 15:15 (UTC)

@Panzer VI-IIWikipedia:用户查核请求#T1213121--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5:16 (UTC)

呵呵--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04:51 (UTC)

  • 呵呵,本来就是中共观点。3RR是回退不过3,在下已经表明是最后一次回退,请看清楚。而且,在下已多次和阁下交流,阁下却拒绝与在下交流,或者是故意扯远。另外,阁下还进行条目审查,将中立性语句调整为亲共语句,加入“新中国”、“官僚资本主义”等地域中心观点,加入“深感”等情绪化语句,谁是破坏者可能阁下最清楚。--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5日 (五) 04:53 (UTC)
    • WP:3RR明确指出,3RR并不赋予阁下回退三次的特权——“即使用户在一天内回退次数未超过三次,由于编辑战、恶意破坏,也可以被封禁。”鉴于本人指出阁下的多处错误以后,阁下反而恼羞成怒并且歪曲本人的好意提醒,本人有充分理由认为阁下将在明天继续回退。由于其他用户因阁下的反复回退不能合法编辑,因此有必要请管理员适当处理。至于你的辩护理由,须知官僚资本主义等等术语并不是中共的发明,且其他西方中国现代史家也使用包括新中国在内的这些词汇描述这段历史。至于“深感”,那来自本人引用文献的原文,本人不像阁下那样根本没看过什么正经文献就勇于创造。--Gilgalad 2014年7月25日 (五) 05:40 (UTC)
      • 我只能说,阁下你太聪明了。那么西方还有共产党呢。西方还有要搞言论审查的呢,那我们就跟着一起做好了。“新中国”、官僚资本主义等词汇非常不中立,阁下也应该考虑到港澳用户和中华民国(台湾)。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百科,更不是中共维基百科。--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5日 (五) 08:42 (UTC)
  • 补充:关于阁下的高论,在下向阁下推荐一个条目谁是新中国,阁下看了之后就明白了。--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5日 (五) 13:03 (UTC)

既然在自己讨论页上听不得批评,那只好搬到公共场合来示众喽:


你写的条目版本在事件历史方面,几乎每句话都有错,例如

  • 你把周恩来的报告写成发生在毛泽东讲话之后,但实际上前者比后者早1个月。
  • 你又写“在海外留学的知识分子被迫承认自己是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实施者”,但留苏学者同样属于海外留学,他们根本上不在改造之列,而且留美英法德的学者也不都要承认“帝国主义文化侵略”,你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 你还写运动方式“包括开批判会和斗争会”,但你并不知道“斗争会”当时被用于“敌我矛盾”,在思想改造运动里是不存在的。
  • 你又说“拒不接受中共思想改造的知识分子会受到中共组织的反复批判。部分学者受到了较大冲击”,你引用的材料里明白地说是指张东荪被毛泽东批为“敌特”一事。但你根本不知道张被批为敌特是因为他私藏电台向美国传递情报,并不是因为他反对思想改造。

毫不夸张的讲,你对这段历史并不了解。既然你并不掌握基本事实,你又怎么有能力评价别人写的是否客观呢?我建议你,如果有时间,先看一看周恩来的报告,对中共一方对这个运动的基本态度有所了解,再读一下《瞭望与思考》这本专著(WP:维基百科图书馆可以为你提供文献服务),在掌握了历史事实之后再来碰这个条目。如果你没有时间,这对一个高三学生来说也是正常的,那么你就不应该再在维基上消耗时间做这些超出你理解力的事情,尤其不应该搞编辑战。这些编辑争议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只会影响你的现实和未来,好好去做你作为高三学生该做的事情吧。--Gilgalad 2014年7月24日 (四) 22:37 (UTC)


自己写的东西一团糟污,别人好心帮他重写上了DYK,善意提醒他不要耽误了学业,不但不知道感谢还反咬一口。呵呵。--Gilgalad 2014年7月25日 (五) 15:54 (UTC)

恶语中伤。在下沉迷于网路?我笑了。@:求处理该用户亟次的人身攻击。--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7日 (日) 04:53 (UTC)


拒绝。MtBell虽言辞激烈,但并不构成态度蛮横,也不构成人身攻击,其编辑也没有违反3RR。另查,User:Panzer VI-II存在违反3RR行为(任何“删除”动作都是一次“回退”,因此其“帝国主义”等是中共自认为有的东西,应该删除。”的那一次编辑也视为回退),因此对User:Panzer VI-II予以 封禁3天,对MtBell不予封禁但提醒其注意语气态度。

--♥VC XC 2014年7月27日 (日) 05:43 (UTC)

  • 此IP 持续破坏演员条目, 翻看它的历史, 在条目全都补充了一间北京星冠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和它的网页地址,( 但是应该是假的), 像是散发假广告
  • 发现人:Musicinsummer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09:15 (UTC)
  • 处理:
  1. 完全不知道礼节为何物,恶语中伤“你们这些货”、“逢中必反的汉奸们”、“收受反共反华团体资助”

以上问题都出现过多次。@Yhz1221:阁下不会又只是警告态度吧。

(!)意见: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诉求,希望各位可以向条目作者Fcuk1203劝说。--114.38.177.56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7:53 (UTC)
(:)回应:原来是有人在未取得共识前就刻意破坏条目,然后再引人入罪呀!真是用心良苦 --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4:46 (UTC)
(!)意见:经查,仅仅是在“{{ROC}}[[台灣]]”、“{{ROC-TW}}”这两种之间做转换,其效果上仍然是一样的,所以二位编辑都不符合Wikipedia:破坏,只是认知与编辑习惯的不同,这事纯属“编辑纠纷”,建议请Wikipedia:慎用“破坏”一词。--111.252.236.16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7:26 (UTC)
(!)意见:我从来都不认为这行为是破坏,不过目前违反3RR提报好像只能放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就是了~.~--LHD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02:28 (UTC)
(!)意见:违反 3RR 即使不处罚也没有管理员表示一下不处罚的原因吗?违反 3RR 不像单纯指控某次编辑为破坏,而是有明确定义,若不做任何处理,是否在变相鼓励违反 3RR? --LHD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03:04 (UTC)
(~)补充:此用户已由User:范封禁,但封禁后仍然在用IP地址绕过封禁撤消管理员编辑再次更改存档内容继续撤消编辑规避3RR]。--6+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3:40 (UTC)
(:)回应:不同的人也能画为一人来封禁,6+是很扯,管理员有用户查核证实吗?留人在维基是越来越难了。114.26.163.140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04:42 (UTC)
(!)意见:所谓“其贡献中绝大部分是不良记录”是指?--Kuailong 2014年7月30日 (三) 10:23 (UTC)
  • 处理:
此页仅处理破坏,请转此处提报不当用户名。--Kuailong 2014年7月30日 (三) 10:28 (UTC)
@kuailong:此用户创建大量不当页面。可见于此用户讨论页。--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30日 (三) 13:12 (UTC)
编辑并非破坏请确保其最近编辑构成破坏后再重新提报。不就最近被删了一个条目,其他都要追溯到什么时候了(而且也没被删)。--Kuailong 2014年7月30日 (三) 13:26 (UTC)
(!)意见:有疑问的管理员请见相关条目讨论页,由于本人工务繁忙,任何未尽周到之处,还请各位多多见谅,谢谢。--Gzyeah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1:38 (UTC)
  • 处理:
确实。。。--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17:15 (UTC)
可能盗号了--CHEM.is.TRY 2014年7月31日 (四) 18: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