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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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因緣:  
無明
名色
六入
老死
 


(巴利文與梵文Taṇhātṛṣṇātrishna),或譯愛欲貪愛、渴愛等等,字面意思是十二因緣之一。因為得到某種感受(),對於外境產生需要、不放棄的念頭,希望能夠得到(),這是所有有情都會產生的基本衝動。

目录

概論 [编辑]

由於有情眾生,對於所外境產生快樂的感,於是有了[1]。愛會產生精進[2]。俱舍論將它列為大地法之一[3]

愛可概分為染污愛,與無染污愛。染污愛以貪為體,無染污愛以信為愛。

早期原始佛教理论中,由於對於因緣實況是無常敗壞磨滅之法不知,故於六根六境相緣六識升起引發樂受時,對此現況產生不當之貪著和想像,就是貪愛北传佛教认为,爱为贪图享乐等境界,但是未能广遍追求,是名为爱。舍受的本性是寧靜的,而這也能成為愛的目標。上座部佛教则主张,對「爱」(境生愛欲)而產生「取」(即追求造作)[4]

分類 [编辑]

愛可概分為,欲愛、色愛、無色愛三者;又可分成欲愛,有愛,無有愛三者。

欲愛 [编辑]

欲愛(巴利文kāma-taṇhā),對於感官(五蘊)及其帶來快樂感受的愛。

有愛 [编辑]

無有愛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成唯識論》卷5:「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2. ^ 《入阿毘達磨論》:「欲謂希求所作事業,隨順精進,謂我當作如是事業。」
  3. ^ 《俱舍論》卷4:「欲謂希求所作事業。」
  4. ^ 巴利大藏经·相应部》(卷12章2):“諸比庫!何為取?諸比庫!此等有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諸比庫!以此謂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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