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杰 (18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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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杰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89年1月25日
(清光緒14年12月24日)
 大清雲南省雲武道大理府太和縣
逝世1949年9月19日(1949歲—09—19)(60歲)
 英屬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02號
籍貫雲南省大理縣
國籍 大清(1889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5年)
 中華民國(1925年–1949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學歷
經歷

楊杰(1889年1月25日—1949年9月19日),耿光白族,生於雲南省大理縣(今雲南省大理市),國軍陸軍中將加上將銜,中國軍事家。[1][2]

生平[編輯]

從滇系到國民軍[編輯]

1900年(光緒26年),楊杰入大理數文書院,5年後畢業。此後入雲南陸軍講武堂,後轉入保定北洋軍官學堂學習軍事。1911年(宣統3年)春,赴日本留學,入陸軍士官學校第10期砲兵科。其間加入中國同盟會。同年武昌起義爆發後,歸國任武昌革命派的北伐聯軍總務部次長。後來回到日本復學,1913年畢業。[1][2]

歸國後,楊杰成爲貴州都督、滇系領袖唐繼堯下屬的貴州武威軍步兵第10團團長。以後他歷任貴州騎兵第1團團長、滇軍第9旅旅長、重慶衛戌司令官兼四川省政務廳廳長。1915年(民國4年)12月護國戰爭爆發,任唐繼堯的護國軍第3軍第2梯團第5混成支隊長,後來任第4軍參謀長兼第1縦隊司令,進擊四川省東部。護國戰爭結束後,獲授陸軍中將[1][2]

1917年(民國6年),楊杰一度在北京政府任職,後來再度回昆明投靠唐繼堯,此後歷任靖國聯軍第4軍參謀長、靖國軍中央軍總指揮兼瀘州衛戌司令、靖國聯軍高級顧問、雲南陸軍講武學校(講武堂的後身)教官。1920年,到日本留學陸軍大學校,1923年畢業。翌年,歸國,在奉系領袖張作霖麾下任上校參謀。同年冬馮玉祥國民軍建成,楊杰任孫岳所率的國民軍第3軍的參謀長。1925年(民國14年)9月,任國民軍前敵指揮官兼河南軍官教育團教育長。[1][2]

蔣中正心腹軍人[編輯]

1926年(民國15年)5月,楊杰任程潛率領的國民革命軍第六軍總參議,參加北伐,後來任第6軍第17師師長。翌年,他升任第6軍副軍長。同年第6軍攻南京,他轉任總司令部淮南行營主任兼總預備隊指揮官。南京事件程潛失勢,8月第6軍改組為第18軍,楊杰任該軍軍長。[1][2]

北伐成功後的1928年(民國17年)3月,他被提升為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兼辦公庁主任,翌月他升任第1集團軍總司令部總參謀長。此後,楊杰成爲蔣中正直屬的心腹。10月,他任北平憲兵學校校長。[1][2]

1929年(民國18年)11月,楊杰任討伐唐生智軍的總指揮,討伐勝利後他轉任洛陽行營主任兼第10軍軍長。1930年(民國19年)2月,他任長江要塞總司令,同年5月中原大戰爆發,他歷任第2砲兵集團指揮官、總司令部總參謀長,為蔣中正的勝利作出了貢獻。1931年(民國20年)11月,他當選中國國民黨第4屆中央執行委員。[1][2]

1932年(民國21年)1月,楊杰任陸軍大學校長,後來校長由蔣中正親自擔任,楊杰轉任教育長。1933年,他任軍政委員會北平分會參謀長、第8軍團總指揮。9月,他任歐洲軍事考察團團長,赴歐洲各國考察。1934年秋歸國,他復任陸軍大學教育長。12月他兼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參謀次長、防空委員會主任。1935年(民國24年)4月,他升任陸軍中將,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5屆中央執行委員。[1][2]

抗戰時期 爭取蘇聯援助[編輯]

1937年3月,蘇聯駐華大使鮑格莫洛夫返任,立即會見孔祥熙陳立夫,轉達蘇聯政府請中國發起太平洋地區公約和蘇聯準備向中國提供軍用物資之建議[3]:692。4月3日,蔣中正帶病在上海會見鮑格莫洛夫,表示感謝蘇聯政府在西安事變問題上支持他和給予武器援助之建議[3]:692

七七事變」後、「八一三淞滬會戰」前的7月19日,蘇聯駐華全權代表鮑格莫洛夫便從上海致電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稱,中國政府想從蘇聯獲得飛機、坦克、20毫米和37毫米反坦克炮和75毫麥可射炮。7月31日蘇聯外交人民委員李維諾夫致電鮑稱,「……在供貨帳目下可給200架飛機帶裝備和200輛坦克。擬向南京派一個小的團組,去了解中國的軍事需求。準備招收中國飛行員和坦克手接受培訓。」 1937年8月2日,蔣會晤鮑格莫洛夫[3]:694。鮑格莫洛夫向蔣通報莫斯科關於軍事貸款之答覆,解釋蘇聯不能與中國簽署互助條約之理由[3]:694。8月2日,鮑格莫洛夫致電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稱,蔣中正對於派飛行員和坦克手到蘇聯接受培訓的建議未作出反應,鮑建議電告中方蘇聯產飛機和坦克型號與質量的情報。

1937年8月21日,在南京簽署《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及軍援協議。8月22日蔣中正召見將赴蘇聯的中國軍事代表團團長、軍事委員會參謀次長楊杰談話,楊杰日記記述「派予赴莫斯科為軍事代表,其任務為促進蘇聯參戰,所謂促成互助協定是也,其最低希望俾蘇方源源接濟我軍用品,如飛機、高射炮、唐克車、汽油等,並著率領技術人員早日乘飛機赴蘇。」

8月27日鮑格莫洛夫致電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稱,與陳立夫就軍事供貨問題達成協議,在供貨細目內答應給予200架飛機和200輛坦克,飛機、坦克和其他武器的明細表將同楊杰在莫斯科商定。8月29日,南京和莫斯科正式宣佈《中蘇互不侵犯條約》[4]:76。條約簽訂後,中國抗日戰爭得到蘇聯有力支持[3]:695

1937年9月,楊杰以實業考察團的名義訪問蘇聯,副團長張沖。在莫斯科與蘇聯炮兵委員拔也夫、空軍委員拉寧談判。

  • 1937年9月9日夜楊杰所率代表團與蘇方首次會談,蘇方只是先聽取,並未相應回覆意見。相關記錄為:

「……楊團長:關於戰車,余等擬購置八十二輛,共編成一營,其編制約如次:營由四連編成,每連配備小炮戰車九輛、機槍戰車五輛、煙幕散放戰車三輛,計十七輛。此種編制是否切合適用,因吾人對於戰車部隊尚少經驗,並請貴方有以糾正。

……楊團長:上述各項,除飛機、戰車及汽油外,均得於參觀各式兵器後,依協定數目之餘款再行確定。此外,對於戰車及重炮之教練,請貴國派遣教官,前往協助,人數可依各兵器之數量酌定之。再:修理技術人員,亦請由此間派往,其人數亦請按機械數量代為籌定。

…… (蘇方炮兵委員)拔也夫:……敝國既非販賣軍火國家,亦無後備軍火可隨時出售,故貴國所提若干兵器式樣中,若為敝國所未備者,當以他種兵器代替之。此外,敝國無後備軍火之可售,而貴國現復需要孔急,故擬由敝國軍隊現行裝備之兵器中抽出若干,轉行讓與貴國。此項兵器,日內當可開始參觀。

……楊團長:……重炮、戰車等之輸送,則較困難,最好能由海道運至香港,然後由香港經廣州送至中國內地。

  • 9月13日,中方代表團參觀並試驗蘇方展示的各式兵器。楊杰日記記載,「十三日赴郊外飛行場檢視飛機、高射炮、唐克車、防唐克炮等各物,均覺成績不劣,各有各的特長之點,均適我陸軍之用……」
  • 9月14日上午第二次會議是中方內部探討13日的參觀情況,決定是否購備。相關記錄為:

「……餘人翰交輜學校技術員】:昨日吾人參觀之戰車系屬於中型者,此戰車似系仿英國所制者,該戰車總重九噸半,武器為炮一、機槍二(一為高射者,一為平射者),時速為三十公里至三十五公里,與吾人所定之中型戰車標準,皆相適合,擬請購備。

主席(楊杰):此項戰車,彼方已答應出售八十二輛,吾人先購此數,將來若有餘款,再為設法購買。

餘人翰:此八十二輛為基本作戰用者,然其附屬車輛共計須二百餘輛。楊:基本作戰者為最重要,其附屬車輛最好少買,至彈藥車、工程車、指揮車等,則必須購買耳。戰車炮之炮彈數一千四百,機槍彈數[此處缺漏],配件照本身百分之三十。戰車之總數為八十二輛,指揮車、工修車及彈藥車,如錢不夠,則[此處缺漏]。教官:射擊三位,技師七位。」

  • 9月14日當晚中蘇會談,蘇方先詢問中方是否需要45毫米反坦克炮及其數量,而後從反坦克炮與坦克炮相同以及所需45毫米炮彈數量問到坦克,相關記錄為:

「……拔也夫:戰車未知購買若干輛。

楊次長:余等擬購八十二輛,外加指揮車、彈藥車及修理車等。

拔也夫:修理車當可附加。楊次長:戰車附件亦為總值百分之十。

拔也夫:當照辦。……

楊次長:戰車及防戰車炮可否施行實彈射擊,籍觀功效?

拉寧:當將此意報告伏羅希洛夫元帥,再行決定。

楊次長:飛機師及戰車之教練人員人數貴方有否決定?

拔也夫:因貴方所購各式兵器之數量尚未確定,故教練人員人數亦難規定。……楊次長:……戰車與高射炮亦請予練習機會(此前提出該團隨員中的空軍軍官直接在蘇學習)。

拉寧:當照辦。……

楊次長:關於教練人員之人數,現規定如下:……戰車教練官:由貴方決定之。……」

  • 初步商定後,9月14日當晚楊杰、張沖便發出「寒電」:「蔣委員長勛鑒:……(四):坦克車82輛及高射炮一營已商妥待運,請電請法方協助海運,乞將結果示知,以便轉告蘇方起運。……」
  • 9月17日晚,雙方開始就裝備運輸和支援人員問題會談,相關記錄為:

「……拔也夫:關於海運船隻,當由蘇俄設法籌備。至戰車數量已允諾八十二輛(T-26坦克戰車),附件為戰車總值百分之十,外加修理車五輛(二輕三重),每戰車附炮彈一千五百發,共計炮彈十二萬三千發。機關槍子彈每架四萬五千發,共計三百六十九萬發。

拉寧:戰車教練及技術人員允諾如次:(一)教官十二員(射擊與戰術六員,駕駛六員)。(二)修理技師五員。……關於戰車、防戰車炮及彈藥等海運貨物,在十日均可集中。目前問題全視貴國與法方交涉轉運海口之結果如何為轉移。貴國飛行員練習問題已解決,練習地址,即在前次試驗飛機之機場,……戰車科兩員,可在此地某學校練習,住宿則仍在現地,……練習自十九日或二十日開始。」

10月3日,楊杰、張沖致電蔣中正:「……(一)孔部長復電租輪包運不能辦,仍著俄方派輪運海防,現俄已允與法接洽換法國旗,即起運。因坦克車載運約十六噸,公路橋梁須先加強。……」

1937年10月,楊杰被授與陸軍上將銜。

1937年11月28日,兩艘運載首批援華6182噸陸戰軍事物資的貨輪從敖德薩港啟航。1938年元旦到達海防港。據當時受命開闢中越運輸線的兵工署兵工研究專門委員陳修和回憶,由於蘇援坦克和火炮等大件準備在運到時即交付部隊使用,途中未曾裝箱,在海防碼頭卸貨時被日軍間諜看見。不過在外交檔案中則記為兵工署和西南運輸處駐海防辦事人員疏忽大意,將未裝箱的裝備擺放在海防的公路兩邊,吸引當地人圍觀。總之,日本政府獲悉詳情後,隨即向法屬印度支那殖民當局提出抗議。法方以違反法國對中日戰爭中立為由答應禁運。當時已有1500噸物資已裝上火車,包括所有T-26坦克和45毫米反坦克炮、一小部分彈藥,其中坦克及其備件總共129車皮,原擬鐵路運輸至同登卸車,再經公路運入廣西。法屬印支禁運消息傳來後,中國接運人員緊急將火車從河同鐵路調回,改經滇越鐵路直接運到昆明,在法方正式禁運令生效前,火車已開出越南。這批物資提運到昆明後,暫由雲南省政府駐軍和航空學校代為看管,兵工署派出的接收人員數天後飛到昆明辦理接收。還有3000噸以上的彈藥裝備被扣留在海防港,法方既不允許啟運也不准裝船運走。法方暗中許可中方以走私轉運解決。中方將這些物資分批裝上木船,沿越南海岸線轉入芒街內河(港外已有日艦準備攔截),運到廣西東興上岸。此後中國抗戰物資都不能通過法屬印度支那轉運。據蘇聯數據,首批總共6182噸物資中有82輛T-26坦克(每輛坦克配炮彈1500發,機槍彈45000發)及568箱T-26的備件,5輛T-26T裝甲修理車,30輛「共產國際」牽引車,10輛ZIS-6卡車,30輛摩托車,20門1931型76.2毫麥可射炮英語76 mm air defense gun M1931和40000發炮彈,207箱高射控制儀部件,4台對空探照燈,2台對空聽音器,航空器材與步兵武器等。第一筆蘇聯軍援合同晚至1938年3月3日才簽訂,先交貨後結帳且不是付款。1938年3月29日楊杰在莫斯科與伏羅希洛夫元帥接洽軍火接濟各項詳情及軍火細帳向蔣中正呈送報告所附相關軍火詳情為:

「附:甲、乙、丙三種帳單

帳單甲 中國政府以信用貸款所購各貨之價目(以美金計)

……

II裝甲坦克器材

甲、坦克車(T-26)——(附無線電裝置)八二輛每輛二一、三〇二......合計一、七四六、七六四

乙、預備發動機、預備零件及修理車......三七四、〇七六

丙、高射炮用曳引車及其連接器材與各種高射儀器......五八二、三八七

共計二、七〇三、二二七

III炮兵器材

甲、一九三一式七六公厘口徑高射炮二〇門 每門二〇、〇〇〇......合計四〇〇、〇〇〇

乙、預備炮膛四〇個每個一、五〇〇......合計六〇、〇〇〇

丙、四五公厘口徑戰車防禦炮五〇門 每門七、〇〇〇......合計三五〇、〇〇〇

丁、戰車防禦炮之彈藥箱一〇〇隻每隻一、四二五......合計一四二、五〇〇

戊、戰車防禦炮之馬具一八二副 每副一九八......合計三六、〇三六

己、軍用儀器......合計三一一、八〇〇

庚、炮及坦車彈藥......合計三、一七八、八一〇

共計四、四七九、一四六

……以換算率三、三計算合華幣……

帳單丙

II 裝甲坦克及汽車之各項器材 甲 乙為ZIS-5汽車400輛及其運費 丙、坦克車及預備零件之鐵路運費(共一二九車)......一二、九六七 丁、炮兵器材之鐵路運費(共二四四車)......八七、九三二 戊、三〇副飛機用彈藥坦克車及炮兵器材之輪船(兩艘)裝載費......四〇、二五三

……茲證明本帳單內所列特種商品之種類及數量,均已由中國中央國民政府代表王叔銘蔡慶華夏全鐸張矩祖劉唐領諸先生在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一九三八年二月十四日期內接收……」

1938年5月,任中國駐蘇聯大使,1940年4月卸任。

從蘇聯歸國後,任中央訓練團教官。1944年(民國33年)他任軍事代表團團長,再度訪問歐美各國。1945年5月,他當選中國國民黨第6屆中央執行委員。[1][2]

反對國共內戰[編輯]

抗日戰爭結束後,楊杰反感國共內戰,和蔣中正逐漸疏遠。1945年,他和譚平山等人組織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此後他任國民政府戰略顧問委員會、行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他任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中央執行委員。此後,他和滇系原領導人龍雲香港為據點活動,推動了雲南省政府主席盧漢投共。

命喪香港[編輯]

1949年(民國38年)6月,他應邀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1][2],9月10日往香港[5]:244。9月19日,楊杰在灣仔軒尼詩道302號4A室其友人李焜的寓所遭到暗殺身亡,享年60歲[6]。1951年,廣州市公安局以殺害楊杰的主凶的罪名逮捕了中國國民黨軍統特務陳家慶,對其進行公審後處決[7]。1982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追認楊杰為「革命烈士[1][2]

著作[編輯]

  • 國防新論
  • 軍事與國防
  • 國民軍事必讀
  • 蘇聯的國防政策
  • 戰爭抉要
  • 總司令學
  • 孫子淺釋
  • 歐洲各國軍事考察報告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劉國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書. 團結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3. ^ 3.0 3.1 3.2 3.3 3.4 周天度、鄭則民、齊福霖、李義彬等.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 , 編. 《中華民國史》第八卷.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4. ^ 伊斯雷爾·愛潑斯坦. 《人民之戰》. 香港: 和平圖書. 2016. 
  5. ^ 蔣經國.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書局. 1988. 
  6. ^ 趙子云. 杨杰将军遇刺之谜. 文史月刊. 2004, (10): 53–54. CNKI WSYK200410017. 
  7. ^ 王建農. 缅怀杨杰将军.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雲南省委員會. 2011-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10).